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轮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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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可以让人连心都温暖起来的好家伙。我想自己若真的错过了他,一定会是我这一辈子做过的最傻的事。但偏偏人一生若不做几件傻事,仿佛就活不下去。我笑着瞥了眼某个空荡荡的车位,本应该停在那里的车仍不见踪影,只余几片早落的绿叶,寂寞地躺在风中,无声叹息。

    “今天……谢谢你,回去的路上小心点儿,有空多联系。”我抱着白天抢购来的大小战利品,不很利落的跳下车,还有些醉酒的余韵。我尴尬地笑笑,正待上楼,不想背后却突然伸出一只手,一把圈住我的手腕,硬生生地将我拉拽了回去。然后,温柔的呼吸洒在了我的耳边,“郝郝,我等你到三十岁。”

    我愕然地猛然抬起头,眼前却飞速闪过一道暗影。等意识到的时候,额头上已落下一个吻,很轻、很轻的擦过。皮肤余留的只有柔软的唇微微的颤抖,温润如那夏夜的风:“傻瓜,我骗你的。”

    语毕,他丢下彻底傻了眼的我,看似潇洒地转身,背对着我挥了挥手,“那么,我的初恋,请你一定好好的,就当是……我拜托你!”

    ……我靠,到底谁才是那个无药可救的傻瓜啊!我的鼻子迎来久违的酸意,刺激着麻木多年的心脏。我突然冲着他的背影很没气质地大声吼道:“没风度!笨蛋!你难道不知道送女生就要等女生上楼开了灯才能走的么!没礼貌!傻瓜!”

    我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又想要表达一些什么,但我还是固执地站在原地死死瞅着他,他慢了步速,一步、两步,终是停了下来。

    静夜深深,天气燥热,空气中只有几丝细细的风,沉默地扫过鼻头,加重了那酸楚。

    空气几乎凝结的时候,秦云突然转过身,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他微微半躬下身,像古老电影里的管家般,比了个“请”的姿势,又退开一步,靠着灯光昏暗的褪了色的路灯架,就那样静静地站着,深深、深深地看着我。

    我心脏没理由地发起烫来,回神时,我已跑上了楼。我连楼灯都懒得开的,一口气跑回家。

    房门“砰”得一下,重重地关上。

    我贴着门缓缓蹲坐下来,捧着急促跳动的心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然后,我爬起身,打开了灯。

    我缓缓走到窗边,半掩的窗帘外,是深深的夜幕。

    秦云高挑的身影,在烛光般微弱的路灯下,伫立良久。

    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而他也不是当年的他。但我们却在彼此的身上,看到了一些不曾改变的一些珍贵:很傻、很傻的坚持,傻得让人想流泪,又不甘心流泪。

    这一晚,易笙一夜未归。

    8.

    遇见秦云之后,我的心莫名有了一些平静,不能说多么好,但至少我已经能安安分分地坐在屏幕前,中规中矩地码字了。

    一连闭关半个多月,我很顺利地完成了稿子。虽然写着写着,我突然就让那个磨人的男主角投奔上帝,在婉婉不甘的尖叫声中,毫不犹豫地交了稿。

    在过去五年里一直坚定不移地写着HE的我,第一次让男主毫无预警地扼杀在WORD的结局里。而自始自终一直默默无闻的男二号,怕是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地,就那样抱得美人归了。从此,翻身的男二和大胆忘却过去的女主一起过上了不好不坏,但现实中大多数人都在过的淡定日子。

    割舍一份感情到底是什么样的痛,又是不是在割舍之后,真的能就这样过上甘于平淡的日子,自始自终没办法狠心彻底实施的我,其实也不那么清楚。但既然那样的情节,女主的挣扎、矛盾到最后的决绝自然而然地流泻在我的脑海里,我就把它们写出来了。

    我一直很尊重本能,不管是画画,还是写书。

    太多经验告诉我,很多事情想得越多,只会更加迷茫。

    我点燃一支烟,将它搁在满是封面样本的电脑屏幕边,任由它无声无息地污染着室内的空气。袅袅的灰色薄雾点点上扬,细细长长,正好覆住屏幕下方的时间显示。

    18:00。我侧过脸瞄见答案后,忍不住挑了挑眉,视线落在了手机上,它果然配合着准时准点得震动了下。

    我不看也知道发信人一定是秦云,他每天都会发短信给我,并不很烦,回不回都没关系,也不会有更频繁的联系。他就像个尽职的家庭管家,三天催我一次按时吃饭,两天催一次按时睡觉。我想他约莫是猜到了我的作息,只会比大学时更加紊乱,更加的无药可救。

    其实这种关怀方式并不能让人觉得温暖,至少对我而言是完全没有效果。若换成别人发,可能还会让我觉得敷衍和做作,没准儿还会拉入黑名单。

    我承认我深受狗血电视剧毒害,看多了那种一边亲昵地搂着娇艳年轻的小三,一边给在家的老婆发消息说“亲爱的,今天我要加班,你和孩子早点睡,别等我了,好好休息,不然我会心疼”的垃圾场面,所以对这样的关心一点儿真的好感也没有。

    因此,即使这个发短信的人是秦云,我也没有特别的感动。我喜欢的一直都是卓奇对宋依初的那种,纵然平日里刻薄冷淡,但在她需要一些什么的时候,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一定是他。根本不需要任何求助,任何通知。

    他知她,如自己。

    我一直觉得这样的感情只存在于细水长流的青梅竹马之间,可原来它根本不曾属于过我和易笙。

    在我所有动摇所有困难的日子里,出现在我身边的人,从来不是他。

    我怔忡地把玩着轻巧的手机,屏保上用的照片是当年青涩的自己,天空阴阴的,笑容小小的。

    这半个多月,易笙似乎一直没有回来。

    没有一通电话,没有一个短信,没有一点消息。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拨打键:“你今天有空么……方便的话,一起去吃个饭吧……”

    其实,我一直都是知道的,莫名的、毫无理由的知道,秦云的短信并非真的为了叮咛些什么,他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一个电话。

    既然已经交了稿,既然易笙不在,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满足这个时时证明自己还在我身边的男人呢?我到底是个肤浅的,虚浮的,经不起寂寞的女人。

    我自嘲地笑了笑,却还是毫不犹豫地穿上了尽能体现我优点的连身衣裤,化了一个不很张扬的淡淡粉妆,拿上自己最满意的画本,走出了隔离我和世界半个多月的门。然后,再次意外地对上了一张熟悉刻骨的脸,俊俏的,让人微笑:“回来了?”

    他微忡,打量了下我的着装,才不很肯定地不答反问:“你要出去?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我很直接地打断他,很高兴的,嘴角一直维持着上扬的姿态:“今天不方便让你送。”

    在他再说些什么之前,我已转身大步离开。我不管自己这样看着像不像在逃,我只是反反复复不停地告诉自己:郝郝,这不是逃跑,更不是逃避,这只是开始,一个真正的了断的开始。

    放心吧,易笙,我不会就这样离开,不会这么简单地离开你的世界。

    因为,我要你这一生都刻骨铭心的记住我,时时刻刻,年年岁岁,永世不忘。

    然后我会离开你,会去寻找新的幸福——只有没有你的存在才能得到的幸福。

    意外的,我在楼道外遇见了开车来接我的秦云,他先看了看我,复而看向我身后。我反射性地转过头,果然看到了追了出来的易笙。

    他显然跑得有些急,额头上有细细的汗水,但西装革履,皮鞋锃亮,没有一点点的狼狈。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好像像那年站在树荫下的少年,无比阴郁地看着我和秦云。

    过去,现在,未来,在这一瞬间,交错得恍恍惚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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