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色彩就是天堂的颜色,它为人的一生打上底色,培育了命运的根基。因此随着年纪的增大,会更加想往能再次躲进童年的天堂。
我儿时的冬季是真正的冰天雪地,没有被冰雪覆盖的土地冻得裂开一道道很深的大口子。即使如此,农村的小子除去睡觉也很少呆在屋里,整天在雪地里摸爬滚打。因此,棉靴头和袜子永远是湿漉漉的,手脚年年都冻得像胡萝卜,却仍然喜欢一边啃着冻得棒硬的胡萝卜一边在外面玩耍:撞拐、弹球、打嘎嘎……母亲为防备我直接用棉袄袖子抹鼻涕,却又不肯浪费布做两只套袖,就把旧线袜子筒缝在我的袄袖上,像两只毛烘烘的螃蟹爪,太难看了。这样以来,我抹鼻涕就成官的了,不必嘀嘀咕咕、偷偷摸摸,可以大大方方的随有随抹、左右开弓。半个冬天下来,我的两只袄袖便锃明瓦亮,像包着铁板一样光滑钢硬。一直要到过年的时候老娘才会给我摘掉两块铁板,终于能看见并享受到真实而柔软的两只棉袄袖子。
春节过后,待到地上的大雪渐渐消融,最先感知到春天讯息的反倒是地下的虫子。在场院的边边角角比较松软的土面上,出现了一些绿豆般大小的孔眼,我到阳坡挖一根细嫩的草根伸到孔眼里就能钓出一条条白色的麦芽虫,然后再用麦芽虫去捉鸟或破冰钓鱼。鸟和鱼并不是那么容易捉到,作为一种游戏却很刺激,极富诱惑力,年年玩儿,年年玩儿不够。
二月二龙抬头之后,大地开始泛绿,农村就活起来了。我最盼望的是榆树开花,枝头挂满一串串青白色的榆钱儿,清香、微甜,可生吃,可熬粥,可掺到粮食面子里贴饽饽,无论怎么吃都是美味。农村的饭食天天老一套,能换个花样就是过节。这个时候又正是农村最难过的时候,俗称青黄不接黄的(粮食已经吃光,新粮食尚未下来。而农民却不能不下地干活了,正需要肚子里有食,好转换成力气……—提到童年的天堂,就先说了这么多关于玩儿和吃,难道天堂就是吃和玩儿?这标准未免太低,也忒没出息了,让现在的孩子无法理解。现代商品社会物质过剩,食品极大的丰富,孩子们吃饭成了家长们的一大难题,家家的小皇帝们常常需哄着吓着才肯吃一点。在我小的时候,感觉肚子老是空的,早晨喝上三大碗红薯粥,小肚子鼓鼓的,走上五里路一进学校,就又感到肚子瘪了。
可能是那个时候农村的孩子活动量大,平时的饭食又少荤腥多粗粮,消化得快,肚子就容易饿。
容易饿的人,吃什么都是享受,便觉得天堂不在天上,生活就是天堂。而脑满肠肥经常没有饥饿感的人,饥饿也可能成为他们的天堂,或是通向天堂的阶梯。我记得童年时候每次从外面一回到家里,无论是放学回来,还教孙女滑冰是干活或玩耍回来,第一个动作就是踅摸吃的,好像进家就是为了吃。俗云: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会过日子的人家都是将放干粮的篮子高高悬于房顶,一是防儿,二是防狗。这也没关系,在家里找不到吃的,就到外面去打野食,农村小子总会想出办法犒赏自己的肚子一这就是按着季节吃,与时俱进。
春小麦一灌浆就可以在地里烧着吃,那种香、那种美、那种富有野趣的欢乐,是现在的孩子吃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进入夏、秋两季,地里的庄稼开始陆续成熟,场院里的瓜果梨桃逐渐饱满,农村小子天天都可以大饱口福。青豆、玉米在地里现掰现烧,就比拿回家再放到灶坑里烧出来的香。这时候我放学回到家不再直奔放饽饽的篮子,而是将书包一丢就往园子里跑,我们家的麦场和菜园子连在一起,被一条小河围绕,四周长满果树,或者上树摘一口袋红枣,或者找一棵已经熟了的转莲【向日葵1,辦一口袋转莲籽,然后才去找同伴玩儿,或按大人的指派去干活,无论是玩儿或干活,嘴是不会闲着的。
甚至在闹灾的时候,农村小子也不会忘记大吃。比如闹蝗灾,蝗虫像地风搅动着飞沙走石铺天盖地,自天而降。没有人能明白它们是从哪里来,怎么会有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一露面个个都是凶猛的大蚂蚱,就仿佛是乌云所变,随风而来,无数张黄豆般大的圆嘴织成一张摧枯拉朽的绝户网,大网过后庄稼只剩下了光杆,一望无际的绿色变成一片白秃秃。大人们像疯了一样,明知无济于事,仍然不吃不喝没日没夜地扑打和烟熏火煉……而孩子们对蝰虫的愤怒,则表现在大吃烧蚂炸上,用铁锨把蚂蚱铲到火堆上,专吃被烧熟的大蚂蚱那一肚子黄子,好香!一个个都吃得小嘴漆黑。
当然,农村的孩子不能光是会吃,还要帮着家里干活。农村的孩子恐怕没有不千活的,可能从会走路幵始就得帮着家里干活,比如晒粮食的时候负责轰鸡赶鸟、大人干活时在地头守着水罐等等。农村的活儿太多太杂了,什么人都能派上用场,孩子们不知不觉就能顶事了,能顶事就是长大了。但,男孩子第一次下地,还是有一种荣誉感,类似西方有些民族的成人节。我第一次被正式通知要像个大人一样下地干活,大概是五六岁的时候,我记得还没有上学嘛,提一个小板凳跟母亲到胡萝卜地间苗。母亲则挎一个竹篮,篮里放一罐请水,另一只手里提着马扎。我们家的胡萝卜种在一片玉米地的中间,方方正正有五亩地,绿茵茵、齐刷刷,长得像蓑草一样密实。我们间苗从地边上开始,母亲坐在马扎上一边给我做样子,一边讲解,先问我胡萝卜最大的有多粗,我举起自己的胳膊,说最粗的像我的拳头。母亲就说两棵苗之间至少要留出一个拳头的空当,空当要留的均匀,但不能太死板,间苗要拔小的留大的……许多年以后我参军当了海军制图员,用针头在图板上点沙滩的时候,经常会想起母亲给我讲的间苗课,点沙滩就跟给胡萝卜间苗差不多,要像筛子眼儿一样点出规则的菱形。当时我最大的问题是坐不住屁股,新鲜劲一过就没有耐性了,一会蹲着,一会站起来,一会喝水,喝得肚子圆鼓鼓的又不停地撒尿……母亲后来降低条件,我可以不干活但不能乱跑,以免踏坏胡萝卜苗。于是就不停地给我讲故事,以吸引我坐在她身边,从天上的星星直讲到地上的狗熊…那真是个幸福的下午。自从我能下地野跑了,就很少跟母亲这样亲近了。
小时候我干得最多的活是打草,我们家有一挂大车,驾辕的是牛或者骤子,还有一头黑驴,每到夏、秋两季这些大家伙们要吃的青草大部分得由我供应。那时候的学校也很有意思,每到天热,地里家里活儿最忙的时候,也是我最愿意上学的时候,学校偏偏放假,想不干活都不行。夏天青草茂盛,打草并不难,难的是到秋天……秋后遍地金黄,金黄的后面是干枯的白色,这时候的绿色就变得格外珍贵了。我背着筐,提着镰刀,满洼里寻找绿色一在长得非常好的豆子地里兴许还保留着一些绿色。因为豆子长高以后就不能再锄草了,好的黑豆能长到一人高,枝叶繁茂,如棚如盖。豆子变黄了,在它遮盖下的草却还是绿的,鲜嫩而干净。秋后的嫩草,又正是牲口最爱吃的。在豆子地里打草最苦最累,要在豆秧下面半蹲半爬地寻找,找到后跪着割掉或拔下。嫩草塞满了把,再爬到地外边放进筐里,然后又一头钻进汪洋大海般的豆子地。
我只要找到好草,就会不顾命地割满自己的筐。当我弯着腰,背着像草垛般的一筐嫩草,迎着辉煌的落日进村时,心里满足而又骄傲。乡亲们惊奇,羡慕,纷纷问我嫩草是从哪儿打来的?还有的会夸我干活欺!(沧州话就是不要命的意思我不怎么搭腔,像个凯旋的英雄一样走进家门,通常都能得到母亲的奖励。这奖励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允许我拿个玉米饼子用菜刀切幵,抹上香油,再撒上细盐末。如果她老人家更高兴,还会给我三分钱,带上一个焦黄的大饼子到街里去喝豆腐脑。你看,又是吃……但现在想起那玉米饼子泡热豆腐脑,还香得不行。
我最憷头的活儿是拔麦子、打高粱叶子和掰棒子。每当我钻进庄稼地,都会感到自己是那样的弱小和孤单。地峑很长,好像比赤道还长,老也看不到头。我不断地鼓励自己,再直一次腰就到头了。但,腰直过十次了,还没有到头。庄稼叶子在身上脸上划出许多印子,汗水黏住了飞虫,又搅和着蛛蛛网,弄得浑身黏乎乎、紧绷绷。就盼着快点干完活,跳进大水坑里洗个痛快……令我真正感到自己长大了,家里人也幵始把我当大人用是在一次闹大水的时候。眼看庄稼就要熟了,突然大雨不停,大道成了河,地里的水也有半人深,倘若河堤再出毛病,一年的收获将顷刻间就化为乌有。家里决定冒雨下地,往家里抢粮食,男女一齐出动,头上顶着大雨,脚下踩着齐腰深的水,把半熟的或已经成熟的玉米棒、高粱头和谷子稳等所有能抢到手的粮食,掰下来放进直径近两米的大笸箩。我在每个笸箩上都拴根绳子,将绳子的另一端系在自己腰上,浮着水一趟趟把粮食运回家。后来全身被水泡得像白萝卜,夜里我睡得像死人一样,母亲用细盐在我身上轻轻地搓……至今我还喜欢游泳,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练的。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母亲去世,随后我便考到城里上中学,于是童年结束,从天堂走进人间……但童年的经历却营养了我的整个生命,深刻地影响了我一生的生活。我不知别人是不是也这样,我从离开老家的那一天就经常会想家,怀念童年的生。
活父亲这个角色
当父亲很容易,这几乎可以说是天性使然,凡世上正常的男人,只要想当,就都能当得上父亲。生下孩子就是父亲,这是人人皆知的大实话。还有一句大实话,那就是只要有了孩子,怎么样当都是父亲,好也罢坏也罢,高兴也罢生气也罢,永远都是你自己孩子的父亲。古云:只愁不养,不愁不长。’’当父亲还有另外一面:很难,很难!难到让现代社会出现了许多丁克家庭,他们畏惧生育和做父母,不敢要孩子。任何一个生命的诞生,有人为的努力,也有神意,不然在成千上万的精子中只有一个能进入卵子孕育成胎,这未免太巧了,偶然性太大了,谁能保证这个孩子生下来身体是健康的,智商是健全的,在激烈竞争的商品世界能争得一席生存之地?倘若先天有缺陷、中途夭折、后来学坏,总之是不能成功地建立起自己的生活,当父亲的该怎么办?那时就会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孩子,对不起祖宗,对不起神,对不起社会……如此说来还不如干脆不当父亲。
都不想当父亲,人类岂不要绝种?那是不会的,让那些不想当父亲的人去无子一身轻吧,世界上还是想当父亲的人多,而且会当上瘾、越当越当不够的也大有人在。我在这里要说的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有没有神助,都已经成了父亲的人,差别也很大。有的能教子成材,有的教子无方,有的甚至管生而不管教……对许多男人来说,当父亲是一种遗憾的艺术。天下所有由处男变为父亲的人,无不是在奄无实际经验的情况下开始履行做父亲的责任,待到有了经验,知道该怎样针对自己孩子的具体特点而尽职尽责的时候,孩子差不多已经长大,性格定型了,空留下许多遗憾。以前生孩子没有限制,还可以通过实践不断地摸索和总结当父亲的经验,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做父亲的水平。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好坏只能当一次,像押宝一样,遗憾就变得不可避免。
所以,现在格外盛行离婚和男大女小的老少配。离婚的男子大多都当过父亲了,再婚后第二次或第三、第四次再当起父亲来,自然就会驾轻就熟。而老少配则更厉害了,现在有一种很时髦的理论,专门鼓励老男娶少女。
据说现代人类学家开出了一张让世界引以为骄傲的人物名单,其中有爱因斯坦、弗洛伊德、莎士比亚、贝多芬等,这些人类的巨星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父亲和母亲的年龄都相差悬殊,母亲年轻、身体好;父亲年纪大,富有经验,智慧成熟。这就是说,男女的年龄越不般配,越能生个麒麟儿。
怪了,为什么老女配小男就不能生出天才?我怀疑这个理论是花心老男人创造出来的,借以诱惑那些存有夫贵妻荣、母以子贵念头的年轻女子。但,怀疑只是怀疑,等我有了闲工夫,把世界上的天才人物的传记搜罗起来,将他们的祖宗八代查一遍,就会一目了然。现在,还是回到普通的父亲话题上来,这种普通的父亲占人间父亲中的绝大多数,因为天下的婚姻大多数还是讲究年龄般配。过去中国民间倒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也只是大三,而不是大三十。
最能体现人间普通父亲心态的,当数前辈作家萧军的一首诗,其中两句是:无病即是福,有子万事足。这是一种超脱功利的父亲胸怀,能够重视和欣赏纯天然的父子关系,首先就是个快乐的父亲,而且也未必就不是好父亲。古训也有类似的教导,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远忧。过去生儿子的意义本来就非常单纯,为了传宗接代,或是出于尽孝,只要有儿子就行。至于他将来是个什么样的人物,那是后事。
是现代社会的竞争机制,使父亲这个角色复杂化了。想当年我读到萧军诗的时候,正巧刚做了父亲,所以印象非常深刻。当时社会上对复员军人通称大兵,许多人在背后使用这个词汇的时候还要特意在大兵前面再加上一个傻字。我当兵前的老同学、老同事,在就某一件事情开导我的时候总是先铺垫上一句:你当兵都当傻了,然后才开始说正文。我复员不久又赶上文化大革命,在制造疯狂的同时,那也是一场制造傻子的运动,傻大兵被再造一番,堪称傻上加傻。越是傻子活得越自然,没有许多宏伟的计划和目标,只知道顺应生命本身的程序,结婚、生孩子、当父亲……可想而知,这样当上了父亲肯定是个糊里糊涂的傻父亲。
再傻的父亲,也知道孩子是自己的好。大胖小子的漂亮可爱,使初为人父的生活充满巨大的欢乐,我享受这份快乐多于思考对儿子的培养和教育,那个时候好像对子女的教育也不像现在这般重视。一有空就把他杠在肩膀头上到处游逛,傻呵呵地随处散发一个父亲的骄傲和快乐。儿子读中学的时候,也正是我写作最忙的时候,爷俩各忙各的,正好他也不希望我多管他,表现出男孩子一种独立自主的精神。我便洋洋自得地以为儿子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甚至在他面临高考的时候也大撒把,终因丢了准考证而被挡在考场外面半个多小时,这当然影响他的考试成绩,最终还凑凑合合地上了大学。到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正兴头很高地沉浸在一部长篇小说的写作之中,未能认真帮助他选择个合适的工作单位,干了几年他便自作主张地辞职南下,独自去闯世界。
至今想起来,我当父亲的经历,除去充分享受了儿子带给我的快乐,就是我欠儿子的,在儿子成长的重要关头都没能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为此常怀愧疚之感。儿子却显得很大度,他说这叫歪打正着,正好让他对自己的未来有了选择的自由,可任他由着自己的天性自然发展。他庆幸我没有用自己的观念塑造他,没有把他限制在我的知识范围里一父子站得太近,阴影会扼杀孩子的成长。
也正因为在给儿子当父亲的时候有诸多失误,之后在给他妹妹当父亲时就做了修正,自己感到的遗憾也就少一些。一个男人有几个孩子就要当几回父亲,每一回的责任会有所差别,感觉也不尽相同。就像一个好的演员,扮演一个角色可以演出许多场,每演出一场都会有新的创造,新的体会。
儿子长大以后
―个男人,应该感谢儿女。没有儿女他就当不了父亲,而不当父亲就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完全的男人。
我初为人父的时候是在工厂里,有位车间副主任五十来岁了,他经常以抱怨的口吻向我炫耀:今天裤子被儿子穿走了,明天新买的上衣又被儿子换走了,他的一身行头几乎都是捡儿子穿破的或不要的。当时我真的非常羡慕他,有一个和自己一般高大的儿子多么有趣,多么幸运,爷儿俩可以争穿一条裤子,衣服鞋袜可以换着穿,这才叫天伦之乐。
什么时候我的儿子也长到那样大?自己当时也很年轻,就觉得要把一个小毛孩子养成大小伙子是很遥远很不容易的事情。虽然觉得儿子小也有小的乐趣,很好玩,极可爱,却仍恨不得他第二天就长成大人。
现在已年过花甲,就觉得当初的那些想法很可笑。人能长大或许不容易,但是很快,转眼就是百年。当儿子真正长大以后,又会常常想起并留恋他的童年时期,如有可能宁愿自己多吃点苦,多受点累,也希望将儿子的童年时代多留住几年。
像我这个年龄的人也许有太多的不幸,赶上了太多的动荡、灾难和政治运动。但也有一大幸,童年是在农村度过的,充满色彩和刺激,培养了我的性格,为我的一生提供营养。同时又拥有许多童年时代美好甜蜜的记忆。
我有个偏见,总以为在现代城市长大的人是没有童年的,至少他们不会对童年有深刻美好的记忆。因为他们大都走过一个相同的路线:从托儿所到幼儿园,从幼儿园到学校,生活大同小异,色彩千篇一律,大部分时间在房子里度过,跟玩具动物相处,没见过或很少见过活的牛马羊猪,不知何为原野,何为蓝天和星空。
他们的童年只给父亲提供了巨大的快乐和幸福,当然也有辛苦和责任,上学后就要催他好好读书,催他考重点中学,催他考大学……可谓操碎了心。
我几乎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猛然发觉儿子长得跟老子一般高大了,不能说不高兴,但有点生疏。不可避免地也享受到了十几年前我那位副手经常向我炫耀的那种快乐,只是我的感觉比那时候要复杂得多。开始是他穿我的衣服,我的衣服自然要比他的高级一些,有些在当时来说算比较好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显不出有多么好,穿在儿子身上效果则大不一样了,人配衣服,衣服抬人,相得益彰。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凡是他能穿的,他喜欢穿的,都先让他穿。
渐渐地他有了自己的着装风格,不再抢穿我的衣服,而是轮到我捡他的衣服穿。他不要的,我穿在身上,还让人觉得挺新潮。
现在似乎是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儿子开始为我置办行头,偶尔还会引进一些名牌,似乎是有意识地为我设计形象。前几年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花九十元为我买了一双美国皮鞋,当时穿这个价格的皮鞋已经算相当奢侈了,在此之前我还从未穿过超过三十元一双的皮鞋。穿在脚上果然舒服、轻便,心里也轻飘飘的,终于享受到有儿子的好处了,以前的投资开始见效益,开始回收那双鞋还没有穿坏,有年春天儿子突然又给我买来一双老人头,内部价格还花了二百八十元。我不敢不高兴,在心里可打了折扣,甜甜的又带点苦味儿。我对名牌可没有太大的热情,只觉得不实惠,而且这些什么鬼名字,明明是脚,为什么说成头?当时我还在中年阶段,不愿意被提前打入老人行列,心里难免有些瞥惕。父子情深刚进入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儿子在向他母亲打听我的腿长,腰肥,我赶紧放下笔,问他想干什么?他说要为我买一套真丝的衣服,光一条裤子就二百多元。打住,我这两条腿值不了那么多钱!什么话,您这两条腿给二十万咱也不换。
妻子也在旁边奚落我,真是土得够劲了,现在穿真丝衣服很普通。过去给儿女买衣服花多少钱也不心疼,现在轮到儿子给你买衣服反倒心疼了。
心疼倒也不假,更主要的还是不习惯儿子为我设计的那身行头。底下是老人头,上边是一身真丝裤褂……那还得再添三样东西:左胸口袋里放一只金怀表,表链要露出来挂到扣眼上,右手举着鸟笼子,左手牵着狗……还是等以后养了狗和鸟再说吧。
儿子这份心意,还是让我感到骄傲,感到欣慰。他想用名牌武装自己老子的心情,跟他小的时候我想用最漂亮的衣服打扮他,不是一样的吗?我还没有觉得自己老,可是儿子突然间长成大人了,要来关心照顾我。我对这种来自儿子的关心和照顾,却还不太习惯。
儿子怎么会是突然长大的呢?难道这是很容易的事吗?他小的时候像一个活跃的水银球,到处乱滚乱撞,不知从床上摔下过多少次。当时一间屋子半间炕,为了让床底下多放东西,便把床腿垫得很高,又是水泥地面,居然没有被摔成重伤,可算他命大。至于脸上靑一块,头上起个包,对他来讲不算什么。有时我在干活的时候,不得不把他拴在床架上,让他有多半个床铺的活动范围,却又不会掉下去。我称这为床牢,也算是对他的惩罚。
倘是把他放在地上,那屋里就会大乱。他什么地方都要踢一脚,都要伸一手。你越不让他摸的东西,他越要摸。有一次竟把手伸到刚从炉子上端下来的稀饭锅里。我至今不明白,他自己也记不得了,当时是出于一种什么心态,非要把手伸到那个热气腾腾、糨糨糊糊的粥锅里去搅一搅。害得我每天抱着他从城西到城东一个专治烫伤的卫生院去换药。夜里他疼得哭,我就抱着他在地上转……折腾了一个多月,幸好治疗及时,遍求名医,治疗护理中没有一点失误,才没落下伤疤。
当时我不感到累,只觉得睡眠不足。有时在哄他睡觉的时候,自己便也睡着了。有那么两次我睡得正香。突然被大雨浇醒,以为是梦,明明在屋里睡觉怎会有雨?可脸是湿的,身上是湿的,大雨还在下,原来儿子不知在什么时候身体转了九十度,跟我成丁字形,小鸡鸡直冲着我,其尿如注,全撒到我的脸上。即使这样,我都舍不得把他打醒,赶紧用抹布擦凉席,边擦边发牢骚:好小子,你欠了老子一笔,有朝一日我很老了,需要你端屎端尿的时候,看你有何话说。二十年以后,日本、中国台湾以及东你蓬穷人还惠窗人我的人生笔记066南亚一些国家的有识之士,才开始盛行喝尿疗法。我才知当年儿子是对我的孝敬。我喝的是童子尿,质量更局。
儿子的事多了,那是一部长篇小说的材料,连他当年闯的祸都成了我现在一种甜蜜的回忆。他非常漂亮,逗人喜爱,我一有空就把他扛在肩膀上,招摇过市,喜欢听邻居、熟人对儿子说一些赞美的话,喜欢看到不认识的人们都用一种艳羡的、愉悦的眼光望着高高骑在我脖子上的儿子。孩子的漂亮和幸福,使我感到极大的欢乐。
苦还没有吃够,累还没有受够,急还没有着够,快乐还没有享受够,他一下子就跟我平起平坐了……今后似乎要轮到他来纠正我的错误了。
我的一位老同事为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刚毕业的医学院高材生,聪明,娴静,我和妻子非常满意。姑娘的父母似乎对我的儿子也很满意。几个月后,我便急不可耐地请姑娘一家人吃饭,意思就是给两个年轻人施加压力,按习俗未来的亲家见了面等于订婚。然后我就高高兴兴地去新疆了。
在新疆接待我们的是同行沈玉斌,为人极宽厚平和,且机智过人,人称神算。看手相、批八字、相面、算命,甚灵验。我请他为儿子择结婚吉期,他经过认真推算,告诉我,儿子要到二十八岁结婚最好,也只有到那时才能结婚,眼下尚无对象。我大笑,到我儿子二十八岁的时候,我的孙子都三四岁了。对这位所谓神算立刻失去了信任。把他的推算当做玩笑话,随即就忘掉了。
一个多月后,我回到家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儿子和女朋友分手了。他就是趁我不在家的时候迈出这一步的。其理由是:你是个很好的姑娘,如果是我们自己相识的,也许将来会很幸福,现在则非分手不可。介绍人是我父亲的朋友,我们相互还没有多少了解,我的父母率先相中了你,态度明确。你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一见面又很谈得来。我似乎别无选择,成也得成,不成也得成,每次我们约会,我都觉得是替父母在谈恋爱,我们之间有一点风吹草动,通过介绍人传到我父母的耳朵里,就对我进行一番审问和教导。假若将来结了婚,有一点不愉快,让双方父母知道了就会担心,就会干预,我们还能有自己的生活吗?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然而就是这些似通非通的理由,把一个也许是很好的儿媳妇给放走了。我在写文章或开导别人的时候,老觉得自己挺现代,挺开通。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自己是多么迂腐,多么可笑。
儿子的确是成年人了,我时刻都不应该忘记这一点。记不得是前辈哪个老家伙说过这样的意思:父子之间不尽是爱的法则,而是革命的法则,解放的法则,是有才能的青年压服精疲力尽的老人的法则。天哪,父子倒个儿也不该是这种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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