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度沉浮,几番成败,皆成过眼云烟。
世事无常,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是那颗守候的心。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且拭今宵泪,留住昨夜风。
也许,你注定是我心头那颗迤逦的朱砂,点在胸口,陪伴我颠沛流离的一生。
也许,你注定是一颗飘逸的种子,在我心中生根发芽,密密匝匝长在心田。
在她最后的那些日子里,她总是用那双细细的眼睛长久地跟随着我,仿佛在估量着我有没有独立生活下去的能力,又好像有什么重要的话要叮嘱我,可又拿不准主意该不该对我说。准是我那没心没肺,凡事都不大有所谓的派头让她感到悬心。她忽然冒出一句:“珊珊,要是你吃不准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我看就是独身生活下去,也比糊里糊涂地嫁出去要好得多!”
照别人看来,作为一个母亲,对女儿讲这样的话,似乎不近情理。而在我看来,那句话里包含着以往生活里的极其痛苦的经验。我倒不觉得她这样叮咛我是看轻我或是低估了我对生活的认识。她爱我,希望我生活得没有烦恼,是不是?
“妈妈,我不想嫁人!”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因为害臊或是在忸怩作态。说真的,我真不知道一个姑娘什么时候需要做出害臊或忸怩的姿态,一切在一般人看来应该对孩子隐讳的事情,母亲早已从正面让我认识了它。
“要是遇见合适的,还是应该结婚。我说的是合适的!”
“恐怕没有什么合适的!”
“有还是有,不过难一点——因为世界是这么大,我担心的是你会不会遇上就是了!”她并不关心我嫁得出去还是嫁不出去,她关心的倒是婚姻的实质。
“其实,您一个过得不是挺好吗?”
“谁说我过得挺好?”
“我这么觉得。”
“我是不得不如此……”她停住了说话,沉思起来。一种淡淡的、忧郁的神情来到了她的脸上。她那忧郁的、满是皱纹的脸,让我想起早年夹在书页里的那些已经枯萎了的花。
“为什么不得不如此呢?”
“你的为什么太多了。”她回避我。她心里一定藏着什么不愿意让我知道的心事。我知道,她不告诉我,并不是因为她耻于向我披露,而多半是怕我不能准确地估量那事情的深浅而曲扭了它,也多半是因为人人都有点珍藏起来的、留给自己带到坟墓里去的东西。想到这里,我有点不自在。这不自在的感觉迫使我没有礼貌,没有教养地追问下去:“是不是您还爱着爸爸?”
“不,我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爱您吗?”
“不,他也不爱我!”
“那你们当初为什么结婚呢?”
她停了停,准是想找出更准确的字眼来说明这令人费解和反常的现象,然后显出无限悔恨的样子对我说:“人在年轻的时候,并不一定了解自己追求的、需要的是什么,甚至别人的起哄也会促成一桩婚姻。等到你再长大一些、更成熟一些的时候,你才会明白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可那时,你已经干了许多悔恨得让你感到锥心的蠢事。你巴不得付出任何代价,只求重新生活一遍才好,那你就变得比较聪明了。人说‘知足者常乐’,我却享受不到这样的快乐。”说着,她自嘲地笑了笑,“我只能是一个痛苦的理想主义者。”
莫非我那“贼风入耳”的毛病是从她那里来的?大约我们的细胞中主管“贼风入耳”这种遗传性状的是一个特别尽职尽责的基因。
“您为什么不再结婚呢?”
她不大情愿地说:“我怕自己还吃不准自己到底要什么。”她明明还是不肯对我说真话。
我不记得我的父亲。他和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分手了。我只记得母亲曾经很害羞地对我说过他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公子哥儿似的人物。我明白,她准是因为自己也曾追求过那种浅薄而无聊的东西而感到害臊。她对我说过:“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我常常迫使自己硬着头皮去回忆青年时代所做过的蠢事、错事!为的是使自己清醒。固然,这是很不愉快的,我常会羞愧地用被单蒙上自己的脸,好像黑暗里也有许多人盯着我瞧似的。不过这种不愉快的感觉里倒也有一种赎罪的快乐。”
我真对她不结婚感到遗憾。她是一个很有趣味的人,如果她和一个她爱着的人结婚,一定会组织起一个十分有趣味的家庭。虽然她生得并不漂亮,可是优雅、淡泊,像一幅淡墨的山水画。她的文章写得也比较美,和她很熟悉的一位作家喜欢开这样的玩笑:“光看你的作品,人家会爱上你的!”
母亲便会接着说:“要是他知道他爱的是一个满脸皱纹、满头白发的老太婆,他准会被吓跑了。”
到了这种年龄,她绝不会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这分明是一句遁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有一些引起我生出许多疑惑的怪毛病。
比如,不论她上哪儿出差,她必得带上那二十七本一套的,一九五零年到一九五五年出版的契诃夫小说选集中的一本,并叮咛着我:“千万别动我这套书。你要看,就看我给你买的那一套。”这话明明是多余的。我有自己的一套,干吗要去动她的那套呢?况且这话早已三令五申地不知说过多少遍了,可她还是怕有个万一的时候。她爱那套书爱得简直像得了魔怔一般。
当她神志不清,就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那套书——”她已经没有力气说出“那套契诃夫小说选集”这样一个长句子。不过我明白她指的是那一套。“……还有,写着,“爱,是不能忘记的”……笔记本和我,一同火葬。”
她最后叮咛我的这句话,有些,我为她做了,比如那套书。有些,我没有为她做,比如那些题着“爱,是不能忘记的”的笔记本子。我舍不得。我常想,要是能够出版,那一定是她写过的那些作品里最动人的一篇,不过它当然是不能出版的。
起先,我以为那不过是为了写东西而积累的一些素材。因为它既不像小说,也不像札记;既不像书信,也不像日记。只是当我从头到尾把它们读一遍的时候,渐渐的,那些只言片语与我那支离破碎的回忆交织成了一个形状模糊的东西。经过久久的思索,我终于明白,我手里捧着的,并不是没有生命、没有血肉的文字,而是一颗灼人的、充满爱情和痛苦的心,我还看见那颗心怎样在这爱情和痛苦里挣扎、熬煎。二十多年了,那个人占有着她全部的情感,可是她却得不到他。她只有把这些笔记本当做是他的替身,在这上面和他倾心交谈。每时,每天,每月、每年。
我知道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他在上海做地下工作的时候,一位老工人为了掩护而被捕牺牲,撇下了无依无靠的妻子和女儿。他,出于道义、责任、阶级情谊和对死者的感念,毫不犹豫地娶了那位姑娘。逢到他看见那些由于“爱情”而结合的夫妇又因为“爱情”而生出无限的烦恼的时候,他便会想:“谢天谢地,我虽然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婚,可是我们生活得和睦、融洽,就像一个人的左膀右臂。”
他一定是她那机关里的一位同志。我会不会见过他呢?从到过我家的客人里,我看不出任何迹象,他究竟是谁呢?
大约一九六二年的春天,我和母亲去听音乐会。剧场离我们家不太远,我们没有乘车。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无声无息地停在人行道旁。从车上走下来一个满头白发、穿着一套黑色毛呢中山装的、上了年纪的男人。那头白发生得堂皇而又气派!他给人一种严谨的、一丝不苟的、脱俗的、明澄得像水晶一样的印象。特别是他的眼睛,十分冷峻地闪着寒光,当他急速地瞥向什么东西的时候,会让人联想起闪电或是舞动着的剑影。要使这样一对冰冷的眼睛充满柔情,那必定得是特别强大的爱情,而且得为了一个确实值得爱的女人才行。他走过来,对母亲说:“您好!钟雨同志,好久不见了。”
“您好!”母亲牵着我的那只手突然变得冰凉,而且轻轻地颤抖着。
他对母亲说:“您最近写的那部小说我读过了。我要坦率地说,有一点您写得不准确。您不该在作品里非难那位女主人公……要知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感情原没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她并没有伤害另外一个人的生活……其实,那男主人公对她也会有感情的。不过为了另一个人的快乐,他们不得不割舍自己的爱情……”
这时,有一个交通民警走到停放小汽车的地方,大声地训斥着司机,说车停的不是地方。司机为难地解释着。他停住了说话,回头朝那边望了望,匆匆地说了声:“再见!”便大步走到汽车旁边,向那民警说:“对不起,这不怪司机,是我……”
汽车开走了,留下了一道轻烟。很快地,就连这道轻烟也随风消散了,也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我,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很快地忘记。
现在分析起来,他准是以他那强大的精神力量打动了母亲的心。那强大的精神力量来自他那成熟而坚定的政治头脑,他在动荡的革命时代曾出生入死的经历,他活跃的思维、工作上的魄力、文学艺术上的素养……而且——说起来奇怪,他和母亲一样喜欢双簧管。对了,她准是崇拜他,她说过,要是她不崇拜那个人,那爱情准连一天也维持不了。
至于他爱不爱我的母亲,我就猜不透了。要是他不爱她,为什么笔记本里会有这样一段记载呢?
“这礼物太厚重了。不过您怎么知道我喜欢契诃夫呢?”
“你说过的!”
“我记不得了。”
“我记得。我听到你有一次在和别人闲聊的时候说起过。”
原来那套契诃夫小说集是他送给母亲的。对于她,那几乎就是爱情的信物。
没准儿,他这个不相信爱情的人,到了头发都白了的时候才意识到他心里也有那种称为爱情的东西存在,到了他已经没有权力去爱的时候,却发生了这足以使他献出全部生命的爱情。这可真够凄惨的。也许不只是凄惨,也许还要深刻得多。
爱语小札:
爱,不仅仅是不能忘记,而是无法忘记。我们的大脑很小很小,我们的记忆也会随着时光而变得模糊。但,当你无意走入曾经一起游玩的地方,当你无意翻开很久以前的日记,那些被“遗忘”的曾经,那些触动会在刹那间将你拥抱。
真正真诚而投入地爱过的,是永远不能忘记的,哪怕对方已不再记得、不再爱或不曾爱过自己。是痛苦的一生忧伤的回味,是生死都无法改变的绝恋。哪怕天地就此荒芜,哪怕陷入绝地,爱过,就不能忘记。
31 想入非非——朱湘
贾宝玉在出家一年以后,去寻求藐姑射山的仙人。
自从宝玉出了家以来,到如今已是一个整年了。从前的脂粉队,如今的袈裟服;从前的立社吟诗,如今的奉佛诵经……这些,相差有多远,那是不用说了。却也是他所自愿,不必去提。
只有一桩,是他所不曾预料得到的。那便是,他的这座禅林之内,并不只是他自己这一个僧徒。他们,恐怕是只有很少的几个人,像他这般,是由一个饱尝了世上的声色利欲的富家公子而勘破了凡间来皈依于我佛的。从前,他在史籍上所知道的一些高僧,例如达摩的神异,支遁的文采,玄奘的淹博,他们都只是旷世而一见的,并不能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遇到。他所受戒的这座禅林,跋涉了许久,始行寻到的,自然是他所认为最好的了。在这里,有一个道貌清癯,熟谙释典的住持,便是在听到过他的一番说法以后,宝玉才肯决定了:在这里住下,度为僧的。这里又有静谧的禅房可以习道;又有与人间隔绝的胜景可以登临。不过,喜怒哀乐,亲疏同异,那是谁也免不了的,即使是僧人。像他这么,整天的只是在忙着自己的经课,在僧众之间是寡于言笑的,自然是要常常遭受闲言冷语了。
黛玉之死,使得他勘破了世情的,到如今,这一个整年以后,在他的心上,已经不像当初那么一想到便是痛如刀割了。甚至于,在有些时候——自然很少——他还曾经纳罕过,妙玉是怎么一个结果:她被强盗劫去了以后,到底是自尽了呢,还是被他们拦挡住了不曾自尽;还是,在一年半载,十年五载之后,她已经度惯了她的生活,当然不能说是欢喜,至少是,那一种有洁癖的人在沾触到不洁之物那时候所立刻发生的肉体之退缩已经没有了。
虽然如此,黛玉的形象,在他的心目之前,仍旧是存留着。或许不像当时那样显明,不过依然是清晰的。并且,她的形象每一次涌现于他的心坎底层的时候,在他的心头所泛起的温柔便增加了一分。
这一种柔和而甜蜜的感觉,一方面增加了他的留恋,一方面,在静夜,檐铃的声响传送到了他的耳边的时候,又使得他想起来了烦恼。因为,黛玉是怎么死去的?她岂不便是死于五情么?这使得她死去了的五情,它们居然还是存在于他,宝玉的胸中,并且,不仅是没有使得他死去,居然还给与了他一种生趣!
在头半年以内,无日无夜的,他都是在想着,悲悼着黛玉。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半年快要完了的时候,黛玉以外的各人,当然都是女子了,不知不觉地,渐渐地侵犯到他的心上,来占取他的回忆与专一。以至于到了下半年以内,她们已经平分得他的思想之一半了。这个使得他感到十分的不安,甚至于,自鄙。他在这种时候,总是想起了古人的三年庐墓之说……像他与黛玉的这种感情,比起父母与子女的感情来,或者不能说是要来得更为浓厚一些,至少是,一般的浓厚了;不过,简直谈不上三年极哀,也谈不上后世所改制的一年的,他如今是半年以后,已经减退了他的对于黛玉之死的哀痛了。他也曾经想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要使得他的心内,在这一年里面,只有一个林妹妹,没有旁人——但是,他这颗像柳絮一般的心,漂浮在“悼亡”之水上的,并不能够禁阻住它自己,在其他的水流汇注入这片主流的时候,不去随了它们所激荡起的波折而回旋。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两句诗,他想,不是诗人的夸大之辞,便是他自己没有力量可以做得到。
在这种时候,他把自己来与黛玉一比较,实在是惭愧。她是那么的专一!
也有心魔,在他的耳边,低声地说:宝钗呢?晴雯呢?她们岂不也是专一的么?何似他独独厚于彼而薄于此?并且,要是没有她们,以及其他的许多女子,在一起,黛玉能够爱他到那种为了他而情死的田地么?
他不能否认,宝钗等人在如今是处于一种如何困难、伤痛的境地;但是,同时,黛玉已经为他死去了的这桩事实,他也不能否认。他告诉心魔,叫它不要忽略去了这一层。
话虽如此,心魔的一番诱惑之词已经是渐渐地在他的头颅里着下根苗来了。他仍然是在想念着黛玉;同时,其他的女子也在他的想念上逐渐地恢复了她们所原有的位置。并且,对于她们,他如今又新生有一种怜悯的念头。这怜悯之念,在一方面说来,自然是她们分所应得的;不过,在另一方面说来,它便是对于黛玉的一种侵夺。这种侵夺他是无法阻止的,所以,他颇是自鄙。
佛经的讽诵并不能羁勒住他的这许多思念。如其说,贪嗔爱欲便是意马心猿,并不限定要做了贪嗔爱欲的事情才是的,那么,他这个僧人是久已破了戒的了。
他细数他的这二十几年的一生,以及这一生之内所遭遇到的人,贾母的溺爱不明,贾政的优柔寡断,凤姐的辣,贾琏的淫,等等,以及在这些人里面那个与他是运命纠缠了在一起的人,黛玉——这里面,试问有谁,是逃得过五情这一关的?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无一不是五情这妖物在里面作怪!
由我佛处,他既然是不能够寻求得他所要寻求到的解脱,半路上再还俗,既然又是他所吞咽不下去的一种屈辱,于是,自然而然的,他的念头又向了另一个方向去希望着了。
庄子的《南华真经》里所说的那个藐姑射山的仙人,大旱金石流而不焦,大浸稽天而不溺,那许是庄周的又一种“齐谐”之语,不过,这里所说的“大旱”与“大浸”,要是把它们来解释作五情的两个极端,那倒是可以说得通的。天下之大,何奇不有?虽然不见得一定能找到一个真是绰约若处子的藐姑射仙人,或许,一个真是槁木死灰的人,五情完全没有了,他居然能以寻找得到,那倒也不能说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体。
他在这时候这么自忖着。
本来,一个寻常的人是绝不会为着钟爱之女子死去而抛弃了妻室去出家的;贾宝玉既然是在这种情况之内居然出了家,并且,他是由一个唯我独尊的“富贵闲人”一变而为一个荒山古刹里的僧侣的,那么,他这样的异想天开要去寻求一个藐姑射仙人,倒也不足为奇了。
由离开了家里,一直到为僧于这座禅林,其间他也曾跋涉了一些时日。行旅的苦楚,在这一年以后回想起来,已经是褪除了实际的粗糙而渲染有一种引诱的色彩了。静极思动,乃是人之常情。于是,宝玉,著着僧服,肩着一根仗,一个黄包袱,又上路去了。
爱语小札: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黏在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对于宝玉来说,黛玉在他心口点的这颗朱砂痣是永生无法忘怀和隐退的,它不仅仅是爱着的那个人的象征,更是一种爱情高于现实的灵魂独白。佛家有言,多情乃佛心。这种多情不仅仅是一种博爱的精神,更是一种灵魂的修养。
32 初恋——废名
我在乡里算是不容易攀上的资格,然而还是跟着祖母跑东跑西——这自然是由于祖母的疼爱,而我“年少登科”,也很可以明白地看出了。
我一见她就爱;祖母说“银姐”,就喊“银姐”;银姐也立即含笑答应,笑的时候,一边一个酒窝。
银姐的母亲是有钱的寡妇,照年纪,还不能陪着祖母进菩萨。正因为这缘故,她进菩萨总要陪着祖母。头一次见我,摸摸我的脑壳,“好孩子!谁家的女婿呢?”我不是碍着祖母的面子,真要唾她不懂事:“年纪虽小,先生总是一样!”待到见了银姐,才暗自侥幸:“喜得没有出口!”
我们住在一个城圈子里,我又特别得了堂长的允许下课回来睡觉,所以同银姐时常有会面的机会。
一天,我去银姐家请祖母,祖母正在那里吃午饭,观音娘娘的生期,刚刚由庵里转头。祖母问,父亲打发我来呢,还是母亲?我说,天后宫的尼姑收月米,母亲不知道往年的例。
“这算什么了不得的事呢,叫我!”
我暗自得计,坐在银姐对面的椅子上。银姐的母亲连忙吩咐银姐把刚才带回的云片糕给我,拿回去分给弟弟。我慢慢地伸手接着,银姐的手缓缓地离开我,那手腕简直同塘里挖起来的嫩藕一般。
银姐的母亲往天井取浴盘,我装着瞧一瞧街的势子走出去,听得泼水的声响又走进来,银姐的母亲正在同祖母咕嗫:“人家蠢笨的,那知道这些躲避!”我几乎忍不住笑了,同时也探得了她们的确实的意见:阿焱还是一个娃娃。
早饭之后,我跑进银姐的家,银姐一个人靠着堂屋里八只手,脚踏莲花的画像前面的长几做针黹。我好像真个不知道:“我的祖母在不在这里呢?”
“同妈妈在后房谈话。”银姐很和气地答着。
话正谈得高兴,祖母转过头:“啊,今天是礼拜。”银姐的母亲也偏头呼喊一声:“银儿,引哥儿到后院打桑葚。”
后院有一棵桑树,红的葚,紫的葚,天上星那样丛密着。银姐拿起晾衣的竹竿一下一下地打,身子便随着竿子一下一下地弯;硼硼的落在地上,银姐的眼睛矍矍地忙个不开:
“拣,焱哥哥!”
只有“焱哥哥”到我的耳朵更清脆、更回旋,仿佛今天才被人这样称呼着。
我蹲下去拣那大而紫的了。“用什么装呢?”一手牵着长衫的一角……
“行不得!涂坏了衣服!”
荷包里掏出小小的白手帕递给我了。
中元节是我最忙的日子,邻舍同附近的同族都来请我写包袱。现在,又添了银姐一家了。远远望见我来,银姐的母亲笑嘻嘻地站在门口迎接着,(她对于我好像真是疼爱,我也渐渐不当她是泛泛的婆于。)仿佛经过相公的手,鬼拿去也更值钱些。墨同砚池都是银姐平素用来画花样的;笔,我自己早带在荷包;说声“水”,盛过香粉的玻璃瓶,早放在我的面前了。
“好一个水瓶!送给我不呢?”
“多着哩,只怕哥儿不要。”银姐的母亲忙帮着答应。随又坐在椅子上拍鞋灰:“上街有事,就回。”
“哈哈,这屋子里将只有我同银姐两个了!”
屋子里只有我同银姐两个了,银姐而且就在我的身旁,写好了的包袱她搬过去,没有写的又搬过来。我不知怎的打不开眼睛,仿佛太阳光对着我射!而且不是坐在地下,是浮在天上!挣扎着偏头一觑,正觑在银姐的面庞!——这面庞啊——我呵,我是一只鸟,越飞越小,小到只有一颗黑点,看不见了,消融于天空之中了……
我照着簿子写下去,平素在学堂里竞争第一,也没有今天这样起劲,并不完全因为银姐的缘故,包袱封裹得十分匀净,(大约也是银姐的工作罢)笔也是一支新的,还只替自己家同一位堂婶子写过——那时嫌太新,不合适。写道:故显考……冥中受用,孝女……化袱上荐。
我迟疑了:我的祖父是父亲名字荐,我的死去了的堂叔是堂兄名字荐,都是“孝男”,哪里有什么“孝女”呢?——其实……“故曾祖”,“故祖”底下,又何尝不是……“孝曾孙女”,“孝孙女”?
我写给我的祖父,总私自照规定的数目多写几个,现在便也探一探银姐的意见:“再是写给你的爸爸了。”
银姐突然把腰一伸,双手按住正在搬过来的一堆:“哪——簿子上是什么记号呢?”
“八。”
“十二罢。”
银姐的母亲已经走进门来了。买回半斤蜜枣,两斤蛋糕,撒开铺在我的面前。银姐立刻也掏枚蜜枣放在自己的口里:
“妈妈,来罢!不吃,焱哥哥也不吃。”
有月亮的晚上,我同银姐,还杂着别的女孩,聚在银姐的门口玩。她们以为我会讲洋话,见了星也是问,见了蝙蝠也是问,“这叫什么呢?”其实我记得清楚的,只不过wife,girl……之类,然而也不能不勉强答应,反正她们是一个不懂。各人的母亲唤回各人的女儿了,剩下的只有我同银姐,(银姐的母亲知道在自己门口;我跟祖母来,自然也跟祖母去。)我的脚趾才舒好地踏地,不然,真要钩断了:“还不滚!”银姐坐在石阶的上级,我站在比银姐低一级;银姐望天河,我望银姐的下巴。我想说一句话,说到口边却又吞进去了。
“七月初八那一日,我大早起来望鸦雀,果然有一只集在桑树……”
“羽毛蓬乱些不呢?”
“就是看这哩。倒不见得。”
“银姐……”
“乍么?”
“我——我们两个咂嘴……”
“呸!下流!”
我羞到没有地方躲藏了。
这回我牵着祖母回家,心里惴惴不安:“该不告诉妈妈罢?”——倘在平时,“赶快!赶快把今天过完,就是明天!”
这已经是十年的间隔了:我结婚后第一次回乡,会见的祖母,只有设在堂屋里的灵位;“奶奶病愈勿念”,乃是家人对于千里外的爱孙的瞒词。妻告诉我,一位五十岁的婆婆,比姑妈还要哭得厉害,哭完了又来看新娘,跟着的是一位嫂嫂模样的姐儿,拿了放在几上的我的相片,“这是焱哥哥吗?”
“啊……”
爱语小札:
废名的作品总是以简洁独到著称,这篇文章也不例外,讲述了小时候“我”对银姐的爱慕以及交往中的几次美好回忆。从相识到后来的送云片糕、窥浴、打桑葚、写包袱、月夜玩耍、乞巧夜调情,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但最终银姐对我亲热要求的回绝,暗示了这短暂的初恋的结束。小说对儿时童真幼稚的交往的描写,对初恋时蠢蠢欲动的心情的刻画,以及对陶醉于爱情时幸福美好感觉的形容,都十分到位,形象地将初恋时清纯美好的感觉表现了出来。
如果每个人心头都有一颗朱砂痣,那么焱哥哥心中的那颗,定然非银姐莫属,那一声“啊”,不仅仅是惊讶,呼之欲出的还有被尘封的爱恋。
33 桥上——川岛
这一年我是几岁呢:十一?十二?我的姑母许还记得吧。
他们说,伊比我大四岁,那么伊该是十五或者十六了,在那一年。
如今我是连我当时的年纪也已忘却,在那时只听说伊比我年长四岁,我那渺茫的幻想就如得了多少的保障,深深地镌在记忆中,到如今还没有褪去微笑的颜色。我属牛,伊属鸡,据说肖数是相合的。你看,够多巧呀,这个合;我听了,真是——比我刚知道伊那小名儿时还要高兴。
我是跟祖母到姑母家去做客的,姑母的住所和伊家隔着一条河;虽然中间有桥并不碍事,可是要没有这条河,伊便成了我姑母家的近邻,不至于如现在生分!一说起来便是西岸开洋货铺家的英姑,好似两家的门口不就有桥,离得如何辽远。
倘若我站在姑母家的门口──就说是桥上吧,据我此刻的推测,当不仅是邻近的人家或者英姑家里,知道我是谁家的客;就是常在桥上走过的人,也该知道我是一个异乡人。
薄暮的时节,在桥上望不见落日,要是伊也在门口,那晚霞──晚霞般的美的便依稀能在西方觑见,见了使我感到幻灭。因此,不但薄暮时节,几日来我于午前后也和姑母说到桥上来看船了。那船也真好看;一只出坂船,夫妇分坐在船的两头上使桨,中舱堆着不多的白菜和萝卜,根际还带着泥。一只渔船,船艄上放着一顶大箬帽,箬帽底下露出来一点蓑衣的角,中舱里是几盆鱼,鱼都是活的,我知道有一种是鲈鱼,就如鳜鱼似的,渔夫坐在船头上使桨;有时在中舱里大约是渔人的子侄,用蚌壳把船中的积水往船外泼。要是卖番薯或者菱角的,还有一只竹篮里放着秤;叫卖的人便是在船头上划桨的人……我老实说,那时所要看的不是这些,是比这些更要好看的英姑娘。
如何我会知道伊叫阿英呢,是伊自己告我的。伊的半个身子倚在桥梁上,低着头吞吞吐吐地和我说:“爹和娘都叫我阿英,三弟讨厌,他老说我是苍蝇。”后来也听得我姑母说,西岸的英姑和檀哥儿倒顶说得来的,他们的肖数也合。
我们时常在桥上相遇,见了面彼此都带笑,笑的时候伊的脸上有两个酒窝。却是好笑,见面不一会儿我便捧了那颤动的心讪讪地离远伊了,虽是落了桥还回头来偷看,但往往是四目相遇,那我就该很快地跑进姑母家去;在门斗里站一会儿等脸上不大热时再出来,如果伊还在桥上,那么我──我那时真难为情。伊又该眼睛钉住了我抿着嘴笑了。
也是一个薄暮的时节,我凭着桥梁在看──看的是什么已经忘记。忽然背后娇滴滴的一声,“檀哥儿,看什么咧?”我回转头来知道叫我的便是英姑,我却窘了,真窘,窘的脸都──该发紫了吧?我还说:“骇我一跳。”
“你又要逃了吧?”
我更羞了,伊似乎也有点脸红,红的才好看咧。不久彼此都恢复了常态,且也亲热起来。忘了怎么个来由,这其间伊把小名儿也告了我。后来伊弟弟来叫伊去吃饭,临走时还和我说:“唔。”
明朝,家里来人把祖母和我都接回家去。我一夜来预备要和伊说的话也不及说。回家后还不时地想起伊,有时说话绕了多少弯子在姑母家的来人面前探伊的消息,到而今十几年了我还能想起伊那迷人──至少迷我的两只大眼。
人们也许轻易看过了水上的浮萍,也许珍重黏在襟上的飞絮。至于我,这偶然的遭遇便在记忆上撒下了种子,四年前我重到桥上,曾逗起我当时缭乱的情意,今年深夜中又经过旧时伊家的门口,虽然一切已经模糊得犹如夜色,但是伊的倩影毕竟在我的记忆上撒下了种子,使我忽然感到当时的孤寂。
爱语小札:
“记忆已经模糊得犹如夜色,但是伊的倩影毕竟已经在我的记忆上撒下了种子,使人忽然感到当时的孤寂。”这样精心雕琢的文字配上清雅极致的故事,给人以无限的遐思。是否,你也晃晃悠悠地想起了曾经的他?
34 夜莺与玫瑰(节选)——【英国】奥斯卡·王尔德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一位年轻的学生大声说道,“可是在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
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着。
“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着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么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
“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
“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着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里。可是我的花园里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着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么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着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着脸放声痛哭起来。
“他为什么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
“是啊,到底为什么?”一只蝴蝶说,她正追着一缕阳光在跳舞。
“是啊,到底为什么?”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己的邻居轻声说道。
“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着爱情的神秘莫测。
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
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着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着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
“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着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着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穿越了小树林。
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着泪水。
“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学生从草地上抬头仰望着,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么,因为他只知道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
可是橡树心里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莺。
“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声。
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着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一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作出牺牲的。她只想着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歌声中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里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着,“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着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着,“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着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瑰,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么?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的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里走去。
“爱情是多么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么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
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
爱语小札:
最宝贵的东西往往最卑微,最卑微的东西往往最伟大。世人不懂这个道理,但是“王尔德们”知道,因为他们有最敏锐的良知,上帝也知道。夜莺一直在努力地找寻属于自己的爱情,其实应该寻找的不是夜莺,而是学生和少女,他们要经历100年的人生,在一切浮华之中,认识到什么是最可贵的,然后回到夜莺面前。夜莺不能颠倒这个因果,不能因为他们在一个世人看来优越的位置上,盲目地轻视自己。觉悟发生的时候,一切都会顺过来的,夜莺要做的就是更多地肯定自己,然后继续坚持走自己的路。
给浮华的人们唱最后一支歌吧,你这一走我们会觉得很孤独。
给我们唱最后一支歌吧!
35 最温柔的那一刻——【苏联】马克西姆·高尔基
有一次幸福离我如此之近,我几乎抓住了它温柔的手。这是发生在散步的时候。一个炎热的夏夜,一大群年轻人聚在伏尔加河畔捕鲟渔民那里的牧场。大家坐在篝火旁,喝着渔民们煨的鱼汤,饮着伏特加和啤酒,谈论怎样更快更好地把世界建设起来。后来,大家都感到身心疲倦了,便纷纷跑到已经刈割过的草地上歇息了。
我和一个姑娘离开了篝火,我觉得她聪明又伶俐。她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她的谈吐里总是流露出朴素纯真的感情来。这个姑娘待一切人都十分温和。
我们走得远远的,肩并着肩,在我们的脚下,草茎被踩折了,发出声响。天穹的透明酒杯向大地倾泻出月亮清辉的醉人气息。
多美啊!像非洲的沙漠一样,那草垛就是金字塔……接着她提议,像白天一样,坐在干草垛上,在浓浓的圆形阴影里,草螽鸣叫着,远处有人悲凉地唱道:“哎,为什么你背叛我?”我开始热烈地为姑娘讲述我所熟悉的生活,讲述了我不能理解的生活。可是,她突然轻轻地叫了一声,仰面倒了下去。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见到晕倒,刹那间我感到惊慌失措,想喊,想求援,但立刻想到我熟悉的小说中品德高尚的英雄,在这种场合下应该做些什么。于是我就解开她的裙带、短上衣和衣领绦子。
这时,我看到了她的胸脯,好像两个小银环,凝聚着明月的清辉,倒覆在她的心上。我贪婪地看着,脑子里嗡的一下,如火燎一般,想去吻她。可是,我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拼命地奔到河边去取水,因为按照圣书上写的,在类似的情况下,万一出事地点没有小溪,这是小说的聪明作者事先设置的,英雄总是跑去找水的。
我捧着盛满水的帽子,像烈马一样,在草地上跳着跑了回来。这时,害病的姑娘已经倚着草垛站了起来,被我弄乱的衣服也都整理得井井有条了。“不要。”——姑娘用手推开我的湿帽子,疲乏地说。
她离开我,朝篝火边走去,那里有两个大学生和统计员依然悲吟着那支令人厌烦的歌儿:“哎,为什么你背叛了?我没有给您带来痛苦吧?”——姑娘的沉默使我困惑,我问道。
她简短地答道:“没有。您——不是很敏捷。我,当然还要感谢您……”我觉得,她不是真诚地感谢。
我不是经常见到她,可是,打这以后,我们的会面更少了。很快地她就从城里完全消失了影踪。大约过了四年,我才在船上遇到了她。
她住在伏尔加河畔的农村别墅里,启程回城里丈夫那儿去。她已经怀孕,穿得漂亮而舒适。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长长的金项链,衣服上别着一枚大胸针,好像佩着勋章一样。她变得更美,更丰腴了,就像快活的格鲁吉亚人在梯比利斯炎热的广场上出售高加索浓葡萄酒的皮囊。“你看,”——我们亲切地交谈,回忆往事,她说,“你看我已经嫁人了,可还是……”夜来了,河面上泛映着霞光。船舷卷起水沫,呈红裙筛状的宽阔条纹,隐没在北方蔚蓝的天际。“我已有两个孩子,现在等着生第三个了。”——她用行家热爱自己事业的骄傲口吻说道。
她的双膝上放着一袋黄纸包的橘子。“呃,要我告诉您吗?”——她问道,黑眼睛里漾出温柔的笑意:“假如那时,在草垛那儿,您是知道的,您要是……勇敢一点……唔,吻我的话……那么我就是您的妻子了……我难道不——喜欢您吗?真是怪人,急着去打水……唉,您!”我告诉她,我的举止是书上指示的,那时我认为,遵照圣书去做神圣不可违反的,首先就得给昏迷的姑娘喝水,只有等她睁开眼睛,叹道:“啊,我在哪儿?”这之后才可以吻她。
她微微笑了笑,然后沉思地说:“我们的不幸正在这儿,我们依然想遵照圣书生活……生活——比书本更广博,更充满智慧。我的先生……生活完全不像书本……啊……”她从纸袋里拿出一个橙黄的橘子,仔细地瞧了瞧,然后皱起眉头,说:“恶棍,真掺了烂的……”她用笨拙的手势把橘子抛进水中,——我看到橘子打着旋,沉入红色的波浪。“那么,现在——怎么呢?还是照圣书生活,啊?”我沉默不语,凝望着岸边染上落日火焰般色彩的沙滩,凝望着更远处——空旷的金红的草地。
翻倒的船只横七竖八地卧在沙滩上,像许多大鱼的僵尸。在金黄的沙滩上躺着白柳忧郁的阴影。远方牧场上,干草垛如同小丘似的耸立着。我想起了她的比拟:“像非洲的沙漠一样,那草垛就是金字塔……”美丽的妇人剥去第二个橘子的皮,以长辈的口气重复着,像是教训我:“是的,我要是您的妻子……谢谢您”——我说:“谢谢。”
我感谢她——是真诚的。
爱语小札:
在爱的国度里,最忌讳的恐怕就是形式和教条主义了,尽管有的看起来是比较有涵养的,但有时也恰恰是它们束缚了爱情发展的翅膀。然而这也许不是可悲的,最可悲的是,当你已经认为某种存在的制度不合理却依然要去践行时,这才是可悲的。幸福的确离你只有一步之遥,但也是这一步,决定了未来生活的幸福和内心的安宁。所以,当你有了心仪的对象时,要及时表示出来,幸福就会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36 玫瑰树——【美国】皮尔索尔·史密斯
这老太太总为她园里的那棵大玫瑰树感到得意,喜欢对人讲它是怎样从一条插枝长成,好些年前她才结婚的时候从意大利带回来的。她同她的丈夫从罗马坐四轮马车旅行回去(当时还没有火车),在西恩那南部一段坏路上他们停了下来,不得不在路旁的小店里过夜。小店设备当然简陋,她一夜没有睡好觉,很早就起床,披上衣服,站在窗前,凉风拂面,眺望着黎明。过了这些年,她还能记得明月高照的青山,一个山巅上远远的市镇怎样渐渐发白,发白,直到月亮消逝,山轻轻着上了晨曦的淡红,突然市镇像被一种光辉照亮,阳光投到一个个窗户上,又反射回来,直到最后整个小小的城像一群星星在天空闪烁着。
那天早晨,知道他们的车子还没有修好,他们坐了一辆当地的车去到那座山城,听说在那里他们可以找到好一点的住处;他们在那里停留了两三天。那是一个意大利小城,有一个高高的教堂,一个浮华的市场,几条窄街和小小邸宅,稠密而完美,坐落在一个山端,在一道墙围着的简直不比英国菜园大的区域里。但是它却充满了生气和喧闹,昼夜响着脚步与话声。
他们住的那小旅馆的餐厅是那个小城里的显贵聚会的场所,县长、律师、医生,还有几个另外的人,在他们当中,他们注意到一个漂亮温和而健谈的老人,有着发亮的黑眼睛和雪白的头发——高、挺直,仍有青年的身姿,虽然侍者骄傲地告诉他们说,伯爵很老了——事实上下年他就要满八十了。他是他家庭最后的一个人,侍者又说——他们从前是了不起的富翁——但他没有后嗣;这侍者得意地谈到,好像那是当地引以为荣的故事,伯爵曾在爱情上不幸,从来没有结过婚。
这年老的先生可好像够快活的,显然对陌生的客人们发生了兴趣,想跟他们认识。这立刻就由那和善的侍者做到了。才稍谈了一会儿后,那老人便请他们去看他那就在城墙外的别墅和花园。第二天下午,在开始日落的时候,他们从门口和窗户瞥见蓝影初初罩上褐色的山,他们便去拜望他。地方并不大,一个小的新式的水泥粉刷的别墅,附带一个天然的石子花园,里面有一个装着呆滞的金鱼的石盆,有一个靠在墙上的狩猎女神及其猎犬的像。但是使它尤其生色的是一棵攀缘房屋的大玫瑰树,几乎掩住窗户,窗中充满它甜蜜的芳香。是的,那是一棵壮丽的玫瑰树,伯爵骄傲地说,在他们赞美它的时候,他要讲那与树有关的小姐。当他们坐在那里,喝着他招待他们的酒,他以一种老年的恬淡谈到他自己的恋爱,好像他认为当然他们已经听到过。
“这小姐住在那座小山过去的山谷那边。我当时还是一个青年,因为那是许多年以前。我常骑马去看她,路很远,而我骑马快,因为年轻人,无疑地夫人知道,是性急的。但是那小姐没有好心眼,她害我等,呵,一等就几个钟点;有一天我等得太久了,我便很生气,当我在她约好来会我的花园里走上走下的时候,我折断了她的一棵玫瑰树,从树上折断了一枝;当我明白我干了的事,我把它藏在上衣里,当我回到家时,我便把它栽好,夫人看见它是怎样长着。假如夫人喜欢它,我一定给她一条插枝栽在她花园里;我听说英国人有美丽的葱翠的花园,不像我们的被太阳晒着。”第二天,当他们的修好的车来接他们,而且他们正要从旅馆离开的时候,伯爵的老仆人送来了包得上好的玫瑰插枝与他主人的“一路平安”的祝词和愿望。城里的人都聚拢来看他们动身,孩子们在他们车后追着,一直追到城门外边。他们听到后面有一阵脚步的急奔,但不久他们便远远在下面向山谷而去;这充满了闹声与生气的小城高高地在他们上面立于山巅。
她把玫瑰栽在家里了,它异样地生长而旺盛;每年六月,繁茂的枝叶发出一种芳香和绯红的热烈的光彩,好像它的根和纤维里仍燃烧着那位意大利情人的愤怒和受挫的热望。自然老伯爵一定死了好多年了;她已忘记了他的名字,甚至也忘记了那山城的名字。在第一次看见它在黎明时分像一群星星在天空闪烁之后,她曾在那里停留过。
爱语小札:
如果说,沟通是人与人之间的桥梁,那么,爱情应该是能吸引不同年代、不同背景、不同身份的人谈论时的最好的话题了。作为爱情的象征,鲜艳大方的玫瑰总是人们心头所爱,也由此,花儿更富有了诗情画意的生命,人也因此更加和睦亲切,爱情也因为年年的花开而永葆生机。这恰好应验了一句古词: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37离人心上秋——林杉
林徽因与徐志摩总是踩着泼洒下来的月光和雾,静静地在康河岸边漫步。这个时候,对面尖顶教堂里晚祷的钟声,在他们身后幽远而苍凉地响起。那金属的声音是一种感召,总是让他们怀想起一样的隔山灯火。
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一如既往地怀念着,1920年那一个个酒一样浓烈的月光之夜。
林徽因那年16岁,她天生丽质,已是风姿绰约的纯情少女。她的美丽,已为许多青年男子所倾倒。然而,却没有谁能像他那样,以一个诗人独到的慧眼,从她谜一样的眼睛中,读出她与生俱来的忧郁。
他,就是24岁的徐志摩。
在桌上铺开素笺的时候,林徽因耳边响起了他那月光一样的话语:“徽因,在这个时候,你最想干的一件事是什么?”
她微笑不语,伸手摘下一片柳叶,轻轻地衔在嘴上。
“我很想像那些英国姑娘一样,用长篙撑起木船穿过一座座桥洞,可惜我试过几次,那些篙在我手里不听摆布,不是原地打转,就是没头没脑地往桥墩上撞。”
徽因默默地走着。
“你知道康河最美的是什么?是这雾,这月光。它像母亲一样梳理你的头发,擦拭你眼角的泪滴。有了这月光、这雾,你才不会感到无家可归。”志摩继续说:“你知道吗?不是谁都有这种感受的。这美总是给你一种战栗,这才是真正美的本质。没有战栗,美也就没有了。你知道这座桥吗?”
他们走上皇家学院的“数学家桥”时,志摩又谈起他的美与人生:“这座桥没有一个钉子,1902年,有一些物理学家出于好奇,把桥架拆开来研究,最后无法复原,只好用钉子重新组装起来。每一种美都有它固有的结构,不可随意拆卸,人生就不同,你可以更动任何一个链条,那么全部的生活也就因此而改变了。”
那个时候,她总是默默地听他说话,看着他玳瑁镜片后面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
他娓娓地说着,眼睛定定地看着河水,仿佛他的满腹心思已交给荡漾的水波。
初相识的时候,这目光就让她的心不可名状地跳了一下。
此时,徐志摩已同结婚四年的夫人张幼仪住在剑桥附近沙土顿乡下。志摩三年前只身出国,先到美国麻州克拉大学读经济学,一年前从美国来到伦敦,张幼仪是志摩到英国后,在友人的资助下到这里来的。
林家同徐家约有六英里的路程,志摩通常骑自行车往返,有时也搭公车,聊得晚了,父亲也让徽因送他一段路。
他们沿着通往沙土顿的乡下石板小路缓缓地走去。浓重的雾气已经弥漫上来。徽因打着手电筒,为志摩照着前头的路。秋虫在他们脚下鸣叫,唱着一支生命古歌。头上,不时有几片枯黄的叶子飘落下来,那个季节已退到了时光的边缘。
“又是一叶落知天下秋了。”志摩感叹着。
“徽因,你知我最怕秋天。”他捡起一片叶子放在鼻子底下嗅着,仿佛要把那生命的余烬吸进肺里,“这是离人心上秋啊!三年了,我觉得自己就像这片叶子,在不定的风里飘来飘去,不知道哪儿是我的归宿。”
徐志摩在美国读经济学期间,接触到罗素的哲学,毅然决定到英国投身罗素门下,这时罗素却因与校方意见相左而被解聘,在中国讲学,徐志摩与心中的圣哲失之交臂。被希望折磨得几近绝望的他,终又考取了剑桥的经济学院,半年之后,在一个命运安排的偶然机会里,他结识了知名作家狄更斯,狄氏很费了一番周折,才得推荐他到皇家学院读特别生。
林徽因默默地听着。泪水已涌出她的眼睛。晚祷的钟声苍老地在远处响了两声,志摩停住脚步,半分钟之后,他把手伸给徽因,林徽因却把那只手电筒塞到他手里。
她有几分怅然地看着那束电光,终于如一片橙黄的叶子,朦朦胧胧地飘落进了远处的雾岗。
靠村边一所低矮的农舍,是徐志摩和张幼仪临时安顿下来的家。门前有一口自来水井,井水清冽甘甜,一条小路伸向远处。日落时分,黛色牯牛成群沿小路下来,很自然地让他们怀想起硖石乡居的风光。
早晨,志摩推起自行车去剑桥,他总是在一家理发店门口前停住脚步。理发店是两间木板房子,也兼任邮亭,门口挂着一个古里古怪的信箱,好酒的大胡子约瑟是镇上尽职尽责的邮差。
差不多隔一两天,徐志摩便把一封信交给约瑟,那些信全是寄给林徽因的。
那些日子,林徽因总是被徐志摩的信折磨得辗转难眠。那信差不多每天一封,而且极其准时,尽管徐志摩每隔一两天,便照例到林家公寓吃茶、聊天。
几乎所有的信,满纸堆积着让一个17岁少女脸热心跳的句子:
——当我的心为一个人燃烧的时候,我便是这天底下最幸运又是最最痛苦的人了,你给予了我从未经历过的一切,让我知道生命真是上帝了不起的杰作。
——爱就是让人成为人,你懂得爱了,你成人的机缘就到了。
——如时有一天我获得了你的爱,那么我飘零的生命就有了归宿,只有爱才可以让我匆匆行进的脚步停下,让我在你的身边停留一小会儿吧,你知道忧伤正像锯子锯着我的灵魂……
似乎除了林徽因自己,没有谁知道徐志摩的心是那么热烈地燃烧着。为了爱,他甚至可以做一块陨石。
终于有一天,大胡子邮差把徐志摩的一封淡蓝色的信交到张幼仪手中。张幼仪无意中拆开,读了一半儿,便觉得天旋地转,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让她喘不过气来,血液好像要倒灌进心脏,她似乎用尽了毕生力气,才读完了全信。她觉得那铅灰色的天空,在一个瞬间倾塌下来,所有的景物都在旋转。她做梦也想不到,这封信竟会是林家大小姐的亲笔。她的眼前只飞旋着那几个字:我不是那种滥用感情的女子,你若真的能够爱我,就不能给我一个尴尬的位置,你必须在我与张幼仪之间做出选择。你不能对两个女人都不负责任……
她努力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她想喝一口水,手却抖得握不住杯子。这个时候她才真正明白,和她休戚与共的那个男人,现在重新陌生起来。
依然是那串熟悉的车铃在门外响起,迎出门去时,她踉跄了一下,但立刻又站稳了。她像往常一样,欣赏地看着他放好了自行车,抖落长衫上的尘土,然后走进屋子。饭菜摆在桌上,他们默默地一起进餐,饭后,她照例奉上一杯家乡新茶,同时,也把那封她泪水打湿的信递给徐志摩。
她平静地看着徐志摩读信,一杯又一杯给他的杯里续着水。那杯茶已经淡得没有了颜色。
沙土顿田野上铺着盖地的向日葵,在秋风里燃烧着金色的火焰,张幼仪带着一脸惆怅和眷恋,离开了这个给了她许多温暖记忆的苏格兰小镇,从远方飘来一支歌伴着她上路,她的眼里注满了泪水。
在张幼仪动身去德国柏林留学之前,徐志摩频频收到了老父徐如中言辞激烈的家书,徐如中一再申明,如果儿子真的抛弃了结发妻子,他将登报同他断绝父子关系,并把家政大权交给张幼仪。事实证明,这位性格倔强的老人至死没有原谅儿子。
在遥远的另一个国度,张幼仪将开始新的生活,可是结在她心上的茧子,再也抽不出丝来了。
1921年10月14日,林长民结束了一年多的讲学生涯,他携女儿林徽因踏上了归国的征途。
1922年9月,徐志摩怀着异样的心境,为了一个梦想,中断学业踏上归途。这样一个梦想,好像血管里的毒液一样折磨着他,为了那个无法排遣的影子,他寝食不安。
此刻的徐志摩,已经为他的所爱,清扫了心灵深处那片最圣洁的土地,该去的都去了,该来的能如期而来吗?经历过了,挣扎过了,他已心平如镜。
六个月以前,他曾致信在德国柏林留学的妻子张幼仪,坦率地谈了自己对婚姻和爱情的理解:“真生命必来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信刚刚发出,他便动身去了柏林。此时,张幼仪已为他生下了第二个儿子彼得,小彼得刚刚满月,已经会甜甜地笑了,他不知该以什么样的目光,去回报独生子那双黑葡萄的眼睛,然而,他们还是请了金岳霖、吴经熊做证人,与张幼仪在离婚书上签了字。
此雁南飞,又是故国残秋。
徐志摩这只海外归鸿,此时已心力交瘁,梦醒了,梦碎了。
他在上海下船不久,就听到了这个无疑是当头一棒的消息,林徽因已同梁思成结为秦晋之好。他不敢相信,但朋友告诉他,梁启超已写信给长女梁思顺,明明白白地讲了林徽因同梁思成的婚事“已有成言”。
他还是不敢相信,他已没有力气接受这残酷的现实;他的心上人已罗敷有夫。
过了几天,徐志摩突然接到林徽因约他去游香山的邀请。
那天上帝慷慨地给了他们一个好天气。12月的西山,黄栌和枫树的叶子玲珑剔透地红着,满坡满岭焚烧着薄薄的嫩寒。
徽因似乎还是一年前的徽因,只是圆圆的杏眼中多了几分成熟,也多了几分沉郁。徐志摩却觉得,他现在是云里雾里看林徽因了。远山的秋叶脉脉清晰了,而眼前这张脸庞却迷迷蒙蒙。
林徽因弯腰拾起一粒石子:“志摩,你知道这是什么石头吗?这是黛石,女孩子可以用来描眉的,要不要我描给你看。”
志摩从梦中初醒,沉静了片刻,缓缓地吟道:“风凄霜冷,怎忍看娥眉依旧。”
徽因低下了头。
他们漫无目标往前走着。
林徽因执意去寻访《红楼梦》中那块女娲补天遗石。小径崎岖,荒村寥落,两柱三柱炊烟,笔直地化入云空。他们的脚步,不时惊起一阵阵犬吠。
石未寻到,却寻到了一座僧墓。墓碑生满了苍苔,林徽因用一束松针,仔细剔扫了碑上的浮尘,却已读不出那斑斑驳驳的碑文。她喃喃地说:“也不知道这青石底下埋的是谁?”
“是我。”徐志摩冷不丁答道。
“你?”
“是我。我从上个世纪已经埋在这里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躯壳,我的心,我的爱,我的希望早就埋进这青石板下了。你从这块墓碑上读不出年代,读不出姓名,读不出心里渗出的血,那是不应该写在石头上的。”
徽因的眼睛湿润了。
“你给我讲点什么吧。”
徐志摩苦笑着摇摇头。讲什么呢?本来有那么多要讲给你听的故事,讲我在海上写诗,讲我抓获那个同船鸦片贩子的经芝,讲我回国后跟祖母去天宁寺烧香,那可是我平生第一次拜菩萨。祖母说,我烧一炷香可以许一个愿,可是我烧了三炷香,只许了一个愿,那就是让我生生死死和你在一起。现在这些都是可笑的废话了。
他们的沉默,被枫林燃烧成了灰烬。
枫林举起手臂,小心地捧住了夕阳。晚霞的血液,一滴滴渗入叶脉,每张叶片,便因那滋润明亮起来。
这是别离前的辉煌。
爱语小札:
16岁的林徽因游历欧洲,在英国期间,结识了当时正在游学的徐志摩。当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徐志摩被林徽因出众的才华与美丽所吸引,苦苦地追求林徽因,并不惜与发妻张幼仪离婚。但林徽因经过理智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这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自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38 那一晚——林徽因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爱语小札:
当尘埃落定回首一生的感情历程时,最美好的回忆其实不是相濡以沫白头到老的爱情,而是人生岁月中的那段没有理由无须后悔的恋情。爱不需要任何理由。一旦依附太多的理由,就会成为一种负担。爱的时候死心塌地,不爱的时候无须追问。
39 远方的思念——佚名
红红的蜡烛被风轻轻地摇曳,我摆上思念的镜子。打开红色的心结,里面由橘红染成了炽烈的玫瑰色,那是我浓浓思绪的延续。梦一个接一个,你的身影模糊渐远……记忆的脑海我怎么也找不到你停留的痕迹。我依稀听到你在远方的呼唤……你飘逸的头发夹着一个你喜爱的蝴蝶结,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不停地向我微笑。你说你喜欢祝英台,喜欢里面的故事很感人,可就是让人伤心。说完,你泪如雨下。看到你面如梨花凄凉的面容,慌得我连忙摇醒自己的梦境。我偷偷地摆好书,在文章里一页一页寻找对你的描述,可文字始终找不到记载你伤心的模样。我只好把自己的泪水发泄在无辜的日记本上,让新书又多了那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思念。带着点点滴滴,缠绵无尽的泪痕,飘向远方的你……
想着三十年,带着三十年的思念一路风尘仆仆地赶来。有如散发着浓烈芳香的美酒,让人无比的留恋。
家乡门前的小溪你去过吗?那时你就拿着木桶,站在岸边,等着我变戏法似的从水里捏住鲫鱼。你笑哈哈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从嘴边飞出:“哈哈!好大的鲫鱼,给我……”桶里的鲫鱼随即在你的戏弄下,气愤地把水弹到了你的脸上。你张开嘴,露出你整齐洁白的牙齿狠狠地“呸”的一声:“哇!我的口里进泥巴了,好腥啊,我不要!”我只好放下又抓到手里的鲫鱼,带着你到就近的池塘里洗嘴巴。洗完后,你晃着头不停地问我:“还有腥气吗?”我就假装听不到,一遍又一遍地把鼻子顶到你的牙齿上:“还有啊……还有啊……不好闻……”看着你红扑扑的脸蛋,我知道三月的桃花也自叹不如。
家乡后面的山坡你来过吗?当年我们穿梭的小枝已经长成了大树。等了你多年的菊花是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只不过,金黄色的菊花自你走后,开出来的花就再也没有以前的香了。它们多年的忧郁和哭泣,早已经被岁月的沧桑褪尽了身上的香味。就因为那时,每次我要把手伸向菊花的时候,你总是把身体赶紧地挡在我前面,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我:“别动,这么漂亮的菊花多好看,我不许你动。”然后你就说我毛手毛脚,不懂得爱护花鸟,爱护自然。菊花就因为你说的话再也没有受到过我的摧残。而我只不过是想摘一朵插在你的头上而已。回想起你的话,怪不得我爬上树摘栗子顺便掏鸟窝,你就假装生气要走。我一看你要走,急得“啪”地从树上掉到了草地上。你又赶紧跑到我身边,紧紧拉住我的手:“急什么?我又不是真的要走?看看!摔痛了吧?”我又假装摔得很厉害,躺在地下不起来。你只好伸出双手,一边拉,一边“三和起,起来”我就一把用力拉住你的手,一并把你拉到了草地上。山谷里回荡的笑声,笑醒了正在酣睡的山茶花。于是,洁白的山茶花看到你有如桃花的面容,都气得花枝颤抖,仰天长叹。所有的一切一切,蓝天和白云,都把它写进了日记,又让它成为了历史……
在长长岁月的印痕里,我不知到过多少回?在草丛里寻找你当年留在草地上那独特的气味。可是无情的雨水早已把它洗刷得一干二净,无影无踪。我的嗅觉告诉我,三十年的思念,你把草地的魂魄都带走了。我只有找你的青丝,那才是明智的选择。在草丛里,我把草一根一根地翻遍,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筛也要筛出来。哪怕只有一根,哪怕它叫雨水漂泊了,我都要把它染成红色的带子,牢牢地系在我的心上,这样我的心就能永远地牵着你了……
你知道吗?多少个不眠的夜晚。我久久徘徊在我们牵手走过的池塘边。池塘里的浮萍是绿了又黄,黄了又绿。跳到浮萍上的青蛙又不知换过多少代了。只不过它们的叫声还和从前一样动听。它们在那里始终等待着你的归来,那是它们祖先的遗训。要不是你,当年调皮的我,早已经把它们的祖先做成了红烧菜。是你是善良,感动了它们的后代。
你看到吗?你家屋旁的那棵桂花树,在你走的那一年就开花了。八月中秋,浓浓的香味,飘过你家的院子,爬过我家的窗口,扑上我的床头,钻进我的鼻孔。我的鼻子在隐隐约约的香气中,寻找着你的答案……香味中依稀掺和着你的体味。渐渐的,我疲惫地关上了自己颤抖的双眼,把你的芳香带入到蓝色的梦里……在蓝色的梦里,你一身的桂花味,带着夕阳的余晖,款款深情地向我走来……你亭亭玉立,依然一身的淡雅,一脸的微笑,一脸的红晕,就像一个美丽的新嫁娘。羞得我慌忙把思念藏进带来的雨伞里。雨伞,是准备让你在细雨纷纷三月的夜晚,挡住你阴霾的心醉。你的心太宽太脆弱了,你的心肠太好了。你关心所有的一切都成为了典故,成为了永恒……你放生的喜鹊,站在我家门前古董式的樟树上明确告诉我:桂花树说了,如果你再不回来的话,它就永远不结果了……于是,我又只得在你家的桂花树下等。等你到来的时候,我看它桂花树,是不是真的实现它的诺言……
时间老人也真的倔强和刻薄。我把我玫瑰色心谱成的五色音音符,谱了整整的三十年,就差最后一个音符结局的时候,就再也不肯等了。它说我谱得太伤悲,太凄惨,它都看不下去。它说,如果我把最后一个音符谱出来,世界上又不知要多多少梁山伯祝英台这样的悲剧。可它怎么知道是我的心,把你的头发丝染红当笔刻出来的。你的那根唯一的头发丝,是我在当年的草地上把手指都抠烂了,老天爷实在是看不下去,才让我抠到了一根。那是我乞求,把嗓子都喊哑了,喊出来的。我知道,你肯定在等我谱最后的一个音符。只要是我的五线谱用你的头发丝写出来的,你就能够看懂,你就能够明白。可你知道吗?五线谱中间那红红的突出的部分,是我的心在一边写,一边痛哭的泪痕……
挥挥袖,你不带走一丝云彩,可你带走了我整个的天。我不知道时间还能够撑多久?秋凉的时候我乞求南飞的燕子能不能往北飞一次?就一次。我祈祷西下的太阳能不能掉头从北边回?就一回。这样我可以让燕子带着我谱的谱飞到你的身边,正好就是你那个时候夕阳的夕阳。当红红的夕阳洒在我那还在冒着热气的五线谱,你看五线谱时我再让它看看你的脸是否还有当年的红晕?可是,不答应,它们都不答应。它们说:你如果有爱的话,等三十年算什么?还有第二个,第三个……
我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不是一辈子的事。要不怎么有“爱到天荒地老”这句话?怎么有《死了都要爱》这首歌?我真不明白?写词写歌的人怎么知道我内心的秘密?这个歌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只告诉过你。我说了,如果我唱这个歌,天上的乌云听了也会掉眼泪。只不过,当我能够把这个歌唱给你听的时候,也许我的嘴巴里早已经没有了牙齿;而你也是满头数也数不清的白发。你用你左手轻轻擦着我嘴边的口水,而我就摸着你被夕阳染红的白发,牵着你的右手一起走向夕阳的深处……
爱语小札:
岁月纠缠出多少哀怨欢喜,仿若停留了不可及的一瞬,便越过了万水千山。时光会流逝,一生繁华将倾尽;春色也会谢幕,撒向落红满园处。泪眼望星空,心空对明月,只剩下幽幽叹息!孤独的思想和思想的孤独,成就了痴恋人的模样。
那一曲清殇,渗出了如柳叶般的泪珠,如万条丝绦裹挟住对方,浓浓的蜜意像化开的颜料,渲染了天空,在西山山顶,开出了灿若明霞的花朵。青丝奏出的音符,使得苍穹中的云彩幻化出一双双天使的翅膀,在爱的国度里,翩翩起舞。是否精诚所至,爱情终究会在彼岸开出前世今生的花朵?
40此情可待成追忆——佚名
生活有时阴差阳错,你错过了一时,就似乎注定要错过一生了。做人有时很难堪,常常要等蓦然回首,才会惊觉最渴望与之携手的人已经另有怀抱,而自己也早已肩负着一份沉旬甸的责任。
1796年初,年仅27岁的拿破仑,在巴黎邂逅了约瑟芬·德·博阿尔内德。
约瑟芬早年历经坎坷,她嫁的丈夫博阿尔内德子爵是个花花公子,一事无成,只会花天酒地,后来在法国大革命中被推上了断头台。约瑟芬受他的牵连,被下狱和死囚关在一起,本来也是要送命的,却因为美貌而得到赦免。这里有两种传言,一种是巴黎人民惊叹于她的美貌,强烈要求赦免;另一种是她后来的情夫,当时的热月党人首脑之一塔里昂的干预。
当时约瑟芬已是一位33岁的富遗孀。她仪态万千,风姿绰约,浑身散发着成熟妇人特有的迷人风韵,如一颗丰润、饱满的草莓果,深深地吸引了貌不惊人、瘦弱矮小的拿破仑。而善解人意的约瑟芬,则夸奖拿破仑“将来定是个伟大的将军”,两个人可以说是一见倾心,一见钟情。
拿破仑一改往日的沉默寡言,表现出“几乎达到了发狂地步的强烈的爱情”,决心要和约瑟芬白头偕老。三个月后,拿破仑与约瑟芬终于结婚了。
婚后不过两天,拿破仑奉命指挥意大利军队摆脱奥地利的统治,约瑟芬则留在了巴黎。远征的拿破仑非常想念他“心目中的女神”。他每天趴在战壕里给爱妻写信:“你使我整个身心都注满了对你的爱,这种爱夺去了我的理智——我会离开军队,奔回巴黎,拜倒在你的脚下。我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你的照片,无时无刻不在你的照片上印满我的吻。”
拿破仑不断地给约瑟芬写信,几乎是每天一封,并请求约瑟芬前来相聚。但是,他寄出去的“无尽相思和万般爱恋”,却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约瑟芬总是无情地拒绝,甚至极少回信。任拿破仑在信中怎样苦苦哀求:“你明明知道你的信能带给我何等的快乐,但你却不肯草草地写上六行字给我……我因没有你的信而寝食难安。”
没过多久,拿破仑便风闻,他的新婚妻子约瑟芬在巴黎有了外遇。他在信中痛苦地写道:“你曾答应给我温柔而忠诚的爱情,它被什么样的感情窒息并排挤了吗?以至于你没有时间对丈夫略表关心呢?我的爱人,请求你马上给我写信,充满柔情蜜意的信……”
遗憾的是,约瑟芬依旧我行我素、惜字如命。直至拿破仑结束征战回国时,约瑟芬才赶忙前去迎接,但因走错了道,与拿破仑凯旋的队伍擦肩而过。当约瑟芬回到家时,拿破仑并没有“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如同赤道下炽热阳光般的热情千万次地亲吻她”,而是拒绝与她会面。后因约瑟芬的儿子(前夫所生)再三哀求,她本人又眼泪汪汪地检讨,拿破仑才原谅了她。
1804年5月,拿破仑被拥戴为法兰西帝国第一任皇帝,他邀请教皇给他加冕。此时约瑟芬悄悄找到教皇,向他诉说了自己对婚姻的担忧。她恳请教皇出面干预,使她的婚姻有所保障,使她自己能够顺利成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后。
拿破仑的家人一向不接受约瑟芬,对她的放荡更是添油加醋地告诉了拿破仑,拿破仑大怒。于是约瑟芬哭了,肝肠寸断。拿破仑叹了口气原谅了妻子,最终还是为她戴上了皇后的宝冠,但是忠贞一去不回。
典礼当天,皇帝拿破仑穿着红色天鹅绒上衣,身披绣花披风,戴着镶嵌钻石的勋章。约瑟芬则满面春风,款款有致,惹人喜爱。她身穿一袭华丽的白缎长袍,头戴名贵珍珠钻石镶嵌的皇后桂冠,如愿以偿。
然而,不久之后,拿破仑封闭了他和这位皇后卧室之间的通道。1809年,他在杜伊勒里宫的内厅,以政治和国家需要为由,要求结束这一段婚姻。他走近约瑟芬,拿起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凝视片刻说:“我亲爱的约瑟芬,你知道我曾经爱过你,我在人世得到的仅有的幸福时刻,都是你一人赐给的。不过,我的命运要高过我的意志,我最珍贵的爱情必须让位给法国的利益。”约瑟芬倒在地上,伤心绝望地哭泣……同年12月16日,拿破仑与约瑟芬正式离婚。
离婚后,历史仿佛走了一个轮回。约瑟芬独居在马尔梅松,每天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不断地给拿破仑写信,表明自己有多么爱他、多么思念他。但是,拿破仑回答她的,则是她昔日给予他的冷淡和冷漠。
约瑟芬在信中写道:“我知道自己是怀着非常痛苦的心情写这些信的,痛苦的原因是从你那里我没有收到哪怕一个字。”
1814年4月6日,拿破仑退位。
1814年5月29日,约瑟芬去世,就在复辟的国王要召见她的几天前。
在得知约瑟芬去世的消息后,流放中的拿破仑大为震惊,整整两天没有步出房门。他对约瑟芬所做的最终评语,写来宛如她还活在世间:“我没有一天不是在爱你之中度过,我没有一个夜晚不将你拥抱在怀里……没有一个女子赢得我如此之深的爱心,赢得过更多的痴情、狂热和温顺……非死亡不能将我们分离。”
最懂的还是他们彼此。
爱语小札:
他们的关系所经历的变化是有趣的。初期,约瑟芬对于拿破仑的炽烈爱恋报之以冷漠和不检点,使得拿破仑对她的热情和爱情逐渐归于平静、淡漠。几年之后,轮到她去追求爱情时,却为时已晚。
在责备约瑟芬与其众里寻他千百度,不如怜取眼前人的时候,我们也应当看见拿破仑说过的话:“我没有一天不是在爱你之中度过,我没有一个夜晚不将你拥抱在怀里……没有一个女子赢得我如此之深的爱心,赢得过更多的痴情、狂热和温顺……非死亡不能将我们分离。”爱情总是有难忘的时候,当口中念叨“人生若只如初见”时,只怕那个人已经是心头的朱砂痣了,隐隐的痛感只有自己最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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