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90后获奖者佳作A卷-风居住的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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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君安

    文/项若诗

    我只拖了一个行李箱,携着身份证和护照,义无反顾地离开了这座城市。

    从飞机的窗口望出去,这座城市突然变得十分渺小,此时正是晚上8点,城市已经灯火通明,可这里没有一盏灯,是真正为我一人点亮的。

    坐在候机厅里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来自吴子恒。只有五个字加一个标点。

    ——我等你回来。

    我没有回复他,手机在手掌心中振动了一下,屏幕暗了下去。

    脚踩在哥本哈根国际机场的地上时深吸了一口气,我终究还是来到了这个地方。

    我从未想过我会来到这个地方,之所以苦练了很久的丹麦语,只是因为想记住这个地方。

    只是那个时候,我坐在教室里,午后的阳光使人昏昏欲睡,我靠在桌上背着单词,一瞬间,竟然能感到异样的怀念。就此,我爱上了这语种。

    在高中以前,对于丹麦的印象只限于那个擅长写童话故事的安徒生,幼时一直在想,是怎样的国度才能孕育出那样温暖美好同时又有些伤痛的故事。

    我寄住在一个中文名叫莉莉的二十岁女生家中,她家临近克里斯蒂安堡。她是吴子恒一年前来哥本哈根时认识的,见到我时用蹩脚的中文和我打招呼,又问我说吴子恒为什么没有一起来。

    我没有回答她,我知道我已经欠了吴子恒太多,但是同时,我又是恨他的。

    陈律衡,你看,一年后,我终于站到了你生活了四年的这个地方。

    曾经,你在哥本哈根大学抬头望向窗外的时候,是不是无法预知五年后的我,会站在这片土地上。

    我没有去看克里斯蒂安堡,我走着去了哥本哈根大学,我想看看你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留下记忆最多的地方。

    道路两边的房子果然如你给我发的图片里一样,虽然包含了现代化元素,可一大部分,还是保留了童话气息的。

    “锦和,这里是我每天上学要经过的道路。果真是童话王国,不同颜色屋顶的房子,尖尖的翘上去的屋檐,安徒生当初写童话的时候,是不是在家中升起暖炉,边和小朋友讲话,边想故事呢。”

    我走到一家人房门前,站了许久,直到一个小男孩拿着花洒出来好奇地看着我。

    他问我:“姐姐你在这里干什么呢?”“你的花很好看。”我笑了笑。“那是,这是我从小就种下的,当然要好好保护。”像是一个小大人一定要得到大人的奖励那般,“不过姐姐你不是来看花的吧?”

    我惊异地问他:“为什么?”“因为隔壁家小K打理得比我好。”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从小就认识他了。”“是很好的朋友?”“嗯,是很好的朋友。”

    我看着他笑得温暖,透过午后的日光,似乎一瞬间看到了另一个人的笑,纵使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的笑,也早已记不清他幼时的微笑,但就是有这么一种感觉,虚无地却又坚定地告诉我,那个人,就是这样笑的。

    笑起来的时候眉毛会微微上挑,左边脸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他会浅笑地拉着你,似乎要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我抬头望向天空,碧蓝色的苍穹,竟一朵云也没有。

    听人说过就算在不同的地方,头顶的天空也是同一片的,但是你知道的,我们那座城市,从来就没有这么蓝的天。

    我在想,律衡,你写这封邮件的时候,是不是桌上放着许多大学教材,右手边放着一杯热牛奶。

    你从来不像吴子恒他们喝咖啡,因为你总说那个对身体不好。

    走进大学的时候,我能看到许多学生抱着书,也有许多亚洲面孔混杂其中,他们谈论着什么,我看过去的时候,似乎其中一个人说了什么笑话,引得同伴都笑起来。

    你当初是不是也是这样,抱着书奔波在教学楼和图书馆之间,也这样和你的同学说笑。

    “锦和,最近老师给了我们一个课题,我和一个中国留学生和两个日本人以及丹麦人一同合作,日向和小野都很喜欢中国文化,他们很喜欢喝茶,都要我回国给他们带一些呢。对了,我下次回去的时候,有时间就带你去北海道看樱花吧,日向说女孩子很喜欢。”

    我已经去过北海道了,却没有去看樱花,吴子恒最讨厌这些花,他对花粉过敏,当时我站在樱花林前犹豫半天终究没有进去,现在想来其实也无所谓,我在意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樱花。

    坐在图书馆里的时候我翻阅着那些古老的书籍,用丹麦语写的安徒生童话,我拿过来翻了翻,有些细节和国内的版本不一样。

    “下次我回来给你带一本丹麦原版的安徒生童话吧。”

    我将书放了回去,离开了大学。

    慢慢地走在路上,我想,我应该去看看美人鱼。

    幼时我缠着吴子恒给我念《海的女儿》,他念得冷冰冰的,后来被我弄烦了,把他的挚友叫过来,就是你。

    你念着《海的女儿》,我却总在听到结局时就睡过去了。后来又再缠着你,你却摇摇头说结局不好。

    其实你瞒不了多久,在一个月后老师给我们讲了这个故事,她讲公主即使化为泡沫也一定很幸福。

    我却哭了,我拉着来我们家玩的你的衣袖,一直念着为什么没有一个好结局。

    现在我知道了,其实你也一点都不喜欢那个结局,纵使化为泡沫灵魂还在,但是人不在了,再喜欢都没有用。

    我看着那座孤单的美人鱼铜像,每年许许多多的游客为她而来,而她只是一个人孤单地立在这里,看潮起潮落,她是不是也在想念?

    身旁有一对情侣在拍照,女的拉着男的手硬要拍照,男的似乎有些等得不耐烦,但还是皱着眉等待,在女生摆好姿势以后也对着镜头灿烂地笑。

    我闭了闭眼,再睁开眼,海浪在眼前卷起,拂过美人鱼的鱼尾。

    “我最喜欢每天放学时去看美人鱼,要是给阿恒知道,肯定会骂我神经病,他肯定会说,我明明是理工科的,却天天想些文科生想的事情。但是,锦和,你知道吗?黄昏下的美人鱼,似乎有了夕阳的陪伴,没有白天时的落寞。”

    你是不是在这个地方几度停留,几度在想什么时候将我也带来看一看。

    我不敢想你的离去。

    一年前我生日,我没有和你说,偷偷给你打了电话,结果那天晚上,你从机场急急忙忙出来,在街道口遇上了车祸。

    我去的时候,只看到了一滩血迹,红色的,我愣愣地看着,吴子恒压抑地站在一旁,手腕上的青筋暴起,他是从来不会道歉的人,我也从没有听过他用这样自责恼怒却无能为力的语气讲过话。

    他说:“锦和,对不起。”

    他说:“你哭出来好吗?”

    我没有回话,我在想,他这是什么意思,他想告诉我,陈律衡死了?这是愚人节玩笑吗?

    在吴子恒的西装阻碍我呼吸的瞬间,眼泪无声地淌下来。

    哎,吴子恒,我从不知道,这么骄傲的你会向我道歉。

    哎,陈律衡,你让我怎么相信,你死了。

    这是11点57分,机场门口,还有3分钟,我的生日。

    这就是,你们给我的,我的20岁生日礼物。

    回去的时候我便开始整理行李,莉莉很讶异,她问才来了一天半就要走了?

    我回答是的,我笑着说,我找到答案了。我替吴子恒谢谢你。

    莉莉有些怔愣地看着我,我将手放在她面前挥了挥,我问怎么了?

    她说我昨天来的时候心情像是很不好的,今天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她放心了。

    我笑了笑,心里有些感激,我和她只是萍水相逢,她竟然这么关心我。

    回去后要好好的,莉莉送我到机场,笑着抱了抱我。

    在飞机上时我一直握着我没有开机的手机,旁边坐着一个40岁左右的妇女,她很友好地开口问,我是不是想家了。

    我说,是的。笑意盈盈。

    回家好啊,回家好,我的老公和孩子都在家里等着我呢。

    那你一定很幸福。

    是啊,你还年轻,对想家感触还没这么深,要珍惜啊,趁一些人还在的时候。她笑了起来,眼角的鱼尾纹清晰可见。

    但是,她一定很幸福。和眼角的鱼尾纹一样,那是岁月的温暖在她脸上刻下的痕迹。

    其实我明白的。

    去哥本哈根只是一场逃离,我想念陈律衡,才来到这座城市。

    我只不过是想在这里寻求一个答案。

    我知道我是时候该走出去了,我知道陈律衡死前手机里那条未编辑完的短信是什么。

    警察看不懂,吴子恒也看不懂,只有我懂。

    “海,黄昏,对不起……”

    全句应该是——我会带你去看海,黄昏下的美人鱼。但是,对不起。

    这世上,他在弥留之际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

    我知道他的对不起,对不起,不能再陪你走下去了,对不起,我违约了,对不起,请你不要怪子恒,请你好好的。

    下飞机时我看着邻座的妇女被她的老公接走,妇女走时还笑着和我说快点回家。

    我向她挥了挥手。

    开机。

    我编辑了一条短信。

    “哥,我在机场。”然后将手机扔进兜里。不管它几秒后的振动。

    我只等了十五分钟,不想他竟然是这么快赶到。

    我看着吴子恒披着风衣向我走来,那件黑色的大衣,是我19岁那年用打工的钱买来的,我买了两件,两件同款,一样的颜色。

    这时候我才忆起吴子恒常常穿着这件,纵使他的衣柜里的大衣已经从浅咖至深黑,纵使这件衣袖都快要被磨破了,他还是穿着。

    我看着他坚定地一步步走来,像是要碾碎噩梦般的一年。

    我仿佛看见了你在哥本哈根的天空下,也是这样,在风中行走。

    我笑着看着他,眼泪却开始落下来。吴子恒沉默地张开手臂,抱紧了我,然后拍了拍我的头,说:“回来就好。”

    我说:“对不起。我们回家。”

    我知道他明白我这句对不起,我不应该怪他,怪了如此之久,我们本就是亲人,他一直是个很冷漠的人,而陈律衡又是他的挚友,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他本就会有犹豫的,可是,幸好,我明白了,我回来了。

    我想,陈律衡最喜欢的,并不是哥本哈根,而是生我们养我们的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我和吴子恒,有他最怀念的人和事。

    而我从来就不是想去哥本哈根,我只是,在告别一些人和事,然后告诉自己,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记得你曾经给我写过:

    一人一间木屋两椅两杯淡茶,

    在等一个人如期赴约。

    上阶的苔痕太绿,

    入帘的草色过青,

    恰得新人的盖头暖红。

    沉溺回忆不如重新开始。

    我想重新开始。

    很久很久,肩膀有些酸了,才感受到吴子恒在我的肩膀上轻轻点了点头。

    听见似乎是从虚空中传来的话语,他说:“好,我们回家。”

    绿皮火车

    文/张子墨

    我走在大街上,天色是冷冷的阴蓝色,看大街上各色不尽相同却又相同的面孔来来去去,可能天上也会飞过一只候鸟,滑着翅膀就消失不见了。然后一阵风吹起了我脖子上围着的卡其色围巾,忽然间我想到,好像有那么一天,风也是这样子吹起了叶暖的围巾。

    “我们初三了。”叶暖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没有星星的天。

    “是啊,转眼就成最老的了。”我将手搭在叶暖的肩上,将自己裹在大大的校服中,扯开一个大大的笑容。风再一次灌进我的嘴里,可是一点也不冰。

    真的。

    “还记得吗?麦田三疯。”

    “当然。”

    我们仨是从穿开裆裤起就学会共同买糖三人分的朋友,小学时老梁狂热地爱上了枪花乐队,然后扯着我和叶暖去学了吉他去组了个只有吉他手和主唱的乐队,那时候我们的乐队名字还叫作思考的橘子。

    麦田三疯是老梁给我们的三人乐队起的名字,曾被我和叶暖嫌弃了很久。

    而我想起那次取名的记忆,它在这个夜里发着烫。

    那是一次初一的班级旅行,细节真的忘记了。只记得不安分的我们打着不在乱哄哄的烧烤营地和同学破坏环境的所谓“清高”旗号,摸着吃撑了的肚子溜出了营地。转转就转到了一片金黄色的麦地里,旁边还有个貌似荒废已久的铁轨,然后我和老梁就笑着说这可真像是所谓“青春疯狂”的类似作品中经常出现的那种画面。

    我们坐在铁轨边将腿伸得笔直,看着金黄色的麦子摇摆得很耀眼。我们想象着这里得有一列火车带着一队烟哐当哐当地开过去,还得是绿皮的。然后老梁就幻想着车上有个文静美好的姑娘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一页一页地翻着书。而那时的老梁已经学会了潇洒地甩头,他将头一甩,露出一个同样文静美好的侧脸。

    “有的人为什么要幻想着这种文艺到掉渣的场景,因为他想要拼命压抑住自己土豪的内心。”叶暖悠悠地说完这话就吹起了口哨,盯着一只鸟飞了过去。

    我莫名地就想到了《奋斗》里的他们,不断地和现在的我们重合。我想起有那么一幕镜头,陆涛站在台球桌上大喊着友谊万岁。

    或许我和老梁真的有着某种心灵感应,可能这种感应在我们小时候一同被父母亲光着屁股关到门外去就有了。总之我在心里发完一通感慨后,老梁就特有气势地跳了起来,站在一块石头上,举起了他的拳头。

    “友谊万岁!青春万岁!”老梁大声地喊着,也只是喊着。他的声音在风中坚硬得像块石头。

    “友谊万岁!青春万岁!”

    叶暖和我也这样跳上了石头,大声地喊着。白色的毛衣很温暖地裹住了我,我想如果我们现在坐在绿皮火车上就好了,去往一段三人行,自由自在的三人行。

    “我们真是麦田三疯啊。好,决定了,我们乐队的名字就叫麦田三疯。”老梁跳下石头,甩甩手臂。

    “天哪……麦田三疯?还不如原来那什么思考的橘子呢。”

    “别这样,我是队长好吗?就叫麦田三疯了……等以后的以后,我一定会为我们写首歌的!”

    “我一定会为我们写一首歌的!”老梁又一次认真地说。

    “我们竟然都这么大了……时间真快。”突然老梁又蹦出了这么一句。

    时间都到哪里去了。

    “我不想要融入无边人海里。”老梁吹了个口哨,哼起了Beyond。

    那时候我看着老梁,眼睛中有那么一束坚定的光。那时候我想,这样真好。

    时间或许也搭着我们的绿皮火车走了吧,但是有些东西依然不变地存在着,甚至更加闪光了,虽然不见得真的是永远不见了。

    叶暖仰着头看着天:“我也不想要。”

    在这个夜晚我突然格外地想念那些随风摇摆的金黄麦子,它们毫不做作的香味吹动我们的袖子,然后我们会一同毫无顾忌地大喊大叫,像是任性的孩子。

    我解开围巾绕到叶暖的手上:“永远的麦田三疯。”

    然后我们都笑了,很纯粹的那种笑。就像是我们还依然停留在那时候天空很蓝,随意笑闹的岁月。

    然后叶暖突然就哭了,尽管她还笑着。

    “真的好辛苦,我不像你成绩那么好,也不像老梁那么执着。我真的觉得我的背后空空的,我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走……我也不像老梁那么清晰。”

    那天晚上她讲了很多很多。我没有料想到外表人高马大向来脾气率直到有些粗暴的叶暖原来也在一直小心翼翼地藏着自己,包括藏着她自己的梦。

    她害怕伤害,她害怕自己那个在外人看来与她外表不符的“文艺风”梦想会被嘲笑,她说她真讨厌所谓文艺,其实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她说她真的想做一个不平凡的自己,她想让青春肆意一回。

    或许每一个孩子都是在保护着自己,我早该想到的。老梁和我也当是如此,不过我们至少在青春中追求着那么一种本质的自我,疯狂而真实的自我。

    “我想要一辈子走在不同的路上,”她说,“小时候我看到一列火车,稳稳地行驶在一条孤独的路上,旁边只有树还有天,它高高的,平静地行驶着,好像没有尽头。”

    “我喜欢走路,喜欢脚踏在不同土地上的感受,喜欢一座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认得我,这样就让我感到很舒心。”

    “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喜欢这样的,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了。”

    “你知道吗?……”

    原来我不知道,她已经靠在我的肩头睡着了。我说:“时间带走了你的小时候,可是你还是可以出发的。随时随地,为什么不呢?”

    她的眼睛微微张了张,又合上了。

    又是天明。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照样在王后雄和全效的夹缝中写些胡乱码的文字。嗯,我想或许2013年深秋我可以把这些文字寄给新概念,当然还只是想想。但是一秒一秒都在想中度过了,锐减的倒计时在黑板上一天天地提醒着我,青春就是这样减少的。

    老梁也开始架着厚厚的镜片说着他要将我和叶暖化合成五氧化二磷,我看着窗外说下次要记得我和叶暖的化合产物是烟而不是雾。叶暖变得比以前更加疯狂,可是在我们三人结伴同行的时候她依然会描述出那些她向往的场景。

    寒假都到了,深秋已经过去了。

    在返校的前一天老梁硬是将我们召唤到了他家里。打开门一看只看到地上散落的三个酒瓶,我和叶暖慢悠悠地走过去果然那三个酒瓶还是满的。

    老梁靠在沙发上抱着他那把最初的吉他。围巾在我的脖子上,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向上喷涌的热气。老梁说他想清楚了他要的生活不是固定在一个框框内向前走的,他也想要行走,想要不断地在与陌生磨合之时带着他的琴歌唱,唱他的故事,其中有我们。

    我们哈着气说老梁你真是伟大,你是我们之中最有想法的。然后老梁就笑了,笑得很开心,像是喝醉酒了一样。他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是绿皮火车的模型。叶暖走上前伸出指头去摸它,墨绿色的车身静静地融在昏黄的灯光下,很美很美。简直像是固定的时光,然而当时的我不知道这就是时光,终有一天会变成时光。

    老梁开始一首一首地唱歌,真的从天黑唱到天亮。他是在用吼的,一首首地吼过来,他说你们真不够意思,身为麦田三疯竟然不陪他一起唱。

    然后我们就一起跳到沙发上唱了一首Don't cry,宝贝别哭。可是我们还是哭了,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我们是知道为什么哭的,但是真的不想告诉自己我知道,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离去,会离开这三年的岁月,甚至更长。

    我们在人海里会遇见新的人,会慢慢学会想象此刻没有彼此的时候都和不认识的人们做着什么曾经是我们在一起做过的事情。

    而那时候的我们是否还在执拗地奔跑,像是小王子依旧守着那场固执的梦,依旧绕着自己的心转啊转的,转个不停。

    老梁抱着琴坐在灯下,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他真是帅惨了。

    叶暖抱着老梁送她的火车模型哭了,她总是哭。也只有在我们面前哭。

    我走到窗边看着一栋栋的房子里亮起的灯光,每一扇窗后都有一个人的故事。但是他们平凡得也像是那些灯,对于看客和外人,对于世界和声音,他们的存在没有痕迹。我想起叶暖和老梁曾经恶狠狠地说他们真的痛恨平凡,他们不愿意就这样平凡地过一生。我还记得他们一脸不羁地说,既然有机会成为这个“我”,就不会让这个“我”变成相同的成千上万个“我”。

    我看着他们,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很渺小。

    俗套的情节是,中考波澜不惊地过了,我们也散场了但是友谊还在坚固地存在着。可这仅仅是俗套的情节罢了。

    那天从考场里出来,我看到外面的阳光是那么真实,闹哄哄的人声混杂在一片黑压压的头中,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样的声音。

    一回家我就掏出关机了很久的手机。

    南方夜晚的大排档也是温柔的,红色的大棚和简易的塑料桌子被灯泡照得格外有香港电影里的味道,当然还要加上装模作样拿了酒在灌的我们。

    “我说,墨子你真是太无趣了。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喝酒。”老梁恶狠狠地把一瓶青岛砸到我桌上,对我说。

    “青春疯狂也不带这样的,明天还得去学校估分啊。”

    “估分干什么啊,再估也估不出多少分。”老梁耷着眼,含糊地答。

    叶暖拿着手机拍着现在白晃晃的灯光照着路,我笑她真是会拍这么乡非的街景。她很认真地看着我说,终有一天我们会像这条街一样,都走光了,只剩下回忆还在驻扎就像这灯一样。

    我们最后靠在街角的栏杆上看着老梁蹲在地上吐,又会想起最初的自己。小时候的老梁就已经学会用笔画出简易的吉他,指着电视上的Beyond说我要像他们一样。而小时候的叶暖我不认识,我只看过她小时候害羞地低着头绞着头发的照片,现在的她束起了高高的马尾,一米七的身高常被我们打趣说以后找不到老公。嘴边的三颗痣在她笑起来的时候会活泼地跃动,而那暴脾气也总让我们叫她暖哥暖哥。但是她现在会穿上长裙,会像孩子般无助地看着夜,会在向我讲述梦想时面目温柔。

    我知道这就是她,无关岁月,却要感谢岁月。

    老梁终于兑现了他的承诺。估完分之后他提着琴偷偷溜到学校的大礼堂,礼堂里已经挂起了明天毕业晚会的横幅。深红色的幕布像是一种时光的隐喻,我还是怀念那时风吹麦浪,三个疯子的青春万岁。

    我怀念,风吹麦浪

    三个疯子说青春万岁

    我看着绿皮火车哐当哐当

    我怀念,风吹麦浪

    三个疯子喝一瓶青岛

    我怀念,时光扇了我一个巴掌

    三个疯子搭一列火车

    某天,你一定会想

    想起当初的梦现在还在吗

    “还在!”我们大喊着。尽管只有我们仨,可是真的够了。老梁说他不贪心,虽然现在只有两个听众,可是他觉得这样就很好了。

    真的很好了,你说呢?

    我现在站在街上,想起电脑里存着的这些文字,想起又要到了一个深秋,我该给它结个尾了。然后一个个人走过,或许他们都有一段故事,可是看客不知,世界不知,他们的生命该有何种不同姿态。此刻我格外地想念叶暖和老梁,他们一定不愿这样匆匆地走过。

    而我终于上高中了,考到R城最好的R中,在做着难题时会感慨初中真好,也会在晚自习时在草稿本上写下始终不变的我的文字。我的。

    叶暖最后去了她妈妈所在的城市,她说这一天真的来了,她注定要离开的,离开她曾拥有过十六年的小R城。那些记忆所包含的痕迹可能会慢慢地随着时间不见,可是记忆不会。

    老梁依旧背着他的吉他,去了杭州念书。他说每个夜晚他都会唱起《麦田三疯》,他说不变的一定不会变的。

    而我去火车站送他们,也笑着说你们终于要坐上火车了,虽然不是绿皮的。

    他们就笑,笑得很开心。终于两列火车都开走了,站台上的我看着空空的铁轨,想起绿皮火车和麦田的故事,绿皮火车载着什么走了。

    而我问叶暖的那个问题,终究没有答案,也不需要答案了。

    我只是站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火车开走好像带走了什么。然而我脑海中越来越清楚地出现了那辆绿皮火车,我终于知道原来我们早就在那辆车上了。

    再也回不去了。

    风居住的王国

    文/夏桑

    带着对她的追求,我诞生到了这个世界,为此牺牲了在新世界的生活和本应得到的一切。

    少女用不知从哪儿找来的废品制作了我的身体,我很矮小,但却很沉重。记忆是浑浊的,不去努力的话,什么也想不起来,我迄今为止从何处来,又向往着何方。

    我张开眼睛,她在我的面前,微俯身体,拍着双手,朝我张开双臂。我试图接近她,却感觉到废铁片吱嘎吱嘎地映衬着我的尴尬。我有些紧张了,然后摔了一跤,铁片和地面发出一声漂亮的碰撞,砰的一下,我看不见她了。少女没有放弃,依然拍着双手,迎接我的到来。我慢慢地爬起来,转了转头上的铁环,我觉得我还没有摔坏。我又一步一步艰难地走起来,看着少女微笑的模样,有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少女是谁呢?是我的谁呢?我扑进她的怀抱里。

    “你做得很好。”少女抱住我,开心地说。

    我无法和少女说话,但是,这是我所追求的新世界唯一的温暖,虽然我这用破烂做出来的身体无法感受到温度。

    我看向她身后的窗,从那后面射进来几千万束耀眼的白色光芒。

    曾一度,我以为这个少女总是待着的小木屋就是整个世界,因为少女总是不出去,她喜欢窝在墙角,我说过的。可是呢,有一天,我看着窗外的耀眼白光,从那后面出现的不知道是什么?当我慢慢走近,从那道温柔的白光后面一定会出现什么我从来不曾见过的东西。带着这样欣喜的心情,我偷偷地跑了出去。

    世界骤然苏醒。

    天空淡蓝淡蓝的,有白色的云朵点缀其中,像一团团棉花。蓝天之下,是广阔的金色草原。秋天了吗?还是这个世界的所有草叶都是黄色的?我走进草原里,不知道走了多久,等我回过头,已经看不到来路了。我埋在黄色的草中,看不到前方,也回不到过去。呆呆地站立着,偶尔看看天空,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光点,它们都循着一个同样的方向,从草地里飞舞出来,逐渐飘满整个草原,直到进入云朵,到达天空。我呆呆地看着它们,举起手,光从我的废铁片空隙中穿过了我的身体。这个时候,少女出现了。

    “这些光很不可思议吗?”

    我点点头。

    “天空呢?”

    我摇摇头。

    “地面呢?”

    我还是摇摇头。

    “只是这些光吗?”

    我点点头。

    “这又是因为什么呢?”少女盘起手,单手抵在下巴上,微微低头沉思起来。

    我望着少女,对于一直待在这里的她来说,这些光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周围,那些小光点,好像一个个精灵,纯白纯白的,在静谧的风声中漫舞着,让我陶醉。

    少女放下抵在下巴上的手。

    “也就是说,你知道很平凡的景色,所以才觉得不可思议。”

    我点点头,看向天空。

    这是影,我这么认为。可影都应该是有本体的,它们的本体又在哪里呢?也许,是新世界里的人们留下的某种东西呢?比如说,回忆,或者眼泪,可能还会是幻想。少女背着光,和风吹过她的发隙,吹动她的白色连衣裙,她把双手放在背后,对着我微笑。

    少女说:“我们回家吧。”

    我举起沉重的铁皮,握住了她的手,少女就这样带着我在原野里走了很久很久,静谧的草原上总是吹过一阵又一阵的和风。美丽的金色草原,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在我们身后安静守候了。少女放开我的手,独自走进了小木屋,我看着她的背影,记忆中那些浑浊的东西开始有了影子。

    少女很少和我说话,因此我必须得记住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好好收藏着,以备不时之需。她的声音很清甜,让我有种想要抱住她的冲动。但我托着沉重的铁皮,无法快速地冲到她的面前,并且我也不知道少女是否会答应我。所以,我只是站着,听她说完,然后决定我是点头还是摇头。我的铁皮身体只允许我这样,尽管我很想做些什么有用的事,但那没有办法。

    有时,少女顾不上我的时候,我总想,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所见的只有少女一个人,还有小木屋,我看了看少女,觉得不能够扔下她一个人走。

    我转了转我沉重的铁头。

    “累了吗?”少女居然抬起头对我说。

    我摇摇头。心里窃喜着。

    “那是想要出去了吗?”

    我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傻瓜。”她笑了,天使一般。

    少女牵起我的手,有种被闪电触碰的微微震颤从指尖传达至心脏然后到达大脑,一寸一寸地告诉我自己有多么在意她,让我不得不去思考她到底是谁,还有我是谁。

    我存着这些疑惑,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瘦瘦小小的肩膀和乖乖小小的背影,很模糊的印象就从脑海里面跳出来,似乎很久以前就已经熟悉。有一个小女孩在我面前,那时我似乎比她高了很多,得低下头看她,而她就在我面前跳跃着,像一只小麻雀兴奋不已。她突然停下来,转过头,就在我即将看到她的那一瞬,世界转换了,我掉入了少女的怀抱。

    “你在想什么?”她皱起眉头,“差点摔倒。”

    我举起手,指了指头。

    “哦,在想事情。”

    她知道我的意思,所以自言自语起来。这样聪慧的少女我也好喜欢。

    她站起来,又牵起了我的手,我们沿着草原的边沿走,徐徐的,缓缓的。金色草原里面依然有光漫舞,我依然看不清它们的本体,那究竟是什么?我思索着,感觉到有一片薄薄的东西砸落在我的头顶,我慢慢抬起头,生锈金属嘎嘎地转动。

    “是叶子,终于也秋天了。”少女伸出手接过掉落的叶片。

    原来这里是有春夏秋冬的,我这么想着,这个世界不是永远秋天,这里的草叶不是永远枯黄。风拂过,吹掉了少女手上的叶子,它轻轻落地,与地面细微摩擦。随之而来,草原上发出簌簌的声响,我知道,是因为风。在这个世界居住的风总是那么宁静,有种能让人沉淀下心情的力量,似乎在这样的和风中,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和不安,变得无欲无求。

    “你很喜欢这样的风吗?”

    我点点头,抬起头看着她。

    她笑了,又笑了,宛若天使。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少女,一天之内笑了两次。在这之前,她只是和我待在小木屋里,偶尔才说几句话。而今天却……我想我猜不透少女。

    她没再看我,径直走向前方,白色连衣裙随风飞舞。又有很多树叶掉落下来,黄色的一片片散落在地面上。少女停下来,开始像只小麻雀一样跳跃,踩住那些落叶,叶片咔嚓一下发出清脆的声音。长发随着她的跳跃而舞动,我只能看见她的背影,有些僵硬的动作显示出她的不自然,这不属于少女,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是,就算不属于她,她还是那么认真专注地完成着这些动作。

    我挪出一步,脑海中又跳出了那些模糊的印象。是那个小女孩,马尾辫梳得高高的,跳跃着。上次没有继续看下去的画面这次就出现在了眼前,是的,她踩着树叶,咔嚓咔嚓好多清脆的声音传来,还有她天真烂漫的笑声。

    是小孩子那种稚嫩的无忧无虑的笑,让人很动容很喜欢。我思索着我的记忆深处,很久很久以前,或者是很远很远的将来,我存在于一个不同的世界,那里是不是就存在着这样一个小女孩,只是我没有记住这段时光。

    我望着她跳跃,听见她风铃般的笑声,好想就这样看着她慢慢长高长大,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只是好想好想看着她健康快乐地成长下去。我的眼前,那个小女孩的背影,渐渐模糊,又突然清晰,然后再次模糊,我有些心急地挪出一步,她即将回过头,我即将看到她的模样,会是怎样的可爱和单纯呢?我迫切地希望看到她,可是,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若即若离?我伸出双手,好怕她就会这么离开我的视线。可,似乎,怎么越来越看不清了呢,为什么,要错过呢。她就在我的面前,可是我这身沉重的铁皮让我无法快速到她面前,就像我无法快速到达少女面前一样。我无奈地举着手,视线里的小女孩,渐行渐远,让人没有办法。这条路的终点是什么?我只能看到一个通向远方的小圆点,好像透视图一样的,路的远方就只是一个点,再多的什么也看不到。我看着那个小点,她越走越远,渐渐变成一个点。我想,她大概到达远方了吧。

    可是,那一点,怎么会,居然发出了光,它飞舞起来,直直地通向了天空。我狠狠地眨了眨眼,再次睁开,少女在我面前,依然努力地踩着落叶。

    我望望天空,草原上还是有很多光正在飞向那里,也许我看到的那束光就在其中。我走到少女身边,机器挪动的声音还真是不好听。她停下来,盯着我,我奇怪地摇摇头。她没有说话,却也不再踩落叶了。她走进草原里,下半身被草叶埋没,她不说话也不笑,这样淡漠的背影让我好陌生。似乎,是我做错了什么,那到底是什么?

    我跟上少女,尽管步履维艰。

    少女没有回头,她一直走一直走,走进了草原的最深处,我再也看不见后面的小木屋了,到处都是柔软的草叶,随风拂动,静谧而安详。但少女的背影让这一切都不同寻常,看上去像是酝酿着一场暴风雨,这就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

    但愿这只是我的幻想。

    少女终于停下来,回过头,看着我的眼睛,露出烂漫的笑容。她的笑,宛如一道阳光,划破了我心里的乌云。她伸出手接住一束光,美丽的长发拂过她柔白的脖颈。少女看向下方,那个用破烂制作的我。

    “你还觉得这些光很不可思议吗?”

    我点点头。

    “你知道它们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

    她放开那束光,它飞入了云朵,无影无踪。

    “那是回忆。”她看向天空,那些拼命希望到达云朵后面的光。

    我只是站立着,我一直猜想的光的本体,就是那个世界人类的回忆。每个人的过去都会变成一束光,在这个世界居住。无论是美好的、悲伤的过往,都变成回忆,从草间飞舞出来,到达天空,那个蔚蓝色的王国,就成为永恒。

    “我也会变成那样的光。”少女说。

    什,什么?你要走了吗?你要离开我?为什么要那么做,是我做错了吗,我可以道歉,不要走,留下我一个人不是很残酷?就算有再大的风,我也会陪着你,分享你我的力量,尽管我无法说话,无法感受你的温度。我想我爱你,爱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你能体会吗?我伸出手,希望她能够来接住我的期盼。

    “因为你始终没有记起我,再……”她依然保持着迷人的微笑,在那后面透出浓烈的悲伤。

    她转过身,白色连衣裙越来越耀眼,我看着她的身体渐渐透明,感觉她离我越来越遥远,我挥舞着手臂,我想呐喊,我拼命地摇头。可她只是依然在消失。我无力挥舞着的手臂和无声的呐喊,根本就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发生。我没有记起过她?始终?我不是少女制造的吗,我对于她来说不是没有任何作用吗?为什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告诉我,在离开之前请你告诉我!

    “再见,爸——爸。”

    什么?“爸爸”,少女对我说这两个字,对我来说是那么陌生。我愣住了,呐喊和挥舞都凝滞在空气里。难道说,那个小女孩就是少女,她回过头的时候我即将看到的就是少女的脸,她跳跃着像只小麻雀一样兴奋不已,那曾经就是少女的模样,所以少女的背影我会那么熟悉,她为我扮演着曾经的那个她,烂漫天真地踩着树叶,而我却始终没有记起她。

    原来我是她的爸爸,她制造我留这么一个无用的我在身边,只是为了寻求温暖。少女没有错,都是因为我,是我愚笨,始终没有记起我可爱的女孩,我的宝贝,我义无反顾的唯一。再也忍不住,我的眼泪决堤,在心里流成江河。

    少女还是在笑,她终于化成了一束光,飞向那个蔚蓝色的王国,居住在这个世界里,没有终点,成为永恒的我的一个回忆。

    不要!

    我睁开眼睛,白色床单,白色墙壁,白色,一切都是白色。妻子在一旁兴奋地大喊医生,我的女儿,那个叫作夏木的女孩,倔强地不肯来我的床边。我努力地支起身体,那个画面依然清晰,是梦?我想夏木就是那个少女,她一直渴望着我的关怀,一直希望被我记起,那一次,我真的就以为她要离我而去了。所以,这一次,既然上天给了我又一次的机会,我怎么能够放掉。我看着夏木别过脸,觉得好亲切,我朝她招招手,示意她过来,她不肯来。妻子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她才慢慢地来到我的窗前。

    “这个礼拜去植物园好不好?”我微笑着对她说。然后,看她丰富的表情从淡漠变为惊讶,接着是喜悦。单纯稚嫩,就像她的幼年,那个烂漫天真的小女孩一样,兴奋地跳跃起来。

    医生批准我提前回家,趁着空闲,我制作了一个自己,那个梦里的铁皮小人。有一天,夏木发现了,拿起它很亲昵地贴了贴自己的脸颊,说可怜的孩子就需要保护。

    我笑了,从那以后,我就相信,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宝贝,如果没有人呵护和疼爱就会变成另一个世界的光,飞向天空,就此居住在那个蔚蓝色的王国里,让我们怎么找也找不到。

    爱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夏木,你能感受到爸爸对你的爱吗?在今后的每一个小小细节中,在我为你制作的废铁娃娃里,我会记得你,永远记得。

    小女生阿菜

    文/杨康明

    我总是爱这样叫她,阿菜阿菜阿菜。我与阿菜相识于2009~2010学年度,这一时期于我而言,除了高考失败之外,平静得如同老人脸上寂静的鱼尾纹。阿菜是主角,我只是配角,没有公主与王子,没有街灯,没有油伞,没有爱心早点,没有褶皱边的电影票,没有寝室区转角的缠缠绵绵,更没有华丽浪漫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噢!阿菜是有爱情故事的,我都忘了,我连配角也不是,最多就算一个观众。好吧,阿菜的故事不是我的故事。

    当局者迷,旁观者不好说。这是阿菜的故事,我是旁观者。

    不知道从何时起,班里一位患有精神分裂的女同学成为众目焦点,大家的议论纷纷加强了她的敏感。她待人的奇异想法和诡秘行为并不受自己控制,强迫症使她过分关注头顶的日光灯而惴惴不安,她还不止一次向我诉苦:有人追杀她!一个人活在如此心理疾病折磨下,能不可怜吗?

    现实是,没有人觉得她可怜,因为她带给同学们的伤害更大。班主任联系她的家人协商退学事宜未果,将她的座位调到第一排角落,以尽量减少对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同学们心知肚明心照不宣不约而同地在她的后排空出位置。强调集体生活的教室就这样变得气氛诡异。

    几经周折,两位班长义勇献身,坐在她后面。再经周折,×班长出于成绩原因退学,空着的位置由我顶上。我这人根本没有什么伟大的情怀,只是不想再坐在最后一排踩着青春的尾巴耍流氓而已,我该听听课了!那已是高四下学期的开始。

    就这样,我作为复习生的回忆似乎从此才有资本。患精神分裂的女同学、同桌班长葱头、乖巧的猫仔、公主脾气的秋女,嗯,当然还有阿菜,暂时不给出定义的阿菜!

    阿菜短头发,招风耳,有眼袋,眼睛和散发着热气的馄饨一样温柔,她的塌鼻子比我的塌鼻子要精致好多倍,皓齿,红唇潮湿。她经常用普通话与我交流(一般同学用粤语),笑起来咯咯咯的,仿佛从高山上一跃而下的水珠,引起两米以内的荡漾。

    她与秋女是室友,她们时不时会躺在同一张床上讨论所有女生涉及的话题,彻夜不眠,好在明天见面时可以彼此心领神会地捂住嘴偷笑。阿菜后来的日志里多次提到这位挚友,大概现在也没找到往日情怀。当然,她怀念的应该还是当初话题里面的那个“同学”吧!

    “同学”,阿菜总是在外人面前这样称呼男朋友,不知情的还以为她对同学们朝思暮想,实质非也。

    天下的爱情总是如此一般,非当事人永远不了解故事的真相。阿菜和“同学”怎么就成一对了呢?这个问题围绕着我以致高考完后,自己关心的已不是考试答案。

    “同学”坐的位置和我未坐上前排时的位置差不多,人也应该和我没两样,混混一个。他讲起笑话时表情自鸣得意,谈起毫无实质的无聊事情时身体语言激情澎湃,但那只是他的面具。这个聪明的孩子,发奋起来则埋头苦干两耳不闻窗外事,能考进班级前五名就是最好的证明(虽然只有过一次)。他不帅,但她喜欢他的坏,她亲口承认的。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种老话竟然被阿菜赋予行动执行着!

    爱情里的女生,你永远把握不了她的想法。对于阿菜的现在想法,我自然也没有把握。

    阿菜似乎从没伤心过,嘴角上扬的微笑弧度向世界展示着自信与开朗,勤奋好学贤良淑德善解人意的品质也可以在她身上找到。我经常在五楼的班主任办公室里碰到她,只见她手舞足蹈,跟教语文的班主任讨论问题。这当然让作为语文科代表的我感觉到压力:阿菜你这样是不是想当科代表?她见到我则咧开嘴,像在给我回应:“你这破职位我才不稀罕!”

    她和班主任的关系贼熟,熟到可以交流感情生活。后来我也知道,班主任了然她的恋爱生活。她有时在我面前哭丧着脸:“我该听语文老师的话,不该开始这段爱情的!”显然,这是某次模拟考后知道成绩退步的认知,在爱情的美妙触觉中哪来那么多1+1=2的理性。至于班主任是怎样对阿菜教导的,我不得而知,教导的效率,我更没兴趣,我明白只有一个结果:阿菜才不听你的头头是道!

    阿菜要恋爱去。

    阿菜开始甜蜜地入眠浪漫地梦醒清爽地早起,嘻嘻哈哈喝比她眼神还温柔的白粥,大步岸然爬楼梯到六楼上喜欢的数学课,用在校门口买的高价软皮本抄满怀幻想的涂鸦日志,跑起步来大口大口吞着夹带青草香味的空气,刷牙洗脸洗澡洗衣服拖地抹窗叠被子套鞋子袜子穿外套备感带劲,用标准的高考签字笔记录整齐的烦琐板书以换到更大的阿拉伯分数,对每一个见到的人笑,专注图书馆窗外几乎伸进来的绿油油的芭蕉叶,喜欢每一本似乎有些不应该通过审核的杂志,听好像总是反映她心情的流行歌曲,详细感受《千与千寻》的漂亮色彩和气魄……她的生活开始不一样了,不一样带给她的是满怀惊喜,无处不在的惊喜,快速飘摇的惊喜,和往日不可同日而语的惊喜。

    阿菜的初恋就这样产生,这段美妙的感情体验是漫长的,作为旁观者确实需要歇息,我就暂且将眼光抛到周围的生活吧!

    承受我们一群不同地区高考复习生的高州中学是历史悠久的名校,名字偶尔会出现在高考辅导出版物的封面上。它依山傍水,环境幽雅,设施完善,是学子追求知识殿堂的好去处。它至今还让我梦牵魂绕,毕竟在成长的岁月里圈住了我的记忆。

    高考复习生的男生团体全部住在东面的两栋建筑里,与第二饭堂孤立于新买的地皮上。认真学习两点一线的男生,从早到晚最多见的异性为食堂阿姨,因此见到任何女生都会多留意几眼。宿舍区通往教学楼的路靠着围墙而设,像极了穷人身上单薄的衬衣。有那么一段日子,宿舍区大搞建设,种上了树,建了球场。我的班主任经常会开着他的红色马自达玩飘移,车屁股扭得并不好看,倒是扬起袅袅灰尘。葱头每一次和我商量事情时都从六楼往下探:“真是的,他的车还在!”确实,红得很出众。

    葱头爱好科幻数码中国福利彩票,买杂志的频率和图书馆的杂志更新频率不相上下,电脑报微型计算机人物周刊科幻世界南方周末一期不少,还有我很三八地喜欢的《信息时报》,因为里面有“周公解性”,乐此不疲呀乐此不疲。有时候,他吃饱了撑着就坐上公车到市区买彩票。刚开始买彩票只是他一个人在疯,后来就发展成团购,不少同学纷纷试水,偶然有人喜中几十元奖金,那第二天的早餐是顺理成章地有了着落。最大一笔奖金是葱头碰上的,具体多少我也忘记,只记得第二天早上我、猫仔、秋女的课桌上躺着香喷喷的KFC肉粥。我至少还是有良心的人,边吃边想:起床洗刷20分钟,公车来回40分钟,我于6:30吃着早餐,那葱头岂不是5:30起的床?

    猫仔与秋女是同桌,相同的特点是安静,安静到你不知道身边有如此人物。猫仔爱借我的MP4,还有电就不会还。后来我与同桌女生的关系闹翻了,我就要求和猫仔换位置,这样,我的同桌就变成秋女。现在回想,实在对不起猫仔,让她担惊受怕地过日子!秋女很公主,时不时为小事怨声载道闷闷不乐怒火中烧。我有惹毛过她一次,唯一的一次,怎么收尾的已没有记忆,倒是她翘起来可以挂可口可乐瓶的嘴让我窃窃自喜。

    因为秋女和阿菜是好友,串位聊天是常有的事。例如,聊到阿菜的男朋友,同学同学同学。

    同学,你好吗?

    阿菜的初恋历经早期的温馨后,虽然不用担心柴米油盐酱醋茶,但总要面对生活的吃喝拉撒。

    问题来咯。

    阿菜开始为学业与情感的时间分配而焦虑不安,讲台上老师非标准普通话的课似乎没多大吸引力了。尽管坐在第一排,窗外山上蝉的浮躁鸣叫影响做化学题的思路,就算炎炎夏日也会觉得手脚冰冷,雨滴慢慢侵吞着弱小的心理而敏感继而失眠,爱上了冷水澡管它影不影响身体的发育,发现原来离群索居是最好的保护方法,逐渐想家想香甜的汤想母亲亲切的关怀,羡慕低年级学生的轻松自己却读这该死的高四,习题册上的空白页怎么就越来越多了呢?白得像她讨厌的小白脸!

    阿菜和“同学”的关系确实有了问题。

    对于这种荒凉的生活感受,阿菜又品味了不少时间。有多久?直到高考前一夜!

    6月6日夜,晴朗,无风,着衣相对系数中等。操场上成群结队的学生在嬉笑怒骂,不知道在放松自己还是自欺欺人地逃避高考前的不安浮躁。问题是,我也在此列。

    我们几个人好像是在足球场上又好像是在第一饭堂更像在树林里吹得天花乱坠,反正就是说得很口渴。也不知道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说要去宿舍区找“同学”,貌似是我说的貌似是阿菜说的又貌似是葱头说的。葱头看得很明白:阿菜受心情影响最大,再下去明天就不用高考了!问问她怎么啦!

    “怎么了?”

    “没事!”

    “为什么?”

    “没事!”

    “找他?”

    “好!”

    “你在篮球架下吧,我帮你到他寝室看看?”

    “好!”

    “你等等!”

    “好!”

    阿菜一手捧着书,一手拿着水杯。夜色毫不留情地继续黑下去,她瘦小的轮廓和浮雕一样镶嵌在茶色的黑影里,鲜明有角。她乖乖地立正,一呼一吸都小心翼翼,远处的欢歌没听到,近处的虫鸣也没听到。大概在等我的好消息吧!她可能第一次光临雄性气味浓烈的宿舍区,但这都不重要了。

    她男朋友不在宿舍,我实在心情黯淡,在四楼朝着阿菜的黑影喊:“你在下面等我,就来!”

    我再次扎在她面前,说:“不在!”言外之意是问:“你要怎么办?”

    她脸上的落寞和过年时的烟花似的,冷淡清凉,再怎么装在我眼里都是徒劳。眼红得要哭,但没眼泪,憋得多叫人心疼啊!

    后来我与她在一饭二楼对立而坐,谈了相处以来最多的话。有我的未来专业,我的家乡,我的破鞋,我的发型,我的异地恋,我的傻不拉叽,有她的喜欢城市,她的小弟,她的邻居,她的样子,她的前途,她的神经质,她的不可理喻。别憋了,我知道你想哭。

    黑乎乎的夜飘忽起来,仿佛将所有人的思绪抽空。血液像是凝固在真空注射器里一般脱离了引力。两年以后的她,还能记得自己说过些什么吗?

    这也不重要了!

    再后来,阿菜没有读上理想的大学,小本科,一座被她称为鸟不拉屎的城市。她对“同学”的感觉依然念念不忘,思念化成涂鸦泼在QQ空间上,写了删,删了写,写了再删。

    都快两年了好不好。

    我问:“为什么那么死心眼不肯放手?”

    她答:“不知道,感觉!”

    我问:“他和你深到什么程度?”

    她答:“管得着吗你!”

    我问:“干吗不再找一个?”

    她答:“管得着吗你!”

    我问:“那你怎么办?”

    她答:“爱情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说:“初恋不是这样子的,看看《初恋这件小事》吧。”

    她答:“题目幼稚,不看!”

    她显然不知道,固执会让人失去多少发现世界美好的机会。

    我理解不了阿菜,正如她所言,我这臭男生是体会不到的。行文至今的冲动,不过如此,这是阿菜的故事,我只是旁观者,旁观者有旁观者的观后感。

    正是阿菜的存在让我恍然大悟略有所思。她让我真切地感受到女生对爱情的追求与坚持,无论思索过往或是展望未来,都是一个人在选择。这选择可能苍白无力也可能代价连天,可内心埋着那个使她无数夜晚哭泣入眠的男孩,痛苦得心甘情愿。她让我尊重每一个女生,理解她们的多样性,明白她们细腻地付出背后的心酸。

    爱情的对错界限含糊不清,人们何必站在立场里苦不堪言?进不去对方的世界,是因为你给不了幸福而已。

    脑子一转,身边的阿菜何其多!

    小女生阿菜,你好吗?

    “那个只在梦中陪我度过了一程时光的男孩,晨雾一样,在阳光破云而出之际,便消散在不知何处的角落。那么长久的指望,在高考结束各奔东西的瞬间,便成为失望,曾经怀有的种种只有我才能知晓的喜乐,记录在日记中,亦落满了悲伤的尘埃。这样唯美又感伤的想象,只是一个遥远渺茫的梦,早已预测会醒来不再,依然不肯停息对他的想象与缠绵。”

    ——阿菜《喜乐一程》

    尾指

    文/王宇昆

    现在,我们来交换秘密。

    ——周暮晨:我知道是你号召所有人在音乐学院的人才引进计划上写了我的名字。

    ——明晓:你飞去加拿大的那天,我偷偷跑去机场,但还是没找到你。

    钟声响了三遍,穿着正式服装的人们在牧师的号令下统一起立,转身。周暮晨紧紧握着明晓的手踩着《婚礼进行曲》的步调走进众人视线,花童紧跟在新人的身后,拉起新娘的裙尾。

    周暮晨小心翼翼地拿出银色的钻戒,像雕琢工艺品一样为新娘戴上戒指。牧师的眉头突然紧锁,发出清嗓子的声音,他挪了挪步子在新郎的耳边小声地说戒指应该戴在左手上。周暮晨用眼神和手势告诉牧师不要管这件事情,他又帮明晓整理以便使戒指戴在最舒适的位置,台下开始变得喧杂,大家在质疑新郎这种错误的行为。

    令人费解,周暮晨把戒指戴在了明晓右手的手指上。

    多年前,周暮晨做过类似的动作。他把雪碧的易拉罐环戴在了另一个女生右手的尾指上说着“你的手指真好看”,然后对着站在门口拿着涮好拖把的明晓戏谑地一笑。要是平常,明晓只会沉默着用不予理睬的态度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可就在周暮晨摆出一脸“坏人得逞”的表情时,一个拖把被明晓重重地甩了过来,周暮晨满身水渍腰际被拖把手柄击中。倒是周暮晨身边的女生先对着明晓怒声呵斥,明晓看着周暮晨与刚才截然相反的表情,冷冷地说了句“活该”转身离开教室。

    多年前的那个表情被明晓定义成“废柴”,并被明晓深刻地记住,本以为关于周暮晨的记忆永远以这个表情留作收尾,但当她在北京宽敞的马路上再次看见周暮晨的时候,一切回忆又像冬天走进温室里的那一瞬间,眼镜片上铺满了氤氲的雾气。

    北京冬日,深夜十二点,光着脚坐在马路边的明晓化着浓重的烟熏妆,顶着一头廉价的亚麻色枯发,她有些想睡,但又不想被这冰凉的柏油路拥抱,所以勉强支撑着疲软的眼皮搜索电话簿里可以打通的电话。说起来也好笑,这几年她的手机换了好多个,可是电话号码依旧是高中的那一个,她并非不在乎昂贵的长途漫游费,她只是害怕那个人有一天回来会找不到她。

    手机屏幕发出来僵冷的光打在明晓油腻的脸颊上,电话簿翻来覆去找不到可以随叫随到的联系人,她莫名其妙地翻开排在最末的联系人的资料,陷入了沉默,照片上的那个人就是周暮晨,这张照片是周暮晨发给明晓的一张自拍,被明晓偷偷地设定了联系人头像。四年的风尘,把明晓吹到了北京,把周暮晨吹去了加拿大。明晓总是会想象现在周暮晨的样子,以及如果对方再看到自己时的表情。

    应该是逃避或是厌恶吧。想到这里,胃里一阵酸味,明晓低头吐了一地。

    “天冷就应该多穿点。”话音伴随着一件厚厚的西服被盖在自己的身上,明晓垂着头用手捂住自己的胃。作为校广播站的主播,这声音是高中陪伴了每个晚饭的时间的一道佐料,明晓惊讶地扭头,看着西装革履拖着行李箱的男人笔直地出现在自己的身旁。

    四年过后明晓第一次和周暮晨见面,在北京灯红酒绿的夜生活的一隅,一瞬之间,明晓感觉从胃里泛出一阵又一阵的暖流,把食道里嘴巴里的异味全部驱赶。依旧是和高中一模一样的寸头,依旧棱角分明,依旧下嘴唇上有一颗黑色的痣,暗夜中的黑色被晕进了周暮晨精致的西装里,明晓感觉到了真实的距离,那种明明相隔只有一拳却感觉距离万千的寒冷逼退了身体里的暖意,和这个世界的冰凉融为一体。

    那晚周暮晨把明晓送回了她租的地下室,然后为她从超市里买了红糖姜汤。明晓自己租住的地下室潮湿阴冷,仅有的一扇窗户还正对着垃圾收集站。这让从小到大从未住过如此寒碜的地方,甚至连步入的机会都没有的周暮晨站在房间里不知道该在何处坐下,于是只好尴尬地在原地踌躇。

    “姜汤是驱寒的,喝下就睡吧别感冒了。”周暮晨端来为明晓泡好的姜汤。

    屋子里的灯光还算明亮,周暮晨可以清楚地看见明晓憔悴的脸庞:“你开始化妆了?”本应带着惊叹语气的话还是被处理成了一个问句。明晓点点头:“看到今天这个样子的我,是不是很失望?”话里充满了奇怪的语气,明晓一口气喝完姜汤蒙上被子:“走的时候记得锁门,不要太用力。”

    周暮晨摇头其实是在回答明晓的那个“失望”的问题,可惜女生并没有看见。

    门掩上的时候甚至比猫咪的脚步还要轻,蜷缩在被子里的明晓用力地闭上眼睛,不想让她认为“只有懦弱的人才会这样”的眼泪跑出来。

    噩梦从姜汤的辣味中爬了出来,她永远记得周暮晨曾经是如何把她的世界踩扁的。

    明晓高二的时候因为选择艺考所以转去了一所艺术高中。相貌平平,专业成绩却异常优秀的明晓是老师眼里“后生可畏”的人才,这让从来专业成绩第一的周暮晨十分不爽。

    不知何时周暮晨发现明晓总是把左手的袖子拉到最低,厌恶女生的男生就在某个课间偷偷跑去女生的背后一把翻起了女生的袖子。当周暮晨看到女生左手仅有的四根指头的时候举起女生的手对着全班大声呼喊“残障者里面的艺术天才啊”,那一刻明晓的脸火辣辣的,像被人当众扇了耳光,懦弱让她没有反抗地挣脱男生的手掌跑出了教室。

    从出生就预示着与众不同,明晓一直坚韧不拔地忍耐着,会被人嘲笑“少一根指头”,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被伙伴们孤立视为异类,甚至因为这么一点的“特殊”而被老师瞧不起。所以进入青春期的明晓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习惯性地把袖子拉到最低,做任何事情也只用右手。

    而真正难挨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周暮晨开始找各种机会欺负女生,“少一根指头”成了班级里随处可听到的谈论内容,更没有多少人愿意冲出风口浪尖和明晓做朋友。仿佛又重温了小时候那种被孤立的失落感,明晓的生活变得压抑狭窄,“周暮晨”三个字也逐渐变成她的死穴——她最憎恨的人。

    梦里醒来,明晓发现枕头湿漉漉的,她端详着自己的左手,想着这辈子或许无法佩戴象征幸福的尾戒了,正如所有女生憧憬的美好梦想,被时间一点点震动一瞬间破灭。她懒得回忆梦里的内容,而是拿起枕头底下的手机,删除了通讯录末尾的那个联系人。

    已经大二的明晓每天的时间相对宽裕,家境普通的她为了多挣些钱,去了一家酒吧弹琴。也是从这里开始,明晓开始谙熟霓虹灯下繁华的生活方式,她买廉价的化妆品,租借华丽的演出服,因为琴艺惊人时常会得到客人的小费。她习惯晚归的生活方式,并将自己打造得如同这座城市一般魅惑动人。

    从南方小镇北上来到北京,可以说实现了明晓一家人的梦想,少了左手尾指仅有九根指头的双手竟然也能弹奏出动人的钢琴曲,这是明晓成功进入国内最好的音乐学院的原因。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爸妈曾经想带明晓去做一个假的尾指,但被女儿拒绝了。因为她想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残障儿”。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高三,周暮晨向明晓告白,被明晓拒绝。男生知道自己原来伤女生太重,想用真心挽回,但发现一切连补偿的机会都没有。周暮晨把自己整理的乐谱和乐理知识全部送给明晓,甚至在艺考前夕为明晓搞到了一模一样的考卷答案,但这些都被明晓一一拒绝。周暮晨失望地打算放弃,此时正好举家打算移民加拿大。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沉沦于一个自己原本那么讨厌的人,周暮晨原本坚持留下转而答应父亲出国。

    或许是为了逃避明晓的再次拒绝,也或许是质问考量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样一个人。

    相反,明晓的世界从此少了一个冤家对头,生活也归于平静。

    “出国之前本来想和你做一个正式的告别,我知道你不想见到我,所以只好把在国外的联系方式塞进了你家的邮箱里。”喝着一杯拿铁的周暮晨对坐在自己对面的明晓说道。

    “那个邮箱的钥匙丢了,所以至今没有打开过。”明晓回答周暮晨,瞳孔有些闪烁。

    “我给你的邮箱里发过无数封电子邮件,可是你一封都没有回复过我。”周暮晨咽下一口咖啡又问。

    “那个邮箱的密码忘了,所以一直登不上。”明晓若无其事的答案再次浇灭男生的希望。

    “那你不会找回密码?你知道我每次等你的回复都像是在等高考成绩。”

    “说得跟你参加过高考似的。”

    少了从前的驽钝和怯弱的明晓明显让周暮晨不知所措。

    “我回国就是因为想和你在一起。”周暮晨的一句话让明晓陷入沉默,她无声无息地把果汁喝完,然后拿起包离开。

    “我现在是你们学校特聘的学生导师。”周暮晨的这句话被明晓的背影和踩着高跟“咯噔”的声音揉碎。

    其实周暮晨不知道,那张放进邮箱里的联系方式一直被明晓放在钱包里,而电子邮箱里的每一封邮件明晓都会仔仔细细地看好多遍,只是每次想要回复的时候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次周暮晨作为导师为学生们上课的时候,明晓被旁边共同练习的女生发现秘密,女生看到只有四根指头的手掌惊叫起来。和高中在教室里被男生发现并嘲讽的境况一模一样,明晓这次没有懦弱地逃避,而是在钢琴前继续演奏乐章,灵活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仅有九根手指却可以跨越十个音阶,真是少有的天才。”曲毕周暮晨称赞着率先鼓掌,紧接着教室里不约而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周暮晨想起了高中那年自己做过同样的事情,但备感欣慰的是曾经怯懦的女生已不再畏葸不前。而这样的改变让周暮晨更加确定自己对明晓的感情,明明你越是坚强我越想要紧紧地拥紧你保护你。

    咖啡馆见面后,周暮晨开始越发频繁地出现在明晓的生活里,学校上课的时候自己的老师就是周暮晨,晚上去酒吧弹琴观众就是周暮晨,甚至去食堂排队打饭站在自己身后的还是周暮晨。

    这让明晓又回忆起高中的时候,周暮晨为了追到自己,整天跟在自己身后像个猥琐的猎奇犯。可是那时候明晓是喜欢这种感觉的,但她强迫自己不能沉溺,周暮晨拥有和自己不同的太多东西,身后追逐的女生数不清,凭什么会喜欢上自己这种平凡甚至“残缺”的女生。每当屈从的时候明晓会让自己拼命回想男生嘲笑挖苦自己的回忆,男生的每一个表情都被清晰地揪出并镂刻在明晓的脑海里。

    “全世界只有我可以欺负你,别人不可以。”这句话是明晓被学校嫉妒自己的女生锁在体育器材室后被男生找到时说的,明晓至今无法相信曾经的敌人竟然会说出如此煽情的话,而自己也着实被感动了,虽然仍是径直离开不给男生留下任何感谢的说法,但明晓坚定地发现从那时开始自己喜欢上了周暮晨。原本相互排斥的两颗星球想要运转到统一轨道,需要时间的推移和引力的转向。明晓无数次想要卸下防备穿越枷锁,可是当准备敞开怀抱接受的时候却发现那颗星却是流星飞向了他方。

    可是现在以学校特聘导师身份回归的周暮晨重新进入自己的生活,明晓却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面对,换种说法,明晓在想自己应当以何种方式说服自己接受那个曾经的少年。

    “这是你最爱的四喜丸子,特地打给你的。”周暮晨端着饭坐在女生的对面然后又夹起丸子送到女生的盘子里。

    “你竟然还记得,”兀自咀嚼的明晓说道,“只是我现在没有这个喜好了。”

    周暮晨依旧异常耐心,把丸子夹回自己的盘子里,然后安静地和女生一同享用午餐。

    “今晚我会弹If You Believe”,明晓的告别方式总是让周暮晨无奈,但听到这句意思大约是在邀请的话时,周暮晨望着离开的女生开心极了。

    这天下午周暮晨特地选了一件自己最中意的西装,把皮鞋打磨得光亮,出门的时候从抽屉里拿出那颗自己准备了很久的戒指塞进了自己胸前的口袋里。

    周暮晨数不清这是第几次听明晓弹奏这首曲子了,高中的时候互为竞争对手的两个人总是会在琴房里为这一首钢琴曲而争得你死我活,期末专业考试周暮晨故意弹错一个音而输给明晓得了第二,可是后来女生竟然也学会了这种错误,在每次演奏的时候都会弹奏这个错误的音调。

    酒吧今天的人还算比较少,周暮晨特地挑了一个最好的角度可以看到明晓的演奏。今晚明晓穿了一件抹胸的礼服,跳动的手指和自然起伏的身体让明晓格外迷人。周暮晨仔仔细细地聆听,最终还是发现在曲子的第三章第二小节的那个错误的音,这么久竟然还是没有改过来,周暮晨有些窃喜。

    出门接完电话的周暮晨一进门就看见一个男人把手搭在了明晓裸露的肩膀上,做着调戏性质的动作。

    “明小姐啊,你每场我可都是来捧场的哦,今天我过生日,你怎么着也得来陪一杯酒不是嘛,小费今晚翻倍。”男人油腻的手在明晓的肩膀上游走。周暮晨走上前甩开了男人的手,把明晓护在一旁。

    “你算老几,要我女朋友陪你喝酒。”周暮晨说着给了男人胸口一拳。

    明晓在男人们彼此挥舞的拳头之间听到了“女朋友”三个字,她来不及回味或是多余地深思这种领属性特别强的词语,手就被紧紧地抓牢。……

    北京的夜灯火通亮,空气里满是躁动的因子。

    周暮晨拉着明晓的手跑出酒吧,一路狂奔。他左手提着明晓的高跟鞋,右手紧紧勾住明晓的肩膀。周暮晨的脸部和肩部被棍子打中,他忍着痛和明晓跑了很久才停下。他们在一家牛肉面的夜摊的位置坐下。

    “你干吗和那些人动手?”明晓拿出纸巾递给周暮晨。

    “谁叫那个人对你动手动脚的。”周暮晨轻轻擦拭嘴角的血迹。

    “你只是在逞强,这样不会改变什么的。”

    “我的心没变就好。”

    “可是我变了,我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个我。”明晓纷乱的思绪中突然跳出这样的回答,像是在寻找一个最漫长的肯定答复,两人的对话就此打住。

    沉默良久后,周暮晨转过头看着明晓:“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一句很肉麻的话吗?”……

    “全世界只有我可以欺负你,别人不可以。”周暮晨握起明晓的手并轻轻地亲吻,“这些年,我想了很久很久,幼稚的过去让我确定,距离越远我越是逃避可我越无可救药地想要和你一起走下去,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也不管你是不是原来的那个你,我只想要你答应我,嫁给我好吗,我绝对可以让你幸福。”周暮晨从口袋里拿出戒指,单膝跪地做出求婚的姿势。

    “你被揍晕了吧。”明晓拍了一下周暮晨的脑袋,坐在塑料凳子上注视着男生的双眸,这样的对视是第一次,深情中带着久违的欣悦。

    这些年,让周暮晨从退缩逃避到坚守感情,让明晓从迟疑、自我否定到坚决勇敢蜕变。正如那一百六十九封邮件的发件人地址从来都是统一的“mingxiao521”,也正如明晓电子邮箱的密码从男生离开后就被改成了“周暮晨”三个字的拼音缩写。有些事情不是它本身不对,而是它没能经得起时间的打磨而最终走向错误的路口。

    只是这一刻明晓找到了答案。

    “老板,两碗不放葱花的牛肉面。”明晓转身向老板招呼。

    “你快给我起来吃面。”

    “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那我就叫老板给你抓一大把葱花咯。”

    “只要你答应我,放多少葱花都无所谓。”

    时间没有模糊他们彼此的样子,相反让两颗心靠得更近,就像周暮晨还是那样清晰地知道明晓喜欢吃的菜,就像明晓还是牢牢地记着周暮晨对葱花过敏。

    “这样吧,在告诉你答案之前我们来交换一个秘密……”

    他们彼此之间的秘密有太多,这些不为人知的私语像一座座栈桥,勾连起两个不同颜色的山峦。

    周暮晨的手机突然振动,传来一封简讯。

    ——“我的演技不错吧,为了帮你追到嫂子还白挨你一顿揍。”

    周暮晨迅速删除短信,招呼老板快点上面。北京冬夜的角落,升腾的雾气里,周暮晨含情脉脉地望着明晓,是那么温暖和幸福。

    教堂聒噪的气氛在新郎的一句话后变得平静。

    “我希望,我能做一辈子你的尾指。这样,我们就终于可以一起弹错那首曲子的那个音符。我希望,我能做一辈子你的左手,所以我要用戒指把你的右手牢牢套住。”周暮晨深情凝视着明晓说道。

    紧接着是沸腾的掌声。

    周暮晨和明晓在牧师和众人的祝福下热烈地拥吻,周暮晨再次紧紧握住明晓的左手,然后指指相扣。

    “你愿意吗?”

    “我愿意。”

    对窗

    文/杜郑兴

    1

    早上七点,她该浇花了。

    我推开窗户,惺忪的睡意被一阵清新的风卷走。

    昨夜下了场大雨,雨水打湿了一切,一切好像都是全新的。

    而她现在果然就在我的不远处,我的正前方。

    她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针织衫,配了一条黑色紧身裤袜。

    她专注地看着窗台上的那株绿油油的植物,用手拨动着它的绿叶,爱抚它的根。

    我看见她躬身将唇贴到叶子上,心满意足地笑着对植物说了些什么。

    似乎每天她在与植物告别时都会说一句话。

    而我今天终于从她的口型辨别出,从她的唇里缓缓脱口而出的是——再见了,亲爱的。

    2

    她是上周三搬来的。

    那时我打完几局dota,眼睛酸涩,于是回到房间,走到窗前往外四处望望。

    我意外发现了原本无人居住的对面那栋楼的那间房有了一张颜色鲜艳的大床。对窗挂上了同样颜色鲜艳的大窗帘。

    是个挺温馨的房间。

    我心想,里面肯定住着一位公主。

    正当我在脑海里极力刻画她的面庞时,她出现了。

    皮肤白皙,长发披肩,一副文静的样子。看上去和我年龄相仿。

    她拿着一个花色水壶,给窗台上摆放着的一盆绿色植物浇水。

    我也是那时才发现那株植物的。我从不养植物,所以不知道那到底是花还是树。

    它那时还很娇嫩,而现在已经长出了几片匀称的叶子。

    这都是她每日悉心照料的结果。

    我那时本来是想和对窗那边的她打个招呼的,可却不知如何开口,胸口莫名地微微发热,心里很不好意思。

    至今,我还没和她说过话。

    3

    天很阴沉,下着雨,有人在喊,收衣服了。

    路过一家花店,我忽然心生好奇,便在店里驻足观赏花。

    等我准备走出花店回家时,这才发现外面已是黑云密布,暴雨如注了。

    我只好将外套脱下,顶在头上,一跃而出。

    我刚跑几步,地上的积水溅起,打湿了我的鞋。

    我尽量迅速而又谨慎地跑着,滂沱的大雨打在我脸上,前方的视野被扰得模糊不清。

    等我跑到小区门口,呼吸已经十分急促了。

    忽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夹杂着水花碰撞发出的阵阵声响。

    我回头,在暴雨中艰难地辨认出用手捂着头,向我狂奔而至的她。

    她好像根本不在意我的存在,从我身旁飞驰过去,踩起的水花溅了我一身。

    我驻足原地,望着她越发远离的模糊背影,无奈地叹了口气。

    回到家,走进房间,我从衣柜拿出衣物准备换下这湿透的一身。

    走到窗前,刚准备要拉上窗帘,却一眼瞥见对面窗台上的植物不见了。

    ——原来她飞奔回家是为了移走那株生命。

    我忽然笑笑,忘掉先才的些许不快,竟觉得她有些可爱。

    4

    我在那家花店买了一盆彩色的仙人球放在我的窗台上。

    当心生这个想法时,我自己都感到奇怪。

    尽管不太愿意承认,但分明是为了取悦她。

    尽管不太愿意承认,但对窗的这个女孩,已经不知不觉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而仙人球这种植物,无疑是最适合没有养花经验的我。

    ——它不需要太多雨露。

    它密密麻麻的刺正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我抬头,忽地看见她不知何时来到窗台前,正在看着我。

    我感到浑身一下子有些不自在,一股暖流冲上耳根。

    她披着头发,还穿着睡衣,像是刚刚起床。

    我很想正式地招呼她一声,但却一瞬间把以前所想的对话全然忘却了。

    我有些尴尬地保持着立正姿势,心里越发紧张。

    她专注地看着我的仙人球,我想她是在看那些尖锐发亮的刺。

    她好像笑了笑,酒窝浮现。大大的眼睛熠熠发亮。

    我正要说些什么,她却转身离开了窗前。

    我心里忽然一空,无奈地看看我的仙人球,用手指轻轻触碰一下它的刺,痛觉传递到神经,身子紧接着慢慢凉了下来。

    5

    天气忽的转凉使我不得不穿上一件外套出门。

    骑上自行车刚到小区门口,便看见了她。

    她正同一个男的在一起,那男的把头发烫了,染成酒红色。皮肤黝黑,脸上到处是点点伤痕。

    她正和他笑着交谈着,声波被空气阻断,我只是隐隐听见笑声。

    蓦地,他将她拥入怀抱,好像拥入一片叶子。

    她单薄的身体被他紧紧包裹,她将头轻轻靠在他的右肩上,一直动也不动。

    ——她一定很温暖。

    而我的心却早已被眼前的一切击碎,一瞬间好像被一下掏空。

    我伫在原地,浑身竟开始发颤。

    ——却不是因为这凉得发邪的天气。

    ——我是在吃醋吗?我问自己。

    我越思考这个问题,我越感到心里浮现出的酸楚凝住了脑细胞。

    他们还拥抱在一起。

    我费力迈开脚,用力蹬了几下踏板,赶紧逃离了那里。

    6

    在这段时间里,她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那一片片梦的碎片,拼凑出来的记忆,竟让我几次忍泪。

    最近她把头发染成了和那个男的一样的酒红色,阳光洒在她的头发上,更加令人目眩。可她从前的那头黑发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子里,几乎成为了一种如影随形的意识。

    她只是头发的颜色变了,但我却觉得她的人忽然一下也跟着变了。

    她的那盆植物长得疯快,枝条伸出了窗台,她换了一个花盆来装它。

    我想,她正细心地呵护着他和它,用尽全部的爱。

    至于我的仙人掌,却只会用满身的刺来掩盖自己的脆弱。

    7

    夜。

    我被刺骨的风凉醒了。

    待我正要换个姿势倒下去时,我却听见对面的窗户在咚咚作响。

    我从床上爬起,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看了看对窗。

    灯是开着的,窗台周围被照得一片金黄。

    忽然窗帘拉开,紧接着出现的她打开了窗户。

    她从房间里拉出一条床单,从窗台上扔了出去,然后是另一条,再一条。这些五颜六色的床单的两端被紧紧系成了疙瘩。

    我一头雾水地偷偷窥视着这一切。

    当她把床单一角系在了房间里的床腿上时,我才一瞬间恍然明白了她的用意,立马将窗帘一下拉开,连忙尽量小声地朝她吼道,喂,你要干吗?!

    她一下子被惊住,身子颤了一下,睁大眼睛看着我。

    你吓死我了,她深吸一口气说,你睡你的觉,不关你的事。

    我连忙说,你难道是要顺着床单爬下楼吗?

    她立马将右手食指竖于嘴边,示意我小声些。

    你都看到了,还问什么,这不关你的事啊。

    我说,你非要从这里下去吗?

    她不语,转头弓下身子再拉了拉系在床下的那头床单。

    我更急了,说,你先别急着下去,我马上去楼下接住你。

    不等她的反应,我连忙走出房间,为了不吵醒父母,我蹑手蹑脚走到客厅旁的家门前,没想换鞋,打开门,立马跑着下了楼。

    我跑到对面楼下,站着抬头看着站在窗台上看着我的她。

    我问,房间的那头系紧了吗?她点点头。

    我让她小心着下来,她立马将一条腿伸了出来,另一只手紧紧抓住床单,接着缓缓爬了下来。

    我没想到她会如此熟练,看来以前她就用这种方法很多次了。

    她很快就到了我眼前,我上前扶着她,她很快安全地落了地,然后撩了撩刘海看着我。

    我觉得我肯定脸红了。但我依然故作镇定地问她,三更半夜的你这是去哪里?

    她看了看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小声说了声谢谢。

    我鼓足勇气从嘴里说,是去见你男朋友吗?

    她一动不动地睁大眼睛惊异地看着我,像是在问我怎么知道。

    我接着说,你这么做,不安全,这么晚去见他,更不安全。

    她看着我,说,你为什么要管我。

    我听了很想告诉她我喜欢她,但在这样的情景下,实在难为情。

    她见我不答,再次向我道谢,然后从我身旁走过。

    我只能站在原地盯住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消逝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

    8

    我最近无心照顾我的仙人球,事实上,我好像从来没有照顾过它。

    我竟然有将它送人甚至是丢弃的想法。

    至于对窗的那盆植物在几天前便从窗台上彻底消失了。

    我再也不能在我的窗台这边看到她,因为她的窗帘被拉得严严实实。

    我知道她一直在窗的那边,但却好像在躲避着我。

    我想过找她谈谈,但又觉得真是难为情,她很明显是讨厌我的。

    我坐在窗边叹了口气,为她,也为我自己。

    最近的梦常常让我半夜醒来,然后我发现我的床单被汗浸湿。

    关于她的那些梦变得越来越缥缈虚无,我甚至不能在梦中辨别出她的样子。

    而每次我在噩梦之中惊醒以前,记忆的最后是她渐行渐远的背影,被周围的黑暗紧紧包裹。

    9

    晚上九点,我毫无睡意。

    我想要给她写一封信,所以我提前买好了漂亮的信纸。

    在一番语言的反复纠正更改之后,我终于提起笔开始写。

    当我刚刚写了一句话时,我忽然听见对窗传出了她的声音,像是在与谁争吵。

    我从我的窗前看着被窗帘遮得死死的对窗,只能看见她房间的灯开着。

    从那里不断传出的说话声被空气融化了,我只能听见一些模糊不清的字句。

    我的心变得莫名紧张起来,不好的预感在滋生。

    争吵在加剧,声音变得更加尖锐了。

    忽然一个女声迸发出来,就好像一座山峰轰然倒塌般。

    我终于清楚地听见了一句话。

    ——你怎么这么小就不懂得珍惜自己,爸爸要是知道了该有多伤心啊!

    我怔在原地,内心汹涌地听着从对窗传来的她的啜泣。

    那哭声仿佛要将我拉入一个阴冷黑暗的地牢。

    蓦地,又传来一声干净利落的清脆响亮。

    什么东西被忽然砸碎。

    紧接着从对窗发出的,是她的一声痛彻心扉的叫喊,仿若呕出灵魂般,要撕开这黑暗的天幕。

    10

    今天早上我在我家门口发现了她的那盆植物,尽管换了个新的花盆,但我还是一眼认出它来,就好像认出她一样容易。

    这盆植物已经奄奄一息了。

    我拿起花盆里的字条。

    替我照顾好它,谢谢你。

    林馨

    刚刚得知她的名字,她却已离开了我。

    我立马把植物搬到我的窗前,和我的仙人球并排放置着。

    对窗里空荡荡的,好像又回到几个月前。

    ——她不会再回来了吧,我想。

    我看着窗外,寒风掠过我的脸颊,勾引我的泪。

    我很想告诉她,她自从出现,就无可替代地进入了我的世界里,进入了我的梦中。

    我很想把那些关于她的记忆碎片拼凑给她看。

    可我还要继续生活下去,习惯没有她的生活。

    ——会很困难吗?我问自己。

    泪水终究还是逃出眼眶的束缚。

    我低头看着她留给我的植物,我准备模仿着她每天对它所做的事。

    我将腰弯下,将我的唇贴到它垂着的叶子上。

    我缓缓开口说:

    ——再见了,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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