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阳关玉门关论文选萃-敦煌文化及其研究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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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廷亮

    敦煌这个地区,历史上曾经是一个在世界范围中引人注目之地。自明代开始,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地区一度被人们遗忘。然而,在经过了数百年之久以后,尤其是近百年来,这个地区又一次在世界范围中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敦煌地区之所以会又一次受到世人的重视,自然是有其众所周知的诸多原因。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便是这个地区曾经存在过一种以“敦煌”二字标示的、和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融会有着十分密切关系的、辉煌的古代文化,即敦煌文化。

    本文所要论述的,正是这一古代文化,正是这一古代文化及其研究的历史、现状及未来。

    在论述这种古代文化时,首先面对的就是什么是敦煌文化这样一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自然不是简短的几段话就能完全回答清楚的。不过,先用简短的几段话概括地加以回答,使广大读者对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先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也还是必要的和可以的。

    翻阅一下近百年来出版和发表的、总字数以百万计的大量敦煌学论着,就可以看到,似乎还没有人为敦煌文化下过一个十分明确的、为敦煌学界所有专家学者或多数专家学者所认同的定义。不仅如此,而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甚至连“敦煌文化”这样一个概念,也似乎都未引人注目地出现过。就笔者所知,大约是在敦煌遗书出土巳经40多年之后,才有“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出现Q。之后,一些专家学者在自己的论着中也有使用这个概念的。但是,在很长时期中,这个概念仍未普遍流行。仅仅是在近20年间,这个概念才渐渐地流行开来。不过,更多的仍然是在口说耳传中被使用。至于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使用者的脑海中,大致还是相当模糊、甚欠清晰的。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不少研究者,在使用这个概念时,想到的只是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这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现在均已被研究者冠以“敦煌”二字,并且在取姓“敦煌”之后似乎已陆续被程度不等地加以界定,因而在使用“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时,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不少研究者所想到的,也便是敦煌教育、敦煌学术、敦煌科技、敦煌文学、敦煌艺术、敦煌宗教、敦煌民俗等等,是所有这一切的简单的堆砌拼合。

    不能说对“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这种理解毫无道理。因为,这种理解毕竟反映了一个客观事实,即所谓敦煌文化是与其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分不开的,是体现于这一切当中的;没有这一切,所谓敦煌文化也就不过是虚幻的泡影。而且,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有一个过程的。从“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迟迟未能出现到似乎没有引人注目地出现再到较为响亮地被使用,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人们认识上的不断发展。在“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渐渐地流行开来之后,一开始还没有人为其下过一个十分明确的、为敦煌学界所有的或多数的专家学者所认同的定义,人们对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还相当模糊、甚欠清晰,也符合人们认识发展的客观规律。

    不过,如果认识仅仅停留在这一步上,那就显然不够了。认识无止境,需要发展、需要提高、需要深化。当然,这并不容易。笔者在这里只是试一为之,希望能够对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提供一点供参考的意见。

    如上所述,敦煌文化是同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分不开的,是同其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分不开的。然而,敦煌文化并不就是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并不就是其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的简单的堆砌拼合。且不说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并不就是当年敦煌地区曾经实际存在过的种种文化现象的全部或大部,实际上,所谓敦煌教育、敦煌学术、敦煌科技、敦煌文学、敦煌艺术、敦煌宗教、敦煌民俗等等,不过是敦煌文化的这种或那种类别和载体。这种或那种类别和载体的简单的堆砌拼合也不就是敦煌文化。这里,说诸多类别和载体的每一种不能与敦煌文化等同,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敦煌文化并非只有单一的类别、只由单一的载体承载的文化;说诸多类别和载体的简单的堆砌拼合不能与敦煌文化等同,理由也不怎么复杂,因为敦煌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诸多类别和载体的简单的堆砌拼合并未找到使它们有机地结合为一个整体的那种共同的性质和特点。这就又牵涉到什么是文化的问题了。

    在迄今为止的文化研究中,文化的定义多不胜数。这里没有必要在这么多的文化定义孰是孰非的问题上多费笔墨,只想谈一下笔者自己对什么是文化问题的也许远非准确和完善的理解。在笔者看来,如果不人为地把问题复杂化的话,那么,所谓文化,不过是指将人类同动物界区别开来的那种标志,或者如同一些研究者所说的,不过是指人化的标志。那么,这种标志又是什么呢?就是人类在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人类之所以是人类而不是动物界,就在于人类有这样的劳动创造。人类也正是从有这样的劳动创造的时候起,才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才进人自身的历史,才进入了不断发展的人化过程。人类的这种劳动创造越发展、越高级,就离动物界越远,人化的程度也就越高。这样一来,也就可以说,所谓文化,指的就是人类在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物。所以,当有的研究者在分析了诸多对文化所下的广义和狭义的定义之后指出“对文化作狭义的理解是具有更广泛性的趋势,而且从文化理论和文化建设来讲,应该使用狭义的理解,狭义的文化是严格意义的文化,即人类的精神现象和精神产品”,笔者以为是很有道理的。当然,事物的发展是既无完全相同的模式、又不可能绝对平衡的。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具体人群那里,精神活动及其创造物是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全人类的文化之所以种类繁多、异彩纷呈,其因盖在于此。

    从对什么是文化问题的这一理解来看,笔者对上述对敦煌文化的理解的看法,并非没有道理。那么,究竟什么是敦煌文化、究竟应当如何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呢?笔者以为,似乎可以这样来回答,即:敦煌文化指的是敦煌地区居民从4世纪到14世纪那一千年间的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是这种劳动创造所体现与承载的敦煌地区居民那一千年间的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是敦煌地区居民那一千年间所进行的包括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宗教、民俗等等在内的劳动创造所体现与承载的敦煌地区那一千年间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

    当然,这样的回答,过于概括,需要进一步加以说明才能使人了然。这里,就对这一回答中的几个要点略事述说。

    第一个要点是这一回答中为敦煌文化所标示的地域。

    敦煌文化是敦徨地区居民的文化,这自然是毋庸多言的。问题是,所谓敦煌地区,范围究竟多大。在笔者看来,敦煌地区虽然应当以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为腹地,但却并不限于今天的敦煌市辖地域。敦煌地区还应当包括今天的安西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如果再扩大一些,那么今天的嘉峪关市、玉门市和酒泉市,也应当计入敦煌地区。因为,在历史上的特定时期,在这个以今天的敦煌市地区为中心,以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为腹地的相当广阔的地域范围中,在文化方面有过密不可分的联系和许多共同的特点。这样的限定,同现在的一些专家学者自己也许未曾意识到而在他们的头脑中却确实存在的看法是并不相同的。这些专家学者实际上把敦煌地区看成是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甚至是看成今天的敦煌市城区及其周围的一小块地方,从他们的有关着述中就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当然,大多数专家学者并非如此。笔者为敦煌文化所标示的地域,总体上与大多数专家学者是一致的。当然,敦煌文化从地域上讲,主要的是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的文化,其中首先是今天的敦煌市城区及其四周毗连区域内的文化。这是理所当然、毫无疑义的。

    对敦煌文化从地域上所做的这一标示,实际上也是指明了敦煌文化的地理背景。敦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特殊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其地居民的精神活动,而敦煌文化正是这种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是这种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这就是说,敦煌文化奄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自己的地理背景的。

    第二个要点是笔者的回答中为敦煌文化所标示的时限。

    敦煌文化是一种古代文化。然而,敦煌文化并不是存在于古代一切时期的文化,而只是存在于古代一定时期的文化。这个古代的一定时期,便是4世纪到14世纪那一千年间,或者说敦煌文化的历史开始于4世纪而终结于14世纪。之所以这样说,自然是有道理的。须知,任何一种文化之所以能称得上是一种文化,那是由于这种文化有自身的特点并因之而对其他文化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敦煌文化之所以能称得上是一种文化,也不例外。然而,敦煌地区虽然在整个古代以及今天都有自己的文化,而只是从4世纪到14世纪,敦煌地区的文化才不仅成果十分丰富,而且有着具有鲜明特色的总体格局和基本精神,即以中原传统文化为主体而又兼收并蓄周边民族以及外来文化的总体格局和浓烈的中原情结与深厚的乡土之情交融为一并具有显着的世俗化和庶民化色彩的基本精神。实际上,大多数专家学者也是取此看法的。至于有些研究者以整个古代乃至今天的敦煌地区文化都应作为敦煌文化,显然是不怎么妥当的。对敦煌文化从时限上所做的这一限定,实际上也是对敦煌文化的历史背景所做的规定。这一限定指明,敦煌文化是从4世纪到14世纪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历史状况的产物,体现的是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历史状况所决定的当地居民的精神活动,其产品则是这种精神活动的物化表现。

    第三个要点是关于敦煌文化的创造者问题。

    在对什么是敦煌文化问题的回答中,笔者以为敦煌文化是敦煌地区居民从4世纪到14世纪的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这就是说,敦煌文化的创造者是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以汉族为主体的居民。这里,所谓以汉族为主体的敦煌地区居民,自然是包括了那一千年间在敦煌地区生活的所有居民的。事实上,那一千年间在敦煌区生活的各个阶层、各个职业、各个民族、各个国别的诸色人等,都参与了敦煌文化的创造;必须排除在外的,仅仅是极少数对敦煌文化按照自己的特点向前发展起过阻碍和破坏作用的人士。当然,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民族、不同国别的人对敦煌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所起作用和所做贡献是不尽相同的。

    第四个要点是敦煌地区那一千年间的居民的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问题。

    这里所说的精神活动,指的是当年敦煌地区居民的精神生活,是他们的感情、思想和理想世界,是他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水平和能力;这里所说的精神活动的物化表现,指的是他们在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的产品,诸如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方面的实际建树。敦煌文化既包括前者,又包括后者。事实上,这两者是密切结合、难以分开的。因为,精神活动既是物化表现的创造活动的灵魂,又是由物化表现来体现和承载的,物化表现的创造活动既受精神活动的支使,其产品又体现和承载着精神活动。因此,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时候,就不能只顾及其中的一方而忘记其中的另一方。将敦煌文化理解为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理解为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中的教育、科技、学术、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简单的堆砌拼合,正是只顾及物化表现一方而忘记精神活动一方的一种表现。当然,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时,是不能不从物化表现及其诸多门类开始的。然而,如果忘记了从物化表现及其诸多门类中探寻其所体现和承载的敦煌地区居民那一千年间居民的精神活动,那也是很不科学的。

    还应当说明的是,所谓敦煌地区那一千年间居民的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并不等于今天所能看到的那些产品及其所体现和承载的精神活动。那一千年间的敦煌文化是十分丰富多彩的,今天所能看到的无论如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是今天已经看不到了的。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时候,必须考虑这一点,尽管今天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研究敦煌文化的时候,只能从今天所能看到的东西出发。

    论述至此,对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似乎可以进一步加以回答,即:敦煌文化指的是以4至14世纪为存在时限,以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的地理和历史状况为存在背景、以汉族为主体的敦煌地区全体居民具有鲜明特点的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

    在概括地回答了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之后,紧跟而来的便是研究敦煌文化有什么意义的问题。作为特定历史时期中的一种文化存在,敦煌文化已经成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远离今天而去。然而,敦煌文化对于生活于其消亡巳六百多年之后的当代人仍然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敦煌文化研究和整个敦煌学研究一样,一百年来持续不断且到今天仍然方兴未艾。这种情况的出现,自然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表明研究敦煌文化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总观对敦煌文化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的已有论述,不难发现多集中于其学术意义方面。的确,敦煌文化研究不仅对研究敦煌地区4至14世纪那一千年间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十分重要,而且对研究整个河西地区乃至整个中国、整个世界那一千年间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很重要。当然,对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河西地区、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学术研究所凭借的资料绝不限于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所依靠的也绝不只是敦煌文化研究。然而,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却毕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极为丰富、极为珍贵的新资料,敦煌文化研究也实际上已经和将会为学术研究中碰到的许许多多或大或小的问题提供出新的、更为翔实的可靠答案。

    如同前面巳经指出过的,现在所能看到的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并不是当年敦煌地区存在过的文化创造的全部。然而,仅就现在所能看到的而言,那也已经是十分丰富的了。据统计,仅莫高窟,就尚有彩塑和壁画的洞窑491个气其中彩塑多达3500多身、壁画多达45000多平方米;仅藏经洞出土的写本、印本古代文献,就多达约5卷,其中所涵包的文献种类可以说是包括了414世纪曾经有过的文献的几乎所有方面。不仅如此,而且在所有这一切当中,绝大多数还是敦煌遗书出土的消息传播开来之前学术界未闻未睹过的。敦煌文化研究无疑必须从对这一切的研究入手,并进而从中窥见当年敦煌地区居民精神活动的全部及其基本内容和基本特点。正由于此,敦煌文化研究大大有益于学术研究,便是十分必然、毫无疑义的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由于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文化的丰富遗存是在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地理和历史背景下敦煌地区居民的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是在敦煌地区本土产生或流传的,因而对之进行研究,首先也就有益于对敦煌地区当年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研究。同时,由于那一千年间的敦煌地区并非与世隔绝,而是和与其毗连的地区、和整个西北、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密切联系中的;由于敦煌文化本身并非那一千年间的一种孤立的文化存在,而是和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因丝绸之路的存在而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的;由于这一切,对敦煌文化的研究,又有益于对与其毗连的地区以及整个西北、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研究,有益于对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及其相互交流和融会的研究。还在1930年,即还在敦煌遗书出土一事为我国学术界惊悉刚刚过了20年时,陈寅恪先生在为陈垣先生《敦煌劫余录》所写的序文中,就巳经说过:

    敦煌学者,今日世界学术之新潮流也。自发现以来,二十余年间,东起日本,西迄英法,诸国学人,各就其学术范围,先后咸有所贡献。

    这自然是就整个敦煌学研究而言的,但其中当然包括有敦煌文化研究。从那时以来,又过了近70年。在这大约70年间,敦煌文化研究又有了很大发展,其对学术研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得到证明。这种研究使学术界既考知当年敦煌地区在经济、政治、教育、学术、文学、艺术、语言、文字、宗教、民族以及与外界的文化交流等社会生活尤其是文化生活各个方面为前人所不知或少知的实际情况,考知体规于敦煌文化中的当年敦煌地区居民的高度智慧、丰富的内心世界及其所具有的特点,又对当年河西地区、西北地区、整个中国乃至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极为广阔的方面,对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及其相互交流和融会的情况,有了许多进一步的了解和全新的认识。

    这方面的例证,那是很多的。比如,中国文学史是中华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学史;自宋以后,中国文学在总体上呈现出了与前不同的风貌,诸如通俗的小说和长篇小说的兴起、戏剧曲艺文学的繁荣、宋词元曲成为某一时期文学成就的重要标志等等即为明证。然而,西北边陲地区各民族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史发展中有过一些什么样的贡献?从宋代开始的中国文学总体风貌上的重大变化又是怎样酝酿发展而来的?对这一切,以前的学术界一直是若明若暗,虽有所知,而又知之不多、知之不详。然而,就是在敦煌遗书中,却保存着大量西北边陲地区当年各民族的文学作品乃至域外传入的文学作品,保存有大量讲经文、变文、因缘、话本等讲唱故事类文学作品,保存有大量曲子词、俚曲小调等歌辞类文学作品,当然还保存有大量以中原传统文学体式写成的敦煌地区本土文学作品和流传于敦煌地区的中原文学作品。所有这些文学作品,作者既有汉人,又有少数民族人士;体式既有中原传统文学体式,又有不少新起的文学体式;创作和流传的时间,则基本上在宋朝建立之前的唐和五代时期。敦煌文化的研究者初期尤其是近70年间对所有这些文学作品的研究,巳经和正在取得重大的进展。正是这一方面的研究,使西北边陲地区各民族在敦煌文化作为历史上的一种文化存在的那一千年间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史发展中的贡献得到更加清晰的展示,也使中国文学从宋代开始的总体面貌的重大变化的来龙去脉得到更加明晰的梳理。又比如,在中国,除了土生土长的道教外,还有佛教、祆教、摩尼教、景教等外来宗教的较长时间或很长时期的广泛流行。然而,对所有这些外来宗教的产生、发展以及在中华大地上的传播流行过程,除佛教外,以前也是完全不清楚或不完全清楚的然而,正如季羡林先生所指出的,在敦煌以及吐鲁番地区,“还有少量过去曾一度流行过而现在已经绝迹了的摩尼教和火祆教的经典,引起了中外学者的兴趣。他们写出了一些很重要的文章,讨论这些宗教在中亚一带和我国新疆及内地流传的情况,弥补了宗教史研究中的一些空白。”这两个例证以及其他许多例证,都在说明敦煌文化研究的学术意义之大。随着敦煌文化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点还将被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敦煌文化研究的重要意义,还表现在可以帮助今天的人们对敦煌文化加以理解和欣赏,使之满足愈来愈发展的文化追求和审美需要方面。关于对敦煌文化的理解,应当说是今天的愈来愈多的人们的一种美好的愿望,是他们充实自己的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的正确追求。敦煌文化研究在这方面可以为人们提供帮助,是显而易见、毋庸多说的。关于对敦煌文化的欣赏,则需要多说几句。敦煌文化的最主要的类别和载体,是艺术和文学作品。敦煌地区居民的精神活动,他们的人生哲学和道德规范,他们的现实要求和理想追求,他们的感情世界和审美观念等等,也最主要地蕴藏于这些艺术和文学作品之中。这些艺术和文学作品虽然是已经远离今天而去的时代产物,却还是保存了下来;虽然不是当年敦煌地区艺术和文学作品的全部,却还是保存了下来;虽然不是当年敦煌地区艺术和文学作品的全部,却还是十分丰富的,其中的精品所占的比重很大。他们和其他一切文学艺术遗产一样,是古人留给今天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只是,它们毕竟是距今已经600到1600年间的文学艺术作品,因而今天的一般人欣赏起来会有一定的困难。这就需要为今天的人们提供帮助,而敦煌文化研究正是唯一可以提供这种帮助的重要的学术工作,尤其是敦煌文化研究中的普及性工作,因为能把精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能使今天的一般人所易接受的形式,因而也就更可以提供这样的帮助。

    与此相联系的是,敦煌文化研究还很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敦煌文化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是中原传统文化圈的西陲地域文化,是中原传统文化的敦煌地区形态。与中原传统文化相比,既有不同之处,又有共同的一面。因此,研究敦煌文化,实际上也就是研究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就是研究中原传统文化。仅从这一点上来说,研究敦煌文化也就和研究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和中原传统文化一样,具有弘扬中华民族悠久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作用和价值。

    进一步说,敦煌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说是414世纪那一千年间中国文化的一个缩影。敦煌文化产生以前,原有的中原传统文化就已在敦煌地区深深扎根,西域文化以及域外文化也已经在敦煌地区发生影响。4世纪敦煌文化产生之后,一千年间,敦煌文化不仅类别和载体与当年中国文化的所有类别和载体相当,而且思想内容的高度和广度也并不比当年以长安、洛阳等地文化为集中表现的中国文化逊色。特别是当年中原腹地那种以周秦汉晋传统文化为基础而又以博大的胸怀吸收西域乃至岭外文化为有益成分的特点,在敦煌文化中表现得尤为充分和鲜明。总之,当年中国文化中所有的,敦煌文化中大致都有。尤其应当注意的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年中国文化的许多方面的成果,在中原腹地巳有散佚或散佚殆尽,而在敦煌地区却有所保存或保存得相当多。今天,要研究当年的中国文化,就不能不研究敦煌文化研究敦煌文化才能更好地研究中国文化,从而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使今天的人们从中得到启迪、受到鼓舞。

    更进一步说,敦煌文化所体现和承载的敦煌地区居民精神世界的美好品格,对于今天来说,也是很值得继承和发扬的,而敦煌文化研究正可以把敦煌地区居民精神世界的美好品格发掘出来。特殊的地理和历史背景上形成的求实进取、吃苦耐劳、团结互助、重视伦理、立足本土而又面向外界、热爱乡土而又心系中原等等,一旦发掘出来,那就显而易见,不仅对今天的敦煌地区居民大有教益,而且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团结奋进,开创未来有着重要的贡献。党和国家之所以把敦煌莫高窟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最后要指出的是,敦煌文化研究对当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也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敦煌文化的产生、发展和终于消亡,给今天的人们提供了正反两个方面的丰富经验。敦煌文化的全部历史,至少表明如下几点:必须有一个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才能发展;必须有全社会尤其是普通社会的广泛参与,文化才能繁荣;必须有高尚纯洁的心灵世界,才能创造出高尚纯洁的文化;必须既立足于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又博取一切文化之长,才能有自己民族文化的兴盛和繁荣。这些最基本的经验,对于当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来说,其重要的意义是毋庸多述的,而总结敦煌文化千年兴衰史上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正是敦煌文化研究的根本任务之一。

    正由于敦煌文化研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所以自藏经洞打开以来,敦煌文化研究越来越为有识之士所重视。不少专家学者以极大的精力乃至全部精力从事这一方面的研究,为读懂敦煌文化并使之为当代服务而艰苦奋斗,从而形成了一部敦煌文化的研究史。

    敦煌文化研究并不等于敦煌学研究,而是整个敦煌学研究中的一个带有综合性的分支学科。对此,现在似乎还没有很多人承认。然而,这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有那么一些人还没有承认不妨碍在敦煌学研究的大厦中给予敦煌文化研究以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的位置。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任务以及研究的方法。在笔者看来,敦煌文化研究既应当以整个敦煌学研究中相关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作为自己的基础,又应当从文化的角度对整个敦煌文化进行总体的分析研究,以弄清敦煌文化从形成到消失的全过程,弄清敦煌文化的本质、特点及其多方面的表现,弄清敦煌文化在中国以及世界文化史上的地位和贡献,弄清作为历史上的一种文化现象的敦煌文化所包含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从而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正由于此,敦煌文化研究在整个敦煌学研究中不仅可以成为一个分支学科,而且应当成为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

    如果上面说的看法多少还有一点道理的话,那么也就可以说,敦煌文化研究在整个敦煌学研究中是一个既有较长历史,又还相当年青的分支学科。说它有较长历史,是说作为敦煌文化研究之基础的整个敦煌学研究中众多相关分支学科实际上早已产生。说它还相当年青,是说真正意义上的敦煌文化研究,其正式出现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最近20来年间的事情。

    当1909年敦煌学研究的历史正式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有许多专家学者研究敦煌文献以至敦煌艺术。研究敦煌文学,研究敦煌儒家以及道家、道教、佛教等典籍,研究敦煌语言、文字、音韵等资料,研究敦煌艺术,都有值得重视的重要成绩。王国维、罗振玉、蒋斧、刘师培、刘复、朱孝臧、陈垣等专家学者都是很有贡献的。就是说,作为敦煌文化研究的基础的敦煌学研究中众多相关分支学科不仅已经产生,而且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然而,当时的研究,虽然有许多都和敦煌文化研究有关,虽然有许多都是在某种意义上为敦煌文化研究打基础,却如同陈寅恪先生在为陈垣先生《敦煌劫余录》所写序文中指出的,专家学者乃是“各就其治学范围”进行的,治文学者从文学角度进行研究,治宗教学者从宗教学角度进行研究,治艺术学者从艺术学角度进行研究,治语言、文字、音韵等学者从语言、文字、音韵等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唯独没有从文化角度进行研究者,甚至连真正从敦煌学角度进行研究的也都并不很多。当时,所谓敦煌文化研究,实际上只是与敦煌文化研究有关的研究,而不是敦煌文化研究本身。因此,当时的敦煌文化研究,作为敦煌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实际上还处于潜在形态,并未正式出现c:如前所述,当时连“敦煌文化”这样一个概念似乎都还未曾出现,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当然,到了40年代,虽然出现了“敦煌文化”这样一个概念,然而那似乎也只是偶然出现、偶或用之而已,既未引起重视,也未普遍流行,更未见有谁对之进行界定。人们研究与敦煌文化有关的那些资料,但是仍基本上是“各就其治学范围”进行研究,真正意义上的敦煌文化研究仍然只是一个潜在的分支学科。

    敦煌文化研究作为整个敦煌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的出现,应当说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当然,从新中国成立迄今的半个世纪时间中,情况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除过十年动乱期间不说外,头17年和后20来年,是有不同的。

    新中国成立之后,敦煌文化研究这一分支学科的出现即处于酝酿之中。特别是姜亮夫先生《敦煌——伟大的文化宝藏》的出现,表明已经有了从文化角度对敦煌文化进行总体分析研究的良好苗头。但在头17年中,对敦煌文化的文化角度的总体研究仍是浅尝辄止,在一定程度上也只是取用了“文化”这样一个名目作为统一的旗帜,把分门别类地论述和介绍敦煌文化的几个重要类别和载体的文字拼合到一起而已,从文化角度对敦煌文化进行总体分析研究实际上是很不够或者说是基本上尚未为之的。在整个敦煌学研究界,大量的研究成果,实际上也还是专家学者,“各就其治学范围”写出的;其中许多与敦煌文化研究有关者仍非从文化角度做出,更不是对敦煌文化进行总体考察,尽管总体考察离不开对其各个部分的考察。之所以仍然如此,自然是有原因的。除了研究者多非专门的敦煌学研究人士而是各有其治学范围外,很重要的一条是:敦煌保存下来的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数量太大,类别太多,国内人士又不易全部看到;敦煌文化研究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分支学科,是要以对有关材料、有关类别之研究作为基础的,而这个基础工作即使是在有关材料易于全部看到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时间的,在有关材料不易全部看到的情况下就更是需要时间了。

    进入新时期以来,敦煌学研究发展很快,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与敦煌文化研究有关的敦煌学研究的诸多分支学科,也都出现了大量研究成果。这样,也就形成了一个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可能正式出现敦煌文化研究这个分支学科。事实上,这个分支学科也已逐渐地出现了。由于整个敦煌研究的条件大大改善,由于不少专家学者因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启迪下看到敦煌文化研究的重要意义而步人敦煌文化研究的队伍之中,由于敦煌文化诸多类别和载体的研究均已取得了一定进展或很大的成绩,由于许多仍然健在的前辈学者因扩展了自己原有的学科领域而对敦煌文化的总体面貌形成了某种程度的认识,由于这一切,“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既巳开始流行,敦煌文化研究所不可避免的对其对象的总体把握也提上了日程。人们可以看到,老一代专家学者如季羡林、常书鸿、史苇湘、段文杰等先生在应当如何从总体上把握敦煌文化方面都发表了不少力图从总体上把握敦煌文化的论文。再后一些,从文化角度研究敦煌文化的气息颇浓的专着即有出现,宁可、郝春文先生的《敦煌的历史和文化》(新华出版社,1993年)即其中较为重要者。另外,还出现了一些从文化角度研究敦煌文化某一类别和载体中某一问题的论文,如王小盾先生的《敦煌(高兴歌)及其文化意蕴》(《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张鸿勋先生的《敦煌唱本(百鸟名)的文化意蕴及其流变影响》(《敦煌研究》1992年第2期)等。再后一些,便是从文化角度总体研究敦煌文化的重大研究课题的提出、实施和完成。其中,拙着《敦煌文化通论》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已通过专家鉴定并作为季羡林先生主编的《东方文化集成》中的~卷由出版社出版。当然拙着绝不可能是十全十美之作。虽然出版以来一些专家学者给予好评,但实际上也还只是一个尝试,其中存在的问题一定会很多。但无论如何,现在似乎可以这样说,即:敦煌文化研究作为整个敦煌学研究的一个带有综合性的重要分支学科,在近20年中终于逐渐地正式出现了。

    那么,现在还存在什么问题呢?问题当然很多。作为近20来年间逐渐正式出现的敦煌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学科,不可能没有许多问题存在。但是,最主要的问题,笔者以为有三条:

    第一,敦煌文化研究这个分支学科正式出现为时不久,研究还是很不够的。不仅如此,而且连这个分支学科能否成为一个分支学科,似乎仍然还是个问题。人们只要看一看1998年年底出版、1999年获得国家图书奖的《敦煌学大辞典》中竟然未设立“敦煌文化”这样一个辞条,就可以想见此中情形了。“敦煌文化”概念之流行,多是在口头上以及新闻报道中流行,敦煌文化研究作为敦煌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学科的学科地位,如同本文前面就已说过的,还未最终得到承认。

    第二,“敦煌文化”概念还未能得到界定。如前所说,长时期中,人们说到敦煌文化,想到的便是敦煌保存的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直到现在,在许多人心目中,情况似乎仍然如此。这固然不能说不对,但毕竟不是科学的理解,不能替代用科学的语言对“敦煌文化”概念进行界定。一些相关的着作,仍然只是对敦煌文学、敦煌艺术、敦煌教育、敦煌宗教等等分门别类论述的拼盘,只是论述整个敦煌文化中的某一子文化如婚姻文化、饮食文化、丧葬文化之类,很少对整个敦煌文化从文化角度作总体论述。因此,什么是敦煌文化、敦煌文化的总体特点是什么、敦煌文化的灵魂是什么、敦煌文化的历史进程如何等等问题,实际上还是并不怎么清楚的。《敦煌学大辞典》未设立“敦煌文化”这个辞条,原因可能也在这里。

    第三,与敦煌文化研究有关的敦煌学各个分支学科的研究仍然显得不够。作为敦煌文化研究之基础的敦煌教育、敦煌学术、敦煌科技、敦煌宗教、敦煌艺术、敦煌文学、敦煌民族、敦煌民俗、敦煌语言、敦煌体育等等方面的研究仍然有待继续深人地进行。否则,进一步的敦煌文化的总体研究将会受到制约。

    当然,这几个问题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解决的。这里需要的仍然是时间,即一切让时间去解决。但是,笔者深信,敦煌文化研究不仅在理论思考上可以成为一个分支学科,而且在研究实践上也可以成为一个分支学科;笔者还深信,敦煌文化研究作为整个敦煌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的地位必将为敦煌学研究界所认同,有关敦煌文化的一系列基本的和其他的问题必将随着研究工作的不断开展和深入而得到学术界越来越多人士的研究。事实上,在私下的友朋交谈中,已经听到这样一个说法:在新世纪的敦煌学研究中,敦煌文化研究将会是一支突起的异军。这种说法是否确切,可以不论。这里要说的是,这种说法至少说明了一点,即人们期望着敦煌文化研究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人们也相信敦煌文化在新世纪中必定会结出质量更高、数量更多的果实。

    是的,敦煌文化研究这个分支学科的发展前景是乐观的——我坚信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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