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浪漫的朋友,把雨天出门说成是一种美丽、一种潇洒、一种无与伦比的景致;说雨天出门利于灵感萌发,且雨水营养丰富能滋润诗情使之鲜嫩水灵、郁郁葱葱,并能使自己融入自然、荡尽俗气、脱胎换骨。可我没这种感觉。也许我顽固不化、枯木不可雕或本是一个俗人。我的雨天出门没有诗情画意,而我去寻的却是一种现实生活中的实实在在。
这是以前的一天,因一点儿私事我去县城的一个朋友家。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生机勃勃的太阳高挂中天,向万里无云的天空炫耀着灿烂与光芒。我满心欢喜,心想,这是第三次了,事先又通了电话,一定会如愿以偿。女主人开了门,见是我,满脸的歉意。她说,对不起,他出门了。我的脸就长成吊瓜。我问他到哪儿去了。女主人说不知道。他只告诉她明天回家。另外,他还给我留下一句话,就是等我来时说声对不起。
我满脸的失意。女主人已看出了这些。她真诚地告诉我:下雨天他是不出门的。最后又着重强调了一句:真的。
于是,在一个秋雨潇潇的日子,我用颤抖的手叩响了他的门。他在。他把我迎进屋里。说了一大堆抱歉的话,抱歉得连我都不好意思。是啊,现在人人都在忙生存,谁还有闲工夫坐在家里等人呢。他问我还是那个事吗?我说是的。他先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拿出了一张表填了又盖了印。他干得认认真真、从容不迫,全没有晴朗日子里的慌张和浮躁。他告诉我,今天我是他的第一个客人。我说是的,今天是雨天。他说是的,正因为今天下雨他才没有出门。
于是,我明白雨天出门的好处。当我走出屋门时,我就撑开那把黑伞,俨然雨中开出的一朵花,很庄严很富生命力地怒放着;但又像一个黑色幽默,在向天穹述说着一种心灵上的沉重。雨很好,一丝不苟地下着,在我的周围清清楚楚地砌起了墙。伞儿扶着我,从这头走到那头,从那头走到这头,很滑稽,但不是游戏。
雨中,我摇摇晃晃跋涉在空空荡荡的大街上,精湿的衣服亲吻着我的肌肤,在我身上书写着狼狈:似一个打垮的俘虏兵,又是一个没娘的孩子,全没了趾高气扬和帅气。这个时候,我最薄弱最易流泪最易被人打倒。我知道,华丽的服饰并不能遮住自己身体的丑陋。猛然间,我悟出了为什么雨天人们不愿出门的原因。
其实,雨天出门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当我叩开一扇扇紧闭的门,主人的惊奇让我无地自容。于是我就说,对不起,真不该这个时候来打搅你。主人很感动,有时连我也被感染的热泪盈眶。他们给我拿酒备菜烧姜汤,并拿出衣服让我替换,接着便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这个时候,我感到了温暖,感觉到了人间真情最有滋有味,在雨天最能达到极致的境界。
后来,我就把雨天出门当成一种自己发明的专利。伞是我亲密的朋友,无声无息地陪伴着我。我的脚步踩着自己无奈的心,在无人的雨巷,声音很脆,很响,很悠扬——
表哥的巴掌
那是六月的一天,我到表哥家。表哥是大姑母的长子,大我5岁。表哥在机关工作,是很小很小的那种“官”。
在门口,我见到了表哥。两年没见,表哥消瘦了很多,背好像也有些驼了。我问是怎么回事,表哥笑笑。表哥笑得很明白,我一眼就读出了。
表哥的家依然旧模样,“鹤立鸡群”,非常的醒目。让四周的高楼大厦都跟着惭愧。惭愧什么,表哥知道得最清楚。门是老式的木门,斑驳的像张抽象的画。表哥使劲推了,门不情愿地开了,弄的表哥很不好意思。只好对我灿然一笑,很无奈。
表侄正坐在院子里做作业。表侄叫玉儿,是表哥的独生子。今年10岁,上三年级。见我来了,一笑,露出两个小小虎牙,很调皮,接着又埋头做他的作业。
我和表哥并排向屋里走去。屋是泥墙的砖瓦屋,深沉地端坐在那儿,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很苦。表哥边走边和我拉着家长里短。表哥的步子迈得很小心,唯恐踩着了蚂蚁。走到玉儿的身旁,抬手扇了玉儿一巴掌。扇得很响,很突然。我莫名其妙。表哥却像没事人似的,我回过头,看到小家伙眼里滚出了两个水蛋蛋,又大又圆,很委屈。
我很生气,问:表哥,你怎么了?孩子有啥错?
表哥对我笑笑说:啥错也没有。
我说:那你犯哪门子邪?
表哥反问我:我打人非得要理由吗?
我说:哪有无缘无故打人的?
表哥摇了摇头。这时玉儿正在默默地擦拭着自己脸上的泪,拭得很认真。
我满脸疑惑。表哥见我认真,就笑了。表哥说:活着就这样,你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打一巴掌,踢一脚,等你回过头来,可身边早已空无一人。那时你向谁问原因去?问了原因又有什么用?说着表哥的眼圈红了。我只好说,挨了就挨了。表哥说:我们都是小人物,活着就得学会忍受。我明白表哥的用意,他这是给我这个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上课呢!我接过表哥的话说:玉儿还小,路还很长。挨打的机会还有很多,打他是让他习惯,习惯不哭,对吗?
表哥点了点头。表哥点头的时候,我看到他眼里亮着两个大水珠子 ,很饱满。
下午和玉儿在一块。我问他:孩子,爸爸打你,委屈吗?
玉儿说:委屈啥,他是爸爸。
我说那你咋不哭?
玉儿说:哭有什么用,反正挨了。
我的心一颤,多懂事的孩子。我不由地羡慕起玉儿。哎,假如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也用表哥那样的巴掌扇我,那该有多好啊!
秋夜的街头
是秋日的一天。是个夜晚。
那次,我的钥匙丢了。
门就在眼前,关着。屋里亮着灯,灯光很柔和,很诱人。
掏遍所有的衣袋。掏一次,心便沉重一次。我想不起来了,钥匙是在哪儿丢的?
没钥匙我是不能进屋的。在门口,我站了很久。站了很久,我是在幻想着也许奇迹会出现。
可奇迹与我无缘。我想,破门而入吧?!可不行。不行啊!最终我忍了。因为我明白:屋在拒绝我。就好像城市不给我好脸色一样。
只好走了。
离开这扇门的时候我想哭。我知道,哭了也白哭,就没哭。
我就来到了街上。到街上干什么?我不知道。
街上的人很多,这个夜晚没月亮,夜晚就显得很有情致。所以大家的笑容就很生动。跳舞,唱卡拉OK,把这个秋夜充实得很饱满。
那时,我已坐在一棵树的阴影里,读他们。读他们的快乐和幸福来感染自己,他们活得很开心。我知道,不必为他们担心。真正担心的该是我,我无家可归。
后来起风了。风开始不大,后来就大了。街上的树叶就像刚刚学步的孩子,走的很可爱。于是,街上就鲜活起来。路灯的光昏昏黄黄的洒下来,把路面淋得很朦胧。
人们就不玩了,就回家。我的耳畔便响起开门的声音。门开的声音很悦耳。让我想起了一个温暖的东西:家!
那时街上就只剩下了风,还有风中的我。
在一家关闭店门的镜子上,我发现一个浑身疲惫的汉子,正在努力的寻找着什么。
这个人怎么有点儿像我?他是谁?
我想弄清楚,于是我就仔细地看,越看越陌生。
我问他,大家都回家了,你怎么还不回去?风大了,你在找什么?
他告诉我,他的钥匙丢了。
我说我的钥匙也丢了。
他不相信。他说你怎么会呢?
我说我真的丢了。他苦笑着,想拍拍我的肩膀,告诉我点什么。可他的胳膊抬到半截就停住了。
这时,我才发觉:我,一无所有。
他笑了。我也笑了。
他笑了我一会儿,转身离去。
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就转身,向风中走去!
拣石记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
说是龙山出产彩石。彩石非常非常的美,远近驰名。有两个喜欢彩石的城里人,在一天的早上,各自背了一个背篓,上路了。
两个人走啊走,走了很久。把腿都走细了呢,把太阳走到了头顶,才到龙山。
彩石真多啊,五光十色,千姿百态。
两人就认真地拣。两人中一个年长,一个年轻。年长的叫你,年轻的叫我。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彩石,高兴坏了。我欢呼着,拣了一块又一块。
一路拣下去,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我拣了满满一篓。
可你却拣了一块。
其实你也拣了好多,也有满满一篓呢,可你把这些彩石都放到了一块,就在这么多的彩石中挑了一块,也就说是这堆彩石中最精美的一块。
咱们又在约定的地方会合了。你看我背了这么一满篓子,笑了。我看到你篓里只有一块,也笑了。
咱们两人就踏上归路了。那时,太阳快落山了。
你背着背篓轻松地走。一路上走得轻松从容,不急不躁。
可我却不行了。刚开始上路时还没觉着,走着走着就觉着了沉,觉得累。就跟不上你的脚步。我只好拣篓里不满意的彩石往外扔了。扔一块,我心疼一次。我就惋惜地对你说,你看,这块彩石多美啊!
你就笑。你就看着前边的路对我说,丢了吧,丢了就轻松了。
走了一路,我也就丢了一路。我就觉得这一路走的狼狈极了。回到城里时,我发觉背篓里只剩下可怜的几块。
我就望着你,你始终走的不紧不慢、悠闲从容。走了这么一段路,你没出一滴汗 ,不像我,出了一身。我羡慕死你了。我唯一感到欣慰的是,篓里剩的彩石比你的多。想到自己篓里的彩石比你的多,我心里好受了很多。
后来,咱们两人就背着篓子,各自回家了。
又过了很久。很久到咱们都老了,在一天的黄昏,是在一条小河边,咱们又相遇了。那时你领着老伴,老伴牵着你的手,你们在散步。你就看着我,我像只离群的雁,似只老驼鸟。
我对你一笑说,活了这一辈子,累坏了,你看我背都驼了。
我就看着鹤发童颜的你,问,你为什么活得这么年轻呢?
你想给我说出原因。也许你觉得我理解不了你说的话,就问我,还记得很早以前咱们去龙山拣彩石吗?
我说,怎不记得呢!
你问,知道你的篓为什么沉吗?
我说,我拣的太多,背了满满一篓呢!
你又问,后来你为什么丢了呢?
我说太沉了,不丢,走不回家呢!
我说到这儿显得很惋惜,我说,那些石头太好了,我真不舍得丢啊!
你就笑了。你说太美的石头太多了,你都要拣着,这就是你活得累的原因啊!
我不明白。
你说,人来到尘世,就好比咱们去龙山拣彩石,一路上,各种欲望、名利就好比一块光彩夺目的彩石。你不想放弃,所以你的背篓就越走越沉,越来越重。你也就活得越来越累,越不轻松。所以说,你走了一路,就累了一路,苦了一路。
我明白了。我就低下了头。我知道你说得太对了。猛地,我像想起什么似的问:你还记得你背篓里的那块石头吗?
你说,记得啊,那是一块很精美的石头啊!
我问,你那块彩石是什么呢?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问。你就用手牵了一下老伴的手,给她理了理耳前的碎发。你说,那块彩石是爱情啊!
听到这儿,我哇地哭了。你就过来拍了拍我的肩,然后就牵着老伴的手,走了。
弯腰吃草
一只羊儿,白色的。领着只羔儿,也是白色的,在草丛中低头吃草。在饱她的奶。奶水足了,羔儿才能幸福地长。
那儿的草不肥,黄黄的,营养不良的样子。羊儿弯着腰。为了吃草,羊儿在很久之前就把腰弯了,把腰和腿索性弯成了直角。羊的头伸得很长,在草丛中找可口的草儿。羊吃得很认真,一口一口,嚼得很仔细,小女人似的。有蜻蜓站在一株草上,累的草一弯一弯挺着身子。蜻蜓瞪着双大眼睛,看着羊儿的嘴,一剪一剪的,草儿流出绿绿的汁。来来回回蹦跳着的蚂蚱知道:那是血。草的血。
羔儿不知道,蹦蹦跳跳的年龄里满是新奇,草儿是好东西,奶样的香。羔儿的唇嚼着草的绿,草的香。羔儿只有嫩嫩的唇,牙还软,叶上就残着羔儿的口水,有着羊儿的奶香。
羊儿默默地吃草,在这个日子,只有吃草才是她活着的全部。羊感觉有些累了,就慈祥地看着羔儿,羔儿在调皮,在撒欢。一条蛇蜿蜒而来,蛇是红色的,它被羔儿的欢乐感染了,也想来分享一下。可羔儿怕,慌慌地藏在娘的身下,只留下两只眼睛惊惊地望。蛇儿想,怕啥呢,咱们是邻居,就往羊跟前凑,吐着舌头想和羊说话。羊儿叫了一声,那叫声很严厉。那叫声是在说,你吓着我的孩子了!蛇儿想告诉羊,咱们住得很近的,羊却拒绝了它。羊说你走吧,我的孩子还小,怕你呢!蛇儿有点儿不想离开,蛇儿想,我没得罪你,干吗这么凶呢!羊儿不客气了,伸出了两只角,瞪着两只眼,眼瞪得很圆。蛇儿很生气,只好转过身,扭着她那女人一样的腰,一步三摆地走了。
羊儿用舌头轻舔着羔儿。羔儿偎在羊的怀里,羔儿满眼的恐惧。羊儿很爱怜的看着羔儿,羊儿看羔儿那咚咚心跳的样子,很心疼。
有风徐徐流来,水样梳着羊儿的毛发。羔儿渐渐忘却了刚才的恐慌,又幸福地玩去了。羊儿看着羔儿,羊儿很高兴。因为羔儿毕竟不再怕了。
天上有云在飘,白色的,一群一群的。羊儿抬头叫了几声。羊儿觉得很美,仿佛谁在天上牧着他们,让他们愉快地吃草。
吃草是为什么呢?是为了长肥长大。长肥长大是为什么呢?羊儿不敢想了。一想,羊儿的泪就要流。羊儿想,想那么多干啥呢?自己的先人不都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吗?她们之中肯定有很多的智者,可最终怎样了?羊儿想,也许这就是人所说的“命”?羊儿信。
羊儿想,还是教羔儿怎么吃草吧!草是好东西,管肚子不饿,管自己长大。羊儿想,自己这辈子,也就是吃草的过程。有时羊儿就看着那些折腾的羊儿想:别能了,你比谁也高明不到哪去,别觉得一能就不是羊儿了,憨呢!
羊儿发现这儿的草吃的差不多了,便抬头喊了一声。牧羊的是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听到了,看了一下羊儿。男孩正在追着一只大蚂蚱。蚂蚱们惶惶地飞,鲜活了这块草地,使这块草地满是了内容。男孩手里拿着用草茎串着的一穗蚂蚱,就像田里沉甸甸的谷儿。羊儿又叫了一声。男孩这次仔细看了羊儿。男孩发现羊儿四周的草儿光剩下光秃秃的梗儿,梗儿硬硬地戳着天。男孩知道,该给羊儿换个地方了。
男孩又找了一个草茂的地方,比前块草地好一些。羊儿知道肚子没饱,便认真地吃。羊儿弄不明白的是,本觉得饱了,怎么一泡尿下去,肚子又瘪了。羊儿想,只要活着,就得不停地吃草,永远地弯腰吗?
男孩把羊儿拴牢又去追蚂蚱了。羊儿望着男孩,满眼地羡慕。羊儿弄不明白,他怎么就该牵着我呢?是因为我太温存了?太善良了?羊儿想不通,难道善良就该被人用绳牵着过?就该被人欺负?羊儿想不通。
羊儿想,这个造物主真是不公道。有很多的东西,从一出世就注定了。抛开自己不说,就说地上这些开着红花、蓝花的草儿吧,长在这儿,碍着谁了?却要被嘴巴吃掉。也是很残酷的,下场也是很可怜的,羊儿的心颤了,就默默地对着草儿说:对不起呀对不起。
羊儿觉得自己的肚子圆了,饱了。抬头望了一下太阳,太阳活在西天上,像一个熟透的香瓜,熏得整个天地都金灿灿的香。羊儿皱着鼻子嗅了几嗅,真美!
男孩跑了过来。男孩手里捉了几串蚂蚱,有大的有小的,还有怀着仔儿的。蚂蚱串在草茎上,在做垂死挣扎。有几个把脖子都拧断了,勇士一样死在男孩的脚下。男孩没有看到,只是牵着羊走在回家的路上。男孩一边走一边想,让娘把蚂蚱用油炸了,又是爹的一顿下酒菜!
羊儿匆匆跟着男孩走。
羊儿是不愿走进男孩家的。羊儿知道,男孩家有把刀子,很长的一把尖刀,正灼灼放光呢!
我是谁
蚕逍遥
我是一只蚕。现在,我躺在蚕山上。蚕山是用麦秸或稻草编织的呈“W”状的物件,供我结茧的。我一边吃着桑叶,一边想着老食已吃完了,要开始吐丝了。静下来想想自己,好像生下来就为吃似的。从自己是一枚卵,通过光照(或在保温箱里经过恒温的)孵化成蚁蚕的那天起,就和桑叶结了缘,一辈子光吃桑叶,一直到吐丝。吃着吃着就明白了,我活着其实就是在做一件事,那就是吐丝。
为吐丝,我必须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吃——吃桑叶。当然,吃,是为结茧。结茧,就是吐丝。桑叶是好东西,它不光能填饱肚子,给成长提供必须的养料,还能把自己的肚里东西都转化成丝的源泉,是个好东西啊!
我的一生也就是50多天。这短短的时间,就是我的一个时代。自己必须要经过从卵到蚁蚕,从蚁蚕到蚕,从蚕到蛹,从蛹到蝶的过程。蝶才是我的成虫,也是我的最后。想想我就笑了,笑自己,就这几天的光景,要走这么多的坎,受这么多的磨难,怎么这么像人生啊!
蚁蚕是我的幼虫(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身上长满细毛,故称蚁蚕),从蚁蚕到吐丝结茧要休眠4次,脱4次皮。这只是25天左右的时间,除了吃就是蜕皮,我不停地强壮庞大(据说一个要吐丝的蚕的体重是蚁蚕的一万倍),说起来这都是桑叶的营养啊!
我感觉老食吃的差不多了,前几天特饿,那个穿红衣的姑娘虽然一上午来喂好几次,可还感觉饿。我饿极了连桑叶梗子都吃了呢!后来,红衣姑娘嫌一个人择桑叶慢,就叫来那个叫闵凡利的,听说是个写文章的,一起去地里,砍来好多长满桑叶的桑枝,放到蚕薄子上。这下,我们可以大快朵颐了。当然了,我们除了吃就是拉,拉的都是没消化的杂质,剩在肚里的就是精华了。
那几天,我们发现闵凡利这个人没事常往蚕房里来,一来给我们喂食,二来呢,我发现这家伙的眼神很特别,说文一些叫暧昧,说土一些就是眼里面有个扒钩子,反正是特流氓。他看红衣姑娘时,眼里会伸出一只手,在红衣女孩的身上抚摸。后来我才明白,敢情这家伙喜欢上红衣姑娘了。这时候,我发现,闵凡利已和我一样,开始在心里孕丝了,当然,他孕的是情丝。
我记得那天我已停止进食,休了一天眠,刚爬到蚕山上。我要开始做我一生中最大的事——吐丝。吐丝就是把我们肚子里吃的桑叶精华吐出来。丝是桑叶的精华,是一种液体,出了我们的嘴就成了透明的线。我们越吐身子就越来越小,也越孱弱。为保护自己,我们先给自己用丝织一个壳,那壳好似蜗牛身上背负的房子,是我们自己的保护。吐丝需要两三天的时间,对我们蚕来说可是非常漫长。我一边吐丝一边想,难道,我们活着就是给自己织一个壳,把自己圈进去。就像你们人类,小时候拼命的学习礼仪道德,学习生存之道,实际上你们学的就是怎样把自己圈进去、怎样再把自己消耗掉的方法和技巧。
我吐丝的时候,一抬头看到闵凡利也在吐丝。当然,他是在给那红衣女孩。他给那个女孩倾吐情诗。在我听来,那是一种麻醉人的谎言。可那红衣女孩很喜欢,她听着闵凡利的情诗,脸上荡起红晕,那含羞的模样柔媚婀娜。我虽是一只蚕,可心里也有些痒痒的。
后来,我看到闵凡利去拉红衣女孩的手了。红衣女孩把手放到他手里,非常幸福,真令人羡慕。我就想,闵凡利这样的连个茧都不会结,就可以拉红衣女孩的手,亲近这个女孩的芳心。我为什么就不是人呢。如果我要是,不凭什么,就凭我结的这个茧,这女孩还不得对我投怀送抱?
哎,这就是命。我的壳越织越厚,渐渐地我把自己织进壳里。我把壳当成自己的家。当用最后的一根丝把家门堵上——喧嚣和嘈杂也被我堵在壳外时,我感到出奇的静。哎,劳累这么久,就为自己织一个壳。想想,很好笑。
再可笑,自己的路还要走下去,活到这份上,我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是一个蛹了。当然,我得脱下这又肥又大又松弛的外衣。脱下这外衣,我才是个蛹了。也就是说,我不停吐丝织壳,就为了把自己织成一个蛹。这是没办法的事,这是我必须要走的路,要翻的坎。就好比闵凡利后来和那红衣女孩结婚一样,他们组合了一个家庭,后来他们为孩子的事发愁,为柴米油盐发愁,为工作和人民币发愁,他们和我一样,也成了他们自己的一个蛹。
以后的路是什么呢?自己的这大半辈子,除了吃就是织个壳把自己圈起来,我究竟做了什么?仔细想,只做了一件事,吐丝——结那个把自己束裹起来的壳。我常常皱着眉头想,难道,这就是人生的目的?
再想想那个叫闵凡利的家伙吧。他开始是上学,后来又写了一些自以为能教育人的狗屁文章,其实是满纸的荒唐言。他本是农民,可不会种地,首先说他不是一个好农民。后来又当工人,可不会操作机器。后来当官,当着当着把自己当腐败了,当“双规”了并当进了监狱。从监狱出来后,开始想干些不出汗的活计,想来想去,想到了写文章挣钱。怀有这种心态的人,能写出什么锦绣文章?就算是好文章,连他自己都教育不了,还能教育谁?生在这个浮躁时代的人,哪一个不比他聪明?有时他还自我感觉良好。看看他周围的人,哪一个不比他虚伪?哪一个不比他张狂?哪一个不比他狠毒?
我虽是个蛹,可我很清醒。虽然我把自己圈起来。目的还是为了让自己走出这个壳。我虽是个虫,但我没忘,我是一个动物。
动物最终的目标是什么?那就是繁衍。想到这,已成为蛹的我豁然开朗:原来活着的目的在这儿啊!
我要好好在壳里修养调整自己。我知道,走进壳里还要把自己再走出来。一个虫能进壳不是本事,关键的是要从壳里飞出来。我就想那个叫闵凡利的家伙,光知道写,写那些只有几个和他一样的家伙叫好的东西。实际上,他的那些作品都是文字垃圾,在这个被称为地球的尘世上,一天能生产几列车。他还当宝贝似的,可笑极了!看到他如痴如醉的样子,我知道,他这是进入了写作的这个壳,没有从中走出来。
可我不能像他那么呆傻。上苍就给我这短短的50多天的时间,在这期间,我还有一个事情要做,无论如何,我要把自己化成蝶。
这是一个艰难的蜕变过程。这次的蜕变和前几次的蜕变不一样:那几次只是休眠一下,褪下自己那越来越小的外衣;而这次的蜕变是从一个虫向一只蝶、是从爬行向飞舞的转变,它是质的、是灵魂的。这次蜕变是漫长的,需要生命四分之一的时间,在茧壳里的时间里,我好好地思考了自己和今后的道路。我想到了飞翔。啊,那是多么充满诱惑力的景象啊。
为了飞翔,为了在天空展开自己的双翅,就是受再大的磨难,值!
我刚化蛹时,体色是淡黄色的,通体嫩软,渐渐地变成黄色、黄褐色或褐色,皮肤也硬起来了。经过大约半月的时间,当我的身体又开始变软、皮有点儿起皱并呈土褐色时,我就将羽化成蛾了。
这一次的蜕变让我历尽艰辛,当已成蚕蛾的我啄开茧壳从里面飞出时,你看到的将是一只飞翔的蝶。当然,我专门飞到了闵凡利的书房,看到该同志正在书房里抓耳挠腮,在为一部作品人物的命运绞尽脑汁,在为那个故事的发展挖空心思。我知道,他这样的人,永远生活在他自己编织的茧壳里,走不出来了——
这时,身边飞过一只雄性蚕蝶。那是一只英俊的男性,是我心仪的王子,我知道,我得走向他。走向他,我才会交合,才知道交尾的欢乐,我的生命才会饱满,才会充满光彩——
几天后,我产下我的孩子,他们是比芝麻粒还要小好多倍的受精卵。他们静静地躺在一张纸上,看着他们,我清楚,我的使命完成了。当然,我的时代也终结了;当然,我也很累;当然,我真该好好歇歇了。于是,我闭上了眼,我看到了天堂——
蝶在舞
我是一只蝶。走向火焰是我一生的目标。我原是一个卵,父母交配完就把我种在一块长着水草的泥沼里,我就成了一粒种。和所有的兄弟姐妹一起,我在水中成长,后来,我成了虫。再后来蜕了壳,成了一只蝶。
后来,我的翅膀硬了,我就要做翅膀硬的事。首先,我得要找到我的根——就像一粒种子要找到土地、一块云彩要找到大海一样。我非常想见我的父母。一些和我一样在泥沼中出生的昆虫对我的想法嗤之以鼻,说我太温情太可笑,并说我们的父母把我们生下就丢在泥沼里,什么时候来看过我们、来问过我们?我说你们无情。我告诉他们,我们虽是昆虫,但是有情有义的。我们不能跟人学,人很多的时候翻脸无情,还虚伪歹毒什么的。我们要跟羊和乌鸦学,羊知跪乳,乌鸦知反哺,它们都是我们的榜样。好多昆虫面对我低下了头颅。我知道,它们心中柔软的地方开始了疼痛。
我就开始寻找父母,我跋山涉水,把翅膀飞得酸疼酸疼的,在许多好心朋友的帮助下,我终于见到我称之为父母的那对蝶子。
当我见到父母时,它们都在忙着做它们认为有意义的事。那天我刚飞到家,看到有好多的蝶子也都飞来了,我姑且称它们为我的兄弟姐妹。它们都飞绕在父母的身边。父母对我的到来没说什么,只是给我点了一个头,算是招呼,接着又忙它们的事了。它们的事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去邻居家祭奠一只扑火而焚的雄蝶。这是一只扑了几次都没有焚烧的蝶,因它扑向的都是隔着玻璃的灯泡。而这次,它扑向的是一个穷孩子的煤油灯。
穷孩子正在煤油灯下做作业,做得聚精会神。雄蝶趁穷孩子太用心的当口,一头扑向那盏灯火。先是翅膀着了,接着是腿脚,然后是身体。雄蝶的燃烧把穷孩子吓一跳。当穷孩子回过神时,它已从灯上掉下来,躺在穷孩子的作业旁。穷孩子的字干净漂亮,一看就是个大学生苗子。它想告诉给穷孩子:你不久会是一个大学生。可惜,它的话穷孩子听不懂。还有就是,它想说,已说不出了。
这是深夜,雄蝶的死去没用多久就被别的蝶子看到。别的蝶子把这消息告诉给雄蝶的家人。雄蝶一家人听雄蝶死在火焰上,高兴坏了。在蝶氏家族里,能死在火焰里是一个蝶子的福,是八辈子修来的。所以当那只我叫母亲的蝶子听说雄蝶在开追悼会就忙着祭奠,连我这个亲生的儿子都不愿多亲热一会儿。在她眼里,我的存在,还不如一只死在火焰里的雄蝶的祭奠重要。我不知这是我的福,还是我的疼。
在和父母一起的岁月里,我才知道,作为一个蝶子,如能死在火焰里那是一种荣耀,是生命的一种永生。所以千百年来,飞蛾前赴后继扑向火焰,其实那是他们生命的一种尊贵,一种升腾。就像人在不停追求光明一样,死了,就是英雄,就是烈士,就是永垂不朽。只是,如今的蝶想死在火焰里非常非常艰难,因为人们都用上电灯,还有,每家的门窗都用玻璃封闭了,对蝶子们来说,简直是铜墙铁壁啊!
父母亲一边不停地给我们制造着弟弟妹妹,一边不停地给我灌输“能死在火焰上是一种幸福,是生命最高升华”的理念。在和父母生活不长的时间里,我的生命里就只剩下一个追求:在火焰里永生是我的毕生目标。
我每天除喂饱肚子外就是盼望着天黑。天黑了,才会有灯光。有灯光才会有实现我们生命的燃烧。如今人们生活条件好了,家家都购买了空调。门窗在夏日比冬天关的还严实。每天在窗外徘徊时都看到我的好多同类,他们把两只眼睛等绿,也没有等到进入屋子的机会。更可恨的是,很多人家都买了“枪手”之类的杀虫剂,好多的蝶子在伺机等待的时候被杀虫剂击倒了。他们没死在火焰上,而死在杀虫剂的香味中。这就成了一个蝶子的羞。好比战士没死在战场上,而死在女人的肚皮上。耻辱啊!
我绝不做被杀虫剂的香味熏倒的蝶子。所以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要一看到那些个用双腿走路的人走向杀虫剂,我就赶快飞开。
后来我就急切地盼望停电,只要停电,人们一点蜡烛,我就有死在火焰里的机会。还有,在不停地寻找中,我发现,农村停电的几率比城市多,有个五六倍吧。对于一个蝶来说,这就是命运。相对于人来说就是机遇。
我就进行了战略转移,从城市撤到乡村。游荡在乡村的天空里,飞舞在乡村的黑夜里。
在乡村,我来到一个叫闵凡利的窗下。我发现,他家里的灯比别的人家熄得晚。夏日一停电,这家伙就会打开窗口,就着蜡烛的光亮,光着膀子写一些他认为能感染人的狗屁文章,看他那正儿八经的样子,说不准一不留心就能获诺贝尔文学奖呢。其实在我看来,他的那些文章狗屁不是。可他很陶醉,每写完一段,就在那里摇头晃脑地读,老和尚念经一样,笑死我了。
(但说起来,对闵凡利这样的家伙来说,能有一个目标让他去奔,他以为是福呢!其实,活在人世的一些自以为是的人,哪一个不像闵凡利一样?)
是盛夏最热的日子,每天我都早早来到闵凡利这家伙的窗前。我等待着停电。那段日子,我天天念好多遍阿弥驼佛、念阿门、念无量寿佛。目的就是让电停了。一停电,闵凡利这家伙才会打开窗子,点起蜡烛。
俗语说,心诚则灵。这天,还真停电了。我就见闵凡利这家伙骂了一句脏话,接着点起蜡烛,打开窗子。机不可失,时不待我,就在闵凡利开窗的瞬间,我飞进他的屋里。
蜡烛的火焰跳跃着,欢快地舒展着身姿。闵凡利看样写在兴头上,他用手刮了一把额头上花生粒子般的汗珠,丢在地上,然后又继续写他的那不值一文的“经典”。这家伙写得很忘我,时而咬咬笔杆,时而双手托腮,呆头呆脑可爱极了。我常反思自己,我本是一个愚蠢的家伙,为追求生命的永生,傻傻地飞舞,蠢蠢地寻找这盏烛火,现在看来,闵凡利这家伙比我还可笑。
烛火在热烈地奔放着,用燃烧显示着他的光亮,显示着他不可一世的生命价值。看到火焰,我说不出的激动,我知道,我马上就要成为蝶氏家族的一个永生的英雄,成为我父母眼中的荣耀和自豪!
我在心里暗咬一口气,义无反顾地朝烛火扑去。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么蓬勃的火焰一下子被我扑灭了。黑暗中,我发现,我只是腿脚受了一点儿伤,伤虽不大,但很疼,钻心的疼。我躺在桌上呻吟着,听到闵凡利这家伙嘴里吐出一串的脏话,当然,脏话是骂我的。接着蜡烛被点着了。光明充满了所有的黑暗……
闵凡利看到桌上的我。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他的一纸文字上。他的那些文字好硬,石头似的,硌的我全身发疼。闵凡利这家伙伸手把我提起来,狠狠向地上摔去……
就在闵凡利摔我的那一刹那,我猛地发现闵凡利这家伙很像我。我想告诉闵凡利:你也是尘世的一只蝶……
可惜,我永远说不出来了……
苍蝇说
我是父母种在肮脏中的孩子。哪儿肮脏,哪儿是我们的家。当然,肮脏不是出自我们的手,是来自你们尊贵的人类。
我们在肮脏中茁壮成长。肮脏就是我们美好的家园。后来我就成了一只蛆。我吸收着肮脏里的营养。对于肮脏,我有着独到的心得。你们人认为的东西,对蝇类来说,有很多都是不确切,或者说不适用的。比如说肮脏,对你们来说那是一个讨厌的去处,烦心的地方。但对于我们,那是向往的世界。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幻想着,地球如果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大垃圾场,大污秽地,那该是多美好的事啊!可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因为你们不愿生活在垃圾中;还有就是真理。你们人类认为的真理,在我们看来是玩笑。说起来,你们人类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还不如我们蝇类。就说时间吧,你们人类认为时间分过去、现在和未来,说通俗一点儿就是昨天、今天和明天。可我们不这么看,我们认为时间就是物质,就是一个圆。就像你们磨坊里拉磨的驴,每天都在周而复始着自己的轨迹。就像你们的人生。
当然了,我是一只有点儿思想的蛆。像我这样爱思考的在我们蝇类家族里比比皆是。我们蝇类是一个爱动脑子的物类。在这点上,我觉得比人类强。你们是贪婪和懒惰的群体。你们的知识少的可怜,现在,你们连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还没有搞清,你们还停留在“到底先有的蛋,还是先有的鸡”的层面。你们的大部分知识来自书本,可我们的知识来自思考。我听你们人常说:“读书使人进步”,还有“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等之类的话,真可笑啊!更有甚者说,“三辈子不读书,不赶一窝猪”。在你们的心目中,猪是最愚蠢的。我告诉你们:其实你们人想错了,猪是世上非常聪明的动物。就看你怎么去想他了。
当然了,我先是一粒种,后来成为一个蛆。蛆是蝇的幼虫。我的最后是一只英俊的苍蝇。我现在虽是个蛆,生活在污浊中,但我的心灵是清洁的。我的清洁就似你们人类常夸的那个周敦颐写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可你们人类不这样认为,你们太急功近利,我和莲同是从肮脏中出生的,你们给予莲的地位是在天上,给予我们的是什么?你们最清楚!
当然,这些都是实话,但实话说多了你们的自尊心承受不了。有时你们太可怜,也太孱弱,免疫力特别低,一代不如一代。说起来,发明创造能促进你们的生产力的发展,让你们更强、更壮、更智慧,可如今你们人类的发明创新却成了缠缚你们自己的绳索。比如说空调,因为舒适,他把冬天和夏日都变成一个季节。所以你们在冬天感冒,在夏日伤风。你们的身体虚弱极了,可怜极了,也可悲极了。
我的身体是很棒的。所有的细菌我都不怕。只要我飞翔起来,我就是一枚子弹,就是一架飞机。我飞翔在蓝天上,飞翔在你们人类的贪婪中,飞翔在你们制造的肮脏中。
我是在肮脏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对龌龊和肮脏本能的喜欢。如果你们人类都纯洁干净起来,我们就没生存的地方。但人类往往只顾外表干净,有的外边穿着西装革履,甚至洒着香水,以示高洁和尊贵,可你们从不顾及内里和心灵。其实真正藏灰的地方是内心。只要把内心打扫干净了,你们才会永远洁净。可你们从不爱打扫自己的心田,你们的心里积存着很厚的灰尘。所以你们永远干净不了。
该说说我自己了。我现在已从蛆变成蝇,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我的周围是参天的树木和绽放着芬芳的花。当然,我很喜欢这些,这些东西赏心悦目,但不能当饭吃。我的饭食还在人们的龌龊中。
我一路上唱着歌,飞翔在奔向城市的途中。我知道,城市是乡村的孩子,是乡村哺育喂养出来的。可我对城市有点儿看不起,那就是,城市有点儿忘恩,丢了奶头就骂娘。他们反过来又厌弃乡村的贫穷和落后。狗都知不嫌家贫,可城市在这一点上连狗也不如。
飞翔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我这才知道祖先为什么给了我们一双翅膀。给我们翅膀就是让我们飞翔。在飞翔的时候,我发现很多有意义的事,作为你们,认为是无聊的或隐密的。我在一个城郊结合部的工厂的办公室里看到老板奸污了一个女孩。女孩身下流着血,嘴里在叫喊着,我发现很多人都听到了,但他们都很麻木,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从事着他们的工作。我狠狠地用腿踢了一下那个老板。女孩哭得伤心而无助,我俯身尝了女孩的血,血很红,是撕裂的鲜血,非常的腥。我美美喝饱了肚子。哎,说实在的,真该感谢那个老板!就因他的撕裂和强暴,我才吃饱了肚子。
后来我继续飞。当然是朝城市飞。现在我已进入城市。城市的外表虽看着干净敞亮,实际上他比乡村肮脏多了。看看城市的下水道,哪一个不比乡村的脏?
我现在正趴在一个公司董事长的窗口上。董事长的窗口封闭得很好,我们进不去。虽进不去,可我们喜欢趴在他的窗口上。因为在这儿能看到很多阴谋之类的东西。我以前对阴谋不理解。通过趴董事长的窗口,我明白了:阴谋就是几个人做一个套或几个套,让另外的几个人钻;或几个人合伙挖一个陷阱,让另外的几个人往里走。我看到董事长正和几个人低头在做套。这一次他们不知在套谁。不知又是哪个倒霉蛋跌进他们的陷阱。说起来,谁跌进与我有什么关系?我是一个蝇呢!
我在一个垃圾桶里睡的觉。后来被几个捡垃圾的扒拉醒了。我想骂他们几句,但我就着月光看到这几个人都是乡下人,就没把肮话说出口。哎,他们怪可怜的,不像我有翅膀,又不像董事长那样的会做套给人家钻,只有靠捡垃圾过生活。说起来,他们和我一样,也是靠肮脏为生的。他们看到垃圾的那种急切和欢喜,和我们蝇类的表情是一样的。
我不想打搅他们。他们是靠着垃圾养家糊口呢!我轻轻飞开了。飞着飞着,我闻到血的腥甜味。哎呀,太香甜了。我像一个酒鬼向着浓郁的酒缸奔去。
血的味道是从一个豪华的房间里发出的。我看到一个男人正在用面巾纸擦拭着一把水果刀上的血。男人一边擦一边自言自语:叫你离婚,你偏不离。我叫你再缠着我!男人说这话时有点儿幸灾乐祸,好像在说着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我忙爬上去喝那个女子的血。那个女子的血闻着香,可喝起来却非常苦。我不知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男人看到了我,他讨厌我。想用手拍我,我轻轻一躲飞了起来。我知道,这个男人看着飞扬跋扈,可他马上就完了。因他的手上沾了血。
第二天,我看到这个城市到处都是身穿白大褂、身背消毒器的人,原来这个城市在创建卫生城,在开展一次灭苍蝇的卫生运动。看到他们这么郑重其事的,我真得很想笑。
我想告诉可爱的人类,想消灭我们并不难,只要你们内心干净了,我们苍蝇马上就会绝迹,在这个星球上消失。可遗憾的是,因你们有欲望,所以你们的心灵永远也纯洁不起来。
阿门!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