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路和艾米产生交集时,我还是个孩子,可我能管它叫命运吗?同一时刻,每个人和艾米都有交集,她出道以来就不受时空的局限,不是和一个人有交集,而是和所有人有交集,他们全是她的,她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皇后,一切尽在她的掌控之中,当然啦,几百万人和我有同样的感受。从前他们一听她的唱片,就觉得仿佛和她见了面——现在他们也如此。她的首张单曲在我十岁生日的那周问世。当时她二十二岁。她有次告诉我,到了那年年底,她再也不能在街上走路了,墨尔本、巴黎、纽约、伦敦、东京都不行。有次,我们一起从伦敦飞罗马的途中,随便聊了聊伦敦这座城市,它的好与不好,她承认从未坐过地铁,一次也没有,也完全无法想象这样的经历。我说全世界的地铁系统基本相同,可她说她上一次坐在车厢里还是离开澳大利亚前往纽约的时候,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她离开冷冷清清的家乡只有六个月而已,可她一夜间就成了墨尔本的“地下”明星,然后再过了六个月,在纽约她已经不需要“地下”这个修饰词了。从此她成了无可争议的明星,她毫不感伤,没有神经衰弱症,从不自怜,这是艾米的一个显著特点:她没有悲情的一面。发生的一切她都当作自己的命运去接受,不惊讶、不疏远地接受自己,正如我认为埃及艳后就是埃及艳后那么简单。
我买了她的首张单曲,送给莉莉·宾厄姆当她的十岁生日礼物。她的生日派对正好比我自己的早几天。特蕾西和我都受邀出席。礼拜六早晨的舞蹈课上,莉莉亲手把自制的纸质小邀请函递给了我们,很意外。我很高兴,可特蕾西也许怀疑莉莉是出于礼貌才顺带邀请了她,所以接过邀请函时一脸酸样,直接递给了她妈,她妈紧张得要命,几天后在路上拦住了我妈,连珠炮般地向我妈提了许多问题。是不是把孩子送去就可以了?她作为母亲要不要一起进去?邀请函上说要去电影院——可谁来付票钱?客人还是主人?一定得带礼物吗?我们要买什么样的礼物?我妈能不能帮个忙把我们一起送去?仿佛派对要开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而不是步行三分钟就能到的公园另一头的房子里。我妈居高临下地说她会送我俩去的,如果要求陪着就陪着。至于礼物,她建议买张唱片,流行的单曲,可以作为我俩一起送的,便宜又体面:她会带我们去主干道,去伍尔渥兹超市找个合适的礼物。可是我们有备而来。我们清楚自己想买哪张唱片,知道歌曲和歌手的名字,我还知道我妈从来不看小报,只听雷鬼音乐台,她不会知道艾米有多红。我们唯一的顾虑是唱片封面:我们谁也没见过,不知道它长什么样。考虑到歌词,还有我们张着大嘴在“流行音乐排行榜”节目上看过的表演,封面长什么样我们都不意外。她可能在她的单曲封面上全裸,她可能骑乘在一个男人(或女人)身上做爱,她可能竖起中指——上周末她就在儿童电视节目直播过程中竖了中指。可能是艾米展现炫目撩人的舞步的照片——因为她,我们暂时放弃了弗雷德·阿斯泰尔,现在我们只想和艾米一样跳舞,一逮住没人的机会就模仿她,练习她躯干的波动起伏(像欲望的波浪流经身体),还有她抖动又窄又平的臀部、从肋骨腔中抬起她小小胸部的样子——这种微妙地操纵肌肉的方式我们还没掌握,我们胸部下面的肌肉还没发育。到超市时,我们跑在我妈前面,直奔唱片的货架。她在哪儿?我们寻找铂金发色的精灵短发,淡蓝到发灰的摄人心魄的眼睛,还有带着小尖下巴的精灵般的脸,半男半女,一半是彼得·潘,一半是爱丽丝。可我们找到的不是“很艾米”,既没裸体也没干别的:只有她的名字和歌名印在唱片套的左侧,剩下的空间被我们难以理解的金字塔图像占据,一只眼睛盘旋在金字塔顶部,占据着三角形斜面的一个角。唱片套是灰绿的颜色,金字塔的上方和下方都印着我们读不懂的语言文字。我们又迷糊又欣慰地把它交给我妈,她凑到脸跟前看(她也有点儿近视,但还不到戴眼镜的程度),皱着眉头问我是不是“关于钱的歌”,我回答得很小心。我知道比起性,我妈更容易在钱的方面假正经。
“和什么都不相关。就是一首歌而已。”
“你觉得你朋友会喜欢?”
“她会喜欢的,”特蕾西说,“人人都喜欢。我俩也能买一张吗?”
我妈的眉头没有松开,叹了口气,去货架又取了一张唱片,走到收银台付掉了两张的钱。
这是不需要家长们陪同的派对(我妈向来好打探中产阶级的内部情况,对此颇为失望),但它又不像我们了解的那些派对,没有跳舞,没有派对游戏,莉莉的妈妈压根儿没打扮,看着像流浪的人,头发也没梳。门口的尴尬寒暄后(莉莉的妈妈一看见我们就大喊“你们打扮得真漂亮!”),我妈就回去了,然后我们被领到了客厅的一大群孩子那里,全是女孩,没人穿特蕾西那种粉色、镶钻、褶边的高端时髦货,但也没人穿我这种仿维多利亚式、白色领口的黑天鹅绒裙——我妈觉得这条裙子“完美至极”,是她从慈善商店帮我“淘”来的。其他姑娘穿着粗布工装裤和活泼的套头衫,或者款式简洁、棉质的原色连衫裙,当我们走入房间,她们都停下手里的动作,扭头盯着我们看。“她们多漂亮!”莉莉的妈妈又说了一次,然后离开了,留下我们。我们是仅有的黑人姑娘,除了莉莉谁也不认识。特蕾西马上就变得不友好起来。走过来的路上,我们还吵着该由谁把我们一起送的礼物拿给莉莉,自然特蕾西赢了,但她现在把包装精美的单曲唱片扔在沙发上,提都不愿提,等她听见我们要去看的电影是《奇幻森林》时,她谴责它“幼稚”,“只是一部卡通片”,全是“愚蠢的小动物”,她的声音在我听来突然变得很响、很突兀,吞音严重。
莉莉的妈妈又出现了。我们挤进一辆长长的、蓝色的车,它有好几排座位,像一辆小型巴士,等位子都坐满了,她叫特蕾西、我和另外两个姑娘坐在后面的空间里,就是后备厢里,后备厢里衬着一条脏兮兮的格子呢地毯,沾满了狗毛。我妈给了我一张五英镑的纸币,以备万一我俩哪个要付钱买什么的情况,我焦虑得很,就怕丢钱:我不断把它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在膝盖上展平,然后对折再对折。这时,特蕾西在逗另外两个姑娘,给她们表演我们一周一次坐在校车后排去帕丁顿体育公园上体育课时的老戏码:只要空间允许,她就跪在座位上,两根手指在嘴边摆出V字形,冲着后面汽车里懊恼的男司机伸吐舌头。五分钟后,我们停在了威尔斯登大道上,旅程结束让我很欣慰,可这目的地让我沮丧。我原想我们是要开去市中心的大电影院,可我们就停在当地的小剧场了,离基尔伯恩大道没多少路。特蕾西挺高兴:这是她的老本营。莉莉妈妈的心思在售票口,于是特蕾西给所有人演示了怎么偷糖果福袋,后来,我们一进到黑漆漆的剧院里,她又表演怎么保持好平衡坐在没掀下来的座位上,挡得后面的人完全看不见银幕,还表演怎么踢你前面的座位,直到前面的人转过身来。“够了,到此为止。”莉莉妈妈不停地咕哝,可她树立不了权威,可能连自己都觉得尴尬,就索性由她去了。她不希望我们吵闹,可同时她也受不了把嗓门拔高到一定程度才能阻止我们吵闹,特蕾西看出了这一点,也看出莉莉妈妈不打算像我们的母亲那样掴她、骂她、揪着她的耳朵拖出电影院,那可好办了,她就无法无天了。她全程叽歪个不停,调侃剧情和插曲,描述自己如果是其中一个角色或所有角色会怎么全盘颠覆吉卜林[1]和迪士尼的版本。“如果我是那条蛇,我就直接张嘴一口吞了那个傻子!”或者“如果我是那只猴子,这小子一踏上我的地盘我就杀死他!”参加派对的其他客人挺喜欢这些插科打诨,我是笑得最大声的那个。
后来到了车上,莉莉妈妈试图引导孩子们礼貌地谈谈影片的价值。几个姑娘说了些好的地方,轮到特蕾西了,仍坐在最后一排(我叛逃到了第二排)的她打开了话匣子。
“叫什么——毛克利?他长得像库什德,是不是?我们班的。不像吗?”
“是啊,像的,”我回应道,“他就像我们班的库什德。”
莉莉妈妈有点夸张地表达她的兴趣:红灯停车时,她立即扭过了头。
“可能他的父母是印度来的。”
“才不是,”特蕾西扭头望向窗外,若无其事地说,“库什德是个巴基佬!”
我们一言不发地开回了家。
蛋糕还是有的,不过装饰得有点寒碜,而且是自家做的,然后我们唱了《生日快乐》,可离我们父母来接人还剩半小时的时间,莉莉妈妈未曾料到这样的情况,一脸愁苦地问我们想玩什么。隔着厨房的门,我能看见一长条绿草坪,长满了藤蔓和灌木,我想去外面玩,可没获准许:太冷了。“你们大伙儿为什么不上楼探索一下,来次冒险?”我能看出特蕾西惊着了。成年人叫我们“别惹麻烦”、“去找点儿事情做做”或“去做点儿有用的事”,可我们不习惯他们告诉(命令!)我们去探险。这是来自异世界的话。向来优雅、友好、亲切的莉莉把所有客人都带去了她的房间,向她们展示她的玩具,旧玩具、新玩具,我们能想到的都有,看不出丝毫乱发脾气和不愿分享的迹象。我以前来过莉莉家一次,就连我对她的玩具的占有欲都比她自己强。我像房间的主人一样,走来走去向特蕾西展示莉莉房间里很多好玩的玩意儿,规定这样东西或那样东西她能拿多久,给她解释墙上那些东西的来源。我带她看了巨大的斯沃奇手表,告诉她不许摸。还给她指了指斗牛比赛的大画片,是宾厄姆一家最近去西班牙度假时买的;斗牛士的下面不是斗牛士的名字,而是印着巨大的、红色的花体字:莉莉·宾厄姆。我原以为特蕾西会和我第一次看见它时一样惊讶,可她只是耸耸肩,扭头没睬我,对莉莉说:“有人要玩吗?我们打算玩‘大演员’。”
特蕾西非常擅长需要动用想象力的游戏,比我强,而她最喜欢的游戏就叫“大演员”。我们经常玩,总是只有我们两个,不过现在她把这六七个姑娘都拉到“我们的”游戏里来了:一个被遣去楼下取包在包装纸里的单曲唱片,它能当我们的背景音乐;有几个被派去为即将上演的演出制作门票及宣传演出的海报;有几个负责去各个房间收集枕头和靠枕,用作我们的座位,特蕾西告诉她们哪里要腾出来,当作我们的“舞台”。演出要在莉莉十几岁的哥哥的房间里举办,那里有台电唱机。他不在家,我们霸占了他的房间,好像我们天生就有这权利似的。可等一切都安排妥当了,特蕾西突然向她的工人们宣布,这场表演终究只有她和我两个演员,其他人都是观众。有姑娘大着胆子质疑这种设定,特蕾西反过来咄咄逼人地质问了她们。她们去过舞蹈课吗?她们得过金奖吗?比她多吗?几个姑娘开始哭。特蕾西略微改弦易辙:谁和谁可以负责“灯光”,谁和谁可以负责“道具”和“服装”或者介绍演出,莉莉·宾厄姆可以用她爸的摄像机全程录像。特蕾西用的是安慰婴儿的口吻,她们居然就不生气了,真让我吃惊。她们承担起子虚乌有的愚蠢工作,看起来还挺高兴。然后我们“排练”的时候所有人都被赶到了莉莉的房间。就在这时,她向我展示了“服装”:从宾厄姆太太的内衣抽屉里拿的两件蕾丝贴身背心。我还没来得及开口,特蕾西就把我的裙子拉过了头顶。
“你穿红的这件。”她说。
我们放着唱片,排练起来。我知道这事儿不太对劲,这次和我们以前跳舞都不一样,可我觉得自己没有主动权。特蕾西和往常一样,担任编舞: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跳得好一点。等她觉得我们准备就绪了,我们的观众就被邀请回莉莉哥哥的房间,坐在地板上。莉莉站在房间后部,重重的录像机架在她白里透红的窄肩上,虽然我们还没开始跳,可一看见两个姑娘穿着她这辈子也许从没见过的她妈妈的紧身衣,她浅蓝色的眼睛里满是疑惑。她按下了“录像”的按钮,开启了一连串的因与果,并在二三十年后成为我认为的“命中注定”(我没法不把它想成“命中注定”),可无论你认为“注定”二字究竟意味着什么,我能肯定且理性地说,其实际后果之一就是现在我没必要描述这个舞蹈了。不过也有镜头没捕捉到的东西。最后大合唱的那刻(特蕾西坐在椅子上,我双腿分开骑在特蕾西身上的那刻),正巧莉莉·宾厄姆的妈妈上楼告诉我们谁谁的妈妈来了,她打开她儿子的卧室门,看见了我们。这便是录像戛然而止的原因。她愣在门口,像罗得的妻子[2]一样纹丝不动。然后她爆发了。把我俩扯开,把服装扒下来,告诉我们的观众回到莉莉的房间,我们穿回自己的傻衣服时,她就默默地站着看。我不停地道歉。特蕾西平时会对发怒的大人顶嘴,但这次什么也没说,只是每个动作里都饱含鄙夷,甚至拉上裤袜的动作也能带着挖苦。门铃又响了。莉莉·宾厄姆的妈妈下楼去。我们不知道跟着好,还是不跟着好。接下来的十五分钟里,门铃响了又响,我们就待在原地。我一动不动,只是傻站着,可向来深谋远虑的特蕾西干了三件事。她从录像机里取出录像带,把单曲唱片塞回唱片套,将两者放入她妈觉得很适合她背的、粉色绸缎的抽绳钱袋里。
我妈什么事都迟到,这回是最后一个来的。她被带上楼来找我们,像律师透过监狱的围栏来和她的客户说话,途中莉莉妈妈上气不接下气地讲述了我们的所作所为,还包括一句反问:“你就不好奇这个年纪的孩子是从哪儿学来这些念头的吗?”我妈马上辩解,骂骂咧咧,两个女人吵了片刻。我很震惊。那一刻,她和得知孩子在校品行不端的母亲们没什么区别,甚至漏出了几句土话,她失控的样子我还不习惯。她从背后一把抓住我们的裙子,我们三人飞一样地下了楼,可莉莉妈妈紧追不舍,在走廊里又复述了特蕾西是怎么骂库什德的。这是她的王牌。其他事情我妈都能斥为“典型的中产阶级道德观”一笑而过,可她不能无视“巴基佬”这种话。当时“黑人和亚洲人”是一根绳上的蚱蜢,我们在医疗表格里勾选“黑人和亚洲人”的格子,参加“黑人和亚洲人”的家庭补助小组,待在图书馆“黑人和亚洲人”的专区:这被视为关乎团结的问题。可我妈还是袒护特蕾西,她说:“她只是个孩子,不过是听见什么就学什么。”莉莉妈妈小声回应:“怪不得。”我妈打开前门,把我俩推出去,重重地摔门而去。可我们一到了外面,她所有的怒气就冲我们而来,只冲我们,她像拖着两袋垃圾一样往回走,边走边喊:“你们自以为和她们是一类人?你们是这么想的?”我清楚地记得被一路拖走的感觉,我的脚指头在人行道上拖行,也记得我妈眼里噙着泪水,她标致的脸因愤怒而扭曲的这一幕让我多么茫然无措。莉莉·宾厄姆十岁生日的每一幕我都记忆犹新,可对我自己的生日却毫无记忆。
走到我家和特蕾西家的分岔口时,我妈松开了特蕾西的手,发表了一通简短有力、关于种族诨名历史由来的演讲。我耷拉着脑袋,在街上哭泣。特蕾西不为所动。她抬起下巴和小小的猪鼻子,等到演讲结束,直瞪瞪望着我妈的眼睛。
“不就是个词嘛。”她说。
2
艾米要来我们位于卡姆登区霍利街的办公室,就在一天后。消息传出的那天,人人都受影响,没有人完全免疫。会议室里弥漫着一丝兴奋,就连YTV最老练的雇员也朝唇边端起咖啡,俯视着恶臭的运河,微笑着回想起年轻时的自己:还是孩子时就在客厅里伴着艾米早期的、下流的迪斯科音乐跳舞,或者伴着她蹩脚的、九十年代风格的民谣跟大学里的小情人分手。无论我们对音乐有什么个人偏好,电视台对大红大紫的流行歌星还是心存敬意的,而艾米还有特殊的一面:她的命运和电视台的命运从一开始就休戚相关。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视频艺术家。你听迈克尔·杰克逊的歌可以不去想伴随歌曲的画面(也许只能说他的音乐有真正的生命),可艾米的音乐是她视频世界的一部分,有时似乎只在她的视频世界里才真正存在,无论你何时何地听到这些歌(在商店、在出租车,甚至只是某个路过的孩子耳机里回响的节奏),你就身临其境于视觉的记忆中,身临其境于她的手、大腿、肋骨腔或腹股沟的动作,她当时的发色,她的服装,那双有寒意的眼睛。基于这个原因,艾米和她所有的模仿者成了我们这种商业模式的基础,且不说是好是坏吧。我们知道美国YTV从某种角度而言建立于她的传奇之上,就像供奉精灵之神的神殿,而她屈尊进入我们英国这个低端得多的礼拜堂被视为意料之外的巨大成功,我们所有人都高度戒备。我部门的头头佐伊专门召集我组人马开了个会,因为可以说艾米是来找我们的,找我们“明星与艺术家关系”部门,要录制一段获奖词,她下个月无法亲自去苏黎世领奖。当然要录的还很多,新兴市场不一而足(“我是艾米,你在观看日本YTV!”),如果我们说服得了她,就为《YTV新闻》做一场访谈,甚至去地下室为《舞蹈时间流行榜》录一段现场表演。我的工作是收集所有这些需求(有的来自我们位于西班牙、法国、德国和北欧国家的办公室,有的来自澳洲,还有其他地方的),将它们汇总成一个文件,在艾米抵达的四周之前就传真给她位于纽约的团队。然后,会议到了尾声时,我中了奖:穿着皮裤和抹胸紧身背心的佐伊从她坐着的桌子上滑下(抹胸下面,你能看见石头般结实的褐色肚皮和宝石般的肚脐眼环),甩甩她狮子鬃毛似的、有一半加勒比血统的卷毛,转向我,用漫不经心、小事儿一桩的口气说:“你那天得去市中心接她,带她到B12工作室,好生伺候。”
我像《窈窕淑女》中踩着渐强的音乐飘上楼的奥黛丽·赫本一样走出了会议室,准备在我们敞开式布局的办公室里一路跳舞,转呀转呀转出门,一路转回家。我二十二岁。倒也不是特别吃惊:仿佛我过去一年里的见闻和经历都是朝这个方向迈进的。在萎靡的九十年代,YTV有股子疯狂的欢脱——摇摇欲坠基础之上大获成功的气氛,而这也表现在我们工作的大楼:我们占据卡姆登区以前的“觉醒吧不列颠”电视演播室的三层楼和地下室(大楼正脸保留了已跟我们风马牛不相及、冉冉升起的蛋黄色大太阳)。纽约VH1有线电视就在我们楼上。我们外部的供热管道涂着俗气的原色,像低配版的蓬皮杜国家艺术文化中心[3]。里面时髦现代,光线昏暗,家具暗黑,像詹姆斯·邦德[4]宿敌的老巢。在音乐电视或早餐电视节目诞生前,这里曾是二手车销售厅,昏暗的室内设计似乎是为了故意掩饰这栋建筑的偷工减料。通风系统粗制滥造,老鼠从摄政运河爬上来在里面做窝,到处拉屎。夏天,一旦打开通风系统,整层整层的人就染上了夏季流感。你拧一下造型新奇的调光器,旋钮很可能就掉在你手里了。
这是一家极为重视外表的公司。二十几岁的前台接待员成了制片助理,原因仅仅是他们看起来“有趣”、“胜任”。我三十一岁的上司从制片部门实习生到明星关系部的头头只用了四年半的时间。我自己上岗后的八个月里升了两次职。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留下来会怎样——假如数字时代没干掉影像明星的话。当时我觉得很幸运:没有什么明确的职业发展计划,可我的事业却也进展得不错。能喝加了分。在霍利街,能喝是必须的:出去找酒喝,喝不倒,把其他人喝到躺在桌子下面,哪怕服着抗生素、哪怕生着病也绝不拒绝喝酒。我人生的那个阶段,不想晚上和我爸单独相处,于是所有的办公室酒局和派对我一概不拒,我酒量很好,这个典型的英式技能我从十三岁时就开始锻炼了。在YTV,最大的不同在于酒是免费的。公司多的是钱。“免费赠品”和“免费酒吧”是办公室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名词。和我之前的工作相比,甚至和学校相比,这份工作简直像是无休无止的游戏,我们从不期待成年人的到来,而他们也从不来。
我最初的任务之一是核对我们部门派对的来宾名单,差不多一个月就有一场。它们选址在市中心昂贵的场所,总有拿不完的免费赠品:T恤衫、运动鞋、迷你光碟播放机、一摞一摞的CD。官方的赞助商是这家或那家伏特加公司,非官方的赞助商是哥伦比亚贩毒集团。厕所的小隔间,我们鱼贯而入,鱼贯而出。第二天早晨衣衫不整,鼻子流血,手里提着高跟鞋。我还整理公司的出租车收据。人们一夜情后回家或度假赶飞机就叫车。他们在周末凌晨来往于彻夜营业的卖酒商店或家庭派对时就叫车。我也曾叫车去我朗伯舅舅家。有个经理因为醒晚了没赶上火车竟打车到了曼彻斯特,成了办公室上下闻名的人物。我离职后听说不准这样了,但那年的交通账单超过了十万英镑。我曾问佐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政策,她说因为员工们身上经常携带录像带,过地铁安检会“坏掉”。可我们的大多数员工甚至不知道有这种官方借口,报销交通费是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是“在媒体工作”的特权,是他们觉得最起码的待遇。和大学里选择搞金融、当律师的老朋友每个圣诞节信封里的奖金一比,他们当然会这样想。
至少金融家和律师一天到晚都在工作。我们闲得蛋疼。我的活儿通常十一点半就干完了——你得知道我十点左右才到办公室。噢,那会儿的时间感觉真不一样!我一小时半的午餐时间里真的就只是吃午餐。办公室里还没兴起电子邮件,我也没有移动电话。我穿过装卸处的出口,径直去运河,沿着水边走,手里拿着塑料纸包裹的、典型的英式三明治,享受这一天:光天化日的毒品交易,嘎嘎争抢游人面包屑的肥胖野鸭,装点漂亮的船屋,翘了课、双脚垂在桥上的悲催的“哥特族”年轻人——我自己十年前的写照。我经常一路走到动物园那么远。我会坐在草堤上,抬头看着斯诺顿大鸟舍,里面飞着一大群非洲的鸟,骨白色的身体,血红色的鸟喙。直到在它们自己的家乡看到它们,我才知道它们的名字,当然叫法不一样。吃完午餐,我就溜达回去,有时手里还拿本书,不紧不慢的,现在回头想想,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自己当时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寻常的,也没觉得运气特别好。我也把自由自在的时间当作上帝赋予的权利。没错,和同事们的放肆行径相比,我自认为努力、认真,比其他人懂得分寸——我的背景所致。我职位太低,参加不了他们一次次的“促进团队关系的公司旅行”,我只能给他们订订机票(去维也纳,去布达佩斯,去纽约),暗地里咋舌于公务舱的价格,咋舌于居然还有公务舱这回事,不知道我在归档这些“开销”时,这样的事情是不是从以前开始就一直发生着,在我的周围发生着,在我的童年发生着(可我看不到,在觉察不到的层次),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遇到了英格兰历史上尤为快活的时刻,金钱有了新的意义和用途,“免费赠品”成了一种社交规范,虽说在我住的街坊里从没听过,但在别的地方相当普遍。“免费赠品现象”:把东西白送给不需要它们的人。我想起学校里可以轻松胜任我这份工作的孩子们,他们在音乐方面懂得比我多得多,真的很酷,真的“接地气”(我走到哪儿都被误认为有这样的气质),可他们出现在这些办公室里的概率就像登月一样低。我不禁想:为什么是我?
办公室里到处都是乱扔的一大堆一大堆亮闪闪的杂志和免费赠品,弥漫着“大不列颠形势大好”的气息(还有些地方就连我都看得出很不好),一阵子后,我们开始明白,公司肯定是正好赶上了这波乐观的大潮。乐观与怀旧交织:我们办公室的小伙们都像死灰复燃的摩德派[5],留着三十年前的Kinks乐队的发型;姑娘们都染成朱莉·克里斯蒂[6]那样的金发,穿着短裙,化着脏兮兮的烟熏妆。每个人都骑着踏板车上班,每个人的办公室小隔间都摆着迈克尔·凯恩[7]在《阿尔菲》或《意大利工作》里的剧照。他们怀旧的时代和文化,其实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可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同事们觉得我很酷,只因我和他们不一样。中年经理一本正经地来桌边问我新潮的美国嘻哈乐,默认我对此应该颇有研究,而我的知之甚少在这种场合下倒显得有城府了。我敢肯定,就连那天交给我陪伴艾米的任务,也是因为我看着太“酷”,不会太激动。大多数事情,他们总认为我不喜欢:“哦,不,别问她了,她不会喜欢的。”讽刺的口吻,当时什么事情都如此,还带着冷冷的自卫式的傲慢。
我最意外的收获是我的上司佐伊。她最初是个实习生,但不像其他人那样有信托基金或有钱的爹妈,甚至还不如我,连不花租金临时跟父母合住都不行。她住在乔克农场地区一处污秽满地的废弃房屋里,一年多都没有薪水,可还是每天早上九点准时上班(在YTV,准时几乎是不可思议的美德),然后“不要命地工作”。她本是个被人收养的孩子,在威斯敏斯特的抚养院进进出出,我认识其他从那个地方出来的孩子,所以觉得她似曾相识。她对眼前的机会有着一样的热望,有无比狂躁的分裂人格——你有时能在战地记者或士兵身上发现这样的特点。照理说她会害怕生活。可她却天不怕地不怕。跟我相反。可在办公室里,我和佐伊被视为同一类人。她的处事之道,和我一样,总被人设定好了,可办公室里的人对她的看法错得离谱:她是撒切尔主义的热情支持者,觉得出人头地全靠自己,所以其他人最好以她为榜样,学着点儿。出于某些原因,她“在我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佩服她的胆量,可我没在自己身上看见她的影子。毕竟我读过大学,她没有;她吸毒,我不吸;她打扮得像“辣妹”组合里那个黑妞,而不像经理人;她讲不好笑的黄段子,跟最年轻、最漂亮、头发最邋遢、肤色最白、玩非主流音乐的男实习生上床,而我持身谨慎,不以为然。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喜欢我的。她喝醉或嗑药嗑嗨了的时候就会跟我说,我们是姐妹,有义务彼此扶持的两个棕色皮肤的姐妹。就在圣诞前,她送我去了在萨尔茨堡举办的欧洲音乐大奖,我的任务之一是陪惠特妮·休斯顿试音。我不记得她唱的歌了,她的歌从来不是我的菜,可站在空荡荡的音乐厅里,听她没有任何伴奏、没有任何辅助的清唱,我发现声音的纯粹之美、不朽的灵魂和其中隐含的苦痛,超越了我所有的意识,超越了我的批判力、情感感知力,或人们所说的“好品位”,它直达我的脊椎,让那里的肌肉抽了筋,我溃不成军。往回走到“出口”标志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等我走到霍利街时,这事儿已经传得人尽皆知了,不过对我倒也没什么害处,相反,他们以为我是个虔诚的音乐爱好者。
3
现在看看真是好笑,近乎可悲(也许只有科技可以对我们的记忆实现这么可笑的报复),可在当时,我们一有艺人走红需要写档案交给主持人、广告商等人时,我们就得去地下室一个小小的图书馆,拉出四卷本的《摇滚传记》。艾米这个条目下的所有信息,事无巨细我都已熟记在心(生于澳大利亚本迪戈,对核桃过敏),只有一个细节不知道:她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我记好笔记(手写的),校对好所有相关的要求,站在复印室里一台闹哄哄的传真机旁慢慢将文件塞进去,心想就在我发送的这一刻,纽约(我梦寐以求的城市)也有人在类似的装置旁等着我的文件过去。这感觉真摩登,战胜了距离和时间。当然见她我需要新衣服,可能还得做新发型,说话走路都要脱胎换骨,对生活要有新态度。穿什么呢?那时我唯一的购物场所就是卡姆登市场,在纵横交错的马丁靴和嬉皮风围巾里,我很高兴淘到了一条宽松款的、滑滑的降落伞材质的翠绿色工装裤,还有一件绿色的紧身露脐背心(锦上添花的是,背心正面有用黑、绿、红三色勾勒的《低端理论》[8]专辑封面),还有一双时髦到爆的乔丹气垫鞋,也是绿的。最后我戴上了假的鼻环。又怀旧又未来,又嘻哈又非主流,有“暴乱女孩”[9]和“激烈女人”[10]的朋克摇滚风。女人总相信衣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解决问题,可到了礼拜二,她马上就要来了,我意识到没有哪件衣服能帮上我的忙,我太紧张了,无法工作,无法集中精神做任何事情。我坐在灰色的大显示器前听着调制解调器的嗡嗡声,坐等着礼拜四的到来,心烦意乱地在小白框里一次又一次地键入特蕾西的全名。我上班无聊或焦虑时就会这么做,尽管它哪个症状也无法缓解。这事儿我已经重复过好多遍:打开搜索浏览器,等待“慢”无边际的拨号,搜到的总是同样的三块信息:特蕾西的作品列表、她的个人网页,还有她常去的聊天室(用的是假名“说真话的人_里冈恩[11]”)。作品列表是不动的,没变过。里面提到她前一年参加了音乐剧《红男绿女》的大合唱,但没有新增的表演了,没有新的动态。她的网页倒是一直在更新。有时我一天看两次,发现音乐变了,再或是炸开的粉色烟火图变成了一闪一闪的七彩鸡心。一个月前,她就是在这个页面上提到了聊天室,还留下了自带超链接的评语(有时很难听到真话!!!),这一条信息对我来说就够了:门打开了,我一周要浏览好几回。我不觉得其他跟踪那个链接的人会知道在那稀奇古怪的对话里“说真话的人”就是特蕾西,只有我知道。但据我所见,反正也没人在看她的网页。有股子伤感、朴素的纯粹:她选的歌,没人听;她写的话,通常是陈词滥调的谚语(“道德世界的弧线很长,但最终走向正义”),只有我在看。似乎唯独在聊天室里她才现身,不过这里还真是个稀奇古怪的世界,满屏都是附和声,人们显然早已达成共识。我感觉她在里面消耗的时间久到吓人,尤其是深夜,现在我已经看完她所有的细节,无论是当前的还是历史记录,总算能跟上对话的逻辑(换个更好的说法,我不再被它吓到),能追踪、理解其中的论点。我不再热衷于向同事们讲述我的疯狂故友特蕾西的故事、她荒诞的聊天室奇遇、她注定没好下场的妄想。我还没有原谅她或忘记她,可把她当作谈资不知怎的让我厌倦了。
其中最诡异的事情还要数那个让她着了魔的男人,那个权威,曾是早餐时段电视节目的记者,曾在我现在这栋楼里办公,我们还是孩子时,我记得经常和特蕾西坐在一起,怀里端着碗麦片粥看他的节目,待他无聊的成人节目结束,就轮到放我们周六早晨的卡通片了。有一回,那是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去芬奇利路上的一家连锁书店买几本教材,正在电影专区晃荡时看见了他本人,他在那家庞大的书店一个遥远的角落里推广他的一本书。他坐在纯白色的桌子前,穿一身白,顶着一头早衰的白发,面向一大群听众。两个女店员站在我旁边,从货架后探头张望这场罕见的聚会。她们在笑话他。可让我吃惊的与其说是他的发言,不如说是他听众的奇怪构成。有一些是中年的白种女人,穿着图案和谐的圣诞套头衫,看着和十年前就喜欢他的家庭妇女没什么两样,可现在这群人中大部分是年轻的黑种男人,跟我自己的年纪差不多,膝头拿着已经翻烂的他的书,聚精会神地听着精心设计的阴谋论。因为这个世界是幻化作人形的蜥蜴统治的:洛克菲勒家族是蜥蜴,肯尼迪家族是蜥蜴,高盛几乎所有人都是蜥蜴,威廉·赫斯特[12]也当过蜥蜴,还有罗纳德·里根和拿破仑——这是全球性的蜥蜴阴谋。最后女店员们笑不动了,走了。我一直听到结束,目之所见让我深感困惑,不知道从何理解。后来,等我开始看特蕾西的有关内容(如果你可以不管他们疯狂的大前提,无视他们细枝末节、钻牛角尖的学问,把许多不同的历史阶段、政治理念和事实搅和在一起,将它们糅成一种包罗万象的理论,即使错得好笑,也需要一定深度的研究和持续的关注),是啊,这时我才更好地理解那些表情严肃的年轻人那天为什么会聚集在书店。可以领会弦外之音了。到头来难道不是为了诠释权力?诠释那显然存于世间的权力?少数人掌控、多数人无法靠近的权力?我的老友在那个人生阶段觉得完全缺失的权力?
“呃,那他妈的什么玩意儿?”
我在转椅里扭过头,看见佐伊凑在我肩膀旁,看着一闪一闪的蜥蜴人图像——它的蜥蜴脑袋上顶着珠宝王冠。我把页面最小化了。
“专辑图片。烂透了。”
“听着,礼拜四早晨——你要上了,他们确认了。你准备好了吗?要的东西都有了?”
“别担心。没问题。”
“噢,我知道没问题。不过你如果想要喝酒壮胆,”佐伊说着轻轻拍拍自己的鼻子,“喊上我。”
还没到要喝酒壮胆的程度。很难回忆起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我的记忆和艾米的记忆从来没有多少交集。我听她说起过,她雇我是因为那天她感觉“我们一见如故”,或因为我有时给她留下了“很能干”的印象。我觉得是因为我无意中待她不客气了,在她生命的那个阶段,很少有人待她不客气,而我的无礼肯定让她记住了我。两周后,她发现自己急需一位年轻的新助理,于是就想起我来。总之她从全黑玻璃的车里现了身,正和她当时的助理吴美玲吵着什么。她的经纪人朱迪·瑞恩在她俩身后两步的距离,冲着电话里大吼。我听见艾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训斥:“现在你嘴里说出来的任何话对我都毫无价值。”我注意到她没有澳洲口音,已经没有了,但也不是太典型的美国口音或英国口音,而是全球化的口音:它是纽约、巴黎、莫斯科、洛杉矶和伦敦的混合体。当然现在有很多人这么说话,但艾米是我听到的头一个。“你只会帮倒忙,”她现在说,美玲回答:“我完全能理解。”片刻后这个可怜的姑娘发现我在她面前,她朝下看我的胸口找姓名牌,等她抬起目光,我看得出她情绪崩溃,拼命忍住不要哭。“我们按时到了,”她极力稳住气息,“一切都能按时就好了。”
我们四个站在电梯里,一声不响。我下定决心打破沉寂,可还没张嘴,艾米就转向我,朝我的上衣噘起了嘴,像个生着闷气的漂亮少年。
“有趣的选择,”她对朱迪说,“见这个艺术家的时候穿那个艺术家的上衣?专业。”
我低头看看自己,脸红了。
“噢!不!艾米小姐……我的意思是,艾米夫人……艾米女士。我无意冒……”
朱迪声音洪亮地笑了一嗓子,像海豹在吠。我极力说点别的,可电梯门开了,艾米大步流星迈了出去。
为了完成各项任务,我们得在走廊里穿梭,走廊里站满了人,像戴安娜葬礼时圣詹姆斯公园的林荫道。没人在工作。每当我们在哪个工作室停下脚步,里面的人几乎马上就不淡定了,无论在公司的职位是高是低。我看见一位总经理告诉艾米,他婚礼上的第一支舞就是她的一曲民谣。佐伊絮絮叨叨谈《一起行动》让她产生的共鸣,它如何帮助她成为一个女人,她如何理解了女人的力量,她如何不害怕做个女人等等,我听得饱受折磨。我们终于脱了身,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入另一部电梯去地下室(艾米同意在地下室录一段简短的访谈,佐伊很高兴),这时我鼓起勇气,用二十二岁年轻人厌世的口吻说,我料想她日日夜夜、没完没了地听人说这些话,该有多么无趣。
“其实,绿色女神小姐,我很享受。”
“噢,好吧,我只是以为……”
“你只是以为我鄙视我的粉丝。”
“不对!我只是……我……”
“噢,你不是我的粉丝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是好人。青菜萝卜各有所好。话说谁是你的菜呢?”她再次打量了我,缓缓地、上上下下地看。“噢,对呀。这我们已经知道了。”
“您的意思是——音乐上的?”我问。我犯了个错,不该去瞧吴美玲的脸色。她脸上的神情在说,好几分钟前我就该结束对话了,根本就不该开始。
艾米叹口气:“当然啦。”
“呃……有很多……我想我喜欢更有年代感的东西,比如比莉·哈乐黛[13]?或者莎拉·沃恩[14]。贝西·史密斯[15]。妮娜[16]。真正的歌手。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觉得……”
“唔,我要说错了你可以纠正我,”朱迪说,她自己浓烈的澳洲口音倒没有因为离家的几十年有丝毫改变,“该不是电梯里就开始访谈了吧?谢谢你。”
我们出了电梯,到了地下室。我尴尬得不行,想走在她俩前面,可艾米跳到了朱迪前面挽起了我的胳膊。我感觉“心都跳到了嗓子眼”——老歌里面就是这么唱的。我向下看去(她只有五英尺二英寸),头一回近距离面对那张脸,非男非女,眸子里透着冰冷、阴沉、猫一般的美感,等着世界上的其他人赋予它色彩。我见过的皮肤最白的澳大利亚人。有时她没化妆时,完全不像是在温暖的地球长大的,而她也有意保持这肤色,时刻注意防晒。她有股子格格不入的感觉,仿佛来自只有一个人的部落。我下意识地微笑。她也朝我笑。
“你说什么?”她问。
“噢!我……我觉得声音就好比……就好比……”
她又叹了口气,假装看手表。可她没手表。
“我认为声音就好比服装。”我坚定地说,仿佛这个想法由来已久,而不是当时随口说说的。“所以说,你看一九六八年的照片,从人们穿什么就能知道是一九六八年,你听贾尼斯[17]唱歌,你就知道是一九六八年。她的声音是时代的标志。就像历史或……别的什么。”
艾米抬起一条咄咄逼人的眉毛:“我明白。”她松开我的胳膊。“但我的声音,”她的口气同样坚定,“我的声音就是这个时代。如果你听着觉得像电脑,好吧,我很抱歉,可那是因为它精准无误。你可能不喜欢,你可能活在过去,可我他妈的唱的是这个时代,这个当下。”
“可我真心喜欢!”
她又做出中学生噘嘴的滑稽动作。
“只不过比不上‘部落’乐队。比不上‘操妞日’乐队。”
朱迪朝我们慢慢跑来:“抱歉,你知道我们在往哪个工作室走吗?或者要不要我……”
“嗨,朱迪!我和年轻人在这儿聊天呢!”
我们到工作室了。我为她们开门。
“瞧,我想说,我真是一开始就引起误会了……真的,小姐……我是说,艾米……你走红的时候我才十岁……我买了单曲。见到你我高兴疯了。我是你的粉丝!”
她又朝我笑了:她跟我说话的口气像在调情,跟所有人都这样。她的手轻轻托住我的下巴。
“我可不信。”她说完一伸手就摘下了我的假鼻环,递给我。
4
现在,艾米上了特蕾西的墙,清清楚楚。她和迈克尔·杰克逊、珍妮·杰克逊、普林斯[18]、麦当娜、詹姆斯·布朗[19]分享这块地盘。夏天里,她的房间差不多成了这些人——她最喜欢的舞者的圣殿,贴满了他们光亮的大幅海报,全是动作中的造型,所以她的墙看起来像象形文字,虽然我难以破译,但显然,弯曲的胳膊肘和大腿、张开的手指、律动的骨盆,这些姿势都传达着某种信息。她不喜欢为宣传而拍的照片,她喜欢我们没钱去的音乐会上的定格画面,连舞者脸上的汗都看得清的那种。她说,这种的才“真实”。我的房间也是舞蹈圣殿,可我沉迷于美好的想象,我去图书馆借了“米高梅”和“雷电华”电影公司的大偶像们七十年代的老传记,撕下他们土气的大头照,用“蓝丁胶”粘在我的墙上。就这样,我发现了法雅·尼古拉斯和哈罗德·尼古拉斯兄弟[20]:他俩在半空中劈腿的照片,成了我房间入口的标记,两人一副要跃过走廊的模样。我知道他们自学成才,虽然跳得出神入化却没受过正规训练。我对他们有一种占有式的自豪感,仿佛他们是我的兄弟,仿佛我们是一家人。我想尽办法想引起特蕾西的兴趣(她想嫁我的哪个兄弟呀?她想吻哪个呀?)可就算是最短的黑白电影片段,她也坐不住,凡是和黑白电影有关的,她都觉得无趣。它不“真实”——太多的删节,太多的人工处理。她想看舞台上的舞者,流着汗的,真实的,而不是戴着礼帽、穿着燕尾服的。可是我被优雅吸引。我喜欢优雅掩藏了痛苦。
一天晚上我梦见了棉花俱乐部[21]:凯比·卡洛威[22]在,哈罗德和法雅也在,我站在指挥台上,耳朵后面别着一朵百合花。梦里,我们都风度翩翩,无人知道痛苦,我们不用为我妈买给我的历史书里可悲的页码雪耻,不用被称为丑陋或愚蠢,不用从电影院的后门进场,不用在区别对待的喷泉式饮水器上喝水,不用坐在公交车后排的座位上。我们的人不曾被人挂脖于树,不曾被人绑住手脚突然扔过船舷,丢入黑漆漆的水中——不,在我的梦里我们是金色皮肤!没人比我们更漂亮、更优雅,我们是蒙天眷顾的人,无论你在哪见到我们,在内罗毕、巴黎、柏林、伦敦,或在今晚的哈勒姆区。乐队开始演奏,我的听众坐在桌前,手里端着饮料,兴高采烈地等着我(他们的姐妹)开口唱歌,我张开嘴巴,却发不出声音。我醒了,发现自己尿床了。我十一岁。
我妈帮忙的方式很特别。她说,你仔细看看棉花俱乐部,能看出哈勒姆文艺复兴运动。瞧:这里有兰斯顿·休斯[23]和保罗·罗伯逊[24]。仔细看看《飘》:这里有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可在当时,我妈的政治和文学观点引不起我的兴趣,还不如胳膊和大腿,还不如韵律和歌曲,还不如嬷嬷的红色丝绸衬裙,还不如百里茜走调的声音。我要找的信息、我自认为需要加强的知识,却是从一本老旧的、偷来的图书馆藏书——《舞蹈的历史》里挖掘出来的。我读到了一个个世纪、一代代传承下来的舞步。和我妈关心的历史不同,这种历史很少被书写下来——它需要去感受。特蕾西即使不感兴趣,也该在我感受到的同一刻,来感受我感受到的一切——我当时觉得这一点很重要。我一路跑到她家,闯入她的房间说,你知道的,你跳起来落地劈叉时(她是伊莎贝尔小姐舞蹈课上唯一能做这个动作的女生),你知道该怎么跳起来劈叉,你说你爸也行,你是从你爸那儿学的,他是从迈克尔·杰克逊那儿学的,然后杰克逊是从普林斯或者詹姆斯·布朗那儿学的,那么好,他们都是从尼古拉斯兄弟那儿学的,尼古拉斯兄弟是源头,他们是第一个,所以即使你说你不知道或不在乎,你还是跳得像他们,你还是从他们那儿学的。她正在卧室窗口抽她妈妈的香烟。她抽烟时看起来比我成熟得多,比起十一岁,倒更像是四十五岁,她甚至可以从那张开的鼻孔里喷出烟来,在我大声说出我特地前来告知的大事时,只觉得话在我嘴中化成了灰。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意思,真的。为了不让烟进房间,她一直背对着我,可等我亮完观点(如果那就是我的观点),她朝我转过身,用冰冷的、仿佛我们完全陌生的口气说,“你再也别提我爸。”
5
“这样可不行哦。”
此时我只为她(艾米)工作了一个月,此话一出,我无法反驳,这样可不行,问题在我。我年轻,缺乏经验,再也找不回我们第一天见面时的印象——她也许就是个普通的人类女人而已。然而,其他人的反应压过了我的本能反应(前同事的、老同学的、我自己的双亲),每种反应都让我有压力,无论是倒抽一口凉气还是一脸怀疑的笑,所以现在我每天早晨来到艾米骑士桥的住所或切尔西的办公室时,我都要努力击退强烈的不真实感。我在这儿干什么?我经常一说话就结巴,或者一转身就忘了她说过的基本情况。我会在电话会议的中途突然不知道对话进行到哪儿了,体内的另一个声音叫我太分心,它不停地说:她不是真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全是你幼稚的白日梦。一天结束时,关上她乔治亚风格的别墅沉甸甸的黑门,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并非身处梦里的城市,而是伦敦,离皮卡迪利地铁线只有几步之遥。我坐在其他下班的人旁边,他们读着这个城市的报纸,我也经常取一份,但我感觉我的旅途更遥远:不仅仅是从市中心回到远郊,而是从另一个世界回到他们的世界,那个世界在二十二岁的我眼里,是中心的中心,是他们所有人忙着阅读的报纸中的世界。
“不行是因为你不自在。”艾米告诉我,她坐在灰色的大躺椅上,而我坐在她对面一模一样的躺椅上。“为我工作,你首先得自在。你不自在。”
我合上腿上的笔记本,垂下脑袋,几乎松了一口气:这么说我可以回到我真实的工作中去了(如果它们还要我),也回到现实。可艾米居然没炒我鱿鱼,而是顽皮地朝我的脑袋扔了个靠枕:“唔,我们该怎么办好呢?”
我想笑笑承认我不知道。她的脑袋靠在窗上。在她脸上,我看见了一如往常的不满、不耐烦的神色——我后来才习惯,她的辗转不安、心绪起伏是我工作日的常态。可最初的日子里我还不了解,只能理解为厌倦,尤其是对我感到厌倦和失望,我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把目光从偌大的房间里的这个花瓶落到那个花瓶(她把每个角落都塞满了花),落在远处外面的美景,落在照射在骑士桥鼠灰色屋顶上的余晖,搜肠刮肚想找点有趣的事说。我当时还不明白,美是厌倦的一部分。墙壁上挂着很多色调昏暗的维多利亚时期的油画,画的是绅士贵族,背景是他们的深宅大院,可她自己这个时代的东西一件也没有,看不出有澳洲风情的东西,也没有她个人风格的东西。这可是艾米在伦敦的家,可没哪样东西跟她有关。家具奢华,格调高雅但无特色,像任何一所高档的欧洲酒店。艾米在此居住的唯一线索是窗台边的一块铜牌,和盘子一个大小、一个形状,铜牌中央你能看见什么东西的花瓣和叶子,乍一看像一朵睡莲,可其实是阴道的全貌:阴户、阴唇、阴蒂——艺术品。我不敢问是谁的。
“可你在哪儿觉得最自在呢?”她向我转过身问道。我看见新点子像新唇膏一样染红了她的脸。
“你指某个地方?”
“这个城市里。某个地方。”
“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她起身:“那就想想吧,我们去那儿。”
汉普斯特德西斯公园是第一个涌现在我脑海里的名字。然而艾米的伦敦,跟你在机场取的那些小地图一样,其版图仅以圣詹姆斯公园为中心,北边只到摄政公园,西边只到肯辛顿(偶尔进入拉德布罗克丛林路的野地),东边只到巴比肯。她不知道亨格福德桥的南边是什么,正如她不知道彩虹的尽头是什么。
“是个大公园,”我解释道,“离我长大的地方很近。”
“好啊!来吧,我们出发。”
我们在城里骑行,绕过公交车,和偶尔撞见的邮差比个赛,三个人骑成一行:她的保镖在第一个(他的名字叫格兰奇),然后是艾米,最后是我。艾米在伦敦骑行的主意让朱迪火冒三丈,可艾米喜欢,她称之为“她在这座城市里的自由”,大概每骑过二十个信号灯会遇到一次这样的情况:旁边的司机会把身体凑到方向盘上,摇下窗玻璃,觉得灰蓝色的猫眼和优美的尖下巴有点眼熟……不过这时信号灯就变了,我们绝尘而去。她骑车时也算是乔装打扮成都市里的普通人了(黑色的运动胸罩,黑色的背心,蹩脚的黑色自行车短裤,裤裆处还破了洞),只有格兰奇容易招人耳目:一个六英尺四英寸高、两百五十磅重的黑人骑着钛框架的赛车,时不时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标记好A到Z的地图,一脸怒气地研究。他是从哈勒姆区来的(“我们那儿讲的是坐标”),伦敦人不会像他们那样给街道标号,他觉得无法饶恕,只好把整个城市标记好。在他眼里,伦敦就是没完没了的糟糕食物加糟糕天气,搞得他在这里的唯一工作(确保艾米的安全)都更难开展。在瑞士小屋站,他招着手把我们领到了一个交通安全岛,剥下他的紧身短夹克,露出一对巨大的二头肌。
“我可告诉你们,我一点都不知道这个地方在哪。”他一边说一边用地图啪啪拍打车把。“你在什么小路上骑到一半就下来了——克赖斯特彻奇克罗斯路,该死的西格布里角。然后这玩意告诉我:请见第53页。操他妈的,我骑着车呢。”
“别灰心,格兰奇。”艾米用吓人的英国口音说,然后把他的大头拉到她的肩头开心地揉巴了一阵子。格兰奇抽回脑袋,怒视着太阳:“什么时候开始这么热的?”
“嗨,这可是夏天。英格兰的夏天有时很热的。应该穿短裤的。”
“我可不穿短裤。”
“我觉得瞎扯淡可不管用。我们还在安全岛上呢。”
“我受够了。我们回去。”格兰奇说,口气很笃定,我很惊讶有人这么跟艾米说话。
“我们不回去。”
“那你们最好带着这个。”格兰奇说着把标记好A到Z的地图扔在艾米自行车前面的车篮里。“因为我看不懂。”
“从这儿开始我就认识路了。”我主动说,满心羞愧,这事儿是我起的头。“真的不远。”
“我们需要一辆车。”格兰奇坚持说,看都没看我。我们几乎从来不对视。有时候我觉得我们是两个潜伏的特工,一不小心被派到了同一个任务对象身边,小心翼翼不要有眼神交流,生怕谁暴露了谁的身份。
“我听说那儿有讨人喜欢的男孩儿,”艾米用唱歌一样的声调说话(意思是在模仿格兰奇),“他们藏–昂在树–勿里。”她一脚踩上踏板,一蹬腿冲入车流。
“我可不把玩和工作混为一谈。”格兰奇嗤之以鼻,一脸正色地重新跨上他精致的自行车。“我可是个专业的人。”
我们又开始上坡,坡陡得要命,我们上气不接下气地追着艾米的笑声。
我总找得到汉普斯特德西斯公园(我这一辈子走的路都会回到汉普斯特德西斯公园,无论愿不愿意),可我从没刻意找过肯伍德别墅。我从来都是偶遇。这次也一样:我带着格兰奇和艾米骑过小巷,路过池塘,越过山坡,挖空心思想着哪里停下来才有最漂亮、最安静、最有趣的地方,能取悦这个动辄觉得无聊的超级巨星,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小小的铸铁门和树后面白色的烟囱。
“禁止骑行。”艾米把告示念出来,格兰奇见势不妙,又开始抗议,不过被镇压了。
“我们要待一小时,大概。”她说着从自行车上下来,把车给他。“也许两小时。我会给你打电话。你带那玩意儿了吗?”
格兰奇双臂交叉在巨大的胸肌前。
“带了,可我不会给你。我不在就不能给你。没门儿。想都别想。”
可等我下车时,我看见艾米伸出倔强的小手,接过裹在保鲜膜里的什么小东西,握在掌心——我后来发现是给我的一根大麻香烟。长长的美式设计,里面根本没有烟草。我们坐在木兰树下,正对肯伍德别墅,我靠在树干上抽烟,艾米平躺在草地上,她黑色的棒球帽低低地压住眼睛,她的脸朝我抬起。
“感觉好点了?”
“可是……你不想来一根?”
“我不抽。很明显。”
她像在舞台上一样大汗淋漓,抓起背心上下扇动制造出一条风道,于是我瞥见了曾让世人心为之动、神为之夺的白皙腰肢。
“我包里的冰可乐呢?”
“我不喝那狗屁玩意儿,你也不该喝。”
她用胳膊肘撑起身体,更紧地抱住我。
“我看你还是不自在。”
她叹口气,一个翻身让肚皮朝下,看着夏天里成群乱转的人去从前的马厩吃吃烤饼喝喝茶,或踏入艺术和历史的殿堂。
“我有个问题,”我知道我嗑嗨了,也知道她没把她的后半句提议放在心上,“你待所有的助理都这样?”
她想想:“不,这倒不是。人人都不一样。我总是做点什么的。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在我面前的人,我总不能招个畏畏缩缩的。没时间。我也没耐心慢腾腾、讲技巧地来了解你,也不适应英式礼貌,每次要你做点儿事都得说‘请’和‘谢谢’——如果你给我干活,你要手脚麻溜。我已经形成习惯了,我发现一开始好好相处几个小时,后面能省了不少时间,免了不少误会和麻烦。你尽管放轻松,相信我。我还跟美玲一起洗过澡。”
我借此引出个傻乎乎的笑话,想再听她笑一次,可她却斜着眼看我。
“还有件事该让你知道,不是因为我听不懂你的英式讽刺,我只是不喜欢。我觉得幼稚。我和英国人相处时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都是这个感觉:长大吧!”她的脑路回到了那次一起洗澡的美玲身上:“居然想知道她的乳头是不是太长。妄想狂。”
“长吗?”
“什么?”
“她的乳头。长吗。”
“他妈的长得真像手指头。”
我一口把可乐喷在草地上。
“你真有意思。”
“我们祖祖辈辈都是有意思的人。老天才知道为什么英国人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唯一可以有意思的人。”
“我可不那么像英国人。”
“噢,宝贝儿,你和英国人一样。”
她伸进手袋掏出手机,开始浏览短信。玩手机还没成风时,艾米就已经是生活在手机里的人了。她在这方面很潮,其他方面也是。
“格兰奇,格兰奇,格兰奇,格兰奇。他要是没活儿干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他和我一样。我们一样烦躁。他让我想起自己有多累人。累别人。”她的拇指在她崭新的黑莓手机上滑动。“我希望你冷静、镇定、处变不惊。希望你在这儿就能这样。老天爷,他已经给我发了十五条短信了。他只要看着自行车就行。说他在……‘男士池塘’是个什么鬼?”
我详细地解释给她听。她一脸狐疑。
“我了解格兰奇,他绝对不会在池子里游泳,他就连在迈阿密都不游泳。氯不好,他信得很。不,他只会看着自行车。”她用一根手指戳了戳我的肚皮。“我们搞定了吗?如果你还想要就再来一根。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好好利用。一个助理只有一次。其他时间,我工作,你们就得工作。老规矩。”
“我现在彻底放松了。”
“好!可除了现在这样,附近还有什么可玩的吗?”
于是乎我们就在肯伍德别墅里面转悠起来,一个眼睛尖、直觉准的六岁丫头跟了我们好一阵,可她心烦意乱的妈妈不愿意听她的。我红着眼跟在我的新雇主后面,第一次注意到她欣赏画作的奇特方式,比方说,她无视所有的男人,不仅无视那些男画家,也无视画里的男人,走过伦勃朗的自画像时都不会停下脚步,伯爵公爵都不入她的眼,一句话就打发了一个笑眼颇似我爸的商船船员——“该剪头发了”。风景也不是她的菜。她喜欢狗、动物、水果、衣服,尤其是花。多年间,我逐渐了解到,我们刚在马德里普拉多美术馆里看见的银莲花或在伦敦国家美术馆里看见的牡丹花,大约一周之后就会出现在我们当时恰好居住的房子或酒店的花瓶里,摆得到处都是。画里的很多小狗,也会从帆布走进她的生活。在肯伍德别墅看过乔舒亚·雷诺兹[25]的画后几个月就有了科莱特——从巴黎买的一只随地大小便的猎犬,接下来的一年里我每天要遛两次狗。可她喜欢女人的画像胜过一切:她们的脸,她们俗艳的饰品,她们的发型,她们的胸衣,她们小小的尖头鞋。
“噢我的上帝,这是朱迪嘛!”
艾米在红色锦缎房间的另一头,站在一幅等身画像前笑了。我追过去,看着她说的凡·戴克[26]的画。毫无疑问:就是浑身上下隆重得吓人的朱迪·瑞恩,不过是四百年前的朱迪,穿的是蕾丝和缎子质地、不讨人喜欢的“黑白帐篷裙”,她的右手一半像慈母、一半像恶妇,搭在无名青年侍者的肩头。她猎犬般的眼睛,丑恶的刘海,没有下巴的长脸——全部栩栩如生。我们笑个没完,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了什么变化,拘谨或害怕什么的消失了,所以几分钟后当艾米说《宝宝学院》这幅画叫她着迷时,我觉得至少可以自在地表达不同意见了。
“有点煽情,不是吗?而且诡异……”
“我喜欢!我就喜欢诡异。裸体的宝宝们相互画对方的裸体画。我现在对宝宝们喜欢得不要不要的。”她不舍地看着无邪的脸上挂着腼腆傻笑的小男孩。“他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宝宝。你真不喜欢?”
我当时并不知道艾米怀上了第二个孩子卡拉。没准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我看来,整幅画显然荒唐好笑,粉色脸颊的婴儿尤其可憎,可当我看着她的脸,我意识到她是认真的。我记得我在想,孩子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女人有这番变化?能重新塑造他们的母亲?能让他们的母亲变成年轻时的自己根本无法想象的模样?这个想法吓着我了。我一个劲地夸她儿子杰伊比这些小天使还漂亮,因为大麻,我说出来的话既没有条理也没有说服力,艾米转向我,皱着眉头。
“你不想要孩子?还是你觉得自己不想要?”
“哦,我知道自己不想要。”
她轻拍我的头顶,仿佛我俩的年龄差不是十二岁,而是四十岁。
“你,几岁来着?二十三?想法会变的。我从前和你一模一样。”
“不,我一直都知道。从很小的时候。我不是母性爆棚的那种类型。从来不想要孩子,绝对不生。我见过生娃对我妈的改变。”
“她的什么改变?”
她这么直白地问,我不得不认真想想怎么回答。
“她年纪轻轻就生了我,然后成了单亲妈妈。她有很多想做的事,可她做不到,当时做不到——她被套住了。她要费尽气力才能给自己争取一点时间。”
艾米把手放到嘴唇上,摆出一副要给我上上课的架势。
“好吧,我就是单亲妈妈。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的孩子从来不耽误我做任何事情。他现在简直就是我的灵感来源啊,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当然,这是一种平衡,可你得真的想去做。”
我想起了牙买加保姆埃斯特尔,她每天开门把我放进艾米家,然后就消失在育儿室了。我妈的情况和艾米的情况有着本质差异,但艾米似乎看不到这一点,而这也是我最初学到的课程之一:她看待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从不涉及阶级或经济,通常基本只考虑性格差异。我看着她脸颊上的愠色,还有我自己的两只手(我的手就在面前,像政客在表明看法),我意识到我们的讨论迅速而诡异地白热化起来,而我俩本无此意,好像“孩子”这个词是种催化剂。我把手重新收回身体两侧,微微一笑。
“反正我就是不合适。”
我们穿过美术馆往回走,找出口时刚好和一个导游顺路,他在讲我童年时期就听过的一个故事,一个棕皮肤女孩的故事:她是加勒比奴隶和她的英国主子生下的孩子,被带到了英格兰这所白色的大别墅里,由又有钱又有地位的亲戚们养大,其中之一正好是首席大法官。我妈最爱的轶事秘闻。但我妈不像导游那样讲,她不相信凭着伯祖父对他棕皮肤侄孙女的怜悯,英格兰的奴隶制就能结束。边桌上堆着小传单,我拿起一份,看见上面写着女孩的父亲和母亲是“在加勒比相识的”,仿佛他俩在鸡尾酒会时漫步于海滩度假胜地。我觉得好玩,转身想给艾米看,可她在另一个房间里全神贯注地听导游讲故事,像团员似的徘徊在旅游团的外围。能证明“爱情的力量”的故事总能打动她——如果是这样,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可我就是忍不住,我开始把话头引向我妈,讽刺现场的解说,直到那个导游恼火透了,带着他的团出去了。我们也走向出口时,我成了艾米的导游,带她穿过一条低矮的、常春藤架起的荫凉通道,给她讲了“桑格号”的故事[27],仿佛这条大船就漂浮在我们眼前的湖面上。这是个很容易想象的画面,我太熟悉了,它无数次驶入我儿时的噩梦。导航错误使它在驶向牙买加的途中远离了航道,饮用水见底,满船都是饥渴的奴隶(“哦?”艾米一边说一边从蔷薇丛中拔下一枝野蔷薇),船长害怕奴隶撑不过接下来的旅程了,可他不想第一次出航就遭受经济损失,于是把一百三十三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集合起来,手脚锁在一起扔下了船:之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受损的货物。悲天悯人的伯祖父也经手了这个案件(我妈这样告诉我,我也这样告诉艾米),他判船长败诉,但依据是船长之前犯了导航的错误。应该船长自己承担损失,而不是保险公司。那些翻跳扭动的身体依然是货物,你依然可以抛弃货物,以保全其他货物。你只是得不到赔偿罢了。艾米点点头,把她刚拔的蔷薇塞进她左耳和棒球帽之间的缝隙,突然跪下抚拍一群拽着主人路过的小狗。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听见她对一只达克斯猎狗说,然后她直起身子再次面对我:“如果我爸不是年纪轻轻就死了会怎样?我不可能是现在的样子。是因为痛苦。犹太人、同性恋、女人、黑人……还有爱尔兰人呢。那是我们他妈的秘密力量。”我想起我妈(伤情感心的历史读物,她都没耐心看),于是我退缩了。我们甩下狗,又往前走。天空晴朗无云,汉普斯特德西斯公园碧草如茵、百花斗艳,池塘在阳光下成了金色,可我却摆脱不掉不适、失衡的感觉,我试着寻找原因,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美术馆那个无名侍者跟前,他耳朵上戴着个小小的金耳环,一脸哀求地抬眼看着我们笑话过的朱迪的翻版。她没有看他,她永远不会看他,画她的时候就不让她看他。可我是不是也避开了他的目光呢,正如我避开格兰奇的目光,格兰奇也避开我的?我能一清二楚地看到这个卑微的摩尔人,仿佛他就站在我眼前的路上。
艾米坚持要在女士池塘里游泳,以此给这个特殊的午后画上句号。格兰奇又在门口候着,守着脚边的三辆自行车,愤怒地翻着马基雅维利[28]的企鹅口袋书。一层花粉形成的薄雾萦绕在水面上,仿佛被困在浓厚昏沉的空气里,可水是冰冷的。我穿着短裤和T恤畏畏缩缩地下了水,顺着梯子一点点往下挪,这时两个眉开眼笑、被Speedo泳衣和泳帽全副武装的英国女人在一旁迅速地上下划水,主动凑上来鼓励所有将要加入她们的人。(“只要你进来,就会觉得真的很不错。”“只要不停蹬腿,腿就不麻了。”“伍尔夫[29]也在这儿游过,你也可以!”)我右边和左边的女人,年纪得是我三倍了,直接就从露天平台上跳下了水,可我实在无法把腰以上的部位浸入水中,于是转身假装欣赏风景来拖延时间:白发苍苍的女士们在臭气熏天的浮萍里场面壮观地游出个圈来。一只漂亮的蜻蜓轻轻掠过,它有艾米最喜欢的那种深浅的绿色。我看着它落在我手边的露天平台上,收起彩虹色的翅膀。艾米人呢?一瞬间我吸食大麻的后遗症来了,麻痹无力、胡思乱想:她在我之前就下水了吗,在我纠结于自己的内衣时?已经溺水了?明天我就将面临审讯,向全世界解释为什么会让一个投了巨额保险、人见人爱的澳洲人独自在伦敦北部一个彻骨的池塘里游泳?女妖精一般的尖叫声穿透了这文明的画面:我回头看见艾米赤身裸体地从更衣室朝我跑来,越过我的头顶、越过梯子作跳水状,双臂展开,背部呈现出完美的曲线,仿佛被无形的领舞者从下面高高托起,然后干净利落地落入水中。
6
我不知道特蕾西爸爸坐牢去了。是我妈在他坐牢的几个月后告诉我的:“我看见他又进去了。”她不需要说更多,也不用告诉我少和特蕾西掺和,反正我们的关系自然而然就在降温:姑娘们之间会发生这种事。起初我痛心疾首,以为一辈子都这样了,可其实只是短暂停滞,我们有过好多次,也就持续几个月而已,有时更长一些,可总会过去的,总是跟她爸“出来”或从牙买加回来同步(并非偶然)——在街坊邻居里待不下去时,他经常开溜去牙买加。他“进去”或离开时,特蕾西就仿佛进入了待机模式,像录像带一样暂停了。虽说我们在班级里已经不是同桌(莉莉的生日派对后我俩就分开坐了,我妈跑去学校要求的),可我清楚地知道她的每一天,“家里有麻烦”的日子我能立马察觉,她做的每件事或不做的每件事都能表现出来。她可着劲儿为难我们的老师,不是像我们其他人这样明目张胆的不良行为,不是骂人或打架,而是彻彻底底地神飞天外。她的身体在这儿,心却不在。她不回答问题,也不问问题,不参与活动,不记笔记,甚至不打开练习本,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就觉得特蕾西的时间停止了。如果雪曼老师开始咆哮,她就无动于衷地坐在课桌边,眼睛一动不动盯着他脑袋上方的某个位置,鼻子朝天,他说的一切,无论是威胁还是多高的嗓门,都对她不起作用。如我所料,她从没忘记过那些垃圾桶小子的卡牌。被送去校长办公室也吓不倒她:她站着,大衣也不脱(反正从来不脱),走出房间时跟没事人一样。每当她进入这种状态,我就抓住机会做些跟她一起时不敢做的事。比方说,我更多地和莉莉·宾厄姆一起,享受她的幽默感和温柔善良:她还和洋娃娃一起玩,对性爱一无所知,喜欢画画,喜欢用硬板纸和胶水做手工。换句话说,她还是个孩子,我有时希望自己也是。她玩的游戏里,没人死亡,没人恐慌,没人报复,没人害怕被揭穿是个骗子,也绝对没有黑白之争,有一天我们玩时她严肃地跟我解释,她自己是“不介意肤色的”,只看人的内心。她有个硬板纸做的俄罗斯芭蕾舞小剧院,是在考文特花园买的,对她而言,完美的下午意味着在舞台上摆弄硬板纸做的王子,让他遇见硬板纸做的公主,爱上她,她父亲吱吱嘎嘎的《天鹅湖》当作背景音乐。她喜欢芭蕾,不过她自己跳不好舞,八字腿太厉害,没什么大希望;她知道所有的法语词汇,知道狄亚格列夫[30]和帕芙洛娃[31]可悲的生平。踢踏舞她不感兴趣。我给她看我已经看了千百遍的《暴风雪》,她的反应让我始料未及,她觉得受了冒犯,甚至可以说受了伤害。为什么所有人都是黑皮肤?她说,影片里只有黑人,这不厚道,这不公平。在美国也许你能这么干,但这儿不行,在英格兰不行,在英格兰人人平等,没有必要“大肆宣传”。我们不喜欢这样,她说,如果有人跟我们说只有黑人才能上伊莎贝尔的舞蹈课,那对我们不好、不公平,不是吗?我们会难过的。或者说只有黑人才能读我们的学校。我们不喜欢那样,对吧?我什么也没说。我把《暴风雪》塞回帆布背包,在威尔斯登斑斓的日落和流转的云朵下走回了家,一遍遍地回味这堂奇怪的课,不明白她说的“我们”到底是什么意思。
7
在特蕾西和我的冷淡期里,我觉得礼拜六的日子不好过,于是巴望着布思先生能跟我聊聊天、提提建议。我把我从图书馆看来的新信息告诉他,他作一番补充或给我解释我不理解的地方。举个例子,布思先生以前不知道“弗雷德·阿斯泰尔”其实应该是“弗雷德里克·阿斯特利兹”,可他知道“阿斯特利兹”的意思,他解释说这肯定不是来自美国,而是欧洲,也许是德国或奥地利名字,也可能是犹太名字。在我眼里,阿斯泰尔就等于美国(如果国旗上有他,我都不会觉得惊讶),可现在我知道其实他很多时候待在伦敦,和他姐姐一起跳舞,在这儿也很有名气,如果早个六十年出生,我就能去沙夫茨伯里剧院看他了。布思先生还说,他的姐姐跳舞比他好得多,所有人都这么说,她才是明星,他就是个陪衬,不会唱歌,不会表演,开始谢顶,会跳一点点,哈哈哈,他向他们证明了自己,对吧?听布思先生说着说着,我纳闷自己有没有可能也是个大器晚成的人,很晚才显山露水,有朝一日(很久很久以后),特蕾西会坐在沙夫茨伯里剧院的前排看我跳舞,我们的位子完全互换,世界终于认可我才是更优秀的那个。他的晚年——布思先生从我手中拿过图书馆的书念起来——他的晚年,日常生活和早年相比没什么变化。他早上五点醒,早餐吃一个煮鸡蛋,体重一直保持在一百三十四磅。他沉迷于《指路明灯》和《事过境迁》这样的电视连续剧,如果看不了肥皂剧,他就会给管家打电话,检查出了什么问题。布思先生合上书,微笑着说:“这个怪家伙!”
我向布思先生抱怨阿斯泰尔的一处缺点(在我看来,他不会唱歌),他的强烈反对让我措手不及,我们通常什么意见都一致,总是一起笑,可现在他谨小慎微地挑出《我的一切》的乐谱,放在钢琴上说:“可是唱歌不仅仅指引吭高歌,对吧?不是谁的声音最抖、最高就最好,不是的,它需要快慢有节、长短有致,需要细腻,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歌曲的情感,歌曲的灵魂,以求一开口就触动你的内心,比起摧残你可怜的耳朵眼儿,你不想要真实的触动吗?”
他不说话了,完整地弹奏了《我的一切》,我跟着他唱,有意识地像阿斯泰尔在《丝袜》里那样表达每个乐句(一些词缩短了,另一些半唱半吟),尽管我自己听着不太自然。我和布思先生一起思考,全身心地爱着谁是什么感受,完全占有他们是什么感受,即使他们回报我们的爱只有一丁点儿。表演时,我通常单手扶琴,面向外,因为电影里的姑娘们就是这样的,这样我就可以留意教堂大门上的钟,知道什么时候最后一个孩子也进来了,所以不能再唱了,可这一回,我想好好配上那优美的旋律(配上布思先生的演奏,不是“引吭高歌”,而是唱出真实的感觉),曲到中途,我本能地走了心,就在这时我看见布思先生在哭,非常轻柔,但真的是在哭。我不唱了。“他想让她跳舞,”他说,“弗雷德想让赛德跳舞,可她不跳。她是你称为知识分子的那种人,从俄罗斯来,她不想跳舞,她对他说:‘跳舞的问题在于,你跳,跳,跳,可你还在这里!’然后弗雷德说:‘我当然知道啦。’有趣。有趣!瞧,亲爱的,上课时间到了。你最好穿上舞鞋吧。”
我们系好缎带,准备回到队伍里时,特蕾西用我听得见的音量对她妈妈说:“看见了吧?所有古怪的老歌,她都喜欢。”有种谴责的口气在里面。我知道特蕾西喜欢流行乐,可我觉得旋律没有老歌优美,此时我正打算这么说。特蕾西耸耸肩,把我的话扼杀在摇篮里。她耸肩的动作有碾压我的力量,能终止任何话题。她转身对她妈妈说:“还喜欢老神经呢。”
她妈妈的反应让我震惊:她幸灾乐祸地望过来。那时我爸在外面,在教堂院子里,在樱桃树下的老地方;我能看见他,他一手提着一小袋烟草,一手拿着香烟纸,他都懒得在我面前遮掩这些东西了。可在我家,我不能说其他孩子的坏话,也不能让我爸我妈幸灾乐祸,或想法子让他们站在我的这边。特蕾西和她妈妈是站在一边的,我深受打击,觉得这有点反常,而且她们似乎心知肚明,因为有些情况下她们遮遮掩掩。我敢肯定,如果我爸在场,特蕾西妈妈绝对不敢幸灾乐祸。
“最好离古怪的老男人远一点。”她指着我说。我抗议说布思先生不是古怪的人,他是我们亲爱的老钢琴手,我们喜欢他,我还没说完,特蕾西妈妈就不耐烦了,双手叉在巨大的胸脯前,目视前方。
“我妈觉得他有恋童癖。”特蕾西解释。
走出那堂课时我紧紧抓着我爸的手,可我没说发生了什么事。无论什么事情,我都没想过向父母求助,不再会这么做了,如果有,我也只想保护他们。我到其他地方寻求帮助。书开始进入我的生活。还算不得好书,还是那些娱乐圈的老传记,我不读经书圣典,但我把它们当作经书圣典,从中获得慰藉,尽管它们是为了捞钱才出版的粗制滥造的作品,内容无疑是作者信手拈来的,可对我很重要。我把有些页码折了角,一遍遍地读里面的句子,像维多利亚时代的女士阅读她的圣诗。他做得不对——这是很重要的一句。阿斯泰尔自称每次在银幕上看见自己,脑子里想的都是这句话,我注意到了这个第三人称代词。我的理解是:阿斯泰尔觉得影片里的人和他本人并无特殊关系。这句话我铭记在心,或者说,这句话勾起了我已有的感受,大抵是人要把自己当作陌生人看待,对自己保持独立的、不偏不倚的视角,这一点很重要。我认为,若你想在这个世界有所建树,就需要那样思考问题。没错,我觉得那是种特别优雅的态度。此外,凯瑟琳·赫本[32]对弗雷德和金姬的著名评语也叫我念念不忘:他给她气质,她让他性感。这是普遍规律吗?所有的友谊(所有的关系)都牵涉这隐秘莫测的才能的交换,力量的交换?它也适用于民族和国家吗,还是只在个体间发生?我爸给了我妈什么——我妈又给了我爸什么?我和布思先生给了对方什么?我给了特蕾西什么?特蕾西又给了我什么?
注释
[1]吉卜林:指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奇幻森林》的作者。
[2]罗得的妻子:《圣经·创世记》中的典故,说上帝决定降天火毁灭索多玛和蛾摩拉这两个罪孽之城,事前遣天使叫好人罗得携妻子、女儿出城,但“不可回头望”。罗得的妻子没有将神的吩咐放在心里,逃亡时留恋回头,变成了一根盐柱。
[3]蓬皮杜国家艺术文化中心:法国首都巴黎的现代艺术博物馆,打破建筑设计常规,钢架外露、管道纵横,并且根据不同功能分别漆上红、黄、蓝、绿、白等颜色。
[4]詹姆斯·邦德:《007》系列小说、电影的主角。
[5]摩德派:20世纪60年代英国的一类年轻人,穿戴整齐时髦,爱骑小型摩托车。
[6]朱莉·克里斯蒂(Julie Frances Christie,1940— ):英国女演员,获1965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7]迈克尔·凯恩(Michael Caine,1933— ):英国演员,20世纪60年代的“劲酷”偶像,70年代的首席动作影星,1993年被授予荣誉爵位,主要作品有《苹果酒屋的规则》、《哑巴歌手》等。
[8]《低端理论》:美国嘻哈组合A Tribe Called Quest的第二张专辑,于1991年9月24日发行,专辑封面采用黑、绿、红三色。
[9]“暴乱女孩”:20世纪90年代早中期的草根女权主义运动,多与朋克摇滚联系在一起。
[10]“激烈女人”:20世纪80年代的朋克摇滚乐队。
[11]里冈恩:指洁妮·里冈恩(Jeni LeGon,1916—2012),非裔美国踢踏舞大师。
[12]威廉·赫斯特(William Hearst,1863—1951):美国报业大王,赫斯特国际集团的创始人,被称为“黄色新闻大王”。
[13]比莉·哈乐黛(Billie Holiday,1915—1959):美国爵士歌手、作曲家。
[14]莎拉·沃恩(Sarah Vaughan,1924—1990):美国爵士歌手,音域宽广,是与埃拉·菲茨杰拉德、比莉·哈乐黛齐名的20世纪爵士歌坛三大天后。
[15]贝西·史密斯(Bessie Smith,1894—1937):美国歌手,有“蓝调天后”美誉,死于酒驾。
[16]妮娜:指妮娜·西蒙(Nina Simon,1933—2003),美国歌手,创作歌曲类型主要包括有蓝调、节奏蓝调和灵魂乐。
[17]贾尼斯:指贾尼斯·乔普林(Janis Joplin,1943—1970),美国红极一时的摇滚女歌手,27岁死于吸毒过量。
[18]普林斯:指普林斯·罗杰斯·尼尔森(Prince Rogers Nelson,1958—2016),美国黑人歌手、词曲作家、演员,以全面的音乐才能、华丽的舞台表演、古怪的性格而著称。
[19]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1933—2006):美国黑人歌手,被誉为美国灵魂乐的教父,说唱、嘻哈和迪斯科等音乐类型的奠基人。
[20]法雅·尼古拉斯(Fayard Nicholas,1914—2006)和哈罗德·尼古拉斯(Harold Nicholas,1921—2000)兄弟:美国踢踏舞大师组合,“闪电舞”的发明者。
[21]棉花俱乐部:纽约夜总会,虽然表演者多为黑人,但只招待白人。
[22]凯比·卡洛威(Cab Calloway,1907—1994):美国歌手、爵士乐队领队、演员,1930年开始在纽约棉花俱乐部乐队演出,20世纪三四十年代棉花俱乐部乐队在美国和欧洲广泛巡演。
[23]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1902—1967):美国文坛黑人文学方面有举足轻重分量的人物,写过小说、戏剧、散文、历史、传记等各种文体的作品,但主要以诗歌著称,被誉为“黑人民族的桂冠诗人”。
[24]保罗·罗伯逊(Paul Robeson,1898—1976):美国著名男低音歌唱家、演员、社会活动家,晚年致力于黑人音乐的研究工作。
[25]乔舒亚·雷诺兹(Joshua Reynolds,1723—1792):英国18世纪肖像画家。
[26]凡·戴克(Van Dyck,1599—1641):佛兰德斯巴洛克艺术家,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首席宫廷画师。
[27]“桑格号”的故事:这里指的是发生于1781年的“桑格号”屠杀惨案。当时,黑奴一律被当作货物运输,由于海路遥远、环境恶劣,不少黑奴在途中死亡。贩运奴隶的船主往往会为他们的“货物”投保,按照“海上紧急抛货条款”,在海上损失黑奴可以获赔,于是有的船主甚至会把生病的黑奴抛入大海,并编造理由骗取保险。“桑格号”是英国利物浦一家贩奴公司的奴隶船,1781年9月在驶往美洲的途中爆发了瘟疫,船长下令将133名染有瘟疫的黑奴投入大海,妄图骗保,最终由于船员告发,惨案大白天下,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威廉·透纳著名的风景画《奴隶船》就是基于这个事件。
[28]马基雅维利:指尼可罗·马基雅维利(Niccolò di Bernardo dei 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
[29]伍尔夫:指艾德琳·弗吉尼亚·伍尔夫(AdelineVirginia Woolf,1882—1941),英国女作家、文学批评家和文学理论家,意识流文学代表人物,20世纪现代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先锋。
[30]狄亚格列夫:指瑟吉·狄亚格列夫(Sergei Diaghilev,1872—1929),俄国芭蕾舞团创办人、芭蕾舞剧制作人,死于糖尿病。
[31]帕芙洛娃:指安娜·帕芙洛娃(Anna Pavlova,1881—1931),俄国首席芭蕾舞女演员,她的《天鹅之死》是芭蕾史上的经典。她因拒绝接受手术死于胸膜炎。
[32]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1907—2003):美国女演员,四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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