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实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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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党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村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农民是我们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是我们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做好农村的各项工作,不仅要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要靠一支具有良好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素质过硬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直接接触农民群众。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没有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国的和谐稳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他们的工作直接面对农村的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不少基层干部还常常处于矛盾的焦点上,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广大基层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始终做到爱民、为民、富民、安民,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最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实现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最根本的是必须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俗话说“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要靠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团结带领农民群众贯彻和实施。农村基层干部思想好、作风正、工作实,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实现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够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因此,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使他们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和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更好地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更好地推动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体现全党意志、反映广大农民意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

    一是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检查和纠正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思想保守、因循守旧的问题,形式主义、违背科学发展的问题,组织软弱涣散、领导能力不强的问题等。把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围绕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规范对补贴对象的评议、审核等程序,完善“一卡通”等发放形式,加强对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检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政策落实情况,对资金投入多的项目、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防止和纠正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等问题,发挥强农惠农投入的最大效益;检查抗灾救灾、救济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促进款物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三是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乡镇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及时掌握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及时解决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加强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推动制度的有效实施。把预防腐败寓于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之中,及时解决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保证农村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推动创先争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创先争优绝非一项阶段性活动,而应成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自觉追求和长期实践,需要一以贯之抓落实、持之以恒抓到底。要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实践证明,创先争优活动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启示,我们要坚持思想先进与行动先进的高度统一,推动创先争优成为全党的价值理念和自觉行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建设融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的实践之中;坚持群众满意的价值导向,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生动力;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社会凝聚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仍需继续常抓不懈,密切联系群众需常态化长效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长效机制一定要起作用,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中央多次强调要“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我们必须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以深入农村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管理体制;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落脚点,不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水平。

    四、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四风”,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要切实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农村带头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以“三严三实”为目标教育培养农村干部,把“三严三实”要求纳入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内容,并作为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先争优和密切联系群众等长效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以己正立信,以无私树威,以务实兴业。要以“三严三实”为尺度选拔任用农村干部,结合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为农村大力选拔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不严不实”的干部。要以“三严三实”为依据监督管理农村干部,完善从严管理农村干部制度体系,督促农村干部自觉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

    夯实基础、完善措施,切实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各方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切实贯彻“三严三实”要求,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载体,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做到情况实、工作实、办法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在农村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要落实“三严三实”,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农村党员教育标准和管理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务实有效地做好服务农村党员工作,激励他们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体现“三严三实”,发扬钉钉子精神,聚焦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

    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农村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容忽视,必须坚决反对,切实解决农村的“四风”突出问题。“四风”问题突出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反对“四风”,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

    五、坚决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一是保障农民物质利益。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规定,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强化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纠正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利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是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其他突出问题。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清理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解决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在报刊征订、用水用电、计划生育、建房、殡葬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加强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坚决制止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行为。严格执行化解乡村债务有关规定,坚决防止新农村建设中盲目举债搞建设。加大对农村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教育经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低保资金、社保基金等行为。认真解决农村信访问题,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确保农民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六、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加强对权力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把农村基层干部行使的权力置于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就必须继续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在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上下功夫。

    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深化农村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的项目、实施乡村振兴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县(市)负责编制村务公开目录。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结合民主选举实践,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监督,反对和制止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贿选、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结合民主监督实践,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

    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要求,规范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和程序,重点公开以下内容:(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5)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七、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一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搞好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门工作机构。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照任务分工,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工作落实。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党委是主角,必须把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摸清当前乡镇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在哪些方面、哪些环节容易发生问题,深刻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加强指导,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部分乡镇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作风漂浮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沽名钓誉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着力解决少数村干部中存在的侵害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甚至欺压农民群众,以家族势力影响涉及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定等问题。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协调解决问题,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构的作用。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制定督查办法,细化督查内容,严格督查标准,规范督查程序,确保督查效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职责范围内存在问题不解决、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进城市,流动党员数量增加;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等等。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的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帮助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公平公正协调纠纷的能力、自我约束廉洁自律的能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农村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创新案例

    云南大姚:“五联五创”把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延伸到8小时之外

    一、背景和起因

    大姚县在“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生态县、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全面开展党支部进小区、党小组进楼道工作,在县城39个住宿小区建立了党支部,在有党员3人以上的楼道建立党小组,将住在县城小区的3470名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全部纳入小区党支部,采取“基层组织联建、社会治安联防、园林绿化联管、卫生整治联动、精神文明联创”的方式,积极探索“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在双岗”的双重管理、两头作为的党员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了基层党建与“五创”工作双推进的良好局面。

    大姚县金福苑小区于2010年建成,建筑面积47200m²,有居民449户,党员112名。2013年11月,金福苑小区3栋等四个楼宇党支部成立,成为大姚县探索支部进住宿小区的第一批试点。2015年9月,金福苑小区与全县38个住宿小区同步组建了小区党支部和楼道党小组,形成了小区党支部、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合力的工作机制,把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延伸到8小时之外。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搭建平台,落实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工作责任。小区党支部紧紧扭住思想这个“总开关”,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促使党员干部树立从“不敢”到“不想”的思想自觉。一是理论学习进小区。小区党支部每月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宣传党的政策,通报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督促落实“五创”工作要求,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干部严格请销假管理,确保党员干部每年参与小区党组织集中学习活动不少于四次,并把参与集中学习活动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指标。小区党支部还通过短信、微信等平台,对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教育提醒,每到节日前夕都对小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员廉政提醒。二是廉洁文化进小区。结合廉政党课进社区活动,小区党支部每半年请住小区的党员领导干部或纪检监督员为小区党员干部讲授一堂党课。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小区廉洁书画展,组织党员干部书写、展示、品鉴活动,互动观摩自己的廉洁书画,在兴趣爱好和志愿者活动中潜移默化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三是文明创建进小区。通过开展“廉洁家庭”、“绿色家庭”、“无邪教家庭”、“平安家庭”、“文明家庭”评选命名活动,“先进平安家庭”、“优秀业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物管”评选表彰奖励活动,进一步激活小区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活力。

    (二)设岗定责、亮明身份,丰富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有效抓手。把“五创”工作作为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平台,建立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让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服务群众有岗位、监督管理有抓手。一是设立党员责任区。按照小区楼道分布,建立党小组服务群众责任区,公示责任区域、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举报电话,建立党员干部轮流值周巡查制度,形成了支部书记负责小区、支部委员负责片区(楼群)、党小组长负责单元楼栋、党员负责住户的四级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形覆盖、有效覆盖。二是组建党员服务队。组建政策理论宣传、物管收费协助、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管护、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政策咨询、小区治安联防、健康知识宣讲、乱停乱放劝导、廉洁自律提醒等10支党员服务队伍,充分利用节假日、周末开展义务服务。三是建立党员承诺制。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在小区的岗位和职责,每年做出3—4条可以量化、能够做到、便于考核的承诺事项,经过支部审核后向小区群众进行公示,亮明党员干部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年终进行述诺评诺。四是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和居民参与“我为平安小区献一言、我替平安小区站一岗、我为不文明行为管一管、我为邻里纠纷劝一劝、我遇困难帮一帮”的“五个一”活动。

    (三)严格考评、双向通报,增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际效果。用好考核评比的指挥棒,督促党员干部服从双重管理,履行双重责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际效果。一是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党员干部信息台账,详细记录党员干部的基本信息、特点特长、兴趣爱好和岗位职责。建立党员干部履职台账,对党员干部履行岗位责任、落实党员承诺、参与支部活动等情况,特别是违纪违规、违反小区管理的行为据实登记,作为考评依据。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点对点发出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实行季度点评。小区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议,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当面点评。对请假、缺席人员进行书面点评。对好人好事和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材料书面印送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督促党员干部发扬成绩、整改问题。三是年终考核通报。每年年底,由小区党支部组织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开展党员评、群众评、支部班子评,并结合日常考核和季度点评结果,进行量化积分考核管理。考评结果向党员所在单位和党员干部双向通报,让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和党员干部本人既了解党员干部个人考核合结果,也了解在小区党支部考核的所在名次。小区党支部考核没有评优的,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三、主要成效

    (一)时时教育经常提醒,党员责任意识强起来。小区党支部每月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开展集中学习7次;请住小区党员领导干部为小区党员干部上党课2次。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和党员干部生日时给党员干部发廉政提醒短信500余条。开展家庭助廉3次活动,先后三次组织开展小区廉政书画展,2015年底,表彰了“平安家庭”和“优秀业主”各5户。通过经常性开展教育提醒,让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八小时之外的党员责任意识,做到下班不“下岗”。

    (二)设岗定责亮明身份,党员良好形象树起来。支部成立以来,121名党员公开亮出身份,做出承诺400余条并在各党小组进行了公开,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24件,党员服务队开展义务服务3次。党支部积极协调开发商建设支部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各1间,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设篮球场1个,协调开发商建盖了小区党员群众活动室,积极争取公安局党委支持资金7千元、县委组织部6千元配备了党员会议室、活动室相关设施,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5千元配备了支部宣传栏,争取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支持配备了近6万元的健身活动器材,确保了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和业委会工作正常开展;择优选定物业管理公司,重新规划停车带,协助抓好物业管理费收取,促进了小区管理规范,彻底改变了小区过去物管混乱、垃圾遍地、车辆乱停、杂草丛生、经常被盗等现状,小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先后被省环保局命名为“云南省绿色环保示范小区”、楚雄州委州政府命名为“楚雄州群防群治先进集体”,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大姚县先进平安小区”、“大姚县防邪反邪示范小区”、“大姚县党建示范小区”等荣誉称号。

    (三)群众参与广泛监督,党员日常管理严起来。建立党员干部三联三评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支部联系小组、小组联系党员、党员联系住户,开展住户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小组、小组评议支部,考核结果向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双向反馈。3名退休干部和2名普通群众自发担任小区文明行为和党员干部作风监督员,通过平时观察、夜间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乱扔乱丢、乱停乱放、参与赌博、争吵斗殴、邻里不和等行为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对违纪违规的及时向纪检机关反馈。公布小区党员干部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在小区主要通道和单元门口安装摄像头,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党支部成立以来,小区112名党员干部没有一人违纪违规,有1人受到省级表彰,5人分别受到州、县表彰。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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