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帝中年后20多年不见朝臣,晚年迷信方士,搜求四方珍宝,崇道斋醮,服丹求长生不老,并不是一位好学勤政的皇帝。栾文引《世宗实录》中有关嘉靖对《永乐大典》“殊宝爱之”与经常翻阅引用、火灾时下令抢救等都不是当时的记录,而只是在决定重抄一事时追叙缘由,未必可信。《世宗实录》的第一任总裁正是主持重抄《永乐大典》的徐阶,此人最善迎合嘉靖,揣摩意图,既受命主持重抄,为皇上编一番冠冕堂皇的缘由也在情理之中。在嘉靖长达40多年的实录中,如果只有这样两条记载,直到他去世再未提及重抄之事,反倒说明嘉靖对此事并不像栾先生所推测的那么重视。
退一步说,嘉靖如果要将《永乐大典》正本带入地宫,既没有必要做得如此神秘,也不可能完全保得住秘密。以明朝当时的国力,重抄一部《永乐大典》,不是什么大的负担;皇帝死后要继续使用这部大书,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嘉靖从“选议大礼”开始,到长年不见朝臣,沉缅斋醮,从来不怕大臣进谏,而且动辄廷杖,下诏狱,如果真要将《永乐大典》带走,即使不必公开宣布,也不需要特意保密。像唐太宗将王羲之的书法带入陵墓的事,在当时就不是秘密,也没有受到什么议论指责。
据估计,这部书的体积有40立方米,但书不是一般的物资或供品,既然放入地宫,就得按翻阅的要求陈放,所占体积更大,必定要在地宫中预作安排,在安葬嘉靖的过程中得将这部书由宫中运往昌平,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盛事”,经办的大臣不止一人,以明朝文人好著述立言之风,何至于当事人没有一字提及?也没有蛛丝马迹可寻?
反之,如果此事于礼制不合,得不到当时大臣的认同,很可能会出现另一种结果。嘉靖死时重抄尚未全部完工,嘉靖未必留下明确的诏令,继位的隆庆帝完全可以不将此书随葬。隆庆继位后,“先朝政令不便者,皆以遗诏改之。召用述言得罪诸臣,死者恤录。方士悉付法司治罪,罢一切斋醮工作及例外采买。免明年天下田赋之半,及嘉靖四十三年以前逋赋。释户部主事海瑞于狱”(《明史》卷十九《穆宗纪》)。纠正嘉靖弊政的力度甚大。所以,如将《永乐大典》随葬合理就不必保密,如见不得人就可以被隆庆假“遗诏”的名义中止。
至于隆庆在嘉靖葬礼和重抄《永乐大典》完成后对徐阶、高拱等人的赏赐,完全是登基和事成后的例行公事。徐阶、高拱等人都是先朝大臣,就算没有《永乐大典》抄成,新君也会在丧事结束后示以恩宠。隆庆对高拱、徐阶辞职的慰留显然与抄书的事无关,不能都归之于主持重抄的功劳。“革锦衣卫冒滥官旗朱万春等八十二人”,与前面引及的革除嘉靖弊政诸事相比,更属小事一桩,将此事与奖赏徐阶等人作为皇帝爱憎分明的事例,显得过于牵强。
栾先生根据《永乐大典》正本从此从记载中消失来推测此书被埋入地下,固然不无可能,但从另一面看,也可认为十分正常。因为《永乐大典》并没有像《四库全书》那样分抄多部,可供皇帝以外的人使用,而是一向秘藏深宫,纯属皇帝私用。臣民看不到,当然不会记载;而在宫中,要是不发生重抄、搬迁、火灾、遗失之类的重大事情,又不必经常记载。试问,从《永乐大典》修成到嘉靖重抄以前,实录中记载了几次?自古宫闱秘闻,不可解、不得知的事很多,宫中失火也不少,此书集中存放,全部被毁的可能性完全存在。
总之,栾先生的推测不无可能,但还有一些解释不通的地方,需要继续深入讨论,学术界不宜轻易下结论,而应多提出不同意见,以使这一推测更加缜密合理,最终解开这一千古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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