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子然的脚伤得很重,原本以为只是中度扭伤,可是上完一节晚自习,疼痛感没有减退,反而愈演愈烈,伤处也出现了青紫的肿胀,老王一看不妙,马上打电话叫了家长,很快,车就到了,他被一群人或抬或扛地架到那辆漆面锃亮的宝马750Li里,身边还跟了她那急得直跺脚,担心得不行的贵妇妈妈,一口一个“宝宝你还好吗?宝宝肯定疼坏了......”听得大家直起鸡皮疙瘩。
最后送到医院,确诊为韧带拉伤。
韧带拉伤处理得不好是会留下后遗症的,肖子然接连三天没有出现在学校里,每天都有人来学校把当天的作业给他带走,说是要在家里好好休养,行动不便,就不来上学了……
反正他脑瓜好使,落下这几节课也不算什么。
荆年把她的哆啦B梦儿童手表拿回了寝室,她不用怕转头的时候再对上那一双眼睛,因为那个位置已经空了,桌板上干干净净的,除了刚发下的两张试卷。
有不少人过来调侃她说,“肖子然伤得那么重,你怎么说也得去看看他吧!”
“他的腿又不是我弄伤的,我为什么要去看他?”荆年以一个利落的白眼回应他们的嘲弄,然后低下头,任凭他们怎么说她“没良心”都只顾着自己写作业,不再搭理一句话。
没错,她就是没心没肺,肖子然的伤不是她造成的,也不是为了她造成的,她不过只是传言被他喜欢而已,那也只是肖子然一个人的事,和她没有一点关系,他们不过是普通同学,谁会因为一个普通同学扭伤了脚在家休息就拿了一束花去探望?
不会的,因为没有必要。
荆年表现的过于决绝,连梁子意都忍不住问,“你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你指的什么?对肖子然这个人还是他脚上的伤?”荆年反问,心不在焉。
“都,都有吧……”梁子意皱眉,“我看出来了,你不喜欢他,可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他……肖子然还挺好的,你不也觉得他很帅吗?”
“觉得帅和喜欢是两码子事啊!”荆年叹了口气,“算了,反正篮球赛也输了,要是他说话算话就不会告白,那我也不用做这个坏人,人么,时间一久就会移情别恋的,过一段时间他自己就忘了,这样最好不过。”
“你难道没听说过那句: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吗?”梁子意说,“看电视剧里的男二,哪个不是对女主死心塌地,就算女主喜欢的不是他,男二也跟忠犬一样的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所以我觉得肖子然是不会轻言放弃的。”
荆年不以为然,轻轻地冷笑了一声,“电视剧都是拍给人看的,要是男二这么快就变心了那这电视还有什么看头,再说了,他才多大,这个年纪的人总是三心二意的多点。”
其实以后也一样,有的是嘴上说喜欢一个人背后又跟另一个人上床的,这年头什么都能信,就感情这玩意最不靠谱。
不过她不好说出来,对一个花季少女荆年觉得不能把话说得太绝,好歹给她留点念想,毕竟未来可期,说不定哪天就能遇上一个绝世好男人呢!
梁子意没有反驳,只是抿着嘴拍了拍荆年的肩。
三天之后,就是五一小长假,托教育局的福,他们又获得了一个完整假期。
假期的第二天,乐熙明如约把她们约了出去,听霍夕说周奕承也会来,荆年大大的乐呵了一把,前一天什么事都不干,就把衣柜里所有的衣服都挑出来,一件一件试穿,一件一件搭配,还特地去超市里买了片面膜,滋润一下她干燥的肌肤,又在晚上冲了一个香喷喷的澡,搓掉她积攒了一个冬天的泥巴,决心要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周奕承面前。
这根本就是约会嘛!荆年像是一个被邀请去晚会的小公主,努力打扮着自己,希望明天能让她的小王子一眼心动。
她太激动了,连她一个平时在冲澡时都只会默默搓泥垢的邋遢女孩,居然也哼起了小调。
是刘紫玲的《粉红色的回忆》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
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
不能忘记你,把你写在日记里,
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
浪漫的夏季还有浪漫的一个你……
荆年觉得歌词写的真美妙,作词的人一定是个天才,能把小女生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写得那么细腻,不是天才还能是什么呢?
正当荆年喜上眉笑,老妈的声音透过门缝传了进来,“你在里面鬼哭狼嚎干什么?赶紧出来,洗澡洗了半个小时了水费不要的啊?”
荆年犹如当头棒喝,顿时很挫败,没了心情。
蹭饭地点在银泰城,这家银泰城刚开业,即使是在普天同庆的五一劳动节,也还是没有多少人光顾,就稀稀拉拉几个人影,荆年觉得这里一天消费的钱还没有电费开销出去的多,简直就是浪费国家资源。
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虽然冷清了点,但是人少就不需要等位,银泰城里没有沙县,也没有凉皮,最起码来一桌家常菜或者火锅牛排吧,其实她比较喜欢吃烧烤,自从前两天晚饭后散步在路边偶遇一家烧烤摊,买了根碳烤五花肉之后,她就一直心心念念这个味道,她计划着,要不乐熙明不问,要是问,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举手建议,“吃烧烤去啊,我搜过了,这里有新石器烤肉,可好吃了!”
这天的雨下得跟周芷若接任掌门那天一样大。
荆年坐在KFC靠门的座位上等着他们出现。因为过于兴奋,她一早就醒了,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公交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到,她没必要那么早出门。
于是慢吞吞地洗脸漱口,喷了点摩丝把自己毛毛躁躁的头发理顺,再换上她昨天搭配完就放在床边上的那套衣服。
很休闲的一件黑色连帽卫衣,胸前还有一个红色的兔子头,是她最喜欢的红黑标配,穿一条黑色牛仔裤,踩一双地摊上买来的低仿vans红色帆布鞋,再背上她唯一的一个白色信封小单肩包,可爱又俏皮,精致又不突兀,她对自己这一身倍儿满意。
可是唯一的败笔,就是她来得太早了,于是她只能在肯德基老爷爷处点一份皮蛋瘦肉粥套餐,啃着三块钱一根的安心小油条慢慢等他们到来。
其实她的计划是早上不吃饭,空着肚子等乐熙明用美食喂饱她,可是两手空空地坐在肯德基里实在是太尴尬了,而且她想着,待会也不能表现得狼吞虎咽,会把她的小王子给吓到的。
诺基亚大板砖突然震动了一下,荆年点开新信息,是霍夕发来的。
“我们已经到了,你在哪?”
“肯德基一楼。”荆年输入,然后点了发送。
她放下手机,拖着腮帮子,静静的注视着落地窗外,那是一个推车形状的木质花坛,零零散散的粉色小花簇拥着中间的向日葵,让人耳目一新。
从路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穿着灰色卫衣的少年,他的身材高挑,脚步轻盈,荆年看着他,嘴角扬起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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