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刚,哲学博士,研究员,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建党史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为党建理论、社会发展理论。
【摘要】权力问题是反腐败斗争必须抓住的关键环节。毛泽东对防治权力腐败作了深刻的思考和艰辛的探索。毛泽东旗帜鲜明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原则,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为了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毛泽东尝试了权力民主的新形式——“三三制”和“三结合”;为了治理权力腐败,毛泽东竭力强调思想教育和群众监督,开拓了党外监督的新形式。毛泽东防治权力腐败的探索,有深刻的经验,也有重大的教训,深入总结和吸取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 权力观 腐败 权力民主 人民主权
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权力问题是反腐败斗争必须抓住的关键环节,也是民主政治必须关注的重大课题。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为了防治权力的腐败,跳出“历史周期律”,作了深刻的思考和有益的探索,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深入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对于当前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道路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坚持人民主权,跳出“历史周期律”
“主权在民”是启蒙学者提出的重要论断和进步观念。马克思继承发展了这种观念并把这种观念置于唯物史观的坚实基础之上。针对黑格尔用君主主权来混淆和“伪造”人民主权的观点,马克思明确指出,主权概念本身不可能有双重的存在,更不可能有对立的存在,“不是君主的主权,就是人民的主权”,“人民主权不是凭借君王产生的,君王倒是凭借人民主权产生的”[487]。在马克思看来,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应该是国家权力的主体,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然而,剥削制度下的国家政权,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使广大人民处于无权地位,备受权力的欺凌、压榨和奴役,“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488]。在这种制度中,官僚政客“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489]。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导致公共权力异化、腐败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因此,要消除权力异化导致的腐败现象,必须消灭私有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把国家权力还给社会。只有把公权力还给社会,人民才能摆脱权力的压迫,才能在自由、民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联合体。
在总结巴黎公社实践经验的时候,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一些实践探索十分赞赏。他明确指出,巴黎公社为了防止“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的责任制,因为这些勤务员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490]。马克思认为,以往的社会制度都没有实现人民主权,资产阶级所标榜的普选权实际上仅仅是资产阶级手中的玩物,并没有为无产阶级带来民主。而只有巴黎公社才第一次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它破除了一切以金钱、血统为基础的等级制,选举出了真正属于工人阶级自己的代表,并赋予广大工人群众实实在在的监督权和罢免权。巴黎公社“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491],“它是由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492]。马克思的这些思想为毛泽东探索防治权力腐败的新路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
毛泽东对旧中国的权力专制和腐败现象作了深刻的思考。早在青年时期,毛泽东就有很深的认识。他明确指出,“中国名为共和,实则专制”。绝大多数群众心里没有民主的影子,都是迷信家,“迷信神鬼,迷信物象,迷信运命,迷信强权”[493]。而旧中国所谓的各种改革,实质上只是“由强权得自由”,正因为这种强权专制,导致了难以遏制的普遍的腐败。
毛泽东认为,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政府也没有根除这种腐败,国民党政府之所以在抗日战争中出现军事、政治、财政、经济各方面的严重危机,就在于“国民党统治的各种机构,腐败达于极点”[494]。正是因为权力独裁导致普遍腐败,注定了蒋介石独裁政府在解放战争中丧失民心,并最终丧失政权。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在他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指出:“在一切蒋介石统治区域,贪污遍地,特务横行,捐税繁重,物价高涨,经济破产,百业萧条,征兵征粮,怨声载道,这样就使全国绝大多数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以蒋介石为首的金融寡头,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则集中了巨大的财富。这些财富,都是蒋介石等利用其独裁权力横征暴敛、假公济私而来的。”[495]所以,毛泽东号召全国人民“废除蒋介石统治的腐败制度,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496]。
而要改变旧中国腐败盛行的局面,毛泽东认为,其根本举措就在于实行“平民主义”,让权力回归于人民。他指出:“宗教的强权,文学的强权,政治的强权,社会的强权,教育的强权,经济的强权,思想的强权,国际的强权,丝毫没有存在的余地,都要借平民主义的高呼,将他打倒。”[497]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曾旗帜鲜明地指出:“在土豪劣绅霸占权力的县,无论什么人去做知事,几乎都是贪官污吏。在农民已经起来的县,无论什么人去,都是廉洁政府。”[498]1945年7月,在延安窑洞回答来访的民主人士黄炎培提出的如何跳出“执政—腐败—垮台”历史兴衰周期律的问题时,毛泽东自信地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对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回答,既是毛泽东长期思索以及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继承发展的结果,也是对陕甘宁边区的民主实践的经验总结。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明确指出新中国政权的巩固基础来自人民,他多次告诫党员干部:“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499]因此,毛泽东强调,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人民主权”的执政理念,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切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而不以权谋私。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被明确地写入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之中,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
概言之,在毛泽东看来,为了防治权力腐败,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两个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观点。
二 从“三三制”到“三结合”:权力民主的探索
“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但它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原则,而必须体现在具体的权力行使机制之中。西方发达国家表面上鼓吹普选制和主权在民,实质上实行的却是金钱政治、寡头政治、精英民主,并没有真正实现人民民主。为了实现真正的而不是形式上的人民民主,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构建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掌握权力的机制,避免权力被少数人所掌控,毛泽东在借鉴苏联经验推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外,还在总结陕甘宁边区执政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了权力民主、权力制约的新模式。
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实现权力民主,充分调动各种抗日力量,毛泽东提出了抗日根据地政权实行“三三制”的思想,要求共产党、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的代表在根据地政府各占1/3。毛泽东认为,党对根据地的领导权,不能依靠人数的优势来实现,像蒋介石政府那样搞独裁,而必须依靠质量优势来实现,靠党的正确政策和有力的群众工作来实现。“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做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500]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陕甘宁边区政府推行“三三制”,与国民党统治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成了享誉全国的模范政府、民主政府:“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域的特色之一。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501]
陕甘宁边区“三三制”的成功实行,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凝聚了广泛的力量,也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提供了范例。1948年1月,毛泽东在勾画新中国蓝图时指出,未来的新中国将继续广泛吸收民主分子参加,“使民主政府成为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政府,而不是共产党一党包办的政府,这样对于团结中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百姓一道奋斗是有利益的”[502]。新中国成立后,陕甘宁边区“三三制”的精神在中央政府的人事安排中得到了切实的体现。在61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非中共人士有31名;在6名政府副主席中,非中共人士有3名;在政务院4名副总理中,非中共人士有2名;15名政务委员中,非中共人士有9名;政务院32个部级单位,正职领导中党外人士13名,占40%;副职领导人党外人士31名,占4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也有一大批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省市政府党外主席、副主席54名。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很多部门当中民主人士任职的比例远远超过了1/3。中国共产党的权力民主举措,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献计献策建设新中国的积极性。然而,随着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一些民主党派人士受到牵连,或被撤职或有职无权,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监督功能几乎丧失殆尽,“三三制”也退出了历史舞台,毛泽东不得不进行新的权力民主的实践探索,这就是“三结合”。
列宁在领导苏维埃政权建设的过程中曾提出:“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503]“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把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直到取得完全的胜利”[504]。毛泽东继承发展了列宁的这一光辉思想,提出了“三结合”的思想。
毛泽东的“三结合”实践体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体现于企业管理层面,即“两参一改三结合”。毛泽东认为,劳动者的经济地位如何,这不仅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有关,而且与劳动者能否参与生产管理有关。管理是一种对生产资料甚至劳动者以及劳动产品进行配置、处置的权力,如果劳动者仅仅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而没有处置权、使用权,那么这种所有权、占有权就会被架空、虚化。他敏锐地指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505]。劳动者的管理权,“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506]。在毛泽东看来,这种管理权不能仅仅体现为权利,还必须体现为权力,即实实在在的、直接参与的对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配置、处置的权力。因此,他要求在企业管理中,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两参一改三结合”制度不仅使普通劳动者管理生产劳动的权利提升为一种权力,有效制约了官僚主义,避免了劳动群众的边缘化,这对于保证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毛泽东甚至把这种保障劳动者权力的民主制度上升到“鞍钢宪法”的高度,认为它比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的“马钢宪法”更加优越。在毛泽东看来,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过分强调了专家管理和官僚管理,把管理当成了专家和工厂领导的特权,而把普通工人排斥在外,不但助长了官僚特权、官僚主义、等级化,而且削弱了普通工人的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
其次,“三结合”也体现在政府管理之中。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提出,重新建立起来的革命委员会,必须成为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实行一元化方式,取消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分别,合为一体,而人员构成则采取“三结合”的方式,由革命干部代表、群众组织代表和“工宣队”“农宣队”或部队军管代表组成。在这种机构中,干部由于熟悉业务,一般负责日常业务;工农兵代表掌管大政方针,群众组织代表维护本单位下层人员的利益。虽然毛泽东试图把革命委员会打造成一个权力民主的机构,但由于取消了法制的保障,并不能真正实现权力民主。
应该说,无论是“三三制”还是“三结合”,都是毛泽东试图破除精英民主、防止权力为少数人所垄断的一种尝试。作为权力民主实行的形式,“三三制”“三结合”就其本身来说,保障了各个阶层代表参与经济和社会管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协商的积极性,避免了弱势群体在政治生活中的边缘化地位。但是,作为一种权力运行机制,其设计在总体上还是比较粗糙的,在操作执行的程序上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总结这段历史经验也要认识到,要真正发挥“三三制”“三结合”的作用,既要加强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也要使其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三 权力腐败的根源和治理
权力具有扩张的本性,总是力图最大限度地使用。权力在为掌权者追求正当的、积极的理想、抱负的同时,也为其个人欲望的实现提供了便利。对于具有强烈支配欲、占有欲的人来说,权力比任何毒品都更容易上瘾,或如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所说,权力是“一种功效最强的春药”。因此,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腐败,这是古今中外国家政权和执政党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革命时期,由于物资匮乏,条件恶劣,权力并不能控制多少资源,由于革命者大多具有比较高尚的觉悟和奉献精神,权力腐败问题比较少见。而在执政的条件下,由于执政党掌握着众多的权力和资源,面临着更多的利益诱惑。执政党的地位不但容易使党的领导干部产生脱离群众、滥用职权的危险,也吸引一些投机分子加入党内,加大了权力腐败的危险。毛泽东敏锐地认识到党在执政条件下面临着比战争中更大的权力腐败的危险,并在革命即将夺得全国胜利之际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全军:“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507]所以,毛泽东强调,必须预防糖衣炮弹的攻击,高度重视腐败问题。他指出:“如果国家,主要的就是人民解放军和我们的党腐化下去,无产阶级不能掌握住这个国家政权,那还是有问题的。”[508]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也多次指出,因为革命的胜利,一些同志革命意志消退、革命热情不足,讲奉献少了,讲享受、争权夺利多了,我们党必须高度警惕权力腐败的问题。毛泽东认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的党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509]。1952年1月4日毛泽东亲笔修改的《人民日报》的社论指出,“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严重现象,如果不加以彻底肃清,它们就要腐蚀我们的党,腐蚀我们的政府,腐蚀我们的军队,腐蚀一切财政经济机构和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使我们的许多干部人员身败名裂,给我们的国家造成极大的灾害,一句话,这就有亡党、亡国、亡身的危险”。为了避免亡党亡国的危险,走出一条新路,毛泽东对权力的治理和监督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作了艰苦不懈的探索。
在毛泽东看来,要防止权力腐败,首先是要注重思想教育。毛泽东认为,腐败产生的根源主要是共产党内少数个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受到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政治上革命意志衰退。贪污、腐败、浪费、官僚主义这些东西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余毒,“就其社会根源来说,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国民党的作风)的残余在我们党和政府内的反映的问题”[510]。因此,他竭力强调,必须坚持“两个务必”的思想,破除私有观念。他认为,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大公无私,才能有效地避免公权力的私用。为了加强思想教育,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围绕着“三反”“五反”“四清”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整党和整风运动。
其次,要加强党外党内监督。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511]。为了防止权力腐败,毛泽东认为,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但要开拓党外民主人士对党的监督。在《论十大关系》中,他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512]不仅如此,毛泽东也推动建立了党内监督机制,先后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不过,随着反右扩大化,党外人士的监督名存实亡。而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指导,党内监督机关遭到全面破坏并最终被撤销。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甚至完全取消了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的纪律的条款,取消了对党员遵纪守法的要求和党员的权利,这使得滥用权力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政府主义横行,党的纪律涣散,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缺乏保障,一批同志受到迫害,冤假错案丛生。
最后,要重视群众监督。从中央苏区到陕甘宁边区,再到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一直十分重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他认为,只有依靠群众,“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发动群众与各种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现象作斗争,才能巩固人民政权,才能防止政府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明确强调:“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513]据此,1952年,政务院发出《加强人民通信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的指示》,要求各地方政府设立人民检举箱,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制度,鼓励群众揭露和批评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
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毛泽东错误地估计形势,认为党内存在一个与人民群众尖锐对立的当权的官僚主义者阶级,他们以复辟资本主义和搞修正主义为目的,所以,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已经由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敌我矛盾的高度,采用整风、微风细雨的思想教育这样的小民主方式已经没有效果,而应该通过群众运动,依靠自下而上的、暴风骤雨的大民主方式才能避免党变色、国变修的危险。在毛泽东的推动下,以“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为内容的大民主方式,作为群众监督的一种特殊形式,得以盛行。毛泽东认为,这种大民主方式可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比官僚主义强权更大的权力,而且可以让人民群众在辩论中明辨是非、受到教育。
另外,毛泽东还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要求“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514],“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515]。
综观毛泽东防治权力腐败的举措,可以发现两个重要特点,即重视思想教育和注重群众监督。而其中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毛泽东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作为判断党员干部思想行为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标准。
四 经验与教训
客观地说,毛泽东对权力问题的思考及其防治权力腐败的探索,有其合理和成功的地方,“建国以后,我们党在扫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保持党和国家机关清正廉洁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516]。但也有其错误和不足之处。深刻总结其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治理严峻的腐败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要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毛泽东的权力观中有个十分突出的思想,即始终坚持和维护人民主权,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权,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要取得相比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就必须打破权力的等级制,在实质上保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为广大人民真正享有,而不是为某个特殊集团所享有。毛泽东所倡导的“三三制”和“三结合”实践,是打破精英民主、破除官僚主义,切实维护人民主权、扩大权力民主的一个有益尝试。这一实践创新对于我们当前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仍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第二,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并重,努力构建反腐败的多重防线。
在反腐败斗争中,毛泽东把权力问题放在重要地位,这无疑反映了毛泽东的敏锐性。但是在权力腐败的根源上,毛泽东过于强调思想内因,并过多地归结于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而忽视了几千年的封建主义等级制、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和小农意识的影响,这无疑有偏颇之处。他没有充分重视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作为外因也是产生权力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在新中国成立的20多年中,由于我们“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517]。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造反派打着维护“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权威的幌子,变成了新的特权机构,随意地编造罪名,致使很多人遭受了迫害。
第三,要坚持群众路线,但不能把群众路线等同于群众运动,要让群众在法制范围内参与反腐败。
毛泽东主张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来监督政府,反对官僚主义的思路无疑是应该肯定的,但他把群众路线等同于群众运动,由此主张“踢开党委闹革命”,采取疾风暴雨的群众运动的方式则是不可取、不可行的。毛泽东认为,“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518]。然而,“群众运动是一种风暴式的革命运动,它主要是依靠群众的直接行动,而不依靠法律”[519]。他虽然坚持了党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的原则,却违背了党也要教育和引导群众的原则,低估了群众思想认识的复杂性,以及由于思想认识分歧导致宗派斗争并被野心家利用的问题的严重性。“文化大革命”的实践证明,正是由于缺乏党对群众运动的正确引导,由于法律的被破坏和被轻视,不同的造反派之间出现了混战,很多无辜群众被牵连、被利用,遭到了迫害。也由于缺乏引导,群众在运动中的自我教育并没有达到毛泽东的预期效果,相反,这场运动使群众思想更加混乱,良好的社会风气被破坏了,给党和国家带来了灾难。“‘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运动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停止了组织生活,党长期依靠的许多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受到排斥”[520]。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可以看出,反腐败既要依靠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也要引导群众,让群众在法制的范围内参与反腐败;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人民群众虽然是权力的主体,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第四,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在给曼德尔·格雷夫顿主教(Bishop Mandell Greighton)的信中曾说:“权力倾向于腐败,并且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521]应该说,毛泽东同志是重视权力监督的,他试图通过党外党内的监督以及群众的监督来治理权力的腐败。但是,毛泽东并没有明确地认识到权力制约的重要性,这从后来监察部门的撤销可以看出来。另外,毛泽东过于强调权力的集中,认为只有集中才能保证党的一元化领导。他明确地指出,我们党的领导方针应该坚持这样的原则:“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也有决,不离原则。工作检查,党委有责。”然而,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一切权力往往集中于党委,而党委的权力又集中于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手中,“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522]。而且,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523]。正是基于这个教训,邓小平后来指出,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当然也要有监督,有制约”[524]。党的十六大以后,深入总结国内外反腐倡廉的经验教训,党中央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明确提出了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
总的来说,毛泽东提出公权力可能异化的问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真问题,改革开放初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官僚特权现象从一个侧面佐证了毛泽东的远见卓识。而且毛泽东解决问题的方案,即“要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要扩大权力的民主,在原则上也是正确无疑的。这些都是毛泽东在权力观上留给我们的重要财富。但毛泽东在解决反腐败的具体路径上并没有给我们找到一个科学的答案,他从整体上并没有成功地走出一条民主监督的新路。要开拓反腐倡廉的新局面,既需要我们继承发展毛泽东的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也需要我们吸取教训,在坚定不移地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的同时,注重制度反腐,努力构建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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