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干部如何做好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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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方法

    基层工会组织是整个工会组织的基础,也是工会各项具体实践活动的直接组织者。

    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必须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凡是开业投产的企业,不分规模大小,职工多少,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公有制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工会必须创新组织体制,基层工会的组织形式必须实行多样化:

    (1)会员25人以上或会员不足25人的基层单位,依法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2)依法建立的联合基层工会所属基层单位的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

    (3)依法由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工会工作的基层单位的工会组织。小企业集中的地方,适应不同职工利益群体的要求,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原则,按乡镇、村、街道、社区、市场、楼宇,或按行业、企业性质、投资主体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承担基层工会的职责。总之,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走出一条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工会组建新路,基层工会的组织形式要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服务。

    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必须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工会组织要依照《工会法》的规定,积极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或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工会组织的工作程序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一般程序是:

    成立组建工会筹备组

    工会筹备组的成立要在上级工会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一般由上级工会与有关方面协调,并得到职工的拥护和单位党政的认可。筹备组负责工会筹备期间的具体工作,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暂时代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责,开展工会活动。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工会筹备组在筹备过程中,要从基层单位的实际出发,广泛深入地向广大职工和经营管理者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宣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宣传组建工会的目的和意义,教育职工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教育经营管理者尊重职工的权利,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发展工会会员

    向广大职工进行工会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凡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的规定,认真履行发展会员的程序。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工会筹备组审查符合工会会员条件的,发给会员证。

    建立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根据单位职工的多少和分布情况,成立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的成立,可以先由筹备组负责发展会员,再由会员选举工会小组长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委员会委员,成立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也可以先由筹备组发展少数会员,成立临时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再由临时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负责发展会员,最后由会员选举工会小组长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委员会委员,正式成立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分会。

    搞好筹备工作

    做好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召开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选举后履行报批手续

    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工会和有关党委审批。

    3.职工加入工会应具备的条件

    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其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加入。新修改的《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加入工会成为会员,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一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二是承认工会章程。

    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指生活费用支出的大部分是依赖于个人的工资、津贴、奖金或者其他工资性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方式和用人单位的分配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除传统的计时、计件两种基本工资形式外,还有奖金、津贴和浮动工资等新的劳动报酬形式,这些仍属于职工工资性收入。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加入工会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成员。因此,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就成为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人员加入工会的必要条件。

    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范围是随着工人阶级队伍的发展而变化的。随着劳动就业形式的多样化,职工收入形式也有很大变化,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也采取相应的分配形式,仅仅“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标准已不能完全涵盖现有的职工的收入。如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获取的收入,靠提成收入的出租车司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靠包工收入的建筑业的农民工等,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从事的劳动属于非农业生产性质,所拿报酬虽然并不是以“标准”的工资形式支付的,但这些报酬却是他们主要的生活来源,或者说基本生活来源。他们属于职工范畴,都有加入工会组织的权利。因此,新修改的《中国工会章程》中,对“会员条件”的规定,在坚持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基础上,增加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增加这一内容,可以把通过诚实劳动以各种形式获取劳动报酬的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

    必须承认工会章程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把众多的职工组织在一起,必须有一个共同遵守的章程。《中国工会章程》对我国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领导原则、组织制度,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等作了全面的规定,是工会会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的内部规章。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必须首先承认工会章程,这样才能使全体会员为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努力形成共同的意志,采取一致的行动,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会员承认工会章程,在现阶段就是要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服从工会组织的领导,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并按时交纳会费等。

    4.职工加入工会办理手续的方法

    职工参加工会,需要履行必要的组织手续。一般做法是:

    (1)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自愿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

    (2)经过工会小组讨论。

    (3)由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即可发给会员证。

    (4)职工入会,即不受工龄的限制,也不需要进行考验等附加条件。

    工会是工人阶段自己的群众组织,它不同于青年中的先进青年加入共青团,更不同于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加入共产党。新入会会员的会籍,以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入会之日算起。

    5.工会会员应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会员享有法定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

    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这是工会会员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就是工会会员有选举出席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组织领导人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工会会员有被选举为出席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组织领导人的权利。表决权,就是会员有权对工会委员、工会领导人候选人,工会会议的决议、决定,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

    (2)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批评和监督权是对选举权的补充与保障。工会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包括工会领导机构中的普通工作人员,他们的职责就是履行工会组织的决议,为广大会员服务。如果他们不能代表大多数会员利益,不为会员说话,不认真为工会组织和会员办事,会员有权提出批评。对少数违法乱纪或有严重失职行为,已经失去会员信任和拥护的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每个会员都可以依据事实,提出撤换或罢免其职务的建议,或要求其选举单位依据事实,按照有关程序作出撤换或罢免决定。始终把工会工作置于广大会员的监督之下,对于工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新修改的《中国工会章程》将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的权利。工会会员既是工会的主人,也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工会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工会又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会员通过工会组织反映自己对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的意见,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途径和形式。会员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某些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工会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也是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工会组织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会员通过工会组织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当然的权利。因此,新修改的《中国工会章程》在第三条第(三)项中,增加了会员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的权利。职工加入工会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工会能够代表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得到工会组织的有效保护,工会应当认真履行其职责。

    (5)享受工会举办的福利,优惠待遇和奖励的权利。会员除参加工会组织的民主生活等活动外,还有参加工会组织的如读书学习、文化体育、各种竞赛、职业技能培训、旅游、疗休养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享受参加这些活动所规定的优惠待遇的权利。同时,对于会员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所做出的优异成绩,可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会员可以享受工会为其提供的卫生医疗、购物、生活服务、子女入托入学等优惠待遇。随着企业改制、改革的发展,会员在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更加突出,因此,新修改的《中国工会章程》在第三条第(五)项中,增加了“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几项内容。如果会员这些方面权利得以充分保障,会大大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在工会组织内的言论自由权。即:会员有权“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所谓工会会议是指工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工会小组会、会员(代表)大会等。会员有权在工会会议上对工会组织的决议、决定进行讨论和表决,表示自己赞成或者反对的意见,任何人不得干涉。所谓报刊是指工会组织主办的报纸和刊物。会员有权在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的讨论,发表自己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是依靠会员办工会的重要途径。

    工会各级组织要切实保障会员各项权利的落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取得广大会员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工运事业的发展。

    工会会员的义务

    工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学习的义务。工人阶级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而且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对国家和民族的振兴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保持和发扬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关键。职工素质的高低,不仅与企业的兴衰、职工自身利益的实现息息相关,而且对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紧密相连。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广大会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新世纪和新阶段,广大会员都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自觉为实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要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投身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出贡献。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要学习工会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工会意识和会员意识,正确行使工会会员的各项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工会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过程中,要求每个会员成为遵纪守法公民,就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这也是工会组织和每位会员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工会会员依法参加所在单位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既是作为劳动者最基本的职责,也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在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广大会员应增强责任感,积极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推进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既符合国家和工人阶级总体利益,也符合企事业和职工与会员的具体利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当代中国工人运动的主题,也是中国工人阶级肩负的神圣历史使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的兴衰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活动,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广大会员既要在民主管理企业、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又要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立足本职、勤勉敬业,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为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公民有遵纪守法的义务。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其成员更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广大会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以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影响带动全社会。应遵守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要自觉地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言行,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企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但在各自的具体利益上又有差别和矛盾。每一个会员都应识大体、顾大局,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自觉而勇敢地同一切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在实现国家、集体利益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个人的利益。当前,工会会员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投身改革,努力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与所在单位同舟共济,推进所在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精神,搞好互助互济。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是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优良传统和力量所在,也是工会组织发挥作用、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的保障。工人阶级内部的利益是一致的,其力量来源于团结和统一。作为中国工会会员,都有义务维护中国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自觉接受党对工人运动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警惕和抵制国内外敌对势力企图在工人阶级内部制造分裂、破坏工人阶级队伍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的任何图谋,维护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每个会员都有义务在生产和工作上携手并肩、互相协作、共同进步,在生活上团结友爱、互助互济,同甘苦、共患难。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这是每一个工会会员应该格守的基本要求。遵守工会章程,是对合格会员最基本的要求;执行工会决议,是会员必须遵守的组织原则;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和对工会组织经济上的支持,更是增强会员组织观念。密切与工会组织联系的一种体现;参加工会活动,是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接受组织约束的基本途径。所有会员都要增强工会意识和会员责任感,自觉遵守工会章程,严格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周围的职工群众,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工会会员既要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工会会员。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教育,使每个会员在充分享有自己权利的同时,时刻牢记自己的义务,按照工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6.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

    在我国,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建筑业、采掘业、餐饮业和各类商贸市场。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分布面广、流动性大、不易集中等特点,应积极探索和创新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发展工会会员的模式。根据南京、广州、重庆等地的做法,目前,已初步形成包括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几种有效形式。

    建立交易市场工会

    一些新建的各类市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集中地。据南京市统计,在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中,年成交额1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有57个,务工人员在600~1200人左右的有46个。为推动市场工会的建立与完善,实现对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维护的最大化,采取“党、商、工”带动与互动,依靠市场内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带动市场的商会、工会的共建。该市玄武区南林大汽配市场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不全部加入工会组织的,企业主不能加入市场商会,不得参加市场年度信誉经销商评选活动,以此推动工会组建,实现最大限度的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入会。

    创新商场工会的管理模式

    原有商场工会应积极吸纳由生产厂家、经营公司派驻的信息员、营销员加入工会。生产厂家、经营公司有工会的,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商场工会,并参加商场工会活动,隶属于商场工会和生产厂家、经营公司工会共同管理;生产厂家、经营公司没有工会的,其聘用人员直接加入商场工会。这样做有效地提高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入会率。

    建立完善建筑装潢公司工会

    许多沿海城市正大力推进建筑、装潢等行业工会的组建,明确要求新筹建的建筑、装潢施工队伍要在筹建的同时筹建工会组织。一些城市规定,凡是进城施工队伍成建制进入城市建筑市场的,要求其必须以建制为单位,自行组建工会组织,并通过每年年审时验证他们是否依法建立了工会组织。对没有建会的,限期建会或不得进入建筑市场;对已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则要求他们出具上级工会的证明,与当地城建工会取得联系并备案。

    依托建筑集团内部劳务公司组建劳务工会

    一些大型施工企业的内部劳动力都是由劳务公司进行统一调配的,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是由个体包工队或包工头带队挂靠某个单位或乡镇企业。这些队伍人员不多,多则几十人,少则十几人,但占整个行业内的总人数比例较大,针对这一现状依托建筑集团内部劳务公司组建劳务工工会。如一些规模较大的建筑集团公司把大大小小几十家劳务队伍进行梳理,以一些人数较多的队伍为框架,由劳务公司工会牵头,率先成立了劳务分公司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其他一些人数较少的务工队伍的成员可以直接申请加入联合会,有效地把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

    建立工程项目部工会

    这种形式是以工程项目部为依托组建工会。凡是在本项目上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只要跟项目部签订了劳务合同的都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工会。如南京大地建设集团以天安项目为依托,组建项目部进城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使在该项目施工的300多名进城务人员全部成为该工会联合会的会员。

    依托劳务公司、家政服务中心建立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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