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5-南京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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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路

    当文明成为灰烬

    戈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1933-),美国小说家,荣获多项文学奖,被誉为海明威与福克纳的唯一后继者。著有《血色子午线》《所有漂亮的马》《险路》等。

    每一天都是谎言,而你快要死了,这是唯一的事实。

    二三十年来,美国小说界出现了一批雅俗共赏的作家,文学造诣很深,深受大众喜欢。有些作品改编成电影后,很受欢迎。比如戈马克·麦卡锡就有两三部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最著名的是科恩兄弟拍的《老无所依》[1]。

    《长路》也被改编成电影《末日危途》,但拍得不太好。比起电影,小说好太多了!在我过去三四年读过的美国小说中,《长路》不能说是最好的,但最让我难忘。在戈马克·麦卡锡一生的创作过程中,这部小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想象一下,你每天坐在电脑前,桌上亮一盏灯,旁边放一个水杯,里面有温热的饮料,窗外有人声、车声,街上闪着灯光。你知道今晚过后,明天太阳又会升起。你有家人、朋友、同事、伙伴,你能看到世界各地的新闻,欣赏最新款手机的广告……但是,假如有一天,大火从天而降,一切都消失殆尽了,这时你该怎么生活?那个昨晚还非常熟悉的世界,如今又有什么意义?假如你有一个孩子,面对这个被毁灭的世界,你该如何教育他?教育还有意义吗?当一切只剩下生存的时候,道德还有意思吗?所有的价值,还有什么基底来承托?

    《长路》的故事背景就设定为这样的世界末日。一场大灾难将世界毁灭,幸存者在地球上苟延残喘。几年后,人们陆续饿死、冻死或自相残杀而死。海水变成灰色,河里不再有鱼,植物不再生长,人只能吃一些文明时代存留下来的食物,比如罐头。然而,这些食物也所剩不多了,人类挨不了多久。于是,盗窃、谋杀,甚至吃人肉的现象都出现了。当人们在市镇间穿梭,寻找活下去的机会时,他们会看到路边树枝上悬挂的尸体,有时甚至是死婴。妈妈生下孩子,觉得孩子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存活,自己和家人又很饿,何不干脆把孩子吃掉?当你看到婴儿的肠子挂在火炉边,烟火熄灭没有多久,你就知道刚才有人在这里吃婴儿了。你得赶快逃离,不能和他们相遇,否则自己也会遭殃。然而,你能说他们就是坏人吗?当世界末日来临,原先的社会道德恐怕都要像尼采所说的那样重新评估了。

    《长路》写的是关于父子的情感故事。父亲带着年幼的儿子,行走在世界末日的路途上,缓缓向南方海岸靠近。母亲在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时生下孩子,几年后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就投奔荒野自寻毁灭了。于是,剩下这对孤独的父子在世界末日求生挣扎。男人相信,到了南方,也许会有出路。除了这样的信念,他还能做什么呢?这样的故事非常难写,很容易变成情节起伏、高潮迭起的恐怖剧。可是戈马克·麦卡锡用非常饱满的想象力和对文字的极尽雕琢,创作出一种典故跟智慧夹杂融合的文体。英文原著写得非常美,用典繁多,辞藻华丽,每隔几页就迸出一些美得让人心碎的句子。翻译时要想准确掌握那种行文语气是非常困难的事,我极少称赞译者,可是台湾毛雅芬小姐的翻译水平真是上乘。

    这对父子在路上漫游时,偶尔会想起文明世界的情形。男人会想起他的太太、他的童年,想起以前有蜜糖、果酱、面包的丰足日子。他梦见太太以新娘的形象出现,他和儿子走在遍地开花的树林里,鸟儿从头顶飞过,天空蓝得刺眼。梦太美了,他在梦里都知道这不是真的,所以他学会了在梦中把自己叫醒。有一天,男人忽然路过小时候住的房子,便走进去看看。他想起一个寒冷的冬夜,暴风雨导致停电,他和姐姐坐在餐厅的火炉旁做功课……这时儿子走过来对他说,我们该走了,爸爸。

    漫游的过程中,男人身上带了一个很没意义的东西——钱包。有一天,他坐在路边掏出钱包,检视里面的东西:一点钱、几张信用卡、驾照,还有妻子的照片。他像打扑克牌一样,把东西摊在马路上。因汗湿而发黑的皮夹被他扔进树林里,他拿起妻子的照片看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留在马路上,起身离开。有时候男人会从废墟里找到一些东西给儿子玩。有一回他找到一支笛子,孩子开心地吹起来。父亲听到身后传来乱无章法的笛声,回头望见孩子正专注于自己的世界,像挨村宣告流浪马戏班到访的传报儿童那样,矮小丑怪,孤僻哀伤,全然不知马戏班早让野狼夺去了性命。父亲每一天活着只是为了孩子,孩子像野人般生长,很安静,不大说话。父亲知道等待孩子的命运是什么,但他不忍说出真相。

    有时,在市镇街道空无一人的角落,孩子看到有小男孩在跑步,就叫父亲等着。可父亲说,不可能有小男孩,那只是你的幻想,你从没见过什么小男孩。但孩子说,爸爸,我们去接他,带他一起走,把狗也带走——孩子说他还见到一条半死不活的狗,炭黑的皮包裹着骨头,已经跟了他们两天。孩子想把这条狗也带走,就跟父亲说,狗会找东西给我们吃。父亲说,不行。孩子说,那我分一半食物给那个小男孩,行吗?父亲还是说不行。孩子哭了起来,抽抽噎噎地说,那个小男孩怎么办?其实,父亲知道,那个小男孩和狗都是幻象。

    孩子一路很关心一个问题:什么叫好人?因为父亲常常要他做一个好人,告诉孩子我们不能吃狗,更不能吃人。偶尔他们闯进别人的地下室,发现一些食物,父亲叫他感恩之后再拿来吃。孩子不会祷告,只能胡乱感谢一下那些留下食物的主人。后来父亲发现,他不能为取悦孩子而编造一个世界,眼前这个世界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比如有时孩子会问,刚才天上那个是乌鸦吗?他说,不是。孩子又问,是不是只剩下书里的乌鸦了?他说,是的。

    看到这个世界残酷的真相,父亲想起自己年幼时的残酷。他曾经在美国南部一个小镇上跟一帮很粗野的男人跑到荒野里,看他们铲开一些泥块,引出上百条正在冬眠的毒蛇,然后朝蛇群泼洒汽油,活生生将它们的躯体点火,像遍寻不着万恶的解药,只好着手歼灭假想的邪恶化身。燃烧着的蛇疯狂地扭动着,有几条挣扎着爬回洞底,照亮了地洞的幽暗深处。蛇本喑哑,却也好像发出了痛苦的呻吟。他们见证了蛇体的燃烧、蜷曲、炭黑,最后在冬日薄暮中解散,回家吃晚餐。现在父亲知道,自己也快要死了。在这个世界上,病了就无药可治。有一天,他看着儿子入睡,火光映红了孩子的脸。他对自己说,每一天都是谎言,而你快要死了,这是唯一的事实。

    (主讲梁文道)

    自由

    不幸家庭之镜

    强纳森·法兰岑(Jonathan Franzen,1959-),美国小说家、《纽约客》撰稿人。著有小说《第二十七座城市》《强震》、随笔集《如何孤独》、回忆录《不舒适地带:个人史》。

    一些很偶然的原因会促使你迈出第一步,然后一步一步把你推向无可挽回的境遇。

    当今世界文坛,英语文学无疑是最具活力的一支。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非常多,他们将各自的文化传统和独特腔调注入写作,使英语文学丰富多彩。英国作家看到加拿大作家写得好,可能会将其视为同行或对手。这跟中国的情况不一样,中国作家只跟本国作家比较。

    在英语文学中,有一个国家的文学比较特别,那就是美国。美国小说界好像一直对“伟大的美国小说”这个概念特别着迷。这个名词的含义是什么呢?我有一个很粗糙的归纳:首先,它应该像《白鲸》那样人人喜闻乐见,既有很高的文学造诣,又能打动一般读者;其次,它要关注一些特别宏大的主题,不仅要契合时代的关怀,还要具有永恒性与普世性;更重要的是篇幅要够长,人物要立体、具象,还要比较写实。

    这样一种文学传统最近二三十年却遇到了很大麻烦,因为很多曾经写出过“伟大的美国小说”的作者,包括一些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一一辞世。谁是接班人呢?在美国文坛甚至整个英语文学世界着急了这么多年之后,2010年终于有一位美国小说家登上强纳森·法兰岑登上《时代》杂志封面《时代》杂志封面。这是继2001年斯蒂芬·金[2]当上该杂志封面人物之后,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作家。他就是《自由》的作者强纳森·法兰岑。

    强纳森·法兰岑早就是个家喻户晓的作家了,2001年他出版过一本畅销书The Corrections(《纠正》),据说全球销量超过300万册。这部小说出过中文版,但好像不太被注意。强纳森·法兰岑一直坚守文学的纯正性。很多年前,他写过一篇文章,批评我们这个时代被电视毒化掉了,喜欢鼓吹一种盲目的乐观情绪,而真正重要的文学风格是悲剧现实主义,它是盲目乐观情绪的解毒剂。

    《纠正》获得了很多赞誉,大家都看好法兰岑,认为他是“伟大的美国小说”的接班人。美国电视脱口秀天后奥普拉邀请他上一个读书节目。法兰岑答应之后又后悔了,说他感觉不太好,上奥普拉的节目违背了他一向坚持的原则。奥普拉说,那就算了,你别来了。当时这件事还惹起一场争论,照我们的说法,有炒作的嫌疑。不过,在《自由》出版之后,他终于还是上了奥普拉的节目,在美国乃至全世界引起轰动。

    法兰岑是一个有点孤僻的人。他喜欢观察鸟,离加州他家不远处有一片很适合观察野鸟的地方,他躲在那里,用了整整九年时间写作《自由》。他有一些很特别的写作习惯:躲在一个租来的小办公室里,早上7点钟开始写,每天写八小时,一周写六七天,写的时候一定要拔掉网线。他认为,如果又上网又开手机,不可能是个认真写作的作家。写《纠正》的时候,他戴上耳塞,把窗帘全拉上,甚至戴上眼罩,在一种几乎黑暗的状态下写作。据他解释,这能让他处在梦一般的状态,像做梦一样失去自控能力。写完一些对白后,他还会大声朗读,听听写得怎么样——这个习惯倒是很多作家都有。

    在这样一种孤绝的状态下,法兰岑写出了《自由》。评论家说,这是21世纪前十年最重要的美国文学作品,甚至是此时期最重要的英语文学作品。有人更夸张地说,这是世界文坛的盛事。还有人说,这是这个时代的《战争与和平》。《自由》的确跟《战争与和平》有某些关联。但是,假如《自由》就是21世纪前十年美国文坛向世界交出的成绩单,我们会发现这太奇怪了,因为法兰岑完全回归了19世纪的写实主义,有点像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和狄更斯。但它又不像19世纪的写实主义小说那样,一下子很夸张地把整个时代包裹进去,而是像全景式的画卷慢慢铺开,集中写一个家庭,然后旁涉美国社会背景,连“9·11”事件、伊拉克战争都有。一本新世纪的小说,竟然用最传统的写法来表达对世界的看法,有一点讽刺,不是吗?

    这部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篇幅那么长是因为作者写得非常仔细,对人物的性格、心理、动作、语言刻画很多,还有很多非常精彩的人性分析。在别的小说家笔下,把这样的分析夹杂进去,有几处就很有亮点了。然而,《自由》每隔几页就有一些灿烂而深刻的描写,这是最好看的部分。比如故事的主人公沃尔特从事鸟类保护工作时,因为猫总是捕杀他心爱的野鸟,他就劝大家不要让猫出来玩,甚至说应该给猫套上口罩。有一天,他忍不住把邻居家的那只猫抓起来,丢到远处一个动物保护中心。女主人马上明白他就是幕后黑手,她恨他,愿意陪他玩这个仇恨游戏。她养了新猫,故意把它们引向这个可恨的邻居。这部小说到底讲什么呢?我们可以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那句名言来描述:“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自由》主要讲述一个美国家庭如何变得不幸,沃尔特和太太佩蒂一家三代人如何变得痛苦不堪。这里面触及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人面临的一些共同的家庭难题,很难说清谁好谁坏,“坏人”走到那一步也是有原因的。《自由》里几个主要人物,都是想努力把事情做好的人。沃尔特是个难得一见的好男人,有原则,有社会责任感,对艺术感兴趣,对金钱不在乎,尽力讨好身边的人。他的太太佩蒂想做个好妈妈,虽然后来跟丈夫最好的朋友理查德搞出了外遇。理查德英俊性感,对性上瘾,因为敬重沃尔特,尽量压制对佩蒂的情欲。

    三个人都没什么大问题,可是最后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怎么回事呢?我从小说中看到了最可怕的原因——人生会遇到无穷的人和无数的机遇,一些很偶然的原因会促使你迈出第一步,然后一步一步把你推向无可挽回的境遇。比如一个男人想甩掉不那么爱的女人,觉得这是一个错误的爱情,可最后他还是被捆绑住了。再比如父母跟子女的关系,佩蒂为了逗儿子开心,不加修饰地讲述邻里间的猥亵八卦,连沃尔特的种种古怪行为也不在避讳之列。看着儿子为之发笑,她并不觉得自己背叛了老公,她要儿子喜欢她——这是很多妈妈都会用的方法。后来,儿子跟他们闹翻,离开了家。

    所有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所有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残酷地说,大部分家庭都有一点点不幸,有的甚至非常不幸。不幸从哪儿来呢?我觉得反省是相当重要的。佩蒂后来得了抑郁症,医生让她以旁观者的角度写自传,梳理一下自己的人生。她才发现自己小时候一直没怎么得到父母的关注。父亲临终的时候想拍拍她的肩膀,把手放在她的肩头,最后还是犹豫不决地拿开,手悬浮在半空中。佩蒂终于明白了,父亲从来只有这一种方式来表达亲密。佩蒂为人母后,跟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出现裂痕,最疼爱的儿子跟她形同陌路。

    痛苦是会遗传的,如果人小时候没有得到父母足够的爱,不知道怎么跟父母相处,长大后也就不知道如何跟自己的子女相处。如果不去反省的话,只会将仇恨投射到外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主讲梁文道)

    狂野之夜!

    向大师致敬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Joyce Carol Oates,1938-),生于纽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文学硕士,1978年起在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文学创作。著有《北门畔》《大瀑布》《我们是马尔瓦尼一家》等百余部作品。

    这就是天堂,我还没死,上帝就准许我先进来看看。

    假如你经常阅读英语文学作品,你不可能不知道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她是一个非常多产的老牌作家,50年来出版过100多本书,包括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集、剧本、文学评论等,几乎所有门类都有涉及。她在大学教课,也做各种文学奖的评审,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几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不过,在有机会拿到诺奖的美国作家里,她又不算头号大热门。

    《狂野之夜!》是欧茨一本很怪的短篇小说集,由五篇作品构成,分别讲述爱伦·坡、艾米莉·狄更生[3]、马克·吐温、亨利·詹姆斯[4]、海明威五位美国文坛大师的故事。故事当然是虚构的,欧茨以这些作家的背景和作品作为参考,虚构他们在人生最后阶段经历的事情。透过这样的写作,她其实是在向这些伟大作家致敬,在回顾的同时注入自己的观察,分析作品与作家的人生之间的关系。

    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可能会觉得有点陈腔滥调,比如爱伦·坡以侦探悬疑著称。她写这位作家时,笔下也有点这种感觉。写艾米莉·狄更生时,她好像要秉承某种女性主义的观点,把狄更生写成一个虚拟般的人物、一个看不见的女作家。写亨利·詹姆斯时,她把他写成一个非常纤细、自闭、远离现实世界的人,跟大家对他的印象相同。尽管有陈腔滥调的倾向,但这本小说仍然很好玩,假如你热爱文学史,读起来会很过瘾,因为它好像真的写出了这些作家会遭遇的事情。

    亨利·詹姆斯是我喜欢的一位作家,他在世时已被称为大师。他的文体特别华丽、精巧、优美,美丽纤细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步,而他本人也常被认为非常自闭。他一生回避爱情,伤过一些女人的心,被很多人认为是同性恋。他伤女人的心,并非因为背叛她们,而是他从来不愿意敞露心房,躲避现实世界。

    亨利·詹姆斯后来离开他讨厌的浮华美国,移居到英国住了几十年。七十几岁,在他声誉最高的时候,他忽然做出一个非常古怪的行为:离开干干净净的优雅生活,跑去一家医院,给从一战战场上回来的重伤军人做义务看护。其实,亨利·詹姆斯非常怕血,非常怕脏。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招募军队的时候,他怯懦地躲开了,现在居然去做这种事。

    这个老派绅士跟医院血腥、混杂的环境格格不入,护士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他看到伤员流着血,疮上流着脓,蛆都要出来了。他跟伤员说,亲爱的孩子,坚强些,在英国的土地上,你现在非常安全,你会在这里得到最好的治疗,然后回家跟亲人团聚。这些话原本可能出自满脸堆笑的政客嘴里,不知怎么却由这位大师说了出来。他不清楚这些话从何而来,也不清楚到底是真是假,但他被一个事实震撼了:生平第一次,他用这种方式接触另一个人,而且还是个陌生人。

    在医院里,这位大师居然到了打扫便盆的地步,到了被护士用棍子殴打的地步。他端着便盆清理时,手无意中抖了一下,难闻的脏东西一下子溅到地上。他必须马上把地板拖干净,被人呼喝道:“手脚麻利点,伙计。”他不由得想到,他的作品从未提及便盆,从未写过任何排泄物,甚至连排泄物的味道都只字未提。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那个精巧、繁华的文学乐园之外未曾触及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肮脏的,蟑螂四处攀爬,水沟里粪便漂浮,充满恶臭。但他说:“这就是天堂,我还没死,上帝就准许我先进来看看。”这句话写得太好了,很耐人寻味。这样一个地方,对一个见到血会发晕的人来说,为什么是天堂呢?这句他本人笔记里的话,被欧茨引用到小说里。

    《狂野之夜!》里还有一篇小说,我觉得也非常特别,篇名叫《爸爸在凯彻姆,1961》,写的是海明威。海明威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人物。他喜欢冒险,喜欢打猎,喜欢参加战争,喜欢标榜雄性气概;喜欢征服女人、欺骗女人、玩弄女人,然后抛弃她们;喜欢得到别人的赞赏,但又觉得所有人都不了解自己。他一直追求文学上某种更高的境界,觉得自己尚未写出最好的作品,然后在这条道路上变得虚弱乏力,最后选择了自杀。

    小说从海明威一次未遂的自杀写起。当时,海明威离开心爱的古巴,跑到美国内陆凯彻姆一个庄园居住。篇名为什么用“爸爸”这个称呼呢?因为海明威有个外号叫“爸爸”,此外,这篇小说是从他儿子的角度写的。海明威觉得儿子从小欠缺男子气概,就逼儿子开枪射杀动物,带儿子去妓院找妓女,让儿子经历人生中第一次性爱。这篇小说用儿子的视角去描写这个几乎摧残掉他整个人生的爸爸。

    当海明威垂垂老矣,身上长满脓疮,上厕所时肛门会排出血块,平常坐着会小便失禁时,他想到了自杀。但如果发出声响,说不定他很讨厌的第四任太太会来阻止。他就幻想先开枪把太太干掉,想到这儿他变得兴奋起来,按捺不住激动,手都不由得颤抖起来。他最真实的生命潜藏得如此深藏不露,年少时他就知晓此理,成年之后无论是喝酒聚会、招待客人,还是扮演大家喜欢的小丑爸爸,他都深谙此道。当他身穿散发着汗臭味的睡衣睡裤躺在床上饱受腹痛失眠之苦时,他更加深信不疑——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带枪的人注定孤独,不需要他人陪伴。

    很多人认为,海明威自杀是文学困境造成的。这本小说不能免俗地从这个角度理解,但写得很好。它写道:精确是句子的生命,句子的质地类似于钢,它看似细小微弱,却包含着坚硬和韧性。句子之外就是段落,那是一只拦路虎,令人望而生畏,它将通行的道路拦腰截断,让你的车辆寸步难行。一想到段落,海明威就觉得头昏眼花,天旋地转,血压骤升,心跳耳鸣。人生最后阶段的写作,海明威居然要翻字典来找有什么词可用。

    (主讲梁文道)

    2666

    诗意连贯的奥秘

    罗贝托·波拉尼奥(Roberto Bolano,1953-2003),智利作家。1977年定居西班牙。著有《荒野侦探》《遥远的星辰》《智利之夜》等,被《明镜周刊》誉为“当代西班牙语文学中最胆大的作家”。

    各种声音的回响、各种奇妙的耳语,在一部语词密林里闪闪烁烁。

    《2666》这个书名太古怪了,很多评论家根据作者生平及其他作品加以揣测,但在这本将近900页的厚书里实在找不到线索。如果真要追究这名字有什么意义的话,我觉得是这本奇书应该写成2666页。它由五部长篇小说构成,内容非常密集,其中任何一个段落换成其他作家来写,都可以铺张成更长的篇幅。

    按照作者罗贝托·波拉尼奥的遗愿,五部小说原本想分开出版,一年出一本,以保障子女有较为长期的经济来源。大概家人觉得这不重要,就按照文学的完整性合在一起出版了。你可以把它们看成是独立的五部小说,但你最好一口气读完,然后会发现非常有意思。

    罗贝托·波拉尼奥是智利作家,小时候不是好学生,中途辍学。他热爱阅读和文字,受不了学校那一套,就跑出去跟朋友办剧场、写诗歌等。后来他们家移民到墨西哥,他又辍学回到智利,参与当时拉丁美洲风起云涌的左翼运动。

    20世纪60年代以前,很多拉美作家只在本国享有声誉。六七十年代出现的拉美文学大爆炸,改变了拉美各国文学界交往不密切的状况。那时期出现了灿若群星的伟大作家,如马尔克斯、略萨等。他们关注的不再是本国现象,而开始谈及拉丁美洲共有的问题,如独裁统治、印第安人跟殖民者之间的血泪故事等,一起将这个满是伤痕和神秘色彩的大陆带进世界文坛。这一场爆炸炸出很多奇奇怪怪的名词,如魔幻写实主义、超级写实主义、结构写实主义等。但是当大爆炸结束,已成名的作家都被封为大师之后,拉美文学好像就有点疲软了。

    随后出现一批非常激进的左翼青年,他们喜欢介入政治运动,搞文化革命的同时搞政治革命。罗贝托·波拉尼奥就是其中一员,他回到智利就是要搞这样一个运动,去支持心目中很重要的一个政治人物——智利前总统阿连德[5]。阿连德死后,皮诺切特[6]将军执政,大肆追捕左翼青年。罗贝托·波拉尼奥被捕了,坐了几个月牢,后来逃回墨西哥。

    当时罗贝托·波拉尼奥还推动了一场叫作“Infrarrealism”的诗歌运动,追求一种很纯粹的文学,认为将写作当成职业是不道德的,写诗尤其不能成为职业。所以,他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干其他工作,比如酒吧守门人、水管修理工、洗涤工,干完杂活后晚上写作。他的写作条件非常艰苦,最苦时趴在地板上写,因为他买不起桌子。

    后来他移民到西班牙,可以说是自我流放,这也是很多拉美作家走过的道路。他住在巴塞罗那附近一个海边小镇,与一位西班牙女子结婚生子。有了孩子之后,他的想法变了,很显然写诗或者做零工养不活孩子,而且他知道自己有病,想留一笔遗产给子女。他50岁就因肝病去世,留下的遗产就是《2666》。早在《2666》出版之前,罗贝托·波拉尼奥就声名鹊起,被公认为西班牙文学新一代大师。他的《荒野侦探》引进中国后大受欢迎,被评为年度十大好书。但我觉得它比不上《2666》,《2666》是本奇书,是21世纪第一本大师级巨著。

    这本书开头讲述四位欧洲学者想寻找一位神秘德国作家的下落,结尾讲到这位奇怪的作家为什么隐姓埋名,跑到遥远的墨西哥城镇隐居。第一部《文学评论家》用一种很轻盈的喜剧写法,描写一群欧洲学者充满纠葛的小世界。有评论者说它像戴维·洛奇[7]的《小世界》,好像在讽刺学术界。但是,罗贝托·波拉尼奥的笔调很轻,你并不觉得他在讽刺什么,或者说,这不是他关注的重点。

    《2666》五部小说采用完全不同的叙述方式,第一部有点轻喜剧的感觉,到了第二部《阿玛尔菲塔诺》,开始有很多拉美文学常见的超现实、魔幻的东西出现。第二部的主角是四位欧洲学者在墨西哥城镇认识的智利学者,他有很多奇怪的遭遇,做了一些奇怪的事,让你感觉他发疯了。比如他找到一本很奇怪的书叫《几何学遗嘱》,他觉得对待这本书的好方法是把它挂在自家院子一根晾衣绳上,让它经受风吹雨打,然后天天研究它。更怪的是,他听到有个声音跟他说话,一开始他以为是父亲的灵魂,后来觉得是爷爷的灵魂,总之是他家先人在跟他说话。那个声音有时会问他,你教哲学吗?你讲授维特根斯坦吗?你想过没有,你的手是一只手吗?他回答说,想过。那个声音说,可现在你有更重要的事要想,我说错了吗?他回答说,没错。那个声音说,为什么你不去苗圃商店买些种子、植物,甚至一棵小树,栽种到你的后花园里呢?

    这是一种非常梦幻的语调。但到了第三部《法特》,变成有点像美国钱德勒[8]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写法。主角叫法特,在英文里是“命运”(fate)的意思。他是一个美国黑人记者,专门报道与黑人文化有关的东西。他跑到墨西哥城镇是为了报道一场拳击赛,可他发现这里有一连串针对女性的血腥谋杀案,一直没有破案,非常神秘和恐怖。

    这一部体现了《2666》的一个最大特色,就是跑题跑不停。它总是叙述到某个人物时忽然岔开一笔,沿着这个人物一路说开去,洋洋洒洒二三十页后才返回来。比如法特认识小镇前黑豹党成员希曼,跑去听他布道。希曼说他要跟大家分享五个问题:第一是危险,第二是金钱,第三是食物,第四是信心,第五是用处。他分享的内容非常荒谬,但居然全文照录。比如讲到第五个问题“用处”时,他一开始批评现代人笑容的虚伪,接着谈到生活质量如何改善,最后劝信徒们多吃蔬菜,并开了一个食谱,教大家做一道菜。这本书充满了这种莫明其妙的细节,难怪很多人看着看着就晕了。不过,有些细节非常吸引人,是对社会现实的辛辣讽刺。比如谈到墨西哥拳击赛,说因为饮食、体型等问题,墨西哥很少有重量级选手,然后岔开讲到如今墨西哥有了一位比美国总统个子高的总统,这事在从前是不可想象的,过去墨西哥总统顶多到美国总统的肩膀,有时头顶勉强超过美国总统的肚脐眼。

    不停跑题,加上如此丰富的细节,使我们看整本书的主要线索和人物关系时,感觉层次很立体,非常有质感。像《清明上河图》一样,无数的细节和人物使你对汴河及其流贯的汴京有了丰富的美学感受。这种作用在第四部《罪行》里体现得最为明显。第四部是全书篇幅最长也是最惊世骇俗的一部,写墨西哥与美国接壤的一个城镇上,1993年至1997年间发生了一百多起针对女性的谋杀案。虽然是虚构的故事,但它有现实作为参照,墨西哥与美国接壤的一个城市确实在那段时间发生过连环谋杀案,罗贝托·波拉尼奥花了很多时间做这方面的研究。

    在小说里,他像法医报告一样,将案件按年代一一罗列下来,陈述那些女人是怎么死的:有些女人是被勒死的,舌骨碎裂;有些女人的死状是头被埋在地下,身子倒卧在泥土外面;有些女人被短剑砍杀或被枪杀;有些女人生前被强奸或轮奸。他用一种非常冷酷的写法,不带感情地写一个个案件,让你觉得读的不是小说,而是一连串案情报告,整个人的感情都麻木掉。但它不是一般的案情报告,夹杂了大量正在办案的警察、法官、检察官的形象,还有关心这些案件的媒体、百姓、政客等。他采用跟现实平行的写法,把人间地狱的景象活现在读者眼前。他写凶案如何在城镇引起恐慌,然后大家麻木,开始习惯罪恶。

    五部小说每一部都有鲜明的特色,但是有一些共同的色彩贯穿其间。罗贝托·波拉尼奥是个诗人,他最爱的始终是诗。他对细节的诗化处理贯穿全书,尤其是第五部《阿琴波尔迪》。这部写一位德国作家意外翻到一个俄罗斯年轻作者的手稿,又从这部手稿里认识了一位俄罗斯科幻小说家。在那个大家轮流被整肃的年代里,名叫伊万诺夫的科幻小说家坐了牢。他蹲大狱期间,和一只老鼠成了朋友。这只老鼠半夜出来跟他进行长时间的对话,他们不谈文学,不谈政治,只谈各自的童年。他很想念母亲,跟老鼠讲起母亲的故事,讲起兄弟姐妹的故事。老鼠窃窃私语,说起莫斯科的阴沟,也说起母亲的温情和妹妹们的顽皮行径。有时他情绪沮丧,一手托着下巴问老鼠,他俩的未来会怎样。老鼠用半忧伤半困惑的眼神望着他,他明白了,这只老鼠比他还无辜。后来,他被人从后脑勺一枪打死了。

    这是一个非常奇特、非常美丽的段落,而这样的段落充斥全书。所以,尽管这本小说有那么多残暴的描写,有那么多性爱的场面,有那么多令人咋舌和冷血的图景,我仍然觉得它很美。尽管整本书由五篇小说构成,情节不够完整和连贯,但我相信任何一个读者都会忍不住想把它看完。我们过去有一种想法,觉得小说应该是有机体,就像人体各个器官之间的配合是有机的。在这本小说里,我读到的是一种诗意的连贯,把五部分内容贯穿起来的不是人物,不是情节,也不是笔调,而是某些很奇特的形象、姿态和语言。这些诗意的联系,有情节上的重要性吗?没有,但是里面充满了各种声音的回响、各种奇妙的耳语,在一部语词密林里闪闪烁烁。

    (主讲梁文道)

    大河尽头

    南洋华人的浪游文学

    李永平(1947-),生于英属婆罗洲沙捞越邦古晋市,马来西亚华人。1967年就读于台湾大学外文系,后赴美国攻读比较文学硕士和博士学位。著有《婆罗洲之子》《吉陵春秋》《海东青》等。

    他希望救赎她们,救赎的手段是那图腾般的、神秘的方块文字。

    最近几年,很多港台作家纷纷在内地出书,但我始终觉得欠缺一块——马华文学。我们常常以为,马华文学不外乎一群远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华人作家尝试用中文写作,恐怕不是中州正韵。我们视之为边陲文学,却忽略了它庞大的创作潜能。

    最近终于有一部很了不起的马华文学作品在内地出版了,就是李永平先生的《大河尽头》。李永平能不能叫马华作家呢?他生于婆罗洲沙捞越邦古晋市,原是英国殖民地,今属马来西亚。后来,他在中国台湾念书、教书、写作。他非常讨厌人家说他是马华作家。因为他出生时,马来西亚这个国家还不存在,后来马来西亚建国了,他却痛恨这个国家,认为完全是大英帝国的阴谋。马来西亚分为两大部分,东边是婆罗洲,西边是马来半岛,中间隔着一片大海。婆罗洲是世界第三大岛,现在分属三个国家:一大半属于印度尼西亚,一小半属于马来西亚,还有一小块是文莱王国。

    南洋华人在华洋杂处的环境下成长,一般都没有很强的国家身份认同。李永平说,他原是英属殖民地的臣民,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后,变成马来西亚人,1967年到台湾,在此落脚40年,台湾变成第二故乡。他觉得自己无法完全认同上述任何一个地方,有时宁愿说自己是广东人。南洋华人的乡籍认同往往比国家认同还要强烈。

    不过,李永平很认同文化上、精神上的中国。当年到台湾之前,他原本打算先到大陆,但是正值“文革”,只好退而求其次去了台湾。到现在李永平也没有再回祖国大陆,他担心破坏了心目中的那个中国形象。他在台湾还到处搬家,几乎处于漂泊的浪子状态。所以,他写的是南洋华人的浪游文学。他说自己是一个没有母语的作家。少年时代,说普通话的风气还未盛行,周围人讲各种方言,广东话、客家话、闽南话、海南话,夹杂着英语和马来语。在那种混杂状态下,哪种语言是母语呢?李永平从小受的是英国殖民时期的英文教育,用华语写作并非命定。我们用母语写作无须选择,对他来讲确实是需要选择的。

    当年李永平写出《吉陵春秋》的时候,整个台湾文坛为之震惊。怎么今天还有人能写出如此纯正典雅的中文?后来他的《海东青》虽然有些问题,但文字的运用还是极为复杂、精密,连文学评论大家都形容这是一部要查字典才能读的小说。《大河尽头》也是如此,恐怕也得准备字典。身为华语小说家,李永平的中文词汇量在港澳台的作家里恐怕是数一数二的。

    我并不是说,一个小说家懂的生僻字多,写出来的就是好小说。我觉得今天有些中国作家写小说的时候,只把文字用作传达信息的工具,服务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的发展等,所以常常用“用字是否精准”来衡量。但是应该还有另一种看待小说的方式,那就是将小说看成是一种“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文体,小说本身的文字可以像诗一样给人以愉悦感。我们读诗的时候,并非要读到什么故事,而是在享受文字的冲击力。像《大河尽头》这样的小说,很多人觉得是语言的暴发户,其实是一种误会。我觉得李永平、张贵兴[9]等马华作家很独特的一点是他们将汉字带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境地。在华语文学几千年的历史上,不曾出现热带雨林的极致描写;那个华美富饶而又衰颓腐烂的神秘世界,而今被纳入中文版图,把中文的潜能再度发挥出来,令人震撼。

    《大河尽头》上下卷合计四十多万字,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永的婆罗洲华人少年。15岁那年放暑假,父亲让他去房龙小姐的橡胶庄园做客。房龙小姐是父亲昔日的情人,38岁,风韵犹存。现属印尼管辖的那一部分婆罗洲过去是荷兰的殖民地,房龙小姐是荷兰人的后裔。她要带永在中国农历的鬼月去溯游一条河,河的源头是圣山峇都帝坂。这趟朝圣之旅是她送给这位小男孩的成人礼。他们跟着一个探险队出发,里面有白人绅士、淑女,有著名探险家,也有大英帝国的律师、联合国教科文基金会专员等。众人溯河而上,穿越雨林,一路上有许多奇遇。原住民、外来者,还有亡魂,混杂出没于莽莽苍岭间,演绎出一个波澜壮阔的诡异世界。

    雨林景象出现在很多西方小说家的笔下,但是除了康拉德[10]等少数几位作家外,没有几人写得像《大河尽头》这么好。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后来被改编成电影《现代启示录》,呈现出种种恐怖景象,比如白人疯掉了,士兵迷失后被砍头等。《大河尽头》也写到探险队进入雨林后,人数一直在减少,有的莫明其妙失踪了,有的死了,有的发疯了,有的忽然身中邪恶的雨林梅毒要回去医治,最后只剩下几个人。李永平写雨林,不仅写出了形状、颜色,连声音都写出来了。他写到树林深处猛兽在捕猎,猎物临死前发出无力的哀叹之声;写到露珠从八九层楼高的树顶慢慢往下坠,经过一整天才掉到地上“噼啪”散开的声音;写到细菌在腐烂的泥土中分解树叶时细细碎碎的声音。他不断寻找新鲜的汉字来描写被常人忽略的声音,用丰富的细节把读者带入了一个人类感官无法探索到的神秘世界。

    李永平在这部小说里用了一种非常古典的写实主义结构,同时又加入了大量魔幻色彩的情节,有时以回忆的形式出现,有时以睡梦的方式出现,有时直接就撞鬼了。比如有一个原住民小女孩,人称“小圣母”,她永远抱着一个芭比娃娃,虽然只有12岁,却怀了白人神父的孩子。神父告诉她,你怀的是小耶稣,耶稣会第二次降临人世。后来,小女孩投河自尽,鬼魂一路缠着少年永。她总在河的对岸招手说,永,你过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小说最奇特之处在于结尾。少年永和房龙小姐终于登上圣山之顶,看见无数无人驾驶的空船,也就是传说中的亡灵之船。在圣山上,丧失生育能力的房龙小姐要跟永完成最后一件任务。房龙小姐作为显赫的荷兰殖民者的最后一代,二战期间曾惨遭日军轮奸。她的子宫被捣烂、切掉,失去生育能力。少年永对她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感情,觉得她应该是纯洁的。房龙小姐对永说,我跟你走这一趟朝圣之旅,我要在圣山上把你重新生一遍。

    这当然是一种神话学意象,你可以把它看成是李永平自我净化的过程。李永平从早年起就不断书写各种女性形象,有时是母亲,有时是未受污染的纯真小女孩,但她们最终都会遭到凌辱。他仿佛是要写一些原始创伤的记忆,比如他离开原乡婆罗洲,再也回不去了;他很想认同中国文化,但中国也不像过去了。失根的创痛和对原乡的怀念以女性形象被表达出来,他希望救赎她们,救赎的手段是那图腾般的、神秘的方块文字。

    (主讲梁文道)

    巨流河

    惆怅之书

    齐邦媛(1924-),辽宁铁岭人,国立武汉大学外文系毕业,1947年到台湾。曾任教于中兴大学、台湾大学,现为台湾大学荣誉教授。除著述外,还引介西方文学到台湾,并将台湾代表性文学作品英译,推介至西方世界,被誉为“台湾文学推手”。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决心,笼罩着他们那一代人的精神和意志。

    2009年,龙应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出版后,引起一阵轰动。当年撤到台湾的国民党部队和随之而去的外省人被她称为“失败者”。有些人并不同意这种说法,其中就有台湾学界泰斗齐邦媛教授。齐先生觉得,若将这些人叫作“失败者”,她父亲不会同意[11],恐怕几百万老兵都不会同意。

    《巨流河》差不多同一时间出版,很多人喜欢它,觉得比《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写得好。龙应台从第三人称的视角出发,用一种含情脉脉的笔法,写得颇让人感动。齐邦媛写的是自传,写了一段将近90年的历史,从儿时的故乡东北,到抗战时辗转南下,最后渡海来台,虽是倾诉自己的经历,但情感非常克制,保持着一种距离感。这种距离感让人尊敬,在自传写作中难得一见。

    齐邦媛写道,当年她跟随创办中山中学的父亲齐世英从北平一路南下,后来跑到四川乐山去上武汉大学。念武大时,她上过朱光潜先生的课。她写道:“朱老师上课相当准时,他站在小小的讲台前面,距我们第一排不过两尺。他进来之后,这一间石砌的配殿小室即不再是一间教室,而是我和蓝天之间的一座密室。无漆的木桌椅之外,只有一块小黑板,四壁空荡到了庄严的境界,像一些现代或后现代的studio。心灵回荡,似有乐音从四壁汇流而出,随着朱老师略带安徽腔的英国英文,引我们进入神奇世界。

    “有一天,朱光潜讲授华兹华斯的《玛格丽特的悲苦》(The Affliction of Margaret)。这首诗写一妇女,因独子出外谋生,七年无音信。诗人隔着沼泽,每夜听见她呼唤儿子:’Where are thou,my beloved son...‘(你在哪儿,我亲爱的儿啊……)逢人便问有无遇见,揣想种种失踪情境。朱老师读到’the fowls of heaven have wings...Chains tie us down by land and sea‘(天上的鸟儿有翅膀……链紧我们的是大地和海洋),说中国古诗有相似的’风云有鸟路,江汉限无梁‘之句,此时竟然语带哽咽,稍微停顿又继续念下去。当他念完最后两行:’If any chance to heave a sign,they pity me,and not my grief.‘(若有人为我叹息,他们怜悯的是我,不是我的悲苦。)老师取下眼镜,眼泪流下双颊,突然把书合上,快步走出教室,留下满室愕然,却无人开口说话。”

    当时正值抗战,相对安全的大后方也天天遭受日军轰炸。那是近代史上中国人最为悲惨的时代,无数人都经历了逃亡千里和妻离子散的痛苦,很多人在战乱中丧生。齐邦媛说,也许在那样的年代,表达感情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少年时,齐邦媛曾跟一位国军飞行员张大飞相爱。张大飞也是东北人,父亲因为抗日惨死在日本人手上,其后他便走上从军报国之路。齐邦媛当时还是个念书的小女孩,有很多浪漫的幻想,非常仰慕那个远在他方、开着战斗机升空的年轻男子。

    那个年代,中国人是多么感激空军飞行员。当警报响起,大家慌忙躲避敌军轰炸的时候,空军战斗机却挺身迎了上去。飞行员在空战中牺牲很多,加入美国飞虎队的张大飞最后也以身殉国了。齐邦媛在学校收到她哥哥的来信,里面有张大飞写的诀别信。他对她哥哥说:“你收到此信时,我已经死了。八年前和我一起考上航校的七个人都走了。三天前,最后的好友晚上没有回航,我知道下一个就轮到我了。我祷告,我沉思,内心觉得平静。感谢你这些年来给我的友谊,感谢妈妈这些年对我的慈爱关怀,使我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全然的漂泊中有一个可以思念的家。也请你原谅我对邦媛的感情,既拿不起也未早日放下……请你们原谅我用这种方式使她悲伤……这些年中,我一直告诉自己,只能是兄妹之情,否则,我死了会害她,我活着也是害她。这么些年来我们走着多么不同的道路,我这些年只会升空作战,全神贯注天上地下的生死存亡;而她每日在诗书之间,正朝向我祝福的光明之路走去。以我这必死之身,怎能对她说’我爱你‘呢?”

    我们读过很多抗战故事,但很久没看过这么英姿飒爽、光明磊落的国民党空军形象,而且还那么经典地徘徊于爱情和国事的困境之中。这段故事非常感人,曾有导演向齐邦媛提议购买版权拍电影。

    可以想象经历了这一切的齐先生,对很多事情早已看淡了。她一生坚决不牵涉政治。她父亲齐世英早年是热血青年,从德国留学回来,因为讨厌张作霖军阀割据混战,参与“倒奉”,失败后流亡。后来他当了国民党高官,因有自由主义思想,到台湾跟蒋介石决裂,还被牵涉进雷震与《自由中国》案[12],好在一些老同志保住他,才免遭牢狱之灾。父亲这一生的故事给她一个教训:政治是可怕的。

    齐邦媛在台湾教书几十年,很多作家、学者皆出自她的门下。白色恐怖时期,她还参与中学国文教科书改革计划。教科书原先充满政治色彩,改革后加入了一些新课文,结果遭到政客批评。比如课文收录了台湾诗人杨唤的新诗《夜》,其中有一句“月亮升起来像一枚银币”,政客说简直离谱,教小孩子看到月亮就想到钱。政客还批评《西游记》选哪段不好,偏偏选“猴子偷桃子”,一点教育价值都没有,教坏孩子。由此言论,可见当时台湾政客的水平。

    齐邦媛在书中忆起往昔与钱穆先生的交往。作为外文系出身的人,她很难与国史大师交流太多学问,但她从钱穆先生身上感受到传统读书人自然具有的尊严,也感到一种宽容和温煦。正如钱穆在《国史大纲》首页“凡读本书请先具下列诸信念”的要求:“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

    钱穆先生那一代人永远不会悲观。《国史大纲》完成之时,昆明、重庆在日本轰炸下,前线将士血战不休,该书“引论”说:“以我国人今日之不肖,文化之堕落,而犹可以言抗战,犹可以言建国,则以我先民文化传统犹未全息绝故。”这种“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决心,笼罩着他们那一代人的精神和意志。齐邦媛的父亲就算晚年常常落泪,但仍然有这样一种心愿,仍然觉得未来的命运未必就是失败。

    (主讲梁文道)

    南京安魂曲

    节制的哀悼

    哈金(1956-),本名金雪飞,美籍华裔作家。生于辽宁,14岁参军,1977年考入黑龙江大学英语系,后获山东大学美国文学硕士学位。1986年赴美,现为美国波士顿大学英语系教授。用英文创作小说、诗歌,著有《等待》《战争垃圾》等,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等诸多奖项。

    流泪是一种救赎,南京大屠杀还没有得到救赎。

    多年以来,很多人尝试去处理南京大屠杀的题材,但奇怪的是,没有一部作品能让公众满意。对作家、艺术家、导演创作出来的作品,人们总是抱持反驳、怀疑甚至嘲讽的姿态。或许是因为南京大屠杀太巨大、太晦暗了,光线根本无法投射进去,任何一种描述都让人觉得不像心里想象的那样。

    对于这场非常能牵动中国人情绪的历史悲剧,我们有很多历史记录,但文学方面的成就远远赶不上西方人关于纳粹暴行的书写。二战结束这么多年,写纳粹屠杀犹太人的作品可谓汗牛充栋,可是写南京大屠杀的有多少?有些人试图通过外国人的视角来回顾这场灾难,但很多人批评说,为什么要用外国人的视角,是不是有意用东方主义的偏见来扭曲事件呢?其实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在当时尸横遍野、家破人亡的南京城里,除了约翰·拉贝[13]、明妮·魏特林[14]这些外国人,还有谁能用一种全局的、客观的视角来看待这个悲剧呢?

    哈金选择了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作为故事背景。代理校长明妮·魏特林无疑是主角,但哈金并不以她为叙述者,而是选择了她的中国助手高安玲这样一个虚构的人物。高安玲是一个英语流利的基督徒,长期在美国人身边工作,而且有一个去日本留学而后被皇军征召入伍的儿子。哈金试图从一个英语世界里的中国基督徒视角去描写南京大屠杀,并通过她的家庭悲剧呈现那个时代人们的境遇。

    哈金向来服膺托尔斯泰的一个观点:一部小说应该有两道光,一道在开头,一道在结尾,两道光要往书的中间夹射。《南京安魂曲》的开头引人入胜,立即把我们带入南京大屠杀的现场。当时,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小帮工本顺被日本人强行拉去当苦力,看到岸边聚集着上千中国人,里面有士兵,也混着很多老百姓。离人群不远的路堤上,停着三辆坦克,炮口对着人群。有几个中国人举着白旗,旁边一棵树上还悬挂着一条白单子,希望日军善待他们。一个日本军官大吼了几声命令,一看机关枪旁边那些日本士兵没有屠杀行动,马上发火了,用刀背猛剁一个士兵,然后把刀一举,发出一声狂吼,冲着旁边几个中国苦力中最高的那个扑过去,一刀劈掉脑袋,两股鲜血喷向空中足足三尺高。先是机关枪旁边的士兵目瞪口呆,接着机关枪响了起来,坦克也开了火。因为人群太密集,一颗子弹能射穿几个人,不到十分钟全都倒下了。一群日本士兵跑过去,看见没有断气的就用刺刀刺死。

    在小说开头,我们还看到各种强奸、折磨、侮辱,这时候我们会明白,为什么南京大屠杀通常被译为“The Rape of Nanking”。除了这些预想得到的场景外,哈金还写了一些出人意料的情景,比如日本士兵杀了太多中国人,把小河、池塘、水井都弄脏了,找不到干净的水喝,连吃的米饭都发红了——是用血水煮出来的。如果说开头这道光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目睹的残酷场面,结尾那道光就是高安玲个人的时代悲剧。她的儿子战前去日本留学,娶了一位善良的日本女子。战争期间,他被迫参加日本皇军,经过一些奇诡的命运转折,这位反战青年在中国战场上被游击队当作汉奸处死。高安玲在战后出席东京审判,与日本儿媳和孙子相见却不敢相认。她怕人家发现她有个儿子在日本待过,还娶了一位日本太太,生了一个混血小孩,而且帮日本人打中国人,她怕人家说她是汉奸。

    开头和结尾两道光都有了,它们往中间夹射出来的是什么呢?大部分人写南京大屠杀就止步于屠杀的过程,但是哈金非常有勇气,选择了一个很少有人触及的话题。他几乎花一半篇幅讲述南京大屠杀之后,南京城被日本人统治的光景。比如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当汉奸?有时候汉奸做的一些事是在保全中国人的性命,保全中国姑娘的清白。又比如,为什么日本士兵在屠杀中国人的时候如狼似虎,丧失人性,但局势平静下来之后却像疲惫的小孩。还有明妮·魏特林这位美国英雄救了那么多中国人,后来却有人用我们现在熟悉的“阴谋论”去批判她,说她让日本士兵进学校抓走的“妓女”其实是良家妇女,最后推论出她跟日本人勾结在一起。在这些人眼里,所有留在南京城里的外国人都不是好东西。这些传言产生的后果是,明妮·魏特林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回国后自杀了。

    尽管这本小说有这么多光芒,却远远够不上动人,为什么呢?因为哈金向来喜欢非常简洁的书写,这部重写四十多遍的小说读起来感觉像是新闻报道。对于高安玲这个人物,我觉得哈金对她内心的挖掘还不够,缺乏立体感。当然,书写南京大屠杀这种题材,我们也不能让它变成惨剧的廉价贩卖,变成轻易让人流泪的作品。因为流泪是一种救赎,而南京大屠杀还没有得到救赎。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哈金会把英文书名定为Nanking Requiem。安魂曲似乎有安息亡灵的意思,好像是一种节制的哀伤,是一种几乎要流泪却又平静包裹起来的情绪。

    (主讲梁文道)

    [1]《老无所依》(No Country for Old Men),获2008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四大奖项。

    [2]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屡获奖项的美国畅销书作家,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著有《肖申克的救赎》《尸体》《闪灵》等,其作品经常被改编成电影。

    [3]艾米莉·狄更生(Emily E.Dickinson,1830-1886),美国女诗人。生前只发表过几首诗,离群索居,默默无闻,死后近七十年才得到文学界的关注,被现代派诗人追认为先驱。

    [4]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生于纽约,1876年迁居伦敦,被誉为西方现代心理分析小说的开拓者。著有《鸽翼》《一个美国人》《贵妇人画像》等。

    [5]萨尔瓦多·阿连德(Salvador Allende,1908-1973),1970年当选智利总统后推行“社会主义之路”规划,1973年在皮诺切特将军领导的军事政变中身亡。

    [6]奥古斯托·皮诺切特(1915-2006),智利陆军总司令,1973年9月发动政变建立军政府,此后统治智利长达十六年。

    [7]戴维·洛奇(David Lodge,1935-),英国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其最著名的小说都以文化界为背景,著有“卢密奇学院三部曲”:《换位》《小世界》《美好的工作》。《小世界》描述了当代西方学术界种种景象和冲突。

    [8]雷蒙·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生于芝加哥,被誉为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灵魂。硬汉派(Hard-Boiled School)擅长描写大都市的罪恶,推理解谜不再是故事的主轴,侦探主角也不再高人一等,他们身处黑暗的社会,必须倚恃拳脚和毅力才能生存下去。

    [9]张贵兴(1956-),马来西亚婆罗洲人。台湾师范大学英语系毕业,目前在台湾担任教职。著有《赛莲之歌》《群象》《我思念的长眠中的南国公主》等。

    [10]康拉德(Joseph Conrad,1857-1924),英国小说家。1902年根据刚果河航行经历创作的《黑暗之心》最负盛名。

    [11]齐邦媛父亲齐世英为国民党高官。1899年生,辽宁铁岭人,早年留学日本和德国。1925年回国入郭松龄帐下担任文职,随郭松龄兵谏张作霖失败后,流亡扶桑。后加入国民党,应陈立夫之邀任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主持东北党务,创办中山中学、《时与潮》杂志等。1949年去台,因得罪蒋介石被开除出党,专任“立法委员”,曾与雷震等人组织中国民主党未果。1987年逝于台湾。

    [12]雷震(1897-1979),生于浙江长兴县,原为蒋介石的政治幕僚。赴台后创办《自由中国》半月刊,刊行的言论屡屡触怒当局。1954年底被开除国民党党籍,1960年入狱,坐牢十年。《自由中国》亦随之停刊。

    [13]约翰·拉贝(John H.D.Rabe,1882-1950),生于德国汉堡,1909年到中国工作。1937年12月南京沦陷后,他被外国人推举为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与十多位外国人一同救助了25万中国人。记录南京大屠杀真相的《拉贝日记》被誉为中国版的“辛德勒名单”。

    [14]明妮·魏特林(Minnie Vautrin,1886-1941),美国传教士,1912年到中国。南京沦陷后,她作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驻校维持委员会主任,加入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和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在学校设立妇女儿童难民收容所。1940年汪伪政权成立后不久,她被诬蔑为“人贩子”“出卖中国人的叛徒”。她后来患上抑郁症,回美国后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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