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的花瓣儿-《夏先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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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帕特里克·聚斯金德著,[法]桑贝插图,宋健飞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买这本书基于两个半原因:一是,刚刚在鲁院听到北京电影学院的苏牧老师讲到电影《香水》,而上课的前一天,我恰巧买了小说《香水》,还没来得及细细地闻一闻;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桑贝的插图,想必是个可爱的法国人,他的插图充满童真和趣味,深有几米的况味,让我一下子就爱上。如果说还有半个理由,那就是,想在品他的《香水》之前,先来一道约等于洁手、静心的程序,以便让自己更快、更直接地进入他的语境——好的作品,是要做一些心理准备的。那意思有点儿像戏剧的楔子,必要的交代,再慢慢地进入。

    它来自于西单图书大厦,仅仅五万字的篇幅(是个中篇),却卖到18块多。说完这句话,挺没底气,我不禁想起上星期在潘家园听到的对话,是一个买主与卖主之间关于两本书的交锋。“哟,这么薄就卖这么贵?”买主说。卖主毫不示弱,振振有词,“金子还小呢,不比砖头值钱多了?”人说,好诗在民间。依我看,好的语言也在民间。比如,这样的语言令我信服。

    从北京到家乡盘锦,需要六个小时的车程,而让我知道《夏先生》的言行,只用了一个半小时。的确,夏先生的故事太简单了,从始至终,他只说过一句语焉不详的话,人们甚至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姓夏,是夏教授还是夏博士;不知道他是否有工作或曾经有过;更不知道,他提着核桃木拐杖,背着行囊,身披又长又宽且特别僵硬的黑色大氅,光头上扣着红色带穗的线帽,每天每天风雨无阻、马不停蹄地走向哪里——他不去政府或邮局办事,也没有什么东西要买,他是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幽闭恐惧症患者”。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孩子,从一年级开始的童年中的几件小事。

    第一件:“我”想飞,所以“我”喜欢上树,喜欢在树上学习、嬉戏、撒尿,甚至向女同学屈克尔曼约会,也选在通往下湖村的老山毛榉结实的枝杈上。但是屈克尔曼没有赴约,“我”准备的酸奶、黑莓汁、饼干、纪念品螺丝刀,都没有派上用场。一个孩子朦胧的友谊、忧伤和伤感,就这样漫开……

    第二件:在二十二年以来最大的暴雨中,“我”和爸爸遇到了仍在风雨中疾行的夏先生,爸爸软硬兼施地叫喊,企图让夏先生上我们的车。可他摇着头,仿佛鼻子上有一只可恶的苍蝇,夏先生仍然无所畏惧地在暴风雨中穿行。这时,作者通过这个“病人”之口道出了写作的本意:“求你们闭闭嘴,别再打扰我行不行!”这正是聚斯金德的心声。他因《香水》一书而拥有上千万马克的收入,但是,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生地——德国巴伐利亚施塔恩贝格湖地区,回到了他童年生活的乐土,他常年隐居在陋室小屋中。每当有新作出版问世,他便提前溜之大吉,躲开媒体的喧扰,他想要的就是“安静地,不受任何人打扰”的清凉之所。

    第三件:矮小的“我”,一蹿一蹿地踩着(个子太矮,还不能叫骑)自行车,每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到四点,都要去女钢琴老师冯克尔那儿学钢琴。“我”学琴的过程是残酷的,冯老师——那个待字闺中的老姑娘,她的苛刻、刻薄、尖酸、没耐心、暴躁,跃然纸上。这直接导致了“我”的出格行为——找一棵老红松,自杀!“我”正想报复这个世界,不再在这个世界上苟且偷生,这时,“我”看到了树下的夏先生——他狼吞虎咽地吃掉黄油面包,喝着白铁军用水壶里的水,然后如惊弓之鸟一般一溜烟地穿过灌木丛,消失在远方。当“我”看到匆促“逃生”似的夏先生,忽然彻悟,“为什么要死呢?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如此愚蠢的念头呢?”

    第四件:再次遇到夏先生,是在五六年之后,是在人们更乐意谈论面粉、土豆或鸡蛋的时候,是他做布娃娃的妻子已经离开人世的时候。那时,“我”已经长成十六岁的少年,天天在家中看电视、听母亲大声数落:“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要是不怎么,那就会怎么……”即使与最知心的同学交谈,也不能解除孤寂与无聊。那一天,“我”骑车离开同学米歇尔的家,不巧,在湖边,“我”的车链子掉了,因而,“我”看到了渐渐沉入湖底的夏先生。“我”没有呼救,更没有惊慌。即使人们猜测夏先生有可能迷路、出国、或者掉进峡谷时,“我”也没有说出亲眼目睹的真相。事实就是如此残酷——还没等寻人启事的报纸发黄,人们就已经把夏先生忘了。“我”的良心没有谴责,也没有负罪感,“我”仍然坚定执著,恪守沉默——因为,“我”的耳边常常回响起夏先生那痛苦的叹息、常常看到他雨中颤抖的嘴唇。这时,那句话再次呈现:“求你们闭闭嘴,别再打搅我行不行!”小说戛然而止。看得出,作者对孤独寂寞的人生赋予极力推崇和赞赏的态度。

    “认识”夏先生,刚好是我的MP3唱完全部40首歌曲的时间长度,也是电池放光了剩余电量的长度——我喜欢这样的“恰好”,这让我更加心满意足。在特定的时段里,我们共同一心一意地做着一件事情,同时把自己耗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美好而圆满的磨损。其间,我在《花心》的旋律里停了一下;又在《Seasons in the sun》(《阳光四季》)那儿,以拇指做书签,闭了眼睛,很长的一段时间……现在想来,那正是无意间的暗合——前者,给我提供了过往生活的回忆;后者,是“西城男孩”唱给爸爸的成长告白。而这些,不正是这篇小说所要传递的吗?

    与其说,它是一篇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段童年的写真。可是,这么纯真的“孩子”,我倒是要看看,他是怎么写出杀人如麻的残忍的。——那瓶《香水》,是夏奈尔五号,还是兰蔻,抑或是黑毒,究竟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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