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时光-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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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艾米向我解释说,政府没有用,信不得,慈善机构有自己的日程,教堂比起肉体更关心灵魂。如果我们想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真正的变化,好吧,那我们就得亲力亲为,是的,我们要自己推动想看到的变化,她一边继续往下说一边调整跑步机的坡度,直到在隔壁跑道上的我看来,她仿佛在往乞力马扎罗山上冲刺。“我们”指的是和她一个圈子的人,有钱,在全球都有交际,又正好热爱自由和平等,渴望公正,觉得有义务用自己大笔的钱做点儿什么。这属于道德范畴,但也属于经济范畴。如果你跟着这个逻辑一路到传输带的尽头,几英里后你就得出了新的观点:财富和道德本质上是一回事,因为一个人越有钱就越能做善事,或者说越有做善事的可能性。我用背心擦去汗水,看着我俩面前的屏幕:艾米七英里,我一英里半。等她终于跑完,我们走下机器,我递给她一条毛巾,我们一起走去剪辑室。她想看看我们给潜在捐助人拍摄的一部宣传片,刚开始剪辑,音乐或声音都还没配上。我们站在导演兼编辑的人身后,看着没有声音的艾米为学校工程破土,她手里拿着大铲子,在村里老人的帮助下奠基。我们看着她跳舞,一起跳的还有她六岁的女儿卡拉和一群穿着灰绿相间校服的漂亮姑娘,我们听不到伴奏的音乐,她每一脚踩在地上都扬起漫天的红色尘土。我回想起几个月前在现实中、在这一切发生的那刻就目睹过全程,心想现在看到的样子,在这种格式下看到的样子竟如此不同,因为编辑极尽软件所能地移花接木,把在美国的艾米、在欧洲的艾米和在非洲的艾米编连拼接,把熟悉的事件用全新的顺序去呈现。十五分钟后,她满意地起身揉着年轻导演的头发说,你就是这么搞的呀,然后直奔淋浴房去了。我留下来帮忙完成剪辑。二月份那会儿,施工现场架了个缩时摄影相机,所以我们现在可以在几分钟的时间里看完学校拔地而起的整个过程,学校里挤满了急速移动、分不清谁是谁的蚂蚁一般的工人——这以超现实的手法表现了,当有钱有势有善心的人决定做点什么时,一切都有可能。这批人用寥寥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在西非的农村里造好一所女校,只因他们决定要做。

    我妈喜欢说艾米做事的方式“幼稚”。可艾米觉得她已经尝试过我妈的路线了——政治路线。八九十年代时,她曾支持总统候选人,主持宴会,筹措竞选经费,在体育场的平台上向观众们慷慨陈词。我出道的时候她已经不玩这一套了,正如她曾鼓励投票的那一代人(我这代人)已经不玩这一套了。如今她致力于“以接地气的方式让变化发生”,她只想“在社区层面上和社区合作”,我由衷地敬佩她的献身精神,只是偶尔(她一些有钱有势有善心的朋友来位于哈得孙谷的别墅吃午餐或游泳,顺便讨论这个或那个项目时)免不了看见我妈预言的情况。我努力听一听这些形形色色(因为弹吉他、唱歌、服装设计或模仿秀而出名)、有钱有势有善心的人在鸡尾酒会上闲聊他们的计划,比如终结塞内加尔的疟疾或在苏丹开凿干净的井等等,这种时刻我真的觉得我妈就在我肩头,无形的道德批判,或讽刺的评论,从几千英里外往我的耳朵里灌毒药。不过我知道艾米自己对权力一点兴趣都没有。驱动她的是别物:不耐烦。在艾米看来,世界上的贫穷是因为马虎草率犯下的错误,很多错误之一,只要人们具备她对待所有事物的那种专注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她讨厌开会,讨厌漫长的讨论,不喜欢从太多的角度考虑一件事情。最让她受不了的就是“从一方面是这样”和“从另一方面是那样”。相反,她用信念做决定,她用“心”做决定。这些决定往往很突然,而且一旦决定了就决不改变或撤回,因为她相信自己把握时机的出色能力,相信时机——它是神秘的力量,是一种宿命,运作于地球和宇宙的层面,也运作于个人。实际上艾米觉得这三个层面是休戚相关的。她认为,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她驾临我们公司后的六天)烧毁YTV英国总部的是刚好的宿命:深更半夜电线不知怎的就出了问题,燃起一场划破天际的大火,毁掉了绵延数英里,直到当时还保存完好,未因伦敦地铁而腐蚀的录像带。我们接到通知,办公室再要能上班,得等九个月。与此同时所有人都搬去了国王十字车站一栋丑陋无比、毫无特色的办公楼。我花在交通上的时间多了二十分钟,我怀念摄政运河、卡姆登市场和斯诺顿的鸟儿。可我在国王十字车站的办公楼只待了六天。佐伊捎给我一份传真件,收件人是我,上面有个电话号码要我打过去,没有解释原因。电话另一端是艾米的经纪人朱迪·瑞恩的声音。她说艾米本人要求穿绿衣服的棕皮姑娘到她切尔西的办公室面试一个岗位。我受宠若惊。我在那栋大楼外面徘徊了半个小时才进去,从电梯到走廊一路都在颤抖,可当我走进房间,我明白这事儿已经定了,从她脸上就能看出来。艾米的脸上没有忧虑,没有疑惑:在她眼里,这一切不是巧合,不是运气,甚至算不上快活的意外。这是“宿命”。员工们嘴里说的“熊熊大火”不过是宇宙要让我俩——艾米和我走到一起冥冥之中的安排,与此同时,很多其他事情它就顾不上了。

    2

    艾米对时间有着不同寻常的态度,可她的方式很直接,让我不胜佩服。她和她圈子里的人不太一样。她不需要整容,不喜欢活在过去,不捏造生日,不转移视线,不歪曲事实。在她这里一切真的只关乎意志。十年间我目睹了这股意志多么所向披靡,目睹了它巧能成事的力量。还有她为之付出的努力——所有的体能锻炼,所有的熟视无睹,后天练就的天真无知,她不期而遇的灵光显现,她像十几岁的丫头一样在不断恋爱又分手。这一切在我看来简直自带外挂,拥有让时间膨胀的力量,仿佛她其实在以光速前行,远离我们剩下的人(困在地球上,衰老得比她快的人),而她俯视着我们,弄不懂这是为什么。

    她本迪戈的手足前来拜访时,或她和从中学就相识的朱迪相处时,这股效应最为明显。这些半老不老的人,有的只是搞砸的家庭、皱纹、失望、触礁的婚姻、生理的病痛——这些和艾米有什么关系?这些人怎么可能和她一起成长,怎么可能和她睡一样的小伙,怎么可能在同一年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速度在同一条街上奔跑?不仅因为艾米看起来很年轻(她确实如此),更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年轻的力量在游走。它深入骨髓,影响她的坐、动、思、言,影响一切。有些人,譬如说她脾气火爆的意大利厨师马可这类人,对此冷嘲热讽、赤口毒舌,他们说这全是因为钱,说这是有钱没工作的副作用——从来没有真正的工作。可和艾米一同游走各地时,我们遇见了很多家财万贯、无所事事的人,他们比艾米闲多了(她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工作),却大多老得像玛士撒拉[1]。你有理由认为,很多人也确实认为,让艾米永葆青春的是她年轻的情人们(毕竟这是她自己多年来的观点),是没生孩子。可这个理论在她取消南美洲和欧洲的行程、诞下儿子杰伊的那年不攻自破,她两年后又生下小宝宝卡拉,快刀斩乱麻地和第一任中年老爸兼男友了断,结识并更迅速地和第二任老爸兼丈夫了断,第二任自己还是个毛头小子呢。当然啦,人们会想,压缩在寥寥数年间的丰富阅历当然会留下痕迹喽。可团队里的其他人从旋风中出来时已经筋疲力尽、弹尽粮绝,恨不得一躺十年,艾米自己却基本不受影响,差不多还是老样子,浑身充满惊人的力量。她一生完卡拉就回到工作室,回到健身房,回到旅途,更多的保姆受聘了,家庭教师出现了,几个月后她从这纷纷扰扰中现了身,宛如二十六岁的熟女。她差不多四十二岁了。我的三十岁生日就要到了,这是艾米念念在心的事情之一,还有两个礼拜呢,她就不断地说我们要来一场“女士之夜”,就我们俩,关掉手机,全神贯注,一门心思,鸡尾酒,这些都不是我期待或要求的,可她不依不饶,然后当然这天还是来了,谁也没提我生日的事,我们一整天都在向挪威供稿,结束后她和孩子们吃饭去了,我独自坐在房间里想看点书。十点钟了,她还在舞蹈室,而我的阅读被朱迪打断。她脑袋上一成不变的卷羽发型是她在本迪戈的青春岁月的遗迹。她只在门口探了个头,目光都没离开手机,告诉我我得提醒艾米我们第二天早上要飞柏林。我们现在在纽约。艾米的舞蹈室大得像舞厅,像装了镜子、有一大圈胡桃木练功扶手的箱子。是从她别墅的地下室挖出来的。我进去的时候她正好劈叉在地,一动不动像是死了,她的脑袋垂在胸前,长长的刘海(当时是红色的)遮住了她的脸庞。音乐在放。我等了等看她会不会理我。她没理我,而是一跃而起跳了一组舞步,全程面朝镜子里的自己。上次看她跳舞已经有段时日了。我现在很少坐在人群里看她演出了:她的那一面——我在更深、更细的层面上无比了解的某个人矫揉造作的表演,感觉很遥远。我为这个人预约堕胎、雇用遛狗工、订花、写母亲节卡片、涂乳霜、打针、挤痘、擦拭难得一见的失恋的泪水,等等。大多数日子里我不会觉得自己在为艺人工作。我和艾米的工作、我为艾米做的工作大多发生在汽车里,或者沙发上、飞机上、办公室里,在各式各样的屏幕里,在成千上万的邮件中。

    可她就在这儿,跳着舞。我听不出配乐是什么曲子(我现在很少去舞蹈室了),可舞步很熟悉,这么多年来它们没多大变化。她日常训练的很大一部分是令地板吱嘎作响的走路:一种有力、有节奏的舞步,无论她走到哪儿你都听得出来,像一只大猫一板一眼地在笼子里踱步。现在叫我吃惊的是它丝毫不减的情色意味。通常我们夸赞一个舞者时会说:她举重若轻。艾米可不是这样。我觉得根据我的观察,她的一部分秘密在于她能从劳神费力之中召唤出愉悦欢喜,她没有哪个动作是顺从本能、自然而然地流淌到下一个动作的,每个“舞步”都一清二楚,编排好的,可当她抛洒汗水完成这些动作时,辛苦本身就显得情色盎然了,就像看着一个女人在马拉松比赛的最后越过终点线,或一步步攀上她的性高潮。同样都是女性意志得以彰显的欣喜若狂。

    “让我练完!”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大喊。

    我走到远远的一个角落,沿着玻璃墙滑下,坐在地板上重新打开我的书。我打算给自己立个新规矩:每天晚上阅读半小时,雷打不动。我选的书不厚,可我还没看多少。你为艾米效力时,读书基本上没可能,团队里的其他人都觉得这个想法很不现实,我觉得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无情的背叛。即使在长途飞行中(即使我们飞回澳洲),工作人员要么回复和艾米相关的邮件,要么翻阅一堆杂志假装在工作,因为艾米就在你手里的那本杂志上,就算没有也很快会上的。艾米自己读读书,有时是我推荐的正经书,更多时候是自选书或朱迪和格兰奇放在她面前的讲怎么节食的垃圾书,但艾米的阅读是不受我们干扰的,艾米毕竟是艾米,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时候她会从我给她的书里找到什么灵感(某个时期、某个角色或某个政治观点),最终将其转化成扁平的、庸俗的形态,转化成一段影片、一首歌或别的什么。但这无法改变朱迪大体上对阅读的态度,她觉得读书缺德,因为它占据了我们原本可以为艾米工作的宝贵时间。但有时候就连朱迪也有必要看看书(因为看书会成为艾米进军电影界的契机,或有助于某个项目的开展),这种情况下,她会利用我们长途飞行的时间读完某本书的三分之一,脚跷得老高,脸上一派嘬了柠檬的表情。她看书从不过三分之一(“我明白大概意思了”),然后立马端出四个可能的判决之一。“挺活分”——意思是不错;“很重要”——意思是相当不错;“有争议”——意思是可能好可能坏,你永远不知道;“笨样儿”,发音时要配合叹气和翻白眼,意思是不好。如果我要她说点儿理由来,朱迪会耸耸肩说:“我知道什么呀?我不过是本迪戈来的小野丫头。”这句艾米也听得见的话,足以让任何项目胎死腹中。艾米从不低估心灵家园的重要性。尽管她已将本迪戈抛在身后(说话不再像家乡人,唱歌常模仿美国人的口音,经常把自己的童年说成活地狱),但她依然将家乡视为有力的符号,几乎是业界领头羊的标志。她的理论是,明星可以把纽约和洛杉矶收入囊中,可以坐拥巴黎和东京——但只有超级明星才会有克里夫兰、海得拉巴和本迪戈这样的背景。超级明星俘获所有地方的所有人。

    “你读什么呢?”

    我把书举起。她从劈叉的姿势收起两条腿,对封面皱皱眉头。

    “没听过。”

    “电影叫《歌厅》[2]?基本差不多吧。”

    “同名书?”

    “书可比电影早。我觉得它可能有用,毕竟我们要去柏林了。朱迪派我来提醒你。”

    艾米朝镜子里的自己扮了个鬼脸。

    “朱迪可以多拍拍我的马屁呀。她最近弄得我够呛。我想她可能绝经了?”

    “也可能是你太烦人了?”

    “哈哈。”

    她躺下来,抬起右腿举到胸前,等着。我走过去跪在她前面,把她的膝盖朝胸口压。我的体格结实得多(更宽、更高、更重),每次我这样给她压腿,都觉得自己得小心点,觉得她很柔弱,我会压断她,不过她有着我无法想象的肌肉,我见过她把年轻的男舞者举得几乎和她脑袋一样高。

    “挪威人真没劲,是不是?”她喃喃自语,然后突发奇想,仿佛我们过去三个礼拜的对话都没发生过,“我们为什么不出去?比方说,现在。朱迪不会知道的。我们从后门出去。喝点鸡尾酒?我特想喝。我们不需要理由。”

    我朝她笑笑。我试想了一下,生活在一个随心而动、率性而为的世界里是什么感觉。

    “什么事那么好笑?”

    “没有。我们走吧。”

    她冲了个淋浴,换上她普通百姓的行头:黑色牛仔裤、黑色背心,还有压得低低的黑色棒球帽——她的耳朵戳在头发外面,有种意想不到的憨态。我说她喜欢到外面跳舞时,人家都不相信我,我们确实不经常去,后来的年头不经常去,可真的是有,而且从来没捅过娄子,可能因为我们去得很晚,去的是同性恋吧,等到小伙儿们认出她来,他们通常激动高兴、善意满满:他们想保护她。数年以前她是他们的,后来她成了所有人的,现在照顾她证明了她依然真的属于他们。没人讨要亲笔签名,没人要她摆姿势拍照,没人给报社打电话——我们只是跳舞。我唯一要做的就是表态我跟不上她,当然也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我确实跟不上。等我的腿肚子有灼烧感,像站在水龙头下面汗流不止时,艾米还在跳呢,我只好找个位子坐下等她。我就这么坐在场外,突然感到肩头一记重击,什么湿湿的东西滴到了我脸上。我抬起头。是艾米,她咧嘴笑着,俯视着我,汗水从她脸上滴到我脸上。

    “起立,士兵。我们起航了。”

    这时是凌晨一点钟。不算太晚,可我想回家了。但等我们接近住所时,她拉下隔板告诉埃罗尔不要停,开过房子往“七分之一和小树林”酒吧的方向开,埃罗尔试图抗议时,艾米吐吐舌头把隔板拉上去了。我们在一家小小的、脏兮兮的钢琴酒吧外停下了。我已经听得见有个男人用百老汇式的颤音大着嗓门在唱《歌舞线上》里的曲子。埃罗尔摇下车窗怒视大敞的门。他不想让她走。他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拉拢我,仿佛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两个人(在朱迪看来,我俩明天都得负责),可一旦艾米下定决心,我肯定拉不回来。她打开车门,拉我下车。我俩都醉醺醺的:艾米兴奋过了头,处于再次满电的危险状态;我精疲力竭,酒后感伤。我们坐在昏暗的角落(整个酒吧全是昏暗的角落),手里拿着酒保端来的两杯伏特加马提尼——这酒保和艾米差不多年纪,激动得手忙脚乱,不知该怎么伺候她,我搞不清他怎么才能在瘫软之前解决把酒放到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我从他颤抖的手中接过玻璃杯,忍受艾米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讲“石墙事件”[3]的历史,石墙这样,石墙那样,仿佛我从没到过纽约、什么都不知道。钢琴旁一群开“脱单派对”的白种女人唱着《狮子王》里的什么歌;她们的声音销魂刺耳,还总是忘词儿。我知道这很幼稚,可我因为生日的事气鼓鼓的,唯有愤怒能让我清醒,我不提什么事惹毛了我,暗暗地闹着别扭。我喝着马提尼,一言不发地听艾米从“石墙事件”扯到了她早年跳舞打零工的事,那是在字母城[4],七十年代末,她所有的朋友都是“疯癫癫的黑人小伙、同性恋、女歌手;现在全死了”,这故事我听过百八十遍,我都能自己讲了。我正绝望于没办法让她闭嘴,就在这时她突然用烂醉时才会有的口气宣布她“要尿尿”。我知道她没体验过几次公共厕所,可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她已经在我前面二十码了。我费力穿过醉醺醺的脱单女时,钢琴手抬着头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抓住了我的手腕:“嗨,姑娘。你唱歌吗?”此时艾米跳下地下室的台阶,消失在视线外。

    “这首怎么样?”他冲乐谱点点头,一只手无力地掠过他乌黑闪亮的光头。“这些姑娘唱歌再也听不下去了。你会吗?《玫瑰舞后》[5]里的?”

    他优雅的手指拂过键盘,我唱起开头的乐章,知名的序曲,讲的是只有死人才待在家里,像妈妈这样的人,噢,他们可不同,他们不会坐以待毙,他们有梦想有胆量,他们不会待着等死,他们总会努力站起来——去外面的世界!

    我一只手搭在钢琴上,改为面朝它的姿势,闭上眼睛,我还记得我当时在想起头时声音要轻,至少我还是有意识这么做的(轻轻地起头,轻轻地唱),不要超过钢琴声,不要被人注意,或者说不要太被人注意,因为我还和以前一样觉得不好意思。可也因为要尊重艾米,她没有唱歌的天资,尽管这是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事实。她并不比我眼前坐在酒吧凳子上喝迈泰酒的脱单女更有天资。可我有天资,不是么?抛开一切不说,我当然有啦?此刻我觉得我没法憋着嗓子了,我的眼睛依然闭着,可我的声音抬高了,不断抬高,我越唱越响,我觉得我控制不了了,真的,声音是我发出的,但它现在又高又远,摆脱了我的掌控。我的手在空中比划,我的脚跟在地板上打拍子。我觉得我是房间里所有人的焦点。我甚至情绪化地幻想自己身处一长列有胆量的兄弟姐妹、音乐制作人、歌手、乐师、舞者中,因为我不也拥有我的族人常有的天赋吗?我可以把节拍变成乐章,变成韵律和乐符,让它减速,让它提速,控制我自己生命的节拍,最后终于站在这个舞台上(如果不去别的地方)。我想起妮娜·西蒙把每个乐符和下一个乐符狠狠地、精确地分开,正如她的偶像巴赫教她的那样,我想起她称自己的音乐为“古典黑人音乐”(她讨厌爵士乐这个词,认为是白人硬套在黑人头上的词汇,她断然拒绝),我想起她的声音,她能把音拖到你忍无可忍的地步,强迫她的听众顺从它,顺从她的时间表,顺从她对歌曲的理解,她对听众毫无怜悯之心,无情地追逐自己的自由!可我太顾着想妮娜的事情,不知道已经要结束了,我以为我还有一段要唱,结尾的和弦结束了,可我还在继续唱,还没意识到噢,是啊,是啊,赶紧停下吧,结束了。就算有雷鸣般的掌声我也没听见,一切似乎已归于平静。我只感觉钢琴手在我背上迅速拍了两记,他的手黏黏的、冷冷的,还带着在前一个俱乐部演出时干掉的汗渍。我睁开眼睛。是啊,酒吧里喧嚣已过,或者压根没有过,一切都和之前一样,钢琴手已经在和下一个表演者说话了,脱单女高高兴兴地边喝酒边聊天,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凌晨两点半。艾米不在自己的位子上。她不在酒吧里。我跌跌撞撞地在那又小又挤的地方找了两圈,踢开臭气熏天的厕所里的每扇门,手机在我耳边不停拨号,她的手机却总是留言状态。我又磕磕绊绊地回到酒吧,跑上楼梯到了街上。我恐慌不已,叫喊起来。天在下雨,我吹直的头发以惊人的速度卷翘回来,打在我头上的每一滴雨都催生一个卷,我伸进去摸到了羔羊毛的触感,潮湿而富有弹力,浓密而充满活力。汽车喇叭响了响。我一抬头看见埃罗尔停在之前我们下车的地方。后车窗降下来,艾米探出头来,缓缓鼓掌。

    “喔,好极了。”

    我赶忙一边道歉一边朝她奔去。她打开车门:“快进来。”

    我坐在她旁边,仍不住道歉。她凑上前去跟埃罗尔说话。

    “去趟市中心再回来。”

    埃罗尔摘下眼镜,捏捏鼻梁。

    “快三点了。”我说,可她抬起隔板,我们出发了。开出十来个街区,艾米和我都一言不发。正当我们穿过联合广场时,她转向我:“你开心吗?”

    “什么?”

    “回答问题。”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她舔舔大拇指,擦去从我脸上流下来的睫毛膏。我根本不知道。

    “我们在一起,多久了?五年?”

    “快七年了。”

    “好的。那你现在应该知道,我不希望我的人,”她说得很慢,像在跟智障说话,“为我工作时不开心。我觉得没意义。”

    “可我没有不开心!”

    “那你是什么?”

    “开心啊!”

    她摘下帽子,扣在我的头上。

    “这一辈子里,”她说着重新靠回皮座椅里,“你得知道你想要什么。你得去想象,然后去实现。可这个问题我们谈过很多次了。很多次。”

    我点头笑笑,醉得没什么其他反应了。我把脸嵌进胡桃木和窗玻璃之间,从这儿我能清楚地看到整个城市,从上到下。我看见豪华公寓的屋顶花园,看见这个时间点还在外面的寥寥无几、零零落落的人溅着水花走过积水的人行道,我从这个视角不断看见怪诞偏执的组合。一个拾罐子的中国老妇,戴着老式的圆锥形帽子,在一栋房子的窗前拖着她的战利品(几百甚至几千个罐子被她收集在一张巨大的塑料布里),我知道房子里住的是个中国富豪,是艾米的朋友,曾和艾米讨论过开连锁酒店的事情。

    “在这座城市里你真的得知道你到底要什么,”艾米说话了,“可我觉得你还不知道。好吧,你很聪明,我们都懂。你以为我说的跟你没关系,可是有关系。脑子和心、眼相连——就是想象,想象而已。想要它,看见它,得到它。不要道歉。我从来不为我想要的东西道歉!可我看见你道歉——我看见你一辈子都在道歉!仿佛你有幸存者愧疚感之类的!可我们不再是在本迪戈了!你已经离开本迪戈了——对吧?就像鲍德温[6]离开哈勒姆区。就像迪伦[7]离开……管他妈的从哪儿来的。有时候你得跳出来——从他妈的本迪戈跳出来!感谢上帝我们都跳出来了。很久以前。本迪戈在我们身后了。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对吧?”

    我不住地点头,尽管我真的不知道她在说什么,除了和艾米在一起时常有的那种强烈感觉:她认为她的故事放之四海而皆准,醉酒时更是如此,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所有人都来自本迪戈,我们所有人的父亲都在我们尚小时去世,我们都想象过自己的好运并成功逆袭。艾米和其他人之间的界限模糊了,难以分辨。

    我想吐。我像狗一样把脑袋伸进纽约的夜空里。

    “瞧,你不会一辈子干这个的。”一小会儿后我听见她说,这时我们已经进入时代广场,车开在八十英尺高、顶着两英寸非洲头的索马里模特下,模特穿着毫无特色的GAP卡其布制服,在一栋大楼的侧面欢快跳舞。“太他妈的明显了。所以问题就是:这之后你打算怎么做?你打算怎么过你的生活?”

    我知道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单飞”做这或做那,或干天马行空的事,比如“写本书”或“开个瑜伽静修馆”,因为艾米觉得实现这些事情,你只要走进譬如出版社的办公楼,然后大声宣布你的目的。她自己的经历就是如此。她如何知道时间会一波波地向人席卷而来?她如何知道时间席卷下委曲求全、差强人意、苟且偷生的生活?我直勾勾地盯着跳舞的索马里模特。

    “我很好!我很开心!”

    “好吧,我觉得你脑子里装太多了,”她边说边拍自己的脑袋,“也许你要多上上床……你懂的,你好像从来不跟谁上床。我的意思是:是我的错吗?我安排得太满了,是吗?一直太满。你从来不跟我说这方面的。”

    车里亮起来。是推广什么玩意儿的巨幅数字广告,可在车里感觉柔和又自然,像破晓一般。艾米揉揉眼睛。

    “唔,我有项目要给你,”她说,“如果你想做项目的话。我们都知道你是大材小用了。不过,如果你想换东家,现在是个好机会。我对这个非洲项目很上心——别啊,眼睛别朝着我打转啊;我们得敲定细节,我当然知道,我又不是傻瓜——但这事儿一定要做的。朱迪一直在和你妈接头。我知道这个你也不想听,可她已经接头了,你妈也不像你想的那样不是个东西。朱迪觉得那个地方……好吧,我酒劲儿上来了,想不起在哪儿了,丁点儿大的国家……西面的?可她觉得那是个有趣的方向,我们可以努力努力,有潜力。朱迪说的。而你值得尊敬的议员老妈,正好知道不少。朱迪说的。问题是,我需要全力以赴,需要想在这儿的人。”她指着自己的心脏说,“不是还在迷茫为什么在这儿的人。”

    “我想在这儿。”我看着她指的地方说,尽管在伏特加的作用下她小小的胸部有了分身术,然后交叠,又再重合。

    “我现在转弯?”埃罗尔通过麦克风满怀希望地问她。

    艾米叹气道:“你现在就转。好了,”她转向我,“你这几个月一直怪怪的,从在伦敦时就开始了。很多负能量。这种负能量该好好疏导,否则它一直在回路里传播,影响所有人。”

    她说到此处用了不少手势,以示某些未知的物理学定律。

    “在伦敦发生什么事了吗?”

    3

    等我回答完她的问题,我们已经绕回到联合广场,我抬起头,看到巨大的倒计时板上的数字不断变化,其中央的空洞如同但丁的炼狱吐出滚滚烟雾。它叫我有种喘不上气的感觉。伦敦的那几个月里,很多事情叫我喘不上气:因为长期不住,我终于放弃了自己的公寓;在人头攒动的竞选活动上,我站着等了一夜,看着一个戴蓝领带的男人登台向穿红裙子的我妈认输。我在爵士咖啡馆看到一张怀旧的“九十年代嘻哈乐之夜”的传单,超级想去,可连一个能同去的朋友都想不到,过去几年里我不着家的日子太多了,居无定所,没怎么打理个人邮件,一是没时间,二是艾米不赞成我们上网“社交”,怕我们闲聊走漏了什么消息。不知不觉中我的友谊断送了。于是我独自一人去了,喝得醉醺醺的,最后跟一个门卫上了床——一个高大的美国人,从费城来,自称曾是职业篮球手。和他这个行当的大多数人一样(包括格兰奇),他受到雇用是因为身高和肤色,是因为这两者相加所暗示的威胁。我和他一起抽了两分钟的烟,觉得他性格温顺,与人为善,不适合这份工作。我身上带了一小包可卡因,是艾米的厨师给我的,等我的门卫休息时,我俩去了洗手间的小隔间里,在擦得锃亮的壁架上大快朵颐——这简直就是专门为此设计的。他跟我说他讨厌这份工作,讨厌它的侵犯性,害怕用手去碰任何人。等他下班,我们一同离开,他在出租车里给我按摩脚丫子,我们咯咯地傻笑。我们去了我的公寓,公寓里所有东西都打好包了,等着搬去艾米位于马里波恩的豪宅,他抓住励志的引体向上单杠(我安在卧室门上方却从来没用过)试图上拉,却把这蠢玩意连同一些灰泥从墙上扯了下来。上床时,我基本感觉不到他在我体内——大概是可卡因叫他萎了。他也不像介怀的样子。他愉快地像头大熊一样在我身上睡着了,凌晨五点又同样愉快地祝我好运,自己走了。我早晨醒来时鼻子在流血,清楚地感到自己的青春,或者至少是这方面的青春,离我而去了。六周后一个周日的清晨,朱迪和艾米在米兰疯狂给我发短信说整理艾米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八年间的舞台服装的事,可我呢,瞒着她俩在皇家自由医院的无预约门诊处等待性传染病及艾滋病检测结果,听着几个远不如我幸运的人被带去边上的房间里哭。这些事我都没和艾米说过。我却说了特蕾西的事。所有人中偏偏说了特蕾西。我们之间的整个历史,在时间和伏特加里迷迷糊糊穿前插后的来龙去脉,放大的憎恨,削弱或消亡的愉悦,我说得越久就看得越清、想得越清(仿佛真相沉入了井中,如今却从伏特加井里涌上来跟我见面),在伦敦,其实只发生了一件事:我见到了特蕾西。这么多年未见,今又见到。其他事情都不重要了。仿佛上次见面和这次见面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等等,等等……”艾米醉得厉害,已经无法掩饰对另一人的长篇大论有多么不耐烦——“这是你交情最久的小姐妹,对吧?是的,这个我知道。我见过她吗?”

    “从没见过。”

    “她是个跳舞的?”

    “对。”

    “最棒的人了!他们的身体告诉他们该做什么!”

    我之前坐在椅子边缘,可现在我泄了气,脑袋重新枕回由单面可视玻璃、胡桃木和皮革构成的冷冷的夹角里。

    “好了,千金难买老交情。”艾米的口吻会让你以为这个说法是她发明的。“没有我亲爱的老朱迪,我该怎么办?我们十五岁就认识!她睡了我带去学校舞会的男人!可她居然给我打电话了,是的她打了。别人不会那么做……”

    艾米会把关于我的故事全都变成关于她的故事,我习惯了,通常顺着她就好,可酒壮人胆,那一刻我竟相信其实我俩的生命有同样的重量,同样值得讨论,同样值得付出时间。

    “是那次我和我妈共进午餐后的事,”我缓缓解释道,“我和那个叫丹尼尔的家伙一起出去的那晚?在伦敦?倒了血霉的约会。”

    艾米皱起眉头:“丹尼尔·克莱默?是我安排你俩约会的。搞金融的那小子?瞧,这事儿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好了,就是倒霉——我们去看演出。她就在那场狗日的演出里。”

    “你跟她说话了。”

    “没!我八年没和她说话了。我刚跟你说过。你真在听我讲吗?”

    艾米用两根手指戳了戳太阳穴。

    “什么在前什么在后搞不清了,”她喃喃地说,“外加我脑袋疼。瞧……老天,我不知道……也许你应该给她打电话!我看你挺想打的。现在就打给她——操,我来跟她说。”

    “不要!”

    她从我手里抢过手机,一边笑一边翻我的通信录,我伸手要夺回来,她把它举出窗外。

    “还给我!”

    “噢,来嘛——她会喜欢的。”

    我终于爬到她身上,一把夺过手机,塞在我大腿之间。

    “你不了解。她对我做了可怕的事。我们当时二十二岁。可怕的事。”

    艾米拱起一条标志性的、几何形状的眉毛,把埃罗尔刚拉下来的隔板又给拉了上去——埃罗尔想知道我们走房子的哪个入口,前门还是后门。

    “哎呀,我现在真的有兴趣听听……”

    我们转入华盛顿广场公园。广场周围的别墅身披红色外墙,高雅宏伟,门脸映着暖色调的灯火,可公园里面黑漆漆、湿哒哒,除了五六个流浪的黑人就再也没人了——这几人坐在远处右手边角落里的棋桌上,身体裹在垃圾袋里,胳膊大腿从洞里伸出来。我脸贴着玻璃窗,合上眼,感受着雨点,讲述我记忆中的故事,虚构与现实参差不齐、痛不欲生地宣泄而出,仿佛我边讲边在碎玻璃碴上奔跑。可等我睁开眼,迎来的又是艾米的大笑。

    “他妈的一点儿也不好玩!”

    “等等——你现在是认真的吗?”

    她费劲地把上嘴唇收进嘴里,用下牙咬住。

    “有没有可能,”她说,“是你小题大做了?”

    “什么?”

    “说实话,如果这故事是真的,我唯一觉得可怜的就是你爹。可怜的家伙!超级寂寞,想找找乐子……”

    “别说了!”

    “他又不是杰夫瑞·达莫[8]。”

    “那不正常!根本是做了不正常的事!”

    “正常?你知不知道这世界上但凡有电脑的男人,包括总统,这一刻要么在看阴道,要么刚看完阴道……”

    “不是一回事……”

    “完全是一回事。唯一的不同是你爸连电脑都没有。如果乔治·W·布什搜索了‘亚洲少女的阴部’——那又怎样?他就是杀千刀的连环杀人犯了?”

    “呃……”

    “话糙理不糙。”

    尽管不太乐意,我还是咯咯笑了。

    “抱歉。可能我在犯傻。我理解不了。你究竟为什么生气?因为她告诉你了?你刚说你觉得这是胡说八道!”

    我一个人钻了那么多年的牛角尖,突然听见艾米用她喜欢的“直线脑路”理清了问题,我吃惊不小。清楚透彻得让我心绪不宁。

    “她总撒谎。她觉得我爸很完美,她想在我面前毁掉他,她想让我恨我爸,就像她恨她爸一样。事后我甚至不敢和他对视。直到他去世都是这副样子。”

    艾米叹气。“这是我听过的最愚蠢的事情。没个由头就把自己弄得不好受。”

    她朝我的肩膀伸出手,可我扭过背去,擦掉眼中流下的不争气的泪水。

    “傻得很。”

    “不。我们谁都有闹心的事。不过你应该给你的朋友打电话。”

    她把外套叠成小枕头,脑袋就枕在玻璃窗上,待我们穿过第六大道时她已经入睡。她是打盹天后,像她那样生活,不得不如此。

    4

    伦敦,那年的早些时候,地方选举的前几天,我和我妈一起吃了午餐。那是个阴沉潮湿的日子,人们郁郁寡欢地走过大桥,头顶着蒙蒙细雨,就连最雄伟的纪念碑,甚至国会大厦,都愁容满面、其貌不扬,只叫我讨厌。我真希望我们已经在纽约了。我只盼飞得高高,只盼洒满阳光的玻璃,然后到纽约、迈阿密,再到南美洲的五站,最后是欧洲巡游的二十站,终点又回到伦敦。这样,一整年就过去了。我喜欢那样。其他人要经历四季,他们得拽着自己走完一年。在艾米的世界里,我们不过那样的生活。就算我们想也做不到:我们从不在一地长期逗留。如果我们不喜欢冬天,我们就飞往夏季。我们厌倦了城市就去沙滩,或者反过来。我稍微夸张了点,但夸张得不多。我二十八九岁的日子是在一种离奇的没有时间概念的状态中度过的,现在回头想想,不是所有人都会经历那样的生活,我肯定是为此而生的。后来我纳闷自己之所以被选中,是不是主要出于这个原因:我们是鲜有外部关系的人,没有伴侣或子女,家庭的牵绊很少。我们的生活方式造就了我们的现状。艾米有四个女助理,我们中只有一人生了孩子,还是在辞职许久之后的四十四五岁才生的。登机了,你就得无牵无挂。其他法子都行不通。我现在只剩一根绳索了——我妈,她和艾米一样正值人生巅峰,又和艾米不同,她不怎么需要我。她顾自高飞,不消几日就要成为西布伦特的国会议员了,当我左转,面朝牛津塔,背对国会大厦,我和往常一样感到自己相较于她是多么渺小,她如日中天,相比之下我的工作肤浅琐碎,尽管她想尽办法引导我。在我眼里,她比以往更伟岸。我一路紧紧抓住护栏,直到过桥。

    外面的露台太潮,没法坐。我在餐馆里找了好一阵,然后就看见我妈了,她终究还是坐在了外面的伞下,倒淋不到雨,旁边还有米丽安,虽说我们通电话的时候没说米丽安要来。我不是不喜欢米丽安。其实我对她没有任何感觉,很难对她有什么感觉:她那么娇小,那么安静,那么严肃。她所有的沉闷无趣都集中在她的小脸中央,她的头发不染不烫,梳成脏辫发型,发梢泛白。她戴着一副小小的金边圆眼镜,从不摘下,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比实际更小。无论什么场合,她总穿知性的棕色羊毛衫和纯黑裤子。作为人肉相框,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衬托我妈。我妈对米丽安的唯一评价就是:“米丽安让我非常愉快。”米丽安从来不说自己的事,她只说我妈的事。我不得不动用“谷歌”才发现她是非洲裔古巴人,住在路易舍姆[9],还发现她曾为国际援助组织效力,但如今在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教书(某个打酱油的职位),还一直在写一本以“流落他乡的犹太人”为主题的书,写书的时间比我认识她的时间还长——我认识她大概四年。在地方学校的什么活动上,她被一带而过地介绍给我妈的选民,拍了个照,塞到我妈身边,像一只温顺的睡鼠站在母狮旁边,《威尔斯登和布伦特时报》的记者得到的评价和我听到的一模一样:“米丽安让我非常愉快。”没人特别感兴趣,连牙买加老男人和非洲福音派教徒都没兴趣。我有种感觉,她的选民没真把我妈和米丽安当作情人,她们只是威尔斯登两名好心的女士,她们拯救了老电影院,为拓展休闲娱乐中心而斗争,还在当地图书馆里开创了“黑人历史月”的活动。竞选活动中,她俩是绝配:如果你觉得我妈专横跋扈,你可以在米丽安的谦卑温顺中寻求安慰;觉得米丽安没劲的人可以享受我妈到哪哪就有的刺激。我妈高谈阔论,米丽安顺从地不住点头,看着这样的米丽安,我知道我也觉得有她真好:她是有效的缓冲器。我走过去,一只手搭在我妈肩膀上。她没抬头,也没停下讨论,可她示意知道了,抬起一只手覆在我手上,接受了我印在她脸颊上的吻。我拖出一张椅子,坐下。

    “你最近怎样,妈?”

    “压力山大!”

    “你妈压力很大,”米丽安证实道,然后开始静静地列举造成我妈压力的种种原因:等待塞信的信封,等待张贴的传单,最近一次民调如何接近,对手的手段如何下三滥,议会里唯一的另外一个黑女人如何两面三刀——她任了二十年的国会议员,我妈没什么像样的理由就将其视为自己的死对头。我在合适的地方点头,浏览完菜单,从路过的服务员那儿点了些葡萄酒,全程没有打断米丽安滔滔不绝的讲话:她列举数字和百分比,小心谨慎地复述我妈在这样或那样的重要场合对谁说的各种“妙语”,谁又被我妈的妙语弄得措手不及。

    “可你会赢。”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语调尴尬地介于陈述句和疑问句之间。

    我妈神色凝重,展开餐巾铺在腿上,仿佛一个皇后被问了无礼的问题:你的子民还爱你吗?

    “假如还有公正可言。”她说。

    我们的菜来了,我妈给我点的菜。米丽安留了些给自己(她让我想起即将冬眠的小型哺乳动物),不过我妈没动桌上的刀叉,而向她旁边的空椅子伸出了手,拿起一份《标准晚报》,掀开的那页上有艾米在舞台上的大幅照片,并排的位置有一张图库照片,照片上有几个穷困的非洲孩子,我说不出具体是哪儿的孩子。我没见过这篇文章,报纸离我太远,看不清上面的字,但我猜测它是最近的一篇新闻稿,宣布艾米要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减少贫困”。我妈用一根手指轻轻点点艾米的肚皮。

    “她是认真的吗?”

    我思考了一下怎么回答。“这事儿她劲头很大。”

    我妈皱着眉头拿起餐具。

    “‘减少贫困’。呵呵,好吧,可具体的策略呢?”

    “她不是政治家,妈。她没有策略。她有个基金会。”

    “那她到底想做什么?”

    我给我妈斟了点葡萄酒,她不得不暂停一下,和我碰了个杯。

    “我觉得她其实想建个学校。女校。”

    “因为假如她是认真的,”我妈针对我的回答说,“你应该给她提提建议,她得跟我们谈谈,想法子跟政府合作……显然她有钱也有公众关注度,这都很好,但如果不理解运作机制,不过是徒有好的想法却什么也实现不了。她得和相关政要碰碰头。”

    听见我妈已经将自己称为“政府”,我笑了笑。

    我接下来说的话严重惹恼了她,她扭过身体把回答说给了米丽安听。

    “噢,求求你——我真的希望你不要表现得像我在求你帮什么大忙一样。跟那个女人见面,我完全没兴趣,一点都没。从来没有。我只是提点建议。我原以为你们会欢迎。”

    “我们欢迎,妈,谢谢你。我只是……”

    “我的意思是,其实吧,你应该觉得这个女人会想和我们谈谈!我们毕竟给了她英国护照。好了,不提了。只不过从这个来看,”她又端起报纸,“她是认真的,但也许方法不对,也许她只想自取其辱,我不知道。‘白种女人拯救非洲。’是这个意思吗?老掉牙的路子了。呵,那是你的世界,不是我的世界,感谢上帝。可她真的至少该和米丽安聊聊,米丽安有很多有用的社会关系,乡下的关系,教育的关系——她太谦虚所以没和你说。她在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干了十年,看在上帝的分上。穷困可不是一条新闻标题,亲爱的,它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现实,而教育是其核心。”

    “我知道贫困是什么,妈。”

    我妈苦笑,咬下满叉子的食物。

    “不,亲爱的,你不知道。”

    我集中尚存的意志力不要去看手机,可它又嗡嗡响起来(从我坐下开始,它嗡嗡响了十几次了),我终于掏出来,迅速翻阅未处理的消息,一只手拿着手机吃饭。米丽安主动跟我妈谈起一桩无聊的行政事务,讲着讲着就发现自己深陷我和我妈的争端,可她还没能打圆场,我妈就明显没耐心了。

    “你用手机上瘾。你知道吗?”

    我继续打字,但尽力让表情平静。

    “这是工作,妈。现在的人就这么工作。”

    “你的意思是:像奴隶一样?”

    她把一片面包一撕为二,把较小的半片递给米丽安,我以前也见她这么干过,这是她节食的方法。

    “没啊,不像奴隶啊。妈,我过得挺好!”

    她一嘴面包地思考了我这句话。她摇摇头。

    “不,不对——你没有生活。她有生活。她有男人,有孩子,有事业——她才有生活。我们在报纸上就看得到。你为她的生活服务。她是个大吸血鬼,吸走你的青春,夺走你所有的……”

    为了让她闭嘴,我把座椅推回老位置,去了洗手间,在镜子前瞎转悠消磨时间,发发邮件,可当我回去时,对话不间断地继续着,仿佛时间不曾流逝。我妈还在抱怨,不过对象换成了米丽安:“……你所有的时间。她歪曲一切。是她让我没有外孙和外孙女。”

    “妈,我生不生孩子真的和她没……”

    “当局者迷。她已经让你对所有人都心生怀疑。”

    我虽然否认,但她的话正中靶心。我难道没有疑神疑鬼——总怀着戒心?我难道没有为“顾客”(我和艾米之间的说法)的蛛丝马迹做好准备?我们把利用我接近她的人叫做“顾客”。早年间有些时候,如果我克服时间和地理的所有障碍成功把一段关系挨过了几个月,我就有了点自信和勇气,会把这人介绍给艾米,这通常是个坏主意。他去洗手间或出去吸烟的时候,我会问艾米:顾客?回答来了:噢,亲爱的,抱歉,百分百的顾客。

    “瞧瞧你怎么对待老朋友的。特蕾西。你们情同姐妹,一起长大——现在你连话都不跟她说!”

    “妈,你一直讨厌特蕾西。”

    “问题不在这里。人都有家乡,他们有根——你让这个女人把你连根拔起了。你没有家,你什么也没有,你隔三差五就在飞机上。那样的日子你能过多久?我觉得她根本不想让你快乐。因为那样你就可能离开她。那时她又会怎样?”

    我笑笑,但连我自己都觉得这笑声不堪入耳。

    “她会很好的!她是艾米!我只是助理一号,你知道的——还有其他三个助理呢!”

    “我明白。所以你是她的过客,可她是你的全部。”

    “不,你不明白。”我的视线离开手机。“其实我今晚就有约会?艾米帮我安排的人。”

    “真不错呀。”米丽安说。她平生最喜闻乐见之事就是冲突的解决,任何冲突,所以我妈是她的巨大财富:她到哪儿,哪儿就有冲突,然后米丽安就来解决。

    我妈劲头又来了:“他是谁?”

    “你不认识的。他是纽约人。”

    “我就不能知道他的名字么?国家机密吗?”

    “丹尼尔·克莱默。他叫丹尼尔·克莱默。”

    “啊,”我妈说着朝米丽安高深莫测地一笑,“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神色在她俩之间传递,真叫我生气。“又是个不错的犹太小伙。”

    服务员来收拾我们的餐盘时,太阳出现在青铜色的天空中。彩虹穿透葡萄酒杯映在潮湿的银器上,穿透有机玻璃椅子的靠背,从米丽安的订婚戒指延伸到我们三人之间的一块亚麻餐巾。我没要甜点,说我得走了,可当我起身取下椅背上的雨衣时,我妈朝米丽安点点头,米丽安一脸正色地递给我一个活页文件夹,上面有“可行性研究”:文字和照片、联系人列表、建筑方案建议、地区的教育简史、对可能的“媒体影响力”的分析、跟政府合作的计划等等。太阳徐徐穿过阴霾,云开日现,我终于明白共进午餐之事其实是个套路,我是向艾米传递信息的渠道。我妈,也是个“顾客”。

    我谢过她给的文件夹,合在膝盖上,坐在那儿盯着封面看。

    “你感觉如何?”米丽安在镜片后担忧地眨着眼问,“我指的是你父亲。一周年的忌日是在周二吧?”

    和我妈吃饭的过程中被问及私人问题,我始料未及(对我而言重要的日子,她从不关心记得住记不住),以至于刚开始我都不确定是不是在问我。我妈看起来也很戒备。我俩痛苦地意识到,其实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整整一年前的葬礼上。不寻常的午后:棺材没入火焰中,我坐在父亲的两个孩子身旁(现在已经是三十多岁和四十多岁的成年人了),再次经历了之前和他们唯一一次见面时相同的场景:女儿抹着眼泪;儿子倚在凳子靠背上,双手交叉在胸前,对死亡本身持怀疑态度。我呢,哭不出来,也再一次发现他俩远比我更像父亲的孩子。但在我家,我们从来不愿承认“女不随爹”,我们总在回避陌生人老一套、色眯眯的好奇心(“可她长大会迷茫吗?”“她会怎么选择你们的文化呢?”),以至于我有时甚至觉得我童年的所有意义就在于向民智未开的这拨人展示我一点儿也不迷茫,选择也毫无困难。“生活本来就很迷茫!”——这是我妈傲慢的拒绝。可人们不也深深期待孩子像父母吗?我认为我妈和我爸都觉得我奇怪,像个抱错了的孩子,不属于他俩任何人,不过当然这是所有孩子的结局(我们不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也不是我们),我父亲的两个孩子这些年来才慢慢地理解这点,也许此时此刻火焰吞没松木时才真正理解,而我生来就知道,我一直都知道,这是印在我脸上的真理。但我的戏码就到此为止了:在后来用餐悼念的环节,我意识到比我痛失爱父更大的事情一直在发酵,是的,不管我走到火葬场的哪里,都听得到环绕四周嘁嘁喳喳的声音,艾米,艾米,艾米,比我父亲的名字更响亮、更频繁,人们想搞明白她是不是真的来了,再后来,他们认定她来过后又走了,你又听见这个声音,惋惜哀伤,此起彼伏,艾米,艾米,艾米……我甚至听见我姐问我哥有没有看见她。她避人耳目,全程在场。一个谨言慎行、矮得出奇的女人,素颜,皮肤苍白得几乎透明,穿着古板的花呢套装,腿上遍布青筋,头发不染不烫,是褐色的直发。

    “我想我会去献花的。”我含糊地指指河对面,朝着伦敦北部的方向。“谢谢你的关心。”

    “就放了一天假!”我妈转过身来加入对话,内容却还是前面的。“他葬礼的那天。放了一天!”

    “妈,我只请了一天假。”

    我妈摆出一副“身为你妈我很受伤”的表情。

    “你以前和你爸关系那么好。我知道我一直鼓励你们关系好。我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有一瞬间我想如实托出,可我没有。我望着一艘游船搅乱泰晤士河的河面。几个人零零散散地坐在几排空座位上,向外望着灰蒙蒙的河水。我又开始看电子邮件。

    “那些可怜的小伙儿。”我听见我妈说。等我从手机上抬起目光,我发现她正冲着亨格福德桥点头——那艘船正从桥下经过。一刹那,我知道她脑海中的画面也同样正浮现在我脑海中:两个年轻人被扔过栏杆,投进水里。一个活下来,一个死了。我颤抖着把胸前的羊毛开衫裹得更紧。

    “还有个姑娘呢。”我妈一边继续说,一边把第四包糖倒入浮满泡沫的卡布奇诺咖啡。“我觉得她还没到十六岁。还是孩子呢,他们所有人。真是悲剧。他们肯定还在蹲大牢。”

    “当然还在蹲大牢——他们可是杀了人。”我从细细的瓷器花瓶里抽出一根棒状面包,一掰为四。“他也永远地死了。也是悲剧。”

    “我理解,”我妈厉声说,“那个案子,我几乎每天都在旁听席,如果你还记得。”

    我记得。我搬出公寓没多久,我妈习惯每晚从高等法院回家后就给我打电话,给我讲故事(尽管不是我主动想听),这些故事各有千奇百怪的苦,却又不知怎的千篇一律:被母亲或父亲或双亲抛弃的孩子,被(外)祖父母抚养长大,或根本无人抚养,整个童年都在照料生病的亲属,住在简陋破烂、像监狱一样的公租房里,全在河的南边,被学校或家庭或两者逐出的青少年,吸毒,性虐,抢劫,露宿街头——生活还没扬帆就已沉入苦难的一千零一种方式。我记得一个是辍学的大学生。另一个有五岁的女儿,就在事发前一天女儿死于车祸。都是有小前科的人。我妈对他们深深着迷,她有个模糊的想法,想对这个案件写点儿什么,当时她正好要写博士论文。她没写。

    “我是不是惹你生气了?”她问道,一只手搭在我的手上。

    “两个走过狗屁大桥的无辜小伙!”

    我说着用空着的那只手一拳砸在桌子上,不是故意的——我妈的老习惯。她关切地看着我,把倾倒的盐瓶扶正。

    “可是亲爱的,没人在和你争吵那个问题啊?”

    “我们不可能都是无辜的。”我用余光瞥见一个服务员知趣地撤退了,他本是过来对账单的。“总得有人是有罪的!”

    “没有异议。”米丽安低声说,手里焦躁地搓着一块餐巾。“我觉得没人反对你的观点,是不是?”

    “他们没有机会。”我妈轻声却坚定地说,后来我往回走过大桥,坏情绪过去了,才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从两方面理解的句子。

    注释

    [1]玛士撒拉(Methuselah):《旧约全书》提到的老人,据说活了969岁。

    [2]《歌厅》:美国20世纪70年代的电影,改编自百老汇歌舞剧,描述30年代德国纳粹兴起之时,柏林成为一个醉生梦死的地方。

    [3]“石墙事件”: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司法制度严重歧视同性恋者,接吻、牵手、在同性恋酒吧出现都是被逮捕的理由。“石墙事件”发生于1969年6月27日纽约“石墙”旅馆外格林威治村的同性恋住所,这是同性恋者首次抗拒警方逮捕并引发暴力冲突,被认为是美国乃至世界现代同性恋权利运动的起点。

    [4]字母城:位于纽约曼哈顿的东村区,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里的大道以A、B、C、D依次命名。

    [5]《玫瑰舞后》:舞台剧、电影,描述对舞台表演有高度热忱却生不逢时的玫瑰,将自己的梦想寄托在两个女儿身上,但小女儿厌倦管束与男友私奔,大女儿沦为当红脱衣舞女。

    [6]鲍德温:指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1924—1987),美国黑人作家、散文家、戏剧家和社会评论家,出生于纽约哈勒姆区。

    [7]迪伦:指的可能是鲍勃·迪伦(Bob Dylan,1941— ),美国歌手、创作人、作家、演员、画家,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8]杰夫瑞·达莫(Jeffrey Dahmer,1960—1994):活跃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密歇根州的连环杀人犯,平时温文尔雅。

    [9]路易舍姆:伦敦东南部的一个区,黑人和印巴人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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