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用。”
“赫曼,”她对他说,“你要我待着吗?”他对她说的好像置若罔闻。于是,她不吭声了,好像根本没在场一样。
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心跳得厉害,好像要听到恐怖消息的那个人是我。“你的问题很严重,”我开口道,“但是可以解决。你的脑袋里有个瘤。梅耶森医生说,从长的位置来看,有95%的可能是良性的。”我试图像梅耶森医生那样,坦率而轻描淡写,但我做不到。有个瘤这句话似乎就让他明白了。可他并不显得震惊——他毫无表情地坐在那儿,等我说下去。“它压迫着你的面部神经,引起面瘫。”梅耶森跟我说,他的肿瘤上缠着面部神经,可我不能说出口。我的遁词令我想起我母亲临死那晚他的样子。那是伦敦时间的午夜,他告诉我,母亲心脏病发作,很严重,我最好尽快设法飞回家,他们不知道母亲还有没有救。“看起来不太好,菲尔。”他说。可我一小时以后打电话告诉他我第二天一早的航班时,他却哭着说了实情:几个小时前他们在饭店里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
“不是贝尔氏瘫痪?”他问。
“不是,是个肿瘤。但不是恶性的,可以动手术。要是我们请梅耶森动手术的话,他可以做,他想要和你谈谈手术的事。我想,既然我们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回去跟他谈谈倒也无妨。我想我们可以一起到他办公室坐下来,看看手术是不是可行。当然,最后还得由你自己决定。”我无力地加了一句,“梅耶森说这只是个常规手术。”在昨天的电话快结束时,梅耶森确实是这么说的——我当时想,“当然,对你来说当然是常规的。”
“手术以后我的脸就会好吗?”
“不会。只是不会恶化。”
“那么,我以后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喽?”
“恐怕是这样。”才两分钟,我就学会了像外科医生一样说话。
“我明白了。”他说,接着陷入了沉默,神色恍惚,孤单而恍惚,要是这时他死了,我也不会感到奇怪。他空洞地瞪着眼睛,视线没落在任何东西上,好像遭受了致命一击的人。大约一分钟后,他才从打击中反应过来,回到必须挣扎面对的现实中,估摸着他的损失有多大。“我的听力呢?”
“肿瘤造成的伤害已经恢复不了了。但照我的理解,手术能阻止情况变得更糟糕。”——除非手术本身令“更糟糕”的事情发生……我没往深里说。我会让梅耶森告诉他手术的风险、肿瘤的大小以及面部神经缠绕的程度。
“它会再长出来吗?”他问。
“我不知道。我想不会,不过你得问医生。我们可以先开一份问题清单,你把问题写下来带在身边,到医生那里你想问什么就问什么。”
“我会变成植物人吗?”
“我想如果梅耶森认为可能导致这种结果的话,他就不会提出要动手术。”可是,真的不会吗?梅耶森说有15%的病人在手术后情况变得更坏。他们不就是成了植物人或者接近于我父亲所说的“植物人”的意思吗?
“它在什么位置?”他问。
“在脑干前面,脑壳的底部。医生会给你看确切的位置。我希望你把问题都写下来,星期一就可以问他了。我已经跟他约了星期一我们去找他,跟他谈谈。”
他笑了,其实是苦笑。这种老于世故、让人心碎的微笑好像在说,那是当然。
他把手放在额头上脑壳底部的位置,没摸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又笑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
“不过,”我答道,“每个人也有不同的方式活在这个世上。人人都在以各自的方式奋斗,永不停息。这次会是一个大考验,可是如果手术照我们想的那样顺利进行,那两个月以后,我们就可以坐在这里聊天,你也不会有那个东西压迫你的神经了。”
可怜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些话,却又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可说。我想,“再过两个月,他可能在家里慢慢康复,勉强能举起调羹自己喝麦片粥;再过两个月,他可能躺在不知什么地方的床上成了一个植物人,靠静脉注射进食,而我只能无助地坐在他身旁,就像当年他和他父亲;再过两个月,他也可能躺在我今天上午去的墓地里。”
就在我陷入沉思的那会儿,他进了洗手间,出来时竭力用手遮着大腿内侧的裤子上一大摊尿渍,他说起1944年他做阑尾切除手术的事,当时他腹膜炎发得厉害,硬是挺了过来。他回忆1968年我怎样因为急性阑尾炎和腹膜炎差点把小命丢了。接着又说到1942年我九岁那年做小肠疝手术——他怎样在我星期天全家驾车出游病倒时,带我去看家庭医生。那是一个月里第二次因为我身体不适而去看医生。“我坚持跟医生说,‘这孩子一向不闹脾气的,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他们就是说一切正常,于是我一再说一再说,最后他们发现我是对的。我告诉伊拉医生,他应该安静下来——你还记得我们的医生,伊拉·弗拉克斯吗?”“当然记得。我那时可崇拜他了。”“我跟他说,‘伊拉,这小子很皮,喜欢奔跑打球,他要是哪儿不舒服,你要治好他。’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出生的那个晚上,就是他从贝丝·以斯利尔医院的楼梯上走下来。那是凌晨三点。医院的主楼梯。伊拉穿着白大褂。我问他:‘是男是女,伊拉,菲莉丝还是菲利普?’他说,‘是菲利普,赫曼。又是男孩儿。’那一幕我永远忘不了。还有死在我怀里的哥哥查理。多帅的人啊,浑身是劲儿,还有四个孩子,就死在我怀里,我崇拜的哥哥。还有我的密尔顿,我的弟弟密尔顿——记得密尔顿吗?”“不记得了。”我说,“密尔顿是我出生前一年死的。所以我中间的名字才叫密尔顿。”“密尔顿,”他说,“才十九岁,一个出色的学生,全家人的骄傲,那时他在纽瓦克工程学院快毕业了……”渐渐地,他回想着过去的种种疾病,手术,发烧,输血,康复,昏迷,守夜,死亡,葬礼——他的思维,习惯性地让他不再专注于孤单一人几乎被人遗忘的愁苦,将他的肿瘤与更多往事联系在一起,把他的痛苦放在这样的背景中:他不再独自承受巨大的痛苦,而是一群接受考验的人中的一员,他知道,除了接受这种共同的考验,别无选择。
他就这样消解了恐惧,吃了午饭,照他第二天早上跟我电话里说的,那天晚上他酣睡了六小时,凌晨五点在一身大汗中醒来。
我就没这么运气了。我可想不出任何往事驱散我心头不祥的预感。一想到他八十六岁的年纪还要动可怕的手术我就受不了。就算他顺利挺过手术,还有康复的过程呢——万一手术出什么差错……我连六分钟都睡不着,几个小时坐在床上逼自己看书,第二天一早就打电话给我朋友C·H·胡威尔。他退休前几年是我在康涅狄格的家庭医生,几次治好了我的病。我把脑瘤和手术的事情告诉了他。
“你想想,”他听我讲完后说,“事情就是这样发展的。要是他死在手术台上,你可以说,死在八十六的岁数上也不算最糟。要是照那个家伙说的成功率有75%,手术很成功,他活了下来,那就最好。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坏结果是,手术留下的神经系统疾病更严重。这种可能性不大,但不是没有,你得考虑到。”
“我也得想想如果不动手术情况会怎样。脑科医生跟我说那样情况肯定很快就变糟。我想他的意思也就是你所说的神经系统疾病吧。”
“就是这个意思。会有很多问题出来。”
“所以,”我说,“不管哪种方式都会很痛苦。动手术可能会引起这种可怕的后果,不动呢又引起那种。”
“但是,”他说,“动了手术,最终避免所有可怕事情的可能性更大。”
“可我不想在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让他经受这种手术。给一个四十岁的人动这种手术都是谋杀,何况他八十六岁了,绝对不能接受,是不是?”
“菲利普,你再好好想想,如果你还觉得需要,给我打电话,我们再谈谈清楚。记住:你既无法阻止你父亲死,可能也无法让他不受折磨。像你这样面对父母问题的人我见过几百个。对你母亲,你没有碰到这样的问题,她也没有碰到。可对他,显然不是那么容易。”
我让自己到中央公园走走,想点别的事。十点左右再给父亲打电话。“植物人”——这个词,我想打我小时候在欧文顿和哥哥去雷克斯剧院看恐怖电影以来,就没听过了——它让我头脑中老是浮现出教人不安的医疗场景。回到宾馆,还是跟去中央公园前一样忧心忡忡,我打电话问他想不想坐车出去逛逛。我常想象他在家坐在沙发角落里,收音机关着,百叶窗也不拉起——我原本是为了暂时忘却父亲和他的瘤,在纽约四处走走,或是和朋友吃午饭,或是到电影院看电影,可这么想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我只想到伊丽莎白去陪他。
不,他说不想出去兜风。
可是今天春光明媚,我们可以开车去奥兰治山区,可以到格兰宁斯餐厅吃午饭。
不,他说待在家里更舒服。
那我过来,可以一起出去走走。
他也不想走。
我说那我买点熏鲑鱼和硬面包圈,开车过来和他、丽莲一起在公寓吃午饭。丽莲在吗?
她在楼上。
那就叫她下来,请她一起吃饭。
不用。
“你不要,”我想,“我要。”于是我到第六大街上的食品店买了熏鲑鱼、硬面包圈和奶酪,驾车向泽西城驶去。
这回从收费公路下来,我特别留神驾驶路线,免得再次错开到通往墓地的路上去。我并不为前天那次开错路而觉遗憾,但养成习惯就没意思了。本来,我无法解释那天究竟有什么好的意义——那并不是一种安慰;要说有,只能是我对他病情不祥预感的验证——可我还是为曾拐到那里去感到高兴。我想知道的是,我的这种满足感是否没有归结为这样一个事实——这次墓地之行在叙述上是正确的:因为矛盾的是,它给人一种感觉,觉得某件事情不完全是偶然或者不可预见地发生的,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让人在所有无法预料的可怕事情的重压下,获得一种奇怪的放松。
如我所料,我到的时候他正独自坐在沙发上,神情沮丧。百叶窗关着,听音乐的收音机也没有开,看样子他也没费心去问哪个奢侈的邻居借昨天的《纽约时报》。我刚拿出买来的食物,他就说不饿;我说现在不吃的话就出去走走?他咕哝着表示他不想出去。
“丽莲在哪儿?”我一边问,一边打开灯。此时是上午十一点。
“在楼上。”
“你不想见她?”
他耸耸肩:见不见都无所谓。
但愿他们没吵架,虽然我知道,就算是在最需要她的时候,他仍然可能要先忙着改正她的这个那个缺点,消灭她的缺点成了他的任务。她吃得太多,人太胖;她很小气,一个子儿都不舍得花;她拿着电话和她某个令他讨厌的姐妹聊上几个钟头;她还到处乱跑——不是到这个跳蚤市场买一堆垃圾,就是到那个跳蚤市场买一堆;他告诉她把钱变成定期存款,可她就是要愚蠢地拿这些钱去投机;她开车从未开得让他满意……要列出她的缺点可以列出很长一串,甚至可能列不完,尽管在他们这段恋情一开始,他就已经知道这些缺点,正如现在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一样。82、83年,他到佛罗里达度过了独身以后的第二、第三个冬天,而她还在新泽西守着自己的工作。他每天给她写一封信,大体上就是写一天当中除了睡觉以外的各种杂事。这些热辣辣的情书洋溢着他轻快、调皮的心情和羞答答的性暗示,有时候还配上乐呵呵的打油诗(有抄来的,也有他自己想出来的),以及他手法硬邦邦的画,画的内容,要么是他俩手拉手拥抱、接吻,要么是肩并肩躺在床上;信的开头总是“亲爱的百合”[22],“你好,宝贝儿”,或者“我最亲爱的丽莲”——他曾带着点自嘲的口吻得意地说他给丽莲写信就像“由布道、哲学、诗歌、艺术汇聚而成的湍流小溪”。信里也温柔得很,他写道:“希望这个冬天不太冷,你上下班要保重自己……”“没有你,日子过得真乏味……”“这是我的手,你要握紧……”这句下面以三年级小学生的水准画了一只手;“整天想你……”“我打电话的时候,眼前就看到你美丽的脸上浮起的微笑,听出你声音里的幸福,我得说,我也笑了……”“收音机里有人在唱《今夜你孤单吗》,你孤单吗?我很孤单……”他复印了《爱上一个人》、《爱让世界旋转》、《爱情多么美好》、《L-O-V-E》和电影《爱情故事》里的《我从哪儿开始》等等情歌的乐谱第一页,统统塞在一只普通信封里寄给她。他每天事无巨细通通汇报,吃了什么,什么时候游泳了,游了多长时间,到哪儿散步了,走了多远,和谁打牌了,有谁在旁观,离下次见到她还有几天,甚至还要说他穿了什么衣服。“我穿得一身白,鞋子,袜子,裤子,衬衫,至于外衣嘛,要么是你说无所谓的那件红白色衣服,要么是黑白色那件。既然亲爱的你不在我身边帮我挑,我就自个儿决定了。我两件都试了,红白的这件我穿着很棒,可我还是选了另一件,因为大多数时候我都坐着,而且那件更薄,所以……”每个星期他都要三番四次哀求她相信(显然她并不信),他在佛罗里达第一个冬天结识的那些迷人的有钱寡妇现在只是普通朋友,难得见上一见(这和事实略有出入),还说,她,只有她,才是他的“可人儿”。他还老是向她汇报自己如何日复一日和比尔·韦伯作斗争,让后者的眼界更开阔。“比尔真是个规规矩矩、只吃肉和土豆的犹太人,我都没法让他一块儿出去吃中国菜……”“终于说服比尔去吃中国菜了……”没有一件事他不想告诉她。那时的她真是完美,连缺陷都是美的,用来形容她身材的词儿也要比现在好听得多。“她就像那个什么画家,”他曾对我说,“你知道我指的是谁……”那时我还没见过丽儿,就猜:“鲁本斯?”“就是他,”他说。“嗯,丰满也很美,”我说。“菲利普,”他害羞地说,“我现在做的事情可是从小到大都没做过的。”“我们真该感到幸运。”我告诉他。
不过,决定她命运的并不是她的身材体重怎样,而是她的温顺,一种对吹毛求疵找她缺点的他的牛一般耐心的包容(没准儿这反而是她高尚的天赋)。当然,有几次他的指责太过分,她的怒火会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爆发。她跑上楼去,一天甚至两天不下来。他就自言自语,“见鬼,我有几百个女人,用不着她。”然后抄起电话机给住在巴尔港的这个那个寡妇打电话。还有住在犹太人联合会大楼的伊莎贝尔·伯克维茨,有时候会趁丽儿一年两次和她姐姐外出随团旅行的时候来看他。他每星期都给她打电话(就算他和丽儿闹别扭的时候也是如此)。但实际上,他所通话的这些女人既比丽儿有钱,也更世故,作为成功商人的遗孀,她们习惯过着比她更阔绰一些的生活,也能激起我父亲对社会地位更强烈的向往——总之,她们不像和他生活的这个女人这么能屈能伸,他就算每天纠正一百遍,可能也无法改变她们的缺点。
丽儿退休前,在一家汽配商店工作,老板正巧是我的童年伙伴兰尼·罗诺夫,我们念小学的时候,他家就在我家马路对面。丈夫死了以后不久,丽儿就搬进我父亲所在的公寓楼——也就是我母亲去世一年之后——和肯尼一起住。是我父亲说服她退休的,这有点违背她对自己职业的安排。肯尼是她的两个继子之一,我父亲完全看不上他理财的本事,他不但对肯尼的工作不满意,也不喜欢兰尼·罗诺夫经营汽配商店的方式。当他这么说的时候,丽儿并没有反驳他,说他其实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或者说她不要听他的看法,而只是坐着听他说,也不回嘴,在我看来,也许她的这种耐心才是吸引他的地方,而不是什么鲁本斯风格的丰满,他很快就明白了这种丰满是她吃得太多的结果,尽管他不留情面地责备,她还是不停地吃不停地吃,一顿接一顿,一道接一道,一盘接一盘。吃是她唯一的报复方式,就像他的瘤,不管他怎样咒骂,都无能为力。
他可能永远都不明白,像他这样克己自律的本事很特别,并非人人都能做到。他以为如果一个人有本事克服自己的所有缺点和局限,那么,每个人都能。所需要的只是意志力——仿佛意志力就长在树上。对于那些他认为他应当负责照顾的人,强烈的责任感似乎驱使他一定要对他所认为的他们的缺点作出反应,他也同样真心诚意地以为,这种反应可能也是他们所需。因为他武断的个性,也因为他的内心深处其实完全是一种不明事理的迂腐愚昧,他不知道他的那些责备告诫是多么的无效,多么的让人气恼,有时候甚至是残酷的。他可能告诉过你,带马到河边容易,逼马喝水也不难,[23]你只要不断“敲打”他,“敲打”他,“敲打”他,他就会醒悟过来照你说的做(这里的“敲打”hock一词是意第绪语,在这里意为用警告、命令、恳求烦扰他,强迫他,“敲打”他——总之,要用言语在他的脑袋里“凿出一个洞”。——作者原注)。
有一年12月,他和丽儿到西棕榈滩后,给我哥哥写了封信,两页白便笺纸的正反两面都是他费劲写的潦草字迹。山迪提醒过他,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佛罗里达的时候,为了家里太太平平,少挑剔丽儿,特别是对她贪吃的问题。山迪还叫父亲对山迪的小儿子乔纳森也宽容些。乔纳森那时是柯达公司的销售员,刚开始挣他人生中第一笔钱,父亲每星期都会在给他的电话和信中,用同样不留情面的口吻提醒他,多省钱,少花钱。
亲爱的山迪:
我想(人们)有两种处世哲学:有关心别人的人,也有不关心别人的人;有认真做事情的人,也有拖拖拉拉从不做事,从不帮助别人的人。
我从公司回到家,身体不太舒服。那时你和菲尔还很小。妈妈做好饭。我没有坐下来吃,而是进了起居室。不到一小时魏斯来了,是妈妈打电话给他的。情况就是这样。他问我哪儿不舒服,我告诉他,心脏疼。他检查了以后说没有发现我有什么问题。他又问我什么事情做得过量了。我说我能想到唯一过量的事情就是我烟抽得很多。他说能不能把每天二十四支的吸烟量减少到每天三支,我说为什么不索性戒了呢?不到一星期我的心脏就不疼了,烟也彻底戒了。妈妈关心我,魏斯医生给我忠告,我听从了,世界上有很多提忠告的人,也有许多关心别人、认真做事的人和听从忠告的人,有许多人的生命因此而得救的例子。也有过度放纵的人,他们抽烟,酗酒,吸毒,饮食无度。这每一种放纵的行为都会让人生病,有时候甚至更糟。你想要幢房子,我就马上给你钱去买一幢。为什么?因为我关心你。菲尔要做疝气手术,我带他去看医生,把手术做了。妈妈也是这样治好了病,她被疝气困扰了二十七年。为什么?因为我关心人,是做事情的。她父母关心她吗?我猜是的,可我能感觉到他们双方都痛苦,于是我来做。我没有耽搁。我把这些都告诉乔[24],“敲打”他。跟他说各种各样大俗话,比如,蠢人不聚财,[25]省钱就是赚钱,[26]终有一天有个老人要依靠你——他问这个老人是谁,我说就是你。这些话我跟他不止说一遍,而是不断地说,不断“敲打”。为什么?因为他老忘,好像没节制的酒鬼,或者吸毒的什么的。我干吗要不断的敲打?我知道这很讨人厌,可要是这人是我要照顾的呢,我就要全力照顾好他们,就算他们也包括我自己反对,不肯约素/约术[27]自己。我常常和自己的良心打架,和措误[28]的想法干架。我用我的方式关心别人。
请原谅我的拼写和文字。我写东西一向写不好,现在更差了。
我没见过这么好的“敲打者”,这个词用得不妥,
他应该就是那个关心别人的人。爱你的
爸爸
我会继续“敲打”、关心下去。
那是我对别人的关心
“你跟丽儿吵架了?”我走进屋见他一个人在,就问道。
“从来都看不到她,她在不在有什么区别?一会儿跑到这儿,一会儿跑到那儿。她病倒了,我就照顾她,手脚并用伺候她,跟她真见鬼了。让她走。我很好,谁都不需要。”
“你们俩的事儿跟我没关系。”我说,“可现在是吵架的时候吗?”
“我没跟人吵架,”他对我说,“我从不吵架。要说我跟她说什么了,我也是为了她好才说的。她不想听就见她鬼去吧。”
“听着,穿上毛衣和走路好使的鞋,我给丽儿打个电话,要是她肯来,我们就出去走走。这么好的天气,你不能就这么拉着帘子坐在家里。”
“我在屋里很好。”
于是我对他说了五个字,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他说这五个字,“照我说的做。”我说,“穿件毛衣,穿好运动鞋。”
这五个字起作用了。这是1988年,我五十五岁,他快八十七了:“照我说的做,”我对他说——他就做了。一个时代结束了,另一个黎明开始了。
趁他去衣橱穿鲜红毛衣和白色的阿迪达斯运动鞋,我打电话给丽儿,问她愿不愿意和我们一起走走。
“你爸爸想出去走走?”她问,“真的?”
“真的。一起来吧。”
“要是我跟他说,我们出去走走,对他有好处,他早就打断我的话了。我不是想批评他,但这是事实,菲利普,他只听你。”
我笑了。“恐怕这也维持不了太久。”
“我马上下来。”她说。
我们三人一起向三个街区外的杂货店走去,经过一幢幢或新或旧的公寓楼。这里曾经是伊丽莎白市最后一批华丽的维多利亚风格楼房。我母亲去世那天就是沿着这条路线,走路走得身体不支。丽儿一手挽着他,一手挽着我,因为他视力太差,走路已经搞不清方向。就在几个月前,他还在耐心地等待时机成熟好把眼睛里的白内障摘除。而现在,他想的不是快点做掉这个小手术,好恢复视力——他本来相信藉此自己又可以生机勃勃地独立了——而是那个可能要他命的脑袋里的手术。
走着走着,他开始漫无边际地回想往事。“我的记性比以前差多了。”他解释道。
他说的并不确切。他对往事的记忆常常杂乱无章,有些事模模糊糊就是想不清楚。不过,即便在身体状况最好的时候,他的记忆就总是不太有条理。当然,他可以毫不费力地想起那些死了二十、三十、四十年的人的名字,他们住在哪儿,和谁有关系,他们对他说过什么话,或者他在某些不一定怎么显眼的场合对他们说过什么。
从我祖母这一支的家族谱系来看,我们家属于一个大家族,这个家族在1939年欧洲爆发二战后形成了协会式家族组织。我小时候,这个家族由纽瓦克内外大约八十户家庭和波士顿周边的七十户人家组成。每年都有一次家族大会,一次旅游避暑,还有一个季度出一期的家族报纸,一首家族族歌,有家族徽章和统一用的信纸。每年,每个家族成员都会收到一份写有全部家族成员姓名、地址的花名册,还有一个“快乐日基金”为病人提供医疗康复资助,哪家孩子上大学,还能从教育基金里得到学费赞助。1943年,赫曼·罗斯当选为第五任家族族长,也是他们弟兄中第二个当选的。他的第一副族长是马萨诸塞州罗克斯伯力的哈罗德·查本,他是马克斯·查本和伊达·弗莱奇纳的儿子,他舅舅山姆·弗莱奇纳是这个家族最初来到美洲的先驱。赫曼·罗斯的第二副族长赫曼·高德斯坦家在纽约,和山德尔·罗斯一样也在帽厂工作,爱和利伯维茨打牌,妻子伯莎是他外甥女,她和妹妹塞立娅1913年就从乡下搬来和家人住在罗杰斯街上。赫曼·罗斯的财务助手是他妻子——贝茜——也就是我母亲;秘书是他弟媳白尔婷,伯尼的太太;记事员是他妹妹贝蒂……沿着北大街的一路上,他跟丽儿和我说的净是这些。
“我们家族,”他说,“在那时候,是美国这类家族当中最大、最强的一个呢。”这种语气就和我小时候他对我说大都市人寿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机构”时一模一样。我们可能只是普通人,可我们的家族规模也不小呢。
他幽幽地说,“你妈和我从纽瓦克搬到伊丽莎白的时候,还是这一带仅有的犹太人。当然她小时候这里不是这样的,那时都是爱尔兰人,天主教徒。后来有西班牙人,朝鲜人,中国人,黑人。美国的脸一天一个样。”
“是这样的。”我说,“我有个朋友把曼哈顿第十四大街称作‘第三世界的第五大道’。”
“后来我爸爸把罗杰斯大街上的房子卖了,”他说,“卖给一家意大利人。”
“是吗?他卖了多少钱?那是哪一年的事?”
“我是1901年生的,他们是1902年搬到罗杰斯大街的,在那儿住了十四年,所以房子肯定是1916年卖掉的。他拿到了六千元。意大利人给他的都是五分、一毛、两毛五的硬币,足足花了一个星期才数清楚。”
快走到萨勒姆大道时,他朝拐角上一幢公寓楼比划了一下。“米莉以前住在那儿。”
我当然知道;她跟她丈夫乔·柯米萨,和我表妹安,在我念大学的时候就搬到那里住了。我母亲有两个妹妹,米莉是其中之一,就在几个月前,七十八岁的她去世了。他指着她的房子,并不是在指她过去所住的地方,而是在指已经去世的她不再住的地方。她和乔就葬在我母亲的墓边上,而我父亲打算自己将来葬在另一边,那里才是米莉现在“住”的地方。
“我爸爸,”我们沿着我母亲生前走的最后一段路,走近杂货店,他说,“我爸爸为了阻止我哥哥艾德娶一个不信教的女人,只能打他。只能打他。”
我的伯父艾德以前是个性子火爆的拳击手,我小时候他常带我去看橄榄球比赛。他粗大的手,被打坏的鼻子,以及粗野、好拌嘴的脾气,总会让我心惊肉跳好一会儿,可我很喜欢他。一天外出结束,我总是因为他是我堂哥弗洛伦斯的爸爸而感到高兴。“这事你以前从没告诉过我嘛,”我问,“爷爷打他?”
“不能不打。这救了他,从那女人手里救了他。”
“那时艾德多大?”
“二十三岁。”
我十六岁高中毕业前那一年,他第一次跟我说起这件事。我已不记得当时他为什么告诉我,但记得那是在晚饭快吃完时。一怒之下,我从餐桌旁一跃而起,冲了出去,就在这时我听到他总结说“他们真是无法无天”。母亲来到我的卧室,竭力劝我回去吃甜点;她请我原谅他,为他说的这些让我生气的话。“亲爱的,看在我的分上,回去吧。你爸爸没什么教养……”可我就是犟头倔脑不肯回去吃果冻,去面对桌子那头的那个人,他竟然认为打一个像艾德伯伯这样倔强的二十三岁的小伙子,哪怕是像艾德伯伯那样犟头倔脑的人——好让他放弃打消对一个女人的爱,是一种值得称道的原则。
毫无疑问,他已经忘了那一幕,实际上,我也忘了,直到这一刻,在三十九年后,他不知为何重提这件事。
不过,对于说故事的这个人,我已经没有怒气。此刻,泰然对着他说话的,就是我:“如今的年轻人哪,真是无法无天。”
“不。我那已经长眠的弟弟伯尼,你知道我叫他别娶白尔婷·布洛赫的时候他跟我说什么吗?结果证明我当然是对的,因为虽然结了二十年婚、生了两个漂亮孩子,他们还是结束了这段可怕的婚姻,一拍两散。可我那时提醒过他,我告诉他,‘伯尼,她看上去太老了,就像你妈——你真的要讨这样的老婆?’你知道他对我这个只想提醒他几句的哥哥说啥?‘关你屁事儿!’我们一连几个月没搭话。”
“那是什么时候?”我问。
“什么时候?肯定是……1927年。我那年二月份娶了你妈,伯尼七月份就娶了白尔婷。”
“没想到你俩是同一年结婚的。”我说。
这时,我们正沿着来的路往回走。他沉默了片刻。接着,仿佛在经过很长时间艰苦努力之后,灵机一动突然想到解决一个棘手问题的办法,他开口说,“对……对……”
“对什么?”我问。
“我已经活了很长时间。”
“你是干保险的,知道统计学。在保险精算表上,你已经算达到高龄了。”
“那个瘤在什么位置?”这是他两天里第二次问这个问题。
“在脑干前面,脑壳的底部。”
“你见过扫描图了?”
我不想让他知道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事情已经有了不少进展,于是我骗他。“就算我见过我也看不懂。”我说,“听着,它是可以动手术切除的——记住这点。”可是,恰恰就是这点让他忘不了,也是他最害怕的。“要是我们都决定动手术,那么他就会进入你的脑子把瘤取出来,再过一小段时间康复,你就又是你啦。”
“能再活几年真不错。”他说。
“你会的。”我说。
星期天上午,我又开车过去,他已经准备了一套雪莉酒杯让我带走。每只杯子都用一张上星期天的《明星记事报》包着,一齐塞在鞋盒里。他说,这些杯子他从没用过,也不需要,所以想让我带到乡间和克莱尔用。
我母亲死后,他每次来康涅狄格和我们住,总是用纸袋、购物袋或者他那方格花纹小手提包装一样东西,坐我们派到伊丽莎白市去接他的汽车,经过三小时车程带给我们。与这次的雪莉酒杯不同的是,他带的一般都是我、或者我和克莱尔送给他或妈妈的礼物,现在经过多年之后,他又还给我们,好像它们只是我们借给他们或是存放在那里似的。“这是那些手帕。”“什么手帕?”“爱尔兰产的。”“爱尔兰?那应该是1960年,我得古根海姆奖金的那年。我和前妻回家路上,为了要逛逛乔伊斯的都柏林,在爱尔兰逗留了一阵。”“还有桌布,”他又说,“西班牙产的。”这是1971年,在高迪[29]的巴塞罗那。或者“这是餐具垫。我想你妈妈只用过一次。对她来说,这东西很特别,有客人来才用”。“这是牛排餐刀。”“这是花瓶。”“这是咖啡杯。”一开始,我不肯收,跟他解释说:“这些东西都是你们的,是给你们的礼物。”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卸包袱似的做法可能很伤人心,回答我说:“我还要这些东西干什么?看看这只钟,这只谁送的漂亮的钟,一定花了很多钱。我要它还有什么用?”
这只钟是1973年我在匈牙利花了二百美元买来送给妈妈的。那年春天我到布拉格看几个朋友,回家路上在布达佩斯一家古董店里看到这只漂亮的瓷制小钟,上面的雕花是妈妈喜欢的式样,就买了。但现在,我默默地收下。渐渐地,每样东西都还给了我,每次,我都震惊于他对这些原本他最应该珍惜的爱心礼物所蕴含的情感价值——哪怕是物质价值——是那样的无所谓。我想,来自家庭的需求向来专横地占据了他的情感,在这样一个人身上发现特定的空白点实在是奇怪——也许根本就不奇怪:对他来说,单单这些礼物,怎能浓缩血缘纽带的难以抗拒的力量呢?一件一件,我像一家高级百货商店里训练有素的退货员,收回所有东西,只是想知道,当他用旧报纸把这些礼物包好塞进各种盒子的时候,会不会是在想,等他下葬以后,我们就不用为他留下太多东西而烦恼了。他可能是个没心没肺的现实主义者,而我作为他的儿子,当然也不是什么都没遗传到,我也可能是十分现实的。
这次,我没有默默地接受他退回的东西,而是提醒他,我还暂住在纽约一家宾馆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康涅狄格,这些杯子他最好还是自己留着。
“收下。”他坚持道,“我想把它们处理掉。”
“爸爸,”说着,我把鞋盒放在断层式橱上,估计这些年来这些杯子一直在那儿躺着,“这些杯子最省心了,何必担心它们。”
可是,在家里四下乱找一样要处理的东西,找到这些杯子,用报纸包好,再找到鞋盒——这让他的一天暂时有个目标,让他在受到残酷的打击之后有一点宣泄。现在除了再度担惊受怕,他也无事可干了。我忽然为自己不顺从他的意愿而感到歉意,于是把这该死的东西带回宾馆,疲惫不堪。
“我一辈子都是那样的。”他说,闷闷不乐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那样什么?”
“冲动。”
我很少从他嘴里听到这样的自我批评,颇感纳闷,这算不算是一大进步呢?在八十六岁的高龄,脑袋里又有一个大瘤,他最好还是继续在马笼头两边给马戴好眼罩,正是这些眼罩令他在一生的征程中身负重荷、埋头前行。
“我不担心这个,”我说,“你好像不仅仅是冲动。你也会谨小慎微,犹豫不决。人们都这样。”
但他正为什么事情心神不宁,我的话没起到安慰作用。
“你在想什么?”我问。
“我把经文护符匣送人了,处理掉了。”
“为什么?”
“它们以前放在抽屉里的。”
经文护符匣是两只存放简短圣经摘录的小皮盒子,正统的犹太教徒每逢周末清晨祷告时,就用细细的皮带把它们系在自己身上——一只在额头,一只在左臂。以前我父亲没日没夜做保险的时候,身为犹太人他却无法做正式的礼拜仪式,就像我们邻里大多数第一代移民美国的父辈一样,他只能在赎罪日[30]到附近的犹太礼拜堂,必要的时候做忏悔。在家里他并不举行什么仪式。不过,自从他退休以后,尤其是我母亲生前最后的十年里,他们开始几乎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一起去做礼拜,尽管他还是没有郑重到系经文护符匣的地步,但比起儿时来,他对犹太教的信仰更集中地体现在了犹太会堂、礼拜仪式和拉比[31]身上。
会堂离马路大约百码远,在一条从北大街岔出的小巷里,这是一幢由当地一小群上了年纪的教徒租下的老房子,他们几乎付不起维修费。令我吃惊的是,唱诗班的领唱者甚至不是犹太人,而是个保加利亚人,平时上班时间他在纽约一家拍卖行工作,在安息日来为伊丽莎白市这个小小的犹太人集会做事,这也可能是因为他们付不起钱给别人。做完礼拜,有时候他会唱《杨朵》[32]和《屋顶上的提琴手》[33]里的歌曲助兴。我父亲很喜欢这个保加利亚人深沉的嗓音,引为知己;他对那个周末从纽约赶来领他们做礼拜的二十三岁犹太学校学生印象很好,我父亲恭恭敬敬地称他“拉比”,提起他就像在说一个圣人。
不管他们表现得多么恭敬,他的这些到老来对遵循宗教形式的渴望,绝不是出于虚伪和一般的礼节;事实上,他似乎通过定期去犹太会堂所得到的慰藉——他告诉我他在那里能感受到宗教在他漫长人生中所给予他的和谐感,仿佛他父母在和他交流——使得他把经文护符匣“处理掉”的举动,成为又一个高深莫测的例子,佐证其绵延一生的习惯——丢弃而非保存往昔的珍贵物品。他对犹太教的信仰似乎使得他在老年的孤独与几乎已远离他的人世的纷争与喧嚣之间,增添了一层情感上的联系,考虑到这一点,我可能会想象,他只要好好想想这些经文护符匣,就会重新发现它们的某些古老的迷信力量,而不是把它们处理掉。
但是,我对这个老人若有所思抚弄被他长久忽视的经文护符匣的想象,其实是非常滥情的场景,是一幕对《野草莓》[34]犹太式的拙劣模仿。父亲到底如何处置经文护符匣,让人产生一种更大胆、更神秘的想象,是一种个人化的、象征性的,如贝克特、果戈里作品般古怪的神话启发了他。
“你把经文护符匣给谁了?”我问他。
“谁?没给谁。”
“那你扔了?扔在垃圾桶里?”
“没有没有,我当然没有。”
“那你给了会堂?我不知道你是不想要还是不需要经文护符匣,是怎么处置它们的,可是,我想,怎么放弃经文护符匣是有教规的,得有会堂监督。”
“你知道那个青年会吧?”他说。
“当然。”
“以前我还游得动的时候,我每星期去三四次,游泳,看人打牌,插插嘴说话……”
“然后呢?”
“呃,我就是去那儿的。青年会……我把经文护符匣放在一只纸袋子里,带着去。更衣室里没人,我就把它们留在那儿……放在一个更衣箱里了。”
他结结巴巴讲述细节,回想着当初想出这法子处理掉它们,似乎自己都觉得迷茫,这令我等了片刻再继续问他。
“我很奇怪,”最后我说,“你为什么不找拉比?请他保管它们。”
他耸耸肩,我意识到,他并不想让拉比知道他要干什么,因为他担心,要是这位他十分尊敬的二十三岁年轻拉比知道一个犹太人想把经文护符匣甩了,会怎么想?又或许他的意思是,我想错了?也许他从未想到过拉比,正如他耸肩膀可能表示的意思——也许一闪念之间他灵机一动,觉得在这种犹太男人们裸体相对的私密地方,他可以毫不担心地把经文护符匣给打发了;他知道,他的经文护符匣不会受到损害的地方,它们不会遭受亵渎玷污的地方,它们甚至可能重新被供奉起来的地方,就是在那些他见多了的犹太男人的肚子和睾丸之间。也许这一举动意味的,并非是他在年轻的见习拉比面前感到羞愧,而是一种宣告,宣告这里希伯来青年会的男子更衣室比犹太会堂里拉比的书斋,更接近于相伴他一生的犹太教的本质——没有比带着经文护符匣去见拉比更做作的事情了,哪怕那个拉比是个胡子长得垂到地上的百岁老人。是的,在那个青年会的更衣室里,他们脱得精光,洗蒸汽浴,散发着体臭,他们彼此熟悉这些松松垮垮、老得走样了的身子上每一个伤疤和隐私处,他们七嘴八舌乱出主意,讲着黄色笑话,曾经,他们还做成过买卖——那里,才是他们的礼拜堂,才是他们之所以为犹太人的地方。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不把它们交给我。我没有问他,为什么把那些手帕、桌布、餐具垫全都还给我,却不把经文护符匣给我。虽然不会用它们做祷告,可我会很珍惜它们,特别是当他去世以后。然而,他怎么会知道这些呢?他满以为把经文护符匣传给我的想法会招来我的讥笑——要是放在四十年以前,他这么想是对的。
我没问他,是因为我意识到这么做,只会让我们两个人重新回到我似乎无法摆脱的那种肉麻兮兮的境地。多少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对于他的经文护符匣放在哪儿,我的想象只到这种可以预见的脆弱感情为止,而他的想象具有真正不同寻常的才能,并且被一种自然流露出的感觉推动着,这种感觉能令最愚蠢的行动都带有强烈仪式感。
“好吧,”我说,显然,他已无话可说了,“你的某个老伙计从水池里爬出来的时候一定大吃一惊。他一定以为奇迹发生了。就在他放木底拖鞋的存衣箱底部,看哪,拖鞋变成了经文护符匣。这时候,不单单要讨论有没有上帝的问题,更要讨论是否存在一个最为慷慨大方的上帝。”他对我说的话没怎么笑——可能没听明白我的意思,也可能听懂了。“不是的,”他答道,一脸严肃,“衣柜是空的。”
“你什么时候放的?”
“十一月份。就在我们去佛罗里达前两天。”
原来如此——他很可能一直在想:“要是我死在佛罗里达,要是我再也回不来……不行,经文护符匣不能葬送在垃圾堆里。”
“接着,11月13日,我们就飞往西棕榈滩了。我从行李区拿好手提箱,一路走到出租车站——感觉好极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是我在佛罗里达的第一个早上,我醒来,发现睡着的时候发生了这事。”他用手指再次把脸颊往上推,看看这次能不能不垂下来。“我一照镜子,看见我的脸,我知道我的日子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了。跟我来,”他说,“到卧室来。”
我跟着他从客厅经过过道,经过二十五年前拍的我哥哥的儿子们的大照片,那时他们还小,在火焰岛上度假。父亲不把经文护符匣交给这两个孙子赛斯和乔纳森的原因,比他不交给我更容易理解。我的这些侄儿都是在世俗的社会风气里长大的,对犹太教一无所知,他们只是表面上的犹太人;父亲像我母亲一样,宠爱他们,为他们操心,夸奖他们,老是慷慨地送他们钱——还有一大堆多得他们不想听的忠告——不过他很清楚,别指望他们会明白经文护符匣是什么东西,更不会想拥有它们。
至于我哥哥,父亲很可能以为,山迪会像我一样不愿接受这种遗产,可我猜测,这件纪念品会触动山迪,这倒不是因为它宗教上的意义,而是因为它生生见证了我们的过去,他和我一样记得,它年复一年静静地躺在一个天鹅绒袋子里,放在我们从小住到大的那套房子客厅断层书橱的抽屉中。但是对父亲,我们的父亲,不可能指望他理解我们的这种情怀。正如我们其他人一样,他所理解的,只是他能够理解的东西,哪怕他的感受也很强烈。
现在我一踏进父亲的卧室,就情不自禁想起我母亲去世后的那个晚上——也就是那天下午我从伦敦赶来以后——我和他睡在双人床上。山迪和海伦夫妇到他们在英格伍德崖[35]郊外的房子过夜,已经工作的赛斯和乔纳森还住在那儿,不过山迪想尽快把这房子卖掉,因为他为了工作已把家搬到了芝加哥。
1981年5月,七十九岁的父亲身体还很好,精力特别旺盛,可在妻子死于那家海鲜餐馆二十四小时之后,他的样子就跟现在因为肿瘤而扭曲的外貌一样糟糕了。我跟他睡的头一天晚上,临睡前我给他5毫克安定片,用一杯热牛奶送下肚。他以前不赞成服用镇定剂或安眠药,谁要是信赖这两种药——而不是信赖他这样的意志力——他都要激烈地批评。但从那天晚上开始,一连几星期,我跟他说安定片可以帮助他睡眠,他都一言不发地接受了(虽然后来,大概是为了让自己感觉好些,他说自己吃的药是茶苯海片)。我们轮流使用洗手间,穿上睡衣,肩并肩躺在床上,两天前他还和我母亲躺在这张家里唯一的床上。我关上灯,伸手握住他的手,就像握住怕黑的孩子的手。他抽泣了一两分钟——接着,我就听到熟睡的人才会发出的断断续续的、重重的呼吸声,于是我翻个身,努力让自己也休息休息。
三十分钟过去了,我没有服安定片,一点也睡不着。这时床头柜上的电话响了。我一把抓起听筒,免得它吵醒父亲。电话那头传来了笑声。“是谁?”我问,但回答是一阵更疯狂的笑声。我挂了电话,不能确定对方是拨错了号码还是故意的,可能是某个盯着看当地报纸讣告版(我母亲去世的消息就在那天早上的报纸上登了)然后半夜里打电话给死者家属搞恶作剧的疯子干的。不到一分钟,电话铃又响了——时钟收音机的荧光指针显示现在是11:20——这肯定不是号码拨错的问题。电话里又传出恶毒的笑声,仿佛是战胜了敌人的复仇者变态地发出得意的笑声。
我放下听筒,起身奔进客厅,赶在电话铃声第三次响起之前,拿起电话分机的听筒,让外面电话打不进来。我把听筒就那么放着,第二天一早六点钟左右,我起床偷偷到客厅把电话机搁好,以免父亲看到问为什么。大约七点的样子,我在洗手间,电话又响了。父亲接了。我出去问谁这么早打来电话,他气冲冲地说:“没人。”但这样子显然是发生了什么。“是谁?”我又问了一遍,于是他把听到的笑声描述了一遍。“听起来是个疯子。”我说,丝毫没有提起昨晚我接到的那些电话。“是威尔金斯。”他答道。“威尔金斯是谁?”“马路对面的家伙。”“你怎么知道是他?”“我知道,没错的。”“他跟你有什么不对劲?”我问。“他是只法西斯走狗,很仇恨犹太人,一个人住,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朋友。就是那个蠢货。他只爱激光枪先生、塑料南希[36]之类的垃圾玩意。他在洗衣房里把激光枪先生的贴纸贴得到处都是。那是我们的洗衣房。他问也不问——就跑过来,贴上去。”“所以你就告诉他别这么干。”“我当然看见了,就叫他别干。可第二天他贴得更起劲。我看见了就把它们都撕下来,打电话告诉他,洗衣房可不是派这用场的,是用来让大家太太平平洗衣服的,不是用来搞政治宣传的。”“你还跟他说了什么?”“我告诉他我对激光枪先生的看法,生怕他不知道,还告诉他两千年来犹太人吃的苦。”“你肯定就是他?”“是威尔金斯,没错。我会逮着他的。”他说,像是对我,也像是对他自己说道,“我会逮着这狗杂种。”“爸爸,你别操心了——他们会根据电话里的声音查出他是谁。你知道一个对别人幸灾乐祸的人会有什么报应吗?别理他。我们得准备了——今天够我们忙的。”
我们中午把母亲葬了。下午一点左右,他开始腾空母亲卧室里的壁橱和衣柜里的抽屉,到晚上十点半,我们又在双人床上躺下——十一点二十分,父亲已经入睡,我却又睁着眼睛睡不着觉,心想着以后他会怎么样,母亲在何方,电话又响了。我一拿起听筒,又传来那种笑声。我把听筒紧贴着耳朵听了一会儿。接着,不管电话那头是笑还是不说话,我轻轻地说——尽力拢着嘴巴,不吵醒父亲——“威尔金斯,你敢再做这种混账事情,再干一次,我就拿斧子到你家来。我有把大斧子,威尔金斯,知道你住哪儿。我会拿斧子劈开你家的门,把你像狗一样劈成两半。对啦,你是不是正巧也养狗?我会把你的小狗做成香肠,威尔金斯。只要用斧头,我就能把它从你的屁眼往上塞,从你的喉咙往下捅,直到你俩合而为一。你再给我父亲打电话试试,白天也好,晚上也好,再打,小心你的脑袋,你这精神错乱的恶心变态狂,当心你脑袋,等我砍好你的脑袋……”
我的怒火上涌,好像十个人的血液全都涌到我心里,睡衣也湿透了,好像被一个得了疟疾发高烧的人躺了一夜出的汗浸透了。而在那头,电话死寂。
在卧室里——那套红木家具再也不像以前我母亲持家时那样光亮如新,你现在甚至可以在它们表面的灰尘上写字——父亲从最上面的衣橱抽屉里,拿出他放遗嘱、保险单、银行存折的小铁盒给我看,里面还有他的定期存款记录和市政债券。“我的家当都在这里了,”他说,“还有这个——我的保险箱钥匙。”
“嗯。”我说。
“我照你说的做了,”他说,“把所有存折都改成我和山迪共有的银行账户。”
他拿出存折——一共有四本——给我看户主栏中他名字下面,多了我哥哥的名字。我翻着这些存折,发现其中的存款总共有五万美元左右;定期存款和市政债券另有三万美元——同样,它们是留给我哥哥的。
“一万美元保险金是给你的,”他说,“我知道你跟我说的,不过我必须这么做——我不能一样东西都不留给你。”
“好吧。”我说。
在母亲去世大约两三年、我去佛罗里达看望他时,他要立遗嘱。我跟他说过把所有积蓄都交给山迪,让山迪按照他的意愿,和两个孩子一起分配这笔钱。我告诉他,我不需要钱,而把这笔钱分成两份,还是最多三份,对赛斯和乔纳森来说,所得差别就大了。我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后来还在写给他的信里重申这一点,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想过他的遗嘱。
但是,现在死亡离他这么近,他又告诉我会根据我的要求执行这个遗嘱方案,从而实际上把我排除在他的继承人之外,这就产生了一种意料之外的反应: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虽然他没有把我列入遗嘱是我自己造成的,但这没有丝毫减轻我被他抛弃的感觉。我做了一个慷慨的举动,同时,我想,也是自我进入青春期之后向他表示我的平等、自立的许多次声明中的一次。显然,这也是我一种典型的企图,企图在家庭内推行道德上的高标准,就像我上大学、念研究生,成为一名年轻作家时那样,把年过五十的我自己定义为一个对物质利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儿子——现在,我感到对自己当时的这种举动哑口无言:天真,愚蠢,哑口无言。
令我非常沮丧的是,现在跟他站在一起看着他的遗嘱,我发现自己很想从我这个执拗顽强的父亲历经艰难困苦一辈子积攒下来的财产中,分得一份。我要这笔钱,因为这是他的钱,我是他的儿子,有权得到他的遗产;我要这笔钱,因为就算不是他艰苦谋生挣来的一大堆积蓄,它也体现了他克服或者捱过来的艰难。这是他必须给我的,也是他想给我的,按照传统习惯也应该给我,为什么我不能紧闭嘴巴,让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我就没有想过我应该得到这份钱吗?那时我是否认为哥哥和他孩子更有资格做他的继承人,哥哥让他有了孙子们,而我还没有孩子,因而他来继承更名正言顺?我是不是一个突然变得无法跟比自己先到的哥哥争权利的弟弟?还是相反,是一个觉得自己已经侵占哥哥太多特权的弟弟?我怎么会产生放弃继承权的冲动?这种冲动又怎么会如此容易地压倒对遗产的期望,以至于我现在后悔莫及地发现作为儿子本来就有继承权?
但在我一生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了:我过去决不让社会流俗左右我的行为,但自行其是之后我却发现,有时候,我的基本感觉比我坚定的道德承担更墨守成规。
在那个下午,我带着父亲缓缓绕着街区走了两圈的时候,尽管我很想,但无法跟他说——不管认错是多么令我羞愧——我希望他把最初在遗嘱中留给我的那部分财产重新分配给我。首先,因为几年以前我哥哥必须提供签名才能进入那个联合储蓄账号,他已经知道存款数量的变化,可能要不了三四万美元的出入,就足以构成充分的条件造成家庭不合、或者让人联想到最后关头遗嘱被改之类的歹毒想法。其次,是我的自尊——你也可以说是自大。总而言之,因为一些事情,诸如很可能造成我一开始叫他把钱先留给别人的原因,我发现自己无法开口声明放弃自己的要求。
就这样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吧。“随它去吧。”我想,“就当是花这些钱,再尝尝你自己招牌式糊涂的滋味吧。”
如果说,提出得到最初遗嘱中的那部分钱的要求为时已晚,或者我很难开口,我还知道自己想要得到的那笔钱有多少。但接着我就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要求得到那笔钱了,无论如何都不能直接要。坚持到底靠自己!坚持到底要独立!要做一个永远自主的儿子!我什么都不要。
“跟我说说爷爷的剃须杯吧。”我说,“我在你的卫生间里看到它了。他以前去的理发店在哪儿?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在银行街,华莱士广场往下走,那儿以前有一家德国人开的医院。理发店就在华莱士广场和银行街交界的拐角上。小时候我们就去银行街找那个剃头师傅,我剃头,爸爸刮胡子。杯子上刻着‘S·罗斯’和其他什么字样儿,哦,是一个日期。然后他们就帮他放在理发店里保管着。”
“你后来怎么拿到的?”
“我怎么拿到的?问得好。让我想想。不是我拿的。对,我没去拿。是我哥哥艾德给我的。是的。我们家从罗杰斯街搬来的时候,爸爸随身带着它到了亨特顿街,然后又交给了约翰逊大街和埃文大街上的理发师。爸爸死后它就交给了艾德。他再转给我。我想这是爸爸唯一留给我的东西。甚至不能说是留给我的,我只不过得到了而已。”
“你很想得到它。”我说。
“是啊。”他哈哈一笑说,“我从小就想要。”
“你知道吗?”我说,“我也从小想要它。”
他看着我,那半边还能动的嘴巴露出了笑容。“还记得我们到罗马来看你吗?我和你妈,你带我去刮胡子?”
“对。在朱利亚路上的那家小理发店。那段时间好像是我那年当中最开心的日子。”我说着,想起当年在圣艾里击奥街和朱利亚路拐角上的那套小公寓里,天天都要上演的婚姻战争,发生在我和我满腹牢骚的妻子之间的战争。我们那时就靠着我三千二百美元的古根海姆基金会奖金住在意大利。“我下午写作结束以后就顺着大街走下去刮胡子。那是我一大奢侈享受。理发师名叫吉列尔莫。他老是要谈论卡里尔·切斯曼[37],很得意自己的英语。我每次去,他都要叫,‘生日快乐,大师,七月四日。[38]’然后是热毛巾,大号的修面刷,直边剃刀,最后笨手笨脚洒上金缕梅须后水,这样一套行头大约收十五美分。那是1960年。”我说,“你那时的岁数就比我现在还大两岁吧。”
“我以前常去找比尔·艾森斯塔特刮胡子。他现在已经升天了。你还记得比尔吗?”
“当然。比尔和丽儿还有他们儿子,霍维。”
“他就在那个中学拐角上开理发店。一次只要两毛五分钱。纽瓦克再找不到比尔这样刮胡子只收两毛五分钱的地儿啦。”
从比尔·艾森斯塔特开始,他又回忆起阿比·布罗赫、马克斯·费尔德、山姆·凯尔和J·M·科恩,这些我孩童时代所能见到的图腾般的男人,这些他在大都会保险公司的同事,许多个星期五的晚上在我家厨房打牌的搭档,在阵亡将士纪念日带着老婆孩子和我们一起到南山自然保护区野餐的伙伴——他曾和这些老兵一起,晚上挨家挨户上门到参加纽瓦克“有色人种险”的人家收费。每次他总是很晚带着一身廉价食用油的酸味儿回家。“直到被投保人去世二三十年以后,”他现在跟我说,“还有一些有色人家庭交保险费。每星期三分钱。我们那时就是收这些钱。”“他们怎么会一直交钱呢?”“他们跟经纪人从不说话。有人死了,他们也从不提。保险员来了他们就把钱给他。”“真令人吃惊。”我说道,尽管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他讲在可怖的夜晚到纽瓦克最穷的人家去收几分钱的故事,讲他在大都会保险公司工作三十八年中的故事,讲他跟我说过好几次的比尔、阿比,山姆,J·M·科恩,他们都已经去世好久了。
少数几个尚存的朋友也没有多少好消息可说的。“路易·切斯勒住医院了,因为他尿血。伊达·辛格几乎瞎了。弥尔顿·辛格不能走了,只能坐轮椅。图罗——记得迪克·图罗吗?——他得了癌症,可怜的家伙。我去看比尔·韦尔伯的时候,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他说,‘赫曼,谁是赫曼?我不认识什么赫曼。’他现在和弗兰奇住在一起,不过弗兰奇说他们以后只能把他送进养老院。”
就这样,他说着那些已死、将死的老人,说着他那些本可以更安详地去世的朋友,全部心思反而没有集中在他的肿瘤上。
第二天,我开车去伊丽莎白接父亲,带他去位于纽瓦克斯普林费尔德街上的大学附属医院;关于手术的事,他要去问问脑外科大夫梅耶森医生。我问哪条路去梅耶森博士的办公室最近,丽儿和他马上就争论起来。结果,丽儿说的是怎样去梅耶森医生在米尔伯恩的办公室,我父亲第一次去看梅耶森就是丽儿陪他去的;而父亲说的是怎样去梅耶森在医院的办公室,丽儿对这第二次预约还不知道。在车上,即使是在事情已经被澄清之后,他还是让争执延续了一会儿。
等我的车从伊丽莎白路拐向伯根大街、开始经过纽瓦克最荒凉的黑人区时,他才把事情平息下来。我童年的很多时光就是在这条当年繁忙的中低档购物街上度过的,现在,大多数犹太人的社区已经烧毁、堵死或拆除。周围能见到的就是一些看似失业的黑人——一堆堆站在街头巷尾的黑人,无事可干的样子。这样的场景对于三个一路去找脑外科大夫的人来说,并不能减轻他们心头的阴郁,不过,在余下的通往医院的路上,父亲倒是忘了等待着他的问诊,而是杂乱无章地回忆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他小时候谁在哪儿生活、工作,在这些街区,犹太移民和他们的家庭尽其所能生存发展。
“蒂伯先生住在那儿。我以为他是匈牙利人。他给我做了生日礼服,可把裤子做得太短了。害得我没法穿着去参加毕业典礼。”
“就因为裤子太短?”我问。
“那套衣服不能穿。阿尔·绍尔一家住在那儿。天呐,房子还在。还记得阿尔吗?”
“当然记得了。我怎么忘得了阿尔和他的声音?”
“记得,对了,他一辈子都是沙哑喉咙,就那样粗声粗气地低沉。他小时候就这样了。阿尔给踢出他们班,转到我班上,我让他当财务,班级的财务。我是班长。在毕业典礼这一天,我们还剩下些钱,所以要去市中心花掉。”
“我明白了。”我说,“‘剩下的钱’。那些戴着面具举着枪冲进银行的家伙通常也是这么冲出纳员说的。他们会说,‘对不起,你是不是碰巧还有钱剩下?’”
我的话稍稍令他阴郁的神色放了些光。“嗯,”父亲说,“阿尔是个好人。他干这事儿不用枪,而是用笑声,用笑声干所有事情。在我炒掉他以前,他一直跟我工作。是我把他带进保险业的。他的每样工作都是我给他的。可他老是偷钱,还说,‘嘿,’他说,‘嘿,他们要抓我,赫曼,警察要抓我。’‘那这样吧,’我说,‘给你五块钱,到纽约去洗个桑拿吧。’他就带着我给的五块钱,去了纽约。之后他又回来,把公司的钱还了。我就帮他在路易·切斯勒那儿找了份活儿干,做推销。我告诉他,要是他敢偷路易的钱,我就杀了他。他在纽瓦克为舒博特斯工作,这是家剧院。他以前常常把人家撕了一半扔在地上的票子捡起来,攒在一起放进一只盒子,又偷钱。他母亲只能替他还钱,我不知道有多少,两三千块吧。他老师把他赶出他们班,接着我们成了好朋友。那是八年级开学第一天他来到我们教室环顾四周——你知道皮什卡[39]吧。”他突然中断故事对我说。
“我当然知道。一种收集箱嘛。你以为我是在蒙大拿长大的吗?”
“接着说,阿尔环顾教室,用他那沙哑的声音对老师说,‘要是他们给这房间粉刷一下,我会在皮什卡里投一毛硬币的。’可她不知道皮什卡是什么意思,就把他赶出了教室。就这样他到了我们班。我估摸着他能干什么,让他当了班级财务。我是班长。十三大街学校。天呐,那就是,我的学校。”
戴维·克荣言之凿凿地跟我说过,梅耶森医术很出名,是新泽西州最好的脑外科大夫之一。他相貌平平,四十岁出头有点发福,一见到我们就很客气友好。回到办公桌坐下以后,他朝我坐的方向看着,问我有什么问题。我指了指父亲,他愁眉苦脸地坐在我和被医生称作“罗斯太太”的丽儿中间,梅耶森的护士长也在,我们被告知,她是按照外科手术前的惯例来参加问诊的。“我父亲有问题。”我说,“你来说吧,爸爸,你有什么问题就问梅耶森医生。”
所有他在过去几天问过我的与手术有关的问题,我都叫他写下来带来问医生。他就用铅笔写了,费劲地用庄稼汉一般笨拙杂乱的笔迹把问题列出来,句子里所有的名词都是大写,不过除了一两个词,拼写倒都是对的。我们出门前他给我看过上面列出的问题。我当时就想:“我要保存这张单子。有它和剃须杯就可以了。”
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方格纸,在膝盖上摊开。“第一个问题,”他开始念,“手术过程是怎样的?”他抬头看着梅耶森说,“请原谅我的无知,医生。”
梅耶森伸手到他身后,从一个随意堆放着六七本医学教材的书架上,取下一只上了颜色的大脑和头颅塑料模型。他一手转着模型,用铅笔比划着解释那个肿瘤的位置和它压迫脑部的位置。他还把从头颅后壁何处切入取肿瘤的部位指给我们看,“我们只要从这儿把大脑稍稍抬起来,把它下面长的那东西取出来就行了。”
听到他说要把我父亲的脑子“抬起来”,我吓傻了。难以置信,你这么惊动大脑还能不引起灾难后果?起码就我所知,这办不到。
“你们用什么设备开颅?”父亲问,“用通用电气的还是布莱克&德克[40]的?”他原本看起来是如此苍老而沮丧,这番话倒更让我惊讶于他话中的尖刻和似乎相应的、客观的勇气。
医生的回答也显示出他自己平静的客观性,“工具都是外科手术设备公司生产的。”
父亲转到他准备好的下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它还会长出来吗?”
“最终可能会。”梅耶森说。现在轮到他说话带点嘲讽的口吻了,“再过十年、十五年,我们可能又要做一次。”
父亲面无表情,慢慢点了一下头,表示他明白了什么意思。“第三,”他又回到问题上来,“会很痛吗?”
“不,不怎么疼的。”梅耶森告诉他,“手术以后你会感到很恶心,会发高烧,身体也会很虚弱。”
梅耶森的护士长,一位瘦小灵巧、穿着便服的中年妇女,也跟医生一样和气可亲,她同情地伸手握着父亲的手,说:“我们会尽量让你在五六天以后能够坐起来。”
对此,父亲只是喃喃自语:“好家伙。”还没有做手术,他眼前已经浮现出了五六天里他都不能让自己下床的情景。
不过,他还没问完,接着问第四个问题:“手术会持续多久?”
“八到十个小时之间都有可能。”他答道。
他没有拐弯抹角就把这些问题对付过去了,比我好多了。先是八到十个小时,再是五六天,这以后他又怎么样呢?在贫穷的童年和有限的教育之后,在鞋店和冰冻食品生意失败之后,在大都会公司对犹太人设有限额的不利条件下苦苦奋斗终于进入管理层之后,在这么多他爱的人过早地去世——二三十年代的兄弟们,莫里斯,查理,弥尔顿;四十年代的亲人们,年轻的侄女珍妮,侄子戴维和他爱戴的嫂嫂埃塞尔——在他没有悲伤、没有颓唐、没有绝望、饱经风霜而生存下来之后,八到十个小时的大脑手术对他来说难道不是太难为他了?没有一个限度吗?
答案是肯定的,非常肯定,甚至可以说,绝对肯定——这的确是太为难他了。对于“没有一个限度吗?”这个问题,答案是“没有。”
“手术的大部分时间,”梅耶森解释道,“是用于打开头颅的过程,然后再根据我发现的肿瘤的类型而定。长在那个区域,95%,98%的可能是良性的。一般不会出很多血。如果因为肿瘤性质的缘故而出血,就可能使手术的进度放慢一点。”
父亲还接着问,他的镇定令我前所未有地敬佩他,“第五个问题,手术以后,我是不是得重新学走路?”
“对,”梅耶森说。想到那副情景,我才意识到,自己到现在都还没有理解这次手术的严重程度。“对,很可能你会这样。”
那张纸上还写了五个问题,但是连父亲都觉得听到这些话就已经够了。他把纸头塞进口袋,直直地看着梅耶森,说:“我有麻烦了。”
“对。”梅耶森说。
这一次,我们在安静中驾车穿过纽瓦克衰败的城区。他没什么可问了,童年的记忆已经说过,他甚至没心思让丽儿打起精神——只有在梅耶森办公室里和他这最后一次沟通,才令我们所有人都再三思索。梅耶森同意我们现在再申请做一次神经外科鉴定,但是假定第二个医生证实了他的判断,我们又决定在大学附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的话,他建议我们宜早不宜迟,暂时先预约手术的时间,就定在他安排的第一个工作日。结果这天正好是我母亲去世七周年的纪念日。
回到家,丽儿到小厨房里准备金宝汤[41]当午饭。父亲跟着她进去拿盘子,在饭厅的餐桌上放好,我则坐在客厅里,苦苦琢磨着梅耶森怎样才能在不伤害父亲脑子的情况下把它抬起来。“总有办法的。”我想。
丽儿显然是在用挂在水槽旁边墙上的手工开罐刀,因为我听见父亲告诉她:“握住罐头的底部。你没从底部握牢。”
“我知道怎么开汤罐头。”她说。
“可你握得不对。”
“赫曼,让我自己来。我是对的。”
“为什么我要你照我说的做,你就是不做?你握得不对。握住底部。”
我在另一间房间里,克制自己不喊出来:“你快成惹祸精了,你这个白痴——让她开罐头吧,随便用他妈的什么方式!”不过我也告诉自己:“当然,怎样开汤罐头,除此以外他还有什么事情可想?还有什么事情要紧?为这样的事情他已经过了八十六年,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做?握住底部吧,丽儿——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显然,他对她怎么热汤——或者说她热汤的方式不对——过分地投入了。在餐桌上摆好三个人的餐具后,他又跑进小厨房站在她旁边看着烧锅。她不断地跟他说汤还不够烫,他则一口咬定汤已经够热了——煮一罐蔬菜汤可不用一整天啊。两个人这样来来回回了四次,直到他失去耐心——如果他的状况可以用这个词形容。他从炉子上拿起锅就走,走进饭厅把汤倒进碗里,然后把锅放在桌垫上,留下丽儿两手空空站在炉子旁。可能是因为他眼睛不好,他没看到自己把一切弄得多么乱糟糟。
汤是冷的。没人说出来。他可能没注意这一点。
这顿安静的饭吃到一半,他又实事求是地说,“这是最后一个步骤了。”不过他还是舀起汤往歪着的嘴里送,直到碗里空空如也,他的衬衫看起来像是拿汤作颜料画上去的一样。
我正要辞别回纽约,他走进卧室,拿了一个小包裹给我。两只棕色纸袋胡乱绞在一起,以免里面的东西磕碰,又用长短不同的苏格兰带子捆起来。这些带子大多卷成一圈一圈的,就像一个个DNA螺旋体。我看得出,包装纸是他自己做的,还能看出他的笔迹——他用记号笔在包装纸上面的折口高高低低写了一行大写字母:“由父亲交给儿子”。
“拿着,”他说,“把这带回家。”
下了楼,我在车上撕掉所有包装,发现是祖父的那只剃须杯。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