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立冬
时间点在公历每年11月7-8日之间,即太阳位于黄经225°。立,建始也,表示冬季自此开始。冬是终了的意思,有农作物收割后要收藏起来的含意,中国又把立冬作为冬季的开始。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
——大地沉思录之土地
一
冬天之后,田野树木秋叶尽落,庄稼收割。除了站立的几个草垛,到处都是肃杀的景象。走在田地上,土地冰冻,泥土板结,硌得脚掌发疼。一场大霜或者小雪过后,真正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春日的嫩芽蓬勃、夏日的绿叶葳蕤、秋日的果实满园再不复存在,隐藏了三个季节的土地裸露出来,成为之前的反动。
然立春之后,一切又会勃发起来,开始又一个循环。
好一个奇怪的自然界!
二
二十年前,我们村上的一户有钱的人家,托关系找门子,以每人三千元的价格为自己和他们的孩子买了城镇非农业户口。于是,他们成为我们村最“有本事”的人。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村上的人都羡慕得眼红,甚至嫉妒。
二十年后的今天,这一家长大成人的女儿为了拥有一个农村户口、种植一亩耕地、多生一个孩子,据说又托关系找门子,花了三万元钱把非农业户口转变成了农业户口。这回,他家又一次成为我们村“最有本事”的人家。但是,这次没有赢得嫉妒,而是被左邻右舍好好嘲笑了一把。
三
每当回想起故乡和祖父,总有一个画面在我眼前晃动——深秋的早上,祖父哈着白气,赶着马车,拉着犁铧和肥料,我和父亲坐在马车上,我们向村西的河滩地走去。那里有一块收割不久的豆茬地,等待我们去耕种,马蹄踏过小路上的草丛,溅飞起一只又一只“大张飞”绿蚂蚱……这个画面的虚实我已记不清了,但是却越来越清晰……我于是写了小说《清秋》,这个小说,我是当作回忆来写的。
四
面对土地,就像创作。只有离开了故乡,写作中才会不断地写起故乡;同理,离开土地的年岁越久,对土地的怀念和渴望便觉得越来越强烈。
其实,一切事都这样,包括人。当你的爱情走远,你才会越来越思念爱人。
五
一百多年前的美国,青年梭罗离开诸多不满意的现实生活,隐遁于湖边的小树林,拾起斧头,建造木屋,开垦荒田,种植菜蔬和土豆,过了两年零两个月又两天的简朴生活。后来,他种出了一本《瓦尔登湖》,成为人类亲近自然的经典。
一百多年后的中国,一个叫乔洪涛的写作者,试图在精神上逃离城市,于是在郊区租种了一片土地,利用大量的空闲时间,一边耕种,一边观察,一边写作,写出了一本驳杂的私人笔记《大地笔记》。
我想说的不是梭罗和乔洪涛,也不是《瓦尔登湖》和《大地笔记》,这两个人,和这两本书,无法相提并论……其实,这都不重要。
我要说的是,他们的行为和产物,本身是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精神的趋向意义,他们和它们再一次佐证了这个时代“人与土地”的关系的苍白和罅隙,佐证了人类“失根”“寻根”的原始行为已成奢侈。
从这一点上说,《大地笔记》无论写得好坏,都不成问题,都有意义。
六
只耕作,不观察、不思考或者不记录的人,多如蚂蚁;只想像、只写作,不耕作、不体验的作家也有很多。但真诚地扑向土地、侍弄土地、观察土地、记录大地变化的人很少。
我少年时候,读过一个人的文字,他是中国本土的大地守望者,短暂的一辈子只出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大地上的事情》,还没有写完《二十四节气》便逝去了……他对我影响甚大,他的名字叫——苇岸。
七
说实在的,在土地上的具体劳作中,每一次劳动都很辛苦,都会流汗,都会腰酸背痛,甚至每次都有打退堂鼓的想法……但种地和写作一样,都需要坚持。即使庄稼种不好,收不好,只要坚持耕作,坚持写作,终究会有一些体验,有一些收获。
弯腰,会让我们腰酸背痛;抓土,会让我们满手泥垢;锄草,会汗流浃背;收割,会割破手指……文字描写中的美妙和诗意,只属于劳作之后的回忆。这本书也是这样,这块地也是这样,我相信,过几年之后,我会忘记劳作之苦,剩下的全是与它亲近时的甜蜜。
八
冬天的土地和春夏秋时的土地,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的。我们看到的不同,只是表象。即使把之区别为孕育和生长,这也是人的一厢情愿和自作主张。土地在任何季节都没有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所不同的只是附着于它的那些植物们,或者是那些以它为对象,“善于”思索的人们。
一块板结的泥土和夏天的泥土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发硬,一个发软。
九
写作的积累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它有好几道门槛。一是入门前的练笔,这个过程尤其漫长;二是入门后的成为文学的文学;三是登堂入室后的为人生和命运的文字。
种地也是这样,种好一块地,也是许多个白天许多个黑夜的累加,这里面,有阳光、水分、露珠、温度……甚至一年下来,都不行。一块地要种得得心应手,成为一块好地,你彻底了解它,和它建立起一种亲密的“朋友”关系(不是征服它,许多狂妄无知的年轻人老是爱用征服这个的词语,我不敢苟同,其实,任何事,“征”之或有可能,“服”之则要难上加难),甚至需要几年的时光。
有时候,是一辈子。
种地和写作一样,不仅是熟能生巧,靠技术,更重要的是靠心去体验,靠灵魂去交融。
十
无论怎样再回去种田,无论如何再深入劳作,我们都是“伪农民”。
因为,我们劳作的时候,我们老想着写作和表达,就不会踏实,有矫情。而任何一个纯正的农民,绝不会有这样的顾虑和禁忌。
就像我田里的那片薰衣草,任何一个真农民都不会舍得那样“浪费”一片土地。
十一
一片土地,亘古有之。
耕作他的人,像庄稼一样不断更迭,代代不断。谁也不可能拥有它,即便它的所谓的“主人”,也只能是临时租种,我是,胡二也是。
三十年前,这块地便不是胡二的;
三十年后,这块地也许就成了楼房宅基。
十二
人也是大地的产物,不仅那些庄稼、蔬菜、芦苇和池塘,那些鸣叫的青蛙、游弋的鲤鱼,还有两脚直立行走的人,都属于大地的产物。
不论之间的链条如何曲折,人终究要从泥土中获取食物,而最终也要化为灰烬,飘落大地,成为泥土。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比之土地上的动物和植物,一点也没有本质上的优越感和高贵感。
十三
越是在社会生产力发达的时代,土地越金贵。
同样一平方米的土地,原始人与未来人开发挖掘之,所获会有天壤之别。这不仅仅是工具问题,不是土地的问题,而是理念和智慧的问题。
十四
艾青在诗歌中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是诗人家的语言,不是农民的语言。
农民不会这样表达,他们只有在分得土地时,高兴得流泪;在失去土地时,拍着地嚎啕大哭。
十五
从小是农民,熟视无睹了土地上的生死枯荣,那时候说起土地来,都叫“地里”,不说“田地”,也不是“土地”,更不说“大地”。
第一次感到这个词的沉重,是中学课文里秦牧的《土地》,写公子重耳拜土,把“地里”称作“土地”。——至此,回头审视自己家那五亩六分地,才发现,“土地”这个词儿原来这般厚重。
在以后的作文中,便开始屡屡被使用“土地”,一写出这个词儿,马上就觉得自己成了文化人,作文也变得那么“高大上”了。
所以,“土地”这两个汉字,在我的意识中,意义丰富。
十六
鲁西南平原故乡乔辛村的土地与鲁南茶棚村的土地,有本质的不同。一则是自然的,纯农民的;一则是文化的,伪农民的。
这两块土地的不同,撞击,于是产生了《大地笔记》。
十七
冬天,夜晚,这两个神秘的时间点下,土地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彼时——夜色覆盖,万物复活;冬天降临,万物驱除。
一块土地,最本质的、最裸呈的,应该就是这个时刻,是它自己。
就像一个人,赤裸裸躺在一个人的床上,是最自由的,最真实的状态。
小雪
11月22或23日为小雪节气。中国广大地区东北风开始成为常客,气温下降,逐渐降到0℃以下,但大地尚未过于寒冷,虽开始降雪,但雪量不大,故称小雪。此时阳气上升,阴气下降,而致天地不通,阴阳不交,万物失去生机,天地闭塞而转入严冬。黄河以北地区会出现初雪,提醒人们该御寒保暖了。
灵魂与肉体的舞蹈
——大地沉思录之灵肉
一
几千年来,我们一直不太敢正视我们的“肉体”,始终崇奉着“藏肉”的哲学,甚至羞于谈身,耻于说肉。谈身便貌似流氓形而下,只有将精神和灵魂挂在嘴边才显得高贵形而上。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如果看到自己的肉体便会害羞,看到别人的肉体便会鄙视,一不小心春光乍泄让不该看的人看了便要跳河。且不说肉身之美在封建半封建的层层裹布下暗无天日成为极度浪费的资源,只说这种对肉身如触蛇蝎的不洁之念,就让每个人成为与生俱来的精神“亚健康”。
其实,貌似高贵的精神和貌似卑鄙的肉体密不可分。矛盾统一。物质意识。客观主观……肉身着着实实地不容忽视地存在着,它成为精神存在这个世界的客观受体,不管你的灵魂多么高贵、思想多么深邃,你都不能脱离肉身而“神游八荒”。血液、骨骼、肉纤维、水、氨基酸……这些生命的元素,共同形成一个身体。自一次刻意或无意的性交开始,精卵结合,生命开始。日复一日,渐渐长成头长成手长成心肝脾胃肾,一件一件地丰满,一件一件地独立,等到羊水一破,通过阴暗隧道挤来世界,一声啼哭,睁开眼,打开肺,激活呼吸,一个身体便脱离子宫,来到了充满光充满黑充满疼痛与甜蜜充满孤独与喧嚣的世界了。
自此开始,密不可分的灵与肉这一辈子,始终在纠结着、战斗着、矛盾着。我以为,身体与精神的成长是成反比的。身体越处于上升期,人对精神的追求就会相对越少,而到了三十多岁开始,一切器官成熟,并逐步露出衰退的趋势,人对精神的渴求就会越来越浓烈。这很正常。青少年时期,充盈的热血,蓬勃骨肉体带来欲望的火焰,嘴巴需要美食,眼睛需要美色,耳朵需要音乐,舌头需要味道,心脏需要爱情,脾肾散发荷尔蒙,阳具需要阴道,于是一股肉体之气笼罩全身,烈烈的、腥腥的、黏黏的、灼灼的,一切都成为生命张扬的出口。
口腹之欲,淫逸之念,在考验着我们尚未成熟的思想。我们像猛兽左冲右突着人类自定的规则——法制和道德,所以,入狱者青年居多,因其血气方刚,本性使然。三四十岁之后,经验越来越丰富,年岁越来越老练,思想越来越成熟——其实,归根结底,是身体开始下坡,气场小了、气焰弱了在起作用。灵与肉在博弈,彼长此消,此长彼消,渐渐转换。这一对冤家,真是活到老、干到老。历史布满案例——灵魂战胜了肉体,可成其为圣人,譬如不顾疲惫劳累的身体四处奔波传道授业的孔子;肉体战胜了灵魂,则成为禽兽,譬如穷奢极欲骄奢淫逸的隋帝杨广;还有的索性抛弃了肉体,成就了灵魂,譬如跳江的屈子;还有的部分切割了肉体,譬如获得了精神新生的司马迁,二寸尘根喂狗换来了忍辱负重的皇皇巨著《史记》;还有的权欲战胜了灵魂,灵魂出卖了肉体,肉体颠覆了思想,思想枯萎了生命,像秦桧像蔡京像曹操像一切罪大恶极的流氓无赖。
肉体可以伤害一个人的灵魂,灵魂也可以毁灭一个人的肉身,所以这世界才有圣人有小人有哲学家有文学家有政客和杀人犯。灵魂与肉体的舞蹈,有时像美丽的蝴蝶翩跹,也会像烦人的苍蝇嗡嗡。肉体滋生了胡须滋生了体毛滋生了才华滋生了勇气滋生了坚毅也滋生了怯懦滋生了自私滋生了忧郁和悲怆。
灵与肉,这真是个二律悖反的存在。
二
身体来了人间便不能轻易地离开,因为它不仅属于我们自己,还将属于世界,属于历史,属于你遇到的爱你的疼你的许多人许多人。一九八〇年春天的一个黎明,我在中国乔辛乔姓一大家子十几口人的牵挂和注目下来到世间,开始了生命。据母亲讲,我早产半月,营养不良,生下来通体发红,皮包骨头,遍体毛发。丑。很丑。比猴子还丑,像个小老头儿。那是他们对我身体的最初描述,我没见过。
这让母亲十分失望,也更让她心疼。我哭声微弱,身瘦毛长,病病恹恹,仿佛不足月的猫咪,出生便面临着驾鹤西去的危险,唉,彼时要是精神有知,定会叹窗外春风春雨愁煞人也!大家都以为我不能存活下来。作为长子长孙,我甫一问世,就得到了祖父及全家的百倍呵护。隔辈亲在我和祖父身上体现得最明显。作为封建大家长的祖父想尽一切办法,指挥众子女千方百计为我加营养,挂吊瓶,买羊奶……我终于侥幸存活下来。何止存活,一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我现已身高一米七五,体重八十公斤,肥头大耳,虎背熊腰,心宽体胖,大腹便便,一顿饭可以吃得下二斤牛肉喝得下一斤烈酒……哦上帝,一颗头发丝细的小豆芽儿晃晃悠悠长成了彪形大汉,真悬!呜呼,当年要是一阵狂风一阵暴雨我岂不早已经该过三十周年祭日了?上帝一慈之念,我便生;一悲之念,我便死。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啊,我经过羸弱不堪的童年期到体弱多病的少年期再到如今体健身硕、精神健康、理想高蹈、情怀开阔,我在中医药水和西医药片的营养补助下在中国乔辛的水土粮食养育下,已活过了三十三年了。上天待我不薄。其间,我又偶然文癖,得以捉笔弄字,每天读书思考殚精竭虑不敢懈怠,啊,我若长寿,我也可以成一个“大师”吗?我劈柴喂马周游世界,关心粮食和菜蔬,对每一个人微笑向每一朵花问安,给每一座山每一条河起一个温柔的名字,我也可以成为灵魂高贵的诗人吗?肉体跟着灵魂上升,百年之后,那一个小坟茔是不是也可以“灵荣肉贵”,受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人前来踏青凭吊焚香膜拜吗?
嘿嘿,上帝赐我幻想的权利,我权当白日一梦,庄周梦蝶吧?
诸君莫笑。
身体正在起变化。
我不会忘记,那一个中学时代的夏天我密切关注着自己身体的变化,亲眼看着我自己由一个鸟屁不懂的小毛孩变成了青春澎湃的少年郎。
先是下体发痒,不由得上着课也要伸到小腹部去挠,俗话说“上边痒痒往下挠,下面痒痒往上挠,中间痒痒左右挠”,我正往上抓得起劲,在黑板上写公式sina+sinb=since cosa +cosb =cose 的数学老师突然就把粉笔头掷到了我的脸上,他大喝一声“□□□,干什么呢!站起来!”我受到暴喝,一时醒悟,顿时脸红得像鸡血抹布,我垂头丧气地站起来,茫然不知怎样回答,幸好深谙人生经验的过来人数学老师没再追求发出十万个为什么,我才逃过一劫。我一边站着,一边感受着裤裆里我人生的第一批鸟毛滋滋地钻破皮肤茁壮地在数学课堂上露出头来,探头探脑地窥听数学老师的激情讲课,我无心去学函数,只默默计算着一平方厘米的皮肤可以生出多少根体毛?而这新鲜的朝气蓬勃的体毛如果不剃,是不是就要伴我终生?(后来一次小手术的机缘,被护士备皮刮净,我顿觉清爽无比,自此之后,我就养成了在不断理发的同步不断刮剃下体毛发的坏毛病)哦,我青春的毛发比青春还茁壮,头发、鸟毛和腋毛还有大腿上的汗毛一起成长,不几年就让我毛茸茸的双腿性感而强健,每到夏天穿上短裤,或浴室里揽镜自照,我都仿佛在镜子中看到我的类猿人兄弟。
那个夏天,由毛发开始,身体开始大幅度改变着。先是胃口大增,乡村中学食堂四个一斤的大馒头每次都是一扫而光,而且每到晚自习下课,都饿得迫不及待地去老师老婆开的小餐店里去加夜餐,一碗面条,两个茶蛋,或者一包方便面。
胃口打开之后,是身体嗖嗖地往上长,初一时我从教室走廊窗户下跑过,窗口尚不能碰头,初三毕业时,我已经超过窗户下檐一头之多了。我声音开始变粗,手掌开始变厚,喉结突出来,鸡巴不时地冲动着勃起,晚上开始做春梦,经历着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梦遗,醒来裤衩里凉凉的、黏黏的,仿佛谁抹的鼻涕。红林告诉我,把腿夹紧单杠上下蹿蹿,会很爽;我试过了,的确有这样的感觉。于是喜欢上了体育课。后来看王小帅的电影《我11》,里面有个镜头,一群少年都抱着单杠铁柱子在那里蹭,表达的就是这种青春的原始冲动。
20世纪90年代,乡村中学简陋而晦涩,校长和女教师、男教师和女同事那些性事儿遍地都是,大家见怪不怪。在那样的环境里读书,学到的更多的不是学问,而是人生。那时候同学间正流行手抄黄色小说《少女之心》,传播速度之快频率之高比光速还快,我也偶然有幸读过几页,看到里面的省略号和呻吟声,自己就身不由己、置身其境地呼吸急促起来,下面硬邦邦的东西让人不敢直起身来,灼热、焦躁、兴奋夹杂着滑出来的滑滑的体液,让整个空气充满腥甜。
身体变化的同时,心理也在起变化。最明显的表现是开始惦记女同学,我们班有一个戚某某的女孩子,是从县城过来的,她的娇美温柔简直让人无法形容,她的漂亮让人叹为观止,而她的美又是家常的没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这就让全年级的男生想入非非,许多流氓男生不断过来骚扰她。有一次刚下课,从邻班过来一个李痞子把她堵在座位上,挤在墙角里,言语挑逗加以动作调戏,我看得火气上冲真想上去英雄救美,只可惜那个李痞子家住附近,是有名的地头蛇,老师都惧怕他三分,何况我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瘦书生。彼时电视剧正在播放《射雕英雄传》,那一段时间我苦练降龙十八掌,就是想有朝一日可以打败痞子李,让他跪地求饶,让我女同学对我投怀送抱!只可惜最后我没练成十八掌,而是在肉体的煎熬中,我学会了嫉恶如仇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坚毅学会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都无有了音讯。戚同学也从我的视野里绝尘而去,只记得她那嗲得可以让人昏过去的声音,和走路时两条长腿紧紧地夹在一起的妙不可言,尤其是大腿根部夹得特别紧,屁股一扭一扭的,简直就是让人要犯罪啊!那时候,只要她从路上经过,后面路上定会拾起一筐瞪出来遗落在地的眼珠子。唉,上帝造人,天工造物,竟如此玄妙!只惜暗恋她的人太多太多,为她献殷勤和打架的一拨又一拨,我什么都没为她做过。我那时候孱弱如伤兵,能算什么呢?如今二十年过去,不知美人老否?不知各路英雄何在?毕业后我再没见过她,但那时她每天每夜地在我的脑海里闪现着,有一次,只有一次,突然班主任意外宣布放假,大家高兴地雀跃起来,她显然也是兴奋得娇跳起来,无意中用手臂碰到了我的手臂,那是夏天,大家都穿着半袖衫,胳膊磨着了胳膊,瞬间一股从未有过的快感袭遍我的全身,我险些幸福得要射精!
哦,幸福的眩晕,真美。
但我仿佛又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伴随着青春渐长,环境转变,中学时代我不停地变换着暗恋目标,带酒窝的高可、大胸脯的“苹果”、丹凤眼的“雷雷”,还有电影中的叶玉卿、翁虹、叶子楣……许多个夜里,我对自己进行无情的审判,开展激烈的自我批评,为自己无耻的暗恋和意淫而懊悔,对自己的品质和道德进行怀疑,并从此对自己得出一个衣冠禽兽“伪君子”的结论。每年从老师手里接过发给我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我都觉得那是对我的绝妙讽刺,我的脸热辣辣的,手烫烫的,我这样思想不健康的人也可以是“三好学生”吗?祖国啊。
冲动让我柔肠百结、辗转难眠,女人让我可望不可即,爱情却逼我我才华渐露。恍惚之间,我开始了写诗。一首首热辣辣的诗歌,宣泄着一个内向、忧郁、懦弱又敏感多愁的少年的心绪。我像一只土拨鼠,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男欢女爱,听娇声浪语,看自己喜欢的女孩被其他男孩子带出去,我无计可施,我唯有写诗!
我差点成了诗人。
谁没经历过青春?谁的肉体在蓬勃?谁的情欲在泛滥?赤身裸体地跳进河水里,看着水面上光洁的皮肤、茁壮的骨骼、结实的肌肉,不禁感叹:人的身体好美!而少年心事青春才华在纠结中疯长,灵与肉交缠着,肉体撞击着理智,思想推动着身体,血与肉,肉与骨,骨与灵,互相充盈,不断拔节。
三
人类纪元以来,无论古今中外,人的肉体都企图与世界建立一种亲密的物质关系。这些物质通道具化为铜,铁,银,金,玉……这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是温情的也是乖戾的,是提升也是伤害,是互补也暗含杀戮。
当肉体成熟,灵长类的这种动物成为“社会”之一分子,人对自己融入世界、在世界中表达自己的渴望便与日俱增。金银首饰,璎珞项圈,通灵美玉……几乎每一个人都渴望用坚硬的物质与世界建立感情,比如美女对钻石的渴望,富翁对金子的镶嵌,君子对美玉的垂青……这可以翻译为人对社会属性和社会身份地位的追逐,金银玉石代表的是或美德或财富或权势或个性的张扬和表达。哪个少女不渴望珍珠晶莹的项链?哪个姑娘不喜欢钻石高贵的光芒?哪个帝王不追逐代表极权的玉扳指和帝王之玺?暴发户脖子上挂上金灿灿的链子方可以显示他的骄傲和尊严,好德之君子不也常配玉环叮当而自标清高吗?上至一国之君,下至平民匹夫,谁不曾带过戒指砸过耳钉?嘴巴里拔除牙齿镶嵌上金牙是不是一种心理变态的隐疾呢?这一切的一切,仿佛一个魔咒法则,在世界任何一个或原始或文明的角落一律通用。身份的认同、财富的炫耀、权势的暴露,除了服饰和乌纱,最不易剥离的就是这些常伴肉身的金属了。
哦,甚至让那柔软的肉体不能承受金属之重,才可以展示个性,释放妩媚——有人将金属扎进耳朵,有人将铁环刺进舌头、肚脐、阴唇、鼻孔和嘴唇,像罂粟栽种在肥沃的春泥上,灿美炫目而暗藏毒液,这凶猛与温柔,暴力与肉体,自虐与个性,视觉冲撞成变态的快感,仿佛唯其如此才可以张扬性格,获得独立的人格和精神自由?肉体与精神纠结在一起,畸形地舞蹈着,精神的彰显需要建立在肉体的伤害上,肉体的伤害又可以带来精神的快感和高潮,这真是一对悖反的哲学命题。
当然,生活也常常带给我们意外。我的父亲脖子下的锁骨骨裂后曾被钢钉固定着,那是因为一个金属的机械碰撞后遗留的后果,他的脚趾也曾被锋利的电锯锯掉过半截,而我的二姑夫,在建筑工地上,被一根锋利的高空坠落的钢筋刺穿安全帽刺进后肩险些丧命,我的二姑和三姨夫都曾被乖戾的机器切割掉二枚手指……我的叔叔常年手举铁泥板抹墙干建筑,以至于骨头变形,成了永难治愈的肩周炎和肩骨畸形症,我的三姑因为常年劳累导致心脏不好而在体内安上了金属支架,“滴答、滴答”金属秒表跳动着,听起来让人悚然……他们以肉体之痛对抗着生活,对抗着命运,对抗着世界,获取生活和生存的价值。哦,这像毒刺一样镶嵌在肉体内的金属与那些在阴唇上、肚脐上镶嵌金属的少女们的初衷简直天壤之别啊。
金属就以这样主动或者被动的姿态进入了人的身体,手术刀磨刀霍霍开膛破肚,节育环张弛有度勒紧宫颈,还有弥补龋齿的烤瓷金属在嘴巴里和唾液、舌头一起咀嚼着生活的酸甜苦辣。时光流逝,年岁渐长,身体越来越多地透支给生活,越来越多地需要金属来扶持,是的,上帝,同样要感谢金属!在行色匆匆人海茫茫中,或华美或褴褛的衣饰下,裹着的肉体里是不是都暗藏着金属的痕迹?那是一首诗吗,插入血与骨之间,发出别样的响声?
其实,这都是微不足道的,相对于一把杀人的尖刀,一粒致命的子弹,一枚炸响的炮弹……那样的金属,被迫传达另一个人决绝的意志,企图谋杀人命,消灭肉体!那才是混帐!不管为了复仇还是侵略还是权力,无论它多么冠冕堂皇地顶着正义的名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都诅咒杀戮、战争。那些企图消灭肉体的举动,是最不可原谅的罪愆,那是欲望的孽子!政客、军事家、杀人犯,甚至侠客,都是生命屠宰场的刽子手。枪支、弹药、带着硫磺味的烈焰,灼烧着血与肉,成为不可磨灭的精神伤疤。
一场战争虐杀几十万生灵的“壮举”是整个人类史的耻辱,何谈丰功伟绩?一场战役一扫光的血肉迸溅是整个人类史的污点,遑论你输我赢?以消灭肉体为目的的精神永不高贵,甚至卑劣。在这个意义上,精神灵魂比身体高蹈吗?那么,是谁在自受权力轻视我们的肉身?是谁自以为是在蔑视我们的血肉?
人类呀,爱你的兄弟姐妹,爱你的血肉身体吧。
过了三十岁,我渐渐感到身体正慢慢从巅峰退落,近视、痔疮、高血压、高血脂慢慢逼来,椎骨、关节正慢慢变形。这督促我只争朝夕,沉浸在历史和哲学的书籍中,开始不分昼夜地饥渴地阅读,拿起带有温度的笔墨纸张汪洋恣肆地想要表达,我越来越追求那些独立的思想和精神,越来越渴望生命的自由和人格的尊严,也越来越清楚地知道,自己从何而来要去向何方,自己的生命需要盐还是糖,血还是奶。
瞌睡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在暗夜里醒来不眠,沉沉的夜色掩盖我思索的痛苦的表情,工作与物质的桎梏将我压迫,我逐渐懂得了生命需要放下。那些误以为可以带来荣耀、尊严、钱财、身份和地位的许诺和召唤都显得那样可笑,那样固执地认真地卖命地无谓地付出才正是对生命和肉体的不尊重。“死生之外无大事”,我常拿这句话来宽慰自己,甚至挂在对面墙上用来自省,今天我才发现,那不仅是宽慰之词,而是对世界最准确和本质的认识和理解。
“生”与“死”,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比这重要呢?是一张奖状一个奖杯吗?是一笔奖金一个职位吗?是一沓材料一篇讲话吗?是一次嘉奖一把椅子吗?……多年之后,不用多久,你就会明白,这一切相对于你的生命意义来说,多么微不足道,多么蚍蜉撼树,多么本末倒置,多么西瓜芝麻。
阴郁的天气,外面下着秋雨,躺在床上,听着女儿呼呼的鼾声,我突然醒悟。我明白了“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的潇洒,我明白了“竹杖芒鞋轻声马,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坦然。以我之性格,是不适宜搞行政的,也不适宜搞竞争,更不适宜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我真不理解那些积极进取的情绪我怎么从来不曾有过,我三十岁的年纪,看透了风看透了雨看透了生看透了死,我岂不是逆天而行?哦,也许我生来便是属于闲云野鹤的,我生来便是百无一用的,除了读书写字,我还会干什么呢?我还能干些什么呢?那些俗世追逐的名和利,我真无兴趣。
我终于读明白了池莉的生命自传散文《熬至滴水成珠》了,她四十八岁的时候醒悟,获得解放、释然、放下,活出了大自在,精神与天地往来,活成了她自己,我呢?我能主宰我自己吗?我试图放下可世界愿意吗?我想自在世界冷笑吗?我就想一股脑地宅进书中字中文中,但有这样的空间吗?
沉重的肉体越来越不能满足灵魂的需要,灵魂在肉体上空越来越高渺、虚蹈,这是矛盾的极致吗?
哦,肉体如泥,会不会成为精神飞升的累赘呢?
四
原来我可不是这样。
那时候,嘴巴追逐美食,眼睛追逐美色,肉体思念肉体,精神充满虚荣。
山珍海味,飞禽走肉,不,任何动物的肉体、俊美的植物,我都想尝一尝,企图贪婪地把它们吞进巨大的胃囊。那仿佛是一台永动机和无底黑洞,美酒一杯一杯地灌进去,美食一块一块地塞进去,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舌尖上的幸福,味蕾上的满足,精神上的自得,我每日穿梭在筵席和各色人等之间,利用嘴巴和胃对世界的欲望,绝不放过吃请和请吃的机会,在几平方米的饭桌上,谈笑风生,左右逢源,结交新宠,巴结权贵,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抽高级卷烟、喝名贵美酒、用精致美食,“裘马扬扬过万户”成为我的精神追求。
挺起的肚腩和肥油的嘴唇让我笑话那些固守思想高地的清贫学者,我沉浸在灯红酒绿中,用眼睛捕捉炫目的美色,用嗅觉感知世界的腥甜,赤橙黄绿青蓝紫,灯光迷离,霓虹闪烁,高挑的大腿、洁白的乳房,脂粉与体液的味道,让我不能自拔。
目迷五色,情与爱在肉欲的漩涡里打转,所有的器官都张着嘴,要狠狠地咬这个世界一口。我固执地相信世界是我的,世界上的一切美好都是我的。我的身体贲张着,将我淹没、迷失。
我的灵魂被身体奴役了。
五
爱情是灵与肉结合的最完美的原点。
但很多人都以为爱情是高贵的名花,非王子公主不能品尝,凡人不配拥有,我却说爱情是每个人的权利,就如吃喝拉撒一般,但的确如此,就如九十岁翁仍渴望爱情,最偏远的贫穷的乡下孩子也会恋爱,最灰的灰姑娘也有人爱。爱情从不嫌贫爱富,嫌贫爱富的不是爱情,真爱情简单而又平凡,是凡体肉胎的开花结果,爱情的本质不过是异性肉体的本能吸引,就像两片磁铁,就像春天里野外游走的草狗,就像夜半窗外猫叫春。谁能说狗与狗,猫与猫不是爱情?
只因爱情是那样玄妙,它起于肉身,止于灵魂,灵肉结合,虚实相生,浑圆无缝。所以,爱情常被误传讹传,被千百年来的酸腐文人曲解了,仿佛只有刘兰芝焦仲卿“自挂东南枝,举足赴清泉”才是爱情的质地;仿佛只有牛郎织女冒犯天条你耕我织才是伟大;仿佛只有梁山伯祝英台双双化蝶才够浪漫;仿佛只有倩女离魂丽娘赎身才算佳缘。
罢罢罢,这都是小说,故事而已,所写都是爱情的极致,只是个例。无限度地上升,无限度地缥缈,实实在在的爱情成了人间蓬莱镜花水月,都怨那些太娘的文人墨客。不如此渲染怎动你肺腑?不这般玄虚怎勾你魂魄?
其实,爱情说到底都是以特定时间特定地点荷尔蒙分泌催使肉体吸引、纠缠的化学反应为基础的。世界上再伟大的爱情也必涌自体内的血液冲动,这个意义上,萍水相逢一见钟情似乎更接近爱情的本质。但爱情又不止于此,它还是小姐爱慕公子才华、公子喜欢姑娘贤淑,翩翩风度、如玉品格、温文尔雅、淑德贤良,这可以使爱情持续而升华。
至于说美女倾倒大款房车,拜倒政要权势,这些附加了太多外在物质的相爱相知,就太扭捏太虚伪了,不要也罢。
爱情不是玄幻,是灵与肉结合的支点;爱情又是玄幻,一路舞蹈,互为升华。
六
一个人开始追求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才说明他开始成熟,才说明他灵魂在与肉体的博弈中渐占上风。
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其灵魂可以无限深邃。他们可以整编历史、记录往事,在过往的经验中获取大于人生数十倍数百倍的经验和成果;他们可以交流思想、阅读书籍,在人类范围内尽情汲取先人的思想和智慧;他们可以制定规则用于圈子、自律他律追求品格;他们可以立言立德修身养性,塑造精神灵魂;他们可以承受苦难吞咽屈辱忍辱负重舍生取义;他们品尝酸甜苦辣,他们喜怒哀乐……动物的器官将其本能发挥到极致,而人将自身肉体的器官都发挥到精神的极致,口舌不仅品尝美食而且可以表达优美的语言说出文雅的诗词,耳朵不仅听到声响而且习惯了音乐,眼睛看到了光明、山川、大地和天空,还需要色彩华美的盛宴和艺术的营养,心脏喷出了血液也流淌着爱,肺腑传递着空气也吞吐着情感……人将肉身与精神打碎、融合、提炼,形成了物质与意识的最有机的结合,大脑收集了信息又发出了指令,荟萃了听闻又形成了思想和个性,于是乎,这世界之人便有了高下之分、贵贱之别,有了圣人与凡人,有了君子与小人,有了哲人与庸人,有了英雄有了楷模有了领袖有了专家有了政客有了教师有了商人有了工匠有了流氓有了罪犯有了形形色色各类人等。
世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同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每一个个体都形成了自己的个性,又都在自己的一生中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肉身的各个器官熟识了世界,适应了世界,世界满足了本能的需求,器官便要进一步地向务虚的精神领域延伸。
人类需要表达、交流、认可,也需要将智慧丰盈并记录传达下去,形成思想和精神的仓库。哦,人类精神的海洋、思想的天空才是最迷人的领域。那里盛开着思维的花朵、闪耀着才情的珍珠,那里有人类敏感的尊严、执着的信念、高蹈的理想、悲悯的情怀和人格光辉的无穷魅力,吸引众生一头扎进去畅饮甘露,醉卧其间。
随着生命成长,人的精神越来越丰富,品格越来越健硕,精神的需求与肉体的滞后有时候会产生十分激烈的冲突,造成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尤其在关乎尊严、屈辱、信念、理想和品格的境地时,有时候我们就会决绝地抛弃肉体。屈子为了高洁的品格“怀瑾握瑜”投河而死,却留下精神的“楚辞”光耀千古;写出了“倔强老人”圣地亚哥的“硬汉”海明威枪杀了自己的肉身,皈依到灵魂的天国;还有北岛、海子、三毛……他们心灵无法承受面对现实的痛苦和扭曲,用纯净的诗歌“面朝大海”,绝尘而去。
还有,就在身边,我本村的一个堂哥是用一根绳子勒断了呼吸,我的一个表婶用一瓶农药腐蚀了陪她四十余年的胃,撒手人寰,我的一个朋友因为不堪忍受女人的折磨和感情的欺骗卧轨而亡……那些自杀的人啊,他们的灵魂和肉体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我无法知道亲手杀死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我无权批评他们赴死的潦草和逃脱的鲁莽,我只知道,灵魂与肉体扭曲的舞蹈仿佛抽风的症候,留给活者的是永远的伤疤。
我不禁以哲学名义发问:即便是信念、尊严或者屈辱,与我们的肉体相比,真的那么重要吗?
在医院里,看到那些身体受到伤害的病患,他们的器官因为外力或者内力出现了破损、跑冒滴漏或者罢工,一条塑料管道代替了尿管和直肠,一个金属开口的阀门代替了器官的呼吸,一个冰冷的运转的机器代替了肾脏过滤血液……但他们执着地挣扎在生命线上,他们顽强地甚至丧失尊严地活着,拖着他们衰败的千疮百孔的肉体,慢慢回到婴儿的状态。
这是一种震撼。
那曾经光洁的肉体、富有弹性充满情欲的肉体、蒸蒸日上蓬勃发展的肉体,被时光变成了鸡皮鹤发,变成了到处漏水的生锈的水管,时刻面临着意外的崩盘和决堤,这是一种怎样的血肉变化啊。锋利的金属刀甚至切割了的部分器官,丢进了垃圾堆,可生命还那样坚毅地顽强地无助地活着。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冒险,也是一种勇气,它要经历险象丛生,历经磨难坎坷,坚韧地活下去可称为一种超度。而这一切的负重忍辱都是为了给精神提供一间可寄托的寓所,哪怕简陋破旧,哪怕岌岌可危,其本身也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和留恋。
因为生命唯其一次,所以弥足珍贵。
七
人死之后,肉体化为齑粉,灵魂或随之而去,或永留在精神的天空。
翻开浩如烟海的历史卷册,或史书,或诗词,或文学,或书画,或哲论……有分量的精神和灵魂不会死去,它们成为人类共有的智慧,泽被后世。成为与大地、天空、阳光和空气一样的资源仓库,供后辈汲取、吸收、消化、发扬。在每一束文字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大写的“人”字——五千字的《道德经》成为世界的营养源,背后站着须髯飘逸的老子;皇皇《史记》,一部波澜壮阔的人物命运长廊图,后面是大汗淋漓又踌躇满志的司马迁;还有对酒当歌的李白,东坡种菜的苏轼,还有一代天骄,还有秦皇汉武……可不可以这样说,肉体形象以另一种方式延伸存在着,栩栩如生,血肉丰满,不腐不朽,长生不老——那就是我们挂在嘴边的肉体的灵魂?
肉体终于被灵魂战胜,绝尘而去——一团血肉来到世界,经历稚嫩、丰满、成熟、衰败、死亡的过程,见证精神的不断壮硕和健全,最后又釜底抽薪,脱身而逃,将灵魂决绝地扔在世界上,这是一段如何绚美如何纠结如何决绝的舞蹈啊!
但谁又能说每一个灵魂的背后不站立着看不到摸不着却如在眼前的形象呢?圣人以普济大众的智慧将灵魂泽被后世,成为世间瑰宝,而凡人也以每个家族血脉的方式感召着后代,或提供教训或示以诫勉,端坐在祖坟或者案几的牌位上享受着子孙的烟火,这不是迷信,更多地展现的是一种生命的敬畏和感恩,是一种肉身脱离之后的怀念和记忆。
死者长已,生者在逝者的肩膀上决然前行,开始着每个人的灵魂与生命的舞蹈,舞姿或优美或笨拙,都不妨碍活着的价值和死去的意义。肉体昭示着我们对生的感恩和珍贵,更敦促着我们生之期间对生命价值的追寻和探索要激流勇进,永不退缩。
每个人都想健康长寿乃至长生不老,事实证明那只能是臆想,而如何塑造一个健康而有含金量的精神灵魂就成为我们孜孜不倦地进行生命代序、焚膏继晷地蝉蜕涅槃的希望之烛火。
古人唱: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是啊,即便千岁又何如?最终还是要离开,要腐朽,要远行。但生命有限,灵魂无止。在有限的生命中如何将这一曲舞蹈跳得漂亮旖旎跳得惊心动魄摇曳生姿,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审视、思考和实践。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谁有权利轻视我们的肉体?谁又有权利轻视我们的灵魂呢?
生命无言,灵魂无语,兀自舞蹈着。
大雪
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1个节气,更是干支历亥月的结束以及子月的起始;时间点在公历每年的12月7或8日,其时视太阳到达黄经255度。《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至此而雪盛也。”大雪的意思是天气更冷,降雪的可能性比小雪时更大了,并不指降雪量一定很大。
村庄的秘密
——大地沉思录之村庄
在平原/土地上结出一个个/蜜桃般的果子/我们叫它村庄
——《村庄》
村庄和人一样,每个村庄都有它的秘密。或者一棵树木的隐疾,或者一只黑狗的心事,或者一群鸭子的多角恋爱,再或者一片庄稼与另一片庄稼的纠纷,一个夜晚刮过的几场旋风,人不知道,村庄知道。还有张家的母鸡为了挑拨邻里关系故意把蛋下在了李家的草垛,刘家的老鼠为了替主人报仇咬断了胡家的三条床腿,村东的白母猪在夜晚跳出猪圈偷偷跑去村西和一头黑猪交配,村前的麦场草垛起火是村后的醉汉点着的,等等等等,这些事儿,人都不知道,村庄知道。村庄看得一清二楚,但它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它供出了张三与李四老婆的私情,李四还能和张三坐在一起喝酒吗?要是它公布了王二麻子家那头驴暴死的原因,赵五个小舅子还能没事人一样围着看热闹吗?
村庄不能多语,不能长舌妇,它要保守这些秘密,要装聋作哑,必须难得糊涂,这样才能按照它的秩序统治着村庄里的家禽家畜,协调着村子里的狗嘶猫咬。是啊,一个村庄不能没有秘密,丢失了秘密,村庄会日夜不得安宁,甚至分崩离析。
风吹过去,雨落下来,日升起来,日掉下去。屋檐上的冰凌结满了村庄的满腹心事,房脊上的月亮是村庄永恒的徽章,一个村庄就这样伫立在山坳田野或者平原高丘,站立成一村人亘久的主心骨了。
禾场,冬天里的一把火
每个村庄都有一块地方,在村前村后,就那么一块空场地儿,毗村而居,成为村庄的广场,村人叫作禾场。就像一条水渠绕村而行,就像一个池塘依村而在,就像每家圈栏内家畜和家禽必不可少,这都成为村庄的元素。
平时的禾场,总是空落落的,人烟稀少。那里主要是孩子们游戏的天地,是村上的鸡鸭们踱步的地方,狗畜们恋爱的场所,偶有扎围巾的农妇在傍晚挎着竹筐去取一捆麦秸或者棉柴,塞到锅道里蒸熟一家人丰盛的晚餐。一只野猫从屋檐上窜到沟渠边,到禾场上去叫春;一条家蛇趁着夜色行色匆匆去禾场上的麦秸垛里偷吃一个鸡蛋或鸭蛋;一个半夜归来的醉汉,醉醺醺躺卧在禾草暖和的“被窝”里醉上一个晚上,就可以免去妻子严厉的责骂。每次我回故乡去,就常在黄昏的短暂时光里到禾场上去,静静地坐在空旷的场地中滚烫的石磙上思念远方的姑娘。
哦,禾场,那是多么静美、多么幽谧的适合怀想的场所呀。
我常常幻想着把漂亮羞涩的姑娘带到禾场上恋爱,黄昏的夕阳把我们覆盖成金黄的颜色,我和姑娘坐在那里读诗或者接吻……有好几个孤独的初秋的夜晚,我半夜里醒来,就披衣到禾场上去,去看月亮。月亮真美。它在树梢上羞涩着,在一个一个的禾草垛的空隙里流淌着、皎洁着,四野静寂,周围全是泥土是菜蔬是庄稼的味道,耳朵里有忂忂的虫子的鸣音,一只游狗自由自在地穿过,一只野兔探头探脑。东侧的坟场,祖父和祖母安静地睡卧在那里,我可以与他们呼吸相通,可以贴得那样近那样亲。而我身后的村庄,安安静静地发出细微的鼾声,那个时刻,我遗失了记忆,遗忘了自己,我成了这禾场的一部分,呆呆地,呆呆地,有一股幸福的溪水在心中缓缓流淌着。
这是故乡的禾场给我的。那一片天地,在那一刻,独属于我,属于庄稼,属于田野里鸣唱的活物们。
禾场也有热闹的时候,麦收抑或秋收过后,它便瞬时充实起来。牲口轧场打麦的混乱,人来人去的忙碌身影,老人和孩子也纷纷加入进来,扬场,收粒,堆禾……很快地,一夜之间,那些或丰腴或高挑的柴火垛就挤满了场地。把禾场挤成一个童话的世界,撒满重叠的倒影,错落成柴草的迷宫。
特别是秋收过后,一场霜雪落下,冬天就到了。人们围炉夜话,或者早早地睡去,这个时候,雪花静静地落,潜伏的火苗却常要在禾场燃烧起来。是啊,几乎每个村庄,几乎每一个在村庄生活过的人,都会知道冬天里禾场是要发生一场火灾的。开始的时候谁也觉察不到,甜美的酣睡伴着美梦让人放松下来。往往是到了下半夜,被尿憋醒的男人或者妇人下炕撒尿,揉一揉惺忪的睡眼,蓦地,会看到窗户外面蹿起的火光。
火光熊熊,让人疑为夏日天边堆积的火烧云。可冬天里哪来的火烧云?那是升起的通红的旭日吗?可粗黑的钟表指针才刚过十二点。哦,那一定是禾场着火了。
禾场着火啦!快救火啦!
醒悟过来的人光着屁股跑到院子里,终于确认了禾场起火这个事实。他大喊一声,村庄的宁静瞬间被打破,紧接着,村庄沸腾了。一片人声,筲桶和水缸碰撞的声音,砸冰取水的声音,乱哄哄的,裹挟着人们朝禾场跑去。有的孩子也凑热闹,穿着秋裤就跑出去,被大人呵斥回去或者蹲在禾场燃烧的柴草旁烤火,却兴奋得跺脚。
火燃烧起来就不易扑灭的。男人们都挑着水桶拿着铁锨来了,看是不是自家的禾草烧着了。但不管谁家的,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不就是一堆柴火吗,烧了就烧了吧。悲伤滞留一个晚上就会离开,村庄的人善于遗忘让人难过的事。他们总是乐观的。救火的人齐力把接连着的几个柴垛挑开一条缝隙,烧着的就让它烧去吧,他们知道,几桶水是扑不灭的。他们蹲在草垛旁说话,就着火光点烟,有的还穿着裤衩,冻得直往火旁边凑合。
别烧着了你的鸟毛呀。有人说。
烧干净了利索,省得刮了。有人流氓着回答。
嘻嘻……大家都笑起来。
也有妇人半夜里奔过来的,看到这情景就羞涩地扭身走了。
是啊,在我的乡村记忆里,几乎每个天干物燥的冬天,我们村的禾场里都要燃烧这么一次烈火。有时候燃烧一个草垛,有时候是一串草垛,还有一次,那年大丰收,禾场里的草垛一个接连着一个,亲密得分也分不开,于是,大火让整个禾场里的草垛都烧起来了。那干烈的风,呼呼地吹着,救火的人无计可施,束手无策。那场大火明明灭灭烧了有一个星期,那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大的火。真像是一场天火。
孤独寂寞的乡村冬夜,这于是成了一个热闹的事件。有人报了案,派出所的警察牵着狼狗来查了三天,三天都在村支书家喝得醉醺醺,结果什么也没查出来。人们似乎也并不在意。这火或许是哪个寒夜过路人路过时无意中扔掉的一个烟头,或者是哪个醉汉夜半回家时路上点着的暖火,也或者是村上某家邻居有了纠纷矛盾被人偷偷点着了草堆,还或者是一只鸡一只狗搞的恶作剧,叼来了哪家锅下炕道里的火种,抑或谁家的孩子无意中燃放的鞭炮落进了里面……不管是怎么样烧起来,这都不重要了。
一个草堆可以泯掉两家的恩仇,一个草垛可以免去屋院着火的灾气,一场大火让整个冬天变得温暖……这都是值得的。那个暗中放火的人,免去了牢狱之灾,仍然可以混迹在人群里,和仇家说说笑笑,打牌喝酒,亲如兄弟,不是很好吗?
禾场是怎么燃烧起来的将成为一个秘密。这只有风知道,路知道,叫春的野猫知道,恋爱的游狗知道。但风不语,路无声,野猫继续在窗户下叫春,喊得人浑身燥热,只能用频繁的性事对付漫漫冬夜,恋爱的游狗继续恋爱,和不同的狗交媾着,享受着动物天赐的幸福,没有谁在意那一场大火了。
燃烧过的草垛黑乎乎的,似乎烤热了天穹,天空又下来一场大雪把黑覆盖,黑与白主宰着整个冬天整个村庄,直到立春之后,雨水如丝,泥土松软,黑的灰和白的雪成了植物的肥料,那一片禾场,瞬间草芽茁壮,冬虫惊蛰,又开始了一个生命的轮回。
秘语:今夜村庄落雪
在村庄里看雪是人生的享受。村庄的雪下得大,下得厚,下得白,也下得野。要么半个冬天不下,要么一下起来就沸沸扬扬,铺天盖地,没日没夜。村庄盛满了雪,雪填满了村庄,一个平原上瘦弱的小村很快成了丰腴的村落了。
村庄是立体的,也是随意的,是沟沟岔岔,凸凹不平的。它们有更多的褶皱来欢迎雪,它们有更多的活物来闹雪戏雪。不像城市里,雪落在大楼上,落在水泥地上,落在柏油路上,雪没了雪的样子,一切都那么生硬。汽车轧过去,摩托轧过去,电动车自行车轧过去,雪不是了雪,雪就成了冰泥。村庄不是这样,村庄的雪随着村庄可以长成千奇百怪的模样,一棵小树肿成了参天的白杨,一眼大口井可以细成一条长绳,一只鸡披着雪丰满成了鹅,鹅就成了小牛犊了!小路上毛茸茸的大棉穗子肿得很高,以为是个啥哩,一脚踢过去,却是一块石头,疼得人抱着脚嗷嗷叫;一只狗在雪地里撒欢,自己追咬自己的尾巴,一圈一圈地转,梅花蹄子般的脚印踩满了场院;池塘是结了冰的,水冻住了,把雪阻挡在了上面,保护着下面的鱼,鱼在冰雪下的湖水里跳舞,累得一身热气;还有,村口的辘轳,俨然是了一首唐诗,被来汲水的村妇摇响,吱吱呀呀地,合辙合韵;还有,村前的禾场,柴草垛一夜成了小山丘,有麻雀落在上面,雀跃着恋爱,画面成了立体的;还有,村后的水磨坊,谁在磨谷,秕糠撒了一地,有细腻的小米鼓涌鼓涌地涌出来,金灿灿的……
在村庄,一场大雪可以透露许多秘密。循迹一行野地里走过的梅花脚印,可以找到一只或一窝可爱的狐狸;追踪一串杂沓的细碎的小蹄痕,可以捉住一只觅食的野兔;村东那串沿村绕行的脚印一定是拾粪的老胡踩的,无论冬夏,他起得最早,背着粪簸箕转上一圈,大雪地里分不清哪是粪便哪是石头,他也要转一圈,这已成了习惯——有人说,下雪天他最爱早起,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替村庄查看可疑的痕迹的……果然,有一年,刘三家的绵羊雪夜被盗,是老胡告诉他人脚和羊蹄的印痕是朝着东南方向去了,后来刘三果然找到了毛贼和丢失的绵羊;有一次,老胡喝醉了,说有一次雪后,他看到年轻的秦寡妇家门口有三条脚印分别指向了三个胡同,分别是口口家、口口家和口口家。这个秘密一直让老胡耿耿于怀,作为老光棍的他,也曾经去敲过秦寡妇的窗户,被秦寡妇骂了个“滚!”这三行脚印不知是不是都得逞了,还是也有人受到了与他一样的“滚”的待遇。由此,他对这三家的男人充满了无端的仇恨……这个秘密被他酒后不小心抖搂了出来,很快就传遍了全村。据说第二天早上,老胡鼻青脸肿睡了一天没能起来。
村庄的雪不仅可以暴露村庄的隐私,有时候也掩盖了许多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秘密。譬如那只花狗在一个雪夜被打死剥皮,狗肉被几个后生煮了下酒,啃剩的骨头扔在沟渠里,直到第二年雪化了,才被花狗的主人认出,大哭了一场,大骂了一场;譬如,村西老路家的闺女未婚先孕,被老路毒打一场后喝药自杀,跳进了枯井,晚上一场大雪让她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第二年春天才发现了腐烂的尸首,此前老路还以为她连夜私奔了呢;譬如,村南禾场上被恶人点着的火苗是被一场大雪湮灭而悄无声息地成了全村人不知的秘密;譬如,一头毛驴被同圈的枣红马耍了流氓,意外地为主人怀下了一匹俊俏的骡子,是圈外鹅毛般的大雪挑逗了骏马的情欲,平时毛驴求爱无数次都被枣红马拒绝了;譬如,一头母猪产下十六只小崽子,个个活蹦乱跳,主人燃起的篝火烤红了积雪,让整个猪圈温馨无比。
今夜有雪,这是天空告诉大地和村庄的秘语。别人都听不到,只有村庄知道,但这是它的心事,它缄默不语,只静静地微笑着,听着暗夜路灯下疾行的脚步,看着白雪覆盖下发生的一切,享受着一个村庄鲜活的故事,它本身就成了一个仙境。
夜路:行走在鬼魅的世界
每一个乡村都充满了鬼魅色彩。每一个生活在乡村的人,都听到过一大堆关于乡村之夜的秘密故事,那些故事在小时候成为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敬畏和恐惧,在成人后又成为我们可资回忆的温暖和诱惑。因为,每一个村庄都由两部分组成,那就是阳世的村庄和阴曹的坟场。不像城市里,人死之后被放进森严冰冷的太平间、火化后被存放在陌生的公墓或者祠堂格子里。在乡村,人不断地出生着,人也不断地死去。死去的人就埋在村庄的周围,或者一块傍山依水的良田,或者一片坐北朝南的山坡,或者就在篱笆墙外的院子边上、菜地里或者坟堆成片的公坟场。死去的人和活着的人咫尺之遥,活着的时候在村里,死后在田里。活人们白天活动,他们夜晚出来活动。
村庄的孩子都要经历这样的恐惧,因为他们要不停地直面死亡,直面坟堆,直面鬼魂。所以,农村孩子,他们的胆子基本上都是小小的。在无数个乡村之夜,特别是漆黑的没有月亮的晚上,孩子们会早早钻进被窝,蒙头缩进被子里。因为家长绘声绘色的鬼故事,会钻进他们梦里,让他们老老实实地听话。在晚上醒来,他们不敢朝窗户外面看,他们害怕窗外游荡的鬼魅。我就曾经在那些无限长的夜晚失眠害怕,听着身边的爷爷打着呼噜,我瑟瑟地缩在爷爷怀里,不敢大声喘气。每个晚上,爷爷都要给我讲鬼怪故事,然后他呼呼大睡,我却被吓醒。听鬼怪故事像抽烟喝酒吸鸦片,是会上瘾的,所以虽然夜里时常要害怕,但睡前还是盼着爷爷给我讲鬼故事。这真是一种矛盾的心理。
爷爷讲的故事爷爷也不相信,这好比《一千零一夜》的天方夜谭,但在奶奶思想里,却真的相信会有灵狐鬼怪。我在院子里玩泥巴,奶奶每次都要嘱咐我千万不要弄伤了手指,否则手上的血滴到泥巴里,捏出来的小泥人儿就会在晚上变成真人出来吓唬人;我去河边玩水,奶奶一步也不肯离开,她生怕河里的红眼鲤鱼精把我拉下水去吃掉,她说她娘家的一个远房侄子就是被鲤鱼精吃掉的;夏天我去村前的禾场玩捉迷藏,奶奶也要扯着耳朵告诫我别去禾场西边的坑边玩,她说那里有一条大水蛇,天一黑就变成妖精专门吃小孩子——我从小胆子小,就是被这些鬼怪吓怕的。长大了学了哲学,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成了唯物主义者,明白了那些都是唯心主义,骗人的。可我生活中还是胆小如鼠,谨谨慎慎,只有到了写作中才狗胆包天、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的,这大概与我的童年乡村经历有关吧。
听村人说起乡村鬼故事来,都有鼻子有眼,不由得你不信。瘸二伯每次讲起他的那条伤腿来都惊心动魄。他说那是有一年夏天,他和三孬打赌,看谁敢在村东的坟堆里睡上一夜,谁就可以赢得两包玉菊牌香烟。二伯自小胆子大,敢黑夜里一人凫水过黄河走亲戚,村东的坟堆他不怕。到了晚上,他和三孬两人去的坟场,半夜里三孬被怪声吓尿了裤子一溜烟跑了回来,他自己咬牙坚持不走。到了快黎明时分,他迷迷糊糊睡着了,朦胧中有人过来举起棍子照着他的腿就砸,他一下子惊醒,一看正是刚死不久的村西的路四。路四是被车撞死的,死前二伯欠他六十块钱没还,他这是要钱来了。二伯拔腿就跑,还是晚了一步,一条腿就废了,成了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我问二伯真看清楚是谁了吗?二伯言之凿凿,说,绝对就是路四,他我还认不出来!路四脑袋半拉着满脸是血,他死时就是那个样子!瘸二伯给我讲这事时是个月黑头加阴天的夜晚,我都快被吓死了,这让我一年多不敢在夜晚出门。直到后来,我长大了,再次问父亲,父亲笑着给我说了另一个版本,他说他那条腿是在坟场被砸的不假,但砸他的不是路四,是路三!他把刚死的路四的老婆睡了,路三瞅准了机会把他的腿打瘸了!唉,这件事耿耿于怀二十多年,以这样的结尾昭彰,真让我哭笑不得。
如果说这事是假的,我三叔说过一件事,我却不得不信。他告诉我有一次他去县城赶集,回来时自行车扎了胎,他推着车子步行回来,快到村时突然迷了路。明晃晃一条大路,两个人提着灯笼在前边引路,他硬是走不到头,就那样推着车子走了半夜,直到祖父、父亲和三婶打着火把把他从村东坟地里领出来,他才突然醒了似的,说一句“累死我了”倒头睡了一天一夜。我爷爷说那是遇上“鬼打墙”了,父亲历来并不迷信,这次也不反驳,让我真相信这世上有“鬼打墙”这种说法了!
最不可思议的一次是我亲身经历的,那时候大概十一二岁,在前村读小学毕业班,冬天早晨天不亮就要去上晨读,结果从大路上老远就看见东边坟场里一个火球飘飘忽忽,照得四周亮如白昼,我们疯跑,那鬼火也跟着跑……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多星期,让我多年来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找老师询问,老师解释说是磷火,但我觉得很牵强,冬日清冷,又是新坟,哪来的磷火?
不管怎样,对于乡村,这又是一个无解的秘密罢。
果园,藏头露脑的青涩果子
初夏之后,果园里苹果树长满了密而碧的小叶子,把阳光遮洒得斑斑点点。细小醇香的花瓣开了又败,露头青似的小果子们像毛头小伙儿,藏藏掖掖地躲着。一般说来,一个村庄的果园并不会太大,一亩地半亩地的,苹果树居多,几十棵高高矮矮的错落在那里,半青半红的小苹果散发着青涩的味道。有蜜蜂和蝴蝶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好像果园成了它们的。果园边上的荆棘往往顺势做了篱笆,荆棵条儿叶子茂盛,开了花,针尖般的刺儿到处藏在叶子下,一不小心就把人的衣服挂住,或者刺破了小胳膊,向外浸血珠,把偷苹果的少年招惹得恨恨地骂人,骂果园的主人,骂在果树下施粪的老头子。
果园对于村庄,作用实在美妙至极。她就像是漫漫人生中突然遭遇的爱情,就像是乏味日子中的一串涟漪,还像是粗茶淡饭中的甜点蛋糕。没有果园,一个村庄就少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甜腻和微妙。看守果园的老头了养了一条大黄狗,还在篱笆边上拴了一匹像他一样老的枣红马,那马悠然得一边吃草一边打着响鼻儿。
村庄的这么一个小果园,是村庄的稀罕物,看果园并不是为了看住小毛贼,苹果熟了,老头儿都要一兜子一兜子地挨家去送,给邻居百舍尝个新鲜,他们看果园是怕鸟毛还没有长齐的小毛孩子们把不熟的果子糟蹋了。他们像猴子一样精,像万人嫌的小狗小猫,一不留神,他们就把青涩的小果子都给你揿下来,扔了满地都是,疼得你牙疼。他们青涩的年纪像青涩的苹果,打不得,骂不得,只能防着,防贼儿!
老头子睡觉死,耳朵聋,大黄狗是他的耳朵,他们想要是弄带药的骨头把大狗药死,老头儿就听不见了。果然就被喝醉酒的小青年给下药了,大黄狗疼得满地转圈,最后卧倒在那里,老头子默声不语地在死狗面前坐了大半天,抽了一地烟头,后来起身用铁锨挖坑就埋在了苹果树下。老头儿不哭也不会骂,可是过往的人看见了都掉泪了,大黄狗像老头的儿子一般,老头儿的心该多疼啊!
谁药死了大黄狗?这又成了村庄的一个秘密,老头儿不知道,枣红马倒是咴咴地叫了两声,可谁也没听懂。这个秘密只有果园知道,只有苹果知道,还有蜜蜂和蝴蝶知道。鳏居的老头儿默默地喝酒,默默地抽烟,他很少回村上去,偶尔到村口小卖部里买一包盐或者一包旱烟叶,也是默默地。老婆子死了之后,他就变成这样子了。他寸步也不离开他的园子,不离开他的枣红马。他甚至在果园一角给自己起好了坟,就等有一天去那里睡觉了。
春天让人和动物都烦躁不安,游狗来果园交配,野猫到果园叫春,老头子都听不见,他只是没事的时候坐在果园简陋的棚子里喝茶,像一个雕塑。那些毛茸茸像带白色茸粉的苹果一样的小乳房的小姑娘被嘴巴和下体都刚刚生出毛发的少年拉进来,藏在苹果树下使劲地搂抱着接吻,鲜嫩的不谙世事的小舌头碰来碰去,吸来吸去,单薄的小手摸索着伸进姑娘文胸那个小苹果一般的小突起上,硬硬的小乳头像玉米粒儿。那手不安分地乱摸,摸着了滑腻的小腹,摸着了少女下体稀疏的阴毛和湿漉漉的泉水。哦,这是恋爱的果园子,这是爱情的果园子。村庄上多少少男少女都是在这里接触到了对方的身体,开始了生命青涩的初恋。这都是秘密,有的被老头儿看见了,有的老头儿装作没看见,老头儿笑了笑,仿佛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这也是秘密情欲的果园。村上偷情的男女总爱在夜晚来果园幽会,冬天或者秋天的夜晚,果树的暗影投射下来,到处都黑黢黢的,他们要的就是黑影,一团一团的遮蔽的黑影子,他们藏在里面,或躺着,或坐着,或依靠在苹果树上,烈火般燃烧着彼此的身体。熟透的苹果被他们摇落下来,他们渴了顺势吃掉了,你一口我一口的,看上去恩爱得像夫妻。其实,也不一定有海誓山盟,也不一定要私奔天涯,就那么眼神与眼神的传递,干柴烈火般迸发出不可阻挡的情欲,然后,在这片果园子里烧旺了。
谁家的汉子和哪个寡妇常钻果园,老头儿虽然看不见,但是心里明白着呢。他们见了老头儿总爱羞涩地红一下脸,老头儿就什么都知道了。偷情似乎是村庄的一个悲伤的烙印,但也不可避免地成了一个村庄的不可言传的微妙魅惑。在乡村,这貌似不光彩的事故似乎也没有受到太多的道德谴责,即使被发现了,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往不咎,否则怎么办呢?妻离子散的局面谁也不愿意看到。要说罪魁祸首,就都怨老头儿的果园子吧,谁让它那么让人想入非非地伫立在村前呢。那么美的园子那么美的果子,不发生点什么就像对不起它似的。你说呢?
果园,就这样静静地依附在村庄边上,连同藏头露脑的青涩果子,连同看果园的老头子,连同大黄狗和老马匹,成为村庄心事的一部分,从头至尾,笑而不语,秘而不宣。
冬至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十一月中,终藏之气,至此而极也。”《通纬·孝经援神契》:“大雪后十五日,斗指子,为冬至,十一月中(夏历/农历)。阴极而阳始至,日南至,渐长至也。
文学与人生
——大地沉思录之写作
写作之于人生,犹如庄稼之于大地。
庄稼是土地的花朵,文学也是人生的火焰。庄稼需要播种耕耘,写作同样也要春耕夏作,才能有秋收冬获。
自1994年发表第一篇习作以来,二十年间,我从少年到青年再渐至中年;二十年来,我身份由中学生变为大学生又变为中学教师;二十年来,我足迹由黄河梁山到曲阜日照再到蒙山沂河;二十年来,我由儿子到丈夫再到别人的父亲。我的阅读、写作也如我的呼吸、饮水、一日三餐,一日不曾废止过,即使在那失去亲人的悲苦日子里还是失去恋人的痛绝岁月里,我都不能离开读书,也不曾离开写作。就像一个农民,无论历经什么样的灾难和苦悲,到了季节依然要下地劳作,弯腰耕种。写作对于我的人生,已成为骨骼和血液,成为空气和水,我无论到何地出发,无论回故乡还是流浪天涯,我的包里永远有一两本书伴着我,即使不能细读,只要有他们在,只要在马桶上、床头上翻开他们,那些或粗狂或细腻的文字,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呼吸命运,就会到我的眼前来,让我痛快如厕、安然入眠。那些纸张上的墨迹黑字,或端庄宋体,或纤细仿宋,或灵动楷体,一旦入眼,便会觉得眼前荫翳匝地、清凉舒泰。
书已成为我身体和精神的一部分,成为我的芬必得和海洛因。
二十年来,我一边读一边悟一边走一边写,左手散文,右手小说。由抒情到写实,由虚构到非虚构,杂质渐去,绚丽落定,只剩下赤子之心,只剩下对生命的体悟、感受和悲悯。
写作,已成为我生命的太阳。
太阳落山之日,便是我辞别世界,回归大地之时。
小寒
小寒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3个节气,更是干支历子月的结束以及丑月的起始;时间点在公历每年1月5-7日之间,太阳位于黄经285°。对于中国而言,小寒标志着开始进入一年中最寒冷的日子。根据中国的气象资料,小寒是气温最低的节气,只有少数年份的大寒气温低于小寒的。
我的祖辈们
——大地沉思录之生死
在冬季/总有一些灵魂要离去/就像叶子离开树枝/腐于大地
——《生死帖》
一
我有时候在想,到底是血脉久远还是记忆久远?生命代序的编码在后代身上到底可以遗传多少,中间有没有脱节或者说是断轨?如果没有,我们身上的血液中是不是有一滴应该属于我们无限溯上的祖先?
文明以不可磨灭的精神文字记载,但无论当时的记录者多么秉笔直书、多么刚正不阿,因为战火因为观念因为立场因为一点笔误都会不可避免地或有谬误,或有讹舛——不是么?历史无法印证,只能考证。而貌似脆弱的生命却以不可抗拒的巨大力量传承,丝毫不会出错,如此看来,根据“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每一个现存的人都是与生命起源同寿的“精英”了。
这真是一个奇迹!
但有时候,我们的遗忘却让我们面临尴尬与羞赧。试想,如果在大街上做一个调查问卷,问:你知道你祖父的名字吗?知道你祖母的名字吗?知道你外公外婆的名字吗?
——能有多少人可以回答?
“数典忘祖”——我们也许不能这样苛责,也许大自然赋予我们遗忘的本领就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前进——但我们面对诘问,内心是不是会有一些悲凉微漪?
我也是。我知道我的祖父乔继彬祖母陶传荣曾祖乔建曾曾祖母王氏,但我姥爷的名字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他姓马,那一个有脾气有性格又对我慈爱有加的高寿老头儿——他活了93岁,在我们内亲外亲的族谱中他是最高寿的。而我的姥娘,我则连她的姓氏也不知道了。我只零星知道她老家是黄河北岸的,祖上似乎是姓董,她给我最大的印象是——抽烟。抽烟的姥娘,一个很干净很自尊很慈祥的小脚老太太。1999年冬天死于乳腺癌。终年83岁。那时候她的亲外甥我19岁,正在远离黄河滩马家渡口一千里远的日照读书,那个冬天很冷,我正经历着失恋。我从日照奔赴济南,后来从济南滚回梁山。其间一周,我在济南的羊头峪胡同附近的燕子山上一个人品咂失恋的滋味——那个爱我死去活来声明“今生今世嫁给你”的姑娘发过毒咒半年之后从我这里打碎誓言转身投进了别人的怀抱。
失恋对于一个十九岁的少年来说,险些是致命的。没有精神导师的引导,没有过来人的安慰,只有就着泪水和烟酒独自疗伤,继而怀着对她对爱情对女人甚至对世界的恨意顽强活下来,悻悻而归。彼时,姥娘去世我不知道。这件事父亲和母亲对我三缄其口。他们以为我还在上学,怕影响我的学业。怪不得那一段时间往家里打电话,老是没人接,后来知道父亲母亲在姥娘家伺候姥娘最后的人生岁月。我带着一身疲惫一身伤痕风尘仆仆扑进家门,就看见了我母亲憔悴的脸和缝了白布的鞋。
我马上预感,姥娘走了。难受瞬间涌上来,但却没有流泪。眼泪已经为另一个不相干的女人流尽了,泪结成盐,咸而苦。我知道姥娘很疼爱我,我努力回忆姥娘渐渐模糊的音容笑貌……记忆片段似的往上涌——母亲过来安慰我,她告诉我姥娘走得很安静。只是临去前还惦记着我什么时候可以结婚,和那个女人。姥娘呀,你不知道和女人谈恋爱离结婚还有十万八千里,你也不知道现代的女人是可以随便打碎誓言转身跑掉的——你只知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这是你的宿命。我的眼泪终于滑下来,这是一个多么绝妙的讽刺呀。一个即将离世的老人牵挂着我的幸福和爱情,而我彼时彼刻却正在被那个曾亲密无间的女人像推开一个陌生人一样推开,从此成为陌路或者敌人。
姥娘是第一个离我远去的祖辈——那一刻,死亡如此之近,让我对生命充满了恐惧感。就那样一个抽着旱烟的慈祥的老太太,我再也见不到了,我甚至害怕地想,我什么时候也会死去?对姥娘的去世,我有思想准备,之前那一个暑假,我就知道姥娘得了孬病,她的哺育过五个子女的乳房出了毛病——一个鸡蛋般大的肿瘤占据了它,让她时时疼痛,并且逐步丧失了尊严。
肿瘤越来越大,扩散开来,与此同时,我的爱情也越来越远,渐渐消失。死亡与爱情,我体验到生命的两个极端殊途同归。
这世界真是奇怪,姥娘是母亲的母亲,血缘上与我相距仅仅半米,但现在想来,我几乎从来没有问过姥娘姓什么叫什么,而那个离开我的女人的名字,我却一辈子也忘不掉吧?在我的人生中,姥娘只以“姥娘”的身份出现,她年轻时候什么样子她与姥爷的婚姻有没有爱情她也曾失恋过吗,我从来没有想过。但我身体流淌的血液里有没有她的一滴?我现在的自尊和习惯中有没有她的一丝个性的遗传?
生命编码、世界存在是个神秘的工程,它以矛盾的纠结与交融存在,是充满无限可能的浩瀚领域,那些飘逝的灵魂天空上,真值得我们在滚滚红尘中忙碌的脚步稍息,去梳理一下血脉与情感的微妙。
二
用什么样的办法可以对抗死亡,抵挡死亡带来的恐惧?每一个少年的心中,潜意识里都存在着对死亡的恐惧。我经常如此惴惴不安,我总担心有一天遥远的某一天身边的亲人会离自己而去,还有自己,也会告别这个世界。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不知道有多久,但这一天终究会到来,谁也无法摆脱。
我应该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许多个少年的夜,我都充满了这样无谓的恐惧感。对死亡的恐惧。在我的老家梁山,死是一件大事儿,死亡到火化到吊唁到入土到圆坟都充满了庄严而恐怖的仪式感。对,说到火化,我的恐惧里面深藏这一层,我无法战胜把亲人或者自己火化的残忍,连想象都不行。在我的脑子里,这是生命最大的酷刑——生由不得自己,而死也由不得自己——悲伤如何祭奠?那就靠丧事的隆重仪式来进行吧——
纷繁的礼仪,庄严的跪拜,铺天盖地的响器的喧闹和哭声,无数看热闹者或者远亲近邻的凄凄告别,让死亡成为一种节日——自家的悲日,别家的节日。更小的时候,我骨子里甚至藏着那么一些恶。人性之恶。为了看别人家一场热闹(孩童骨子里的看热闹是一种天性吗?)或者吃一顿流水席(那时候的丧事全村出动吃流水席,少年时代的饥饿感让人性丧失),我常常为有人去世以获得节日般的快感而有所期待。现在想来,真令我陷入一种自我鞭笞的恍惚泥淖中,让我对自己充满憎恶。
但死亡不仅仅是别人家的事,就像瓜熟蒂落,就像水到渠成,我的祖辈们也慢慢步入可怕的离世年纪。如果说姥娘的去世只是我祖辈离开的一个开端,那么,接下来的岁月里,祖辈的死亡拉开了帷幕。如果说姥娘的去世带给我对死的惧惮,那么祖父祖母的去世则带给我永远的痛和悔。当然,还有更深的无助感。
奶奶身体孱弱,年轻时因害胃病胃被切除掉三分之一。这让她几乎每年都要大病一场,随之每年都让我害怕一次。从我有记忆,奶奶就已经是一个老太太的形象。她也是小脚女人。其实,我记事起,那时候奶奶应该才刚刚五十多岁。
后来的几年,奶奶血压骤升,高粘高凝高脂……2004年,她已经开始要拄拐杖了,那一年她才71岁。2004年彼时,我已参加工作,远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山区小县教书,正在承受着工作三四年所带来的职业的倦怠、压力和焦虑,同时承受着爱与性,情与欲,职业与爱好,蓬勃与颓败,悲观与枯燥的生命状态。因为离家太远,时间太紧,回家很少。回去一次,也是匆匆忙忙,情绪焦躁。我并没有太多地估计到奶奶的状态。2004年临近年底,天气寒冷,我在奶奶家看到的奶奶状态颇为不佳。没有暖气,门外大雪封门,奶奶几乎一个冬天都蜷缩在几平方米的厨房火炕上。厨房烟熏火燎,墙缝已经漏风。用泥巴糊了,准备第二年过麦后翻盖。可奶奶没有等到。
父亲和叔叔,他们肯定比我更关心奶奶的身体,但对乡村医生的过分依赖和长久以来农村懒散等捱思想的惯性,让他们对奶奶的病情束手无策甚至麻木。除了每天提醒奶奶吃降压药,身体严重不舒服时推去挂水打针,再别无他法。县城医院也去了两次,该做的检查也检查了,“老年病,开点药吃吧,”大夫敷衍潦草的回答更让人不能意识到危险的到来。
奶奶抓着我的手,说,“头疼,一年到头脑子不清,混混沌沌地疼。”疼,这是人生必经的课程吗?生命到底带给人多少快乐多少疼痛,如果可以量化,可以比例,算作三七开可以吗?三是幸福七是疼痛?其实,何况奶奶,焦灼混沌的人生状态让我二十多岁的年纪也有同样的痛感,我忽略了奶奶,我太自私了。
“你奶奶恐怕活不过明年。”爷爷一辈子以冷静清醒出名,他的话让我恐惧。后来临死之时事无巨细地交代后事,替一个一个的不肖子孙着想的程度,冷静得让人悲痛欲绝,痛不欲生。
“不会吧?没事的,人老了都这样的感受,没事的。”我不知道是安慰爷爷还是安慰我自己,语言苍白。爷爷看我一眼,没有说话。
爷爷一年到头服侍着奶奶,他更了解奶奶的状态,现在回想,他的话应该受到重视。这个个子不高头脑异常清醒非常精明重男轻女的倔老头儿,一辈子爱教训儿女,爱发脾气,爱和别人生气打架,从来都是奶奶伺候他,结果这一年,奶奶病倒之后,他慢慢学会了做饭和洗衣,开始伺候奶奶。一生比之一年,爷爷后来深负愧疚。他们这一辈子,是模范夫妻,互相疼爱,几乎没红过脸——这让他的长孙我的婚姻面对他们感到异常惭愧,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在吵总是在吵,似乎除了吵就不知道该怎么过。
那就过一个隆重的生日吧。那一年腊月二十六,我挨家打电话给我的大姑、二姑、三姑和表弟、表妹,让他们务必都赶过来,为奶奶过一个热热闹闹的生日。大雪拥门,瑞雪丰年,煤球炉子红火熊熊,我们炖了鱼炖鸡,炖了鸡炖肉,又买了蛋糕,挥霍奢侈地仿佛最后一次。奶奶脸上挂着微笑坐在堂屋门前的太阳地里晒太阳——她为这个家做饭做了一辈子,这一次再也不用她做了,母亲、婶子、姑姑一起下厨,满满当当一大桌子美食。爸爸、叔叔、姑爷,还有孙男弟女、外甥都来了,男的白酒,女的红酒,孩子饮料,午宴持续到傍晚时分,大家都醉醺醺的了。到了年底了,该忙的都忙完了,此时不醉何时醉?这个生日很不错。
我看看奶奶,奶奶已重新回到炕上,围着棉被子,和姑姑们说话。其实,是姑姑们说话,她恹恹欲睡,坐在那里打盹。用她的话说——混混沌沌。
腊月初五返校上课,因为我带的高三。他妈的高三,似乎这个世界上就高三最牛,什么亲情和友情都比不过高三,年没有过完我不得不返校上课。回到学校,1234ABCD还有被肢解了的唐诗宋词又充满了我的所有世界,一直到高考前夕。那天晚上,突然一个电话,老家里的电话号码0537××××××××,我对这个号码充满了恐惧感。我很少接到这个号码打给我的电话,因为我每周按时往这个电话号码上打一次,我把来电的恐惧掐灭。因为这个电话号码打过来一般都有事儿,奶奶病危,爷爷病危,父亲出了车祸……都是它传导过来的,这一串数字成了我的梦魇。
父亲的话语吞吞吐吐,先是问我忙不忙。我当然忙,高三嘛,全国瞩目的高三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嘛,孩子的命运都交给我了呐。但忙不是理由,我的心跳起来,我按捺不住,急忙反问:怎么了?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父亲隐约其词,他比我还在乎我的工作,他没有非说不可的事是不会给我打电话的,他说,要是,要是不是很忙,你回来一趟吧。你……
家里怎么了?是谁出事了?我打断他,已经预感到不妙,快说。亲人的无限可能在我脑子里飞快地掠过,我快瘫倒下去了。
唉,是,是你奶奶……病了。
病了?我喃喃。不会是简单的病吧……
嗯,很重……
果然是奶奶,老天!第二天匆匆赶车,倒车,倒车,不回家直接去梁山县人民医院,奶奶躺在病床上,两眼无神,嘴半张着,舌头似乎是黑紫色,蜷缩着,已经不会说话。
奶奶——我喊。
奶奶应该还认得我,可以看出她有些激动,可是,她不会说话了。氧气呢?鼻饲呢?我问。这么严重的病人,怎么没有氧气也没有鼻饲?
没人说话。后来,姑姑拉拉我,把我拽出去,说,已经拔了。准备回家了。
我的大脑发蒙,我没有想到奶奶会病得这样快,更没有想到的是,医生、医院、父亲、姑姑……最疼爱奶奶的人都束手无策,坐以待毙。我不能容忍,我大吼:“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我真后悔我当时的表现,我有什么资格大吼大叫,仿佛要陷他们于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地,我不知道,面对死亡,谁也束手无策!那只有等待死亡,看死亡狞笑着以无可阻挡的脚步奔过来,啊,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鲁迅要发誓学医了!
等待,那些时光让人悲戚而弥足珍惜。药水已经打不进去了,脱水,浮肿,奶奶躺在老家堂屋的病床上,一屋子的人都在。爷爷坐在八仙桌边上吸烟,一袋接着一袋。“睡觉的时候还没事,晚上我喊她起来小解,怎么喊也不应了。”爷爷说。“人啊,就这么一回子事。”爷爷说。眼里布满血丝。
这不是第一次了,这是第二次。第一次发病是在正月初七。那时候我为了高三加班刚刚回校,奶奶第一次昏迷。我不知道。脑血栓。此前一天,正月初六,奶奶的娘家报丧,奶奶的亲二哥去世。奶奶初七住进县医院,半个月后出院回家,恢复得不错,可以由人搀扶着行走了。三月十五,奶奶的娘家报丧,奶奶的娘家大嫂在瘫痪病床十六年后去世。这两个丧事都没敢告诉奶奶,她已经不能承受任何打击了。直到四月十二正午十一点三十分,奶奶去世,她都不知道她的二哥和大嫂已经走了。九月初六,奶奶的娘家再次报丧,奶奶的大哥八十六岁高龄去世。
同一年,四个祖辈离开了我们。他们是父亲的母亲,父亲的大舅,父亲的二舅,父亲的妗子。那一年,父亲也突然老了许多。
又是因为他妈的高三,我不得不看了奶奶一天之后匆匆返校。爷爷告诉我,“回去吧,上班去吧。你还有工作,总不能在家里眼睁睁等着呀。”爷爷总是太清醒,清醒得近乎残忍,三年之后,他肺癌病危,他又是这样催我回校,那一年他娘的我又带高三,高考前夕。唉,我发誓这一辈再也不带高三了!临走之时,爷爷感叹,“恐怕再也见不到小涛了。”我的泪水泉涌下来……我想说不会的,可是我张不开嘴,爷爷说得没错,他在熬命,而我,在这里熬不起,我再回来时,大概就是已经报丧了。现在想来,我内心充满了多少无法弥补的悔恨和遗憾,爷爷奶奶把我当作后半辈子的寄托和最爱,我是他们一天天看着搂着喂着长大的,爱孙之情,任何语言无法表达,可是我……
四月十二日,我再次回家坐在奶奶床边,替奶奶微微扇着扇子,奶奶之前闭着眼睛数天只是昏睡,自我第二次回来后睁开眼睛再没合上,现在,看了我一天一夜之后,十二日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她慢慢慢慢合上了眼睛。她的眼睛里泪汪汪的,不知道是不是泪水。她左半侧身子因为梗塞已经瘫痪,右半边身子一只胳膊不停地抬起放下,抬起放下。她身上皮肤几近透明,蓝色的血管颜色越来越淡,碰触到的地方就会有瘀斑,当时大家正在吃饭,一屋子人在堂屋中央寡淡地吃饭,我独自一人守在奶奶身边,独自看着她安安静静地停止了呼吸。
三年之后的同一天,奶奶三周年祭日,如爷爷后来的预言,爷爷也停止了呼吸,但我没能亲眼看到爷爷的离去。我奔丧回家,爷爷已经躺在灵床上,脸上盖着黄表纸,身上穿着从来没穿过的寿衣,显得那么瘦小,那么陌生,我扑到爷爷床头,想掀开面纸亲一亲爷爷,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亲过他了,我突然很想;我还想把爷爷往里推一推,和爷爷并排躺在一起搂着爷爷再睡一夜——多少年,我都是跟爷爷睡觉的,爷爷搂着我,他每天晚上给我讲故事……
死者长已,生者欲绝。死亡,以猝不及防之势袭击了我的祖辈。奶奶去世时72岁,爷爷晚了三年,也是72岁,同岁同日,这是巧合还是宿命?
最后的日子,爷爷躺在床上,外面飘荡着三月底梧桐的甜腻的味道,杨树叶子长大了,在风中哗啦啦响,麦田里麦子已经灌浆打包,爷爷再也看不到了。
四十多天,从吐血查出肺癌晚期,到去世,爷爷全身瘦下去,瘦下去,最后把所有的天地给予的血肉又还了回去。算上第一次吐痰带血丝,2007年十一月初,爷爷在浑然不觉中经历了半年时光。他一生身体硬朗,极少打针吃药,我们还以为,他可以健健康康地至少活到八十多岁。可是上帝打碎了我们的梦,提前让他离开了我们。
三月底,在济南肿瘤医院,爷爷去做检查,查完了我和他坐在院子里紫藤架下等结果,那紫藤开得真多,一串一串,一嘟噜一嘟噜,那个紫藤架下坐着的人,十有八九都是等待命运宣判的。爷爷认识字,“山东省肿瘤医院”几个大字赫然在目,他不说,我们也不说。一直到死,我们都没有给他说得的什么病,他也没给我们捅破,他肯定清楚的!
他这一辈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头脑清醒。
问他想吃点啥,他想了想说,喝点豆腐脑吧。在我们乡下,没有卖豆腐脑的。爷爷说,他年轻的时候来过济南府,来做苦力拉车子运货,喝过济南的豆腐脑。我出去给他买,出门右侧就是小吃一条街,豆腐脑热热的,我买回来,没敢加醋和辣子。爷爷喝了一口,说,要是放点醋和辣椒就好了,这样吃没有味道。
我不语,那个时候他怎么可以再吃辣椒呢?现在想来,我好后悔,那个时候,他想吃什么就让他吃什么才好!下午化验结果出来,残余的侥幸全被击碎,手术已经不能做,化疗也没有了必要。
只有回家。
又只有回家。
回梁山的路上,爷爷给我们讲起了他早年出苦力来济南拉车的经历,车子每到一个地方他都问地名。我心如刀绞,我应该提前几年就带着他到外面来转转看看的,我总以为他身体还硬朗……他也总以我太忙不能添乱为借口拒绝。直到去世,我工作的地方他还没有来过一次……我记得他说,等我有了孩子,他来给我看孩子,他是在催我生孩子了。奶奶在世没有看到我结婚,爷爷在世没有看到曾孙,这是我给他留下的最深的遗憾。
不肖子孙。
不肖子孙!
爷爷去世之后的半年,我几乎每天夜晚都会梦到他,有些时候,我甚至盼着天色早早暗下来,我早早上床睡觉做梦……那时候在梦中遇见爷爷,醒来流着泪,是幸福的!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有一种东西可以对抗死亡,那可以是亲情吗?
我的祖辈们,我从不曾见过你们年轻如我时的容颜,甚至你们年轻时一张照片也没有留下,但在我的身体里,在我的精神里,我的根须深深扎在你们身上,有一滴血是属于你们的。
在家族坟地,我伏头跪拜,内心已没有了惶恐,我知道了死亡和出生一样,并不可怕。三十岁之后,我对生死已经有了许多改变性的看法,我不再畏惧,在爷爷坟前不远的地方,那里会有我的一片位置,终究有一天,我也会来到这里。
彼时,这里是不是也是一个祖孙相见其乐融融的温情世界?
死亡成了生命的永恒。
三
爷爷与奶奶一辈子感情甚笃。奶奶去世之后,爷爷陷入一种孤单凄迷状态。用我姑姑的话说,“就是想不开事的那种人。”其实,爷爷一辈子很明白,只是感情比较脆弱——对家庭也好、对子女也好、对妻子也好,他是可以物质贫乏但却不能承受一点感情不好的现状的人,他容不得子女任何一点的顶撞、容不得子孙任何一点的劣迹,作为一个大家长,他脑子里藏的永远是温良谦恭让。但他又非常隐忍,子孙的叛逆让他内心受伤但又常藏着不说出来,这就造成了他心事严重、心伤累累。
奶奶生病到去世,他深感负疚。这是造成他三年来身体渐渐颓败的重要原因。他不喜欢与人交流——应该说是对人爱憎分明,他不喜欢的人便是他看见也要生气——这一点上我觉得他与鲁迅的性格类似。我们央他与我们同住,他不愿意。非要自己守在老宅子里过孤独的生活。可以想象,每当夜幕降临,他关窗锁门,漫漫长夜,常常三四点就醒来再睡不着,他一个人在暗夜里想什么呢?夜幕无边将人包浸,又常常会放大人的内心消极情绪,所以,他一定是常独自流泪——一个全村出了名的不怕神不怕鬼胆子最大的老头儿最怕的却是感情上的孤独,以至于常常流泪,这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孩子们都忙于工作生计,不能时时在他身边,相濡以沫的奶奶陪了他一辈子,离开他后,他的生活无可逃避地陷入泥淖中,变得乏味,变得枯燥,变得无聊了。在这一点上,姥爷与他不同。姥娘去世后,姥爷该吃吃该喝喝,虽然也心怀悲痛,但是他能尽快适应并学会一个人的生活,并且还能津津有味地生活下去,所以他高寿。而爷爷不行,从爷爷最后濒死前的神情状态来看,他虽然也对死有所畏惧,但更多的在他眼里看到的是解脱的轻松和赴死的快慰,他是觉得可以与奶奶团聚了吗?但他本是坚定的无神论呀!
爷爷比奶奶小三岁,他是不是对奶奶有过度的依赖感?之前奶奶最后的两年,爷爷常与姑姑说,奶奶大概活不了长寿,那种担忧和时时提心吊胆的恐惧让爷爷苍老得很快,奶奶走后,极度的失落与愧疚,孤独与凄迷让他很快衰落下去。
我觉得,爷爷的倒下首先是精神上的。
其实,他身体硬朗归硬朗,但是由于几十年常年一日三餐喝酒,前些年得过一次胃穿孔的。胃病之后,奶奶监督要他戒酒,戒掉了大概半年,后来,病好后他又开始慢慢喝起来,奶奶和姑姑为此与他生过气。但戒酒谈何容易,酒就是爷爷这一辈子的最大寄托,戒掉了酒就基本消灭了他的人生理想。我与父亲都喝酒,理解喝酒人对酒的情感,所以后来大家只是规劝劝他少喝,他也算听话,每顿喝一点点。我们一直担心着他的胃,害怕他的胃会出问题,但结果是,谁也没有预料到,他的胃没问题,问题出在了他的肺上。
重视了他的酒,关心着他的胃,却忽略了他的抽烟,忽略了他的呼吸之肺。其实,也不一定抽烟就要得肺癌,这里面的科学关系还有待论证,但是孤独郁闷的凄迷的状态加上抽烟再加上肺先天不好,对身体肯定是不利的。
肺之殇。
这一项人来到世界上最先学会的本领——“呼吸”出了问题。
让我们惴惴不安的怕与疼,终于这样残忍地落到了实处,又这样出人意料。精神的郁积体现在了肉体上,据调查数据显示,最易患肺癌的人群的特征是:孤独,郁闷,长期抽烟。
姥爷不一样,老爷的精神和感情没问题,或者说表现得不明显,姥爷是身体的机能老化萎缩所致。姥娘去世之后,姥爷自然是悲痛的,但是姥爷想得开,学会了又一次一个人的独立生活。我家换掉的黑白电视机,送给了姥爷,姥爷晚上睡不着觉,爱看电视,或者说爱听电视。爷爷基本不看电视的,电视里的东西爷爷都看不惯,胡编乱造的宫廷电视剧、嗲来嗲去的妙龄女、飞来飞去的白毛老怪电影,爷爷每次都要嘲笑要生气。他只爱听戏,用留声机听红红绿绿的老唱片,听《呼延庆打擂》《穆桂英挂帅》听刘墉的《下江南》,听《包公案》听《薛仁贵征西》……我小时候耳濡目染,曾经完整地可以唱下来《呼延庆打擂》和《打金枝》——“……老罗艺你手拍胸膛想一想,你怎样……”“呼延庆来到擂台以上,大叫一声‘啊呀呀呀呀呸!’,秃和尚,你拿命来吧……”姥爷则来者不拒,什么样的电视也看得,什么样的电视也听得。年纪大了睡不着觉,耳朵又聋,常常夜晚一两点钟把声音开得很大趴在电视前看电视、听电视,吵得邻居都来找我大舅告状。
爷爷的头脑清醒冷静,但视野向内,他关注家庭子孙,关注情感生活;姥爷的视野则是向外的,他一辈子关心国家大事,喜欢看报纸。我家有报纸,姥爷每次来都要拿走一大摞,回家后带着老花镜一张一张地看,一行一行地研究。研究了就要有人讨论,可是农村哪里有人关心这些事?于是我每次去他家,他就向我发问,问国家领导人是谁,多大年龄,什么情况。我素来对政治不感兴趣,但我却喜欢与姥爷谈论报纸。我多年来坚持写作,姥爷还关心我的写作,每次必问我写了什么什么。爷爷看过一些小说,知道很多的传奇故事,少年时讲给我听,是我的文学启蒙,但我写作了他却很少问我写什么,和奶奶最常说的话是我胖了我瘦了,说我工作这么累不要再整夜整夜地写那玩意儿了。但我曾经把我读大学时当文学社主编办过的小杂志给他,他却珍藏了十年,去世的时候在他的柜子里找到了,这让我又一次流泪。
我的写作遗传应该来自于姥爷家族,而我的文学启蒙则来源于我的爷爷的“天方夜谭”。我大舅曾是一名“秀才”。他一辈子是农民,却一辈子不曾下地务农,我姥爷八十多岁了还去地里跟着收花生,摔花生,我舅舅从不知道自己家的地在哪里。地里的活交给我人高马大的妗子了。我舅舅则抱着个马扎去打麻将去。
舅舅肺不好。年轻时患气管炎,老来得了肺气肿。他比我爷爷小一岁,去世时是2009年,享年也是72岁。我姥爷与我爷爷虽做亲家,但应该是两辈人。我姥爷2007年冬天去世,享年93岁,我爷爷是2008年春夏之交去世,享年72岁。我姥爷去世之后周年祭奠,那个冬天异常冷,我舅舅去我姥爷坟上上坟,结果回来后就感冒,感冒接着病危,在重症监护室里度过了两个月,撑到了2009年春天,出院回家,又度过了三个月,眼看着病情好转了,到了“五一”附近却突然离开了人世。
我舅舅是我姥爷家的“秀才”,他矮小瘦弱,手无缚鸡之力,却写得一手好文章。作为一个农民,曾成为《大众日报》通讯员,受到过表彰奖励,最出名的一篇报道是《丰收一年“落花生”》。后来,舅舅出现了婚姻裂变,由姥爷包办婚姻的前妗子被舅舅赶回了娘家,前妗子带着一个小女儿后来远嫁东北再无音讯;舅舅和本村的村部广播员我现在的妗子“自由恋爱”了!那还了得!
我姥爷也是有脾气的人,拿了一根绳子将我舅舅吊起来,差点勒断了脖子,所以,我舅舅和我姥爷一辈子不合。我姥娘疼爱我舅舅,生我舅舅兄妹五人,分别是我大姨,二姨,三姨,母亲——就我舅舅自己一个男娃独苗,所以我姥娘自小娇惯舅舅。舅舅被姥爷毒打,后来姥娘奋力保护,舅舅才捡回了一条命,终于与小他许多岁的现在的妗子喜结连理,一生生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分别是我的表哥和表姐。
我爷爷奶奶一辈子也育有五个子女,我父亲,大姑,二姑,小姑,与叔叔。我父亲是家里的长子,我母亲是姥爷的幼女,所以我爷爷和我姥爷这对亲家整整差了一代人。
爷爷一辈子农民,没有离开过土地,姥爷则除了种地外,还逢集去卖一种染布的染料“靛青”,所以姥爷是半个“生意人”。可能不同的经历也影响了二人的性格之不同,命运也随之不同。姥爷难得糊涂,爷爷爱憎分明。爷爷不到七十岁就留了胡须,处处要别人觉得他是老者;姥爷八十八岁还骑自行车驮了半布袋粮食驱车十几里路给我二姨家送去——我二姨家没地,姨夫是乡镇退休干部——后来,我表哥把自行车藏起来了,我姥爷才没车骑,只好步行走闺女家了。
姥爷晚年常过闺女家,到我家或者几个姨家住几天;我则从来不记得我爷爷在我姑姑家住过一次,即使去一次,我爷爷无论多晚都要回家,他绝不在姑爷家住宿,他与姑爷执礼甚重。姥爷则比较随和,他来我家的日子,我很高兴,小时候都愿意家里来亲戚吧?姥爷让我领着去我家每块地里都转转看看,点评一下庄稼的长势和收成。爷爷爱去的是我姑奶奶家,每年必去好几次,我姑奶奶家村上有集,爷爷赶集就去她家里吃饭,我姑奶奶是他亲姐,爷爷和她最亲。
奶奶去世之后,爷爷无法承受亲人的死亡,常暗自流泪,终至于身体垮了,提前告别了世界。但姥爷应该是自然老死的,寿终正寝,因为到了最后几年,他无病无灾却已渐渐呈现痴呆之相了。表现在我放假回去看他,他再也不和我谈论国家大事了,常常和我说一两句话后就坐在那里发呆,冬天靠着墙壁晒太阳,眯着眼似睡非睡。姥爷老了,真的老了。我还以为,姥爷不会老了,因为90岁的时候还身体硬朗,思维敏捷,还可以骑车或推车赶十几里路呢。但最后两三年,他一点一点老下去。我去了,他常常没了言语,偶尔问一句,也是文不对题。
但他要比我爷爷承受得不幸要多,一是姥娘去世姑且不说,只说在2006年,我的三姨也不幸罹患肠癌去世了。我三姨才刚刚五十多岁,这算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么?本来这事可以藏掖着他不对他说,但偏偏报丧的是个愚蠢之人,一路打听,竟然把丧事报给了在大门口晒太阳的姥爷。
我没有见到姥爷当时的反应,但告诉他他女儿去世这样的消息,对一个望九的老人,该是如何的打击呀!姥爷承受住了,在三姨去世的问题上,他没有掉泪,没有过激的反应,显得很迟钝。也许,那时候他已经有些老年痴呆之兆?还是这件事打击他加速了他的老年痴呆?
生命真是奇怪,爷爷和姥爷,我的两个最重要的祖辈,以这样的方式存活着,又以各自的方式谢幕。爷爷去世后我回家痛哭一场,姥爷去世后没告诉我,后来几次上坟也因工作未能回家,我到现在还没有机会哭一哭我的姥爷。听说姥爷去世的丧事办得很热闹,两班响器,搭台唱戏,舞龙舞狮,又找了哭丧的妇女,顶一块白布,哭天抢地。九十多岁的老人,算是喜丧了。虽然父子早年有隙,但舅舅作为唯一的儿子和长子,肯定深受打击。他羸弱的身体,三天三夜的丧事跪拜顿哭,舅舅身心疲惫,完事后就病倒了。结果一年后病危,第三个年头也追随姥爷去了。舅舅生病到去世,我也未能前去探看吊唁。
呜呼,先人已去,长歌当哭,“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于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我一介文弱书生,能做什么呢?唯有以笔为香,一纸为钱,以墨为飧,薄奠吾祖,用排列组合的文字,传达我的哀思吧。
尚飨!尚飨!
大寒
大寒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最后一个节气。每年1月20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300°时为大寒。《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十二月中,解见前(小寒)。”《授时通考·天时》引《三礼义宗》:“大寒为中者,上形于小寒,故谓之大……寒气之逆极,故谓大寒。”
大地的守望者
——大地沉思录之访谈
访谈人:老四 诗人、作家、《齐鲁周刊》首席记者
受访者:乔洪涛 作家、农民、《大地笔记》作者
老四:春、夏、秋、冬,二十四节气,一本书,十几万字的文字,我读出了“一块菜园的二十四节气歌”,你终于向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做了一个小小的总结,一个自称诗人的小说家的情感归宿。为何要写这样的一本书?它的意义在哪里?是对自己过去的总结,还是对于现实的一种对抗?
乔洪涛:我越来越觉得,一本书或者一块地的命运,总是冥冥中和人有某些神秘机缘的。2011年,年过三十岁的我,在习惯了十几年枯燥办公室工作和写作了十几年之后,因为一个突然的想法和巧合的机缘,我和几个朋友得以在城郊瓦河边租种了一片土地,得到土地的那天,我有了好久没有的幸福感和回归感。我站在地边上,放眼望去,仿佛看到了一片绿油油属于我的庄稼,我激动得在田塍上用脚步量来量去,甚至拙笨地画了一张平面栽种图,来满足我的一块田园的美好乌托邦设计。
那时候,还没有写这本书的想法。写书的想法是在种地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产生的。2011年至2012年,那块地我坚持种了两年,两年之后,突然来了一群拿着尺子、戴着头盔量地的人。很快,那块地被城市扩张征用,现在变成了一个五星级大酒店的地基。那一段时间,我一边艰难地劳作,一边在重读梭罗的《瓦尔登湖》和苇岸的《大地上的事情》。站在土地上看着前辈的足迹,我有了写写这块地的冲动,当我提笔写下“立春”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的灵感和情绪被激活了……其实,那时候,还仅仅是抱着一种笔记记录的心态,所以,2012结束了种地之后,我才写完了春季。之后,搁笔一直到2014年春天。2014年,我的小说写作遇到了新瓶颈,我处在写作的痛苦和生命的困惑之中,不能自拔。常常一个人在田地里发呆。我回想起这些年来的阅读,想起那些小说之余我零零散散写过的几十万字的散文,受到《人民文学》《昆嵛》“非虚构”写作和新散文“在场”主义的启发,我突然觉得我的散文观应该发生巨大的改变——我厌倦了那些无病呻吟的滥抒情、千篇一律的游记说明和一段故事加哲思的所谓“美文”,突然感觉,文字、语言甚至情感对于散文都不重要,散文最重要的应该是作家的生命和写作态度,是一种作家精神和情怀的展现。这让我的头脑思路瞬间清晰起来,一本属于中国的《瓦尔登湖》的样子在我的脑海慢慢浮现,我要以身体力行的灵肉体验,贴近大地,以“在场”的姿态,写一部大地之书,这本书的意义不在于它的内容,而在于它的象征意义和作家的生命观的呈现。
这个想法让我激动,这是通过向大地致敬、向经典致敬,完成我对自己以往散文写作以及当前“泛散文”写作的反叛和批评,实现我自己散文写作的涅槃蜕变和自我拯救。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自觉、如此雄心勃勃地进行散文写作,我想这将是我散文写作的总结和新起点。也是我文学观甚至生命观的里程碑式的转折点。我也期待,它会带来我小说观念的改变,打破写作和生活的瓶颈,进入一个新的未来。
正如您所说,这是一个诗人小说家和散文家的情感归宿,是对过去的小结和对未来的开启,这本书对我个人的意义甚大,当然,我也希望,这本书对其他人也会产生意义。
老四: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之后,这几年,梁鸿的《中国在梁庄》、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等等,仿佛是对过去生活经验和现实中国的一种总结。你的总结和他们有何不同?
乔洪涛:任何一个人的经验都是不同的,任何一个人的书写也都是不完全相同的。二十世纪末,刘亮程扛着一把铁锨这里挖挖、那里戳戳,把《一个人的村庄》奉献给我们的时候,让我们大吃一惊:散文原来还可以这样写!那种散文的思维和写法,是刘亮程独家所有的,震撼了散文界。到梁鸿、熊培云,包括乔叶的《盖楼记》《拆楼记》和李娟的《夏牧场》《冬牧场》,被冠以“非虚构”的写作,作家以在场的身份,深入生活、体验生活、描摹生活,其实这不就是“报告文学”吗?但我们读来为什么和报告文学不是一个味儿呢?我觉得主要是作家身份介入的方式不同。以往的报告文学,总是在传递正能量的前提下变成了歌功颂德的文体,每一字一句都是端着的,而“非虚构”是放下身段,用一个“知识分子”的“人”的标准去写作,这标准不是道德标准、不是政治标准,所以这样的散文就带来了真正的震撼感。他们用这种态度、这种笔法去总结现实中国和生活经验。
《大地笔记》与他们还有不同。大地笔记不是总结,也不是启发,它的姿态是与地面平行的,忠实于记录,它侧重的不是文字表现的是什么,更看重的是作家的生命状态和思想状态,以及精神状态。它要表现的是现代文明下人与土地的紧张关系,是对一种生活方式的怀念和追忆。
这本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更多的它属于一个人的生活记忆,是私家笔记。而且,总体看来,它的结构和体例也有很丰富的变化,春部是描写记录,夏部是词条解说,秋部是回忆渲情,冬部是沉思自省。
老四:这是一个80后的乡土经验,土地对于我们来说,既是那么遥远,又无比亲近,这是挥之不去的身份烙印。土地之于你意味着什么?你是如何超脱于前辈,又向前辈妥协的?那些已经逝去的乡土经验,如何在你的现实生活或文字世界里死而复活?
乔洪涛:一个出生于乡村的80后,经过个人努力,被时代裹挟,来到了城市,告别了土地。我们80后这一代大概可以称得上是过渡的一代或者断裂的一代,我们吃土地的奶长大,又背叛土地,逃离土地,最后再思念土地、回归土地。我们上一代,他们一辈子属于土地;我们下一代,他们一辈子属于城市。在这个夹缝中,时代的变迁施加于个人的敏感,必将产生这个类别的记录者和书写者。我是,你也是。我以散文和小说为工具,你以诗歌为工具,本质是一样的。
土地之于我,意味复杂,难以说清。在我所有的文字中,几乎都有这样的情结表达。我们的前辈和我们的区别在于,他们一心种菜种田,他们看重的是秋天的收获;我们一边种菜,一边左顾右盼,写作表达,我们看重的是春天播种夏天陪侍,秋天的收获我们并不在意。因为,收获换来的效益是父辈的目的;我们的目的并不是物质的收获。这算不算是一种超越?
至于那些逝去的乡村经验,许多我都亲自参加过,比如割麦、晒麦、浇园、卖菜……它们成为我记忆中的深刻而美好的部分,一旦我再一次接触土地,它们便全都复活起来,应用起来,我只是忠实记录下来,就可以成为鲜活美好的文字。
老四:过去—现实的交错,即过去的乡土记忆和当下的南坡生活的回环交错,显示出你无时无刻不在试图重现记忆中的情景,而又对一些散乱的故事抱有怀念的敌意。要表达什么?或者说为什么要用过去的矛来击打现实的盾?
乔洪涛:面对一块现实的土地,你无法不唤起旧时的乡村经验。具体说来,是面对鲁南茶棚村属于我的土地,不得不回忆起少年时鲁西南乔辛村的乡土记忆。《大地笔记》春部我完全忠实于当下土地的描摹,从夏部到秋部,我改变了写法,不再仅仅言说当下,我把过去的土地记忆和之前状态下所写的乡土叙事加进来,使二者形成互文对比,正如您说的,既无时无刻不在试图重现又怀抱有深深敌意,正是这种矛盾,带给我困惑、思考、挣扎和突破,这也正是我人格的分裂和精神的迷惘处,也正是这本书得以产生的原因。
老四:南坡——构成了当下社会的一个乌托邦,或桃花源,让人向往,这是你一个人的乌托邦,我也想进去,经营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可惜我所生活的世界见不到田园——走十里地才能到城乡结合部,而那里遍布工厂和尘埃,再走不知多久才能遇见农田,而那些农田又是那么脆弱,麦苗上附着化工厂排出来的颗粒——我们是最后一代脚踏两条船的人,一脚在乡村,一脚在城市,回不去乡村,进不了城市。如何理解这种双重身份?刻意向城市的核心扎堆,和向土地回归,两者有着怎样的联系?你是如何“扎堆”,又如何“回归”的?
乔洪涛:我们这代人的身份复杂,在上面我已经说过。这不是我们个体的问题,是一个群体的挣扎。这种挣扎必然伴随我们的生命存在,直到终结。我们这代人书写者特别多的原因也在这里,他们对身份的不认同感、双向的挣扎感,产生了焦虑,这种焦虑袭击者他们的心灵,让他们急于表达。
我和你的“扎堆”和“回归”是一样的。当然,你比我“扎堆”的更深入,直抵省城;我比你“回归”的明显,我拥有了一块你家乡的“土地”。
老四:每个作家心里都住着一个陶渊明——如何理解作家和土地的关系?是文字的过分依恋,还是内心情感的肆意表达?
乔洪涛:陶渊明为我们描写了一个“世外桃源”,他自己本身以自己的言行也成为中国心灵中的一方“世外桃源”。我们心中都有他的影子,都有“东篱”,都有“采菊”,也都有“南山”。你我读大学时都读的中文系,中毒尤深,所以说,我们两个算是一个极致典型——受陶渊明们蛊惑选择了学中文,学了中文又进一步坚定了陶渊明的“世外桃源”。
作家与土地,一个永远说不清的话题。
老四:菜园是一个世界,我父亲种了一辈子菜,我的童年、少年就是在菜园里度过的。我了解菜园里的几乎所有故事,而今,我已有一年未去菜园,或者早已生疏。种菜,收获多少?你的餐桌有何改变?
乔洪涛:我父母也种过多年的菜园,这两年种菜,收获的并不多。收获一点黄瓜、茄子、辣椒,不是被虫子咬了,就是歪瓜裂枣,老了坏了。多的时候,也收回来分给左邻右舍来吃,大家都惊喜地说是“绿色食品”,“有机蔬菜”。这可见,非绿色食品和无机蔬菜霸道和扩张的程度。我家的餐桌在那两年里有一点点的改变,但我也是一个随遇而安的懒人,原则性并不强,吃自己种的菜会有一种幸福感,吃超市里买回来的菜也会有一种幸福感。土鸡也吃,肉食鸡也吃;野生的蚂蚱也吃得,喂养的肥鱼也吃得。
老四:我理解你对土地上的主人们的情感,黄瓜、茄子、小麦、芦苇,记忆那些鸟儿、田鼠,甚至野草。人类永远无法超越它们,人只能利用土地,而它们才是土地全天候的主人。文字中的它们,和现实中的它们有何区别?你经营土地,也是与它们和平共处的一种方式,在它们身上,你体会到了什么?
乔洪涛:那些大地上的植物和动物们,都是我的朋友。在我眼里,它们和我们一样,都是最宝贵的生命。我的“伪农民”身份也在这里得以彰显,比如麻雀和田鼠,那是庄稼的天敌,在一个农人眼里,必须驱除它们,甚至消灭它们。当我不以土地的收入为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时,我就显得格外仁慈。我喜欢它们,甚至羡慕它们。在它们身上,我看到了自由。
它们自由地歌唱,自由地恋爱,在野地里,席天幕地,生得平凡,活得高贵。我不如它们——我曾幻想,我和喜欢的姑娘在田野里恋爱,在黄瓜架下接吻,在薰衣草丛里拥抱、爱抚、轻轻撕咬,在高高的玉米棵或高粱丛里做爱,或者叫交媾、性交,在茂密的大豆田垄里躺着一起倾听虫子的鸣唱,在月夜下,赤身裸体,脚踩泥土,在池塘里沐浴,在土炕上相拥酣眠……但我不能,我也不敢。
我只好在纸上还原它们,羡慕它们,刻画它们。
老四:家族赋予了你最初的身体和思想,你也必定背负一个家族去流浪,并最终成为这个家族的一部分,一个外延。几乎每个作家都会写到家族和土地。你的家族有何特殊之处?它的哪一部分因子,促使了你拥抱文字?
乔洪涛:我在生命沉思录《我的祖辈们》这一长文中,着力刻画了血脉和家族的事情,这是我的主观思考,也是我的身体的客观传承。随着年岁增大,相貌,性格,脾气,甚至说话、走路的样子,都会越来越像祖辈父辈的形象。我的家族说到底是一个最普通的乡村家族,如果说在写作上有影响的话,我在《文学与人生》中指认,一是我的祖父的天方夜谭的故事启蒙,一是布满河流、树木和庄稼的家乡环境熏染。
老四:由简单的土地上的植物、动物,一直到对灵与肉的书写,你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
乔洪涛:这不得不说说这本书的体例和结构。开始的时候,我试图以二十四节气为线索,每个节气用五千字左右,共12万字来完成全书。可是写完了春部之后,我发现我几乎已经把土地上的这些植物动物们写尽了,以后的三个季节很难达到平衡、不重复,这是其一;其二,这么长的一个长文,如果就这么一个体例写下来,对于作者的耐心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对于读者的阅读更是一个枯燥的挑战。于是,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土地的变化,和各个季节大地上物事的重点,我在夏季采用了词条解释的体例,每种植物或事情都以词条的形式进行说明、描写、叙事。这受到了韩少功《马桥词典》的启发。为了避免这种解释的单调性和流于庸俗,我又采用把现实与记忆纠缠交错的方式结合起来,把我之前曾书写过的鲁西南的关于土地的故事穿插进去,造成一种跌宕、对比和映衬,既丰富了内容,又看到了我的许多变化。到了秋部,按说应该是最应该繁笔铺陈的,我思考之后舍弃了那种春部的白描。因为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土地的收获远没有耕种土地更有感觉、更加满足和欣喜。我大胆地荡出笔去,秋部的每一个节气写法都不相同:从诗歌角度内心旁白式的注解,到秋天的记忆,到田园里的收割,到人物与土地的故事叙事,再到小说笔法的虚构故事,最后到一起种地的朋友的人物传记。这种大开大阖,是我之前所不敢想的,但我觉得未尝不可。冬部时候,万物收割,大地冻结,已没有了故事,这正好用来思索——关于土地,关于生命,关于村庄,关于灵肉,关于写作,关于这本书……貌似已经跑题,但我觉得这些事都是发生在大地上的事情,脚踩一块大地,记录思维的变化,和记录植物的变化一样,不可或缺。
这样整个过程,由描写到抒情到叙事到议论,由耕种到勃发到收获到沉思,由表象到心灵到灵魂到精神,最后,在整本书的背后,我想呈献给大家的是一个丰满的人的形象。
这个历程充满了探索的艰辛和犹疑,也充满了提升的幸福和踏实感。
老四:如果让我选择回乡的时间,我会选在春天和秋天,去体会土地的运动,耕作以及收获。如何评价土地之春/秋?土地的二十四节气,一年的时光,汇聚了你对土地的几乎所有情感,为什么要把节气和土地相连?为什么要用节气来进行一本书的写作?
乔洪涛:春天和秋天,对于土地来说,的确会呈现出与以往的巨大不同,这两个季节的土地会很美。其实,夏天的时候,空气氤氲潮湿,土地松软蓬勃,土地上的植物茎秆挺拔、汁液饱满、根部硕大、叶部舒展,土地之上都会被一种无可阻挡的生长之气笼罩,是最让人赞叹的季节。而要想观察纯粹的土地,冬天最好,这个时候,一切都还原真实,大地真正地成为大地它自己。至于说到节气,这真是一个玄妙的哲学问题,自小我在爷爷掐指算来念念有词中听到这样的词语,后来我读了中文,喜欢汉字,单单看这二十四组词语,就美得不得了。这二十四节气之间有着一种无法言说透彻的混沌感、神敏感,它是大道,大美,大简,让人无法绕过去。
老四:鲁西南与沂蒙山区——这是两个有着不同文化的地域,一个有着平原、黄河和运河的开放性,一个是封闭的山区;二者也有共性,水浒英雄打家劫舍之后,沂蒙山区的土匪也开始横行,两个地方都有着深远的土匪文化。你如何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共性?来自平原的你,如何一头扎进山区?一个作家的平原视角,如何被山区视角改变?
乔洪涛:平原的故乡大地和山区的脚下土地,有一定的区别,但本质上都是相同的。土匪的产生,与土地的产出度有关,与生产力低下有关,也与人这种动物有关,放眼世界,到处都有土匪。
我自平原来,所有深刻的记忆都是平原的烙印。我之前所有的文字,都围绕平原的记忆展开,从这块土地的书写开始。在平原与山区、故乡与他乡的矛盾交织中,我开始立足脚下,审视脚下的土地,《大地笔记》会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过渡。自此之后,可能更多的文字要产生于脚下的这片山区大地。这本书之后,我想深入沂蒙大山,走一走,像当年贾平凹深入商州一般,写一写沂蒙大地上的山川河流和人物故事,写一本《沂蒙录》。我的小说视觉可能也会由此发生转变,在塑造了马家渡口黄河滩的许多人物形象后,我可能会把故事搬到沂蒙山来。这片土地不仅是一个作家生活经验的交织冲撞,它本身的古往今来就有很强烈的对比,从“红色热土”沂蒙精神的反思到今天提出的“江北最美乡村”“生态宜居城市”,这两者本身就有大文章可做。
老四:我第一次见到黄河,有种深深的失望感,以后每次见都会有这种感觉。黄河对你有何影响?
乔洪涛:我没有深深的失望感,因为黄河就在我家屋后。我自小用黄河滩的细沙做尿布,在黄河水里洗澡,在黄河滩上种地,我看到的黄河它本身就是那样,细细的水,混混的水。后来上学读书,看到作家笔下的滚滚黄河的夸张描写,我觉得那有些虚,有些好笑。你的失望是因为书本或者影视对你有了先入为主的渲染夸张,你想象中有了巨大的期待,所以见到黄河那个样子时你会失落。我习惯了,因为,除了1998年发洪水,黄河都是那种疲疲沓沓窄窄的样子,呵呵。
黄河对我的影响,现在仔细想一想,应该还是很大的。一是我喝黄河水长大,黄河水碱性大,对血液气质有影响;二是从黄河这个例子身上,我明白了看景不如听景的道理,知道了文学语言的力量,同时也让我无论面对外界传得神乎其神多么伟大的人物也不卑不亢,不会崇拜得五体投地,因为我背后有黄河给我撑腰嘛。嘿嘿。三是从黄河滋养的土地以及黄河的状态来看,让我能更好地坚持自己、坚守自己,在懦弱的外表下,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老四:运河,一个很有意思的文学存在,它代表流动、不确定,又缺乏一般意义的河流应有的源头与结尾、生命体征。比如徐则臣,他的运河代表远方,或者说外部的世界,踏上运河,就是去往远方。你的运河是什么样子的?运河带给你的情感因素,与黄河有何不同?
乔洪涛:我到现在一直有个疑惑,就是我村后的那条河到底是不是京杭大运河。它应该不是,因为到西边越远,它渐渐变小,成了一个沟渠般的小河流。但是从梁山南标注的京杭大运河顺着河堤一直往北走,就走到了我们村后。这两条河是一条河。这是怎么回事?我一直很迷惑。京杭运河入黄河?可是它没有入黄,径直围我们村一圈后往南流去了。这让我们每次说是大运河时都很心虚。
河流对于一个村庄特别是一个孩子的童年来说,无比重要,这种意义很难一两句话说清。我的文字还算水灵,我觉得总是与这条运河有关系的。临河而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取水的作用,这里面有大玄机,有大智慧,有大道理等待去挖掘。我的运河是什么样子的?因为它很细小,很难流向远方,也没见有船只在里面航行,所以,它很难给我坐船去远方的想象。这一点上,与徐则臣的运河不同。它带给我最多的应该是快乐——捕鱼的快乐,游泳的快乐,水草丰美的快乐,对,它带给了我最大的收获是顺河长出的大片大片的茂盛的植物——芦苇,这种植物成了我文学里最美好的植物形象。
至于说到与黄河不同,那就是,运河像是自家的亲人;黄河则是一处风景,或者远房的亲戚的感觉。
老四:你会彻底回归土地吗?两年的亲近土地,最终给你带来了什么?如何评价土地上的胡二、刘三们?
乔洪涛:我想很难彻底回归土地,但我羡慕韩少功那样亲近土地。拿着工资,到田园生活,多美。两年种地,可能成为我一生中的美好珍藏,成为写作中的分水岭,成为我这辈子乃至下辈子对土地的“为了忘却的纪念”。土地上的胡二、刘三们,有的离开了土地,有的成了新地主……无论如何,他们这一辈子,都会带有深深的土地烙印,恐怕今生都难抹去了。
老四:找一个清凉之日,到你的菜园里喝酒如何?
乔洪涛:呵呵,我的菜园已成记忆,现在那里正在盖一座五星级酒店,你下次来时,我们可去怀怀旧,然后到酒店里吃酒了。
老四:无数人问我为什么要写诗,我也一次次问自己,最终找不出答案。你为何要写作,不要冠冕堂皇的答案?
乔洪涛:这个问题要想实实在在回答真的很难。我也常常问自己,我为何而写作?但我更多的是我要思考,我要写什么。
为何而写呢?我最早写作是因为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得不写作;我写了作文后,偶然被老师发现闪光点,作了范文在班上读,让我有了虚荣心。我为了受到尊重,特别是女生的青睐而写作;当我投稿发表之后,得了一笔稿费,我瞬间成了“富翁”,我沾沾自喜地拿钱买好吃的好喝的,我为了吃好喝好而写作;当我在写作中占大了许多便宜,大学读了中文系,了解了作家们的牛逼生活,我为了喜欢而写作;当我发表了无数散文小说,被人成为作家后飘飘然,我为了荣誉而写作;当我着眼长远,打破瓶颈,开拓疆土,立志要写出一本雄心勃勃的大书,以慰平生,我为了名垂青史而写作;当我赚到了稿费,提高了身份,我为了改变生活而写作;当我习惯了发表,厌倦了重复,开荒种地,描摹生活,跪拜文字,塑造灵魂,我就开始为了生命而写作。
其实,说到底,写作成瘾。就像抽烟,喝酒,打麻将,谈恋爱,写起来就有快感、幸福感,不写就空荡荡失落得很嘛!
老四:如理解真实和虚构的关系?文字需要怎样的虚构?
乔洪涛:哎呀,这个问题太好。真事和虚构的确需要说一说。
首先说真实,不如说真。我觉得我们写作归根结底就是要追寻一个“真”字。善和美比之于真,层次和境界还在其次,我最喜欢的寓言故事是《皇帝的新衣》。那是一个揭露假的故事,也侧面告诉了我们世界之假、人性之虚、事件之伪,正因如此,真才难能可贵。我们写文章,就是为了让语言和故事接近“真”而在一直努力。有了“真”的存在,就会是美的,也会是善的。散文是如此,小说其实也是如此。当然,这里说的真实并不见得简单的是现实的真实,有时候现实会蒙蔽我们的眼睛,真的东西很可能只存在于“心”中,由心去判断真假才准确。
再说虚构。我觉得,就写作来讲,虚构是一种必备的也是最为重要的能力。文学作品离不开虚构,这种虚构不是天马行空,不是异想天开,是综合现实的基础上,让想象自动加工出更为“真实”东西。没有故事,虚构出故事来,比真实的故事还真切;没有人物,虚构出人物来,比真实存在的人物还鲜活。这是本领,也是“大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小说是虚构的,但小说比现实更为真实。
我爱真理,我也爱虚构。真理靠心,虚构靠脑。一个人,要有脑,也要有心。脑和心最终殊途同归。只有脑,没有心,顶多只会成为杰出作家;有了伟大的心,才可能成为伟大作家。
这里提出“非虚构”写作,我想主要是针对浮于世上的虚假文风而言,是针对惺惺作态的所谓的“散文”文体而言,它提出的是一种质朴的、在场的、真实体验的文字目标。是有高度和深度的散文创作。
老四:陶渊明所谓“田园将芜,胡不归”,而今,田园已芜,却不知归处。你是否还要继续亲近土地?土地的彼岸是哪里?
乔洪涛:田园将芜,胡不归?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啊,我们是不是应该真的归去呢?也许,放眼四顾,我们再也无家园可归,土地可依。我们将魂归何处?亲近土地那是必须的,也是永远的,但那一棵棵庄稼,那一粒粒泥土,也许早已跳跃成纸上文章,笔墨温度,土地的彼岸,有一条小路,通向遥远的遥远的心房……那里有一个灵魂在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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