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醉酒,难为世间的真人。
天若不生个仲尼,后人去哪里讨个分晓?人若不酿出酒来,世人到哪里求得个真实?
酒,这有色或无色的液体,蕴藏着热烈而善变的学问。
喝吧,把盏而饮,一杯一杯吞下去,吞下去,一股烈焰直扑肺腑,一腔豪情蓦然升腾。弱的能强了,慢的能快了,低的能高了……转瞬间,穿越了漫长的时空,回归了历史的端点,桌前那衣冠楚楚的酒友已经判若另人,起码眼前的你我他已经面目全非,或者,虽然形体依然,而那胆略、气魄、谈吐,绝然已飞越千年万载,回到了人类起源的久远年代。
于是,想说则大声说,想笑则大声笑,想哭则大声哭,想骂则大声骂!说起来滔滔不绝,势如破竹;笑起来响响亮亮,声震寰宇;哭起来撕肝裂肺,石破天惊;骂起来更是爹娘祖宗,倾国倾城!这一切的一切,都归结于一点,自由洒脱,而这自由洒脱生动出的莫过于人生本真的痛快!
多少代了,长路漫漫。历史在演进,人类在变迁。有了蔽体之衣,有了栖身之所,有了语言文字,有了家庭伦理,有了君臣父子,有了……有了不同于任何物类的富足,富足的人主宰了天下,主宰了世界。
人成全了人,并自诩为伟大的人。
伟大的人一旦回首身后,每一次拥有就是一次失去,每一次获得就是一次遗弃。拥有了衣着,失去了赤裸裸的健美;拥有了居所,失去了餐风宿露的洗礼;拥有了语言,失去了长腔短调的吼声;拥有了固定的家室,失去了领略天下风流的艳遇;更可悲的是拥有了那编织严密的纲常,一个没有束手缚脚的人,却可悲到比捆绑起来还要难受的地步。人的行为一日千里,扩大到要占有任何空间的状态;人的灵魂却一落千丈,禁锢到满是栅栏的方寸之地。
想,要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说,要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
笑,要会笑的笑在最后头;
哭,也还要男儿有泪不轻弹。
一个活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麻木了,痴呆了,憨愚了,如同泥塑木雕,更像提线木偶,一切的行为举止,都有皇家的准则在限制着人,约束着人。符合这范本的人,才被称为好人。
好人难做。
世上好人还是居多。多少好人背负着精神的重载攀爬躬行,如同乌龟,更似蜗牛,优柔的,寡断的,迟缓的,木呆的,莫说与先祖,与早先灵动于万兽之上的先祖相比,即是如同囚笼中的猴子,失去了应有的机敏和灵动,迅捷和活跃。
人类不甘沉沦。
每一种竞技赛事,尤是体育运动,都是人们对自由自在的呼唤和再现。人们企求解放,要还原自身的粗犷和彪悍、机智和灵敏。君不见运动场上,有了跑,有了跳,有了掷,还有平衡木和单双杠,更别说这个球,那个球,撩拨得人们疯疯狂狂了!说穿了,哪一种比赛都是想追索曾经消逝的本能。退一步说,体育运动还原了人的肌体功能,可是,肌体的解放,与思想、精神的解放还有着八千里路云和月的距离!
缩短这种距离,迄今还没有什么秘密武器。纵观天下,惟一可供选择的就是那瓶中平平静静、清清亮亮的液体!不知缘何,我们的先人会酿制出酒这种东西。出于何种动机?达到何种目的?无法考证,也无需为之劳神费心,我则武断地判定,酒这精神的魔魂,就是要提醒和警策不断萎缩的人类。
这魔魂给人的先是一种迷惑。杯中之物,虽为水滴,却无江海之汹涌,海洋之汪肆。它娇媚,纯净,亮丽,玲珑,如舞台之歌女,如宫廷之嫔妃,似乎只要钟爱,只要动容,人这王子便可伸臂,便可享用。偏偏这魔魂入口下肚,立时就火冒三丈,热血涌溅,奔突的脉搏撞进了飞越远古的狂欢!一霎时,没了樊篱,没了钳制,没了障碍,没了挂牵,灵魂的赤裸,精神的粗犷,如同类人猿一样,已经在驱使和征服万千物种了!
这时候,服饰已遮掩不了本身的赤裸,语言已还原为初始的吼叫,举止也退化为四肢着地的跳跃……哪里还有限度?哪里还有拘禁?再没有比这更自由了!这或许才是潇洒,这或许才叫潇洒。潇洒应该是本质本色的自然展示。那种衣冠楚楚的潇洒,彬彬有礼的潇洒,落落大方的潇洒,那被人们叫习惯了已经约定俗成的潇洒,有哪一种敢同这魔魂缔造的潇洒相比?这潇洒才是人类惊天地、泣鬼神的潇洒!
刘邦因之潇洒高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曹孟德因之潇洒长吟:“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李太白则因之仰天大笑出门去,对世呼吁:“天生我才必有用!”
好个魔力无比的酒!
好个动人心魄的醉!
倘不喝酒,怎能算个男人?倘不醉酒,怎能算是真人?
喝吧!求真求实求本分的人们,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还有顾虑忌讳吗?敞怀喝吧——
潇洒醉一回!醉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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