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奇幻文学有何不同
曹文轩(1954-),江苏盐城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儿童文学作家。著有《忧郁的田园》《草房子》《细米》《青铜葵花》等。
明明是一个邪恶的征服者,但他看到生灵涂炭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一声叹息。
说起奇幻文学,大家会觉得那是骗小孩的玩意儿。不过,事情也有例外,比如写《魔戒》的托尔金[1],几乎就相当于武侠小说界的金庸。过去武侠小说也让人看不起,但是写到金庸这个程度,人家就觉得你是大师了。
曹文轩先生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教授,多年来他尝试过很多类型的创作,有小说,有儿童文学,这本花八年时间推出的《大王书》是多卷本奇幻文学作品。在阅读它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奇幻文学有哪些特色。
首先,既然是“奇幻”文学,它所描述的就是一个与现实生活中不一样的世界,那里有自己独特的物理法则,生活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匪夷所思的幻想、巫术、魔法等更是必不可少。就像我们看武侠小说一样,一个人的内力怎么会那么厉害?怎么可以凌空点穴?这些都是根本不需要问的,我们只要接受它,遵循它的规则读下去就可以了。
《大王书》的第一部叫“黄琉璃”,它有一个独特的主题,讲一个从地狱回来的魔王称霸了世界,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压迫百姓,这个王的名字叫做熄。后来一个牧羊少年起来反抗,颠覆了这个王国,他的名字叫做茫。
从这里我们可以总结出奇幻文学的第二个特点——特别喜欢描述一个儿童或者少年的成长故事。大概因为它的主要读者对象是少年儿童,为了让小读者产生认同,故事的主角也往往是个少年,并且通过设置一些考验,让他们成熟、长大。
少年茫是如何锻炼本领,完成颠覆熄国的任务的呢?原来上天注定他会得到一本书,就是那本神奇的《大王书》。这本书的奇异之处在于,每次你翻开它的时候,里面的文字和图像会不停地变来变去——它是一本有生命的书,而且还是一本预言书。每当茫遇到困难,不知道如何走下去的时候,《大王书》就会给他指导,引领他渡过难关,而这些指导同样也能让读者受益。
曹文轩的文笔相当好,他写熄带着巫师和一头会魔法的驴子去消灭城中的百姓和牲畜,当驴子默默穿过城市,所到之处瘟疫就像镰刀一样收割了所有生命。最后大功告成,“熄收起那把有魔法的黑伞,仰头望去,正在涂上夜色的天空犹如宫殿的穹顶,西南方向有一颗核桃大的星星在寒气森然地闪烁,他长叹了一声”。
这声叹息写得非常妙,明明是一个邪恶的征服者,但他看到生灵涂炭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一声叹息。
(主讲梁文道)
《黑暗物质三部曲》
禁忌与冒险
菲利普·普尔曼(PhilipPullman,1946-),英国作家,毕业于牛津大学。著有《雾中红宝石》《北方阴影》《井中之虎》等。曾获卡内基儿童文学奖、英国儿童文学最高奖“卫报小说奖”等。
一部儿童奇幻文学作品竟能获得最严肃的文学大奖,这个结果令很多人震惊。
《黑暗物质三部曲》是一部相当轰动的奇幻文学作品,后来还改编成电影。这部作品挑战了很多奇幻文学的传统观念。关于奇幻文学,我们往往会有许多假定,比如假定这些小说是大人写给孩子看的,必须有教育意义,还要顾虑什么是小孩子可以接受的,什么是不能接受的。但是普尔曼决心打破所有禁忌,他认为儿童和大人其实只是年龄和人生经验、阅读经验的区别,给大人看的东西,小孩子未必看不懂。
《黑暗物质三部曲》写了整整十年,其实它的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讲一个叫莱拉的小女孩,她慢慢发现自己命中注定要去发现一个世界真相。这个真相就是,在她所生活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精灵,它是你的灵魂或自我的一部分,而这个精灵会以动物的形态出现在你身边。这就让小读者们看得很开心了,谁不想自己身边有个小动物做好朋友呢?况且它还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莱拉生活的世界里还有一个独特的机构,叫做“教会权威”。这个机构是由政府议会、大学学者以及类似于基督教教会之类的机构联合组织起来的。这个机构垄断了一切真理,重要的是,它还试图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世界上有一种叫做“尘”的物质。
“尘”是一种能够穿越不同世界的物质,通过“尘”能够揭开一个事实——我们这个宇宙其实是一个平行宇宙。比方说,梁文道坐在这儿主持《开卷8分钟》,在另一个平行世界说不定也会有另一个梁文道坐在类似的空间里做同样的事。我们如何能够想象,就在与我们平行的状态中,有无穷多的宇宙同时存在?这种世界观的确很有颠覆性。
而“教会权威”所认可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世界观呢?他们推崇天国和神灵的存在,认为人死了之后就会快快乐乐进入天堂。这个类似中古天主教会的可怕机构,想要垄断一切知识和真理。而莱拉的一系列冒险却打破了这个谎言,那就是根本没有所谓的天堂,真正值得我们热爱的就是这个现实,死后也不过是另一个世界而已。这样的观点威胁到了教会权威,于是莱拉不得不尽全力去突破他们的封锁和压制。
我们知道,今天的英国已不再是教会拥有无上权威的国家,但是基督教信仰的传统依然根深蒂固。英国人在阅读这本小说时,是什么心情呢?据说改编的电影上映后,很多宗教团体都不满意,纷纷抗议要求禁演。作者普尔曼也从来不否认他是一个“无神论者”,讨厌一切“教会权威”。可见这本儿童题材的奇幻文学作品灌注了多么宏大的成人理念,但它既能让小孩看得懂,也让大人觉得有意思。
《黑暗物质三部曲》后来获颁英国惠特布里德文学奖(WhitbreadPrize),一部儿童奇幻文学作品竟能获得最严肃的文学大奖,这个结果令很多人震惊。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另一部奇幻文学经典,斯特普尔斯·刘易斯那部被无数次改编成影视剧的名作《纳尼亚纪事》[2]。两个故事有很多类似的元素,如平行宇宙、穿越、轮回等,而不同之处在于,《纳尼亚纪事》想要弘扬基督教信息,《黑暗物质三部曲》却明显是反基督教的。
菲利普·普尔曼生长在牧师家庭,祖父是英国国教圣工会的牧师。这本书却弥漫着反叛情绪,颠覆了宗教价值观。很多人都怕这本书会教坏小孩,其实书中的故事写得十分优美,比如小男孩威尔和莱拉之间的纯真感情。威尔生活在英国的牛津大学,而莱拉则生活在平行空间里的另一个学院。两个孩子之间发生了美好的初恋,他们结伴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揭开真相,并设法维护了世界的平衡。
怎样才算是平衡呢?他们觉得冒险从一个世界穿越到另一个世界是很危险的,这样世界之间的关系会非常混乱,于是决定要让两个世界之间不再往来。因为经过历险,他们知道,两个世界之间只隔了一张薄膜,只要用一把特制的小刀划开,就能穿越到另一个世界。最后他们决定毁掉那把小刀,让这种穿越不再可能。
这真是一个伤心的结局,两个小情人不得不分开,威尔要留在我们这个世界,莱拉也要回到她的世界去,永不再往来。那一幕真是令人心碎,莱拉说,她希望每年都有这么一天,威尔就在牛津学院的一张木椅上静静地坐一小时,而她也会在另外一个世界一张完全相同的木椅上等待他,带着潘——潘就是她的动物守护精灵。莱拉说,虽然我不知道你以后会去哪里,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活着,但有那么一刻,你只要坐在那张椅子上,我可以感觉到你的存在。
威尔回答说,好,以后不管我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会回到这里来。他们含着热泪紧紧地拥抱着。莱拉又说,如果我们以后遇到了可以结婚的人,就要忘了彼此,好好对待他们,以后每年只有一天,只有一小时,我们可以在一起。
也许有人会问,这种近乎绝望而又无比真挚的情意是小孩子可以理解的吗?我想说,怎么不可以呢?你回想一下自己小时候,即使没有经历过初恋,小学或中学毕业的时候,要跟好朋友分别的那种感觉,不也一样刻骨铭心吗?
(主讲梁文道)
《地海传说》
奇幻文学阐发朴素真理
娥苏拉·勒瑰恩(UrsulaK.LeGuin,1929-),美国作家,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深受道家思想影响。另著有《黑暗的左手》《一无所有》等。
最伟大的法术就是藏而不用。没有用的东西,才往往具有最强大、最原始、最丰沛的生命力。
如果问起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奇幻文学作品是哪一部,这么说吧,就算托尔金的《魔戒》或刘易斯的《纳尼亚纪事》都完全无法与之相比。其实它也曾经被改编成电影,而且是一部动画片,那就是宫崎吾郎[3]导演的《地海传说》。
宫崎吾郎是宫崎骏的儿子,而原作者娥苏拉·勒瑰恩也颇有家学渊源,她的父亲是位文化人类学家,母亲是作家。她自小就喜欢读书写作,其作品涉及小说、诗歌、散文、游记、评论等,连美国最不留情的文学评论大师哈洛德·布鲁姆[4]都说过,勒瑰恩的小说比托尔金还要优美,而文学表现则超越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莱辛。
《地海传说》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幻想世界,那里生活着一种瘦小的黑发人种,介于印第安人和黄种人之间。很多人特地拿这一点与托尔金相比,托尔金的小说是一个白种人为中心的世界,《魔戒》中崇山峻岭的大陆世界也颇具欧洲风格。如果说《魔戒》像一座大山,《地海传说》就像一片大洋,它的世界不在大地上,而在海洋中,由海洋上无数星罗棋布的岛屿组成。小说的文字轻盈飘逸,唯美意象处处流溢,迥异于托尔金的雄厚沉重。
《地海传说》也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少年格得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孩子,外号“雀鹰”,他的师父是位法力高强的老巫师,曾经凭自己的法术制止过一场地震,保住了岛屿上的整个城镇。格得经过重重考验,也成了大法师,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却是变回一个平凡的人,这是小说最妙的地方。
小说写到第六部的时候,这位大法师已经完全丧失了法力。他为拯救世界用尽全部功力,变成一个普通的老人,回到岛上隐居起来。但是魔法世界的人都非常敬重他,他也觉得自己生活得比以前更快乐了。最伟大之处是做回一个平常人,这听上去是不是很有道家的感觉?没错,小说的作者就曾经翻译过老子的《道德经》。
勒瑰恩花了30多年时间去研究道家的哲学思想,她的小说自然也融会贯通了很多道家理念。她所翻译的《道德经》非常诗意,比如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勒瑰恩的翻译是:“TheWaythatcanbetoldofisnotanunvaryingWay;Thenamesthatcanbenamedarenotunvaryingnames.”意思是,你能够走的道路,就不是真实的道路,你能够说出来的名字,也不是真实的名字。这些观念道出了小说的重要精髓,其思想在此后的魔幻小说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很多人试图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是“真名”?
“真名”就是事物真正的名字,在《地海传说》中,它是所有巫师具有法力的根源。当你懂得了风的名字,雨的名字,甚至大海的真正名字,你就能呼唤它们,操纵它们,掌握一种超自然的力量。真名能够描绘和捕捉到事物的本质,一个巫师必须仔细观察万事万物,他要懂得聆听风的声音、细雨的飘过,观察一株四叶草、一棵松树怎样开花结果,这样才能最终掌握事物真正的名字。其实这个想法并不是作者的原创,传说中仓颉造字的时候,也是“天雨粟,鬼夜哭”。万世万物都被赋予名字是一件震天撼地的大事,连鬼魂都要为之哭泣。所有的东西被命名也就意味着能够被人类所认识和操纵。而《地海传说》中出现的最有颠覆力的东西,是真名没有诞生之前的那种力量,叫做“太古力”,这种力量来自于大地。
由于娥苏拉·勒瑰恩同时还是一个女性主义者,所以这部小说比较关注女性角色。传统的奇幻小说中大部分法师都是男人,女巫则多是次要角色,就算法术高强,也往往被描绘成邪恶的化身。但是《地海传说》纠正了这个偏见,最后女巫成为最强大的魔法师,连男主角格得都远远比不上,因为她身上被赋予一种来自大地的力量。
这种对大地和女性的赞美以及对两者之间联系的强调,与希腊思想颇有渊源。今天的环保主义者所提倡的深度生态学中有个概念“盖娅”,在希腊文中的意思就是“大地”,是希腊神话中的大地母神。大地是有生命的,而且是一个超大型的生物,这就是《地海传说》中贯穿的理念。
此外,小说还升华出一些朴素的人生道理。比如格得的师父奥金,他的外号叫做“沉默者”,别的法师都会通过操纵天上的云来避雨,而他却总是任凭大雨肆意洒落,然后找棵丰茂的棕树躺下去。格得小时候不明白,学了魔法不用,学来有什么用呢?等他自己也成为一个大法师才明白:最伟大的法术就是藏而不用,没有用的东西,才往往具有最强大、最原始、最丰沛的生命力。
(主讲梁文道)
《哈利·波特》
少年成长的败笔
J.K.罗琳(1965-),英国格温特郡人,毕业于埃克塞特大学,因《哈利·波特》系列的巨大成功,不久前被母校授予博士学位。
如果所有的一切不是经过矛盾的选择而获得,这个人物算成长过吗?
每一本《哈利·波特》出版都会引发全球书市的一阵狂飙,目前为止,《哈利·波特》系列已经卖出了三亿多本,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三大畅销书。排在它前面的是谁呢?第一位是《圣经》,第二位是《毛主席语录》。
奇幻小说已经成了流行文学或通俗小说的一个重要类型,它向来被认为是写给孩子看的东西,因为他们爱发呆,爱幻想。奇幻小说的特点就是特别强调一个魔法世界的存在,不管西方的《魔戒》还是中国的《封神榜》,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空间和规则。
《哈利·波特》具有奇幻小说的另一个特点,那就是沿用成长小说或教育小说的模式,强调一个少年的成长经验。成长小说这个概念来自德国文学,最有名的文本就是大文豪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显然罗琳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架构了一个魔法世界。现在香港和台湾很多中小学都把《哈利·波特》作为指定的课外读物。说来也怪,很多孩子平常一上英文课就头痛,现在《哈利·波特》第七集一出来,他们等不及中译本就已经人手一册了。不仅如此,连拉丁文也开始受关注。在很多人看来,拉丁文早就是一种濒临死亡的语言,只是用来阅读一些古籍。可是因为《哈利·波特》中很多咒语是用拉丁文写的,以显示魔法是一种古老智慧的产物,现在居然也有很多人有兴趣去学拉丁文了。
有人说《哈利·波特》中的魔法学校,其原型是英国的一个贵族寄宿学校。想想看,这个学校的所有学生都是巫师的后裔或者有魔法天分的人,的确类似于贵族血统的限制。而这个学校的气氛也让很多英国小孩感到很亲切,比如小说里有一种只属于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球赛叫“魁地奇”,它的风格就很像英国著名贵族学校伊顿公学[5]的一种球类竞赛,这种比赛只有他们自己学校的学生才懂得玩。
《哈利·波特》的文学表现到底如何呢?一向很有争议。比如美国文学评论界泰斗哈罗德·布鲁姆就认为它非常肤浅,用词粗糙,简直一无是处。也有人说这么多成年人也爱看《哈利·波特》是一种文学上的返祖现象,因为魔幻世界的幼稚想象可以帮助大家重温童年时候失落的乐趣。《纽约时报》的书评家甚至认为,《哈利·波特》系列可以成为一个史诗。
可是,它真的有那么了不起吗?它是如何从一个单身母亲的想法,发展成这样一个系列鸿篇,甚至带动了电影、网络游戏等巨大产业链的呢?撇开这些不谈,即便单从文学造诣本身来看,也有很多人觉得罗琳讲故事的手法是很高明的。我们先来看一下儿童文学的发展,所谓“儿童文学”是一个很现代的概念,它一直到19世纪末才得以形成,到现在也不过一百年左右。因为19世纪末全世界的小孩才开始有上小学的习惯,如果条件许可的话,还会一直上中学和大学。现代人的整个青少年时期都是在学校环境中度过的,这一阶段他只读书,不工作。这个传统形成后,文学上也就相应出现专门为这一阶段的儿童所写的故事,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类型。
《哈利·波特》在写法上有什么特异之处呢?首先它的人物塑造比较细腻,像赫敏和罗恩身上就概括了童年伙伴的很多典型特征,而且这种典型还是跨文化的。就算你生活在不同国家,可是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好像总能找到几个这样的伙伴。罗琳的文笔也在不断进步,第七集的文字就非常散文化,不再那么强调儿童文学的风格。比如有一段描写哈利·波特与老校长邓普利多的亡灵在站台上相遇,场景伤感而诗意。除了文字更精致,人物性格也更加复杂了。其实直到第六集为止,《哈利·波特》都在沿用魔幻小说的常用模式叙述一个少年的成长过程。哈利·波特随着年龄增长不断遇到新的考验,比如朋友的出卖和背叛,最敬佩的老师邓普利多的离开,以及突然失去自己的信心等等,经历了一个人在成长中可能遇到的一切困难。
但是哈利·波特的性格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剧烈变化,这一点与大多数成长模式的小说不同。在成长小说或教育小说中,主角经历过某种考验之后,会展现出一种性格的变化,或者变得非常成熟优秀,或者反之走向堕落。如《少年维特之烦恼》,主人公在重要关头就选择了自杀。
而哈利·波特一直是个善良的小孩,脾气一直都那么好,他的性格没有经过任何剧烈转化,他的命运则早已被确定。在第七集里面,小说不断强调,能力不是一切,选择才是重要的。但对哈利·波特来说,他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因为他直接从母亲那里继承了爱,他必须用来战胜伏地魔,而这个继承并不是他自己主动选择的。如果所有的一切不是经过矛盾的选择而获得,这个人物算成长过吗?我觉得这是《哈利·波特》第七集最大的败笔。
(主讲梁文道)
《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
天使的忧伤
于尔克·舒比格(JürgSchubiger,1936-),德国作家、心理治疗师,也曾做过编辑和出版人。著有《大海在哪里》《爸爸妈妈我和她》《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天空》等。
他永远年轻,天堂也永远遥远,这样的天使会幸福吗?
一谈到教育孩子或适合亲子阅读的书,我们总是会抱很多良好期望,希望这些书会富于教育意义,好像一个故事如果不能给人教训就不能算是好故事。我们对儿童读物往往还会有很多假设,比如认为它应该是快乐的、灿烂的,而不能够太阴暗,最好避免谈到死亡。
《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却几乎违背了一切关于儿童读物的既定规则。作者于尔克·舒比格是个德国人,也是一位心理学家,写过很多儿童文学作品。给这本书插图的是罗特劳特·苏珊娜·贝尔纳,她的画充满了童真乐趣,得过很多奖项。
德国作家一向对天使主题非常沉迷,彼得·汉克[6]曾经写过一本关于天使的小说,后来还把它拍成了电影。在这些作者笔下,天使好像总是忧伤的。这本书里有一篇童话叫《女孩和天使》,讲述一个小女孩认识了一个天使,天使很漂亮,两个人玩得很开心。有一天小女孩的奶奶快死了,小女孩让天使去看望她,给她一些安慰,至少为她描述一下天堂到底是什么样的,但这个天使好像也说不出来天堂的模样。
后来小女孩长大了,她的爸爸妈妈也变老了,只有天使还是那么年轻,或许天使本来就是不朽的。小女孩想嫁给天使,于是叫天使吻她,天使吻了她,小女孩说:“我觉得像是被风吹到了大海边,我们再来一次吧!”小女孩很兴奋,可是天使却有点悲伤,呆呆地望着云端……再后来,女孩结婚了,她的孩子也长大了,之后她也慢慢变老,只有天使还像从前一样年轻,他的金发还是那么漂亮,而天堂对他来说好像还是那么遥远。为什么天使会说不出天堂的模样呢?因为他离开天堂太久了,又不会死亡。比起那些即将死去的人来说,也许他对天堂更陌生。他永远年轻,天堂也永远遥远,这样的天使会幸福吗?
书里还有一个与死亡有关的故事,就是那篇《漂流的城市》。故事说有一个人离开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城市,这座城市里有他的奶奶,已经快死了,他的母亲也快死了。但是等他走远以后回头一看,整座城市都不见了。原来这座城市到处漂流,十年之后,他又碰上了这座城市,里面的人告诉他说,你妈妈已经死了……还有一篇故事讲森林里的小矮人,一个人走到森林里面,坐在树上随便说了一句话,那棵树就变成了一个人。后来他发现森林里有很多被咒语变成树的人,还有些人本来是树,但被咒语变成了人。到最后,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了。
这些故事看起来好像没什么意思,也不能给我们什么启示。可是我们听故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小孩子为什么喜欢故事呢?难道只是为了受教育吗?如果你很难掌握一个故事的确切意义,发现它暧昧又混杂,这时候它不是更加有趣了吗?
书中还有个故事叫《发明》,讲的是世界上出现第一个人的时候,他发现周围空无一物,就到处走。后来他感到累了,就发明了椅子,让自己可以坐下来休息;后来又发明了桌子,让自己的手可以找个东西扶着。天开始刮风下雨,他又盖起了房子遮风挡雨。
有一天,他透过雨雾,看到有一个人向他的房子走来,那人问,我能进来吗?他便请他进来,很骄傲地给来客看自己发明了那么多好东西。然后他问这个人,你发明过什么吗?
这个人久久没说话,他没有勇气说出来,自己就是那些风和雨的发明者。
这个故事是不是要告诉我们,后来那个人其实就是上帝呢?似乎不是。这个故事有什么确切意义呢?好像也没有。但是我发觉每次跟小孩子讲这些模棱两可的故事,他们就会很高兴。因为这样的故事往往更能够发挥自由想象,故事中有更多可以诠释的空间。
(主讲梁文道)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蒂皮和她的朋友们
蒂皮·德格雷(TippiDegre,1990-),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父母是拍摄非洲野生动物的摄影师。她自幼与动物为伴,在丛林中长大。
虽然我觉得现在自己过得还不错,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也想过蒂皮那样的生活。
很多年前,我还在美国住的时候,有一天半夜里,突然听到院子里有动静,悄悄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一只浣熊蹲在树底下。我看见它,它也看见了我,我们都僵在那儿一动不动。就这样过了好大一会,我扭头跑进厨房,打开冰箱拿了些水果出来,看到它居然还待在那里,我就把葡萄一粒一粒扔过去,它也不躲,就在那儿瞧着,等到葡萄溜到它脚底下,它才拾起来慢慢放到嘴里,然后我越扔越近,它就一路走到我面前来了。后来我直接用手拿给它,它居然也伸出手来接,最后我的手指甚至都碰到它的手掌了。
那一刻真令我毕生难忘,对浣熊们来说,我们人类过去常常驱赶它们,虐待它们,甚至开车把它们的同伴轧死。为什么这只浣熊还这么信任我?那种感觉真是非常特别。所以我觉得,与其饲养动物或者豢养宠物,还不如走到动物中间,跟它们做真正的朋友。我非常羡慕一个法国小女孩蒂皮·德格雷,她有一本《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被翻译成好几十种语言,畅销全世界。蒂皮的父母从事野外摄影工作,他们常常到非洲各地拍摄动物。蒂皮就跟着爸爸妈妈在非洲长大,她从小跟各种动物一起玩,一起住,她的父母帮她拍下了很多精彩照片。后来他们回到法国,蒂皮十分难忘那些快乐的日子,就把照片找出来配上文字,重温当年的幸福时光。
有一张照片上的庞然大物叫做“阿布”,它是蒂皮的大象哥哥。阿布已经三十多岁了,是一头成年大象。但不晓得为什么对这个小女孩很喜欢,常常跟她一起玩儿,还让蒂皮爬到自己的背上,用鼻子把她高高地抬到天上去。那时候蒂皮还很小,她在绑尿片的时候就认识阿布了,有时候她光着小脚丫在泥巴路上走,阿布就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身后,看上去好像生怕踩到这个小姑娘。
蒂皮似乎有种本能,可以让各种动物都对她放下戒心。
有时候我们对野生动物很提防,其实动物也害怕人类,让野生动物对你放下戒心是更困难的。当然蒂皮也有些动物朋友相当危险,比如花豹杰比。一些非洲部落小孩看见杰比,吓得赶快就跑。这么做其实是犯了大忌的,因为豹子一看到人跑就会追上去,把人当成猎物,有一次还真的咬伤了一个小孩。后来大家就把杰比关进笼子里惩罚它,但是蒂皮觉得它很可怜,天天去看它,隔着笼子抚摸它。杰比一看到蒂皮就高兴地站起来,对着蒂皮撒尿——这是猎豹表示友好的方式。蒂皮也很高兴,然后带了一身豹尿回去跟父母炫耀,甚至不肯把衣服换下来,以保存这伟大的友谊之尿。
还有一些比较接近人类的灵长类动物,看上去没什么危险,其实也是很凶的,比如狒狒,大家见过狒狒发怒时,那些门牙有多可怕。蒂皮四岁的时候认识了一只狒狒宝宝辛迪。两个小家伙差不多大,常常一起到野外逛。这只狒狒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区长大的,人们会供给它一些营养,用奶瓶喂它喝奶。因为蒂皮跟它太友好了,他们俩就常常交换奶瓶喝,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好得不分彼此。
蒂皮的另一个好朋友是狮子木法萨,当它还是一只小狮子的时候,就常常躲在蒂皮的怀里面,吮着她的手指头入睡。但是狮子长得很快,渐渐地大人们就不敢再让蒂皮接近它了。不过他们一见面,木法萨当然还认得蒂皮,很亲热地扑上去,但它不晓得自己长得有多大了,尾巴一扫就能把蒂皮绊倒,当然蒂皮根本不在意。
就这样,蒂皮结识了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朋友:青蛙、猫头鹰、鸵鸟……她都给它们取了名字。回到巴黎以后,她仍然梦想有一天能回到非洲,她觉得自己是属于那里的。说真的,虽然我觉得现在自己过得还不错,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也想过蒂皮那样的生活。
(主讲梁文道)
《马利与我》
世界头号捣蛋狗
约翰·杰罗甘,宾夕法尼亚《费城调查者》报专栏作家,他的《马利与我》一书出版后跃居美国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榜首,并由福克斯公司改编为同名电影。
马利,我们跟你说了十几年,说你很糟糕,你很坏,你千万不要相信——其实你是世界上最棒的狗。
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好像越来越不容易打交道了,于是很多人会把感情寄托在动物身上,对它们越来越依恋,一些关于动物的书和电影也随之流行起来,《马利与我》就是这几年很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角马利是一只拉布拉多犬,这种狗通常很温驯,常常被训练成导盲犬。但是我们的作者很不幸,他声称自己养的这只马利不但不乖,而且是全世界最糟糕的狗。他说马利小时候身强力壮,但注意力很差,像炸药一样极不稳定,任何事情都会让它高兴到撞墙,像喝了三倍分量的浓缩咖啡一样亢奋。过了好多年作者才知道,它的行为是一种病症的早期症状,这种病后来被套用到成千上万难以控制、屁股坐不住的学童身上。
这只狗捣蛋到什么程度呢?有时候他们两夫妇要出门旅行,找人来帮忙看家时要写个便条,告诉人家怎么看好马利。这个便条通常都会写成一篇很长的文章,里面包含数不清的注意事项。比如说,天气炎热的时候,切记随时准备大量的水放在饲料盆旁边,而且要随时补充。但是水太多了呢,马利又喜欢把嘴巴泡进水里玩潜水游戏,然后把水溅得到处都是。而且它的口腔能含住的水量相当惊人,如果你放任它不管,它就会把沙发和地毯上弄得到处是水,如果它甩头的话,水还会溅到墙壁和台灯上。
还有,拜托一定要把马桶盖子盖好,禁止马利喝马桶里的水,但是它已经学会了用鼻子掀马桶盖;禁止它在庭院里挖洞或乱拔花草植物,每当它觉得自己被忽略时,通常会有这种行为;禁止它翻垃圾桶,如果你看到它翻垃圾桶的话,请把垃圾桶放到厨房的桌子上;禁止它扑到人们的身上闻胯下,或任何不适当的社交行为,虽然那恰巧是它最喜欢干的事儿……对所有到家里来的朋友,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推销员还是邮差,它欢迎的方法都是一样的,就是全速冲上去,整只狗压在他们身上,然后舔人家的脸。当它还是只可以抱在怀里的小狗时,这样做当然很可爱,可是现在它把所有的客人都吓跑了。于是主人就准备把它送到狗训练学校去,学习如何做一只正常的狗。
其实马利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去过一回,但是学了几天也没学好。训导员说,你还是把它带回去吧,现在太小了,可能教不好。这话刚说完,马利立刻威风地扯起后腿,喷射出一泡尿,差点溅到老师身上。第一回就这样被开除了。现在主人觉得它已经长大了,总该成熟点儿了吧,于是就把它送去另一家学校。这一回,好歹熬到了毕业,而且拿了一张倒数第二名的证书。主人叹口气说,算了,至少还不是倒数第一,没想到刚出门,这证书就给它一口咬去吞掉了。这就是马利,主人心目中全世界最糟糕的一只捣蛋狗。
不过奇怪的是,这只狗有时候还挺懂事。主人夫妇一直没有小孩,有一次太太怀孕还流了产,很凄惨。后来终于生了一个孩子,大家都有点担心,觉得马利这么疯,会不会伤害婴儿呢?意外的是,每当小宝宝躺在婴儿床上的时候,马利就会乖巧地卧在旁边守卫他,还不时伸出舌头舔舔宝宝的小脸。小孩子会爬以后,马利还会安静地趴在地上,让宝宝爬到他身上去,扯它的毛它也不动,抓疼了也无所谓。有一回小孩的外祖母吓坏了,说看到马利把头伸到婴儿床里面拼命地咬。两夫妇很镇定地告诉外婆说,没事,它只是在吃尿布。它喜欢吃尿布,而且每回它去吃的时候,宝宝也会很开心。
此外,马利还很英勇。有一回,主人家附近有一个女孩被抢劫了,邻居们听到喊声都冲出去救人,去追那个贼。这时候马利居然用一种从来没有人见过的姿态,整个背弓起来,威武庄严地守护在女孩身前,不准任何人再接近她。
可是再好的狗也有死去的时候,最后马利也老了,病了。它以前天天跟着人上楼下楼,可是它现在老得连楼梯都上不去了。马利就在楼梯边哀鸣,没有办法再跟着主人上楼睡觉了,最后主人只好搬到楼下,在客厅里陪它睡。等它终于快不行的时候,主人忍不住抱着马利说:“马利,我们跟你说了十几年,说你很糟糕,你很坏,你千万不要相信——其实你是世界上最棒的狗。”
(主讲梁文道)
《猫啊,猫》
文人爱猫
陈子善(1948-)上海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代文学数据与研究中心主任。著有《文人事》《发现的愉悦》《说不尽的张爱玲》等。
虽然是这样亲近的朝夕相处着,但那双黑黑的眼珠后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我们人真的能够理解吗?
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不过对文人而言,最好的朋友一定是猫。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写过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甚至论文去谈论猫。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鲁迅就喜欢狗,觉得猫很讨厌。
但总的说来,喜欢猫的读书人加起来一定比不喜欢的多。陈子善教授就是一个猫痴。其实他最初对猫也没什么感觉,是后来收养猫才开始爱上猫,之后就爱屋及乌,到处收集跟猫有关的作品、图片,甚至藏书票,最后就集成了这本《猫啊,猫》。
这本书的名字取得真好,一点废话没有,干脆就在歌颂猫了。书里的大部分文章都是爱猫人写的,如郑振铎、丰子恺、梁实秋、席慕蓉、杨绛、季羡林等。其中丰子恺是个很爱护动物的人,后来吃素也是为了不希望杀生。他很爱小猫,哪怕它们窝在自己头上或者肩膀上睡觉,他也不以为苦,反而很高兴,觉得猫能够跟他这样亲近,一定是非常信任他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书中收了丰子恺先生的两篇文章,同时也配了一些他自己画的猫,非常传神。在那篇《阿咪》里面,丰子恺老先生说,不晓得是不是年纪大了,不太喜欢跟生人说话,有时候朋友来看他,聊起天来话不投机怎么办?有猫在就行了!有一次一个客人来向他叙述一件颇伤脑筋的事,谈话冗长曲折,连听者也很吃力。谈至中途,阿咪蹦跳而来,无端地仰卧在他们面前。客人正在愤慨之际,忽然转怒为喜,停止发言,赞这猫很有趣,便欣赏它,抚弄它,获得了片时的休息与调节。你看,这猫多么能抚慰人心!
大部分养猫的文人都有这个经验,小猫偏偏喜欢在你写稿的时候趴在桌上。看着你的笔动,它觉得有趣就要来拨弄,有时干脆整个身子躺在稿纸上。丰子恺先生的阿咪就是如此,有时它竟盘拢身体在稿纸上睡着了,身体仿佛一堆牛粪,正好装满了一张稿纸。
再看另一位出了名爱猫的老先生季羡林。季先生从小就喜欢动物,而且什么都养。在《老猫》这篇文章里,他说:“我从小就喜爱小动物,同小动物在一起别有一番滋味。它们天真无邪,率性而行,有吃抢吃,有喝抢喝,不会说谎,不会推诿,受到惩罚忍痛挨打,一转眼间照偷不误,同它们在一起,我心里感到怡然、坦然、安然、欣然,不像跟人在一起那样,应对进退,谨小慎微,斟酌词句,保持距离,感到异常地别扭。”这大概也是很多人喜欢养小动物的原因吧。
季先生这只猫对他的稿纸也是情有独钟,“有一回小咪咪偏偏看上了我桌子上的稿纸,我正写着什么文章,然而它却根本不管这一套,跳上去屁股往下一蹲,一泡猫尿留在上面,还闪着微弱的光。”季先生这个急啊,怎么办呢?要不要打它呢?偏偏老先生曾经起过誓,绝对不打小动物,结果当然没打成。
其实养过猫的人都知道,猫很少随处撒尿,一般是很懂规矩的。香港名作家西西就写了一篇猫怎样上厕所的文章,她说自己的一个朋友拿了只小猫过来,还顺便买了些猫砂、盆子之类。我们都知道,猫是很爱干净的,它们喜欢找个沙堆来撒尿拉屎,完了还用沙子掩埋起来,显得挺干净。
西西说她正发愁怎么教小猫用猫砂呢,谁知道“这小猫已经跳进去小便,神情肃穆。完毕扒砂盖上,干干净净,大家很是惊奇”。然后她又说:“谁能解读一只猫呢?如果健康正常,得好歹跟它相处十数年。朋友为此翻开了一些饲养猫的书、录影带,但是谁又能够了解它小小的脑子里面想些什么呢?它对一切移动、飞舞、摇晃的事非常专注。不看东西的时候仿佛哲人沉思,眼睛充满秘密。它有独立的性格,不爱吃的食物一手打掉,偶然经过还要再打,这就是猫。”
说到猫的神秘,如果大家也养过猫的话,你注意一下它的眼睛,会不会觉得奇怪?虽然是这样亲近地朝夕相处着,但那双黑黑的眼珠后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我们人真的能够理解吗?
(主讲梁文道)
《成为家中一员的麻雀小珠》
麻雀也读书
竹田津实(1937-),日本北海道斜里郡小清水町兽医,从1966年开始做北狐的生态调查,并对当地受伤的野生动物进行收容、治疗。著有《北狐物语》《酗酒兽医的动物记》《森林的医生》等。
它常常飞到人的手上……务求让你的手掌能够完整地把它包起来,以便它舒服惬意地躲在里头。这就是麻雀小珠最大的癖好。
我喜欢小动物,从小到大养过狗、猫、鱼、小鸟、蜥蜴、乌龟、水母……甚至蝙蝠。但有一样东西我一直好奇到底能不能养?就是麻雀。有人说如果把麻雀关进笼子里,它会拼命往外撞,撞得流血受伤都不会停,一直到筋疲力尽而死。可见麻雀真的是一种极度喜爱自由的动物。
但是本书的作者竹田津实却养了一只麻雀,只不过不是养在笼子里,而是让它在家里到处飞。竹田津实是日本北海道附近的一名兽医,那里民风很淳朴,他们遇到受伤或迷途的动物,不管是小鹿还是小狐狸,都一股脑儿送到兽医那里去。所以竹田家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有些动物养久了不肯走,就在他们家住下来。麻雀小珠就是这样。
之前竹田津实家里已经出现过几十只麻雀了,一般都是受了伤,被他医好后放飞。竹田会给不同的动物取不同的名字,麻雀一律都叫“小珠”。我们今天讲的小珠,已经不知道是第几十只了,不过却是唯一恋家的小珠,野放出去偏偏还要回来。
这只小珠是从窝里掉下来的。竹田医生捡到后带回家喂养。喂小麻雀很麻烦,它永远张开嘴巴在那儿叫,好像怎么都喂不饱。不过等它长大一点就比较好玩了,因为小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了睡觉最舒服的地方——人的手掌。它常常飞到人的手上,如果你握着拳头不肯摊开,它会用嘴巴啄你的手指,一只一只啄开,然后躺上去,再一只一只啄着你把手指扳回来,务求让你的手掌能够完整地把它包起来,以便它舒服惬意地躲在里头。这就是麻雀小珠最大的癖好。
当然除了这个癖好之外,它还有很多一般麻雀都有的喜好,比如洗澡。你见过麻雀洗澡吗?麻雀可爱洗澡了,我就常常看到,麻雀把自己埋在干净的沙土里,用翅膀把沙粒扬得到处都是。如果有水的话,只要这水是干净的,它也很愿意跳进去游一游。小珠特别喜欢洗澡,每天早上大家洗完脸,水放在那儿,它就会马上跳进去洗澡。它也很喜欢水龙头,觉得滴水很好玩,经常对着水龙头发呆。
在竹田家住久了之后,小珠已经把自己当人类看了。竹田医生像很多喜爱小动物的人一样,有一种天真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小珠对着镜子会有什么反应?它认得自己吗?它有没有自我意识呢?于是有一天他拿了一面镜子给小珠看,小珠非常错愕,尤其是竹田医生自己也一起出现在镜子里的时候,小珠的表情看上去怪异极了,好像突然发现原来自己跟人长得不一样啊。
可是它平常的行为完全跟人一样,比如家里人吃东西的时候,不管吃米饭还是面条,小珠也一样上桌就吃;有一次吃到很辣的汤面,小珠被辣得受不了,不停地抹嘴巴抹了整整二十分钟,可是下次你给它吃什么,它照吃不误。
小珠还非常喜欢跟人腻在一起,它看到竹田太太的头发很长,觉得很有意思,就常常躲进她的头发里半天不出来。就算她出门去,小珠也可以一直停在她肩膀上。因为家里常常有很多别的小动物,猫啊、狗啊、狐狸啊,它就收集它们的毛,给自己做了一个小窝。
但是窝做成了又有麻烦,因为麻雀的天性是地盘观念很重,要是有人想靠近它的小窝,它就会扑过来啄你,甚至你在旁边窥视,看得久了它也要啄你。可是后来除了自己的小窝之外,它渐渐觉得整个家都是它的了。只要有人开门进来,它就飞上去啄几口,连邮差也不放过。久而久之,竹田医生只好在家门口竖了块牌子——“小心猛禽!”而且这只小珠对读书也很有兴趣,它把自己的小窝就垒在书架上,然后缩着小头躲在里面。每次你想过来拿书,它就会跑出来咬你的手。看来,麻雀是怎么都不能养在家里的。如果我所有的书柜里都住上了麻雀,我不就过不下去了吗?
(主讲梁文道)
《龙纹身的女孩》
瑞典推理之“千禧三部曲”
史迪格·拉森(StiegLarsson,1954-2004),瑞典作家、新闻记者,长期致力于揭发瑞典极右派组织的不法行动。2001年开始撰写《千禧年》系列小说,面世以来畅销不衰。
这样的女孩形象在生活中比较少见,她们从打扮到举止都很另类,但内心深处和我们一样,渴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瑞典的推理小说虽然不像英国和法国那样佳作如林,但也出过不少名作,比如20世纪70年代很有名的“马丁·贝克系列”[7]。近年来比较有名的推理小说作家有亨宁·曼凯尔[8],以及这本《龙纹身的女孩》的作者史迪格·拉森。
史迪格·拉森六十多岁才开始写小说,第一本书就非常轰动,此后他陆续出版了《龙纹身的女孩》《玩火的女孩》和《空中的城堡》(又名《直捣蜂窝的女孩》),非常可惜的是,“千禧三步曲”出版之后,他就因为心脏病去世了。
就情节而言,这套小说真是精彩绝伦,讲一位新闻记者接受了一个大企业家的委托去调查一件案子,这案子牵涉到他们家族的重大秘密。在查案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叫莎兰德的小女孩,这个女孩在小说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她的形象也非常特殊。大家都知道瑞典是个出金发美女的地方,莎兰德却又矮又瘦,身高只有一米五,虽已24岁,却让人觉得好像只有14岁。莎兰德在一家保安公司工作,是个技术高超的黑客,可以轻而易举地闯入别人的电脑。她与这位记者合作,一起调查大企业家的家族秘密。
调查过程当然离奇曲折,这按下不表,先来关注一下莎兰德这个人物形象。这个瘦弱女孩拥有超人的本领和刚烈的性格,小说通过她的经历揭露了在瑞典这样一个被很多人认为是天堂一般的国家,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与其他国家相比也毫不逊色。
莎兰德是个孤儿,按照瑞典法律,她在成年以后也可以领到政府的福利津贴,但前提是她必须要有监护人。她的监护人是个律师,却品行不佳,利用这一点对她进行性侵犯。因为只有得到他的签字,莎兰德才能领到每个月的津贴。
第一次,莎兰德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吃了亏,但是第二次她就开始想办法保护自己。她把律师侵犯自己的过程拍下来,然后用电棒制服了他,把光碟放给他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一个性玩具狠狠地报复了这个邪恶律师,还在他肚皮上刺字,大意是他是一只性变态的猪。这个律师已经用此类手法侵犯了很多女孩子,这一次却不小心栽在龙纹身的女孩身上。
这样的女孩形象在生活中比较少见,她们从打扮到举止都很另类,但内心深处和我们一样,渴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后来这部小说被改编成了电影,莎兰德这个人物形象在银幕上也很有魅力。
(主讲何亮亮)
[1]J.R.R.托尔金(1892-1973),牛津大学教授,古英语专家。耗时16年完成的魔幻小说巨著《魔戒三部曲》,在西方家喻户晓。
[2]又名《纳尼亚王国奇遇记》,是英语国家家喻户晓的儿童文学作品。作者克莱夫·斯特普尔斯·刘易斯(1898-1963)是英国文学研究家兼评论家,剑桥大学教授。他写过很多作品,《纳尼亚王国奇遇记》是20世纪50年代专为孩子们写的一部系列童话集,出版后大受欢迎,并多次被改编成影视剧,上演不衰。
[3]宫崎吾郎,1967生于东京,作为享誉世界的著名动画大师宫崎骏的儿子,他作出了与父亲相同的选择,制作动画。
[4]哈洛德·布鲁姆(HaroldBloom,1930-),当代美国著名文学教授、“耶鲁学派”批评家、文学理论家,曾执教于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和哈佛大学。著有《影响的焦虑》《误读之图》《西方正典》《解构与批评》等。
[5]伊顿公学(EtonCollege)坐落在距离伦敦20英里的温莎小镇,是英国最著名的贵族中学,由亨利六世于1440年创办,以“精英摇篮”、“绅士文化”闻名世界,也素以管理严格著称,学生成绩大都十分优异,每年250名左右的毕业生中,有70余名会进入牛津、剑桥,70%进入世界名校。
[6]彼得·汉克(PeterHandke,1942-),德国作家、诗人、编剧、电影导演。代表作包括剧本《冒犯观众》、小说《守门员对点球的焦虑》和维姆·文德斯电影《歧路》《柏林苍穹下》等。
[7]“马丁·贝克系列”小说由马伊·舍瓦尔和佩尔·瓦勒夫妇共同创作出版,两人从一九六五年开始,每年出版一部以警探马丁·贝克为主角的小说,直到一九七五年瓦勒去世,共创作了十部小说,代表作有《大笑的警察》《罗丝安娜》等,曾获得侦探小说界最高荣誉“爱伦·坡奖”。
[8]亨宁·曼凯尔(HenningMankell,1948-),瑞典作家,“瓦兰德探案系列”轰动一时,多部小说被改编为影视剧。代表作有《白色死罪》《死亡错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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