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四年前更美了,她以前也很美,但她现在美得惊人。她身上注入了新的东西,我不认识的东西,这让她的美变得陌生起来。
对于家里的四年,姐姐的反应让我惊讶。“我早就料到会有变故。”她的伤心像一抹淡淡的雾,在脸上飘了一阵,很快就被仇恨取代了。“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我早就看出来了,我走之前就看出来了。”
这个他就是父亲。在听说父亲坐牢以后,她连惊讶都没有,她说她以前就从父亲脸上看到过变故的征兆。她这样解释父亲和母亲的关系。“他恨她,他说她拿他当一匹马,只知道骑在他身上,拿鞭子抽他,让他快跑,快跑,给她跑出个荣华富贵来。他恨逼他前进的人,一个人长年累月地被人恨着,就像长年累月地接受有害的辐射,不出事才怪。”
“我敢说他犯罪的想法由来已久,他说整天活在钱堆里,自己的钱包却瘪瘪的,谁也受不了这种折磨。”
我告诉她,他让她一回来就去劳改农场看他,她嗤了一声。“我才不去看他呢,因为你,就因为这一个原因,我也不会去,我绝不饶恕他。”
“方圆,我正式告诉你,我们的父母是两个极不称职的父母,我对这两个人除了怨恨,没有别的感情。”
“为什么?”我被她的话惊呆了。
“自己的孩子离家出走,身无分文,他们居然无动于衷,你知道吗?离开家的头两天,我哪都没去,我就躲在长途汽车站里,白天悄悄出来活动,晚上躺在候车室的长椅上睡觉,我对自己说,只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出现在我面前,我马上跟他们回家。可我等了两天,没见一个人去找我,最后只好去找了李安生。”
“他不是恨你么?你怎么好意思去找他?
“我别无选择,所以我说,越是关键时刻,越能看穿一个人,我发现李安生其实蛮够意思的,不仅借给我钱,还给我找了一辆长途便车。”
说到这里,我告诉了她李安生去找她的事情,包括我给取名的“李安生频道”,还有那个“走遍天涯也要找到你”的节目,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睁大眼睛,不停地问我:“真的吗?”“这是真的吗?”“他真的有这么可爱?”
我叫她赶紧想办法通知李安生,让他尽快回家,别再找了。可她轻轻摇了摇头,脸上挂着顽童似的笑。
“我倒想看看,他究竟是说着玩的,还是真的不找到我不回家。”
我觉得她不应该这样对他,毕竟他在她最困难时帮助过她,而且,不管她是否愿意接受,他到现在还在继续帮助她。
姐姐还是摇头,“就算我想通知他也没有办法呀,因为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她独自出神地想着什么,想着想着,她笑了起来。“这可能会是个挺有意思的悬念,好,我喜欢悬念。”
离家在外的四年,姐姐还创造了一个天大的奇迹,她居然捧着一个大学毕业证回来了。
“你还上了大学?”就像被那红彤彤封面烫坏了似的,我望着它,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当然要上大学,不上大学今后怎么混?”
姐姐再一次成了长乐坪街上最引人注目的人物。她又高又美,昂然挺立,走路带风,她走到哪里,哪里就有人朝她指指点点。她对那些指点的手指不屑一顾。“小地方的人就是这样,眼睛总盯着别人,外面就不是这样,外面的人只关心自己。”她似乎下定决心要跟长乐坪人区分开来,她不穿长乐坪的衣服,她带回来的行李箱里有着无穷无尽的新花样,她拒绝再说长乐坪方言,不分白天黑夜地说着普通话(从这一点来说,她跟莫老师倒是同一类人),没有人说三道四,因为她的普通话实在无可挑剔,而且她声音动听,模样又好,人站在她面前,常常会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父亲坐牢,对她而言根本不是阴影,反而成了衬托她的污泥,个个敞开怀抱,准备接纳她,喜欢她,可她不想给他们这个荣幸。
她独来独往,跟所有人保持若即若离的状态,她向每个熟人微笑,但每次微笑不超过三秒钟,她跟个别人保持友好的关系,但绝不做成亲密的朋友,人家正要跟她倾心长谈,掏心掏肺,她却用十分得体的理由告辞,飘然而去。
跟我也是如此。除了她回来的第一个晚上,我向她讲了这几年的家事,关于母亲,关于父亲,关于我,她听后搂着我,痛哭到天亮,除了那个晚上,她再也没跟我有过亲密的举动。她从我们合住的卧室里搬出来了,搬到父母的卧室去了,她说她不习惯跟别人同睡一室,那语气就像她从未跟我同室而眠,就像她是一个大家闺秀,生下来就享有自己的空间。她似乎厌恶跟人太接近,有一次我去拉她的手,像我们以前做过的那样,没想到她倏地缩了回去,好像受到了冒犯。
莫老师也来找过她,他对她旧话重提,大声问她凭什么指认是他。他话没说完,姐姐就异常冷淡地打断了他。“时间太长了,我已经不大记得了,如果你觉得委屈,为什么不想想丢了性命的苗苗?即便是我,也为之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不慌不忙,表情平静,就像在念一段台词。
莫老师的嘴微微张着,无言地望着她,像含了一个吞不下又吐不出的东西。
面对面站了好一会,莫老师突然长叹一声,恨恨地走了。他在几分钟之内迅速老去,我看到他的背突然有点驼了。
她让我径直去上学。“没有人敢不让你进教室!现在不一样了,我向你保证,再也没人敢欺负你了。”
不管她怎么保证,我都不想再去上学,也许她有扬眉吐气的感觉,因为她在外面上了大学,似乎还见了些世面,但我没有,我有的只是耻辱不堪的回忆,这回忆阻挡着我,如同大雨阻挡着没带雨伞的人。姐姐永远不会理解这一点,就像我告诉了她家里发生的那些事,但我无法告诉她我当时的心理感受一样。人只能讲述事实,讲述不了感受。用来描述感受的词汇实在太有限了,而且时间慢慢腐蚀了感受,只隔一夜,疼痛就不那么疼了。
人不上学一样可以学习。我提出去莫老师那里学英语,至于我们的英语课,姐姐一回来,莫老师就把它停止了,他说他一看到她心里就没法平静。他现在在工人文化宫地下室租了一间教室,办了一个实用英语班,目的是让他的学生们可以用英语去谋生。虽然只是一个班,但他把它叫做学校,他说这是他正在尝试的新路子,是他后半辈子的希望。他的学生五花八门,有像我这样无学可上的,有残疾人,有求职的,还有无所事事的老年人。
姐姐起初不同意我的提议,但我决心已定,她也没有办法,何况学费是现成的,父亲留在家里的五万块钱,我拿出来交给她,她似乎对钱一点兴趣都没有,她把它们推给我:“你留着用吧,我自己有钱。”那时她还没有工作,我不知道她哪来的钱。
为了减轻房租负担,莫老师把教室转租了一次,白天我们在那里上课,晚上有个电脑班在那里上课,九点以后,电脑班结束了,莫老师从某个地方拿出一只包裹,取出里面的被褥,铺在课桌上。他在那里睡觉。苗苗事件之后没多久,他就被学校开除了,没多久,他就离了婚,他妻子让他净身出户。
我把两年的学费一次性交给了莫老师。我只能这样帮他了。他没有推辞,他实在需要钱。他说他看到了这个班的前途,他需要优秀的毕业生来替他做宣传,但他更需要前期投资,他募集不到投资,鉴于他的名声,他无论如何也募集不到投资。
课堂十分滑稽,各个年龄层的学员们坐在一起,就像居委会在开会,许多人必须从字母教起,他们以为这里是老年大学之类的东西,他不能拒绝他们,他需要学员,需要钱。他们在课堂上吃东西,吐痰,挖鼻子,有个老妇人甚至把一袋豆芽倒在课桌上,边听边理了起来。他只好苦笑,他把希望寄托在三个年纪跟我差不多大的学生身上,他想用某种速成办法来教会我们用英语谋生,他说那是可行的,摒弃杂念,专心学习一种语言的话,一年足够了。
课堂之外,他悄悄给我另外一种教材,算是我的家庭作业,他希望我能走出自己的进度来,不要跟他们拖在一起。
姐姐拿起我的教材,随手翻了翻,什么也没说。她不再管这件事了。“但愿你能学出个名堂来。”她说到未来,说到她振兴这个家庭的计划,渐渐默认了我的学习。“如果你真的对外语感兴趣,说不定我可以找个机会送你去上翻译学院。”
我提醒她我不能参加高考,不可能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她一笑。“你不用参加高考。”她胸有成竹地说:“只要你喜欢,我就送你去。”
她面不改色地吹牛,让人摸不清她的底细。“以后,你有什么愿望就对我说,我不想让你的人生有丝毫缺憾。”
她还一本正经地夸下海口。“今后,生活对于我们来说,努力两个字可以划掉了,中国有十三亿人,和十三亿人一起努力,胜算太渺茫了,我们要靠运气,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抓住过运气,那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认识运气,也看不到运气。可我们不一样啊,我们不但认识运气,还能轻而易举地抓住运气,只要高兴,我们甚至可以抢走别人的运气。”
“你知道吗?你姐姐我,现在是个愤怒的复仇者,不然我回到长乐坪这个小地方来干什么?替你复仇,替我自己复仇,替我们家复仇,不是用刀用枪去复仇,而是用成功去复仇,金光闪闪地站在所有人的头顶上拉屎拉尿,这就是我的复仇方式。”
“可是,对象呢?你要向谁复仇?”
“所有人,所有看见过听说过议论过我们的不幸的人。”
“你是说,全社会?”
她不置可否,只说:“你不久就会看到的。”说完就踩着高跟鞋飘然而去。她跟母亲一样喜欢穿高跟鞋,不同的是,母亲的高跟鞋叮叮作响,姐姐的高跟鞋却悄然无声,好像那鞋跟不是长在鞋上,而是她高挑身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的学校终于有名字了,莫老师奔波了好久,总算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扛回了“希望英语学校”这块牌子。他抚摸着被阳光晒得发烫的招牌,对我说:“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地看,也许你姐姐反而成就了我,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要办一所自己的学校。”
跟以前相比,他的授课形式灵活多了,那个喜欢在课桌上理菜的大妈,很快就知道了各种蔬菜的英语读法,还学会了如何用英语讨价还价。喜欢电脑的学员,他借给他一本电脑英语词典,很快,他看起英文菜单来,就跟看中文菜单一样简单。至于我,他一个劲地给我看英文原版书,那都是他以前看过的,各个门类的书都有。
一个人怎么会有如此强烈的学习兴趣,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除了吃饭睡觉,其余时间里,我什么都不想干,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多么适合这种学习方式。我很快就成为全校第一,无论大考小考,无论作业还是提问,我都是最出色的。我渐渐成为莫老师的助手,他安排我在课余时间辅导那几个下岗职工和老头老太。
我的家庭作业很快从阅读走向了翻译,他给我一本全新的英文书,要我尽快把它译出来。我很快就被这样的课外作业迷住了,就像认识一个陌生人,从一无所知到逐渐认识,最终完全领略到对方独一无二的魅力,整个过程无异于一次探险。
“猫是一个不忠实的家仆,我们养它,为的是用来对付另一个更惹人讨厌的、赶不走的有害的动物。”
我从未读到过这样的句子,从未见人这样描述过猫。
“这些猫,居住在我们屋里,但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家庭里的小动物,我们甚至可以说它们完全自由,它们只做自己所愿做的事,当它们想远离一个地方时,世上没有什么能让它们多待一会儿。”
“它们怕水,怕冷,怕臭味,它们喜欢晒太阳,它们试图蜷缩在最暖和的地方,烟囱后或壁炉里,它们也喜欢芳香。它们的睡眠是轻微的,它们不睡熟,却装出睡熟的样子。它们缓缓地步行,几乎一直沉默,不发出一点声响,它们隐藏起来,到远一点的地方去排泄,再用泥土覆盖起来。由于它们爱干净,它们的毛皮总是干燥闪亮的,它们的毛容易发光,我们用手触摸时,看到它在暗中闪光。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也发亮,可以说差不多如同宝石在夜里把白天所浸染的光线映射出来。”
我忘了看时间,直到姐姐回来,猛地出现在我旁边,把我吓得怪叫一声。
“我没想到你这么爱学习,没想到你还是个书呆子。”她看着我,神情不再像看一个无知的小孩。
她身上有股隐隐约约的酒味,她最近老是外出,很晚才带着一身酒味回家。我不喜欢这味道,这让我想起那四个人,他们当中有个家伙身上就是这种味道。我皱起鼻子对她说:“你最好别再喝酒了,酒味真难闻,像呕吐物的味道。”
她打着呵欠,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没办法,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她说完就去泡澡,去换上那件漂亮的睡衣。她回到家里只做一件事,那就是从浴缸里爬起来,披上那件埃及女王似的袍子,在几间屋里梦游似的走来走去,走累了就睡觉。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也许这是她在外四年养成的新习惯。
她开着一盏小灯睡觉,这也是个新习惯。她说她必须在微弱的光线下才能睡着,如果关灯,她会被黑暗惊醒。她连睡相也变了,平平地躺着,两手交叉放在胸前,像童话里的公主,像假睡,还像准备睡死过去不再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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