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丙辰六年(公元1856年,清咸丰六年)十月,天京事变的血终于流到了尽头——“天朝”可以清算的最后两名“罪魁祸首”顶天燕秦日纲、佐天侯兼朝纲领袖陈承镕,均被洪秀全下诏处死;翼王石达开以胜利者的姿态重返天京,被洪秀全委以辅政之任,“合朝欢悦”。
《中国之友》1857年1月30日发表的一篇文章,转述了一位外国目击者所描绘的石达开辅政时的理事程序。
照这篇文章的说法,“此时”石达开的权柄仅次于洪秀全,太平天国内外文武百官的一应事务,都需向翼殿行文禀明,第二天翼殿会在翼王府(1856年时位于天京城内西南王府巷内,即原清代上江考棚一代)外墙上贴出批答。
这里所记述的,显然是1856年秋冬时的情形,“翼王府批答”是怎样的光景,并没有文字材料保存下来,不过类似的王爵处理政务“批答”今天还能看见几件。其中一件是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公元1862年10月27日,清同治元年九月初五日),忠王李秀成在苏州批复长洲抚天侯徐少蘧时所发的“忠王瑞批”;另一件则是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十月初六日(公元1863年11月18日,清同治二年十月初八日),常州护王陈坤书批复其侄子、统领护殿前一队理天义陈士桂时所发的“护王宝批”。这两份王爵批答都作王爵本人的口气,如在“忠王瑞批”中,按照太平天国“谁官大谁是兄长”的规矩称呼实际上年长的徐少蘧为“弟”,并自称为“兄”;而“护王宝批”则更直呼在护殿属官中地位并不低的陈士桂为“侄”,要他“仍遵照前谕”。但实际上这两份批答的执笔者都非王爵本人,也不使用王爵的印信,如“忠王瑞批”上盖着“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开朝勋臣侣天安兼忠殿吏部左编修董敖侣”的官印;而“护王宝批”上的印文已不清晰,可辨认的文字表明,执笔、盖印者为某天安、护殿兵部尚书某某松。这表明对日常事务性质报告的王府批复,是王府六部属官以王爵本人口气代拟代答的,具体到1856年时的太平天国,则应该是由翼殿六部的尚书、左右编修等属官来承担这些任务,并以吏、户、礼、兵、刑、工的传统分工分门别类各自办理,照《太平礼制》,石达开的批答应被称作“翼王金批”。如果下属的禀报系重大、特殊事项,则会改由石达开本人单独发布“谆谕”作出指示。这种“谆谕”钤盖石达开本人官印,并代表其本人意志。
很显然,这种工作方式和行政体系,与杨秀清主持朝政时是相似的,即第一,大事小情无一不报,是否上奏洪秀全则由主政/辅政者自己定夺,而除非主政/辅政者上呈或自呈,洪秀全本人不批阅讨论具体政务的奏章;第二,一般性事务由王府六部及其属官承担,重大事务由主政/辅政王爵亲自批示,特别重大事务则请求洪秀全“旨准”。杨秀清目不识丁,所发出的“诰谕”都是自己口述、由被称作“先生”的书手笔录;石达开“家富读书、文武备足”(李秀成语),文化程度比较高,所发的“谆谕”很可能出自本人手笔。
然而和经常一天发出30多篇“诰谕”和无数“金批”的杨秀清相比,1856年秋冬在天京城里辅政的石达开,工作似乎要清闲得多。
太平天国癸好三年、甲寅四年(公元1853~1854年,清咸丰三~四年)期间,一些亲清廷的文人曾有机会在东王府内出任“先生”,所记述的杨秀清工作情况很多。照这些记录,东王府属官的编制是很充实的,六部尚书每部多达6人,尚书以下属官更不计其数。
除此之外,由于杨秀清实际上是1853~1856年天京事变前整个太平天国的军政中枢,理应对洪秀全负责的“侯相”,实际上也围绕着杨秀清服务,如天官正丞相照理应该是中央吏部最高首脑,但曾任这一职务的曾水源却在东王府当行政秘书;中央刑部本应由秋官丞相负责,夏官丞相应该负责管理中央兵部,但杨秀清却在甲寅四年指派夏官正丞相黄玉琨负责天朝的“刑名”,黄玉琨封侯爵后也继续负责刑事案件,直到因秉公断案被杨秀清处罚,愤而自杀未遂被革爵,才由另一位侯爵——佐天侯陈承镕接替;冬官丞相理应负责中央工部,主管营造等项事务,但担任过冬官正丞相的罗大纲、担任过冬官又正丞相的陈玉成却都是远征在外的一方将领,几乎一天都没从事过建筑业这项“本职工作”……在1856年天京事变前已知姓名、官衔的全部太平天国六官正、又正、副、又副丞相中,真正“做回本行”的,似乎只有自金田起义前就从事木匠工作、到天京后仍在做木匠的冬官正丞相宾福寿,但他之所以情况如此,似乎仅仅因为是太平天国木营的总负责人,和冬官头衔含义吻合,似乎反倒只是一种巧合。事实上,在杨秀清主政期间,太平天国中枢根本就没有正式设立六部,正因如此,张德坚才感慨本应负责官员任免、铨叙的天官丞相徒有虚名。
与之相比,石达开的翼殿六部似乎一直是每部各一名尚书,一共6人。这不仅远不如杨秀清生前24人的排场,也比不上在他之后封王、总理朝政的洪秀全族弟干王洪仁玕。按照当时住在他府中的罗孝全回忆,洪仁玕的六部“地位甚为卑下”,但吏部尚书却不止一人。不仅如此,也没有什么记载显示,1856年秋冬石达开辅政期间,他可以调动本属朝官系统的“侯、相”作为自己的幕僚班底。
然而就这样一个大大“缩水”了的中央行政班底,却似乎足以胜任以前杨秀清6倍(甚至更多)编制班底所担负的工作而有余。
这恐怕不能简单归功于石达开的能力高于杨秀清。对两人都抱有一定好感的李秀成,评价杨秀清是“不知天意如何化作此人”,对他的态度是既敬且畏,而评价石达开是“文武备足”“谋略甚深”,宁可丢官也要恳求洪秀全“仍重用于翼王”。虽然对石达开的评价很高,但态度是仰慕、亲切,能力评价似乎反倒是杨秀清更高一筹。即便石达开能力更高,也断不会高出当时各方都认为能力过人的杨秀清6倍之多。
那么答案只能是一个:辅政的石达开并不像当年主政的杨秀清那样,需要为太多的事务操心忙碌。
这当然绝不会像太平天国官书《建天京于金陵论》中所言,是因为“天下无事”、工作清闲所致。当时天京事变疮痍未复,许多人事方面的善后需要处理,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几个月间或死于非命、或不知所从的文官武将及其家属需要“政治定性”;而一度被打得晕头转向的清廷,如今已开始组织反击,湖北、江西、安徽、江苏,不少郡县相继告急。这些事情无一不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应付。
1856年年底,天京城里的石达开之所以显得“不那么忙”,是因为他是“辅政”,太平天国的行政主角是洪秀全本人。
许多资料都表明,洪秀全是个对世俗行政事务意兴阑珊的君主,他更关心的是“天上的事情”,包括上帝和耶稣的关系,“三位一体”如何解释,自己和儿子洪天贵福和“天父天兄”是否具有直系血缘联系,太平天国中究竟有哪几个人既享受世俗的“人权”,又享受“天父天兄”小家庭的“神权”……在敦请石达开回天京辅政后,他的确将许多世俗行政权力交给了对方,包括中枢庶政的处理权[1]、地方郡县的政务管理和指导[2]以及各路军队的战略指挥[3]。
但和杨秀清相比,石达开的权力显然受制约得多。
比如刑事裁判权,杨秀清在位时“终审权”掌握在东殿,许多记载都表明,如果洪秀全说赦免而杨秀清说杀,结局必定是死刑,反之则多半会死里逃生。而在石达开辅政时,情形是怎样的呢?
洪秀全的堂兄、最早的拜上帝会教徒之一洪仁政,这一时期和韦俊一同镇守武汉三镇,武昌失守后韦俊北上鄂豫边境,借口招兵,不敢回朝,洪仁政独自回到天京。“伪天王(洪秀全)说小的(指洪仁政,这是1864年他被俘后在南昌府的供词笔录)不该退兵,把小的……收监有一月余,幸石达开奏以小的不过帮理,并非带兵,又无粮草,因此免罪释放。”很显然,在洪仁政案中,传召、收监、开释的决定权,都掌握在洪秀全手里,石达开的意见虽也受到尊重,但孰主孰次,孰轻孰重,却是很明显的。
再比如人事权,杨秀清生前,任免升陟均由他本人定夺,奏请洪秀全“旨准”不过例行公事,洪孝全从无不准的例子。将领在外公干,所领代表官方授权的“将凭”,钤盖的是东王全印信和北王韦昌辉骑缝印,而没有天王印信。石达开辅政期间虽然存留记载很不完整,但种种迹象表明,这方面的权力很大程度上被收归天王。
让我们把时间向后推一年,即太平天国丁巳七年四月廿五日(公元1857年6月2日,清咸丰七年五月十一日),石达开离开天京“远征”,从此一去不返。他的这支远征军一直打着太平天国的旗号,官爵制度则别出一格,其中职位有许多为独创,而爵位则基本保持太平天国体系,不过只有王(石达开本人)、燕、豫、侯四级,而没有太平天国后期所特有的义、安、福三级,以至于1860~1861年期间脱离石达开回归天京的童容海、朱衣点、吉庆元等人,最高爵位几乎清一色豫爵,野心勃勃的童容海想争夺主帅地位,也不过“自遂燕爵”。侯爵是天京事变前就有的,燕爵、豫爵是燕王、豫王所演变,早期分别只封了秦日纲、胡以晄各一人,石达开打着“尊重天京”的旗号出京,又沿用太平天国特有的这两级爵位,首先表明在他离开时还没有义、安、福三种爵位,其次表明燕爵和豫爵在他出走之前就已经成为普遍授予的爵位等级,而这种变动只可能来自天王。
不仅如此,这一阶段在地方上出现“将帅”这个崭新的官衔,并逐步演变为省级行政主官,而在天京事变之前,太平天国有“省”的称呼,却并没有省一级的实际行政建制。而这样重大的行政调整,也同样只能来自天王。
从表面上看,石达开这个“辅政”者之所以权力较杨秀清逊色得多,是因为他没有军师职衔。
“军师”是太平天国君主以下的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实权,早在金田起义之初甚至更早就已设置。太平天国辛开元年(公元1851年,清咸丰元年)十月永安建制,杨秀清、萧朝贵、冯云山、韦昌辉四人先后被封为左辅正军师、右弼又正军师、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其中杨、萧二人主持军政事务。冯云山、萧朝贵先后在全州蓑衣渡和长沙城外战死,定都天京后大权由杨秀清以“本军师”名义掌握。杨、韦先后死于天京事变后,军师一职出现空缺,照理说,幸存官员中职位、声望最高,又被委任“辅政”的石达开,应该被授予军师称号,填补这一空白。但洪秀全仅仅将石达开名义上的官衔“左军主将”(5个总司令之一)提升为“通军主将”(全军总司令),却并未给予军师头衔。罗尔纲先生认为,太平天国是“虚君”,天王并没有实权,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军师手中,这就是所谓“军师负责制”。洪秀全拒绝授予石达开军师头衔,却“主是朕做,军师也是朕做”身兼二职,石达开的“辅政”就名不正言不顺,无法像杨秀清生前那样如臂使指,充分调动太平天国各方面的资源。
这种看法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
半神半人
洪秀全做“兼职”的时期,恰是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这几个前期政治强人死的死走的走,他本人在太平天国版图内的地位和权威再无人挑战的“高度专权时期”,正所谓生杀予夺,在予一人。他完全有条件以天王名义直接下诏管理,实在不行更可“升天”,把“天父天兄”请下来帮忙,又何苦给自己找个不伦不类的军师“兼职”?
不仅如此,太平天国本身的资料也从来没说洪秀全自己是什么“虚君”,相反,突出君权的文字则俯拾皆是。早在太平天国壬子二年(公元1852年,清咸丰二年,那时太平军还没打到南京)就出版的《幼学诗》里写得明明白白:“天朝严肃地,咫尺凛天威。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一人首出正,万国定咸宁。王独操权柄,谗邪遁九渊。”这分明是“实君”,哪里“虚”了?
所以,真实原因并不在石达开是否是“军师”,而在于他是否是“半神”。
原本杨秀清、萧朝贵之所以拥有足以钳制洪秀全的权力,并非因为他们是军师,而是因为他们有权代“天父天兄”传言。这两尊神一个是天王的“父亲”,另一个是天王的“长兄”,他们可以训斥洪秀全,洪秀全却不能反唇相讥,否则便是“不孝不恭”——他更不能否认“天父天兄”的真实性,否则自己这个“真命天子”的合法性就受到根本动摇。
简言之,太平天国根本不存在“军师负责制”,却存在着“皇上帝负责制”。这个“皇上帝”在天京事变前就是杨秀清,天京事变后则变成了洪秀全自己——因为“神人”只剩下他和他未成年的长子、幼主洪天贵福。
原本按照上帝教的教义,“神的世界”里有“天父上主皇上帝”(即耶和华),“救世天兄”(即耶稣),上帝亲子、耶稣同父同母胞弟、奉旨下凡“做天下万国之主”的洪秀全,以及同样是上帝儿子、耶稣弟弟的冯云山、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和上帝女婿、耶稣妹夫萧朝贵等。但除了“天父天兄”和洪秀全,其他几位“兄弟”的“神属性”很模糊。杨秀清似乎对此兴趣不大,在可轻松“代天父传言”、做天王之父的前提下,也懒得再替“凡间”的自己争一个地位在洪秀全之下的“天弟”属性。那时萧朝贵、冯云山已死,而韦昌辉、石达开似乎根本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发言的权力。
一些专家特别在意杨秀清“三师一主”的煊赫头衔,并以“劝慰师”“圣神风”“赎病主”在基督教体系里分别是上帝、耶稣和“三一神”的权柄,认定杨秀清的权威来自上述称号。这种见解比“军师负责制”深刻,因为看到了太平天国“神权”的实质,但仍然是不确切的——新证据表明,石达开辅政时的另一个头衔“圣神电”并非天京事变后授予,而是天京事变前夕就有了,和“圣神风”“圣神电”同时,萧朝贵、冯云山、韦昌辉原本的雨师、云师、雷师,也被升格为“圣神雨”“圣神云”和“圣神雷”,但除了当时仍然活着且能上演“天父下凡”攘夺“上帝权”的“圣神风”杨秀清,其余的“圣”仍然只是人,不是“神”。
简单说,由于杨秀清、萧朝贵“半神半人”“做神时是君,做人时是臣”的特殊身份,他们才可以在“皇上帝负责制”的太平天国随心所欲地凌驾于“人间君王”洪秀全之上。而倘若没有这个特殊身份,无论拥有怎样崇高的头衔,都不可能获得同样的地位和特权。
曾经拥有军师头衔的冯云山、韦昌辉,自始至终都没能像杨秀清、萧朝贵两人那样呼风唤雨——他们可以是军师,甚至也可以是“天弟”,但在“天上”、人间,其地位都远低于“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他们无法钳制洪秀全,相反,洪秀全却可以用神(二兄)、人(君)两重属性来钳制他们。正因如此,一手创建拜上帝会、“前做事皆南王”的冯云山,只能平静地接受自己被洪秀全当做牺牲品换取杨、萧合作的既成事实;也正因如此,杀死杨秀清后一度显得不可一世的韦昌辉,在洪—韦联盟破裂后不久,便“泡沫破裂”、众叛亲离,被轻而易举地置于死地。
同样,顶着“圣神电通军主将”头衔在天京辅政的石达开,也只能屈居洪秀全之下,接受这位“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的压制和指令。因为不论在“天上”或人间,他的位次还在冯云山、韦昌辉之下。
当然,洪秀全吝于给他军师头衔,的确带有压抑他的念头。正如李秀成后来所言,这位天王已经被频繁下凡、动辄对他颐指气使的“神人”们“弄怕”了,因此开始不再相信这些和自己只有“天上血缘”却并没有什么世俗血缘关系的异姓重臣,而宁愿相信自己、自己的亲戚宠臣,以及已不可能“下凡”教训自己却可以被自己“引下凡”教训别人的“天父天兄”。
事实上,在1856年的最后几个月里,仅就世俗层面上,洪秀全对石达开还是“充分放权”的。一如前文所言,他并未过多干涉石达开的行政权,并对其人事、司法建议给予了足够的尊重(当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他不喜欢亲自处理政务有关),石达开所获得的权力,还是符合一个中国传统君主制政体里辅政大臣、首相身份的。而此前杨秀清、萧朝贵所获得的特权,反倒是畸形的、僭越的、不正常的,是倚仗“天父天兄代言权”争夺来的。许多迹象都表明,在石达开远征前,洪秀全甚至并未组建直属于中央的行政办事机构,直到石达开远走不归,他才在很短时间内建立了天朝六部(从吏部正天官直到工部又副冬官,共24名主官),以及六部之上的正副掌率(最初叫“督率”,后因避讳“基督”而改名)。这同样表明,在世俗层面,洪秀全的忍耐度和弹性,是相对比较高的。
问题是,洪秀全必须解决杨秀清“神性”消失对自己、对太平天国地位神圣性、正当性的伤害。在整个1856年,对这个无比重大的问题,他似乎尚未考虑成熟,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如果说他可以接受又一个“人间”的杨秀清,一个身份为“良臣贤弟”的左辅正军师东王的话,他绝不容忍再出现一个能“代天父天兄传言”、动辄让自己俯伏在地的“天上尊长”——哪怕任何一点点萌芽“神人”的出现,也是决不能容忍的。
[1]这期间太平天国的土地、财政、税收政策,基本延续前期套路,而前期这方面的政策,最初本就是由石达开首先倡导的。
[2]江西、安徽和苏南都发现这一时期翼殿负责这方面事务的佐证。
[3]除了由韦昌辉亲弟弟韦俊负责的武昌似乎有些例外,安徽的陈玉成、李秀成、陈仕章等,江西的黄玉琨、林启容、赖裕新等都听命于翼殿,江苏句容、溧水、瓜洲、镇江四地原先翼殿人马不多(瓜洲和镇江原本没有翼殿人马),这一阶段也开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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