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非现代著名作品-亚洲其他国家作品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起义者

    《起义者》是黎萨尔的代表作,是他的另一部作品《不许犯我》的续篇,写于1887年。

    何塞·黎萨尔,是菲律宾近代著名作家、诗人,也是民族运动活动家。

    小说艺术地再现了19世纪末西班牙殖民统治下的菲律宾社会生活的广阔画面,探索了民族运动的方向,对菲律宾的解放运动有启蒙和推动作用。鲁迅先生曾在《随感录》和《杂忆》中提及这位“菲律宾的文人而为西班牙政府所杀的黎萨尔”。仿佛在他的作品中听到了“爱国者的声音”、“复仇和反抗”——这也就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所在。

    长篇小说的背景是19世纪下半叶的菲律宾。西班牙殖民主义者自16世纪60年代起已统治菲律宾300多年。他们运用“火枪”和“天主教”两种“文明”手段对这块殖民地进行经济掠夺、政治统治和精神麻痹。在此情况下,菲律宾反对西班牙殖民统治的民族运动正在展开。

    小说所描写的事件主要发生在菲律宾的圣地亚哥镇。在这个小城镇活动的有西班牙天主教会各派势力的代表;有殖民主义军事力量的代表“将军”、“国民警卫队长”;有殖民主义行政势力的代表“总督”以及他们扶植的附庸“镇长”、“警卫队”等,同时,在这个城镇里生活着的还有不同阶级、阶层的菲律宾人:有欧行归来的爱国者、有不满现状的哲人“疯子”、有被迫害的“印第安人”、有进行个别反抗的民族运动志士、还有依附于西班牙殖民势力的走狗。圣地亚哥镇复杂的矛盾冲突正是时代矛盾的反映;动荡不安的圣地亚哥也正是处于危难中的菲律宾的一个缩影。

    教会是圣地亚哥镇军政大权的重要支柱。小说在以“统治者”为标题的第11章中写道:“圣地亚哥镇的统治者究竟是谁?既不是镇长,也不是副镇长,而是集政教大权于一身的本堂神甫,即达马索神甫和他的继任者萨尔维神甫。前者凶悍粗鲁,后者温文尔雅,但却笑里藏刀,他们虽性格不一,但本质相同。小说通过作品中人物之口指出,“在宗教和政治上,本堂神甫在镇里是首屈一指的人物,有教会撑腰,有钱有势,政府也怕他三分……”“一个最低微的普通修士就抵得上一团兵……”这些本堂神甫在圣地亚哥镇打着天主的幌子,专事迫害群众,制造阴谋的活动。他们不仅一手造成了茜莎一家的惨剧,使她家破人亡,而且利用宗教忏悔活动窃取“秘密”,迫害民族运动进步力量。甚至插手居民个人婚姻,制造悲剧,巩固其殖民主义的残暴统治。

    西班牙殖民者还以法权和武力配合教会镇压菲律宾人民的反抗斗争。

    小说描写圣地亚哥镇政府的会议厅根本不是为民谋福利的会议场所,而是法堂、用刑之地;镇政府管辖下的国民警卫队不是什么保安机构,而是殖民者血腥屠杀人民的工具。书中的警卫队长不仅利用职权任意干扰居民生活,迫使剧院停止演出,而且在教会制造的所谓群众“暴动”事件中以火枪对付无辜群众。小说描写“暴动”那天晚上8时,“从修道院那面一次又一次传来枪声和爆炸声,接着就是人群的呐喊和奔跑声”,不久,便“从镇公所里传来了喊叫、咒骂和打人的声音”,其中国民警卫队长的嗓门盖过一切:“把脚枷起来!把手铐起来!谁敢动一动,就开枪打死他!”就这样,许多菲律宾人在国民警卫队长的屠刀下丧生。

    在宗教和火枪双重迫害下的菲律宾人是怎样生活的呢?小说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历史阶段菲律宾人的生活和精神面貌。部分菲律宾人丧失了民族尊严,力求西班牙化。

    作品中警卫队长的妻子“慰藉夫人”和西班牙军医的菲律宾“夫人”艾斯帕达尼亚都是这种人的典型,一些菲律宾上层富户一心想保住自己的财产和门第,甘当西班牙附庸角色。镇长甲必丹蒂亚格就是这类人的代表;一些贫苦的菲律宾人虽身受迫害,但仍在昏睡之中,书中的茜莎就是一例;有些人能认识社会现实但看不到祖国的光明前途。小说中被人们称做“疯子”的老人就深感“菲律宾在一片黑暗中”,“现在正进入一个斗争的时期”,但看不到斗争力量所在,最后在孤寂中死去;有的人苦大仇深,不仅认识到唯有斗争才能拯救祖国,而且开始行动,但却没有能够找到正确的组织形式和斗争方法。这种人的代表就是埃利亚斯。埃利亚斯的父母兄妹都被迫害致死。他深切体会到“没有斗争就不会有自由”,“没有自由就不会有光明”。为了光明的前途,他在斗争中表现出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但他却没有找到一条通向光明的斗争之路,他将满腔希望和全副精力都寄托在小说主人公家庭富有的爱国青年伊瓦腊身上,希望虽未能实现,然而他的精神却永垂不朽。

    探索菲律宾民族运动的主题主要体现在小说主人公胡安·克里索斯托莫·伊瓦腊·马格萨林身上。他的曾祖父是西班牙人,祖父是混血儿,父亲具有更多的菲律宾人的气质,早年因保护一个菲律宾儿童而打死一个西班牙收税员,被天主教视为异教徒死于狱中。伊瓦腊童年时代即离开祖国在欧洲度过7个春秋,归来时成长为朝气勃勃的青年,正与镇长甲必丹蒂亚格之女玛丽亚热恋。但他回归祖国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完婚,而是为了探索一条祖国自由之路。

    伊瓦腊的探索前后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他满怀热情自海外归来,到他被捕出逃。留学归国的伊瓦腊年轻、爱国、单纯。他看到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弊病”,但认为,要使“我的国家繁荣幸福”,只有“由西班牙母国和本国同胞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当他听说与恶势力进行斗争必须寻找“靠山”的时候,就决定“去求本堂神父谅解”,相信天主教会把菲律宾人民“从异端邪说中拯救出来”。所以,他反对变革现行的殖民制度,主张在西班牙议会中争得席位,为民请命实现改革。他还着手创办学校,希图通过开发民智,改造弊端,昌盛祖国。

    显然,伊瓦腊这种好心的改良是行不通的。在达马索、萨尔维两神甫阴谋操纵下,不仅他与玛丽亚的婚姻成为泡影,而且被诬为“暴动”首领,处于被捕之中,生命危在旦夕。伊瓦腊的理想横遭践踏,被迫出逃。这一段亲身经历使他看清了菲律宾“毒瘤”所在。他愤怒控诉:“300年来,我们一直向他们伸出双手,向他们要求友爱,想把他们当作兄弟,可是他们是怎样回答我们的呢?侮辱,嘲笑,甚至不拿我们当人!世界上已经没有天主,没有希望,没有人性,什么都没有了!强权就是公理!”他的结论是:“现在,我已经看见侵蚀我们社会的那个可怕的毒瘤,它紧紧地附在社会的肌肉上,它需要我们采取激烈的措施把它连根挖掉。”这是伊瓦腊对改良主义的批判,也是他向第二阶段思想发展的转折。

    第二阶段伊瓦腊的探索是他13年后再次回国到他服毒自杀离开人世。这段经历主要在《起义者》中表现出来。从美洲归来的伊瓦腊化名席蒙,公开身份是珠宝商人和总督顾问。此时,他清楚地认识到如果用玫瑰花把祖国和西班牙联系在一起,那是给菲律宾套上枷锁;他揭穿那种鼓吹和西班牙合作的论调的欺骗性,指出参加西班牙议会没有用处。提出要“以暴抗暴,以牙还牙”;菲律宾不是西班牙一个省,要独立成为一个国家。为此,他鼓动西班牙总督为非作歹,“怂恿罪恶”、“制造灾难”,希图加速殖民集团内部的溃烂,迫使人民起来反抗西班牙统治;同时,他偷运军火,制造爆炸事件,采取恐怖、冒险手段使无辜的菲律宾人与西班牙殖民者同归于尽。由于伊瓦腊仅仅依靠个人力量和过激行动,没有认真宣传。组织群众,这就决定了他的斗争必然以失败告终。最后,伊瓦腊在敌人追捕下,只身逃至一个荒岛服毒自杀。他的未婚妻玛丽亚也在修道院中死去。

    伊瓦腊是19世纪末菲律宾先进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代表,他的探索悲剧反映了菲律宾资产阶级的民族理想与殖民地社会黑暗现实之间的冲突;反映了进步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菲律宾民族独立道路的探索还在改良主义和恐怖复仇活动之间徘徊。但小说绝不是悲观主义的,人们从伊瓦腊探索的悲剧中会总结出历史教训,找到正确的斗争途径和方法的。

    《不许犯我》、《起义者》在创作方法上是现实主义的。作品的结构和表现手法都继承了欧洲小说的传统。情节本身含有惊险、神秘色彩,情节开展常用对话手法,结构复杂,不平铺直叙,而是多条线索交叉。总的说,《不许犯我》近似法国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起义者》近似英国伏尼契的《牛虻》。

    两部小说在当时的菲律宾产生了巨大影响。广大群众争相阅读;殖民当局视之为“反宗教”、“反国家”、“有害的”作品,严禁出版。但不管怎样禁止,也无法阻止小说的传播,它打开人们的眼界,唤起人们对西班牙殖民者进行最坚决的斗争。

    先知

    《先知》是纪伯伦的散文诗,写于1918年。

    纪伯伦,黎巴嫩著名的诗人、散文作家和画家。

    在纪伯伦的所有散文诗集中,《先知》被认为是他的“顶峰作品”,是他用全部心血浇灌出来的智慧之果。无怪乎被称作是“东方赠送给西方的最好礼物。”纪伯伦在《先知》中是以一位智者、一位“先知”、一位“至高的探求者”的身份出现,要人们去思考“生和死中间的一切”问题,其中包括爱与恨、美与丑、善与恶、罪与罚、工作与逸乐、理性与热情、法律与自由、婚姻与友谊、教育与宗教等等。他要把他所发现的“生活的美”传达给人们,他要把人类的“真我”披露给人们。他自信地掌握了“爱与美’的真理,他发现了“生与死”的秘密。而他所发现的真理,就是他在《先知》的尾声中说的,实际就是“你们意念中所知道的事情”,只不过他又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而已。而他所要披露的“真我”,实际上就是“人类本身所蕴藏的‘无穷性’”,而人们如果能摆脱精神上的一切束缚和枷锁,实现了本身所蕴藏的这种“无穷性”,那人们就会成为“巨人”,人类也就真正得到了自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纪伯伦是一个真正热爱着人类、真正希望人类获得自由、从精神上获得解放的人,他是一个向往着人类美好未来的积极人道主义者。纪伯伦希望人类不要再过“在日中匍匐取暖,在黑暗里钻穴求安”的那种动物一样的生活。不要成为眼睛只是盯着食槽的庸人俗子。

    《先知》在艺术上充分体现出了纪伯伦的创作风格。它不仅具有深刻的哲理性,并且从头到尾全篇都充满美妙的比喻和象征手法。虽然它是富于哲理的散文诗,但人们读起来,却并不感到枯燥。诗人用形象、生动而又优美的语言把许多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道理深入浅出的讲了出来,阅读《先知》的时候,深感诗人那些闪烁着智慧和光辉的深邃的思想宝藏,使人犹如深入宝山,俯拾皆是,真是字字珠玑,妙语连篇,从形式到内容,都使人耳目一新,得到美的享受。

    纪伯伦前期的小说创作获得了辉煌的成就,促进了阿拉伯小说的发展。他的小说的特点是富于现实性和战斗性,愤怒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专横和教会的凶残。

    实际上,纪伯伦的小说也非常接近散文诗,它们并不以情节的安排和性格的刻画见长,而以人物大段的抒情倾诉为特色,通过抒情,反映出一定的社会现实,并对腐朽的旧制度作出强烈的批判。他后期创作的散文和散文诗,主要是表现对爱和美的追求,它们通常都具有深刻的现实内容和强烈的战斗气息,这突出表现在他的反对压迫和同情穷人上面。他在新的时代复活了早期基督教憎恨富人同情穷人的革命精神。他也常常拿富人和穷人生活作鲜明的对比,为孤儿寡妇呼救,为被压迫者鸣不平。由于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纪伯伦对于他祖国的人民,是既哀叹他们的不幸,又怨恨他们的不觉醒。

    因此,他常常感到自己在人民中间是一个孤独的陌生人,一个没有人理解的先知,加之他在创作的后期,受到尼采哲学的影响,以及受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熏陶,这使他的散文和散文诗不免存在着比较浓厚的宗教气息和渗透着一种忧郁情调。虽然如此,他的作品并不是消极的。他深信黑夜必将过去,光明必将到来。

    不是恨

    《不是恨》是缅甸著名作家加妮觉玛玛勒写的一部中篇小说,写于1955年。

    薇薇的父亲吴波登是大地主兼稻谷掮客,同英国稻米垄断企业有商业上的往来。薇薇年幼时,母亲出家当了尼姑。她是跟着父亲和姑妈长大的。哥哥郭奈乌和姐姐塔塔都已各自成家立业,17岁的薇薇在家帮助父亲管理账目。

    英国布罗德兄弟公司在薇薇居住的城市开设稻谷收购中心,并派驻一名代办。代办的公寓就在薇薇家对过。主人到来之前,房子经过彻底翻修,换上讲究的西洋设备,布置得文雅别致,连佣人、厨子和门房都穿得非常时髦。薇薇非常羡慕,天天猜想即将到来的洋人的模样,梦想自己也能象洋人一样,过舒适而体面的生活。后来,听说代办不是洋人,薇薇未免有点失望,但对如此洋气的缅甸同胞又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代办终于到了,他叫吴梭汉,比薇薇大20岁,黑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西装革履,缅甸话讲得不太流利。

    在吴梭汉面前,薇薇为自己家里的老式家具和陈设感到难为情。她向往吴梭汉的家,认为那是另外一个天地。她开始选购新式家具,模仿吴梭汉家的摆设和西方生活方式。吴梭汉注意到这一切变化,感到由衷的高兴。

    郭东乌是吴梭汉的大学同学,参加过爱国学生运动,至今身穿上布缅服。他不满意吴梭汉不关心学运,一味追求欧化生活。他正在经营岳父的碾米厂,同吴梭汉代表的外资垄断资本有矛盾,所以常在妹妹面前嘲笑吴梭汉是“假洋鬼子”,反对妹妹同他结合。可是薇薇还是不顾一切地同吴梭汉结了婚。

    吴梭汉庆幸自己得到了一位年轻美貌而又温顺的妻子。他是这么一种人,认为自己占有的“小玩偶”应该听任自己的摆布,至于“小玩偶”的心,他是不考虑的。薇薇甘心情愿按照丈夫规定的日程生活,放弃缅甸风俗习惯。吴梭汉深怕经他改造过的“小玩偶”受外界影响,恢复原状,因此,时常劝说妻子少同娘家的人来往。

    吴梭汉最蔑视薇薇的母亲。在他眼里,一个抛弃家庭削发为尼的女人简直是大逆不道。他对参加德钦党从事反英活动的郭奈乌也很反感。缅甸石油工人罢工和学生罢课运动,促成全国反英总罢工。郭奈乌领导本市各界民众举行支援示威,被吴梭汉斥为“无聊”。吴梭汉还嫌薇薇的父亲患肺结核会传染,要薇薇少同父亲接触。孤独的吴波登最后到外地大女儿处就医。吴波登病危,吴梭汉仍不许薇薇去探望。薇薇接到父亲病故的电报,悲痛欲绝,毅然去奔丧。

    薇薇的姐夫也是吴梭汉的大学同学,可是他那么和蔼可亲,深受薇薇娘家所有人的尊敬,而吴梭汉同她娘家人如此格格不入,薇薇感到非常羞愧。她觉得丈夫对她的“需求”超过他给她的“爱情”。她说:“我不恨他”,“我恨的是自己曾经爱过他”。于是,她随母亲去尼姑庵。

    正当薇薇陷入思想危机之际,她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并感到丈夫还是真心爱她的,又回到丈夫身边。可是不久,她小产了。薇薇对死水般的生活是不满意的,但她不愿伤丈夫的心,只好默默地忍受着。后来,她也患了肺病。吴梭汉还是很爱她,让她得到最好的治疗。按照西方医学的要求,他们分开餐具和卧室,这又增加了薇薇精神上的痛苦。吴梭汉看不起缅甸医药,断定除西医外,“没有一个缅医会治肺病”,不让缅医为薇薇看病。

    太平洋战争爆发,德钦党领导的缅甸革命军与日本人合作,赶走英国人。吴梭汉代表的英资公司倒闭,现款被没收。吴梭汉冲着薇薇说:“大概是德钦奈乌的命令吧!”后来,觉悟的德钦党人又酝酿着赶走日本鬼子。郭奈乌参与这一活动,被日本人逮捕。吴梭汉怕受牵连,不许薇薇去见哥哥一面。薇薇痛心地对吴梭汉说:“你不可怜我……你也不爱我。”从此病情恶化,第3天拂晓,薇薇挣扎着起来去取藏在抽屉里的日记本。小日记本记录了她婚后“心灵的创伤”。可是她昏倒了。就在西医给她打针的时候,她离开了人间。

    莎莉娜

    《莎莉娜》是马来西亚作家阿·萨玛德·赛义德的长篇小说,通过莎莉娜血泪斑斑的身世,控诉了帝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

    故事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女主人公莎莉娜本是一个珠宝巨贾的千金小姐,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正当如花似玉的年龄,有着美丽的前程。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日本侵略者占领了新加坡。在一次轰炸中,她的家被炸,一家人除她之外无一幸存。转眼间,莎莉娜由千金小姐变成举目无亲的孤女流露街头,沦落风尘,当了妓女,过着非人的生活。一次,在酒家遇上一个酷似她昔日男友的海员阿卜杜尔,从此与他姘居。然而阿卜杜尔却是专门玩弄女性的坏蛋,对莎莉娜百般凌辱。莎莉娜忍无可忍,听从房东太太劝告,毅然离开新加坡到吉兰丹谋生,但在日本法西斯统治下,那里也不是乐土。莎莉娜在异乡漂泊,仍然逃不脱等待她的厄运,最后还是返回她原来住的地方。

    这部小说曾获马来西亚语言图书局的长篇小说竞赛荣誉奖。

    被折断的翅膀

    中篇小说《被折断的翅膀》是纪伯伦最著名的小说之一,写于1911年。

    小说叙述了“我”与贝鲁特城富家女萨勒玛相识,并产生了纯洁的爱情。但是城里的保罗大主教为了侵吞萨勒玛的家产,强迫她父亲法里斯把女儿嫁给自己的侄儿曼苏尔。由于萨勒玛迟迟没有生育,遭到了曼苏尔的百般虐待。5年后,萨勒玛怀了孕,但她的孩子却在生下的当晚就死了。她万念俱灰,也于第2天黎明前离开了人世。

    作品的情节并不曲折,但由于纪伯伦能体会到横亘在他们中间的阶级之间的深渊,把他们的个人遭遇同社会的现象联系在一起,写出了萨勒玛的父亲虽然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但他滥用父权,只知屈从于主教的意志,而毫不顾惜女儿的感情和幸福,终于酿成惨剧。

    作者通过法里斯的形象抨击了当时的封建陋习。曼苏尔,特别是保罗大主教是恶势力的代表,从他差遣仆人唤法里斯去见他的情节描写中,就使人感到了他的权威之大。他凭借自己的神职身份,掌握了全城人的命运,而折断“我”和萨勒玛翅膀的正是这个教权人物。作品中他虽没有出场,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左右人们的命运。

    作品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阿拉伯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苦难命运,深刻地揭露了宗教势力和封建习俗的凶残冷酷。作者既以充满同情的笔触描写了萨勒玛的不幸遭遇,也间接地指出了她的悲惨结局是同她的软弱和屈从分不开的。纪伯伦前期的这些作品,反映了黎巴嫩在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封建军事统治下的社会现实,对当时的封建统治者、僧侣和旧的因袭势力进行了无情的抨击,也反映了阿拉伯民族的觉醒,代表了苦难的阿拉伯人民的心声,受到了阿拉伯各国人民的普遍欢迎,促进了阿拉伯小说创作的发展。后来阿拉伯文坛著名的小说家迈哈穆德·台木尔等都受到了他的影响。

    故乡

    《故乡》是李箕永的作品,创作于1938年。

    李箕永,生于1895年,卒于1984年,是朝鲜现代文学和无产阶级文学的优秀代表、杰出的创始人之一。《故乡》,反映了“卡普”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作,也是朝鲜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品,在朝鲜文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故乡》取材于30年代前后的朝鲜农村现实生活。作家在《给<故乡>读者》一文中曾说过:

    这部作品,佃农们——元德村农民们反对地主恶毒榨取的斗争是基本的故事梗概。同时,我把这个农民的斗争和城内丝织工厂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企图反映工农联盟的思想。站在他们斗争前列的是他们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金喜俊。我企图通过这个主人公的形象创造出一个出身于农村的新型知识分子,也企图描写元德村农民们在他的领导下怎样正确地认识了自己的处境和力量,以及他们怎样投入了火热的斗争。

    作者在《故乡》中,通过元德村的矛盾和斗争,真实地表现了20、30年代朝鲜社会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一方面,愤怒地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者同朝鲜封建地主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强行采取“土地调查”、“大米增殖”、“供出粮食”和“征用民夫”等罪恶手段对朝鲜人民进行政治迫害和经济掠夺的罪行,无情地揭穿了亲日派地主及其代理人、二地主安承学虚伪面孔和豺狼本性;另一方面,又广泛地描写了朝鲜农村的巨大变化——革命思想的深入人心、农民群众的迅速觉醒和工农联盟的发展壮大,热情洋溢地赞颂了朝鲜农民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金喜俊所领导的有组织的抗租斗争在丝织工人支持下所取得的胜利,正是当时朝鲜工农革命不断发展的大好形势的艺术反映。

    《故乡》中突出描写的主人公就是革命知识分子金喜俊。他是一个具有先进思想的忧国忧民的新型革命知识分子的形象。在东京的学校毕业之后,他满怀着爱国热情返回祖国。当他目睹元德村农民惨遭压迫和剥削的苦难处境时,深感朝鲜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他热血沸腾,一心想要同故乡人民“干一番事业”。他决心唤醒农民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

    当他发现:自己接触的“青年会”是一些自私自利之徒推行民族改良主义的组织时,曾一度陷入失望、彷徨和苦闷之中;但是,他深信:“光明拥有打退黑暗的威力,尽管是一星灯火,黑暗却不敢触犯它。”他毅然同“青年会”分手,坚决到农民群众中去。

    为了接近农民,他向农民学习铲地和插秧等各种农活,竭尽全力创办农民夜校和农乐队,想方设法、不辞辛苦地团结和启发群众,努力提高农民的觉悟。他既善于团结青年农民,又能耐心启发老一代农民,不断发展和扩大革命农民的队伍。但是,他决不高高在上,总是谦逊谨慎地为农民排忧解难,因而得到了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

    他能抓住斗争时机,机智勇敢地发动和领导农民的抗租斗争和缫丝工人的罢工斗争及捐助活动,有力地支援了元德村的农民斗争,迫使二地主安承学不得不答应农民的要求,使抗租斗争取得了胜利。

    金喜俊的革命经历生动表明;革命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的斗争活动相结合,就会产生不可战胜的力量,显示出革命的先锋作用。

    当然,这一形象的塑造,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如:个人力量描写得多,组织力量表现得少;无产阶级气质不足,小资产阶级感情有余;对学三的粗暴同他的一些谦逊的性格是矛盾的,等等。产生这些缺点,既有作家主观上的原因,又有当时无法克服的客观上的原因,不可苛求于作家。

    二地主安承学是《故乡》中反动势力的代表。他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也是地主闵判书的凶恶管家和爪牙。他靠高利贷和收租而成为村里的暴发户。他刚刚来到元德村时,本是一个毫无所有、一贫如洗的流浪汉。由于狡猾诡诈,善于钻营,在郡里弄到了一个雇员的差事。接着,这个人人唾骂的坏蛋又得到了地主闵判书的垂青和信任,让他成为地主的代理人。他到处催租逼债,为非作歹,人面兽心。他认贼作父,同日本警察勾搭起来,又是一个奴颜婢膝甘当洋奴的民族败类。

    《故乡》的艺术成就,也是十分突出的。

    首先,他塑造了符合于时代要求的新型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金喜俊,这是具有开创意义的。金喜俊是作家早期创作同类革命知识分子的继续和发展。作家曾说过:“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给‘卡普’作家们提出了创作与运动的新形势相适应的主人公的光荣任务。《故乡》就是这一课题的回答。”应该说,这一光荣任务,首先由李箕永胜利地完成了。

    其次,《故乡》中生动地展示了朝鲜农村的民俗风貌。如:农乐队的歌舞、婚礼的欢庆和生日的祝贺以及其他民间习俗的描绘,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显示了与众不同的民族特色。

    再次,善于利用景物描写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借景抒情,把人物精神面貌和感情活动,通过自然景物生动而形象地展示在读者面前。如:抗租斗争胜利的一章中的黎明的描写:

    ……灰黑色的云彩已经开始在天空的一角渐渐地散去,它仿佛向人们预告:光明就要来临……”这种景物描写是寓意深刻的,使人们清楚地意识到:斗争的胜利就在眼前。

    黄昏

    长篇小说《黄昏》是韩雪野30年代的代表作。

    韩雪野生于1906年。朝鲜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是朝鲜现当代文学的杰出代表之一。

    《黄昏》因第一次表现了工人阶级斗争的内容,而在朝鲜现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小说描写1929年至1933年间,在日本殖民当局控制下的汉城一家纺织会社里发生的故事。从农村来汉城求学的丽顺当家庭教师勤工俭学。后因被辞退而拿不出钱支付学费,只好找和自己一起来汉城读书的俊植借钱。在纺织会社做工的俊植因参加了先进工人组织而充满了活力,在马列主义理论的教育下,俊植给丽顺讲革命道理,启发她的阶级觉悟。丽顺最后在摆脱了和京才的感情纠葛以后,下决心在纺织会社当了工人。会社社长安重书以体检为名行解雇工人之实,俊植小组的成员们号召工人和资本家斗争。他们提出改善工人生活和工作条件的要求被拒绝。俊植号召全厂工人立即罢工。

    1929年至1933年,正值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影响之际,日本帝国主义为摆脱困境,加紧对朝鲜进行经济压榨,朝鲜的一些资本家则投靠日本财阀,将经济损失转嫁到工人身上,实行“产业合理化”政策。其实质即加强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缩减工人工资。于是工人生活条件进一步恶化,大批工人失业,这些情况激起工人阶级的强烈不满。他们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由自发的经济斗争发展成自觉的政治斗争。罢工斗争席卷各地,工人阶级以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开始登上朝鲜历史舞台。《黄昏》就是以汉城一家纺织厂工人反对资本家的所谓“产业合理化”政策为基本情节,反映了30年代朝鲜现实社会的特点,突出了当时工人阶级反对买办资产阶级的时代强音。

    作者多年来一直关注着工人运动的发展,想写一部工人阶级反对“产业合理化”政策的作品,以填补当时朝鲜尚未出现真正表现新兴无产阶级作品的空白。于是他利用1934年至1935年被关押在全州监狱的时间,继续完成被迫解散的“卡普”那高尚的未竟之业。没有灯、没有纸和笔难不倒他,他在脑子里构思全篇。出狱后的1936年,他便在报刊上连载,及时地反映了工人阶级为争取实现社会主义理想而斗争的正确性,以及工人阶级从自发斗争转入自觉斗争时,先进分子如何在新与旧的矛盾中不断成熟的历史经验。

    为了突出作品的主题,表达作者的思想,一批鲜活、个性突出的人物形象被精心塑造出来。

    男主人公俊植是个先进的无产阶级革命青年。贫苦农民的家境与出身使他自幼就产生了向往美好事物、爱憎分明的情感。在汉城读书因参加罢课被学校开除而进了工厂。他有机会学习到马列主义理论,立下为无产阶级美好前景而献身的志向。在对资本家的斗争中,他逐渐锻炼成为坚定的革命者。他胸怀宽阔、沉着冷静,有领导艺术和组织能力,敢于斗争也善于斗争。他对丽顺之爱,不仅是男女之情,而且也是阶级之爱。他把对丽顺的培养视为壮大阶级队伍的努力,不仅从经济上帮助她,更重要的是对她政治上的关怀和帮助。他认识到爱情必须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志向,因此,当丽顺苦闷彷徨,徘徊于人生道路的十字路口时,他用革命道理教育她,“只有劳动的人们才能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永远生活在一起”。俊植身上表现出无产阶级新型的爱情观。他的性格特征不仅与30年代朝鲜工人阶级政治斗争的时代特色相呼应,而且体现了当时朝鲜工人阶级的理想。

    丽顺是个经过社会和阶级斗争磨炼后逐渐成熟起来的新女性。她聪明善良,同俊植一起在农村长大。初时亲如兄妹,后来萌生了男女爱情。家庭教师和纺织会社职员的工作,使她接触到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生观发生了变化。她开始与接触进步思想的俊植有了思想和感情上的差距。与知识分子京才的相识,更使她沉湎于个人情感的狭小天地里难以自拔。是俊植给她讲的革命道理,引起她对人生的思考;是安重书、金载堂的卑鄙,京才的软弱与动摇才使她终于认识到自己原来生活在狼群之中。她在工人中间发现了充实的生活,在阶级斗争的洗礼之后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丽顺这一形象的意义在于说明普通农民成长为工人阶级一员的艰苦性与曲折性,具有时代气息。

    京才是个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在东京上大学时也曾因敢于抨击时弊、追求真理与光明而成为进步者中的一员。但是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又使他虽有很高的理想,却缺乏大胆斗争的勇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他同情工人的悲惨遭遇,却难以同罪恶的家庭决裂。在尖锐的阶级对立中,他企图把爱情当作逃避现实、摆脱个人痛苦的避风港,动摇于丽顺与玄玉之间。一旦得不到爱情,他便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生活。当工人运动冲击到资产阶级统治时,他感到恐惧、茫然,最终出于阶级本能和自身利益的需要,和没落的资产阶级一起步入“黄昏世界”。

    《黄昏》这部小说为表现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反映年轻一代人生道路的选择和追求,在艺术技巧上颇具匠心。

    小说的情节线索十分清楚,它以先进工人俊植为首的工人领导小组和以安重书为首的买办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为主线,表现时代风云。又以丽顺、俊植、京才3个青年人的感情纠葛为小说的副线,将爱情放在民族矛盾的漩涡、阶级对立的残酷现实中交织描写,使作品表现出历史的厚重感。

    充满寓意的景色描写具有明显的对比作用。为了更好地表现主题思想,反映蓬勃的无产阶级和没落的资产阶级,作品在景色描写上赋予深意。

    小说开篇即描绘初升的朝阳:“被朝雾笼罩着的太阳一升到东山头,就放出一片朦朦胧胧的、西红柿一般的光彩,浓郁的空气像名贵的酒味儿一样的芬芳。如果迷蒙的游丝消散,梦幻的早晨晴朗起来,就会使人深深地感到大地蕴含着绿色的春意。”作者用这样一幅美妙的春日初升图来暗示工人运动无限美好的前景。

    另一方面,书中又一次次渲染黄昏的蒙蒙暮色,预示着资产阶级夕阳西下,无可挽回的衰落。早晨与黄昏,朝阳与夕阳,正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在阶级斗争中力量转化对比的象征。

    另外,小说在叙述故事时,经常有的放矢地变换叙述角度,插入客观评价的“画外音”。如对而顺和俊植的关系,作者本人评价道:“时间正是春天,人生也是春天,但是在今天,载着鲜花和爱情的‘东君’的车辇并没有来到他们的面前。这两对踏着人生崎岖的道路,享受不到人间温暖的男女,只是相聚了一个黄昏的短促时刻就不能不分手了。他们俩人将是一直循着不同的道路走呢?还是成为同志,在一条道路上并肩前进呢?然而不管怎样,在‘他们这些贫贱’的人们面前总会有无数意想不到的风波在等待他们!”又如对京才的客观议论:“京才一直走的是平坦的道路,只要道道歉,弯弯腰就可以照旧过他往常的丰衣足食的生活,他果真能够忍受贫寒,泰然地在黑暗的社会里寻求光明吗?”

    作者利用这种“画外音”变换叙述角度,提出一个个的问题,推动着情节的发展,也引导着读者对作品进行深层次的探索与思考。

    被抛弃的姑娘

    《被抛弃的姑娘》是蒙古著名作家达木了苏伦的一部中篇小说,写于1929年。

    道林格尔是包勒得家的长工,妻子木娅达格也在包勒得家洗衣做饭,眼下怀孕已九个月,也没有人接替她的活。木娅达格已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她深深发愁:怎么养得活两个孩子呢!包勒得的老婆德吉德没生过孩子,想抱个养子来传宗接代,听说木娅达格要把第2个孩子送人,就跟她说定:“我们要抱个男孩,如果你生下的是女孩,就不要。”

    木娅达格恰恰生了个女孩,取名策伦。德吉德坚决不要,可是包勒得还想要。他到占卦的那里去问卜,占卦的掐算了半天,说这女孩命不好,不夭折长大了也是坏货。这么一来,谁也不敢抱养这孩子了,只能靠父母自己疼爱她。道林格尔管女儿叫被抛弃的姑娘,决心把她抚养成人。

    道林格尔受包勒得的骗,把儿子丹尚送进寺庙当小喇嘛。丹尚在寺庙里受尽折磨,身体一天比一天衰弱。而策伦长到8岁,成了德吉德的婢女,盛夏放牧小牛和小羊,寒冬看管牛犊和羊羔,尽管终年辛劳,却依旧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她眼中经常噙满辛酸的泪水。

    1915年初冬,道林格尔替包勒得去地方官行交纳14只绵羊的税。地方官乃阿是个赃官,硬说有一半羊不够标准,拒绝收受。道林格尔故意跟他开个玩笑:用纸包了块石头塞给他,乃阿以为是贿赂的银子,立即塞进衣袖,并收下了所谓不够标准的羊。等乃阿回去打开纸包一看,原来是块石头,恨得咬牙切齿,决心要报复。正好这年接到征集数名士兵的命令,乃阿就把道林格尔派去了。

    道林格尔入伍后,木娅达格生活更加艰难。一天,丹尚忽然从寺院里回来了,他已经瘦成一把骨头,肚子鼓胀,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木娅达格以一头牛和几只绵羊作为代价,请喇嘛念了3天经,以为儿子的病一定会好的,可是一个月后,儿子还是死了。

    道林格尔有一个名叫道尔里格的同乡在服役中死了,消息传到旗里,误传成道林格尔死了。木娅达格悲痛欲绝。包勒得见道林格尔回不来了,也就不再理睬木娅达格,德吉德更不把她当人看待,甚至诬陷她偷东西。木娅达格受不了这些侮辱,决定带了女儿回故乡姐姐那里去。结果千里迢迢扑了个空,姐姐已搬走了,母女俩只得到处流浪。

    造林格尔入伍后,备受艰辛。3年后,他从军队逃跑出来,东奔西颠,找不到妻女的踪影,只得回来继续给包勒得放马。可是,消息传到昔日冤家乃阿耳中,又把他逮走了。道林格尔再次逃脱,途中遇到同伍多年的朋友巴图,从此,就在巴图家里安身。

    1923年,策伦已是18岁的少女,出落得又漂亮又聪明。那时人民政府虽已成立,但反动势力仍很嚣张。一个协理看中了策伦,但不敢说自己要娶她,只说给儿子娶亲,策伦坚决不同意,木娅达格便回绝了这门亲事。协理不甘心,让他老婆放出“俄国人要来抢未婚少女”的谣言。这谣言一下子传遍全旗全盟,引起很大骚动,人们纷纷把自己女儿嫁出去。木娅达格也惊慌了,只得把女儿嫁给协理的儿子。策伦就这样落入了封建领主的魔掌,成了他们家的女佣人。一次策伦偷偷回到娘家,要母亲设法帮她摆脱那父子两人的蹂躏,可是她丈夫赶来把她抱回去,打得她死去活来。

    策伦曾在驿站碰到一位女工作人员。这位女工作人员同情她的不幸遭遇,告诉她人民政府已经颁布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叫她赶快到乌兰巴托去。策伦终于找了个机会,悄悄逃到乌兰巴托,进了学校。两年后,她也成了女工作人员了。

    随后,她被派到西部驿站去做群众工作,当地旗政府派了一个老牧人来照料她。在闲谈中,老人把自己的遭遇一讲给策伦听,策伦越听越象是自己的父亲,最后打听他的原籍和家属,终于惊呼道;“爸爸,你是我的父亲!”父女团圆,悲喜交集。策伦决定第2天就带老人到乌兰巴托去见木娅达格。这一夜是道林格尔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夜:它太长了,长过了他那50多年艰苦的岁月!

    人世间

    《人世间》是印度作家普拉姆迪亚·阿南达·杜尔的作品。

    普拉姆迪亚·阿南达·杜尔生于1925年,是印度尼西亚独立后最杰出和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他以优秀的小说闻名东南亚。

    1965年,印度尼西亚发生“9·30事件”后,普拉姆迪亚被拘捕,并押在布鲁岛等地14年。他不但没有消沉,没有泯灭艺术才华,反而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11部鸿篇巨著,《人世间》即其中之一。

    《人世间》是被命名为布鲁岛小说四部曲的第1部,其余3部是《万国之子》、《足迹》、《玻璃屋》。这“四部曲”故事连贯,又各成一体,以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波澜壮阔的场景,再现了印度巴西亚民族在1898~1918年这段重大历史转折时期,不甘忍受荷兰殖民主义者的欺压与掠夺,迅速觉醒斗争的历史画卷。1980年,“四部曲”前两部《人世间》、《万国之子》相继出版,轰动了印度尼西亚文化界,也引起世界文坛的瞩目。

    《人世间》以一对印度尼西亚青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示了19世纪末印度尼西亚社会的各种矛盾,反映了印度尼西亚上层人民所受的殖民主义压迫。小说主人公明克是个印度尼西亚土著青年学生,他偶然到一白人侍妾温托索罗姨娘家做客,遇到她美丽无双的混血女儿安娜丽丝,两人情投意合。温托索罗姨娘想尽办法支持他们自由恋爱。为了纯真的爱情,明克蔑视上层社会的各种偏见与诽谤,顶住家庭的压力,安娜丽丝一往情深,坚持自己的选择,甘当土著民的妻子。明克高中毕业后,两人按照伊斯兰教习俗结了婚。但是好景不常,安娜丽丝在荷兰的同父异母哥哥上诉要求继承财产,并援引白人法律不承认她与温托索罗姨娘的母女关系以及她与明克的夫妻关系。白人法庭的无理判决引起武装骚乱。最后,在军警的弹压下,安娜丽丝被只身遣往荷兰。这个悲剧故事,深刻揭示出在荷兰殖民统治下,印度尼西亚民族的无权状态,以及他们不甘压迫所进行的反抗。

    《人世间》的舞台中心是温托蒙罗姨娘家的“逸乐农场”。这个农场具有典型意义和象征意义,它实际上就是当时印度尼西亚殖民地社会的一个缩影。在这个小小的天地里,以农场主白人梅莱玛和他的白种儿子毛里茨为一方,代表着拥有殖民特权的统治者;以梅莱玛的侍妾温托索罗姨娘和明克为另一方,代表着受欺侮而又无权的人民;而混血儿的罗伯特和安娜丽丝是分化的中间阶层,他们虽属白人社会,但处处要低于纯白人一等,罗伯特倾向于白人父亲,也走向堕落的深渊,安娜丽丝则把自己的命运和土著民的母亲及恋人明克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之间围绕着爱情、婚姻、产业等展开的矛盾,看似家庭冲突,实质是剧烈的民族压迫与反抗,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当时印度尼西亚殖民地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反映。

    女主人公温托索罗姨娘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主要人物,她不仅有突出的个性,而且具有强烈的反封建、反殖民主义压迫的斗争精神,是印度尼西亚妇女从沉睡中觉醒的象征。她14岁时,被贪权爱势的父亲卖给糖厂经理、荷兰人梅莱玛当侍妾,成了白人的家奴,随时准备满足主人的任何欲望。因为不是正式婚姻,她所生的子女在土著民中也被看不起。在金字塔形的印度尼西亚殖民地社会里,土著妇女处于最底层,而姨娘和主人间“有着奴隶般的从属关系”,地位比奴婢还低,比妓女更贱,是命运最惨的一类女性。从像牲畜一样被卖掉之日起,她幼小的心灵里就感到个人尊严受到极大损伤,拒不再见生身父母。为了摆脱受奴役的地位,她努力学习文化,学习荷兰语,学习饲养奶牛,学习经营管理农场,幻想通过提高自己的价值赎回失去的个人尊严。她把主人每年付给她的薪金,作为资金在农场里入股,日夜操劳,苦心经营,终于成为远近知名的“逸乐农场”的管理者。

    但是在殖民地社会中,一个土著姨娘想自立于社会的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她连连受到打击:她为自己的混血子女办理法律手续,但法律不承认她有作为生身母亲的权利;梅莱玛纵欲死后,泗水的白人法庭将遗产的绝大部分判给了远在荷兰的梅莱玛的婚生子毛里茨;她终年辛劳到最后却两手空空,明明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却将被带到远隔重洋的荷兰,由别人监护。面对荷兰殖民者给她造成的一系列悲剧,温托索罗姨娘在白人法庭上义正辞严地提出血泪般的抗议和控诉:“是谁使我沦为别人姘妇的?是谁逼迫土著妇女给欧洲人作姨娘的?是你们,是你们这些被尊为老爷的欧洲人!”她虽曾立誓不让自己的悲剧在女儿身上重演,也决心为“女儿的尊严而奋斗”,并且运用所有合法的方式进行顽强的反抗,但是在殖民地社会里,这种个人的反抗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具有欧洲文化知识、并能独立经营管理大农场的妇女尚且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能保护自己的女儿,那些在殖民统治和封建压迫下的土著妇女的痛苦就更不堪设想了。

    小说的男主人公明克是以西方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印度尼西亚早期新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出身于封建贵族,只因是土著民就受到白人社会的鄙视。他的名字就是上小学时白人教师骂他“毛猴”的英语谐音。他靠着父亲的贵族地位才得以成为荷兰高级中学唯一的土著学生,但却时常受到同学们的捉弄与欺侮。他聪明能干,学习优秀,有坚定的民族自信心,不甘心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力图以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向白人社会表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他接受西方科学文化以后,逐渐觉醒,成为第一代从印度尼西亚封建贵族中分化出来的具有民族意识的知识分子。他为捍卫、保护自己的妻子免遭劫夺,随同温托索罗姨娘一起斗争,是印度尼西亚知识界中最先觉悟的先驱者。他从自身遭遇到的殖民压迫与欺侮的痛苦经历中总结教训,开始以新的眼光,设身处地地去体察民族的苦难,寻求全民族的出路。在白人法庭上,他惊讶欧洲老师——他的“启蒙者”竟然会提出许多“令人作呕,无耻下流”的问题。他勇敢地发表文章抨击白人法庭不人道的审判,迫使学校撤销开除他的决定。在毕业典礼上,他大胆自豪地宣布自己的婚礼,蔑视社会的偏见与攻击。当他妻子安娜丽丝被无理遣返荷兰时,他义愤填膺,进行了最后的反抗。但是在殖民统治下,他只能是尽其“责任”进行反抗,以表明自己的所谓权利,“一直到无法反抗为止”。正如小说的结尾处温托索罗姨娘对他说的:“我们已经作了反抗,孩子,我的孩子!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作了最体面的反抗!”明克和温托索罗姨娘为捍卫自身权益的反抗虽然由于力量单薄而失败了,但是他们已经觉悟到:“土著民一辈子遭受像我们一样的苦难,犹如河底和山峦的石头,任人斧凿,无声无息。倘若大家都像我们一样起来呐喊,就会轰轰烈烈,也许会闹个天翻地覆。”因此他们决不会停止反抗,而且必将与整个民族的反抗汇合在一起,去争取全民族的解放。

    小说的第3个主要人物是安娜丽丝,她天真、美丽、心地善良、勤劳能干,但有时表现出性格脆弱。她是混血儿,虽然法律上承认她的欧洲人血统,但她同情母亲温托索罗姨娘,愿意做个土著民,长大后要做个土著民的妻子。面对逆境,她表现软弱,反映了长期处于殖民剥削和封建压迫之下的土著妇女的一般性格。

    除上述3个人物外,作者还成功地塑造了许多各阶层的人物。在这部小说里,作者不是将人物简单地划为好人和坏人两大类,更不是将白人统统归入殖民者之列,而是把握住殖民地社会的复杂性: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相交织,白人民主派与白人统治者相对抗,封建传统观念与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相斗争等等,赋予各种人物以千差万别的性格特征,使他们具有各自的典型性和象征性,因而使小说所反映的印度尼西亚民族的觉醒和斗争具有19世纪末的时代特征。这表明了作者创作思想的成熟。

    《人世间》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小说主人公明克不是以局外人或旁观者的身份客观描述他耳闻目睹的事实,而是以当事人和抒情主人公的身份倾诉自己的亲身经历及其真实感受,喜怒哀乐情真意切。这种写法不仅使故事娓娓动听,而且使读者觉得格外亲切,感人至深。

    另外,《人世间》是作者的后期作品,在艺术手法上突破了作者早期形成的传统风格。除保持了原来描写细腻入微、善于刻画人物内心世界的矛盾等优点外,在情节结构和语言上都有新的创新。以往作者在展开故事时,结构和情节安排得比较松散,有时不尽合理,而在《人世间》中已有根本改变。小说的构思精巧,结构完整紧凑。

    《人世间》等“四部曲”既浑然一体,又独立成章。情节处理得巧妙得当,笔锋突转屡成悬念,使整个故事跌宕起伏,错落有致。作者为达到更好地教育青年一代的目的,大胆采用易于领会的当代流行的通俗化语言,寓哲理于流畅、舒缓的描写之中,寄情深远。

    白头山

    《白头山》是长篇抒情叙事诗,赵基天的代表作品,也是朝鲜当代的优秀作品之一,写于1947年。

    赵基天,生于1913年,卒于1951年,是朝鲜当代优秀诗人,朝鲜当代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

    这部长诗以普天堡战斗为中心,热情地讴歌了金日成同志所领导的抗日武装斗争的辉煌业绩。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发动“九一八”事变,同时也加紧对朝鲜人民实行高压政策,力图把朝鲜变成侵略我国的基地。为了驱逐日本侵略者,解放朝鲜人民,朝鲜革命者在我国东北组织起抗日游击队。1937年6月4日,这支游击队袭击了朝鲜北部边境日军军事据点——普天堡,消灭了不少敌人。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打死几个日本鬼子,而且在于鼓舞了朝鲜人民的斗志,增强了朝鲜人民的信心。

    长诗由序诗、7个诗章和尾诗三部分构成。它的主要内容如下:以白头山为根据地的抗日游击队,为了打击敌人鼓舞人民,突然袭击了敌人据点普天堡,随后胜利返回了根据地。第1章是情节的开端——游击队布置新战斗,派人侦察敌情。第2、3章写在鸢谷所进行的战前准备。第4章写游击队出发上前线。第5、6章写普天堡战斗经过。第7章写游击队重返根据地。

    游击队领导人金将军的形象是长诗的核心,是长诗思想成就和艺术成就的集中体现。对这个形象的描写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场面上:

    第1个场面写金日成在紧张激烈的战场上的英勇无畏。当日本讨伐队摸到白头山上,正在辨别方向时,金日成率领一群游击队员仿佛从天而降,转瞬之间干净利落地消灭了他们。这里先写游击队员登场——一群白衣战士跳下岩石,再写金日成登场——一个更为高大的白衣战士跳上岩石,这是为了突出后者,表示他是勇士中的勇士,英雄中的英雄;先写金日成的命令,后写他的出场,使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是为了引人注意,进一步突出他的坚定、勇敢。

    第2个场面写金日成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上的刻苦勤奋。在战斗的间隙,当战士全部沉入梦乡,连哨兵也打起哈欠,困得眼睛发涩时,唯有金日成彻夜不眠,通宵达旦地学习革命理论,研究战斗方针,以便确定行动部署和战斗计划。

    第3个场面写金日成在处理杀牛事件上的原则立场。一个游击队员偷偷杀了老百姓的牛,金日成发现后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讲了一番话,通过形象的比喻透彻地阐明了游击队和人民的血肉关系,使队员们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也使杀牛的队员彻底明白了自己的错误。

    第4个场面写金日成在总结战斗的讲话中所表现的坚定决心。当游击队突袭日军据点胜利回师时,金日成用钢铁般的声音宣誓:“朝鲜呵,朝鲜!我们一定会回来!”这表现了金日成和他所领导的游击队必将解放祖国的坚定决心和宏图大志。

    通过上述4个场面的描写,作为游击队的英勇指挥者,作为朝鲜革命的英明领导者,金将军的形象便屹立在读者面前了。

    《白头山》在艺术上的显著特色是叙事与抒情密切结合。在叙述故事、描写人物方面,诗人充分发挥诗歌的特长,善于通过典型事件进行艺术概括。他所选择的典型事件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抓住主要之点,反映本质方面,避免面面俱到,防止捡芝麻丢西瓜;

    二是注意彼此之间内在联系,既有一定跳跃,又不使人产生割裂之感;

    三是生动形象,有启发性,有感染力,给人以鲜明而强烈的印象。

    因此,他笔下的故事是生动的,情节是紧凑的,人物是鲜明的。同时,这部长诗又具有大量的抒情因素,充满浓郁的抒情气息。诗人是怀着满腔热情进行创作的,他的感情渗透到全篇的字里行间。

    不仅如此,他还往往压抑不住自己的激动,通过优美动人的抒情插笔直接抒发感情。

    画中情思

    《画中情思》是泰国作家西巫拉帕的作品,写于1937年。

    西巫拉帕,生于1905年,卒于1974年,原名古腊·柿巴立,是泰国最负盛名的现当代作家、进步的新闻工作者与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被公认为是泰国新文学的奠基人。

    它作为一篇技巧圆熟的艺术精品,更加体现了西巫拉帕杰出的创作才华。作者并不是一个刻意讲故事的能手,但小说娓娓动听的故事反倒证明了他是一个手法明快、细腻的画家——他总是在小说中描写着什么,简约、传神,而且尽量使用浅淡的色调。小说所点染、勾勒的女主人公吉拉娣的形象,便是一幅贵族妇女凄苦孤寂、抑郁而终的肖像画。

    小说写留学日本的诺帕朋对来日旅游的贵妇人吉拉娣一见钟情,后来却因二人年龄、地位及思想上的差异,诺帕朋对她的热恋渐趋冷淡,致使心境凄凉的贵妇抱憾辞世。

    正如吉拉娣所言,作为昭的女儿,她自幼就被父亲封闭在他的世界里,“长期在王公贵族中间周旋”。她自己也一直“禁锢着自己那青春的娇媚,不许外界窥视”。34年的封闭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不幸的女人,一个被命运所抛弃、长期无人理睬的女人”。作画与化妆这两件爱好便成了她漫长的寂寞生涯中仅有的安慰与快乐。妹妹的婚姻搅乱了女主人公的内心宁静,从而把这个端庄、娴雅的女性推入情感的波澜之中。当年老的昭坤向她求婚时,这个憧憬幸福、渴望爱情但从未得到回音的女子已经厌倦于等待。拒绝意味着继续痛苦,而应允意味她仍驻留在一个没有生气的世界里。她之所以应允是因为她以为“没有爱情的幸福总比憧憬和沉湎于没有幸福的爱情好得多”。

    来日旅游,是她第一次走到外面的世界,欣喜、兴奋、新奇之情溢于言表。作者在这里为我们展示了在一位高贵、成熟女性身上一直沉睡着的,如少女般开朗、活泼的优美天性。这时,一个冒失的小伙子——留学生诺帕朋闯进了她的生活。这个恪守传统生活模式的贵妇人被爱情击倒了。

    作者详尽地描述了这个外表平静、内心早已失去理智的女性在爱情来临之际的犹疑、自卑、兴奋、不安与试探等种种微妙的心理变化。在“山鹰”之行的爱情时刻,吉拉娣意识到了现实的阻隔,拒绝了诺帕朋,让彼此的爱恋“发乎情,止乎礼仪”。异国他乡的分手,使诺帕朋逐渐淡忘了吉拉梯。而他并不明白,这次爱情是吉拉娣的全部生命和希望之所在,以至于当他与别人结婚时,孀居多年,一直期待幸福来临的吉拉娣再也经受不住这种打击。正如她临终前责备诺帕朋忘记了山鹰之行:“你的爱情在那里萌发,也在那里消逝;但另一个人的爱情却在行将崩溃的躯体内熊熊燃烧”。

    作家用吉拉娣这一形象,剖析了变革时期新旧思想之间的尖锐冲突,揭示泰国贵族妇女的不幸命运和资产阶级兴起的历史。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生命从初始到终结的全部悲怆的历程:吉拉娣正值鲜艳欲滴,青春绽放之际,她被禁锢在宫廷中;当韶华渐逝,她又走入了没有爱的婚姻;当她刚步入婚姻的殿堂,诺帕朋的爱情姗姗来迟;当丈夫病逝,幸福指日可待时,轻浮的诺帕朋又另有家室了。于是,这个一直以爱为生命的女人再也支持不住了,临终遗言注释了她执著追求但终成虚幻的人生:

    我死了,没有爱我的人;

    但我感到满足,因为我有了我爱的人。

    鄂奥

    《鄂奥》是缅甸著名作家八莫丁昂的一部中篇小说,写于1961年。

    故事发生在英国统治时期的缅甸。彭水村鄂奥家未遭破产前,鄂奥整天骑着小红马到处游逛,喝酒斗鸡、耍钱赌博,有时还闹事闯祸,成了甲长、警察的死对头。他好打抱不平,有一次,他把一个林木厂的工头狠狠揍了一顿,因为这工头打了砍竹子的农民;他还从大地主吴波鲁家抢走一个“新娘”,把她送回娘家。原来这位“新娘”是佃户的女儿,被迫抵债的。鄂奥正直勇敢,同情穷人,乡亲们喜欢他、爱戴他。他家的使女梅瑛深情地爱着鄂奥,但鄂奥早已爱上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地主吴汉达的女儿达吉。在鄂奥的家业破产后,吴汉达不许他的女儿再和鄂奥来往。

    家境的衰败和村长、警官们的迫害,加深了鄂奥对英国殖民当局和缅甸官府衙门的仇恨。他多次被拘捕坐牢。有一次被监禁3个星期,出狱后判若两人,一扫过去浪荡公子的坏习气,经常和人议论要起来暴动,抗缴人头税,“把英国佬赶出缅甸”,“把村长、甲长斩尽杀绝”。

    鄂奥从家里逃出后,到了克伦族居住的山上参加了抗英的缅甸农民起义军。他经常下山活动,骚扰敌人。有一次,他从酒店老板那里抢了300块钱,从印度高利贷者那里抢了500块钱,因此轰动了许多村镇,英国殖民当局下令:不管是死是活,一定要抓住鄂奥。

    彭水村村长吴敏贡,见鄂奥已成了“逃犯”,一心想娶梅瑛做他的小老婆。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夜晚,吴敏贡闯进梅瑛的住处死死纠缠,威胁利诱,梅瑛吓得象见了鬼一样。突然间,鄂奥破门而入,把吴敏贡打倒在地,救出梅瑛。

    萨雅山领导的缅甸农民起义军,活动的地盘日益扩大。鄂奥率领一部分队伍战斗在勃固一带山区,由于受到敌人的严密封锁和层层包围,处境十分困难。梅瑛时刻挂念鄂奥的安危,但鄂奥仍对达吉一往情深。达吉的父母先是要把达吉嫁给一个警察局长,达吉不同意;后又逼她与一个官员结婚,她还是拒绝。因此,她被父母抛弃了,只好投奔婶母家。

    正当鄂奥统率的起义军陷于困境时,梅瑛跟随为起义军送给养的克伦族老乡来到驻军阵地。梅瑛要求留下,但鄂奥说什么也不应允。

    英国殖民当局在处死起义军领袖萨雅山后,加紧对鄂奥部队的围剿。英国人用宗教收买政策,串通一些和尚法师,打着“天下太平”的旗号,诱骗起义军缴械投降。起义军领导者之一、鄂奥的战友波翁蒂,通过一个法师,和英国殖民当局勾结,准备除掉鄂奥,叛变投敌。鄂奥发觉这一阴谋,当即处死了波翁蒂。敌人利用波翁蒂之死,对鄂奥进行造谣中伤,企图分化瓦解起义军。敌人步步紧逼,逐渐缩小包围圈,鄂奥率部英勇奋战,但由于寡不敌众,终于失败。鄂奥和5个幸存的战友,咬紧牙关,背负着7个受伤的伙伴投奔山上克伦族的居住点。

    鄂奥仍不断聚集力量,准备东山再起。他不时出没在他所熟悉的山村,寻找机会打击敌人。他派人给达吉送信,向达吉求婚。达吉见了鄂奥的信喜出望外,立刻回信给鄂奥,说她“决定同鄂奥哥永远生活在一起”,并约定了时间和鄂奥在村里婶母家会面。鄂奥不听梅瑛的劝阻,决定前去赴约。这对情人刚刚见面,院内四角的灯光齐射到他们身上。“你别想反抗了,鄂奥,你被包围了。”鄂奥知道自己中了敌人埋伏。他指着达吉大声喊道:“你这恶毒的女人。”“鄂奥哥,你不要误会,这……我可一点也不知道啊!”达吉发出颤抖的回答。在一连串枪声中,鄂奥中弹身亡。

    当鄂奥的尸体从雅瓦底中心医院解剖室里抬出去的时候,站在公众面前哭泣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梅瑛,一个是达吉。

    向前看

    《向前看》是西巫拉帕小说中思想价值最高的一部,小说带有一定的自传性,写于1955年。

    小说的主人公詹塔是一个农村穷苦孩子。小说通过他在贵族公馆和贵族学校的遭遇以及后来成为一个有觉悟的民主革命者的成长过程,再现了1932年泰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前后的社会生活,表现了20年代到50年代泰国社会的历史变迁,真实地刻画了那一时期各阶层人物的思想面貌,着意描绘一代知识分子追求真理的曲折道路,突出地表现了人民群众的觉醒和对未来前途的坚定信念。

    小说详细剖析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光怪陆离的社会生活。小说中描写了詹塔,一个从乡间走来的孩子初次步入曼谷这个文明世界时的惶惑不安,通过这个小书童的视线透视了在豪华府邸以及贵族学校中所发生的一切“稀奇古怪”的事情——争权夺利、欺骗讹诈、等级制度、挥霍奢侈、剥削敛财、阴谋诡计,等等。起初詹塔这个来自乡村的“小旅行家”渴望在曼谷这个“天堂”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但从农村生活与都市中的贵族王宫生活之间的比照中,他看到京城里一切原来认为是伟大美好的事物逐渐失去令人目眩的美丽色泽,而乡间原来看似卑贱、落后的东西正在逐渐呈现它的质朴、淳厚与无私。在童年篇章中,作家试图展示詹塔正是这样一个既要受到尘世诱惑,又要跨越时代的主人公,“是一个必须通过激烈变化的风暴,但手里却又没有指南针的旅行家”。

    通过对人生的观察和思考,青年篇中的詹塔与其好友渐渐认清社会现实,决计投身社会现实的改造之中。他与尼塔、阿诚思索人生症结,力图挽救水深火热中的劳苦大众。在动荡的时局中,阿诚因著文抨击时弊而遭逮捕,詹塔等人也遇到重重阻力。尽管资产阶级维新政变失败了,但青年一代并不气馁,依然满怀乐观地“向前看”。书中的一段话可以认为是青年一代思想的体现:“我们从鳄鱼口中逃了出来,却遇上了老虎,难道我们要退回鳄鱼湖、落入鱼嘴吗?绝不!我们老百姓的出路只有一条:从老虎山上冲出去。”

    作为“泰国文学天空的王鸟”,西巫拉帕的作品昭示了泰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历史。正如一位批评家所言:“在泰国的文坛上,西巫拉帕的作品好比一颗光彩夺目的宝石,他的作品总是走在时代的最前列……西巫拉帕在佛历25世纪最后10年的作品,好像光辉灿烂的朝阳,给泰国文坛照亮了前进的道路。”

    教堂的祭司

    《教堂的祭司》是黎巴嫩著名作家汉纳生的一部长篇小说,写于1952年。

    凯马尔是一家纺织厂的工人,家有年迈的母亲和患肺病的妹妹莎米拉。全家靠他菲薄的工资和妹妹的少许零工收入,过着清寒贫苦的生活。

    资本家和大商人们贪得无厌地攫取财富。他们利用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的谣言,制造战争恐怖气氛,乘机一面哄抬物价,一面压低工人工资,并且打算解雇一大批工人。工人们面临着一场灾难。凯马尔和一些工人为了保卫自己的利益,聚集在一起开会商量对策。会议发生了争论。有人主张派代表向政府请愿,相信政府会采取公正立场,制止工厂主的贪婪行为;有人则认为政府只会帮助工厂主欺骗工人,主张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斗争。凯马尔和女工谢尔玛是后一主张的坚持者。但是,会议还没开完,警察就包围了会场,以“阴谋破坏幸福和安全”为由,将与会的十几名工人逮捕了。

    凯马尔被捕的消息,给予他母亲致命的打击,她患了脑溢血,奄奄一息。工人们为营救被捕者,决定举行罢工。厂长再次召来警察,镇压工人,打死1人,伤10人,并逮捕了几十人,包括谢尔玛。警察的暴行激起广大民众的愤怒,工人举行总罢工,学生罢课,商店罢市,公共交通也完全停顿,全城瘫痪。反对党也乘机攻击执政党。事态的扩大,使警方、政府部长、甚至内阁总理都害怕起来,感到无法收拾。他们不得不同意释放所有被捕者。

    当凯马尔获释回到家里时,他的母亲正在弥留之际。老婆婆睁开眼睛看了看儿子,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一个字。母亲死去后,生活越来越艰难。莎米拉的肺病也愈趋严重。靠着一位好心肠的老医生的照料,她勉强地拖延时日,但不久也终于卧床不起了。在危难之中,谢尔玛始终无微不至地前来帮助她,并设法筹款为她购买药品治疗。莎米拉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她向医生表示了她的最后的愿望:希望谢尔玛和凯马尔永远在一起生活。

    就在这时,工潮再次兴起。凯马尔是带头人之一。警察又来镇压了,2个工人当场被打死,10人受伤,50多人被捕。凯马尔英勇搏斗,冲出重围,同谢尔玛一起回到家里。这时,莎米拉正咽下最后一口气。

    第2天,在警察来逮捕之前5分钟,凯马尔同已被厂方开除的谢尔玛双双出逃,跑到了一个偏僻的山村里。他们被一位老大娘收留下来。他们同村民一起劳动,并时常向村民宣传斗争的真理。两个月后,神甫发现祈祷者越来越少,而一些年轻人则开始提出一些使他难堪的问题。地方当局和神甫不久就了解到了凯马尔和谢尔玛的活动构成的危险。他们出动了警察,把他俩逮捕起来,押解到城里。

    监狱里的非人生活使身体本来很壮实的凯马尔,不过一个月就染上了肺结核。疾病吞噬着他的生命。审判的日子终于到了。这天,法院的大厅里挤满了人,城里的工人拒绝在他们的两个战士受审时去做工,乡下的农民也来了,他们要向两位英雄致敬。人民在觉悟。一家进步报纸写道:“你们的教堂这个偶像被打得粉碎的时刻已经不远了!不管它的祭司正用什么样的阴谋保护它。”

    在法庭上,总检察长摇动如簧之舌,给凯马尔和谢尔玛加上种种莫须有罪名,要求对他们“加以法律制裁”。而被告的辩护律师——一位思想进步、仇视暴政和压迫的青年学者则以雄辩的语言,有力地揭穿了政府的陷害阴谋。他的讲话博得了全场的热烈鼓掌。最后,法庭慑于众怒,判决凯马尔监禁3个月,谢尔玛无罪释放。

    凯马尔虽然在判决的第2天就被送进一家医院,但他的病体已无法挽救了。他在对已故母亲和妹妹的怀念中死去。谢尔玛哭喊着:“让那些统治者天诛地灭吧,他们从我手里夺去了你。”“我的亲爱的,你的死使我们加深了对他们的仇恨。”

    哈吉老爷

    《哈吉老爷》是萨迪克·赫达亚特所著,写于1945年,是以揭露国内反动势力为内容的中篇小说,标志着作者的创作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成为他后期创作的高峰。

    萨迪克·赫达亚特,生于1903年,卒于1951年,伊朗蜚声国际的小说家、艺术家和语言学家。

    《哈吉老爷》以1941年伊朗礼查国王被迫退位前后的社会现实为背景,塑造了堪称伊朗40年代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典型的哈吉老爷的形象。在这个主要人物周围聚集了形形色色的剥削者、寄生虫和旧时代的残渣余孽:大地主、奸商、贪官污吏、暴发户、丧失良心的政客、无耻的文人、记者等等。这些群丑构成伊朗上层社会舞台的缩影。小说深刻地揭露了这些人物的种种卑劣行径,指明了这些败类腐朽虚弱的反动本质和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小说主人公哈吉老爷既从政,又经商;既为地主,又是资本家。在他身上集中了伊朗反动统治阶级的一切丑恶品质。他认为人生无非是集虚伪、谎骗、诡诈、阴谋和舞弊之大成,所以他不惜采用假仁假义、阿谀奉承、蛊惑煽动等手段进行所谓的立身扬名的事业。

    作为政客,他善于伪装,见风使舵。他原是个彻头彻尾的法西斯分子,表面却像个正人君子,满口仁慈,内心却很残忍。礼查国王统治时,他帮助朝廷镇压人民,与国外情报机关勾结,进行间谍活动,大肆敲诈勒索,捞取政治和经济上的好处。1941年8月,苏、美两国军队同时进驻伊朗以后,他迅速地将自己伪装起来。

    当时,伊朗国内民主运动风起云涌,席卷全国。礼查国王迫于形势,于9月退位。支持他亲德政策的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又摇身一变,成为“民主派”。哈吉老爷就是伊朗反动统治阶级中这类无耻政客之一。面对急转直下的局势,他曾打算逃往美国,把钱财也转存美国银行。但他很快发现,原来自己那些胆战心惊的伙伴,那些投机家、卖国贼、特务和罪犯现在居然又“重新操纵起一切重大事情”。于是他犹如鳄鱼一样,伏俯在那里犹豫,观望,伺机而动。他不敢公开反对民主运动,在公共场合,他以冒牌民主派自诩,一遇机会就标榜自己是“伊朗民主之父”、“革命之子”,还喋喋不休地咒骂礼查国王的法西斯专政。暗地里他却招兵买马,拼凑形形色色的反动势力,千方百计地制造混乱,挑起部落冲突。他野心勃勃,不仅把手下走卒抬出去当部长大臣,自己也不甘幕后操纵而积极竞选议员,觊觎内阁首相的宝座。

    作为商人,他利欲熏心,唯利是图。为了金钱,他不怕伤天害理,以种种卑鄙无耻的手段,朝思暮想扩大从奸商父亲那里继承来的财产。他不仅从庄园、商店、澡塘、出租房屋、针织厂、纺织厂等工商业中牟取暴利,而且靠买空卖空、伪造证券、走私偷税以及为别人买官鬻爵发横财。只要有利可图,他可以凭借财势左右法律,把私吞公款、残害部落人民的军官提升为将军,把害死人的罪犯保释出狱——马克思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初期——并且每个资本主义暴发户都必须个别地通过这个历史阶段——致富冲动和贪欲是当作绝对的情欲起统治作用。”哈吉老爷正是这种暴发户。他作为地主、资本家,在资本主义初期发展的伊朗社会环境里,既是个丧心病狂、贪得无厌的吸血鬼,也是个嗜财如命、吝啬至极的守财奴。

    在他的心目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去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就是“残酷无情的现金关系”。金钱主宰着他的灵魂。他教育儿子:“有钱的人就有一切,没有钱的人就一无所有。”因此,占有黄金的欲望,是他性格的首要特征。只要一提起“金钱”二字,一听见金币的叮叮当当声或是纸票的沙沙声,他“心里马上扑通扑通地跳,浑身都飘飘然起来了”。他时常在睡梦之中,就已盘算着如何捞取金钱。金钱是能治他全部疾病的灵药,金钱才是他一生的唯一目的。小说里有一处写他手术后刚刚苏醒,听说有人送他一个金果盘,就连忙问:“是真金的吗?”“……分量很重吗?”当听到令他兴奋的答复后,“一丝满意的微笑掠过哈吉干裂的唇边。”这个细节不但活画出哈吉老爷的贪欲,也是对地主、资产阶级金钱拜物教的真实、生动的写照。

    极端的吝啬是哈吉老爷性格中的另一特征。他拥有巨资,但平时却总是一副穷酸相,深怕暴露真情,造成破费。为了积财,“他从白水里也要榨出油来”!为了守财,“要是一只苍蝇落在他的痰上,他也要一直追到彼得堡去捉它”!为了控制家人吃用,他亲自分发食糖,数吃剩的李子核,就连家中做饭用的木柴,他都要亲自称斤论两。他非常嗜好喝酒,做客时大喝特喝,毫不客气。可是自己从来不肯花钱买酒喝。有人拿酒给他送礼,他小心翼翼地把酒倒入坛子里,像服药似的慢慢饮用。哈吉老爷自称是虔诚的教徒。根据伊斯兰教规《沙列阿特法典》规定,哈吉要把每年收入的1/10拿出来救济贫民。但他舍不得这点钱,经过周密的思考,他把这笔钱计算精确,签成支票,放入盛满椰枣的提桶里,交给阿匐,施舍给贫民。但阿匐一提起枣桶,他就立刻借口孩子们想吃枣而按市价买下,让阿匐用卖枣钱去周济贫民。他自己则销毁支票,如此等等,完全暴露出一个吝啬鬼的卑贱灵魂。

    此外,哈吉老爷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的癖好。其一是贪吃。作者写道:“只要谈到吃,老头脸上顿时眉飞色舞,唾液直往肚里咽,连他的瞳孔也豁然放大了”,“眼睛里燃烧着贪得无厌的饥火”。其二是贪色,他妻妾成群,6个离婚的,4个故世的,还有7个组成现在家庭,而且内院后房里还有不少姘妇。即使如此。他只要“瞥见多少能引起他注意的女人……他那双眼睛照样骨碌碌地东溜西窜着”。其三是爱吹牛,不懂装懂。他连小学课本的生词也解释不清,却到处吹嘘自己在写一篇论述各地风俗的专题论文;对历史一窍不通,却偏要天南海北地胡扯历史上的事件。

    哈吉老爷这个典型,集中概括了伊朗封建地主阶级的粗俗、愚昧与野蛮;资产阶级的冷酷、贪婪与吝啬。揭示出伊朗上层统治阶级的丑恶本质及其必然没落的客观规律。

    赫达亚特是一位杰出的作家和语言大师。在这部作品里,他一反以往文学语言中堆砌词藻、晦涩难懂的弊病,别开生面地以自然准确、轻快流畅、朴实风趣、讽刺效果很强的语言,奠定了现代伊朗文学语言的基础。他笔触犀利,对事物的揭露与讽刺入木三分。他善于选择现实生活中平凡而又典型的事例,运用细节的描写和典型环境的氛围,刻画人物性格,“将人生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深掘人物肮脏、鄙陋的内心世界,以及他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

    这部小说缺乏一个比较系统的结构,除主人公哈吉老爷外,其他人物的形象不够鲜明。尽管如此,这部小说蕴涵的深刻思想和尖锐的批判性,以及优美的语言特色,标志着作者现实主义创作的最高成就,同时使他在阿拉伯世界享有盛誉。

    婚礼华盖

    《婚礼华盖》是犹太人阿格农的作品,写于1922年。

    阿格农,生于1888年,卒于1970年,原名撒母耳·约瑟·恰兹克斯,阿格农是作家用的笔名,后改成为自己的姓。

    小说描写了一个无比虔诚的犹太教哈西德派教徒余德尔,家境一贫如洗,为了能够把3个女儿体面地嫁出,他离别了家人,与车夫努塔出游各地的犹太人村镇,寻求资助,捐集嫁资。全书分为两卷。

    第1卷叙述主人公走乡串镇,化缘捐集,遇到了各样各色的人物,也经历了不同的事情,还听到各种的趣闻、传说、故事和各色的宗教、伦理的议论。他终于靠善良人们的帮助,筹集到一些金钱。他改变主意,打发走车夫,自己独坐客店,静心诵经。后由于媒人的走动,使一位富翁误认为贫穷的余德尔是另一个富有的余德尔,许下巨额聘礼,筹办婚事。

    第2卷叙述主人公在归途,筹备嫁资办理女儿的婚事。不久被对方识破,险些使婚事告吹,这时奇迹出现,女儿意外地在山洞里发现了珠宝金银,使余德尔一家转危为安,成为富有者,完美地让女儿出嫁了。

    小说以第一卷为主要内容。这部以穷教徒余德尔的奇妙故事为基本线索的小说,把主人公的经历作为框架和线索,并以此展现一幅多姿多彩的东欧犹太人的生活画卷。小说视野广阔,既有乡村,也有城镇;既有家庭,也有客店;既有富商,也有贫民;既有骗子、强盗,也有善良朴实的劳动者。它们构成了一个五光十色的犹太人的平民世界,表现了犹太人特有的民俗风情、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小说的人物与构架使读者联想到欧洲名著《堂吉诃德》,主人公余德尔近似堂吉诃德,作者也用幽默、戏谑的语言描述了余德尔,使他和堂吉诃德一样有几分喜剧色彩。但他不是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冒险行侠的义士,也没有堂吉诃德身上的深刻的矛盾与悲剧内涵;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犹太平民,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他在任何时候,都坚信上帝,严守一个教徒的职责:虔诚、诵经和谦恭。当他为女儿出嫁筹集了一些财产之后,又立刻静坐客店,专心诵读经文,很快把募集来的钱几乎花掉,他并不悔恨。由于富商的误解,订下儿女的亲事,他要筹备巨金回报对方的巨额聘礼而陷入了深深的困境时,他并不气馁,相信上帝是公正的,好人会得好报;在富商识破他的穷相,使他落入窘境时,他也并不慌乱,依然保持做人的尊严。他之所以坚定、乐观、顽强,不是依靠英雄般的大智大勇和超人的体魄,而是依靠始终如一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对上帝的信仰与真诚。

    因此,他能克服来自各方面的引诱而不图虚荣、不慕金钱和物质,甘于清贫与寂寞,尽到一个教徒的职责。在余德尔身上,确是体现了犹太人的精神和性格,他不是喜剧人物,也不是悲剧人物,而是作家运用喜剧形式描绘的正面人物。

    《婚礼华盖》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随着主人公的游历,接触了各色各样的人物与生活的同时,也编织了众多的长短不一的故事。它们既有神秘的传奇,也有生活中的平凡小事;既有古代的传说,也有现实生活的事件,是书中人物用来沟通思想感情、发表议论的手段。它们形成一个色彩斑斓的故事群体。这些故事一方面从社会各个方面,如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思想等等扩展了作品的容量,以突出作品“平民史诗”的特色;另一方面也是人物性格的发展与变化的手段。而最为重要的是故事体现了自《旧约全书》以来所表现的犹太人重具象和直觉的审美传统。犹太人发表议论、表述抽象的理念都是用讲故事的方式予以阐解。

    美国著名犹太作家贝娄说,对犹太人来说,“缺少故事生活是不可思议的”。小说最后的神秘、传奇色彩的结局——山洞宝藏的发现,使余德尔一家转危为安,从而顺利地把女儿嫁出。奇迹的出现就是上帝的显灵,是上帝对善良、虔诚的教民的爱护与帮助。这种笔法只能在无限信仰上帝的犹太民族文学中才能找到,是希伯来文学传统的表述方式。它也是小说的突出特点。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