迷乱现实逼出迷幻现实主义
莫言(1955-),本名管谟业,山东高密人。小学五年级因“文化大革命”辍学回家务农,1976年应征入伍。曾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学习。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酒国》《生死疲劳》《蛙》等。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首位获奖的中国籍作家。
张旭东(1965-),生于北京,纽约大学比较文学系和东亚研究系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美国杜克大学文学博士。著有《改革时代的中国现代主义:作为精神史的80年代》《幻想的秩序:批评理论与当代中国文学话语》等。
莫言语言的放肆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所说的“迷幻现实主义”,这种迷幻状态恰恰能够捕捉今天中国的复杂性。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我们想象得到会有各种传记、评论集问世。率先上市的是张旭东与莫言合著的《我们时代的写作:对话〈酒国〉〈生死疲劳〉》,主要是两人的对话以及莫言作品的文学评论。张旭东是纽约大学比较文学系和东亚研究系教授,激发出莫言一些坦率的、有趣的说法。然而在进行《生死疲劳》的对话之前,他竟未读完这部小说!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诸如莫言获奖代表中国文学的生产力等,但瑕不掩瑜,他的理论分析很精彩。
评论界经常批评莫言的文字不够节制,有点太放纵。我觉得莫言早期的作品还好些,到《生死疲劳》这个问题就有点严重。张旭东认为莫言的语言从《酒国》开始就很放肆,这种放肆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所说的“迷幻现实主义”(hallucinatoryrealism),这种迷幻状态恰恰能够捕捉今天中国的复杂性。
今天中国很多东西说不清道不明,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是什么。张旭东在《“妖精现实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叙事可能性——〈酒国〉中的语言游戏、自然史与社会寓言》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同生产方式的并存,不同时代压缩在一个空间里,资本主义、超资本主义、前资本主义的东西都在其中。这么多混杂的东西同时呈现,投射到语言上必然杂乱。
张旭东将《酒国》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寓言,认为这部小说的特征是“乱七八糟,特别混杂,很多经验不知道怎么处理就那么并存在那里。在一个非常直观的意义上贴近中国当代的现实,有一种寓言式的对应关系。我们看莫言,在审美意义上,有一种丑的感觉,有一种扎眼的、震惊的、粗俗的、鬼怪式的、怪力乱神的东西。看完以后觉得这像是我们日常生活经验的一个结晶体,不讲道理的东西”。
《酒国》的主人公丁钩儿是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照理说应该代表了国家和体制,但他出来后国家已经不在他身后,给他的这个权力、自我意识也不足以去抗拒种种诱惑,他知道自己在受诱惑,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没有办法去抵御诱惑”。张旭东认为这不能简单归咎于丁钩儿意志薄弱。用卡夫卡的说法[1]来形容,这个人虽是钦差大臣,然而皇帝在下面已无权力,到处诸侯割据,派人下去自然会发生一系列荒唐的事。你以为自己拿着尚方宝剑和大印就管用,但别人根本不跟你玩这一套。
莫言以语言爆炸的方式表现这种混杂状态。比如丁钩儿到酒国市调查“红烧婴儿”案件,犯罪嫌疑人给他敬酒时,随意搬弄各种语言。首先用很“伟(大)光(荣)正(确)”的语言说:“我们是爱国主义者,抵制洋酒。”这是酒国土产的酒,不能不喝吧?劝酒时说:“老丁同志,您大老远来了,不喝酒我们不过意。咱们一切从简,家常便饭,不喝酒怎能显示出上下级亲密关系?酒是国家的重要税源,喝酒实际上就是为国家做贡献。”这场豪华宴会喝到最后连孝道都出来了,犯罪嫌疑人竟以84岁老母亲的名义祝丁钩儿侦察员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张旭东认为这种笔法才能恰到好处地表现中国的复杂:“这里边有共产党的语言、官方语言,有民间语言,有上得台面的语言,有上不得台面的语言,有胡搅蛮缠的语言,也有好像讲道理其实不讲道理的语言,所有的语言都混在一起了。”“那些人掌握各种各样的合法性的词汇,各种各样的合法性的表述,各种各样的合法性的资源,他们以这样一种语言上的合法性将自己包装起来。这就是中国现状的一个特色。”这场鸿门宴“犯罪一方能充分调动语言资源,而丁钩儿意识上处于一个半瘫痪、半空白的状态,像一个煤气中毒,意识到危险,想把窗户打开或爬出门去但却动弹不得的人那样,一点点陷入了罗网”。
张旭东很关注这类带有游戏性质的语言,认为它超越一般的善恶与是非判断,不能简单地说莫言在为中国涂脂抹粉或在批判现实。但莫言认为自己并未超越,他对价值判断有标准,对善恶、是非很执着,甚至对政权持批判态度。
张旭东认为《酒国》批判的是商业化问题,但莫言说他批判的是“欲望洪流,更多的是对人的一种思考,对人的远远超过自身需要的欲望、过分膨胀的欲望、人的口腔的欲望、性的欲望、财富的欲望的一种讽刺。这些东西也涉及腐败问题,官员的腐败问题,另外也是主动地对鲁迅的‘吃人文化’的有意识的继承。这种道德义愤在《生死疲劳》里还是很强烈的”。
《生死疲劳》采用生死轮回的方式,批判农村土地改革的一些做法。地主西门闹1950年被枪毙之后冤魂不散,不断在畜生道轮回,先后变驴、牛、猪、狗、猴,目睹“大跃进”、三年大饥荒、“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等历史大事件,2000年年底转世为大头婴儿。莫言的意图非常宏大,试图以轮回串联50年历史。对此,张旭东有另一种解读。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是有土地的,后来开始革命,搞公社化,土地归集体所有,再后来改革开放,土地再度回到农民手中-革命几十年,朝夕间又回到原点,这是一个大轮回。
这类题材很多小说家已用写实手法处理过,照搬一遍没意思,也会失去创作的自由度。莫言认为:“我们过去的一些作家实际上都是在图解毛主席的思想,作家首先抢占的是政治上无比正确的高地,然后用正确的观点来演绎或者揭示他的人物,是从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讲,所以我觉得忽略了人的感情。我们的历史小说只写经济,都是按照毛主席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指导革命的纲领来写,像《金光大道》也好,《艳阳天》也好,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也好,所有的人物都是可以按照中农、贫农、雇农分类,按照毛主席的经典一条条对上的。”他对此很不满,决定创造一套写法。
《生死疲劳》中有一个非常固执的人叫蓝脸,莫言说他有生活原型。当年搞公社化,那个人坚持单干,最后儿女跟他分家,他在“文化大革命”中上吊自杀。莫言很同情他,觉得他够硬气,而且硬得很正确。莫言认为农民应该跟土地绑在一起,土地只有归农民所有,农民才能真正做自己的主人。在人民公社大集体里,农民只是土地的“奴隶”,或者说是集体的“奴隶”。
莫言强调作家的道德责任感和善恶价值观,认为批判到最后必须直指自己。他说往后要把自己当罪人写,因为很多人要求别人忏悔,但没有一个人主动忏悔。莫言提到“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曾用小土块扔一个正在被批斗的、跟他家关系特别好的女老师,为此他负疚终生。
莫言自我剖析道:“我发现我真是个坏人,这辈子做了无数的不好的事情,而且为了掩饰这个不好的事情,想到的时候就禁不住手舞足蹈,用肢体动作来缓解内心深处的罪咎感造成的压力。
那种压力到了什么程度!当然这些都是小恶小坏,别人对我的评价基本上还是比较好的。大家心目当中比较好的人,他的一生当中还是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梳理一下整个的过程,有助于塑造小说里的人物。”
(主讲梁文道)
《莫言讲演新篇》
用耳朵阅读莫言
不要相信作家的传记,更不要相信作家的自传,作家所有的秘密都在作品里。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立即召开记者会,说他为什么有资格拿奖。这蛮好玩的,让我想起1964年法国哲学家、作家萨特[2]发表声明拒领诺奖。莫言这样做,缘于外界一些压力和质疑。
莫言该不该拿奖呢?这不是他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更不是我说了算,当然是诺奖评委会说了算。一个历史这么悠久、影响力这么大的奖,它基于什么样的标准,最后决定颁给谁,自有一套传统。很多因素会被考虑进去,包括作家的性别、种族、地域,也包括政治上的考量,以及创作风格、成就等。
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有名,然而全世界文学奖很多,其他很有分量的奖项莫言早已拿过。这样来看莫言获诺奖,或许比较公道。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3]认为莫言获奖是实至名归,因为他的创作不论是手法还是主题,都兼具中国性与世界性,尤其是世界性这部分的得分比很多中国作家高。贾平凹的很多方言阅读起来很困难,遑论翻译。王安忆的很多主题跟老上海有关,从世界性的角度来看比较吃亏。这并不表示这些作家的作品不好,只是莫言的创作更符合诺奖的要求。早在2002年,日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大江健三郎[4]访华时,就看好莫言获诺奖。
2003年,莫言在与王尧[5]的一场对话中表态:“诺贝尔文学奖是个好东西,我觉得没有必要回避。……尽管对这个奖有各种各样的评价,但它的诱惑是挡不住的。在百年的历史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了一些伟大的作家,但也有不少得奖者经不起历史的考验,几十年后被人忘掉了,这也是正常的。……任何一个奖项都有评奖标准,选择的标准、得奖的最根本的理由是你的作品符合了人家设奖的标准,并不完全因为你写出了最好的作品才得了奖。……诺贝尔文学奖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文学奖,不可能把所有的好作家都容纳进去。有些好作家没来得及参评就已经去世了,有些作家本来没有这种资格却得了奖,这基本上不影响诺贝尔文学奖的权威性,因为它评出的大部分作家还是真正了不起的。”
莫言的口才非常好,很多演讲被结集出版,值得一阅。《莫言讲演新篇》收录的内容最全,有莫言的成长故事,有他对作品的看法,还有很多写作的秘密。比如他提到“用鼻子写作”:“一个作家应该有关于气味的丰富的想象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的笔下的人物和景物,放出自己的气味。即便是没有气味的物体,也要用想象力给它们制造出气味。”
莫言认为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但他同时强调:“仅仅有气味还构不成一部小说。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他神奇感觉。这样,你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它不再是一堆没有生命力的文字,而是一个有气味、有声音、有温度、有形状、有感情的生命活体。”“要让自己的作品充满色彩和画面、声音与旋律、苦辣与酸甜、软硬与凉热等等丰富的可感受的描写,当然这一切都是借助于准确而优美的语言来实现的。……好的小说能使痴心的读者把自己混同于其中的人物,为之爱,为之恨,为之生,为之死。”
莫言说不要相信作家的传记,更不要相信作家的自传,作家所有的秘密都在作品里。作为读者,我们应该透过作品来了解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心灵秘密。
(主讲马家辉)
《透明的红萝卜》
选莫言什么作品入课本
以前没选是以前错了,现在不选是继续犯错。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有出版社立即表示要将其作品编入高中语文选修教材。余华的作品早被选入课本,之前没选莫言是有点遗憾。衡量一个作家的标准,其实不在于获没获奖,关键在于作品质量。
现在大家抢着选编莫言的作品,我觉得不是跟风。美国人喜欢说“two wrongs do not make a right”(负负不得正),以前没选是以前错了,现在不选是继续犯错。
听说很多人选择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这篇中篇小说三万多字,1985年3月刊于《中国作家》[6]。此前莫言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并未引起太大注意。这篇小说写一个10岁左右的“黑孩”,生活很苦,被继母虐待,还被村里的大人当苦力使唤。唯一对他好的是比他大几岁的菊子姑娘,而她后来和别人谈恋爱,也有一些不幸遭遇。
这篇小说初步展现莫言的写作风格,但我觉得人物描写还比较生硬,人物性格还在抓典型。故事本身太现实,不够魔幻,唯有黑孩看见“金色的红萝卜”那部分稍带幻想性:“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
《透明的红萝卜》的故事情节未必吸引中学生,我觉得有其他作品可供选择。台湾出过莫言的短篇小说集《美女·倒立》[7],有些作品很适合选入课本。其中有一篇《嗅味族》,讲两个小孩没东西吃,后来碰到一群怪物,怪物找来一堆美食,只用鼻子嗅走味道,然后给他们吃。小孩不敢告诉父母,觉得大人不会相信。整个故事非常奇幻,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应该蛮大。
另一篇中篇小说《红耳朵》也蛮好玩,讲一个耳朵很大的男孩是“富二代”,成长于20世纪20年代,信仰社会主义,觉得父亲的地主身份不好,后来就把父亲的财产散出去。他去赌钱,有时故意赌输,把钱散给穷人。得到他钱的穷人后来倒了霉,因为共产党开始搞土地改革,他们被划成地主阶级而遭受厄运。千金散尽沦为乞丐的“红耳朵”反倒可以安然度日。莫言还写过颇有武侠小说味道的作品《月光斩》,讲一位姑娘弄到一块蓝色的钢,拿去请铁匠父子打成一把刀。老铁匠铸刀之前,对着祖先牌位行三跪九叩大礼。“礼毕,将包裹解开,悲切切地说:列祖列宗,保佑吧!祝毕,将右手中指塞进嘴巴,咬破,在那蓝光的映照下他的血也成了蓝色,滴滴下落到那钢上,先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仿佛珍珠落到冰上,然后又咬破左手中指,将血滴上去,又发出滋滋啦啦的声响,仿佛那钢是灼热的。铁匠的儿子们嗅到了古怪的香气,与那用荷叶包裹着的人血馒头放至灶火烧烤时的香气颇为接近。血祭完毕,那钢的蓝色浅了,淡了,不似初时那坚硬与凌厉,增添了些许温柔,与深秋时节的满月光辉有几分相似。然后,也不包扎手指,搬起那钢,如抱着一个五世单传的婴孩,塞进了熊熊的炉火之中。”
我觉得这段描写很能体现莫言的写作风格,颜色、味道、声音的感觉全融在一起。这类作品若选入高中语文课本,或许有更好的导读作用。
(主讲马家辉)
《丰乳肥臀》
集合母亲最好的美德
你如果要了解我,应该看我的《丰乳肥臀》。
很多人误以为这是一本黄色小说,因为书名太耸动了。当年这本书还引发了一场轰动的“乳房与屁股”事件,回头看觉得蛮有意思,有点黑色幽默。
小说的结尾是男主人公上官金童仰面朝天躺在母亲的坟墓前,看到一个个乳房在眼前飘来飘去,“他一生中见过的各种类型的乳房,长的,圆的,高耸的,扁平的,黑的,白的,粗糙的,光滑的。这些宝贝,这些精灵在他的面前表演着特技飞行和神奇舞蹈,它们像鸟、像花、像球状闪电。姿态美极了。味道好极了。天上有宝,日月星辰;人间有宝,丰乳肥臀。他放弃了试图捕捉它们的努力,根本不可能捉住它们,何必枉费力气。他只是幸福地注视着它们。后来在他的头上,那些飞乳渐渐聚合在一起,膨胀成一只巨大的乳房,膨胀膨胀不休止地膨胀,矗立在天地间成为世界第一高峰,乳头上挂着皑皑白雪,太阳和月亮围绕着它团团旋转,宛若两只明亮的小甲虫”。
“乳房”来“屁股”去,莫言到底想表达什么呢?当然不是要挑动大家的性欲,因为“乳房”和“屁股”充满象征意义——象征人的欲望,象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男女关系,也象征传统文化甚至是国家在很多人心中的符号意义。
莫言说他想把母亲最好的美德集合起来写。在他的笔下,母亲的美德不是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这么简单。上官鲁氏因丈夫无生殖能力,只好跟其他男人生下九个孩子,含辛茹苦把他们拉扯大。故事背景从民国一路到20世纪90年代,其中最重要的人物是她的独子上官金童。上官金童有个毛病——恋乳癖。他一辈子只想做一件事,就是到处找乳房来摸,由此引出很多跟乳房有关的奇怪故事。
这部小说1995年发表后,引发巨大争议。当时莫言还在部队工作,很多老干部、老作家写信投诉,对他施压。有人说我们浴血奋斗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国家,竟养出这种蛀虫。有人认为《丰乳肥臀》是反动又肮脏的文学垃圾,在几名不负责任的“名家”吹捧下得到大奖[8]。还有人感叹中国文坛竟堕落到这等地步,格调低下,非常下流。莫言被迫写了检讨,还写信让出版社不要再出这本书。今天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不知当年批判他的人做何感想。
对莫言的创作来说,这部作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以前他自认为不太能驾驭大场面,现在发现自己可以写得很好。这本40多万字的大部头小说,饱含他对母亲、国家、历史、土地、战争与和平的思考。他说:“你可以不看我所有的作品,但你如果要了解我,应该看我的《丰乳肥臀》。”
(主讲马家辉)
《酒国》
无能无奈的话语狂欢
他已将一切理想、道德都抛开,成为酒国的共犯。
在莫言诸多小说中,我一读再读的是《酒国》。我常常一边看一边笑,因为这部小说太荒唐了,有点像冯小刚的都市喜剧。然而书中又有很多血腥、恐怖的情节,看得我浑身发冷。我感觉像在洗桑拿,情绪变化激烈。
这部长篇小说有两个结构:一是省人民检察院特级侦察员丁钩儿在酒国市调查“红烧婴儿”案件,一是“莫言”(小说中的人物,也是一位作家)跟文艺青年李一斗的通信。酒国人什么都吃,最后发现最好吃的是小孩,于是女人想方设法怀孕,男人则抱亲生骨肉去卖。这明明很悲惨,可是小孩一旦卖到好价钱,父亲就对买主感激涕零。酒国市酿造学院勾兑专业博士研究生李一斗是位业余小说家,告诉“莫言”很多事,还寄作品请他推荐发表。莫言喜欢将自己写进小说,正如美国导演希区柯克[9]经常在自己的电影里扮演小角色。
酒国发明了几千种喝酒方法,最有名的下酒菜是“麒麟送子”。这道菜异香扑鼻,被烹饪的男孩“盘腿坐在镀金的大盘里,周身金黄,流着香喷喷的油,脸上挂着傻乎乎的笑容,憨态可掬。他的身体周围装饰着碧绿的菜叶和鲜红的萝卜花”。无论是谁,只要尝一口这道菜,立即上瘾,道德防线崩溃。酒国人得意扬扬地说:“吃过我们酒国婴儿宴的人,有德高望重的领导人,也有世界五大洲的尊贵朋友,还有国内外大名鼎鼎的艺术家、社会名流。”最终丁钩儿吃了婴儿宴,醉死在茅坑里。他已将一切理想、道德都抛开,成为酒国的共犯。
莫言之所以写这部小说,缘于对社会现象很不满:“我们每年消耗的酒量是惊人的。虽然禁止公费吃喝的明令再三颁布,但收效甚微。只要是头戴一顶小乌纱帽,几乎天天赴酒宴。……我想中国能够杜绝公费吃喝哪怕三年,省下的钱能修一条万里长城。这又是白日梦。能把月亮炸掉怕也不能把公费的酒宴取消,而这种现象一日不绝,百姓的腹诽便一日不能止。”
直接抨击现实会有压力,于是莫言采用一种策略:借李一斗之口批判社会。他让李一斗写信告诉“莫言”种种丑恶现象,然后“莫言”教训他不要乱讲,万事要从“和谐”的角度看。莫言解释说:“小说里的故事和作家创作之间的融合,我想也是逼出来的。对社会黑暗和丑恶的现象,如果不用这种方式来处理的话,我也就没办法。现在也很难完全用这种写法。这种写法实际上就是戴着镣铐的舞蹈,反而逼出了一种很好的结构方式,结构也是一种政治。”
《酒国》呈现“文革大字报”、戏仿鲁迅小说、新闻报道等各种文体,形成语言的狂欢,表现社会的疯狂状态。对此,杨小滨[10]在《盛大的衰颓:重论莫言的〈酒国〉》一文中分析道:“正是高度的话语性使我们在野蛮面前加倍地毛骨悚然,似乎恐惧并不来自野蛮,而是来自话语的过度的文明。这里的过度必然是叙事的夸张,它揭露了主流话语的内在功能。……主流话语的伟岸风格蜕变成高调的废话、无耻的谎言,它既过于虚弱,又过于强壮:它的虚弱在于它的叙事没有能力把握客观现实,而它的强壮在于它的意识形态优势有能力感召大众。”到最后“真实的暴行在《酒国》里却变得无法捕捉:它被认知为话语性的,并且过于话语性,以至所有的人都被驱动——或更准确地说是被迷惑——到这兽行的历史中而无法自我解脱。”这似乎就是《酒国》对我们内在历史性的根本洞察。
《酒国》创作于1989年,这部小说在国内反应平平,后来在海外获得好评后,才开始受到重视。当时的社会状态逼着作家采取这种写法来表达心中所思,没想到逼出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主讲马家辉)
《生死疲劳》
50年历史如何轮回
每一次的投胎转世却使他记忆的方式和内容产生异化。
一看《生死疲劳》的封面和书名,我们就知道这本书非常沉重。然而莫言写得很好玩,穿插了很多具有思考性又非常幽默的话,使小说读来非常有趣。
小说从1950年一路写到2000年,主人公西门闹在土改运动中被处死,怨气冲天,堕入畜生道,先后投胎为驴、牛、猪、狗、猴重回人间。小说通过轮回的笔法,表现中国半个世纪的社会变迁以及人在不同年代的生存困境,很值得人们深思。
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在论文《狂言流言,巫言莫言》中,将莫言的《生死疲劳》与台湾女作家朱天文的《巫言》进行了比较。他说《生死疲劳》“写50年的农村社会主义革命,融入了世俗佛教的因果轮回和章回小说的下回分解,仿佛现实只是生生世世的一环,又一次故事——和历史——的开始或结束。故事中的冤鬼西门闹拒绝忘记过去的故事,但每一次的投胎转世却使他记忆的方式和内容产生异化。量变带来质变,到了小说的结尾,不该忘却的和本应记住的形成复杂网络,不断释出正史和‘大说’以外的意义。莫言似乎暗示,60年的共产革命历史并不轻易解构,但历史要如何‘解放’,不正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
2008年,我有幸跟莫言去了一趟德国,在汉堡出席华文文学节。那年中国内地是莫言去,香港是我去,台湾本来是龙应台去,结果她没去。抵达德国的第一天,莫言情绪不太好,“忧郁症”发作了。通常中国人到国外,下了飞机最想做什么呢?吃一顿中餐。我带莫言去吃中国菜,他的心情才缓过来。
在汉堡开会那几天,莫言跟我讲了很多故事。我们也去各处游览,去看了易北河[11]。莫言非常激动,说他终于来了,因为以易北河为背景的小说对他影响很大。
很多当地的出版社找到莫言,想翻译和引介他的作品。我记得在一个重要的聚会上,莫言是演讲嘉宾。在他演讲之前,一些学者讨论阅读《生死疲劳》的感受,因为文学观点不同,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冲突,有人当场拍桌子站起来走人。莫言跟我在旁边坐着,完全听不懂德文,目睹这种场景觉得蛮尴尬。我觉得莫言很厉害,他坐在那儿,脸上保持笑容,还不忘讲笑话,说他十几年前第一次来德国学过德语,结果只记住五个单词,其他的全忘记了。
(主讲马家辉)
《众声喧哗》
在喧闹中无声呼吸
王安忆(1954-),作家。曾任杂志编辑,现任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代表作《长恨歌》获茅盾文学奖。
这些话表面上是连贯的,但是底下呢?底下的意思是什么?
据说《众声喧哗》一上市就很畅销,王安忆认为可能是因为莫言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大家又开始关注中国当代文学了。相较而言,莫言的文字比较热闹,王安忆则向来比较安静。可是《众声喧哗》这本小说集有了点变化,王安忆的语言比她以前的作品更自由,也更具流动性。
这是一本非常奇怪的小说集,以中篇小说《众声喧哗》为主,外加六篇不像小说的短篇小说——《爱套娃一样爱你》《释梦》《林窟》《恋人絮语》《闪灵》《游戏棒》。这些文章也不太像散文,而是一种无以名之的、更自由的书写。最近几年,王安忆的写作越来越不被情节所束缚。《众声喧哗》的情节非常简单,讲述一个老人与两个年轻人交往的故事。主人公欧伯伯几十年来住在上海一幢老房子里,自老伴去世后,便在自家汽车间里卖纽扣以打发日子。很少有人来光顾他的纽扣店,但这种无聊的小买卖给他寂寞的生活带来一些涟漪。比如对面小区有个保安经常过来坐坐,有时说说话。保安小名叫囡囡,30多岁,高大英俊,神情却像一个羞涩的小男孩。保安囡囡自幼口吃,而欧伯伯因为得过脑梗塞,落下说话不利索的后遗症。王安忆着重写这两个有语言障碍的人如何交流:“年轻保安自己说话上的毛病,使他也不好批评别人,所以他宁可认为欧伯伯自有一套语言方式,而他竟然能够听懂。一片含混不明的语音,突然间,有几个字爆发出来,在他听来,是有振聋发聩的效果,其中藏着大道理!他专注地听着,欧伯伯因此也变得话多。……在欧伯伯长篇演讲的过程中,‘囡囡’也会作出回应,‘就是讲呀!’甚至于,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他会大胆地与欧伯伯讨论。”
在一个语言能力退化的老人面前,年轻的保安忘记了因口吃带来的自卑:“他吃吃吃地与欧伯伯辩着,欧伯伯连连摇头,脸上带着宽容的微笑,笑他见识浅。到底年轻,吃盐没他欧伯伯吃的饭多。至于说话不连贯,这有什么呢?可以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说话不过就是一些声音,重要的是声音底下的用心,声音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纽扣店有部公用电话,偶尔会有人来打电话,顿时语声喧哗。打电话的人兀自说着,言语流利穿行,简直如金蛇狂舞,“树叶间的光斑在地面上弹跳,就像那金蛇身上碎下来的鳞片,闪闪烁烁!这人怎么说得那么多,那么快,那么意兴盎然!这些话表面上是连贯的,但是底下呢?底下的意思是什么?有什么意思?不都是废话嘛”!欧伯伯和年轻保安在一旁摇头,“感觉比方才寂阔的时分更加无聊了”。
《众声喧哗》里的声光描写很动人:“汽车穿刺过雨幕,带起成片的水浪,道路上已经积水。转眼间,成了个白茫茫的水世界。天地间被雨声充满,由于密集就变得无声,积水在窨井口无声地打旋,打旋,忽然‘咕咚’一响,咽进去,又抽噎几声。路灯提前亮起来,灯光被水雾洇染开,一团一团的,就有了夜色。有一阵子,天光又明亮起来,就像晨曦降临,其实是雨和云后面的夕照。雨丝被映照成淡金色,从地上溅起的是金珠子,路灯反倒不显亮了。还是无声,汽车悄然穿行,人张开嘴悄然地叫喊,一个个都是落汤鸡,羽毛贴在身上。这一阵明亮过去,就迅速地黑下来,路灯倏地跳出来,车灯划开,水在窨井周围打着旋,不肯下去,于是,那‘咕咚’一声也没有了,也被囊入万籁俱寂之中。”王安忆试图通过一个很安静的故事,去呈现一个城市丰富的声音、光线的肌理以及某些角落里被遗忘的人群。
(主讲梁文道)
《河岸》
历史是无解之谜
苏童(1963-),苏州人,作家。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著有《妻妾成群》《红粉》《米》等,多部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
人在那种社会环境下会遭遇谜一样的东西,一切都是不确定、不稳定的。
我以前不知道什么叫特型演员,后来了解国情多了,才知道这种演员专门饰演历史上真实的领袖人物。大家一般对这种演员怀有某种好奇和崇敬,仿佛他身上笼罩着神圣的光环。这种光环来自哪里?曾经笼罩一切的政治文化。对于这种文化,苏童在长篇小说《河岸》里描写得相当精到。
《河岸》2009年获曼氏亚洲文学奖[12],这是亚洲近几年才颁发的一个文学奖项,有点类似英国老牌的布克奖[13]。苏童是我很喜欢的作家,我也很欣赏《河岸》。有人觉得苏童近些年的作品不太出色,比如《碧奴》,但苏童自认为《河岸》是他历年来最重要的一部作品。这部小说的结构非常匀称完整,很多题材被精密地嵌入其中。
故事背景设定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那个时代的主题大家都想象得到,比如政治运动对家庭关系的破坏、对人性的扭曲、对命运的改造等。有些作家写这类题材很难摆脱前人的窠臼,故事结构往往会变得很死很硬。好在苏童开了一道“河流”的口子,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河流给小说冲刷出一抹神奇与诗意的色彩。
故事讲述一对父子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主人公库文轩据说是女烈士邓少香的儿子,是一个光荣的革命烈属。邓少香是凤凰镇人,去油坊镇执行任务时被国民党宪兵绞杀了。当时她的儿子被装在箩筐里,有位宪兵把箩筐放在河边码头的台阶上,希望被河上的船民捡去收养。晚潮冲走了箩筐,一个河匪把婴孩从水中捞起,送进了孤儿院。解放后,河匪根据孩子屁股上的鱼形胎记,指认库文轩为邓少香的儿子。
由于继承了革命烈士的血统,库文轩成了油坊镇的书记,风光一时。后来有个烈士遗孤鉴定小组来调查,怀疑他不是“红色血统”,反倒可能是河匪的私生子。库文轩从此身败名裂,妻子跟他离婚决裂。他带着儿子自我放逐到金雀河上的船队里,至死都未踏上陆地半步。河水像历史一样浑浊,不知从哪里来,也不知流向何处。库文轩的血统也像河水一样浑浊,不断地被冲刷和质疑。在那个年代,血统可以导致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人生际遇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库文轩与妻子乔丽敏的结合颇像政治婚姻。乔丽敏长相漂亮,以前在文宣队唱歌跳舞,可惜因为是屠户出身,只得“屈尊”嫁给了矮她半头的库文轩。他们的儿子库东亮说:“我父母的恋爱,与其说是恋爱,不如说是发现,是一次互相发现,父亲发现了母亲的美貌和才华,母亲发现了父亲的血统和前途。”在库文轩的身世遭到质疑之后,乔丽敏一下子崩溃了,懊悔自己竟然嫁了一个“坏血统”的男人!
库文轩此前仗着革命烈属的光辉和手中的权势偷偷乱搞男女关系的问题,这时候也一并暴露出来。乔丽敏仿照工作组的模式,将卧室开辟成隔离室,天天审问丈夫的生活作风问题,闹得鸡犬不宁。库东亮发现:“母亲的审查通常在夜里七点过后,有线广播里《社员都是向阳花》的音乐响起来,母亲就进了卧室,她打开上锁的梳妆台抽屉,拿出她的圆珠笔和工作手册,对着外面喊,库文轩,你进来!我父亲有一次赖在茅房里不肯进卧室,母亲让我去敲厕所的门,你去,快去把他拉出来!我不肯去,她自己去了,拿了把扫帚,用扫帚柄捅厕所的门,捅了好久,父亲终于被她捅出来了,打开门,弯着腰从扫帚下穿过,他大叫一声我受不了啦,准备朝院门外逃跑,我母亲在后面发出一声尖利的冷笑,看着他跑。父亲跑到门边站住了,回头看着母亲,我什么都说了,没什么可交待的了,我要出去散散心!母亲用扫帚指着他,严厉地说,你开门,你出去散心呀,睁开你的眼睛,好好看一看,看看油坊镇上还有没有你散心的地盘!”最后这句话切中要害,库文轩只好驯顺地进卧室接受审问。库氏父子后来落户到金雀河上的向阳船队,在那里苟且偷生。
这个船队有11户人家,家家来历不明,历史都不清白。他们都是社会边缘人,很少上岸,不太清楚岸上发生的事情。“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很多社会改造工程,他们只是隔岸观看。库东亮说:“岸上高音喇叭里的歌声无论怎样激昂,我听见前半句,后半句就被河风吹掉了。我在船头看河两岸的风景,看了左边的麦田就忘了右边的集镇,分不清船队刚刚经过了什么地方。河两岸的景色日新月异,可我的目光过于仓促,我的思维失之于片面,这注定我对岸上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是一知半解的。船过养鸭场,远远可见一群工人在河滩上打桩挖掘,我不知道那是胜利水电站的雏形,以为养鸭场要扩建鸭棚呢,我心里还嘀咕,连我在岸上都没个家,怎么鸭子就那么受重视呢?”
“河上”是一个边缘化的视角,对主流社会的动态一片模糊。这种模糊感灌注于整部小说之中,包括主人公的身世以及每一个人物的命运。写“文化大革命”如果只是意在讽刺或者刻画荒谬,并不太难做到,很多作家都尝试过,然而苏童试图告诉我们,人在那种社会环境下会遭遇谜一样的东西,一切都是不确定、不稳定的。
苏童有时会用一种很舒缓、很诗意的笔调去给残酷的现实涂抹出一层超现实的色彩。比如库文轩每年会在清明节和9月27日举行水祭,每逢这时库东亮就会产生幻觉,感到女烈士的英魂正在河上哭泣,“她伸出长满苔藓的手来,拖曳着我们的船锚,别走,别走,停下来,陪着我。秋风放大了船锚敲打船壁的声音,那是女烈士留给我们父子的密语,她的英魂在秋风中显得脆弱而感伤”。他喜欢女烈士的幽魂在春风中造访他们,“她黎明出水,沐浴着春风,美丽而轻盈,从船尾处袅袅地爬上来,坐在船尾,坐在一盏桅灯下面。从后舱的舷窗里,我多次看见过一个淡蓝色的湿润的身影,端坐不动,充满温情,那些四月的早晨,我一醒来就去船尾察看女烈士留下的痕迹,她留下了一摊摊晶莹的碎珠似的水迹,还有一次,桅灯下竟然出现了一朵神奇的湿漉漉的红莲花”。
有一次库东亮上岸帮父亲买绢纸,店主跟他说,回去告诉你爹,不用在船上朝凤凰镇三鞠躬了,因为新发现邓少香不是凤凰镇人,而是逃难到凤凰镇的孤儿。库东亮说,原来她也来历不明,那我爹该朝哪个方向鞠躬呢?店主说,哪个方向都不用他鞠躬了,邓少香烈士是个谜,你爹也是个谜,历史是个谜你懂不懂?
《河岸》充满了谜题,苏童却不用推理的方式去寻找答案,只留给我们一个沉重的结局。库文轩一直被革命烈属的疑团压着,最后他做出一个壮烈的决定:背着邓少香的烈士纪念碑投河自尽。
(主讲梁文道)
《我与地坛》
写作是为了活着
史铁生(1951-2010),作家。生于北京,1969年赴延安插队,1972年因双腿瘫痪回京,1981年患肾病在家疗养,2010年突发脑溢血逝世。著有《务虚笔记》《病隙碎笔》等。
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
我们有时候会将某位作家跟某个地点捆绑在一起,一想到这个地方就想起这位作家,比如北京地坛会让人想起史铁生。无论在小说还是散文里,史铁生屡屡谈及地坛。为什么这个地方在他的生命里如此重要?在《我与地坛》这本散文集里,他给出了一些答案。
1972年,21岁的史铁生因双腿瘫痪,从插队的延安回到北京。失魂落魄的他有一天下午摇着轮椅进入地坛,从此风雨无阻地在园里逛了15年。他说:“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他在作品中常常提到“上帝”,很多人因此揣测他的宗教信仰。但在我看来,他笔下的上帝并非指任何一个宗教的上帝,而是含有天意的意思。
双腿残废之后,史铁生很多年找不到人生的出路,一天到晚耗在地坛里。他说:“设若有一位园神,他一定早已注意到了,这么多年我在这园里坐着,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恓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而且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其实总共只有三个问题交替着来骚扰我,来陪伴我。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我干吗要写作。”
史铁生经常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思考生与死的问题,想了几年终于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既然看穿了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那么剩下的问题便是如何活下去。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在史铁生笔下总是命定的、无可置疑的。在这种处境下,人应该怎么活?人如何为自己找到一个方向?由于带着这些思考,很多人认为史铁生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存在主义色彩。
写作的意义是什么?有些人说,写作是为了负起社会责任,文学应该在人类生活中发挥了不起的作用。我觉得这种说法太粗浅自大。当我们把写作的目的说得太高尚,就很容易堕入一种陷阱:你自以为写了一些对社会负责的东西,于是你给自己鼓掌,甚至因此骄傲起来,渐渐偏离了原先设定的目标。比如你说是为了人类、国家、民族而写作,其实往往到最后,你只是为了让自己感觉良好。这是一种自大,一种自恋,一种骄傲。
对史铁生而言,既然决定好好活下去,就要一直写下去。他带着纸笔在地坛找了一个最不为人所打扰的角落,偷偷地写作。为什么要写作呢?因为“作家”是个被人看重的字眼,“为了让那个躲在园子深处坐轮椅的人,有朝一日在别人眼里也稍微有点儿光彩,在众人眼里也能有个位置,哪怕那时再去死呢也就多少说得过去了”。
史铁生的写作常给人一种感觉:小说像散文,散文像小说。尤其是他的小说很像散文,因为他总是忍不住把自己放进去,甚至出来评论一番。他的目光无处不在,却又不会写得太突兀。他的叙述力求安静、平稳、干净,文笔有时留有时代印迹,有些修辞已不太新鲜。
逛地坛15年,史铁生与很多人擦肩而过,其中有一个喜欢长跑的朋友跟他交流最多。那个朋友因在“文化大革命”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狱后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平等,苦闷极了便练习长跑。“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儿怨自己。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赛群众场面的照片。”
这位运气不佳的朋友经常和史铁生一起在地坛待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着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38岁高龄又获得第一名,并打破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跟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了一下,没说什么,只是傍晚又去地坛找史铁生,平静地叙说这件事。
两个失意的人在地坛里分享着人生境遇,一个玩命跑,一个玩命写。当史铁生小有名气之后,他完全为了写作而活着,越来越害怕自己文思枯竭。他发现自己成了写作的人质,“当一名人质实在是太累了太紧张了,太朝不保夕了。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要是写作到底不是我应该干的事,我想我再活下去是不是太冒傻气了?”有一天,他说自己不如死了好。一个朋友劝道,你不能死,你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这时他忽然明白了: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
早在1985年,史铁生就写出了著名的短篇小说《命若琴弦》,里面饱含对生命的感悟。一个老瞎子带着小瞎子挨村挨寨地弹三弦琴说书,老瞎子的师傅临终前跟他说,这把三弦琴的琴槽里藏着一张药方,等你用心弹断一千根弦的时候,你拿着它去抓药就能治好眼睛。师傅跟他说:“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老瞎子满怀希望地弹琴,终于在70岁那年弹断一千根琴弦,结果发现所谓药方其实是一张无字的白纸。老瞎子的心弦断了,就像一根不能拉紧的琴弦,再难弹出赏心悦耳的曲子。这时候小瞎子因为失恋而心灰意冷,老瞎子决定把这个“药方”继续传下去,用善意的谎言来激发徒弟的生命活力。因为人生若无目标,你就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
(主讲梁文道)
[1]参见卡夫卡(FranzKafka,1883-1924)短篇小说《中国长城建造时》。
[2]让-保罗·萨特(Jean-PaulSartre,1905-1980),除《想象》《存在与虚无》等哲学著作外,还著有《恶心》《自由之路》《文字生涯》等文学作品。他之所以拒领诺贝尔文学奖,个人的理由是他一向谢绝来自官方的荣誉,而且认为作家获得的一切荣誉会让读者产生压力;客观的理由是他认为在冷战时期,诺贝尔奖虽不只是西方的文学奖,但事实上只授予西方作家和东方叛逆作家,他不愿接受这种带有倾向性的奖项。
[3]王德威(1954-),文学评论家。台湾大学外文系毕业,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著有《被压抑的现代性-晚清小说新论》《当代小说二十家》等,与张旭东等人合编《说莫言》。
[4]大江健三郎(1935-),199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著有《广岛日记》《万延元年的足球队》《个人的体验》等。1960年首度访华,2002年第五次访华时曾专程探访莫言的老家。
[5]王尧(1960-),江苏东台人,文学评论家,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著有《中国当代散文史》《莫言王尧对话录》(2003年)等。
[6]《中国作家》,1985年创刊的大型文学期刊,以刊登中长篇小说和报告文学为特色。《透明的红萝卜》刊发不久后,由杂志首任主编冯牧主持召开研讨会,获得史铁生等作家的肯定,成为莫言的成名作。
[7]2005年至2006年,台湾麦田出版公司出版“莫言小说精短系列”——《苍蝇·门牙》《初恋·神嫖》《老枪·宝刀》《美女·倒立》。
[8]1996年,《丰乳肥臀》获首届大家·红河文学奖,奖金10万元。
[9]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AlfredHitchcock,1899-1980),生于伦敦,一生拍摄超过50部电影,尤其擅长惊悚悬疑片。代表作有《后窗》《精神变态者》《西北偏北》《蝴蝶梦》等。
[10]杨小滨(1963-),生于上海,诗人、文学评论家。复旦大学中文系毕业,耶鲁大学东亚系博士,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副研究员。著有《中国后现代:先锋小说中的精神创伤与反讽》等。
[11]易北河(ElbeRiver)发源于捷克和波兰交界的苏台德山脉,全长1165公里,约1/3流经捷克,2/3流经德国,最后经汉堡流入北海。
[12]曼氏亚洲文学奖(ManAsianLiteraryPrize),2007年设立,由英仕曼集团(ManGroup)赞助。除苏童外,另有两位中国作家的作品获此奖:姜戎《狼图腾》(2007年)和毕飞宇《玉米》(2010年)。
[13]布克奖(ManBookerPrize),1969年设立,被誉为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最初由英国食品供应公司布克(BookerMcConnell)赞助,2002年改由英仕曼集团赞助,奖项名称由“BookerPrize”改为“ManBookerPrize”。获奖作品几乎成为“最好看的英语小说”的代名词,约有1/3被改编成影视剧,如《辛德勒的名单》《英国病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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