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破案、判案要讲究两个字:巧、妙。所谓巧,就是破案要有智慧,别出心裁,见人所未见,而且破得不费力气;所谓妙,就是要判词巧妙,显示出官吏的才情文笔。否则,如果靠笨法破案,即使破了,也不能赢得人们的称道。
各个朝代对于破案、判案都有自己的要求,如唐代选拔官员的标准有四条,即身、言、书、判。
一、身,即身材健壮,相貌端正。
二、言,要求谈吐清晰,辞章有条理,口才流利。
三、书,善于楷书,字体优美。
四、判,判文优秀,论说有根据,理论水平高。
凡是通过考试的人等,随时可以任命官职。
让我们看看古人的一些破案的实例。
【事典】
宋朝开封有个胡屠夫的老婆,因为放荡,经常受到丈夫公婆的打骂。有一天,她去井边打水,之后再也没回家,胡屠夫到官府报了案。这时,正好安业坊的一口枯井中发现一具女尸,官府就让胡屠夫去辨认。胡看后说:“我老婆有一只脚缺小趾,这尸首的脚趾全有,不是我老婆。”胡屠夫的老丈人向来恨胡,这时他就伏在女尸身边哭着说:“这就是我的女儿!她一直得不到公婆的疼爱,一定是把她打死后,扔在井里想逃避罪责。”当时正是盛夏,两三天尸体已腐烂,官府权且把尸首埋在城外,并把胡屠夫下了狱。屠夫在狱里经受不住拷打,只得屈打成招。
根据宋朝的法律,每年都要派遣官吏复审狱中各种刑事案件,这年,刑部郎中边某审查胡案,一眼就看出这是个冤狱,说:“胡屠夫的老婆肯定没死。”但宣抚使安文玉却坚持不肯改判。边某就派人到各城门口去,把张贴在那里的捉拿逃亡人口的告示浏览了一遍,发现其中提到,一个姓胡的商人跑了一个婢女,她的特征大致和女尸相同,而且商人家正好也在枯井那一带。于是,边郎中派人找过去埋尸的人,去起出原来的尸首。埋尸者领人出了曹门,过河到了河东边,指着一个新坟说:“这就是那座坟。”待把坟挖开,里面埋的却是一具男尸。边郎中说:“埋上的时候正值盛夏,河水上涨,这些人担心过河不安全,可能把尸首扔到水里了。埋着的这个男人用黑丝巾扎着头发,必定是江淮一带新来的奴仆。”经过调查,情况果然如此。
宣抚使安文玉心里明白胡屠夫实属冤枉,但他还是以没抓到逃走的女人为由,不肯释放胡屠夫。刚巧这时开封一名官吏到某地去上任,他的仆人在来迎接的妓女中,发现了胡屠夫的老婆。讯问之下,才知道她当初出去打水时,私奔到相好的人家,后来又流落到了妓院。
这件事情就此真相大白。
汉朝的大将军曾经想邓骘放弃凉州,在虞诩的力争之下,他的奏议被否,于是,他便对虞诩怀恨在心。不久,朝歌发生民众暴动,他们诛杀县长县吏,屯聚连年,州郡混乱,得不到治理。邓骘趁此机会,便提议让虞诩任朝歌县长。人们知道虞诩任朝歌县长,是邓骘想借此害他,都为他感到担心,认为虞诩必然凶多吉少。虞诩却十分坦然,他笑着说:“我这个人生性就做事求难不求易,没有巨树的盘根错节,怎能显出斧子的锋利呢!”
虞诩胸有成竹地进入了河南,先拜见了河内郡(今河南武陟西南)太守马棱。马棱对他说:“你是个文弱书生,在朝中出谋划策是你的长处,你怎么跑到连年征战的朝歌来任职?”虞诩说:“我在朝廷时,朋友们也为我任朝歌县长感到忧虑。但据我看来,朝歌的乱民成不了大事。为什么呢?朝歌西北邻上党(今山西长治市北),西南近河内,背靠太行山、西临黄河、离敖仓仅百里之遥,河北、山东的民众流亡到河南的人有数万。然而,朝歌乱民首领却不知道打开敖仓,招来流民,不知据守成皋(今河南荥阳汜水镇),不知占领形胜要地,这就证明他们见识浅薄,不足为虑。只是如今他们正处兴盛之势,不可与之争锋,不可把他们逼得太急,应当缓缓图之。”
虞诩到任后,先下令招募三种人:首先是一贯打家劫舍的,其次是伤人偷盗的,再次是不置家业、不务正业的。虞诩把这些人招募起来,设宴款待他们,并赦免他们的罪过,让他们闯入叛军营中进行抢劫,把叛军引出来,然后设伏兵待之,杀伤叛军数百人。除此办法外,虞诩还秘密派遣裁缝,进入叛军营中为其做衣服,在他们的衣服上作特殊的记号。他们混在百姓中到市上乡里时,立即就会被人认出来抓住。县中纷纷传说,新县长有神明相助,叛军因此大骇,渐渐散去,朝歌遂治。
唐僖宗乾符六年(公元879年)四月,崔安潜被任命为西川节度使。崔安潜上任后,除了处理一般政务以外,没有提及盗贼扰民问题,蜀中人感到很奇怪,私下议论说:“别的官吏在上任之初都是首先治理盗贼,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是也没有看到这个新官对盗贼采取什么措施,莫非又与以往的官吏一样,老百姓的生活真难啊!”有人把这些街头巷尾的议论报告给了崔安潜,崔安潜听后说:“这里的盗贼扰民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严加治理,但以往盗贼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与捕盗的官吏相通,以致使盗贼久禁不绝。如果我们还按照以往的办法去捕盗,派很多人去搜捕,那是用拳头打跳蚤,我们在明处,盗贼在暗处,他们来无影去无踪。况且,盗贼的脸上也没有写着自己是盗贼,因此,派人进行大规模搜捕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徒劳无益。这也是以往官吏禁盗贼而不见效的原因。”崔安潜又说:“对待这里的盗贼,我有个万全之策。”他对下人耳语了一番,让下人按照自己的吩咐去准备。
初五这天,崔安潜拨出了节度使府库的公钱一千五百缗,分别放置在成都蚕市、药市、宝市三处闹市,并在市上张贴榜文说:“有人如果能告发并逮捕一个盗贼,赏钱五百缗。盗贼必有同伙,若同伙告发可以释免告发者罪,和平常人一样领赏,望大家奋勇捕盗,绝此祸患。”
告示贴出不久,就有人捕获盗贼来到官府,盗贼不服,说:“你与我同伙为盗已十七年,赃物都是平分,你怎么敢逮捕我,即使到官府,你与我一样,也要被处死。”盗贼抱着与同伙同归于尽的想法来到蚕市。
告示贴出以后,为了验证自己的计策,崔安潜经常骑马到三市巡视。崔安潜看到一个人押着另一个人来到蚕市,被押解的人还有些不服气,他就知道这是盗贼。于是,对盗贼说:“你既然知道我有榜文,为何不将你的同伙逮捕送官府?如果你这样做,他就该处死,你就该受到奖赏了。现在你既然被他先告发,还有什么话好说!”捕贼的人得到了赏钱,并当着盗贼和围观群众的面当场兑现,盗贼耷拉着脑袋无言以对,围观的群众拍手称快,赞叹节度使除盗贼的新方法。
盗贼被押到市上剐死,并诛灭其一家。此事传出以后,诸盗贼与他们的同伙互相猜疑,惶惶不可终日,在成都无容身之地,就纷纷逃离西川,有的洗心革面,不再操旧业,从此,西川境内盗患大减。
吉安有一个豪富人家娶媳妇,小偷趁混乱之际,悄悄混进新房,潜伏在床底下,想等到夜深人静时出来偷东西。谁知,这家人接连三夜都通宵达旦地点着灯烛,以示喜庆,小偷一直不敢出来。到了第三天,他饿急了,突然跑了出来,一下子被抓住送了官府。小偷受审时声称:“我不是小偷,是医生。新媳妇有病症,所以让我跟随在她身边,经常为她用药。”主审的官审问,那小偷说起媳妇家的事情时,都很详细。原来,他藏在床底下时,从新婚夫妇枕席间的谈话中听来了这一切。主审官没有想到这一点,竟然相信了他,并且要传新媳妇到官府来对案。
富豪家感到这样做有失体面,就恳求官府别让新媳妇前去,官府不允许。富豪就去找衙门里一老吏商量,请他帮忙,他对主审官员说:“那个媳妇刚刚过门,她家这场官司不论是输是赢,她出堂这件事,对她说来都是莫大的耻辱。我想,小偷是偷偷进屋的,又是突然跑出来的,他肯定不认识新媳妇的模样,如果换另一个妇女出来和他对证,他要是还坚持原来的说法,就证明他是小偷。”官员说:“好吧,就依你说的办。”
于是,就选了一个妓女,让她穿上华丽的衣服,乘车前往。小偷一见就嚷着说:“你邀请我治病,为什么把我当小偷呢?”小偷的把戏也就此揭穿了。
傈水人陈德,娶的妻子姓林。这年底,因为家里穷,陈德就外出帮工,林氏在家搓麻线卖钱,养活自己。日子久了,林氏被近邻张奴所引诱,两人情意相投。
三年过后,陈德把积攒下的几十两银子,装在袋里带回去,走到离家还有十五里的地方,天已经黑了,而且下起了小雨。陈德担心万一有贼趁天黑打劫,身上带着银子不安全,所以就把它藏在附近一座水心桥下的第三根桥柱的洞穴里,然后空手走回去。这时,林氏刚好正在和张奴亲热,听见丈夫的敲门声后,赶紧将张奴藏在床底下。接着,夫妻见面,相互道了劳苦,陈德就谈起在路上藏银子的事。”
等到第二天早晨,陈德去取银子时,那个张奴已经捷足先登了。原来,张奴在床底下窃听到陈德谈话,等他们夫妇睡着后,他从后窗跑出来,到桥下把银子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了。林氏的心本来就不在丈夫身上,现在听说丢了银钱,就怀疑是丈夫欺骗她,于是对丈夫又是埋怨又是咒骂。 当时,主持傈水县政务的是晋江人吴复,他是个能干的人,很有声望。陈德向他诉说了自己的不幸,吴复笑着说:“你以真情对待妻子,却不知道妻子别有所思啊!”吴复把林氏拘押到县里,严厉地进行了审问,林氏则拼命喊冤。陈德见了,心里非常怜悯,就向吴复表示愿意放弃银子,请他不要再追究林氏了。吴复责怪他说:“你是假装丢了银钱,来戏弄长官吧?”说着,就让人把他送进了监牢,而把林氏释放回家。
随后,吴复派了一个机灵的差吏,化装成乞丐,到林氏的村子里暗地里观察,了解了林氏私通的情况,就把这两个人一起逮捕,弄清了事情真相,并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惩罚。
武则天时,曾发生一件很大的失窃案。武则天曾赐给女儿太平公主两盒细器宝物,价值黄金千镒,太平公主将宝物收藏库府中,这些宝物忽然不翼而飞,全被人偷盗去了。武则天听后大怒,她严令洛州长史限期破案,若三天之内破不了案,便治长史之罪。
长史接到限令,非常惧怕,他召来各县的县官,限他们两天将盗贼抓到。若抓不到,就将他们处死。县官们也不敢怠慢,就下令手下的吏卒一日内必将盗贼擒住,否则杀无赦。最苦的就是那些吏卒。偌大一个洛州,一天之内,到哪里去抓盗宝贼。看来只能等死了。吏卒们正无计可施,忽在街上遇到湖州别驾苏无名。苏无名以破案若神著名,众吏卒如遇救星,请他帮忙。苏无名当即应承,并要求面见县尉。吏卒赶紧带他见县尉,并报:“善抓盗宝的人来了。”县尉赶紧出来,这时,苏无名已至阶下,说:“我是湖州别驾,前来相助。”县尉责备吏人说:“你们为何诬蔑苏别驾,他哪里是盗贼?”苏无名说:“不要责怪他们。我在任上,以擒贼破案出名。凡是偷盗之人,在我面前无不现形,所以众吏卒们将我带来,为他们解围。”县尉听了大喜,问:“请问先生用何法擒贼破案?”苏无名说:“请带我面见州长史,我自有良策。”
县尉大喜,立即带他面见州长史。长史听说,便亲自出来迎接,拉住他的手说:“今日遇见您,真是遇到了救命恩人,请赐良策。”苏无名说:“请带我面见陛下。”长史立即禀报。武则天召见之,并问:“爱卿已经抓到贼人了吗?”苏无名说:“陛下若要臣下擒贼,请不要严限时日,并且宽限州县,不要让他们追查。将县里吏卒归臣下所使,不出数十日,便可擒贼。”武则天答应了这个请求。
苏无名指挥各县吏卒,放松追查,气氛就缓和下来。
过了一个多月,转眼到了寒食节。寒食节是古代的民间节日,正值清明前夕,在此前后,民间扫墓、祭奠先人者甚多。苏无名便把吏人们召集起来,命令他们:“你们或十人一群,或五人一组,都到东门、北门暗察。如果发现有十几个胡人在一起,披麻戴孝,到郊外祭奠,就悄悄跟上他们,将他们的一举一动报告给我。”
众吏卒按照苏无名的吩咐分头行动。果然发现了一伙胡人,正如苏无名所说。他们跟便上去,掌握他们的行动,回来向苏无名报告。苏无名问:“那些胡人有何举动?”
吏卒们说:“他们身穿重孝,来到一处新坟前面,摆上供品,哭而不哀。撤掉供品之后,他们并不离开,而是在坟墓四周巡视,并相视而笑。”苏无名拍手笑道:“盗宝者正是这伙胡人。”便带领吏卒将这伙胡人全部抓获,接着,又带人至新坟处,将其挖开,打开棺木。果然,棺木之中无人,全是太平公主所失珍宝。
事后,武则天问苏无名以什么方法侦破此案。苏无名说:“臣没有别的办法,只不过是善识盗贼罢了。臣刚到都城之日,正是这些胡人出葬之时。我见他们行动诡秘,神色异常,就怀疑他们是盗贼。但不知道他们埋藏珍宝的地方。我料他们必借寒食节的机会,以出城祭奠为名,察看他们所偷的宝物。果不出我所料,于是我便知道了他们藏宝之处。盗宝贼扫墓设奠,哭而不哀,说明坟里所埋不是人。祭奠完毕,又不离开,而是四周巡视,破涕为笑,说明他们发现宝物安然无恙,所以高兴。我请求陛下宽限时日,就是想等到寒食节破案。当初,如果陛下督促急迫,州府紧查不放,可能会将贼人逼急,取宝逃遁。现在,我们外松内紧,贼人自然不感紧迫,也就不急于取宝了。”
南北朝的时候,高谐曾因善于破案而名动一时。他是高欢的第十子。他自幼聪颖明慧,善动脑筋。北齐后主天统三年(公元567年),高谐被拜为太保,出任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刺史。
并州城治当时是晋阳,汾河正好从北向南流经此城,城外汾河边上,常有不少老妪少妇浣洗衣服。一天,有一个妇女在汾河边上洗衣服,有一个人骑马从她旁边经过。他见妇女所洗衣物中,有一双崭新的靴子。他就把自己脚上的破靴子脱下,蹑手蹑脚地走到那个妇女身后,拿起她的新靴乘马而去。那个妇女正专心洗衣,没料到会有这样的事,等她明白过来,那人早已骑着马跑得无影无踪了,留在地下的是一双又破又旧的靴子。
洗衣妇十分气愤,就拿着这双旧靴子跑到州衙告状。高谐听了她遭抢的经过,经过分析,他认为此人没有任何行装和货物,不是远客,也不是商人,一定是居住附近的人,于是,他便想出一条破案妙计。他让手下人拿着这双靴子走到城外,宣称:“有一个骑马的人,在半路遇到了强盗,被杀身亡。这是被害者的靴子,望其亲属前来认领。”有一个老太婆见到靴子捶胸大哭,说:“这是我儿子所穿之靴,他是到他岳父家去的,怎么就被杀了呢?真是不幸啊。”于是,抢靴人很快就被找到了。
既然把判词的好坏列入考试的标准,说明人们对判词都很注意,很讲究。这些判词必须是四六对仗的骈体文,后来的《龙筋凤髓判》等就是很典型的代表。
后代的选官标准虽然变了,但影响还在,所以古人的判词一直十分讲究文采,那些判罪合理而又文采斐然的判词,便被称为妙判。妙判一出,往往轰传一时。即使百代之下,读之亦令人拍案叫绝。据林语堂的《苏东坡传》载,宋朝的大文学家苏轼因为为人耿直,在朝廷中受到排挤,被贬到了杭州任通判。他并不把这一切放在心上,而是关心人民的疾苦。熙宁六年秋天,苏轼在一些地方调查了灾情后,匆忙返回杭州。当时杭州关押着一万七千多个因违反盐法、反对苛捐杂税而获罪入狱的人,正等着他去处理。
苏轼阅过案卷之后,认为这些囚犯大多实属无辜。如果判罪,着实过分,如果开释呢,又怕朝廷追究。他正在苦思的时候,里正忽然来报说:“城东街春霄楼出了命案,妓女李秀奴被杀,凶犯已被当场抓获,现押解在外,请老爷明示。”
苏轼一听,觉得有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只得将审理囚犯一案放下,把惊堂木一拍,喊道:“带来!”原来,那杀人犯是灵隐寺的出家和尚了然。这个和尚亦通诗书音韵,平时喜欢附庸风雅,爱结识名流,与苏轼有一面之交。当下苏轼审问道:“了然,为何杀人?”了然此时并不抵赖,诚惶诚恐地答道:“贫憎三年前认得李秀奴,后来便逐渐爱上了她,双双发誓,生死相依,永不分离。谁知她爱财不爱人,待贫僧床头金尽,衣衫褴褛,她便不见我了。贫僧一气之下便杀了她。”
了然说完了这些话,便将手臂露出让苏轼看,但见皮肤上刺了两行字:“但愿生同极乐国,免教今世苦相思。”
这真是十分滑稽的事情,一个和尚竟然如此放荡,这在当时实在少见。苏轼十分气愤地说:“杭州方圆百里饿殍遍地,你个秃驴,不行佛家道德,念经超度众生,反而不绝红尘,贪色杀人,罪不容赦!”随即提起笔来写了这样的一首判词:
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上空持戒。只因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
毒手伤人,花容粉碎,色空空色今安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
苏轼写完了判词,随即画上一个大大的“斩”字。不料这和尚竟然哭道:“苏大人害苦了我!”苏轼很奇怪地问道:“杀人偿命,难道本官冤枉了你不成?”了然说:“倒是没有冤枉小僧,只是那判词有点……”苏轼笑着说:“判词怎么了?”了然说:“大人文名满天下,你把判词公布出去,必然轰传天下,小僧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生了。”
江盈科的《雪涛谐史》中有一则笑话判词也很妙:
嘉靖间一御史,蜀人也,有口才。中贵某,欲讥御史,乃缚一鼠虫,曰:
“此鼠咬毁余衣服,请御史判罪。”御史判曰:“此鼠若问笞杖流徙太轻,问凌迟绞斩太重,下他腐刑。”中贵(太监)知其讥己。然亦服其判断之妙。
据《清稗类抄》记载,说丁宝桢抚闽时,某县有发墓开棺剥取尸身衣饰一案。当时县里的幕僚为了减轻对自己的处分,设法于呈文中避去发墓开棺的字样,其详文有云:
勘得某处有厝棺一具,棺材后壁凿有一孔,围圆一寸三分,据尸亲某某供称,尸身头上,失少金簪一支,显系该贼由孔伸手入内,拔取金簪,得赃逃逸。除悬赏购缉外,理合勘明详报。
丁氏阅过呈文,于尾批云:
以围圆一寸三分之穴孔,竟能伸手入内,天下无此小手。棺后伸手,拔取尸身头上金簪,天下无此长手。该令太不晓事,应即撤去,候饬伺遴员接署,另行详勘。
幕吏狡猾,欲盖弥彰,岂料弄巧成拙,聪明反被聪明误,实在是自作自受。
【评议】
诚然,上述的实例在今天看来不足效法,因为它们既不符合今天法律的公文程序,也不符合今天破案的要求。但是,我们是否也可以从中看到古代办案人员的“文化素质”,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文化素质”的存在,冰冷的法律条文似乎也变得富有文化气息,也许正是因为他们在办案时的“文”办而非“武”办的态度,我们“以德治国”的传统才落到了实处,“法制”才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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