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声说:我们的时代与文艺-忆往昔:我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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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文学的理解,以及我的写作,当然和许多别人一样,曾受古今中外不少作品和作家的影响,影响确乎发生在我少年、青年和中年各个阶段。或持久,或短暂。却没有古今中外任何一位作家的文学理念和他们的作品一直影响着我。而我自己的文学观也在不断变化……

    1 我与文学

    我对文学的理解,以及我的写作,当然和许多别人一样,曾受古今中外不少作品和作家的影响,影响确乎发生在我少年、青年和中年各个阶段。或持久,或短暂。却没有古今中外任何一位作家的文学理念和他们的作品一直影响着我。而我自己的文学观也在不断变化……

    下面,我按自己的年龄阶段梳理那一种影响:

    童年时期主要是母亲以讲故事的方式,向我灌输了某些戏剧化的大众文学内容,如《钓金龟》《铡美案》《乌盆记》《窦娥冤》《柳毅传书》《赵氏孤儿》《一捧雪》……

    那些故事的主题,无非体现着民间的善恶观点和“孝”、“义”之诠释而已。母亲当年讲那些故事,目的决然不是为了培养我们的文学爱好。她只不过是怕我们将来不孝,使她伤心;并怕我们将来被民间舆论斥为不义小人,使她蒙耻。民间舆论的方式亦即现今所谓之口碑。东北人家,十之八九为外省流民落户扎根。哪里有流民生态,哪里便有“义”的崇尚。流民靠“义”字相互凝聚,也靠“义”字提升自己的品格地位。倘某某男人一旦被民间舆论斥为不义小人,那么他在品格上几乎就万劫不复了。我童年时期,深感民间舆论对人的品格,尤其是男人们的品格所进行的审判,是那么的权威,其公正性又似乎那么的不容置疑。故我小时候对“义”也是特别崇尚的。但流民文化所崇尚的“义”,其实只不过是“义气”,是水泊梁山和瓦岗寨兄弟帮那一种“义”,与正义往往有着质的区别,更非仁义,然而母亲所讲的那些故事,毕竟述自于传统戏剧,内容都是经过一代代戏剧家锤炼的,所传达的精神影响,也就多多少少地高于民间原则,比较地具有着文学、美学的意义了。对于我,等于是母乳以外的另一种营养。

    这就是为什么,我早期小说中的男人,尤其那些男知青人物,大抵都是孝子,又大抵都特别义气的原因。我承认,在以上两点,我有按照我的标准美化我笔下人物的创作倾向。

    在日常生活中,“义”字常使我临尴尬事,成尴尬人。比如我一中学同学,是哈市几乎家喻户晓的房地产老板。因涉嫌走私,忽一日遭通缉——夜里一点多,用手机在童影厂门外往我家里打电话。白天我已受到种种忠告,电话一响,便知是他打来的。虽无利益关系,真有同学之谊。不见,则不“义”;即往见之,则日后必有牵连。犹豫片刻,决定还是见。于是成了他逃亡国外前见到的最后一人。还要替他保存一些将来翻案的材料,还承诺三日内绝不举报。于是数次受公安司法部门郑重而严肃的面讯。说是审问也差不多。录口供,按手印,记录归档。

    这是五六年前的事。

    我至今困惑迷惘,不知一个头脑比我清醒的人,遇此事该取怎样的态度才是正确的态度?倘中学时代的亲密同学于落难之境急求一见而不见,结果虚惊一场,日后案情推翻(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我将有何面目复见斯人,复见斯人老母,复见斯人之兄弟姐妹?那中学时代深厚友情的质量,不是一下子就显出了它的脆薄性吗?这难道不是日后注定会使我们双方沮丧之事吗?

    但,如果执行缉捕公务的对方们不由分说,先关押我三个月五个月,甚或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我是为一个“义”字充分做好了这种心理准备的),我自身又会落入何境?

    有了诸如此类的经历后,我对文学、戏剧、电影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凡在虚构中张扬的,便是在现实中缺失的,起码是使现实人尴尬的。此点古今中外皆然。因在现实中缺失而在虚构中张扬的,只不过是借文学、戏剧、电影等方式安慰人心的写法。这一功能是传统的功能,也是一般的功能。严格地讲,是非现实主义的,归为理想主义的写法或更正确。而且是那种照顾大众接受意向的浅显境界的理想主义写法。揭示那种种使现实人面临尴尬的社会制度的、文化背景的,以及人性困惑的真相的写法,才更是现实主义的写法。回顾我早期的写作,虽自诩一直奉行现实主义,其实是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左顾右盼,每顾此失彼,像徘徊于两岸两片草地之间的那一头寓言中的驴。就中国文学史上呈现的状态而言,我认为,近代的现实主义文学,其暧昧性大于古代;现代大于近代;当代大于现代。原因不唯在当代主流文学理念的禁束,也由于我及我以上几代写作者根本就是在相当不真实的文化背景的影响之下成长起来的。它最良好开明时的状态也不过就是暧昧。故我们先开的写作基因是潜伏着暧昧的成分。即使我们产生了叛逆主流文学理念禁束的冲动,我们也难以有改变我们先天基因的能力。

    自幼所接受的关于“义”的原则,在现实之中又逢困惑和尴尬。对于写作者,这是多么不良的滋扰。倘写作者对此类事是不敏感的,置于脑后便是了。偏偏我又是对此类事极为敏感的写作者。这一种有话要说不吐不快的冲动,每变成难以抗拒的写作的冲动。而后一种冲动下快速产生的,自然不可能是什么文学,只不过是文学方式的社会发言而已……

    我非是那类小时候便立志要当作家才成为作家的人。在我仅仅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孩子的年龄,我对作家这一种职业的理解是那么的单纯——用笔讲故事,并通过故事吸引别人感动别人的人。如果说这一种理解水平很低,那么我后来自认为对作家这一种职业的似乎“成熟”多了的理解,实际上比我小时候的理解距离文学还要远些。因为讲故事的能力毕竟还可以说是作家在新闻评论充分自由的国家和时代,可能使人成为好记者。反之,对于以文学写作为职业的人,也许是一种精力的浪费吧?如果我在二十余年的写作时间里,在千余万字的写作实践中,一直游弋于文学的海域,而不每每地被文字方式的社会发言的冲动所左右,我的文学意义上的收获,是否会比现在更值得自慰呢?

    然而我并不特别地责怪自己。因为我明白,我所以曾那样,即使大错特错了,也不完全是我的错。从事某些职业的人,在时代因素的影响下,往往会变得不太像从事那些职业的人。比如“文革”时期的教师都有几分不太像教师;“文革”时期的学生更特别地不像学生。于今的我回顾自己走过的文学路,经常替自己感到遗憾和惋惜,甚至感到忧伤……

    比较起来我还是更喜欢那个爱听故事的孩子年龄的我。作家对文学的理解也许确乎越单纯越好。单纯的理解才更能引导我走上纯粹的路。而对于艺术范畴的一切职业,纯粹的路上才出纯粹的成果。

    少年时期从小学四五年级起,我开始接触文学。不,那只能说是接近。此处所言之文学,也只不过是文学的胚胎。家居的街区内,有三四处小人书铺。我在那些小人书铺里度过了许多惬意的、无论什么时候回忆起来都觉得幸福的时光。今人大概一般认为,所谓文学的摇篮,起码是高校的中文系,或文学系。但对我而言,当年那些小人书铺即是。小人书文字简洁明快,且可欣赏到有水平的甚至堪称一流的绘画。由于字数限制所难以传达的细致的文学成分,在小人书的情节性连贯绘画中,大抵会得以形象的表现。而这一点又往往胜过文学的描写。对于儿童和少年,小人书的美学营养是双重的。

    小人书是我能咀嚼文学之前的“代乳品”。

    但凡是一家小人书铺,至少有五六百本小人书。对于少年,那也几乎可以说是古今中外包罗万象了。有些取材于当年翻译过来的外国当代作品,那样的一些小人书以后的少年是根本看不到了。

    比如《中锋在黎明前死去》——这是一本取材于美国当年的荒诞现实主义电影的小人书,讽刺资本对人性的霸道的侵略。讲一名足球中锋,被一位资本家连同终生人身自由一次性买断。而“中锋”贱卖自己是为了给儿子治病。资本家还以同样的方式买断了一名美丽的芭蕾舞女演员,一头人猿,一位生物学科学家,以及另外一些他认为“特别”的具有“可持续性”商业价值的人。他企图通过生物学科学家的实验和研究,迫使所有那些被他买断了终生人身自由的“特别”人相互杂交,再杂交后代,“培植”出成批的他所希望看到的“另类”人,并推向世界市场。“中锋”却与美丽的芭蕾舞演员深深相爱了,而芭蕾舞女演员按照某项她当时不十分明白的合同条款,被资本家分配给人猿做“妻子”……

    结局自然是悲惨的。美丽的芭蕾舞女演员被人猿撕碎;“中锋”掐死了资本家;生物学科学家疯了……

    而“中锋”被判死刑。在黎明前,在一场世界锦标赛的海报业已贴得到处可见之后,“中锋”被推上了绞架……

    这一部典型的美国好莱坞讽刺批判电影,是根据一部阿根廷20世纪50年代的剧本改编的,其内容不但涉及资本膨胀的势力与在全世界都极为关注的“克隆”实验,在其内容中也有超前的想象。倘滤去其内容中的社会立场所决定了的成分,仅从文学的一般规律性而言,我认为作者的虚构能力是出色的。

    那一本小人书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

    比如《前面是急转弯》——这是一部苏联当时年代的社会现实题材小说。问世后很快就拍成了电影,并在当年的中国放映过。但我没有机会看到它,我看到的是根据电影改编的小人书。

    它讲述了这样一件事:踌躇满志事业有成的男人,连夜从外地驾车赶回莫斯科,渴望着与他漂亮的未婚妻度过甜蜜幸福的周末时光。途中他的车灯照见了一个卧在公路上的人。他下车看时,见那人全身浸在一片血泊中。那人被另一辆车撞了。撞那人的司机畏罪驾车逃遁了。那人还活着,还有救,哀求主人公将自己送到医院去。在公路的那一地点,已能望见莫斯科市区的灯光了。将不幸的人及时送到医院,只不过需要二十几分钟。主人公看着血泊中不幸的人却犹豫了。他暗想如果对方死在他的车上呢?那么他将受到司法机关的审问,那么他将不能与未婚妻共同度过甜蜜幸福的周末了。难道自己连夜从外地赶回莫斯科,只不过是为了救眼前这个血泊中的人吗?他的车座椅套是才换的呀!那花了他不少的一笔钱呢!何况,没有第三者作证,如果他自己被怀疑是肇事司机呢?那么他的事业,他的地位,他的婚姻,他整个的人生……

    在不幸的卧于血泊中的人苦苦的哀求之下,他一步步后退,跳上自己的车,绕开血泊加速开走了。

    他确实与未婚妻度过了一个甜蜜幸福的周末。

    他当然对谁都只字不提他在公路上遇到的事,包括他深深地爱着的未婚妻。

    然而他的车毕竟在公路上留下了轮印,他还是被传讯并被收押了。

    在审讯中,他力辩自己的清白无辜。为了证明他并没说谎,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当然,肇事司机最终还是被调查到了。

    无罪的他获释了。

    但他漂亮的未婚妻已不能再爱他。因为那姑娘根本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她不但爱而且尊敬的这个男人,竟会见死不救。非但见死不救,还在二十几分钟后与她饮着香槟谈笑风生、诙谐幽默,并紧接着和她做爱……

    他的同事们也没法像以前那么对他友好了……

    他无罪,但依然失去了许多……

    这一部电影据说在当年的苏联获得好评。在当年的中国,影院放映率却一点儿也不高。因为在当年的中国,救死扶伤的公德教育深入人心,可以说是蔚然成风。这一部当年的苏联电影所反映的事件,似乎是当年的中国人很难理解的。正如许多中国人当年很难理解安娜·卡列尼娜为什么非离婚不可……

    我承认,我还是挺欣赏苏联某些文学作品和电影中的道德影响力的。

    此刻,我伏案写到此处,头脑中一个大困惑忽然产生了——救死扶伤的公德教育(确切地说应该是人性和人道教育)在当年的中国确曾深入人心,确曾蔚然成风——但“文革”中灭绝人性和人道的残酷事件,不也是千般百种举不胜举吗?为什么一个民族会从前一种事实一下子就转移到后一种事实了呢?

    是前一种事实不真实吗?

    我是从那个时代成长过来的。我感觉那个时代在那一点上是真实的啊。

    是后一种事实被夸张了吗?

    我也是从后一个时代经历过来的。我感觉后一个时代确乎是可怕的时代啊。

    我想,此转折中,我指的非是政治的而是人性的——肯定包含着某些规律性的至为深刻的原因。它究竟是什么,我以后要思考思考……

    倘一名少年或少女手捧一本内容具有文学价值的小人书看着,无论他或她是在哪里看着,其情形都会立刻勾起我对自己少年时代看小人书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的回忆,并且,使我心中生出一片温馨的感动……

    我至今保留着三十几本早年出版的小人书。

    中学时代某些小人书里的故事深印在我头脑中,使我渴望看到那些故事在“大书”里是怎样的。我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对文学作品的阅读癖,也几乎是不择手段地积累自己的财富——书。

    与我家一墙之隔的邻居姓卢。卢叔是个体收破烂的,经常收回旧书。我的财富往往来自他收破烂的手推车。我从中发现了《白蛇传》和《梁祝》的戏剧唱本,而且是新中国成立前的,有点儿“黄色”内容的那一种。一部破烂不堪的《聊斋志异》也曾使我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白蛇传》是我特别喜欢的文学故事。古今中外,美丽的,婉约的,缠绵于爱,为爱敢恨敢舍生忘死拔剑以拼的巨蛇只有一条,那就是白娘子白素贞。她为爱所受之苦难,使是中学生的我那么那么地心疼她。我不怎么喜欢许仙。我觉得爱有时是值得越乎理性的。白娘子对许仙的爱便值得他越乎理性地守住。既可超乎理性,又怎忍歧视她为异类?当年我常想,我长大了,倘有一女子那般爱我,则不管她是蛇,是狮虎,是狼甚至是鬼怪,我都定当以同样程度同样质量的爱回报她。哪怕她哪一天恶性大发吃了我,我也并不后悔。正如今天流行歌曲唱的“何必天长地久,只求此际拥有”。

    但是《白蛇传》又从另一方面影响了我的情爱观,那就是——我从少年时期起便本能地惧怕轰轰烈烈的、不顾生不顾死的那一种爱。我觉得我的生命肯定不能承受爱得如此之重。向往之,亦畏之。少年的我,对家庭已有了责任意识,而且是必须担当的责任意识,故常胡思乱想——设若将来果真被一个女子以白蛇那一种不顾生不顾死的方式爱着了,我可究竟该怎么办才好呢?我是明明不可以相陪着不顾生不顾死地爱的啊!倘我为爱陪死了,谁来孝敬母亲呢?谁来照顾患精神病的哥哥呢?进而又想,我若一孤儿,或干脆像孙悟空似的,是从石头里“生”出来的,那多好。那不是就可以无牵无挂地爱了吗?这么想,又立刻意识到对父母对家庭很罪过,于是内疚,自责……

    《梁祝》的浪漫也是我极为欣赏的。

    我认为这一则文学故事的风格是完美的。以浪漫主义的“欢乐颂”式的喜悦情节开篇;以现实主义的正剧转悲剧的起承跌宕推进人物命运;又以更高境界的浪漫主义情调扫荡悲剧的压抑,达到想象力的至臻至美。它绮丽幽雅,飘逸隽永,“稼纤得衷,修短合度”。

    我认为就一则爱情故事而言,其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出神入化,古今中外,无其上者。

    据说,在某些大学中文系的课堂,《白蛇传》和《梁祝》的地位只不过列在“民间故事”的等级。而在我的欣赏视野内,它们是经典的,绝对一流的,正宗的雅文学作品。

    梁斌的《红旗谱》以及下部《播火记》给我的阅读印象也很深。

    《红旗谱》中有一贫苦农民是严志和,严志和有二子,长子运涛,次子江涛。江涛虽农家子,却仪表斯文,且考上了保定师专。师专有一位严教授,严教授有一独生女严萍,秀丽,聪慧,善良,具叛逆性格。她与江涛相爱。

    中学时期的我,常想象自己是江涛,梦想班里似乎像严萍的女生注意我的存在,并喜欢我。

    这一种从未告人的想象延续不灭,至青年,至中年,至于今。往往忘了年龄,觉得自己又是学生。相陪着一名叫严萍的女生逛集市。而那集市的时代背景,当然是《红旗谱》的年代。似乎只有在那样的年代,一串糖葫芦俩人你咬下一颗我咬下一颗地吃,才更能体会少年之恋的甜。在我这儿,一枝红玫瑰的感觉太正儿八经了;倘相陪着逛大商场,买了金项链什么的再去吃肥牛火锅,非我所愿,也不会觉得内心里多么的美气……

    当然我还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读了《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岩》《斯巴达克》等。

    蒲松龄笔下那些美且善的花精狐魅,仙姬鬼女,皆我所爱。松龄先生的文采,是我百读不厌的。于今,偶游刹寺庙庵,每作如是遐想——倘年代复古,愿寄宿院中,深夜秉烛静读,一边留心侧耳,若闻有女子低吟“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必答“幽情苦绪何人见,翠袖单寒月上时”,并敞门礼纳……

    另有几篇小说不但对我的文学观,而且对我的心灵成长,对我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发生影响。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夜》。

    这是一个短篇。内容:一个美丽的少女与外祖母相依为命。外祖母视其为珠宝,唯恐被“盗”。于是做了一件连体双人衫。自己踏缝纫机时,与少女共同穿上,这样少女就离不开她了,只有端端地坐在她旁边看书。但要爱的心是管不住的。少女爱上了家中房客,一位一无所有的青年求学者,每夜与他幽会。后来他去彼得堡应考,似泥牛入海,杳无音讯。少女感到被弃了,常以泪洗面。在记忆中,此小说是以“我”讲述的。“我”租住在少女家阁楼上。“我”渐渐爱上了少女。少女的心在被弃的情况下是多么地需要抚慰啊!就在“我”似乎以同情赢得少女的心,就在“我”双手捧住少女的脸颊欲吻她时,少女猛地推开了“我”跑向前去——她爱的青年正在那时回来了……于是他们久久地拥抱在一起,久久地吻着……而“我”又失落又感动,心境亦苦亦甜,眼中不禁盈泪,缓缓转身离去。那一个夜晚月光如水。那是“我”记忆中最明亮的夜……

    陀氏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极少。甚至,也许仅此一篇吧?此篇一反他一向作品的阴郁冷漠的风格,温馨圣洁。它告诉中学时期的我:爱不总是自私的。爱的失落也不必总是“心口永远的痛”……

    马卡连柯的《教育诗》。

    内容:职任苏维埃共和国初期的孤儿院长马卡连柯,在孤儿院粮食短缺的情况下,将一笔巨款和一支枪、一匹马交给了孤儿中一个“劣迹”分明的青年,并言明自己交托的巨大信任,对孤儿院的全体孩子们意味着什么。那青年几乎什么也没表示便接钱、接枪上马走了。半个月过去,人们都开始谴责马卡连柯。但某天深夜,那青年终于疲惫不堪地引领着押粮队回来了,他路上还遇到了土匪,生命险些不保。

    他问马卡连柯:“院长,您是为了考验我吗?”马卡连柯诚实地回答:“是的。”“如果我利用了您的考验呢?”“当时的情况不允许我这样想。你知道的,只有你一个人能完成任务。”“那么,您胜利了。”“不,孩子,是你自己胜利了。”高尔基看了《教育诗》大为感动,邀见了马卡连柯院长,促膝长谈。它使中学时期的我相信:给似乎不值得信任的人一次值得信任的机会,未尝不是必要的。人心渴望被信任,正如植物不能长期缺水。但是后来我的种种经历亦从反面教育我——那确乎等于是在冒险。

    托尔斯泰的《复活》。

    这部小说使中学时期的我害怕:倘一个人导致了另一个人的悲剧,而自己不论以怎样的方式忏悔都不能获得原谅,那么他将拿自己怎么办?

    法朗士的《衬衫》。

    内容:国王生病,病症是倍感自己的不幸福。于是名医开方——找到一件幸福的人穿过的衬衫让国王穿,幸福的微粒就会被国王的皮肤吸收。于是到处寻找幸福的人。举国上下找了个遍,竟无人幸福。那些因权力、地位、财富、名望、容貌而被别人羡慕的人,其实都有种种的不幸福。最令人不禁苦笑的是:有人因自己的妻子是国王的情妇而不幸福;有人也因自己的妻子不能是国王的情妇而不幸福。最后找到了一个在田间小憩的农夫,赤裸上身快乐吹笛。问其幸福否?答正幸福着。于是许以城池,仅求一衫。农夫叹曰:我穷得连一件衬衫都没有……

    它使中学时期的我对大人们的人生极为困惑:难道幸福仅仅是一个词罢了?后来我的人生经历渐渐教育我明白:幸福只不过是人一事一时,或一个时期的体会。一生幸福的人,大约真的是没有的……

    “文革”中我获得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半个月内,昼夜看管学校图书室。那是我以“红卫兵”的名义强烈要求到的责任。有的夜晚我枕书睡在图书室。虽然只不过是一所中学的图书室,却也有两千多册图书。于是我如饥似渴地读雨果、霍桑、司汤达、狄更斯、哈代、卢梭、梅里美、莫泊桑、大仲马、小仲马、罗曼·罗兰等。

    于是我的文学视野,由苏俄文学,而拓宽向18世纪19世纪西方大师们的作品。

    拜伦的激情、雪莱的抒情、雨果的浪漫与恣肆磅礴、托尔斯泰的从容大气、哈代的忧郁、罗曼·罗兰的蕴藉深远以及契诃夫的敏感、巴尔扎克的笔触广泛,至今使我钦佩。

    莎士比亚没怎么影响过我,《红楼梦》我也不是太爱看,却对安徒生和格林兄弟的童话至今情有独钟。

    西方名著中有一种营养对我是重要的。那就是善待和关怀人性的传统以及弘扬人道精神。

    今天的某些评者讽我写作中的“道义担当”之可笑。

    而我想说:其实最高的道德非他,乃人道。我从中学时代渐悟此点。我感激使我明白这一道理的那些书。因而,在“文革”中,我才是一个善良的红卫兵。因而,大约在一九八四年,我有幸参加过一次《政府工作报告草案》的党外讨论,力陈有必要写入“对青少年一代加强人性和人道教育”。后来,“报告”中写入了。但修饰为“社会主义的人性和革命的人道主义教育”。我甚至在一九七九年就写了一篇辩文是《浅谈“共同人性”和“超阶级的人性”》。以上,大致勾勒出了我这样一个作家的文学观形成的背景。我是在中外“古典”文学的影响之下决定写作人生的。这与受现代派文学影响的作家们是颇为不同的。我不想太现代,但也不会一味崇尚“古典”。因为中外“古典”文学中的许多人事,今天又重新在中国上演为现实。现实有时也大批“复制”文学人物及情节和事件。真正的现代的意义,在中国,依我想来,似应从这一种现实对文学的“复制”中窥见深刻。但这非是我有能力做到的。在中国古典白话长篇小说中,我喜欢的名著依次如下:《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演义》《水浒传》《隋唐演义》《红楼梦》《老残游记》《聊斋志异》……我喜欢《三国演义》的气势磅礴、场面恢宏、塑造人物独具匠心的情节和细节。

    中外评家在评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时,总不忘对它的开卷之语溢美有加。正如我们都知道的,那句话是:“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据说,托翁写废了许多页稿纸,苦闷多日才确定了此开卷之语。

    于是都知道此语是多么多么的好,此事亦成美谈。然我以为,若与《三国演义》的开卷之语相比,则似乎顿时失色。“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常觉得这是几乎只有创世的上帝才能说出来的话。当然,两部小说的内容根本不同,是不可以强拉硬扯地胡乱相比的。我明知而非要相比,实在是由于钦佩。

    我一直认为这是一部关于一个国家的一次形成的伟大小说。它所包含的政治的、军事的、“外”交的以及择才用人的思想,直至现今依然是熠熠闪光的。在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役的背景之下刻画人物,后来无其上者。

    《三国演义》是绝对当得起“高大”二字的小说。我喜欢《西游记》的想象力。我觉得那是一个人的想象天才伴随着愉快所达到的空前绝后的程度。娱乐全球的美国电影《蝙蝠侠》啦、《超人》啦、《星球大战》啦,一比就都被比得“小儿科”了。《西游记》乃天才的写家为我们后人留下的第一“好玩儿”的小说。《封神演义》的想象力不逊于《西游记》。它常使我联想到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雷震子”和“土行孙”二人物形象,证明着人类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妙境。在全部西方诸神中,模样天真又顽皮的爱神丘比特,也证明着人类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妙境。东西方人类的想象力在这一点上相映成趣。

    《封神演义》乃小说写家将极富娱乐性的小说写得极庄严的一个范本。《西游记》的“气质”是喜剧的;《封神演义》的“精神”却是特别正剧的,而且处处呈现着悲剧的色彩。

    我喜欢《水浒传》刻画人物方面的细节。几乎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是精彩的,而且在文学的意义上是经典的。少年时我对书中的“义”心领神会。青年以后则开始渐渐形成批判的态度了。梁山泊好汉中有我非常反感的二人:一是宋江;一是李逵。我并不从“造反”的不彻底性上反感宋江,因为那一点也可解释成人物心理的矛盾。我是从小说写家塑造人物的“薄弱”方面反感他的。我从书中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当“第一把手”的特别的资格。而李逵,我认为在塑造人物方面是更加的失败了,觉得只不过是一个符号。他一出场,情节就闹腾,破坏我的阅读情绪。李逵这一人物简单得几乎概念化。关于他唯一好的情节,依我看来,便是下山接母。《水浒传》中最煞有介事也最有损“好汉”本色的情节,是石秀助杨雄成功地捉了后者妻子的奸那一回。那一回一箭双雕地使两个酷武男人变得像弄里流氓。杨雄的杀妻与武松的弑嫂是绝不能相提并论的。武松的对头西门庆是与官府过从甚密的势力人物;武松的弑嫂起码还符合着一命抵一命的常理。杨雄杀妻时,从旁幸灾乐祸着的石秀的样子,其实是相当猥琐的。他后来深入虎穴暗探祝家庄的“英雄行为”,洗刷不尽他的污点……

    《隋唐演义》自然不如《水浒传》那么著名,但比之《水浒传》,它似乎将“义”的品质提升了层次。瓦岗兄弟的成分,似乎也不像梁山好汉那么芜杂。而且,前者们所反的,直接便是朝廷。他们的目标是明确的而不是暧昧的,他们是比宋江们更众志成城的,所以他们成功了。秦琼这个人物身上所体现的“义”,具有“仁义”的意义,是所有的梁山好汉们身上全都不曾体现出来的……

    我不是多么喜欢《红楼梦》这一部小说。

    它脂粉气实在是太浓了,不合我阅读欣赏的“兴致”。

    我想,男人写这样的一部书,不仅需要对女人体察入微的理解,自身恐怕也得先天地有几分女人气的。曹雪芹正是一位特别女人气的天才。但我依然五体投地那么地佩服他写平凡,写家长里短的非凡功力。我常思忖,这一种功力,也许是比写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更高级的功力。西方小说中,曾有“生活流”的活跃,主张原原本本地描写生活,就像用摄像机记录人们的日常生活那样。我是很看过几部“生活流”的样板电影的。那样的电影最大程度地淡化了情节,也根本不铺排所谓矛盾冲突。人物在那样的电影里“自然”得怪怪的,就像外星人来到地球上将人类视为动物而拍的“动物世界”。那样的电影的高明处,是对细节的别具慧眼的发现和别具匠心的表现。没了这一点,那样的电影就几乎没有任何欣赏的价值了。

    我当然不认为《红楼梦》是什么“生活流”小说。事实上《红楼梦》对情节和人物命运的设计之讲究,几乎到了考究的程度。但同时,《红楼梦》中充满了对日常生活细节,以及人物日常情绪变化的细致描写。那么细致需要特殊的自信,其自信非一般写家所能具有。

    《红楼梦》是用文学的一枚枚细节的“羽毛”成功地“裱糊”了的一只天鹅标本。它的写作过程显然可评为“慢工出细活儿”的范例。我由衷地崇敬曹雪芹在孤独贫病的漫长日子里的写作精神。那该耐得住怎样的寂寞啊。曹雪芹是无比自信地描写细节的大师。《红楼梦》给我的启示是:细细地写生活,这一对小说的曾经的要求,也许现今仍不过时……

    我喜欢《老残游记》,乃因它的文字比《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都好些,结构也完整些;还因它对自然景色的优美感伤的描写。

    《聊斋志异》不应算白话小说,而是后文言小说。我喜欢的是它的某些短篇。至于集中的不少奇闻异事,现今的小报上也时有登载,没什么意思的。

    我至今仍喜欢的外国小说是:《约翰·克利斯朵夫》《悲惨世界》《九三年》《大卫·科波菲尔》《安娜·卡列尼娜》《红与黑》《红字》《德伯家的苔丝》《简·爱》,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某些中短篇代表作……

    我不太喜欢《雾都孤儿》《呼啸山庄》那一类背景潮湿阴暗,仿佛各个角落都潜伏着计谋与罪恶,而人物心理或多或少有些变态的小说……

    《堂·吉诃德》我也挺喜欢。有三位外国作家的作品是我一直不大喜欢得起来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左拉、劳伦斯。

    一个事实是那么地令我困惑不解:资料显示,陀氏活着的时候,许多与他同时代的俄国人,甚至可以说大多数与他同时代的俄国人谈论起他和他的作品,总是态度暧昧地大摇其头。包括许多知识分子和他的作家同行们。他们的暧昧中当然有相当轻蔑的成分。一些人的轻蔑怀有几分同情;另一些人的轻蔑则彻底地表现为难容的恶意。陀氏几乎与他同时代的任何一位作家都没有什么密切的往来,更没有什么友好的交往。他远远地躲开着所谓文学的沙龙。那些场合也根本不欢迎他。他离群索居,在俄国文坛的边缘,默默地从事他那苦役般的写作。他曾被流放西伯利亚,患有癫痫病,最穷的日子里买不起蜡烛。他经常接待某些具有激进的革命情绪的男女青年。他们向他请教拯救俄国的有效途径,同时向他鼓吹他们的“革命思想”。而他正是因为头脑之中曾有与他们相一致的思想才被流放西伯利亚的,并且险些在流放前被枪毙。于是他以过来人的经验劝青年们忍受。热忱地向他们宣传他那种“内部革命”的思想。他那种思想有点儿接近“文革”时期毛泽东倡导的“斗私批修”、“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他相信并且强调,“一个”真的正直的人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更加热忱地预言,只要这样的“一个”人确乎出现了,千万民众就会首先自己洗心革面地追随其后,于是一个风气洁净美好的新社会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那“一个”人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便是他《白痴》中的梅什金公爵了。一个从精神病院出来的,和他自己一样患有癫痫病的没落贵族后裔。他按照自己的标准,将他用小说为人类树立的榜样塑造成一个单纯如弱智儿,集真善美品质于一身的理想人物。而对于大多数精神被社会严重污染与异化的人们,灵魂要达到那么高的高度显然不但是困难的,而且是痛苦的。他在《罪与罚》中成功地揭示了这一种痛苦,并试图指出灵魂自新的方式。他自信地指出了,那方式便是他“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的主张。当然,他的“革命”说,非是针对社会的行为,而是每一个人改造自己灵魂的自觉意识……

    综上所述,像他这样一位作家,在活着的时候,既受到思想激进者们的嘲讽,又引起思想保守者们的愤怒是肯定的。因为他的梅什金公爵,分明不是后者们所愿承认的什么榜样。他们认为他是在通过梅什金公爵这一文学形象影射他们的愚不可及。而他欣赏他的梅什金公爵又是那么的由衷,那么的真诚,那么的实心实意。

    陀氏在他所处的时代是尴尬的,遭受误解最多的。他的众多作品带给他的与其说是荣耀和敬意,还莫如说是声誉方面的伤痕。

    但也有资料显示,在他死后,“俄国的有识之士全都发来了唁电。”

    那些有识之士们是哪些人?资料没有详列。

    是因为他死了,“有识之士”们忽然明白,将那么多的误解和嘲讽加在他身上是不仁的,所以全都表示哀悼;还有后来研究他的人,认为与他同时代的“有识之士”们对他的态度是可耻的,企图掩盖历史的真相呢?

    我的困惑正在此点。

    我是由于少年时感动于他的《白夜》才对他发生兴趣的。到“上山下乡”前,我已读了大部分他的小说的中文译本。以后,便特别留意关于他的评述了。

    我知道托尔斯泰说过嫌恶陀氏的话,而陀氏年长他七岁,成名早于他十几年,是他的上一代作家。

    高尔基甚至这么评价他:“陀思妥耶夫斯基无可争辩,毫无疑问地是天才。但这是我们的一个凶恶的天才。”

    车尔尼雪夫斯基更是曾几乎与他势不两立。

    苏维埃成立以后,似乎列宁和斯大林都以批判性的话语谈论过他。

    于是陀氏在苏联文学史上的地位一再低落。

    而相应的现象是,西方世界的文学评论,将他推崇为俄国第一伟大的作家,地位远在屠格涅夫、托尔斯泰之上。这有西方新兴文学流派推波助澜的作用,也有意识形态冷战的因素。

    我不太喜欢他,仅仅是不太喜欢他而已,并不反感他。我的不太喜欢,也完全是独立的欣赏感受,不受任何方面的评价的影响。我觉得陀氏的小说中,不少人物身上都有神经质的倾向。在现实生活中我非常难以忍受神经质的人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读同样文学状态的小说我亦会产生心烦意乱的生理反应。我一直承认并相信文学对于人的所谓灵魂有某种影响力,但是企图探讨并诠释灵魂问题的小说却是使我望而生畏的。陀氏的小说中有太浓的宗教意味儿,而且远不如宗教理念那么明朗健康。最后一点,在对一切艺术的接受习惯上,“病态美学”是我至今没法儿亲和的。而陀氏的作品,是我所读过的外国小说中病态迹象呈现得显著的……

    我觉得高尔基评说陀氏是“一个凶恶的天才”,用词太狠了,绝对的不公正。我认为陀氏是“一个病态的天才”。首先是天才,其次有些病态。因其病态而使作品每每营造出紧张压抑、阴幻异迷的气氛,而这正是许多别的作家们纵然蓄意也难以为之的风格。陀氏的作品凭此风格独树一帜。但那的确非是我所喜欢的小说的风格。他常使我联想到梵高。梵高是一个心灵多么单纯的大儿童啊!西方的评论也认为陀氏是一个心灵单纯的大儿童。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恰恰相反。身为作家,也许陀氏的心灵常常处在内容太繁杂太紊乱的状态了。因为儿童是从来不想人的灵魂问题的。成年人难免总要想想的,但若深入地去想,是极糟糕的事。梵高以对光线和色彩特别敏感的眼观察大自然,因而留给我们的是美;陀氏却以对人心特别敏感的、神经质的眼观察罪恶在人心里的起源,因而他难免写出一些使人看了不舒服的东西。这乃是作家与画家相比,作家注定了容易遭到误解与攻讦的前提。除了陀氏的《白夜》,我还喜欢他的《穷人》。我对他这两篇作品的喜欢,和对他某些作品的不喜欢,只怕是难以改变的了……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对于我这样一个由喜欢看小人书而接触文学的少年,爱弥尔·左拉差不多是一位陌生的法国作家的名字。倒是曾经与他非常友好,后来又化了名在报上攻击他的都德,给我留下极深的记忆。这乃因为,都德的短篇《最后一课》,收入过初中一年级的语文课本里,也被改编成小人书。而且,在收音机里反复以广播小说的形式播讲过。

    在我少年时代的小人书铺里,我没发现过由左拉的小说改编的小人书。肯定是由于左拉的小说不适合改编成小人书供少年们看。在我是知青的年龄,曾极短暂地拥有过一部左拉的《娜娜》。

    那时我已是“兵团”的文学创作员。每年有一次机会到“兵团”总司令部佳木斯市去接受培训。我的表哥居佳木斯市。我自然会利用每次接受培训的机会去看他。有次他不在家,我几乎将他珍藏的外国小说“洗劫”一空,塞了满满一大手提包带回了我所在的一团宣传股,其中就包括左拉的《娜娜》。手提包里的外国小说其实我都看过,唯《娜娜》闻所未闻。我几次想从提包里翻出来在列车上看,但是不敢。因为当年,一名青年在列车上看一部外国小说已有那么几分冒天下之大不韪。倘书名还是《娜娜》这么容易使人产生猜想的外国小说,很可能会引起“革命”目光的关注。我认识的几名知青曾在探家所乘的列车上传看过《黑面包干》这么一部苏联小说,受到周围“革命”乘客的批评而不以为然,结果“革命”乘客们找来了列车长和乘警。列车长和乘警以“有义务爱护青年们的思想”为由收缴《黑面包干》。那几位知青据理力争,振振有词,说《黑面包干》怀着敬爱之情在小说中写到列宁,是一部好小说。对方说,有些书表面看起来是好的,却在字里行间贩卖修正主义的观点。于是强行收缴了去,使那几名知青一路被周围乘客以看待问题青年的眼光备受关注,言行自然不得……

    他们的教训告诉我,还是在列车上不看《娜娜》的好。

    而这就使我失去了一次当年领略左拉小说的机会。因为,我回到一团团部,将手提包放在宣传股的桌上,去上厕所的当儿,书已被瓜分一空,急赤白脸地要都没人还回一本。《娜娜》自然也不翼而飞。

    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内部阅览室,我借阅过左拉的《小酒店》。序言评价那部小说“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它写的是一名工人和他的妻子从精神到肉体堕落及毁灭的过程。我觉得左拉式的现实主义“真实”得使人周身发冷,使人绝望——对社会制度作用下的底层人群的集体命运感到绝望。在《小酒店》中,底层人物的形象粗俗、卑贱,几乎完全丧失人的自尊意识,并且似乎从来也没感到过对它的需要。他们和她们生存在潮湿、肮脏,到处充满着污秽气味和犯罪企图的环境里,就像狄更斯《雾都孤儿》里那些被上帝抛弃了的、破衣烂衫的、早晨一睁开双眼便开始寻思到哪儿去偷点儿什么东西的孩子。我们在读《雾都孤儿》时,内心里会情不自禁地涌起一阵阵同情。但是在《小酒店》里,我们的同情被左拉那支笔戳得千疮百孔。因为儿童还拥有将来,留给我们为他们命运的改变作祈祷和想象的前提。而《小酒店》里的成年男女已没有将来。他们的将来被社会也被他们自己扔在劣质酒缸里泡尽了生命的血色……

    我是自少年起读另一类现实主义小说长大的,它们被冠以“革命现实主义”。在“革命现实主义”小说里,底层人物的命运虽然穷困无助甚或凄惨,但至少还有一种有希望的东西——那就是赖以自尊和改变命运的品质资本。还有他们和她们那一种往往被描写得美好而又始终不渝,令人羡慕的经得起破坏的爱情。这两种“革命现实主义”小说几乎必不可少的因素,在左拉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里是少见的。与许多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尤其不同的是,左拉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笔触极冷,使人联想到“零度感情”状态之下那一种写作。

    我后来对于法国历史有了一点了解,开始承认左拉自称“自然主义”的那一种现实主义,可能更真实地逼近着他所处的法国的时代现实的某一面。

    而我曾扪心自问,我对左拉式的现实主义保持阅读距离,当然不是左拉的错,而是由于我自己即使作为读者,也一直缺少阅读另类现实主义小说的心理准备。进一步说,我这样的一个自诩坚持现实主义的中国作家,也许是不太有勇气目光逼近地面对更真实太真实的现实的一种的。

    毕竟,我在我的阅读范围伴随之下的成长,决定了我是一个温和的现实主义作家——与左拉的写作相比较而言。

    在对现实主义的理念方面,我更倾向于巴尔扎克。

    巴尔扎克对现实的批判态度体现得更睿智一些,因而他将他的系列小说统称为《人间喜剧》。左拉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却体现得更“狠”一些……我在大学里也读了左拉的《娜娜》。那部小说讲述富有且地位显赫的男人们,怎么样用金钱深埋一个风尘女子于声色犬马的享乐的泥沼里;而她怎么样游刃有余地利用她的美貌玩弄他们于股掌之上。结局是她患了一种无药可医的病,像一堆腐肉一样烂死在床上。

    娜娜式的人生,确切地说是女人的人生,在中国的现今举不胜举。其大多数活得比娜娜幸运。倘我们不对“幸福”二字做太过理想主义的理解,那么也可以认为她们的人生不但是幸福的,而且是时兴的。她们中绝少有人患娜娜那一种病,也绝少有人的命运落到娜娜那种可怕的下场。她们生病了,一般总是会在宠养她们的男人们的安排之下,享受比高干还周到的医疗待遇。左拉将他笔下的娜娜的命运下场设计得那么丑秽,证明了左拉的现实主义的确是相当“狠”的一种,比死亡还“狠”。

    先我读过《娜娜》的同学悄悄而又神秘地告诉我:“那绝对是值得一读的小说,我刚还,你快去借……”

    我借到手了。两天内就读完了。

    读过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小仲马的《茶花女》,再读左拉的《娜娜》,只怕是没法儿不失望的。

    我想,我的同学说它“绝对是值得一读的”,也许另有含意。

    《卢贡-马卡尔家族》和《萌芽》才是左拉的代表作。可惜以后我就远离左拉的小说了,至今没读过。

    既没读过左拉的代表作,当然对左拉小说的看法也就肯定是不客观的。比如在以上两部小说中,文学研究资料告诉我,左拉对底层人物形象,确切地说是对法国工人的描写,就由“零度感情”而变得极其真诚热烈了。

    好在我写到左拉其实非是要对左拉进行评论,而主要是分析我自己对现实主义的矛盾心理和暧昧理念。

    我利用过我与之一向保持距离的左拉的名义一次。那就是在连我自己现在也感到羞耻的小说《恐惧》的写作过程中以及出版以后。

    我决定写《恐惧》的初衷是由外部生活现实的“刺激”而产生的。某日接近中午,我从童影厂回家,腋下夹些报刊。五月的阳光暖洋洋的。顺着厂门前人行道刚一拐弯,但见五六十米远处,亦即“清水大澡堂”门前有着行状怪异的三个人——一人伏在地上,双手扳着人行道沿;另外两人各自拽他左右腿……

    “清水大澡堂”的前身是“土城饭店”。我们童影的宿舍楼邻它仅十米左右。后来“土城饭店”经过一番门面翻修,变成了“金色朝代”——有卡拉OK包间的那一种地方。于是每至夜里十点,小车泊来;拂晓,悠然而去。一天深夜,几乎全楼居民都被枪声惊醒;又一天傍晚,散步的人们都见从“金色朝代”内冲出手持双筒猎枪的魁汉,追赶两名校官,将其中一名用枪托击倒跪于地,而且朝其头上空放了一枪……那一件事发生后,它停业了一个时期,其后变成了“清水大澡堂”……

    当我走到距那三人十米远处,才看到地上有血迹。起初我以为只不过是三个喝醉了的男人在胡闹罢了。不由站住,一时难以判断究竟怎么回事。而那个伏在地上的人,就朝我扭头求救:“兄弟,救我一命,兄弟,救我一命……”其声奄奄,目光绝望。我却呆愣着,不知该怎么救他。那时拽他腿的一个人,就放了他的腿,用皮鞋跺他扳住人行道沿的双手。他手一松,自然就被拖着双腿拖向“清水大澡堂”了……

    于是他用不堪入耳的话骂我这见死不救的北京人,并惊恐地喃喃自语着:“我完了,我死定了……”

    他被拖上台阶时,下巴被几级台阶磕出了血。

    这时我才从呆愣状况中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法是我得跟进去——企图杀人者不至于当着别人的面杀人吧?

    我紧走几步,踏上台阶,进了门——顿时一股血腥扑鼻,满地鲜血,墙上溅的也是血。一个人仰面倒在地上,看去似乎已死;一个人靠墙歪坐,颈上有很长很深的伤口,随着喘气一股一股往外涌血……

    我又惊呆,生平第一次目睹此观场,心咚咚跳,壮着胆子喝道:“不许杀人!杀人要偿命!……”

    两个穿黑皮夹克的人中的一个,瞪着我,将一只手探到了怀里……

    而那个被拖进来的人却说:“他俩都有枪……”

    我不知他为什么说这句话,但结果是我退出了门。我想我得报警,但那就只能回厂。我跑回厂里,让一名警卫战士报警。让两名警卫战士跟我去制止杀人。他们不很情愿地跟我匆匆走着。忽然我心冷静——那个断了两条腿的外地男人,就肯定是好人吗?两名警卫战士还太年轻,且是农村孩子,万一他们遭到什么不测,我这个人将如何向他们的父母交代?于是我又命他们回厂去。他们反倒为我的安危担心起来,偏跟着我了。最后我还是生气地将他们赶了回去……

    当我再来到“清水大澡堂”台阶前,那两个穿黑皮夹克的男人恰从门内出来,自我面前踏下台阶,扬长而去。我想到那个双腿断了的外地男人,推开门看时,见他居然没被弄死。他说:“幸亏你刚才跟进来了,他们慌了,只顾到二楼去拿钱,才留下我一命……我们是被绑架的,他们是被雇的杀手。”我也不知他说的“我们”,是否即指那一死一伤二人?此时门外才出现人。真正报上了案的是我们童影厂的老厂长于蓝同志……那一天以后,我觉得,某些原本离我很远的事,其实渐渐地离我很近了。“恐惧”二字,总是在头脑中盘桓,挥之而不能去。与另外一些积淀心间的人事相融合,遂产生了写一部小说的冲动。

    起初我想将“清水大澡堂”当成中国20世纪90年代的《小酒店》来写。其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当然非是底层人们。底层的人们不去那样的地方“洗澡”。

    在写前,我想到了左拉那句名言:“无情地揭示社会丑恶的溃疡。”左拉那句话当时确乎唤起了我的一种作家责任感。我发誓我也要“揭示”得“狠”一点儿。

    但进入写作状态不久,我的勇气便自行地渐渐减少了。那时我受到一些恐吓威胁。其文学意味和话语中的杀机,完全是黑社会那一套。我想我的写作不能再图痛快而给我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安全的阴影了。结果《恐惧》就改变了初衷,放弃了实践一次左拉那种现实主义的打算。

    一种打算放弃了,另一种打算却渗入了头脑。那就是对印数的追求。进一步明确地说,是对稿费收获的追求。当时我因自己的种种个人义务和责任,迫切地需要一笔为数不少的钱。第二种打算一旦渗入头脑,写作的冲动和过程就变质了。所谓“媚俗”成为不可避免之事。我在左拉式的批判现实主义与媚俗以迎合市场的打算之间挣扎,却几乎不可救药地越来越滑向后一方面。

    那一时期我不失时机地谈左拉“无情地揭示社会丑恶的溃疡”的主张,实则是在替自己写作目的之卑下进行预先的辩护。

    《恐惧》出版以后,我常被当众诘问写作动机。于是我只有侃侃地大谈我并不太喜欢的左拉和他的小说。我祭起左拉的文学主张当做自己的盾。虽振振有词,但自己最清楚自己内心里是多么的虚弱。

    有一次我又进行很令我头疼的签名售书。有两名中学女生买了《恐惧》。我扣下了她们买的书,让售书员找来了我的另两本书代替之。那一件事后,《恐惧》真的成了我“心口的疼”。尽管它给我带来了比我任何一部书都多的稿酬。我一直暗自发誓要重写它,但一直苦于没有精力。不过这一件事我肯定是要做的。我之利用左拉分明是很卑劣的。我以后的写作实践中再也不会出现那样的“失足”了。由此我常想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一部好书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肯定有争议。但我更希望自己写的书,初中的男孩子女孩子也都是可以看的。家长们不会因他们和她们看我的书而斥责:“怎么看这样的书!”——我自己也不会因而有所不安。

    我认为《红与黑》《红字》《简·爱》《复活》《安娜·卡列尼娜》《茶花女》《德伯家的苔丝》《巴黎圣母院》《红楼梦》《聊斋志异》等都是初中的男孩子女孩子皆可看的书。只要不影响学业,家长们若加以斥责,老师们若反对,那便是家长和老师们的褊狭了。

    至于另外一些书,虽然一向也有极高的定评,比如《金瓶梅》或类似的书,我想,我还是不必去实践着写吧。

    写了二十余年我渐渐悟到了这么一点——文学的某些古典主义的原理,在现代还远远没被证明已完全过时。也许正是那些原理,维系着人与文学类的书的古老亲情,使人读文学类的书的时光,成为美好的时光;也使人对文学类的书的接受心理,能处在一种优雅的状态。

    我想我要从古典主义的原理中,再多发现和取来一些对我有益的东西,而根本不考虑结果自己会否迅速落伍……

    最后我想说,我特别特别钦佩左拉在“德雷福斯”案件中的勇敢立场。他为他的立场付出了全部积蓄,再度一贫如洗。同时牺牲了健康、名誉。还被判了刑,失去了朋友,成了整个法兰西的“敌人”,并且被逐出国。

    然而他竟没有屈服。

    十二年以后他的立场才被证明是正确的。

    我认为那件事是左拉人生的“绝唱”。

    是的,我特别特别钦佩他此点。

    因为,即使在我是血气方刚的青年时都没勇气像左拉那样;现在,则更没勇气了……

    劳伦斯这位英国作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渐入我头脑的。

    那当然是由于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的出版。

    “文革”前那一部书不可能有中译本。这是无须赘言的——但新中国成立前有。

    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七年间,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内部图书阅览室”也没发现过那一部书和劳氏的别的书。因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出版前,我惭愧地承认,对我这个自认为已读过了不少外国小说的“共和国的同龄人”,劳伦斯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读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中译本以后,我看到了同名的电影的录像。并且,自己拥有了一盘翻转的。书在当年出版不久便遭禁,虽已是“改革开放”年代,虽我属电影从业人员,但看那样一盘录像,似乎也还是有点儿犯忌。知道我有那样一盘录像的人,曾三四五人神秘兮兮地要求到我家去“艺术观摩”。而我几乎每次都将他们反锁在家里。

    好多家出版社当年出版了那一部小说。

    不同的出版说明和不同的序,皆将那一部小说推崇为“杰作”。皆称劳氏为“天才”的或“鼎鼎大名”的小说家。同时将“大胆的”、“赤裸裸的”、“惊世骇俗”的性爱描写“提示”给读者。当然,也必谈到英国政府禁了它将近四十年。

    我读那一部小说没有被性描写的内容“震撼”。

    因为我那时已读过《金瓶梅》,还在北影文学部的资料室读到过几册明清年代的艳情小说。《金瓶梅》的“赤裸裸”性爱描写自不必说。明清年代那些所谓艳情小说中的性爱描写,比《金瓶梅》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中国各朝各代非“主流”文学中,那类小说俯拾皆是。当然,除了“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这一共同点,那些东西是不能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提并论的。

    有比较才有鉴别。

    读而后比较的结果是——使劳氏鼎鼎大名的他的那一部小说,在性爱描写方面,反而显得挺含蓄,挺文雅,甚而显得有几分羞涩似的了。总之我认为,劳氏毕竟还是在以相当文学化的态度在他那部小说中描写性爱的。我进一步认为,毫不含蓄地描写性爱的小说,在很久以前的中国,倒可能是世界上最多的。那些东西几乎无任何文学性可言。

    我非卫道士。

    但是我一向认为,一部小说或别的什么书,主要以“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而闻名,其价值总是打了折扣的。不管由此点引起多么大的沸扬和风波,终究不太能直接证明其文学的意义。

    故我难免会按照我这一代人读小说的很传统的习惯,咀嚼《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思想内容。

    我认为它是一部具有无可争议的思想内容的小说。

    那思想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对英国贵族人氏表示了令他们难以沉默的轻蔑。因为劳氏描写了他们的性无能,以及企图遮掩自己性无能真相的虚伪。当然的,也就弘扬了享受性爱的正当权利。

    我想,这才是它在英国遭禁的根本缘由。

    因为贵族精神是英国之国家精神的一方面,贵族形象是英国民族形象历来引以为豪的一方面。

    在此点上,劳氏的那一部书,似又可列为投枪与匕首式的批判小说。

    但英国是小说王国之一。

    英国的大师级小说家几个世纪以来层出不穷,一位位彪炳文史,名著之多也是举世公认的。与他们的作品相比,劳氏的小说实在没什么独特的艺术造诣。就论对贵族人士及阶层生活形态的批判吧,劳氏的小说也不比那些大师们的作品更深刻更有力度。

    但劳氏鼎鼎大名起来的,分明非是他的小说所达到的艺术高度,而是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当时及以后所造成的新闻。

    我想,也许我错了,于是借来了他的《儿子与情人》认真地看了一遍。

    我没从他的后一部小说看出优秀来。

    由劳氏我想到了两点:第一点,我们每一个人作为读者,是多么容易受到宣传和炒作的影响啊。正如触目皆是的广告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消费意识必发生影响一样。这其实不应感到害羞,也谈不上是什么弱点。但如果不能从人云亦云中摆脱出来,那则有点儿可悲了。第二点,我敢断言,中外一切主要因对性的描写程度“不当”而遭禁的书,那禁令都必然是一时的,有朝一日的解禁都是注定了的。虽禁之未必是作者的什么耻辱,但解禁也同样未必便是一部书的荣耀。

    人类文明到今天,对性事的禁忌观念已解放得够彻底,评判一部小说的价值,当高出于论性的是是非非。倘在性以外的内容所留的评判空间庸常,那么“大胆”也不过便是“大胆”、“赤裸裸”也不过便是“赤裸裸”……

    我这一种极端个人化的读后杂感,仅作一厢情愿的自言自语式的记录而已,不想与谁争辩的。

    随提一笔,根据《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改编的电影,抹淡了原著对英国贵族人士的轻蔑,裸爱镜头不少,但拍得并不猥秽。尽管算不上一部多么好的电影,却还是可归于文艺片之列的。

    我也基本上同意这样的评论:就劳伦斯本人而言,他对性爱描写的态度,显然是诚实的、激情的和健康的。

    我不太喜欢他和他的小说,纯粹由于艺术性方面的阅读感觉。

    现在,我要回过头来再谈我自己写作实践中的得失。

    首先我要提的是《一个红卫兵的自白》。这一本书,对于在“文革”中刚刚出生和“文革”以后出生的很年轻的一代,比较感性地认识“文革”,有一点点解惑的意义。写时的动机正在于此。但也就是一点点的解惑意义而已。因我所经历的“文革”,其具体背景,只不过是一座城市一个省份。而且,只不过是以一名普通中学生的见闻、思想和行为来经历的,自身认识的局限是显然的。虽则“大串联”使我能够写入书中的内容丰富了些,却仍只不过是见闻和一己感受而已。

    我更想说的是,也许,此书曾给中国的“新时期”文学,亦即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文学,带了一个很坏的头。它是当年第一部写“文革”中的红卫兵心路的长篇小说。按我的初衷,自然是作为小说来写的。本身曾是红卫兵,自然以第一人称来写。既以第一人称来写,也索性便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写入书中了。刊物的编辑收到稿件后来电话说:这部小说很怪呀,你看专辟一个栏目,将它定为“纪实小说”行不行?我说:行呀。有什么不行呢?那大约是一九八五年。我被社会承认是作家才三年多,对于小说以外的文学名堂还所知甚少,也是第一次听到“纪实小说”这一提法。它当年只发表了一半,另一半刊物不敢发表了。似乎正是从此以后,“纪实小说”很流行了一阵子。接二连三,在文学界招惹了不少是是非非,连我自己也曾受此文学谬种的严重伤害。

    因为“纪实”而又“小说”的结果是明摆着的——利用小说形式影射攻击的事例,古今中外,举不胜举。此本伤人阴伎,倘再冠以“纪实”,被攻击的人哪有不“体无完肤”的呢?若被文痞们驾轻就熟地惯以用之,喷泄私愤,好人遭殃。

    故我对“纪实小说”这一文学种类已无好感。《从复旦到北影》及《京华见闻录》两篇,继《一个红卫兵的自白》之后不久发表。

    在复旦我既获得过老师们的关怀爱护,也受到过一些委屈。那些委屈今天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与上一代人的人生磨砺相比更是不值言说的。但我当年才二十五六岁,心理承受能力毕竟脆弱。自以为承受能力强大,其实是脆弱的。何况,从童年至少年至青年,虽然成长于贫穷之境,却一向不乏友爱。难免娇气。又一向被视为好儿童好少年好青年,当知青班长代理排长连队教师,人格方面特别地自尊。偏那委屈又是冲着人格方面压迫来的,于是耿耿心头,不吐不快。

    故《从复旦到北影》中,有积怨之气,牢骚之词,也有借题发挥、情节演绎的成分。

    它写于十五六年前,证明当年的我,对自己笔下的文字责任感意识不强,要求不高。

    倘如今年,心头委屈积怨全释,平和宽厚回望当年人事纷纭,情理梳析,摈弃演绎,娓娓道来,于山雨穴风的政治背景下,翔实客观地反映“工农兵学员”的大学体会和感受,必将是另一面貌,也会有更大的认识价值。

    那多好呢!

    《京华见闻录》中所录的纪实成分多了,演绎成分少了。就我这样一个具体的中国人的观念而言,就我这样一个当年被视为有“异端思想”的作家而言,却又“正统”多了些,思想拘泥呆板了些。文字的放纵,是弥补不了这一点的。

    当年我才三十四五岁。刚入全国作家协会一年多。自以为责人颇宽,克己颇严,其实今天文坛上某些年轻人的轻狂浅薄,刚愎自信,躁行戾气,我身上都是存在过的。

    以上两篇,虽能从中看到我的一些真实经历,真实性情,真实心路,真实思想;虽能从中看到一些当年的时代特色,社会状态,人生杂相;虽读起来或挺有意思——但毕竟的,因先天不足,乏大气而呈小气,乏冷静而显浮躁,乏庄重而露轻佻,乏深刻而泛浅薄……

    《泯灭》这一部小说,现在看来,前半部较后半部要写得好一点。因为前半部有着自己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生活为底蕴,可取从容平实、娓娓道来的写法。虽然平实,但情节、细节都是很个人化的,便有独特性,非别人的作品里所司空见惯的。后半部转入了虚构。虚构当然乃是小说家必备的能力,也是起码的能力。但此小说的后半部,实际上是按一个先行的既定的“主题”轨路虚构下去的——对金钱的贪婪使人性扭曲,使人生虽有沉浮荣辱,最终却依然归于毁败。这样的人物,以及由其身上生发出来的这样的主题,当然并没什么不对。

    翟子卿式的人物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中国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有些典型意义。但此“主题”却太古老陈旧了。近几个世纪以来,尤其西方资本主义时期以来,无数作品都反映过这个“主题”。可以说,80年代以来的第一桩中国经济案中,也都通过真人真事包含了这个主题。而在现实主义小说中,主题对作品有魂的意义。泛化的主题尽管不失为主题,却必然决定了作品的魂方面的简浅常见。

    在我的友情关系和亲情关系中,很有一些和我一样的底层人家的儿子,中年命达,或为官掌权,或从商暴富。但近十年间,却接二连三地纷纷变成为阶下囚,往日的踌躇满志化作南柯一梦。他们所犯之案,或省级大要案,或列入全国大要案。这使我特别痛心,也每叹息不已。由于友情和亲情毕竟存在过,法理立场上就难以做到特别的鲜明。这一种沉郁暧昧的心理,需要以一种方式去消解。而写一部小说消解之对我来说是自然而然的方式。直奔一个简浅常见的主题而去,又成了最快捷的方式——我在写作中竟未能从此心理因素的纠缠中明智而自觉地摆脱,全受心理因素的惯力所推,小说便未能在“主题”方面再深掘一层,此一憾也……

    喜读引我走上了写的不归人生路。然读之于我,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并不是为了促进写。读只不过是少年时养成的习惯。是美好时光的享受而已。我的读又是那么的不系统。索性的,也便不求系统了。我从读中确乎受益匪浅。书对我的影响,少年时大于青年时,青年时大于现在。现在我对社会及人生已形成了自己的看法,非是读几本什么书所能匡正或改变的。尽管如此,以后我不写了,仍会是一个习惯了闲读的人。读带给我的一种清醒乃是——明白自己往往写得多么平庸……

    2 我与唐诗宋词

    信笔写出以上一行字,我犹豫良久,打算改——因为我对于唐诗、宋词半点儿学识也没有,只是特别喜欢罢了。单看那一行字,倒像我是一位专门研究唐诗、宋词的专家学者似的。转而一想,左不过就是一篇回忆性小文章的题目,而且,也比较地能概括内容,那么不改也罢。

    当年我下乡的地方,属于黑龙江边陲的瑷珲县,是中苏边境地带。如果我们知青要回城市探家,必经一个叫“西岗子”的小镇。那镇真是小极了,仅百余户人家,散布在公路两侧,包括一家小旅店、一家小饭馆、一家小杂货铺和理发铺及邮局。“西岗子”设有边境地区检查站,过往行人车辆都须凭“边境通行证”,知青也不例外。

    有一年我探家回兵团,由于没搭上车,不得不在“西岗子”的旅店住了一夜。其实,说是旅店,哪儿像旅店呢!住客一间屋,大通铺;一门之隔就是店主一家,老少几口。据说那人家是新中国成立初剿匪烈士的家属,当地政府体恤和关爱他们,允许他们开小旅店谋生。按今天的说法,是“家庭旅店”。

    天黑后,我正要睡下,但听门那边有个男人大声喊:“二××,瞎啦?你小弟又拉地上了,你没看见呀!快给他擦屁股,再把屎收拾了!……”

    于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跑到我们住客这边的屋里来,掀起一角炕席,抄起一本书转身跑回门那边去了……书使我的眼睛一亮。那个年代,对于爱看书的青年,书是珍稀之宝。

    一会儿小女孩儿又回到门这边,掀起炕席欲将书放在原处。我问:“什么书啊?”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不认识字。”

    我又问:“你刚才拿书干什么去呢?”

    她眨着眼说:“我小弟拉屎了,我撕几页替他擦屁股呀!”她那模样,仿佛是在反问——书另外还能干什么用呢?我说:“让我看看行吗?”她就默默地将书递给了我。我翻看了一下,见是一本《唐诗三百首》,前后已都撕得少了十几页。那个年代中国有些造纸厂的质量不过关,书页极薄,似乎也挺适合擦小孩屁股的。我又是惋惜又是央求地说:“给我行不?”她立刻又摇头道:“那可不行。”——见我舍不得还她,又说,“你当手纸用几页行。”我继续央求:“我不当手纸用,我是要看的。给我吧!”她为难地说:“这我不敢做主呀!我们这儿的小杂货店里经常断了手纸卖,要给了你,我们用什么当手纸呢?住客又用什么当手纸呢?……”

    我猛地想到,我的背包里,有为一名知青伙伴从城市带回来的一捆成卷的手纸。便打开背包,取出一卷,商量地问:“我用这一卷真正的手纸换行不?”

    她说:“你包里那么多,你用两卷换吧!”于是我用两卷手纸换下了那一本残缺不全的《唐诗三百首》……第二天一早,我离开那小旅店时,女孩儿在门外叫住了我。“叔叔,我昨天晚上占你便宜了吧?”——不待我开口说什么,她将伸在棉袄衣襟里的一只小手抽了出来,手里竟拿着另一本书。她接着说:“这一本书还没撕过呢,也给你吧!这样交换就公平了。我们家人从不占住客的便宜。”

    我接过一看,见是《宋词三百首》。封面也破旧了,但毕竟还有封面,依稀可见一行小字是“中国传统文化丛书”。我深深地感动于小女孩儿的待人之诚,当即掏出一元钱给她,摸了她的头一下,迎着风雪大步朝公路走去……

    回到连队,我与知青伙伴发生了一番激烈的争执——他认为那一本完整的《宋词三百首》理应归他,因为是用他的两卷手纸换的;我说才不是呢,用他的两卷手纸换的,是那本残缺不全的《唐诗三百首》,而实际情况是,完整的《宋词三百首》是我用一元钱买下的……

    如今想来,当年的争执很可笑。究竟哪一本算是用两卷手纸换的,哪一本算是用一元钱买下的,又怎么争执得清呢?

    然而一个事实是——那一本残缺不全的《唐诗三百首》和那一本完整的《宋词三百首》,伴我们度过了多少寂寞的日子,对我们曾很空虚过的心灵,起到了抚慰的作用……

    当年,我竟也心血来潮写起古体诗词来:

    轻风戏青草,

    黄蜂觅黄花。

    春水一潭静,

    田蛙几声呱。

    如今,《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已成我的枕边书,都是精装版本,内有优美插图。如今,捧读这两本书中的一本,每倏然地忆起西岗子,忆起那小女孩,忆起当年之事……

    3 晚秋读诗

    潇潇秋雨后,渐渐天愈凉。

    我知道,那也许是今年最后的一场秋雨。傍晚时分,急骤的雨点儿如一群群黄蜂,齐心协力扑我刚擦过的家窗。似乎那么的仓惶,似乎有万千鸟儿蔽天追啄,于是错将我家当成安全的所在,欲破窗而入躲躲藏藏。又似乎集体地怀着种愠怒,仿佛我曾做过什么对不起它们的事,要进行报复。起码,弄湿我的写字桌,以及桌上的书和纸……

    春雨斯文又缠绵,疏而纡且渺漫迷蒙。故唐诗宋词中,每用“细”字形容,每借花草的嫩状衬托。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句;如“东风吹雨细于尘”句;如“天街小雨润如酥”句……而我格外喜欢的,是唐朝诗人李山甫“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句,将春雨的斯文缠绵写到了近乎羞涩的地步,将初蕾悄绽为新花的情景,也描摹得那么的春趣盎然,于不经意间用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文字醇出了一派春醉。

    夏雨最多情。如同曾与我们海誓山盟过的一个初恋女子,“情绪”浪漫充沛又任性。“旅行”于东西南北地,过往于六七八月间,每踏雷而来,每乘虹而去。我们思想它时,它却不知云游何处,使我们仰面于天望眼欲穿,企盼有一大朵积雨云从天际飘至;而我们正喜悦于晴日的朗丽之际,倏忽间雷声大作,乌云遮空。于是“天外黑风吹海立,浙东飞雨过江来”。阵雨是夏雨猝探我们的惯常方式。它似乎总是一厢情愿地以此方式表达对我们的牵挂。它从不认为它这种方式带有滋扰性,结果我们由于毫无心理准备,每陷于不知所措,乍惊在心头,呆愕于脸上的窘境。几乎只夏季才有阵雨。倘它一味儿恣肆地冲动起来,于是“雷声远近连彻夜,大雨倾盆不终朝”。于是“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于是“惊风乱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烦得我们一味儿祈祷“残虹即刻收度雨,杲杲日出曜长空”。当然夏雨也有彬彬而至之时。斯时它的光临平添了夏季的美好。但见“千里稻花应秀色,五更桐叶最佳音”。它彬彬而至之时,又几乎总是在黄昏或夜晚,仿佛宁愿悄悄地来,无声地去。倘来于黄昏,则“墙头细雨垂纤草,水面风回聚落花”;则江边“雨洗平沙静,天衔阔岸纤”,可观“半截云藏峰顶塔”,望“两来船断雨中桥”;则庭中“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可闻“过雨荷花满院香”,“青草池塘处处蛙”;可觉“墙头语鹊衣犹湿”,“夏木阴阴正可人”;而山村则“罗汉松遮花里路,美人蕉错雨中棂”。

    倘来于夜晚,则“楼外残雷气未平”,则“雨中草色绿堪染”。于是翌日的清晨,虹销雨霁,彩彻云衢,朝霞半缕,网尽一夜风和雨,使人不禁地想说——真好天气!

    秋雨凄冷澹寒,易将某种不可言说的伤感,一把把地直往人心里揣。仿佛它竟是耗尽了缠绵的春雨,虚抛了几番番浪漫和激情的夏雨,憔悴了一颗雨的清莹之魂,心曲盘桓,自叹幽情苦绪何人知?包罗着万千没结果的苦恋所生的委屈和哀怨,欲说还休欲说还休,于是只有一味儿哭泣,哭泣……使老父老母格外地惦念儿女;使游子格外地思乡想家;使女人悟到应变得更温柔,以安慰男人的疲惫;使男人油然自省,忏悔和谴责自己曾伤害过女人心地的行为……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换上棉。在秋风萧瑟、秋雨凄凄的日子里,人心除了伤感,其实往往也会变得对生活,对他人,包括对自己,多一分怜惜和爱护之情。因为可能正是在第二天的早晨,霜白一片雨变冰。于是不日“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

    秋风先行,但见“落叶西风时候,人共青山都瘦”。秋风仿佛秋雨的长姐,其行也匆匆,其色也厉厉。扯拽着秋雨,仿佛要赶在“溪深难受雪,山冻不流云”的冬季之前,向人间替秋雨讨一个说法。尽管秋雨的哀怨,完全是它雨魂中的特征,并非是人委屈于它或负心于它的结果。

    秋风所至,“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直吹得“只有一枝梧叶,不知多少秋声”;直吹得“秋色无远近,出门尽寒山”;直吹得“多少绿荷相倚恨,一时回首背西风”。

    在寒秋日子里,读如此这般诗句,使人不禁地惜花怜树,怪秋风忒张狂,恨不能展一床接天大被,替挡秋风的直接袭击。但是若多读唐诗宋词,也不难发现相反意境的佳篇。比如宋代诗人杨万里的《秋凉晚步》:

    秋气堪悲未必然,

    轻寒正是可人天。

    绿池落尽红蕖却,

    荷叶犹开最小钱。

    家居附近自然无荷塘,难得于入秋的日子,近睹荷花迟开的胭红本色,以及又有多么小的荷叶自水下浮出,翠翠的仍绿惹人眼。一日散步,想起杨万里的诗,于是蹲在草地,抚开一片亡草的枯黄,蓦地,真切切但见有嫩嫩芊芊的小草,隐蔽地悄生悄长!想必是当年早熟的草籽落地,便本能地生根土中,与节气比赛看,抓紧时日体现出植物的生命形式。寒冬是马上就要来临了。那一茎茎嫩嫩芊芊的小草,其生其长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不禁替它们惆怅。晚秋的阳光,呼着节气最后的些微的暖意普照园林。刚一起身,顿觉眼前有什么美丽的东西漫舞而过。定睛看时,呀,却是一双小小彩蝶。它们小得比蛾子大不了多少。然而的确是一双彩蝶,而非蛾子。颜色如刚孵出的小鸡,灿黄中泛着青绿,翅上皆有漆黑的纹理和釉蓝的斑点儿。

    斯时满园林“是处红衰翠减”,风定秋空澄净。一双小小彩蝶,就在那暖意微微的晚秋阳光中,翩翩漫漫,忽上忽下,作最后的伴飞伴舞……

    我一时竟看得呆了。

    冬季之前,怎么还会有蝶呢?

    难道它们和那些小草一样,错将秋温误作春暖,不合时宜地出生了吗?

    它们也要与节气比赛似的,也仿佛要抓紧最后的时日,以舞的方式,演绎完它们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而且,分明的,要尽量在对舞中享受是蝶的生命的浪漫!……

    我呆望它们,倏忽间,内心里备觉感动。

    “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人在节气变化之际所容易流露的感伤,说到底,证明人是多么容易悲观的啊!这悲观虽然不一定全是做作,但与那小草、小蝶相比,不是每每诉说了太多的自哀自怜吗?

    这么一想,心中秋愁顿时化解,一种乐观油然而生。我感激杨万里的诗。感激那些嫩嫩芊芊的小草和那一双美丽的小蝶,它们使我明白——人的心灵,永远应以人自己的达观和乐观来关爱着才对的啊!……

    4 读的烙印

    真的不知该给正开始写的这一篇文字取怎样的题。

    自幼喜读,因某些书中的人或事,记住了那些书名,甚至还会终生记住它们的作者。然而也有这种情况,书名和作者是彻底地忘记了,无论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但书中人或事,却长久地印在头脑中了。仿佛头脑是简,书中人或事是刻在大脑这种简上的。仿佛即使我死了,肉体完全地腐烂掉了,物质的大脑混入泥土了,依然会有什么异乎寻常的东西存在于泥土中,雨水一冲,便会显现出来似的。又仿佛,即使我的尸体按照现今常规的方式火化掉,在我的颅骨的白森森的骸片上,定有类似几行文字的深深的刻痕清晰可见,告诉别人在我这个死者的大脑中,确乎的曾至死还保留过某种难以被岁月铲平的、与记忆有关的密码……

    其实呢,那些自书中复考入大脑的人和事,并不多么的惊心动魄,也根本没有什么曲折的因而特别引人入胜的情节。它们简单得像小学课文一样,普通得像自来水。并且,都是我少年时的记忆。

    这记忆啊,它怎么一直纠缠不休呢?怎么像初恋似的难忘呢?我曾企图思考出一种能自己对自己说得通的解释。然而我的思考从未有过使自己满意的结果,正如初恋之始终是理性分析不清的。所以呢,我想,还是让我用我的文字将它们写出来吧!我更愿我火化后的颅骨的骸片像白陶皿的碎片一样,而不愿它有使人觉得奇怪的痕迹……

    一

    在乡村的医院里,有一位父亲要死了。但他顽强地坚持着不死,其坚持好比夕阳之不甘坠落。在自然界它体现在一小时内,相对于那位父亲,它将延长至十余小时。

    生命在那一种情况下执拗又脆弱。护士明白这一点,医生更明白这一点。那位父亲坚持不死的原因不是由于身后的财产。他是果农,除了自家屋后院子里刚刚结了青果的几十棵果树,他再无任何财产。除了他的儿子,他在这个世界上也再无任何亲人。他坚持着不死是希望临死前再见一眼他的儿子。他也没什么重要之事叮嘱他的儿子。他只不过就是希望临死前再见一眼他的儿子,再握一握儿子的手……事实上他当时已不能说出话来。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迷。两阵昏迷之间的清醒时刻越来越短……但他的儿子远在俄亥俄州。

    医院已经替他发出了电报——打长途电话未寻找到那儿子,电报就一定会及时送达那儿子的手中吗?即使及时送达了,估计他也只能买到第二天的机票了。下了飞机后,他要再乘四个多小时的长途汽车才能来到他父亲身旁……

    而他的父亲真的竟能坚持那么久吗?濒死的生命坚持不死的现象,令人肃然也令人怜悯。而且,那么的令人无奈……

    夕阳是终于放弃它的坚持了,坠落不见了。

    令人联想到晏殊的诗句——“无限年光有限身”,“夕阳西下几时回”。但是那位父亲仍在顽强地与死亡对峙着。那一种对峙注定了绝无获胜的机会,因而没有本能以外的任何意义……黄昏的余晖映入病房,像橘色的纱,罩在病床上,罩在那位父亲的身上、脸上……病房里寂静悄悄的。最适合人咽最后一口气的那一种寂静……那位父亲只剩下几口气了。他喉间呼呼作喘,胸脯高起深伏,极其舍不得地运用他的每一口气。每一口气对他都是无比宝贵的。呼吸已仅仅是呼出着生命之气。那是看了令人非常难过的“节省”。分明的,他已处在弥留之际。他闭着眼睛,徒劳地做最后的坚持。他看去昏迷着,实则特别清醒,那清醒是生命在大脑领域的回光返照。

    门轻轻地开了。有人走入了病房。脚步声一直走到了他的病床边。那是他在绝望中一直不肯稍微放松的企盼。除了儿子,还会是谁呢?这时脆弱的生命做出了奇迹般的反应——他突然伸出一只手向床边抓去。而且,那么的巧,他抓住了中年男医生的手……“儿子!……”他竟说出了话,那是他留在人世的最后一句话。一滴老泪从他眼角挤了出来……他已无力睁开双眼最后看他的“儿子”一眼了……他的手将医生的手抓得那么紧,那么紧……年轻的女护士是和医生一道进入病房的。濒死者始料不及的反应使她呆愣住。而她自己紧接着做出的反应是——跨前一步,打算拨开濒死者的手,使医生的手获得“解放”。但医生以目光及时制止了她。

    医生缓缓俯下身,在那位父亲的额上吻了一下。接着又将嘴凑向那位父亲的耳,低声说:“亲爱的父亲,是的,是我,您的儿子。”医生直起腰,又以目光示意护士替他搬过来一把椅子。在年轻女护士的注视之下,医生坐在椅子上了。那样,濒死者的手和医生的手,就可以放在床边了。医生并且将自己的另一只手,轻轻捂在当他是“儿子”的那位父亲的手上。他示意护士离去。

    三十几年后,当护士回忆这件事时,她写的一段话是:“我觉得我不是走出病房的,而是像空气一样飘出去的,唯恐哪怕是最轻微的脚步声,也会使那位临死的老人突然睁开双眼。我觉得仿佛是上帝将我的身体托离了地面……”

    至今这段话仍印在我的颅骨内面,像达摩入禅的身影印在山洞的石壁上。夜晚从病房里收回了黄昏橘色的余晖。年轻的女护士从病房外望见医生的坐姿那么的端正,一动不动。她知道,那一天是医生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他亲爱的妻子正等待着他回家共同庆贺一番。

    黎明了——医生还坐在病床边……旭日的阳光普照入病房了——医生仍坐在病床边……因为他觉得握住他手的那只手,并没变冷变硬……到了下午,那只手才变冷变硬。而医生几乎坐了二十个小时……他的手臂早已麻木了,他的双腿早已僵了,他已不能从椅子上站起来了,是被别人搀扶起来的……院长感动地说:“我认为你是很虔诚的基督徒。”而医生平淡地回答:“我不是基督徒,不是上帝要求我的。是我自己要求我的。”

    三十几年以后,当年年轻的护士变成了一位老护士,在她退休那一天,人们用“天使般的心”赞美她那颗充满着爱的护士的心时,她讲了以上一件使她终生难忘的事……

    最后她也以平淡的语调说:“我也不是基督徒。有时我们自己的心要求我们做的,比上帝用他的信条要求我们做的更情愿。仁爱是人间的事,而我们有幸是人。所以我们比上帝更需要仁爱,也应比上帝更肯给予。”

    没有掌声。因为人们都在思考她讲的事,和她说的话,忘了鼓掌……在我们人间,使我们忘了鼓掌的事已少了;而我们大鼓其掌时真的都是那么由衷的吗?

    二

    此事发生在国外一座大城市的一家小首饰店里。

    冬季的傍晚,店外雪花飘舞。三名售货员都是女性。确切地说,是三位年轻的姑娘。其中最年轻的一位才十八九岁。已经到可以下班的时间了,另外两位姑娘与最年轻的姑娘打过招呼后,一起离开了小店。现在,小首饰店里,只有最年轻的那位姑娘一人了。

    正是西方诸国经济连锁大萧条的灰色时代,失业的人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多,到处可见忧郁的沮丧的面孔。银行门可罗雀。超市冷清。领取救济金的人们却从夜里就开始排队了。不管哪里,只要一贴出招聘广告,即使仅招聘一人,也会形成聚众不散的局面。

    姑娘是在几天前获得这一份工作的。她感到无比的幸运,甚至可以说感到幸福,虽然工资是那么的低微。她轻轻哼着歌,不时望一眼墙上的钟。再过半小时,店主就会来的。她向店主汇报了一天的营业情况,也可以下班了。

    姑娘很勤快,不想无所事事地等着。于是她扫地,擦柜台。这不见得会受到店主的夸奖。她也不指望受到夸奖。她勤快是由于她心情好。心情好是由于感到幸运和幸福。

    忽然,门吱呀一声开了,迈进来一个中年男人。他一肩雪花,头上没戴帽子。雪花在他头上形成了一顶白帽子。姑娘立刻热情地说:“先生您好!”男人点了一下头。姑娘犹豫刹那,掏出手绢,替他抚去头上的、肩上的雪花。接着她走到柜台后边,准备为这一位顾客服务。其实她可以对他说:“先生,已过下班时间了,请明天来吧。”但她没这么说。经济萧条的时代,光临首饰店的人太少了。生意惨淡。她希望能替老板多卖出一件首饰。虽然才上了几天班,她却养成了一种职业习惯,那就是判断一个人的身份,估计顾客可能对什么价格的首饰感兴趣。

    她发现男人竖起着的大衣领的领边磨损得已暴露出呢纹了。而且,她看出那件大衣是一件过时货。当然,她也看出那男人的脸刚刮过,两颊泛青。

    他的表情多么的阴沉啊!他企图靠斯文的举止掩饰他糟糕的心境,然而他分明的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好演员。姑娘判断他是一个钱夹里没有多少钱的人。于是她引他凑向陈列着廉价首饰的柜台,向他一一介绍价格,可配怎样的衣着。而他似乎对那些首饰不屑一顾。他转向了陈列着价格较贵的首饰的柜台,要求姑娘不停地拿给他看。有一会儿他同时比较着两件首饰,仿佛就会做出最后的选择。他几乎将那一柜台里的首饰全看遍了,却说一件都不买了。姑娘自然是很失望的。

    男人斯文而又抱歉地说:“小姐,麻烦了您这么半天,实在对不起。”

    姑娘微笑着说:“先生,没什么。有机会为您服务我是很高兴的。”

    当那男人转身向外走时,姑娘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柜台。漫不经心的一瞥使她顿时大惊失色——价格最贵的一枚戒指不见了!那是一家小首饰店,当然也不可能有贵到价值几千几万的戒指。然而姑娘还是呆住了,仿佛被冻僵了一样。那一时刻她脸色苍白,心跳似乎停止了,血液也似乎不流通了……而男人已经推开了店门,一只脚已迈到了门外……

    “先生!……”姑娘听出了她自己的声音有多么颤抖。男人的另一只脚,就没向门外迈。男人也仿佛被冻僵在那儿了。

    姑娘又说:“先生,我能请求您先别离开吗?”

    男人已迈出店门的脚竟收回来了……他缓缓地,缓缓地转过了身……他低声说:“小姐,我还有很急迫的事等着我去办。”分明地,他随时准备扬长而去……

    姑娘绕出柜台,走到门口,有意无意地将他挡在了门口……男人的目光冷森起来……姑娘说:“先生,我只请求您听我几句话……”

    男人点了点头。

    姑娘说:“先生,您也许会知道我找到这一份工作有多么的不容易!我的父亲失业了。我的哥哥也失业了。因为家里没钱养两个大男人,我的母亲带着我生病的弟弟回乡下去了。我的工资虽然低微,但我的父亲我的哥哥和我自己,正是靠了我的工资才每天能吃上几小块面包。如果我失去了这份工作,那么我们完了。除非我做妓女……”

    姑娘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姑娘说不下去了。流泪了。无声地哭了……

    男人低声说:“小姐,我不明白您的话。”

    姑娘又说:“先生,刚才给您看过的一枚戒指现在不见了。如果找不到它,我不但将失去工作,还肯定会被传到法院去的。而如果我不能向法官解释明白,我不是要坐牢的吗?先生,我现在绝望极了,害怕极了。我请求您帮着我找!我相信在您的帮助之下,我才会找到它……”姑娘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由衷的话。

    男人的目光不再冷森。他犹豫片刻,又点了点头。于是他从门口退开,帮着姑娘找。两个人分头这儿找那儿找,没找到。

    男人说:“小姐,我真的不能再帮您找了。我必须离开了。小姐您瞧,柜台前的这道地板缝多宽呀!我敢断定那枚戒指一定是掉在地板缝里了。您独自再找找吧!听我的话,千万不要失去信心!……”男人一说完就冲出门外去了……

    姑娘愣了一会儿,走到地板缝前俯身细瞧——戒指卡在地板缝间……而男人走前蹲在那儿系过鞋带……

    第二天,人们相互传告——夜里有一名中年男子抢银行未遂……几天后,当罪犯被押往监狱时,他的目光在道边围观的人群中望见了那姑娘……

    她走上前对他说:“先生,我要告诉您我找到那枚戒指了,因而我是多么地感激您啊!……”并且,她送给了罪犯一个小面包圈儿。

    她又说:“我只能送得起这么小的一个小面包圈儿。”罪犯流泪了。当囚车继续向前行驶。姑娘追随着囚车,真诚地说:“先生,听我的话,千万不要失去信心!……”那是他对姑娘说过的话。他——罪犯,点了点头……

    三

    这是秋季的一个雨夜。雨时大时小,从天黑下来后一直未停,想必整夜不会停的了。在城市某一个区的消防队值班室里,一名年老的消防队员和一名年轻的消防队员正下棋。棋盘旁边是电话机,是二人各自的咖啡杯。他们的值班任务是——有火灾报警电话打来,立即拉响报警器。年老的消防队员再过些日子就要退休了;年轻的消防队员才参加工作没多久。他们第一次共同值班。老消防队员举起一枚棋子犹豫不决之际,电话铃骤响……年轻的消防队员反应迅速地一把抓起了电话……

    “救救我……我的头磕在壁炉角上了,流着很多血……我快死了,救救我……”话筒那端传来一位老女人微弱的声音。那是一台扩音电话。

    年轻的消防队员愣了愣,爱莫能助地回答:“可是夫人,您不该拨这个电话号码。这里是消防队值班室……”话筒那一端却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传来。

    年轻的消防队员一脸不安,缓缓地,缓缓地放下了电话。他们的目光刚一重新落在棋盘上,便不约而同地又望向电话机了。接着他们的目光注视在一起了……

    老消防队员说:“如果我没听错,她告诉我们她流着很多血……”

    年轻的消防队员点了一下头:“是的。”

    “她还告诉我们,她快死了。”

    “是的。”

    “她在向我们求救。”

    “是的。”

    “可我们……在下棋……”

    “不……我怎么还会有心思下棋呢?”

    “我们总该做点儿什么应该做的事对不对?”

    “对……可我,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

    老消防队员嘟哝:“总该做点儿什么的……”

    他们就都不说话了。

    都在想究竟该做点儿什么。

    他们首先给急救中心挂了电话,但因为不清楚确切的住址,急救中心的回答是非常令他们遗憾的……他们也给警方挂了电话,同样的原因,警方的回答也非常令他们失望……该做的事已经做了,连老消防队员也不知道该继续做什么了……

    他说:“我们为救一个人的命已经做了两件事,但并不意味着我们救了一个向我们求救过的人。”

    年轻的消防队员说:“我也这么想。”

    “她肯定还在流血不止。”

    “肯定的。”

    “如果没有人实际上去救她,她真的会死的。”

    “真的会死的……”年轻的消防队员说完,忽然拍了一下自己的前额:“嘿,我们干吗不查问一下电话局?那样,我们至少可以知道她住在哪一条街区!……”

    老消防队员赶紧抓起了电话……一分钟后,他们知道求救者住在哪一条街了……两分钟后,他们从地图上找到了那一条街。它在另一市区。他们又将弄清的情况通告急救中心或警方……但是一方暂无急救车可以前往,一方的线路占线,连拨不通……

    老消防队员灵机一动,向另一市区的消防队值班室拨去了电话,希望派出消防车救一位老女人的命……他遭到了拒绝。

    拒绝的理由简单又正当:派消防车救人?荒唐之事!在没有火灾也未经特批的情况下出动消防车,既不但严重违反消防队的纪律条例,也严重违犯城市管理法啊!他们一筹莫展了……

    老消防队员发呆地望了一会儿挂在墙上的地图,主意已定地说:“那么,为了救一个人的命,就让我来违反纪律和违法吧!……”他起身拉响了报警器。

    年轻的消防队员说:“不能让你在退休前受什么处罚。报警器是我拉响的,一切后果由我来承担。”

    老消防队员说:“你还是一名见习队员,怎么能牵连你呢?报警器明明是我拉响的嘛!”而院子里已经嘈杂起来,一些留宿待命的消防队员匆匆地穿着消防服……当老消防队员说明拉报警器的原因后,院子里一片肃静。

    老消防队员说:“认为我们不是在胡闹的人,就请跟我们去吧!……”他说完走向一辆消防车,年轻的消防队员紧随其后,没有谁返身回到宿舍去,也没有谁说什么问什么,都分头踏上了两辆消防车……雨又下大了。马路上的车辆皆缓慢行驶……两辆消防车一路鸣笛,争分夺秒地从本市区开往另一市区……它们很快就驶在那一条街道上了。那是一条很长的街道。正是周末,人们睡得晚。几乎家家户户的窗子都明亮着。求救者究竟倒在哪一幢楼的哪一间屋子里呢?断定本街上并没有火灾发生的市民,因消防车的到来滋扰了这里的宁静而愤怒。有人推开窗子大骂消防队员们……年轻的消防队员站立在消防车的踏板上,手持话筒做着必要的解释。

    许多大人和孩子从自家的窗子后面,观望到了大雨浇着他和别的消防队员们的情形……“市民们,请你们配合我们,关上你们各家所有房间的电灯!……”年轻的消防队员反复要求着……一扇明亮的窗子黑了……又一扇明亮的窗子黑了……再也无人大骂了……在这一座城市,在这一条街道,在这一个夜晚,在瓢泼大雨中,两辆消防车如夜海上的巡逻舰,缓缓地一左一右地并驶着……迎头的各种车辆纷纷倒退……除了司机,每一名消防队员都站立在消防车两旁的踏板上,目光密切地关注着街道两侧的楼房,包括那位老消防队员……雨,是下得更大了……街道两旁的楼房的窗全都黑暗了,只有两行路灯亮着了……那一条街道那一时刻那么的寂静……

    “看!……”一名消防队员激动地大叫起来……他们终于发现了唯一一户人家亮着的窗……一位七十余岁的老妇人被消防车送往了医院……医生说,再晚十分钟,她的生命就会因失血过多不保了。两名消防队员自然没受处罚。市长亲自向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称赞他们是本市“最可爱的市民”,其他消防队员也受到了市长的表扬。那位老妇人后来成为该市年龄最大也最积极的慈善活动志愿者……

    大约是在初一时,我从隔壁邻居卢叔收的废报刊堆里翻到了一册港版的《读者文摘》,其中的这一则纪实文章令我的心一阵阵感动。但是当年我不敢向任何人说出我所受的感动——因为事情发生在美国。

    当年我少年的心又感动又困惑——因为美国大兵正在越南用现代武器杀人放火。人性如泉,流在干净的地方带走不干净的东西;流在不干净的地方它自身也污浊。后来就“文革”了。“文革”中我更多次地联想到这一则纪实……

    四

    以下一则“故事”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那么让我也尊重“原版”,以第一人称叙述……

    “我”是一位已毕业两年了的文科女大学生。“我”两年内几十次应聘,仅几次被试用过。更多次应聘谈话未结束就遭到了干脆的或客气的拒绝。即使那几次被试用,也很快被以各种理由打发走了……

    这使“我”产生了巨大的人生挫败感。刚刚踏入社会啊!“我”甚至产生过自杀的念头。“我”找不到工作的主要原因不是有什么品行劣迹,也不是能力天生很差——大学毕业前夕“我”被车刮到过一次,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后遗症——心情一紧张,两耳便失聪。“我”是一个诚实的人。每次应聘,“我”都声明这一点。而结果往往是——招聘主管者们欣赏“我”的诚实,但却不肯降格以用。“我”虽然对此充分理解,可无法减轻人生忧愁。“我”仍不改初衷,每次应聘,还是一如既往地声明在先,也就一如既往地一次次希望落空……在“我”沮丧至极的日子里,很令“我”喜出望外的,“我”被一家报馆试用了!

    那是因为“我”的诚实起了作用。

    也因为“我”诚实不改且不悔的经历引起了同情和尊敬。与“我”面谈的是一位部门主任。他对“我”说:“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应该留给你这么诚实的人适合你的一种工作,否则,就谁也没有资格要求你热爱社会了。”部门主任的话也令“我”大为感动。“我”的具体工作是资料管理。这一份工作获得不易,“我”异常珍惜,而且,也渐渐喜欢这一份工作了。“我”的心情从没有过的好,每天笑口常开。当然,双耳失聪的后遗症现象一次也没发生过……同事们不但接受了“我”这一名资料管理员,甚至开始称赞“我”良好的工作表现了。试用期一天天地过去着,不久,“我”将被正式签约录用了。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呀!“我”不再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幸的人,反而觉得自己是一个十分幸运的人了。

    某一天,那一天是试用期满的前三天——报馆同事上下忙碌,为争取对一新闻事件的最先报道,人人放弃了午休。到资料馆查询相关资料的人接二连三……

    受紧张气氛影响,“我”最担心之事发生了,“我”双耳失聪了!这使我陷于不知所措之境,也使同事们陷于不知所措之境。笔谈代替了话语。时间对于新闻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何况有多家媒体在与该报抢发同一条新闻!……结果该报在新闻战中败北了。对于该报,几乎意味着是一支足球队在一次稳操胜券的比赛中惨遭淘汰……客观地说,如此结果,并非完全是由“我”一人造成的。但“我”确实难逃干系啊!“我”觉得多么地对不起报社对不起同事们呀!

    “我”内疚极了。

    同时,“我”多么地害怕三天后被冷淡地打发走呢!“我”向所有当天到过资料室的人表示真诚的歉意;“我”向部门主任当面承认“错误”,尽管“我”不是因为工作态度而失职……一切人似乎都谅解了“我”。在“我”看来,似乎而已。“我”敏感异常地觉得,人们谅解自己是假的,是装模作样的。

    总之是表面的。仅仅为了证明自己的宽宏大量罢了……“我”猜想,其实报社上上下下,都巴不得自己三天后没脸再来上班……但,那“我”不是又失业了吗?“我”还能幸运地再找到一份工作吗?第二次幸运的机会究竟在哪儿呀?“我”已根本不相信它的存在了。……奇怪的是——三天后并没谁找“我”谈话,通知我被解聘了;当然也没谁来让“我”签订正式录用的合同。“我”太珍惜获得不易的工作了!“我”决定放弃自尊,没人通知就照常上班。一切人见了“我”,依旧和“我”友好地点头,或打招呼。但“我”觉得人们的友好已经变质了,微笑着的点头已是虚伪的了。分明地,人们对“我”的态度,与以前是那么的不一样了,变得极不自然了,仿佛竭力要将自己的虚伪成功地掩饰起来似的……以前,每到周末,人们都会热情地邀请“我”参加报社一向的“派对”娱乐活动。现在,两个周末过去了,“我”都没受到邀请——如果这还不是歧视,那什么才算歧视呢?

    “我”由内疚由难过而生气了——倒莫如干脆打发“我”走!为什么要以如此虚伪的方式逼“我”自己离开呢?这不是既想达到目的又企图得到善待试用者的美名吗?

    “我”对当时决定试用自己的那一位部门主任,以及自己曾特别尊敬的报社同事们暗生嫌恶了。

    都言虚伪是当代人之人性的通病,“我”算是深有体会了!

    第三个周末,下班后,人们又都匆匆地结伴走了。

    “派对”娱乐活动室就在顶层,人们当然是去尽情娱乐了呀!

    只有“我”独自一人留在资料室发呆,继而落泪。

    回家吗?

    明天还照常来上班吗?

    或者明天自己主动要求结清工资,然后将报社上上下下骂一通,扬长而去?“我”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一经决定,“我”又想,干吗还要等到明天呢?干吗不今天晚上就到顶层去,突然出现,趁人们皆愣之际,大骂人们的虚伪。趁人们被骂得呆若木鸡,转身便走有何不可?难道虚伪是不该被骂的吗?!不就是三个星期的工资吗?为了自己替自己出一口气,不要就是了呀!于是“我”抹去泪,霍然站起,直奔电梯……“我”一脚将娱乐活动室的门踢开了——人们对“我”的出现倍感意外,确实地,都呆若木鸡;而“我”对眼前的情形也同样地倍感意外,也同样地一时呆若木鸡……“我”看到一位哑语教师,在教全报社的人哑语,包括主编和社长也在内……

    部门主任走上前以温和的语调说:“大家都明白你目前这一份工作对你是多么的重要。每个人都愿帮你保住你的工作。三个周末以来都是这样。我曾经对你说过——社会应该留给你这么诚实的人一份适合你的工作。我的话当时也是代表报社代表大家的。对你,我们大家都没有改变态度……”

    “我”环视同事们,大家都对“我”友善地微笑着……还是那些熟悉了的面孔,还是那些见惯了的微笑……却不再使“我”产生虚伪之感了。还是那种关怀的目光,从老的和年轻的眼中望着“我”,似乎竟都包含着歉意,似乎每个人都在以目光默默地对“我”说:“原谅我们以前未想到用这样的方式帮助你……”

    曾使我感到幸运和幸福的一切内容,原来都没有变质。非但都没有变质,而且美好地温馨地连成一片令“我”感动不已的,看不见却真真实实地存在着的事实了……

    “我”的泪水顿时夺眶而出。

    “我”站在门口,低着头,双手捂脸,孩子似的哭着哭着……

    眼泪因被关怀而流……

    也因对同事们的误解而流……

    那一时刻“我”又感动又羞愧,于是人们渐渐聚向“我”的身旁……

    五

    还是冬季,还是雪花漫舞的傍晚,还是在人口不多的小城,事情还是与一家小小的首饰店有关……

    它是比前边讲到的那家首饰店更小了。前边讲的那家首饰店,在经济大萧条的时代,起码还雇得起三位姑娘。这一家小首饰店的主人,却是谁都雇不起的……

    他是三十二三岁的青年,未婚青年。他的家只剩他一个人了,父母早已过世了,姐姐远嫁到外地去了。小首饰店是父母传给他继承的。它算不上是一宗值得守护的财富,但是对他很重要,他靠它维生。

    大萧条继续着。他的小首饰店是越来越冷清了,他的经营是越来越惨淡了。那是圣诞节的傍晚。他寂寞地坐在柜台后看书,巴望有人光临他的小首饰店。已经五六天没人迈入他的小首饰店了。他既巴望着,也不多么地期待。在圣诞节的傍晚他坐在他的小首饰店里,纯粹是由于习惯。反正回到家里也是他一个人,也是一样的孤独和寂寞。几年以来的圣诞节或别的什么节日,他都是在他的小首饰店里度过的……

    万一有人……他只不过心存着一点点侥幸罢了。如果不是经济大萧条的时代,节日里尤其是圣诞节,光临他的小首饰店的人还是不少的。因为他店里的首饰大部分是特别廉价的,是适合底层的人们一向选择了作为礼物的。

    经济大萧条的时代是注定要剥夺人们某种资格的。首先剥夺的是底层人在节日里相互赠礼的资格。对于底层人,这一资格在经济大萧条的时代成了奢侈之事……

    青年的目光,不时离开书页望向窗外,并长长地忧郁地叹上一口气……居然有人光临他的小首饰店了!光临者是一位少女,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一条旧的灰色的长围巾,严严实实地围住了她的头,只露出正面的小脸儿。少女的脸儿冻得通红。手也是。只有老太婆才围她那种灰色的围巾。肯定的,在她临出家门时,疼爱她的母亲或祖母将自己的围巾给她围上了——青年这么想。

    他放下书,起身说:“小姐,圣诞快乐!希望我能使你满意,您也能使我满意。”青年是高个子。

    少女仰起脸望着他,庄重地回答:“先生,也祝您圣诞快乐!我想,我们一定都会满意的。”她穿一件打了多处补丁的旧大衣。她回答时,一只手朝她一边的大衣兜拍了一下。仿佛她是阔佬,那只大衣兜里揣着满满一袋金币似的。青年的目光隔着柜台端详她,看见她穿一双靴腰很高的毡靴。毡靴也是旧的,显然比她的脚要大得多。而大衣原先分明很长,是大姑娘们穿的无疑。谁替她将大衣的下摆剪去了,并且按照她的身材改缝过了吗?也是她的母亲或祖母吗?

    他得出了结论——少女来自一个贫寒家庭。

    她使他联想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而他刚才捧读的,正是一本安徒生的童话集。

    青年忽然觉得自己对这少女特别地怜爱起来,觉得她脸上的表情那会儿纯洁得近乎圣洁。他决定,如果她想买的只不过是一只耳环,那么他将送给她。或仅象征性地收几枚小币……

    少女为了看得仔细,上身伏于柜台,脸几乎贴着玻璃了——她近视。

    青年猜到了这一点,一边用抹布擦柜台的玻璃,一边温情地瞧着少女。其实柜台的玻璃很干净,可以说一尘不染。他还要擦,是因为觉得自己总该为小女孩做些什么才对。

    “先生,请把这串项链取出来。”

    少女终于抬起头指着说。

    “怎么……”

    他不禁犹豫。

    “我要买下它。”

    少女的语气那么自信,仿佛她大衣兜里的钱,足以买下他店里的任何一件首饰。

    “可是……”

    青年一时不知自己想说的话究竟该如何说才好。

    “可是这串项链很贵?”少女的目光盯在他脸上。

    他点了点头。

    那串项链是他小首饰店里最贵的。它是他的压店之宝。另外所有首饰的价格加起来,也抵不上那一串项链的价格。当然,富人们对它肯定是不屑一顾的,而穷人们却只有欣赏而已,所以它陈列在柜台里多年也没卖出去。有它,青年才觉得自己毕竟是一家小首饰店的店主。他经常这么想——倘若哪一天他要结婚了,它还没卖出去,那么他就不卖它了。他要在婚礼上亲手将它戴在自己新娘的颈上……

    现在,他对自己说,他必须认真地对待面前的女孩了。

    她感兴趣的可是他的压店之宝呀!不料少女说:“我买得起它。”少女说罢,从大衣兜里费劲地掏出一只小布袋儿。小布袋儿看去沉甸甸的,仿佛装的真是一袋金币。

    少女解开小布袋儿,往柜台上兜底儿一倒,于是柜台上出现了一堆硬币。但不是金灿灿的金币,而是一堆收入低微的工人们在小酒馆里喝酒时,表示大方当小费的小币……

    有几枚小币从柜台上滚落到了地上,少女弯腰——捡起它们。由于她穿着高腰的毡靴,弯下腰很不容易。姿势像表演杂技似的。还有几枚小币滚到了柜台底下,她干脆趴在地上,将手臂伸到柜台底下去捡……

    她重新站在他面前时,脸涨得通红。她将捡起的那几枚小币也放在柜台上,一双大眼睛默默地庄严地望着青年,仿佛在问:“我用这么多钱还买不下你的项链吗?”

    青年的脸也涨得通红,他不由得躲闪她的目光。他想说的话更不知该如何说才好了。全部小币,不足以买下那串项链的一颗,不,半颗珠子。

    他沉吟了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小姐,其实这串项链并不怎么好。我……我愿向您推荐一只别致的耳环……”

    少女摇头道:“不。我不要买什么耳环,我要买这串项链……”

    “小姐,您的年龄,其实还没到非戴项链不可的年龄……”

    “先生,这我明白。我是要买了它当做圣诞礼物送给我的姐姐,给她一个惊喜……”

    “可是小姐,一般是姐姐送妹妹圣诞礼物的……”

    “可是先生,您不知道我有多爱我的姐姐啊!我可爱她了!我无论送给她多么贵重的礼物,都不能表达我对她的爱……”于是少女娓娓地讲述起她的姐姐来……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是她的姐姐将她抚养大的。她从三四岁起就体弱多病,没有姐姐像慈母照顾自己心爱的孩子一样照顾她,她也许早就死了。姐姐为了她一直未嫁。姐姐为了抚养她,什么受人歧视的下等工作都做过了,就差没当侍酒女郎了。但为了给她治病,已卖过两次血了……青年的表情渐渐肃穆。女孩儿的话使他想起了他的姐姐。然而他的姐姐对他却一点儿都不好,出嫁后还回来与他争夺这小首饰店的继承权。那一年他才十九岁呀!他的姐姐伤透了他的心……

    “先生,您明白我的想法了吗?”女孩儿噙着泪问。

    他低声回答:“小姐,我完全理解。”

    “那么,请数一下我的钱吧。我相信您会把多余的钱如数退给我的……”青年望着那堆小币愣了良久,竟默默地、郑重其事地开始数……

    “小姐,这是您多余的钱,请收好。”他居然还退给了少女几枚小币,连自己也不知自己在干什么。他又默默地、郑重其事地将项链放入它的盒子里,认认真真地包装好。

    “小姐,现在,它归你了。”

    “先生,谢谢。”

    “尊敬的小姐,外面路滑,请走好。”他绕出柜台,替她开门,仿佛她是慷慨的贵妇,已使他大赚了一笔似的。

    望着少女的背影在夜幕中走出很远,他才关上他的店门。失去了压店之宝,他顿觉他的小店变得空空荡荡不存一物似的。他散漫的目光落在书上,不禁地在心里这么说:“安徒生先生啊,都是由于你的童话我才变得如此的傻。可我已经是大人了呀!……”

    那一时刻,圣诞之夜的第一遍钟声响了……第二天,小首饰店关门。青年到外地打工去了,带着他爱读的《安徒生童话集》……三年后,他又回到了小城。圣诞夜,他又坐在他的小首饰店里,静静地读另一本安徒生的童话集……

    教堂敲响了入夜的第一遍钟声时,店门开了——进来的是三年前那一位少女,和她的姐姐,一位容貌端秀的二十四五岁的女郎……

    女郎说:“先生,三年来我和妹妹经常盼着您回到这座小城,像盼我们的亲人一样。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将项链还给您了……”长大了三岁的少女说:“先生,那我也还是要感谢您。因为您的项链使我的姐姐更加明白,她对我是像母亲一样重要的……”青年顿时热泪盈眶。

    他和那女郎如果不相爱,不是就很奇怪了吗?……

    以上五则,皆真人真事,起码在我的记忆中是的。从少年至青年至中年时代,他们曾像维生素保健人的身体一样营养过我的心。第四则的阅读时间稍近些,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末。那时我快三十岁了。“文革”结束才两三年,中国的伤痕一部分一部分地裸露给世人看了。它在最痛苦也在最普遍最令我们中国人羞耻的方面,乃是以许许多多同胞的命运的伤痕来体现的,也是我以少年的和青年的眼在“文革”中司空见惯的。“文革”即使没能彻底摧毁我对人性善的坚定不移的信仰,也使我在极大程度上开始怀疑人性善之合乎人作为人的法则。事实上经历了“文革”的我,竟有些感觉人性善之脆弱,之暧昧,之不怎么可靠了。我已经就快变成一个冷眼看世界的青年了,并且不得不准备硬了心肠体会我所生逢的中国时代了。

    幸而“文革”结束了。

    否则我不敢自信我生为人恪守的某些原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放弃;不敢自信我绝不会向那一时代妥协;甚至不敢自信我绝不会与那一时代沆瀣一气,同流合污……

    具体对我而言,我常想,“文革”之结束,未必不也是对我之人性质量的及时拯救,在它随时有可能变质的阶段……所以,当我读到人性内容的记录那么朴素,那么温馨的文字时,我之感动尤深。我想,一个人可以从某一天开始一种新的人生,世间也是可以从某一年开始新的整合吧?于是我又重新祭起了对人性善的坚定不移的信仰;于是我又以特别理想主义的心去感受时代,以特别理想的眼去看社会了……

    这一种状态一直延续了十余年。十余年内,我的写作基本上是理想主义色彩鲜明的。偶有愤世嫉俗性的文字发表,那也往往是由于我认为时代和社会的理想化程度不合我一己的好恶……

    然而,步入中年以后,我坦率承认,我对以上几则“故事”的真实性越来越怀疑了。

    可它们明明是真实的啊!

    它们明明坚定过我对人性善的信仰啊!

    它们明明营养过我的心啊!

    我知道,不但时代变了,我自己的理念架构也在浑然不觉间发生了重组。我清楚这一点。

    我不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了。

    并且,可能永远也不再会是了。

    这使我经常暗自悲哀。

    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人在少年和青年时期若不曾对人世特别的理想主义过,那么以后一辈子都将活得极为现实。

    少年和青年时期理想主义过没什么不好,一辈子都活得极为现实的人生体会也不见得多么良好;反过来说也行。那就是——一辈子都活得极为现实的人生不算什么遗憾,少年和青年时期理想主义过也不见得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

    以上几则“故事”,依我想来,在当今中国之现实中,几乎都没有了“可操作”性。谁若在类似的情况下,像它们的当事人那么去思维去做,不知结果会怎样?恐怕会是自食恶果而且被人冷嘲曰自作自受的吧?

    我也不会那么去思维那么去做的了。

    故我将它们追述出来,绝无倡导的意思,只不过是一种摆脱记忆粘连的方式罢了。

    再有什么动机,那就是提供朴素的、温馨的人性和人道内容的体会了。

    体会体会反正也不损失我们什么……

    5 爱读的人们

    我曾以这样一句话为题写过一篇小文——“读,是一种幸福。”我曾为作家这一种职业作出过我自己所理想的定义——“为我们人类古老而良好的阅读习惯服务的人。”我也曾私下里对一位著名的小说评论家这样说过——“小说是培养人类阅读习惯的初级读本。”我还公开这样说过——“小说是平凡的。”现在,我仍觉得——读,对于我这样一个具体的,已养成了阅读习惯的人,确乎的是一种幸福。而且,将是我一生的幸福。对于我,电视不能代替书,报不能代替书,上网不能代替阅读,所以我至今没有接触过电脑。

    站在我们所处的当代,向历史转过身去,我们定会发现——读这一种古老而良好的习惯,百千年来,曾给万亿之人带来过幸福的时光。万亿之人从阅读的习惯中受益匪浅。历史告诉我们,阅读这一件事,对于许许多多的人曾是一种很高级的幸福,是精神的奢侈。书架和书橱,非是一般人家所有的家具。书房,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乃富有家庭的标志,尤其是西方贵族家庭的标志。

    而读,无论对于男人或女人,无论对于从前的、现在的,抑或将来的人们,都是一种优雅的姿势,是地球上只有人类才有的姿势。一名在专心致志地读着的少女,无论她是坐着读还是站着读,无论她漂亮还是不漂亮,她那一时刻都会使别人感到美。保尔去冬妮娅家里看她,最羡慕的是她家的书房,和她个人的藏书。保尔第一次见到冬妮娅的母亲,那林务官的夫人便正在读书。而苏联拍摄的电影《保尔·柯察金》中有一个镜头——黄昏时分的阳光下,冬妮娅静静地坐在后花园的秋千上读着书……那样子的冬妮娅迷倒了当年中国的几乎所有青年。

    因为那是冬妮娅在全片中最动人的形象。

    读有益于健康,这是不消说的。

    一个读着的人,头脑中那时别无他念,心跳和血流是极其平缓的,这特别有助于脏器的休息,脑神经那一时刻处于愉悦状态。

    一教室或一阅览室的人都在静静地读着,情形是肃穆的。

    有一种气质是人类最特殊的气质,所谓“书卷气”。这一种气质区别于出身、金钱和权力带给人的什么气质,但它是连阔佬和达官显贵们也暗有妒心的气质。它体现于女人的脸上,体现于男人的举止,法律都无法剥夺。

    但是如果我们背向历史面向当今,又不得不承认,仍然以读为一种幸福的男人和女人,在全世界都大大地减少了。印刷业发达了,书刊业成为“无烟工业”。保持着阅读习惯的人也许并没减少,然而闲适之时,他们手中往往只不过是一份报了。

    我不认为读报比读书是一种幸福。

    或者,一位老人饭后读着一份报,也沉浸在愉悦时光里。但印在报上的文字和印在书上的文字是不一样的。对于前者,文字只不过是报道的工具;对于后者,文字本身即有魅力。

    世界丰富多彩了,生活节奏快了,人性要求从每天里分割出更多种多样的愉悦时光。而这是人性合理的要求。

    读,是一种幸福——这一人性感觉,分明地正在成为人类的一种从前感觉。

    我言小说是培养人类阅读习惯的初级读本,并非自己写着小说而又非装模作样地贬低小说。我的意思是,一个人的阅读习惯往往是从读小说开始的。其后,他才去读史,读哲,读提供另外多种知识的书。

    我言小说是平凡的,这句话欠客观。因为世界上有些小说无疑是不平凡的,伟大的。有些作家倾其毕生心血,留给后人一部《红楼梦》式的经典,或《人间喜剧》那样的皇皇巨著,这无论如何不应视为一件平凡的事情。这些丰腴的文学现象,也可以说是人类经典的文学现象。经典就经典在同时产生从前那样一些经典作家。但是站在当今看以后,世界上不太容易还产生那样一些经典作家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质量和获奖作家的分量每况愈下,间接地证明着此点。然而能写小说能出版自己的书的人却空前地多了。也许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人不能算作家,只不过是写过小说的人。但小说这件事,却由此而摆脱神秘性,以俗常的现象走向了民间,走向了大众。于是小说的经典时代宣告瓦解,小说的平凡时代渐渐开始……

    我这篇文字更想谈的,却并非以上内容。其实我最想谈的是——在当今,仍保持着阅读的习惯并喜欢阅读的人群有哪些?在哪里?这谁都能扳着手指说出一二三四来,但有一个地方,有那么一种人群,也许是除了我以外的别人们很难知道的。那就是——精神病院。那就是——精神病患者人群。当然,我指的是较稳定的那一种。

    是的,在精神病院,在较稳定的精神病患者人群中,阅读的习惯不但被保持着,而且被痴迷着。是的,在那里,在那一人群中,阅读竟成为如饥似渴的事情,带给着他们接近幸福的时光和感觉。这一发现使我大为惊异,继而大为感慨,又继而大为感动。相比于当今精神正常的人们对阅读这一件事的不以为然,不屑一顾,我内心顿生困惑——为什么偏偏是在精神病院里?为什么偏偏是在精神病患者人群中?我百思不得其解。

    家兄患精神病三十余年。父母先后去世后,我将他接到北京,先雇人照顾了一年多,后住进了北京某区一家精神病托管医院。医护们对家兄很好,他的病友们对他也很好。我心怀感激,总想做些什么表达心情。

    于是想到了书刊。我第一次带书刊到医院,引起一片惊呼。当时护士们正陪着患者们在院子里“自由活动”。“书!书!”“还有刊物!还有刊物!”……顷刻,我拎去的三大塑料袋书刊,被一抢而空。

    患者们如获至宝,护士们也当仁不让。医院有电视,有报。看来,对于那些精神病患者们,日常仅仅有电视有报反而不够了。他们见了书见了刊眼睛都闪亮起来了。而在医院的外面,在我们许多正常人的生活中,恰恰的,似乎仅仅有电视有报就足矣了。而且,我们许多正常人的文化程度,普遍是比他们高的。他们中仅有一名硕士生。还有一名进了大学校门没一年就病了的,我的哥哥。

    我当时呆愣在那儿了。因为决定带书刊去之前,我是犹豫再三的,怕怎么带去怎么带回来。精神病人还有阅读的愿望吗?事实证明他们不但有,竟那么强烈!后来我每次去探望哥哥,总要拎上些书刊。后来我每次离开时,哥哥总要叮嘱:“下次再多带些来!”我问:“不够传阅吗?”哥哥说:“那哪够!一拿在自己手里,都舍不得再给别人看了。下次你一定要多带些来!”患者们,往往也会聚在窗口门口朝我喊:“谢谢你!”“下次多带些来!”那时我的眼眶总是会有些湿,因他们的阅读愿望,因书和刊在精神病院这一种地方的意义。

    我带去的书刊,预先又是经过我反复筛选的。因为他们是精神病患者。内容往往会引起许多正常人兴趣的书刊,如渲染性的、色情的、暴力的,展览人性丑恶及扭曲程度的,误导人偏激看待人生和社会的,我绝不带去。

    我带给那些精神病患者的,皆是连家长们都可以百分百放心地给少男少女们看的书和刊。而且,据我想来,连少男少女们也许都不太会有兴趣看。

    正是那样的一些经过我这个正常的人严格筛选的书和刊,对于那些精神病患者,成为高级的精神食粮。而这样的一切书和刊,尤其刊,一过期,送谁谁也不要。所以我从前每打了捆,送给传达室朱师傅去卖。

    我这个正常之人在我们正常人们的正常社会,曾因那些书和刊的下场多么的惋惜啊!现在,我终于为它们在精神病院这一种地方,安排了一种备受欢迎的好命运。我又是多么的高兴啊!由精神病院,我进而联想到了监狱。或者在监狱,对于囚犯们,它们也会备受欢迎吧!书和刊以及其中的作品文章,在被阅读之时,也会带给囚犯们平静的时光,也会抚慰一下他们的心灵,陶冶一下他们的性情吧?

    谁能向我解释一下,精神病患者们竟比我们精神病院外的精神正常的人们,更加喜欢阅读这一件事情——因而证明他们当然是精神病患者,抑或证明他们的精神在这一点上与我们精神正常的人们差不多地正常!

    阿门,喜欢阅读的精神病患者们啊,我是多么地喜欢你们!也许,因为我反而与你们在精神上更其相似着?……

    6 我热爱读书

    读书——不,更准确地说,所谓“读”这一种习惯,对我已不啻是一种幸福。这幸福就在日子里,在每一天的宁静的时光里。不消说,人拥有宁静的时光,这本身便是幸福。而宁静的时光因阅读会显得尤其美好。

    我的宁静之享受,常在临睡前,或在旅途中。每天上床之后,枕旁无书,我便睡不着,肯定失眠。外出远足,什么都可能忘带,但书是不会忘带的。书是一个囊括一切的大概念。我最经常看的是人物传记,散文,随笔,杂文,文言小说之类。《读书》《随笔》《读者》《人物》《世界博览》《奥秘》都是我喜欢的刊物,是我的人生之友。前不久,友人开始寄我《世界警察》,看了几期,也喜爱起来。还有就是目前各大报的“星期刊”“周末版”或副刊。

    要了解我所生活的城市,大而至于我们这个国家,我们这个地球,每天正发生着什么事,将要发生什么事,仅凭晚上看电视里的“新闻”,自然是远远不够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是所谓“秀才”聊以自慰自夸的话,或者是别人们对“秀才”们的揶揄。不过在现代社会里,传播媒介如此之丰富,如此之发达,对于当代人来说,不出门而大致地知道一些“天下事”,也是做得到的。

    知道了又怎样?

    知道了会丰富了我对世界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于我——一个以写作为职业的人来说,则是相当重要的。妄谈对世界的认识,似乎口气太大了,那么就说对周遭生活的认识吧。正是通过阅读,我感觉到周遭生活之波有时汹涌澎湃,有时潜流涡旋,有时微波涌荡……

    当然,这只是阅读带给我的一方面的兴致。另一方面,通过阅读,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仿佛每天都有新朋友。我敬爱他们,甘愿以他们为人生的榜样。同时也仿佛看清了许多“敌人”,人类的一切公敌——人类自身派生出来的到自然环境中对人类起恶影响的事物,我都视为敌人。这一点使我经常感到,爱憎分明于一人是多么重要的品质。

    创作之余,笔滞之时,我会认真地读一会儿文学期刊。若读的正是一篇佳作,便会一口气读完。不管作者认识与否,都会产生读了一篇佳作的满足感。倘是作家朋友们写的,是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人,又常忍不住拨电话,将自己读后的满足,传达给对方。这与其说是分享对方的喜悦,莫如说是希望对方分享我的喜悦。倘作者是外地的,还常会忍不住给人家写一封信去。

    读,实在是一种幸福。

    最后我想说,与我的中学时代相比,现在的中学生,似乎太被学业所压迫了。我的中学时代,是苦于无书可读。买书是买不起的,尽管那时书价比现在便宜得多。几个同学凑了七八分钱,到小人书铺去看小人书。这是永远值得回忆的往事了。现在的中学生们,可看的太多了,却又陷入选择的迷惘,并且失去了本该拥有的时间。生活也真是太苛刻了!

    我挺怜悯现在的中学生的。

    我真同情我的中学生朋友们。

    7 写作与语文

    每自思忖,我之沉湎于读和写,并且渐成常习,经年又年,进而茧缚于在别人们看来单调又呆板的生活方式,主观的客观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

    世上有懒得改变生活方式的人。我即此族同类。

    但,我更想说的是,按下原因种种不提——我之爱读爱写,实在的,也是由于爱语文啊!

    我是从小学三年级起开始偏科于语文的。在算术和语文之间,我认为,对于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本是不太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的。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更爱上语文课,也许只不过因为算术课堂上没有集体朗读的机会。而无论男孩儿女孩儿,聚精会神背手端坐一上午或一下午,心理上是很巴望可以大声地集体朗读的机会的。那无疑是对精神疲惫的缓解。倘还有原因,那么大约便是——算术仅以对错为标准,语文的标准还联系着初级美学。每一个汉字的书写过程,其实都是一次结构美学的经验过程。而好的造句则尤其如此了……

    记得非常清楚,小学三年级上学期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山羊和狼》:山羊妈妈出门打草,临行前叮嘱三只小山羊,千万提防着被大灰狼骗开了门,妈妈敲门时会唱如下一支歌:

    小山羊儿乖乖,

    把门儿开开,

    妈妈回来了,

    妈妈来喂奶……

    那是我上学后将要学的第一篇有一个完整故事的课文。它是那么地吸引我,以至于我手捧新课本,蹲在教室门外看得入神。语文老师经过,她好奇地问我看的什么书?见是语文课本,眯起眼注视了我几秒,什么也没再说,若有所思地走了……

    几天后她讲那一篇课文。“我们先请一名同学将新课文的内容叙述给大家听!”——接着她把我叫了起来。教室里一片肃静。同学们皆困惑,不知所以然。我毫无心理准备,一时懵懂,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普通的孩子对吸引过自己的事物,无论那是什么,都会显示出令大人们惊讶的记忆力。我几乎将课文一字不差地背了下来……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了。那一堂语文课对我意义重大。以后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更爱上语文课了。我认为,大人们——家长也罢,托儿所的阿姨也罢,小学或中学教师也罢,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若善于发现其爱好,并以适当的方式提供良好的机会,使之得以较充分的表现,乃是必要的。一幅画,一次手工,一条好的造句,一篇作文,头脑中产生的一种想象,一经受到勉励,很可能促使人与文学,与艺术,与科学系成终生之结。

    我对语文的偏好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当年我的人生理想是考哈尔滨师范学校,将来当一名小学语文老师。我的中学老师们和同学们几乎都知道我当年这一理想。“文革”斩断了我对语文的偏爱。于是习写成了我爱语文的继续。是获全国小说奖的作家以后,我曾不无得意地作如是想——那么现在,就语文而言,我再也不必因自己实际上只读到初中三年级而自叹浅薄了!在我写作的前十余年始终有这一种得意心理。直至近年才意识到我想错了。语文学识的有限,每直接影响我写作的质量。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

    我初三的语文课本中没有鲁迅那一首诗。当然也没谁向我讲解过,“华盖运”是厄运而非幸运。二十余年间我一直望文生义地这么以为——“罩在华丽帷盖下的命运”。也曾疑惑,运既达,“未敢翻身已碰头”句,又该作何解呢?却并不要求自己认认真真查资料,或向人请教,讨个明白。不明白也就罢了,还要写入书中,以其昏昏,使人昏昏。此浅薄已有刘迅同志在报上指出,此不唣。

    读《雪桥诗话》,有“历下人家十万户,秋来都在雁声中”句,便又想当然地望文生义,自以为是凭高远眺,十万人家历历在目之境。但心中委实地常犯嘀咕,总觉得历历在目是不可以缩写为“历下”二字的。所幸同事中有毕业于北师大者,某日有兴,朗朗而诵,其后将心中困惑托出,虔诚就教。答曰:“历下”乃指山东济南。幸而未引入写作中,令读者大跌眼镜……

    儿子高二语文期中考试前,曾问我“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句,出自何代诗人诗中?我肯定地回答:宋代翰林学士宋子京的《鹧鸪天》。儿子半信半疑:爸你可别搞错了误导我呀!我受辱似的说:呔,什么话!就将你爸看得那么学识浅薄?于是卖弄地向儿子讲“蓬山不远”的文人情爱逸事:子京某日经繁台街,忽然迎面来了几辆宫中车子,闻一香车内有女子娇呼“小宋!”——归后心怅怅然,作《鹧鸪天》云:画毂雕鞍狭路逢,一声肠断绣帘中。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儿子始深信不疑。语文卷上果有此题,结果儿子丢了五分。我不禁嘿嘿然双手出汗。若是高考,五分之差,有可能改写了儿子的人生啊!众所周知,那当然是李商隐的诗句。子京《鹧鸪天》,不过引前人诗句耳。某日我在办公室中,有同事笑问近来心情,戏言曰:悲欣交集。两位同事,一毕业于师大;一先毕业于师大,后为电影学院研究生。听后连呼:高深了!高深了!……一时又不禁地疑惑,料想其中必有我不明所以的知识,遂究根问底。他们反问:真不知道?我说:真的啊!别忘了我委实是不能和你们相比的呀,我才只有初三的语文程度啊!于是告我——乃弘一法师圆寂前的一句话。

    我至今也不知“华盖运”何以是厄运?

    至今也不知“历下”何以是济南?

    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虽也遍查书典,却终无所获。某日在北京电视台前遇老歌词作家,忍不住虚心就教,竟将前辈也问住了……

    几年前,我还将“莘莘学子”望文生义地读做“辛辛”学子。

    有次在大学里座谈,有“辛辛”之学子递上条子来纠正我。条子上还这么写着——正确的发音是“shen”,请当众读三遍。

    我当众读了六遍。自觉自愿地多用拼音法读了三遍,从此不复再读错。

    在相当长的时期,我仅知“耄耋”二字何意,却怎么也记不住发音。有时就这么想——唉,汉字也太多了,眼熟,不影响用就行了吧!

    某次在中国妇女出版社一位编辑的陪同之下出差,机上忍不住请教之。但毕竟记忆力不像小学三年级时了,过耳即忘。空中两小时,所问四五次。发音是记住了,然不明白为什么汉字非用这一词形容八九十岁的老人?是源于汉字的象形呢?还是成词于汉字结构的组意?

    三十五六岁后才从诗词中读到“稼穑”一词。

    我爱读诗词,除了觉得比自言自语让人看着好些,还有一非常功利之目的——多识生字。没人教我这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作家再学语文了,只有自勉自学了。

    一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人,能识多少汉字?不过三千多吧?从前以为,凭了所识三千多汉字,当作家已绰绰有余了吧。不是已当了不少年作家,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了嘛!

    如今则再也不敢这么以为了。三千多汉字,比经过扫盲的人识的字多不到哪儿去呀。所读书渐多,生词陌字也便时时入眼,简直就不敢不自知浅薄。

    望文生义,最是小学生学语文的毛病。因为小学生尚识字不多,见了一半认得一半不认得的字,每蒙着读,猜着理解。这在小学生不失为可爱,毕竟体现着一种学的主动。大抵地,那些字老师以后还会教到,便几乎肯定有纠正错谬的机会。但到了中学高中,倘还有此毛病,则也许渐成习惯。一旦成为习惯,克服起来就不怎么容易了。并且,会有一种特别不正常的自信,仿佛老师竟那么教过,自己也曾那么学过,遂将错谬在头脑之中误认为正确。倘周围有认真之人,自也有机会被纠正;倘并非如此幸运,那么则也许将错谬当正确,错上几年,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矣……

    “悖论”的“悖”字,我读为“勃”音,大约有三年之久。我中学时当然没学过这个字。而且,我觉得,“悖论”一词,似乎是在“文革”结束以后,20世纪80年代初,才在中国的报刊和中国人的话语中渐被频繁“启用”。也许是因为,中国人终于敢公开地论说悖谬现象了。我是偶尔从北京教育电视台的高中语文辅导节目中知道了“悖”字的正确发音的。

    某日我问一位在大学做中文系教授的朋友:我常将“悖论”说成“勃论”,他是否听到过?他回答:在几次座谈会上听到我发言时那么说。又问:何以不纠正?回答:认为你在冷幽默,故意那么说的。再问:别人也像你这么认为的?回答:想必是的吧?要不怎么别人也没纠正过你呢?你一向板着脸发言,谁知你是真错还是假错?……我也不仅在语文基础知识方面浅薄到这种地方,在历史常识方面同样地浅薄。记不得在我自己的哪一篇文章中了,我谈到哥白尼坚持“日心说”被宗教势力处以火刑……有读者来信纠正我——被处以火刑的非哥白尼,而是布鲁诺……我不信自己在这一点上居然会错,偷偷翻儿子的历史课本。我对中国历史上王朝更替,皇室权谋,今天你篡位,明天我登基的事件,一点儿也不能产生中国许多男人产生的那种大兴趣。一个时期电视里的清代影视多得使我厌烦,屏幕上一出现黄袍马褂我就脑仁儿疼。但是为了搞清那些令我腻歪的皇老子皇儿皇孙们的关系,我每不惜时间陪母亲看几集,并向母亲请教。老人家倒是能如数家珍一一道来。中国的王朝历史真真可恨至极,它使那么多那么多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包括我母亲这样的“职业家庭妇女”,直接地将“历史”二字就简单地理解为皇族家史了……

    一个实际上只有初中三年级文化程度的男人成了作家,就一个男人的人生而言,算是幸事;就作家的职业素质而言,则是不幸吧?起码,是遗憾吧?……写作的过程迫使我不能离开书,要求我不断地读、读、读……读的过程使我得以延续初中三年级以后的语文学习……我是一个大龄语文自修生。

    8 写作使人再次成长

    人皆一命,这是常识,不管多么喜欢写作的人,不管这样的人成为作家以后文学成就有多大,其肉体生命也还是只有一条。就此点而言,他或她不能例外于自然规律。

    我的写作体会使我觉得,写作这件事,仿佛会使人经历再成长一次的过程。

    婴儿期、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是人人都要经历的成长过程。婴儿期的人是无为而被动的;童年和少年时期我们的人生开始为自己的生活感受涂上底色,但大抵,也仅仅是感受而已。到了青年时期,人开始有感慨有感悟了,于是生出思想。到了中年,人经历了世事的磨砺之后,思想往往发生嬗变。许多中年人都想再成长一次,但这又怎么可能?步入老年,不管曾多么乐观的人,往往也有难言的忧伤经常萦绕心头了,所谓“不羡神仙羡少年”的一种怅然。

    然而喜欢写作的人不同。他或她通过写作这一件事,精神上、心理上足可以再成长一次。除了肉体生命,还有确确实实的一条精神生命伴随着自己。他可以通过写作一次又一次地重新“成长”一遍。即使他已经是一位老人了,他也可以想象自己才刚出生,还是婴儿,并且将此种想象完成为作品,奉献给世人,使更多的人感受“重新成长”的愉悦。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尔基通过他的《母亲》《童年》《我的大学》“重新成长”;鲁迅通过《社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重新成长”……

    写自己,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童年。

    写他者,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青年。

    写社会,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中年。

    写人类命运之远忧近虑,这是写作者精神生命的老年。

    大抵如此。

    写作者的精神生命越到老年反而越襟怀宽大。

    不喜欢写作的人,或以为苦。何必的呢?打理好肉体生命之诸事,已然不易,干吗还非有一条什么“精神生命”与自己纠缠不清?

    但喜欢写作的人明白——他或她的人生幸而也有“精神生命”的伴随,于是可以抵抗人人有时都难免会心生的虚无情绪,并奉献给他人一些自己的看法。

    而这于己于人都往往是有益的。

    9 我的使命

    据我想来,一个时代如果矛盾纷呈,甚至民不聊生,文学的一部分,必然是会承担起社会责任感的。好比耗子大白天率领子孙在马路上散步,蹲在窗台上的家猫发现了,必然会很有责任感或使命感地蹿到街上去,当然有的猫仍会处事不惊,依旧蜷在窗台上晒太阳,或者跃到宠养者的膝上去喵喵叫着讨乖。谁也没有权力,而且也没有办法,没有什么必要将一切猫都撵到街上去。但是在谈责任感或使命感时,前一种猫的自我感觉必然会好些。在那样的时代,有些小说家,自然而然的,可能由隐士或半隐士,而狷士而斗士。有些诗人,可能由吟花咏月,而爆发出诗人的呐喊。怎样的文学现象,更是由怎样的时代而决定的。忧患重重的时代,不必世人翘首期待和引颈呼唤,自会产生出忧患型的小说家和诗人。以任何手段压制他们的出现都是煞费苦心徒劳无益的。倘一个时代,矛盾得以大面积地化解,国泰民安,老百姓心满意足,喜滋乐滋,文学的社会责任感,也就会像嫁入了阔家的劳作妇的手一样,开始褪茧了。好比现如今人们养猫只是为了予宠,并不在乎它们逮不逮耗子。偶尔有谁家的娇猫不知从哪个土祠旮旯逮住一只耗子,叼在嘴里喵喵叫着去向主人证明自己的责任感或使命感,主人心里一定是甭提多么腻歪的了。在耗子太多的时代,能逮耗子的才是好猫。人家里需要猫是因为不需要耗子。人评价猫的时候,也往往首先评价它有没有逮耗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耗子不多了的时代,不逮耗子的猫才是好猫。人家里需要猫已并不是因为家里还有耗子。逮过耗子的猫再凑向饭桌或跃上主人的双膝,主人很可能正是由于它逮住耗子而呵唬它。嗅觉敏感的主人甚至会觉得它嘴里呼出一股死耗子味儿。在这样的时代,人们评价一只猫的时候,往往首先评价它的外观和皮毛。猫只不过是被宠爱和玩赏的活物,与养花养鱼已没了多大区别。狗的价值的嬗变也是这样。今天城里人养狗,不再是为了守门护院。狗市的繁荣,也和盗贼的多起来无关。何况对付耗子,今天有了杀伤力更强的鼠药。防患于失窃,也生产出了更保险的防盗门和防盗锁。

    时代变了,猫变了,狗变了,文学也变了,小说家和诗人,不变也得变。原先是斗士,或一心想成为斗士以成为斗士为荣的,只能退而求其次变成狷士,或者干脆由狷士变成隐士。做一个现代的隐士并不那么简单,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虽然“隐”而“士”也总归潇洒不起来。所以旁操他业或使自己的手稿与“市场需求接轨”,细思忖也是那么的情有可谅。非但情有谅,简直就合情合理啊!鲁迅先生即便活到现在,并且继续活将下去的话,在当代青年对徐志摩的诗和梁实秋的散文很热衷了一阵子之后,还要坚持他的《论资本家的乏走狗》的风骨吗?他是不是也会面对各方约稿应酬不暇,用电脑打出一篇篇闲适得不能再闲适的文章寄出去期待着稿费养家糊口呢?

    但是问题在于——我们这个时代,究竟是忧患更多了矛盾更普遍更尖锐了,还是忧患和矛盾已被大面积地化解,接近于国泰民安,老百姓只要好好过日子就莺歌燕舞了?

    任何一个人几乎都有一百条理由仍做一个忧患之士,比如信仰失落,道德沦丧,民心不古,情感沙化,官僚腐败,歹徒横行,吸毒卖淫,黑社会形成,贫富两极悬殊,大款穷奢极欲一掷万金,穷山沟里的孩子上不起学,男人娶不起老婆,拐卖妇女儿童案层出不穷……

    这些足令某些人身不由己地变成忧患之士。如果他不幸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今天诗人已经被时代消化得所剩无几了),那么他的小说里他的诗里,满溢着责任感使命感什么的,他大声疾呼文学要回归责任感使命感呀什么的,当他是个偏执狂,并不多么的公道,也难以证明自己才更是小说家或诗人。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并不都是疯子,起码并不比尼采疯多少。比如杜甫和白居易的诗,直到今天仍在被世人经常引用,一点儿也不比被自作聪明的后人贴上“纯诗”之标签的李清照和“超现实主义”之标签的李白缺少价值……

    任何一个人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做一个闲适之士。如果他刚好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便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认为,文学的责任感已变得那么的多余,已成一种病入膏肓的呓语。改革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业绩,市场繁荣生活提高,“海”里很热闹岸上很消停,老百姓人人都一门心思挣钱奔小康,朗朗乾坤光明宇宙,文学远离现实的时代明明的已经到来了,还遑论什么责任感使命感喋喋不休地干什么哇?烦人不烦人呀?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他们的小说和诗正被一批又一批地重新发现重新评价重新出版掀起过一阵阵的什么什么热,似乎证明了没什么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远比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小说或诗文学之生命力更长久……

    倘偏说他们逃避现实也当然值得商榷。因为他们的为文的选择是不无现实根据的。

    孰是孰非?

    我想因人而异。甚至,更是因人的血质而异的吧?

    当然,也由人的所处经济的、政治的、自幼生活环境和家庭影响背景所决定的吧?南方老百姓对现实所持的态度,与北方老百姓相比就大有区别。

    南方知识分子谈起改革来,与北方知识分子也难折一中。

    南方的官员与北方的官员同样有很多观点说不到一块儿去。

    南方的作家和北方的作家,呈现出了近乎分道扬镳的观念态势,则丝毫也不足怪了。这就好比从前的猫与现在的猫,都想找到猫的那点子最佳的感觉,都以为自己找到的最佳亦最准确,其实作为猫,都仍是猫也不是猫了。于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进化。于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退化。只不过是同一个物种的嬗变罢了。何况,不论在南方和北方,作家还剩一小撮,快被时代干净、彻底地消化掉了。

    所以现在是一个最不必讨论文学的时代。讨论也讨论不出个结果。恰符合“存在的即合理的”之哲学。

    至于有几个西方人对中国文坛的评评点点,那是极肤浅极卖弄的。对于他们我是很知道一些底细的。他们来中国走了几遭,待了些日子,学会了说些中国话,你总得允许他们寻找到卖弄的机会。权当那是吃猫罐头长大的洋猫对中国的猫们——由逮耗子的猫变成家庭宠物的猫,以及甘心变成家庭宠物、仍想逮耗子的猫们的喵喵叫罢。从种的意义上而谈,它们的嬗变先于我们。过来人总要说过来话,过来猫也如此。本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一位美国黑人女作家,而她又是以反映黑人生活而无愧受之的,这本身就是对美国当代文学的一种含蓄的讽刺。

    而我自己,如今似乎越来越悟明白了——小说本质上应该是很普通、很平凡、很寻常的。连哲学都开始变得普及的时代,小说的所谓高深,若不是作家的作秀,便是吃“评论”这碗饭的人的无聊而鄙俗的吹捧。我倒是看透了这么一种假象——所谓为文学而文学的作家,在今天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以为自己是大众的启蒙者或肩负时代使命的斗士,自然很一厢情愿,很堂·吉诃德。但以为自己高超地脱离了这个时代,肩膀上业已长出了一双仿佛上帝赋予的翅膀,在一片没有尘世污染的澄澈的文学天空上自由自在地飞翔,那也不过是一种可笑的感觉。全没了半点儿文学的责任感的负担,并不能吊在自己吹大的“正宗”文学的气球飞上天堂,刚巧就落在缪斯女神在奥林匹斯山为他准备好的一把椅子上……

    但我有一天在北京电台的播音室里做热线嘉宾时,却没有说这么许多。归根结底,这是一些没意思的话。正如一切关于文学的话题今天都很没意思。所以还浪费笔墨写出来,乃是因为信马由缰地收不住笔了……

    10 关于《又是中秋》

    我写《又是中秋》,心里相当矛盾。此篇中的“老隋”,是一位二十多年前,也就是我当知青时有恩于我的、兄长般的朋友。没他在二十多年前对我的爱护、帮助,我今天不可能成为作家。我一点儿也不认为作家的社会身份是值得别人羡慕的身份。不,我现在越来越不这么认为了。但写作却是我喜欢的职业。我为我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而经常感到庆幸。终生不悔。

    这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人不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甚至终生求之若渴而又终生与自己喜欢的职业无缘。

    只要这么想一想,我就不能不由衷地感激“老隋”。

    他改变了我的人生。没有他,我的人生将会是另一种样子。但可以肯定地说,将比现在沉重得多。

    进一步说,我是作家,对我的弟弟妹妹们也很重要。稿费收入尽管是很辛苦的一种收入,尽管不能使我成为“大款”,却毕竟使我有些经济能力周济我的弟弟妹妹。有些经济能力帮助我想要帮助的别人们。我通过此种方式一一报答曾帮助过我的人。除了这一种方式我没有别的方式可选择。受人之恩而不图报,对我是心灵不安的事。这是一种象征性的报答方式。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是一种很世俗的方式。但我乃世俗中人。许多时候,许多事情上,我们以世俗的思想方法为准则。能以世俗的方式报答应该报答的人们,对我就够欣慰的了。

    如此说来,“老隋”既不但是我的恩人,又何尝不是我全家的恩人呢?

    我至今很难报答,也几乎根本不曾报答过的,便是“老隋”。

    他如今身陷圄囹,我是更难报答于他了。

    在我的小说《溃疡》中,在我的自白性文学《从复旦到北影》,《我与文学》以及其他多篇文章中,我都怀着真挚的感情提到过“老隋”……

    许多别人忘了他也意味着是忘恩。也意味着是一种经历上的背叛。

    我对他的报答,也许仅体现于这么一点——我曾竭尽全力企图扭转他后来的人生轨迹,希望能像他当年改变了我一样改变他……当年他成功了。现在我失败了。当年他的对手是时代。现在我的对手也是时代。当年时代杀伤人的武器是“左”,现在时代杀伤人的武器是“钱”。我觉得钱比“左”更其厉害,不可抵挡似的。

    我认为“老隋”主要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追求另一番事业,另一种人生价值。这种追求是一种成本很大的追求,那成本便是钱。没钱那追求便万难实现。而他恰恰没钱。结果他连自己也变成了白白耗费性的成本……

    我为“老隋”时常大动伤感。不管法律判他什么罪名,而我想说——他不可能不永远是我必须感激的一个人……

    11 关于《表弟》

    《表弟》实在应该说是一篇旧作了,因它发表在几年前。而我把它寄往《钟山》的时间,大约是一九九○年的七八月……

    那一年,似乎是普遍的大学生们挺恓惶的一年——为毕业分配的去向问题而牺惶,而烦恼,而忧愁。那一年我收到了相当多的大学生们的来信,希望我所在的儿童电影制片厂收纳他们。哪怕暂时也好。还有毛遂自荐,找到厂里或我家里的。更有托了关系求助于我的。我却一个也没能真正帮上他们的忙。心有余而力不足。我们儿童电影制片厂已是超编单位。北影也是……

    《表弟》寄托了我对他们的种种体恤、理解和同情。还有我因自己帮不上他们的忙,对自己感到的沮丧和无奈。《表弟》中有那些仿佛“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在毕业分配时的尴尬,也有我自己幻想做“及时雨”宋江式的人物,而终归做不成的尴尬。《表弟》实在是一篇尴尬之作。从尴尬中解脱的通常办法便是虚与委蛇。我在那一时期对自己变得虚与委蛇尤其沮丧……

    近年到我家来找我的大学生少了。偶尔有来的,也并不再以试探的口吻谈他们的分配问题。原因极其简单——电影行业半死不活,大学生们不情愿往电影制片厂这火坑里跳了。童影也罢,北影也罢,作为单位,大概只有在他们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才是下策的选择。并且,最主要的,“劳务市场”、“人才交流中心”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据说大学生们的毕业去向问题,已不再那么是个问题了。当然,也有另一种说法,认为仍是个问题。究竟是不是个问题,我也不甚了了。总之他们不再找我,自忖是我的好情况……

    《表弟》发表后一个时期,我的“表弟”多了倒是真的。间或也多了“表妹”。常常会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问对方是谁,对方自报家门,我一时竟仍想不起。对方再说是“表弟”,进而说是某某大学的“表弟”,才依稀地忆起一个形象来。好在我的“表弟”们都是宽宏大量的,对我的健忘,都不甚介意……

    几个月前,某天上午,我生病,正在床上躺着,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当然又是陌生人。

    问找谁?

    言道找梁晓声。

    问有什么事。

    言道没什么事,只不过读了《表弟》,一时动念,就找“表哥”来聊聊……双方的心态,竟与《表弟》开篇的情形差不了太多。结果呢,自然的,是吃一个大苹果,喝了一杯咖啡,一递一句地聊了一个多小时的闲话……

    事后却犯了疑惑——来客究竟是不是大学生?为什么没主动让我看看学生证?而自己又为什么没要求看看学生证?一个多小时内,对方已差不多将我家里的情况了解了个一清二楚。联想起某大学的一对老教授夫妇,因轻信而罹祸惨亡,悔之不及。何况,就在那一天的前几天,与我家仅隔一个门洞的电影导演冯小宁的家被撬了……

    其后一天,我从外面回来,发现家门敞开着,甚是奇怪。进了门急叫儿子,无人应声,于是怀着几分恐怖的心理,惴惴看壁橱里,冰箱里,床底下——并未发现有如电影里的惊险镜头,才安定了一颗心,自责自己的大意而已……

    生活里的邪佞多了,人也不由变得有戒心了。坦诚已是这样子日渐变成虚伪,良善已是这样子日渐变成怀疑,进而觉得日渐变成了生活里的一种负担,我也对自己很不屑,我也对自己很无奈。

    我想告诉“表弟”们的是——其实我是不能长久地冒充一个好“表哥”的。一个正日渐地变得虚伪起来的人,大抵是奉献不出多少真情抚慰别人的心灵的。连自己都对自己看透了,都对自己很不屑的人,还是以不走近他为好。心地良善的“表哥”或许是有的,但那肯定不是我呵……

    上头我只是说了创作《表弟》的起因,《表弟》到底表现了什么,读者从中是会有感悟的。一代大学生的某种心态,这心态又衬着中国历史、社会和文化的背景。

    中国人活得很累,就是这背景太沉重、太深。不是要深化改革吗?有志于改革的志士们,不能不了解中国人的心态,不能不了解我们的社会背景。

    难啦……

    12 关于《今夜有暴风雪》

    王蒙同志在对《今夜有暴风雪》的评论中说:“它为知青树了一块碑。这块碑已树在读者的心目中了。”这评价是热情的,但过高了。我有个习惯,常翻阅自己发表过的作品——稍有影响的和根本不引起人们注意的;自以为写得好一些和写得糟透了的;应该写好而未写好的;写作过程中曾丧失信心但最终毕竟完成了的。这样翻阅自己的作品,其实也就是“照镜子”。好比别人说你是“美男子”,那么就自己对着镜子认真端详端详自己,自己对自己客观一点,便会发现别人从你脸上身上未曾发现的不美之处,认识到自己原来不过是个庸常之辈;好比别人说你丑得很,简直“有碍观瞻”,那么也自己对着镜子认真端详端详自己,自己对自己公正一点,便会发现别人从你脸上身上可能未曾发现的不丑之处。于是就会产生一种自信,消除一些心理上的自卑。过分自信会使人轻狂,过分自卑会使人颓丧。做人作文,在这一点上,道理是一样的。

    但自从报上刊物上发表过一些对《今夜有暴风雪》的评论文章后,我一次也没有再重读过它。因为,这些评论文章,虽然在热情肯定它的成功之处时,都从不同角度指出了它的败笔之处。而对它的最明显的败笔之处,指正却是过于温和过于宽容了。比较起来,还是王蒙同志和曾镇南同志的评论文章,对它的不足点示得“有矢着的”。好作品也各有不足,所谓“美玉微瑕”。《今夜有暴风雪》不是“玉”,是“璞”。它含有“玉”的成分,那也是因为我所经历的生活——千百万知识青年的生活,为我提供了这种成分。“锐锋产乎钝石,美玉出乎丑璞”。——有些事物是由于它们的本质而美。功力深厚的作者或作家,能够使浑璞变琬琰之玉。而我,充其量也不过是将浑璞捧出来给人看而已。我绝非一个功力深厚的作者。王蒙同志说它“对比强烈”,指人物、情节等等而言。而我却从中自悟出了另一点——它艺术上的拙劣之处和成功之处也是“对比强烈”的。所以一些评论文章对它过高的赞赏之词常使我汗颜,使我羞惭。

    文学是应该为千百万知识青年树立一块“碑”的。我认为这“碑”还没有在文坛上真正树立起来。但“碑”基确是已存在的了。这“碑”基是许许多多反映知青题材的作品和热情反映知青生活的青年作者或作家们砌垒的。叶辛、韩少功、张承志、张抗抗、王安忆、陆星儿……都或先或后从各种不同角度写出过有影响的反映知青生活的作品。我在他们之后,为“知青文学”加了一块砖。他们是“先驱”,我是后来者。他们的作品,既将我的笔端向知青题材牵引,也启发和开导了我对知青文学的创作欲念、创作视野。都说“后来者居上”,我以为莫如说“后来者居优”更恰当。我所指的“优”,并非“优秀”,而是“优势”之意。不论哪方面的后来者的“优势”,都是借助了实践在先前者们的铺垫、启发、经验、成绩与不足,思考与影响,历来如此。因此我感激在文学道路上走于我之前的那些知青作者们,不敢也不愿有半点“后来居上”的狂念。

    《今夜有暴风雪》是我反映北大荒知青生活的第一个中篇。我写它,受情感驱使,也受责任感驱使。我并不想通过一篇作品去验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场运动的“功过”。这是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们的事。这个数百万“上山下乡”的知青群体,我认为他们是极其热忱的一代,真诚的一代,富有牺牲精神、开创精神和责任感的一代,可歌可泣的一代。他们身上,既有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内鲜明的可悲的时代烙印,也具有闪光的可贵的应充分予以肯定的一面。仅仅用同情的眼光将付出了青春和热情乃至生命的整整一代人视为可悲的一代,这才是最大的可悲,也是极不公正的。我写《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白桦林作证》《今夜有暴风雪》,正是为了歌颂一代知青。歌颂一场“荒谬的运动”中的一批值得赞颂和讴歌的知青。除开以上三篇,我的其他反映北大荒知青生活的作品,虽然也写到苦难,写到阴暗,写到悲惨的个人遭遇,但主旋和主调,都是立于以上谈到的思想基点和认识基点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今夜有暴风雪》带有较浓的个人的主观感情色彩,也带有较强的“政论”色彩。细心的读者不难从其中看出,我——作者,是那么急迫地甚至是那么直露地企图在作品中阐发议论和思想。认识和思想有时还未来得及演变为具体的富有内涵的形象,便用粗糙的浅显的文字流溢到作品中去了。这是我的许多作品文学性低劣的原因之一,也是《今夜有暴风雪》不成功处的原因之一。

    在阅读欣赏方面,我无所偏爱。既喜爱现实主义的作品,也喜爱浪漫主义的作品。在读现代派文学作品时,也常带有点新奇和研究的心理认真捧读。我认为凡有所读,必有所获。

    在写作方面,我给自己确定的是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我至今尚未把握和领略到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真谛。而且我几乎是凭一种本能认为,今天的现实主义,当与文学史上任何时期的现实主义有所不同,有所发展。发展中的事物往往更使人感到茫然。但有一点是我在写作中执著追求的——那就是面对现实生活,努力反映现实生活。要求自己的作品贴近现实生活,干预现实生活。现实主义不但应被视为一种创作方法,而且应被视为一种创作思想,我这样认为。由于受“左”或右的文学思潮、文学理论的干扰,现实主义文学并未在中国取得相适应的成就,更没有过时。甚至可以说,被“拔根”之后,仍没有再深深地扎下根去。

    我能在现实主义创作方面获得多少长进呢?我时常这样问我自己,却不能够给自己一个自信点儿的回答。但努力方向既已确定,就要一步步走下去,不想轻易改变自己在创作道路上的选择……

    13 关于《年轮》

    说真心话——我总希望情形是这样的——当自己的作品(无论小说抑或电视剧)面世之时,自己能够与传媒保持一定的距离,隐在自己作品的背后,默默地、虚心地倾听各方面的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倾听那些喜欢的或者不喜欢的原因,从中总结成功的或者失败的原因,认真品味成功的欣慰和失败的教训——那是多么明智又是多么好的一种感觉呢?

    然而传媒总是要锲而不舍地捕捉住某些一时引起“轰动”效应的现象和一时成为“热点”的话题,迫使作者就范于它的“关照”之下。它的热忱往往是比大众的热忱还高的。于是我也没法例外。于是创作了一部《年轮》的梁晓声,便就《年轮》而似乎喋喋不休起来,一忽儿来一篇“絮语”,一忽儿一篇“补白”,一忽儿一篇“断想”了……

    首先我想说,《年轮》被较广大的电视观众所喜欢,是我非常欣慰非常高兴的事。真的,我从来也没有因自己的作品被大众所喜欢而如此欣慰如此高兴。也许只有我第一次获全国小说奖那份儿欣慰和高兴可与此次相比。因为近年来,亲情、友情、爱情,美好的民族传统道德和高尚的人生观念、真挚的人际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似乎在大面积地坏死,人们对此无奈而又精神迷惘,在惆怅中不觉地麻木了心智,这现象使我深感震惊。所以我想,电视连续剧是最能够直接影响广大民众心灵的“大文化”形式之一种,那么就让我运用这一种朴素的形式,做我理应做的一点点事吧。《年轮》是我亲自动笔写的第一部长篇电视剧。正是我以上的想法促使我写它。一九八二年我第一次获全国短篇小说奖,是因个人的创作水平得到了社会公认而欣慰。这一次完全不是,这一次乃是因为我通过《年轮》所企图呼唤的原本属于我们生活中的某些美好情愫,被公众最大限度地认同了。这使我认识到,广大的公众其实是很舍不得完全从自己内心里丢弃掉某些美好的情愫的。他们是很明白很清楚那些美好情愫在我们生活中的意义和价值的。这也使我感到,作为小说家、编剧,如能通过自己的创作向生活中注入美好,被公众接受了,多多少少地影响了他们,同时对自己的心灵也进行了一次洗涤,那么,他所付出的精力、时间和心血,便是很值得的了。

    其次我想说,《年轮》这部电视剧,其实不是我的。曾属于我的只不过是剧本,是一些写满了字的稿纸罢了。是北京电视台的领导们的坚定的决策,是剧组全体参与人员的努力,才使一些写满了字的稿纸变为一部电视剧;才使个体的平面的创作,变成了集体的立体的电视剧。我所感到的欣慰,更是为在拍摄制作过程中付出了心血的全体剧组成员们感到的。

    《年轮》受到的喜欢,说明了这样一点——我们的广大电视观众,是那么的好,那么的可爱。只要他们从剧中体会到了某种真诚,某处美好,他们就乐于拥抱住那一种真诚那一种美好,对一部剧所存在的艺术性、思想性方面的缺憾,持很大的宽容态度了。这是一种厚爱。如果把这种厚爱变成为沾沾自喜的资本的话,是很可笑的。只能以今后更真诚更认真的创作,来回报公众的厚爱才对。这也是我这个编剧,对全剧组成员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事实上,我自己比最挑剔的观众、最细心的评论者,对《年轮》指出的不足更多。一部分,甚至主要部分的缺憾,是我这个编剧的创作责任。另有一部分,是导演、制片和剧组其他方面人员应负的责任。客观原因很多,主观原因也不少。我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导演、制片指出了。同时坦诚地剖析了自己创作上造成缺憾的原因。对于我和剧组成员们来说更应总结的是哪些地方没拍好,为什么……

    我想,由我来指出《年轮》的缺憾似乎最具说服力。剧本创作方面的缺憾我已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不同场合谈到过。摄制方面的缺憾,我想主要有以下方面:一、全剧几乎不见灯光的运用,因而摄像显得事倍功半。我们几乎指不出,哪一场剧灯光运用的魅力,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印象。没有灯光运用的巧妙衬托,只有镜头的移动,摄像仍不能达到较好的水平发挥。二、全剧几乎不见美工的作为,只有布景,没有美工。所以,画面也就缺少构图感。这极需美工为摄像提供和营造出足以形成艺术构图的环境条件。三、剪辑松散。非是总体松散。而是从第十二三集至二十集前后显得松散。这一点,首先暴露出的是剧本创作在这些集数中的松散。其次说明导演对剪辑的“监督”和要求太不够。二次播出前尽量“修改”了这些地方,相信会好些。四、有些演员的有些段台词拍摄时没背下来,一边听提词,一边说台词——因而造成语调拖长的感觉……

    拍一部剧,好比掬一捧水。十指并得越紧,流失越少,流失了一点一滴,都会留下缺憾的。我愿与《年轮》全组朋友共勉,在二次合作中,争取以更认真仔细的剧作报答观众对《年轮》的厚爱……

    14 关于《一件小事》

    半年前,收到某编辑朋友的约稿函。在我看来,那是颇智慧的出书计划——诚约国内外九十九位华语作家,重写鲁迅的《一件小事》,字数要求不超过原文,内容当然也不得篡改。编辑这样一本书的宗旨,乃为展现和弘扬华语写作的文采魅力。

    我每年收到的约稿函不少,心有余而力不足,婉拒十之七八。

    唯此函我竟保留至今。其上注明截稿日期是十月十五日。依我想来,九十九位作家以当代人的心性当代人的眼,再省和再看鲁迅先生八十年前亲历的一件小事,并以各擅其长的当代文风重写之,算上鲁迅的原文,共百篇辑成一书,肯定是词藻丰富,互媲高格,集美篇之大成了!九十九位中诚约有我,实是我的幸运呢!

    这是我最情愿加盟助兴的事了。十月三日,趁家中上午无人,决定完成此次特殊的写作。《一件小事》于我自然是印象深刻的了。我当年的中学课本里就有它。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霎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鲁迅先生文中的这一段话,至今能背下来。当年语文老师要求背,一如至今能只字不差地背出少年和青年时期抄录在日记中的某些名人的名言。

    即使对原文印象深刻,倘重写之,仍需再认真地读几遍啊!实话实说,家中并无《鲁迅全集》。但鲁迅的各类散文、杂文、小说集还是很有一些的,共十余本,一一从书架上取下翻阅,目录中皆无《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似难归于纯粹的散文、杂文,当然亦非小说。

    于是又从书架上取下诸类近现代文学名家的、大家的名篇或美文荟萃类书籍,还是一无所获。

    《一件小事》并不被后人视为美文是意料之中的。我也不会以赏美文的眼再看它。但它在鲁迅自己可是剖魂之篇啊!纵然算不上文学的名篇,也该算是鲁迅自己重要的作品吧?

    我困惑。

    不信家里竟找不到一本编入了《一件小事》的书,便从吊柜上取下一包包书捆打开来仔细查阅。那是些觉得平时不会再读,处理了又舍不得的书。

    竟有发现——一本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的《鲁迅作品选读》,很薄的一本窄开本的书,它收入了《一件小事》。

    我大喜过望,心底很有些感激为中学生们选编了这一本书的人。

    但重读的结果却是,我决定彻底打消先前跃跃欲试的加盟之念。

    《一件小事》确乎非是那类读着令自己的心情大为陶然,怡然;读出声音来令一切听着的人心情也大为陶然,怡然的美文。而我们今天似乎已处在了一个尚美的时代。物质方面早开始这样了。精神方面也正显出端倪来。尽管美的不见得同时便真便善,且可以假幻造虚托,但人们又似乎宁愿只一味儿地尚美。那么,《一件小事》便有点儿不合时宜了。它不仅不美,且还会使读它的人自己也不大自在起来。

    进而又想——诗也罢,散文杂文小说也罢,以及一切的文章,那初衷倘不是为了纯粹的文学性去作的,而是由灵魂里被“威压”出来的自省所逼才作的——那么这样的一篇文字,则无论诉诸为任何一种文体,都是不太适合供别人们或后人们进行尚美的唯美的重写实验的吧?至于还求别几层自省的深度,谁又能深过亲历了那一件小事的鲁迅先生自己呢?毕竟,是鲁迅先生当年自己解剖自己啊!我们后人再去解剖他九十九遍,又有什么意义呢?纵然解剖得更严了,终究不过是再次地剖别人,与“解剖自己甚于解剖别人”的鲁迅先生相比,不是反而尤其“小”得作态了吗?

    其实,我并不主张人对自己太过苛严,也不怎么主张人一旦由自省而自责,非写将出来公开发表,仿佛公开的检讨或忏悔似的。悄没声儿地自省和默默地改正,依我看来,也很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了。

    然重读《一件小事》,还是十分敬佩鲁迅先生严以解剖自己的勇气。风骨标范如鲁迅者,等身之著中,有篇千余字的《一件小事》存在着了,也就足以使别人的市井之诽和恶意中伤,都显得那么的蝇营狗苟了。

    《一件小事》几十年来一直收入在中学课本中,这是令我们后人替鲁迅先生倍感欣慰的。高贵的品性并不由高贵的身份所决定着。今天“后影”高大,“须仰视才见”的底层人一如既往地有着。发现其高大有时须像鲁迅先生那样用心,而不仅仅用眼。

    时代将人细分出了种种高低尊卑的等级,但人心的等级另有分法。尊者的心灵未见得高尚;卑者的心灵未见得低俗。我们的下几代人应从小懂得这一点。我们的中学语文老师们在课堂上讲解《一件小事》时,也应不讳谈这个道理。

    “十一”前,我在社区的早市上目睹了这样一种情形——早市管理人员远远地来了,摆菜摊的乡下人自忖无照,“闻风丧胆”,跃身逃了开去。几乎同时,城里男女狗群似的扑了上去,转眼间将一堆冬瓜掠夺而光……

    我看那些城里男女中,有戴着眼镜表面斯斯文文一副知识分子模样的人,也有两鬓斑白像是退休干部的人——老科长乎?老处长乎?我相信当过局级干部的人,大约总还是不至于那么丢北京人的脸的……

    倒是一个学龄前的孩子,望见那卖冬瓜的乡下女子掩面哭泣,竟又将手中的一个冬瓜放回原地去了……但连那一个冬瓜,也被人笑嘻嘻地一弯腰拎走了……那孩子呆呆地望着他的后影……不知那孩子是否也会“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却分明的,并没有谁觉得那孩子对自己造成着什么“威压”,更没有谁觉得要被榨出衣服下面“藏着的‘小’来”。反而的,因没花钱便掠夺到手了几个冬瓜,都笑得那么的天真似的……谁能义务地给他们读读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呢?他们听了,会否打鼻孔里不屑地嗤出一声呢?真的,我自料根本无法重写《一件小事》。除了保持肃然的敬意看待之,不复再有任何多余的话可说,岂敢重写?

    15 蝶儿飞走

    田维同学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而且也是很好的。

    她曾是我所开的选修课的学生。每次上课她都提前几分钟来到教室,从没迟到过,也从没在教室里吃过东西,或在我讲课时伏于桌上,更没在我讲课时睡着过……

    分明地,她和同宿舍的一名女生很要好。往常是她们双双走入教室,每并坐第一排或第二排。她不是那类人在课堂,心不在焉的学生。

    有次课间,我问她俩:“你们形影不离似的,是不是互相之间很友爱啊?”

    她俩对视一眼,都微微一笑。

    和田维同宿舍的那一名女生说:“是啊!”

    田维却什么也没说,目光沉静地看着那一位女同学,表情欣慰。

    大约就是在那一堂课后,我在自己的教师信箱里发现了田维写给我的一封信。她的字,写的别提多么认真了。笔画工整,接近是仿宋体。两页半笔记本纸的一封信,竟无一处勾改过。她对标点符号之运用,像对写字一样认真。即使在我们中文系的学生中,对汉字书写及标点符号如许认真者,是不多的。仅就此点而言,她也是一名应该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

    那封信使我了解到,她不幸患上了一种接近是血癌的疾病。自此,我再见到她,心情每一沉郁。然而我眼中的她,一如以往是一名文文静静的小女生。我觉得她的内心,似乎是波澜不惊的。在那一班女生中,她也确乎是看起来小的。不仅指她的身个儿,还指她给我的特殊印象——在我看来,她仿佛仍怀着一颗洁净的初中女生的心。俗世染人,现而今,有那样一颗洁净心的初中女生,大约也是不多的吧?

    后来,我曾单独与她同宿舍的那一名女生谈过一次话,嘱咐她:“既然你们是好朋友,更要关爱我们的田维,若有什么情况,及时向老师通告。”

    她责无旁贷地回答:“我会的。”

    于是,我对那一名女生印象也很深了。

    某一节课上,我要求几名同学到黑板前,面向大家,发表对一部电影的看法。也请田维到黑板前,对几名同学的评说给出分数,并陈述她自己的给分原则。那几名同学有些像参赛选手,而田维如同评委主席。没想到田维给出的分数竟极为服众。她的陈述言简意赅,同样令大家满意。我想,一个事实肯定是,那一堂课上,她的中文能力表现良好,又加深了我对她的印象……

    其后她缺了好多堂课,我暗问她的室友,得到的回答是:“田维又住院了。”一个“又”字,使我沉默无语。田维又出现在课堂上时,我什么都没有问她,若无其事似的。但讲课时,总会情不自禁地看着她。在我眼里,她不仅是大学女生,还是女孩儿。我没法不格外关注我班上的这一个女孩儿。

    学期考试时,田维早早地就到教室里了。那一天她很反常,坐到了最后一排去。考题是散文或评论,任选一篇;没有任何一名同学预先知道考题。我不明白田维为什么要坐到最后一排去。我猜测也许是她的一种下意识使然——比如毫无准备的现场写作格外感到压力,比如那一天觉得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所以作为监考老师,我又不由得经常将目光望向她,在内心里对她说:“田维,只要你写够了两千字,哪怕愧对‘写作’二字,老师也会给你及格的……”

    她却始终在埋头写着。止笔沉思之际,也并不抬起头来。在五十余份考卷中,出乎我意料的是——田维的卷面状态最佳,字迹更工整了,行段清晰,一目了然,标点符号也标得分明、规范、正确。那是五十余份考卷中唯一一份考生自己一处也未勾改过的考卷,一如她曾写给我的信。那也是五十余份考卷中唯一一份我一处都未改错的考卷。肯定的,那种情况对于任何一位判中文考卷的老师都是不多见的。

    散文题有两则——《雪》或《雨》,可写景,可叙事。田维选择了《雪》,叙事写法。写到了自己的童年,写到了奶奶对她的爱。我至今仍记得她写到的某些细节——冬天放学回家,奶奶一见到她,立刻解开衣襟,将她那双冻得通红的小手紧夹在奶奶温暖的腋下……感冒从小对她就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奶奶在冬季来临之前,为她做了一身厚厚的棉衣裤,使她穿上了像小熊猫,自己觉得好笑,奶奶却极有成就感……

    在大学中文学子们的写作中,内容自恋的现象多,时髦写作的现象多,无病呻吟的现象多,真情写作却是不怎么多的。

    田维落在考卷上的那些文字,情真意切。

    我给了她九十九分,抑或一百分,我记不清了,总之是全班最高分。我不认为我给她的分数是有失标准的。我只承认,我给予田维的分数,具有主张的性质。排开我自己的想法不谈,即使由别位老师来判,在那五十余份考卷中,田维的分数也必然将是最高的;只不过别位老师,也许不会像我一样重视她的考卷所体现出的示范意义……

    她竟悄悄地走了,我心愀然。她竟在假期里悄悄地走了,老师们和同学们都没能一起送她走,这使我们更加难过。

    田维是一名热爱中文的女学子,也是一名极适合学中文的女学子。我们教的中文,是主张从良好情怀的心里发芽的中文。这样的一颗心,田维无疑是有的。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目光里那一种超乎她年龄的沉静,对于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了。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作为中文女学子,之所以对汉字心怀庄重,我以为也许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要写,就认认真真地写。而且,当成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对待。这令我不但愀然,亦以肃然,遂起敬。

    蝶儿飞走……

    让我们用哀思低唱一曲《咏蝶》……

    16 缪斯的使者——怀念编辑家章仲锷

    虽然我也已经六十岁了,对于已故的章仲锷先生,我还是愿意虔诚地称他为老师的。尽管,在他生前,我们的接触很少。

    事实上,真正地给我留下深刻之“人”的印象,倒是在他离休以后。那时,经汪兆骞兄热忱联络,我有幸和章仲锷先生、崔道怡先生等几名离休的老编辑、老诗人共同出现在各类业余文学写作者的短期培训活动中。并且,我和他的夫人高桦大姐,已经相当熟悉了。我将“人”字加上引号,意在强调,之前“章仲锷”三个字,对于我只不过是一个肃然起敬的名字。因为他先后在《十月》《当代》《文学四季》《中国作家》主掌过发稿权,故他的姓名在文学期刊编辑和作家,尤其中青年编辑和作家中,是举足轻重的。

    “当编辑就要当到章仲锷那种水平……”我每从中青年编辑和作家口中听到这类话。而如果哪一位作家的哪一篇或哪一部作品的责编是章仲锷,无疑便荣幸。作品入其法眼,即使不能获奖,那也肯定会是一篇引起广大读者和评论家们重视的佳作……是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青年作家们,普遍有此种看法。然在他离之前,我没见过他几次。记忆中,似乎也没说过话。原来这个人就是章仲锷啊!直至我们共同出现在业余文学写作者们的培训班上,我才终于能够确凿地将他的名字和他这个人准确地对上号。一回忆,我们竟多次在各类文学活动场合见到过。又一回忆,他在那类场合委实地太沉默寡言了,我没格外注意过他,也不记得有什么人特别郑重地介绍过他。

    我的回忆使我得出这样一种印象——仲锷先生,似乎是一个低调到但愿人们在寒暄场合完全忽略他的程度。进言之,那已经不是低调不低调了,而是对寒暄的、具有仪式意味的场合并不适应,于是退避三舍的本能表现。

    在我的回忆中,在那一种场合,他这个身材颀长、面有倦色的男人,每次一旦出现,便开始东张西望,在人们之中寻找。而目光一旦将谁锁定,便不再旁顾,直盯着谁大步匆匆走将过去;扯对方于角落,旁若无人地低语起来。自然,谈的肯定是稿件之事。都不经意间,他已谈罢,身影已从那一种场合悄然消失……

    虽然我终于知道他便是章仲锷了,但却还是不知道他便是高桦大姐的丈夫。高桦大姐提到他时的惯常说法是“我们老章”,章、张同音,说来惭愧,我在相当长的时期,一直张冠李戴,误以为高桦大姐的“老章”是另一位“老张”。

    某次在活动的午餐桌上,不知谁首先谈起了高桦大姐,我便也说了几句我的感觉——一位对文学事业和环保事业都热忱可嘉的女性;一位办事认真,责任感极强的女性。我举例证明,说她怕我事多忘了,为我已答应参加的某一次“环境文学”的活动,不厌其烦地用电话提醒我多次。最后我说:“大姐是中国自然环境保护课题与文学之间任劳任怨的红娘。”

    举座点头,唯仲锷先生照吃他的,没什么表情反应。当时我多少有些纳闷。因为他的样子给我一种误解——似乎对我的话不以为然。饭罢,在楼梯上,有人的手拍在我肩。一回头,是他,不动声色地说:“晓声,谢谢啊。”

    我自然反问:“为什么?”

    他又说:“你那么称赞高桦同志嘛。我要把你的话捎回家去,告诉她。她这人喜欢听到称赞的话。”我这才明白了他和高桦大姐的关系,不禁又问:“您呢?”他说:“我无所谓。我不在乎别人如何评说我,只在乎我做责编的稿子怎么样。”

    那天的讲座顺序,我排在他前边。我准备得并不充分,即兴而谈罢了。讲完,没立刻走,坐在最后一排,成心听听仲锷先生讲些什么内容,怎么讲。

    一听之下,汗颜不止。他分明有备而至,从一篇好作品的主题提炼到情节和生活素材的关系、细节和平时观察能力的关系、意象和场景描写的关系等等普遍性创作问题,娓娓道来,极少空泛之词,一路胸有成竹,从容不迫地谈下去,直谈得听众席上肃静无声……

    那日他使我领略了——一位阅稿无数的老文学编者(当时我确实还没有以看一位杰出的文学编辑家的眼光来看待他),文学一事在他心里的位置是多么重要。哪怕仅仅是对一些完全陌生的写作爱好者谈论之,其虔诚亦发乎内心……

    后来我再参加高桦大姐通知的关于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座谈会时,竟也看到仲锷先生的身影在场了。他苦笑着对我说:“我一传达你那几句称赞的话,不料她说我更要支持她,结果连我也只得受她调遣了。”我说:“您当然责无旁贷啦!”他认真地对我耳语:“其实我自己的想法是,离休就是离休了,要像离休的样子。”我问:“太一厢情愿了吧?”他又苦笑,连说:“是啊,是啊,这可怎么办才好呢?”而我较全面地了解他,是读了他那篇《大型文学期刊与我》以后。了解他的编辑成就的人,自然无须再读那一篇文章。不甚了解而想要了解的人,那一篇文章则是不可不读的。我只说一句话——在我看来,那不啻是一份有价值的文学文献。起码是一份文学文献之补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坛传言几种,字里行间皆有证实矣。编者作家之烦恼与无奈几种,皆记录也。

    而最主要的,我们能从该文看出,一位对文学事业有真挚社会责任感的老编者,有时竟是多么奋不顾身地恪守“为社会的文学”这一义不容辞的文学宗旨;同时又能兼容并纳,坚持“百花齐放”,以不断向文坛推出新人为使命。

    如此阅稿无数、与老中青作家结下过深厚友谊的老编者,当其逝世后,遂享有“杰出编辑家”的普遍认同,实在是将恰如其分的荣誉,给予了当之无愧的人啊!

    章仲锷,在当年,他好比是缪斯遣往中国的文学使者。出这样的编辑家的时代,它的文学和作家们,自然总体上也是有质量的……

    17 中国故事——记我的学生俞德术和杨燕群

    光阴似游云。调入北京语言大学,已三年矣。

    三年中,我有幸教过些非常可爱的好学生,我很喜欢他们。他们有什么忧烦,也每向我倾诉,或在电话里,或到家里来。而我,几乎帮不了他们。夜难寐时,扪心自问,实愧为人师。听学生言人生之一波三折,心疼事也。

    俞德术和杨燕群,便是我喜爱的两名好学生。不仅我喜爱他们,语言大学中文系的老师几乎都喜欢他们。他们是没任何争议的好学生。对于大学中文系,以及教中文的老师,他们是多么宜善的学生。他们是一心一意冲着“中文”二字才报考中文系的。中文老师教他们这样的学生,是欣慰,也是幸运。

    我调入语言大学后,曾这么表明过我的态度——第一,不教大一大二,也不教大四,只教大三。第二,不带研究生。

    依我想来,大一大二,是普遍之中文学子需要在大学里进行“中文”热身的两年。因为他们成长的文化背景是特别多元亦特别芜杂,且以娱乐性为最大吸引力,而大学课堂上讲授的文学,大抵是要叩问意义和价值的那一种。相对于中国,这一点非常重要。在中国,倘大学中文课堂上讲授的文学,居然是兴趣阅读的那些,则未免令人悲哀。故我常对我的学生们这么要求:“不要强调自己喜欢读哪类作品,喜欢看哪类电影,而要明白自己必须读哪类作品,必须看哪类电影!因为你们不是别的什么专业的学生,而是中文专业的学生。中文既是一个专业,便有专业之教学宗旨。”

    一名高三学生倘从初一开始便孜孜不倦读了许多文学作品,那么他很可能在高考竞争中失利败北;而他居然坐在中文课堂上了,则往往意味着他从初中到高中并没读过多少课外的文学作品。所以大一大二,他们也要补读些大学中文学子起码应该读过的文学书籍才好。到了大四,任何一个专业的学子,面临考研冲刺和择业压力,心思已都难稳定——那最是中文课成效甚微之时。故我明智地将“欣赏与创作”课开在大三。至于带研究生,我想,喜欢中文而又果真具有中文评创潜质的学生会不会成为自己的研究生,乃是由缘分来决定的,非我自己所能选择,于是不存妄念。

    俞德术和杨燕群,便是两名喜欢中文而又果真具有中文评创潜质的学生。

    一

    德术是我教过的第一届学生之一,是他那一班的班长,但并不是我那一门选修课的班长。我那一门选修课的班长,我很随意地任命了另一名男生,他后来也成为我喜欢的学生。我自然对我的学生们一视同仁地喜欢,区别仅仅是——哪些学生对选择了中文无怨无悔,我难免地会更偏爱他们几分。三年前有二十几名学生选择了我开的选修课,男生居半,皆无怨无悔者。我和他们情谊深矣,他们人人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记得我在第一节课上点名认识大家时,往黑板上写下了“德术”二字,看着,寻思着,遂问:“德者,修养也,当避术唯恐不及。你的名字何以起得偏偏亦德亦术呢?有什么深意吗?”

    德术坐在最后一排,憨厚地无声地笑。

    我欲调节课堂气氛,成心揶揄:“天机不可泄露是吗?那么下课你留下,悄悄告诉老师。为师是求知若渴之人也。”

    众同学笑。

    德术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一生下来父亲给起的。别人从没问过我,我也从没问过我父亲。”

    我竟真的觉得“德术”二字非比寻常了,忍不住又问:“你父亲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人昵?”

    他迎着我的目光,坦白地说出两个字——“农民”。

    ……

    从学校回到家里,于是多思,暗想我的调侃,是否会伤害了那一名叫俞德术的男生的自尊心呢?也许是受了传媒的影响,我在从文学界转至教育界之前,形成了某些对中国当代大学学子不良的印象。其中之一便是——心理敏感多疑,自尊心过强且脆薄。而我乃率性之人,出语殊无遮拦,于是唯恐无意间伤害到了他们的自尊心。

    下一周我上课时,早早地就来到了教室里,见德术从我面前经过时,我叫住他说:“俞德术,老师郑重向你道歉。”他愣愣地看着我,不解。我说:“老师不该在课堂上当众调侃你的名字。”他又憨憨地笑了,脸也红了,连说:“没事的,没事的……”反而不知所措的样子。我说:“你不小心眼儿?”他求援地问几名男生:“不,不,不信你问他们……”几名男生也都笑了,皆曰:“老俞根本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我大释怀,不由得亲密地拍了拍他的肩。从那一天起,我牢牢记住了他的名字。

    是的,男同学有时叫他“德术”,更多的时候叫他“老俞”。尽管他长着一张端正又纯朴的脸,满脸稚气。而且呢,在所有的男生中个子还偏矮(那一届的男生中很有几个是高大的小伙子)。

    他在男生中极具威信,在女生中尤受拥戴。

    有次我背着男生们问女生:“你们是不是都很喜欢德术?”

    她们纷纷点头。

    又问:“为什么?”

    答曰:“德术对同学们总是像大哥哥!”

    “老师,德术可懂事啦!”

    “全班数他家生活最困难,但是你看他总是一副那么乐观的神情!”“自己家里那么多愁事,当班长还当得特别负责任,处处关心同学们,我们内心里都很敬佩他。”女生们说到他,就像说一位兄长。那一天下课后,我到学办去了解他的家庭情况,遂知他是一名来自大山深处的农家子弟,父母不但都是农民,且身体都很不好;有一个弟弟,常年在外省打工,靠苦力挣点儿血汗钱,微济家庭;还有一个妹妹,正上初中;他自己,是靠县里一位慈善人士资助才上得起大学的。他第一年高考落榜,第二年高考成为全县的文科状元……

    于是我想,以后我要特别关爱德术这一名贫困的农家学子。每在课堂上望着他时,目光没法儿不温柔。

    两个月后,我资助班里的男同学办起了一份一切纯粹由他们做主的刊物——《文音》。

    但我翻罢第一期刊物,在课堂上将他们严严肃肃地、毫不留情地批评了一通——大意是校园学生刊物那种飘、玄、虚、甜的莫名烦恼,佯装愁悒,卖弄深刻的毛病太甚。记得我曾板着面孔,手指着窗外大声质问,课堂上一片肃静,学生们第一次领教了他们的梁老师也有脾气。

    德术是《文音》的社长,另一名我同样喜欢的好学生吴弘毅(已考取北大中文系研究生)是主编。

    那一天,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了一次来自于我的打击——也几乎可以说是攻击。

    后来德术就交给了我他的第一篇小说《少年和邮差》:讲一个少年,只能到离家四十余里的县城去上中学,还要翻过一座乱碑杂立、荒冢叠堆的山。一个星期日,他因母亲病了,返校时晚。走至半路,大雨滂沱,雷电交加。他多希望能碰到一个人陪他过那座山。但果然碰到一个从头到脚罩在黑雨衣里的人之后,他心里反而更觉恐惧了。那是一名乡间邮差,他也要翻过那一座山回自己家住的村庄去,他胃病犯了,疼得蹲在山脚。他向少年讨吃的。少年书包里有六个鸡蛋,是母亲一定让他带着的。那是他在学校里一星期苦读的一点儿营养来源。少年一会儿给邮差一个鸡蛋,生怕邮差不陪自己往前走了。而邮差,吃了两个鸡蛋以后,不忍再吃少年的第三个鸡蛋了。他将少年遮在雨衣内,不但陪少年翻过了山,还陪少年走过了自己家住的村庄,一直将少年送到县城里,送到校门口。少年的父亲,以前也是邮差,也就是说,是一个每月能靠送信拿一份少得可怜的“工资”的农民。路上,少年已经从邮差口中得出结论——正是对方,使自己的父亲丢了邮局系统的编外工作,转而去矿上替私人矿主采煤,并死于矿难……少年下一个星期返校前又亲自煮了几个鸡蛋,在每一个鸡蛋上都扎了些孔,往里填塞了毒药。他在山脚下等着那邮差,并且等到了。然而邮差不再向他讨吃的。少年硬给,邮差也不接了。邮差陪少年翻过了山,一路尽说些勉励少年好好学习的话。再以后的几年里,少年和邮差经常成为路伴。再再以后那少年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毕业后,少年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为邮差买了一双雨靴和一件雨衣。但他寄出的东西被退回了,因为那邮差已死于胃癌……

    我读罢德术的“作业”,如获至宝,非常激动,在课堂上以大加赞赏的话语点评了它,并由之谈到大学校园文学之情调和我所再三讲解的文学情怀和区别……

    而德术,竟显得那么的不知所措。分明地,那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接着,他又写出了一篇两万八千余字的《父亲》,与我获全国短篇小说奖的《父亲》的字数几乎相等。只不过他写的是一位农民父亲,而我写的是一位工人父亲。

    我评价他的《父亲》同样是一篇“力作”。

    颓败的农家的房屋;被贫穷压迫得几乎根本没有欢乐时光可言的日子;脾气越来越坏的父亲;父母间无休止的争吵;受了委屈而赌气出走的弟弟,几次面临辍学的无奈的妹妹;自己一度的轻生念头……一切一切,德术这一个来自大山深处的农家学子全都如实写来,毫无隐讳。他写得冷静又克制。然而,那真的是一篇情怀深郁的小说。

    记得我曾在课堂上这么说:“当某些来自于穷困之境的学子千方百计企图掖掩住自己的穷困的家庭背景时,德术的《父亲》是需要大勇气的写作,这一份勇气是极其可敬的!”

    于是同学们鼓掌了。我清楚,掌声并非因我的话而起,同学们是因了德术的勇气才情不自禁的。

    我“指示”他的两篇小说要同时发在下一期的《文音》上。

    下课后,他真诚地对我说:“老师,我是社长,不要一期发我两篇,那多不好!”

    我说:“好。”

    我回到家里,他又往我家里打了一次电话,重申他的态度。

    而我专断地说:“那是我的决定。”

    那一期《文音》特厚,主编吴弘毅写了《父亲的天空》;男生孙同江写了农村题材的小说《天良》;方伟嘉写了《雨夜》;班上的诗人裴春来写了小镇组诗,后来有两首重发在《人民文学》上……

    我开始经常请男生们吃饭了。每次主要由德术点菜,并替我结账。他专拣便宜的菜点,一心为我省钱。自然,我每次免不了亲自点几道菜,以使餐桌上荤素兼备。对于我,那是一些快乐的日子,我的学生们给予我的。

    有次我当着几名男生的面问德术有女朋友没有,他微微一笑,垂下头,竟没回答一句话。几天后,我在学校的信箱里有了德术写给我的一封信,信中说:“老师,我认为我现在还没资格谈情说爱。我已决定不考研了。我要争取在毕业前多增长一点儿中文的从业能力,毕业后尽快找到工作,挣一份工资,帮我弟弟成家,供我妹妹上学,为我家里盖起一幢像样的房子……”我于是联想到女同学说他懂事的话。有弟弟有妹妹的学子,和独生子女学子的不一样,正体现在这些方面。其懂事,也体现在这些方面。德术毕业前,我曾替他联系过一个文化单位,他也去实习过三四个月,给那单位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但最终,我和他共同的愿望还是落空了。

    目前,德术是北京一家晚报社的记者,负责报道影视和文化娱乐新闻。他爱他的工作,也胜任愉快。但,每天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我最近几次见到的他,比当学子时瘦多了。然而他确乎的更加乐观和自信了。因为,他那一份工资是比较令他满意的。毕竟,对于他,为生存而谋的人生,应该摆在首位。

    二

    杨燕群是俞德术下一届的女生。她是侗家女儿,是从一个离县城二百多里的小小的侗寨考入北京语言大学的。她的第一志愿便是中文系,她是冲着中文考大学的。她崇拜沈从文。沈从文的家乡凤凰城是她们那个县的邻县。

    到了她这一届,我教的选修课已有五十来名学生了。我舍不得占用上课的时间点名,所以大多数同学我都叫不上名字来。对于她,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不曾注意过。她是一名纤小而沉静的女生,说话像我一样,语速缓慢。

    我从人文学院的院刊《来园》上,读到了一篇人物散文《阿婆谣》,又是一番惊喜。事实上我认为,写人物的散文与写人物的小说,有时有些区别,有时并无大的区别。比如鲁迅笔下的闰土,倘写时情节细节再丰富些,未尝不会是一篇《祝福》那样的小说。所以我在点评《阿婆谣》时指出,视其为小说或散文,已根本不重要。在这一类文学作品中,人物本身即主题,即意义,即所谓文学的价值所在。重要的倒是,写某一个具体的人物这一种写作初衷是否有特别的意义?以及是怎样的意义?

    燕群写的是自己的阿婆——一位侗家老人,一位对生活和生命抱着极其达观的态度,韧性极强的,一辈子辛劳不止而又从不叹怨命运,从不以辛劳为不幸为苦楚的老人。她身上闪耀着一种最底层的民众身上所具有的浑朴的本能的人生诗性。连我们若同情她的辛劳不止,都会显得我们自己太不知人性的况味。一只仿佛长在阿婆背上的竹篓,将燕群从小背到大,后来又背她的弟弟……

    我对同学们说:“《阿婆谣》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写什么、为什么写和怎样写三者的关系,在中文的教学中是不能颠倒了来谈论的。文学作品的优劣首先并不是由怎样写来决定的。一个尊重文学的人,他更多的时候其实是在反复地决定写什么,是在反复地叩问为什么写。《阿婆谣》意味着,在大学校园内学子们的写作几乎千篇一律的现象中,与众不同才具个性。别人写什么我也写什么,别人怎样写我也怎样写,于是被同化。”

    那一天我才知道,燕群是《来园》的主编。我们的《来园》也一向由同学们自己办。

    不久,燕群交给我一篇作业是《秋菊》,她写的是她邻家叫她为“姐”的少女:幼年丧父,母亲生性迟钝,小弟弟还须秋菊整天背着,而秋菊自己也不过才十二三岁。生活是穷得家徒四壁了。母亲能使一家三口每天吃上三顿饭就已不错。连盐也得经常向“姐”家借。而秋菊对人生最大的憧憬,也可以说是野心,则只不过是希望有哪一个好心的村人偷偷将她领到外地去打工。没人给过她希望。因为她还分明的是个小姑娘。在全村人中,“姐”对她最好。所以她有一天鼓起勇气,向“姐”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她满眼含泪,那等于已是哀求。但“姐”只有拒绝她,因为“姐”只不过是到县城里去读书,而不是在打工。因为“姐”自己也没有去过比县城更远的地方。秋菊的绝望可想而知。然而她泪流满面竟还是没有哭出声。但手中的碗掉在地上碎了,向“姐”家借的盐,白花花撒了一地……“姐”上高中时,才十五岁多一点儿的秋菊出嫁了。她的母亲和她同一天又嫁人了,男方是一个瘸老头儿;而娶走她的男人,虽然才三十四岁,但也竟比她大整整十八岁,因为她才十五岁,是隐瞒了年龄才嫁得了人的。人们说她的丈夫除了经常醉酒,再没有什么别的大缺点。母女二人在同一时刻,也在同一阵爆竹声中上了两个不同的男人赶来的马车,各奔东西。弟弟随母亲去了。一家三口就如这般闹着玩儿似的解体了。在“姐”也就是燕群的印象中,那一天的秋菊,第一次穿了一身新,红衣红裤红鞋子,神色是那么的懵懂,那么的凄惶和无助,仿佛不是新嫁娘,仿佛被别人打扮了一番,只不过是要去演一场自己不感兴趣,也不懂,只有别人才懂的乡村“社戏”。当两辆马车各奔东西时,秋菊终于喊了一声“娘”,在马车上哭了。而乡亲们,尤其是阿婆,则都感到那么的欣慰——秋菊一家三口总归可以活下去了。阿婆在整件事中起着无比善良又无比热心的作用,她一会儿望着这边远去的马车,一会儿望着那边远去的马车,祷告般地喃喃着:“这下就好了,这下就好了……”

    当燕群作为大学学子回到家乡探家时,听阿婆告诉新闻似的说,秋菊要做母亲了。这个秋菊叫过“姐”的女大学生,忍不住到乡卫生院去看望了秋菊一次,秋菊刚生下孩子,由于体质弱,奶水不足,而且乳头也凹陷着,所以两个乳头被系了线绳,朝上吊着。秋菊居然略微胖了一点儿。秋菊接受那样的“治疗”显然很疼。疼得紧皱双眉的秋菊,不好意思地,以小小的声音又叫了一声“姐”。那一年的秋菊,还是差几个月才满十八岁。待周围没别人时,秋菊说:“姐,我到大城市去打工的心思一直也没死……”

    记得我曾在课堂上说:“杨燕群,你交的不仅是作业。如果这还不算是文学作品,那么老师就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文学作品了。”

    我还说:“杨燕群同学的秋菊,比张艺谋拍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对人具有强大得多的震撼力。”

    燕群的《秋菊》使我非常感动。《秋菊》也使我看真切了,我教的这一名女生,她有一颗善良的、富有同情的心。从《阿婆谣》到《秋菊》,是她的文学情怀的一次提升,一次从亲情到社会人文情怀的提升。燕群的毕业论文是她那一届学生中最好的。题目是《从儿童视角看乡土小说的家园诗性》,行文清丽练达,不炫词藻,老师们给出了最高分数。

    我曾私下里对一位老师说:“杨燕群在文学的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两方面都是一名难得的中文系学生。”而那一位老师说:“能教这样的学生是教师的福气。”

    和德术一样,燕群也有一个弟弟。因了家境之难以成全,她也放弃了考研……如今她在北京一家报社工作。那是一份大报,但却不是党报。故名牌大是颇大的,效益却似乎不怎么好。燕群被招为临时的记者,工资微薄。

    但是她并未沮丧,像她的外婆一样达观着。

    有次她给我打电话,说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表示要录用她做文秘,问我她去还是不去。

    我的第一反应是:“给多少工资?”

    她说比报社给的工资多不少。

    我说:“去!不要错过机会。”

    她又问:“那,文学呢?”

    我说:“生存第一,爱情第二,文学第三!”

    她那端沉默片刻,低声道:“我怕以后回不到文学了。”

    我说:“人生很长,别这么想。”

    自觉等于没有作正面的回答,又说:“倘真回不到文学了,不回到文学也罢。只要你以后人生顺遂,老师们便都替你高兴。”

    然而燕群却没去当文秘,至今仍留在那一家报社,至今仍寻找机会与文学发生最亲密的接触……

    而我,对于德术和燕群这样的学生,内心每生大的内疚。早知他们迈出校门后的从业方向将注定了是当记者,我又何不在他们是学生时,多给予他们一些采访的经验呢?

    现在,我在我的选修课上,几乎方方面面与中文有关的能力都见缝插针地讲讲了。说来好笑,我曾将几大册广告设计图本带到课堂上,煞有介事地侃侃而谈广告创想的现象……

    当代之中国大学的中文怎么个教法,我实已困惑。

    然有一点我是非常清楚的——社会所普遍需求的非是原态的知识,而是由知识化成为的从业能力。那么,凡与中文学科相关的能力,我通晓几许,就尽我所能给予我的学生们吧!归根结底,在当前的时代,仅靠书本知识居然得以为生的,毕竟只不过是极少数。大多数人都要靠能力来从业。我已是一个不希图什么成就感的人。身为教学工作者,见我的学生们一个个都好好地工作着,生活着,我便得安慰。否则,大沮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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