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可可西里吃大餐-回忆一桩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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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现在是2011年7月20日晚上9时30分,我试着开始写这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应该是叫第八感觉,还是叫第八感觉前的一个跟头,或者是叫其他别的什么名字,不好意思,我还没有想好。

    你是不是挺想问我,第八感觉是什么?没关系,你问就好了,别闷在心里不说。不耻下问,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毛病。再者说了,即使你不问我,我也要告诉你,第八感觉是个歌厅的名字,位于桥旗路和北岸街的交汇口,18路、6路和33路公交车,都从它门前经过。但是,我求你了,你千万不要问我第八感觉是什么感觉,因为我也不知道。对天发誓,我真的不知道。我要是知道的话,我也许就没心思写这个故事,我早就睡着了,颤悠悠的小呼噜抒情着呢。

    事实上,早在差不多十年以前,我就要写这个故事了。真的,连我自己都不大敢相信,我迟迟写不出这个故事的一个原因,竟然是我不能给故事中的人物,取出像那么一回事的名字。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不知道第八感觉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第六感觉我倒是听说过,再加俩感觉,靠!天知道它是一个什么鬼东西。

    现在,我给这个故事中的人物取出名字了,依次是胡来、梅命、赵甲和邓俨。你一定已经看出来了,后三个人的名字都有谐音:没命、造假和瞪眼。我给他们取了这么不靠谱的名字,并不是因为我不尊重他们。一个总写叙事作品的人,如果不尊重他笔下的人物,想必他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我想,我取出的这四个名字,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文学作品里,重名的机率都不会很大。这样一来,有人主动对号入座,继而把我告上法庭的机率,也就不大了。我以前可是差点吃过这种亏,属于一朝被蛇咬,就十年怕井绳。再就是,若干年前,我看过一本高校《文艺理论》教材,里面有厚厚的一章,讲的是典型人物和典型环境。我是做不来人物和环境的“这一个”了,可人物名字的“这一个”,我难道还做不来?貌似有点扯远了吧?

    2

    现在是2011年7月20日晚上10时10分。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现大的偏差,我的虚构也没出现大的漏洞,那么,差不多十年前的那天,赵甲、梅命和邓俨走出第八感觉歌厅时,应该也是晚上10时10分左右。

    他们三个人走出歌厅时,先前噼里啪啦地燃烧着的酒精,正在他们的身体里逐渐冷却下来。这时候的天上当然不会有太阳,这没什么。问题的关键是,月亮也不知跑哪躲清静去了。阴森森的夜空,看起来就像一张硕大的晚娘脸,稀稀落落的星星,是其额头、鼻尖、嘴角和两颊上的麻子、色斑。

    邓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摔了一个跟头。

    不瞒你说,这么多年了,我时常都在想邓俨跌倒的原因。是那个夏夜偷偷吹来的一缕轻风,瞬间基因突变,成了一堆乱麻,死命缠住了邓俨的脚吗?应该不是;是驶向北岸街的那辆夏利出租车的两道灯光,变成了两根棍子,打疼了邓俨的腿吗?显然也不是。那我就只能理解为,是酒精的余孽在作祟或者作秀了。总之,他们三个人刚一走出第八感觉歌厅,邓俨就脚下一个趔趄,向正前方的地面倒了下去。

    我很希望你能问我,之后呢?

    之后就扑通一声。再之后就有了一个人的哈哈大笑声。再再之后,一桩刑事案件就发生了,一个叫胡来的人倒在了自己的鲜血里,是伤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而且,我还很希望你能问我,最后呢?

    最后,这个叫第八感觉前的一个跟头,或者叫第八感觉的故事,就结束了呀。真的,就这些。

    我奉劝你还是自己去想,而不是问我:哈哈大笑的那人是谁?胡来为什么又倒在了自己的鲜血里?凶手是谁?动机是什么?这类问题还能列出几公里那么长的一串子,可是,你问我,我问谁呀?

    这样一来,我以下预计要写的大约三四千字,也或者是六七千字,你还会往下看吗?你要知道,下面的这几千字,很可能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和想象而已,不见得与你的期望合拍。这会儿,我已经有点头晕了。

    3

    好了,我先说邓俨摔倒的那一瞬间。

    那一瞬间,赵甲在邓俨的左边,梅命在邓俨的右边。我想,他们三个人的这种站位,是有一些必然性的因素的,直说的话,就是因为邓俨是女性,赵甲和梅命是男性。顺便说一句,那个接下来就要倒在自己鲜血中的胡来,也是男性。至于邓俨、赵甲、梅命和胡来,他们四个人的年龄,我看应该都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之间。不是年轻人的话,他们接下来哪会有那么大的火气呢?

    邓俨摔倒的那一瞬间,如果赵甲伸手拉她一把的话,她就不会摔倒。同理,梅命要是伸手拉邓俨一把的话,邓俨还不会摔倒。你要知道,邓俨、赵甲和梅命三人,是并排走出第八感觉歌厅的,赵甲的右臂与邓俨的左臂之间,相距零到五厘米左右;邓俨的右臂与梅命的左臂之间,相隔也是这个距离。我也不清楚这会不会是因为第八感觉歌厅的门比较窄,三个人并排走,就只能靠得近一些了。

    我还要告诉你的是,在邓俨即将摔倒的那一瞬间,出于下意识或者是反应机敏,赵甲迅速伸出了他的右手。在同一时间内,梅命也迅速伸出了自己的左手。这样一来,邓俨就没有理由摔倒。可是,没有理由摔倒的邓俨,偏偏跟谁较劲似的摔倒了,扑通一声,余音绕梁。

    我很希望你能问我,因为什么呢?

    我就直说了吧,在扑通这一声发生之前的瞬间,赵甲和梅命都看到了对方已经伸出援助之手,他俩一定都以为对方会扶一把邓俨,他俩就同时缩回了各自的手。邓俨呢,抓住了这个空当,也或者说是赶上了这个机遇。

    我想,赵甲和梅命同时伸手,又同时撤手,这里面也是有着必然性的因素的。这是个三五句话说不明白的问题,将涉及到我该怎样设计他们三个人之间的人物关系,老实说,我心里可是没有什么把握啊。

    我最初的构思,是想把他们三个写成兄妹或姐弟,但我很快就放弃了。很显然,兄妹三人或姐弟三人合伙打胡来一个人,这很不地道,也很愚昧。后来,我想把他们三个写成朋友或同事,但我很快也放弃了,原因大致如前。再后来,我的一个朋友建议我,把邓俨写成个暗娼,把赵甲和梅命写成心怀大把大把下作念头的一对酒肉朋友。想一想,我还是放弃了,因为这样的设计通俗得过头了,也就无聊。

    再再后来,也就是现在,我打算把赵甲和邓俨写成夫妻。梅命呢,我不太方便给他定位,姑且就说他是赵甲和邓俨的共同朋友吧。

    毫无疑问,这种人物关系设计,仍旧相当俗套,但我也没什么好办法了。我接下来要做的,是努力让一起流血事件的发生,因为有了这个俗套的人物关系,听起来还算可信。

    而且,故事讲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一个漏洞。我是不是在前面说过,第八感觉歌厅位于桥旗路和北岸街的交汇口?上个月月初的一天,在参加完一个女子的婚礼之后,我特意去了一次那里。我想见见歌厅老板,问问他为什么给歌厅取这个古怪的名字,我想老板应该是说得清“第八感觉”到底是什么意思的。你知道的,我在一家报社做编辑和记者,如果老板讲的是那么一回事,我还打算深入采访他,写个通讯什么的,发在我们报纸上。可是,我到了那里,这个歌厅已经不知去向了。在它的原址,一幢据说是二十四层的楼房,正在吆五喝六地施工。我突然就有了一些伤感,想到我们生活当中的很多事物和记忆,就这样一下子没了下落。这也是我如今熬夜写下这个故事的一个原因吧。

    4

    好了,现在,让我们再次回到邓俨扑通摔倒在地上的那一瞬间。

    邓俨的丈夫赵甲急忙哈腰去扶邓俨,而与此同时,梅命的腰也一下子哈下了超过九十度。赵甲和梅命就这样同时看到对方已经哈下了援助之腰,他们二人就都愣了一下,都想直起腰来,又都没有直起腰来。

    你想想吧,这场景、这造型,是不是不乏滑稽的成分?否则,胡来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就不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至于胡来的身份,你看着办好了。你可以说胡来是偶然经过的路人,也可以说他是来第八感觉歌厅消费的顾客。当然,你还可以把胡来说成是歌厅的员工或者老板,这样听起来会更可信一些。你看着办好了。

    就在胡来哈哈大笑的同时,邓俨用左手,也或者是右手一支地,自己站了起来。很明显,这个跟头并没有摔坏她的身体。赵甲和梅命呢,对视了一下,又慌忙将目光移开。

    真的,真就只是一瞬间,胡来的笑声就急刹车那样停住了。这说明胡来也已经发现了,他的笑,太容易被人理解成幸灾乐祸。

    如果说赵甲、邓俨和梅命,他们三个人刚刚走出第八感觉歌厅时,还有那么三二分醉意,经过这个跟头的洗礼,他们可就全都醒酒了。但天知道因为什么,邓俨在胡来笑声结束的同时,指代不明地骂了句,他妈的。

    于是,这个故事才有了发展下去的可能。

    而在这之前,很抱歉啊,我还得再一次打断故事的进程。我觉得我有必要在这儿停一停,给你详细介绍一下赵甲、邓俨和梅命的成长历程。真的有必要。

    5

    我想,二十几年前的赵甲、邓俨和梅命,他们三个一定都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小村庄的名字,十有八九是叫北涧头。玩过家家的时候,邓俨总是妈妈,梅命总是爸爸,赵甲呢,总是儿子。

    他们生活的那个北涧头,不仅偏僻,而且贫穷,但风光还算说得过去。比如他们玩过家家时的那个山坡,我想就应该是这样的:一寸左右长的青草,在按自己的意志随意蔓延;两三丛马兰花,也或者是耗子花,想开也就开了;那两棵白杨树站得端庄,偏偏中间这棵痒了,一只还在哺乳期的小山羊,就用脖梗给它挠了挠;翩翩飞来的一只墨绿色的蝴蝶,又翩翩飞去了,它的那双大翅膀,简直就是一双手掌,捧着赵甲、邓俨和梅命的笑声,将蔚蓝的天空抬得更高;山雀的民族唱法日复一日;山坡下的涧河呢,在睡梦中伸了下懒腰。

    十几年的时间,就这么水似的流掉了。这一天,梅命连蹿带蹦地来到赵甲家,他要告诉赵甲,他已经喜欢上了邓俨。可梅命还没等张口,赵甲却对他说,兄弟,我告诉你一件事,特别重要,我已经喜欢上了邓俨。

    接下来的俗套情节,你一定已经想到了,对,就是赵甲和邓俨结婚了,他们结婚当天,也或者是前一天,梅命去了城里。

    接下来,六七年的时间又这么过去了,梅命在城里多少混出了一点名堂。

    按照我最初的想法,我想把梅命写成一个老板,白手起家那种。可经验告诉我,这不是完全不可能,但也的确不大可能。所以梅命混出的所谓一点名堂,说穿了也不过是兜里有了点钱,三四万元人民币吧,够结婚就不够买房子,够买房子就不够结婚。你要知道,这是十年前的事,放在现在的话,梅命兜里的这点钱,就更加上不了台面的。而且呢,当时的梅命好像也不怎么懂得仔细过日子,不想做饭就下饭店,手机旧了就换个新的,再加上他有时说话带有吹嘘的成分,在赵甲和邓俨的眼中,梅命就成了大气候。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赵甲和邓俨在村庄的日子吧。我说不太好,但可以给你打个比方。就是说这两口子的日子,像一条不停地在缩水的被子,盖住了腿脚,身子就露在外边了;盖住了身子呢,凉这个硬通货,就趴在腿脚上不挪窝。

    6

    现在是2011年7月21日凌晨2时16分,我真的有些困了,思路也乱了阵脚。可故事还没有写完啊,我就冲了一杯琪琪送给我的炭烧咖啡,慢慢地喝,是想提提神,也整理一下接下来的思路。

    我很希望你能问我,琪琪是谁?

    那我也得问你,你还记不记得我在前面说过,上个月月初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女子的婚礼,之后我特意去了第八感觉歌厅,但歌厅没了。这个结婚的女子,就是琪琪。

    我还很希望你能问我,你和琪琪之间,有没有长出什么花花草草?

    我的回答是,你猜,你再猜。

    好了好了,不说琪琪了。现在,让我们再次回到十年前,回到第八感觉歌厅门前。

    邓俨指代不明地骂了句,他妈的。那个瞬间里,整个世界似乎一下子都静止了。紧接着,赵甲一个弓步冲上前,哦,不对,应该是一个箭步冲上前吧?不好意思,武术我不懂,总之赵甲是冲上前了,叭!给了胡来一个大嘴巴。他还质问胡来,你笑啥?

    胡来下意识地抬手捂住脸,愣住了。把手撤下来,他反问赵甲,我笑咋的?我笑碍你啥事?

    这之后过了大约三两分钟吧,胡来就倒在了自己的鲜血里。

    我必须提醒你的是,让胡来倒在自己鲜血里的人,并不是赵甲,也不是邓俨,而是打算过来拉架的梅命。

    我再重申一遍:梅命的本意是打算过来拉架,他压根就没有参战的兴趣。可是,让胡来最终倒在血泊中的人,又偏偏是梅命。梅命突然就掏出了水果刀,噗噗,捅了胡来两刀。

    这样一来,本来极其简单的一个故事,怎么就又让我给写乱套了呢?靠!

    难道……哦,我的天啊!难道我又得返回去了,接着前面的思路,继续给你介绍赵甲、邓俨和梅命的成长历程,也或者说是他们三个之间的人物关系?

    我的天啊!那就接续前面的思路吧。

    7

    邓俨眼见梅命在城里混出了名堂,而自己的日子呢,水得可以在里面洗涮,这天晚上,她就对丈夫赵甲说,要不咱们也进城吧。

    赵甲瞥了一眼邓俨,说,进城干啥?让梅命给我戴绿帽子?

    邓俨的呼吸就停住了。你知道的,呼吸长久地停住是要出大事的。所以,邓俨紧忙使劲呼吸了几下,说,你也就配戴绿帽子。

    然后,邓俨和赵甲就各睡各的了。当然了,不出意料的话,这两口子好半天都没睡着,但又都装睡着了。

    这样一来,我觉得这样几条信息就透露出来了:

    一、赵甲知道梅命喜欢邓俨。

    二、赵甲不想让梅命喜欢邓俨。

    三、赵甲知道邓俨也喜欢梅命。

    四、赵甲不想让邓俨喜欢梅命。

    以上四条信息中的第一条和第三条,如果真的成立的话,那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邓俨为什么嫁给了赵甲,而没有嫁给梅命?我想不出十全十美的答案。我只能说,这是件挺让人拿不定主意的事。举熊掌和鱼的例子,显然是老调子了;稍稍新一点的调子是,不被任何一个人喜欢是不幸的,被不止一个人喜欢也是不幸的。更新的调子,我留给你来唱了。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这四条信息中的第二条和第四条。出于写这个故事的需要,我必须承认这两条也是成立的。这会儿,我实在是困得要命,琪琪的咖啡已没了提神的效果。我就不详细分析这两条成立的原因了,反正它们必须成立,否则就不会出现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了的后果:梅命捅了胡来两刀。

    这样一来,我的老天!我们是不是又绕回到第八感觉歌厅门前了?

    那就绕回去吧。我想,我这种颠三倒四、拉拉杂杂的讲故事法,你可能也有一点可以接受了吧,但愿吧。

    8

    胡来说,我笑咋的?我笑碍你啥事?

    说完这句话,胡来就向前迈出一步。赵甲呢,向后退了一步。

    胡来说,你凭啥打我?你就说你凭啥打我吧。

    说着,胡来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赵甲没有后退一步,他笑了,是那种很开心的笑。因为就在这一瞬间,赵甲隐约想出了不让梅命喜欢邓俨的方法,只是隐约想到。

    接下来,胡来挥起了拳头,向赵甲脸上打来。在这个瞬间(老天!我已经使用了多少次“瞬间”这个词了)里,赵甲基本是很成型地想出了办法,不让梅命喜欢邓俨的方法。

    赵甲就没有躲避胡来的拳头,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也就是说,赵甲完全可以躲开胡来的拳头,但他偏偏不躲。于是,两股血液就像两条热乎乎的小虫子,慢条斯理地爬出了赵甲的鼻孔。

    为了使得效果更具逼真性,赵甲趔趄一下,之后回头看了一眼梅命。

    赵甲回头看梅命时,梅命已经向他走来了。

    你一定知道,梅命是过来拉架的。关于这点,我已在前面说明过了,反复说明过了。

    见梅命走来,赵甲就对他说,你还不动手?

    梅命一愣,没动手。

    赵甲又说,你不是喜欢她吗?他笑她,你就看她被笑话?

    梅命仍没动手,因为他觉得赵甲的这两个提问太突兀了,他一时之间弄明白赵甲提到的那个第三人称,是“他”还是“她”,他也不大能够弄明白“他”是谁、“她”又是谁。

    就在这个时候,胡来又问赵甲,你凭啥打我?你倒说呀!

    胡来又一拳打在赵甲的脸上,赵甲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还是为了使得效果更加逼真,倒在地上,赵甲呻吟不止。

    赵甲的呻吟,就像一把很钝的锯,把梅命的脑袋当成了一块木头,生生地拉过来拉过去。

    梅命就推了胡来一把。

    胡来说,有你啥事?

    说这句话的同时,胡来的拳头打在了梅命的脸上。

    梅命就跟胡来厮打起来了。没出三个回合,梅命就被胡来打倒在地。梅命真的不想被打倒在地,他也没想把胡来打倒在地。他本来是过来拉架的,但稀里糊涂的,他就跟胡来厮打了起来,并且一败涂地。

    这时候,第八感觉的门前就又出现了五六个人。我在前面说过,胡来很有可能是第八感觉歌厅的员工或老板。那么这五六个人,就也有可能是歌厅的员工。当然,你把他们看作是来歌厅消费的顾客也可以。总之,这五六个人,就要成为一起刑事案件的目击者了。

    目击者一说,怎么回事?

    目击者二说,打架了打架了。

    目者者三说,那小子真猛。

    目击者四说,两个打不过一个,哈哈哈。

    目击者五说,加油加油。

    遗憾的是,这些目击者的对白或者独白,都没能在音量上盖过邓俨说的一句话的音量。我这样表述显然并不确切,你想呀,五六个人的说话声,竟然没能盖过邓俨一个人的说话声,这怎么可能呢?所以,确切的说法是,这五六个目击者起哄时,邓俨也小声嘟囔了一句话。邓俨很小声嘟囔的这句话,赵甲和这五六个目击者可能听到了,也可能没听到,但梅命一定是听到了。

    邓俨小声嘟囔的这句话,其实只有三个字,却像三个惊雷似的,咔嚓!咔嚓!咔嚓!炸响在梅命的耳根。

    你是不是很想问我,邓俨小声嘟囔的那句话,到底是哪三个字?

    真是悲催透顶啊!我暂时还不能告诉你。这种藏藏掖掖的小家子气,气得我都有撞墙的冲动。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过是想把这个悬念撂在这儿,接着前面的思路,继续说说赵甲、邓俨和梅命三个人先前的关系。你就咬牙忍一忍吧,这个故事,我马上就要讲完了,马上。

    9

    邓俨想进城,赵甲不让,邓俨生气归生气,但还是留在了北涧头。

    邓俨后来进城打工,是很不得已的,因为赵甲病了。有病就需要治疗,治疗就需要钱,这不需要我向你一五一十地分析和论述。至于赵甲得了什么病,我到现在也没想出来。反正赵甲得的病挺严重,但只要花上三四万块钱,就完全可以治好。

    邓俨就这样来到了城里,先是在一家饭店的后灶房刷盘子洗碗,又在一家宾馆做迎宾,后来又给别人卖服装,其间还做过钟点工。准是这样。力气没少使,呵斥没少挨,就是钱没挣几个。这时候,赵甲就病得快要去传说中的老阎头那里报到了。

    邓俨总不能眼看着丈夫赵甲等死啊,她就狠了狠心,去找梅命。其实,在赵甲刚刚病倒的时候,邓俨就想过去找梅命,跟梅命借钱。但邓俨觉得,这么做挺让她脸红的,更关键的是,她不想让赵甲觉得她和梅命之间,有什么暧昧不清的东西,因为她和梅命之间,本就没有那种东西。

    邓俨找到梅命向他借钱时,梅命有点傻眼。梅命没想到,邓俨一张口就是三万多块,差不多是他进城后挣下的全部积蓄。

    邓俨说,这些钱在你手里应该不算个事。

    梅命说,那个,那个。

    邓俨说,你、我,还有赵甲,我们三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就你这么一个朋友,你不能眼看着我遭罪。

    梅命说,我,我。

    邓俨说,梅命,如果当初我嫁给你,你现在要是病了,我也会四处为你借钱。

    邓俨说到这里的时候,她一定是哭了,泪水先是慢镜头地滴答,很快就泛滥开来,没了布局,也没了章法。

    梅命就再没说什么,带邓俨去了储蓄所,把钱取了出来,连根带梢地给了邓俨。

    故事讲到这儿,我想问你,还记不记得我在前面介绍梅命混出名堂时,说过这样一句话:够结婚就不够买房子,够买房子就不够结婚。你不记得也没关系,我只是想告诉你,此时的梅命已有女朋友了。他的女朋友,就是我在前面提过的琪琪,送我炭烧咖啡的琪琪。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我在一家报社做编辑和记者,在这个故事即将结尾的这会儿,我必须老实承认,这个故事的主体,是十年前,也就是梅命入狱后不久,我采访琪琪时,琪琪讲给我的。当然了,当初我也采访了赵甲,但他一直支支吾吾的,对我爱搭不理。至于邓俨,我没有采访到,她和赵甲离婚了,之后就不知下落。关于这个故事,或者说是关于这件真事,在前面的叙述当中,我是不是说了很多含含糊糊的风凉话?对不起了呀。我的本意是想用这种方式,缓解一下心里的沉闷和压抑。

    哦,对了,我在前面还说过,上个月月初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女子的婚礼。这个女子,还是琪琪。那么新郎呢,我希望你能够猜到,哦,对,就是刚刚刑满释放的梅命。

    看,我已经把最后一张底牌,率先亮给你了。

    10

    现在是2011年7月21日凌晨4时整,我的困意居然过去了。

    想一想,琪琪和梅命总算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也就不想过多啰唆他们的从前了。

    简单地说吧,有了梅命的三万多元钱,赵甲的病很快就痊愈了。但赵甲却搞不清楚,自己该不该感谢梅命。按说赵甲的命是梅命救回来的,可赵甲又认为,前提一定是梅命和邓俨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赵甲总这么认为。至于赵甲和邓俨之间频繁的争吵和打骂,我就不详细给你讲了。

    赵甲痊愈之后,出于起码的礼节,他和邓俨约梅命出来吃了顿饭。饭间,赵甲和邓俨说了很多感谢的话语,三个人又喝了挺多酒,很是有些醉意。出了饭店,他们三个就来到了第八感觉歌厅。唱完歌,他们三个出来时,鬼使神差的,邓俨摔了一跤,被胡来看了个正着。

    哦,对了,我还得说一说梅命用来伤害胡来的那把水果刀。这把刀子,是梅命和赵甲、邓俨去往饭店的路上买的,梅命本来是想用它来给琪琪削苹果皮,当时还是赵甲抢着付的钱呢。

    好了好了,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这样绕弯子了,全都直说了吧。

    十年前,在第八感觉歌厅门口,邓俨小声嘟囔的那句话,是这三个字:窝囊废。邓俨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她还跺了下脚,然后抬腿就走。

    至于邓俨为什么说这三个字,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就是什么原因好了,我不想再思考。邓俨抬腿走开的同时,赵甲也从地上爬了起来。

    赵甲对梅命说,你把刀给我。

    梅命就把手伸进口袋,攥住了水果刀。

    胡来说,有刀我就怕你啊?说着话,胡来又在梅命的脸上狠狠踢了一脚。

    梅命从地上爬了起来,掏出水果刀,冲上去,噗,噗,捅了胡来两刀。

    目击者一说,杀人了杀人了。目击者二说,快报警。目击者三说,快叫救护车。目击者四说,好样的,够猛。目击者五说,警察来了。

    11

    现在是2011年7月21日凌晨5时10分。我关了电脑,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随即,我向窗外看了一眼,想起了诗人张新泉的一句诗——

    窗子四四方方地说: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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