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沛时光浮生梦:丁玲-一寸相思一寸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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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梅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李白的这首《长干行》,留下了一句流传极广的诗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于是,青梅竹马,就此百世而传,用以形容一对自小一同长大的孩子,后面时常还带上两小无猜。念起来,当真如同青梅入齿,瞬间溢出的青鲜汁液,酸涩,又微微带些甜蜜,唇齿留香。谁是谁的青梅,谁又是谁的竹马?遥远而透明的童真岁月里,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孩子,不经意间出现在脑海里。

    是否还记得,幼时与你一同嬉戏,一同用泥巴将衣服弄脏,又一同回家挨骂的那个孩子。青藤葱葱,老树郁绿,那些岁月,留不住,挽不回,唯有记忆鲜明,昭然若揭,呼之欲出。那个孩子的长睫毛,小酒窝,爱笑的脸颊,你们上树下河东家蹿西家跑,有无恶不作的名头,周围的大人对你们最头疼。有架一起打,有歌一起唱,有好东西一起吃,你们学起热播的《水浒传》里的义气来,谁都没办法奈你们何。

    很多时候,我们最初的爱就是源于那时。人心易变,世事常改,磐石可移,蒲苇可转,最纯净美好的感情,恰恰正是当我们懵懵无知之时——那是我们,最明澈的最初。

    所谓青梅竹马,大抵都是如此活泼而温暖。往往在人生最初的清澈岁月里,就点燃了一把小小的火光,即使微弱,也温暖了此后一生。保护着小女生的小男孩,给小男孩擦汗的小女生,相互帮忙热心互助的姿态,就是这样安静而深刻地开始形成。一旦从回忆里被挖掘出来,总是能引起会心一笑——原来啊,在那么早那么早的从其,就有那么一个人,对自己那样好,好到自己这么多年后,还能念念不忘。

    怀念岁月,同样也怀念红尘岁月里的那些人和事,他们给我们带来的,是最初的感动,也是最初的暖。人生无法重温旧梦,重新走一遭,将回忆细细品味,也大约很好。我不知道像丁玲那样的传奇女子,会有怎么样的青梅竹马,她的童年已经不幸,正是这样的不幸。我想,就更需要一位青梅来,予她最为纯澈的温暖,令她展颜一笑,

    在蒋家大宅的那些年,她俨然是众人手心的明珠,高高在上的小公主。养在深宅的小闺秀,应该是备受外面那些孩子的喜爱的吧。那些孩子,整日跑在山野里,青山绿水将他们的性子磨得那样野,血液里天生的野性蛮横很容易就将他们养成一个个皮孩子。当他们无意中发觉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时,或许就会打心眼里那么喜欢上吧。

    每个孩子,都向往漂亮美好的事物。想起一个野小子在小公主前微微自卑,又千方百计,使劲展露自己的十八般武艺,只想讨她欢心时的画面,未免会觉得好笑,以及温馨。童年的丁玲,或许就是这样的,穿着绫罗绸缎织成的漂亮衣裳,在其他孩子里,有如众星捧的月,到处都有人向她献好。她是蒋家的小姐,家教良好,品性温厚,从后来她的人生中可见,她应该并没有恃才傲物,或是骄纵任性,很快就和这些孩子打成一片,玩得兴高采烈。

    当时的丁玲,还没有遭受人生的任何苦难,慈母的关怀无微不至,小玩伴们带她真诚友好。然而,好景不长在,好花不常开,当她随着母亲,来到余家,开始多年寄人篱下的生活时,她就再也找不到那些纯真美好的感情了。

    其实在余家,同龄的孩子倒是很多。她的三舅虽刻板了有些,到底不是坏人,不仅收留了丁玲母子三人,还收留了家族中许多遇难的亲戚。七大姑八大姨,表兄表姐,整个余家,倒也能热闹起来。刚来到余家的丁玲,不过四岁,年纪小,又失去了父亲,来到这个全然陌生的家,正是最需要长辈的关怀,以及朋友爱护的时候。

    只是,幼弟未足一岁,尚在襁褓之中,母亲在愁苦之外的时间,多数用在了照顾更为年幼的儿子身上,对于女儿,她能照料好她的衣食起居,已经颇费力气,何谈去关心女儿的感情?来到余家后,母子三人身上的盘缠已经所剩无多,只能节衣缩食,毕竟身边还得留些钱傍身,兄弟虽好,各自成家后,感情到底淡漠不少。于是,丁玲时常是穿着陈旧瘦小的衣服,在这个家里,跑来跑去。

    到底还是孩子,幼年的丁玲最初时,并不是一开始就孤僻冷傲的。她也渴望与同年纪的孩子们一同玩耍,对于那些表兄表姐们,想来她开始见到时,也不是十分抗拒的。然而,年幼的她,并没收到同等的接纳,甚至是微微的善意。

    由于衣着陈旧,身材也十分瘦小,小时候的丁玲,身体也不算好。有些人天生有种优越感,以为自己可以俾睨众生,凌驾世人头上,对于弱者,他们只有强者的虚荣感,毫无人性本该拥有的平等善良。看到这样一位柔弱的表妹,他们在嗤之以鼻的同时,就拒绝了同她玩耍。尤其是在丁玲的表姐或表妹们同她一起出现时,在鲜明的对比之下,他们自然是选择更漂亮,更精致的孩子。于是丁玲,就这样被拒之门外了。

    若单单只是不跟她一起玩也就罢了,有时心性恶劣的孩子,还喜欢恶意伤人,出言侮辱,动辄出手打骂。这就不单纯只是拒绝了,更多的是欺侮与伤害。就在同时,丁玲的母亲也开始警告女儿,不要跟她的表兄们太多接近。其实母亲只是出于维护大局的考虑,自古便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她不像沾染更多的是非,最好女儿也能深居简出。少见人,当然能少招惹一些麻烦。有时,女儿忍无可忍同表兄弟们争吵起来,惊动了大人们,她也只能选择呵斥自己的女儿,而不是为孩子讨个公道。

    母亲虽然是无可奈何的,但这种情形,自然是大大伤害了一颗年幼纯真的心。她开始讨厌与那些孩子的相处,甚至是无比憎恶的。只要能躲,丁玲就毅然躲开他们。渐渐地,她的性子也变得孤僻冷漠。在她最需要温暖的时候,却被这个浑浊的人世,狠狠地拒绝伤害了。她除了蜷缩成小小一团,坚持固执地抱住自己,不给别的人或事再一次伤害自己的机会,当时的她,也着实想不到任何有力的方法予以回击。她明白,向母亲哭诉,母亲是无能为力的,除却增添母亲的苦恼,毫无帮助;而那些力气强大的表兄弟们,她又怎么能打得过他们呢。于是,还能如何,当渺小卑微的愿望被碾碎成尘,她只能孤寂地承受,沉默地坚持。

    如果没有后来那桩事,丁玲还不至于更加痛苦。当她被母亲无奈地许给了年长两岁的表兄后,情形就逐步更加的恶化了。她已经读过许多书了,她不奢求自己是大观园中的十二金钗,能得到那位富贵闲人的悉心爱护,她只求那位表兄,不要出现在自己面前。然而,无奈的是,她越是讨厌他,他对于折磨侮辱她这件事,就更加兴致勃勃。

    才子佳人的戏本里,总有那么多的表兄妹或表姐弟。表亲之间,亲上加亲,早就不是件奇事。古人如此,或是出于让血缘更纯粹的目的,或是希望亲眷之间,往来可以更加密切。戏本小说中的这种姻缘,始终以一种甜蜜恩爱的笔触来描述,夫妻荣辱与共,相濡以沫。《珍珠塔》里的方卿与陈翠娥,分明也是表姐弟,最后也是喜结良缘。贾宝玉于林黛玉,虽然只是一段报恩的缘,早早用尽了泪,用光了缘,可缘起缘灭之间,两人一时心灵相通,你情我愿温暖甜蜜地走过来。这样的拥有过,但凡想得开的,到头也不至于太过伤心。

    然而,丁玲就没有这样的福分了。即使她的表兄,同她住得还比戏本中的那些还更近一些,这个有利条件却只是给这位表兄带来了更大的便利——找那病秧子表妹来戏耍戏耍,也是很方便的。自从婚约定下之后,他更加频繁地来戏弄丁玲。或许这位表兄,也并没我们想象的那样恶劣,他也只是个孩子,心性为定,可能只是出于孩童好玩的心理,或是出于半大的孩子,对自己的亲事充满好奇的缘故,对于丁玲,他要更关注一些,想用一些奇形怪状的方法引起这位小未婚妻的注意。

    或许他不是讨厌这位表妹,只是想同她玩耍而已,只是一直不得其法,反而背道而驰。那时丁玲本来对于这样的玩闹便已经厌恶万分,而他又始终纠缠不休,未免更加恼怒憎恶,年幼的心中更是定下了绝对要解除婚约的念头。其实,生命曾赋予了他们青梅竹马,安然相处的机会,却抵不过人心的阴差阳错,最终渐行渐远,直至末路。昨日的黄花,已经成了旧梦中的依稀装点,徒留无奈与长叹。

    如果生命重来,或许他们能够改变命运。她和他,能在最初相遇的那一刻,就彼此接纳,相互交换纯真秘密,当真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或许几年后,待得她渐渐长成美丽温柔的少女,他便可以依照婚书,将她娶进家门,从此琴瑟和谐,举案齐眉。这样的一生,曾经有机会发生,有可能成真,只奈何命运弄人。当丁玲在离开家乡到处漂泊时,那位曾同她有过婚约的表兄,也开始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她几经转折,返回故乡小憩时,或许曾在某个角落,看见他抱着自己的孩子,笑容温和,身边是他的妻子,同样温柔静好。他们都已经各自前往各自的人生,岁月将她锤炼成了坚定刚强的女子,也将他眉间的戾气化作绕指柔,只是曾一起度过的童年,已经是那么遥远了。

    相遇

    小时候背诗,念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一句时,心魄都为之一颤。旖旎,着实旖旎。秦少游的《鹊桥仙》,这阕词本就有个缠绵哀艳的词牌,又是通篇的眷眷柔情。却唯独这一句,读得人心魂俱消,缱绻又哀伤,教人不忍再看。牛郎织女,匆匆相逢,又匆匆分离,人世间最痛苦不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爱情,究竟有什么玄妙之处,令人为之生,为之死。情不知所起,却生生世世,难以忘怀。世间的爱情,不过两种方式,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前者如此梦幻与激烈,后者亦是细水长流,脉脉留情。少女时期,时常幻想,我的爱的那个人,会骑着白马来接我,后来才知道,骑着白马的也许不是王子,而是唐僧。幻梦终归同现实的人生相距甚远,没人能按照自己设计规划的轨迹,一字不差分毫不偏离地走,也没人知道,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那场相逢,会是以怎样的模样,轻轻地,悄然开启。

    我们的女主角,同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主角,是在共同的朋友的介绍下,相互认识的。当时丁玲还身在北平,在那家私人画室中学习绘画,每日的生活平淡而枯燥,厌烦又不得不忍耐下去。最初开始学习时,丁玲还是同一位叫做左恭的朋友一起去的,后来这位细高个儿的朋友,带了另外一位朋友来,那就是胡也频,她后来的丈夫。

    那时的丁玲,还未有男女之念,虽然她已亲眼见证过瞿秋白和王剑虹爱情的诞生,但是她的世界里,依旧只有纯真洁白的友谊,她也确实是将胡也频当成一位萍水相逢的朋友对待的,并无绮念。然而,她是单纯天真的,却不代表胡也频同样将她当成一位单纯的朋友而已。爱情的发生,全然毫无道理,你爱他或是他爱你,有时就在不经意之间。或许,就是那么一瞬间寻常无奇的相遇,他就已经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女神。此后,他们又见了那么几面,但是未解人事的丁玲,始终没有发觉胡也频,对自己隐藏的心意。

    因而,当丁玲回到故乡时,他千万里追寻她的踪迹,风尘仆仆地出现她和她的母亲面前,宛如从天而降。这样的相见,未免太叫人震撼,虽然没有千万朵玫瑰的浪漫,也没有钻石戒指的星光璀璨,唯独有一片赤忱之心,令灵魂都微微颤动起来。

    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要说只是普通的朋友之谊,似乎也太过牵强,哪有一位普通朋友,能为了自己千万里地奔波而来,只是为了见自己一面呢?在情感上,略有些迟钝的丁玲,像是终于开窍,明白过来。这位朋友,似乎对自己的感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剔透啊。此前,对于她来说,那只不过是一个是见过两三次,算不上深交的朋友而已呵。

    其实当那个少年,出现在自己面前时,自己也是有几分惊喜在其中的吧,震撼和惊喜,就这样充斥满了她的心头。他来得充满,除了孑然一身而来之外,只有一套换洗衣裳,就是他前来的车马费,也是丁玲她们代为支付的。这个年轻人,似乎是什么都顾不上,就匆匆而来了,什么都没有准备,甚至见面之后,该说什么话,该做什么事,都无所准备。

    他局促而略微羞涩地站立在她面前,手心发热,嘴唇颤抖,却始终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在北平时,当他知道她已经离开这座城市,心中的慌乱便不可以抑制,他这样匆忙这样毫无准备地来,只想见她一面,告诉她一些话,这些话,自从他见到她,便已经珍藏于心底日久。他一直在寻觅一个合适的机缘,一个恰当的时机,温柔地告诉她,不能惊动她,也不能令她感到分毫的不快。

    显然,这对他来说是个大难题。虽然他比她大上一些,但是对于情爱这种东西,也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他并非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老手,可以任意蹂躏糟蹋一些纯真可爱的心,他想,如若他可以得到她的那颗心,他必然珍之重之,永不负之。

    他来自沿海的一个省,那个地方气候温润,空气里夹杂着海的韵味,是他与生俱来地就有着海一样的温和与宽广。他曾当过学徒,又去天津学过机器制造,曾在青岛,烟台等地到处流浪,亦是机缘巧合才到的北平,有了与丁玲的相遇。他家比起丁玲祖上来,似乎并不那么值得称道。他的祖父,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角儿,唱了大半辈子的戏,全然是看老天赏饭吃的活,若是天气好,自然看戏的人也多,看戏的人多,赏钱自然也多;如若阴天下雨,街上哪里还会有人来看戏。幼时的胡也频,即使生活得以温饱,也没有如丁玲小时候那样,是真正从富贵中出来的,他吃过的苦,并不比她的少。

    家道未曾十足困顿时,他的家人也曾将他送去读书。后来生活实在难过,他只能辍学回家。男孩子不比女孩,女孩还没有外出打工养家的道理,男孩却得过早地支撑起一个家庭,不求养家糊口,但求自食其力。年仅十五岁的胡也频,就去金店当了学徒。学徒其实就是伙计,白天晚上都有干不完的活,到了深夜,才能和衣在板凳上凑合一夜,时常是几个通宵地连着干活。身体上的负担不是最沉重的,往往是灵魂上的重负,折磨入骨。

    学徒进店时,往往会签下生死状,“三年之内,生死不问”。不管是客人还是老板,都有资格吆喝欺侮他,没人会费力气去关心一个小学徒,他就这样,被折磨了那些年,同样被锻炼出了一副刚强坚硬的灵魂。身体可以饱受折磨,灵魂,却不能够卑躬屈膝。

    后来他被家人通过关系,送到了天津海军学校学习机轮制造。这本是一条不错的出路,毕竟这个学校不仅免交学费,而且食宿也不成问题,日后的工作也不必发愁。然而,原本打得好好的算盘,却轰然跌落。这座学校,在胡也频就读两年之后,便像当时许多学校一样倒闭了。他不得不离开了天津这座城市,重新作打算。他想到了去北平考上一个免费的大学,这样就可以稍微缓解一下燃眉之急,然而他这个想法,也流于失败了。

    那个年代,似乎人们都要经受不少苦难折磨,才能够迎来晴川朝阳。其实不论是哪个年代,历经风雨,方能成长,都是同一个道理,谁都不能免俗。困难是磨炼人最好的武器,胡也频确实经历了许多苦难,而他,也确实成为了坚强独立的男子,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给妻子儿女撑起一片天来。经历过的磨难,终究会化作力量,蛰伏在血液之中,在必要的时候,化作锋利的剑,刺破苍穹,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来。

    海军学校还没有倒闭时,胡也频的生活虽然清苦,倒也不能算十分困顿。他个性温和,成绩又好,自然有许多朋友。有一位富家出生的朋友,时常懒得动笔做作业,于是他的功课都是胡也频为他完成的,于是有时候,这位大少爷也会请他吃顿饭,或者为他置办一些衣裳。人情往来,不过如是。他已经学得淡泊宁静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他,也是自得其乐,安然生活。其实这样的态度最是难的,自己行走在自己的路上,哪管别人如何作为。即使他被邀请去一位同学家,却得到了下宾的待遇,他也不以为意,只是自己看着自己的书。

    不闹不怒,淡静宁和,这在某个方面而言,更是一种自信,深入骨髓的自信。不怕众人非议,无惧他人谣言,所有的伤害和侮辱,都会在这样的自信前不公而破,没人能够将这样的灵魂伤害分毫。他深知世态炎凉,却不躲不闪,任风吹雨打,自巍然屹立。

    对书的热爱,倒是自小就养成的。有一种爱好,当真与生俱来。胡也频似乎也是如此,他比同学们更喜欢书籍,时常在街头的书摊前,一坐就是一整天。别人在到处玩乐时,他依旧捧着一本极厚的书,埋头苦读,他人笑他书呆子,他不以为意,依旧看自己的书。日积月累,他的学识和文学修养,远远超过了当时的同龄人。

    或许,这样的人,才是适合丁玲的人。温和,淡然,又执着坚定。日后,他们的相爱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任何爱情,都存在互补的成分,像丁玲和胡也频,在他们短暂的婚姻中,相互扶持,安静相守,像是黑暗尘世里开出的一朵花,淡淡的,却有着动人的香。丁玲大约也只是想,若能无休止地白头偕老,相守一生下去,如此便是最好不过。

    鸳盟

    相爱,是容许一个人,能够走进自己心底,允许这个人,在自己心底生根发芽,直至长出参天的茂密。不是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如此缘分,能够彼此相遇,彼此相依。天意弄人,爱错人,在所难免,沉溺错误情缘,伤人伤己,分明在佛前许下心愿,只愿脱离这片苦海,无奈情不由己,心不由人。红尘千百丈,纷纷扰扰,唯独所求,不过一真心人耳。

    古往今来,多少人所求的,不外乎如是。人生,长路漫漫,如若枕畔无人同行,剩下的时光里,如何赖以消度。血脉相连的父母和儿女,只能参与陪伴自己的各自半生,唯有自己身侧的那个人,才是最坚定的同行者。大千世界里,能够遇见这样一个,值得等待,值得分享,值得共度余生的人,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呵。

    茫茫人世,唯独有他,望进了你的眼底,进入了你的心底,犹如前生就注定好的一场鸳盟;犹如三生前就在三生石碑前发誓,你我来生,还要相遇,相识,相守。于是,你们就按照命定的旨意,如同必然相遇的两颗星辰,逐渐靠近,直至相逢。风之语,是你们相遇时刻下的誓言;河之畔,滔滔波声记载了你们的浓情蜜意。相爱的记忆,永不会消散褪色,爱过的人,永远会记住那一场刻骨铭心——不论此缘会否成为前尘。

    而在相遇之前,你不知道未来会有一个怎样的人在等你,月老的红线,可以将天涯两端的人紧密相连,注定他们必然会逐渐接近。然而在此前,各自的人生,都由得自己蘸了墨,慢慢地写,静静地走,不知年月地等待那场命中注定的相逢。

    在胡也频遇上丁玲之前,丁玲还在为自己的梦想到处奔波,碰壁而始终不馁。而胡也频,同样为了理想,为了生活,孜孜不倦地竭力奔走。任谁都不知晓,原来在不久后的将来,他们会成为这个世界上,关系最密切的人。命运,果然奇妙无比。

    1924年,丁玲初到北平,而胡也频和他的朋友项拙一起居于西单堂子胡同内西牛角胡同四号的一个房间里。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京报》的副刊《民众文艺周刊》诞生了。这里,同时兼着编辑部和两人的住处,两项功能。他们夜以继日,笔耕不辍,对于每篇来稿仔细审阅。如同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血一般,小心翼翼,珍之重之。当时报社,并没有直接付与他们稿酬,而是在每次送完报纸后,给他们两百份作为薪酬。他们的薪水能否实现,就看他们能否自己将这报纸卖出去。

    这其实是变相的不平等,然而困顿中的两人,除了竭力将报纸编辑得更出众,更受人欢迎之外,当真无计可施。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已是十分运气了,当时的胡也频,为了理想,确实是可以忍受一些源于生活上的折磨的。当看到自己的文章能够印成铅字,读者也不在少数,甚至有偏远地区的读者专门写了信来,要求订阅,对于两人而言,既是充满了成就感,又决意要坚持下去。他们的热情,打败了生活。

    人生碌碌一世,到底是生活重要,还是精神重要?当一个人身处困顿时,未免会想,如果能给自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荣华富贵,那么自己情愿拿任何东西去交换,困窘到极限,未免会孤注一掷;然而那些沉溺于金碧辉煌中的人,只觉年华虚度,每一分每一秒,都令人恐惧空虚。精神上的富足有时并不能带来相应的生活,而生活上的奢靡有时会将灵魂一分分地,消磨殆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道理,两三岁的孩子都能朗朗出口,可唯独是,走过大半辈子的人生,做着兼得的美梦。

    胡也频的另一朋友左恭,当时正与曹孟君沐于爱情长河之中。一个是白净书生,一个是漂亮女子,两人走在一起,任谁看了都说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般的一对儿。然而年轻人总有种意外的羞涩心理,愿意黑夜里花前月下,却难得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只唯恐惹来了闲话,给对方造成重重尴尬。于是两人各自拉上了各自的朋友——左恭带上了胡也频,曹孟君则拉上了丁玲和谭锡吾。如此便都成了朋友,见了面,亦不会觉出什么来。

    彼此之间,都是年轻人,年轻人说起话来,自然是无边无际毫无顾忌,几个人漫漫而谈,倒也十分融洽和气。此时的胡也频,依旧还叫胡崇轩,浓眉大眼的,由于长期不止的闯荡而眉目疏朗,带着一种异于常人的朗阔之气,一眼看上去,便与众不同,极易出众。而这三个女孩子里,曹孟君是心有所属的,谭女士则是比他们都要年长成熟的,这两人都是不太教人注意的,唯有丁玲,他一眼就看见了她。

    长眉长眼,神态温和端丽,难得的是眉目里依稀有一份孩子的纯真天然,犹如清泉,细细流淌,便流到了谁的心涧。一见钟情,其实在此之前,他也从不相信。他更愿意倾向由于时光推移而产生的浓厚深情,他总以为,一见钟情生出的情谊,毫无根据,太突兀,也太容易烟消云散。凡事,未曾身临其境的人,总欠缺发言的资格。胡也频此时,只觉得自己当初的推断,可笑而不可信。

    自此,他亦是信了世界上的爱情,确实有一种便是叫做一见钟情。他的目光,只落在她的身上,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尽数落在他眼底。情人眼里出西施,她的孩子气,她的小动作,他都觉得无比自然可爱。实际上,丁玲在众人当中,并不是最出挑的,她不爱说话,别人发言时,她总是抿着嘴微微笑着,仔细地听,轻易不发表她的言论,神态里有几分谨慎,更多的是酽酽的清甜,好似一杯沥尽清苦的奶茶。

    在他千里迢迢地赶到湖南之前,她对他之于自己的感情,懵懵懂懂,似乎陷落在红尘里,有些看得明白,能够了如指掌般,然而片刻之后,便归于迷惘。丁玲自认年纪还小,其实也确实还小,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孩子,感情的烦恼,她还没有太多精力去周折徘徊。她忧心忡忡,既为瞿秋白新的一段婚姻而黯然伤心,又急于自己给鲁迅先生的去信,焦灼地等待着回音。她或许知道那个男子对自己的心意,却无暇顾及。

    然而胡也频却是强硬的,即使他最终并未讲出那句话,他的行为去可以表明一切。他向好友左恭打听她的爱好,素时的为人,左恭又前去问曹孟君,最后才告知他,其实平日里的丁玲,并不是如他们往日聚会一样沉默安静的。她会画画,自己床头挂着的那些肖像都是出自她之手。对于各地的风情民俗,她亦是如数家珍,头头是道,谈起自己喜爱的东西来,她也能滔滔不绝娓娓而来。她曾给自己刻了一枚印章,上面刻了“丁玲”两个字,然后告诉朋友们,自己今后便要用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的由来,最简单不过。丁玲对蒋家和余家,都极其厌恶,并不愿意冠以他们的姓氏,行走于人世,她决定给自己一个同这两个家庭都毫无瓜葛的名字,用以入世,留名,实现理想。于是在某一日,她拿了字典,随意就翻出这两个字来。丁玲,她就用这两个名字,当时,丁玲恐怕也没有想到,这个名字,将会代替“蒋冰之”,千古流芳,铭记于史册,多少年随世事流转,青史不褪色,此命就永恒镌刻。

    没有多少女子,有这样改名换姓,背离家族,敢于独自在世间流离闯荡的勇气。不眷恋家族的荣华,也不怀念富贵浮云,而是独身在天地之间,背负着沉重的理想,喁喁而行。没有一个强大的内心,如何能成就如此之事,也如何铸就后日恢宏岁月。

    这件事,给胡也频带来极大的震撼,他未曾想到,看似柔弱稚嫩的女子,竟然怀着这样令男子都足以涌现愧色的勇气。那孤单弱小的身体里,蕴含的是一个怎样坚强铿锵的灵魂呵。爱往往能源出好奇之心,爱上一个人,就会努力想去探究她的过往,她的内心,她的灵魂。岁月沧桑,时光荏苒,他爱上的人,要陪着他走过漫长流光,他迫切地想知道,她是不是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后来左恭告诉胡也频,这位看似柔弱的女孩,虽然平日都是以一副坚强勇敢的面孔示人,然而心里还是有一道未曾愈合的伤口——她曾经失去过唯一的血脉相连的幼弟,这件事,是她和母亲心中始终鲜艳的伤痕。由于始终无法忘却这件事带来的悲痛,她时常流连于荒凉的陶然亭和公主坟,在寂静的月夜里,不可抑制地失声痛哭。

    由爱而生怜,对于心上人的痛苦,这位走南闯北一无所惧的才子感同身受。此时,两人的好友沈从文便给他们出主意,既然丁玲因为失去了一个弟弟而伤心悲痛,若是能再出现一个弟弟去关心她,想来她的悲伤,也会那么相应地减少一些。

    胡也频此时正发愁如何接近丁玲的内心,沈从文出的主意,恰好给他指出了一条明路来——可不正是如此,她由于丧失弟弟而痛苦,他则可以代替她那早逝的弟弟,给她关怀,给她温暖,乃至一生一世地照顾她。他买来一束黄玫瑰,在上面系上一张小字条,写着——你一个新的弟弟所献。当他请伙计将这束花送过去时,满心的忐忑不安。胡也频正如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一心一意,唯恐自己的满腔爱意不被丁玲接受。

    爱情织成的迷网,已经将他紧密捕捉。这种火热滚烫的情感,如同炽热的岩浆,溶溶燃烧着,毁灭天地,滔滔不绝。他不敢妄自去猜测她的反应与心意,也生怕她将他拒之门外。蝶翼轻展,这一厢好梦,却如他所愿,姗姗而来,悄无声息,令他心怀莫大欢喜,当真是好梦成真。终成眷属,这四个字,这样好,他捧在心上,珍重地放在最深处的匣子里。岁月悠长,他是真的,想用一生去呵护这个女子。

    携手

    一直以为,世界上最幸福与幸运的事情,就是你爱的那个人,也是同样地爱着你。相爱,多么温柔缱绻的一个词,仿佛世界上任何一切事物,都能在这个词面前黯然失色。散步在西湖烟柳里的情侣,同行于漫漫风雨中的夫妇,在滚滚红尘中你侬我侬的恋人,总是那样令人艳羡。所以羡慕的,不过是他们已经找到了生命的伴侣,灵魂的另一半。若有爱如此,即使红颜白发,亦不以为意。

    即使是苦守寒窑十八年的王宝钏,也是值得羡慕的。在现代人的眼光看来,用十八年换十八天,似乎太不值得了。薛平贵十八年远离,家中老少尽数丢给柔弱的妻子,十八年不是十八天,王宝钏竭力操持,上孝下行,娶妻当娶贤,这一点,薛平贵倒是圆满无比,唯独苦了妻子。众人皆说,何必呢,这样一个男人,即使当初是被迫离开这个家,然而荣归故里后还故意要试探妻子,更何况,他早在异乡有另一个妻子,十八年同她耳鬓厮磨,恩爱甜蜜。家中的发妻,不过是想成就自己那最后一点道义,以免遭人唾骂。

    那个妻子,太痴,太傻,太不会为自己着想了。然而,千古流传的正是她的这份痴情,这份傻气吧。她爱过,或许恨过,也为爱坚持勇敢过,这样就值得了。人生多数庸常碌碌,能够做出件那么可以为后人铭记称道的事,此生,便也圆满了,总归不算是白来着世间走一回。过往的记忆,如同黑白胶卷,定格于脑海,纵使日后得而复失,谁能说那些不过是一场虚无?谁能说那些都是不值得的?值得,或是不值得,不过是自己的一念之间。在爱情的世界里,就像有人说的那样,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若纷纷红尘里,有两个人得以有幸成双,那是如何运气的事情。丁玲和胡也频,便是当时尘世中,一对寻常而幸运的小夫妻。湘水悠悠,见证了他们的爱情;古树参天,同样镌刻了这段看似寻常,却异常铿锵的感情。

    婚后总是有一段时间是格外甜蜜的,正如我们现在所说的蜜月,之所以甜蜜,是因为小夫妻们都还处在婚姻的新奇中。婚姻中的任何一切,对于他们而言都是值得尝试,值得拥有的。他们像是第一次睁开懵懂眼睛,看这个世界的孩童,探索着婚姻的神奇,专心打造自己的小家庭,将这段岁月变成各自人生中,最甜蜜的部分。

    只有相爱着的人,才知道风中吹来的花香,有多么迷人;只有相爱着的人们,才晓得深春里绿荫间的鸟啼,有多么动人;只有相爱着的人们,才知道爱情的力量有多么神奇,足可以改变一个人。人情如饮水,冷暖自知,爱情又何尝不如是,爱着的两个人,做什么事情都是美好的,值得纪念的,幽然沉醉其中的。

    在北平乡下住着的日子,虽然清苦,两人却也乐在其中。妻子洗衣做饭,闲来外出写生;丈夫则捧了书细细品味,偶尔走到妻子身边,含笑凝视。红袖添香磨个墨,素手皓腕相交缠,旖旎生香,好比一对并蒂莲,比翼鸟,寻寻觅觅才终于找到了对方。

    其实也不是全然平和的,也有吵嘴的时候。丁玲是不太安分的女子,这个不安分在于她的闯荡,她的勇气。而且,比起胡也频来,她更早就接触了革命的理论与实际,还在女中时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后来又在革命先驱瞿秋白身上学到了更多先进思想。所以,在这样安逸甜蜜的生活中,偶有梦醒时分,丁玲便会觉得哪里总有些不妥,对此刻的现实,逸出些淡淡的不满来。丈夫是理解她的,但他吃过的苦,远甚于丁玲,对于现在的情状,他是知足常乐的,于是两人总会有些认识上的差距,于是有时,吵嘴就这样发生了。两人各抒己见,很容易就争吵得面红耳赤的。

    丁玲自幼丧父,母亲又为了生活到处奔波,作为小女儿,她极少撒娇。然而面对丈夫,有时小女儿的娇态便出来了,任性,不依不饶,非要对方道歉,先低下头来。这本是有些无理取闹的行为,可落在胡也频眼中,却觉得可爱,时常就先服软道歉,哄了妻子,两人才重归于好,倒是比方才更加甜蜜恩爱了。

    大约,与小赌怡情,大赌伤身的道理,是共通的。

    不久后,他们离开了那个诗情画意的北平乡下,重新搬回了城里。这次他们居住于北河边上的一幢小公寓里。烟水茫茫的地带,有如当真有个伊人,宛在水中央。公寓的主人对于钱财并不过于在乎,反而对于文学更感兴趣,他时常邀请胡也频和丁玲,同他坐一坐,喝上一壶酽到浓处的茶,谈谈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这时,胡也频主编的《民众文艺周刊》已经停刊,少了一桩收入,境况便有些窘迫起来。加之,寄出去的稿子又时常遭到退稿的境地,这些稿子,只是未曾遇上一个伯乐,并非是水平不够的缘故。于是胡也频便同沈从文,以及妻子商量着,打算自己出一个刊物,他有过当编辑的经验,并不怕前路难行。

    只是,世事大多不易,想要办成件事,总得先备受折磨,还不一定能够成功。人生的坎坷,是历练人的利器,有些时候,也能将人折磨得体无完肤。他们还没真正经历过办一份刊物的艰难,看着报纸上屡见不鲜的告示,说本报出了一个副刊之类的,还以为只要有本事,有能力,谁都可以办成办好。胡也频和沈从文到处打电话,托人询问,却总是被客套礼貌而冷漠地拒之门外。此事迟迟未有下文,日子却必须得过下去。

    由于公寓老板对文学的热爱,和对知识分子的尊重,当时这幢公寓周围,聚集了许多后来知名,而当时还穷困潦倒的文人。这些人里,有写《雨巷》的朦胧派诗人戴望舒,有著名翻译家徐霞村,他们聚集于一起,像当时任何一个文学团体一样,为理想坚持,讨论过去和未来。在他们之中,胡也频不算是最有名气的,但他没有丝毫的自卑之心,如若产生了分歧,依旧是要据理力争的,他成了论争的常胜将军,高谈阔论,极少有人能挫伤他的锋芒。

    作为妻子的丁玲,也微笑着看他们争得激烈,只是仔细聆听着,并不插嘴,不插手帮帮丈夫,也不会生出什么对于失败者的同情来。她在聚会中的,都是淡染宁和的存在,如同春日里的清茗,幽然地飘着淡淡的清香,宁静美好,悄然沐浴在文学的烟雨里。暗暗地,她开始提笔写《梦珂》,初稿是随意放置的,别人看到了若是问起,她也只是含笑摇头,并不多说什么。她是无心出风头的,不过是依凭着心中的一念执着,悠然前行罢了。

    后来有人通过这段时日,评价她说——她不大像个女人,没有年轻女人的做作,也缺乏女人的风情。她同人相熟时,时常是那熟人忘了她是个女人,而她自己也愿意这样。她希望人家待她如一个男子。

    丁玲是明白在那样的乱世中,作为女子的种种不便的。她希望别人将她当成男儿之身,而非是红妆上战场的梁红玉,跟着钱谦益千万里奔走的柳如是,那些女子,在别人眼中都依旧是女子,无非是做出了一些超乎寻常女子的事情。而丁玲所希望的是那些朋友,能将自己当成纯正的男子,无须由于自己的性别而有所顾忌。她这样想,别人在她自己的引导之下,也按照她希望的那样做了。在这些朋友们眼中,她并非只是胡也频的妻子,一位男子的附属品,而是他们之间的一员,坚持,独立。

    《梦珂》的出版前,是经过丈夫的仔细修改的,对于其中一些不妥之处,他也细心地给出了意见,才有了后来我们所看到的《梦珂》。透过时光的帷幕,我仿佛能掀开,看见一些温暖画面,昏黄烛影下,泛黄的墙壁上,挂着的古老时钟,指针提示着一个深夜时辰,然而衣着淡薄的丈夫,依旧坐在灯火下,他面前是妻子的手稿,字迹温婉清秀,他落笔而下,慎重而爱惜。夜半起身的妻子,拿着旧衣走了过来,为丈夫轻轻披上。此时,已不用说话,任何话都是多余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心灵相通的两人,透过对方的眼睛,就能明白那句未曾出口的话语。灯火漫漫,映出两张年轻脸庞,眼中的炽热火光,彼此唇畔,清浅如同流水的笑意,明亮得烛火都暗自惭愧。

    爱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语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笑容,就已足够。我从来不以为贫贱夫妻百事哀。只要有爱,任何问题都能豁然而解。爱是披荆斩棘刺破苍穹的利剑,是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咒语,是风风雨雨里的一叶小舟,是漆黑深夜里的一盏明灯。贫贱又算得上什么呢,只要两个相爱的人,同心合力,日子再漫长,痛苦再绵延,心中都是风雨朝阳。

    离心

    一段情,最害怕什么?

    一对恋人,最担心的又是什么?

    其实唯独担心的,不过是两人离了心,这份情,便不能够像以往一样纯粹美好了。或许,离心的最初,不过是些微的不信任,不自信,到最后,却可能会导致两人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纵使念念从不曾忘,也没办法回到从前,重新开始。

    卓一航刺练霓裳的那一刀,看似不过一刀。然而,刺入的是血肉之间,却伤在一颗曾满心只喜欢对方的心上。伤心伤心,伤到何处,才是极致尽头。她瞬间青丝成雪,绝情而去。他满怀愧意,十年苦守雪山,守候那株优昙花的绽放。十年生死,纵使被他守候到了,她终归是被伤透了心,前尘虽不远,却永远无法追回。这段悲伤煽情的故事,只源于不够信任不够坚定,而人世有太多的情侣,曾数十年浓情相依,却被一瞬间的怀疑,毁于一旦,徒留断壁残垣,任天风水雨打,任人凭吊缅怀。

    即使他们没有故事里那些决绝,悲伤到极致的面孔,背后的惋惜和伤痛,却息息而通。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一旦发芽,就极有可能将百年铸成的大厦连根倾塌。传奇中的丁玲和胡也频,史书上记载是一对恩爱夫妻,然而他们,险些也无法避免离心之痛。人心难测,世事纷繁,他们携手而来,风雨里也能紧紧相握。然而,分离的原因,追根究底,往往不是始于外物摧残,而是源于内心某些信念的动摇与颓败。

    后来,丁玲来到了延安,有人问她,你最怀念的是谁?她想了想,回答说,我最纪念的是也频。然后,又添上一句,我最怀念的是雪峰。此时胡也频,已经为革命献出了生命,而后者,依旧尚在人世。她说的雪峰,就是后来著名诗人冯雪峰。正是这个来自温润江南的诗人,险些成为了丁玲夫妻离散的原因。

    爱情如同人生,有千百种模样。丁玲和胡也频的爱情,有过一见钟情的暴风骤雨,也有日久生情的细水长流。当他们在那幢小公寓里,安静生活着的时候,丁玲希望自己多一技之长,萌生了学习日语的念头。经过熟人介绍,冯雪峰便出现在两人面前,专门教授丁玲日文。

    这位博学多才的年轻人,出生于浙江义乌,毕业于浙江第一师范学校,由于他的才华也翻译本领,在文坛上极有名气。后来,亦是这位年轻人,将瞿秋白介绍给鲁迅,促使两位巨子相识,共同领导了左翼文学运动。而当时的丁玲,犹自不知,自己这位来自清朗南国的日文老师,在文学上的巨大成就。相见之后,两人相谈甚欢,兴致勃勃地谈论文学和革命。于是,本来是来教授日文的老师,忘记了自己的目的,本来学习日文的学生也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课程的计划,几乎被全然打断。

    世界上的男男女女,当真有第三种感情,这种感情,无关血缘之亲,无关男女恋情风花雪月。这样两个男女之间,就存在这样一种特殊的感情,或许在外人眼中看来,太过亲近,太过令人费解,但当事的两人,乐在其中,被彼此的谈吐,气质,深深吸引。这还不足以产生令人沉沦的爱情,却同样迷人心魄。

    关于这段相识相知,后来,丁玲同一位外国友人提及冯雪峰,谈到——他生得很丑,甚至比胡也频还要穷,他是一个乡下人的典型。但在我们众多朋友中,我认为他是最有文学才华的,我们谈了许多话,后来我发觉,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我自己看上的人。后来他离开了,我追着他也离开了,胡也频也追了过来。丁玲向来是坦坦荡荡之人,对于过往,她甚少解释和掩饰,说到后来,她干脆坦然承认,自己确实是爱过冯雪峰的。

    我一直以为,丁玲对冯雪峰的爱,并不像寻常的爱情,而是一种更类似于理想上的交融,新奇世界的追求。她已经是一个妻子,虽然还没有孩子的束缚,却已经拥有了一个家庭。或许是因为这时候她还太年轻,经历了太多苦难,又过早就走进了婚姻的围城,有时难免会想要逃脱,想要离开。她的丈夫虽然体贴温柔,有时未免过于忙碌,没有妥帖照顾好妻子的心理。就在这个时候,冯雪峰出现了,这个人,仿佛能给她羽翼,让她自由飞翔,他带来了一个新奇的世界,如同撒旦一般,充满诱惑魅力,令她着迷。于是她毫无理由地沉溺进去,甚至不顾一切地就随之而去了。

    这样的感情,不免畸形,我却不忍心苛责。如果当她是一个孩子,一个想要抓住什么而无能为力的孩子,一个柔弱多情却敢于争取勇于成就的孩子,我们还忍心苛责什么。谁能保证,这漫长的一生,从不犯错,从不走偏。有些人,甚至没有承认的勇气。

    当时的新女性,新人类们,似乎是更为崇尚一种“柏拉图式”的爱恋,这种爱恋,不沉溺于肉欲,无关男欢女爱。当时甚至有一对夫妻,两人共同生活了多年,而妻子病死之后,依旧是以纯洁的处女之身下葬的。而丁玲和胡也频虽然已经是众人眼中的夫妻,按照后来丁玲的自叙,却并没有发生实质的夫妻关系。两人相敬如宾,原先也是极好的一对。由此,丁玲始终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家庭困不住她,爱情也不能,她可以肆意去寻找她理想中的一切,没人可以阻挡。然而这一次,她失算了。

    她追着冯雪峰到了杭州,不久之后,胡也频也来到了这所城市。胡也频怀疑丁玲已经背叛了两人的爱情,而丁玲则指责他的不信任和疑心。三个人之间,总会有人受伤。这座美丽得犹如天堂的城市,竟然丝毫不能缓解她心中的纠结惆怅。她想要离开胡也频,当真跟着冯雪峰而去,然而始终无法斩断过往一切。她想起他风尘仆仆地追着自己来到湘水之畔,想到他什么都无条件地顺从自己,包容自己一切任性与骄纵,他待自己,确实是世上最好不过。他没做错什么,她狠不下心,不忍心,去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三月烟雨,朦胧如诗。西湖的长堤醉柳,见过太多的悲欢离合,人情冷暖。他们三人行走在迷蒙春色里,仿佛是一场美丽的罪过。众人的侧目,背后的指指点点,丁玲并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到底该选择谁,该同谁接着走漫漫前路。愁眉百锁,情有千千劫,这场罪过,是她的劫,她的难,亦是她的缘,可究竟该如何化解,连局外人都只能一声长叹,何况是如她这样身在其中,更不知该何去何从。

    才走了二十余年的人生,此时此刻,却仿佛已经穷尽了一生的力气,连回首都觉得费力。陌陌红尘里,她不愿意欠了谁,伤害谁,可事已至此,这个人世,逼着她做出一个选择,逼着她必须面对。她无法永生地耽搁于西湖的美梦里,现实纵使能伤得人遍体鳞伤,可他们都还只是尘世中的凡人,终归要接着活下去。

    三人在杭州度过了几天,这短暂的几日里,始终横贯着一把利刃,两个男人,谁都不愿意让步,他们只服从于丁玲的抉择。这是她一生中做出的最艰难的选择,可不得不完成。三人里,无法都独善其身,她想明白了,含着泪拒绝再同冯雪峰见面。毕竟,她是聪明的女子,知道拖得越久,伤害就越大,也明白只有也频,才能包容自己的一切任性,原谅自己犯下的所有错误。她最寻常不过的女子,虽然比她们多了些才情,却深知作为女子,一个沉稳宽容的丈夫,才是自己最需要的。

    她说到做到,将冯雪峰给自己的信件悉数退还,也发誓从此之后再不相见。她是决绝倔强的女子,出口的承诺,必然重若千钧。而幸运的是,此事更加让丁玲看见了胡也频待她的一份真心。世间之大,唯有一真心,是最难寻觅的。而在此之前,两人关系虽然和谐甜蜜,丁玲却还始终有所保留,终于,1928年,某个温润天气里,丁玲终于完全向丈夫开启了灵魂,决意同他白头到老,终其一生都不离不弃。

    有缺陷的人,才是最完美的。每个活过的人,都是色彩斑斓的,有黑又白,有灰有蓝。那时候的人们,正如此时的丁玲,活得潇洒肆意,痛快去爱,也痛快去追寻。这样的感情,或许在我们眼中看来,确实有违道义,不负责任,然而既然连胡也频都未曾责怪丁玲,当时也无人觉得不妥,我们何必不宽容一些,毕竟这样人,才是真实的人呵。或许是那个年代,太过追求自由与解放,以个性独立为宗义,然而往往不得其法,也偶有弄巧成拙。

    他们有弱点,有犯错,有走错过路。可偏偏就是这样的人,能拨动我们心中的那根琴弦,在历史的烟尘中写下华丽乐章。凡尘俗世,就是由这些形形色色各成面貌的人构成的,如若每个人都一样的流水高华,君子谦谦,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呢?

    过往的故事,如同烟云被封印在尘世的记忆之城里。那些爱过恨过的记忆,宛如洁白信笺上的一行诗,任岁月缠绵,墨色消退,纸张泛黄。多年后再度拾起,上面的字迹依旧清秀鲜明。众多秘密之所以成为秘密,往往是被历史扭曲了原先模样。丁玲和冯雪峰之间的故事,也并非如后世想象的,是一段困在深春里,香艳旖旎的往事。对于这段历史,他们都不以为耻,坦坦荡荡,可在人前提及,也可宣之于口。前尘,不需抹杀,他们各自珍重,任后世随意评说,正因为如此,才显得如天上积雪,更加明净。

    长诀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晏几道的这首《鹧鸪天》,极尽温柔缠绵,一梦的旖旎,一袖的往事如风。当年繁华当年爱恨,终成东流水,几度魂梦相依,醒来身侧却是一片冰冷虚无,若是两鬓成霜之年,当真有幸重逢,拭去浑浊泪眼,依稀只当是还在梦中,未曾醒来。

    谁知当年事,竟成梦中情。最痛不过离别,与一花一叶离别,与月白风清离别,与此生挚爱离别,与生命离别。当一切都写下终曲,画下休止符,就是想说一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都没有机会。而最残忍的离别,往往那样突兀。

    丁玲与胡也频,这场诀别的开始,平静安详得如同每日的晨曦。两人已经正式成为夫妻,一同经历的风雨,升华提炼了这段感情,夫妻二人,从北平来到上海,并肩作战。一个小生命的到来,却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轨迹。1930年,丁玲怀孕了,两人即将从单纯的夫妻,升级成为父母。这个消息,令两人欢喜,欢喜之后,未免担忧。

    生活的艰辛不容小觑,即将成为父母的两人,上头还有高龄双亲,胡也频甚至还有弟妹的负担压在他这个长兄身上。这个突然之间来临的小生命,给这个小家庭带来欢悦的同时,也带来了几缕不可轻易言说的愁霜。然而,身为丈夫的,还是毅然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接受了济南某所高中的聘请,前去担任讲师。不久后,丁玲也离开了上海,来到了丈夫身边,一家三口,再度团聚在这个北方泉城之中。

    重逢之后,妻子诧异又清晰地发现了丈夫身上的变化。他开始更加坚定起来,信仰令他的灵魂更加纯粹,他的步伐,亦是愈发地沉稳鲜明起来。他是他所任教的学校中的风云人物,每天都有那么多学生来找他,探讨人生,追寻革命。在学校,他大力宣传革命,宣传唯物史观,甚至是马克思主义。胡也频是坚定的,自信的,又是稳重平和的。在他的带领之下,学校成立了一个文学研究会,这并不是单纯讨论文学的团体,而是近乎一个政治协会。将近四百多个学生都加入了这个团体,最后连校长都被惊动了。

    古老的中国,每个分秒都在变天。新思想的脚步,是越来越近了,也越来越有影响力了。风起云涌的时代,所有的硝烟之中,都有染血的魂魄。乱世风云,正需要有人揭竿而起,追寻一个崭新的王朝,一个崛起的时代。多少人,不离不弃,在烽火中浮沉,在刀光剑影中辗转,只身而来,振臂疾呼,召唤中华大地上,所有有血性的灵魂。

    想来,对于丈夫的这些变化,丁玲是欣喜且带着些崇拜的吧。她本来就是新式的女子,思想与灵魂,都是超前的,与众不同的。她在聚会中的沉默寡言,并不代表她不认同那些激进的思想,反而在聆听中产生了共鸣。她是始终行走在时代前沿的女子,自然希望枕畔的那个人,能够与她并肩而行,甚至是超越自己,能够走到很远的地方去,然后在近云的天幕之下,回身朝她伸出手,笑容温暖。

    这个团体,迫切希望找到党组织,毕竟,没有正式的领导,一个团体便很难维持。而济南的党组织当时隐匿在黑暗之中,自然无法轻易寻找。倒是在上海,寻找起来要更容易一些。于是他们就决定动身回到上海,然而在临行之前,胡也频又改变了主意,他认为自己既然是这个团体的负责人,便轻易不能丢下这里的一切,他应该再留下来看看情形才是。

    消息就是在这个时候,传到了夫妻两人耳中。一位相熟的朋友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或许这个消息,早就在胡也频预料之中,但对于丁玲来说,她被蒙在鼓里,此时听闻,正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惊得她魂魄为之震动。那位朋友告诉他们,当局已经发出了对胡也频的通缉令,他冒死前来,希望胡也频能够赶快离开济南,暂且先避一避风头。

    起初,胡也频坚持不愿意离开。而丁玲,被丈夫隐瞒着,并不知道此时丈夫便已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还只以为他们的团体,是一个纯文学团体,并没涉及什么严峻性,当局的黑白不辨她是深有所知的,因而她也就未曾坚持要丈夫离开。最后,在另一位朋友的苦劝下,胡也频这才答应先行离开济南。他搭上了一列前去青岛的列车,即使在次日,丁玲就抵达青岛同丈夫相聚了,但是丈夫离去之前,坚毅的脸庞,坚定的神情,都在她心中,落下了极其深刻的震撼。

    有理想的人,自然而然,会纯粹而坚定起来,而此刻的胡也频,便是坦荡君子,他深知自己的行为犹如逆鳞而行,触犯了当局的底线,也知道自己做下的事情,说不定会带来灭顶之灾,然而,他早已写过一句话——文艺的花是带血的。其实他心中还有一句话,革命的成功,亦是带血的。一将功成万骨枯,何况他们从事的是那样天翻地覆的大事,他愿意,随时赴汤蹈火,为之献出一切。

    他们辗转在这个风雨年代,秘密地满身风霜,除却几个密友知晓,回到了上海,居住在环龙路某一深深的弄堂中。小巷幽深,每逢阴沉雨天,青石板砖上,总有雨渍凄凄,经年累月,就生了蔓蔓青苔,如同蒙尘后的岁月,迷迷蒙蒙,凄冷伤怀。胡也频未曾停止他的秘密活动,他丢下怀孕的妻子,坚持行走在血雨腥风中。

    不是不担心家中的妻子,也不是不害怕即将而来的祸难。他是一介书生,心中岂是一无柔情。他也忧心妻子的境况,也生怕自己的骤然离去,给家庭带来的沉重打击,更害怕自己的孩子,方降落到人间,就可能失去父亲。然而,他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全中国的孩子,未来都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他只想尽自己一己之力,为这些孩子们,开辟一片新天地。即使他的力量微薄,可若能将那个日子提前一分,一秒,他亦是死而无憾。

    他们都是并肩作战的斗士,两人都是加入了“左联”的,而胡也频比妻子走得更远,肩上的负担,也就更重了。他被选为“左联”的执行委员,并担任了工农兵文学委员会主席。需要他去完成的事情越来越多,而他能够陪伴妻子的时间,亦是越来越少。

    雨打屋檐,坐听雨声。上海的雨季来得突兀,却经日不去。她是理解他的,因而,在每个离别的时刻,丁玲便站在小小窗棂前,以目光送别丈夫。那个穿着淡蓝长袍的年轻人,渐行渐远,她除了能暗暗祝福他平安,祈求他一生顺遂,之外便只能珍重自己。她明白,自己不是一个人,即便是为了也频,她也应该保重自己,爱重珍惜。

    孩子出世之后,做父亲的,虽满心欢喜,却也无暇在家中多停留片刻。他亲了亲孩子,转身就又要离开。远在湖南的外婆给孩子起了名字叫“祖麟”,希望这孩子日后成麟成凤,光耀门楣,却不曾想,这个孩子跟父亲的缘分,不过是就这短暂的几个亲吻。

    上海的巡警又开始到处抓人,而政府对胡也频的通缉,却是始终不曾取消的。在儿子满六十天的那日,丁玲永远记得那一天,她抱着孩子,像往常一样在门口送别丈夫。她以为,这么多年他都平安回来了,那么那天,也如同寻常,不应该有任何意外。于是她并没有太多担心,只是挥了挥儿子的小手,教他同父亲作别。也频笑了笑,只说很快就会回来。她不知道他说的这个很快,是多久。她知道,他是去百货公司买写东西,约莫买完了,就回来了。

    她抱着孩子,心中自是惆怅,犹自想着一些凌乱事情。她已经同家中的母亲说了,孩子先送到她那里去照顾,他们两人身在上海,又肩负这重担,对于这孩子的成长,确实分身无暇。母亲也愿意照顾外孙,毕竟,常年孤清的生活,若有个孩子相伴,自然是极好的。

    只是丁玲还没想到,晴天霹雳,来得那样快。下午三点,日头盛极,沈从文匆匆而来,满身忧惧惶惶,他甚至来不及歇一歇,开口就是问也频可曾回来过。丁玲还不以为意,笑着摇头,她亦是明白好友的担忧,于是出言劝慰,千百个日夜回转里,她都用同样的话安慰自己——没事的,必然会没事的,黑暗的夜过后,必然是清朗的天。她赖以为生,度过了无数忧心忡忡的时刻,此时此刻,她亦妄图以此过关。

    然而沈从文却愁眉紧锁,显然并不像丁玲那样乐观,即使这乐观,亦是如履薄冰。下午过去的,日暮来临了,日暮又过去了,乌沉沉的夜迷蒙了整个世界。这静谧如死的冷空里,她的心跳,一点点紧促起来,她脑中有个极其不祥的念头——这一关,怕不能是她以为的以为了。她打了个冷战,生生将这念头驱逐出境,可事实分明摆在眼前,她的丈夫,清晨离开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她还不知道,他当真已再也无法回到这个家了,再亲一亲他年幼的儿子,柔声低语地安慰每日为自己牵肠挂肚的妻子,在昏黄的灯影下,提笔写下新生的誓言。她曾发誓与他白首不相离,可她从未想到,原来那个看似寻常的清晨,命运就已经催促他,向自己温柔诀别。也未曾想到,那样平常的,他每次归来都会给予自己的温暖笑容,竟然是此生最后一次。他甚至还来不及同他们正式告别,就被匆匆带走,前往莫名难测的黑暗深渊,从此再不曾返。

    他还那样年轻,不过三十余载的岁月,她所能够参与的,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此后的春花秋月,他竟然独留自己。十丈红尘,她终其一生,却再也望不见他穿着淡蓝长袍的清瘦身影,或许,他的魂魄,曾经归来,化作一缕长风,萦绕于妻儿身侧,流连难去。她已经很少流泪,然而心有预感的那个瞬间,她却无法控制地放声而哭,也频,也频,或许今生今世,在人间的四月天中,我唯独害怕的,便是你当真已离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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