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已经些非常久远了,其实只不过是一百年前,大师罗丹仍健在。据说有人曾向他请教雕塑之法,罗丹回答:“减去多余的部分。”
一个世纪后的午夜,巴黎置换成广州,愚笨如我者一边阅读代薇“随手写下”的一首首诗歌,一边假想,若向她请教现代诗写作,她必定回答:去掉累赘的语言。
“一万年的海水只溅起一滴”,代薇这个生活里的完美主义者也是个不可救药的艺术圣徒,她的文字是这样地节省,每一颗就像钻石,不敢轻易抛撒。她只把自我最纯净、最绝对、最无可挑剔的那一个断面呈现给人看,那是她生命的雪或者蝴蝶,她深信只需要一个有效的支点,她就能撬动语言最大的力量。诗歌与人的一致性在她这里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一个有秘密的人
就像身藏着一笔不为人知的巨款
走在人群中
危险刺激 有毁灭倾向
……
——《秘密》
语词锋利,留白的缝隙藏有许多密码,有种致命的张力。
而某个深夜听见一列火车由远而近,她的联想竟如此奇异,想必那车厢里曾坐过她期待的人:
一节黑夜的抽屉被拉出来
它关上的时候
就像多年后我回头看了你一眼
——《深夜,听见一列火车经过……》
极致的简美,使这些诗宛若骨感美人,很酷,有点冷冰冰的,好像代薇是个诗的白骨精。但一个女诗人的优秀肯定不仅是她诗歌的质地,更在于她丰盈的感性。所以我更喜欢代薇那些看似更随意的可以触摸到肉的诗歌,它们更带有她的气味和呼吸,她生命的质感,例如《衬衫》:“那是我要的衬衫/纯棉 旧/无数次的漂洗 晾晒 收回/它比我的皮肤更像我的皮肤/比朝夕相处/更无话可说/穿了很多年/阳光 雨水还有风折叠在一起/全串了味了/又那么平淡/没有需要时时回头张望的东西/皱褶里的疲倦 天气和疼痛/书籍 孤独的较量/好比一份从容真挚 得体的爱/贴身 体己/适合我的一切” 日常性的加入,诗有了人间烟火。灵魂并不因此就虚化,反而安居在有血有肉的活色生香的身体中。
而《早晨》才是代薇真正随手写下的诗:
早晨
在乡间醒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阳光照射进来
像一杯刚刚挤出来的泛着泡沫的牛奶
还带着牛棚和干草的气味
睡衣的颜色
身体像镂空的花边一般单纯
正如我对你的想念
它已没有欲望
我会想念你
但我不再爱你
这才是代薇最清澈的呈现,它是一汪湖泊,一眼能看见底,却透明得触目惊心,让人不敢凝视,这洋溢的鲜活的美,让每个走进它的人,都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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