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的时候,我的朋友怀特先生,历史学者,领五岁女儿到我家吃饭。上菜后,黄毛小丫头居然不欣赏,并嚷着要吃“世间最好吃的菜”,嚷得我雾迷山罩。经怀特先生解释,才知她认为天下第一的菜不过是蒜薹——东北叫蒜毫儿。小丫头人不起眼,却有国际经验,跟她爸到过咱国。遍食中华美味,情有独钟的竟是蒜毫儿炒肉——上不得台面的家常菜。而且口还重,喜欢多放酱油,简直东北妞儿一个。
我马上对小丫头刮目相看,甚至有行家遇行家的亲切感。因为我也特喜欢蒜毫儿炒肉。闹心的是,我无法满足小知音的愿望。别说我只是两眼一抹黑的外来户,就算神通广大的坐地户、采购商、大侦探,这会儿也只能摊开手心,一筹莫展。因为你即使搜遍全美各个角落,怕也找不到一根蒜毫儿。此物只应神州有,徒使游子长叹息。
老实说,从前蒜毫儿在我脑子里并没有这么珍贵。满大街都是,犯不上给个青睐。一旦居民证改护照了,人民币改美元了,豆腐脑改牛奶了,这才发现蒜毫儿的价值。可是晚了,只剩下怀念的份儿了。夜深人静睡不着觉,就怀念。不怕您说我没出息,刘齐一怀念就往吃的上奔。不但蒜毫儿,而且茧蛹儿,而且酸菜、冻梨、大酱……七荤八素,乐此不疲。幸而都是些朴素型的吃喝,再馋也不犯错误,还透着咱是地道东北人的乡土自豪感。有时一来劲,竟想跟别的旅美华人分享美感。却没法分享。籍贯不同,念想儿也不同。但有一个相同的:谁都不想大鱼大肉,只想些杂七杂八的、外人不知的、美国买不着的、永远也不豪华的家乡风味。
朋友要来美,家里问捎什么。蒜毫儿!蒜毫儿!除了蒜毫儿什么也不要。
我知道美国海关不让菜果、肉类什么的随便入境,但对一般旅客并不检查。再说咱家乡的东西最圣洁了,哪能跟其他玩意儿同日而语。海关警犬的鼻子虽灵,但它是闻毒品出身的,若闻到蒜毫儿的奇香,肯定惊诧万分,肃然起敬,后悔自己生错地方了。
我决定将蒜毫分三份吃。
第一份,独吞,躲在小窝儿里细嚼慢咽,牢记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教训。
第二份,与辽宁籍的校友同享,事先风雨不透,菜一亮相,让他们昏过去。
第三份,留给我那美国小知音,好好炒一盘蒜毫儿肉丝,多多放酱油。
朋友顺利抵达机场,下榻我家。热水澡,接风宴,诉别情,叹光阴。忙里偷闲,我就往朋友大皮箱那儿瞟上两眼。终于,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朋友一一展示带给我的东西,名酒名烟名糖名袜子摆了一客厅,唯独没有绿油油的、鲜灵灵的、叫我盼断馋肠的蒜毫儿。
朋友没看出我脸色不对,他用一种替哥们儿大包大揽绝不见外的仗义口吻说,你家老太太真是,大老远的,捎什么不好,偏捎蒜毫儿!装箱时全让我扔了,腾出地方,多塞点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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