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终生的精粹:受益终生的西学精粹-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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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谟Hume(英国1711年-1776年)

    时间的流逝并不能掩盖这位英国哲学家在哲学史中的划时代的作用。他作为哲学史上的一颗巨星,使人仰望的是他从人的认识和行动中看出的人的本性。当我们纪念这位哲人的时候,应该仔细玩味的是他的《人性论》。我们越是对它一再并且持续地沉思默想,就会满怀着不断更新并且不断增长的赞颂和敬畏。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丁祁

    翻开任何一本国内出版的西方哲学史,我们都会在其中看到休谟的影子:他对两种知识的区分和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奠定了他在西方知识论中的地位;他对人性的分析开启了西方道德哲学中的情感主义,也成就了后来的功利主义;他的怀疑论为康德破除了独断主义迷梦;他的经验主义方法成为维也纳学派开创分析哲学运动的一个重要法宝。所有这些都使得休谟哲学毫无疑问地成为西方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一章,他的那部不朽名著《人性论》也被视为西方哲学著作中的经典。事实上,西方学者在论述西方政治思想发展时,都会把休谟放到四个重要的位置:他的情感主义引发了政治哲学中的德性与正义的思想;他的财产权理论导致了当代关于所有权的争论;他的经济思想推进了后来的政治经济学发展;他的政体理论直接构成了当代政治学的重要内容。

    当然,休谟主要是因为他所提出的知识论而闻名于世的。而在德国,休谟则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一位陈述了伊曼努尔·康德努力要解决的那些问题的作者。但是,对于休谟来说,首要的任务从一开始就是要建立一门有关人性的一般学问。在伦理学领域中,就如同在认识论领域中一样,休谟也唤醒了沉睡在“教条之大觉”之中的康德。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康德以及另外两位伟大的德国自由主义者即席勒和洪堡,要比后来的德国人更了解休谟,因为后来的德国人完全被法国人的思想所支配,尤其受到了卢梭思想的影响。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欧洲大陆却从来没有恰当地认识到休谟作为一名政治理论家和历史学家所作出的贡献。甚至在今天,仍有相当多的人认为18世纪是一个缺乏历史感的时代。而我们知道,这种观点实际上是那些误读18世纪的误导性观点共有的特征。在我们看来,这种观点只是对那种曾经在法国占支配地位的笛卡儿唯理主义来说是正确的,但是对于英国人来说却是极不正确的,而对休谟来说就更是无稽之谈了。因为休谟不仅把他的时代描述成“一个具有历史感的时代”,而且还把他的民族描述成“一个具有历史感的民族”。我们很钦佩这位200多年前的苏格兰贤哲,与他对话是令人身心愉悦的。

    《人性论》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引论、论知性、论情感、道德学等。在第一卷《论知性》中,休谟着重探讨了人的观念问题。他首先从总体上论述观念的一般特点及其相互关系,接着进一步论述空间和时间观念,最后在第一卷的末尾重点论述人的理性。如果说在《人性论》第一卷休谟探讨的主要是理性问题,那么在第二卷中休谟则重点探讨理性的对立面——情感。在这一卷中,休谟主要探讨了三种类型的情感:一是骄傲与谦卑;二是爱与恨;三是意志与直接情感。在对这些基本问题进行详尽的论述之后,休谟在第三卷中又对道德学问题进行探究。有人认为《人性论》的重点是在第一卷和第二卷,其实不是。前两卷确实论述很详尽,但那是休谟为了讨论问题所做的准备。正由于前面已经说清问题的关键,所以在第三卷中只需轻轻点明自己的观点即可,不必再做长篇大论,这样才有四两拨千斤之效。

    人性论当然不是休谟的创造。但是,休谟的人性论确实有自己的特点。他在《人性论》一书的《引论》中说,他要使对人性原理的说明,成为“一个建立在几乎全新的基础上的完整的科学体系”,即“必须建立在经验和观察之上”。这也就是他所说的,“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式”的基本精神。一方面要反对先验的立论方法;另一方面要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普遍的人性理论,这就使得休谟的人性论不同于从先验的假设出发进行推论的人性学说。他注重的是观察和经验,这是休谟人性论的方法论特征。

    此外,休谟人性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否定了“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一传统的观念,也否定了笛卡儿的主张。他强调“理性是并且也应该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情感之外,再不能有任何其他的作用”。在他的想法里面,理性无力影响人们的行动,亦无力主导人们的道德活动,能够影响或主导人们做出道德判断或实践道德行动的机制,是人性中的一些激情。因此,考察人性、考察人类行为及其真实动机,就要考察人们的实在的情感,尤其需要注意那种易于被误认为是理性的“平静的欲望”。

    休谟在《人性论》中首创一种“不争论的智慧”。休谟认为,与两类人的争论是愚蠢的:一类是固执己见者,与这类人争论最令人厌烦;另一类是那些内心完全不坦诚者。休谟说,这类人“不是真正笃信他们为之辩护的思想观点,他们之所以会无休止地争论,或是出于装模作样,或是出于逆反心理,或是出于炫耀自己具有超群的聪明才智的独创性”。休谟认为,要让这两种类型的争论者用任何不带感情的逻辑推理接受一些比较正确的原理,是没有指望的。休谟的药方是:“转变这种辩论对手的唯一方法就是不理睬他,他本人也至少会由于觉得厌烦而转到常识和理性一边。”古今中外,人性相通,休谟的见解与邓小平倡导的“不争论”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发人深省。

    休谟的另一个创见是发现“事实判断”与“道德判断”的区别。这一发现,对于澄清人类的思想至关重要。“事实判断”要人们谨慎地探索事物的真相,其最高的原则是真与伪,追求的是知识的准确性。这就必须以理性的方式从观察入手,考察事情的起源、过程、性质与一般特征,“澄清并确定普遍的事实”。“事实判断”是“科学判断”,其联系词是“是”或“不是”,而“道德判断”则是一种人类的主观评价,是一种源自情感与激情的价值认知,其联系词是“应该”或“不应该”。道德上的善恶判断不是陈述行为实际是什么,而是表达行为是否正当,是否合理。休谟认为,“事实判断”优先于“道德判断”,必须首先使用我们的探究才能或智力来让我们弄清事实,必须把所有的道德决定或情感悬置一段时间。休谟的这种清明的知识论完全可以消除大量的思想混乱,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绕不过去的休谟

    说“休谟是无法绕过的”,意指两层含义。

    一层是指如今的政治哲学、道德哲学乃至经济学和政治学,都从休谟那里获得了难以估量的思想资源。只要翻阅一下西方哲学家关于正义规则、财产权问题以及自由问题的论述,我们就很容易读到休谟的思想。例如,哈耶克把正义规则即法律看做是那些在社会演进中发挥作用的习俗、传统、惯例以及国家法律制度,他的“正当行为规则”正是对休谟正义规则的现代演绎。牛津大学法学教授哈里斯在《财产和正义》一书中明确地把休谟关于财产制度约定性的论述看做后来政治哲学家讨论财产权问题的一个重要起点,同样,萨维尼的历史法学也受到了休谟思想的深刻影响。通常认为,休谟对18世纪以来的政治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远远大于他在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领域中的影响。但是,作为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在休谟看来乃是有关社会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而这种研究只有在经验论的人性哲学和正义的规则与制度的前提之下才能进行。在这方面休谟提供了一个研究古典经济学的人性的和制度的考察方式。

    “休谟是无法绕过的”的第二层含义是指,政治哲学并不是休谟人性论哲学的陪衬或辅助部分,而是他整个哲学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进一步地说,是他把人性考察和分析的结果直接运用于现实社会中的人的自然结果,或者反过来说,正是由于休谟对市民社会中的人性本质以及制度建构有着深刻的认识,才使得他的一般人性论具有了坚实的现实基础和更强的理论说服力。政治哲学是休谟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甚至是休谟哲学的核心内容。尽管传统的休谟思想研究把休谟的经验主义的哲学认识论视为中心内容,但休谟的《人性论》所揭示的哲学本性从根本上说乃是一种人的社会政治本性,或人为正义的本性,因此,政治哲学可谓休谟《人性论》的核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性论》,特别是第三卷“道德学”构成了休谟政治哲学的基础理论部分。

    其实,说“休谟是无法绕过的”,表面上看是在强调休谟思想的重要性,实质上是在说明,休谟对人性的透彻分析以及他对道德善恶标准的界定,为当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直接提供了论说话题,或者说,当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正是从政治正义和社会良心的角度,解答着休谟提出的关于“是”与“应当”的著名难题。虽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和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的直接思想来源是康德,但康德思想的基本前提却毫无疑问的是休谟哲学,因为休谟事实与价值的两分思想导致了康德两种理性的划分,而休谟难题并不单纯是一个道德学的问题,而是一个有关事实与规范的政治正义问题。在这种意义上,休谟就成为讨论当今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时必须涉及的话题。更确切地说,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等人的理论在思想上是康德的,但他们的问题却是休谟的。

    我们知道,在任何观念领域,思想可以是常新的,但问题却往往是永恒的,就是说,不同时代的思想家都是在对相同或相关的问题做出思想上的探索,试图给出各自不同的解答,虽然这样的问题在不同的时代可能被赋予了不同的内涵或形式。同时,问题的提出又往往伴随着不同方法的使用,方法和角度的改变也常常是提出不同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同时,关注提出这些问题的方法就是极为关键的。休谟问题的提出正是他充分利用了牛顿的科学解释方法和洛克的经验主义认识方法的结果。历史地看,休谟对经验主义方法的运用和关于事实与价值两分的问题的提出,都与他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就是宗教神学逐渐从科学研究中的分离和心理学方法的普遍运用。应当说,神学背景直接导致了休谟对道德领域和政治领域中正义问题的关注,而心理学在当时正处于发展的鼎盛时期,运用心理学方法去分析观念的产生和分类,在认识论上就具有相当充分的理由。

    作为一种哲学思想,休谟的政治哲学应当具有更为深刻的形而上学内涵,就是说,他的《人性论》对人性的剖析之所以能够在人类社会的后来发展中始终产生重大的反响,这应当归咎于他思想的深刻性。虽然休谟声称我们无法发现人性的终极性质,但他对道德性质的阐述,特别是对善恶、正义等问题的详尽论述,无不体现出他追求说明人性根本原则的理想。而且正是这样,他才把关于人的科学看做是其他一切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这恰好表明,休谟为我们所描述的道德本性正是整个人类共同具有的普遍能力,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休谟的道德理论才具有了哲学形而上学的含义,这也正是休谟问题具有恒常性的根据所在。(江怡)

    《人性论》中的伦理难题

    我们知道,所谓休谟伦理难题是指《人性论》第三卷“附论”中的一段话。在那段话中休谟指出:他在考察各种道德理论时发现,事实判断和道德判断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判断,前者的系词为“是”与“不是”,后者的系词为“应该”与“不应该”。可当人们按照常规进行道德推理时,总是不知不觉改变判断的性质。“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

    休谟伦理难题的主旨是证明理性不是道德的根源,而不是一概否认事实判断必须承担价值判断,尽管二者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毕竟分属两个不同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后者代替前者。休谟提出“是”与“应该”的关系问题已近300年了,但这个难题至今仍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当前,人们对休谟伦理难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看法认为,休谟提出的是一个由“是”与“不是”为联系词的事实判断,能否推出由“应该”与“不应该”为联系词的伦理判断或规范判断的问题;另一种看法认为,休谟在这里提出了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即从事实判断能否推出价值判断的问题,以及这种推理的基础和根据的问题。我们更看重后一种看法,认为:由于价值判断既包括评价判断,也包括规范判断,因而休谟问题就被理解为事实判断、评价判断与规范判断的关系问题,即事实判断何以导出评价判断的问题、评价判断何以导出规范判断的问题。显然,这种理解包含了第一种理解,而且包含第一种理解所忽略了的评价判断这一环节。考虑到哲学问题的开放性,这一理解也是合理而有意义的。

    根据这种解释,我们把休谟伦理难题理解为事实判断、评价判断、规范判断的关系问题。单从这种说法本身很难看出其具体所指,下面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例如,科学可以告诉我们关于某一星球的情况,以及到达这一星球的途径和方法,但并未告诉我们是否应该花费巨资去完成这一宇航计划。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休谟伦理难题的含义是:事实判断通过何种途径才能同人类价值发生关系的问题。也就是说,休谟否认“是”能够过渡到“应该”,而后来的学者沿着这个方向发展,进一步否认事实判断必须承担价值判断,造成了更加不好的理论后果。要解决休谟伦理难题,必须设法通过某些中间环节,将事实判断同人类价值联系起来,使事实判断承担起价值判断的责任。

    我们可以对休谟伦理难题做进一步的理解。若将休谟伦理难题严格限定在休谟文本的范围内,认真考察文本,不难看出,休谟伦理难题的真正含义其实只是理性能否充当道德根源的问题。要证明此点,并不需要过多的论证,只要看一看《人性论》第三卷第一章两个小节的标题即可。这两个小标题分别是“道德的区别不是从理性得来的”、“道德的区别是由道德感得来的”,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这里讨论的是道德的根源问题。英国道德学界当时就“道德根据何在”有一场重要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道德的根据在于理性;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的根据在于道德感。休谟很清楚这场争论的意义,他写作《人性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参与这场争论,提出自己的观点,解决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在这场争论中,休谟赞成情感主义,反对理性主义。虽然休谟也承认理性对道德有一定的影响,但他否认理性是道德的根源,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因为理性没有活动性。在休谟看来,道德原则不仅必须对行为有所指导,而且这种指导必须包含一种内在的动力。但理性不能担此大任,因为“理性自身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无力的”,为此,休谟特意区分了标准和意志的关系,认为道德标准是一回事,使道德标准约束意志,产生具体的德,又是一回事。所以,要成就一个具体的德,仅指出善恶所依据的标准是完全不够的,“还必须指出那种关系与意志之间的联系,并且必须证明,这种联系是那样必然的,以至在每一个有善恶的心灵中它必然发生,并且必然有它的影响”。由于理性没有活动性,不能证明标准和意志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故理性不能成为道德的根源。

    应当承认,休谟伦理难题在历史上确实有一个由原本意义到扩充意义,即由狭义到广义的发展过程。西方学术界的确有人努力抬高休谟伦理难题的意义,进而将其引申为一般意义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但也有不少学者对此表示怀疑。他们认为,至少休谟本人不是这样看的。这是因为,休谟伦理难题只出现在“附论”之中,除此之外,休谟并没有对此再加以系统的论述,而且在其精心改写的《道德原理研究》中也没有出现。如果这个问题果真如此重要,涉及一般意义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休谟为什么不将其引申发挥,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呢?或许,这是休谟留给我们的一个永久的谜。(李虹)

    休谟是近代英国经验论的完成者,他的学说给现代西方哲学带来很大影响,成为各种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和实在论流派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尽管休谟一生致力于哲学研究,但他的成就却是多方面的,他在诸多领域都有建树,尤其是伦理学和经济学。

    休谟休谟于1711年4月26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郡的奈因微尔斯。他原姓霍姆,后鉴于英格兰人把霍姆读作休谟,而改姓休谟。休谟的父亲在休谟两岁时去世了,他是由母亲抚养长大的,因此他主要是从母亲那里得到早期教育。休谟从小性情文静,喜欢自己静静地思考。1732年,休谟入爱丁堡大学读法律。他天资聪颖,再加上学习刻苦,因而在学校里成绩优异。但是由于家庭原因,休谟没能读完大学就辍学回家了,因此他也没能拿到学位。此后休谟在家专心自学。在此期间,休谟的人生志向发生重要变化,这决定了他一生的发展。最初休谟致力于法律和文学,他的家人也希望他能在这两个方面有所成就,但后来他渐渐对这两个方面失去了兴趣,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是哲学。这一发现使他激动万分,他抛弃了其他一切事物,全力从事哲学。但是,过度的劳累损害了他的健康,不久,休谟得了一场大病,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休谟求知的欲望,相反却给了他充裕的时间去读他喜欢的哲学著作。在养病的四年中,他博览了用英文、法文、拉丁文写的各种书,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可以说,这段时间休谟对哲学的认识已经大大加深了。

    但是,或许是因为休谟过于用功,他的病情加重了,这迫使休谟不得不认真思考自己的病情。他像一个严格的医生那样审视自己,并得出结论,认为自己的病症主要是精神上的,而不是肉体上的。于是他决定暂时把自己喜爱的哲学放在一边,彻底改变一下生活方式,以利身体的好转。1734年3月,休谟经人介绍到当时英国的第二大城市和主要商港城市布里斯托尔学经商。但是,这毕竟不是休谟真正的兴趣所在,他勉强干了几个月,在和商行管事因业务信函的文法问题大吵一通之后,他决心放弃经商,重新回到真正喜爱的哲学研究上来。就在这年夏天,休谟来到了法国的巴黎。后来又到罗姆,在那里主要学习语言。一年后,休谟来到安茹郡的一个小镇拉福来舍。这座小镇因有笛卡儿就读八年之久的耶稣会学院而知名,那时这里是笛卡儿主义的一个中心。休谟在该学院藏书丰富的图书馆里阅读了大量书籍,尤其是法国哲学方面的第一手材料。在这里,休谟用了两年时间潜心著书,基本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哲学著作《人性论》。这部著作是休谟多年思考的结晶,他的经验论和不可知论的基本观点在这部书中得到了完整而充分的表述。他还从他的人性哲学的基本原则出发,广泛探讨了伦理、审美、政府起源和社会发展等许多方面的问题。尽管休谟后来的著作对《人性论》的许多观点有所补充、删略和修改,但他的理论基调是在这部著作中确定下来的。1737年,休谟回国,着手出版《人性论》。1739年,《人性论》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出版。在这之前,休谟一直为寻找出版商而四处奔波,直到1738年才和出版商签订合同。

    休谟一生最重文名。随着他的著作的陆续发表,人们对他的著作的议论也越来越多,即使在上流人物中他的书也成为谈论的话题。尽管这些议论很多是猛烈攻击他的,他仍感到极大的欣慰,因为这毕竟表明,他的学说和理论已经在学术界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地位。

    1775年春,休谟患肠胃病,病势日益严重,经朋友的劝说,休谟到伦敦旅行,以求改善健康状况。离开爱丁堡前,他写下了《自传》。在《自传》中,他这样描述自己的性格:“和平而能自制,坦白而又和蔼,愉快而善与人亲昵,最不易发生仇恨,而且一切感情都是非常中和的。”写《自传》时,他自知自己离死不远,但仍精神矍铄谈笑风生,一如往常。

    1776年8月25日,休谟在圣·大卫街的家中逝世。

    休谟不仅对人性有深入的探讨,在宗教研究方面也有很大成就,这些成就集中反映在《自然宗教对话录》中。此书虽在其生前写就,但一直到他逝世后才问世。这是一本代表他全部宗教思想的最重要的著作,也是他晚年最成熟的一本著作。在此书中,休谟不仅对宗教论证进行了批判,也揭露了宗教迷信的本质和危害,并对有关上帝属性的传统观念与宗教“神迹”说给予了驳斥。在上述对传统宗教批判的基础上,休谟最后主张建立不干预人生的“真正的宗教”来代替传统的宗教。

    谈到休谟,不能不谈到英国的洛克。洛克的《人类理解论》是他花费20年写成的一部哲学巨著,是他一生追求真理的最高结晶。这部著作正像他在自撰碑文中说的那样,将更为真实地告诉你们有关他的其他一切评说。全书共4卷69章,大致可以分为破和立两个方面。即批判天赋观念,清除学术上使用暧昧含糊的说法和牵强附会的社会言辞,反对不适当地运用理智,使它超出固有的范围。立的方面,主要是对唯物主义经验论体系所作的正面阐述。全书的中心思想是论述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度和范围,以及信仰的、意见的和同意的各种根据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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