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利及乔爱思·维塞尔
墨西·孟德尔颂是德国知名作曲家的祖父。他的外貌极其平凡,除了五短身材之外,还是个古怪可笑的驼子。一天,他到汉堡去拜访一个商人,这个商人有个心爱的女儿名叫弗西,墨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但弗西却因他的畸形外貌而拒绝他。
到了必须离开的时候,墨西鼓起了所有的勇气,上楼到弗西的房间,把握最后和她说话的机会。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孔,但让他十分沮丧的是,弗西始终拒绝正眼看他。经过多次尝试性的沟通,他害羞地问:“你相信姻缘天注定吗?”她眼睛盯着地板答了一句:“相信。”然后反问他:“你相信吗?”
他回答:“我听说,每个男孩出生之前,上帝便会告诉他,将来要娶的是哪一个女孩。我出生的时候,未来的新娘便已许配给我了,上帝还告诉我,我的新娘是个驼子。我当时向上帝恳求:上帝啊!一个驼背的妇女将是个悲剧,求你把驼背赐给我,再将美貌留给我的新娘。”
当时弗西看着墨西的眼睛,心湖泛起了层层涟漪。她把手伸向他,之后成了他最挚爱的妻子。
那时我对芳玲的情感,主要是青春期对异性的喜欢,似乎与爱情无关。
曾经懵懂
文/川流
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可升入高一心却突然走野,突如其来喜欢上了芳玲。
芳玲是班上一批活跃女生的中心,我与她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似乎永远也不会相交。没想到,我的嘴唇才长出一些茸茸的须毛,内心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喜欢芳玲还因她的小提琴拉得好。班里联欢会上,芳玲拉了一首《梁祝》,凄婉、流畅的音符从琴弦上蹦出,沉浸在音乐中的芳玲,浑身透出一股圣洁的光芒,让我充满憧憬。
我对芳玲的迷恋疯长,看到她的身影、听到她爽朗的笑声,心尖儿便禁不住颤抖。芳玲住在距我家不远的一条巷子内,周三下午,芳玲父母都要上班,芳玲一个人便在三楼的家中练琴,为此,我经常偷偷地上到顶楼,又悄悄地下来,在她家的楼层里来回走,为的是听到她那悦耳的琴声。
又是一个周三下午,我在家心不在焉地写着作业,脑子里尽是芳玲的身影,禁不住又溜到她家楼下,悄悄上到三楼,丝帛一般的琴声牵动着我燥热的心。神差鬼使般,我的手伸向了门铃。
看到门外的我,芳玲一脸惊讶。没待她反应过来,我已跨步进去,反身把门靠上了。芳玲的眼神中透出迷惘和不解,愣在那里问:“你有什么事吗?”“我、我、我……”我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出话,头上的汗冒了出来。
慌乱中,我竟一把抱住了芳玲。芳玲和我都惊呆了!芳玲先清醒过来,她一把推开我,哀求道:“你快走,你快走吧……”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她说:“你快走吧,我不会告诉老师的,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沸腾的心冷却了,懵懂和勇敢烟消云散,拔腿落荒而逃。
这一段记忆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烙印,芳玲让我对生活、对人性都有新的认识。那时我对芳玲的情感,主要是青春期对异性的喜欢,似乎与爱情无关,芳玲用她的善意矫正了我的人生轨迹。芳玲高中毕业后考上了艺术院校,现在,她在那个美丽的大都市里幸福地生活着,教她的学生们演奏那飘逸的小提琴协奏曲,她有一个深爱她的丈夫,和一个他们视为生命的女儿。
就是那一刻,我突然地明白,原来我和驰其实一直坐在同一辆车里。只不过驰坐在能够看得见风景的位置上,而我却是在晦暗的角落里。
在大学里与你相遇
文/安宁
我与驰都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只不过驰出生在北京,而我则出生在一个农村人家。据驰讲,因为他是家族里的第一个男孩,从爷爷奶奶到外公外婆,都将他视为掌上明珠。
而我与驰就这样在相差巨大的环境里,毫不相干地生长着。我像田间地头的一株草,哪怕被人无情地拔下,只要根上还沾着土,照例又能在阳光下抽枝展叶,生机勃勃。而驰则是城市里的一栋房子,生来就代表了尊贵和优越。风再猛,雨再大,躲进去,便是温室里的花朵,无须为生计奔波劳碌。
18年后的秋天,我与驰在北京的一所大学里相遇。我们一前一后地坐在同一间教室里,读书学习。只不过,我为了能够来到北京,需要比驰多考出近一百分的分数。我们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我尽力地要向更高、更远处奔跑。而驰却出乎意料地,朝着我来时的方向兴致勃勃地走。我们在北京,结成互助的驴友。他带我游走故宫、长城、三里屯,我则拿着我们小城的地图告诉他,哪里是我常去的山,哪里是我爱游的水。
我在毕业的时候,为了能留在北京,与一家毫无保障的私人公司签了约。后来我一次次频繁地跳槽,试图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两年后,我发现除了考研,我别无选择。而这时的驰,也是走走停停,换了许多工作。只不过他每一次辞掉工作都是因为挣的钱,足够开始新一轮的“游山玩水”。我曾经问他,难道没有想过在城市里买一栋房子,安一个温暖的家?驰笑着说,可是这一切,我父母都早已为我安排好了。我所做的就是用自己挣来的钱,多出去走走,或许何时累了,就会回到父母为我买下的房子里去。
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能够走到驰的前面去呢?当我在贫乏的生活里,拼命地想要物质满足的时候,驰早早地就厌倦了一切;当我连电脑的键盘都小心翼翼不敢触摸的时候,驰早已十指飞扬,在网上开设了自己的小店;而当我为了能够真正地打到北京的内部去,在人才市场上跟专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争一碗粥喝的时候,驰却背起了背包,开始我儿时在山水间游走的惬意旅程。
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办公室里,再次遇到了驰。我们彼此笑笑,说,你好。而后,我坐在办公桌后面,微笑着问驰,为何要来我们公司应聘?驰说,东游西逛了这么多年,我想我需要一份工作,来养活我的家。我不能倚靠父母一辈子,而父母为我打下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坐吃山空的。
就是那一刻,我突然地明白,原来我和驰其实一直坐在同一辆车里。只不过驰坐在能够看得见风景的位置上,而我却是在晦暗的角落里。而今,命运终于将我们的位置重新调换:我可以看得见北京的天空,和天空上自由飞翔的白鸽,而驰,则在逼仄的角落里,看清了自己昔日的位置。
我们要的,终究不是那一场天崩地裂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
多么庆幸,没在最美时相遇
文/一言
他和她认识的时候,都不那么年轻了,已经进入了大龄青年的行列。
是别人介绍的。
他们约在一家海鲜餐馆门前见面。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提早去了几分钟。没想到,他却迟到了。
竟然是个好看的男子,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和单薄。一见面,他就积极道歉,说路上塞车,足足塞了45分钟,请她一定原谅。
她笑着说,没关系的。暗自算了算,如果不塞车,他会比她到得早。
两人进了餐馆,找了靠窗的位子坐下。他把菜单递给她,让她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她还是笑,小声说我减肥呢。
他也笑,不用啊,胖点儿怎么了?只要健康就好,再说,你也不胖啊。索性拿过菜单,也不看价格,招牌菜,一连点了好几个。
感觉得出来,他对她的印象不错。而她也是。
他处处照顾她的感觉,体贴她,如体贴一个小女生,让她感觉到被宠爱的温暖。
就这样,慢慢接近了。过了半年的样子,他提出结婚,她同意了。她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有福气的女子,在这样的年纪,还能遇到这样温和、体贴又英俊的他。
结婚的前几天,他们的好朋友带着他们收拾新家,有他和她单身时的一些物品,其中也包括各自的旧相册。大家翻出来看,于是,看到了最年轻时候的他们。
那时候的他,那样的英俊挺拔,穿着衬衣和牛仔裤,带很酷的腕表,眼神里带着不羁的味道;而那时候的她,也有那么一点点胖,但非常漂亮,眉目中满是清高,满是骄傲。
有朋友“呀”了一声,对他们说,可惜你们没有早几年遇到,那才真的叫金童玉女。
他笑了,她也笑,却都没有说话。那一刻,他们心里都很明白,幸好他们没有早几年遇到。那时候的他,叛逆不羁,喜欢个性冷酷的瘦小女孩。而那时候的她,对男孩子更格外挑剔,最容不得男人迟到……他们就是这样,因为挑剔,因为不够宽容,在最年轻的光阴里一再错过爱情。
真的不用遗憾,没有在最青春美貌时遇见。因为我们要的,终究不是那一场天崩地裂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
人是脆弱的,尤其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同学的一场恶作剧,老师的一次误解,甚至于一个并无恶意的玩笑,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早恋”的永伤
文/容彦
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是在北大荒度过的。让我最难忘的是初三的下学期,我的成绩跃居全班第一,无论小考、大考都是这样。其实,那时我对所学知识并没有多少兴趣,只是坚信学习能改变命运。
成绩位居第二的是一名男同学,是我们班的班长,叫冯征阳。说老实话,冯征阳要比我聪明,他的物理成绩始终比我好。只是我比他用功,文科成绩比他高出许多。
我的物理成绩一直不理想,个别有难度的题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班上的女同学都问遍了,她们都不会,老师的办公室在另一座楼上,去问老师很麻烦,于是我想到了冯征阳。我把不会的题写在纸条上,趁别人不注意时夹在他的书里,因为那时男生和女生是绝对不说话的。
冯征阳平日写字很草,为此老师经常批评他,但他为我解答难题时,字却写得十分工整,解题步骤也写得很详细。我经常看见他利用上课时间,冒着被老师批评的危险,埋头专心致志地为我解答难题。说起来也奇怪,我的问题中竟没有一道能难倒他的。后来听说,自从我开始问冯征阳物理题,他每天晚上都要自学一课物理,不会的题早就提前解决了。可能一个学习不错的女生主动向他请教,他很有成就感吧。
我和冯征阳传纸条的事,不知被哪位同学发现了,一时间班上传得沸沸扬扬。一天早晨,我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没有坐在座位上,而是围着黑板好奇地看,并兴奋地说着什么。那些同学见我进来,都用异样的目光注视我。
原来,黑板上贴着一张纸,纸上画着两只羊,旁边写着公羊爱母羊,冯征阳爱张钰扬(我叫张钰扬)。我气愤极了,冲上去把那张纸撕得粉碎。
“真是的,敢做怎么不敢当呢!”一位女同学说。
“看她那清高的样子,平日对咱哥们儿瞟都不瞟一眼,原来思想这么复杂、肮脏!”一位男同学说。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那时,“早恋”一词的杀伤力,和现在的“吸毒”差不多。
很快,这件事被初三其他班级的同学知道了。每日我上学、放学、课间路过其他班的时候,教室门口聚集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喊:“母羊出来了,公羊哪去了?”
我寝食不安,度日如年,除了上学、放学,再也不到走廊上去。我是学习委员,每日必送的作业,都由好朋友替我代劳。但那些班上的男同学却乐此不疲,见我不出去,一下课就来到我班教室门口,伸进头来高喊:“公羊和母羊哪去了?出来!”
一天,始终保持沉默的冯征阳被激怒了,他从教室后边拎起一把水迹未干的拖把,冲着那帮男生劈头盖脸地打过去,其中一人的头上被打出了大包。那小子纠集了他班上的一伙男生,在放学的时候打冯征阳。冯征阳在班里也很有号召力,便组织我们班的一群男生和他们对打。
一时间,狼烟四起,班无宁日。终于,一日放学后,班主任把我和冯征阳叫到办公室,没容我们说什么,便指着我俩大声说:“冯征阳,张钰扬!你们两个一个是班长,一个是学习委员,怎么就不让我省心呢?早恋不说,还打群架!”
“听说,你俩还在一起照了相。把照片交出来,我先代你们保管。”班主任继续说。
我和冯征阳目瞪口呆。
对于我们的解释,班主任根本不相信。
冯征阳火了,对班主任说:“真是岂有此理!你听谁说的,我找他算账去!”
因为冯征阳“认罪”态度不好,班主任把冯征阳和我“早恋”的事通知了冯征阳的家长。从那天起,一直到中考结束,我再没看见过冯征阳。
冯征阳说什么也不来上学了。为了摆脱那帮男生的纠缠,我也做出了一生中最错误的选择——报考“小中专”!因为“小中专”可以到外地上。那一年我的中考成绩是全班第一,比第二名高出100多分。
很快,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到师范学校报到的那一天,在我乘坐的那辆中巴车上,我见到了冯征阳,他竟是那辆中巴车的司机!他变得更加高大,却是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冯征阳告诉我他没有参加中考,班主任找我们谈完话之后,他突然对学习不感兴趣了,学了开车。现在他跟父亲一起经营这辆中巴,虽然起早贪黑累了点,但每天都有可观的收入。
冯征阳和我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羞涩的。他告诉父亲,不要收我的钱。下车的时候,冯征阳冲我挥手。望着他疲倦的样子,在转头的那一瞬间,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那一年他才17岁。
“小中专”毕业后,20岁的我离开北大荒,到山东做了一名教师。整整20年过去了,这期间,我会经常想到冯征阳,惋惜他被生硬地改写了的人生。人是脆弱的,尤其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同学的一场恶作剧,老师的一次误解,甚至于一个并无恶意的玩笑,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我痛彻心扉地意识到,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从来就不在一个世界。无论我是幸福还是忧伤,他始终都只能是我青春的信仰,却不能是我爱情的方向。
17岁都会心动
文/闫荣霞
17岁。冬天起床跑早操,散了后大家三三两两往教学楼走,即使大冬天我也买不起一件厚棉袄,冻得唇青面白,浑身直打哆嗦。他和几个男孩子说笑着擦肩走过,清秀、挺拔、美好,就是脑瓜像刚出炉的地瓜,腾腾地冒着热气,胳膊上搭着羽绒服。他走了两步回头看,再走两步再回头,然后犹豫又犹豫,终于退回到我身边,把羽绒服轻轻披在我肩上,说了一句:“快穿上吧,看你冻的……”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矮矮瘦瘦的丑小鸭竟不期得到这样的关照,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是32班的。你不用了就给我搁讲台上好了。”说完他就走了。
从此我开始注意他。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天生一股侠气。他笑的时候,感觉日月星辰都在笑,嘴角边一颗小黑痣也无比得好,连周围的空气都被他晃得哗哗地摇。
第二次和他打交道是在考场上,大规模期末考,换班坐。我们都早早就位,只有我身前的座位空着。考试开始15分钟,门口有人噼里啪啦跑进来。我一边忙着答题,一边想“谁这么牛啊?”抬头一看,是他。还是那一副脑门上冒热汗的老德行,估计是从家里一路跑来的。监考老师训他:“韩清,你这样在高考考场上就死了!”他嘿嘿一笑走到座位上,拿手在脑瓜和脸上一通乱抹。我看不过去,拿出自己的粉红绣花小手绢,从后面轻轻碰碰他,递过去:“擦擦汗吧。”他接过来不好意思地一笑:“谢谢。”
那声“谢谢”让我发晕,好像糖吃多了,甜的滋味一圈一圈化成涟漪,整个人都要化掉了。
从那以后,他变成一尊坐在我心上的玉佛,少艾之年,如怨如慕,一个“爱”字根本当不起我对他的关注,他是那样慷慨、善良、仁慈、美好。
一天晚上,学习累了,独自上了楼顶。夜雪初霁,薄薄的微光里面,一个身形修长的男生拥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正亲密地低低说话。他们没有看见我,我却看清了他。那一刻,有泪想要流下,又觉得有什么哽在咽喉,堵得难受。我没胆子惊扰他们,只隔着玻璃门看了两眼,悄悄转身下楼。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费尽心机才打听到韩清考到了北京一所着名的医学院,而且和那个女孩已经分手。这时候我也拿到录取通知书,马上就要去本地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报到。这下子一边感觉到离愁,一边又高兴得蹦蹦跳跳。
大专生活开始了。这个时候,韩清在哪里呢?我给他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又亲手一封又一封地撕掉。也许,我应该冒充一个不知名的笔友,给他写一封不署姓名的信,诉说千里之外一个陌生人的痛苦、爱恋、难过——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效果。也不过想想罢了。
终于忍不住了,我有了想见韩清的冲动,天生路痴的我跑去买了一张直达北京的火车票。
当我终于站在辉煌壮观的医学院大门口,有泪珠悄悄滑落。此时的我,不复当年的黑瘦弱小,也有了明眸和皓齿,桃腮和浅笑。奢望如蛾,在暗夜里悄悄地飞舞。
七扭八拐才打听到他所在的宿舍,然后请人捎话给他“大门口有人找”。20分钟后,韩清出现了。一身运动服罩在身上,还是俊朗挺拔的身姿,还是红唇似花瓣的鲜润,还是那样剑眉星目的温柔。可是,他是和一个女孩子肩并肩走出来的。那个女孩子眉目清爽、面容安详,满身都是青春甜美的芬芳。
看见他们的那一刻,我早已经退到远远的马路对面,一任他们在门口焦急地东张西望。过了好久,他们一脸愤懑地离开,我却一直在校门口磨蹭到傍晚,又吃了一碗朝鲜冷面,才十万火急地坐车往西客站赶。就在我刚坐上公交车的那一刻,一回头,正好看见他和那个女孩子说说笑笑地走进我刚走出来的那家冷面馆。
我痛彻心扉地意识到,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从来就不在一个世界。无论我是幸福还是忧伤,他始终都只能是我青春的信仰,却不能是我爱情的方向。
他终究只能在我的记忆里面开成一朵莲花,绽放无边无际的绚烂色调,但那是不属于我的美好。
那就这样吧。就这样。
在他左边是夏日的晚风,右边是缓缓流动的歌声。一切都那么安静,世界没有比这时更美的时候。他沉醉地看着她,眼神浓得化不开。
爱不过16岁
文/范泽木
初次见面,他16岁,她14岁。在一个盛大的庙会上。他跟外婆去朝拜神佛,她也是。她外婆说,你比我外孙女大,你要好好带她玩,别欺负她。他用力地点头,眼神里带着喜悦。他低头,恰好迎上了她羞涩的微笑。感情,打破了隔阂,在各自的身上疯长。从此,他的眼神再不离开她。她在他温柔的眼神里傻傻地笑。
黄昏,他带她去庙旁边的树林里玩。正是夏天,太阳西下,空中只留绯红。她在树林里轻轻哼起了歌,完全抛却了羞涩。在他左边是夏日的晚风,右边是缓缓流动的歌声。一切都那么安静,世界没有比这时更美的时候。他沉醉地看着她,眼神浓得化不开。
晚饭过后,盛大的朝拜仪式开始了。外婆开始洗脸刷牙。一群老人聚集在庙前,开始了一年一度的朝拜仪式。他们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眼神交汇,笑容荡漾。
他们终究受不了朝拜仪式的枯燥。他拉着她的手说,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她没有多想,随了他的手的方向而去。
那是一片墨绿色的西瓜地,瓜地旁边是一片悬崖。他牵着她上了那片悬崖。风呼呼地从他们脚边穿过。暮色四合,星星从夜幕里显现。看!他大叫起来,看,是流萤!她转过头一看,田野上方流萤飞舞。
他们说起了自己的学校,说起令自己讨厌或喜欢的老师,说起了学校里的少男少女。时间就悄悄地从两人的肩膀中间溜走。
那时,他们没有通讯工具,也忘记了互留联系方式。所以之后的日子,他们再没机会见面。但是,他永远记得那片西瓜地,那个流萤飞窜的夜晚。每每回忆,幸福涌动。
几年里,他一直企盼着相遇,企盼着回到那样的夜晚。可是现实总是背道而驰。
再次见面,是在他上了大学之后,她也上了大学。QQ上聊天,他们迫不及待地聊到了那个夜晚。仿佛美好又再一次重现。自然而然,他们开始了交往。和所有的情侣一样,他们一起吃饭、牵手、拥抱。而日子却出乎意料的不温不火。他们再找不到像那个夜晚那样的美好。于是,他们说了分手,无可奈何的。
他们知道,那个夏天,再回不来了。
在她需要的时候,他也从来没让她失望过,好像他是随时为她撑开的一把伞。
13朵玫瑰
文/梁晓辉
他一直喜欢她,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总认为是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是什么时候啊,了不起只有四五岁。他惊叹自己的这份爱如海般波澜壮阔,却只在他一个人心中汹涌,有时他也很难相信自己可以这么执着地喜欢一个人。
她一直都不知道。青梅竹马许多年,他早已成了她心中的哥哥和朋友。每次她受了欺侮或是心里不痛快,总会给他打电话,他会替她出头或是逗她开心。他们就像真正的兄妹那样关心对方,一起慢慢长大。直到有一天,她告诉他,她喜欢他的一个同学。还是他出钱请他们看的电影,那个印度爱情影片笑料不断,他却笑不出来。
她不停地把自己身边的女友介绍给他,他不是挑肥拣瘦就是敷衍了事,她遂不再管。
然后,他们上了大学,分隔两地。每逢生日,她总能收到他让人代送的13朵玫瑰。她从来没有特别认真地看过那些花,只是回电话给他说声“谢谢”,因为,那时总有人在等着为她过生日。
毕业了,他们又相聚在同一座城市。她带着男友和他一起吃饭,才发现他变得好帅好成熟好有男子气。她依然失恋了给他打电话,饿的时候让他请客吃饭,闷的时候让他陪在电话那端聊天。在她需要的时候,他也从来没让她失望过,好像他是随时为她撑开的一把伞。
在她25岁生日的早上,她打开门,惊喜地看到门口静静地放着一捧湿漉漉的玫瑰,粉色的,依然13朵。在她把玫瑰抱进怀里的时候,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就在昨夜,他外出发生车祸,没有抢救过来。
出事地点就在她家楼下不远处。幸存的出租车司机说,在那个雨夜,他是送花给心上人返途时出事的。她泣不成声,不能相信他竟然会以这种方式离开她。
后来,为了纪念他,她只爱玫瑰。一次,她路过一家花店,她不由自主地走进去,大捧的粉色玫瑰鲜艳欲滴,动人心弦。彼时,她被花店墙上炫彩的“花语”背景所吸引。须臾,她心如刀割,泪如雨下。
墙上,13朵玫瑰的花语是:你是我暗恋的人。
谈恋爱的目的就是让男人读懂女人的心,让女人读懂男人的心。
夹在书本中的泪珠
文/赵熙
人生难免会伤心、会痛苦、会流泪。伤心的时候,只有转移目标,才能减轻伤心和痛苦。那天,她很伤心,她坐在沙发上拿着一本书,在那朗读。朗读是治疗她伤心的一剂良药,她常常这样做。她朗读的时候,很细心、很认真,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一句话一句话地思考,只要书中有一点儿伤感的内容,就会像催化剂一样,催她流泪,使她的泪珠“滴滴答答”地落在书页上,这是她最伤心的时候了。
她把这本夹着她泪珠的书,送给了她的男友,然后向他提出了分手。男友不能理解,问她:“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地分手?”她说:“我们性格不适合,你总是让我伤心和痛苦,虽然你是无心的,正是这种无心才显示出你的性格不适合我,你感受不到我敏感的心,我们真的不适合,而且你也不是很爱我。”
他拿回了她送给他的书,大体浏览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什么。然后,他痛苦地醉了一次,从此便和她不再联系了。
有一天,他以前的一个男同学,来到了他的住处,发现了这本书。这是一本不太厚的书,不用很长的工夫,他的男同学就看完了。看完之后,那个男同学对他说:“这本书肯定是别人送给你的吧?而且这个人一定是个女孩子,对吗?”他笑笑说:“是我曾经的女友,但我现在对她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
这个男同学突然间对他说:“我很想认识她。”
于是,他就把自己曾经的女友介绍给了这个男同学。
也许,这就是缘分。他们两个人很快就相恋了,而且爱得很深很真。
一次,她突然问自己的新男友,也就是那个男同学,当初为什么想结识自己。
他深情地望着她,说:“因为我看到了夹在书本中的泪珠,我想这本书的主人,肯定是一位感情细腻而且敏感的女孩。”
现在,她也知道了,自己的新男友,也是一个感情极为细腻和十分珍惜感情的男人。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谈恋爱的目的就是让男人读懂女人的心,让女人读懂男人的心。在互相没有读懂之前,最好不要结婚。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原来我这么傻;原来送花的送错了对象;原来艳在帮我插花时,偷偷把卡片藏了起来,她是怕我受伤;原来峰并不……
谢谢你的红围巾
文/屈绍龙
那年,我20岁,考上北方的一所大学,读中文系。班里一共有16个女生,我与艳最要好。
我不喜欢与艳并肩行走,因为男生总是带着十分欣赏的眼神,先盯着艳,而后才留意一下我。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峰。
峰是高年级男生,长得英俊潇洒。他见我们时,总是微笑地看着我说话,偶尔瞟一下艳。
我常偷偷对艳说:“峰真的好潇洒。”她总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有时皱着鼻子说:“要不要我帮你牵一下红线啊?”我羞红了脸,转过身假装生气:“不理你了。”
情人节到了,我收到一束红玫瑰。
那束玫瑰是峰送的。为了遮掩一脸的羞涩和不安,我手忙脚乱地去找花瓶,不是碰翻凳子,就是打碎水杯。艳笑得直不起腰:“走开,走开。我帮你找吧。”艳找来一个瓶子,洗干净,将花插入瓶中。我愣愣地盯着含苞待放的玫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峰那时已办好出国留学的手续,就要走了。我决定给他织条红围巾。他曾说,男孩子围上缀着流苏的红围巾,最帅气。
我买来细细的羊绒毛线,坐在床头,一针针织起来。寝室里的女孩儿都知道我为峰而织,天天戏说万里红线织成的“爱心”牌围巾,定能温暖游子的心。我淡然一笑,心中却有一汪淡淡的忧伤在幸福之水中荡漾开来。如果一根红线真的能拴住一个人的心,如果上苍真的能赋予红线如此神力,可千万要把我的峰,从大洋彼岸拉回来。
围巾织好,我细心地在两边缀上长长的流苏,美极了。艳一直默默地看我做完这一切,淡淡地说:“真漂亮。”
我拿出一张卡片,在上面写上一生暖君心。又意犹未尽,添上三个字勿忘我。本来打算把卡片夹在围巾里,但怕不小心丢掉,就向艳要个精致的信封。艳让我自己拿。我拉开她的抽屉取了一个信封,发现里面已经装了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
赠艳
情人节快乐!
峰
我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对着艳的背影发呆。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原来我这么傻;原来送花的送错了对象;原来艳在帮我插花时,偷偷把卡片藏了起来,她是怕我受伤;原来峰并不……
峰走的那天,我想叫艳一起去码头,可惜没机会,她一大早便告假走了。我只好一个人去送他,捧着那条红围巾。峰正站在一群人中,跟他们道别。
轮船即将起锚,艳还是没来。峰站在甲板上,焦虑的目光时时掠过人群。我怎么也下不了决心将红围巾交给他。
峰终于失望地垂下眼睑,跨出一步。我胸口一阵抽搐。“别了,峰。”我心中拼命似的狂呼,喉咙好像被人死死掐住,发不出一丝声音。我冲上去,飞快地将红围巾塞给他。
“这是她叫你送来的吗?”峰停住脚步,失神的眼睛重新闪着光,腾跃着幸福的火花,“你干吗不早说呢?你呀你,真是个小傻瓜……”
峰走了,带着我的那条红围巾,走在异国他乡的寒风中。峰一定围着那条围巾,美丽的流苏飘扬在胸前。最重要的是,峰还怀揣着那张卡片一生暖君心,勿忘我。
10年后的今天,我接到艳的电话。她说峰要回来了,请我一块儿去接他。我默默地听着,艳也沉默良久。末了,艳哽咽地说:“谢谢你的……红围巾。”
我缓缓合上手机,流下10年来的第一串晶莹泪珠。
机遇,仿佛是一位长发飘飘的美少女,当她在你眼前一晃时,如果不及时抓住的话,她就一去不复返了。
难忘初恋
文/柳哲
在夜幕的掩护下,我和冰子,经常相约在校园外,散步在小河边,我们一起散步,一起聊天,脚步是多么的轻盈,心情是多么的愉快,爱情是多么的甜蜜!
在多少个夜晚,在庭院里,皎洁的月光,洒满了一地。她在我的怀里,是多么的迷人,是多么的温馨,我们一起数星星,一起看月亮,一起说故事!我们仿佛是一双蝴蝶,在花丛里欢快地飞舞;我们仿佛是一对蜜蜂,在群花里辛勤地采蜜;我们仿佛是一对鸳鸯,在池塘里尽情地嬉戏;我们仿佛是一对布谷鸟,在春天里自由地歌唱!
认识冰子,是在一个夏天的夜晚。那时,我追求过一个女孩,却不顺利,无比的忧伤。有一次,我在街边的小店里闲坐,我追求的那位女孩,对我爱理不理,我心情苦闷至极!这时的屋外,走过一位神秘的少女,她脖子上围着的白色丝巾,特别吸引我。她仿佛是黑夜里天际划过的一道亮光,照亮了我幽暗的心灵。不经意的一眼,她仿佛就摄住了我的心。我不由自主地走出小店,暗暗地跟随在她身后!
那时,我对她并不认识,她是何许人,多大了,做什么的,我也一无所知,我完全是跟着感觉走!我不敢靠近她!多少次我想鼓起勇气,多少次我想主动问候她!可惜,我害怕,我胆怯,我担心,我没有勇气,也没有胆量,只是默默地跟随着她。
有一位名人,似乎说过这样的话:“机遇,仿佛是一位长发飘飘的美少女,当她在你眼前一晃时,如果不及时抓住的话,她就一去不复返了。”想到这里,我就鼓起了勇气,走到了少女面前,有礼貌地冒昧地问候了她。想不到这一声问候,竟然注定了我和她将有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
认识她的时候,她正上高二,我在单位上班。她经常把她写的日记给我看,文字是那么清丽,语言却很忧伤,知道她的家庭并不温暖。读了她的文字,我就更爱她了。
她比我小5岁,我们的初恋,真是很纯很纯。她在我怀里,我都不会有更多的非分之想。想起那段纯洁的初恋,仿佛在说故事,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她快要高考了,我也很少去找她,只是鼓励她专心备考,争取考个好大学。有一次,在街边,我偶然遇到了她,只见她神情恍惚,泪流满面。当时,我就感到情况不妙,约她到路边,在我再三的追问下,她才说了实情,说她被人奸污了。我脑子一阵空白,但痛定思痛之后,还是镇静地安慰她,不要为此太难过,安心备考为上。后来,我还写过一首诗,送给她,把她比喻为荷花。荷花在狂风暴雨后反而更加鲜艳夺目,“出淤泥而不染”!我相信她是纯洁的,我不会嫌弃她。现在想想,语言是苍白的,在爱人最痛苦的时候,她最需要的是安慰,是温暖,是紧紧的拥抱,切切实实的爱!可惜那时我不懂,只有理性与苍白的言语。
在她最痛苦的时候,另一位男孩,闪电般地走进了她的世界。在一个黄昏,无意间遇到她和男孩手拉手在散步,在那一刻我差点儿晕厥了!高考结束后,我找到了她。在她的家里,她对我哭诉,在她最灰暗的日子里,说我只是轻描淡写,嫌弃她,没有真正地关心她。她痛不欲生,几次想寻短见,一死了之,幸好被人发现,抢救及时,总算没有死去!听她说完后,我紧紧地搂住她,自己有说不出的懊悔,我情不自禁失声痛哭起来!
岁月在流逝,初恋的感觉,如陈年的老酒,时间越久,越是醇香醉人!虽然我和冰子有缘没分,却收获了日久弥香的友谊!
没有同等的爱,注定是一场美丽的意外。
糖果盒子里的情书
文/周周
我从来都不知道,糖果盒子的夹层里可以藏情书,就好像我从来都不知道,嘉铭曾经喜欢过我。
折叠成心形的粉色纸片,边缘已泛黄。“周周,希望你吃完糖果后可以发现放在下面的它。一直一直,我想对你说,喜欢你……”
熟悉的笔迹,羞涩的情意,掀开逝去的记忆,依然新鲜如早春枝头那抹翠绿。一段纯白温暖的光阴,有风,有花香,有少年嘉铭,还有成长着的我。
那时的嘉铭,是漫画里的翩翩少年,极其英俊,极其优秀。
虽然我们是邻居,但是我一直不理他,甚至有些讨厌他。因为,他有着太过闪耀的光芒,而我只是一个太过平凡的女孩,很胖,不够聪明。老师或者父母的无心比较,总是让我陷入无止境的自卑。年幼的我倔犟地认为,嘉铭就是罪魁祸首。
嘉铭是不知道的吧,他对我一直都很好。我的沉默,在他眼里只是性格安静。
后来,我们各自求学,天各一方。嘉铭依然优秀,我依然平凡,也依然胖。逢年过节遇见,只是礼貌地寒暄问候,日渐疏远,渐成习惯。
恋爱、结婚、生子,人生重要的三部曲我按部就班地完成,没有惊喜亦没有失落。
嘉铭送的那个糖果盒子,一直留在我父母家的书房里。如果不是顽皮的女儿闹着要玩它,或许我永远都不会发现这个秘密。
庆幸是在多年后看到这样的情书,以我那时的任性,除了认为是恶作剧,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想象。
回头再看那段少年时光,蜕去青涩与倔犟,我想我仍然不会喜欢嘉铭。对于他,我始终是高山仰止。
青春的光影,嘉铭是光,我就是阴影。
没有同等的爱,注定是一场美丽的意外。
跟自己和解是需要时间和被世事磨砺得足够坚硬的心肠的。
少年秘事
文/韩浩月
寂寞公路,暮色如血,少年驾驶一辆摩托车远远飞驰而来,路边遇见一胖胖中年男子招手,在停下简单交谈几句后,他们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少年载他一程,而他则负责为迷路的少年指路。这对临时组合在摩托车巨大的轰鸣声中绝尘而去。
少年边狂奔边想着自己心事。平坦的公路突然变得疙疙瘩瘩起来,在经过长达百米多的剧烈颠簸后,少年闯过了这段坎坷的道路,手心已经攥满了汗水。
准备重新上路时,少年发现少了点什么。时间在那一刻静止下来。少年透过飘浮的尘土雾气,看到那个中年男人正卧在烂路的中间,一动也不动。
二十多年后,他对朋友叙述了这段往事,这是一个在他内心纠结了多年的心病。当年,在经过十多分钟的挣扎之后,少年艰难地推着摩托车走了回去,将那中年男人送去了医院,但在付了包扎费后选择了溜之大吉。
朋友在听完这个故事之后,也给他讲述了一个故事。同样是二十多年前,上高中的那年夏天,学校里放映露天电影,夜色很美好,学生们很安静地排排坐着,专心致志地盯着银幕,不时发出一阵阵笑声或者感叹声。
他却心神不宁,身边一位女同学夜色里那双洁白的手,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让他陷入疯狂的痴心妄想之中。
开始时,他装作无意碰了一下她的手,她似乎并无反感,嘴角显然流露出了嫣然的一笑。在经历这样轻轻的十多次碰撞之后,他终于将她的手捉到了他的掌心。那只柔软的手就那样乖乖地躺在他手里,后来,还偶尔会俏皮地挠挠他的掌心。他觉得很快乐,但同时也很恐惧,因为他并不爱她,甚至连喜欢也算不上,既然如此,为何要握她的手呢?那时的他,心里充满了耻辱感,但直到电影散场,他才放开那只让他愧疚了二十多年的手。
握手之后,他和她之间没有发生任何故事,但很明显地,他感受到了无形压力。她在宿舍喝醉了酒,她常无端地在教室哭出声来,但她从来没有找他问过,为什么要这么做。直到她结婚了,有了孩子,同学聚会的时候遇到,她也一直没有再提这件事。但每次想到她的名字,他都觉得脸红,觉得自己背弃了世上最单纯的一个女孩。
两个沧桑中年男人,在交流完曾经的少年秘密之后,都醉了。
跟自己和解是需要时间和被世事磨砺得足够坚硬的心肠的。两个少年用成年后的思维完成了自己道德上的救赎,只是,那两颗心灵可能永远无法做到真正的释然。
青春里的那些事说不上是爱,也说不上是忧伤,只是我们从不曾把它忘记!
那青春的爱与忧伤
文/马德
一时间,风生水起。学校仿佛觉察到了什么,召开了纪律整肃大会,校长在主席台上高声叫嚷:谁要是搞对象,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气氛有些像这秋天后半夜的月光,明晃晃地,泻在地上,是肃杀的凉,直凉到心底里。
他想起班主任晚上开班会时的神情,也是一脸的阴沉:早恋本来就害人,在高三谈恋爱,简直就是在自杀!班主任说这番话的时候,两眼瞪得大大的,像两把冒着寒气的剑,仿佛要立刻处决了谁。
他有些不寒而栗。他轻轻叹了口气。一扯被子,只一扯,被子便全笼在他的头上了。他想盖住自己躁动的心绪,但烦恼像露在外面的腿和脚,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白。
断就断了吧,安心学习,对谁都好。给她写封信吧。想到这儿,他爬起来,拧亮手电筒,趴在被窝里,一字一句地给她写信。宿舍楼外,秋虫在低唱,有一声没一声地,有气无力,仿佛被什么踩住了喉咙。同宿舍的其他同学都熟睡了,除了偶尔的几声鼾声,这月夜,静得有些凄凉。
第二天,他把信装好,一颗心,也就装在了信封里。整整一天,他一点儿也没有学进去,单等着晚自习的到来。学校的操场与女生宿舍楼交叉处,有一个死角,没有灯。尽管,教学处的几个老师一天到晚地转悠,但真正的死角,也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发现。晚上自习的下课铃响后,他第一个冲出教室。以前,那个死角里,总活跃着一些青春萌动的身影,当然,也包括他和她,而今天,格外得冷清。
风,在墙角处,摩擦出呜咽的响声。他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他已经捎话给她了,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想把手里的信交给她,当然了,还有他的一颗心。但课间10分钟,她始终没有来。
上课铃声响后,他没有跑回教室。他在那里呆呆地站了半天,实际上,他和她也没有发生什么,只是在这个黑黑的角落里,说过一些话,是关于学习的,是关于人生的,好像,他们都没有谈过一个“爱”字。
但是,在那些日子里,他还是感受到了与别的同学交往不一样的东西。大约,这就是爱了。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有些酸涩,有些怅惘,也有些悲凉。他在他们曾经走过的地方来来回回地走了好长时间,然后,一回头,向教学楼的方向走去。身后,留下的,是比风还深沉的寂寞。
之后的日子,还是没有看到她。他只好在那封信上贴了一张邮票,寄给了她。尽管,他与她的距离是那么近,他在理科楼,隔着一个小花园,以及一段不算长的甬道,就是学校的那座老式的三层文科楼了,而她,就在那里。这是一段比青春更远的距离。
高考结束了,一段写着青春、奋斗以及苦痛的日子结束了。他考得还算不错,被浙江的那所心仪的大学录取了。班主任笑得比花还灿烂,他把精致的录取通知书给了他,同时,还神秘地给了他一样东西。
是什么?他有些惊诧。展开一看,是一封信,竟然是他写给她的那封信。他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他发现,邮票是盖过邮戳的,信封也还是崭新的,就连他用胶条封得死死的信口,也一动没动,与他寄出之前,一模一样。
那青春的,爱与忧伤啊。
少不更事的我,却不经意间,亲手打碎了你盛满爱的玻璃心,将一枚伤害之刺,深深地扎入你绚烂年华的生命里。
原谅我,年少不懂爱
文/汪亭
那年,我们正在一所中学读高三。上午最后一节课,班主任告诉大家,调整座位。结果我坐到了你的后面。你是一个学习十分优秀、性格文静腼腆的女孩。而我,则是一个成绩平平,又喜欢调皮捣蛋的坏小子。中午,我在教室里吃饭,同桌神神秘秘地贴着我耳旁轻声说:“叶子,喜欢你!”
叶子就是你。“扑哧”一声,我口中的饭粒喷到了桌上。我的惊讶就像数学老师告诉我这次考试及格了,如此不可思议。
繁忙的毕业班,晚自习,你埋头看书,拼命地做题。而我与同桌窃窃私语,正闲聊着王菲的恋情,时不时地还发出低低的笑声。在四处张望有没有老师时,我看见一向把头埋在书本里的你,正倾着身子听我们说话。我俩的眼神相碰,你触电般地红了脸,迅速地扭过头去。
看过一些言情小说,知道喜欢一个人,看见对方时会脸红。我这才相信同桌的话,心里掩饰不住地兴奋着,虚荣心得到从未有过的膨胀满足。被人喜欢是一种资本,可以炫耀的,当年我如此想。于是,我大肆地告诉与我聊天的每一个人,你喜欢我;而完全忽视了,你情窦初开的内敛羞涩。你一直是老师眼中有前途的好学生,你的早恋,他们绝对会坚决反对的。我依稀记得,你神情凝重地被班主任带走,而后满脸泪珠地跑进教室的情形。我依旧若无其事,看着篮球杂志,兴致勃勃地与同桌谈论韦德与詹姆斯的争战。
炎热的夏季,一阵阵的热浪席卷而来,躁动不安的情绪蔓延到整个班级。我和四周的同学打成一片,聊着高考,胡侃着未来?仍然不怎么与你说话,因为当年的我对爱情懵懂无知,真的不知道喜欢为何物。可却又自以为是,毫不拒绝地接受着你对我的好。当兄弟们将宿舍里不想洗的臭袜子一双双地扔进垃圾桶时,我的总会被你拿走。没钱的日子,他们饱一顿饿一顿,而我因为你,可以餐餐依旧,尽管我也身无分文。
你如此优秀,又是那般的体贴,追求你的人遍及高三的8个班。隔壁班的凯子曾在课间,递给我一张挑战书。他说他喜欢你,并约我晚自习到后山与他一决高下。我轻蔑地丢下一句:我不喜欢她,你想要就让给你了!
第二天中午,你把我拽到操场拐角,一句话没说便肆无忌惮地大哭,泪水哗哗的,任我如何地好言相劝都无济于事。哭累了的你,回到教室,调了座位,从此再也没有与我说过一次话。
毕业仓皇而至,光阴似流水,转眼我们就天各一方。这些年,每每回忆往昔,青春单纯的你,便无辜沉默地站立在我心房,让羞愧内疚的我无处可逃。在我逐渐懂得了爱,也学着去爱别人的时候,才醒悟,当年青涩的你,为了痴迷的那个坏小子,付出了多大的勇敢和柔情。但少不更事的我,却不经意间,亲手打碎了你盛满爱的玻璃心,将一枚伤害之刺,深深地扎入你绚烂年华的生命里。
春去秋来,坐在我青春里哭泣的女孩,好想对你说一句:对不起,原谅我年少时不懂爱吧!
年轻时恋人们最懂爱情,因为那时候,没有一股力量能熄灭恋人们内心深处那朵最纯美的情感火花。
年轻时我们最懂爱情
文/周毅
读中学时,他们就相识了。他暗恋她的美丽,她倾慕他的优异。他们有许多倾吐心声的机会,但出于羞涩一直没敢表达,就这样熬过了一年苦恋的时光。终于,有一天他熬不住了,在校园的那片绿荫边偷偷递给她一张纸条。于是,他们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初恋。甜蜜的同时,更多的是烦恼,因为“地下恋情”被同学和老师发现而且很快传到双方家长那里。
同学的嘲笑、老师的谈话、父母的训骂,潮水般向他俩袭来。但初恋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俩并没有“屈服”于这些压力,嘴上答应“不再交往”,暗地里仍在延续恋情,爱的火焰燃得更旺。
转眼间高中毕业,他顺利考上大学,她却落榜了。临别那天,她流着泪去送他。直到火车启动的那一刻,他才松开紧握着她的手,坚定地告诉她“永远爱她”,她用同样的语言回答他。
几年里,他们鸿雁传书,每句话每个文字都深深地烫着彼此的心房。寒暑假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短暂的相处更是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他想去拜见她的父母,她却阻拦了,苦涩地说,她父母并不赞成他俩的关系,原因很简单:一切都不“稳定”,都还没有工作,最好以后“再说”。
他听后并不吃惊,因为他的父母早就极力反对他俩交往,理由居然和她的父母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他俩像过去一样并未屈从于这种压力,仍然深深地爱恋着。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会金石为开,家长们会接受这份恋情。
最终双方的父母都接纳了他们,还专门举行了一个“见面会”。他俩兴奋极了,在迪厅蹦了一夜……
但好景不长,新的问题出现了,他分到距她很遥远的一座城市,可她还没有工作。他想了许多办法,可人生地不熟,虽然也托了人,可无法把她调来。
但他一再表示会耐心等待机会,她也表示非他莫嫁。近十年的恋情并未结出幸福的果实,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说“要结婚了”,因为那个人可以帮她安排工作。如晴天霹雳,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可这确实是事实。最后她安慰似的劝他“年轻时我们可能都不太懂爱情”。
没想到他们也算顶过不少压力,可最终被一份工作彻底打碎了“美梦”。
故事并未就此结束,后来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家。无巧不成书,十年后他们又都由于种种原因相继离了婚。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们竟然联系上了。他们都很激动,不但互诉了各自的“不幸”,而且都表示还怀恋着对方。
一场并不顺利的爱情长跑眼看又有了一个美好的驿站,但当她不经意间告诉他是由于“生活过于艰难和贫穷”才不得不离婚时,他的热情一下降到了冰点。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其实,年轻时我们最懂爱情!
年轻时恋人们最懂爱情,因为那时候,没有一股力量能熄灭恋人们内心深处那朵最纯美的情感火花。
青春萌动时总有放不下的爱,沉甸甸地压在心里。
青春底版上开过玉兰花
文/流丽
夏意儿念中学的时候,她的家离学校远,只好住校。
黄昏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回家去了,校园变得空旷而宁静,她会拿一本书,去操场边。黄昏温柔,金粉一样的光线落在一棵一棵树上,是广玉兰,五月开花,一直开到夏末。碗口大的花,白而稠密,开得烈烈的又是悄悄的。她倚着树背书,心淹没在那些金粉里,美好安静。
某一日,她的安静突然被操场上一阵阵的欢叫声打断了,那是一群男教师在打篮球。她一眼看到年轻的语文老师正迎着夕阳的方向跑动,他就像骑着一匹金色骏马的王子,英俊极了。她怦然心动,年轻的心仿佛开了花。
她开始留意他。他的声音好听,他走路的姿势好看,他的一颦一笑,那么近,又那么远。她的心开始忧伤,学习却格外努力起来。她最喜欢语文考试,每次都在全年级遥遥领先,让他的眼睛里有了骄傲。他跟别的语文老师说,我们班的夏意儿,语文好得不得了。她站在边上,听着这话,低了头笑,心快乐得要飞。他转身看了她一眼,点点阳光洒过来。他说,继续保持呀,夏意儿。她认真地点点头,把这当做是对他的承诺。
端午节的前一天,她特地跑回家,央求母亲多包些粽子。母亲问,包那么多吃得下吗?她说,带给同学们吃呢。母亲包粽子时,她在一边帮忙,挑又大又红的枣,一颗一颗洗净,放在糯米里。第二天,天微微亮她就赶到了学校。他的宿舍门紧闭着,他还在睡吧。她把精心挑选出的一袋粽子,轻轻放在门口。
他在班上笑问全班学生,哪个同学给我送粽子了?学生们愕然,继而都笑着摇头。她也在其中,笑着摇头。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又掠过她。他说,粽子我吃了,非常好吃,谢谢了。
课后,同学们很热烈地讨论了一回,到底是谁给老师送的粽子?她静静地坐在一边,耳畔只是他的笑声。他吃了她送的粽子呢,她觉得幸福。
元旦的时候,传出他要结婚的消息,教室里一下子沸腾起来,女生们争着打听他的新娘漂不漂亮,男生们则商量着给他买什么礼物。她一个人跑到操场边,莫名其妙大哭了一场。
再见到他,是几天后。也许是新婚,他的脸上有遮不住的甜蜜。学生们大喊,要吃喜糖呦!他笑着答应。下课,他站在教室门口喊,夏意儿,你来帮我拿糖。她坐在位子上没动。说,我肚子痛呢。他关心地走到她跟前,问,要不要去看医生?她慌乱地摇头说,没事的。他叫了另一个同学,捧回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喜糖。她把发到手的喜糖转手给了同桌,说,我不喜欢吃糖。
她的语文成绩,自此一落千丈。他很急,找她谈话。他说,夏意儿,你知道吗,你是我所教的学生里最聪明灵秀的一个,我希望我能有幸送你走进重点大学,那里有属于你的金色年华。
她的心里,突然就像千朵万朵玉兰花在开放。
一颗爱的心,就此轻轻放下。
后来,她顺利考进了重点大学,遇到了一个爱她的,亦是她爱的人。真的如他所说,她有了属于她的金色年华。
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肯为爱情放弃他所有的优越而毫无怨言,如果连这样的男人都不去爱,这世上还有值得爱的男人吗?
穷爱情
文/周海亮
认识一位女孩,多年以来,一直周旋在两个男孩之间。不是她有意脚踩两条船,而是实在拿不定主意。两个男孩,一样帅气,一样年轻,一样文质彬彬,一样对她呵护有加。唯一的不同之处,两个男孩,一个穷,一个富。
穷或富与他们无关,有关的是他们的家庭。可是,在那样的年龄,纵使那个贫穷者再努力,也无望短时间内改变自己的处境。三个人展开马拉松式的恋情,女孩的婚事一拖再拖,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可是前几天,突然听她说,她要结婚了。问她最终选择了谁,她告诉我,是家庭富有的那个男孩。
我撇撇嘴。似乎,她终究还是未能免俗。
可是结婚以后,我们与他的家庭,似乎再无关系了。女孩这样对我说。原来,男孩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他的选择,他们威胁他说,如果他最终娶了女孩,那么,他们什么也不会给他。换句话说,只要他们结婚,男孩就变成了穷光蛋。他不能够从家里得到一分钱。对他们新的家庭来说,那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所以现在,女孩笑着说,他也变成了地地道道的穷人。
问她,既然现在两个男孩一样穷,那为什么不选择本来就很穷的那个男孩呢?我知道在这之前,尽管女孩一直做着两难选择,可是,似乎她对那个穷男孩,更有好感。
你想啊!女孩说,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肯为爱情放弃他所有的优越而毫无怨言,如果连这样的男人都不去爱,这世上还有值得爱的男人吗?
原来是这样啊!女孩的话,虽然稍有偏颇,却也不无道理。同样是贫穷,但后者是自己选择了贫穷,所以更能够征服人心。
她感激那个在关键时刻粉身碎骨的爱情储蓄罐,提醒了他们,在这个充满诱惑的浮躁年代,终究会有一种日积月累的感情敌得过时间。
爱情储蓄罐
文/叶小绿
他和她有一个浪漫的约定——攒够1999个1999年的硬币,就去给她买结婚戒指。
这个约定来源于他和她的第一次约会。公交车上他帮她买票,售票员找给他两枚1999年的硬币。这个小小的秘密让他欣喜不已。硬币上关于“天长地久”的美丽预兆,像是微妙的催化剂,让两个人的关系迅速升华,也让他们对这段感情满怀憧憬和信心。
相爱的时候总会把细小的巧合当作天赐的缘分,多好。
为了纪念这个不一样的开端,他特意去买了一个储蓄罐来存放这两枚硬币。忽然萌生一个念头:收集1999年的硬币吧!她听了笑:“好啊!等你攒够1999个硬币,我就嫁给你!”
随口一说,就当真了。他们开始认真地收集1999年的硬币。渐渐成了习惯:逛街、吃饭、乘公车,凡是有硬币找到手里,总是要先看一看年份;看见谁的硬币是1999年,他总会掏钱出来换走。渐渐身边的朋友们都知道了他们这个约定,遇到1999年的硬币都会有意无意地帮他们收集。
每一对恋人刚在一起的时候都很甜蜜,他们也不例外。愈积愈多的硬币就像爱情战利品,他备感成就,她深觉幸福。那时候她没事就爱数硬币,哗啦哗啦地把储蓄罐里的硬币全都倒出来,然后再一枚一枚地装进去。
收集到99个的时候,他们兴致勃勃地叫了一大帮好友K歌庆祝;收集到199个的时候,他们满心欢喜地去看一场电影;收集到299个的时候……
后来,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他们也渐渐地开始有了矛盾,有了分歧,有了争吵。天下恐怕没有不吵架的情侣,他和她未能免俗。收集硬币的习惯却一直保持着,只是好像速度慢了很多。不知是因为距离硬币发行的1999年越来越远、数量越来越少,还是因为收集得没那么用心了。
平淡的生活就像温开水,啃噬着恋爱的激情与美感。从第一次生气闹别扭,到第一次激烈争吵,再到第一次冷战……渐渐开始疲惫。收集硬币仍在继续,但已经变成了一个单纯的习惯性动作,他们几乎忘记了这动作的含义和初衷。
偶尔她也会想,关于硬币的承诺,其实也像是一个占卜。感情路上几多坎坷,1999个硬币需要攒多久,等得到那一天吗?等到那一天,那颗满怀期待的心也许早已经千疮百孔、爱情也面目全非了。
爱情让人忘记时间,时间也让人忘记爱情。终于有一天,她执意要走,他也不再挽留。他木然地看着她在屋里来来回回地收拾东西,直到她伸手去抱储蓄罐,他说:“不给。”她偏要,他伸手去拦,储蓄罐摔了下来,硬币唏哩哗啦地散了一地。
她狠狠地瞪他,蹲在地上一枚一枚地拾硬币。拾着拾着,她就哭了。一枚枚硬币,就像一个又一个相爱片段和点滴回忆,情何以堪。他也哭了,蹲下来跟她一起捡。墙角逢、桌子脚边、床底下……等最后一个硬币被找到,居然正好是1399个。一生牵手。
这时候他们爱情长跑了6年,他们的硬币已经装满了3个储蓄罐。
他再也不愿意等,跑遍超市、银行,找遍亲朋好友,兑换到剩下的600个硬币。
他实现了承诺,攒够了1999个硬币;她也实现了承诺,做了他的新娘。
她感激那个在关键时刻粉身碎骨的爱情储蓄罐,提醒了他们,在这个充满诱惑的浮躁年代,终究会有一种日积月累的感情敌得过时间。“执子之手、白头偕老”的传统信念依然是天下有情人心中最美的期待。
爱情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我曾经认为爱情就是鲜花、礼物和甜蜜的亲吻。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爱情就像是生活中被子里的一根线。爱情就在里面,使生活变得坚固而温暖。
爱是一根线
文/苏珊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父母之间是否有真爱。他们天天忙于赚钱,为我和弟弟支付学费。他们从未像我在书中读到,或在电视中看到的夫妻那样互诉衷肠。他们认为“我爱你”太奢侈,很难说出口,更不用说在情人节送花这样的事了。我父亲的脾气非常坏,经过一天的劳累之后,他经常会发脾气。
一天,母亲正在缝被子,我静静地坐在她旁边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我说:“妈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她一边继续缝着,一边回答道。
我低声地问道:“你和爸爸之间有没有爱情啊?”
母亲突然停下了手中的活,满眼诧异地抬起头,她没有立即作答。然后低下头,继续缝被子。
我担心伤害了她。我非常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后来我听见母亲说:“苏珊,看看这些线。有时候,你能看得见,但是大多数都隐藏在被子里。这些线使被子坚固耐用。如果生活就像一床被子,那么爱就是其中的线。你不可能随时随地看到它,但是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爱是内在的。”我仔细地听着,却无法明白她的话,直到来年的春天。那时候,我父亲得了重病,母亲在医院里待了一个月。当他们从医院回来的时候,都显得非常苍白,就像他们都得了一场重病一样。
他们回来之后,每天的清晨或黄昏,母亲都会搀扶着父亲在乡村的小路上漫步。父亲从未如此温和过。他们就像是天作之合。在小路旁边,有许多美丽的野花、绿草和树木。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温柔地照射在地面上,这一切形成了一幅世间最美好的画面。医生说父亲将在两个月后康复。但是两个月之后,他仍然无法独立行走,我们都很为他担心。有一天,我问他:“爸爸,你感觉怎么样?”他温和地说:“苏珊,不用为我担心。跟你说吧,我喜欢与你妈妈一块散步的感觉。我喜欢这种生活。”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得出他对母亲的爱之深刻。
我曾经认为爱情就是鲜花、礼物和甜蜜的亲吻。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爱情就像是生活中被子里的一根线。爱情就在里面,使生活变得坚固而温暖。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爱
文/张爱玲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曾经的青涩岁月,多么懵懂,又多么美好!
男生塞过来的纸条
文/朱凌
当他将一张纸条塞进我手里时,我一下蒙了。展开一看,上面写着:“晚上7点肯德基。”抬起头,他早已离去,再看看纸条,心跳得飞快。
从来没有收到过纸条,年少的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一切,只是忽然间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将纸条夹在书中,我在想,去还是不去。
那晚,我最终没有赴约。那张纸条折磨了我一个晚上,拿着它,想了很多,而想得最多的便是,他不是我喜欢的人。当时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只是对他没有任何感觉。
5天后,他又将一张纸条塞给了我。“我知道那天你可能不方便出来,没关系,今晚7点还是老地方。”望着他离去的背影,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大声叫道:“你不用等了,我不会去!”
他惊讶地看着我,而后快步离去。不远处,很多同学正看着我。不知是谁起哄,大家闹了起来。有人对他说:“听到没有人家不会去,你就别白费心机了。”
此后,他再也没有给我写过纸条,每次见到我,总会狠狠地盯着我,盯得我毛骨悚然。我想,我是伤害了他,可是当时的我,真不知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感情。
他在全校作了检讨。因为给我写过两张纸条,老师便认定他早恋。他因此更加恨我,如果不是我嚷起来,他应该不会受到这样的处罚。他从此变得有些颓废,整日里和社会上的一些小青年鬼混。
毕业后,我们便各奔东西,我再也看不到他那怨恨的眼神了。只是每当回忆少年往事时,我便有些自责。后来,听朋友说,他再也不相信爱情了,他说:“如果她当初能够当面拒绝我,我也不至于那么难过。为什么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呢?”可他何曾知道,当年的我,如他一样青涩而内向。谁也不曾教过我该如何面对一位异性的示好,于是我本能地叫了起来。
现在,我不会叫起来了,但也不会有人给我递纸条了。
曾经的青涩岁月,多么懵懂,又多么美好!
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遇见你的纯真岁月
文/丁立梅
他是第一个分配到我们乡下学校来的大学生。
他着格子衬衫,穿尖头皮鞋,操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这令我们着迷。更让我们着迷的是,他有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清澈、温暖。
两排平房,青砖红瓦,那是我们的教室。他跟着校长,绕着两排平房走,边走边跳着去够路旁柳树上的树枝。附近人家养的鸡,跑到校园来觅食了,他看到鸡,竟兴奋得张开双臂,扑过去,边扑嘴里边惊喜地叫:“啊啊,大花鸡!”惹得我们笑弯了腰,有同学老气横秋地点头说:“我们的老师,像个孩子。”
他真的做了我们的老师,教我们语文。第一天上课,他站在讲台上半天没说话,拿他小鹿似的眼睛,看我们。我们也仰了头对着他看,彼此笑眯眯的。后来,他一脸深情地说:“你们长得真可爱,真的。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共同来把语文学好,你们一定要当我是朋友哦。”他的这个开场白,一下子拉近了他与我们的距离,全班学生的热血,在那一刻沸腾起来。
他的课,上得丰富多彩。一个个汉字,在他嘴里,都成了妙不可言的音符。我们入迷地听他解读课文,争相回答他提的问题。不管我们如何作答,他一律微笑着说:“真聪明,老师咋没想到这么答呢?”有时我们回答得太离谱儿了,他也佯装要惩罚我们,结果是,罚我们唱歌给他听。于是教室里的欢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那时上语文课,在我们,是期盼、是幸福、是享受。
他还引导我们阅读。当时乡下学校,课外书极其匮乏,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我们买回很多的书,诸如《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与黑》之类的。他说:“只有不停地阅读,人才能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去。”我至今还保留着良好的阅读习惯,应该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春天的时候,他领我们去看桃花。他说:“大自然是用来欣赏的,不欣赏,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浪费是可耻的。”我们哄的一声笑开了,跟着他蹦蹦跳跳走进大自然。花树下,他和我们站在一起,笑得面若桃花。他说:“永远这样,多好啊。”周围的农人,都看稀奇似的,停下来看我们。我们成了风景,这让我们备感骄傲。
我们爱他的方式,很简单,却倾尽我们所能:掐一把野地里的花儿,插进他办公桌的玻璃瓶里;送上自家烙的饼,自家包的粽子,悄悄放在他的宿舍门口。他总是笑问:“谁又做好事了?谁?”我们摇头,佯装不知,昂向他的,是一张张葵花般的笑脸。
我们念初二的时候,他生了一场病,回城养病,一走两个星期。真想他啊,班上的女生,守在校门口,频频西望——那是他回家的方向。被人发现了,却假装说:“啊,我们在看太阳落山呢。”
是啊,太阳又落山了,他还没有回来。心里的失望,一波又一波的。那些日子,我们的课,上得无精打采。
他病好后回来,讲台上堆满了送他的礼物,野花自不必说,一束又一束的。还有我们舍不得吃的糖果和自制的贺卡。他也给我们带了礼物,一人一块巧克力。他说:“城里的孩子,都兴吃这个。”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湿湿的。我们的眼睛,也跟着湿了。
他的母亲,却千方百计把他往城里调。他是家里的独子,拗不过母亲。他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我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的。”他走的时候,全班同学哭得很伤心。他也哭了。
多年后,遇见他,他早已不做老师了,眼神已不复清澈。提起当年的学生,却如数家珍般的,一个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着,一如我们清楚地记得他当年的模样。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中国人很委婉,德国人很直接。中国人对待感情的事情喜欢思量再三,把能想到的全想到了再去做,而德国人对感情全凭感觉,感觉对了,就放手去爱。
一次尴尬的异国“恋情”
文/伊归
我是28岁的成年人了,虽然没有结婚,但恋爱倒是谈了几次,而有一次所谓的“恋情”真的是一场误会。这场误会让我知道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那是我上大三那年,我们一些中外好朋友经常在周末的时候一起玩耍,要么烧烤、要么爬山、要么逛街。在交往时间长了以后,我能感觉到在每次聚会的时候,都会有一双很关怀的眼睛“聚焦”我。一开始以为自己是自作多情,没有太在意。后来,在一次聚会的时候,一个德国美眉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表白——“我喜欢你!”
表白一出,就是鼓掌和口号声,我只觉得天旋地转。美眉脸通红,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当时很想拒绝,但是想到她一个女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我示爱,如果我当众拒绝她,她该多没有面子。如果在国内,我相信所有的男生都不会这么当面拒绝她的好意的,因为咱们那些传统思想和所受的教育是不允许的。别人能爱你,那是瞧得起你;你要是当众拒绝了人家,让人下不了台,除面子没地儿搁外,那就是有点儿缺德了。考虑再三,我没有否定她,只是拿着啤酒和她干杯,说了声“谢谢”。然后,她就坐在我的身边,再后来聚会发生了些什么,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脑子里在想事后怎么告诉她。
俗话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话真不假!就从那次聚会开始,似乎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有女朋友了。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知道的人越多,越不好拒绝呀!
那个美眉每天放学的时候和我一起去图书馆,去买菜,还跟着我回宿舍一起做饭。宿舍的邻居们都微笑地祝福我们,美眉笑得好甜。唉!我没想到,自己的矜持和多虑竟然引来这么严重的误会。我恨国内那些言情连续剧让我中毒太深。“她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算了,我就是沟渠!再不说清楚,还指不定她要误会到什么地步呢!可是每次对着她,我又开不了口。那湛蓝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冲着你一眨一眨的,像两抹清澈的湖水,没有一点儿心机。我不忍心!
于是,我又犯了第二个致命的错误。我找到了她的朋友,对她朋友说明了真相,希望她能转达我的真实想法。她的朋友转达了,第二天放学的时候,美眉来找我,对我说:如果我不喜欢她,当天在聚会上,她向我表达的时候,我应该直接拒绝她,不应该就这么默认了。做人应该直接点儿,喜欢就说出来,不喜欢就拒绝掉,拖拖拉拉浪费彼此的时间。更不应该绕弯找她的朋友来拒绝她,她是当事人,她应该第一个知道,应该从我嘴里亲自听到。
我跟她解释了好多我们中国人的一些顾虑,她也理解了文化差异造成的一些观点不一致。比如,中国人很委婉,德国人很直接。中国人对待感情的事情喜欢思量再三,把能想到的全想到了再去做,而德国人对感情全凭感觉,感觉对了,就放手去爱。
事后,过了好久,她才原谅我。
当感情遭遇利益,从哪儿再能找回昔日的温情。
遭遇昔日恋情
文/钱宏祥
曾经,他和她是政法大学的同学。他俩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情投意合,都有一种不服输的犟脾气。大学毕业后,他俩双双来到江南的一座城市。他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见习,她在法院执行庭做书记员。
他们对未来都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勤勉敬业,忠诚法律。共同的理想和追求把他们紧紧地维系在一起。
白天,他和她在各自的单位忙碌着。他和律师同仁为代理的案子四处奔波取证、出庭;而她随执行法官南下北上,辗转全国各地办案。
可是,现实与理想毕竟有些距离。由于忙于各自的事业,他们很难在花前月下一吐衷肠,聚少离多的现实,迫使他们不得不试图说服对方做出一点儿牺牲。然而,对事业的执着,和对一些现实问题在认识上的差异,最终两人选择了分手。
不久,他应聘到省城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她调到了刑庭当审判员。
分手几年后,两人常常以对方为尺子来衡量新的恋人,寻来觅去,始终未找到心仪爱人。闲暇之时,校园里两人相拥时的温馨和甜蜜,仍然会时不时地拨动他们深藏在心底的情弦。
他和她都知道,对方现在仍是孤身一人。
一次周末,下班前,她的办公室响起了急促的铃声。他终于打来电话,约她次日下午在一家茶社见面,说是叙旧。她心中有千言万语,生怕见面后难以表达,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给他写信。铺开信纸,心头仍隐隐有些痛楚。她把种种心绪凝诸笔端。信写得很长。她问他,事业和家庭难道真的不能两全?她坦诚相告,她很愿意重新开始,如果有缘,一定努力担当好贤妻良母的角色。
翌日,她陷入惴惴不安的等待中。她不停地看着他送给她的情侣表,急促地期盼着下午2时的到来。
比预约的时间早了5分钟,他一脸笑容、彬彬有礼地在茶社迎着她。两人忘记了过去的不快,相互倾吐衷肠。他表白说自己至今未娶,就是为了等她,这一刻,她有些陶醉,心中涌起一阵阵温馨的暖流。
绵绵絮语后,他说这次来还为了他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案子很快就要公诉到她所在的法院。他恳请她设法承办这起案子,对被告判以缓刑。他的双眼放出光,兴奋地告诉她,被告人的老爸,是省城赫赫有名的房地产老总,已经放出话,只要儿子不坐监,愿意花一套房子的代价。
顿时,她警醒了。为了克制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她把头埋在咖啡杯上。片刻后,她起身离座,斩钉截铁地说,绝不为了私情亵渎对法律的信仰。她飞一样地跑出茶社,泪水如泉涌,信被撕成碎片,随风散去。
一周后,内勤将一起刑事案件交到她手上,她发现正是他代理的那件案子。没有丝毫犹豫,她向庭长提出了回避。
我喜欢做而又永远做不成的事。
青春的悸动
文/覃芳芳(编译)
雪一直下,静静地,鬼魅般地,在大地上积得越来越深,就像会下个不停似的。这是那年的第一场雪。比利从厨房的窗户向外看去,很想冲进雪里,把自己埋在松软的积雪之中。
“比利!”他的母亲大声唤道。她就站在他旁边,却不得不提高嗓门,因为他根本没在听。
“你非得叫我比利吗?”
“我是说比尔,”他母亲很快回答说,“我忘了你很快就是大人了。去帮你爸爸修篱笆吧!”
比利开始朝篱笆走去。修修补补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走得很慢。不断飘落的雪有一种奇怪的魔力,那种魔力似乎不太真实,就像魔术一样。
比利想一直朝前走,希望不需要去修补篱笆。突然,在走过几块田地之后,他有点迷糊了。他想去给父亲做帮手,可又禁不住想着:在家里,他永远只是一个做些琐碎事情的小男孩。
他穿过结冰的小溪,爬到了山上,在从山上走到了平地上的时候,他开始奔跑起来,跑得飞快。后来,他看到朋友乔伊站在他爸爸的谷仓附近,手里拎着一只水桶。
“你怎么了啊?”乔伊问。
“我感觉很不错啊,就这样啊。”
“你看起来有点搞笑。”乔伊说。
比利一边用雪擦着他滚烫的脸,一边说:“我从来没像现在感觉这么好过。”
乔伊说他要去镇上的舞厅听听音乐跳跳舞。
比利和他一起去了。舞厅在两个长长的峡谷之间的一座山上。朝山上爬的时候,他们听到从舞厅传出来的音乐声。舞厅里的空气飘散着香味,也十分温暖。有几个姑娘怪怪地朝着比利笑,他不知道那是不是友善的笑,便转身朝门口走去,想在那里待一会后就离开。里面实在太吵了。
“你站在冷风里。”有人对他说。说话的人是乔伊的一个表妹,叫谢拉什么的。她住在邻镇。比利甚至不知道她姓什么。“噢,”他应着,脸一下子红了,并稍微动了动。
“你还站在那儿。”她说。
比利看着她,发现她长得很漂亮:黑色的长发,蓝绿色的眼睛。可是比利希望她走开。“这只是新鲜空气,”他说,“你去和别人搭话去吧。”
“我不是在和你搭话,而是想帮你,仅此而已。”
“很多帮助是不经意的。”比利说。
她明白了他的意思,“哦。”她说,“是的,”随即笑了,“你不喜欢这里吧?”
“我喜欢待在外面。”他回答说。突然他不假思索地问:“我说,你想不想出去走走?”
她把头扭到旁边,说:“我去拿外套。”
他们走到了外面,站在雪里看着舞厅透着灯光的窗户。她静静地走在他的旁边——一个穿白外套、白鞋子,戴着白手套的陌生人。他仍然可以听到舞厅里传出来的音乐,那声音却与雪融为了一体。它似乎不是为舞者,而是为行人弹奏的。有个人挨他这么近,感觉有些奇怪,也很惬意。
突然,他开口问道:“你说什么了吗?”
“没有啊,”她说,“你呢?”
他摇了摇头。
“像这样走路的时候,你通常会想些什么?”她问。
“哦,不同的事情。我喜欢做而又永远做不成的事啊。可能是一种白日梦吧。”
“是啊,”她说,“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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