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成克杰幕后新闻-专案组铸就千古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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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12日接受任务以后的第三天,一审专案组便着手“提前介入”,工作主要有:听取侦查机关介绍案情,审查已有卷宗,查找发现存在问题,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等。他们放弃休息日,每天加班,不到两个星期就审阅了三十余本卷宗,找出近百个问题。为案件正式移送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就是梳理证人证言和证据。最重要的证人就是李平。专案组派王伟带李为民去广州看守所,提讯被港报称为“广西江青”、“中日混血,姿色过人”的李平。

    四十六岁的李平,风韵犹存,言谈举止难掩媚人之态。

    “你和成克杰是怎么认识的?”

    “成克杰说他第一次见我,就对我挺有感觉。1992年8月,我与成克杰有了特殊关系。大大小小的事,好像他没有不办的。后来成克杰夫人知道了,闹得满城风雨。我们都想挣脱各自的家庭再结婚。如果不存在结婚的前提,那么成克杰可能不会想帮我赚这笔钱。因为当时我们有个共同的目标,先赚钱,后结婚。”

    王伟:“那你们什么时候起意要先赚钱呢?”

    李平:“成克杰老伴儿闹事后,我对成克杰说我不会离开他,如果我家知道了,我就离婚。成克杰也说:‘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拉板车都行,但是怕你过不了这种生活。为你着想,先不急于结婚,先赚钱也行。’成克杰还说让我去看看,有什么生意或项目可以做,回来告诉他。所以和成克杰是一起赚钱,共同为今后结婚、生活做准备,打下物质基础。后来周坤一千万、一千万给我们,成克杰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就这么简单。”

    李平知道罪行严重,自首立功是保住性命的关键,她陆续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专案组从李平这边固定了成克杰、李平共同受贿的重要证据。

    兵贵神速。提讯李平的同时,在广西南宁看守所,周晓燕带领杨琦提讯又一个关键证人甘维仁。甘维仁交代:“原来成克杰对我当然没有什么印象,一个副县级干部哪能引起他注意呢。因为我给李平钱,成克杰举荐,不到四年我从副县长(副处级)到区长(正处级),又到区政府副秘书长(副厅级),连做梦都没敢想过……我就一次次地给他们送钱。”

    甘维仁与李平的证言相互印证,完整的证据链初步形成。检方提讯了另外两个关键证人李一洪、周贻胜,查清了他们直接向成克杰行贿买官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细致核实、筛选证据,为案件的起诉和庭审作好充分的准备。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证据,哪怕是成克杰十余年犯罪中的一个日子,哪怕是四千余万元巨款中的一张票据。

    周晓燕副检察长在审查证据过程中,发现有一笔通过中国银行广西分行支付的贿赂款,使用的是广州分行的支票。尽管该票据足以证实成克杰受贿犯罪事实成立,但是,考虑到如果当庭成克杰或辩护人对该证据提出异议,公诉人将无法应答。经查证,在该笔资金发生时,中行广西分行隶属于广州分行,故广西分行使用广州分行的票据属于同行业务,这才最终确定证据有效。

    专案组从审查起诉的角度、从出庭支持公诉的角度,严格认定成克杰的犯罪事实。他们曾与侦查机关在认定事实上有一点分歧。一是对成克杰收受周坤贿赂的数额少认定一千一百五十万元;二是收受甘维仁贿赂的数额有两笔证据不足。他们多次向领导汇报,充分阐述理由,法院判决时支持了他们的认定。

    另一方面,在注重案件实体的同时,专案组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审查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大家十分清楚,如果因为程序上出现问题,招致辩护人当庭提出异议,势必影响全案的审理效果。专案组从询问证人地点是否合法、侦查人员是否在笔录上签字等最容易被忽视的方面,逐项审核证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而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6月26日,一分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成克杰以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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