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非现代著名作品-非洲现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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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

    《日子》是埃及作家塔哈·侯赛因的一部传记体的长篇小说,在埃及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塔哈·侯赛因,生于1889年,卒于1973年,是埃及著名的作家、文艺批评家,也是一位学者、思想家和教育家。他在阿拉伯现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被誉为“阿拉伯文学支柱”和“阿拉伯文学泰斗”。他不仅对文学,而且对哲学和历史也造诣极高。

    《日子》通过作者对主人公阿里·阿兹哈尔3段经历的描绘,为读者展示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埃及现实生活的动人画卷:一方面,埃及正处于内忧外患的灾难深重的悲惨生活之中,人们遭受着宗教、愚昧、贫困和疾病等痛苦的熬煎;另一方面,新旧思想在激烈的斗争,旧大学的改革、新大学的成立和新型知识分子的成长,使人感到:黑暗的日子即将过去,光明的日子就要到来。

    《日子》中的主人公阿里·阿兹哈尔,是一个反对落后、追求进步、向往自由、渴望民主、提倡科学、要求改革、一直站在时代前列的埃及新型知识分子。

    《日子》第1卷描写:他的童年是在悲惨的日子中度过的。自幼生长在愚昧无知、缺医少药的农村。3岁时,“起初他害的是眼炎,好些日子没人注意,后来请来一个理发匠给他治疗,终于把两只眼睛给治瞎了。”农村的陈规陋习、“残酷的哲学和罪恶的知识”,在摧残着孩子,甚至虐杀着孩子。

    他被送进私塾,不到9岁,就学会背诵《古兰经》。他厌恶私塾的先生和学长,因为他认为:他们是“骗子和撒谎者”、偷走吃食的“贼”。他反对墨守成规的腐朽的教育方法。他从书贩手里买到《猫和老鼠的故事》和《电报和轮船的争辩》等,他拼命地“吸取这些书籍的精华来增进知识”。

    《日子》第2卷反映:13岁,他走进渴望已久的开罗最高学府——爱兹哈尔大学。这里是新旧思想激烈斗争的中心,在教师和学生中,都有革新和保守两派。他深受革新派的影响,思想上有了明显的变化;突破了传统束缚,反对教师的保守观点,要求言论自由,表现了对爱资哈尔的深恶痛绝的态度。

    《日子》第3卷表现了他进入新型大学以后的兴奋和愉快。受到具有进步思想的埃及学者和欧洲东方学家的影响,他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枷锁,成为一个追求民主和科学、竭力改革、站在时代潮流前列的知识分子——坚定的革新派。因为写了《纪念艾布·阿拉》学术论文,成为埃及大学第一个获得博士学位的人。赴法留学后,接受了西方文明的影响,终于成为著名的作家和学者。新的思想和知识,使他征服了黑暗,迎来了光明的日子。

    《日子》的艺术成就:首先,突破了古代的传统和近代的文体模式,创造了反映现实的传记体长篇小说;其次,带有听觉、嗅觉和触觉特点的描写多,视觉特点的描写少,反映了盲人创作的特色;再次,语言生动朴实,带有抒情性和哲理性。有许多话语,就是格言和警句,寓意深刻,富有教育意义。

    小偷和狗

    中篇小说《小偷与狗》是马哈福兹在20世纪60年代初发表的上乘之作,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作品的中心是描写小偷萨伊德与一群被斥之为狗的背叛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主要情节是:出身贫寒的青年萨伊德初学偷窃就受到大学生拉乌弗的袒护,从而使他确信偷窃致富光荣合法。但不久被一群背叛者出卖,小偷于是被警方逮捕入狱,4年后获释。这时,拉乌弗一跃而为暴发户——上层社会的贵族;伊列什占有了萨伊德的妻子拉芭维娅,并将萨伊德家产攫为己有。萨伊德唯一的爱女由于年幼,不认亲父。这样,萨伊德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他悲愤交集,决心惩罚这些狗。但报仇未遂,两次错杀了无辜者,结果他在全力抵抗警方追捕后失败。

    作品通过小偷与狗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写出了世态冷酷,对下层人民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对背叛者的灵魂进行严厉鞭挞,表达了人民对埃及社会的不满情绪,但是,作品的批判只停留在道德范畴之内,没能从根本上触及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也未提出改变社会现实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强烈的愤怒和激烈的批判中,又带有些无可奈何的哀愁。

    《小偷与狗》的故事平淡无奇。然而在这平淡之中却透露出深邃的思想和人生的真理。作者试图以这个故事来揭示埃及社会毒瘤,表达自己对人生、道德、法律和宗教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理解和思考。其思想意义极为深刻。

    三部曲

    《三部曲》马哈福兹的长篇巨著,是作家中期的压轴大作,也是使他获得世界声誉的代表作,完成于1952年。

    小说发表之初,以《宫间街》为名,1956年出版时则分为《宫间街》、《思宫街》、《甘露街》三部曲,翌年获得国家文学奖。纳吉尔·马哈福兹全名为纳吉布·马哈福兹·阿卜杜·阿齐兹·易卜拉欣·萨比莱基。他被誉为当今阿拉伯小说世界的“金字塔”,并于1988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三部曲》是反映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30年的埃及现代历史的社会生活。它以一个中等商人的家庭为核心,表现这个时代的历史风云、政治变化以及民情民俗,突出时代的两大使命:反殖的爱国运动和反封建的民主斗争。小说以商人艾哈迈德的妻子艾米娜深夜等候寻欢作乐的丈夫回家起笔,最后以家庭老一代人艾米娜病故的葬礼和第4代婴儿即将出世而结束,首尾照应,写出整个家庭生活随着时代的变迁发生巨大的变化。

    第1代艾哈迈德是典型的旧式商人,在外是一个具有好名声商人,慷慨善施,信奉真主,也为爱国运动所感动,并为此出资捐助;在家庭内部则是冷酷的家长,对妻子、儿女严加管制,有时还施以暴虐。他思想保守,反对孩子的科学、民主、进步思想,干涉儿女的婚姻幸福,禁止儿子积极投入爱国运动。在个人生活上,他每夜必出,与“情妇”度过良宵,沉湎于酒色,但是又保持一定节制,以不失体面、不损害名誉为限。他是一个多重性格的人物,其主导是保守、封建和维护个人、家庭的利益。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不仅身体衰老,而且家长的权威也江河日下,已无力约束家庭成员的行动。不久他因病而去世。他的死表明老一代的封建传统在民主、自由社会思潮的冲击下,已经瓦解、消亡。

    第2代主要人物是幼子凯马勒。他不同于放荡、玩世的大哥亚辛,也不同于富有浪漫气质、为国捐躯的二哥法赫米。他自幼受到父命的压抑和宗教的影响,却也受到爱国思想的影响,立志做一个“爱国的思想家”。入大学之后,博览群书,追求科学,探索真理。这使他逐渐陷入传统与革新、宗教与科学、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深渊,使他出现了精神上的困惑与迷惘。再加上爱情追求的失败,加重了他的失落感。徘徊、犹豫、苦恼、伤感主宰了他的感情世界。他落入了精神危机之中。他的心路历程反映了埃及现代知识分子的探索精神。

    第3代人是外孙哈麦德、蒙伊姆和孙子里德旺。他们因各自政见不同而走了不同的人生道路。哈麦德从一个坚定的爱国者成为一名革命战士,他信仰社会主义,宣传马克思主义,做群众的启蒙工作,因而遭到王朝政府的镇压而被捕;其兄蒙伊姆则主张宗教救国,是“穆斯林兄弟会”的主要成员,由于热衷于自己的信仰,积极参加反政府活动,因而他也受到政府的镇压;里德旺是个自由派的政客,他手段灵活,见风使舵,因而官运亨通,年纪轻轻就成了政府机构的部员。

    他们不同的人生道路反映当时政治生活的复杂性,但是他们也有共同特点:既没有老一代人保守的传统和旧的价值观念,也没有第二代人的精神上的忧郁、痛苦和危机。他们目标明确、行动果断,有新一代人的朝气与力量。

    《三部曲》规模宏大,篇幅较长,但构思严谨、布局完整。整部作品把老一代的生活贯彻始终,但是每部作品又有侧重。《宫间街》以老家宅第的坐落街道而取名,以描写第1代人为重点;《思宫街》以一个孩子的宅院街道而命名,以描写第2代人为重点;《甘露街》又用另一个孩子的宅院街道而定名,以描写第3代人为重点。每部作品都由老家宅生活起笔,然后是以旧人亡故,新婴出生而结束,首尾照应,中心故事贯穿,内在联系紧密,层次分明、脉络清楚。浑然一体。

    小说还善于多角度地塑造人物,揭示人物内在的人性复杂的底蕴。艾哈迈德、凯马勒是多重性格的人物,而其他次要人物,如艾米娜是一个温顺善良的受害者,但也有老一代的固执与保守;放荡的亚辛,虽沉湎酒色,玩世不恭,但也有强烈的亲情,渴望安宁、幸福的家庭生活。

    小说运用现代小说的心理描写手法,开掘了人物内心世界,深化人物性格。独白、对白交织的心理活动,潜意识、前意识的心理表现,多层次地披露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深刻的思想冲突。时而在情节中插入心理表现,时而又用整章整节记叙心理活动,灵活多变的艺术手法,大大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

    《三部曲》没有直接描写埃及现代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的场面,也没有编制悬案众多、勾人臆想的传奇情节,只写了日常生活的流程,却融会当代的政治、文化、宗教、思潮和风俗为一体,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深刻的思想性以及浓郁的生活气息,是作家的不朽之作。

    弃婴

    《弃婴》是埃及作家穆罕默德·阿卜杜·哈里姆·阿卜杜拉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47年。作品是作者的成名作,并获1947年阿拉伯语言科学院奖。

    主人公莱拉是个弃婴,乳娘收养了她,并上了学。长大后她到K大夫的医院当护士,莱拉真诚、善良、勤奋,受到病人们的喜爱,但K大夫的妻子嫉妒她的美丽,最终K大夫把她赶走了。后莱拉在另一所大医院工作,与年轻的吉马尔大夫相爱,但由于莱拉是弃婴,吉马尔的父亲反对他们结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莱拉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知道了自己是私生子的身世,她决心与吉马尔分手。莱拉在一次手术时不慎划破手指,感染病毒,临死前,她把自己的出生秘密告诉了吉马尔。

    整篇小说充满着对不幸者的深切同情,洋溢着人道主义精神。作品风格优雅细腻,带有强烈的浪漫主义的情感和感伤色彩,具有催人泪下的艺术效果。

    迁往北方的季节

    《迁往北方的季节》是苏丹著名作家萨里哈的一部长篇小说,写于1967年。

    小说主要写我在欧洲学习7年以后,回到家乡——尼罗河拐弯处的一个小村庄。村里住着一个陌生人,名叫穆斯塔法·赛义德,50多岁。从祖父口中得知,他原是喀土穆人,北迁到这里已有5年,买了土地,娶马哈茂德的女儿哈赛娜为妻,按时做礼拜。他沉默寡言,但一旦说出话来,颇有见地。他询问我在英国学习诗歌的情况,指出目前苏丹需要的是农业、工业和医学,而不是诗歌,他希望祖国繁荣昌盛。

    从儿时的挚友、现任村长马哈祖卜口中,我了解到赛义德在村中农业计划委员会里发表意见时,无人不佩服,只因为他不是本地人,所以不能担任委员会主任。有一次我和赛义德一起喝酒,他喝醉了,用英语朗诵抒情诗,使我十分惊讶。第2天,我用英语和他交谈,他却佯装不懂。后来我发誓不泄露秘密,他才告诉我:他于1898年生于喀土穆,出生前父亲就已逝世,在英国督学的鼓励下去开罗上中学,受到罗伯逊夫妇的关照。20年代在英国留学,去过法国、德国、丹麦和中国。在英国期间,先后与几个女人同居,其中有的自杀,他因此受到指控,幸亏有一位教授为他开脱。

    在尼罗河20、30年一次的大泛滥中,赛义德失踪了。有人说他淹死了,也有人说他自杀了。这以后两年,我在喀土穆教育部听到有人谈论他,说他是个出类拔萃的人,是苏丹第一个留学生;还有人说他是第一个与英国妇女结婚的苏丹人,著有《殖民主义经济问题》等书。我对赛义德的兴趣越来越浓,经常思索他为什么要到这个小村庄来?是为了求得安宁吗?我发现他用红笔给我写的信,要求我照顾他的妻子、孩子和财产,他说他害怕村民们知道他的过去,从而阻止他到更遥远的地方去。

    年已70的有钱人沃都·里斯,想娶比他小40岁的哈赛娜为妻,还要我为他说情,我非常生气。我到赛义德家,见到他的两个孩子,女孩8岁,男孩7岁。他的妻子哈赛娜告诉我,赛义德生前经常呆在一个黑屋子里,晚上自言自语。死前一周,他料理好所有的事务,一切作了交代,还嘱咐了孩子。我劝哈赛娜嫁人,并告诉她沃都·里斯要娶她。她表示如果沃都·里斯强迫她,她就要杀掉他,然后自尽。我又找到村长马哈祖卜,他认为赛义德之死是一个大损失:他帮助管账,村里赚了钱,盖起了磨坊;他开阔了村里人的眼界,但受到族长和商人的嫉恨。马哈祖卜认为,如果世界上还有公正的话,赛义德是应该任部长的。他还劝我娶哈赛娜。我承认我爱她。我离开村子去喀土穆。

    我接到马哈祖卜的电报,匆匆赶回村里。他只告诉我赛义德的两个孩子在他那里。他问起我喀土穆的情况,知道那里的部长们过着腐化生活,而这里乡下没有学校,缺医少药。我告诉他,有人提到赛义德是解放非洲战斗协会的主席。我们到哈赛娜的墓地凭吊。但是,所有的人都不愿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我后来终于探明真情:哈赛娜被迫嫁到沃都·里斯家,但坚决不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里斯,然后自尽。

    我来到赛义德的黑屋子,房内有很多书和照片,有坚信未来属于工人的女侍西拉伽丽努德、外科医生的妻子伊萨贝尔、青年姑娘安娜·汉姆内特等人的照片,她们全都爱他,但又都自杀。还有罗伯逊太太的照片。赛义德还是一个高超的画家,并积累了大量小说素材,写了若干首诗。他记录了追求舞女金·莫里斯以及最后把她杀死的经过。

    我把小屋的钥匙扔掉,跃身尼罗河,向上游即北方奋力游去,但河水却把我冲向下游,我高呼救命!

    祖国,我可爱的人民

    《祖国,我可爱的人民》发表于1957年,它是乌斯曼的成名作,是反映农民如何觉悟起来并开始同殖民主义者进行斗争的长篇小说。

    桑贝内·乌斯曼,生于1923年,塞内加尔作家,具有世界声誉,在当代黑非洲文坛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主人公乌马尔·法伊是一个勇敢、坚毅而富有智慧的青年黑人。他出生在卡扎曼斯河畔一个渔民的家庭,他自己也是一个出色的渔民。但是,殖民主义统治改变了他的命运。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乌马尔被强征入伍,参加法国部队,曾经两次负伤,得到一枚军功奖章和一枚战斗十字章。但是,乌马尔在战争中的收获不是这两枚奖章,而是认识了殖民主义统治的实质,找到了自己失去祖国和民族遭受凌辱的原因。所以,乌马尔复员后,虽然有在法国安家的机会,但他却毅然携着法国妻子伊扎贝拉回到了塞内加尔。他选择了一条困难而危险的道路。他是一个黑人,居然娶了一个白人妇女做妻子,这在他的同胞们看来是对自己民族的背叛,而在法国人看来,伊扎贝拉则是一个堕落的女人。乌马尔为此受到亲人的指责和白人殖民者的侮辱。但是,乌马尔顶住了这双重的压力,并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为了拯救自己的同胞,他放弃自己精通的捕鱼生涯,改学种田,把收获的粮食低价出卖或无息借给黑人同胞,使他们免受殖民者的残酷经济剥削。他还耐心向年轻人宣传新思想,帮助他们克服旧的传统和摆脱落后生活方式的束缚。他成功地团结了年轻人,争取了老人,使他们认识到组织起来,办示范农场,组织合作社,同殖民主义者进行政治的和经济的斗争的意义。乌马尔的事业有利于祖国和民族,却威胁着殖民主义者的统治。敌人采取阴谋手段暗杀了乌马尔。乌马尔死了,但他的事业在继续,他的同胞在前进。人民用斗争和胜利来歌颂这位塞内加尔的忠实儿子。

    《祖国,我可爱的人民》的情节是沿着新思想意识同旧传统观念的矛盾,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同殖民主义统治的斗争这两条彼此交错的线索展开的,其中主要矛盾是种族矛盾。乌马尔·法伊的形象就是在这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中塑造成功的。乌马尔这个在铁与血的战火中觉悟了的青年黑人,在伊扎贝拉因被雅克侮辱而提出一起回法国时,他深情地说:“我知道卑屈和受辱的滋味,所以我了解你是怎样痛苦。

    可是,我,我应该到哪里寻求我的自尊呢?如果我不在我生长的家乡寻找,还到哪里去寻找呢?”是的,乌马尔是用一腔热血和整个生命热爱自己的祖国和人民的。在他看来,“一个人的自尊可贵并不在于他能生男育女,也不在于他会穿漂亮的衣服。最主要的是他的祖国”,“必须揭开一切事情的秘密,掌握一切事物的秘诀,为人民造福”。他不能忍受没有祖国的痛苦,于是他仇恨、反抗、斗争,立志要夺回他和他的同胞们失去的一切——独立、自由、做人的尊严。在轮船上,他两拳打倒了科佐诺公司的管事;在码头上,他同船长和海员们进行了力量悬殊的搏斗。他成了弱小者和被压迫者的保护人。

    接着,他为了改变祖国听命于人的状态,实行一系列宏伟计划,进行艰苦劳动。殖民主义者船长不是挥舞皮鞭叫嚣“我让他知道知道,在这里谁是主人”吗?乌马尔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同胞们;黑人是黑非洲的真正主人!正是在揭示和解决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自由与殖民主义统治这一主要矛盾斗争的过程中,乌马尔的坚毅、刚强的性格特征被生动地刻画了出来。但是乌马尔的形象之所以丰富感人,还因为他的性格有着善良、温柔的一面。

    作家通过新思想意识和旧传统观念的矛盾,来刻画乌马尔性格的这一面。乌马尔爱人民、爱家乡,尽管他在战争中在欧洲经历了很长时间,但“就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祖国一样”,“内心深处的确蕴藏着自己民族的传统精神”。

    另一方面,他同旧的传统观念的斗争也是勇敢坚定的:他娶了一位法国妻子,并将她带回家乡;他动员母亲为他解除与阿伊达的婚约,拒绝按当地习俗娶两房妻室;他父亲是清真寺的教长,但他从不去做礼拜;他不顾别人的议论,离开父亲的宅子,在树林里盖起了新屋;他放弃家族世代捕鱼的传统,改学种田;他尊重混血儿送齐列,努力促成她和医生阿格鲍的婚事……这一切行动都体现出新思想意识的光辉,都是对旧传统观念的挑战和决裂,说明“他的思想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他甚至毫不容情地指责他同种族的同胞所固有的缺点:他们的宗派主义,阻碍社会进步的等级偏见,狭隘的种族观念,以及他们本能上某些‘反白种人’的幼稚病”。在这类斗争中,他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和韧性。当他发现固执守旧的父亲不肯接待他和他的妻子时,他很难过。在同父亲谈话时,虽然坚持自己的意见,又深深感到“作为一个儿子违背父亲的意志是很痛苦的”。当母亲问他为什么不祷告时,他搂着母亲说:“难道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吗?”乌马尔在母亲面前永远是个孩子。他在妻子面前也不是帝王和主人,而是充满了信任、尊重和友爱,处处表现出无限的柔情。他对青年们坦率、诚恳,是他们的兄弟、朋友、带路人。他的“小棕榈林”成了青年们集会和讨论青年的未来、民族的未来、非洲的未来的场所。乌马尔对老年人分外尊重。在长老会议上有人提出要用祭神来消除蝗灾时,乌马尔则以诚恳劝告和耐心说服,把自己的进步思想变成同胞们的集体行动。乌马尔对戈米斯老人说:“我是想办一个示范农场,使我们的全体人民以后都能得到它的好处,我今天就是来问你愿意不愿意同我合作……我们的人民习惯由老人带头做事。过去也有过您的时代,可是您不应该做我们时代的旁观者”。字字声声充满了信任与期望。

    如果说,在同殖民主义者的斗争中集中表现了乌马尔性格刚的一面,那么,为了同传统观念作斗争,他在团结群众从事进步事业的过程中,则主要表现了其性格柔的一面。作者就是通过这两条线索,来塑造乌马尔的形象的。

    《祖国,我可爱的人民》在艺术上是很有感染力的。强烈的爱憎,正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在作品中,当作家的笔锋一触到他那美丽的祖国和亲爱的人民时,笔调便温柔、妩媚,充满诗情画意;然而,一旦笔锋转向殖民主义者,则文字如利剑。而且这种爱和恨的感情总是交替出现,使善与恶、美与丑形成鲜明对比。例如,小说一开始就把黑非洲热带森林风光呈现在读者面前:

    轮船缓缓地逆流而上。河水滞重而浑黄。河的一岸是一片广阔的平原;上面长满灯心草,成了鳄鱼隐避的地方。远远望去,有一带灌木丛,阴森森的,好像隐藏着许许多多危险。鸟儿翅膀拍打着芦苇,一行接一行笨拙地飞翔。马拉布在岸边苇丛里捕鱼充饥,不时振翅冲上天空。

    面对家乡迷人的景色,作家借主人公乌马尔的口抒发了他深情的爱:“乔多尔·卢梭要是看见这副景色……可惜他没到此地来过。”

    但是,接下去,作家笔锋一转:

    “滚到你们原来的地方去,畜生!”一个白种人喊叫着,黑人都惊恐地看着他。可是谁也不愿意去淋这么大的雨。于是白人就用皮鞭抽打他们。出乎意外的抗拒行为激怒了他,他不分男女老幼,一个劲地来回乱抽。狭窄的过道里乱成了一团。有些人跌倒在地板上。

    突然来了沉重的两拳!一拳打在颚骨上,紧接着第二拳

    打在肚子上,白人被打倒在地上了。

    在白人面前站着一个黑人……

    这两个男人面对面地站着,互相怒目而视。

    这是多么深切的恨!这种强烈爱憎感情的对比描写,贯穿于整个小说的始终,而且每一次白人殖民主义者的出现,总会有一场暴风雨。那是仇恨的旋风,反抗的风暴!它是那爱祖国、爱人民的涓涓流水和熠熠春风的必然产物,是艺术家感情世界的真实写照。可见,作家感情的恳切真挚程度,是决定作品艺术感染力大小的最重要条件。

    乌斯曼作品的另一个突出艺术特点,就是善于运用诗的激情、戏剧中精粹的对话和电影中蒙太奇手法,来塑造人物,展开情节,表现主题。

    《祖国,我可爱的人民》中,作家很少对人物做长篇叙述,而是通过他们做什么、怎样做的描写,来揭示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和思想意识。比如小说对清真寺教长——乌马尔的父亲姆萨·法伊的描写就如此。

    他是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他也痛恨殖民者,但又是个传统观念的顽固坚持者。他最反对儿子乌马尔的行为,但他从不像罗卡伊亚那样喋喋不休地抱怨,而是用行动表示不满。接到乌马尔和伊扎贝拉回国的电报后,他“坐在席子上,低着头,一个个地拨着念珠,一句话也没说”。正当全家“鸦雀无声地敬候着家长传下什么旨意”的时候,他却“穿上巴布什,倒背着手到清真寺去了”。在常开“酋长会议”的大树下,当他听到人们谈论他的儿子将带回一个法国女人时,内心感到羞愧和痛苦,但只是说了句:“做礼拜的时间到了。”当人们继续从他的儿子谈到战争,谈到年轻人的变化,最后又回到他儿子带法国女人回家来这件事时,他也只说:“愿真主饶恕我们!”“时候到了”。于是召集教徒们祈祷。难道他不爱自己的儿子吗?爱!他虽然有三房妻子、6个儿女,但乌马尔终究是长子。你看,当罗卡伊亚说“要是我料到乌马尔会这样,我会在他小时候就用这只手把他掐死”时,他马上制止老婆:“不要说了,孩子们都听着你呢!”当他得知乌马尔在船上拳击白人殖民者时,急于见自己的儿子。他说:“为了这件事,我等了你一整天”,“你可要小心,这个人是个坏人。”当乌马尔因同鲨鱼搏斗,捕鱼未能及时归来,人们担心出事时,他也和救护队员一起登上了独木舟。是的,姆萨是痛苦的,他痛恨殖民主义者,但又没有勇气反抗,他爱自己的儿子,但又无力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最后只好离家朝圣去了。姆萨这个富有个性的重要人物,心理活动十分复杂,但作家叙述过程用笔极少,全靠精粹的对话、典型的动作描写来活灵活现地刻画其性格。

    《祖国,我可爱的人民》在语言上很有特色。虽然这是一部用法语写成的书,但是,由于作家的心与黑非洲的命运紧密相关,脑海里活跃着黑非洲人生活与斗争的情景,所以,作品的语言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首先是具有黑非洲达姆达姆鼓的深沉、浑厚的音调和明快、急促的节奏。这一特征使作品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一方面,作家有意识地运用了一些非洲谚语,幽默而深刻,更增加了作品的乡土气息,使小说散发出黑非洲泥土的甜味和芳香。

    阿尔及利亚三部曲

    《阿尔及利亚三部曲》是狄布的代表作。

    穆罕默德·狄布生于1920年,阿尔及利亚当代著名作家,也是阿尔及利亚新文学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

    三部曲的第一部《大房子》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从1939年写起,主要是表现城市贫民。它以城市居民贫困的生活为素材,总的说来,没有超出风俗描写的范围,但它感受新鲜,暴露贫穷景象时态度激烈,对殖民时代阿尔及利亚社会中最底层的被遗弃者抱有同情。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10岁左右的名叫奥马尔的穷苦男孩。

    书中描写在阿尔及尔一座穷人聚居的大房子里,奥马尔一家5口在父亲死后,怎样过着饥饿贫穷的生活。狄布在小说开始时并未提出超越小孩视野以外的问题,但后来决定在奥马尔的故事中“加上”广泛的社会材料,并仿照20世纪的法国社会小说,描绘史诗般的阿尔及利亚的生活画面。因此,出现了那个在城市和乡村间浪游的以发动群众为目的的革命者哈米德的形象,他也是贯串全书的主要人物之一。

    《火灾》是三部曲的中间一部,也可说是三部曲的灵魂。它主要是表现乡村农民。作品中的勃尼·布勃朗村,是一个典型的法国殖民时期的阿尔及利亚农村,小说描写奥马尔在这个村里看到一群农民失去了土地,被迫在地主,也即是一家殖民者的葡萄园当雇工,他们住在破烂的茅草棚屋里,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作者通过一个饱经沧桑、穷困孤苦的老人对奥马尔讲的一番话,揭露了殖民者掠夺阿尔及利亚农民土地的罪恶。他指出:“哎,我的小老爹,这就是所谓文明的恩赐啦!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他们的文明,真懂得怎样剥夺农民的一切。一个捉摸不定的怪物,饕餮贪婪,在人们绝对料想不到的时候,张开了它黑色的大口,吞噬了大片的土地,那是人们用血汗灌溉出来的土地啊!”正是由于殖民主义者掠夺了农民的土地,阿尔及利亚农民才被迫离开了他们祖祖辈辈居住的肥沃富饶的平原,被赶上了贫苦瘦瘠的山区,他们无以为生,只好去当雇工,给殖民者大地主干活,出卖劳动力以换取口粮。

    书中接着描写了哈米德领导这些雇工进行罢工斗争,虽然殖民者对罢工进行了残酷的镇压,但雇工们表现出反抗压迫、斗争到底的英雄气概。殖民者又收买富农加拉,破坏罢工,对罢工的雇工进行报复倒算,放火烧掉了他们仅有的财产——破烂的茅草棚屋。罢工被镇压下去了,但是革命的火种已经在人们心中点燃起来,正如雇农斯利马纳心里想的:

    地方上的力量还没有醒过来呢,可是,心里,内心的深处,不可估计的,洋溢着的反抗意志准备把整个制度和制度的铅质骨架摇撼起来。”这也正如作者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在葡萄庄园的上空,黑暗的苍穹立即被红光照亮了。这种村野的怒吼,在深夜中鞭策着空气,传进黑暗的院子,使关紧的门户也颤抖起来,它像瀑布一样,猛烈地泻进了人们的心坎。

    三部曲的第3部《织布机》表现的是城市工人阶级。它是从美军在北非登陆写起,描写已经成长为青年的奥马尔在一家织布厂当学徒,和工人们一起过着饥寒交迫的奴隶生活,极力想要挣脱这个苦境,并意识到:“命运压在我们的身上,要摆脱这个命运,就得粉碎一切。”它表明这是产业工人的萌发阶段,而很多产业工人都是破产的农民流入城市当工人的。

    阿尔及利亚未独立前,长期是法国的殖民地,受法国的直接统治,法国殖民者贪婪残暴地剥削掠夺阿尔及利亚的财富,他们不断地吮吸着阿尔及利亚人民的血汗。

    三部曲集中反映了从1939年至1942年间阿尔及利亚城乡劳动人民的生活斗争,它的主要人物是穷苦出身、先是城市贫民、后来成为工人的奥马尔和职业革命者哈米德。三部曲基本上概括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阿尔及利亚的社会现实,写出了阿尔及利亚城市贫民、乡村农民和无产阶级的生活图景,描写了阿尔及利亚民族独立革命运动的发展壮大。作者在三部曲中提出了农民在阿尔及利亚的民族民主革命中应占的地位。他要说明阿尔及利亚农民是革命中的一支主要力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乃是阿尔及利亚民族民主革命的一个重大的关键问题。

    当然,三部曲只写了阿尔及利亚民族民主革命阶段的前期,并没有直接写农民参加进民族解放战争的行列,但可以预见到,这一股伟大的力量是一定会投进革命的钢铁洪流中去的。所以我们可以断言,三部曲虽然没有正面表现阿尔及利亚的武装斗争,但它的艺术形象已经雄辩地说明了革命的必然性,革命的武装斗争阶段迟早必然会到来,它是阿尔及利亚武装斗争的前奏曲。

    我家有个男子汉

    《我家有个男子汉》是埃及当代著名作家伊赫桑·阿卜杜·库杜斯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57年,是作者的代表作。

    小说描写文静的大学生易卜拉欣,在反抗英国殖民主义的斗争中,参加了刺杀英国人的行动,并意外被捕。他成为全民族仰慕的英雄。他越狱后逃到从不过问政治的同学毛希丁的家,这个安宁、不与政治发生联系的家庭为易卜拉欣的到来惊恐、忐忑、激动,他们热情地欢迎了这位政治在逃犯。易卜拉欣的到来,对家庭每个成员都产生了不同寻常的影响,他们感到家里有了个真正的男子汉。易卜拉欣不想使这个家庭承受任何不幸,他决定离开这个家,这时大家发现他们已把他看作家庭的一个成员了。易卜拉欣在袭击英国军营的战斗中不幸饮弹身亡,毛希丁一家不胜悲伤,他们加入了全国掀起的革命浪潮。

    作者文笔细腻、感情真挚,把一场看起来应该是严酷无情的政治斗争描写得充满了人情冷暖,把国家的命运,同个人、家庭联系起来。

    矿工

    《矿工》是南非著名作家伯拉罕的一部长篇小说,写于1946年。

    一天深夜,有个名叫休马的黑人小伙子从北方乡下来到约翰内斯堡,想在金矿上找个工作。他身无分文,衣衫褴褛,脚上的鞋子破到要用细绳和铁丝缚住。正当他想在陌生的城市街道里找个安身之处时,遇到了卖私酒的女人丽亚。丽亚慷慨地留他在自己店里住下。

    初到城市的休马,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莫名其妙。他看到丽亚那里成天都有喝得醉醺醺的人撒酒疯。到了礼拜六,街头上男男女女熙熙攘攘,寻欢作乐,酗酒打架。休马第一次上街,不懂得象别的黑人那样,见到警察就躲开,因此挨了一个白人警察的打;他气愤之下,还击了那个警察,遭到追捕,幸亏一个有色人种的人帮他逃出了险境。

    按照种族歧视的法律,白人可以卖酒,而黑人卖酒是犯法的。丽亚是个能干、泼辣的女人,周围的人都尊敬她。警察常常来搜查私酒,每次都要抓走一些人。但丽亚总能事先得到消息,藏好一切。

    丽亚托她的朋友、矿工约翰尼斯介绍休马到矿上,在一个外号叫“红头发”的白人帕迪的班里当领班。休马到矿上的第2天就下井工作。他身强力壮,不辞辛苦,很快就熟悉了自己的工作,成为出色的领班,得到了工人们的尊敬。

    休马爱上了丽亚的外甥女伊利莎——一个漂亮的女教师。但伊利莎对他忽冷忽热,喜怒无常。其实,伊利莎的心是好的,只因为她受过教育,渴望能够象白人一样,过上文明、舒适的生活,休马当然不能满足她的愿望,因此她虽然爱休马,却又不甘心永远和他一起生活。

    休马在丽亚那里还认识了梅茜。梅茜是个善良的女孩子,活泼、爱笑、乐于助人。她在一个白人家里当女仆。梅茜喜欢休马,尽管她知道休马爱伊利莎而不爱她,却仍然对他很好。每次在伊利莎伤了休马的心时,她都能想法安慰他,领他去舞会,去郊游,使他快活,休马很感激她。

    几个月后,休马熟悉了城市生活。他已经知道黑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他也知道了那些成天喝醉的人是想把自己的痛苦埋在酒里。他看到了白人生活和黑人生活之间的悬殊,明白了伊利莎渴望的是什么。他恨这一切,因此,尽管他的白人领班帕迪对他和其他工人都很好,他却不愿和帕迪做朋友。

    伊利莎和休马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突然不辞而别,离开他到遥远的地方追求自己的梦想去了。这给休马很大打击。就在这时,警察设下圈套,捉住了正在藏酒的丽亚,判她9个月监禁。休马非常痛苦,因为他一向尊敬丽亚,而且他知道,假如丽亚是白人,那就不会遭到任何惩罚。帕达向他表示同情,而他在气愤之中,对帕迪说白人绝不会理解黑人的痛苦。帕迪却说:“无论黑人白人,首先都是人。大家都应该站在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休马当时并不同意,后来却把帕迪的话考虑了很久。他向往有一天“不分白人和黑人,只有人民……每个人都有粮食,每个人都有工作……充满了欢笑,充满了友爱。”

    休马和帕迪发现矿井漏水,报告矿上的工程师,工程师置之不理。后来,发生了倒塌事故。约翰尼斯和他的白人领班克利斯为了救班里的其他工人,被压在下面。休马和帕迪冒险把他们救上来,但他们都已死了。这时,经理和工程师不顾工人死活,打算只换几根柱子,仍逼工人们下井干活。休马坚决要求首先修好矿井,否则不下去。他愤怒地喊道;“尽管我们的皮肤是黑的,我们是人,我们不是来送命的牲畜,我们是人!”所有的矿工都支持他。帕迪也和他们站在一起。矿主召来警察镇压,在混战中,帕迪被捕了,休马冲出了包围圈。

    休马找到梅茜,告诉她发生的一切,并且说他决心去和帕迪一起坐牢。因为他已经完全明白:无论黑人白人,都是人。他有许多话要说,他要在法庭上把一切都讲出来。最后他告诉梅茜,现在他才明白自己爱她,希望梅茜能等他。梅茜理解他,支持他的行动,并表示无论多久,她都要等他。

    最后,梅茜陪他一起走上通向警察局的大路。

    路

    《路》是一部寓意深刻的剧本,创作于1965年,一向被推为索因卡最有代表性的剧作之一,并是他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主要作品。

    沃尔·索因卡,当代尼日利亚最负盛名的剧作家、诗人、小说家、评论家和翻译家。198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非洲第一位享有此殊荣的作家。

    《路》表现了作家对国家前途与民族命运的一种深刻的思索,以及因为结论悲观所产生的一种内心的焦虑。

    剧情主要描写一个发生在“车祸商店”周围的荒诞故事。教堂的晨钟惊醒了昏睡中的客车售票员沙姆逊、司机科托奴、萨鲁比和一个名叫穆拉诺的仆人,他们像往常一样开始一天的谋生活动。车祸商店的老板是个被称为“教授”的神秘长者。他曾当过主日学校教师、祈祷仪式的主持人等,现在经营车毁人亡的汽车配件和伪造的驾驶执照。无票可售的沙姆逊和无驾驶执照的萨鲁比以恶作剧的方式搞乱“车祸商店”的秩序,使得从车祸现场归来的“教授”误以为别人的处所而离去。不久镇长来这里秘密雇用以“东京油子”为首的流氓为他的党派效力,而“东京油子”也立即用刚从镇长手中得到的海洛因贿赂警察。

    “教授”在这里继续从事寻找《圣经》的工作。在科托奴的询问下,“教授”讲述了仆人穆拉诺的往事。原来他是个被肇事车辆撞伤后弃之不管的人,“教授”发现后将他救助,并照料他恢复健康。穆拉诺虽然肢体伤残,但在“教授”心目中却是个道德高尚的圣徒和永恒真理的卫士,也是可以帮助他自己寻找和发掘《圣经》的助手和桥梁。科托奴不顾“教授”劝说,不愿再开车,原因在于对车祸的恐惧。原来早年其父死于车祸,其好友、一个缅甸中士也在车祸中丧生,而前些天又亲眼目睹了一起惨痛的交通事故,自己也险些翻下桥头。此外,他心里还隐藏着一桩心事,即司机节那天,他驾车遇到一个戴面具的车祸遇难者,为了避免嫌疑,只好将其藏在卡车挡板下,逃之夭夭。当警察搜查时,遇难者不知去向,只留下一个奥贡神的假面具。后来警察“爱找碴的乔”在调查汽车节汽车肇事一案时,在“车祸商店”发现了受害者所戴的假面具,众人又将它藏起来。仆人穆拉诺看出被藏在“教授”座椅下的假面具,竟拿起来若有所思地端详,“教授”告诉大家,穆拉诺这个呆子身上附有了神灵。

    假面舞会又跳起来,“教授”依然用他对《圣经》及其教义的理解进行说教。舞会的参加者着魔似的越跳越疯,越舞越狂。与会的“东京油子”看到手下的流氓也加入跳舞者的行列,便大声喝止,而“教授”则鼓励人们尽情地跳,于是发生冲突。扭打之中,得到萨鲁比帮助的“东京油子”用匕首刺中“教授”,但他本人也被头戴奥贡神假面的人摔倒在地。“教授”在弥留之际向众人说了如下一番话:像路一样呼吸吧,变成路吧!你们成天做梦,平躺在背信弃义和欺骗榨取上,别人信任你们时,你们就把头抬得高高的,打击信任你们的乘客,把他们全部吞掉,或是把他们打死在路上。你们之间为死亡铺开一条宽阔的床单,它的长度和它经历的岁月,犹如太阳光一样,直至变成许多张脸,所有死者投射成一条黑影为止,像路一样呼吸吧,但愿能像大路一样……

    最后,“教授”在挽歌中死去,四周一片黑暗。

    创作《路》剧的直接动因是作者有感于尼日利亚公路上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但是剧中却渗透着作者对许多现实问题的哲理性思考。因此《路》剧深刻而富有象征意义。无论是剧情的衍变赓续,人物的对话独白,还是动作的语言启示,都表露出作家从人性、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对社会所进行的尖锐有力的批评。剧中虽不乏作者对现实的深思,却很少探讨时事性问题,对社会生活内含实质的分析多于再现生活,对于国家与民族问题的关注又多于希望与想象,因此,《路》剧表现出一种警世意义,一种对于未来难以名状的时代穿透力。

    《路》剧上演时,尼日利亚已经独立5年。祖国独立之初,索因卡急切回国,渴望投身祖国的建设事业,但是很快他就从企盼百废俱兴、弃旧图新的狂热中冷静下来,并清醒地发现刚独立的民族国家并未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国家没有出现欣欣向荣的可喜景象,反而暴露出各种深刻的社会危机。执政者营私舞弊、肆意妄为,政党和部落之间纷争不断,连连发生冲突。广大人民贫困潦倒,怨声载道。独立不久的国家重新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处处散发着恶浊的腐败气息。因此,《路》剧中所展示的不再是独立初期创作的《森林之舞》中象征着民族独立、团结与蓬勃向上的狂欢歌舞,而代之以破烂的卡车、崎岖的道路、不断的车祸等客观物象。

    《路》剧幕布拉开,出现在观众视野中的即是“车身歪斜,轮子短缺”,“车身后部朝向观众的四轮卡车”,一派破败不堪的景象。继后,卡车又以其丰富的象征意义不断出现在剧中。有的部件残缺、车身破损,有的用不配套的零件拼凑而成,有的则是旧车重新涂上漆等等。这些开起来嘎嘎作响的破车常被用来“运穷光蛋”,“运麻风病人”,以及运送许多乌七八糟的东西。它们行驶在高低不平、曲折狭窄的道路上,不仅“散发着腐烂食品和各种垃圾的臭味”,而且前途未卜,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尼日利亚广大人民不知去向何方的一种愚钝与困惑。

    作为主要象征物的“路”更是不堪入目。它自己不仅崎岖险恶,洞穴遍地,桥梁糟朽,无法承受车载,而且在如此破败的“路”上还寄生着流浪汉、毒品贩、巡警宪兵等,正犹如是尼日利亚社会的真实写照,这样的载体根本无法顺利安全地行驶车辆,因此车祸不断,使人心有余悸,也无法使人达到目的地,前景不乐观。而那些驾车的司机,常常置车毁人亡于不顾,毫无责任心。他们不是无法胜任工作,就是贪杯醉酒,更有甚者是没有执照的司机,或是惊魂未定的车祸肇事者。这些毫无责任感、草菅人命的司机正是当时尼日利亚执政者的象征,他们胡乱驾驶着满载的汽车,行驶在如此糟糕的“路”上,前途不堪设想。

    《路》剧中表现出的探索精神,主要体现在对生存与死亡意义的理解上。剧中的怪老头“教授”经常实地勘察车祸现场,欲从血肉模糊的尸体和支离破碎的残车上寻找人生真谛的“启示”。为探求死亡的奥秘,他有时甚至丧尽天良地故意挪动路标,有意制造车祸。司机科托奴的父亲,一方面在路上与女人做爱,赋予了他以生命,另一方面又死于车祸,想使他离开路这一死亡的陷阱。而科托奴无论是主动求生存,还是被动逃离死亡,都不得不挣扎在一种绝望的困境之中。另外,剧中约鲁巴族信仰的奥贡神不时出现,他手执利斧开辟了连接神界与人世的通道,沟通了生存与死亡的两极,实际上是“路”的主宰。

    剧的最后,作者以“教授”作为自己理想的代言人,说出了路作为生死循环的象征意义,表现了作者面对现实所产生的一种绝望心理。当人们在现实中无所依存又生死不明的时候,当他们既不想成为政客的牺牲品,又不想让神主宰自己的时候,尽管“路”通向未知境界,但还是变成路,“把生死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作者悲观情绪的反映,也是他思想矛盾的反映。

    索因卡的戏剧艺术既深深地植根于民族生活和文化艺术传统的土壤,又受到西方生活和文化艺术的影响,他曾说过:“虽然我受过西方教育,但是我把自己扎根于非洲人民,注重反映他们的现实,特别是他们蒙受的苦难和对未来的理想。但是我也接受西方文学、东方文学对我的影响,只要是有益的我都接受。”

    因此,《路》剧反映了传统的非洲戏剧艺术与现代欧洲戏剧艺术的双重熏陶,是西非约鲁巴部族的文化基因与西方现代戏剧的艺术技巧有机融合的结晶。这两种异质的艺术形成一种独具特色的戏剧风格而得到世界剧坛的认同。

    首先,《路》剧不似一般剧作那样统一完整。它缺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既没有重要的戏剧矛盾和冲突,也没有高潮和余波。它不注重表现和塑造常规式、程式化的人物,而以一种深沉的哲理性思辨为前提,对历史和现实进行反思。因全剧袭用西方现代派的表现手法,打破了写实戏剧因果逻辑的结构,并杂糅了非洲当地文化艺术中诸如图腾与舞蹈等延续性意象,因此,剧情显得扑朔、迷离、朦胧、神秘,颇有些荒诞不经的色彩。

    其次,《路》剧打破了传统的戏剧时空关系,将人物内在的意识流程的心理时间同外在事物进展的物理时间相互融合,将不变的客观世界的时空同可变的主观感觉时空交叉表现,从而形成了戏剧时空的高度凝聚。《路》剧的情节只表现一个上午发生在一间名为“车祸商店”的小棚屋里,然而在如此有限的时空条件下,作者却从容地表现了许多戏剧角色对漫长生活经历的多方位、多层次的追忆。

    另外,《路》剧以相对独立的情节单元结构全剧。剧中人“教授”、“东京油子”、沙姆逊、科托奴、穆拉诺以及早已离世的缅甸中士等,都以各自所关联的事件构成相对独立的情节单元,在分属他们各自的微小时空区域里,有的追忆以往的经历,有的求索人生的真谛,有的以隐寓性事物揭示具体的现实内容,表现出人物意念流程的一种延伸,增加了戏剧的内涵与包容量。

    不得不承认,作者在戏剧创作上,从内容到表现手法的创新,都能被不同文化心理素质的各区域人民所接受,确实难能可贵,这种能在世界范围内找到知音的戏剧家实属凤毛麟角。

    和平的祈祷

    《和平的祈祷》是桑戈尔的政论诗中最好的一首,它写于第二次大战即将结束的1945年1月。列奥波尔德·塞达·桑达尔,生于1906年,塞内加尔著名的诗人和杰出的社会活动家。

    这时全世界各国人民都从法西斯铁蹄蹂躏的噩梦中醒来,看到了和平的曙光。因此,在这首诗的第1段,诗人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说:“我知道,我兄弟的血是春天的奠酒,70年来被大老板用来肥沃帝国的土壤。”但是在这全人类受难的日子即将过去的时候,他只好暂时忘却过去的旧恨,代表非洲“作和平和宽恕的祈祷”。

    在诗的第2段,诗人首先提出请求吾主上帝宽恕白种人的欧洲。近代欧洲文明的发展虽然完全建立在非洲人的累累白骨和血泪之上;殖民主义者不仅毁灭了非洲的文化,把“羊皮古籍付之一炬”,将“博士和经学大师四处流放”,而且在罪恶的贩奴活动中,把2亿非洲儿女掳掠去供他们买卖和驱使,使非洲变成了荒原和衰老、孤独的黑暗大陆。在人类即将从战争的噩梦中苏醒的喜庆日子里,原以为“仇恨的毒蛇已经死去,现在却在我的心中抬头……”

    在第3段,诗人以向前看的态度,专门为法兰西祈祷,要求“吾主,请你在白种人的民族中间,让法兰西坐在圣父的右手。但是他仍然忘不了它那些有损这个伟大国家声誉的行为。诗中说:

    是的,主啊,请宽恕那个满嘴正道,却老走斜路的

    法兰西吧

    她请我吃饭,却叫我自带面包,她右手给我的,左手又夺回一半。

    是的,主啊,请宽恕那个憎恨占领者,却非常可怕

    地将占领强加于我的法兰西吧

    她为英雄们开辟了胜利的道路,却把塞内加尔人当

    作雇佣军,要他们变成帝国的黑走狗

    在第4段,诗人采取分析的态度,从自己的记忆中抹掉上面说的那个不是法兰西的“法兰西”,因为他非常偏爱那个真正的革命的法兰西,因为“她曾经两次挣脱过绳索,勇敢地宣布过穷人登上了王位”,“她曾经使昔日的奴隶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的人”。

    在诗的结尾,诗人请求“吾主”为法兰西这个民族祝福,因为她正在“寻找着自己面具后的真面目”,并且希望“五大洲的人民同她站在一起”,“结成兄弟般友谊的纽带,紧紧地拥抱大地”。

    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桑戈尔虽然受了20多年欧洲文化的熏陶,但他并没有被同化,而是保持了自己本来的面目和对黑非洲传统的忠诚,因此赢得了“未被同化的同化民”的赞誉。

    罪恶的心

    《罪恶的心》是埃及当代作家伊赫桑阿卜杜·库杜斯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58年。

    小说描写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侯赛因·夏基尔丧失道德、良心、人性的一生,最终受到历史和人民的审判。侯赛因出于对同学、好友的嫉妒,待同学死后,控制了他的妻子和女儿。他先狠毒地占有了同学的妻子,后又强奸了他的女儿。侯赛因不仅为了金钱不择手段,为了满足自己的操纵欲他不择手段。作品以资本家侯赛因的自白贯穿全篇,以第一人称的方式驾驭故事。主人公在叙述他一生的累累罪恶时,似乎渴望恢复其人性的良知,但以他的阶级本性和罪恶心灵,这种愿望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作品写资本家心灵的痛苦,并不是在为其罪恶开脱,而恰恰是对其罪恶的控诉。

    莱依拉的痴情人

    《莱依拉的痴情人》是埃及著名作家邵基的诗剧,写于1931年。

    故事发生在阿拉伯伍麦叶王朝初期,纳季德沙漠的阿米尔部落。盖斯和莱依拉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成为一对恋人。盖斯是部落诗人,常在诗中赞美莱依拉,讴歌自己对她的爱情。根据传统,一个少女受到诗人公开赞颂是一种耻辱,她的亲人不但不会将她嫁给赞颂她的人,而且还要报仇雪耻。

    一个快乐的晚会上,莱依拉和女友们欢坐一起。她偶尔失声呼唤情人盖斯的名字,女友们同她逗笑取乐,莱依拉表示自己深深爱恋盖斯,但为了维护礼教,不愿成为他的终身伴侣。夜阑人静,盖斯前来借火,莱依拉将火种借给盖斯,两人长时间倾诉衷情。由于心神专注,火烧着了盖斯衣袖他也没有发觉,终于昏厥过去,倒在莱依拉怀里。莱依拉之父、部落头人麦赫迪赶来救护,发现是盖斯,随即将他赶走。

    盖斯在沙漠四处流亡。对莱依拉的爱已使他变得痴狂。这时麦赫迪已请示过部落王:可以杀死盖斯,为女儿雪耻。流亡中,女侍给盖斯带来他母亲烹调的食品——一只掏去了心的羊,巫师在上面贴了符咒,这是医治盖斯痴病的药方。盖斯忧愤地吟道:

    人们用无心羊将我医疗,

    无心者怎么能把心治好?旋即昏倒在地。

    募捐者伊本·欧福路过,将盖斯救醒,并答应向麦赫迪说情,盖斯欣喜若狂。

    伊本·欧福和盖斯来到阿米尔部落,盖斯临近莱依拉住地,再次昏厥过去。这时,人群愤怒地要杀死盖斯,被麦赫迪劝阻。伊本·欧福向人们讲述盖斯和莱依拉的恋情,博得人们同情。盖斯的情敌穆纳吉勒出来煽动,提醒人们莱依拉因盖斯的诗已名声受辱,群情重又激愤起来。盖斯的好友柏什尔挺身而出,指出穆纳吉勒纯粹是出于嫉妒。群情又为之哗然,导致穆纳吉勒与柏什尔决斗,人们随之散去。

    麦赫迪表现出长者的宽容,叫出莱依拉,允许她自己选择配偶。但她左右为难:

    我处在两者之间,

    哪一样都是火焰:

    保持贞操的圣洁,

    舍弃心爱的郎男。

    为维护礼教,她拒绝选择盖斯,而答应嫁给刚向她求婚的沙格菲部落的沃尔德。调解人失望而去,剩下莱依拉一人,内心懊悔不已。

    痴情人盖斯重又流亡。忽然来到精灵村。精灵们欢迎他的到来,并指引他前往沙格菲部落,沃尔德已在那里与莱依拉成婚。

    盖斯与沃尔德相遇。他对沃尔德表示满腹怨恨。沃尔德安抚他,并告诉他,他从盖斯的诗中了解到盖斯对莱依拉的爱,出于尊重盖斯和莱依拉的爱情,他现在以兄妹之礼与莱依拉同室而居。沃尔德还为他俩安排了会见。盖斯和莱依拉情深意浓地倾谈。莱依拉悲愤地诉说她和盖斯都是传统礼教的牺牲品。盖斯劝诱莱依拉与他出奔,莱依拉拒绝。盖斯愤然离去。盖斯走后,莱依拉向侍婢阿芙娜倾诉自己的痛苦,向沃尔德披露隐衷。

    不久,莱依拉伤情而死。人们悲痛地将她埋葬。盖斯在流亡中,从朋友柏什尔处得知莱依拉的死讯,悲恸欲绝,昏迷过去。苏醒后,前往莱依拉墓前痛悼。在坟前吟唱出哀伤凄婉的诗句。昏迷中,他似乎听到墓中有声音数次呼唤他的名字,他于是应声扑向坟墓而死。

    献给乌多摩的花环

    《献给乌多摩的花环》是南非共和国著名作家阿伯拉罕姆斯的重要长篇小说之一,写于1953年。这部作品以过去的非洲殖民地国家在取得独立后应走什么样的道路为主题,描绘了非洲人民轰轰烈烈的反殖民主义斗争。

    《献给乌多摩的花环》分《梦想》与《现实》两部分。作者通过一群觉醒了的黑非洲知识分子由梦想到实现理想而最后失败的苦难历程,展示了非洲在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分子统治下的血淋淋的现实,也预示了非洲一些过去的殖民地国家在取得独立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作品的情节很简单,它着重描写了泛非国5个反对殖民统治的领袖人物、一个普鲁拉里亚的地下工作者和一个同情非洲民族解放斗争的英国女教师。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迈克尔·乌多摩,他生长在英国殖民地泛非国一个小农庄主的家庭。“他聪明伶俐,从小被送进当地教会办的学校里读书。他所受的教育启迪了他的觉悟,使他获得了知识,他就根据教会教给他的那些标准来观察世界,发现这个世界有很大的缺欠,他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后来由于偶然的机会,他得以到加拿大和欧洲留学。小说就是从乌多摩从欧洲大陆到英国汉普斯特德寻找非洲反殖民主义的先驱托马斯·兰伍德写起的。他在这里认识了英国女教师洛伊丝·巴娄,并在她的引领下,见到了泛非国和普鲁拉里亚的其他几个重要人物。他们在英国组织了非洲自由小组,经常开会讨论非洲独立的问题。后来他们陆续回国,在一个有钱的非洲大商人塞利娜的经济支持下,成立了非洲自由党,并在以后的选举中获胜,由乌多摩担任总组阁。不幸的是,在非洲自由党成为执政党之后,他们内部在政见上发生了分歧,乌多摩利用欧洲技术人员和欧洲资本实现国家工业化的计划,遭到以塞利娜为首的盲目排外的部落主义者的反对。

    最后,乌多摩在背腹受敌的情况下,惨遭自己人的杀害。小说中还穿插了乌多摩和英国女教师洛伊丝的爱情纠葛。

    《献给乌多摩的花环》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它独特的地方:

    首先,小说在情节和结构上做了精心的安排。从整个作品大的布局看,作者把小说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梦想》是个楔子,它是故事的开端,对以后情节的发展做了巧妙的铺垫。第二部分《现实》则是从乌多摩和洛伊丝到南欧海边旅游途中的谈话开始,用倒叙的方法对乌多摩的家世作了交代。在故事的纵的叙述中,又以全书7个重点人物贯串其中做了横的穿插描写,它既有事件的叙述,又有人物的描绘,对人物的结局有的是间接交代,还有的则是补叙或追叙,对其中有些事件则是通过人物的对话来表现,最后则以麦比给洛伊丝写信的方式表明了作者对乌多摩的总的评价。

    其次,作者善于运用内心独白的手法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作品中经常是在叙述过程中插入大段的内心独白来加深对人物内心深处思想的挖掘。如小说开头描写乌多摩和洛伊丝在酒馆相遇时,就采用了内心独白的手法。小说在描写穆罕迪两次穿越泛非国国境回到自己的祖国普鲁拉里亚的土地上时的思想活动和内心的微妙变化时,也使用了同样的手法。最后,作品表现了浓郁的抒情风格。如乌多摩坐海轮回国途中,在夜阑人静时,他凭栏眺望月亮,想象着在左边某个地方,现在黑暗笼罩的地方,就是非洲的海岸线时,使用了大段的抒情描写。

    自然变异

    《自然变异》是南非作家纳丁·戈迪默的作品,写于1987年。这是一部引人入胜的长篇巨制,也是作者写得最成功的作品之一,代表了作者语言特色、艺术风格、思想深度的高水平。

    纳丁·戈迪默,南非用英语创作的著名小说家,是继尼日利亚的索因卡、埃及的马哈福兹之后,第3位捧走诺贝尔文学奖的非洲作家,时间是1991年。她是在瑞典的奈莉·萨克斯之后,25年来获此殊荣的唯一一位女性作家。

    作者将南非社会镶嵌在广阔的非洲大背景中,为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的南非描绘出一幅动人的图画。小说成功地表现了一个白人最终走上与黑人反种族主义斗争认同、并反对白人统治政权的漫长而艰辛的革命历程。

    女主人公海丽拉·卡波兰原是个天真烂漫的白人女孩,父母婚姻破裂使她成了孤儿。她个性很强,收养她的奥尔嘉姨妈和宝琳姨妈都无法管束她,好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收住她的心。当宝琳姨妈发现她与自己的儿子搞在一起后,改变了收养她的初衷。退了学的海丽拉独身一人在约翰内斯堡四处流浪。她不满20岁时和一个反政府的新闻记者雷伊由相爱而同居。由于警察捣毁了住处,她便随他于1963年流亡国外。

    海丽拉被雷伊遗弃在达累斯萨拉姆这座流亡革命者云集的重要的港口城市。那些流亡的白人、黑人政治家都想追求美貌的海丽拉,以便使她成为在政治上对他们有用的人。海丽拉爱上了黑人革命领袖惠拉,从一个单纯的海滨女郎变为黑人政治家的妻子。但是,惠拉却在黑人运动蓬勃发展时被南非政府的刺客杀害了。海丽拉并没有消沉、屈服,并开始有意识地投入黑人的解放事业。她与惠拉生的黑肤色女儿后来成了走红巴黎的名模。而海丽拉在欧美和非洲则继续为南非黑人的解放事业而奔走,并和日后成为某独立的黑人国家总统的政治家罗埃尔结了婚。此时的海丽拉已成为与英迪拉·甘地等名人来往的国际舞台上的风云人物。她和丈夫在庆祝南非建立黑人政权的典礼上,成了自己祖国的贵宾,看到了前夫——黑人革命家惠拉的理想得以实现时的伟大场面。

    小说《自然变异》通过对海丽拉成长过程的描述,昭示出南非是非洲的南非,不是欧洲的南非,南非是全体南非人的南非,不是少数白人专有的南非这样一个铁的事实。在展示南非未来光明前景的同时,小说也回答了困扰着许多南非白人脑际的那个问题:白人在南非应该怎样生活。

    主人公海丽拉在某些地方无疑具有作家本人传记的影子。但她本质上是个具有巨大艺术概括力的形象。海丽拉在自己追求爱的本性指引下随机应变,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严酷现实中,不受社会上白人至上的传统观念影响,从生活中得出自己的结论,从而使自己从一个单纯的少女成长为黑人解放事业的一名战士。海丽拉少年时代是个天真、单纯、任性而又固执的女孩。她身为白人却对鼓吹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不以为然。妈妈的失踪强化了她本性中对爱情的追求,但是,她只有投身到黑人的解放斗争中,在与黑人革命者的结合中才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海丽拉对黑人解放事业的态度也是从旁观到同情,直到最后参与其中。作家对塑造海丽拉这样一位觉醒的白人女性形象所采取的积极态度,其实就是革命的态度。

    海丽拉在她的成长、成熟的过程中所难以摆脱的是南非残酷的政治现实——种族隔离制度对她身心的深刻影响。她14岁时就曾因为偶尔去过一个有色人种男孩的家而被学校开除。她挚爱的丈夫惠拉——一位黑人革命家,又是因为反对种族歧视的政策,争取民族独立,而被南非反动当局残忍杀害。小说还进一步预见到南非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制度被废除后,海丽拉返回南非的情景。她参加南非黑人新政权建立的庆典时,虽身为“白人妇女,但今天却穿着非洲礼服”,以示自己无视种族差别,决心永远和黑人站在一起的决心。海丽拉靠着自己的良知和人道主义,靠着对祖国南非和南非人民的热爱,成为在动荡的政治生活中的拼搏者和胜利者。其形象生动、深刻地镌刻在非洲文学史册上。

    《自然变异》的艺术表现形式较之作家以往的作品也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她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发言《写作与存在》中,指出作家“穷毕生精力企图通过语言解释我们在各种社会,我们身为其中一分子的世界中所汲取的书本知识,正是在此意义上,在此无法解决、不可言说的参与关系中,写出永远且同时是对自我和世界的探索,对个体和集体存在的探索”。《自然变异》就极好地表现了她的这种文学观。

    正如小说的题目所暗示的那样,作品着力表现的是一个白人在南非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异”的思想,而且是“自然变异”,即合乎逻辑地顺理成章地“变异”的思想。因此,小说基本上采取了按时间顺序进行叙述,按故事发展推进情节的方法。但是,作者不是呆板地罗列事件,而是有意在叙述中加进大量的超前铺垫和预言成分,从而使作品产生更大的悬念、更诱人的艺术魅力,表现出浪漫主义的理想化色彩。

    有评论家认为《自然变异》是“20世纪的流浪汉小说”。之所以如此评价,是因为作品主人公似乎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汉”。她自动离开南非,环游世界。其足迹遍及西亚、东非、加纳、伦敦、东欧、美国等地,后来又返回非洲。她到处参与政治活动,但最关注的还是南非。作者将全书分为20个部分,每部分都列有小标题,这是她以往作品中所从未有过的现象。这样叙述能完整地看到主人公性格发展的全过程以及故事演进的全貌。

    《自然变异》在叙述风格上的另一个特点是趋向散文化。整部作品优美、深刻,从主人公对生活的好奇,想探求生活的奥秘,到想象力得到进一步扩展而对他人远观审视。作者紧紧把握住将“道德的政治的力量裹进巧妙编织的插曲和明白晓畅的散文中”。她正是善于用生动敏锐的文笔将政治事件渗透进个人的痛苦之中,因而所描述的痛苦才能引起读者共鸣,才能打动读者的心。

    戈迪默明确认识到作家始终就面临着“为谁而写作”的问题。因此,她同意马尔克斯的观点:“一个作家能够为一场革命服务的最佳方式即尽量写得好些”,也更赞同加缪的“较之有倾向的文学,他更喜欢有立场的个人”的观点。《自然变异》出版后,之所以受到评论界的高度评价,认为是一部全面了解南非社会的难得的教科书,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她先后获得过各种荣誉,评论界一致肯定其作品的高度政论意义,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将其作品视为政治宣言。她本人就否认这种观点。她说:“作家不论写什么,他们总是在创作人物。”评论家在指出她小说所具有的浓厚政治色彩的同时,也评价其风格完全是有意识的文学的。正是文学色彩与政论性主题巧妙有机地融为一体,才使她的作品具有“一种道劲的力量和极强的感染力”。

    她为南非的文学和解放事业所做的巨大贡献使之成为南非文坛泰斗。其文学中所表现出的博大胸怀和对自由的热爱,则使她当之无愧地跻身于当今世界文坛最前列。

    初恋岁月

    《初恋岁月》是埃及现代作家穆斯塔法·阿明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75年。

    主人公穆罕默德出身贫苦,天赋极高,由于学习和体育成绩突出,免费寄读于贵族学校。他为班上的公子哥代写情书,前大臣之女纳吉娃爱上了他,遭到拒绝,穆罕默德因此被校方开除,流落街头。在华夫脱党与西德基内阁的斗争中,他帮助了华夫脱党人,从而进报社当了记者。穆罕默德还参加了暗杀内政部国务大臣欧尼的行动,并在暗杀过程中,与欧尼的妻子佐贝黛相爱。

    这部作品通过对穆罕默德、佐贝黛、努哈斯、萨米赫等人物的塑造和他们之间关系的描写,反映了30年代的埃及社会。作品揭露了上层社会的腐朽、写出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困苦,并穿插了一些真实的历史事件。

    二马路

    《二马路》是南非作家穆法利里的一篇长篇小说,写于1959年。

    伊齐基尔5岁时,和弟妹一起被送到乡下,和严厉的祖母住在一起。他在草原上放羊,在火堆旁听老人们讲故事,过着几乎象原始部落一样的生活。

    12岁时,母亲把他和弟妹接回了比勒陀利亚。他父亲是个酒鬼,一家人生活全靠母亲辛勤劳动维持。一个星期天早上,父亲醉后打伤了母亲,母亲便带着孩子离开了他,这是1932年夏天。从此,伊齐基尔再未见过他父亲。

    母亲带他们住到外婆家——黑人住宅区的二马路。这里肮脏潮湿,笼罩着烟雾,每天早上人们都排成长队在水龙头前等着接水。这里很少有白人来。母亲去郊区当女仆,两星期回来看他们一次。外婆家除外婆外,还有朵拉姨母夫妇和他们的3个孩子,还有3个舅舅。他们只有两间屋,伊齐基尔和弟妹、舅舅只能睡在地上。伊齐基尔上了学。由于外婆和姨母整天给人洗衣服,他就承担了大部分家务:每天4点半就起床,生火做饭,收拾屋子,还要取、送别人洗的衣物。每天晚上都要到10点左右,大家都睡了,才能做他的家庭作业。外婆信教,每天早晚都要全家一起祈祷。朵拉姨母性情急躁,无论谁欺负他们,她都要挺身而出,争辩,甚至打架。

    开始,伊齐基尔在学校里功课并不好,但他很喜欢念书,无论见到什么印刷品都念。他母亲除了学校必需的两本书之外,什么也买不起,只能有时向她的白人主人要一些旧报纸、杂志给他看。渐渐地,他的功课赶上来了,成了名列前茅的学生。学校里有个活泼的小姑娘,名叫瑞勃,也住在二马路。伊齐基尔和她成了朋友。

    伊齐基尔作为一个黑人,处处受到种族歧视的压迫。他曾在动物园遭到白人侮辱,曾被赶下公共汽车。有一次,只因为他和瑞勃站在白人群里看热闹,就被痛打了一顿。

    伊齐基尔以优等成绩小学毕业,升入了圣彼得中学。他母亲拼命工作,才勉强能负担他们兄妹的学费。为了不辜负母亲的期望,伊齐基尔刻苦用功。3年后,又以优异的成绩初中毕业。在舅舅建议下,母亲送他上纳塔尔的亚当斯学院——一所师范学校。他在亚当斯学院的第2年,获得了奖学金。这样,他母亲才有了能够和他父亲提出离婚的费用;这时他们已经分开9年了,他父亲早有了第2个妻子,并且已有了3个孩子。伊齐基尔从亚当斯毕业后,被学校推荐到一个盲人协会工作。

    瑞勃的父亲因为杀死一个侮辱了他的白人警察,被判处死刑。瑞勃卖了父亲的产业,进了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后当了教师。伊齐基尔向她表示爱情,她没有接受。后来,伊齐基尔认识了一个名叫丽贝卡的姑娘,是个家境和他差不多的师范学校毕业生。不久,他又接到瑞勃的一封长信,信里说她是爱他的。但这对伊齐基尔已与丽贝卡订婚,就拒绝了她。瑞勃后来嫁了个教师,不久她就病死了。

    这期间,由于白人嫌黑人住宅区离他们太近,硬要住在那里的5000多黑人全部搬走。外婆、舅舅和朵拉姨母都分别找了住处。母亲也不得不带着弟妹搬到了新地方。从此,他们就离开了居住多年的二马路。因为生活困难,弟妹小学毕业就去工作了。不久,积劳成疾的母亲离开了人世。

    1945年,伊齐基尔接受了奥兰多中学的聘请,去那里教书。这时他和丽贝卡结了婚,丽贝卡也以教书为业。后来,由于伊齐基尔反对种族歧视的教学内容,政府把他开除了,并且不准任何学校再聘他。他不得不到处找工作,当过小职员、信差、打字员等等,最后做了杂志《鼓》的编辑兼记者。这期间,他们有了3个孩子,全靠丽贝卡辛勤操持,才得以度日。

    1956年,伊齐基尔通过了南非大学的文学硕士考试。他的论文题目是:《南非英语小说中的非欧洲人》。

    1957年,他决定去尼日利亚的法文学校教书。经过种种困难,终于得到护照。年底,他们全家离开了种族歧视的南非。

    平民史诗

    《平民史诗》是埃及作家纳吉布·迈哈福兹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77年。

    《平民史诗》是一部充满神话色彩的现代史诗。作品以高度浓缩的艺术手法写了一个平民家族近十代人的兴衰演变,完全淡化了作品所处的时间、地点,也难以见到作品主人公所处的环境与背景。整部作品像寓言,近十代人的历史进程只是政权的争斗、经济的纠葛和爱情的冲突,似乎凝练地概括了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

    作品中讲述的故事和主人公的命运都具有一种超现实主义和象征主义的色彩。全书的语言如诗句般精炼,全书的结构也如诗歌般跳跃,没有一个具体的故事,也没有贯穿始终的主人公。

    这部作品充分表现了作者想象丰富、结构严谨、笔触幽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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