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果
英国名校——剑桥大学的一名男生为了庆祝自己大学毕业,前往泰国度假一个月。在一处森林蹦极中心,他想尝试一次蹦极带来的惊心动魄的感觉。他是家中爱子,专门和远在英国的母亲打了招呼,母亲当然不同意,他费了很长时间说服母亲,直至告诉她:这个蹦极中心的网站声称有100%的活动安全纪录,母亲终于松口。
然而,当他从50米的高台上一跃而下时,发现自己脚踝上的安全扣松脱,他像一枚炮弹一样直坠湖心!危机时刻,他做出了一个正确决定:竭力用胸腔承受撞击,保护头部。这个决定保住了他的性命,但他仍然像遇到车祸一样伤势严重,医生为他切除了脾脏。
他没有控诉蹦极中心,他的余生将不再能够参加剧烈运动,但他计划康复后参加空中跳伞。
他的胸膛里跳动着的,永远是一颗年轻而勇敢的心。
拥有了一颗不老的童心,我们也会像树一样,高兴得笑出眼泪,让快乐永远相随。
树的眼泪
文/罗莉丽
连绵的阴雨,天好似破了个洞似的,滴嗒地下个没完。而当雨稍微停歇时,女儿便迫不及待地拉着我的手要去外面玩。孩子总是喜欢玩乐的,那屋内小小的空间让她玩得不够尽兴。
也是想到屋外去透一下气,我便带着女儿去小区里逛一圈。雨后的空气显得很湿润很新鲜,我仰着头远眺着那还略显得灰蒙蒙的天,而女儿早已挣脱了我的手自个儿跑着去玩了。路上的小坑里积了好些水,而女儿就一蹦一跳地在那些水洼中跳着,一脚下去,便溅起了朵朵水花。溅起的水花不但弄湿了她的鞋子,也让她刚换上的衣服沾满了污水。
我连忙大声地叮嘱女儿别这样玩了,可女儿呵呵地笑着,反而闹腾得更加厉害了。我只好从后面赶上去抓女儿,而女儿却是调皮地躲避着我。一不小心,就在我抓住女儿的时候,我碰到了一棵小树,树上便掉下了点点水滴,好似又下起了一场小雨。
那水滴落在我们的头上、脸上,凉酥酥的,衣服也湿了一大片。女儿这时却是抬头看着树,不再嬉闹了,惊呼道:“原来树也会下雨啊。”我故意一碰树,那水滴便又从树叶上滑落下来,落到了我们身上,也溅起了女儿脸上的朵朵笑颜。
女儿对这个新发现很兴奋,缠着我要和我玩这种新游戏,看谁摇落的水滴多。虽然平时总是憎恨那雨滴会打湿衣服,可看着女儿那渴望的眼神,我竟一下子点头同意了。于是,那些树被我和女儿一棵棵地推过去,一颗颗水滴从树叶上滑落,也溅起了我和女儿的笑声。
我觉得我也好长时间没玩得这么开心了。这种游戏还是在读小学的时候玩过,只不过是作为一种恶作剧。往往是在雨后故意站在树下,招呼一旁的同学过来,然后趁同学不留神时使劲地一摇树,自己却飞快地跑开了。当那一头雾水的同学见到头上掉下水滴时,才感觉到是上了当,于是操场上便响起了一阵叫骂声、追逐声,直到上课的铃声响起为止。这些绵长而甜蜜的记忆也随着这水滴落到了我的头上,我才恍然觉得,原来我一直觉得无聊的生活也是存在着快乐的,只是我已没有了一颗童心而已。
玩了一会儿,女儿停下来问我:“这树上落下的水滴叫什么?”
我也是一阵尴尬,虽然曾经玩过,可我却是说不出一个确切的名字,叫雨吧,它却是存积在树叶上的水;叫水滴吧也不妥,它好像下雨一样从树上落下。我竟不知道如何回答女儿。
也许是意识到我并不清楚答案,女儿说:“要不我们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
我点头。女儿的眼珠转了一下:“那就叫它树的眼泪吧。”
我不解:“怎么叫这个名字?”
女儿却依旧使劲地推着那树,头也不抬地说:“我们玩得很高兴,那树也很高兴,竟高兴得笑出了眼泪。”
我惊诧于女儿的想象力。原来,树也会欢笑,还会笑出眼泪,这一切都是缘于一颗童心。拥有了一颗不老的童心,我们也会像树一样,高兴得笑出眼泪,让快乐永远相随。
别人已经释然了,你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你的爱心感染我
文/叶华荫
仇小鸭的高考总分名列全县第一,但家庭十分困难,根本负担不起昂贵的升学费用,报社领导派我去采写一条稿子,想为她博些爱心,吸纳点儿社会捐助。
老师说,仇小鸭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是家庭条件太差,生活跟不上,高三毕业,还像个瘦小的初一生。还说,她父亲早年外出打工时,得病死了。后来,母亲患了严重的心脏病,但她执拗地咬着牙,坚持让两个女儿,一同上了高中。不过,每个月,她只能给两个孩子各100块生活费,于是,她们每餐都到食堂打1块钱的菜饭果腹。有一次,班主任和另一位老师,私下给了仇小鸭300块钱,嘱托她吃几顿饱饭,可周末回家,仇小鸭竟把这钱挪作他用,全部给母亲买了药品和补品。
搭车到乡下,又翻山越岭走10多公里山路,才到了仇家村。走进仇小鸭家那无遮无拦的院坝时,一条温顺的黄狗,率先绕过躺在院心晒太阳的两头黑猪,起身迎接。
被小鸭妈热情让进堂屋的瞬间,我感觉这个家空空荡荡的,就是一块一块大石头狠劲扔进屋,也什么都砸不到。
小鸭妈说,姊妹俩上山薅玉米去了,过些时就能回来,我们便东拉西扯地聊开了。
“大兄弟是哪的人?”
“陶家村。”
“喔,陶家村有我个同学呢!叫陶仁贤。”
我大吃一惊,这正是我的名字,但情况不明,必须故作镇静。
“请问阿姐贵姓?”
“我叫古春花,是东村嫁过来的。”
果然是她,我使劲掩埋着内心的惊慌,尽可能地不暴露真实的自己。我怕20年前的捣蛋,重新变成炸弹,使我崩溃。也许是出于对初次见面的客人的尊重,小鸭妈没再问及我的姓名;也许是我不像她记忆中的愣头青,不值一问;也许是小县“名记”名气太大,根本不用问。但不用多说,她正是我当年邻桌的同学,小我两岁,可如今看上去,她好像长了我10岁。
初中年代,小鸭妈是个品学兼优的姑娘,一根红头绳扎着的一咎粗大的马尾辫,掩映着一张白净红润的脸;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放射着青春洋溢的光芒。每次考试,她的成绩总是全年级前茅,在班上还担任着学习委员。
一天下课,我见她偷偷往前桌那调皮男生的文具盒里,放了一张小纸条,便悄悄上前,拿出来看。都说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果然不得了,是封简短的信,原文如下:某某同学,你要好好地学,上课专心听讲,有不懂的地方,下课来问我。署名,古春花。
那年月很封闭,男女生之间很少交往说话,更别说写信。得此物证,我如获至宝,立即将它公诸于众。一颗流言蜚语的原子弹,很快便被添油加醋地投掷到学校上空。一时间,许多调皮捣蛋的同学,一碰到古春花,就会做着鬼脸,阴阳怪气地喊“你要好好地学”或邪恶地来一句“不懂来问我”!
古春花为此十分伤心,不知偷偷哭过多少回,并突然辍学,走上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渐渐地,也就失去了她的音讯。
随着岁月的流逝,一天天长大的我,愧疚的内心深处,总是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我担心,总有一天,老同学会突然站到我面前,找我报复……
没曾想,给仇小鸭拍了张模样儿与她妈妈当年十分相像的照片,完成了此次采访,我前脚刚跨出院坝,小鸭妈后脚就赶上来拉住了我。我大吃一惊,心想:这回完了。她随即开口说:“老同学哎!本来我不想当面剥你的面子,但人应该面对现实,坦诚地活着才没有痛苦。我不得不说的是,请不要再逃避和自责!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毕竟一切都是我的命,我早已认定!”
难怪仇小鸭说,她跟母亲学会了吃苦、爱、理解与宽容。
单位组织为仇小鸭捐款的时候,我冒着被老婆批斗的风险,贸然从当月的工资袋里,抽出了500块,想借此机会,了一了压在心头的这笔旧债。没想到,从此同事们都说,我是个富有爱心的男人。只有我自己知道,这爱,全都是你给我的。
超后来告诉过童年的伙伴,有一件他十分遗憾的事,童年捉那么多黄鳝,却没有品尝过黄鳝的味道。
黄鳝少年
文/刘泽安
清溪河两岸微微向上翘的山峦既不雄伟,也不秀丽,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山。临河岸的一边上升百十米就是一片平坦的原野,另一边则完全不同,从河岸一直沿坡向上,坡的长度约在2千米左右,直至坡顶,几乎没有平平坦坦的田垄。就是这样的小山峦,却有着非常独特的风光,一圈一圈的田垄弯弯曲曲,一层一层地铺在山峦的腰上,一根一根长满嫩草的田坎像是一条条缠在山峦上的丝带,那真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一圈一圈的田垄中间,偶尔也点缀着成型的树林,树林间稀稀疏疏摆着几间瓦房或草房,也许从这草房里走出来的人,没有扛着锄头,而是哼着不成调的歌儿,腰间拴着一个小小的笆篓。笆篓是用竹篾编的,下面呈圆形稍大一些,往上面就渐渐地小了,再往上就像人的颈子一样,绳子就套在笆篓的颈子上,拴在人的腰上,可牢固了,随便怎么运动,怎么在田里手舞足蹈都不会掉下来。
在田里活动得最多的是少年超。超在田里捉黄鳝的本事可不小,连许多经常在田里弄过来弄过去的大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少年超就凭这一手在村子里威风八面。他下到田里,先在田里仔细地转悠一圈,用手在田坎临水的一面拍一拍,特别仔细地观察那些田坎边有蜂窝眼的地方。转完一根田坎,就在田中叮叮咚咚地踩过来踩过去。一会儿,超就停了下来,静静地观察水面的动静,不轻易下手,一旦他看到有机可乘了,一个手指头迅速插进水里,人们还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一根细细的黄鳝就从水面上浮上来,快速地游着,超不慌不忙地转过身,一只手伸进水里轻轻地把滑滑的黄鳝钳住了,任随黄鳝扭动,总是摆脱不了超神奇的手,一松,黄鳝就钻进超拴在腰间的笆篓里,刚开始还听得见黄鳝在里面噼里啪啦地折腾一阵,很快就听不见声响了。一般两小时左右,超行走在一弯水田以后,笆篓里是比较丰厚的,总能滑出来很多根大大小小的黄鳝,一溜子倒在脚盆里,密密麻麻的细蛇般的黄鳝钻过来钻过去。超这点儿本事,让大人们羡慕不已。超的爸爸、妈妈有时就提着这一笆篓黄鳝到集镇上去叫卖,称上几斤盐巴,偶尔也给超买一点儿水果糖或称上一点儿肉让全家打牙祭,超就笑了。就这一点超甚是得意,全村的孩子都羡慕他,也因此他家没有欠过学校班主任一分学费,没有受到过班主任的奚落。
超在田里优异的表现完全出自童年的兴趣和天性,没有师傅也没有徒弟,也没有想过能够为家里分担一些困难,只是觉得好玩罢了。
超后来告诉过童年的伙伴,有一件他十分遗憾的事,童年捉那么多黄鳝,却没有品尝过黄鳝的味道。你会相信他的话吗?
可是我走不过去,我的心情激动,充满渴望,却又满怀悲伤。而这18岁的渴望,一直支撑着我走到今天。
18岁的渴望
文/申赋渔
高考结束,知道我上大学无望,父亲四处借债,让我送到县城里去复读。我说,不读了。然后背了爷爷留下的锯子、刨子和一把斧头,去无锡投奔一个远房堂叔。
无锡,是18岁的我,去得最远的地方。刚到无锡的那段时间,我就举着个写着“木工”两字的小木牌,傻傻地蹲在路边。
因为接不到活,堂叔介绍我到江南大学的一家制作公交站台的工厂。我的工作就是在这些庞大的铁架子上,一遍遍地刷油漆。休息时间,我常去图书馆门口转悠,可是进不去,我不是大学的学生。后来,我终于找到一个去处,中文系的书店,叫做“江南书屋”。
空闲的时间我就去书屋看书。书屋里的老师对我慈爱地笑笑,任由我看,并不要我购买。时间长了,老师就问我,愿不愿意到书店来,当店员兼搬运工。
第二天我就来了。兴奋地踩着三轮车,从遥远的书店拖来满满一车的图书。老师让我在书店的仓库里清出一块地方,铺上木板,当我的床。书屋其实是由一间教室改成的。教室被高大的书柜隔成两半,前面一半开店,后面一半做仓库。这一夜,我几乎把书架上的每一本书都抚摸了一遍,兴奋得无法入睡。
我的顾客大多是学生,我的同龄人。我是热情的,可是他们很少和我说话。他们一边在书架前翻着书,一边叽叽咕咕地说话。他们所说的内容,我都关心,可是插不上一句话。
有一天,来书屋的学生,谈的都是一个话题——就在学校背后的惠山山巅上,将有一场盛大的聚会。全市有名的作家和学校里着名的诗人都会去,去朗诵他们自己的作品。
我站在柜台的后面,眼巴巴地听他们热闹地谈论着如何在小树林的树枝上挂自己的诗作。没有人在意我,没有人漫不经心地向我说句客气话:你也来吧。他们还有请柬,很多很多的人都有请柬。凭这个,可以乘索道上山,可以一直到电视塔。
我是翻过学校后面的围墙上山的。午后就出发了,没有路。其实自己花钱买票也能乘索道上山,可是我怕遇到那些常来书屋的学生。他们如果看到我,一定会惊讶得要命。
我手脚并用地攀缘着,一路忐忑不安,怕在山里也遇见熟人。终于安全到达电视塔,天色还早。远远看过去,已经来了不少人。我躲在一块山石的背后,想等天黑下来,再混过去。
已经有人在树枝上挂上自己的诗了,有人高声地读了起来。我的手放在裤兜里,紧紧捏着一张纸条,我写的诗。可是我没办法走过去,只是远远地坐在这石头的后面,一遍遍给自己鼓气。
渐渐有成双成对的情侣向僻远的这边走过来。我只好向更远的地方退过去。终于,我在一个残破的生满了杂草的古墓旁边坐了下来。是秦少游的墓。我就坐在这墓的旁边,等着天黑。
回到山顶的时候,晚会已经开始了。电灯并不是很亮,还发出嘶嘶的声音。非常多的人带着手电,把站在场地中央朗诵诗歌的人的脸照得光芒四射又斑驳陆离。人山人海。朗诵结束,一批批的人走进了场地中间,后面人的手搭在前面人的双肩上,围成一个圈,人们唱起歌,圈子旋转起来。又有更多的人在外面围成更大的圈,一样地旋转着。我站在一棵老树的树桠上,热切地张望着。我知道,此时我混入其中也没有人会知道我是谁,也不会有人来问我。树叶遮挡着我的面容,看着这狂欢却又与我无关的人群,我的内心喊叫着,一起跳吧,一起跳吧。可是我走不过去,我的心情激动,充满渴望,却又满怀悲伤。
而这18岁的渴望,一直支撑着我走到今天。
他们背着三块石头上学,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怕被风刮走……
背着石头去上学
文/谢鳕
初二那年暑假,我迷上了网络游戏,整天泡在网吧里,父母以为我上初三以后会收心,谁知道我却不知悔改,发展到旷课、逃学。父亲发狠把我关在家里。我却偷走他的钱,半夜去网吧。
其实,看到父母亲心痛的眼神,我也很难受。我曾无数次下决心“戒网”,可是网络游戏就像一个女妖,在我脑海里不停地呼唤我。
这天,在父亲的“押解”下,我回到学校,刚坐下,生活委员就递给我一个包裹,我往地址栏一看,原来是远在新疆的表哥寄来的。表哥去年考上南京大学的研究生,今年去新疆支教。
这么沉,是新疆的土特产吧!我兴高采烈地打开包裹。出乎我的意料,里面除了一小块石头和一封信外,什么也没有。我丧气地打开那封信——
鳕弟:
我支教的地方叫萨尔达坂乡,位于亚洲地理中心,接近新疆着名风口萨尔达坂城地区,常年狂风肆虐,风力最高时能达到11级。
冬天的一个早晨,刮起了8级大风。狂风卷起黄沙和冰雪,打在教室的窗户上,发出恐怖的“咻咻”声。上课铃响过很久,教室里一个学生也没有,正当我准备回宿舍之际,门忽然被打开了。那群冻得瑟瑟发抖的孩子们,被沉重的书包压着直不起腰来。
我叫住一个叫阿尼的学生,打开书包一看,里面赫然放着三块大石头。“奶奶病了,不能送我来上学,又怕我被风吹走了,所以……”
你知道当时我内心的震撼吗?全班16名同学,家长因为各种原因无法送他们上学。他们全是背着石头、顶着风雪、步履艰难地来学校的。因为长期营养不良,他们虽然读初二,可个头还不到你的肩膀,又瘦又小……
听姑妈跟我哭诉你沉迷网络游戏不肯上学,我的心像被针扎一般。沉思了很久。我在阿尼所背的石头上敲下了一小块,希望你能掂量一下它的重量……
信还没看完,我就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和内疚。从那一天开始,我就背着表哥赠给我的石头上学、放学。当我发狂一般想去打游戏的时候,我就抱着它去操场跑步,想象着千里之外有一群同龄人的目光在注视着我……
我被冥冥中那种神秘的联系所折服,当时我们谁也不曾料到这个尚未出世的胎儿,将来有一天会同样用他的手指来触摸我的弟弟,并赋予他生命。
生命的呼应
文/[美]安托瓦妮特·博斯科
我11岁的时候,我们全家住在纽约的奥尔巴尼市。我的父母在欧文大街一栋三层楼的楼房里租住了顶层。房东是一对意大利老夫妇,他们住底层,他们的儿子最近成了家,和妻子住二楼。
那个夏天,我的任务是照看三岁的弟弟乔。
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因此带着弟弟和二楼那位快要做妈妈的年轻太太待在一起,是我那时消磨时光、摆脱无聊的最好办法。
他们科西嘉人都叫她“卡图扎”。卡图扎沉浸在快要做母亲的巨大喜悦之中。不过尽管她很快活,但大部分时间也挺寂寞。她不大懂英语,白天她的丈夫也很难得和她在一起。她丈夫是一个制鞋工,得拼命干活挣钱来支撑这个小小的安乐窝。
卡图扎很乐意我们姐弟俩来和她做伴。我的弟弟乔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卷发,卡图扎总喜欢用手指卷弄着他的金发玩,她脸上那种灿烂的笑容,能使我感觉到她正在为肚子里的小生命而欢天喜地。有时当小东西在妈妈的肚子里拳打脚踢时,她就让我摸她的肚皮。有一次,乔就站在跟前,他也伸出手去摸,也感觉到了小生命在肚子里躁动。
夏天一过,我们举家搬迁离开了这个地方。我和乔后来就一直在别的地方度过了我们那段难忘的时光。
我继续我的学业,直至成为一名作家,我的弟弟乔长大后应征入伍,复员后又上了大学,再后来他就在纽约联邦劳工部工作。可是就在乔38岁的时候,他突然被发现患有白血病。医生摘除了他的脾脏,就病情恶化的程度来说,乔似乎已经没有生的希望了。
然而,乔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从遇到的那位医生那儿获得了巨大的勇气和鼓舞。这位可爱的医生是奥尔巴尼圣彼得医院的一位血液专家。正是他那双手延续了乔的生命里程,使乔得到了一种新药的治疗,从而最终战胜了病魔。当我到医院看望乔时,他告诉我这位医生的名字叫弗兰克·利齐。
“利齐?”我颇感意外,“这个名字很耳熟。我们小时候住在欧文大街,那家房东的名字就叫利齐。”
乔从家庭的谈话中也知道这段往事,他说他已经向利齐大夫证实了这件事。“其实,我们从前的那位房东就是利齐大夫的祖父。”乔说。
“利齐大夫的父亲是位制鞋工吗?他的母亲是不是叫卡图扎?”
“没错,”乔回答我,“我们彼此年龄相差不大,利齐大夫比我小三岁。”这时我恍然大悟,原来,多年前在欧文大街那位意大利妇女卡图扎肚子里躁动的小生命,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医生,并且救了我弟弟一命!
前不久,我看到乔和利齐大夫同时参加一个为研究白血病而募捐的电视节目。当时我眼前出现的场景似乎不是一位大夫和他的病人,而是一个三岁的金发小男孩,他的手正放在一位孕育着生命的母亲的肚子上。为这种生命的呼应而感到万分惊奇,我被冥冥中那种神秘的联系所折服,当时我们谁也不曾料到这个尚未出世的胎儿,将来有一天会同样用他的手指来触摸我的弟弟,并赋予他生命。由此可见,生命的本身就是个奇迹。
他再不好,还是你的爸爸,你有爱爸爸的权利。
我怎么能不爱他
文/段玉梅
那天在快餐店,我见一位老婆婆问一个6岁多的小男孩:“想爸爸吗?”
小男孩说:“怎么不想呀,我是他儿子嘛!”
隔着桌子,我看到小男孩眼里充满一种浓郁的思念和依恋。
小男孩的妈妈就在身边,不由分说地,她就唠叨起来,都是对前夫的怨恨。说起失败的婚姻,一个人带儿子的辛苦;他的无情,离婚后几乎没给过抚养费,等等。“他凭什么能得到你的爱?”她越说越生气,连饭也没有吃。
过一会儿,她更加愤慨地问儿子:“前几天,你为什么背着我,还和爸爸通电话。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对待你和我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还叫他爸爸。他为什么不给你生活费?他为什么不照顾你?”“这……”儿子倔强而坦白地说:“我不敢告诉你,也是怕你伤心!他从小到大,虽没有爱过我,我还是他儿子,他是我爸爸,我怎么能不爱他?爸爸一直到学校里看我,你和爸爸之间的事,那是你们大人的事。我知道他是我爸爸,他说过很对不起我,没能力照顾我,他也和你一样爱我。他给我多少爱没关系,他也是我的亲人呀!”
她先是震惊,然后再度有种受挫的感觉。但她没有再反驳儿子,只是充满爱意地看着他。也许儿子太小,还不懂得是非,她没必要再较真。
看到妈妈不再责怪,儿子忽然流下了眼泪,说:“他是我爸爸,我想他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和他通电话?”
她一直忽视前夫是儿子的亲生父亲,儿子和他有着一样的血缘,那是永远都割不断的。
她擦干儿子脸上的泪痕,终于说:“好吧,妈妈错了。他再不好,还是你的爸爸,你有爱爸爸的权利。”
儿子雀跃而起:“妈妈,太好啦!我再想爸爸时,就能和他通话啦!”
我走出快餐店时,心里酸酸的。
我们都有过过失,都会从青涩到成熟。
美好的,美好的生活
文/春树
14岁时,我们都喜爱美好。
还记得那时和邻居同样是14岁的初中女生站在楼道的阳台前一起涂淡粉红色指甲油的情景。我们的眼神里都有种喜悦,因为可以在周末到来时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而不会遭到老师的责备。
那时的夏天,我渴望有一件太阳裙。后来真的有了,圆领儿的鲜橙色太阳裙,长度刚刚到膝盖上面几厘米。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我穿着它,刚洗过澡系着一条红发带的头发还微微发湿,在院子里看男孩子们踢球。
那是在叛逆青春期之前的像珍珠般美好的童年。对物质的记忆是温暖的,那条裙子,那条红发带都混合着感情,挥之不去。
17岁的时候,我听摇滚,喜欢戴大大的墨镜,穿紧身牛仔裤。那时候的物质观是欲求不满,全世界都是我的宝藏,而钱只有可怜的一点点。于是学会了买旧物或者自己改造衣服。那时候突然发现家长的黑色呢子大衣自己穿起来虽然大了点,但还是很好看的。
那时心中并没有名牌的概念,甚至买不起一瓶心爱的香水。身上只有不到十块钱,而感觉却比路边的自动取款机还要富有。那是一段成长的岁月,我如饥似渴地吸收各种养分,从广播书籍、演唱会和不同的朋友身上。在与同类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穿同样风格的衣服,听同样的音乐,谈论彼此感兴趣的话题。那时候物质对我们来说,是种分辨同类和表达自我的必要手段。
迷惑的岁月。我们都有过迷失,都会从青涩到成熟。在这段尴尬的过程中,物质一度控制了我。
20岁。在我举办的诗歌朗诵会上,我穿着自己买的一万块钱的红色礼服,与许多年轻的诗友们挤在一起,轮流上台朗诵各自写的诗歌。
后来,物质开始超过精神,成为第一需求。我们追求名牌,尽管它并不适合自己。我们开始把自己打扮成另一个人,一个完全不是我们自己的人。我们开始追求车子、房子,更贵的衣服、更高的享受。我们甚至变得虚荣。就像我在英语并不过关的时候,买过一本《名利场》。实际上,我根本看不懂。
我们忘了最美好的事物是那些永远无法用钱买到的东西。比物质更高贵的,是灵魂的奢侈。是写出一首诗、画出一张画、创作出一幅作品,甚至是默默无语观赏美景时的瞬间的快乐。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最佳的物质生活,就是穿着打扮衣食住行无不体现出你真正的性格,与你所追求的生活完美相合。它应该像旧金山的金门大桥是美妙的大自然与高科技的完美结合一样。
未来。这是一个美好的词,象征着希望。曼杰施塔姆的这一首诗,目前最能表达我对物质的态度,它是我希望未来能够达到的物质状态——精神与物质的平衡:
我很早就爱上贫穷和孤独,
我是个贫穷的艺术家。
为了用酒精煮咖啡,
我给自己买了一张轻巧的小三腿桌。
女儿存钱原来是想在18岁后变得自立。
18岁后我自立
文/钟钟
女儿木木四五岁,天真烂漫的年纪,别的小孩拿到压岁钱,不过就是一个好看的红包概念,争着比谁谁的红包个数多,谁谁的红包好看,这样玩过一阵多半就丢开了手。可木木才不跟那些小屁孩一般见识!她得当面拆了,俨然一派美式收礼物的作风,还数一数,现学现卖幼儿园里的知识。若是数字满意,会悄悄凑我耳边与我分享,最后把收的红包全数装进她须臾不曾离身的BETTY小挎包,完全一副小财迷的样子。
上学了,木木开始跟我们商量关于零花钱发放的必要问题,旁征博引邻居安安、前楼小钰都有了独她没有,委屈的大眼睛里泛出泪花,令我们对她充满抱歉不住检讨自己的确当家长失职了。于是商定好每天一睁眼,我负责在她的床头柜上放一枚亮晶晶的硬币。
有一天,我好奇地拉住邻居安安问他零花钱的归宿。胖乎乎的安安老实地告诉我:“放学,排队买吃的了。但是木木没买,我都听见她咽口水的声音了。”十几天后,木木就收集了十枚硬币,缠着跟我换十元的纸币。四个月后,再成功换成一张红红的百元大票。我边换边跟木木爸说:“不知道这丫头随谁,这么折腾快成守财奴了。”木木一点儿不在意我赐给她的这顶大帽子,扮一个让我非常舒心的鬼脸,一蹦一跳地数钱去了。
依照这样的攒钱方式,木木的原始资产很快累积到三万元之巨。我偷偷翻过她的理财日志,上小学后的每一年收入一栏记得清清楚楚,前几年懵懂时期则每年记着一个约略数,总之比她妈我明白多了。据安安的可靠消息,木木还兼任着班级里的财务大臣,进账出账一笔一划规规整整,毫不含糊。
当然,大钱还是交给我们管理的,但她随时有权过问。我也不敢怠慢,深思熟虑后一半替她存了教育储蓄,一半购买了股票。于是,饭桌上我跟木木爸讨论股票的时候,木木也会煞有介事地插两句嘴:“我的股票怎么了……”一家三口很有共同语言。
前几天,木木班里举办了一个活动,大意是讨论压岁钱的用处云云。木木回家后来不及放下书包就召集另两位家庭成员,当场宣布了一项重大决定:“18岁后我自立!”
“怎么个自立法?”
“该我花的就用我的压岁钱呗,我算过,够用的了……”
我和木木爸击掌相庆:“耶,生个会算计的女儿,我们赚了!”
回想起白天所经历的一切以及这些年来自己的骄傲和固执,我情不自禁地紧紧拥抱父亲:“爸爸,谢谢你。新年快乐!”之前我与父亲很少相互拥抱,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做“埃普利大夫的儿子”的幸福。
埃普利大夫的儿子
文/[美]哈洛德·埃普利
我是在佛蒙特州北部小镇伊诺斯堡长大的。当地人见面打招呼都喜欢直呼对方的名字。不过,他们称呼我的方式却有些不同。在阔别家乡多年之后,我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伊诺斯堡的人认出了我,都微笑着向我问候——“埃普利大夫的儿子回来了。”
我尚在襁褓中的时候,父母迁居到了佛蒙特州的伊诺斯堡。父亲性格温和,在当地开诊所。很快,伊诺斯堡的居民就接纳了父亲,人人都知道他是好人。整个镇上的人都称呼我父亲“埃普利大夫”。自我懂事起,就知道只要我在伊诺斯堡,我就总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
刚上小学的头几天,同学们都围聚在我的身边,因为我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老师对我说:“要是你能做到像你爸爸一样,那你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听了这话,我禁不住开心地笑起来。小时候,我总是乐于告诉别人,我有一位受人尊敬的父亲。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我越来越觉得被父亲的名声所“累”。父亲的好名声就像影子一样,随时随地跟着我,让我烦透了。我已经16岁了,而邻居们仍然叫我“埃普利大夫的儿子”。他们夸我是一个正直、勤奋的年轻人,将来一定会像我父亲一样受人尊敬。到后来,每当有陌生人问我是不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时,我总要向对方强调:“我的名字是哈洛德。我不是小孩子了。”
“最近你为什么变得这么倔?”有一天父亲问我。当时,我和父亲正为某件事争吵。
“人人都希望我像你一样,我不想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我只愿做我自己。”
熬过中学几年,我选择了一所远离伊诺斯堡的大学。那儿的人都不认识我父亲,再也不用担心有人称我为“埃普利大夫的儿子”了。
那年冬天,我回家过寒假。在大学呆了4个月以后,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并成了校园里人气颇旺的人物。这是我凭自己的实力取得的,与父亲的名气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觉得特别自豪。
那两个星期,我津津乐道的是父亲刚买的那辆新车。“让我开着它出去兜兜风吧。”我跟父亲说。父亲同意了,不过他像往常一样告诫我:“开车要小心。”
我瞪了父亲一眼:“我讨厌你总把我当小孩子看待。我现在上大学了,你不会认为我连车都不会开吧?”
我开车上路了,沿途欣赏着佛蒙特州乡村的美丽景色。车子走到一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时,我的脚还踩着加速踏板,正沉浸在驾车兜风的满足感当中,没有听见前面的车子发出的刺耳的刹车声。等到发出“砰”的一声时,我已经来不及反应了,车子的前部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前面那辆车的尾部。
从车里跳出来一个女人。“你这个傻瓜!”她厉声骂道,“你开车时不看前面吗?”我透过挡风玻璃仔细看了看,两辆车都被撞得凹进去一大块。我满脸羞愧地坐在车子里,那个女人则在不停地责骂我:“你车子买保险了吗?修理费你出得起吗?你叫什么名字?”我手足无措,当时想也没想就大声回答:“我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话一出口,我顿时目瞪口呆,不相信自己居然会说出我一向非常讨厌的那句话。几乎是在同时,那个女人已变得和颜悦色了。“哦,对不起,”她说道,“我没想到你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
一个小时后,我开着父亲那辆撞坏了的新车回到家。父亲没有责怪我,只是关心地问我受没受伤。那晚是新年前夜,夜里12点整,家人朋友欢呼着互道祝福。回想起白天所经历的一切以及这些年来自己的骄傲和固执,我情不自禁地紧紧拥抱父亲:“爸爸,谢谢你。新年快乐!”之前我与父亲很少相互拥抱,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做“埃普利大夫的儿子”的幸福。
原来,爱的挖掘,源于期待一种美好;爱的持续,得益于爱的习惯。
一朵花的奇迹
文/神佑
我不是一个善于照料物事的人。
儿时,常兴起在码头捞几条鱼或者在江边摸几只蟹,养鱼的时候,起初几天很殷勤,可是再想起它们的时候竟然发现鱼已经成了冰展,一砣鱼,剔透的冰彩;养蟹也是不得志的,不是没几天它们爬满了门庭,或者就是我按捺不住将它们通通淹没在盐水中化成一顿晚饭,总归要死的,不如被我吃死,我常常愤愤地想。
长大以后,惧怕饲养动物,因为惧怕自己的疏忽和移情,于是将就着折腾植物,虽说也是生命,因终归是看不到它落泪的,心里打打幌子,罢了罢了,就让它在我手中死去吧。需要浇水的,我疏忽间渴死它;需要干燥的,我又兴起时浇坏了它,是养花花死,养掌掌亡,养什么死什么。我不是魔王,却一直在扮演魔王。
一月前,在一次游荡时,我发现了一种植物,它绿油油的,有着指甲盖大的小花,有的是红色有的是黄色。那时,想起了《小王子》中的那种可以相爱的小花,突然间动了心情,准备搞一株回去折腾,为了迎合剧情,也为了满足我的私欲,我挑了一株含苞待放的。书上讲,那朵花花费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打扮才缓缓地睁开眼,咳咳,第一眼见到的就是小王子,然后和他相爱……所以,我的小花也要折腾好长一段时间才能睁开眼睛,并且第一眼看到的人是我,这样,它就会和书中传说的一样,和我相爱。
等待一朵花的开放,是一件颇费挂念的事情,它不似以前那些买回来已盛放的花朵,已让我见到花开的美丽,除了美丽我还能看到的就是凋落,可是我无趣于凋落;不像那些仙人掌,今天看它明天看它,它都是东方不败,在短时间中已令我厌恶与移情。因为这朵花,会变花样,于是,我对它就有了期待和挂念,每天思考着它醒来会是什么模样?我该怎么去迎接它的盛放?
因为这些,我的心开始被它牵挂着,每天巴望着眼睛等待它睁开眼睛,然后按书中说的那样,和我相爱。
我变得鬼鬼祟祟,晨起打开电脑给它听轻音乐,进行传说中的胎教;给它浇水又不敢浇得太多,每天都会观察一番决定是否浇水;天晴的时候惦记着给它晒太阳,天阴的时候,忙活着牵扯它回家;将它在外面放置得太久怕它寂寞,在我身边太久又担忧它呼吸困难;放在高的地方怕它摔倒,放在低的地方怕它享受不到春光……就这样,我每天对它毕恭毕敬,起床的时候见着它,要和它打kiss,给它最美好的问候;闲暇时要和它说话,以免它寂寞;睡觉前,先想着它,夜晚它会不会着凉。
这样,周而复始。等到它花开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它,习惯于那样毕恭毕敬地打理它,不敢再因为它已开花而有任何怠慢。
它是我在1月后,养活的并且还在惦记着的唯一一株植物。
原来,爱的挖掘,源于期待一种美好;爱的持续,得益于爱的习惯。
一路走来,她竟然从来没有忘记过小学老师的那句话:她值得我们欣赏!为了让自己真的有让人欣赏的地方,她付出了最大的努力。
谢谢你曾这样欣赏我
文/梅寒
他接手的那个班里有一个小女生,是班上成绩最差的一个。她总是拖着长长的鼻涕,小脸儿上抹得黑一道白一道,开口讲话时,常常含糊不清。她是一个很容易引起人的注意却又最容易被人忽视的角色。没有哪个老师同学会喜欢她。
学校每周一要举行升旗仪式,被选为升旗手的小同学,会在全校同学们羡慕的目光里,光荣地走向升旗的地方。为了激发同学们的热情,升旗手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次。学生们只有各方面的条件达到了,才能当选。
那天,那个拖着长鼻涕的小女生,羞涩地找到他,问如何才能成为升旗手。因为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她从来没有得到过那样的机会。望着那对清澈热烈的眸子,他的心像给什么猛然刺了一下。那次,他告诉她,只要她做个热爱学习,热爱集体的好孩子,一样会有机会的。小女生听了,高兴地咧开嘴笑了。
从那以后,她总是第一个到校。满院子里捡拾纸屑、果皮,因为老师讲了,要爱集体,首先要从爱护校园里的一花一草开始,要维护校园的环境。为了能让自己更有机会登上升旗台,小女孩儿甚至把捡拾的垃圾装好拎进了教室,为的是让老师同学们能看到她的成绩。是的,晓晓的心里,总是有着一份不为人知的虚荣心。
很快,又到了评选升旗手的日子。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推选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升旗手。全班四十几个同学,竟然没有一个提到她的名字。她的头,慢慢低下去,泪水就在那一刻迅速涌出眼眶。
“大家还忘了一个名字,是我们班上的徐晓晓同学,她也完全有资格与大家同台竞争。”等班上七嘴八舌的争论渐渐平息,他含笑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名字,徐晓晓。她抬起头,正遇上老师亲切的目光。班上一阵哄笑:“她?她怎么能当选?”“她为什么不能当选?她每天是第一个来学校的,把我们校园里的纸片都捡拾干净,她认真读书,热爱集体,有上进心……”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一连串美丽的字眼是可以用在她身上的。“可是,她太虚荣了,为了能得到升旗的机会,她把垃圾先拿到教室来,还不就是为了让大家看一下。她还是不能当选的。”又有同学提出异议。
“可是,同学们,你们不觉得她的这种虚荣心,其实有多么的可贵吗?如果你们每一个孩子都有如此的虚荣心,我照样会欣赏你们!她值得我们欣赏!”台下静下来,同学们扭转头,把赞许的目光投给了她,能得到老师欣赏的女孩儿,一定是很棒的。
那一次,她如愿以偿,终于做了一回光荣的小升旗手。
多年后,当她一步步,如一只先飞的笨鸟,从中学,进大学,从大学再跻身于成功人士的行列,回首来时路,才发现,一路走来,她竟然从来没有忘记过小学老师的那句话:她值得我们欣赏!为了让自己真的有让人欣赏的地方,她付出了最大的努力。
而那位老师,也许早已没入茫茫人海,他可能早就忘记自己当年无意间说出的一句话,更不知道,那句话竟会影响自己的学生长长的一生。
我一直都知道,在我17岁那年,有人用最小心翼翼的方式,维系了我最初的纯情和自尊。
17岁的白围巾
文/喻虹
那年,我17岁,上高二,傻傻地迷上琼瑶。她的小说里,有许多清朗的男子,脖子上系着白流苏围巾,那是心爱的姑娘送的定情信物。那时,我常想总有一天,我也会织一条围巾,有长长的白流苏,我要把它系在心爱男子的脖子上,他会拉着我的手,在寒风中慢慢走,白流苏会有意无意地,拂过我脸颊,暖暖的感觉。
所以,当那个笑容清朗的男子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有点儿慌,有点儿手足无措。他站在我身边,俯下身,对我微笑着说:“同学,很高兴能成为你的老师。这本书,能借给我看看么?”
我的脸红了。彼时,我正在看琼瑶的《窗外》,看得如痴如醉。新老师是什么时候走进教室的,我全然不知。而我在那一刻,唯一能记住的,便是他的微笑。
天知道,我在那一刻突然想:如果他的脖子,能系上长长的白流苏围巾,走在校园落叶成毯的小径上,该有多飘逸!
我不再看琼瑶小说。因为他说,那些小说,写得真美,然后他一本一本地把书从我这里借走,他说,等毕业了再还我。我明白他只是让我努力学习。
我果真如他期待的那般开始努力,因为我的每一点进步,他都看在眼里,给我微笑以鼓励。寒风渐起,我没有告诉他,我用积攒了好久的零花钱买了一团纯白毛线,偷了妈妈的毛衣针,正笨拙地照着编织图,学着给他织白流苏围巾。
我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编织过程中出现任何一点儿的瑕疵,都会让我不满。我总想织到最完美,最无缺,仿佛织就的,不是一条围巾,而是一生一世。
终于,在我艰难的拆拆织织中,围巾织好了。连夜,我满心欢喜地给它缀上白色的长流苏,洗干净,晾干,看着它在竹竿上飘扬成初恋的旗帜,心在那一刻,饱满着甜蜜的情愫。
鼓起勇气,决定送他围巾的那天,天气很冷。我站在他宿舍门外,围巾折叠得很漂亮,我想他见了,一定会欣喜吧!终于等到他开门出来,看见我,看见我手里的围巾,愣了愣。
我红着脸把围巾递过去,说:“老师,送你的。天冷了,记得围上这条围巾!”
他突然“呵呵”笑了:“丫头,你看我穿了高领毛衣了。这条围巾,怎么用得上?”
他告诉我:“丫头,这么好的白流苏,总有一天会有人接受的。记着,千万别把它胡乱送给任何人啊!”
我的白流苏围巾,就那样被压入了箱底。即使后来,我有了相爱的男友,依然舍不得再把它送出去。我一直都知道,在我17岁那年,有人用最小心翼翼的方式,维系了我最初的纯情和自尊。也因为他,我的人生才从此,完好无缺。
也许,玫瑰香水就是青春这朵玫瑰提纯、淬炼、蒸馏、酝酿成的。抛却了不完美的稍纵即逝的肉身,得到了完美的永恒的味道。
寻找青春留下的味道
文/植物
还是在六七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喷了香水,偷偷摸摸地,从妈妈的梳妆台上拿下来。跑到自己的房间,关紧门,拧开瓶盖,先用力闻闻,整个鼻孔里都是香甜的味道。然后喷在身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弄得自己好像非洲的儿童终于得到渴慕的清水。我把喷得所剩无几的香水瓶放回去,自以为天衣无缝,还是被妈妈识破。其实不用看,我身上隔着五米就能闻到的刺鼻的香味已深深把我出卖。妈妈抱着香喷喷的我哭笑不得,而我落了个臭美的名儿。
后来上初中时候,正是青春萌动。叛逆而张狂。我怎么能容忍宽大单调的校服把我淹没在众同学中。我把父母给的早饭钱,悄悄买了香水。是一个不太有名的牌子,却也花了几十元,那一周的早上,我都饿着肚子上课,心中却无怨无悔。我喜欢浓烈的香味,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标榜我的不俗和独立。没少被老师批评。我还是一意孤行。在老师皱着的眉头和家长的斥责中,我的叛逆因子无限膨胀。
高中的时候,妈妈怕影响我学习,把我收集的香水瓶子都藏起来了。我没有闹,只在心中暗暗别扭。我用心读书,好像在和谁进行无声的较量。当一纸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递到我手上时,我得意地冲妈妈扬扬眉。妈妈莞尔一笑,递上了她的礼物:一瓶很漂亮的玫瑰香水。那是我在专柜流连多次,只因为囊中羞涩,没有买的心爱之物。我终于明白妈妈那颗敏锐且爱我的心。
大学里,读了可可·香奈儿的传记,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这个制造香水的女人,独立而高傲。正是青春最美的时候,我骄傲地认为,只有年轻女生,才配得上香水。我用不同味道的香水装饰自己,在图书馆、教室、舞会上,留下来过的痕迹。当看到那些已经不算年轻的女人,用不适合自己的香水,总觉得她们特俗。
岁月流转,我也离开了学校。那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玫瑰香水。细长的瓶颈,优美的弧度,里面,已经没有香水了,但拧开瓶盖,还有淡淡的香气。
像不像某种东西,譬如青春,我们闻得到她的味道,看不到她的踪影,甚至连她什么时候消失的都不清楚。也许,玫瑰香水就是青春这朵玫瑰提纯、淬炼、蒸馏、酝酿成的。抛却了不完美的稍纵即逝的肉身,得到了完美的永恒的味道。我们想尽办法,用漂亮的瓶子把她装起来,她还是悄悄地跑掉了。
以后,再碰到别人用香水。我会真诚赞美,因为我明白,这代表了一种优雅精致的生活态度。即使她们用了不适合自己的味道,我也不会暗自哂笑了。这也许和虚荣无关,和臭美无关,她们可能只是想找寻一些,曾经来过的青春的味道。
我彻夜无眠,望着窗外,这个刚刚发生在我这个叛逆的人身上的事,将永远伴随着母爱,成为永恒的记忆。
曾经叛逆的我
文/张玉敏
“走吧,走了你就别回来!”“不回来就不会来!”“砰”随着这声摔门声,我奔出了家门。
漆黑的夜晚静得可怕,身后的冷风呼呼地刮着,我穿着单薄的衣服,伴着孤影走在寂静的小路上。寒风令我蜷缩着,我把手紧缩在衣袖里,好冷好冷。突然,我模模糊糊看到前面似乎有黑影晃动,我不禁浑身打了一个寒战,停下脚步,不敢再往前迈一步,想转身回家,“不,不可以回家,回家会被他们嘲笑的。怎么办?到底回不回家?算了,我才不回那个令我讨厌的家呢!我要坚持到底,对,不能回去……”我继续在这无底的黑夜里漫无目的地流浪着,心想,“爱咋的咋的,反正没有人理解我,没有人爱我,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时间就在这黑夜中一分一秒地流逝着,“咦,灯光!”我在黑夜的狰狞中,看到了远处微弱的发红的灯光,我加快了脚步。
唉!不能进去,屋里的世界太嚣张了,我是个女孩啊!我徘徊在门前,不知所措,到底怎么办?寒风告诉我,“不要犹豫了,进屋吧!总比外面好吧!”于是,我迈进了这个陌生的大门,令我安慰的是,屋里没人,很安静。很冷,这也许就是我一个顾客的原因吧!也许你已经猜到,我来到的地方叫“网吧”。
我迅速打开QQ,线上的人很多,我的留言也很多,一条条飞速而来。“你在哪里?”“在网吧!”同学的号,我没有多想。“我好担心你,不冷吗?”“不。”“我是你妈妈!”“开什么玩笑,她不会上网,不会打字……”“是这样的,你妈妈等不到你回家,四处找你,好几家都没找到,才找到我这里的,要我上网试试,不然我早睡觉了。你不在家,我也睡不着,回家吗?是你妈说着让我打的字。”我鼻子一酸,但还是倔犟的写道:“不要骗我了,我……”“不信,让你妈妈过去接你……这样吧,你先到我这里来,你妈妈正在流泪呢!还在不停地自责……”这时有股热乎乎的东西从眼里流出来,“不要担心,我知道你们都关心我,我错了,你们等着,我到你那里……”发送成功、关机、起身离开……
好友家的灯光亮着,临近屋门,我听见了抽泣声,轻轻推开虚掩的门,妈妈正在抹眼泪,“你说出了事咋办……”我顿时泪如泉涌,“妈……”猛扑到母亲的怀里哭起来。妈妈拍着我说:“你这个泼皮,吓死我了,回来了就好,就好……敏,我们回家!”“嗯,我太任性了,我再也不了……”“是妈不好,是我太苛刻,是我没有看见你洗的衣服,你打扫的院子,是妈不好,委屈你了。”“妈……”我哭得更厉害了。
回家,我彻夜无眠,望着窗外,这个刚刚发生在我这个叛逆的人身上的事,将永远伴随着母爱,成为永恒的记忆。
这个世界除了憧憬,还有铭记;除了享受,还有感谢;除了索取,还有付出;除了权利,还有义务。
18岁的选择
文/章轶辰
当金色的阳光洒满我们年轻的额头,岁月翻飞着年轮,为我们刻上了一个光辉而神圣的年龄:18岁。
站在18岁的门口,却不敢向里张望。犹豫中我们回首往昔,却发现自己竟然对过去是如此的留恋……彷徨之中,我们显得不知所措。但几乎所有的人生指路牌都指向前方,而有决定权的我们将何去何从?
对过去欢乐的留恋,说到底就是对过去的依赖。我们不难发现,记忆中的美好远比我们的感受要强烈,而这并非是当时的我们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幸福,因为纯净的快乐与刻意的追求是背道而驰的。即使再做同样的事情感觉已不再一样。“第一次春游”、“第一次玩电脑游戏”、“第一次运动会”……想到这里,我们在短暂的幸福回忆过后,不禁伤感。然而18年远不是人生的全部,而人生的快乐远不止18年,倘若我们一直沉浸在过去的18年,难道我们要等到幸福来敲门吗?
当我们冲淡记忆,回到现实,我们会发现,我们还有理想。站在这个人生的转折点,面对未来的世界,我们应毫不犹豫地选择跨进18岁的大门,坦然地让身后的大门封闭。年龄告诉我们:这个世界除了憧憬,还有铭记;除了享受,还有感谢;除了索取,还有付出;除了权利,还有义务。
但终究我们克服不了心中常常怀有迷惘的“习惯”,而这恰恰意味着是18岁的责任来到了,而18岁之前的“依赖”正离我们远去。我们握有更多选择的权利,当然同时也带给我们更多的迷惘。是的,我们看到有的人无法承受“错误选择”带来的代价,有的人无法做出选择而选择逃避。我想,我们这一代心怀的众多疑惑是出于我们更有思想,世界观更为宽广,更注重精神上富足的我们当然会将更多的时间放在思考上,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我们一定要做出选择,同时准备接受可能的、为了得到经验而付出的代价。
扛起18岁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使命,肩膀不再单薄;踏上另一条漫长的道路,脚步更加坚定。
在你年少的当下,我甚至有点儿迫不及待地等待着你多犯几个错误,好让我有机会陪你共同面对、纠正、克服。
孩子,我在等你犯错
文/孙道荣
我问儿子:“今天偷看电视了吗?”
儿子故作轻松地回答:“没有哇。”
寒假,白天都是儿子一个人在家,为了控制他看电视的时间,我们规定,不许白天看电视。
我盯着他严肃地问:“真的没看吗?你要诚实地回答我。”
儿子低下了头,嗫嚅道:“我错了,我看了一下午电视。”
因为未经允许看电视,还撒谎,儿子理所当然地受到了惩罚。
接受完惩罚,儿子怯怯地问我:“爸爸,你是怎么知道我偷看电视的?怎么每次我一犯错误,你就能抓住我,好像总是跟在我身边似的?”
孩子,其实你没有注意,下班一回到家,我就悄悄摸了一下电视机,机身是热的。这个秘密,我当然不能告诉你。但是,有一点你说对了,每次你犯错误的时候,我都会恰到好处地出现在你身边,就像猎人总是及时出现在猎物面前一样。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知道你会犯错误。
还有一些错误,其实是我故意要你犯的。
那时你刚刚学会走路,很快就不满足于家里的地板了,要到外面去走。我牵着你到了室外,然后悄悄松了手。没走几步,你就被一块小砖头绊到了,哭了。我将你扶起来,指着那块小砖头,告诉你,走路时要避开它。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孩子,其实那块砖头我早看到了,我也料到你一定会被它绊倒。但我没有提醒你,因为即使不是这块砖头,也总有其他砖头将你一次次绊倒。
天知道一生当中,我们会遇到多少这样的砖头;天知道我们要摔多少跤,才会真正长大。所以,这一跤你一定得摔,权当是个开始。
孩子,总有一天你会离开我们独自飞翔,到那时,我恐怕早已无力为你指出人生中的每一个错误了。所以,在你年少的当下,我甚至有点儿迫不及待地等待着你多犯几个错误,好让我有机会陪你共同面对、纠正、克服。这样,当你长大成人、直面社会时,才会少犯几个错,少摔几次跤。
我行走在这个淡灰色的校园里,脸上带着哈姆雷特式的思考,固执而天真地维护着我们善良而纯真的理想主义。
固执的青春
文/王安安
回想我的北大时代,开头,应该是一个银灰色的清冷的早晨——我在北京初秋清冷的早晨醒来。
我醒在北大的校园里,这里就是我心中沈从文、郁达夫那些现代作家们曾经关注的地方。我曾那么痴迷钟情的上世纪20年代,曾经在这里释放过青春最靓丽的姿态,有真正的自由和激扬的时代。
我并不是第一次发现自己是很少去想未来的人,因为对于过去,我那样地依赖。回忆——我在这个清冷的早晨发现回忆是一个酒坛子,我们那么多的感动都依赖于这个酒坛子开启的一刹那。
在我这里,美丽成为一个个的定格,在新的定格产生之前,我只能依赖旧的定格追忆曾经的感动。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近乎极端地活在追忆之中,时常是那样万般无奈地凝视着曾经的种种,就像是手抓不住酒香。
这是我的局限。而发现这个局限的,正是我已经开始挣脱的动作。
因为我看到树叶上跳跃的太阳。就是这个早晨,就在我们31楼楼下,那一瞬间如此美丽,高大的杨树上面全是太阳。我发现沉迷于追忆的我忘了寻找新的定格了。
完成了大三的最后一篇论文,去还书。图书馆面朝东门,直通校外的大街。走出图书馆的那一刻,身边的女伴说:“你看,尘世原来就在我们面前不远的地方。”那一瞬间我想起第一次站在这里时心中浮现的一句话:北大就是一个世外桃源。也许是我需要的吧,世外桃源也是幸福的,也还能看到人间凡俗的烟火在不远处燃烧。
……
青春就是对自己一场巨大的解构,自我就在这种活动中急速膨胀。按严格的医学计算,一个人的青春期应该是从10岁到20岁。在我19岁的那一年,我来到了北大,三年,在一次次的选择、徘徊、挣扎、洗礼中,那个膨胀的自我在渐渐恢复它本来的体积。某个清冷的早晨醒来,我发现自己不再有那些虚无的故事情结。从这个世外桃源里遥望尘世的一刹那,我知道我的青春期终于临近尾声。我终于明白,年轻的眼睛只有在岁月的洗涤中,才能不再只看到内心深处青涩潮湿的沼泽,而是看到外面,例如,树梢上跳跃的太阳。
高中时,我说我喜欢新文学时期的作品,高年级的师哥师姐都说:“哦,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张爱玲。”那天一个中文系的学姐问我,外国的戏剧你看过什么?我说只看过萨特。她马上很共鸣地说,大一的时候喜欢萨特是正常的。后来遇见广告系的学姐叶子,问我喜欢什么电影,我随口说我喜欢张扬的《昨天》,她说,跟我那时候真像。
北大给了我什么?曾经以为,是一种酒神意味的自由不羁,以及将知识变成文化,再将文化变成智慧的能力。我自然地认为北大给了我很多问题的答案,然而那些答案日新月异地变化着,证明我的以为都还是片面的。那么北大给我的究竟是什么呢?
原来北大并没有给我答案,它给了我一个问题,那就是:你要做一个怎样的人,要过怎样的一生,高贵地活着还是卑贱地活着,做古典的人还是做现代的人……我行走在这个淡灰色的校园里,脸上带着哈姆雷特式的思考,固执而天真地维护着我们善良而纯真的理想主义。
情窦初开的我,只好将一场青春的花事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那年泡桐花开
文/王云霞
我书房的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泡桐树。每年的三四月间,它粗朴简洁的枝干上,就会开满粉紫色的泡桐花。泡桐花很美,它虽没有桃花的鲜艳,牡丹的富贵,但喇叭状的泡桐花,清雅中透着俏丽,矜持中又充满活力,尤其是它那粉紫色的花儿,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欢喜。
我爱泡桐花;泡桐花于我,似一个遥远又清晰的梦。
记得十六七岁的年龄,离家不远的石巷口,就有一棵高大的泡桐树。每到花开时节,嗡嗡盈盈的粉紫色的花儿,像鸟儿般簇拥着嬉闹上枝头,空气中不时飘过一阵浓郁的花香,人站在很远的地方,都可以闻到。
那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石巷中的行人很少,我撑着雨伞,悠闲地跳着地面上的水洼行走,两侧厚重的灰砖墙,在潮湿的空气中散发出一种历史的气息。墙内,是高大的天主教堂。离教堂不远处,就是我就读的学校。断断续续的雨点,敲打在我的伞面上,发出“嗵、嗵、嗵”的声响。脚边墙基上的青苔,斑驳浓绿,时断时续,在我的脑海中,变幻成各种不同的图像。巷口的泡桐树下,粉紫色的花儿铺了一地,让人见了不由得心生惋惜。我掏出手帕,弯腰将它们一个个捡起。就在这时,我抬头看到了他,一个青竹一样挺拔的男孩。
男孩我认识,却叫不上名字,他是我校男篮队的队长,比我高两个年级。
他就那样站在泡桐树下,头发湿漉漉的,肩膀也被雨水打湿了。他右手攥着拳头,左手拿着篮球,扶在腰胯上。脚下,是一片粉紫色的花毡。
看见我,他走向前来,还未等开口,脸上已飞起两朵桃云。他故作轻松地说,这么巧,在这里遇见你。正好我的同学没来,我这里有两张电影票,不如一起去看吧。说完,没等我反应过来,猛地将电影票塞进了我的手里,然后低头快走几步,又忽地回头看了我一眼,眼里,盈满了青春的笑……
我傻傻地站在原地,如小鹿撞怀,心里“怦怦”乱跳,手里的雨伞掉在地上也不知道,直到路过的同学小丽喊我,我才如梦初醒。小丽怔怔地看着我,用手摸摸我的前额说,你没事吧,脸红红的,在发烧?我忙用雨伞遮了脸,慌乱中口不择言地说道,哪有,是这树上的泡桐花,映得脸……后来,每当小丽取笑我时,总爱用夸张的语气说,啊,那红红的泡桐花啊,真红!
电影我没有去看,但那场泡桐花,却轰轰烈烈地开在了我心里。不久,听说他参军去了云南,情窦初开的我,只好将一场青春的花事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如今,又见泡桐花开。那一树朦胧的紫,总会让我想起他来,想起那个在泡桐树下,被雨淋湿的男孩。
青春里的那些小破事儿,回头看时,其实只是一粒小小的芝麻,可是在那些青葱的岁月里,那些小芝麻会被无限放大成西瓜,为之忧,为之喜,为之痴,为之嗔。
青春里的那些小破事儿
文/积雪草
方樱桃在学农基地的后厨帮忙,袖子挽得高高的,扎着围裙,一边哼着歌,一边忙得不亦乐乎。氤氲的湿气中,她看见班里那个骄傲冷漠又让人心动的男生高一凡,他不知什么时候挺拔地站在窗口,像一株沐浴在春风里的树。她立刻紧张起来,手不听话地开始发抖,她低下头佯装盛饭,不敢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原野上的那些灿烂的小花朵上的露珠,闪耀着晶莹剔透的光芒,让人不忍心惊醒它美丽的梦。
女孩子的内心世界总是七彩斑斓的,方樱桃也不例外,她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到他说:“大婶,我要西兰花。”方樱桃的思维瞬间短路,她怀疑自己听错了,指着自己的鼻子,不可置信地问,你叫我什么?大婶吗?叫我大婶?真亏你想得出!
高一凡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定神往里面细瞅,扎着围裙在湿气中晃动的人,居然是班里吨位级的女孩方樱桃。他吓了一跳,叫人家大婶,这不是找抽吗?高一凡自知闯了大祸,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他嗫嚅着,想说句道歉的话,可是就是张不开口,他急得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小汗珠,说,那个谁,那个谁……
连续说了两句那个谁,他硬是没有一句完整的下文,没等他把话说完,方樱桃早丢掉手里盛饭的家伙,一溜烟儿冲出门去,不管不顾地往大街上跑。谁知祸不单行。还没等跑出大门口,她脚下一滑,脚脖子崴了,疼得她龇牙咧嘴,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忍了半天的眼泪和委屈,终于缓缓地流了下来。
奇耻大辱啊!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花季,梦里都是一样的清风朗月,居然被人称为大婶,太伤自尊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方樱桃的眼泪流成了一条汩汩的小河。
高一凡还记得方樱桃第一天转学来班里时雷人的自我介绍:我叫方樱桃,不好意思,名字是父母给的,他们也没想到日后的我会长成大象级的樱桃,长相虽然有一点点对不起同学,但体重还说得过去,还不到八十五公斤啊!她故意把公斤的尾音拖得很长,班里的同学“哗”的一声哄笑起来。拿自己的短处开涮,恐怕也只有方樱桃这样没心没肺的女生才能做得出。
方樱桃已经两天没有来上学了,据说脚脖子肿得像大萝卜似的。作为“第一责任人”,高一凡心里充满了愧疚与不安。老师让他去给方樱桃道歉,他犹豫着不想去:“那丫头,牙尖嘴利的,惹了她,谁知道会有什么疯狂的举动。”
高一凡的内心一直在左冲右突。最终他还是决定去给方樱桃道歉。不就是道歉吗?
方樱桃拿了一本书,闲闲地坐在紫藤架下看蚂蚁打架,看蜗牛爬树,脸上的表情原本像五月的红樱桃一样鲜艳和水润,一转头,看见高一凡拘谨地站在身后,脸上的表情瞬间便降至零度以下,接着冷冷地问他,你来干什么?高一凡笨嘴笨舌地回答,我是来给你道歉的!
方樱桃突然脸涨得通红,说,道歉要拿出诚意,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这样吧!我不能去上学的这段时间,你每天来帮我补习,一直到我的脚好了为止。补充说明,在你帮我补习的这段时间,我的成绩如果下降了,仍然说明你的道歉没有诚意,你能做到吗?
高一凡在地上画圈的脚停住了。他忙使劲点了点头。他本以为方樱桃会让他很难堪,想不到,她却只是要求他帮她补习,这么容易就把事情解决了。他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脸上绽开一个晴朗的笑容。
青春里的那些小破事儿,回头看时,其实只是一粒小小的芝麻,可是在那些青葱的岁月里,那些小芝麻会被无限放大成西瓜,为之忧,为之喜,为之痴,为之嗔。为之快乐,为之烦恼,也正是因为这些芜杂的五味,筑起了青春成长的台阶,一步步,走向岁月的深处。
或许,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曾有那样的一个男子或女子,他们不属于爱情,但在心底,始终对他(她)留有重要的位置。
年少的温度
文/李丹
19岁那年,我在城西的军校读书,他在城北的地方大学。军校的管理缺乏温度,我无法在身体里架构起强大的信念,来支撑孤独的内心。于是,周末时常一个人骑着脚踏车,穿越城市环线的高架桥去找他。
从城西到城北,脚踏车在城市的脸上划下一道长长的弧线,我们各自沿着弧线的两端向彼此靠拢。
高架桥上,汽车呼啸着驶过,巨大的轰鸣声掩盖了我惊恐的尖叫。战战兢兢地跳上高过路面的台阶,时常有好心的环卫工人帮忙将车抬上来。恐惧将一切放大。我的白色小蝙蝠衫灌满鼓荡荡的风,如一面猎猎作响的旗,牵扯出一种强烈要奔向他的欲望。为了抑制恐惧,我时常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数数,期待快点看到那溢满眼眶的金黄。他就站在那幢金黄色的楼宇下,杏色的阳光蜜糖一样洒在他的额角。
他说,不许再这样骑了,我不放心。我却固执地将那个习惯持续了3年,我喜欢那段路程划下的柔软弧线,它像是一条情绪的温度线,汇聚着欣喜与期待,失落与惊喜,危险而又充满希冀。它让我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情绪,及至他身边,肆意倾洒。那种感觉就像与父亲的相处,依赖,撒娇,蛮不讲理,为所欲为,一切的索取,只为平息内心奔涌的情感,尔后带着满足离去。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了那座北方的城市。他的脸庞与那些记忆也随着我的离去,逐渐变得斑驳。但他掌心的温暖,始终留在心里,持久而清晰。我将它称之为年少的温度。
或许,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曾有那样的一个男子或女子,他们不属于爱情,但在心底,始终对他(她)留有重要的位置,高兴时,会想到和他分享;难过时,会想到和他倾诉。也许彼此的相遇,只为成就一段互相温暖的路程。就像两个人相约去看一场烟花,烟花陨落,夜空沉寂后,各自回家。不知哪天,就会各自散落天涯。但在彼此给予的温暖里,我们变得坚韧而无惧。
漂泊过许多城市,遇到过许多面孔陌生的人,像是上天的眷顾,我总能在人群里找到那个人,那个能给我的生命带来温暖的人,他(她)站在灯火阑珊处,不喜喧闹,有着细腻敏锐的内心,让人悦目悦心。现实中,他们被称为红颜知己或蓝颜知己,但我不喜欢这样的称谓,总觉得暧昧的成分大于洁净的情愫。
在城市的水泥丛林里,我们的身体患上了一种叫皮肤饥渴的病症,它需要阳光的亲吻与手掌的抚慰。我们对知己的渴遇渴求,就像在冷热恰当的温度里,等待与一个有着清凛气质的男子或一个有着清凛气质的女子相遇,在彼此的身体里植入清淡、纯净的情愫,掩盖住孤单与寂寥。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几个那样的男子或女子,以不同的方式参与进彼此的人生。那些过程,如一幕一幕的戏,粉墨登场,风流云散。
原来明眼的妈妈对颜色并没有认识深刻,是盲眼的女儿让我认识了一种最温暖的颜色——爱的颜色!
爱的颜色
文/张鸣跃
女儿生下来就看不见东西。
我一直认为,女儿的世界里只有一种颜色:黑色。
还好,女儿很乐观,也很顽皮,六岁时生活中大多细节经验都有了,家里大多东西她都能摸到并正确使用,外面的事物也能说出并联想不少,除了颜色。
近来我发现,女儿对颜色格外注重起来,问得多了,想得多了,也羞得多了——因为老问不明白,就尽量不问了,自己常呆呆地想。
那天,我下班回家,女儿在床上呆想着,我将窗子推开,让阳光进来,让新鲜空气进来,屋里很黑,女儿适应,而我不适应。
就在这时,女儿笑说:“妈妈,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知道第二种颜色了!”
这已经是我们母女之间的敏感话题了,我吃惊,却只能貌似淡然地笑说:“是吗?说说看。”
女儿说,她早就看见第二种颜色了,比如妈妈带她出去晒太阳的时候,比如妈妈推开窗子的时候,比如妈妈晚上亲她的时候……
我心一怔,轻声问:“哦,什么颜色?”
女儿鬼脸:“当然是妈妈的颜色啦!”
我不能说女儿说得有错,只能小心地告诉她:“那些仍是感觉;不是视觉……”
女儿摇头,顽皮地嘻嘻笑,然后对我说:“等晚上我再告诉你!”
晚上,我睡下后早忘记了女儿的那个小约定。半夜起夜时,我没开灯,我习惯了用手电,因为打手电女儿就是醒着也看不见,拉灯她会听见响声,就会联想到眼睛……
我打开手电,习惯地照了照女儿的脸,看她是睡着了还是睁着眼睛。女儿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我又心疼地亲了亲她的脸,要下床时,女儿笑了起来,起身抱了我,说:“妈!把手电给我!”我纳着闷儿给她。她说:“妈你把眼睛闭上!”我把眼睛闭上。女儿一手摸我的脸,一手打手电,照我的眼睛,问:“妈,看见了吗?”
我一下子懂了,一下子泪流满面!
“妈!告诉我,这是什么颜色?”
我激动万分地亲她,声泪俱下地告诉她:“红色!红色!红色!”
是红色,真的是红色,光明和血流交合的颜色!
原来明眼的妈妈对颜色并没有认识深刻,是盲眼的女儿让我认识了一种最温暖的颜色——爱的颜色!
允许孩子蹲下来去玩土玩沙子、看蚂蚁搬家;允许他们爬树捕蝉掏鸟窝;和他们一起研究花朵上的蜜蜂怎么采蜜,毛毛虫如何蜕变成美丽的蝴蝶。
春雨中的儿子
文/王文静
是那场春雨,很突然地改变了我对儿子的教育,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方式方法。我真的要感谢大自然,让我及时纠正自己。
其实生活中很多快乐,有多少回都被我们自己无情地扼杀,伤害了孩子,同时也伤害了我们自己。因为我们太在意孩子,怕他摔着,怕他碰着,恨不得像个袋鼠妈妈揣进自己的育儿袋。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个孩子。
就是那场丝丝小雨,让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找回了丢进岁月里的那份纯真。我感谢春雨,感谢执拗倔犟的儿子,教会我还给孩子一个开心快乐的成长环境。
春天的雨,多美呀!是从什么时候让我把看雨的心情锁起来,直到满眼芳菲,落红遍地的暮春时节,才慨叹时光的匆匆而逝。后悔自己早春时没带儿子去寻找春天,最初那一抹惹人眼的新绿,站在雨里,看着儿子奔跑的样子,身后竟是一串快乐开心的笑声,满是好奇和欣喜。一会儿去踩草地上潮湿松软的泥土;一会儿跺着脚走过水坑;一会儿仰着小脸,眯起眼,看从天而降的雨滴;一会儿停在路旁细看迎春花枝上饱胀鼓起的花蕾,天地之间,这份美丽,他才是真正的欣赏者。
学着孩子可爱的样子,张开双臂,抬眼望去,天空是如此博大,伸出舌尖去舔落在唇边的雨滴,凉凉地,柔柔地,有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春天的味道。身体里再也没有了寒冬的冰冷,当我看见柳树枝头,悄悄冒出的那点点鹅黄时,突然有一种温暖的力量融进胸膛,我想儿子也会和我一样,此时此刻,也正在幸福地享受着,享受着这大自然给予的馈赠。
不会因为一点儿泥巴,一身脏衣服去无端责备他,再也不会自我主张地认为,下雨之时,你必须躲起来藏起来而不被雨淋湿淋病。不妨放手,还给孩子自由。在春雨中,一边欣赏一边探索,那才是一种享受。对于我们自己,有时候也应该像个孩子那样驻足嬉戏。那样的话,或许我们会改变自己。
允许孩子蹲下来去玩土玩沙子、看蚂蚁搬家;允许他们爬树捕蝉掏鸟窝;和他们一起研究花朵上的蜜蜂怎么采蜜,毛毛虫如何蜕变成美丽的蝴蝶。有一天,孩子长大了,或许他再也记不起来,在春雨中曾经被淋湿的衣服,沾满泥巴的双脚,但是他会记得母亲终于放手让他探索属于自己的世界。
为什么我站在这里?因为我希望看到变化!为什么我能够知道你们需要什么?因为我就是你们中的一个!
儿子给我上的竞选课
文/彭冰
儿子班上有一个女孩子,聪明伶俐,从来都是任何荣誉的获得者。没有竞选的时候,大人喜欢她,就指定她当班长。有了选举之后,每次的胜利者也是她。孩子的偏好会很自然地受老师的影响。毕竟,学习好,守纪律,是大家认同的道德规范。
儿子从四年级开始,决心挑战这个“天然班长”。但我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况且儿子并不比她优秀。但他用实际行动给我上了一堂竞选课——
“我觉得现在的班长不好。”“有什么不好?”“她对大家太凶了。”
任何优秀的君主,开始励精图治,到了后来,不免在“东方不败”的神话下骄傲腐朽。那个女孩,年复一年的“天然班长”地位,让她情不自禁地有了优越感。这种心理暗示让她对同学凶了。儿子敏锐地感觉到同学们的这个情绪变化,认为自己虽然成绩不好,但还是可能通过承诺“不凶”来胜选。
“一个人想胜选,需要做到什么呢?学习好?”“不一定,主要是同学们喜欢他。”
“那怎么才能让同学们喜欢你呢?”“我要常常帮助别人,还要多讲讲笑话,让别人开心。”
“但是你们的选举还要经过老师的承认。”“是的,所以我还要搞好和老师的关系。”
我不得不承认,孩子和大人并没有很大的智力区别。
“既然你要参选,你的竞选纲领是什么?”“我要改变!为班级带来新的变化!”
“你认为你能做什么实际的事情来体现这样的变化呢?”“我可以做1……2……3……”
我们的准备简短而有效。终于,儿子学会挺起胸膛,用激扬的语调向同学发问:为什么我站在这里?因为我希望看到变化!为什么我能够知道你们需要什么?因为我就是你们中的一个!
儿子成功了!以领先8票的优势击败了“天然班长”。
“老师宣布你为新任班长了吗?”“没有,老师说要和别的老师商量商量。”
“过去也是这样吗?”“不是,唱票结束之后就宣布了。同学都说了,我就是票数再多,老师也不会让我当班长的。”这个结果出乎我的预料。
果然,班主任宣布,经老师研究决定,班长仍为那个女孩,我的儿子胜选无效。
你是一个没有雨伞的孩子,下大雨时,人家可以撑着伞慢慢走,但你必须奔跑……
没有雨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文/周华诚
小时候,我家很穷。母亲在我3岁那年跟奶奶闹矛盾,离家打工,十几年没有回过家。从小我就跟着父亲生活,他会打一手快板。他这一辈子,也就靠这竹板找到一些活着的乐趣。
因为家里穷,我读书的钱都是向村里的大叔大伯们借的。后来,一位城里的阿姨通过希望工程和我结成了对子,资助我上学。初二时,夏天到了,我唯一的一双布鞋破了,脚趾从里面露了出来。第三节是体育课,为了不让同学们笑话,我偷偷地把半张报纸折好,垫进鞋子里。可在跳远时,我用力一蹬,随着溅起的黄沙,我的一双布鞋彻底寿终正寝了——鞋面与鞋底脱离,半个脚掌露了出来。
“轰”的一声,同学们都笑了起来,我面红耳赤。
我知道家里穷,不敢向父亲开口。那时我多想要一双塑料凉鞋呀,同学们都穿着漂亮的凉鞋,有的还穿着丝袜,而我呢,只能一直赤脚上学。
一天傍晚,快放学了,班主任程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她翻开一沓试卷,告诉我数学考了100分。我高兴极了。程老师拉开抽屉,从办公桌里掏出一个纸盒,笑着对我说:“拿去吧,这是你的奖品!”我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双崭新的凉鞋。
从那时开始,我下定决心要好好读书。因为努力,我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里的前10名,直到高三。
填报大学志愿时,我矛盾了很久。家里的情况只允许我上军校,因为上军校是免学费的。这几年我读书,家里已经欠下不少债,但我自己却希望成为一名演员。为了实现理想,我还是报考了北京广播学院。
最终,我考上了当时的北京广播学院。
到北京上大学以前,我什么都不懂。电影都没看过几部,邻居家里的黑白电视机也只能收到一个台。到了北京,我和人说话都会紧张。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挺住,要坚强。刚进校时,班上23个同学,我排在第16名,一年下来,我成为第一名。
从大一开始,我一边打工,一边挣自己的生活费。给一些公司搞商业演出,在一些电影、电视剧中当群众演员,早上5点半等在制片厂门口,干上一天,半夜回来,报酬是20元工钱和一份快餐。
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来自城市,有的家境好,有的是艺术世家,吃穿不用愁,机会也多。我没有,我必须从演好每一个小角色做起。演完时,导演能问一下我的名字,那就是最大的成功,因为也许下次有更好的机会。
大一那年,中央电视台“梦想剧场”做我们学校的专场,导演来选人,我被选上了。导演很欣赏我的表演,后来让我一起做栏目,还担任了一段时间副导演。现在我每个月平均有10天在拍戏、配音,每天的生活就是不间断地干活,干活,再干活,这样努力,多的时候一天能挣到1000元钱。前些天,我给父亲写信,告诉他上学贷的款年底就能还清了。父亲看到,一定会很开心。
到现在,我还珍藏着那双凉鞋。我永远记得程老师送我鞋子的时候,额外叮嘱我的几句话:“你是一个没有雨伞的孩子,下大雨时,人家可以撑着伞慢慢走,但你必须奔跑……”是的!我会一直跑下去!
这山,说高也不高,努力去爬了,到达山顶就知道了。如果从未爬到过山顶,你就永远也不知它有多高?
山就这么高
文/仲利民
那年,他在学校的成绩非常不理想,他觉得无颜面对父母,是父母在外拼命地打工,积攒下来钱供他来城里的这所学校读书,希望他将来能够出人头地,可是他现在的成绩根本就没有什么希望考上好的大学,至于将来的高考更是他不敢想象的。
他不敢对父母说:“我不想读下去了。”那样,即使父母什么也不说,仅仅是他们那失望的眼神就会将他击垮。他想偷偷地出去打工,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再跟父母讲明。他们叹息也好,怒骂也罢,随他们去。
经过一夜的思考,他做了决定,这个星期正好父母从外地回家,他先陪他们过上一晚。也许,这个夜晚是一道分水岭,从此就决定了他未来的人生方向。
父亲看到他回家,很热情地和他讲外面的事情,母亲则在厨房里忙着做他喜欢吃的一切。他在等父亲问他的学习情况,可是父亲就是不问。
吃过晚饭,父亲少见地和母亲陪着他一起去村庄西边的小山脚下,父亲说:“娃儿,你看这山有多高?”他小时候爬过这山,因为山势陡峭,荆棘丛生,从未爬到过山顶,所以很难回答。没有经历过,怎么会知晓呢?面对父亲的提问,他不知如何作答。
父亲见儿子沉默,就说:“这山,说高也不高,努力去爬了,到达山顶就知道了。如果从未爬到过山顶,你就永远也不知它有多高?”其时,圆圆的月光洒下来,如同白昼,山在那里坦然地呈现出它的身姿。
父亲说:“孩子,今天,你母亲在山下看着,我们俩一起开始爬山,看谁先到山顶?”他想不明白,父亲今天为什么有闲心陪他来爬山,而且是晚上,以前,他很少有这样闲情逸致啊!
不过,他看了父亲一眼,那个在他的眼里曾经高大的身体,现在已经有些苍老了,他不相信会输给父亲。就答应了父亲的要求。
山虽然很陡峭,但是他熟悉这座山的身材,哪里有坡,哪里有路,还有他年轻矫健的身体,他相信自己会爬到山顶的。在母亲的注视下,他们父子俩开始爬山,月光下,两个身影用自己的方式向山顶攀去。
脚下凹凸不平,手被刺破了,腿受了伤,胳膊擦破了皮,脸上还划了条伤口,虽然如此,他还是爬上了山顶,这是他第一次到达山顶。他的心忽然有了一份豪情,他真想大喊一声,告诉别人他内心的快乐。
看到父亲也快爬到山顶了,他弯下腰,拉了一把父亲。父亲也到达了山顶。站在山顶上,父子俩一起大声地对着夜空喊了起来:“噢——噢——”整个小村都回荡着他们的声音。
他对父亲说:“山就这么高!”
父亲笑笑:“其实山就这么高。”
他决定回校去好好读书。任课的老师都感到奇怪,他怎么像变了一个人,成绩像雨后的竹笋,蹭蹭地升了上来。后来,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成了一位非常有名的律师。在他的心中,一直屹立着一句话:山就这么高。
如果不是他的讨厌,我还沉浸在沾沾自喜的泥沼中,浪费光阴,过着空虚的生活。
谢谢你讨厌我
文/郭华悦
大学时,由于我性格活泼,所以很讨同学的喜欢。当同学们一个个都在寒窗苦读时,我却每天忙着和各种人四处玩乐。
因此,我自觉人缘好,每个人都应该喜欢我。后来,班里转来了一个同学,据说是企业家二代,所以人极为傲慢。有一次上课,我坐在他后面,听到他对旁边的人说,我最讨厌后面那个女的,绣花枕头,败絮其中!
当时,我还沉浸在自满的情绪中。他的话,对我不啻是晴天霹雳。我抬头看他,白净的脸上满是鄙夷和讨厌。至今,他那副表情仍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
我当时认为这是奇耻大辱。我是个好强的人,便决心做出点儿样子给他看。他嫌我专业课差,我便从此认真听课做笔记,天天泡图书馆;上英语课时,他说我口语不好,带着地方口音,我便天天起个大早,到操场上念英语。他对同学说,我穿着有点儿土,又没什么才艺,我便报名参加了礼仪培训班,又不断利用各种机会学习适合自己的才艺。我的心愿便是有朝一日能信心满满地站在他面前,狠狠地羞辱他一顿。
日子就这样在讨厌与被讨厌中度过。我不知不觉地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再是夜猫子一族,每天早睡早起,每堂课必到。那位同学虽然不断找我的缺点,以作为讨厌的理由,可那些缺点也并非无中生有,都是我长年累月的陋习。
就这样,我一个一个地改掉了自己的缺点。大学毕业时,我终于成为众人公认的多才多艺的人。他依然讨厌我,却已经挑不出我的毛病。
之后,我找到了一份好工作。经过了这么多年,岁月的磨砺已经让我拥有了心平气和的心态。再回想他讨厌我的种种理由,无一不是一针见血。后来,我们有一次在路上偶遇到,他脸上是平和的表情,往日的轻狂早已被岁月摧毁得无影无踪。当他真诚地向我道歉时,我却发自内心地说,谢谢你,当年那么讨厌我!
是呀,如果不是他的讨厌,我还沉浸在沾沾自喜的泥沼中,浪费光阴,过着空虚的生活。他的讨厌,仿佛当头棒喝,让我开始了新的人生。
我们把打工看得很卑微,可道子却把它当成一件乐事。
打工万岁
文/田秀娟
道子终于考上了大学。摆脱了充满种种束缚的高中生活,道子感到神清气爽。最让道子高兴的,就是成为一名大学生后她可以自由打工了。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衣服,道子想要的东西有一大堆,现在她再也不用为要零用钱而看父母的脸色了。眼下,日本的大学里,学生课余打工的风气愈演愈烈,像道子这样每天身兼数职的学生为数不少。
爸爸说:“道子,别把正事忘了,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
道子攥着越来越鼓的钱包,答道:“知道了,人家打工都是课余去的!”
妈妈说:“道子,帮妈妈去买点儿东西。”
“不行,我马上要去超市打工,要迟到了,拜拜!”
“道子,周末帮妈妈洗衣服吧。”
“不行,周末我要去做家教,这是好不容易找到的美差。”
“道子,月底家里的大扫除你要和妈妈一起干啊。”
“不行,不行!除了上课,我打工都要忙死了!”
……
道子上大学一年后,爷爷病倒了。爸爸忙于上班,身为家庭主妇的妈妈每天要料理家务,还要服侍爷爷,累得够呛。
妈妈和道子商量:“道子,我实在需要一个帮手,你帮我照顾爷爷吧。作为报酬,我每天都给你零花钱。”
道子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我打工忙着呢。”
妈妈不知道,已经是大二学生的道子打工的工资水涨船高,早就看不上爸妈给的那点儿零花钱了。而且道子充分享受着打工给她带来的成就感,打工已经成了道子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爷爷,吃饭了。来,我来给你喂饭。张嘴,好。”
道子正在给爷爷喂饭,她小心翼翼地给爷爷系好围脖,轻轻地舀起一勺饭向爷爷口中送去。
妈妈站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心中百思不得其解。早上道子还兴冲冲地出门,说这学期课少,要再找一份兼职工作,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还一反常态地照顾起了爷爷。道子竟然会觉得照顾爷爷比出去打工还重要?
道子回过头对妈妈说:“打工对我来说当然是第一位的。妈妈不是去家政公司找小时工来照顾爷爷吗,巧得很,家政公司派来的人就是我。来,爷爷,再吃一口。”
说着,道子转向爷爷,嘴角露出了一个标准的职业微笑。
人格的羞辱,是人最脆弱的部分,也是人最刻骨铭心的伤害。但假如这种伤害,能够促发人的自省,则会产生不可遏止的巨大能量,使一个人走出原来的自我,重塑人生。
羞辱的力量
文/鲁先圣
读高中的时候,我与弟弟在一个年级,我学文、弟弟学理。弟弟小我两岁,天资聪颖,悟性极高,但却极其好玩。相比而言,我却刻苦好学,尽管资质一般,在班里的成绩一直是最好的。在刚进校的第一个学期,弟弟在他的班里成绩还可以,但越往后越差,到了二年级时,他的成绩已降到最后几名了。
当时担任我们班语文课的周老师,同时教弟弟班的语文并任班主任。这个老师极其严厉,不苟言笑,由于当时在班里我的语文成绩很好,就格外为老师所关注,师生关系较之一般同学融洽得多。
作为弟弟的班主任,弟弟成绩的下降,成为老师的心病。他多次找到我,分析对策,让我劝说弟弟,让父母多教育。但由于我与弟弟不在一个班,平时又极少回家,这些办法几乎没有什么效果。
临近升高三了,同学们都在做最后的努力,还有一年考大学,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可是此刻的弟弟依然故我地学玩参半,成绩不见起色。我无数次劝说弟弟,他总是白白眼睛说,你搞好自己的学习就行了。
一天,老师叫我到办公室去。我去了,见弟弟已在那里。弟弟的眼睛红红的,刚哭过的样子。见我进来,老师对弟弟说:“你看看,你比哥哥少了什么,吃的穿的都一样,同时进校,你哥明年考大学走了,你却扛着被卷回老家去了,有脸回村,有脸见父母吗?我看你是天生的无可救药了,是不可雕的朽木,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你走吧,我要与你哥商量他明年报哪所大学的事。”
老师怒气冲冲地一气说完,而后赶了弟弟出去,并猛地关上了门。我感觉到老师说得太重了,弟弟的自尊心会受到伤害,怕出现意外,就忙着要去追弟弟。
老师制止了我。他说:“如果他意识到了羞辱,就有救了。”
此后的几天里,弟弟都沉默不语,像变了一个人。他不再玩了,全身心投入到了学习上。他从那以后也不理老师。为此我批评他的不对,他却对我说,士可杀而不可辱。
弟弟十分聪明,他突然发奋,导致了成绩的直线上升,当年我们双双进入了大学的校门,我们同时考到了一个城市,我进了自己喜欢的师范学院的中文系,弟弟考了自己喜欢的医学院。
考入大学的那几年,我一直与周老师通信,但弟弟却从不与周老师通信,他说他从内心里反对老师对学生进行人格的羞辱。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阅历的增加,弟弟开始改变了。有一次,弟弟主动约我与他一起返回母校去看望周老师,他说,他打听到周老师要退休了。
在一个落叶缤纷的秋天,我们双双回到了老师身边。多年不见,周老师的双鬓已染上了白发,背也驼了,走路也有些蹒跚。见到我们,老师激动地热泪盈眶,而弟弟却禁不住地哭了。我知道,弟弟明白了猛药治沉疴的道理。
人格的羞辱,是人最脆弱的部分,也是人最刻骨铭心的伤害。但假如这种伤害,能够促发人的自省,则会产生不可遏止的巨大能量,使一个人走出原来的自我,重塑人生。
爸爸的心每天都能释放很多的爱,每当海风起的时候,这些爱就会乘着海风的翅膀越洋而来……
遗憾是打湿了的美好
文/丹娅
有这样一个名叫诺可的小男孩,刚满3周岁,他的父亲是一个海岛上的驻兵。于是,他就跟随妈妈在距离海岛不远的海岸边安了家。妈妈说,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离爸爸的心更近一些。
为什么非要离爸爸的心近一些呢?开始诺可一直也很纳闷,后来妈妈告诉他,爸爸的心每天都能释放很多的爱,每当海风起的时候,这些爱就会乘着海风的翅膀越洋而来,所以,每当你听到海风的声音,那就是爸爸在想你了,你也可以依同样的方式把自己对爸爸的爱释放出来,让海风给你捎去。住在海边,就缩短了爱的传播航程,你和爸爸的心就不会累。
诺可依照妈妈的话做了,第一天海风来的时候,诺可觉得自己的心坎暖暖的,妈妈告诉他,那是来自遥远的孤岛上爸爸的触摸;第二天海风来的时候,诺可觉得自己的脸痒痒的,妈妈告诉他,那是爸爸在逗他玩呢;第三天海风来的时候,一只河蚌爬到了诺可家的屋檐下,妈妈告诉他,那是爸爸派来的使者,特意来看望他们的;第四天海风在一个星月朗照的晚上来的,诺可正坐在沙滩上听妈妈讲故事,妈妈告诉他,爸爸就像太阳,出现在白天,诺可和妈妈就像星星和月亮,出现在晚上,有了他们仨,天空就不寂寞了……每一次,诺可总能在海风来的时候被妈妈逗得咯咯笑。
时光流转,转眼间诺可已经9周岁了,经过长年累月的学习,妈妈教会了他写信,从海边捡来紫色的贝壳作笔,把想说的话写在雪白的纸条上,然后装进瓶子里,用软木塞封住口,在潮退的时候奋力往海浪中掷去,这样的话,海浪就能把这样一个漂流瓶带到海中央的孤岛上,带到爸爸的脚下。
能够和爸爸写信了,诺可高兴极了。第一天,诺可就写了整整三封信,然后投了出去,接下来的半个月,诺可每天清晨都会到海边等爸爸的回信,但是,每次总是失望而归。妈妈告诉他,可能是瓶子装得太满了,把海浪给累坏了,海浪也是要歇脚的,所以,不妨再多等几天。果然,在第二天,诺可收到了爸爸的来信,爸爸在信中勉励他,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做一个出色的航海家。
收到爸爸回信的那天,正值诺可12周岁生日,那天,诺可跟着妈妈来到了距海不远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诺可上了小学,几年后,他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舰艇学院的附中,爸爸在信中所说的话犹如一粒饱满的种子,在诺可的心中生了根发了芽,10年后,爸爸的话终于在诺可身上“开花结果”。诺可成了一名出色的舰长!
多年以后,诺可的妈妈已经步履蹒跚了,诺可搀着妈妈回到了他们曾经居住过的地方,然后像个少年一样,把自己当上舰长的消息写在纸条上,装进漂流瓶里,向汹涌的潮水掷去,“啪”地一声响,只见瓶子碎了,诺可写给爸爸的信被潮水推到了岸边,字迹早已经模糊。
诺可一瞬间惊呆了,20年了,怪不得每次妈妈让他投掷漂流瓶的时候都让他闭上眼睛,原来,妈妈是怕自己的谎言露馅呀!直至那天,诺可才知道,他的爸爸并不是海中央的孤岛上的战士,他的爸爸在他一岁半那年就去世了!
那天,妈妈手里拿着被潮水打湿的信告诉诺可:“孩子,我今天很开心,尽管瓶子碎了是种遗憾,但这遗憾也是一种被打湿了的美好,经过这么多年,它早该晾干了……”
原来,他的母亲什么都知道,只是却不肯多问。为了儿子,有泪也只在心底里流。
有泪心底流
文/朱云
读大学的时候,大平和我在同一个宿舍,那时,为了能让他上学,他家里已倾其所有。可即便是这样,他也时常会欠学校的书本钱。每当老师在课堂上点名催交时,他总是深深地低下头。
为了能将欠学校的钱还清,他做过许多兼职,在伙食上更是能省则省。那时,学校里的菜在我们看来,已经很便宜了。可他却都舍不得吃,一顿饭就是两个馒头。这两个馒头,用他的话说,也是来之不易。
那年,他那从没有进过城的母亲,想来城里看看他,我看他拉着母亲的手,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的母亲,一个看上去很老的妇人边走边笑。临近吃饭的时候,我见他将母亲带进了食堂。
那天,他破天荒地买了两个荤菜。他一边给母亲夹菜,一边对母亲说:“妈,你吃啊,这里的伙食可好了,我每天都有肉吃。”他的母亲似乎有所怀疑,他连忙大声说:“不信你问他们,真的,我吃得可好了。”我们几个只好跟着说:“大妈您放心,他在这儿吃得好,睡得香。”老妇人的脸一下子笑开了花。轻声说:“这就好。那我就不用再担心他了。你们是不知道,为了供他读大学,我们全家好几个月都没上吃肉了。”
第二天,他将母亲送到了车站。临走的时候,还向母亲手里塞了点儿钱。那钱是他捡了一个月饮料瓶得来的,都给了母亲。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们同宿舍的几个人,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给他留一口,可他总是笑着拒绝,说:“只求你们替我保守这个秘密,以后,如果家里再来人,你们可一定记着怎么说啊。”
大学三年,我们就这样为他保守秘密。直到毕业,他的家人都不知道,其实他每顿饭只吃两个馒头。后来,他在城里找了工作,并且将父母接了过来。因在同一城市,我们时常走动。一次聊天,他母亲说:“大平当年在学校,是不是每天都有肉吃?”这冷不丁一问,我竟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见状老人喃喃道:“我就知道他骗我,也知道,你们合起伙来骗我。可那时我不敢多问啊,怕问多了,伤了孩子,可我又何尝不难过呢。”
原来,他的母亲什么都知道,只是却不肯多问。为了儿子,有泪也只在心底里流。
儿女们那些认真的、不作数的承诺,一代一代地延续着、发展着,温暖着母亲的心,浓稠着亲人的情。
最美好的忽悠
文/张鹰
邻居有个三岁的儿子非常可爱,小嘴特能说。问他将来跟谁结婚,他说跟妈妈。问他长大挣钱给谁花,他说给妈妈。还比画着要给妈妈买大房子、买汽车、买飞机。他所知道的最好的东西,都要给妈妈买,听得妈妈心花怒放,幸福无比。
忽然,我感到孩子的话是如此耳熟,二十多年前,我的儿子不是也这样许诺我的吗?
记得儿子四岁时带他到厦门玩,在海边我们踏浪拣贝壳,玩得很开心。在回家的火车上,儿子一脸认真地对我说:“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买海边的房子给你住,让你天天到海边玩。”我听得眉开眼笑,好像海边已经有了我的房子。
带儿子参加婚礼,问他想不想当新郎,娶一个漂亮的新娘,他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要、不要,我要跟妈妈结婚,妈妈最漂亮!”感动得我热泪盈眶,我不漂亮,可在这个小男人的眼中,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
“宝宝,你长大挣钱给谁花?”“给妈妈、给奶奶、给爸爸……”谁在跟前他说给谁,从来不说给自己。每个受馈赠的人都开心得无以名状,好像真的收到了他孝敬的大把大把的银子。
诸如此类随机产生的承诺,对儿子来说实在是数不胜数。
儿子说得认真,我们听得开心。辛苦的日子,因为有了这些美好的许诺而熠熠生辉,信心满怀。
二十年以后,许诺一辈子与妈妈在一起的儿子,忽然带回一个女孩子,而且不由分说非她不娶,不给你一点点机会说说看法和意见。其实老妈我也不敢说,怕以后有个风吹草动,就是我的罪过,我只敢说儿子喜欢我喜欢。
许诺买海边房给我住的儿子,却用我大半辈子的积蓄,买了他的婚房;许诺买漂亮衣服给妈妈的,漂亮衣服都到了他女朋友身上;许诺把自己挣的“好多好多钱”都给妈妈的,到头来工资卡和奖金卡都在老婆手中,还要返回来“啃老”;许诺最爱妈妈的,却完全彻底地爱了老婆,爱了自己的家……儿子那些可爱而光辉的承诺,我美好的希冀和憧憬,实现的几率基本为零。呜呼,我被儿子忽悠了。
儿女们那些认真的、不作数的承诺,一代一代地延续着、发展着,温暖着母亲的心,浓稠着亲人的情。每个母亲都相信孩子说的是真的,母亲就是那么容易“受骗上当”,都是那么容易心生满足,也都是那么宽容大度,不会去追究那些温馨的忽悠。
孩子,进入人生的低谷和平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再没了重登山岗的勇气与信念。
十八岁的平原和山岗
文/一路开花
十八岁,是一次预定的远航。他朝思暮想了许多年,终于在今夜,有了十八岁的骨骼,十八岁的血液,以及十八岁的梦想。他在夜幕中收拾行装,买了车票,决心于此刻,用最自由的身姿去汇入外面精彩纷呈的世界。
轰鸣的列车将他载向远方。他心间有一种未知的幸福,喜悦,和深深的悸动。他想要在这个成人的世界里尖叫,狂奔和奋力地跺脚。他终于长大了,那么艰难,而又那么晦涩地进入了成年的市场。
他在小站的商铺里买了一包外地香烟,听着耳际生疏的口音,冷漠地吐着烟圈。他想起周游名山大川的徐霞客,漂流历险的鲁宾逊和勇敢无畏的堂吉诃德。他想走这样无怨无悔的人生。他也曾无数次和他的父亲说过,但他父亲总是冷冷地道:“等你十八岁再说!”
于是,十八岁成了一把姗姗来迟的钥匙,直到很多很多个日夜之后,才将禁锢他的铁门缓缓打开。他想要逃离这个束缚的环境,为这一刻,他等了太久太久。
他终于走累了。行囊变小了,腰包变瘪了,心也由先前的凌云壮志变得惶恐不安了。他不知道,在这些看不到边际的城市马路和人群深处,还潜藏着多少欺骗与可怕的事情。原来现实,真不如想象中这般完善。
他的宏图伟业还未开始,便已被摧残得狼狈不堪。离家一千里的城市,灯火彻夜通明。可尽管如此,这些源源不绝的光明,还是无法驱散在他心中盘踞不去的仓皇。
人声鼎沸的白昼,他总能觉察到一股挥之不去的孤独。周围成千上万张陌生的脸孔,他不知道该挑选谁与之搭讪,与之同行,与之温暖。远行后的第三十个清晨,他拖着疲倦而又绝望的步伐,踏上了回程的列车。
父亲的焦躁与怜责,让他顷刻泪眼潸潸。十八岁的远行,就此告终。由这次远行所弥留下的伤痛,却无论如何,也抹之不尽。
他不再渴望十八岁,不再渴望外面的世界,甚至,对未来的人生,也充满了暗在的惧怕。远行是一柄闪亮的利剑,他曾蒙昧求之,但可惜的是,他抓住的偏偏不是剑柄,而是剑身。
父亲领他外出度假,在巍巍的高山下略带挑衅地说:“敢跟我比一比吗?看谁先爬到山巅!”生性要强的他,不由分说便呼哧呼哧地上了台阶。
清冷的风咝咝地掠过他的耳际。莽莽山峦中,他惊觉自己的渺小与微不足道。许久许久,直到他滚热的身躯已被山风吹到瑟瑟发抖,看似魁梧的父亲才汗流浃背地弯在他的跟前。
一种难以言明的愧疚,如无形的山风慢慢席卷了他的胸膛。他的父亲终于挺直后背,搂住他的双肩说:“孩子,人生的磨难,总是要去经历的。就像我们此刻,如果不曾有过刚才那一段苦涩的攀援,又如何知晓高处的风景?”
他低下故作高傲的头,看到了黄泥缠绕的双脚,如他这些时日里的沉默与自卑,显露着被事实挫败的印痕。父亲接着说:“孩子,看到四周的山岗了吗?”他点点头。
“山岗的下方,总是要有一片低缓的平原,也是因有了这些平原,我们才能借势登上高高的山岗。孩子,进入人生的低谷和平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再没了重登山岗的勇气与信念。”
下山之时,他一直默默注视着父亲的背影。他忽然开始感激眼前这个严肃了整整半生的男人。也再也无法忘却,他所说过的,关于十八岁的平原和山岗。
他就把生的希望留给女孩,把死留给了自己。
再说一次我爱你
文/邓笛(编译)
一天夜里,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地行驶在大街上。车上是一对热恋中的男孩和女孩。下面,是女孩与开摩托车的男孩的一段对话。
女孩:开慢一点,我害怕。
男孩:这样才过瘾,太刺激了。
女孩:还是慢下来吧……我害怕。
男孩:那么,告诉我你爱我。
女孩:好吧。我爱你。现在可以慢下来吧?
男孩:再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女孩:好吧。可以慢下了吗?
男孩:能帮我把头盔摘下来戴到你头上吗?它挡着我的视线,影响开车。
第二天,报上登载了一个报道:一辆摩托车因刹车失灵撞在了一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人,一人死亡,一人生还……开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了,但他不想让女孩担心,所以他没有说出实情,而是让女孩最后一次说爱他,给他一个拥抱,然后戴上他的头盔,这样他就把生的希望留给女孩,把死留给了自己。
世间最美妙的歌声,不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宽容与爱。
最美的歌声
文/田野
2008年10月12日晚,北京展览馆剧场内座无虚席。这是有“爵士女神”之称的加拿大歌手——戴安娜·克瑞尔首次在北京举办的个人演唱会。她那天鹅绒般的琴声与美妙的歌声,征服了所有现场观众的心。
当一首歌曲结束时,剧场内突然响起了一个小孩子刺耳的哭闹声,有观众开始小声议论:“怎么把小孩子带到音乐会上来了?”也有人担心素来讲究质量的克瑞尔会不会将孩子和家长“请”出场外,甚至自己拂袖而去。听到孩子的哭闹声,克瑞尔也不禁愣了一下神,但她很快便露出了微笑,一边用眼睛寻找孩子的位置,一边怜惜地叨念着:“哦,宝贝别哭,是不是演出时间太晚,吵到你睡觉了?”更令人们惊讶的是,克瑞尔即兴弹奏出舒伯特的《摇篮曲》,并跟着轻声哼唱起来。顷刻间,悠扬、舒缓的旋律行云流水般缭绕在剧场上空。而随着演奏,那个小孩的哭闹声也逐渐平息下来。
那一晚,克瑞尔不仅用自己卓越的才艺为人们提供了一场视觉与听觉的盛宴,更为珍贵的是,她用歌声与微笑告诉人们:世间最美妙的歌声,不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宽容与爱。
晓蕾退到升旗台正前方,抬头望着飘扬的国旗,举起右手行了个队礼,然后抹着眼泪朝三轮车跑去。
夕阳下
文/姚佳
“晓蕾,去那边后有你二叔照应,你不用怕!”妈妈往上提提腰间那个装着衣物的蛇皮袋子,把勒在左肩的背包换到右肩,对女儿说,“有人问起你多大了,你就说十七了。”
“妈,我记住了。”晓蕾说,“这几天,你叮咛过好多次了。”
妈妈把女儿往跟前拉了拉:“晓蕾,你不记恨爸妈吧?咱这实在是没有办法呀。”
晓蕾停住脚步,眼泪止不住又流下来了:“妈,你别说了,我不记恨你们!”爸爸在建筑工地干活时,从架子上摔了下来,腿骨折了,已经半年多不能下地了。哥哥正上大三,爸爸要让哥哥办休学手续,缓上一两年继续上大学。妈说咱山里很少有孩子上大学,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哥哥上完。晓蕾看到爸妈一连几天睡不着觉,就说:“妈,我去二叔工地干活,等哥上完大学我再上学。”爸说:“那怎么成,你初中还没有毕业啊!”可他们清楚,爸治病已欠了好多债,哥上大学也借了不少钱,爸不能动,妈离不开,能借钱的都借了,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让二叔跟老板说,给晓蕾在工地上寻个活儿。老板是个好心人,答应晓蕾来工地做饭。爸妈伤心了好几天,才送女儿上路了。
走到村口,一辆三轮车卷着尘土在娘儿俩跟前停住了。妈妈松开女儿的手,从肩上卸下背包,将衣物袋子放到三轮车上,抚摸着女儿的头说:“晓蕾,上车吧,你二叔会在那边接你的!”
晓蕾一只脚刚踩到车厢边缘,忍不住回头朝不远处望去。那里是她的母校——附近几个村孩子上学的初中。校园里,国旗高高飘扬。这几天晓蕾不知道在这里偷偷看过几次了,她怕听到读书声伤心,就选择了星期天离开村子。
“妈,让我再看一眼学校吧!”晓蕾将手里提的小包朝车厢一扔,向学校跑去。校园里静悄悄的,几只鸟儿在松树枝上烦躁地鸣叫着。晓蕾从侧门进到校园,环视一圈教室,从墙角取过一把笤帚,慢慢走到升旗台上仔细打扫起来。她记不清有多少次,自己站在这个升旗台上把国旗慢慢升起。前不久,在这个升旗台上,校长把一张奖状发到她手里,说在全乡中学考试中她名列前茅。而两年前的九月,她也因为小学毕业考试考了第一名而受到嘉奖。晓蕾说她一定好好学习,将来考名牌大学来报答老师、回报社会。可现在眼看着就要上初三,迎接中考了,她却不得不暂时停下来外出打工,供哥哥上大学。她可是老师心目中的好苗子啊!
她一下一下地扫,心一阵一阵地痛。
晓蕾打扫完升旗台,走到后边的橱窗跟前,朝橱窗玻璃上哈几口气,用袖子来回擦起来,橱窗里的照片变得十分清晰。最上边照片下有一行字——“学习标兵晓蕾”。她盯住那张照片,将脸蛋紧紧地贴在玻璃上,两行泪水悄然滚下。少顷,她回过头,看看也在旁边擦眼泪的妈妈,说:“妈,等我哥大学毕业,我还回来上学!”
晓蕾退到升旗台正前方,抬头望着飘扬的国旗,举起右手行了个队礼,然后抹着眼泪朝三轮车跑去。
夕阳正压在山顶,鲜红鲜红的。
苦可以做快乐的根。苦是严冬,过后便是暖春;苦是树干中细细的黑年轮,过后就会有生机的勃发。
生命中的感动
文/戴智超
5岁时,你对我说:“你没有妈妈了!哭什么哭,再哭我打死你!”这一年,你与母亲离异。
8岁时,你对我说:“你给我老实点儿,少惹乱子,我还想过几年好日子!”这一年,你有了自己的“新家”,过上了你的好日子。
13岁时,你对我说:“我是你亲爸爸都不喜欢你,何况别人!”之后,我在离家只有10分钟路程的学校寄宿了一年多。
14岁时,你对我说:“去你妈那儿就别想了,给我老老实实在这儿上高中!”于是,你替我拒绝了母亲把我接到她那儿去的要求,我就在本地上了高中。
这些话也许你说了就忘了,但我一直记着并痛着。你与母亲的离异在我心中埋下了怨恨的种子,你之后的言行便是施肥、灌溉。结果便是三个字——我,恨,你!
然而,到了我16岁的时候,你终于发现了。你看到了我初中记的日记,知道了我有多么恨你。你当即从老家赶到我的学校。你拿着我的日记,对着我,捶胸顿足。你说你在心里从来都把我当做最重要的人,你说你从来没想到自己的一些言行会对我伤害如此之深。你用几近哀求的语气请求我的原谅。而我只有一句话:“说完了吗?我赶着去上课。”
之后,你毅然撇下你的“家”,来给我陪读。你说你要尽力补偿我。你本不善做饭,但来陪读之后,你认真学习了本不屑去做的事。每次你都被锅碗瓢盆弄得团团转,可之后却总能弄出可口的饭菜。吃饭时,你总会问我饭菜口味如何,若得到了我的肯定,你就会露出孩子般的笑容。晚饭后,你会和我一起散步。你会和我谈人生,谈理想,谈做人,也会谈到我的母亲。我总是沉默着,偶发一言,也能气死半条命。可你总是说着,笑着。晚上11点左右时,你会给我泡一杯热牛奶。多少次,你端着烫手的牛奶在我的房门外徘徊,只怕突然进来会惊扰了我。
你的转变让我惊讶。我看到你正极力向我靠近,我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正一天天缩小;我看到你把我捧在手心里,我感觉到心中的坚冰正被你的体温一点点融化。我16岁生日那天,你给我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大餐。吃完晚餐,你借故出去了。我来到房间发现了一封你给我的信。信中说:
“苦可以做快乐的根。苦是严冬,过后便是暖春;苦是树干中细细的黑年轮,过后就会有生机的勃发。人生便在苦乐的交替中丰富。早年的苦只要挺过去了,就会转化成终生的财富。……16岁,如花;16岁,如歌。花如海,我为看到你亮丽的颜色骄傲;歌如潮,我为听到你特殊的旋律而自豪……”
这一刻,泪水不住地流出,我看到了冰山的崩裂,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爸爸。”这天我又喊出了这个几年没有喊过的,陌生却又无比熟悉的称谓。你惊喜地呆住了,我们父子相拥在一起,彼此生命中最大的感动在不言中。
天堂里的人天天欢笑,天天唱歌;天堂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每个孩子天天都能够高高兴兴去上学……
两个女孩的天堂
文/蔡成
何必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作为实习记者,何必曾经接触过的新闻和图片,似乎全在述说着一个同样的主题广东富得流油。可眼前这幢低矮的土砖瓦房,破旧的门窗,空荡荡的家,却在无言地讲述着另外一个故事。何必脚下踏着的土地属于阳西县,为广东省阳江市所辖。
何必在昏暗的屋子里走了几个来回,看着眼前的一切:一辆破损待修的人力三轮车停在屋角,破铜烂铁和废纸张、残器具随处可见,一个小女孩低头忙着将各种各样的废品分门别类拣好,码整齐。墙壁上贴满奖状。正是墙壁上的奖状引起了何必的注意。每一张奖状,无一例外,全写着两个名程思爱、程思晴,似乎每次表彰都是两个人同时获得。但仔细一看,就能发现,并非如此。一张张奖状上,最初都只有一个名字,另一个名字,字迹歪歪斜斜,分明是后来添上去的。
小女孩发现何必在打量奖状,于是主动说话了:“我叫程思晴,我姐姐叫程思爱。”
何必问:“你姐姐呢?”
思晴说:“我姐姐去学校读书了。”
何必找了个小板凳,坐下:“思晴,你的爸爸妈妈呢?你干吗不去上学?”
思晴的脸瞬间红了,她低下头,将脑袋埋进两膝:“我爸爸坐牢去了,我妈妈捡废品去了。我明天才去上学,今天该姐姐上学。”
到底是实习记者,真的没见过“世面”。在首都皇城根下出生、长大的22岁的何必,居然当场就将自己那张年轻的嘴惊成了一个合不拢的圆圈:“你们两姐妹轮流去读书?”
比蚊子唱歌还压抑的声音从小女孩两个膝盖间传出:“嗯。”
何必很快信服了。程家的现状明显地摆在眼前:男主人吸毒,犯了罪,被判了12年,正在监狱服刑。毫无收入的女主人只好去捡破烂。只是,拾荒卖破烂的收入,仅够维持全家日常生活、供养女儿读书则无异于奢望。这样一来,思爱和思晴这对10岁的双胞胎姐妹,轮流上学校读同一班级,真的不失为一条奇特的“妙计”。
思晴的脸越发红了:“起初不知道,后来知道了……老师没骂我们,有时还给我们补课,还送笔和新本子给我们。同学们也不嘲笑我们,还把旧书包、旧文具送给我们……”墙壁上,果真挂着几个半新的书包。
何必愈听愈清楚了,这对可怜的姐妹,每天只有一个去学校读书,另一个要么陪妈妈去拾荒捡破烂,要么待在家里清理废品进行分类。到晚上,“负责”去学校读书的那个,就当“老师”,将当天学来的知识全部“教”给另一个。至于考试,赶上哪个去学校,哪个就当考生……
思晴的话越说越多,兴致也越来越高,到后来,她干脆站起来指着密密麻麻的奖状骄傲地说:“叔叔,你看,我和姐姐老考第一!”思晴更自豪地宣布:“我和姐姐都是班干部。同一个学习委员,我和姐姐轮着当。同学们常把我俩当小老师,有不懂的就问我们……”
何必望着思晴那张沾着黑色泥渍却无比明媚的小脸,心里说不上该欣慰还是沉重。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怪怪的感觉。何必的手上握着笔,腿上摊着采访本,却始终没写一个字。
何必掏出200元钱,说:“思晴,这是给你和姐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奖励。你们要再接再厉,叔叔还会来看你们……”思晴没推托,收下了,却又拦住何必的去路,满脸期待地问:“叔叔,你是记者,记者也是作家吗?”
何必奇怪地看着思晴的大眼睛。
思晴说:“我和姐姐也想当作家,我和姐姐要写童话书,我们已经写了四千多字了……”
生活在如此残酷的环境里,却在书写美丽的童话,可何必并没觉得惊讶。他问:“童话书的名字叫什么?你们写什么内容呢?”
思晴说:“书名叫《天堂里的笑声》,我和姐姐都喜欢这名字。我们要写许多人在天堂里的幸福生活……”
何必问:“你们眼中的天堂是什么样子?”
思晴的眼睛亮晶晶的,闪烁的光彩都快溢出来了。她高兴地说:“天堂呀,就是那里的人从不吸毒,也没有毒品吸;那里的人不用捡破烂,也没有破烂捡;天堂里的人天天欢笑,天天唱歌;天堂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每个孩子天天都能够高高兴兴去上学……”
实在忍不住了,何必走出一段路,背靠一棵树,坐下,哭了。
我真想告诉母亲,她是应该幸福的,只是懵懂的时候,我错得无法原谅。
那一瞬间我泪流满面
文/庆生
我的母亲18岁嫁人,她20岁的时候,我来到这个世界。
母亲是美的,江南的女子,别有一番韵味。父亲也是好看的,浓眉大眼的阳刚男人。母亲来到了父亲的城市,安顿下来。
然而,我的幸福夭折在10岁的时候。父亲那一年去世了。
我看到母亲就那么的哭倒在地,然后又拉着我的手站了起来。我对那天的记忆不多,所以总感觉自己不是那么悲痛。可是,爸爸依然是我的天,在我的心里和生活中无法磨灭。
16岁的时候,母亲如30岁的样子。在这个她并不熟悉的城市,每天为人洗衣为生,操劳疲惫,却不显老。我快懂事的时候,知道有人给母亲提亲。
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母亲总是看看我,笑着低头也就过去了。而这次,母亲似乎没有拒绝。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没有父亲伟岸。我好似突然明白了以后的日子,会有人来破坏父亲在我心中的地位和感觉。我无法忍受。
16岁的时候,总感觉自己是一个大人了。就有点儿为所欲为的肆无忌惮。
我看到母亲开始仔细地梳头,我知道,母亲是中意那个男人的。母亲的眼神里,多了一种颜色。许多年以后,我知道了那叫妩媚。
我找出父亲的照片,随身带着。16岁,我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我要做一件让母亲不要背叛父亲的事情。
我看到过情人的拥抱。我想我也要让母亲看到这样的画面。最先想到的,就是母亲见的这个男人,如果让他拥抱自己,那么母亲一定会放弃。可是,他似乎只把我当做女儿。偶尔拍我的头却不会拥抱。
于是,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也可以说,是个小混混。
母亲出去买菜。我叫来这个男孩子来自己的家。我算着母亲要回来的时候,和他拥抱。
可是我还是小了,不懂得拥抱之后的故事。当男孩子的唇铺天盖地地压下来时,我呆住了,刹那,失去了反抗的力气。
我的唇要碎了,却不能发出声音。我突然知道自己并不喜欢眼前的这个男孩子。只是一个女孩子的挣扎在这时显得无能为力。
就在我要绝望的时候,母亲回来了。她看到了这一幕,发疯一样的用门口的棍子赶走了那个男孩子。然后回头抱着我流泪。母亲刚要安慰我,可是我……
我做出了这辈子最让我后悔的事!
我没有丝毫羞怯心地站在母亲面前,挡着她伸过来的手,狠狠地说:“有什么样的母亲,就会有什么样的女儿。”
母亲惊呆了。流泪了。
母亲带着我离开了那个城,来到了另一个城市。母亲在一条河边继续给人洗衣,见了男人,就低头走过。
数年之后,我22岁,嫁给了一个深爱我的男人。
我要嫁的人,也是自己喜欢的。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从手上摘下玉镯。
婚后我一直很幸福。偶尔回去探望,母亲浅浅地笑着。只是,眼睛里总有落寞。
我的他出差了。夜晚的时候突然狂风大作,他给我电话,要我不要害怕。我在被子里和他卿卿我我。放下电话,想到自己的母亲。从父亲走后,她就一直一个人孤独地生活。
一瞬间,我泪流满面。
我理解了母亲,母亲失去父亲的痛苦不会是她表现得那么轻描淡写。
爱我的丈夫对我说,有时间要常回小镇,看看老人家。
再回去的时候,正是母亲的丧事。一个人可以走得那么着急、那么安详,谁也没有想到。所有要对母亲说的话,都在那个阴沉的天,哭在了雨里。
我真想告诉母亲,她是应该幸福的,只是懵懂的时候,我错得无法原谅。
小伙子,你的女朋友爱你,但是你的老爸比她多爱你18年!
我比她多爱你18年
文/邓笛(编译)
那一年我上高二。我为了这次约会策划了好几周。拉彻娜同意出来和我见面了!全校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高傲的女孩子,全校的人都知道,她的父母对她管教得很严,就像我的父母对我管教得很严一样。
我对父母撒谎说,学校将组织一次短途旅行,这样我就争取到了一天的约会时间。
我和拉彻娜在一家小饭店吃了午餐,然后手拉手去看了一场电影。傍晚,我们漫步在大街上边走边谈,生活一下子变得美妙无比。
突然,路对面的行人当中有一个人闪入我的眼帘并让我的心为之一颤。我认出了这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
刹那间,所有的罗曼蒂克都从我心中消失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恐惧。我知道,严厉的父亲不会容忍我撒谎,更不会容忍我早恋。他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责骂我,让我难堪,让我在拉彻娜面前出丑。
我恨不得地上有一道缝,好让我钻进去逃之夭夭。但是,我无处可逃。然而,一件让我想不到事发生了。
父亲走到了我的身边,但是和其他的陌生行人一样,他从我身边擦肩而过了,仿佛根本没有认出我来。我提到嗓子眼上的心落了下来。我说不出当时是怎样一种心情。
晚上,我回到了家,恐惧又重新袭上心头。晚饭时。我一点儿食欲也没有。然而,让我吃惊的是,一切和往常一样。除了我之外,全家人表情轻松,谈笑自如,没有人提我那档子事。我匆匆吃完饭,跑进自己的房间,不知怎么心中更加忐忑不安了。
过了一会儿,父亲走进了我的房间,在我身边坐下。我吓得不敢出声,但是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柔和。他语气平和地问道:“小伙子,今天的约会怎么样?我看,她长得很漂亮,也很可爱!”
像被催眠术迷惑住一样,我一五一十地将我第一次约会的情况和盘托出,然后补充说道:“爸爸,我感到一天过得很快,就像只有几分钟似的,一晃而过了。”
听了我的叙述,父亲笑了起来:“你知道,爱因斯坦说过,当你手放在热锅上,一分钟像一小时,当你与一个美女谈心,一小时像一分钟。这便是相对论,表明你珍惜你所拥有的,这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父亲从来没有这样和我谈过话。此刻,他更像我的朋友,而不是监护人。我感到在他面前,心中的事不吐不快。我感到他比我还了解我自己。
我们谈了一个多小时,我现在甚至觉得,我的第一次约会与其说约的是我的梦中女孩,不如说约的是我的父亲。在这一个小时的谈话中,我多次想告诉他,我不该撒谎,不该早恋;我更想问他,为什么他在街上看到我时不朝我发火,为什么现在只有我们两人时他也不明确地指出我不对的一面。
父亲离开房间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言犹在耳:“小伙子,你的女朋友爱你,但是你的老爸比她多爱你18年!”
爱,是可以成习惯的。这是真理!
不穿袜子的父亲
文/彭晓东
这一次,我又打电话让父亲来城里住,父亲已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我是希望他来我这里常住的。但父亲一直眷念他的乡村生活,他说那里有他的一切。在他看来,麦子和稻子在阳光下会自己长出来,小菜也不用掏钱,日子好呢。我只好偶尔接他到城里来小住。
我又一次为父亲准备了他能穿的43码的袜子。
父亲依旧带来些他耕种出来的东西,依旧是制成干货的土特产。他依旧不穿袜子。这已是深秋时节了,天寒着,我早已放弃穿薄型的或尼龙的袜子,要用厚厚的纯棉或羊毛袜子来和着季节的脚步,但父亲只在一双棉鞋的呵护下,对比出我在城市里的脆弱。
不论我们说什么、用什么方法,父亲都不肯穿我买的袜子。
但母亲告诉过我们弟兄五人,早年的父亲是爱穿袜子的。那时父亲是十里八乡响当当的帅小伙,能歌善舞,又能识文断字,只是生在山上,家境贫困,但年轻的父亲依然爱打扮,母亲嫁给他时,父亲就穿过袜子,而且是一双织花的尼龙袜。
那个时代的世事和贫穷,是我们现在所不能想象的。我们就像父亲的桃林,一年总有一年的收获。儿多母苦,其实父亲也一样。我们的临世,使房子的空间小了,但家的空间大了,父亲在喜悦过后,肯定是无尽的忧愁,五个成长中的男娃必须吃喝拉。出去干农活的时候,父亲会用担子一头放上一个,母亲则背上一个。过些年,这样不行了,大的背小的,一家人走的地方就像赶集似的。我们后来出生的几个,则是多子多福的传统观给了我们生命。
最难的,是吃饭和穿衣。我们这一家人开饭时,就像一个食堂,一盘菜一筷子下去,顷刻见底。虽然穿衣是“禅让制”——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了老三穿,一直传下去,但总得买新的。有时衣服传不下去了,父亲的衣服便成了替补。我们现在都还深刻地记得三哥在一个冬天里穿上父亲的中山装,下摆齐着三哥的脚踝,像风衣。三哥并不知丑,学着电影里面将军的派头,踱步或迎风叉腰。那个冬天,父亲是用另一件单衣过的冬。
这种境况下,穿袜子便成了一种奢侈。但母亲每年还是想方设法要为父亲买一双袜子,父亲总会给我的兄弟们穿。从我记事起,每一次看见母亲把袜子交给父亲的时候,父亲会拿过来,似乎没有思考过,就给了其中一个人。这个人,一定是去年没有轮到的。
我后来想,一个常年没穿袜子的人,看到一双新袜子,怎么会不动心呢?
至少,父亲也应该有欢乐的表情,但父亲没有用这种情绪感染我们。因为,他怕我的兄弟们因内疚而拒绝穿那双袜子。
我考上大学去报到时,家中的条件已很不错了。母亲说:“幺儿去上大学,要体面一点,怎么也得穿上新袜子。”父亲笑着应着,将母亲递过来的袜子掂掂,然后端来一盘水,认真地洗脚。这是父亲许多年来穿过的唯一一双袜子。我心想,这下好了,父亲终于可以穿袜子了。
到了学校,父亲却出乎意料地将袜子脱了下来,塞到我的包里。我说:“爸,我不要。”父亲的脸马上落下去:“咋了,嫌脏?”我怕父亲生气,忙说:“爸,谢了。”此后的好几年我一直独享父亲把袜子直接给了我的幸福。
这以后,父亲没有穿过一双袜子,他说,这么多年没穿袜了,现在一穿上,人就不舒坦。
爱,是可以成习惯的。这是真理!
原来我的成长里一直都拥有父爱,只是自己一直都好傻,一直在黑暗中摸索、寻找。其实,爱一直藏匿在角落里。
爱藏匿在成长的角落里
文/朱丹
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吹着,树枝任凭风肆意地骚动,仿佛要在疼痛中用尽一切惆怅。我两眼呆滞的目视着前方,脑袋里一片迷茫。考试、分数、父亲、责备仿佛成了一串无形的符号回荡在耳边。
我轻轻闭上眼睛,手紧紧捏着试卷,一滴泪水滑过眼角,飘散了。每次打电话回家,父亲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几天考试了没?”每当这时,我总会嘴唇咬得紧紧的,不吱声,半天挤出一句:“嗯,考得不理想。”电话那头便会开始“长篇大论”。听着,我整个人仿佛被抛置在寒冷的冰洋。从小到大,成绩在父亲眼中永远是第一的,一直以来我也认为自己在父亲心中唯一的价值就是能够有个好成绩可以让他称道一番。哼,在我的世界里没有“父爱”这两个字。何必去寻觅呢?我永远也不会得到父爱的。想到这些,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忽然,我听到一声熟悉的声音——
我擦拭着泪水回过头,难以置信。是父亲!他怎么会来?碰巧路过还是来询问我的成绩?
父亲瘦削、蜡黄的脸上露出怪怪的表情:“怎么哭了?”
我避开父亲的眼睛,垂下眼将手中的试卷揉在手心,低头不语。
父亲皱着眉头,一手提着一个黑袋子,一手不自然地放在旁边,说道:“你好些天没打电话回去了,你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排骨,我刚拿着在学校食堂热过了,快吃吧。”
从父亲手中接过红烧排骨,仔细端详了一下父亲,才发现父亲饱经风霜的脸上,爬满了无情的岁月痕迹,烈风下的父亲显得更加苍老了,我的心颤抖了一下。
“丹丹,你妈和——都想你了,还有,今天你生日——”
“什么?”我惊讶地抬起头,诧异地望着父亲。父亲是今天特意来的,因为我生日他今天说了这么多话,竟没有谈到成绩!我心里顿时有一股莫名的暖流涌过,湿润了那颗冰冷的心。
父亲看着我“不自然”的表情,不知所措。慌忙从保温瓶夹出一块香喷喷的排骨,笑着说:“来,趁热吃吧。”
就在这一刻,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儿时父亲逗我吃饭的情景,忍不住笑了起来。“爸!”我嘴里嚼着排骨,开心地笑了,“你也吃。”见我这样,父亲也笑了起来,多么熟悉的感觉呀!
原来我的成长里一直都拥有父爱,只是自己一直都好傻,一直在黑暗中摸索、寻找。其实,爱一直藏匿在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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