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时光-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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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一九八二年的所有礼拜六都能记作一天,那我就是在那个礼拜六的上午十点遇到的特蕾西,当时我正走过铺了沙色砾石的教堂院子,两人都牵着母亲的手。还有很多别的姑娘在场,可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们注意到了彼此,哪里相似,哪里不同,姑娘们就这样。我们的棕色皮肤完全一样深浅——就像同一块褐色料子分成了我俩,我们的雀斑分布在同样的地方,身高也相仿。但我表情生硬、一脸苦相,长着严肃的长鼻子,眼角下垂,嘴角也是。特蕾西是圆脸,神气活现,像肤色黑一点的秀兰·邓波儿,可就是鼻子跟我一样不好看,我一眼就瞧出来了,可笑的鼻子——像小猪一样鼻孔朝天。可爱是可爱,但也不怎么雅观:她永远都在展示两个鼻孔。鼻子上我们打了个平手。头发上她则赢得全面胜利。她有打着卷的齐臀鬈发,扎成了两股辫子,用什么油抹得锃亮,辫梢扎着黄色丝绸蝴蝶结。黄色丝绸蝴蝶结是我妈不了解的玩意。她用黑色发带把我的爆炸头扎成一个蘑菇云顶在脑后。我妈是女权主义者。她自己的发型是半英寸的非洲头,脑壳形状完美,她从不化妆,我们娘儿俩穿衣也是尽可能朴素。你要长得像纳芙蒂蒂[1],头发什么样就无所谓了。化妆品、保养品、金银珠宝、昂贵服饰,她统统不需要,这样一来,她的经济条件、政治地位和审美情趣就完美而方便地统一了。配饰只会破坏她的风格,包括(或者说当时我认为包括)她身边七岁的马脸丫头。看着特蕾西,我诊断出相反的问题:她的妈妈是白人,肥胖,深受痤疮折磨。她稀疏的金发紧紧系在脑后——我妈管这叫“基尔伯恩面部提拉式发型”。但特蕾西的魅力扭转了败局:她是她妈妈最醒目的配饰。这家人的风格虽然不是我妈喜欢的类型,却让我着迷:商标、镀锡手镯和耳环,各种水钻,还有我妈拒绝承认存于世间的那种名贵运动鞋——“那不是鞋子”。除了相貌,我们两家就半斤八两了。我们都住公租房,都不拿救济金。(这事儿上我妈很自豪,特蕾西妈妈很愤慨:她试了好多次都没能“搞到残疾抚恤金”。)在我妈看来,正是这些表面上的相似之处让品味的问题显得格外重要。她的穿衣风格属于尚未到来、但她期待到来的未来。于是她穿毫无特点的白色亚麻裤子、蓝白相间的条纹T恤、磨破的平底凉鞋,留着朴素美的非洲头——一切都那么不起眼,那么低调,和这个时代、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有朝一日我们会“离开这里”,她会完成学业,化身真正的“激进潮人”[2],或许会和安吉拉·戴维斯[3]、格洛丽亚·斯坦恩[4]相提并论……草底鞋也是这幅宏伟蓝图的一部分,暗暗指向更高级的概念。我穿得土里土气,展现了母亲对我的出色家教——在我妈向往的圈子里,把你的女儿打扮成小婊子的模样会被视为格调低下。唯有在这个层面上,我才称得上配饰。但特蕾西系着令人激动的黄色蝴蝶结,穿着沙沙作响的百褶裙和露出几寸稚嫩的栗壳色肚皮的露脐装,是她妈妈理直气壮的心愿与寄托,她唯一的快乐。妈妈和女儿们在教堂入口狭路相逢时,我们和这对母女挤到了一起,我饶有兴致地看着特蕾西妈妈把女儿推到自己身前,推到我们前面,她将自己的身体作为屏障,把我们挡在后面时手臂上的肉晃来荡去,直到她又自豪又忧虑地出现在伊莎贝尔小姐的舞蹈课上,准备将她宝贵的货物托付给别人临时照料。相比之下,我妈虽然带我去了,却一副厌烦的表情,牢骚满腹,她觉得舞蹈课荒唐可笑,她不如干点别的。她瘫坐在沿着左墙一字排开的塑料椅子上,掩饰不住对整项活动的鄙视之情。若干个礼拜六后有了变化,我爸接手了。我等着特蕾西爸爸来接手,但他从不出现。实际上,如我妈所料,没有“特蕾西爸爸”这回事,至少在传统的、已婚的角度而言没有。这,同样也属于格调低下。

    2

    现在我想说说教堂了,还有伊莎贝尔小姐。朴实的十九世纪建筑,门面装点着巨大的沙色石块,跟你在更简陋的房子上看到的便宜覆面差不多(尽管不是),室内朴素如谷仓,顶上有漂亮的尖顶。它叫圣克里斯托弗[5]教堂。它简直就像我们唱着歌谣用手指头比划出来的教堂:

    这里有座教堂

    这里是它的尖顶

    打开门

    所有人都在

    彩色玻璃窗上描述了圣克里斯托弗把小耶稣扛在肩上过河的故事。画得可真简陋:圣人看着像只有一条胳膊的残疾人。原来的窗户在战时碎掉了。圣克里斯托弗教堂对面是一栋高层的公租房,声名狼藉,特蕾西就住在里面。(我家更好一点,楼层低,隔着一条街。)公租房建于六十年代,取代了被炮弹摧毁的一排维多利亚式建筑——就是炸毁教堂的同一轮轰炸,但两幢建筑之间的纽带从此断裂。教堂无法吸引路对面的居民信仰上帝,于是做了务实的决定,生出多种功能:蹒跚学步娃娃的操场、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的课堂、驾照培训。这些都很受欢迎,办得风生水起,但礼拜六早上的舞蹈课是新开设的,没人知道好还是不好。课程本身只要两英镑半,但妈妈们对芭蕾舞鞋的市场价格嚼着舌头,一个女人听说是三英镑,另一个听说是七英镑,有人发誓说唯一能买到芭蕾舞鞋的地方是考文特花园的弗里德品牌店,但凡你瞧一眼,他们就得收你十英镑——那么“踢踏舞”穿什么鞋,“现代舞”又穿什么鞋呢?跳现代舞可以穿芭蕾舞鞋吗?什么才叫现代舞?你没人可问,没人是过来人,你进退维谷。少见哪个母亲有那个好奇心照着钉在附近树上的自制小传单上的号码打过去。因为害怕自制小传单,很多有可能成为优秀舞者的姑娘没能走出那条街。

    我妈就是少数派:自制小传单吓不倒她。她对中产阶级的生活习性有着了不起的直觉。比方说,她知道在汽车后备厢旧货市场[6](尽管这个名字听着不怎么样),你能发现更上档次的人,以及他们翻烂了的“企鹅”平装本(有时是奥威尔的书)、他们用旧了的陶瓷药片盒、他们摔裂了的康沃尔郡陶器、他们不要了的陶轮。我们的公寓里满是这种东西。我们家可没有挂着晶晶亮的人造露水的塑料花,也没有水晶摆件。这都是计划的一部分。就连我讨厌的东西(比如我妈的平底凉鞋),在我们想要吸引的人眼里往往就成了有吸引力的,我学会了不去质疑她的方法,就算满怀羞耻感。开课前的一周,我听到她在逼仄的厨房里用优雅的腔调说话,可等她挂掉电话,答案就都有了:芭蕾舞鞋五个英镑——如果你去市郊的大卖场买,而不是去市里买。踢踏舞鞋可以再等等。芭蕾舞鞋可以用来跳现代舞。什么是现代舞?她没问。她只扮演关心子女的家长,但从来不当无知的家长。

    我爸被派去买鞋。皮革的粉色比我想要的浅,像猫肚子的颜色,鞋底像花灰色的猫舌头,也没有长长的一路交叉到脚踝的粉色丝绸蝴蝶结,没有,只有一条可悲的小松紧带,我爸自己缝上去的。我痛不欲生。可也许它也像平底凉鞋一样,是为了格调高雅故意走“简洁”路线的?我还能这样自我安慰,直到走进大厅——老师让我们在塑料椅子那儿换好舞蹈服,然后到对面墙的练功扶手那儿去。几乎所有人都穿着粉色的绸缎鞋,而不是我脚丫子塞进的浅粉色猪皮鞋,有的孩子(我知道的领救济金的姑娘,没有父亲的姑娘,或者既领救济金又没有父亲的姑娘)鞋上还有长长的缎带,交叉地绕在她们的脚踝上。站在我旁边、左脚伸在母亲手里的特蕾西,她的鞋两样都占上了:深粉色的丝带纵横交错。还有一件肥大的芭蕾舞短裙,这是其他人做梦都没想过的东西,效果无异于第一次游泳课就穿着潜水服。再说说伊莎贝尔小姐,她长相甜美、为人友善,可就是老,大概四十五岁那么老了。真叫人失望。她体格结实,看着像农民的老婆而不像芭蕾舞者,浑身上下都是粉色和黄色,粉色和黄色。她的头发是黄的,不是金色,黄得像金丝雀。她的皮肤粉粉的,藕粉色,现在想起来,她可能是得了红斑痤疮。她的紧身舞衣是粉色的,田径裤是粉色的,芭蕾舞无扣式开衫是粉色马海毛的,可她的鞋子是黄色丝绸的,色调和头发一致。这一点我也难以释怀。怎么会有黄色!她旁边的角落里坐着个白种老男人,戴着软毡帽,弹一架直立式钢琴,弹的是《夜与日》,这曲子我喜欢,我很得意能听出来。这些老歌是从我爸那儿听来的,我爷爷曾是个机灵的酒吧驻唱,(我爸认为)他小偷小摸是因为创作欲望受了挫,至少是部分的原因。弹钢琴的人叫布思先生。他弹琴时我响亮地跟着哼唱,哼哼时加了不少颤音,希望有人听见。我唱歌比跳舞强(我一点都跳不好),不过我对自己会唱歌这事儿太过得意,我知道我妈觉得很讨厌。唱歌是我天生就会的,但女人天生就会的东西都不能取悦我妈,完全不能。要她说,那你会呼吸、会走路、会生孩子还嘚瑟喽?

    我们的母亲起着扶手和脚架的功能。我们一只手搭在她们肩头,一只脚搁在她们弯曲的膝盖上。此刻我把身体交给了我妈(抬起、拉住、抓紧、挺直、松开),但我的心思全在特蕾西身上,在她芭蕾舞鞋的鞋底上,我现在看见弗里德的字样清清楚楚地印在皮革上。她的足弓像飞舞的蜂鸟,自成曲线。我的脚又宽又平,每换一个姿势都仿佛吱嘎作响。我像个学走路年纪的娃娃非要摆齐木头积木。舞起来,舞起来,舞起来,伊莎贝尔说,是呀,那是可爱的特蕾西。称赞声让特蕾西猛地扭过头来,她小小的猪鼻子张得老大。除了这点,她是完美的,我着了迷。她的妈妈也一样着迷,对舞蹈课的投入是“她的为母之道”贯彻始终的特点。她比其他妈妈来得都多,在场时,她的注意力很少离开女儿的脚。我妈的注意力总在别处。坐着无所事事,她从来做不到,她总在学什么。比方说,她可能手里拿着《黑色雅各宾派》带我来上课,等我找她帮忙换下芭蕾舞鞋、换上踢踏舞鞋的时候,一百页已经读完了。后来,我爸接手后,他要么睡一觉,要么“出去走走”——作为家长,这是去教堂院子里抽烟的委婉表达。

    在认识初期,我们非敌非友,连熟人也算不上:我们很少说话。可我们总是相互在意,无形的纽带将我们维系,让我们没法儿跟其他人太热络。真要说的话,我跟莉莉·宾厄姆的话更多(她和我一个学校),而特蕾西的备选是悲催的老丹妮卡·巴比克——她穿着有破洞的紧身衣,说话口音很重,和特蕾西住在一个楼道。不过,尽管我们在课上和这些白人姑娘嬉笑打闹,尽管她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是我们的焦点、我们最关注的人(我们在她们眼里也算得上好友),可一到喝饮料吃饼干的课间休息时间,特蕾西和我每次都会有意无意地站到一起,像两片铁屑被磁铁吸引。

    结果不只是我对特蕾西的家庭好奇,她对我的家庭也很好奇,她用权威的口气说,我们两家有些事情“弄反了”。有一天的课间休息,我一边急着把饼干浸入橙汁,一边听她的理论。“别人家都是爸爸做的。”她说,因为我知道她说得多半在理,所以也想不出别的话可说。“你爸是白人意味着……”她还在说,可就在那时莉莉·宾厄姆来了,站在我们旁边,于是我始终没明白爸爸是白人意味着什么。莉莉身材瘦长,比其他人高一个头。她有又长又直的金发、红润的脸颊,性格开朗外向,在我和特蕾西两人的眼里,这都是托了埃克塞特路二十九号那栋白色房子的福。我最近刚被邀请去过,急切地向从没受邀去过的特蕾西汇报,里面有私家花园,有装满“零钱”的巨大果酱罐,有和真人一样大小的斯沃奇手表挂在卧室墙上。所以,有些话不能在莉莉·宾厄姆面前说,于是特蕾西闭上嘴,鼻孔朝天,穿过房间问她妈妈讨芭蕾舞鞋去了。

    3

    我们儿时想从母亲那里得到什么呢?百依百顺。

    噢,这话说得既好听,又合理,又高尚:女人有权安排她的生活、她的抱负、她的需求,等等等等(我自己一直要求的就是这些),可作为一个孩子,不对,真相是一场消耗战,理性全无,一点也没有,你想要母亲永远承认她是你的母亲,唯一的母亲,承认她和生活中其他事物的战斗业已结束。她要放下武器,来到你身边。如果她拒绝如此,那就真的是战争了,我和我妈之间就是一场战争。成年后我才发自肺腑地钦佩她,钦佩她不遗余力在这个世界上刨出一点属于她自己的生存空间,尤其是她生命最后的苦痛年月。我年幼时,她拒绝顺着我,这叫我无法理解,很受伤害,特别是她通常拒绝的理由都让我不能接受。我是她唯一的孩子,她没有工作(当时还没有),她跟娘家人也不来往。在我看来,她有的是时间。可就算这样她也不对我千随百顺!我对她最早的记忆是一个策划从我这里、从母亲这个角色里逃跑的女人。我同情我爸。他还很年轻,他爱她,他想生更多的孩子(他们每天都为这吵),但在这件事情上,在其他所有事情上,我妈都拒绝让步。她母亲生了七个孩子,她外婆生了十一个。她不想倒退到那种生活。她觉得我爸要更多的孩子是想套牢她,她想的基本没错,可这里的“套牢”不过是“爱”的另一种说法。他多么爱她!比她知道的或屑于知道的都更多。她是活在自己梦境中的人,默认周围所有人每时每刻都跟她一个想法。所以当她开始在身心两方面都超越我爸的时候(起初还缓缓的,后来越来越快),她自然以为他也在相同的时间经历着相同的过程。可他还是老样子。照顾我,爱着她,努力追上她,以他自己缓慢刻苦的方式读着《共产党宣言》。“有人带着《圣经》呐,”他骄傲地告诉我,“这是我的《圣经》。”话很感人,本想感动我妈的,可我已经注意到,他似乎永远在读这同一本书,没什么别的书,他每节舞蹈课都带着它,可永远停留在开头的二十页。在婚姻的语境里,这是一个表示浪漫的举动:他俩最初是在社会主义工人党的会议上相识的,在多利士山。可就连这也是误会一场,因为我爸去那儿纯粹是为了那些穿着短裙、没有宗教信仰、长相标致的左翼姑娘,我妈去那儿可真的是为了卡尔·马克思。我的童年在日渐悬殊的差距中度过。我看着我妈自学成才,迅速、轻松地把我爸甩在身后。我家休息室里的书架是我爸搭的,放满了二手书、开放大学的课本、政治学的书、历史学的书、研究种族的书、研究性别的书,每逢有邻居来坐坐,发现这堆奇怪的藏书时,我爸都喜欢称它们为“主义们”。

    礼拜六是她“不用管事”的日子。不用管什么?不用管我们。她得专攻她的主义们。所以等我爸带我上完舞蹈课,我们得想法子继续游荡,找点事儿做做,直到晚饭时间才能回家。转好几辆公交车往南去,去到泰晤士河以南很远的地方,到我妈的哥哥、我爸的挚友——朗伯舅舅的家里去。这成了我们的老习惯。他在我妈家里排行老大,也是她娘家我唯一见过面的人。当年我外婆离开老家投奔英格兰,在一家敬老院当清洁工,是他一手带大了我妈和其他弟妹。他懂我爸的苦衷。

    “我朝她走一步,”盛夏的一天,我听见我爸抱怨说,“她就往回退一步!”

    “辣(拿)她莫(没)有办法。老是辣(那)样。”

    我在花园里,周围种着土豆。真的是农田,没有哪样是用来装饰的,没有哪样是用来观赏的,一切都是为了吃,种成长长的一直溜儿,绑在竹签上。农田的尽头是室外厕所——我在英格兰看见的最后一个。朗伯舅舅和我爸坐在后门那儿的折叠躺椅上抽大麻。他们是老朋友了,朗伯是我爸妈结婚照里唯一的家属;他俩在工作上也有共同语言:朗伯是个邮差,我爸是皇家邮政派发部的经理。两人都是冷幽默,都胸无大志,我妈对这俩都瞧不上眼。他俩吸着大麻,埋怨我妈的不可理喻之处,我把手臂穿过土豆藤,让它们绕在我的手腕上。我觉得朗伯的大多数植物都有咄咄逼人之势,有两个我那么高,他种的一切都长势疯狂:密密麻麻的蔓生植物,高高的草,臃肿的葫芦。在伦敦南部,这土质算是好的了,伦敦北部的土壤含的黏土太多,可当时我还不懂,搞不清这里那里的:我以为到了朗伯家就是到了牙买加,朗伯的花园在我看来就像牙买加,闻着也像牙买加,你在那儿吃椰子甜糕。就算现在回想起来,朗伯的花园也总是够热的,我口渴,害怕虫子。园子狭长,面朝南方,室外厕所紧靠右手边的篱笆,所以你可以看着日头落到厕所后面,让空气如涟漪般荡漾。我特想上厕所,但宁可死死憋着,直到我们再次回到伦敦北部——我害怕那间厕所。地板是木头的,植物从木板缝里长出来——草叶,蓟,你跳上坑位时还有一朵蒲公英的头状花絮拂过你的膝盖。蜘蛛网结在角落里。这是个又丰饶又衰败的园子:番茄熟过了头,大麻太熏,土鳖虫藏在最下面。朗伯一个人住在那里,我觉得那里是等死的地方。就算在那个年纪,我也觉得我爸好奇怪:他竟会跑上八英里去朗伯家寻求安慰,可朗伯自己已然是他惧怕得不行的没人搭理的状态了。

    园子里都是一排排的蔬菜,走得我没趣了,我往回溜达时看着两个男人演技拙劣地把大麻烟卷藏在手心里。

    “你无聊了?”朗伯问。我承认是挺没劲的。

    “以前介(这)房子里都是崽子,”朗伯说,“可现在孩子也有孩子了。”

    我想象的画面是我这个年纪的孩子怀里抱着婴儿:我觉得伦敦南部的人就是这种宿命。我知道我妈离家就是为了逃避那一切,就是为了她女儿不会还没长大就变成孩儿妈,因为她女儿活着不仅为了生存,和我妈一样,她要茁壮成长,学习很多不必要的技能,比如踢踏舞。我爸向我伸出手来,我爬上他的膝头,用手覆上他越长越大的秃斑,感受他梳头时盖在秃斑上的湿哒哒的小股头发。

    “她胆小,呃?你不怕你的朗伯舅舅吧?”

    朗伯的眼睛充着血,他的雀斑和我的很像,但起了泡;他的脸圆圆的,表情和蔼,浅棕色的眼睛据说证实了家谱里有中国血统。可我怕他。除了圣诞节,我妈自己从不拜访朗伯,可她莫名地坚持让我爸和我去看看他,不过有附加条件:我们得保持警惕,不能让自己被“拽回去”。拽回到哪里去?我绕在我爸身上,骑到了他背上,看见他颈背处留着的一小撮长发——他无论如何都坚持要留。虽说我爸只有三十几岁,可我从没见过他满头头发的样子,从不知道他原本是金发,也从不知道他也会长白发。我所看到的是这染上去的栗色,如果你摸一摸,颜色就会沾到手指上,我见过它从哪儿来——澡盆边上有一个浅浅的、打开的圆罐子,边缘是一圈棕色的油膏,中间的一块已经用光,像极了我爸的脑袋。

    “她需要陪伴,”他很苦恼,“书没意思,对吧?电影也没意思。真人才好呀。”

    “对辣(那)女人莫(没)有办法。她小时候我就知道。她是犟脾气。”

    说得没错。什么都拿她没办法。我们到家时,她在看开放大学的公开课,手里拿着便笺本和铅笔,美丽、安详,蜷在沙发上,光着的脚垫在屁股下,可她一扭头,我就看出她恼了,我们回来得太早了,她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平静,更多的安宁,让她好学习。我们是恣意破坏神殿的流氓。她学的是“社会学与政治学”。我们不明白为什么。

    4

    如果说弗雷德·阿斯泰尔代表权贵阶级,那么我代表的就是社会底层,吉恩·凯利[7]如是说。照这个说法,“宝洋哥”比尔·罗宾逊才是真正适合我的舞者,因为“宝洋哥”为哈勒姆区[8]的弄潮儿跳舞,为贫民窟的孩子跳舞,为小佃农跳舞——为所有奴隶的后代跳舞。不过在我看来,舞者是不论出身的,没有父母,没有兄妹,没有国籍,没有民族,没有任何职责义务——我爱的正是这些。其他的事,所有的细节,统统不重要。那些电影中荒谬的情节,我都无视:歌剧一般地来去走台,时来运转,蛮横的遇上了讨喜的,生出种种机缘巧合,黑脸杂剧[9]演员,女仆,管家。我觉得它们不过是通往舞蹈的一条条道路。故事是你为了韵律付出的代价。“抱歉,小伙儿们,那是去查塔努加的火车吗?”[10]每个音节都能在腿脚、腹部、臀部找到对应的动作。相较之下,芭蕾舞课上,我们是跟着古典乐录音跳舞——特蕾西直白地称其为“白人音乐”,伊莎贝尔小姐从收音机翻录到一盘盘磁带上的音乐。可我不怎么认同这种音乐,我听不出它的拍号,尽管伊莎贝尔小姐大声喊出每一小节的节拍,想帮我们,可我就是无法将这些数字跟扑面而来的小提琴乐或铜管乐器组的震撼冲击联系在一起。我懂的比特蕾西多:我知道她的成见中有不对的地方(黑人音乐、白人音乐),我知道肯定存在两者水乳交融的世界。在电影和相片里,我见过白人小伙坐在钢琴前,黑人姑娘在其身边唱歌。我多想和那些姑娘一样!

    十一点一刻,芭蕾舞课刚结束,是我们第一次的休息时间,布思先生进了大厅,手里提着个大黑包——从前乡下医生提的那种包,里面装着上课用的乐谱。如果我能脱身,意思是如果我能摆脱特蕾西,我就会跑向他,跟着他缓缓走向钢琴,我在银幕上看到的姑娘们怎么站,我就怎么站,我请他弹奏《我的一切》、《纽约之秋》或《第四十二街》。踢踏舞课上,他只能来来回回弹那五六首曲子,我得跟着跳舞,但是大厅里的其他人忙着聊天、吃喝的这段上课前的时间,我们可以自己安排,我让他弹一曲,我合唱,觉得害臊就不压过钢琴的音量,不觉得害臊就再大声一些。有时在外面樱桃树下抽烟的爹妈们会进来听我唱歌,忙着穿衣系带准备上课的姑娘们会停下动作,扭头看我。只要不故意压低音量,我意识到我的声音有种魅力,引人入胜。并非我天赋异禀:我的音域算窄的。是情感。不管什么样的情绪,我都能非常清晰地表达,我能够“表情达意”。我让感伤的曲子很感伤,快乐的曲子很快乐。“结业考试”时我学会了用声音虚晃一枪,这手法好比有的魔术师让你看他们的嘴,其实你本该看他们的手。可我骗不了特蕾西。我走下台时看见她了,她双臂叉在胸前、鼻孔朝天地站在舞台侧翼。她比所有人都优秀,她妈妈的厨房留言板上挂满了金色奖牌,即便如此,她从不满足,她还想要“我”这个类别(“歌舞”)里的金奖,虽说她唱一个音都费劲。无法理解。我真心觉得如果我能像特蕾西跳得那么好,我肯定别无他求了。说到节奏感,有的姑娘四肢有,有的姑娘髋关节或小小的臀部有,可她每条韧带都有,也许每个细胞都有。她的每个动作都有孩子们梦寐以求的干脆和精准,她的身体可以和任何拍号自行协调,无论多么复杂。也许你可以说她有时候精准过了头,不是太有想象力,或缺乏灵魂。可通情达理的人都不会挑她舞蹈技巧上的刺。我从以前到现在都对特蕾西的技巧抱有敬畏之心。她懂得掌握任何事情的时间节点。

    5

    夏末的一个礼拜天。我在阳台上看着同一楼层的几个姑娘在下面的垃圾桶旁跳双绳。我听见我妈喊我。我往下一看,看见她和伊莎贝尔小姐手拉着手走进了公租房。我挥挥手,她一仰头,面带微笑大吼一声:“待在那儿!”我从没见过我妈和伊莎贝尔小姐课外时间在一起,打老远就猜得出是我妈硬拉着伊莎贝尔小姐干什么。我想去找我爸商量商量——他在客厅里刷墙呢,可我了解我妈,对陌生人尽展魅力,对自己人脾气暴躁,那句“待在那儿!”就是个好例子。我看着这对奇怪的组合步入公租房,走进楼梯间,零落的黄色、粉色和红棕色映在玻璃砖上。此时,垃圾桶旁的姑娘们换了甩绳的方向,换了跳绳的人——她勇敢地冲入猛烈甩动的绳圈,唱起了新的童谣,一首关于猴子气坏了的童谣。

    我妈终于来了,脸上带着不愿多言的神色审视了我一番,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把鞋脱掉。”

    “噢,咱们不急。”伊莎贝尔小姐喃喃道,可我妈说:“早知道比晚知道好。”然后消失在房子里,片刻后又出现了,手里提着一大袋自发面粉,她开始往阳台上撒,直到地面像初雪后的薄薄的白毯。我得赤脚在上面走。我想到了特蕾西。我在想伊莎贝尔小姐是不是要挨家挨户地走一遍。多浪费面粉啊!伊莎贝尔小姐弯下腰来看。我妈用胳膊肘当支点,往后靠在阳台上,抽着烟。她和阳台之间有个角度,香烟和她嘴巴之间有个角度,她戴着贝雷帽,仿佛戴顶贝雷帽是世上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她和我之间也有个角度,讽刺的角度。我走到阳台的另一端,回头看自己的脚印。

    “啊,你们瞧呀。”伊莎贝尔小姐说。可我们要瞧什么?属于平足。我的老师脱下一只鞋,印上自己的脚印对比:她的脚印里,你只能看见脚指头、足掌和脚后跟;我的呢,是满满的、平平的人脚轮廓。我妈对这结果饶有兴趣,可伊莎贝尔见我脸色不好便说了点安慰的话:“跳芭蕾舞要有足弓,没错,但平足可以跳踢踏舞,你当然可以。”我虽不觉得这是真话,但很中听,我以此为据坚持上课,这样就能和特蕾西一起了,我后来才回过神来,我妈正是想把我们分开。她盘算着我和特蕾西念不同的学校,住不同的街道,必然是舞蹈课才让我们走到一起,可夏天过去、舞蹈课结束的时候,我们还是老样子,关系还越来越好,到了八月份,我们几乎天天黏在一起了。从我家的阳台可以看见她家的公租房,她家也看得见我家,都不用打电话,也不用一本正经地约定,虽说我们的母亲在大街上遇见都很少点头打招呼,我俩却不当回事地在对方家进进出出了。

    6

    我们在两个家里表现得完全不同。在特蕾西家,我们玩新玩具、试新玩具,它们貌似源源不断。百货零售商Argos的产品目录,我只被允许在过圣诞时从中挑三样便宜的东西,过生日时从中挑一样,可它是特蕾西每天必读的《圣经》,她虔诚地阅读,用专用的小红笔圈出她挑选出来的物件,通常我也在旁边。她的卧室让我大开眼界。我自以为了解我们共同的境遇,如今全然颠覆。她的床是粉色的芭比跑车造型,她的窗帘带褶边,她所有的橱柜都是珠光白的,房间当中,仿佛有人哗啦一下把圣诞老人雪橇上的货全都卸在了地毯上。你得在玩具中跋涉。坏掉的玩具成了岩床,上面是一波一波新买的玩具,几乎按照当时它们的电视广告投放的顺序排得跟地质层一样。那年夏天流行的是会撒尿的洋娃娃。你给它喂水,它就到处撒尿。这让我瞠目结舌的新科技,特蕾西竟有好几个,还能自导自演一出出的戏码。有时她会打乱撒尿的洋娃娃。有时她会让它坐在角落,它羞耻愧疚、一丝不挂,两条塑料腿和胖出肉窝来的小屁股形成四十五度夹角。我俩扮演这个尿失禁的可怜孩子的爹妈,在特蕾西给我安排的对话中,我有时能听出奇怪的、尴尬的东西,影射了她自己的家庭生活,抑或是她看过的很多肥皂剧?我不确定。

    “轮到你了。说:‘你个贱人——她连我的骨肉都不是!她尿在身上难不成还是我的错喽?’快说,轮到你了!”

    “你个贱人——她连我的骨肉都不是!她尿在身上难不成还是我的错喽?”

    “‘听着,伙计,你带她!你带她,看你怎么过!’现在说:‘没门儿,臭婊子!’”

    一个礼拜六,我战战兢兢地向我妈提起有撒尿洋娃娃这样的玩具,小心翼翼地用了“小解”这个词,而不是“撒尿”。她在学习。她从书里抬起头,露出又怀疑又厌恶的神情。

    “特蕾西有一个?”

    “特蕾西有四个。”

    “你过来一下。”

    她张开双臂,我感觉我的脸贴在她胸口的皮肤上,紧致、温暖、鲜活,仿佛我妈体内还有个年轻优雅的女人呼之欲出。她一直在蓄长发,最近新“做”了发型,脑后的辫子编出了夸张的海螺壳形状,像一尊雕像。

    “你知道我现在在读什么?”

    “不知道。”

    “我在读有关桑科法的书。你知道它是什么?”

    “不知道。”

    “它是一只鸟,回头看自己,像这样。”她用尽全力扭过她漂亮的头颅。“来自非洲。它回头看,看看过去,从过去中学习。有些人从不知道学习。”

    我爸在狭小的厨房里默默地烧饭,他是我们家的煮夫。这段话其实是对着他说的,是说给他听的。两人最近争论得厉害,有时恶言恶语,我经常扮演传递信息的唯一导管(“你解释给你妈听”或“你给你爸带话”),有时就像现在这样,微妙的、不带脏字的讽刺。

    “哦。”我说。我想不通这和撒尿洋娃娃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妈正在变成,或者说企图变成“知识分子”,因为他们吵架时,我爸经常向她抛出这个词想要羞辱她。可我并不怎么理解这个词,只知道知识分子就是这类人:学习开放大学的在线课程,喜欢戴贝雷帽,经常会说“历史的天使”这种话,家里其他人都想看周六晚上的娱乐节目时会唉声叹气,会停下脚步和基尔伯恩大道上的托洛茨基主义者[11]辩论(别人对他们都避之不及)。不过在我眼里,她转型的最大后果就是她说话时陌生而莫名的迂回。她仿佛总是在说我听不懂的成人笑话,要么自娱自乐,要么激怒我爸。

    “你和那个姑娘在一起时,”我妈解释说,“跟她玩是待她好,可她是那样养大的,她只能走那么远了。你受的教养可不同——别忘记这点。她满脑子只有傻乎乎的舞蹈课。不是她的错——她就是那样养大的。可你有脑子。平足又有什么关系,因为你有脑子,你知道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点点头。我能听见我爸砰砰敲平底锅泄愤。

    “你可别忘了我刚才说的喔?”

    我保证不会。

    我家里一个洋娃娃都没有,所以特蕾西过来时只能被迫变成另一种模式。我爸从单位带回来一本本A4大小、有横格线的黄色便笺簿,我们在上面脑洞大开地写故事。这是需要协力完成的项目。特蕾西因为阅读障碍症(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有这个词)选择口述,而我呢,费好大劲才能跟上她脑子里天生就能千回百转的剧情。我们所有的故事几乎都是关于一个冷傲的、漂亮的芭蕾舞首席女演员,她来自“牛津街”,最后关头断了腿,于是我们勇敢的女主人公(通常是地位低下的服装师,或卑微的剧院厕所清洁工)替补上场,转危为安。我注意到,这些勇敢的姑娘通常皮肤白皙,有着“丝般的”秀发和蓝色的大眼。有一次我写了“棕色的眼睛”,特蕾西从我手里抢过笔,把它划掉了。我们趴在地上写字,就平趴在我房间的地板上,如果我妈正巧路过看见我们的模样,这会是她唯一对特蕾西生出一丁点儿喜欢之情的时刻。我利用这点儿好感为我的朋友赢得更多的特许权(特蕾西可以留下来吃点心吗?特蕾西可以留下来过夜吗?)其实我知道,如果我妈真停下来念念我们写在黄色便笺簿上的东西,特蕾西这辈子都甭想进这个公寓了。在好几个故事里,非洲男人操着铁棒“埋伏在暗处”,要敲碎洁白舞者的膝盖;在一个故事里,芭蕾舞首席女演员有着可怕的秘密:她是“混血”——我颤抖地写下这个词,因为经验告诉我,这个词能让我妈暴跳如雷。不过,如果说这些细节让我不自在,那么跟与特蕾西合作的快乐相比就不算什么大事儿了。我深陷于她的故事,沉迷于它们无休止地拖延叙事上的满足——这也许又是她从肥皂剧里学来的,或从她亲身经历的教训中提炼而来。你刚以为快乐的大结局来了,特蕾西就能想出什么奇妙的新剧情,摧毁或逆转大团圆,以至于“圆满”的那一刻似乎永不到来——我觉得我俩都认为“圆满”这个词只意味着观众们站起来疯狂地欢呼喝彩。我多希望我还留着那些便笺簿。芭蕾舞女遭遇种种人身危险的无数个故事中,我只记得那么一句话了:蒂芙尼高高跃起吻她的王子脚尖绷得直直的噢她看起来那么性感可就在那时子弹射向了她的大腿。

    7

    秋天,特蕾西去了位于尼斯登的女子学校,里面的姑娘基本全是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野得很:我常在汽车站看见高年级的姑娘,制服动过手脚(衬衫不系扣子,裙子改短了),路过白种小伙时朝他们大喊污言秽语。成天打架斗殴的野蛮学校。我的学校在威尔斯登,要文明一点,学生的背景更复杂:一半的黑人,四分之一的白人,四分之一的南亚人。一半的黑人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混血”,这得算小类别下面的子类了,不过事实上我一看见他们就心烦。我宁愿相信我和特蕾西情同姐妹、意气相投、孤独于世、彼此需要,可现在我不得不面对我妈一个夏天都在鼓励我交往的形形色色的孩子——这些姑娘和我背景相似,可我妈称之为“更宽广的视野”。有个姑娘叫塔莎,一半圭亚那血统,一半泰米尔血统,她爸爸竟是“泰米尔猛虎组织”[12]的,我妈吓得不轻,遂向我灌输永远不要和这个姑娘有任何交集的想法。有个龅牙妹叫艾瑞,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的父母跟我家情况一样,可她住在威尔斯登格林一套漂亮的复式公寓里。有个姑娘叫安诺舒卡,她爸爸来自圣卢西亚,妈妈是俄国人,舅舅(照我妈的说法)是“加勒比海地区最重要的革命诗人”,可这番美言我几乎一个字都理解不了。我的心思不在学校,也不在学校里的人上。在操场上,我把图钉揿到鞋底里,有时候半小时的休息时间全在一个人跳舞,没有朋友也心满意足。等我们放学回家(在我妈之前,所以她管不着),我扔下书包,丢下烧饭的爸爸,直奔特蕾西家,在她家阳台上一起练“时间步”[13],之后一人来一碗“快点天使”甜点——我妈说这“不是食物”,可我觉得很好吃。等我回家的时候,我爸妈已经一言不合吵翻了天。我爸关注的是些鸡毛蒜皮的家务事:谁几点用吸尘器吸了什么,谁去了或应该去自助洗衣店。我妈呢,作为回击,会绕到八竿子打不着的话题上去:具备革命觉悟的重要性,或者性爱和人民斗争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或者奴隶制在年轻人心灵和头脑中的后遗症,等等。她现在已学完大学入学考试课程,被北面亨登地区的米德萨斯理工学院录取,我们跟她的差距更大了,我们让她失望,她不得不一直解释她话里的那些术语。

    在特蕾西家,音量大的只有电视机。我知道我该同情特蕾西,因为她没有父亲(这个问题摧残了我们这层楼上一半的家庭),也知道有爹有妈,我该心存感激,可当我坐在她家还裹着塑衬的白色真皮大靠椅上吃着“快乐天使”甜点,太太平平看着《花开蝶满枝》或《红舞鞋》时(特蕾西妈妈只受得了色彩鲜亮的音乐剧),我无法不注意到来自纯女性小家庭的平和。在特蕾西家,对男人的失望已经是老皇历了:她们从不对他抱有希望,因为他几乎不回家。特蕾西爸爸没能煽动革命,也没干成别的,她们都不意外。可特蕾西却坚定地忠诚于对他的记忆,她维护她从不现身的爸爸远胜于我维护我全心全意的爸爸。每次特蕾西妈妈说他坏话,她肯定会把我带进她的房间或其他私密的地方,迅速把她妈妈说的话整合成她自己的“官方版本”:她的爸爸没有抛弃她,没有,绝没有,他只是太忙了,因为他是迈克尔·杰克逊的伴舞之一。很少有人跟得上迈克尔·杰克逊的舞步,事实上没几个人做得到,也许全世界也就只有二十个舞者能胜任。特蕾西爸爸就是其中之一。他甚至不需要跳完试演——他就是这么棒,他们一眼就知道了。这就是他不着家的原因:他总在没完没了地全世界巡演。下次他回伦敦的时候大概是明年圣诞,迈克尔要在温布利球场演出。天气好的话,我们可以从特蕾西家的阳台上看见这个球场。我现在很难说当时信了多少(我当然知道迈克尔·杰克逊最后不再同家人共演,现在一个人独舞了),但和特蕾西一样,她妈妈在场时我从来不提这茬。其实,我觉得它绝对是真的,同时又明显是假的,也许只有孩子才能适应这样的双面生活。

    8

    我在特蕾西家看“流行音乐排行榜”节目,电视上放起了《颤栗》[14]的录像,我们所有人都是第一次看。特蕾西妈妈非常兴奋:她都没站起来就疯狂舞动,在她皱巴巴的躺椅里上下扭动。“来吧,姑娘们!跟我一起!动起来——来吧!”我们离开沙发,开始在地毯上前后滑行,我跳得很糟,特蕾西技术很好。我们旋转,我们抬起右腿,脚丫像牵线木偶一样晃荡,我们像僵尸一样跳抽筋舞。有太多的新信息:红色的皮裤,红色的皮夹克,曾经的非洲头变成了比特蕾西的鬈发还要蓬松的造型!当然还有棕色皮肤、身着蓝衣的漂亮妞儿,潜在的受害者。她也是“混血儿”吗?

    鉴于我个人的坚定信念,我希望强调这一点:这部影片并不表达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

    开头致谢的那幕这样写道。是迈克尔自己说的,可这话什么意思呢?我们能理解的只有“影片”这个词的严肃性。我们看的不是音乐录像,而是应该正正经经在电影院看的作品,这真是世界大事,嘹亮的号角。我们是现代人!这是现代生活!我总觉得现代生活和它孕育的现代音乐都离我很远(我妈要我当一只总是回首的桑科法鸟),可碰巧我爸告诉过我,弗雷德·阿斯泰尔就曾亲自造访迈克尔,拜师学艺,求迈克尔教他“月球漫步”,就算现在我也觉得颇有道理,因为伟大的舞者不受时间和世代的局限,他永存于世,无论什么年纪的什么舞者都能认出他来。伦勃朗[15]理解不了毕加索,可尼金斯基[16]能懂迈克尔·杰克逊。“别停下呀,姑娘们——起来!”特蕾西妈妈大喊道,因为我们倚着她的沙发休息了一下。“跳够了再停!动起来!”那首歌有多长——比一辈子还长!我只觉得它怎么都结束不了,只觉得我们掉入了无限轮回,不得不永远这样魔性地跳舞,就像《红舞鞋》里的莫伊拉·希勒。“时间流逝,爱情流逝,生命流逝,可红舞鞋还在跳!”但随后它就结束了。“真他妈的绝了!”特蕾西妈妈忘情长吁,我们鞠个躬,行个屈膝礼,跑去了特蕾西的房间。

    “她喜欢在电视上看见他,”我们刚独处,特蕾西就向我吐露,“这让他们的爱更深。她看见了他,她知道他还爱着她。”

    “哪个是他?”我问。

    “第二排,右手边最后一个。”特蕾西回答,一个停顿都不打。

    我没试过将特蕾西爸爸的这些“事实”和我真正见到他的少之又少的场合对应起来,根本做不到。第一次见面尤为恐怖,那是在十一月初,我们看过《颤栗》后没多久。我们三人都在厨房里,往连皮的烤土豆里塞奶酪和培根,我们要给它们裹上铝箔,带去朗德伍德公园看烟火表演时吃。特蕾西这栋公租房里的厨房比我家那栋楼里的还要小:你开烤箱时,门会刮到对面的墙。同时容纳三个人意味着有一个人要坐在操作台上,这次是特蕾西。她的工作是给土豆削皮,我站在她旁边,负责把土豆和用剪刀剪碎的干酪、培根混合在一起,然后她妈妈把它们重新塞回土豆皮里,放回烤箱烤至褐色。尽管我妈不断暗示特蕾西妈妈懒散邋遢,到哪哪乱,但是我觉得她家的厨房比我家的整洁有序。食物虽不健康,却认真精心地准备;相较之下,我妈虽向往健康饮食,在厨房里却待不满十五分钟就会自艾自怜、狂躁不已,通常,这场从头到尾误入歧途的尝试(做蔬菜千层面、用秋葵做个什么菜)会成为所有人的噩梦:她找茬吵架,气势汹汹地叫嚷着拂袖而去。最后我们吃的又是“芬德斯”脆皮馅饼。在特蕾西家,事情简单得多:你动手时就清楚地知道要做脆皮馅饼、披萨(速冻现成的)还是香肠配薯条,美味可口,没人为此大喊大叫。这些土豆要算“特殊款待”了,是烟火之夜的传统美食。尽管才下午五点,外面已经乌漆墨黑,公租房的上上下下都能闻到火药味。每间公寓都有秘密的军火库,胡乱的砰砰声和局部的小火灾在两个礼拜前糖果店刚开始销售烟花时就开始了。没人会等官方活动。猫是这场大型纵火盛会最常见的受害者,可偶尔也有孩子伤亡。因为此起彼伏的砰砰声(我们对这声音司空见惯了),所以一开始特蕾西家前门上的敲门声没能引起注意,可后来我们就听见有人一会儿大声喊叫,一会儿小声说话,声音时而惊慌失措,时而小心谨慎,相互矛盾。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在说:“放我进去。放我进去!你在吗?开门,娘们!”

    我和特蕾西瞪眼望着她妈妈,她妈妈同样站着冲我们瞪着眼,手里还端着一碟被奶酪塞得鼓鼓的烤土豆。她没看手上的动作,想把碟子端低一点儿放到操作台上时误判了距离,摔了。

    “路易?”她说。

    她抓起我俩,把特蕾西拽下操作台,我们踩上了土豆。她拖着我们穿过走廊,把我们塞进特蕾西的房间。我们一动也不敢动。她关上门走了。特蕾西径直上了床,开始玩“吃豆小子”游戏。她不愿看我。我显然什么都不能问她,甚至不能问路易是不是她爸爸的名字。我就站在她妈妈推我进来的位置,等着。我从没在特蕾西家听见过这样的骚乱。不管路易是谁,他现在已经被放进来了(或者说他破门而入),三句话不离“我操”,他把家具掀翻在地时发出了响亮的撞击声,还有女人恐怖的哀号,听起来像尖叫的狐狸。我站在门边望着特蕾西,她钻在芭比床的被窝里,仿佛听不到我所听到的声音,甚至不记得我也在场:她只是盯着“吃豆小子”,头也不抬。十分钟后事态平息了:我们听见前门狠狠地关上了。特蕾西赖在床上,我像被种在地上一样一步也动不了。片刻之后有轻轻的敲门声,特蕾西的妈妈进来了,脸哭得红红的,手里端着一碟和她的脸一样红红的“快乐天使”。我们一言不发地坐着吃,后来又去了烟火大会。

    9

    我们认识的母亲都有一种漫不经心的毛病,或者说在外人看来像漫不经心,可我们却从另外的角度来理解。在学校教师的眼里,我们的母亲连出席家长会这种事也不放在心上。家长会上,教师们坐在一排排的桌子边,放空目光,耐心地等待着这些从不出席的母亲。我们的母亲被教师告状孩子在操场上撒野时,她们并不斥责我们,而是冲着老师大吼大叫。我知道每当这时,她们肯定显得没心没肺。可我们对母亲有更深的了解。我们知道,她们自己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害怕学校,和我们现在一样,害怕专横的规章守则,感觉这些规矩让她们丢了脸,害怕她们买不起的新制服,害怕教师莫名地热衷于不停轻声纠正她们操的土话或伦敦东区口音,害怕她们横竖都做不好任何事的感觉。“被约谈”引发了深深的焦虑——以前为了她们是谁、她们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现在为了她们孩子的所作所为。我们的母亲从没真正摆脱过这种恐惧,她们中的很多人自己还是半大的孩子时就成了我们的母亲。所以“家长会”在她们看来和“留校教育”差不多。依旧是个可能丢人现眼的场合。不同之处在于,现在她们长大了,谁也不能强迫她们出席了。

    我说的是“我们的母亲”,可我妈当然不在此列:她愤怒,但不羞耻。她总是参加家长会。那年,家长会不知怎么安排在了情人节:大厅装饰得挺矫情,墙上钉了粉色鸡心纸,每张课桌都显摆着皱皱巴巴的卫生纸做的蔫儿吧唧的玫瑰花,下面的花茎是一根绿色的烟斗通条。我跟着她,她在教室里绕场一周,威吓教师,无视这些教师想聊聊我学业进展情况的一切努力,相反,她作了一系列的即兴演讲,学校管理层怎么无能,地方议会怎么盲目愚昧,我们多么迫切地需要“有色教师”——我想这是我头一次听说“有色”这个新的委婉用语。那些可怜的教师紧紧抓住课桌的边缘,仿佛小命就要不保。情到深处,她为了强调某个观点一拳头砸在课桌上,纸玫瑰和铅笔们撒落一地:“这些孩子值得更多的倾注!”“这些孩子”并非在指我。这一幕我历历在目,她盛气凌人,像个女王!给她当女儿我真自豪,给这片街区唯一没有羞耻感的母亲当女儿。我俩秋风扫落叶一般出了大厅,我妈得意凯旋,我满腔敬畏,对我的在校表现一概不知。

    我还真记得一个令她羞耻的场合,那是圣诞前的几天,礼拜六的傍晚时分,舞蹈课结束了,朗伯舅舅家也去过了,我和特蕾西在我家一遍遍地看弗雷德和金姬的一套舞步——《重整旗鼓》。特蕾西立志有朝一日自己跳出整套舞步(这事儿在我看来好比把西斯廷教堂天花板上的壁画画到自家卧室的天花板上),虽说她只练过男步,可我俩谁也没想学一学金姬的女步。特蕾西站在客厅门口跳踢踏舞(地上没有铺地毯),我跪在录像机旁边想倒带就倒带,想暂停就暂停。我妈在厨房,坐在高脚凳上学习。四点左右,我爸反常地“出门了”,没有解释,就是“出门了”,没交待干什么,我也想不出有什么跑腿的活儿要他干。当中我大着胆子进厨房拿了两杯饮料。往常我妈会塞着耳塞俯在书上,完全注意不到我,可这次我发现她凝视着窗外,脸上挂着眼泪。她看见我时吓得魂都没了,仿佛我是个鬼魂。

    “他们来了。”她几乎是在自言自语。我顺着她视线的方向,看见我爸领着两个白皮肤年轻人穿过公租房,一个是约莫二十岁的小伙,一个是大概十五六岁的姑娘。

    “谁来了?”

    “你爸希望你见的人。”

    我想,她感受到羞耻是因为事态不在她的掌控:她无法左右局势,也无法从中保护我,唯独这次,没她什么事。于是她快步去客厅让特蕾西回家,可特蕾西故意慢吞吞地收拾东西:她想好好看一眼他们。他们真是奇葩。靠近了看,小伙留着乱蓬蓬的金发,蓄着胡子,穿着又脏又丑又旧的衣服,牛仔裤打着补丁,破烂的帆布背包上别着好些个摇滚乐队的徽章:他穷,可他似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姑娘也是奇装异服,但整洁一些,她真的“白得像雪”,就像童话里说的,顶着夸张的黑色波波头,前额剪平,齐耳。她一身黑衣,脚踏黑色马丁靴,个头娇小,眉清目秀——除了她想用一身黑衣掩饰的难看的大胸。我和特蕾西站着直勾勾地看他们。“你该回家了。”我爸对特蕾西说。我目送她离去,意识到不管怎样她都是我重要的盟友,那一刻失去了她,我顿觉自己毫无防御能力。白皮肤的少男少女轻手轻脚地走进我们小小的客厅。我爸让他们坐,可只有姑娘坐下了。我妈平时是个毫不神经质的人,这回张皇失措,说话结结巴巴,吓着我了。小伙叫约翰,不愿意坐下来。我妈想劝他坐,他既不看她,也不搭腔,然后我爸一反常态提高了嗓门,我们就看着约翰大步流星走了出去。我跑去阳台,看见他在下面的公共绿地上,哪儿也没去(他得等姑娘),在身旁一小圈乱踩乱跺,嘎扎嘎扎碾碎脚下的白霜。就剩下姑娘了。她叫艾玛。我回来时,我妈让我坐在她身边。“这是你的姐姐。”我爸说完就去泡茶了。我妈站在圣诞树旁,假装整理树上的灯。那姑娘转向我,我们四目相对。就我所见,我俩毫无共性,整桩事情只有荒唐二字可以形容,我看得出这个叫艾玛的人也是这么想的。除了我俩一黑一白这个明显到好笑的事实,其他也都不同:我是大骨架,她是窄身段;我在同龄人中是高个子,她在同龄人中是小身板;我的眼睛大大的,棕色,她的眼睛细长,绿色。但同时,我感觉我俩都看出来了:下坠的嘴角,悲伤的眼睛。我记得我脑子里一团浆糊,我没问自己诸如这样的问题:谁是这个艾玛的妈妈,或者,她是什么时候、怎么会认识我爸的。我的脑子转不过来了。我只是想:他生了我这样的,还生了她那样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生物怎么可能来自同一个源头?我爸端着一碟茶回来了。

    “咳,这事儿有点突然,是吧?”他边说边把茶杯递给艾玛。“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突然。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可你知道你妈突然决定……唉,她是想一出是一出的女人,没错吧?”我姐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爸,他立马打住了本想说的话,转而随便闲聊起来。“噢,我知道艾玛还跳芭蕾舞呢。你俩有共同语言了。她在皇家芭蕾待过一阵子,全额奖学金,但不得不停下来。”

    他的意思是,在舞台上跳舞?在考文特花园?作为主角?或者按特蕾西的说法,在伴舞的“尸体”的行列?可是不对啊,“奖学金”三个字听起来像是在说学校的事。那么,有“皇家芭蕾学校”这种地方吗?可是如果真有,为什么我没被送去?还有如果这个艾玛被送去了,谁付的钱?她为什么要停下来?因为她的胸太大?还是子弹射向了她的大腿?

    “也许有一天你俩会一起跳舞!”我妈打破了沉默,这种充满母性的废话,她很少说。艾玛抬起头胆怯地看着我妈(这是她头一次敢正眼看她),不管她看见的是什么表情都足以使她魂飞魄散:她的泪水决堤了。我妈离开了房间。我爸对我说:“出去转悠转悠吧。去吧。穿好外套。”

    我溜下沙发,抓起挂衣钩上的粗呢大衣,出去了。我沿着走道,试图把我知之甚少的父亲的过往和这新的现实拼合在一起。他来自白教堂,伦敦东区的一个大家庭,虽然不像我妈的家庭那么大,但也差得不多,他的父亲犯了点小事儿,在监狱里进进出出,我妈有一次向我解释,这就是我爸为什么对我的童年倾注了那么多心血的原因:烧饭,送我上学,带我去舞蹈课,准备我的午餐等等——在当时,这些活儿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很不寻常。我是他对自己童年的弥补、报偿。我也知道,他自己有阵子“不太好”。有一回,我们在看电视,正好放了有关克雷兄弟[17]的事情,我爸若无其事地说,“噢好吧,人人都认识他们,那时候你没办法不认识他们。”他的很多兄弟姐妹都“不太好”,整个伦敦东区都“不太好”,一切都强化了我的这个想法:我们生活的伦敦一角是位于一片大沼泽之上、空气清新的小山峰,四面八方都有可能把你拽入真正的贫穷和犯罪的危险。可没人提过儿子和女儿。

    我下楼到了公共绿地,倚在一根混凝土柱子上看着我的“哥哥”踢起一小片一小片半冻的草皮。长头发、长胡须,还有那张长长的脸,我觉得他挺像成年的耶稣——伊莎贝尔小姐教我们舞蹈课的地方,墙上有一个十字架,我只在那儿见过耶稣的脸。和我对那姑娘的反应不同(总觉得我哪儿被忽悠了),看着这个小伙,我感觉我无法否认他的存在天经地义。没错,他肯定是我爸的儿子,只要见过他的人就会明白这个理。没理的是我。冷冰冰的现实攫住了我:把声音当作思考和研究的对象从嗓子眼里剥离出来的本能此时再度觉醒,我看着这个小伙想:是啊,他是对的,我是错的,真有意思呀。我想我可以把自己当作正规军,把小伙当成冒牌货,可我没那么做。

    他转身发现了我。他脸上的神情告诉我,他在同情我。他努力示好于我,跟我在混凝土柱子周围玩起了捉迷藏,我感动不已。每当他乱蓬蓬的金发脑袋从障碍物后冒出来,我都有那种魂灵出窍的感觉:这是我爸的儿子,看着就像我爸的儿子,有趣吧?我俩玩着玩着就听见楼上传来咆哮声。我试着不去理会,可我的新玩伴停下了奔跑的脚步,站在阳台下面听。突然间,愤怒又在他眼中闪过,他对我说:“我告诉你吧:他谁也不关心。他表里不一。他脑子进水。娶了个黑娘们!”

    然后那个姑娘就从楼梯上跑下来了。没人追她,我爸我妈都没追。她还在哭。她跑向小伙,两人拥抱,就这么相拥着穿过草坪出了公租房。雪轻轻地下。我看着他们走。我爸去世后我才再次见到他们,我的整个童年都没人再提起这事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这是一场幻觉,或者也许是我看了什么糟糕的电影胡编乱造出来的。特蕾西问起这事,我如实说了,但也没少发挥:我说威尔斯登大道上我们每天都路过的一栋带蓝色破遮阳篷的房子就是皇家芭蕾学校,说我漂亮残暴的白人姐姐就去了那儿,说她如日中天,但连从窗户冲我挥挥手都不愿意,你能相信吗?她听时,我见她脸上有将信将疑的神色,主要通过两个鼻孔表达。当然啦,特蕾西很有可能进去过那栋房子,也清楚地知道它是什么地方:破旧的活动举办场所,当地很多便宜的婚礼就在这里举办,有时候也用作赌博游戏厅。几个礼拜后,我坐在我妈可笑的车后座(一辆法国风十足的雪铁龙2CV小白车,公路税付讫证的旁边还贴着一张呼吁核裁军的贴纸),我看见一个半埋在网纱和长鬈发里的丑八怪新娘站在我的皇家芭蕾学校外,抽着烟,可我没让这番景象渗透我的幻想。那时,我朋友对真相麻木不仁的做派已经传染给了我。现在,仿佛我们想同时坐上一个跷跷板,两头都不能太用力,一种微妙的平衡形成了。我可以编造邪恶的芭蕾舞女演员,她可以讲她爸伴舞的故事。也许我从未摆脱添枝加叶的习惯。二十年后一顿令人头疼的午餐上,我跟我妈再次提起我幽灵一样的哥哥姐姐的事情,她叹口气,点了根烟说:“想必你添油加醋了。”

    10

    在政治还远未成为我妈的职业生涯时,她就很有政治头脑了:宏观地看待人是她的天性。还是个孩子时我就注意到了,本能地感知到她精确剖析周遭人物(她的朋友、她的邻里、她的家人)的能力中透着一股子冷淡凉薄。我们都是她熟识喜爱的人,同时也都是她的研究对象——米德萨斯理工学院教的那些东西在真实生活中的案例。她一直过着分裂的生活。比如说,她从不卷入街坊邻居对于“时髦”的狂热潮流(热爱闪亮的贝壳装和耀眼的假珠宝,一整天一整天地泡在美发店,给孩子穿五十英镑的运动鞋,分期付款好几年买一个躺椅),不过她也不完全是谴责的态度。我妈喜欢说,人们不是因为品位低下才贫穷,是因为贫穷才品位低下。可尽管她写大学论文或在饭桌上给我和我爸上课时能波澜不惊地从人类学角度阐述这些事情,但我知道真实生活中的她经常怒不可遏。她不再接我放学(现在我爸来接),只因那儿的场面惹恼了她,尤其是每天下午,时间仿佛崩塌了一样,所有那些母亲都变回了孩子,来接她们的儿女,所有大孩子小孩子如释重负地从学校出来,终于能自由自在地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对话,自由自在地大笑、打趣、从停着的冰激凌车上买冰激凌吃,自由自在地发出他们认为再正常不过的那点噪音。我妈忍无可忍。她依然关爱这个群体(心智上、政治上),但她不再是其中一员。

    不过她偶尔也会卷进去,通常是因为算错了时间。她发现自己深陷要和另一个母亲搭腔的泥沼,一般是在威尔斯登大道上碰见特蕾西妈妈。在这种场合她会摆出波澜不惊的脸,故意提及我学业上的每一个新成绩,或者编造一些,她知道特蕾西妈妈的谈资多半是伊莎贝尔小姐的称赞,这在我妈眼里一文不值。我妈自豪于比特蕾西妈妈更努力,比所有妈妈都努力,自豪于把我弄进了一所不算垃圾小学的公办学校,而不是读那几所骇人的野鸡学校。她在进行一场名为关爱的比赛,可她的竞争对手,比如特蕾西妈妈,和她一比简直就是赤手空拳,完全就是一边倒的战斗。我常常想:这是守恒的吗?其他人必须要输,我们才能赢?

    初春的一个早晨,我爸和我在我们楼下的车库旁撞见了特蕾西。她神色紧张,尽管她说她只是回家抄近道才路过我们的公租房,但我肯定她是在等我。她态度冷淡:我怀疑她压根没去上学。我知道她有时会在她妈的认可下逃课。(我妈有次在一个上学日的下午看见了她俩,刚看完《女人心》,从主干道上的电影院出来,两人笑着,手里提着一堆购物袋。我妈震惊了。)我看着我爸和特蕾西热情地打了招呼。和我妈不同,他不怕和她有瓜葛,他觉得她一门心思跳舞很可爱,值得钦佩(这符合他的价值观),很明显特蕾西也喜欢我爸,甚至有点儿爱上他了。他像一个父亲那样跟她说话,这让她既痛苦又感激。可有时候他过了头,不明白让她拥有几分钟一个父亲,再夺走时就痛苦了。

    “要考试了吧?”他正在问她,“你准备得怎样了?”

    特蕾西骄傲地把鼻子往上一抬:“我六个科目全要考。”

    “你当然啦。”

    “不过现代舞我不是一个人跳,有舞伴。芭蕾是我的强项,然后是踢踏舞,还有现代舞,再是歌舞。我打算至少拿三个金奖,不过如果两个金奖、四个银奖,我也知足了。”

    “你也该知足了。”

    她小手叉腰。“那你来看我们吗?”

    “噢,我肯定去啊!求之不得!给我的姑娘们打气。”

    特蕾西喜欢跟我爸吹吹牛,只要他在,她就滔滔不绝,有时甚至会脸红,她和其他成年人(包括我妈)交流时常说的单音节答案(“是”和“不”)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气呵成的喋喋不休,仿佛她觉得只要一停下就可能彻底失去我爸的关注。

    “有新闻。”她转向我不经意地说,我现在明白我们为什么会撞见她了。“我妈搞定了。”

    “搞定什么了?”我问。

    “我要转学了,”她说,“我要转到你的学校。”

    回家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妈,她也吃了一惊,表现出些许不快,因为这证明特蕾西妈妈在女儿身上花的心思比其他事情都多。她把空气嘬进牙缝:“我真是小瞧她了。”

    11

    直到特蕾西转来我的班级,我才明白我这个班级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原以为就是一教室的学生,其实是一场社会实验。食堂阿姨的女儿和艺术批评家的儿子是同桌;囚犯的儿子和警察的儿子是同桌;邮务员的孩子和迈克尔·杰克逊伴舞的孩子是同桌。特蕾西当上我新同桌后的头一件事就是用一个简单、有说服力的类比清楚地阐明了这些微妙的差异:椰菜娃娃[18]对上垃圾桶小子[19]。她把所有学生都归入这类或那类,还宣布说我在她来之前结下的企图跨越类别的友谊都是徒劳无益、毫无价值的,因为事实就是,这样的友谊从未真正存在过。椰菜娃娃和垃圾桶小子之间不会有真正的友谊,现在没有,英格兰没有。她把我们课桌上我心爱的椰菜娃娃卡牌全收了,换成了她的垃圾桶小子卡牌,而且立即引领了新的潮流——她在学校做什么都有人跟风。就连特蕾西归入“椰菜娃娃派”的孩子也开始收集垃圾桶小子的卡牌,就连莉莉·宾厄姆也收集了,我们相互较劲,比谁攒的卡牌最恶心:脸上挂着鼻涕或坐在马桶上的垃圾桶小子。她另一项惊人的创新是拒绝坐下。她只愿意站在桌边,弯腰写作业。我们的老师——亲切和蔼、精力充沛的雪曼先生,跟她斗智斗勇了一个礼拜,可特蕾西和我妈一样,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力,最后只要她高兴,她就站着好了。我倒不觉得特蕾西对站着有特殊爱好,她只是有她的原则。其实原则可以是任何事,但关键是,她得赢。雪曼先生在这件事上输掉一分,显然他觉得必须在其他方面扳回一城,于是一天早上,我们都在兴冲冲地交换垃圾桶小子卡牌而不听他说话时,他突然发起飙来,像疯子一样尖叫,一张桌子一张桌子地收缴卡牌,有的从桌子里面搜出来,有的从我们手里抢过去,直到他自己的讲台上堆了一大堆,然后他把牌洗成了一座横躺的塔,一把撸进抽屉,动作夸张地用个小钥匙把抽屉锁了。特蕾西什么也没说,可她的猪鼻孔鼓起来了,我心想:天哪,雪曼先生没意识到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了吗?

    当天下午放学后,我们一道走回家。她不想和我说话,她还在生气,可等我准备回自家公租房时她又抓住我的手腕,带我穿过马路去了她家。电梯上升的一路,我们都没说话。我预感重大的事情要发生。我能感觉到她愤怒的气场,强大得几乎要震动起来。我们走到她家前门时,我看见门环坏了(黄铜的、张着口的“犹大之狮”,从主干道上卖非洲物品的小货摊上买来的),在一根钉子上晃荡,我怀疑她爸是不是又来过。我跟着特蕾西进了她的房间。门一关,她就转向我,目光如炬,仿佛我就是雪曼先生,她单刀直入地问我:既然来了,我想做什么。我没概念:我从没被灌输过“做什么”的想法,她才是提议的人,今天之前我从无计划可言。

    “呵,你他妈的不知道,那还来干吗?”

    她翻倒在床,拾起“吃豆小子”就玩。我感觉自己的脸烧了起来。我弱弱地提议练习三声步,可特蕾西牢骚满腹。

    “没必要。我已经练到翼步了。”

    “可我还不会翼步!”

    “瞧,”她说,眼睛没离开游戏屏幕,“你不会翼步就拿不到银奖,更别说金奖了。所以说你爸干吗来看你出丑?没必要啊,对吧?”

    我看着我笨拙的脚,不会跳翼步的脚。我坐下,轻轻地抹眼泪。哭改变不了什么,我哭了一会儿只觉得自己可鄙,就不哭了。我决定埋头收拾芭比的衣橱。她所有的衣服都塞在男友肯恩的敞篷车里。我打算把它们掏出来,弄平,挂在它们小小的衣架上,放回衣橱。在家我妈从来不许我玩这种游戏,因为它体现了家庭内部的压迫。这辛苦的工作做到一半,特蕾西不知为何对我心软了:她从床上跃下,跷着二郎腿加入了地板上的我。我们一起把那个小小的白种女人的生活收拾妥当。

    12

    我们最喜欢的录像带上标着“周六卡通和《雨打鸳鸯》[20]”,每个礼拜从我家挪到特蕾西家,又从她家到我家,放了无数遍,动态跟踪功能不好了,从上下两个角度侵蚀画面。因此我们不敢冒险在播放状态下快进了,这会让动态跟踪功能损坏得更厉害,于是我们“盲进”——黑色的胶带在卷盘上迅速转移时,通过估算胶带的厚度来猜测哪里该停。特蕾西是快进的专家,她似乎靠本能就知道到哪个点我们就过了不相关的卡通片段,到哪个点该按停止键找到某首歌,比方说,《脸贴脸》。我得说,如果我想看这段视频(我几分钟前就看过,就在写这段话之前),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几秒钟就能搞定,把我想要的内容输入搜索栏,它就出来了。可在当年这是门技术活儿。能在自己家里快进、快退真实发生的事件,我们还是第一代人:就连很小的孩子也能按下那些笨重的按钮,观看完成时变成现在时或将来时。特蕾西用这招的时候全神贯注:不等到弗雷德和金姬精确出现在她想要的位置(在夹楼上,周围是九重葛和陶立克柱),她不会按停止键。一旦开播,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而我从来不行):零星几根鸵鸟毛掉在地上了,金姬背部的肌肉太弱,弗雷德得用力才能把后仰的她拉起来,打断了流畅度,破坏了身形。她注意到了最重要的东西:演出当中的舞蹈课。看弗雷德和金姬,你总能看到舞蹈课。一定程度上他们的演出就是舞蹈课。他看她的眼神没有爱意,就连假惺惺的电影里的爱意都没有。他看着她,就像伊莎贝尔小姐看着我们:别忘了x,请记住y,现在胳膊抬起来,腿放下来,旋转,弯腰,鞠躬。

    “瞧瞧她。”特蕾西说,她诡异地笑着,一根手指戳着屏幕上金姬的脸。“她看上去吓惨了。”

    一起看录像的日子里,有次我得知了路易重要的新消息。特蕾西妈妈就烦我们反反复复地看同一段录像,这一天她不在家,我们正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一到弗雷德倚在栏杆上休息的那幕,特蕾西就拖着手脚爬到前面,再一次按下按钮,于是我们回到了前头。这段五分钟的录像,我们肯定看了有十多遍。突然间特蕾西看够了:她起身叫我跟上。外面天黑了。我纳闷她妈妈什么时候回家。我们走过厨房,到了浴室。和我家的浴室一模一样。一样的软木地板,一样的黄绿色的浴室设备。她双膝跪地,推了推浴缸的侧板:它一下子就陷下去了。水管旁的Clarks鞋盒里躺着一把小手枪。特蕾西端起鞋盒给我看。她跟我说,这是她爸的,他放在这里的,圣诞节迈克尔来温布利球场演出时,路易既要当他的保镖,又要当他的伴舞,必须这样混淆视听,这是顶级机密。她说,你要告诉了谁,你就死定了。她把侧板放回原来的位置,去厨房沏茶了。我往家里走。我记得自己无比羡慕特蕾西迷人的家庭生活,和我家比起来真是既神秘又具爆炸性,回家的路上我努力想出些类似的秘密,下次见到特蕾西时可以当作谈资,比如可怕的疾病或新生的宝宝,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13

    我们站在阳台上。特蕾西夹起从我爸那儿偷来的一根烟,我站着准备给她点烟。我还没点,她就把烟吐了,一脚踢至身后,朝下指着我妈。她就在我们下面的公共草坪上,冲上面笑呢。这是五月中旬一个周日的早晨,暖和晴朗。我妈像苏维埃农民一般挥着巨大的铲子,一身行头很醒目:斜纹粗棉布工作裤,浅褐色修身露脐短装跟她的皮肤完美贴合,Birkenstock凉鞋,黄色的小方巾叠成三角戴在头上。方巾系在脖子后面,歪歪地打成一个小结。她解释说,她要亲自在公共草坪上挖出一个长方形,长八英尺,宽三英尺,打造人见人爱的蔬菜园子。特蕾西和我看着她挖。她挖了一阵子,时不时停下来把脚踩在铲口上休息,朝我们喊几嗓子,什么生菜,什么各种品种,什么种植的最佳时机,没哪句是我们感兴趣的,可她的话在那套行头的映衬下不知怎么显得格外有说服力。我们看见好几个人从公寓里走出来,要么表示忧虑,要么质疑她无权那么做,可他们都不是她的对手,我们观察她是如何在几分钟的时间里把父亲们打发走的(基本只要看着他们的眼睛就行了),不胜佩服,可母亲们要难搞一点,是啊,对付母亲们她要多花点力气,用口水淹死她们,直到她们明白自己是不自量力,她们反对的小小溪流完全被我妈的滔滔洪流吞没。她说的一切都那么有说服力,那么无法反驳。这是扑面而来的大浪,不可阻挡。谁不喜欢玫瑰?谁这么心胸狭窄,老城区的孩子播下一粒种子就会让你不痛快?我们的祖先不都是非洲人吗?我们不都是国家的公民吗?

    开始下雨了。我妈的行头不防雨,回屋去了。第二天一早上学前,我们兴奋地去看这番好戏有没有下文:我妈这样的大美人,在没有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地挖了一个大洞。可铲子就躺在她之前撂下的地方,沟里灌满了水,看起来像是谁挖了一半的坟。第二天依然下雨,挖掘工作没有进展。第三天,灰色的淤泥翻涌而上,溢到了草坪上。

    “黏土,”我爸边说边戳进去一根手指,“这下她有麻烦了。”

    可他错了:是他有麻烦了。有人跟我妈说,黏土不过是土壤中的一层,如果你挖得够深就能越过它,然后你只要去花园当中挖点儿堆肥,填在你违法的大坑里就好了……我们从我爸正挖着的洞里望下去:黏土下面是更多的黏土。我妈从楼上下来,也往里面瞅了瞅,宣布她对黏土感到“非常高兴”。她再也没提过蔬菜的事,如果有人提起这茬,她一秒都不迟疑就启用新的党派路线:挖这个洞从来就不是种生菜的,挖这个洞一直就都是找黏土的。现在黏土找到了。其实她楼上就有两台陶轮!对孩子而言是多棒的资源!

    陶轮很小很重,她买来是因为她“喜欢它们的造型”,彻骨的二月里,电梯门出了故障:我爸蹲好马步,端起肩膀,把这鬼玩意儿硬生生地拽上三层楼梯。它们只有基础功能,有点儿简陋,像是农民的工具,在我们家除了挡住客厅门不让它关上,从来没派过别的用场。现在要派上用场了,我们必须要用:要是不用,那我妈就完全没有理由在公共花园里挖个大坑了。她让我和特蕾西召集其他孩子。我们只成功说服了公租房里的三个孩子:为了凑数,我们带上了莉莉·宾厄姆。我爸把黏土舀进手提袋,用小车运上公寓。我妈在阳台上放了张搁板桌,往我们每人面前扔了一大团黏土。玩黏土会弄得很脏,也许我们最好是在浴室或厨房里玩,可阳台具备公开展示的功能:在这高处,我妈得以向众人展示培养孩子的新理念。实际上,她给整栋公租房提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不把孩子甩在电视机前整天看卡通片和肥皂剧,又会如何?如果我们给他们一团黏土,浇上水,教他们怎么拉坯,直到黏土在他们手中成形,又会如何?那会是怎样的社会?我们看着黏土在她掌中旋转。它看着像阴茎(一条长长的褐色的阴茎),等特蕾西悄悄咬耳朵把这个想法说给我听,我才敢承认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是花瓶,”我妈宣布,为了表达得更清楚,她又补充说:“只能插一朵花的花瓶。”我肃然起敬。我看了看周围其他孩子。他们的母亲可曾想到从泥土里挖出一个花瓶来?或种一朵花插在里面?可特蕾西完全没当回事,她还在为黏土阴茎的想法乐不可支,这下我也被逗乐了,我妈对我俩露出不悦之色,把注意力投向了莉莉·宾厄姆,问她想做什么,花瓶还是杯子。特蕾西屏声息气地再次提起那猥琐下流的第三个选项。

    她在笑话我妈——真解气。我从没想过我妈能够(或应该)成为别人找乐的对象,可特蕾西觉得她浑身上下都好笑:她当我们是成年人,一本正经地跟我们说话,让我们做跟自己完全不搭调的选择,还宽容地放任我们,吃饱了撑着允许我们在她家阳台上搞得一团糟(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母亲有多讨厌一团糟),还有脸管这叫“艺术”,还有脸管这叫“手艺”。轮到特蕾西的时候,我妈问她想用陶轮做什么,花瓶还是杯子,特蕾西收住了笑,沉下了脸。

    “我明白了,”我妈说,“那你想要做什么呢?”

    特蕾西耸耸肩。

    “未必要有用,”我妈循循善诱,“艺术就是未必有用的!比方说,一百年前的西非有一些农村妇女,她们做了些形状怪异的壶,毫无用处的壶,人类学家无法理解她们做了干吗,可那是因为科学家他们默认‘原始人’只做有用的东西,可实际上她们做壶只因为它们好看,和雕塑家没有区别,不是用来取水,不是用来装粮食,就是因为它们好看,就是为了表示:我们生活在这里,生活在此刻,这是我们做的。好啦,你也能做,对吗?是的,你可以做个装饰性的东西。那是你的自由!去吧!谁知道?你也许是下一个奥古斯塔·萨维奇[21]!”

    我习惯我妈的高谈阔论,一起头我就自动屏蔽,我也熟悉她那周学了什么就在日常对话里冒出什么的路子,可我肯定特蕾西这辈子从没听过这样的话。她不知道什么是人类学家,不知道雕塑家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奥古斯塔·萨维奇是何方神圣,甚至不知道“装饰性”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她以为我妈在耍她。她怎能知道,我妈根本不会用正常的方式和孩子说话呢?

    14

    每天特蕾西放学回家,家里基本都没人。谁知道她妈妈去哪儿?“去主干道了。”我妈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喝酒”,可我每天都路过“科林·坎贝尔爵士”酒吧,却从没见她在那儿。见到她的时候,她往往在街上跟人说悄悄话,常一边哭一边用手帕轻轻地抹眼泪,要不就是坐在公租房围墙另一侧的公交车站,两眼放空,抽着烟。反正不肯坐在那间小公寓房里——我可没有责怪她的意思。相反,特蕾西很喜欢待在家里,她从不喜欢去游乐场或者上街转悠。她的铅笔盒里放着一把钥匙,自己开门,径直走向沙发,开始看电视,英国的肥皂剧开演之前先看澳大利亚的肥皂剧,这个过程从下午四点开始,直到《加冕街》的致谢名单出来才结束。其间要么是她自己弄些茶点吃,要么是她妈妈带着外卖回来了,和她一起赖在沙发上。我梦想着她这般的自由。我回家的时候,要么我妈,要么我爸,总有人想知道“今天在学校怎么样啊”,他们对此非常执着,我不说出点儿什么来就不放我一个人待着,于是我无师自通地开始对他们撒谎。此时,我把他们想象成两个孩子,比我还天真无辜,我有责任保护他们,让他们不舒服的事情我就不说,省得他们胡思乱想(我妈)或多愁善感(我爸)。那个夏天,问题变严峻了,因为“今天学校里怎么样?”的真实回答是“操场上流行‘抢阴道’游戏”。是特蕾西家公租房里的三个男生起的头,可现在所有人都在玩了,爱尔兰孩子,希腊孩子,甚至保罗·巴伦——他是纯种盎格鲁–撒克逊人,警察的儿子。它像追人游戏,但女生从不“追人”,只有男生“追人”,女生只是一味地跑啊跑,直到我们发现自己被堵在什么静悄悄的地方,在食堂阿姨和操场监察员都看不到的时候,我们的短裤被拉开,一只小手迅速伸进我们的阴道,他们粗鲁地、疯狂地挠我们的痒痒,然后就跑了,整个游戏从头再来。哪个女生被追得最久、追得最厉害,你就知道她最受欢迎。笑得放纵又故意慢慢跑的特蕾西通常是最受欢迎的那个。我也想受欢迎,有时候也慢慢跑,难以启齿的真相是我想要被他们追到,我喜欢从阴道流向耳朵的电流,渴望着热乎乎的小手。可说实话,手真的出现了吧,又激起我的条件反射——那是从我妈那儿继承的、根深蒂固的自我保护意识。我总是夹紧双腿,试图推开手,到头来总是推不开的。我起初的那些抵抗只让自己更不受欢迎。

    至于你喜欢这个男生还是那个男生追你,不,没人关心这种问题。无所谓渴望的强弱,因为在这个游戏中,渴望是微弱得几乎不存在的因素。重要的是你是他们眼中值得追的那类女生。这不是关乎性爱的游戏,而是关乎地位(或者说权力)的游戏。我们并不渴望或害怕男生本身,我们只是渴望被向往,害怕不被向往。除了那个患有严重湿疹的男生,我们由衷地害怕他,特蕾西和其他人一样害怕,因为他会在你的短裤里留下灰色的死皮屑。当我们的游戏从操场上的胡闹演变成课堂上的冒险,患有湿疹的男生就成了我每天的噩梦。现在,游戏是这样的了:一个男生往地上扔一支铅笔,总挑雪曼先生背对着我们、眼睛看着黑板的时候。那个男生会爬到课桌下捡回铅笔,直奔女生的胯下,扒开她的短裤,把手指头插进去,只要他觉得能脱身,停留的时间越长越好。现在的游戏没有随机性了:只有起头的三个男生玩,他们只选离他们课桌近、他们认为不会有意见的女生下手。特蕾西是其中之一,我也是,还有和我住在同一条楼道的叫萨沙·理查兹的女生。在操场上撒野时基本都有份的白人姑娘,此时神秘地退出了:仿佛她们一开始就没参与似的。患湿疹的男生和我隔着一张课桌。我讨厌那些长着鳞皮的手指,它们让我又害怕又恶心,可与此同时,我又不禁享受那无法控制的电流从内裤涌入耳朵的快感。当然,没法对我爸妈形容这样的事。其实,这是我头一次向人描述这事——连自己的日记里也没有写过。

    现在回想起来感觉怪怪的,我们当时居然都只有九岁。可回首那段岁月,我依然带着几分感恩,因为我意识到自己已属相对幸运之列。那是性爱的时节,没错,但严格说来和性爱并不沾边——“快乐的少女时代”莫过于此。直到老大不小时,我才明白和感激这份幸运,我才发现,我背景各异的女性朋友,她们少女时代的性爱时节已被叔叔和父亲、堂兄表弟、朋友、陌生人的暴行剥夺和破坏,数量之多竟超乎我的想象。我想起了艾米:她七岁受到虐待,十七岁遭人强奸。除了个人的幸运,也有地理和历史原因的幸运。种植园里的姑娘们遭遇了什么,维多利亚时代济贫院里的姑娘们又遭遇了什么?我经历的最接近的遭遇(其实差远了)是在乐谱储藏室,我当然要感谢历史的幸运,但也要感谢特蕾西,因为是她用她自己特殊的方式拯救了我。那是周五放学时分,再过不久整个学年就要结束了,我去储藏室借几份乐谱,我要找的是《我们都笑了》,阿斯泰尔唱起来又轻松又好听,我要在周六早晨把谱子交给布思先生,这样我们就能二重唱了。我的另一份幸运是雪曼先生,他既是我们的班主任,也是学校的音乐老师,和我一样热衷于老歌:他有个文件柜,装满了格什温[22]的曲子、波特[23]的曲子等等,都放在这里的乐谱橱柜里,每逢周五,我想借什么都可以,周一还回来。当年,这种学校的储藏室都是一个模样:杂乱,太小,没有窗,天花板上的瓦片少了很多。老旧的小提琴和大提琴琴盒倚着一面墙堆放,还有高音竖笛的塑料盒子,里面满是口水,吹口被咬得像狗儿的玩具一样。还有两架钢琴,一架坏了,罩在防尘套里,一架音走得离谱;还有好些个非洲鼓,因为它们相对便宜,人人都能敲。头顶的灯不亮了。你得在门还没关的时候想好你要的东西,锁定它的位置,然后,如果那东西不在你伸手可及的范围里,那你就只好让门关上,在黑暗里摸索了。雪曼先生跟我说过,他把我要的文件夹放在左手边最里面角落的一个灰色文件柜顶上,我锁定那个文件柜后就让门轻轻关上了。伸手不见五指。我手里拿着文件夹,背对着门。一小束光线在房间里扫射一通后消失了。我转身——我感到有人摸我。这双手我马上就认出来了——患湿疹的那个男生,另一双我也很快意识到了,属于这家伙的好朋友——一个瘦长、动作不协调、名叫约旦的孩子,他智力低下,容易受教唆,有时冲动起来颇具危险性,这一系列的症状在当时没有明确的诊断,至少没人对约旦和他母亲说过。约旦和我一个班,可我从不管他叫约旦,我叫他“怪人”,大家都这么叫,可如果这算侮辱,那他老早就不当回事了,开开心心地回应,仿佛这就是他的真名。他在班级里的地位很特别:尽管他有些状况(不管是什么),可是他又高又帅。我们还是孩子的相貌,他已经有青年的模样,手臂上有肌肉,发型利索,在真正的理发店里将两侧的头发刮了个干净。他读不进书,没有真正的朋友,可他很有用,男生们一有恶毒的计划就捎上他当同伙,他经常是老师们关注的焦点,他最轻微的捣乱行为都会换来严重的后果,我们其他人看在眼里觉得很有意思。特蕾西会跟老师说“去你妈的”(她真的那么干过),连去过道罚站都不需要,可约旦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过道里待着,无非是犯了点我们其他人看来不痛不痒的坏事(回头讲话、不脱棒球帽),一段时间后,我们意识到这些教师,尤其是白人女教师,其实是怕他。我们对他刮目相看:让一个成年女人害怕你,这仿佛具有特殊意义,是一项壮举,虽然你是只有九岁的智障。我自己跟他关系还不错:他有时把手指伸进我的短裤,可我不认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回家的路上,如果我们正好一起走,我有时会唱歌给他听(他百看不厌的动画片《猫老大》的主题曲),这叫他平静、快乐。他会跟上我,脑袋靠着我,像满足的小宝宝一样发出轻轻的咕噜声。我不觉得他是有攻击性的人,可现在他在乐谱柜这里,对我上下其手,学着湿疹男生的样子狂笑不已,而湿疹男生笑得更别有用心。显然,这不是操场上的游戏了,也不是教室里的游戏了,这是新的、或许具有危险性的升级版。湿疹男生在笑,我也该笑,一切都该是个玩笑,可每次我企图穿回哪件衣服,他们就又扒下来,对此我也该一笑了之的。然后笑声停止了,出了什么紧急状况,他俩不出声地动手,我自己也闭了嘴。此时小束光线又出现了。特蕾西站在门口:我看见了她的剪影,轮廓周围一片光明。门从她身后关上了。她没有马上说什么。她只是站在黑暗里,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男生们手上的动作慢下来:这是孩童版的“性的荒诞”,和成人一样,片刻之前还无比迫切、令人沉迷的东西,突然(通常和开灯联系在一起)变得无足轻重、毫无意义,甚至悲情满满。我望着特蕾西,她仍像浮雕一样灼伤我的视网膜:我看见她的轮廓,她朝天的鼻子,均匀地分成几股、系着绸缎蝴蝶结的辫子。终于,她后退一步,大敞开门。

    “保罗·巴伦在门口等你呢。”她说。我盯着她看,她又说了一遍,这遍带着怒意,仿佛我在浪费她的时间。我拉好裙子,仓皇逃窜。我俩都知道保罗·巴伦不可能在门口等我,他妈妈每天开着“大众”汽车来接他,他爸是警察,他的上唇颤抖个不停,长着小狗一样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睛。我这辈子都没能和他说满两句话。特蕾西说他曾把手指伸进她的短裤里,可我观察过他玩那个游戏,他毫无目标地围着操场跑,找棵树躲在后面。我强烈怀疑他并不想抓住谁。可这个正确的名字在正确的时间出现了。但凡我还属于那个不求更好、不配更好的学校,我就能被随便摆弄,可保罗·巴伦属于另外的世界,他不能被随便摆弄,和他之间子虚乌有的羁绊,哪怕只有一瞬间,也给了我某种保护。我下坡跑向大门,看见我爸在那儿等我。我们从冰激凌车上买了冰激凌,一起走回家。走过交通信号灯时我听见好大的声音,望向马路对面,看见特蕾西和湿疹男生、“怪人”一起嬉笑打闹,尽情地骂脏话,此刻,车站排队的人、站在门口的店主、母亲们、父亲们的咂嘴声和不满鼓噪四起,像一团摇蚊将他们团团包围,他们反倒还挺享受。我爸是个近视眼,他眯着眼望向马路对面骚乱声传来的方向:“那不是特蕾西吧?”

    注释

    [1]纳芙蒂蒂(Nefertiti,前1370—前1330):埃及法老阿肯纳顿的王后,传说拥有绝世美貌。

    [2]激进潮人:知名作家汤姆·沃尔夫(Tom Wolfe)于1970年提出的概念,旨在讽刺那些只为实际好处或赶时髦而鼓吹激进主义的社会名流。当时富豪圈流行与文艺界巨子联合开派对,请黑豹党等激进派出席。

    [3]安吉拉·戴维斯(Angela Davis,1944— ):美国政治活动家和激进人士,黑豹党领袖。

    [4]格洛丽亚·斯坦恩(Gloria Steinem,1934— ):美国女权运动先锋。

    [5]圣克里斯托弗(St Christopher):传说中背童年耶稣过河、传播福音、最终殉道的圣徒。

    [6]汽车后备厢旧货市场:英国人会把旧货置于汽车后备厢中,拉到规定的集市摆摊销售。这种活动通常只有3月初至10月底天气比较暖和的时候才有。

    [7]吉恩·凯利(Gene Kelly,1912—1996):美国著名男演员,主演过《雨中曲》等多部歌舞片,曾获奥斯卡终身成就奖,是与弗雷德·阿斯泰尔齐名的好莱坞歌舞片巨星。

    [8]哈勒姆区:位于纽约曼哈顿,黑人聚居地。

    [9]黑脸杂剧:19世纪起源于美国的一种综艺节目,常由白人把脸涂黑扮演黑人,以唱跳的方式来逗乐观众。

    [10]“抱歉,小伙儿们,那是去查塔努加的火车吗?”:歌词来自1941年的音乐剧《太阳峡谷小夜曲》中的插曲,节奏感很强。

    [11]托洛茨基主义者:简称“托派”,主张“不断革命论”,在马克思主义的谱系上属于左派。

    [12]泰米尔猛虎组织:斯里兰卡北部的激进武装组织。

    [13]一种节奏舞步。

    [14]《颤栗》:迈克尔·杰克逊的第六张录音室专辑,于1982年发行。

    [15]伦勃朗:指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荷兰人,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

    [16]尼金斯基:指瓦斯拉夫·尼金斯基(Vaslav Nijinsky,1889—1950),波兰血统的俄国芭蕾演员和编导,在20世纪芭蕾史上素有“最伟大的男演员”之誉。

    [17]克雷兄弟:来自伦敦东区的一对孪生双胞胎,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最著名的黑帮。

    [18]椰菜娃娃:20世纪80年代风靡美国的洋娃娃,和传统的漂亮娃娃不同,它们以胖脸、短手和小眼睛出名。

    [19]垃圾桶小子:美国Topps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推出的一系列卡牌,印的每个人物都怪异好笑,据说设计者的初衷就是戏仿“椰菜娃娃”。

    [20]《雨打鸳鸯》:弗雷德·阿斯泰尔和金姬·罗杰斯主演的歌舞片。

    [21]奥古斯塔·萨维奇(Augusta Savage,1892—1962):非裔美籍雕塑家、教师,哈勒姆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

    [22]格什温:指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1898—1937),美国著名作曲家,出身于俄国犹太移民家庭,写过大量的流行歌曲和数十部歌舞表演、音乐剧,是百老汇舞台和好莱坞的名作曲家。

    [23]波特:指科尔·波特(Cole Porter,1891—1964),美国著名作曲家,百老汇的音乐创作巨星,童年时期就展现出惊人的音乐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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