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痛-路产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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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武生

    (1991-2001)

    宋武生被广播里机长的通知声惊醒时,飞机已经贴近地面了。坐在她身边的一位同事煞是羡慕地看了她一眼,说年轻真好,你睡了一路,连晚餐都没动。武生弹簧一样地跳了起来,习惯性地去开公文包的拉链,开了一半才意识到:他们到家了,他们不再需要她来保管护照了。

    武生去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的一家大设计院做科技翻译,一个月前被单位派到美国出差,担任一个合作项目的随团翻译。这家美国公司的总部设在法国,许多技术资料用的都是法语。武生在大学里学的是法语,第二外语是英语,正好派上了用场。

    四月的天气依旧寒冷,武生从窗口望出去,一眼就看见了风。风有颜色,风的颜色很是强悍。沿路的树枝已经开始肥胖起来——那是春天的第一抹新绿。穿着蓝布工作服的地勤人员,正隔着白口罩彼此高声对喊。这里的绿、蓝和白都不过是武生由惯性衍生出来的联想,其实风早已蛮不讲理地在一切所经之处盖下了它的唇印,一天一地之间只有一样颜色,那就是土黄。

    手臂的肌肤在隐隐刺痒,她知道那是曼哈顿的艳阳在上面咬下的口子。然而此刻,纽约已经离她非常遥远。她突然醒悟过来,她这一路上的昏睡,其实就是为了攒足精神,来应付飞机点地那一刻的失落。

    武生拉着两只饱实得几乎要胀裂开来的行李箱走进单位宿舍大院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暮色里的天没有颜色,看不出是不是有云,西斜的太阳倦怠而昏黄,却依旧刺目。楼道里生火做饭的人听见箱子的滚轮声,扭过头来看她,都不禁怔了一怔——她知道是因为她身上的那件红风衣。风衣剪裁得有些奇怪,上身很紧,下摆很宽,腰间系着一条闪闪发亮的黑皮带。这是武生用五美金在纽约的救世军商店里买来的旧货,她沉甸甸的皮箱里还有许多这样的衣物。刚从冬天里苏醒过来的人们还不习惯这样的新潮,不过他们很快就释然了——过不了多久,风沙就会蚕食那层鲜艳,让那红不再割眼。

    楼道很窄也很暗,两边都摆放着煤气灶,每逢做饭的时候行路就有些艰难。武生敷衍地应付着众人的招呼,杀出重围走到了自己的宿舍门前。摸出钥匙开了门,在那张单人床上坐下来,脊背上依旧还在灼痛——那是目光烙的。她的宿舍在楼道的尽里,每一回进出,她都觉得是一场精疲力尽的厮杀。她个子很高,比街上寻常的女孩子高出近一个头。头发微鬈,眼窝很深,高高的颧骨底下,有一张几乎覆盖了半张脸的大嘴。在那个审美观念正遭受着空前颠覆的年代里,她走到哪里都是一道景致。她并不知道她身上有四分之一的法国血统,她只是厌烦那些落在她身上的目光。每天回家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一盆热水洗脸擦身——她要尽快洗去那些眼睛残留在她肌肤上的油腻和污垢。她很早就懂得了美丽是一种不堪烦扰的负担。

    地上有一张纸,是有人从门缝里塞进来的。她打开来,是一张手绘的卡片,上面画着一架徐徐落地的飞机和一颗被利箭射穿的心。底下龙飞凤舞地写了两行字:

    你回来的时候,我正在西双版纳的溪水中游泳。

    我只能拿这个来欢迎你,我的爱人。

    武生忍不住抿嘴一笑,她知道是刘邑昌。这个时候,刘邑昌正跟着他的导师在云南写生。只有他这样的人,才会想得出这样的信——他知道她很受用。

    她同宿舍的那位女同事在她出差期间结婚搬走了。她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拥有独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在女同事第一次跟她谈起婚期的时候,她脑子里就已经展开了野心勃勃的家居布置方案——那是她一辈子都不敢奢望的宽敞和明亮啊。现在她终于独自坐在这里了,她却发觉这间屋子是何等的狭小昏暗压抑,任何的修饰计划只能像用漂白粉清洗墨汁一样的无望。想到她将在这个房间里度过尚无法预计的年月,直到某一天她跟着另一个男人,比如刘邑昌,走进另外一间和这差不多的房间,在那里度过人生剩下的漫长时光时,她不禁打了一个寒噤。

    她从床底下拖出一个脸盆,拿指头一抹,是厚厚的一层灰。她晃了晃桌上的暖水瓶,没有任何声响。肚子不肯接受她苍白的安抚,发出了一阵愤怒的嘶吼——她这才记起来她已经错过了两顿饭。她翻找出平素打饭的那个铝饭盒,提着两只空水瓶,无精打采地往食堂走去。

    其实城市还是那个城市,宿舍还是那个宿舍,楼道还是那条楼道,人也还是那些人。什么也没变,变的是她的眼睛。

    这不是她第一次出差,这一年里她跟着项目组的工程师们走过了全国很多地方。可是这次不一样——这一次她去了纽约。纽约给她打开了一扇陌生的门,从那扇门里出来,她就丢失了爹娘给她的那双眼睛。平生第一次,她认识了贫穷两个字。

    她突然就想起了离开纽约前杜克对她说的话。

    杜克是美国团队里的项目预算师,是这群美国佬里唯一一个会说中文的人。

    杜克的父亲是1949年离开大陆的老兵,老家在江苏盐城,杜克是老兵到台湾再娶之后生下的孩子。杜克虽然没跟父亲回过老家探亲,却对大陆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心。杜克的问题多得让人无法招架,比如说四川的变脸,陕北的秦腔和皮影戏,广东的碉楼,八旗里究竟哪一旗为首,等等等等。大多时候武生回答不了杜克的追根寻源,不过杜克并不在意,似乎他只要和武生聊聊天就好,至于说的是什么反倒无关紧要。

    下班的时间里,杜克整天和中方代表厮混在一起。杜克带他们吃遍了纽约中国城的每一家餐馆,每一顿饭上,总会声情并茂地唱一首《我的中国心》。杜克说那是他的“醉茶之曲”,回回都唱得席上的每一个人热血沸腾——除了武生。杜克若年轻个十岁八岁她或许还可以容忍这样赤裸裸的煽情。在武生这个年纪,三十五岁以上就算是半只脚入土的人了,而杜克很不幸刚刚过完了三十六岁生日。有一阵子武生甚至怀疑杜克是美国人派来钓中国人合同的密探——他们的合作刚刚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最后的合同究竟落在谁手里还是一个硕大的未知数。后来她才慢慢明白了,杜克仅仅是无可救药地崇拜张明敏而已。

    真正让武生觉出杜克的私心,是美方的告别宴会上。那一次美国人把荷包掏得很深,晚宴定在洛克菲勒中心顶层的那家彩虹餐厅。那天晚上每个人都喝了酒,说话有些头重脚轻。美国公司的总裁在祝酒时对杜克和武生眨了眨眼,说中美两国的友谊落到实处,还得靠年轻人,尤其是未婚的。所有的美国人笑得前仰后翻,乐不可支——杜克和武生是这一群人里唯一的单身。武生没笑。武生只觉得被人平白无故地占了一个便宜,还不能吱声。她不想翻译这句话,她只是勉强笑了一笑,敷衍过去了事,却一整个晚上像吞了一口馊食似的不舒心。

    那天他们喝酒喝到很晚,武生做了一整天的翻译,很是倦怠了,就扔下众人,独自来到窗口看曼哈顿的夜景。这是她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璀璨的灯火,与这样的光亮相比,所有她见过的光亮只能算是萤火虫。她甚至产生了一种恍惚:她有些分不清楚到底天和地是在哪里分的界,哪些光亮是灯火,哪些光亮是星星。她觉得她离天很近,只要打开窗户探出手,她就能随意拽住一瓣夜空。车流串成一条连绵不绝的珠链,在城市的腹地来回穿行——那是处于睡眠状态的纽约唯一的生命指征。看着那座被办公室的长明灯火掏出一个个方方正正的大窟窿的帝国大厦,武生的心突然抽了一抽:经历了这样的光亮之后,她是否还能回到她原先的生活轨道,接受那片她生活了二十四年的黯淡?不,其实她并不想拥有这些灯火中的任何一盏,那样的光亮捏在手里太烫,她只想远远地看着它们,她仅仅希望它们待在一个她视野可及的地方。

    “其实你不必在意那些话。”武生听见有人在她身后说话——是杜克,“希望你可以慢慢地学会美国人的幽默。”

    彩虹餐厅有严格的着装要求,所以杜克这晚换了一副西装革履的模样,深蓝带隐条的西服,暗红色的领带,发蜡油光闪亮,头发带着梳齿的痕迹一丝一绺齐齐整整地梳到脑后。杜克今晚看上去依旧老成,依旧不高,却很周正。周正在某些要求不那么苛刻的眼里,可以勉强地解释为英俊。

    武生隐隐有些感动,可是她不想把那丝感动放在脸上。她轻轻一笑,说如果我根本就不想学你们美国人的幽默呢?

    她在说“你们”两个字的时候加重了语气,说完了就有些后悔——她听上去有些赌气。赌气是私情的第一丝缺口,赌气是一团需要及时扑灭的火种。

    杜克晃了晃手里的酒杯,浅浅抿了一口,说那也没什么,只是你会失去一些可以哈哈一笑的机会。

    “或许,有时我并不想,哈哈一笑。”她说。

    说完了她又后悔——今晚有一些浓烈的情绪在她身体里流动,她把它归咎于鸡尾酒。

    杜克没说话,两人默默地站在窗口。

    那是一个满月的夜晚,武生发觉月到最皎洁的时候,那颜色不是白,而是蓝。月光给每一片屋顶都涂上了一层晶莹的蓝光,曼哈顿的月夜看上去像是冰雪严冬。

    “这是普拉达吗?”杜克指着武生的衣服问,“你穿这件衣服有些像蜜雪儿·菲佛。”

    武生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一路红到颈脖,耳垂胀得隐隐生疼。她知道如果此刻她把手捂在脸上,一定会烫出一掌燎泡。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浅桃红的连衣裙,领子开成一个V字,腰间松松地系着一根带子。这也是她从救世军商店里淘来的旧货——她从国内带来的衣服没有一件适合今天晚上的场合。穷是一件满是破绽的贴身秘密,经不起另一只眼睛的好奇。

    她知道蜜雪儿·菲佛是一个好莱坞明星,她看过她主演的《神奇的贝克男孩们》,可是还要过几年,她才会知道普拉达是一个品牌的名字。她那天在救世军旧货店里看上这件衣服,仅仅是因为它的颜色和样式——那是一种她一直喜欢的简约和大气。

    “其实在美国,夸奖是一件很寻常的事,你只需要简单地说一声谢谢就行。”杜克说。

    武生突然醒悟过来他把她的脸红理解成了羞涩。这是一个出乎意料却妥帖合宜的台阶,她打算就从那里慢慢走下平地。走到一半的时候她突然有些恼怒:她讨厌他做每件事情都要蒙上一个国家的盖头——不是美国,就是中国;她讨厌他随时随地趴在她的肩头指点她的路;她讨厌他的自告奋勇和自以为是。她有脚也有眼睛,她宁愿自己慢慢地找路,哪怕跌跌撞撞。

    “你是在逼我说谢谢吗,杜克?”她冷冷地说。

    “乔琪娜,你看上去不快乐。”杜克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乔琪娜是武生的外文名字,是从乔治·桑演变过来的——乔治·桑是她最崇拜的法国作家。

    一股细细的温暖从武生心底涌上来,刹那间她几乎觉得杜克兴许真是关心她的,他兴许还真有些懂她。但她很快就把那股温暖咽了回去。习惯了曼哈顿璀璨灯火的他,怎么会知道地球的另一半,还有人过着夜里披着棉袄跑到屋外上厕所、一周里只能在单位澡堂洗一次热水澡的生活方式?他怎么会想到:她身上那件时尚,是她花四个半美金买下来的某位阔太太搬家或腻味时丢弃的垃圾?

    她最终打消了谈话的欲望,指了指被他们甩在餐桌上的同事,说你我都走了,谁来给他们做翻译?

    他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这世上,离了谁地球也照样转。不要剥夺你同事快速改善英文的机会。

    她终于被他惹笑了。

    那晚回家,武生躺在旅馆松软的大床上一时不能入睡。她开始怀疑自己也许有那么一点点在意杜克,否则为什么她会为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动气?

    一点点,只能是一点点,她不可能在意更多,因为她和他中间隔着两座她一生也攒不够力气去攀爬的山:他太老,她太自尊。

    两天以后,中方代表团离开纽约回国,他和他的老板都来机场送别。隔着人群他伸过手来轻轻地握了握她的手,就算是道别了。她期待着他说句什么,可是一直等到她进了候机厅,他依旧还是沉默。她有点失落,因为凭她对他的观察,他们的相识即使在那一刻画上句号,也不该是一个如此沉闷毫无特色的句号。尽管她并不在意他,可是她还是忍不住为自己的判断失误感到羞恼。她被自己的美丽宠坏了,她向来更愿意是那个在人际关系中以她的时间和方式安置句号的人。

    当然,当时武生并不知道杜克的淡定是因为他早已有了自己的盘算。在武生的飞机还没有起航的时候,杜克的信已经抢在她的航班之前飞上了天。信是寄到她单位的——那是他唯一知晓的地址。信很简单,疏疏的写了一页纸,都是一些内容普通得几乎可以贴在墙上供公众阅读的问候——他不知道她的私信会不会经过他人的手和眼睛。但是他最终还是憋不住在信尾加了一句蕴意深远的话: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到美国来找我,我一定尽地主之谊。”

    “我把风给你带回来了。”

    刘邑昌一进门,把他那本厚厚的写生册往桌上一扔,一屁股坐在了武生的床上。床没防备,咿呀地尖叫了一声。

    “野人。”武生剜了他一眼,他很疼,却很受用。

    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面了——她去了纽约,他去了云南。他黑了些,也瘦了些,海军蓝运动衫底下的肌肉里,开始隐隐约约地有了骨头的感觉。新剪的板寸头硬如猪鬃,西双版纳的太阳把他脸上的轮廓削得明晰清朗,他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更不像是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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