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敦煌、酒泉和罗布淖尔出土汉简中,有关汉代职官制度的资料比较丰富。重要的k类:一为都尉府的官僚组织及候望、屯兵、屯田、军需、交通等系统,二为太守府的官僚组织及其所属。
郡太守和都尉二府属吏,可分为“阁下”与“诸曹”。所谓“阁下”当指府长官治事之所,有别于府所属诸曹。诸曹为官府分科治理政事的处所,同在一官署之内,于两旁分设诸曹。汉代自三公、九卿下至诸县皆有曹。曹为属吏、掾史治事之所。
出土汉简保存了若干上行或下行的公文书,它们皆具有一定的公文程式。公文末尾签署的官吏,不外乎某个机构下经手主管的属吏和办理文书的书佐。
综理所有汉简文书的签署,可以看到,除塞尉、候长、燧长只有一种低级属吏签署外,其他中央三公府、太守、都尉、候官和县的文书签署,可以是髙、中、低三级的属吏,也可以是髙、中二级或中一级属吏。每一级,通常是一人,也可以是二三人签署属吏诸级在签署文书时,依级别高低为序。自中央至县,大致可分为三级:高级为掾和史、少史、士吏,中级为卒史、令史、属、守属、守卒史、守令史和啬夫、守啬夫;低级为书佐、佐、尉史和候史。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守尉史在尉史之次,此二者可能成为第四级。卒史通常在掾之次,应是第二级,但有时在属之前,似亦可作为第一级。
属吏文书签署,皆在文末,在官名、人名前,往往作一斜笔作为记号;凡同一级有二三人同署者,往往作V以当逗号。各级官府的签署属吏,有相同的,如第一级为橡;也有不相同的,如尉史为候官、塞尉所特有,候官及其所属下级均无佐。由于此等区别,我们可根据出土地,对那些残简上没有表明发文机构的,加以推定。
汉简所见二府之属吏郡太守和都尉二府属吏,应分为阁下与诸曹。汉简所记诸曹之事较少,而太守、都尉阁下属吏,二者因多相同而有不能分辨的。二府阁下,究应包括哪些属吏,史籍并无具体记述。前所述汉简文书签署,除中央和县以外,大部分是太守、都尉二府以及都尉所属下级的文书签署。签署者应为阁下主管之吏与主文书之吏。
以上诸例除第一例为王莽时酒泉太守之史以外,大率皆都尉府所属之史。《史记汲黯传》集解引如淳曰《律》太守、都尉、诸侯、内史、史各一人,卒史、书佐各十人。”
汉简所见各类令史有.候官令史、斗食令史、主官令史、属令史、司马令史、千人令史、城令史、城仓令史、仓令史、库令史、厩令史、别田令史、功令史(或为军功令史)、门令史,等等。
令史最初应以主文书为其职事。《说文解字叙》引《汉尉律》曰“学童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汉书艺文志》则作“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
市有百石啬夫,河南尹有斗食啬夫。西汉铜器、漆器铭刻所记考工、供工及蜀郡西工广汉郡工官,啬夫位在橡与令史之下而佐之上,汉简文书签署啬夫亦在令史后。但汉简所见月奉,令史与啬夫俱为九百钱,则其秩次约略相等。
三、汉简所见边塞之候望系统
汉代北边诸郡,由于地理上、军事上和经济上的关系,和内郡在组织上稍有不同。两汉之世,北边常与匈奴、羌胡和其他北方民族相接触,郡守对于防御武备有着特别重大的任务;而在边郡,一方面是人口较稀少,一方面是民族较复杂。同时,屯田和转输都是直接和武备相联系的。因此,边郡守除了直辖诸县民政外,还要管辖2个或2个以上的部都尉,而在其境内还存在有受制于中央大司农、典属国的农都尉和属国都尉。边郡太守府和内郡一样,有一套治事的官僚组织,即阁下和诸曹;另外又有仓库。太守所属的部都尉,也是开府治事的,它也有略同于太守府的官僚组织,即阁下和诸曹;除官僚系统外,它有候望系统(候、塞、部、燧),屯兵系统(城尉、千人、司马),屯田系统(田官),军需系统(仓、库)和交通系统(关、驿、邮亭、置、传、厩等)。本文侧重叙述汉简所见边塞之候望系统。
(1)太守——太守府
郡之首长为郡守或太守,其下有丞治民,在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百官公卿表》曰:“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改名太守。”
佐助太守掌管军事者为都尉。边郡武事重要,都尉亦开府置曹辟吏,因此都尉府的组织比太守府的组织虽略小而相仿,试比较如下:
(2)都尉——都尉府
西汉边郡内,往往设置不止一个都尉,也不止一种都尉。《地理志》所载90余都尉中,以郡“都尉”和边塞的“都尉”占多数。凡一郡只有一都尉而在县名下注“都尉治”的共32郡,这些都是郡都尉。
据《地理志》所列,凡一郡只有一都尉(郡都尉)的俱属内郡,而边郡则多有2个或2个以上的都尉。北边边塞西自敦煌、东至乐浪凡21边郡,它们的都尉数字如下:敦煌4;酒泉3;张掖3;武威2;金城无(《赵充国传》有西部都尉,《河水注》有广武都尉,“允吾西40里小晋兴城故都尉治”);陇西1;天水2;安定2;北地2;上郡4;西河4;朔方3;五原4;云中3;定襄3;雁门2;代郡2;上谷2;辽西2;辽东3;乐浪2。
上述21边郡的都尉,少部分是属国、骑、农都尉和郡都尉,大部分称为东、南、西、北部都尉,据敦煌、酒泉、张掖3郡故塞出土汉简来看,则敦煌郡的4都尉、酒泉郡的3都尉自东经93°至99°东,在北纬40°3(V上下设置于疏勒河塞上;张掖郡的居延、肩水两都尉设置于沿额济纳河岸的塞上。
居延汉简所见都尉的种类,有:(1)部都尉;(2)属国都尉;(3)农都尉;(4)郡都尉;(5)关都尉。各类都尉中,部都尉和郡都尉属于郡太守,属国都尉属于典属国,农都尉属于大司农;而敦煌郡的玉门关和阳关都尉实际上也是部都尉,应属于郡。属国都尉、农都尉大约也受所在郡太守的节制,故郡太守亦率属国都尉出击。
(3)都尉属官
《百官志》注引《汉旧仪》曰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汉官仪》及《汉旧仪》并记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汉书冯奉世传》注引如淳《汉注》曰“边郡置都尉及千人、司马,皆不治民也”。由此可知边郡部都尉有都尉、候、千人、司马4官,当为西汉制。东汉制则更有左骑千人官。东汉建武六年以后,省简都尉,有些郡不置都尉而仅有低于都尉的候官或左骑千人官。
汉简中都尉属官有丞、候、千人、司马。而司马又名目繁多,有:(1)司马;(2)骑司马;(3)假司马;(4)属国司马;(5)左部司马;(6)郡司马;(7)城司马。
都尉丞与都尉同在都尉府,而候、千人、司马各以候官、千人官和司马官为其治所。候与其所属的部候、燧在塞上司候望与烽火,另成一系统。千人与司马应为屯步兵骑兵的首长,而千人所辖有骑兵。候、千人与司马,除职司不同外,或许是有髙下等级的。
(4)城尉——城官
破城子与大湾分别为居延与肩水都尉府所在。候官所在称障,都尉所在应称城。张掖居延城司马可以秩次或近次代行居延都尉事,居延城仓长可以兼行居延都尉丞事,则此城司马与城仓长俱属于居延都尉,而城仓与都尉府同在一地,故得兼行。张掖肩水城尉可以近次兼行肩水都尉事,则城尉属于肩水都尉,城尉官与都尉府同在一地,故得兼行。“肩水城官”之官,犹候官之官,乃治事之所,简化为城官,有吏,有亭吏。王莽简中有张掖城司马,犹西汉简中的居延城司马。城尉位次在候下,今为方便计,述城官于候官前。
(5)候一候官
候与候长皆居塞上警戒,乃是军候、斥候之候。候、障候、塞候是一,因候皆驻于障城之内,而障在塞上与诸部候、诸灿构成一条防御战线。候的任期有长至五年、六年的。汉简称太守为府君,称剌史为某君,称都尉为都君,而候亦称某君,乃是尊称。
候所在的官署称“候官”,或简化为“官”。候所直辖者为一段候官塞(约百里)上的若干候长与各候长所率之若干燧长。候官的属吏则有丞、掾、令史、尉史等。
候之有丞和令史,与千人、司马同。敦煌玉门关候下有候丞又有尹,而居延肩水都尉下有尹,似尹低于丞。令史是主文书的职名,两府官僚组织中和千人、司马及仓、库、厩等官署中皆有此职。部和炉则无令史。
尉史、士吏与令史都是候官的属吏,惟尉史与令史仅限于候官一级(塞尉下亦有尉史),而士吏也是低一级塞和部候的属吏。汉简(465.4)曰“士吏主亭燧候望,通烽火,备盗贼为职”。汉简叙次,士吏位在尉史之下、候长候史之前。285.17(甲1542)曰:“《功令》第鼎五,士吏、候长、烽燧长常以令秋试射。”汉简叙次,尉史位在令史之下;汉律叙次,尉史在士吏之下敦煌简中有造史,当为王莽时简。造史相当于西汉和东汉初简上的尉史。
从汉简看,候丞、橡、士吏、令史、尉史五者是候官主要的属吏。而候官文书签署者多为令史与尉史,椽与士吏亦间或签署。塞尉与候长的文书签署者则分别为尉史与候史。
(6)塞尉——塞
汉代称其所筑的北边长城为“北边塞”(《汉书匈奴传》),为“边塞”(《汉书髙帝纪》),为“障塞”(《汉书匈奴传》),为“塞”,皆指一条长长的北边塞墙。其称某某塞者,则指长百里的一段障塞,如《汉律》所说“近塞郡皆置尉,百里一人”,破城子简282.15(甲1509)曰“右塞尉一人秩二百石”,乃是边郡的塞尉。塞尉秩二百石,月奉二千钱;障候秩比六百石,月奉三千钱。塞尉乃候的属吏,位次在候长之上,故候官行下文书皆经塞尉而下达于士吏、候长等。塞尉的属吏有:(1)尉丞;(2)士吏;(3)尉从史;(4)尉史。塞尉介于候与候长之间,与候官同辖若干候长,为候之属官。
(7)候长-部
部为候长一级的机构,犹都尉、候、城尉、塞尉和燧长的机构分别称府、候官(或官)、城、塞和署。每一候官统辖一段塞,其长为候而塞尉为其属官,副为候丞与塞丞;候与塞尉一同统辖几个部,其长为候长,其副或属吏为候史。
候长和士吏为秩比二百石,因为在神爵三年益奉之前,他们月奉皆一千二百钱,低于秩二百石塞尉月奉二千钱,髙于佐史级燧长月奉六百钱。
(8)燧长一燧署
在防御组织的候望系统中,燧是最基层的哨所,即烽火台和它的屋舍。从残存的简文看来,每燧的人数不多,少者一二人,多者五六人。因此除了燧长外,属吏很少见。以甲渠候官为例,大约有20个部和80个燧(或许再多一些),其吏员至少有候长20人、燧长80人,此外尚有士吏、候史若干人,总数在百人以上。一燧若为3卒,则80燧应有240人以上。甲渠候官所在的破城子所出简有“吏员百八人,四人见,其二人候、尉不食,其二人劾系”的记载(271.22)o4从汉简所见,汉代边郡官吏的兼行、调补和除授有如下特点:(1)都尉以下各级官吏出缺时,由都尉系统内的官吏兼行或调补。(2)都尉、都尉丞、候秩为比二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属于高级官吏,所以汉简上有出缺时以次兼行的记录;候以下为二百石以下低级官吏,汉简上只有调补、除授的记录。由此知比六百石以上由中央任命,兼行者临时兼摄,代者到即罢,律有规定;二百石以下则由都尉辟除,皆本郡人。汉制,郡国属吏皆自辟除,《百官志》曰“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之,故有秩为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亦见《汉旧仪》,又曰“旧制……郡国百石,二千石调”。都尉属吏,当亦如此。(3)候秩比六百,月奉三千钱,燧长不人秩而月奉仅六百钱,二者悬殊甚,但候出缺时亦由燧长兼行,可见边郡官吏补充的困难。(4)城官、仓库的令丞、关啬夫和邮驿亭长可以兼行都尉、丞事,传舍斗食啬夫可以调充士吏,可见交通系统的关、驿,军备系统的仓、库,以及城官都是隶属于都尉府的。(5)兼行都尉事的,可以是武职也可以是文职,文武职的分别尚待研究,但汉简中候长、燧长和士吏皆有文有武。(6)吏不胜任其职,或迁或降,如士吏降为候长或卒。(7)官吏初除,须经试守一年的阶段,于职名前加“守”字。《汉旧仪》丞相刺举三科“皆试守,小冠,满岁为真,以次迁”,《汉书平帝纪》注引如淳曰“诸官吏初除,皆试守一岁乃为真,食全塞”
总之,通过上面的罗列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边郡太守兼理本郡的屯兵,故于其太守名衔上加称“将屯”、“将军”,其所属长史专主兵马之事。边郡被侵时,太守往往与都尉一同领兵出击。在其境内的属国都尉、农都尉,虽在系统上属于中央典属国与大司农,当亦兼受所在郡的节制。至于部、郡都尉,则直属于郡太守。部都尉兼主屯兵、屯田之事,故其名衔上加称“将兵护屯田”。张掖郡的两个部都尉,各守塞四五百里,凡百里塞设一候官,由候统辖而与塞尉直属若干部;部有候长、候史,下辖数燧;燧有燧长,率卒数人。候与塞尉共同管辖若干部,然塞尉是候的属官,凡候官下达文书至部、燧,皆经过塞尉。因此,都尉下虽为候、部、燧3级,而候、部之间实有塞尉为其中介,塞、部之间以驻部的士吏为其联系。以甲渠候官为例,约有20部、80燧,则此候官所辖吏员约百人,卒员约三百人。都尉所在之城设城尉,其治所为城官,有城仓。都尉之下所属城官、千人官和司马官,均与候官并列而稍低,千人、司马可能为屯兵官,而另外又有田官为屯田官。城尉、千人、司马三官与都尉府的仓库及驿、置、关等同属于都尉系统,故与候官可以兼行都尉、丞、候之事。边郡官吏,二百石以上由中央任命,出缺时由都尉系统官吏兼行;二百石以下由都尉辟除、调补。
下面,将陈梦家先生关于两府属吏简表迻录于此。
一、遗址地点及其自然环境
悬泉置遗址位于甘肃河西走廊安西与敦伟两县交界处安敦公路南侧1.5公里的戈壁滩上。东去安西县城60公里,西距敦煌市区64公里。北绎95°20东经40°20。现属敦煌市五墩乡。
遗址地处三危山余脉火焰山北坡山前冲积台地上,海拔1700米左右;北临西沙窝盐碱滩,与疏勒河和汉长城烽燧线遥遥相望。遗址周围为髙低不平的砾石戈壁沙丘地带,属温带干旱气候,多风少雨,夏热冬寒。现周围无居民。图1为遗址航拍图。
遗址地处交通要道,是汉唐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汉代对该地的文献记载已无从查找,但唐以后关于悬泉的记载则不绝于书。《元和郡县图志》载广悬泉水,在(敦煌)县东一百三十里,出龙勒山腹,汉将李广(利)伐大宛还,士众渴乏,引佩刀刺山,飞泉涌出,即此也。水有灵,车马大至则出多,小至则出少。”另敦煌遗书P.2005号《沙州都督府图经》和P.2691号《沙州城土镜》也都有关于“悬泉水”“悬泉驿”“悬泉镇”“悬泉乡”的记载。清人称此为“贰师庙”,今人谓之“吊吊水”“甜水井”。
1987年8月全国文物大普查期间,敦煌市博物馆普查组最先发现该遗址。之后,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又会同敦煌市博物馆普查组先后两次赴悬泉考察。次年敦煌市博物馆对遗址进行保护,并采集出露汉简60余枚。1990年10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始抢救性发掘,经过三年的田野工作,1992年底发掘完毕。
该遗址是一处汉晋邮驿机构。包括主体建筑、灰区、马厩及附属筑,总占地面积22500平方米。发掘时采用5x5和10x10米两种布方方法,开探方141个,清理的遗迹有:
1.坞院坐西向东,呈50x50米正方形院落。墙基宽1.52、残高0.8米。用0.48x0.28x0,2米土坯炮筑,外抹草拌泥,涂白色。东北与西南墙角处各筑角楼一座,正方形,基底7x7、残高1米。筑法与坞墙同。坞院内靠坞墙处均有房屋建筑,共27间,靠东墙南端2间、靠南墙3间保存不好;靠西墙10间有长方形和方形两种规格,长方形面积较大,如F6为4x8米;方形面积较小,如F9为3x3米。靠北墙、靠东墙房子较多,共12间。有的面积较大,如F26为4x9米,而且出土了抄写在F26室内墙壁上的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五月颁布的《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东门外南侧有一组建筑,从遗迹推测应有房屋5间,保存较好的仅2间,估计为门卫戍守住所。
2.马厩在坞院南墙外依墙搭建。由东、西两部分构成。靠东一组前、后2间,前间为11x11米;后间为11x6米。靠西为一大通间,与西南角楼相连,东西长28、南北宽14.5、墙基宽0,5、残高1米,用土坯砌筑。厩内残留部分木桩,坚硬的马粪土层最厚处达0.5米。其上覆有0.5米厚草木灰均匀堆积。
3.灰坑遗址内有灰坑10余个,形状不一,无分布规律,但均在同一层位上,即魏晋时代遗存之下。根据灰坑中出土西汉晚期汉简,推测这些灰坑可能形成于东汉初期。
此外,坞院西墙外和东门口及北侧均有灰区堆积。其中西墙外最丰富,门口次之,北侧则较简单。汉简等文物大都出自西墙外的灰区堆积中。
三、出土遗物
出土遗物主要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文具及简纸文书(包括帛书和墙壁题记)4大类,总计达7万余件。
生产工具主要为铁器,共230余件。有犁、爵、铧、削、镰、镑、沪、刀等。都为用后丢弃之物。此外还有加工粮食的石磨。
生活用具主要为竹木漆器、草编器、皮革和丝绸制品、毛麻织品等,共6000余件。漆木器主要为耳杯、盘、筷、匕、勺、木梳篦等;草编器多为床席和门帘;丝织品多为衣服碎片,有绢、帛、绸、缯等;皮革和麻布类制品主要有鞋袜、鞋垫等。此外还出土灰陶片3万余片,主要器物为罐、盆、甑、瓮等。
文具类主要有笔和纸。出土毛笔4支,其中两支保存完好,均属用后遗弃。麻纸460余件,按颜色可分为黑、褐、黄、白4种。纸上有字者多为后两种。从质地看,主要由麻织物和丝织物制成。
简纸文书类包括如下4种:
1.简牍共出土两汉简牍35000余枚,其中有字者23000余枚。主要出土于西墙外和东门外的灰区堆积中。简牍以木质为主,竹质极少。按形制可分为简、牍、觚、两行、封检、削衣等6种。简牍文字的字体有正规的隶书、草书和半隶半草的草隶体。还有习字者所书的小篆和楷体字。简牍文书大多数编绳巳朽,多巳散乱。有完整和基本完整的册子40多个。编册完整者多为细绳编联,分两道和三道两种。有先编后书者,也有先书后编者。每册所编简赎视内容而定,有3枚一编者,有5~8枚~编者,亦有30余枚一编者。有数枚单简编联成册者,有数枚两行编联成册者,也有简和牍混编成册者,还有单简与两行混编成册者。这批简牍按内容可分为诏书、律令、科品、檄记、爰书、簿籍、符传、历谱、术数、医方以及一些古籍残篇。目前,释文整理巳经结束,经整理编号者18000多枚。其中纪年简1900余枚,占巳整理简文的10.6%。纪年简最早为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最晚为东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2.帛书10件。均为私人信件。出土时一般折叠成小方块,受潮后墨迹相互浸透,但内容尚可释读。
3.纸文书共出土有字残纸10件。其中汉纸9件,晋纸1件。
4.墙壁题记出自F26、F27房内,因最初写在室内墙壁上,后因墙壁倒塌而成碎块,出土大小不等的残块203块。大部分为长期涂抹多次书写的多层墙壁墨书,少部分为一次书写。经整理复原,F26:6比较完整,长222、宽48厘米。用黑宽线勾出边框,中间用红色竖线分栏,然后书写文字,共101行。题为《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
除上述4类外,还出土封泥、印章、钱币、车马器残件、带钩,以及大麦、粟、糜、豆、苜蓿、大蒜、核桃、胡桃、杏核等农作物和马、牛、羊、鸡、狗、兔、赂蛇等家畜骨骼。
四、学术价值
悬泉置遗址主要以出土数量众多的汉简而闻名于世,这是继20世纪30年代和70年代两批居延汉简发现之后的又一重大发现,为研究我国秦汉史、西北地方史、中西交通史、西北民族史和两汉丝绸之路以及其他专门史提供了丰富资料。
首先,作为邮驿机构的产物,悬泉汉简中保留了大量具体生动的邮驿资料。悬泉置当时全称为“敦煌郡效谷悬泉置”,是效谷县下辖的一处邮驿机构。敦煌郡时有厩置9所,悬泉置当属其一。悬泉置有官卒徒御37人(另一简记载为47人),传马40匹左右,传车少时6乘,多时15乘。分管具体事务的吏员有置丞、置啬夫、厩啬夫、仓啬夫、少内啬夫、都田啬夫,置佐、置令史、置史、置司御,厩佐、厨佐、传舍佐、邮书令史等。分担具体工作的有置卒、置御、置奴等。除上述9所厩置外,敦煌郡辖境还有12个驿,近60个亭,东汉时又见石靡邮和悬泉邮。通过对这些邮亭驿置的研究,可以看出它们的各自功能、相互关系和整个邮驿系统。对邮件的封发、传递、签收,简文中亦可看出当时的若干规定。这些虽在以前的居延简中亦可见到,但悬泉简中反映得更为充分。悬泉简中有一枚木牍详细记载了河西走廊从苍松(今古浪)至渊泉(今玉门境)的驿置里程(n0214:130),恰与70年代出土的居延新简中的一枚里程简(EPT59,582)内容衔接,不仅可以勾勒出丝绸之路东段从长安到敦煌的具体路线和道里远近,而且对研究两汉时期有关各县城址的具体位置具有重大价值。
其次,悬泉简中保留了大量西域各国使者途经悬泉置的有关记录,是研究丝路贸易和汉与西域关系的珍贵资料。这批简文所涉及的西域国家有:楼兰(鄯善)、且末、小宛、精绝、抒弥、渠勒、于阗、蒲犁、皮山、大宛、莎车、疏勒、乌孙、姑墨、温宿、龟兹、仑头、乌垒、渠犁、危须、焉耆、狐胡、山国、车师等24国,一些重要国家与汉王朝的来往,悬泉简中几乎都有程度不同的反映。此外,悬泉简中还保留了西域都护以外中亚国家与汉朝的来往情况。如层宾、乌弋山离、大月氏、康居、祭越、折垣等,而后两个国家在过去传世史籍中未曾见过,提供了研究中亚史的新材料。
再次,悬泉置遗址出土了近百钱关于羌人活动和羌汉关系的简牍,是研究羌族史的新资料。简文中有4种与羌族有关的官职史书无载:护羌使者、主羌使者、护羌都吏、主羌史。其中“主羌史”为敦煌太守的属官。敦煌地处西陲,境内羌人由太守府专设“主羌史”管理,是有异于内地的制度。悬泉置遗址中还出土一个归义羌人的完整册子和散简数枚,反映了活动在河西的弟人种落及其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各归义羌人有“王”统治,同甘青地区出土的“汉羌王印”“归义羌侯印”一样,是汉朝对羌人实行羁縻政策的明证。羌人常受到朝廷和汉族官吏的压迫,悬泉简中常见羌人被充作奴婢的记载。神爵二年,羌人反叛,朝廷派赵充国和辛武贤调兵镇压,这在悬泉简中亦有具体反映。
悬泉汉简虽以邮驿资料见长,但鉴于当时邮驿机构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以及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简文内容又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简中33位敦煌太守及其具体活动的记载,结合史籍,可以排出他们任职的先后序列;敦煌太守及其属吏除补升转的记载,是研究地域政治史的极好材料;市场物价的详细记载,可以折射出河西地区社会经济的涨落起伏;丰富的律令文书和罪徒流徙材料不仅对研究汉代的法律有重大参考价值,而且对敦煌地区的人口构成提供了丰富的佐证;戍卒名籍不仅可以看到戍卒的更替和生活状况,还可从不同的籍贯看到内地与边郡的广泛联系。在科学文化方面,简中的历谱、医方、日书以及一些古籍残篇都大大丰富了有关问题的研究视野。此外,简中反映的书法艺术、文书格式以及服饰、饮食、兵器、车具、马匹等方面的材料,也都极大地丰富了有关问题的取材范围,是这批简文的重要内容。
五、研究状况
悬泉置遗址因出土汉简数量大,整理工作至为艰巨。自1993年至今,有关人员主要致力于简牍文书的记录登记、编号建档、文字考释和照片拍摄等。目前,上述基础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简牍释文即将公之于世,供学界研究。从遗址发现到现在,巳发表简报、概述及研究文章近20篇(见附录)。限于资料尚未全部公布,研究工作还未全面开始。可以预见,等资料全部发表后,将会掀起一个新的研究热潮。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甘肃河西走廊发掘的悬泉置遗址,因其出土物的丰富和遗址的重要,被评为1991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和“八五”期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该遗址位于今安西与敦煌两县交界处安敦公路南侧1.5公里的戈壁滩上。东去安西县城60公里,西距敦煌市区64公里。北纬95°2V,东经40°20、是一处汉魏时期的邮驿机构。1987年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该遗址地表零星汉简出露。1990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甘肃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此进行抢救性发掘。经过3个年度的田野工作,1992年结束。
悬泉置遗址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保存最为完整、出土物最多的一处汉魏驿置机构。共出土汉代简牍35000余枚,其中有字简牍23000余枚。目前,简牍文书的记录、登记、编号建档、文字考释、照片拍摄以及其他器物的分类整理巳基本告竣,不久即可付诸剞劂,公之于世。
悬泉置遗址出土如此众多的两汉简牍,是继20世纪30年代和70年代两批居延汉简发现之后的又一重大发现,为研究我国秦汉史、西北地方史、中西交通史、西北民族史和两汉丝绸之路以及其他专门史提供了丰富资料。经过整理考释,现已编号者18000多枚(另有4000余枚因难以释读,不在其中),有明确纪年者1900余枚,占已整理简文的10.6%。最早纪年简为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最晚为东汉安帝永初元年(公元107年),主要反映这两百多年及其前后的有关史实。批简牍按形制分类有简、牍、觚、两行、封检、削衣等6种;按内容分类有诏书、律令、科品、檄记、爰书、簿籍、符传、历谱、术数、医方以及一些古籍残篇。有完整和基本完整的册子40多个。这批材料,或可补史籍之缺载,或可正史载之讹误,对于研究两汉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交通、邮驿、民族、文化、习俗等至为重要。
首先,作为邮驿机构的产物,悬泉汉简中保留了大量具体生动的邮驿资料。邮驿的发达是国家政令畅通、强盛统一的标志。我国古代邮驿制度经过周秦时期的创立发展,到秦汉时期已进入基本成熟和完善的阶段。近一个世纪来,虽经学界努力,对秦汉邮驿制度的研究巳取得很大成绩,但终因材料的稀缺而受到限制,许多问题无法继续深人。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出土,对秦时期邮驿制度的研究大大推进一步,而悬泉简中丰富的邮驿资料,将使两汉时期邮驿制度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据简文记载,悬泉置当时全称为“敦煌郡效谷悬泉置”,是效谷县下辖的一处邮驿机构。敦煌都当时有厩置9所,悬泉置当属其一。其余有鱼离置、遮要置、龙勒置、广至置、效谷置、冥安置、渊泉置(总数缺一)等。悬泉置有官卒徒御37人(另一简记载为47人),传马40匹左右,传车少肘6乘,多时15乘。分管具体事务的吏员有置丞、置啬夫、厩啬夫、仓啬夫,置佐、置令史、置史、置司御,厩佐、厨佐、传舍佐、邮书令史等。分担具体工作的有置卒、置御、置奴等。置和驿是两种不同的邮驿机构,功能有区别。驿以驿马传递为主,置以传车接送为主并兼递部分邮件,有些驿、置又合而为一。敦煌郡辖境除上述9所厩置外,还有12个驿,它们是:万年驿、悬泉驿、临泉驿、平望驿、龙勒驿、甘井驿、田圣驿、遮要驿、效谷驿、鱼离驿、常和驿、毋穷驿等。驿置以下最基层的单位当属亭。敦煌郡邮路所设的亭,简文中可知名者近60个,它们是:西门亭、乐望亭、效谷亭、月春亭、临泉亭、毋穷亭、平望亭、沓都亭、安乐亭、胡堆西亭、甘井亭、山上亭、万年亭、昌安亭、博望亭、鱼泽亭、遮奸亭、李子亭、北阑亭、磨山亭、破羌亭、冥安亭、渊泉亭、双泉亭、宜岁亭、远望亭、遮要亭、小效谷亭、临农亭、异众亭、常乐亭、石靡亭、河南亭、谷水亭、余吾亭、卫泉亭、驷望亭、胡城亭、茂美亭、临渠亭、孤山亭、榆中亭、乐义亭、安乐亭、服羌亭、望都亭、美稷亭、要泉亭、步广亭、禁奸亭、承塞亭、广汉亭、通关亭、安汉亭、临泽亭、石渠亭、安羌亭等。悬泉简中很少见到邮,仅石靡邮、悬泉邮2处,且都出现在东汉永平十五年(72年)的纪年简中。可知西汉时只设亭而不设邮,只是到了东汉才有了邮的建置。通过对上述邮亭驿置的考索研究,可以看出它们的各自功能、相互关系和整个邮驿系统。
对邮件的封发、传递、签收,简文中亦可看出当时的若干规定。比如“以邮行”“以亭行”“亭次行”“县次行”“驿马行”“驿马驰行”“吏马行”“吏马驰行”“驸马行”“亭次走行”“太守府以次行”“廷次行”等,就是根据公文信件的性质、重要程度以及道里长短对传递方式的具体规定。这些虽在以前的居延简中亦可见到,但悬泉简中反映得更为充分。对传递速度、到达时间的规定同样十分具体。悬泉简中发现的一些里程简就是制定这些规定的依据。其中有一枚详细记载了河西走廊从苍松(今古浪)至渊泉(今玉门境)的驿置里程(II0214:130),恰与70年代出土的居延新简中的一枚里程简(EPT59.582)内容衔接,不仅可以勾勒出丝绸之路东段从长安到敦煌的具体路线和道里远近,而且对研究两汉时期有关各县城址的具体位置具有重大价值。通过研究,可以更正《中国历史地图集》对有些汉代城址的误标。
其次,悬泉置地处中西交通必经之地,作为驿置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负责接待朝廷官吏和各国使者,因而悬泉简中保留了大量西域各国使者途经悬泉置的有关记录,是研究丝路贸易和汉与西域关系的珍贵资料。如楼兰王以下二百六十人,当东,传车马皆当柱,敦”(II0115:47);“甘露元年二月丁酉朔己未,县泉厩佐富昌敢言之,爰书:使者段君所将疎勒王子橐佗三匹,其一匹黄,私二匹黄,乘,皆不能行,罢亟死,即与假佐开、御田遂陈。复作李则、耿癸等六人杂诊弃佗,丞所置前橐罢亟死,审它如爰书,敢言之。”(H0216:137);“大宛贵人乌莫塞,献弃他一匹,黄,乘,须两耳,絜一丈。死县泉置。”(II0214:53);“鸿嘉三年正月壬辰,遣守属田忠送自来鄯善王副使姑彘、山王副使鸟不脎奉献诣行在所,为驾一乘传。敦煌长史充国行太守事、丞晏谓敦煌为驾,当舍传舍郡邸,如律令。六月辛酉西。”(n0214:78)。诸如此类,共有300多条,所涉及的西域国家有:楼兰(鄯善)、且末、小宛、精绝、扞弥、渠勒、于阗、蒲犁、皮山、大宛、莎车、疏勒、乌孙、姑墨、温宿、龟兹、仑头、乌垒、渠犁、危须、焉耆、狐胡、山国、车师等24国。一些重要国家与汉王朝的来往,悬泉简中几乎都有程度不同的反映,有些甚至相当具体。乌孙号称西域最大国,有户12万,口63万,胜兵18万8千多。汉代经营西域,同乌孙的关系最为重要。悬泉简中有关乌孙的材料十分丰富。长罗侯常惠六到乌孙,《悬泉置元康五年正月过长罗侯费用簿》共18枚简,为一完整的册子,反映长罗侯常惠及其部属路过悬泉时盛馔接待的情况。此外,解忧公主、冯夫人、少主等人或者途经悬泉,或者上书朝廷,悬泉简中都有相当记载。甘露年间,乌孙内乱,分为大小二部。此后大、小昆弥为借重朝廷,使者络绎于途。从元封年间公主和亲到西汉末年的一百多年,乌孙与汉朝的关系由邻国而盟国,由盟国而属国,其中发生了多次重大变化,悬泉简中关于乌孙的材料具体生动地反映了这一变化的发展过程。车师是西域的重要国家,地扼西域东大门,是汉与匈奴进入西域的必争之地,而车师本身也以汉与匈奴势力的消长而依违于两者之间。西汉时,汉曾发兵五争车师;东汉时又多次派兵屯驻于此。因而,悬泉简中关于车师的记载也相当丰富,是研究汉与西域、汉与匈奴关系难得的资料。此外,悬泉简中还保留了西域都护以外中亚国家与汉朝的来往情况。如爝宾、乌弋山离、大月氏、康居、祭越、折垣等,而后两个国家在过去传世史籍中未曾见过,提供了研究中亚史的新材料。
再次,悬泉置遗址出土了近百枚关于羌人活动和羌汉关系的简牍,是研究羌族史的新资料。两汉时期,朝廷设“护羌校尉”管理羌人,东汉从光武到桓帝延熹年间(158~166年),有28任26位护羌校尉,而西汉武帝元鼎年间至王莽时期近一百年里,史书上可查到的护羌校尉只有5位,而悬泉简中却有多处“护羌校尉”的记载。除“护羌校尉”外,简文中还有4种与羌族有关的官职史书无载:护羌使者、主羌使者、护羌都吏、主羌史。其中“主羌史”为敦煌太守的属官。敦煌地处西陲,境内羌人由太守府专设“主羌史”管理,是有异于内地的制度。悬泉遗址中还出土一个归义羌人的完整册子和散简数枚,反映了活动在河西的羌人种落与中央政枚的关系。各归义羌人有“王”统治,同甘青地区出土的“汉羌王印”“归义羌侯印”一样,是汉朝对羌人实行羁縻政策的明证。有3枚羌人发生争斗的诉讼文书,虽不出于同一探方,但从书法笔迹、木质材料以及内容上看当为一个册子的组成部分。3简内容连贯,极为生动年八月中徙居博望万年亭傲外归蕺谷,与归何(人名)相近。去年九月中,驴掌(人名)子男芒封(人名)与归何弟封唐(人名)争言斗,封唐以股刀刺伤芒封二所,驴掌与弟嘉良(人名)等十余人共夺归何马四十匹,羊四百头。归何自言官,官为收得马廿匹,羊五十九头。以其归何余马羊以使者条相犯傲外,在赦前不治,疑归何怨恚,诳言驴掌等谋反。羌人逐水草移徙……”(110214:124,26;0114:440)徼、傲相通,师古曰:“徼外犹塞外。”河西走廊南北均有塞,北塞为阻隔匈奴,南塞当隔绝羌人。简中所指“傲外”,当指河西走廊南边塞而非北塞。从简文看,他们虽居塞外,但发生纠纷还要告官处理,说明他们已经归顺为郡县官府管理下的臣民。此外,羌人常受到朝廷和汉族官吏的压迫,悬泉简中常见羌人被充作奴婢的记载。神爵二年,羌人反叛,朝廷派赵充国和辛武贤调兵镇压,这在悬泉简中亦有具体反映。
悬泉汉简虽以邮驿资料见长,但鉴于当时邮驿机构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以及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简文内容又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简中33位敦煌太守及其具体活动的记载,结合史籍,可以排出他们任职的先后序列;敦煌太守及其属吏除补升转的记载,是研究地域政治史的极好材料;市场物价的详细记载,可以折射出河西地区社会经济的涨落起伏;丰富的律令文书和罪徒流徙材料不仅对研究汉代的法律有重大参考价值,而且对敦煌地区的人口构成提供了丰富的佐证;戍卒名籍不仅可以看到戍卒的更替和生活状况,还可从不同的籍贯看到内地与边郡的广泛联系。在科学文化方面,简中的历谱、医方、日书以及一些古籍残篇,如“乎张也,难与并而为仁矣。曾子曰:吾闻诸子,人未有自致也者必也亲丧乎。曾子曰:吾闻诸子,孟庄子之孝其也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V1812:119);“之柞责。恶衣谓之不肖,善衣谓之不适,士居固有不忧贫者乎?孔子曰:本子来”(110114:71);“欲不可为,足轻财。彖曰:家必不属,奢大过度,后必穷辱责其身而食身,又不足”(n0314:14),都是研究有关问题的极好材料。此外,简中反映的书法艺术、文书格式以及服饰、饮食、兵器、车具、马匹等方面的材料,也都极大地丰富了有关问题的取材范围,是这批简文的重要内容。
总之,悬泉汉简的内容十分丰富,许多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和梳理,限于篇幅,本文仅举荦荦大者,以求正于学界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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