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面前放着一幅照片,彩色的,效果不太好。在这幅照片里,我很小,背景很大。我穿一身脏兮兮的牛仔、罩多口袋长外套、戴防紫外线辐射宽边墨镜,站在光秃秃的山腰上。山是褐红色的,没有植被,而天是蓝色的——真正的蓝,令画家们吃惊的蓝。曾经有一只高原鹰以王者风范悬凝着停留在那片纯正蓝色的天空上,现在它消失了,当然不是不在了的消失,只是照片里看不见的消失,是你和我看不见的消失。鹰是看得见你和我的——它飞得很高,有敏锐的目光,它还能预知未来。我觉得这样很好。我觉得我看不见鹰而鹰能看见我很好。人就是那么一回事,说到天上去,也只有那么大一点,和我面前这幅照片上表现的一样,根本无法和天地比,甚至不能和一只鸟比,除非你视而不见天地,还除非你整天带着一面小镜子,整天拿着镜子来照着自己,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也不把眼睛从镜子上面挪开,你的脸就大成整个世界了——但那不能说明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也不能说明这个世界上你最大。
这张照片是我在西藏自治区的琼结县拍的,时间是1999年6月,我刚去麦克马洪线的东线走了一趟,回到山南地区休整,然后打算继续计划里的路程,再往南线走,去错那。
我在山南地区休整的时候,山南军分区司令员金毅明建议我到琼结县看一看。看是看藏王墓群,它们一共有二十一座,其中最著名的是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的合葬墓。
我觉得这个建议好,我应该去看一看藏王们,应该去看一看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他们守在那里或者千里迢迢地进入了,是气宇轩昂的历史,是本土民族辉煌的历史;他们在世的时候,高原之风是纯正的,没有过污染,可以听到真正悦耳的叙事长调,令人仰怀。
我觉得我应该去琼结看一看的另一个原因是,我也不能老往边境线上跑,我老是往边境线上跑,让别人很紧张。别人是我在军队里的那些朋友们,他们害怕我一不小心掉下悬崖摔死了,跌进雅鲁藏布江淹死了,要不就是被印度兵从密林深处钻出来把我拖过去,把我弄到迪斯布尔或者西隆的什么地方,找一间黑屋子关起来,隔三差五暴打一顿,再通过边境会晤送回到中国来——边境会晤有时候一个月一次,有时候两三个月一次,这样漫长的时间里,我有可能挺不住,被吃牛羊肉长大的印度兵打死——就算万幸没掉下悬崖,没跌进江里,也没被印度兵拖走,要是患上肺水肿,一时半会儿抬不出来,抬不到拉萨,得了并发症死在美丽的边境线上,他们就永远失去了我这样不可多得的朋友了。
他们还老是提心吊胆地不让我和印度兵说话。头一年我在亚东的乃堆拉,我想隔着铁丝网和印度兵说话,问问那些大胡子印度兵想不想家,想不想女朋友。他们把我止住了,不让我问那些没有原则性的问题。
老实说,我不太知道什么是原则性,我觉得原则性是个很糟糕的东西。我还想过要避开他们,避开我的那些朋友。我避开他们,大不了他们不给我开边境通行证,我没有合法身份,背了行囊乘着黑夜溜进边境线。(我可以睡在草地上,或者睡在雪地里,饿了就找放牧的藏民讨点糌粑吃。藏民通常都很慷慨,他们请我吃过肉干,喝过青稞酒,我不吃不喝都不行。)我这样不可阻挡地溜进去了,他们要是把我逮住,最多关上几天,审问一番,总之我没有刺探军事机密的动机,也没有叛国的动机,到头来他们还是得放了我;他们放了我,我就再找机会进去。但是我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总不能时时处处给人家添麻烦,还是知道体量人家的苦衷。我想边境如今是军队的,军队说,你去琼结吧,我就听军队的话,这样我就到琼结县了。
琼结县地处西藏南部、雅鲁藏布江中游南岸的琼结河谷地,琼结藏语的意思为“房角卷起多层”。我开始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后来明白了。琼结从第九代开始,一直到第十五代赞普时期,先后在青瓦山上修建了六座王宫。六世纪末,琼结建立了匹播城,这是西藏最早的古城堡。除了这些之外,琼结还有五世达赖消夏的林苑德吉林卡、一世达赖修建的日吾德庆寺、达娃卓玛旧址、次仁炯尼姑庙等大量建筑,有这么多建筑的地方,自然有权利称自己房角卷起多层。
照片上我站立的地方是青瓦山,是琼结最高处。山上有明清时期留下的兵营,很结实,经过了上百年的风风雨雨,还在那儿。我身后那几栋房子不是兵营,是寺庙的房产。寺庙建筑和兵营一样结实,而且和兵营一样总在被摧毁,总在建。宗教和战争,这是人类历史上永远不会停止的两种活动。
这些是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是水晶石。
琼结是著名的水晶石产地。水晶石埋在地下,我没去找它们。一个朋友送了我几粒,是没有经过加工的,好像活着,美丽得惊人。我看到那样的水晶才知道,水晶其实并不是我们平常见到过的那样,不是我们平常见到过的那种漂亮而没有灵气的样子。好的水晶,它们是活着的。
琼结还生长着大量的羚羊、黑颈鹤、水獭和天鹅。我拍这幅照片的时候它们不知躲在哪里玩,或者是不太愿意见人,睡了,所以也看不见。
我到西藏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比如旅游,比如写书,比如采集标本,比如爱上了西藏的一个姑娘。我去西藏主要是我喜欢那个地方。我是1997年第一次去西藏的,一个朋友说带我去,我就去了。我一去就喜欢上了那个地方。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反正就是喜欢。我一喜欢就决定,如果不是得了中风躺在床上起不来,每年我都到西藏去走上一趟。
1999年我去西藏那一次,本来是一家出版社邀请我去,那家出版社出三万元钱,同时给我买一份保险,我去西藏走一趟,出来给他们写一本书。我先是答应了。我想西藏是没法写的,除了马丽华,她上一辈子该是高原人,她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诗人,她有理由写。但我可以写梦,光是梦我就能写一百万字。那家出版社掏了钱,要决定我的命运,他们规定我的进藏路线、进藏时间、进藏方式,我不干了。我说去你的三万块钱吧,我就自己背了行囊进藏了。我进藏以后给最早带我进藏的那个朋友打电话,说进藏后要三防:一防感冒,二防日晒,三防爱情。我这位朋友后来把我的话写进她的一篇小说里去了,我看了以后心里有些不高兴,心想我被朋友出卖了。
我去西藏也不待在城市里,不待在拉萨、日喀则、乃东这样的热闹地方,除非我没有干粮了,或者我病倒了,要到有医院的地方去找青霉素药水来往静脉里灌。我一般喜欢去边远的地方,别人不去的地方,别人去不了的地方。我喜欢在那样的地方逛悠,看看那里的风景,看看那里的山和树,当然还有人,或者什么也不看,只是去走一走。
有一次我去了错那,那是西藏南端的一个边境县,地势很怪,最高处海拔7060米,最低处海拔18米,相对高差7000多米,仅仅凭着这个,错那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我一到错那,还没有落下脚来,就在海拔4370米的县城里逛悠上了。县城不大,只有两条十字交叉的土路街,吸一次鼻烟,喷嚏还没打完,两条街就走完了。但是这两条街不是一般的两条街,这两条街很热闹,街上店铺很多,卖各式各样的氆氇、卡垫、勒布木碗、藏被、藏刀,还有热情洋溢的红脸膛门巴族汉子拉着你问你要不要他的虫草和麝香,你要不买,他抓一把给你,笑眯眯地让你吃,看你吃不吃得出他的自豪来,吃是白吃,一文钱也不要你的。最让我感到高兴的是,在这两条街上,人和牲畜是混行的,没有人管,很自由。但没有人管只是说这里没有交通警察,大家用不着遵守什么秩序,并不是大家都胡乱走着的,没有谦让。我在那两条街上走了一趟,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错那县城里,在错那县城的街道上,人是走在路边的,而牲畜走在路中央。我猜想这不是谦让,而是错那人和错那牲口之间的一种默契。我看见那些没有人看管的牦牛和犏牛,它们自由自在地在街道中间走着,悠闲自得地甩着尾巴,并且打喷嚏。当天晚上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邮局去拨通卫星电话向家里人报告,说我现在找到了一个好地方,我不回家了。
错那的藏语的意思是“湖的前面”。
虽然我在错那没有看见湖,但我看见了在道路当中自由自在走着的牦牛,这让我快乐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是一个喜欢行走的人,家里人说我很野。我觉得家里人他们基本上是了解我的,他们说我很野其实是在表扬我。当然他们那么说,他们也是没有办法,他们知道要是让我变得不野,变得斯文起来,像一个学生或者写字楼里的文职人员,我就会变得非常呆,问什么都不知道,傻乎乎的,反应迟钝,我就不是我了。
所以家里人并不反对我成为野人,哪怕我说我不回家。
他们觉得,让我变成一个野人,至少比让我变成一个呆瓜要好得多。
B:山需仰头看
我面前的第二幅照片是在梅里雪山脚下的冰川前拍的。照片里,我那件红色的休闲服在头一天晚上冒雨登山并且在原始森林里迷路时被雨水淋透了,脚下的鞋满是泥巴,让人看不清本来面目。我不知道我身上的那张雨布是从哪儿来的,反正它不是我的,我不是一个很听话的旅行者,我出门的时候从来不带雨具,我没有打伞的习惯。
冰川的样子有点奇怪,不像我们认为中的那样,特别是我脚下站着的那片砾石。但我发誓那就是冰川,就是真正的冰川。我还要告诉你,冰川是山的血液,砾石是山碎掉的身体,任何生命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淌血,而它们在淌血的时候,都会碎掉一些什么。这是我固执的认识。
梅里雪山位于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交界处怒山山脉中段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三江并流地区。这一地区有强烈的上升气流,这些气流与南下的大陆冷空气相遇,生成浓雾和大雪,并由此形成世界上罕见的低纬度、高海拔、季节性海洋性现代冰川;雨季到来时,冰川向山下延伸,冰舌直抵海拔2600米的森林,旱季时,冰川消融,冰舌又缩回到海拔4000米以上的山腰处。由于垂直气候明显,梅里雪山的天气变幻无常,阴晴雨雪瞬息万变,同时由于降水量大,气温高,梅里冰川的运动速度远远超过一般的海洋性冰川,剧烈的冰川运动造成了山体的强烈切割,使梅里雪山拥有着大量令探险家们闻之色变的悬冰川、暗缝、冰崩和雪崩。
我背后的冰川名叫“明永恰”,是梅里雪山十三峰中最高的卡瓦格博峰下最著名的一条冰川。冰川从海拔5500米往下绵延至2700米的森林地带,离澜沧江面仅800多公尺。这样的冰川,世界上要不是只此一例,也是罕见。
卡瓦格博峰海拔6740米,为云南第一高峰。卡瓦格博峰同时还是康巴地区藏民顶礼膜拜的神山,它是藏传佛教的朝觐圣地,传说为宁玛派分支伽居巴的保护神,在藏区八大神山中位居之首,当地人尊称“巴何洛登地”。每年的三四季度,是卡瓦格博峰的转经盛季,一批又一批香客千里迢迢从中国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和尼泊尔、印度碾转而来,围着神山绕匝礼拜。若逢着藏历羊年,转经者如云如涌,成千上万神的子民匍匐登山的场面令人陡生敬意。
我是1999年秋天到梅里雪山去的。我那天和几位朋友从明永恰冰川上下来,在一个牲口圈边,被一个青年藏族汉子拦住了。青年藏族汉子不是一个人,是七八个一群,两个男人,其他的是女人。两个男人操着手在一旁站着,女人们围在牲口圈里贴饼子。他们从西藏来,贴完饼子,吃饱了,就去转经。
那个藏族汉子拦下我,是要我尝一尝他们贴的饼子。我尝了他们的饼子,饼子又脆又香,很好。我把随身带的香烟、饼干和口香糖拿出来送给他们,它们当然不可能和又脆又香的饼子比,但我没有饼子,要想现找也来不及,只好这样了。
我以为交换过饼子、香烟和口香糖,这个民族团结的仪式就结束了,就可以说再见了,哪知道并没有。那个青年藏族汉子不让我走,他笑嘻嘻地指了那些女人对我说,她们看上你了,你喜欢就带一个走,随便带走哪个都行。我看了看那些女人。她们的眼睛全都单纯得如同蓝天上的云彩,是我熟悉的那一种。我说我不是喜欢一个,是全喜欢,可是我要去很远的地方,我要走很长的路,我这个人习惯一个人走路,到哪儿都不爱带着谁去。他固执地说她们看上你了,你带吧。我指指身边说那就让我朋友带吧,我朋友不怕麻烦,他是一个热爱姑娘的男人,他肯定会让她们感到幸福。藏族汉子点头表示同意。
我以为这回该结束了,不光民族团结,连民族联姻都有了,剩下的事是他们去转经,我和朋友下山,大家各有来路,各寻去路。谁知还是没结束。藏族汉子笑着指了我身边的一个女性朋友说,你的朋友带走了我的姑娘,我也要带走你的姑娘。我没有思想准备,说那不行,她不是我的姑娘,我没有权力让你带走,她要是我的姑娘我才有权力,可是如果她真要是我的姑娘,我拥有了这样的权力,我肯定不会放弃这个权利,不会让你把人带走,除非你先把我打趴下,你再把我的刀打趴下,你还得扛着人快点走,你还要躲到一个我找不到的地方,否则你不但白带了,你还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青年藏族汉子哈哈笑,过来很友好地拍我的肩,拍得我倒抽一口冷气。
我们那次上明永恰冰川,头一天晚上在原始森林里迷了路,差一点没被狼吃掉;第二天下山的时候,下到一半,有马队上来,我们走累了,想偷懒,改了步行为骑马,结果一个同行者的马惊了,狂奔不止,我骑马走在最前面,差点儿没被他的马撞下悬崖。同行者连人带马撞到崖壁上,人滚下来,头上撞出一个大口子,血流满面,躺在地上不能动。我跳下马奔过去,做战场救护工作,把他搂在怀里,先拿一堆脏兮兮的纸巾给他堵上血口子,再从藏族姑娘卓玛的脖子上抽下围巾给他包扎上。我说,口子大了点,我用力扎,你受不了就叫。他说,哎哟哎哟。
1991年1月,中日联合登山队在卡瓦格博峰下不幸遇难,17名队员全军覆没,几年后,队员的遗体和遗物相继在明永恰冰川附近找到了。
二十世纪最后的那几天,我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里看到一条消息,说又有一支登山队准备攀登梅里雪山卡瓦格博峰。有关这支登山队的消息连着播出了三天,是说登山队出发了,已经登到了什么什么地方,然后消息就没有了,然后新的消息一直没有出现。现在是新世纪的第九十天了,也不知道他们登上卡瓦格博峰没有?他们还打算登多少天?他们还在不在?
如果这样的消息不出现,那么我有理由相信,卡瓦格博峰迄今为止仍然是无人登顶的处女峰。
如果这样的消息出现了,比如说,那是一个人类认为的好消息,是人类终于登上卡瓦格博峰的胜利消息,我也不会替这些人鼓掌,认为他们有什么了不起。同时我仍然有理由相信,你可以登上卡瓦格博峰,但你不可以征服它,如果它愿意,它永远都会是处女峰。
山是需要仰头来看的。
C:花是钟,你是谁?
我面前的第三幅照片是在昆明世博园里拍下的。拍这幅照片的时候我主要是对绿色的草地感兴趣,而不是对身后的那座花钟感兴趣。那个花钟是世博园里著名的景点,它在世博园的大门口,用成千上万株花组成,很大的架式,上过很多画册和明信片,算得上花卉造型中的明星了,以它为背景的照片,如今在很多家庭的影集里都能够翻出来,要统计,恐怕得用百万数字来计算。
我那时有些累了——本来是去看植物的,结果到那儿以后才发现人山人海,植物被山海一般的人淹没了,看不见,看植物改成了看人;人如同介绍中的那些植物一样,是从天南海北来的,长相不一样,肤色不一样,习性不一样,品种不一样,也有美丑之分,也有香臭之分,也有珍稀与否之分,总之是五花八门的各色人等挤成了团,你又不能闭着眼睛走路,你又不能站在那里不走,你不看都不行。进一趟世博园,真正的植物没看到几样,好不容易看到一棵巨大的榕树,我兴奋得要命,逮住了一阵猛拍,拍完后人家告诉我,那棵大榕树不是真的,是假的,弄得我像被人打了一耳光,打了还没处还手。这个问题我始终没能弄明白,你说一个世博会,那是全世界都来参加的盛典,是植物的盛典,植物该有多少呀,怎么会弄出一棵假榕树来呢?就算没有榕树愿意让你毁了它的家,让你把它从它的家乡搬来,那就干脆了不要,干脆了还人家一个安静,何必非要弄一棵假榕树出来哄人呢?这样累人累心地走了一圈,走到花钟前面时,正好朋友们说要拍照,花钟地区是不让人去的,人少,我就借口拍一张,蹲在那里傻笑,乘机休息一下。
我说我对草地感兴趣,并不是说我对花不感兴趣。我对花也感兴趣。我一点儿也不讨厌花,相反,在有些时候我是相当喜欢花的。有一次我在成都,一个推着板车卖花的花农问我要不要他的玫瑰。那些花水淋淋的,半车花半车露珠。我问他多少钱一支。他说两毛。我那个时候很希望有一个认识的姑娘在旁边,或者一个我不认识但很喜欢的姑娘,我就买一千八百支送给她。我不光觉得花和我一样,不该摆出架子来显谱,同时还觉得那个花农和他的花之间,是一种很亲密的关系,不像我们现在经常要面对的那种人际关系,被很多脚手架、绷带、舞台、荧屏隔出了距离,哪怕最近的人,也隔了一层包装的透明薄膜,没氧,难受。
我说我在有些时候喜欢花,是因为我虽然喜欢,却不由着自己的喜欢。我喜欢只是有条件的喜欢,而不随着自己的性子,我一随着自己的性子就有可能出事。
比如有一段时间我喜欢种一些植物(植物都开花,只不过有些植物的花不在我们的审美习惯里,我们认不出来),我种过仙人掌、龙舌兰、海棠、吊兰、巴西木、文竹、月季、茶花、水仙、变叶木、水竹、万年青、香龙血树、石榴……总之我种过很多的植物。我种它们的时候真的是我想要种它们,我想我应该做一些好事,我喜欢做一些好事,而种植物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事之一,我就种了。可是我每次种一样或者几样植物,时间都不会很长。我也浇水,也施肥,也在冬天把它们从凉台上端进屋子里来,和我住在一间房子里,不让它们冻坏了。可是我种的植物长久存活下来的很少,它们有的能够活上一年半载,有的连这样的寿命都没有,很快就死了。为此我很难过。我不是不爱植物们,我也不是没有尽心尽力。如果可能,我恨不得把自己喜欢吃的回锅肉都让出来,先让它们吃;我也可以让它们睡到我的床上去,我在地上打铺。我还疼着它们。我从来不践踏小草,也不攀摘花木,谁要干了那种事,我就朝他冷笑,甚至吼他。有一次我和一位朋友登山,朋友心脏病犯了,走不动,他很重,我没称过他,我想至少有一百公斤吧,在高原那种地方,我背不动一百公斤重的东西,我只能背上他之外的那些东西,并且去给他找树枝之类的东西来做手杖。我们是在一片森林里,身旁到处都是树枝,我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棵死去了很久已经干枯了的小树,把它连根拔出来,做了朋友的手杖。我做这件事情时让朋友在一边喘着粗气不耐烦地等了很久。我想我都这样了,怎么植物它们还要打击我呢?
我现在已经不养花了。我也不养植物。我捡石头。石头也是植物,至少它们曾经是,或者它们曾经与植物相遇过。我想只能这样了。
我不养花,但我也不喜欢像世博园那样来养花。比如我身后的那口花钟,它们漂亮是漂亮,气派是气派,可那样的漂亮和气派是按照人类的喜欢来做成的,不是花的喜欢。如果真的有喜欢,花肯定不会喜欢被生生地做成那种样子,它们也许更喜欢开在自己的地方,开在随随便便的地方,开在不被打搅的地方。而且,花就是花,不该成为别的什么。你把花做成钟,好像你让鸟儿穿上时装站到T型舞台上当模特,让大熊猫抱着皮球蹬着单车客串小丑,让大猩猩戴上博士眼镜打上领带拍广告,全都属于最最无聊的事。如果你不觉得那样做是无聊,你觉得那是提携别人,那好,现在我代表花来包装你、打扮你、提携你,我要你和蝙蝠一样,和你的兄弟姐妹们一个连着一个,脚朝天头朝地悬挂在山洞里睡觉,那个样子肯定很好看,要是再加上一些别的节目,节目多了,说不定也能申办个世博会,再让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们在世博会的大门口摆上姿势做一架造型美妙的人钟,你觉得这个建议怎么样?
这只是个赌气的话,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那么干,因为花是花,我是我,我们共是个性生命,我不会毫无道理硬说我是花,我也不会那么蠢,要去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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