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给庄越之这个年级的学生上过一学期课,以我的诗歌趣味,似乎应该跟“后阳台诗社”的一帮小子更情投意合,他们有点嬉皮士的做派,在台上朗诵自己创作的诗歌,会嚎叫一声,把手中的吉他当场砸碎。而庄越之则反其道而行之,有点古代书生谦谦君子的模样,他的文字颇有古意,似乎人生浸淫在中国古典文学的染缸中,额头冒几丝“青出于蓝”的紫气来。其实我骨子里是喜欢这类学人的,对传统学养深厚的人士,我向来高看一眼。要是可以选择,我会犹豫到底该穿越到希腊,还是穿越到宋代。维纳斯那样生命力洋溢的美让人激动,可寺庙里青灯伴读遇到妖媚的狐仙也是挺魅惑的。然而当年庄越之发给我看的第一篇文章,却是批驳国学热的,颇有一些青年人的意气。如今这本《半近古村半近城》中的文字,却承继了晚明性灵小品、民国京派以至当代汪曾祺、阿城一脉散文的遗风,舒缓、恬淡又克制,体现的是一种古典审美取向。他写沙岗墟,引了《青箱杂记》;写榕树,引了《广东新语》;其他文章也多处引中山本地的方志,可以看出这几年他是读了一些古书的。类似的转变也发生在许多当代作家的身上,这一方面可能出于文化寻根的自觉,一方面也跟个人年龄和际遇有关。他的文字,飘逸,恬静,透露出来的是一种“适者自适”的情调,写身边的花木、街巷与掌故,不求宏大叙事,只是在世事、人情与物理之间寻觅一些有趣的细节。
新文学似乎向来主张“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这本有关中山的书,在旧式情调的笼罩下,讲述了当代的世相世貌。中山是典型的珠三角城市,外来人口不少,书中不少篇什写城中村,岭南民居俨然如旧时,如今成了外来务工人员栖身之所,夹杂着不同方言的喧闹与物化的繁荣,越之写他站在闹市的街头,听摆地摊卖皮包的小贩用扩音机放广告,这样的市声,与知堂写北平街巷的叫卖声是如此的不同。在《岐头风物》与《张家边市声》二篇文章中,都提出一个“原住民都到哪去了”的时代命题,呈现出城与村、过去与现在的时空维度,丰富了文章的叙述层次,至于答案,那实在不是文学能够解答的了。
庄越之的语言明显得益于中国古典文学的阅读,好用短句与古文词汇。文章本没有一定写法,有人近欧化,有人似古文,均无不可,但是好文章的特征是在语言上呈现出强烈的个性化和辨识度,通篇用人用过的词汇,写人写过的句式,即便文从字顺,也算不得好文章。越之的文章体现出了他对语言个性化和陌生化的追求,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
在文章的布局架构上,作者也花了不少心思。如《岐头风物》和《门外旧墟名沙岗》,通篇写实,在结尾处忽然笔锋一转,写一口遗失多年古钟传来的钟声和处处透露怪异的菜市场,一下子空灵起来。散文并非一定要写实,同样可以具有现实的超越性,如苏轼的名篇《后赤壁赋》结尾写道士化鹤,亦真亦幻,一下子把文章的境界打开了。
庄越之还有另一副面孔,在文中中喜欢用“玩得很嗨”“刷存在感”“傲娇”一类的网络新奇词汇,让人想起他毕竟只是个85后,是一个e世代。然而他在骨子里是以正统与保守自持的。《旧日学宫今何在》写对儒家文化的追慕与向往,《从黄花岗来到翠亨村》的一段,写他凭吊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的心情,又可见传统士子的家国情怀。
人生有时候挺奇怪的,庄越之这一路人,我本以为他的最终道路是读研,做学问的,可他却当了电视台的记者。当然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生活是一种态度,也许后者生命更为精彩。可新闻工作的职业习惯,使得他的文章大多数篇幅短小,同样这也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我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有几篇厚重点的作品,搭配起来,如此更为相得益彰。
越之在朋友圈说过,他愿意做一位回望传统的现代人,新与旧的杂糅在他的读书生涯中尤为突出。回到这本书上来,昔日宁静乡村成为今日繁华城市,流年暗换,新旧交替,汇聚与冲突处自然滋生了许许多多值得记录的风景与人物,这样的写作,大概也是他试图化杂糅为贯通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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