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上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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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天莫老师说要带我出去吃饭,他的大学同学请客。餐厅很高级,餐具闪闪发亮。我们在那里等了一会,主人才进来,我惊讶地发现,他这个同学竟然是那年到我们学校去做过报告的科学家黄达。他看上去不像在长乐坪中学时那么快乐,他不停地唉声叹气,脸色也不好,说话就像在跟谁赌气似的,什么脑科学这个领域实在没啥可做的了,学术研究是个狗屁,如果你一放不响,再放不响,一再地放不响,你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你就死定了,所以他正在寻思调动的事情,他想离开那个鬼地方,他想换个领域,可是换到哪里去呢?他的适用范围太窄了,离开了实验室,他毫无用处,简直是个废人。他狠狠地喝酒,好像喝酒可以赶开他的沮丧似的。

    “现在要是有个不错的标本给我就好了,哪怕给我个有点价值的神经病呢,我无法像那些人似的,对着脑部模型做些空洞无物的研究。”

    “什么叫不错的标本?我老家有个亲戚定期发作头疼病,一发作就胡言乱语,好像在讲某种外语。”

    “拜托,我又不是搞医学研究的。”

    我突然想起姐姐那个秘密,就想问一问他。其实我早就存在探秘之心,一母所生,为什么她有一双无与伦比的眼睛,我却接近于弱视。犹豫了一会,我问:“教授,一个人的眼睛能够在别人的额头上看到那个人的内心活动,请问这到底是眼睛的问题还是脑部的问题?在不在你的研究范围?”

    刚开始他很不屑。“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不可能。”

    我一愣,他当年明明在长乐坪中学说过什么脑磁场可以感知人的心理活动,现在为什么又矢口否认呢?不过,他是科学家,不管怎么说,我不能质疑一个科学家。但我真的很想弄清姐姐的问题,就说:“有的,我就见过。”

    他马上警觉起来,面对着我,问:“你真的见过那样的人?在哪里?”

    不能再说下去了,我们一家人发过誓,谁也不许透露这个秘密。“啊……我在科幻书上读到过,书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

    “我说呢,要是真有这样的人,我想方设法也要把他请到我的实验室里去。”

    莫老师对这事毫无兴趣,他沉浸在自己的烦恼里,他打断了我们,把话题引向自己。“和你一比啊,我简直活不下去了,你看看我现在的处境,换上别人,恐怕早就疯掉了。”

    “还呆在那里干什么?一走了之,换个地方重新再来,优秀的中学老师俏得很。”

    莫老师坚定地摇头。“我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

    他没告诉教授他为什么不能走,教授也没有问。

    肚子虽然变小了,耻辱却虚肿起来,那些字眼,那些器械,那些检查,一样一样,没有一天不在眼前回放,它们提醒我:你现在是个妇女了,你有过生育史,你的私处肮脏,虽然你是个受害者,但你的确脏了,破了,就像一块白棉布,不小心被人当了擦脚布,怎么也回不到以前了。

    有了这样的经历,我比以前更加惧怕阳光和人群,全世界只有一个地方是阴凉宜人的,那就是我现在的家,除此以外,任何地方都是烧烤架,等着把我串在铁钎上,翻过来翻过去烤得嗞嗞冒烟。

    电视被我全天候锁定在“李安生频道”上,有一天,我终于逮到李安生了。尽管他脸上打着马赛克,又给自己取了个化名叫李伟,但我还是知道他就是李安生。

    节目有个名字,叫做“走遍天涯也要找到你。”

    李安生果真没有透露姐姐的姓名,也没有告诉主持人她到底为什么出走,他只是说:“当初她肯定有她的理由,我能理解。”

    主持人问他:“你完全没有一点点线索,也不想打广告,真的准备就靠自己的两条腿和一双眼睛去找她吗?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李安生乐呵呵地说:“不会找不到的,我相信意念的作用,只要我不停地找下去,终有一天会找到她,世界并不是没有尽头的。”

    我注意到,主持人在这里停顿了几秒钟。

    “你在寻找过程中靠什么维持生活呢?因为不管怎样,你得保证体力。”

    “是的,幸好我会汽车修理,修一次车,够我吃一阵子的,而且我不挑食,馒头啊,面条啊,能吃饱就行。”

    “她知道你在找她吗?”

    “应该不知道吧。”李安生突然笑起来:“她要是知道了,那不就等于已经找到了吗?”

    “她知道你爱她吗?”

    “我没说我爱她呀,我不是因为爱她才出来找她的……”

    “你能说你不爱她吗?”

    “……我们就是同学,根本没谈过什么爱不爱的,我们平时联系都很少。”

    “李伟你知道吗?你这样做,一般人很难理解,你看你,丢下工作,专心一意出来寻找一个人,说起来呢,你又不爱她,还说你们平时甚至都很少联系,你到底是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李安生笑了笑,又说:“真的,我有时候也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回答不了自己。”

    “你家里支持你出来找她吗?”

    “我对家里撒了谎,我说我不想在长乐坪干了,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修车去。”

    “如果有一天,你终于找到她,你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这个,我还没想过,不过我想,我大概会说,‘我找你找得好惨’。”

    主持人笑了,她说:“我们再假设一下,她看到你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她大概会说,谁请你找我的?多管闲事!”

    “在这个节目之前,我把你的事情讲给几个女孩子听,她们都很感动,她们说,你实际上是在用这种方式表达你深埋心中的爱情,你觉得她们分析得对吗?”

    李安生沉默了片刻,抬起头来说:“人总是把他人的事情想得很简单,不是这样,就是那样,其实,事情从来都不是那么简单的。”

    节目尾声,主持人说:“也许她此刻正在收看我们的节目,你想不想通过镜头对她说点什么?”

    李安生的脸顿时被拉到近前,隔着马赛克,我还是看到了他黑黑的下巴,他的下巴尖得像锥子一样,他的肩膀也变得又薄又小,完全不像上次他穿着迷彩服来我们家的样子。他在马赛克后面说:“方兵,回家吧,你再不回家,许多人都会因此而崩溃。”

    他的形象被定格,字幕在音乐声中爬了上来。

    莫老师来敲门,我的水杯放在他的包里,回家那天他忘了拿出来给我。我依旧先从瞭望窗里看他,他穿着旧的沙滩短裤,旧的篮球背心,底子踩偏的夹趾拖鞋,手拿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只从款式到颜色都俗不可耐的水杯,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如此不修边幅,这身装扮一下子将他拉了下来,他不再是个令人尊敬的老师了,他只是一个被开除公职的落魄的家伙,一个无所事事的闲人,不过,正因为如此,他才有兴趣来管我的闲事。两个倒霉鬼,两个无望的家伙,这才真是臭味相投啊。我突然不想给他开门了。

    隔着窗帘,他也许看不见我,但他知道我在瞭望窗边。

    “方圆,老把自己关在家里有意思吗?能躲一辈子倒也罢了,那样的话,我也愿意把自己关在家里。”

    “不理人算什么本事,人想理你你却不理人,那才算本事。”

    他弯腰把杯子放到地上,似乎准备走了。

    天知道我为什么突然要说那句话。

    “莫老师,将来有一天你见到我爸爸,麻烦你跟他说,我恨他。这辈子我要对他说的,只有这三个字。”

    他的姿势僵了一下,足有五秒钟,他倏地回过身来,对着瞭望窗嚷道:“吓唬谁呀你,你要死死去,跟我有什么相干?我今天正式警告你,以后不要对我说这种话,要么给我好好地活,要么叫我来给你收尸。”

    他嚷完就走,拖鞋底子啪啪啪地打着脚板。

    奇怪,我却平静下来了,我去打开煤气,认认真真给自己做了一碗鸡蛋面。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他又来了。他手上拿着一个印着美女头像的大纸袋,看样子里面装着书。

    “好吧,看来你是准备一辈子当个穴居人了,也罢,就依你,但你不能停止学习,我来教你学英语怎么样?别的我教不了,教你英语还是绰绰有余的。”

    “你怕人家说闲话?”

    “有什么办法呢?一个是没有了学生的老师,一个是没有了老师的学生,不如联起手来,两个人都有事可做。从明天开始,我们每天上两节英语课,怎么样?只能上两节,多了也不好。”

    “你也知道,我不想让任何人进来,我自己也不想出去。”

    他拍拍窗台。“这个地方当讲台是窄了点,不过,对于只有一个学生的教室而言,也还凑合,你把它擦干净就行了。”

    “莫老师,你何不把时间花在那些衙门子弟身上?说不定有朝一日还能给你带来点好处。我要是你,就不在这里浪费时间。”

    “呵呵,谁说现在的孩子涉世不深哪,我看你都比我强得多。我们不讨论这个。那就说定了,从明天开始,上课时间定在每天早上六点到八点,因为其他时间我另有工作。”

    “等等,有件事情得先跟你通个气。”

    他从大纸袋里掏出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长乐坪第一冤!他把牌子放在身后的地上,往后退了几步,又走近来,把牌子往后移了移。“这样一来,我就不是来教你英语,而是来跟你扯皮的。我会天天都来跟你扯皮,没完没了地跟你扯皮,你不让我进你家门,我就站在窗边跟你扯皮。”

    我笑起来。“牌子做得不错。”

    “上课的时候,我把它放在你家门外,你不介意吧?”

    他也在窗外笑,笑着笑着,他的脸变得模糊起来。

    后半夜,外面下起了雨,我躺在床上想,莫老师也许不会来了,我们家窗台上方没装遮雨棚,别说他脚下没有一块干爽的地方,就连窗台上都是湿漉漉的,这课他没法上。

    哪知六点整,莫老师准时在外面敲起了窗户。他今天几乎是全副武装,黑雨披,黑雨伞,像以前站在讲台上那样,端端正正站在窗外,腋下夹着教案,眼神严厉而平静,我感觉他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上课了。”他的表情跟以前在讲台上一模一样。

    我们的课程主要是高中阶段的英语,外加一些莫老师自己选定的教材。“你的情况很特殊,既然你不想回到学校,我也就不必用高考的要求来教你,我想把你变成一个可以用英语谋生的人。你有这个基础,我相信我们会成功的。”

    那天的雨很大,一直下个不停,莫老师一手撑伞,一手拿书,尽管只有我一个学生,他还是像在课堂上那样大声讲解着。我把小饭桌拉到窗边,打开书本,一字一句跟随着他的读声,一点一点认识那些全新的文字。有一次,我抬起头来打量莫老师,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淅淅沥沥的雨声,大黑伞,长袍般的黑色雨披,手中的书本,专注的阅读,这一切多么像一场悲苦的雨中葬礼!

    下课后,莫老师去收那块牌子,原来他给它蒙上了一层塑料薄膜,这样一来,它就不怕风吹雨打了。

    我们的进度是每天一篇新的课文。莫老师给我下达的任务并不轻松,熟记所有新单词,背诵课文,熟悉课文所涉及的语法,还要做完大量作业,作为回课,次日课前十分钟莫老师都会一丝不苟地验收前一天所学的内容。除此以外,他还给我带来了一些课外书籍,当然,全是英文的。课间休息的时候,他不再跟我说中文,他试着跟我用英语进行一些简单的寒暄。

    一个星期过后,我有点厌烦起来,尤其是遇到那些不太有趣的课文时,更是恹恹欲睡。我捂着嘴,尽量不让他看见我打呵欠。

    “来,吃点东西。”下一次,正当我又要偷偷打呵欠的时候,他停了下来。“食物和咀嚼可以让人兴奋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点零食来。我不能形容我当时的窘态,只能拼命忍住不去看它,免得他发现我眼里饥饿的绿光,可与此同时,一阵响亮的肠鸣又让我手足无措。

    有一天,我终于问了他一句:“要不要我给你递把椅子出来?”我想以此表达自己的谢意。

    他懂了,也接受了,但他摇头。“以前在课堂上不也是站着讲课的吗?”

    不知道是英语在吸引着我,还是他的零食在吸引着我,我慢慢对每天早上六点到八点充满期待,每天晚上,我都会躺在床上想,明天他会给我带点什么吃的来呢?我还察觉到一个不易发现的规律,要是哪天我的回课特别好,第二天他带给我的零食就格外多,反之,他带来的东西就马马虎虎,连掏出来的动作也是有气无力的。

    我开始琢磨一件事情,也许我可以把一间卧室的墙打穿,做成一间临街的小店。这样一来,课堂就可以随之搬进小店,碰上下雨下雪,莫老师就不必一手打伞一手拿书了。当然,既然是小店,多少会有点收入,也就是说,足不出户,我一样可以赚到钱。

    问题是,开一间什么样的小店呢?一间兼做教室的小店,一间客人不是很多让我有时间学英语有时间发呆的小店。

    莫老师非常赞同我的这个想法。“不如我们两个来办一间英语教室吧,你出场地,我出师资,广告一打出去,我相信很快就能招到不少学生。”

    那天,我正在兴致勃勃地测量卧室的大小,琢磨讲台的位置,突然觉得屋里有些异样,抬头一看,天哪!就像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姐姐猛地出现在卧室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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