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90后获奖者佳作A卷-盖世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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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园岁时记

    文/徐飞力

    北大北大。

    说大不大。一塔湖图、静园六院、两阁四斋,所圈定的只是很小的一方土地,由此处及彼端,骑车尚显奢侈,而单凭脚力,又略略不足。

    说大也大。北大之大,尤在其北。人文学院不知何时拔地而起的重重庭院;朗润园里随处散布的杂草盈天的湖沼池潭;鸣鹤园缓缓铺展的一脉清波并一方水榭,想必四百年前那些诗意撩人的黄昏,惠郡王也曾于此处坐看“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的景致。彼昔的暮色是否也如今日一般无凭无依?四下无声。向晚时分的空气里,晕荡开了荼縻花的淡淡香气。

    第一次细致地游赏燕园是在夏季。热浪从京中一路席卷到西郊,一行人小心翼翼地在湖区四围的丛林里跋涉,就是见不到湖的影子。询问路人,竟是同病相怜,自此方知七八月间的燕园,无处不是游人如织。游人携妻带眷,髫年鹤发皆往来不绝,甚或有组团游玩者,整齐划一的红衫红帽排布在图书馆门前的大道上,迤逦如龙。印象最深的一次,期中大考后与室友饕餮归来,颤颤巍巍地骑车过湖边时,听到有家长诗情款款地点拨学龄幼童:“这就是朱自清写过的荷塘呀!”一边说还一边放出凤凰传奇的手机铃音配合教学。四人对望,俱是惊遽非常。

    那一日我们终还是领略了未名湖的芳姿。过石桥,下石阶,再沿林间小路曲折回环了数遭,那湖就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猝不及防地跃然眼前,全然是“空阔湖水广,青荧天色同”的意境。彼时燠暑未消,但驻足湖畔却有沦肌浃髓的凉意。湖水澄碧,岸边建筑的轮廓都在水波中泛着皱褶。于是有好心的学姐热情指点,那边是德才均备斋,燕大最早的男生宿舍;那边是大名鼎鼎的博雅塔,仿的是应县木塔的造型;这边是花和尚庙遗存的山门;而湖对岸的一处石屏上还保留着乾隆帝的题诗……

    夏季流火的月份,最喜见盎然的绿意。而静园,无疑萃集了燕园最深浓的绿色。草坪的绿油亮可喜,几番料峭春雨过后,方可没马蹄的浅草竟茁壮成了一片绿浪翻滚的汪洋。众社团皆钟情于这片天然针织地毯,即便是寒气逼人的冬日,也常见红旗招展、人山人海的盛景。还记得去岁冬日,尚挂名于话剧社的我和一干业余戏友于此处排戏;从炎炎夏日直至霜降之月,终于背熟了拗口的台词时,却被告知公演的时间与“一二·九”冲突,只得愤然作罢。

    静园六院满壁攀缘的爬山虎亦是一处亮点。六院的朱门长年深锁,唯有依凭那些穷天极地的灵性植物来揣测门背后泛黄的旧事。与爬山虎分庭抗礼的还有垂落花架的紫藤萝,蝶形的花瓣簇群而生,犹如串串剔透的紫葡萄替了红杏出墙来,好似要把那些隐秘的旧闻说一桩与谁听。

    暮色垂垂之际,轻装的师生们就开始了他们的环湖慢跑。晚霞将一池静水蒸腾成了赤红的沸汤,扰得近岸的翻尾石鱼似欲一跃而出;而南岸的花和尚庙山门则被落日的余晖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阴影;此际由北岸遥望,山门框住的小丘及其上的斯诺墓皆陷落在一种雾样的神秘中。

    向晚的空气愈见薄凉,偶有鸽群掠过,洒下一串清冷的哨响,是初秋了。

    艺院的宣传片里,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单车穿过一片银杏树林的长镜头。28楼西侧的银杏树林,千岛葵的声线带着玻璃的质感,镜头自秋季的晴空缓缓下移,划破因微风而抖动的金色涟漪,最终定格在灰白的水泥地面上。流畅而带有仪式感的过程,饱含着朴素的诗情。

    一教背后的小树林亦是赏银杏叶的好去处。比之生活区内和图书馆门前的不成气象,此地的银杏树,许是受到了丛林与水泽的滋润,出落得更为颀长饱满,齐整地耸立于地势陡降的岸边,竟有蔚然成林的风采。高树遮天,满地翻黄,间或有脚步声细碎响起,除此之外万籁俱寂,涉足此间,仿若置身洪荒。

    秋季的一日,骑车过湖北岸,大约是在红四楼的位置,倏然见草丛中一团闪光的白色物事。近一看,竟是位通体雪白的猫小姐,正团身湖畔欣赏自己优美的倒影。过路的游人皆无意搅扰,吃惊地张大嘴巴屏息敛气地经过。燕园的猫当真是有性情的灵物呀。

    曾于秋霖初霁的黄昏闲步考古博物馆庭前。未干的雨滴顺着晷针的尖端簌簌落下。晚晴的光景,夕阳的光芒有如酿期恰宜的清酒,给人以温和的刺激却绝不致酣醉。“夫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流光在玉脂白的晷面上诡谲地变奏——亘古不变的隐喻的意味。

    林斤澜说“北京人说春脖子短”,想来秋脖子也长不到哪里去。几场秋雨过后,秋天对京城的辖期彻底告终,转而入冬。瑞雪初降的喜悦无以言说。落雪之夜往往是密密匝匝的安谧,次日天亮,刺骨的寒意破窗而入,推窗四望,目之所及一切皆白,唯雪野中的星点鸟雀尚保留着跃动的生命力,东奔西突于白茫茫的天地间。京城的雪湿度欠佳,往往是干粉状的碎屑,费力揉搓成雪球后也难有杀伤力,故雪地里举相机者甚众而戏雪者鲜得一见。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人们的脸上也都挂着笑意。未名湖的水终于冻成了结结实实的羊脂玉,引得天南地北的学子皆欲试试自己的冰上本领,平素静若处子的湖面上一时间人影攒动,嬉笑叫嚷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第一次在未名湖滑冰,大约是小学六年级时。彼时未名湖的管理甚为稀松,全然是不折不扣的“野冰”。好不容易能够穿着冰鞋跌跌撞撞地走动几步时,竟发觉脚下微湿,再看前方冰面,早已融化了很可观的一层,一片水漫金山的景象。事后想来,果然是有“野冰”之野趣。现下,未名湖冰场已然收归校方管理,冰场只有在冰层厚度达标时方能开放。还记得去岁第一次滑冰是在期末考后,几个人趁着辰光方早,大步流星进了冰场。到了冰场,方才意识到判断失误,此际正是滑冰的高峰时期,冰面早被众冰刀啃啮得体无完肤,走刀一次竟能有三级阶梯的地势体验。

    “风吹冬暖变春暖”。京城的冬春间过渡淡薄,湖冰绽裂出哥窑瓷器的细碎纹路时,第一缕春风就已酝酿成熟。经雪覆盖了一季的静园草坪,又漾开了几星纤弱的绿意,一岁的轮回重归于起点。

    淅沥的春雨中,在校史馆附近游荡。形制粗糙的小石桥散发出悠远的古意,循着曲折的小径踱至三一八惨案纪念碑处,雨丝纠缠在对面校史馆的玻璃切面上,迸发出清脆的鸣响,一声一声,仿若历史的余音。蓦地回首,视线与雨帘中的塞万提斯像相触——“寂静似幽冥”,是芭蕉的诗句。

    曾于另一个晚晴的黄昏踏上湖心岛。“满树嫩晴春雨歇”,游荡在方被濯洗过的松柏间,脚步声都显搅扰。视线穿越槐叶松枝,落在红四楼的清水砖墙上,脑海里一幕幕地浮现出《穆斯林的葬礼》中的画面。六十年前那些诗意撩人的黄昏,新月就是在湖心亭的围廊下安恬地徜徉于英美文学的海洋吧,而楚老师就是在红四楼一层的那个窗口,一丝不苟地完成着《故事新编》的翻译……

    两个人之间,只隔着一段浅浅的湖水,却是如此难以逾越……

    半支烟

    文/徐岳林

    烟这个词,仿佛注定和寂寞、烦恼联系在一起,但就是有那么多人好这么一口。每支香烟都有一个故事,一支未抽完的烟,一段没有谈完的恋爱,一个豹哥和烟仔的故事。半支烟是豹哥想了一辈子的那个只看过自己一眼的美丽舞女,是从来没有在烟仔记忆中存在过的父亲,是烟仔妈脑海中连模样都忘了的人。

    曾有前辈这样评价:“女人永远在回忆,所以一直在往后退,而男人却喜欢往前看,所以男女就好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交叉。”叶锦鸿导演的电影,就是这样一种旧香港的记忆味道。

    叶锦鸿1999年拍摄的《半支烟》,按导演自己的话说,是一部关于“记忆”和“失忆”的电影。香港的影评人纪陶曾说过,本片结束后,他有种读《百年孤独》的感觉,多种线索平行作业,好似打碎七宝楼台,璀璨有之,糟乱有之。

    三十年前过气的江湖大哥豹哥因一次决斗落败而逃亡巴西,成为大厨,回首大半生,竟发觉自己唯一不能忘的是三十年前只见过半支烟时间的那个舞女,于是返乡寻爱。回港后遇见一个为妓女被非礼而挥刀砍人的牯岭街杀人少年——烟仔,遂与之结识,患上老年痴呆症的豹哥从此开始了寻爱的路程,烟仔和他的妓女母亲也在自家门口日夜等待着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出现,于是,两段故事从半支烟开始,缓缓燃烧……叶锦鸿是个文艺片高手,拍摄这个与记忆有关的爱情故事时,为它披上了黑帮古惑仔争斗的外衣,并且用非现实的虚幻手法,让此片变得文艺感十足。

    在这部片子里,没有人正在经历爱情,所有的人物都只是在回忆,死抱着记忆的人,思维的保险丝出现了乱窜的火花,或渐失记忆,或篡改往事,或直接杳无踪迹。既然忘不了又盼不到,那就抽烟吧,抽是伤身,不抽则伤心,不抽烟难道真的去抽无奈。

    镜头里的豹哥,五短身材,开始秃顶,身体发福,一副中年男人的窝囊相貌,还开始患起老年痴呆症。他回来是为一个女人,在一次与对手的搏斗中,一个抽烟的女人一直注视他,待到烟抽一半,移开目光。她不说一句话,却在半支烟的时间内攥住阿豹的心神,并化为其无法忘却的回忆,恋过一生。以前看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面欧阳锋曾说过:“当你不能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半支烟的工夫后,阿豹成了这话中之人。

    年轻时候的阿豹,明明是个争风吃醋,做出“出卖老大,占兄弟便宜,偷阿公的钱,勾引兄弟老婆”的事情逃到巴西的卖猪肉的小混混,却在烟仔面前骄傲地编造着一个属于自己的江湖梦。在那个梦中,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年轻英俊,为博红颜笑而大打出手的少年下山豹。

    导演很好地把握了镜头语言,连串潇洒炫目的短镜头切换,配上巴西风味的音乐,日本热血漫画式的风格,给人一种老照片的真实感。连烟仔也为之动容,甚至拉着母亲兴奋地说:

    “妈,你看看他,你认得他吗,你看清楚点。”那一刻他是真的希望阿豹就是自己从未见过面的父亲。

    但曾志伟就是曾志伟,什么时候都变不成冯德伦。揭开事实的那一幕:街头人来人往,一张漠然的面孔在阿豹面前闪过又消失,可是,他遗失了最想记住的那张面庞。得知真相的烟仔愤怒地质问阿豹,阿豹声嘶力竭地喊道:“这个世界这么多东西要记,找些好的来记吧!”

    阿豹确实有权利选择记忆中属于自己的江湖,他永远都是那个潇洒地掐灭了半支烟的靓仔,只有置换了年轻的懦弱的自己后,才能配上心爱的女人。烟仔砍人有个理由:妓女也是人。阿豹也是,是人就会有骄傲和卑微,有他的离离合合,也许在他人眼里是个笑话,但在自己心里,却是最重要的。毕竟,爱做白日梦并不是个罪过。

    阿豹从来都没有拥有过爱情,他所认为的爱情在常人眼里只不过是单相思。最后,阿豹在一个破落的舞厅里与痴爱的女人共舞一曲。女人依旧美丽迷人,阿豹也仔细地盯着她,和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叫什么?”舞女冷漠地说:“阿南,阿南。”没有了下文。

    她的名字是阿南。从此,阿豹的思念不再是无泉之水,如同张雨生《没有烟抽的日子》里的歌词:没有烟抽的日子,我总不在你身旁,但你是我唯一的希望。

    烟仔妈连自己都不知道和谁在一支烟的工夫里就有了这个愣头青的孩子,遂将他取名为烟仔。烟仔的人生,不过一支烟的工夫,就被制造出来了。

    饰演烟仔的二十岁的谢霆锋,演出了那时的热血激情,不停地打打杀杀,内心却萦绕着一份卑微的渴望:一份关于父亲的记忆。当阿豹问他小流星雨时许的什么愿望时,烟仔说:希望我妈,可以早点记起我爸的样子,她就不用每天站在庙街了。可是,每天一直等在庙街的,也有他的身影。既然现实生活不能给烟仔一个父亲,他就只能靠幻想来满足自己的愿望,如同那次与阿豹的对话:

    “你知道吗,我昨晚梦见我爸了。”

    “他什么模样?”

    “高不算很高,不过很健硕,很严肃。你看到他就会觉得他是个有正义感的人,我还看到他拿着枪到处惩奸除恶。”

    阿豹再问:“你爸是什么样子的?”

    “没有,没有样子。”

    “没有样子?”

    “我见到他时,他真的什么都有,像整个人一样,就是没有样子,我也不想的,没办法的。”

    也许所有小混混心中的父亲都是有一天母亲突然停下手中的烟告诉他:“你爸爸是个警察。我想起来了,他是个警察。”烟仔与母亲在深夜的庙街,各自哭。他狠狠地哭,他虽然是个混混,但他是警察的儿子。

    烟仔和阿豹一样,渴望有一天也可以找到梦醒后永不磨灭的脸孔,他的女神,是那个曾经抓过她的女警。所以他在家门口放了台对着警局大门的摄影机,镜头里的女警总是无言地行走,女警无言行走的时候确实很美,烟仔白天看晚上看,但当他再次遇见她时,却没有勇气表露心迹。

    父亲是警察,喜欢的人也是警察,那些警察就在自己身边,却又好像隔得很远。

    为什么烟总是抽一半就掐灭。有人说,那是因为前半支尼古丁的含量少,后半支含量多,顺着气体,前半支的尼古丁就到后半支去了。女人就是这样子,总是追求彻底,所以受伤害的总是女人。烟仔妈就是如此。

    金燕玲饰演的烟仔妈,每天在巷子口苦等,等得潇洒至极。从年少等到年老,从青春等到衰老。她持着烟,冷冷地看着来往的人群。

    最后的镜头,她抽出一支烟放在嘴唇上,突然说:“烟仔,我记得了,你爸是个警察。”她在想,然后笑出声来,脸上有流淌的喜悦和悲伤。昏暗的灯光下,心里的遗憾和回忆浮现在脸上。找到了却又失落,两个背影在深夜的庙街,各种抽烟各自哭泣,然后同时离开,只剩下门口孤独的凳椅。所谓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越得不到,越不能忘怀。有些人一辈子就惦记着一件事情,放不下。豹哥如此,烟仔妈也是如此。他记忆了一辈子,她等待了一生。他最终成了痴呆,但是他等到了。她最终要死去,但是她记起来了。

    有时候不知真相远比知道要好,至少可以抱着记忆的火堆取暖,纵然灼伤自己,也是幸福的,比如下山豹,比如那个看冰心小说哭得泪如雨下的大姐头,比如每天唾沫横飞的古惑仔。虽然无线风光不再,只剩一把老骨头,却也能因为回忆当年之勇而容光焕发。

    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烟的信徒会迷恋上它。确实,当袅袅烟雾伴随着记出涌出时,任何有故事的人都难以自拔了。

    想你的眉目,到迷糊,于是点上半支烟,无论是万宝路,大卫杜夫,还是520,总有些怀恋在等待烟火去追寻。

    盖世英雄

    文/项若诗

    午餐时章路路点了份剁椒鱼头,她只夹了一口便置之一旁,嘴里念着真难吃,好想回家啊,声音被米饭的咀嚼声搅得含糊不清。我伸手夹了块鱼肉,明明辣椒油浮在上头,鱼肉却是入口无味。我皱了皱眉。

    是啊,真难吃。

    却不想回家。

    高中决定住校的那一刻就准备不麻烦父母。学校每周三都是允许家长前来探望的,而我却坚决地要求他们别来。

    都多大了,总该独立一点了,哪怕一点点。

    于是听着隔壁寝室喧闹的声音,心里是不喜的。

    我听见一位母亲的叮嘱,说着上课要认真,有事打电话给我或你爸,念念叨叨。

    我皱了皱眉,走几步去关上了门,然后拿起一本书,开始翻看起来。

    何必呢?总该学会一个人成长。

    上周末回老家赴表哥的升学宴。

    奶奶在饭桌上看着前来敬酒祝贺的人满面红光,嘴里不停念着:“好,好。”

    最后亲戚坐在一起,奶奶说:“一眨眼,孩子就这么大了,小时候还是我领着去上幼儿园的呢。”说着说着声音渐渐弱了下去,像是回到了泛黄的旧时光。

    婶婶适时地插话来:“是啊是啊,别说我家小毛孩子,小丫头也长大了,当初她还在老家的时候,可是闹出了不少笑话。”我听见她提到了我,却还是漫不经心地坐在一旁。

    “小时候孩子感冒,我取出药丸,把药盒放在桌上就转身倒水去了,结果你猜怎么,一转过头来,药丸不见了,就看见小丫头一个人跪在凳子上,玩药盒玩得不亦乐乎。我和她姑姑立刻急了,因为发现她把药丸塞到鼻子里去了。”婶婶讲到这里,我感觉到左边肩膀一阵抖动,侧头看去是表哥使劲憋着笑,脸涨得通红的样子,我瞪了他一眼,想着他的糗事肯定也不少,等一会儿要拉着婶婶多讲些。

    回过神来,婶婶已经讲完她和姑姑是怎么费力哄我把鼻子里的药丸拿出来的,说着说着哄堂大笑。

    我笑不出来。将视线扫过整个屋子,到某一处的时候眉角不自觉挑起,我的母亲坐在那里,虽然是笑着的,但总觉得她的笑容十分牵强。恍然想起,我在三岁前,是被寄养在奶奶家的,也就是说我的小时候,她未曾参与。

    没有回忆,来供她想念。

    周末被母亲带去楼下理发店,她急着去买菜,只能先交代理发师我的头发怎么打理。要走时拉着我,说:“手机放身边,钱我已经付给阿姨了,你不用管了,剪完头发就马上回家,家里钥匙没带就按门铃……”

    她还未讲完,然而在听到我不耐烦的一句知道了之后噤声了。她似乎叹了口气,转过身又跟理发师讲了两句,推门就走了。

    理发师在帮我剪发的时候,我还在想,都已经这么大了,她怎么还当我是三岁小孩。

    没过多久,便听见旁边一位妇女正在和理发师聊天,聊着她的儿子,在理发师问及孩子的成绩时,她满是骄傲地回答成绩还是不错的,就是太让人操心了。理发师也是为人母的人,她们边讲边笑,谈论着自家孩子的琐事。

    我在一旁嘀咕,有什么好讲的,都是些无聊的片段。

    这时候那位妇女开口,转头看着我说:“看你母亲这么紧张你,肯定很疼你吧。”我脱口而出,说没有,她一直拿我当三岁小孩。她似是听到了很好笑的笑话,眼睛睁得大大的,叹道果然还是小孩子,在父母眼里,你们永远是三岁小孩啊。

    一瞬间,我无法反驳她的话,总觉得她是错的,又想不出理由。

    咔嚓,发丝断落。

    午休时心血来潮,问章路路她的父母怎么没来过学校。

    她一边拨米饭一边含糊不清地说:“我家离学校远啊,而且麻烦他们很不好,要是晚上来了回去会很迟的。你不也一样吗?没见过你父母来过。”

    我下意识地点头,心却突地收缩了。章路路不知道,我不让父母来学校,只是想证明自己长大了,不再是三岁小孩了。

    多么自私。

    我有些难以启齿,我问章路路不会觉得这样依赖父母像个小孩子吗?章路路放下和母亲正在通话的手机,惊讶地睁大眼睛说怎么会,不说我们本来就是小孩子,他们也还是我们最重要的亲人啊。

    回忆像是铺天盖地包裹了我,或许我心底是知道的,只是不愿承认。

    我听见章路路对着手机那头的母亲轻声细语地说着什么。

    拿筷子的手不自觉地停在了空中,我突然很羡慕章路路,不知晓缘由。

    越长大就越觉得那三个字难以启齿,若是说出口来,是不是会不一样,但是没有说过,也便不知晓答案。

    所以只是执拗地用自己的方式让他们明白自己已经长大,却从没想过他们懂不懂,也没想过自以为是换不回什么。

    周末整理书房时翻出日记本,小学时的,翻开来第一篇题目名为《我的盖世英雄》,正看着,母亲在另一个书柜前欢喜地叫起来:“孩子他爸,这是孩子小时候的相册,我一直以为放在妈妈家里了,还在啊。”像是获得了失而复得的珍宝,想要拥有珍藏。

    其实我早已经忘记了小时候的种种,一是实在太小,二是因为没有刻意去记。而幼时的我又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情,写下这篇文章的呢。

    慢慢地回忆起以前婶婶姑姑讲的我的小时候,姑姑曾经说过,父亲在城里上班,一个月有时候都只能来一次,我明明认生的,却在父亲来时缠着他要糖吃。“那时候你经常在电视机前跟着演员又蹦又跳,唱《常回家看看》呢。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段话现在想起来有些庸俗,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就是血浓于水,不论怎样,他是我的父亲,她是我的母亲,我该爱他们。

    小学时老师布置过作业,让我们回家和爸爸妈妈说我爱他们,彼时的自己明明是那样欢喜地等着下课,在母亲牵起我的手回家时,抬起头看着母亲,大大地扬起一张笑脸,说我爱你的。

    其实我很爱很爱你们。

    像是从海岸线的另一端传来的心跳,和自己的瞬间合上。

    我一直在想着长大,小时候裹着被单扮大人,没有一刻不在想。想着脱离父母的保护,我也确实做到了,可那又怎样,我有多久没静下心和他们坐下来只是单纯地聊聊天,多久没帮他们洗过碗筷,多久没认真听他们的唠叨,甚至连他们想来学校探望的小小要求都不应允。

    我从不承认,在自己一个人迎着风凛冽成长的日子里,他们一直在身后,等我转过头去,迎接一树花开。

    我也从不承认,自己忘却的,不在意的回忆,他们都好好地记得,即使是被我所认为的索然无味的往事。

    他们是我的盖世英雄。

    我的盖世英雄。

    就像婶婶之于表哥,就像奶奶之于父亲,就像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之于他们的孩子。

    他们都是他们的,盖世英雄。

    周日回家母亲带我去餐厅吃饭,点了一碗排骨汤,排骨只有两三块,我吃了一块,然后便不动它了。母亲在对面一直念着说你吃啊,排骨补的,说了三四遍。我低着头,像是呓语一样:“我吃不下了,你吃吧。”她看我不动,终是夹着排骨咬了下去。

    我转过头去,眼眶微红,我终是承认,那个别扭的小孩,终于一点点学会了如何长大。

    柳苏子的春天

    文/夏桑

    “狗屎!”

    “狗屎?”

    柳苏子的春天甘柴烈火般将至,春风吹过了头,柳苏子踩到狗屎进入夏季。

    工地上烦躁的打桩声,政治老师向来慢条斯理的讲课风格,抬头望着窗外的阳光直到失明,连自己呼出的气都把自己逼得更热。

    “夏天真是个不惹人喜爱的季节!”

    柳苏子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懒洋洋地冒汗,她快到极限了吧。政治老师再吐一个字,她就要不顾一切地睡觉。

    柳苏子希望高中的时间最好很漫长很漫长,像初生的小女孩新学织毛衣,一针一针打出来,还没有妈妈娴熟的姿势。这种漫长的惬意,虽然是高中,至少可以让自己永远活在高一。她喜欢并且也实践地发挥懒洋洋的天性,居然每次考试都能自动让她在年级前列。别人不知道,其实她在家里被老妈催着像高考在即一样地背书。老师对她懒洋洋的天性自然是充满母亲般的喜爱。

    这样的柳苏子在高中没有多少朋友,唯一的一个便是她的同桌柳牙牙。因为牙牙没有多少兴趣学习,自然不会像别人一样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据说柳牙牙的爸爸是全市公交公司的老总,她自然是属于那种很会打扮的女孩,身边也少不了男孩子的陪伴。

    柳苏子习惯一个人去食堂吃饭,偶尔也和牙牙一起。

    下过雨的午后,草丛里钻出很多新蘑菇,叶片上滴出绿莹莹的水珠,懒洋洋的柳苏子居然打起了精神,哼着小调走去食堂。她没有想到雨水冲走了浑浊的空气,也带来了水泥地上匍匐的蚯蚓,肥肥的身躯横躺在一望平川的大地,傻傻的蚯蚓不曾料想什么交通工具会了结它自己,它依然惬意地躺着。傻傻的柳苏子踩到傻傻的蚯蚓,让柳苏子的胃翻江倒海。

    柳牙牙身后站了一个穿紫色上衣的男孩子,她朝柳苏子招了招手。

    “这是我新认的哥哥,帅吧?”牙牙的尾巴翘到了天堂。

    “呃,帅!”柳苏子根本没时间看紫衣男,她的胃还在翻江倒海。

    她陪着柳牙牙和紫衣男走向小卖部,一路上她听着他们高调地谈笑风生,一会儿是牙牙喜欢芭蕾舞,一会儿是紫衣男喜欢古典音乐。柳苏子想着他们心里未必是这样回答的。她了解,这叫欲盖弥彰。紫衣男如果喜欢古典音乐,他就不会交富家女,他如果喜欢古典音乐,他就不是站在这里和牙牙留一手地交谈。那叫一个虚伪。

    可不知怎的,牙牙大改常态,常常在问了紫衣男后问柳苏子。苏子也只好硬着头皮说她喜欢看《西游记》。牙牙笑露了牙齿,紫衣男拍拍柳苏子的肩膀说她可爱。柳苏子才发现欲盖弥彰其实挺好。

    上体育课的时候,柳牙牙拽着柳苏子在跑道上看男孩子们跑1000米,她喜欢数数,一圈,又一圈,他们累得发紫的表情满足了柳牙牙的心理。她美滋滋地和另一个女生讨论起来,终究连耳朵不太灵光的柳苏子都听懂了他们在说什么。

    “我不喜欢他!”柳苏子冲她们大喊。

    “你知道我们在说谁吗?”

    “不知道——但是我听到我的名字了。”

    “嗯,我要做红娘,把你许给紫衣男。”柳牙牙冲过来俏皮地拍拍柳苏子的头。

    “我不喜欢他!”柳苏子讨厌穿紫色上衣的男孩子。她觉得只有女孩子才有喜欢紫色和穿紫色上衣的权利。男孩子喜欢上紫色一定是一个小流氓,一个花心大萝卜。柳苏子不喜欢小流氓,也不喜欢花心萝卜。

    可柳牙牙不管,她要当红娘,一定是一个成功的红娘。她围着柳苏子观察了良久,又用手机拍了N多照片,满足地归去了,留柳苏子迷惘地在风中摇曳。但她对柳牙牙也无可奈何,毕竟这是她唯一的朋友。

    柳牙牙纠集了一大帮女生仔仔细细从头发丝到脚指甲彻彻底底地分析了一遍:柳苏子,性别女,1992年3月3日出生,双鱼座。傻得很单纯,要让她学会打扮自己。但是——挽救她要冒风险。

    可柳牙牙不会放弃。从小到大她受到的教育就是,一个丑女通过努力也能变成一个美女。她是下定了决心要拯救柳苏子这个单纯的少女。

    她搬来妈妈的美容卡,带着柳苏子进了美容城,她要从头发丝儿到脚指甲彻彻底底地改造柳苏子。

    柳苏子被按在座椅上,她想起被她踩死的蚯蚓,现在她宁愿去亲吻大地也不要任人宰割。理发师竖着凤凰般的鸡头,他在自己的头发上镶了七色花,那越发像插了孔雀毛的矮公鸡。他却用一些专业到让人听不懂的术语和柳牙牙谈论起来,还不时地抓起柳苏子的头发指指点点。可有一句话柳苏子听明白了,牙牙想把她打造成一个窈窕淑女。她坐在椅子上,望望兴奋不已的柳牙牙,望望皱眉的理发师,唉,算了。

    柳苏子坐了4小时,她的头发从自然卷变化成直发,齐背,飘飘洒洒。柳牙牙非常满意,她领着柳苏子去服装城,牙牙替苏子量身定造了淑女的装束,白色上衣、灰黑色短裙,可爱的布偶项链和黑白西装帽。当长发飘飘的柳苏子站到镜子前,她几乎不敢相信这是她自己。柳牙牙真是从头发丝儿到脚指甲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柳苏子,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但前提是苏子不能说话。然后的3小时,柳苏子躺着睡了一觉,牙牙见睡着的她反倒更安心了,她把她留在那里做面敷,自己跑去服装城,和紫衣男一起选服装。直到柳苏子饱饱地睡了一觉,柳牙牙便又神奇地出现了。

    街上人并不多,天气不算太热。柳苏子长发飘飘地走路。柳牙牙召集的那帮女生出现了,牙牙慎重地把柳苏子交到她们手中。柳苏子并不知道她接下来的命运会如何进行。

    “立正!抬头!挺胸!走直线!”

    好吧,没什么比这更难受的了。柳苏子头上顶着三本书,还要受到教棒鞭打,她现在倒真的愿意去亲吻那条蚯蚓,也难以忍受这般折磨。她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呼喊,什么人都好,只要能让她脱离苦海。她望望柳牙牙,算了,她不可能来救她,因为就是她把柳苏子推入火坑的。

    “Follow me:别人再优秀也只是丘陵——”一个火辣辣的女生指着柳苏子。

    “别人再优秀也只是丘陵——”柳苏子很无奈。

    “我们那是太阳,是月亮!”女生骄傲地大叫。柳苏子发现她并不漂亮。

    “我们那是太阳,是月亮。”可她还是跟着说了。

    “你要学会自尊、自信。”人堆里冒出一句话。

    “你要学会自尊、自信。”柳苏子依然傻得很单纯,她被魔鬼训练训得越发傻气了。

    “这句不用你复述!”柳牙牙看不下去了,她生气的样子倒更可爱。

    “可是牙牙,为什么我必须要学这些?”柳苏子扬起被改造的脸,唯独眸子里透了一点亮光。

    “柳苏子,你要争气啊。鲁迅说过,真正的猛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你要是将来嫁不出去,我们这些好姐妹都替你着急。”

    “好姐妹?呃,好姐妹吧。”柳苏子想说她从来都不需要什么好姐妹,但她还是忍住了。

    “好了,加油,柳苏子。晚上带你去见王子。”柳牙牙拍拍她的头。

    “哦!”

    牙牙说她晚上会带我去见王子,柳苏子兴奋起来。王子,很浪漫的王子。他会请她跳舞,整夜整夜。灯火晕眩的晚上,王子和公主在悠扬的口风琴中慢慢地起舞。小橘灯温和的柔光打在他们轻舞漫动的身影上,掩映彼此的羞涩和欣喜。柳苏子的心里美得像死里逃生的蚯蚓。

    下午的时光在梦想和现实中穿梭。柳苏子的脑海里全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吻醒睡美人的王子,爱上灰姑娘的王子,拯救白雪公主的王子。她快保持不了正常人的思维,她记不住女孩子们教的诗,也不会弹奏贝多芬的《月光曲》,她连走路都像踩在蚯蚓肥肥的身躯上。柳苏子,王子要出现了,她这么对自己说。然后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夜晚降临。城市的安宁无可比拟,一切都像是潜心等待王子的出现,北极星闪烁着跳跃在墨黑的天幕,月色朦胧,夏季的夜晚,柳苏子从来没有如此期待。

    她换上牙牙准备的白色连衣裙,蕾丝花边把柳苏子映成小可人儿。柳牙牙用微湿的海绵轻轻地将她脸上的灰尘擦掉,再重新扑上一层粉。浅浅的雪蓝色眼影,粉红色唇蜜,上一些淡淡的腮红,柳苏子像未出城堡的公主。她远远地望见一个穿白色小西装的男孩子的背影,那么温柔。柳牙牙牵起柳苏子的手,她第一次走得那么胆战心惊,牙牙把她交给那男孩子。等待柳苏子的王子转过身,接住了她的手。

    “紫衣男!”柳苏子惊讶地叫出来。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啊,我叫梓亦楠。”

    柳苏子才发现梓亦楠如果不穿紫色上衣还是挺像温柔的王子。

    梓亦楠挽起柳苏子的手,在悠扬的风琴中慢慢地起舞,整晚整晚。柳苏子望望小人得志般的牙牙,又望望忙活一下午的她的好姐妹,她突然觉得全世界都接纳了她,她晕眩了,在小橘灯温和的柔光里。柳苏子的春天,本来应该发生在夏天,可现在她却觉得春风在吹拂她的脸庞,再也没有狗屎和午后匍匐的蚯蚓。

    青

    文/姜羽桐

    【顾青青】

    感觉我像是一条湍急澎湃的江流,从一个名叫悲伤的源头学会一泻千里,纵横交错的支流将每分每秒的绝望源源不断地输入心脏。破损不堪的器皿容纳不下这滔滔的江水,在一个叫作“瞬间”的时刻,破壁而出……

    原本以为我的呱呱坠地是我人生的第一次开始,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有种叫作上辈恩怨的东西在我孱弱的身体内破茧而出。

    青。或许仅仅是代表一种颜色,又或许是一种期许。我在很久以前,占据了这个字,也可以说是被这个字所俘获。然而无论用哪一种语调来叙述,我都确乎是要与这个“青”字厮守终生了。顾青青,据说这是父亲最为得意的杰作。在我隐晦不明的记忆里,面目和蔼的父亲少有情绪激动的时候。他说话时永远是慢条斯理的,就如同一杯没有脾气的凉水波澜不起。他好像把世间的悲欢离合全都压抑着,如同氢气般灌入气球,从此再无哀伤,再无喜悦。有的只是岁月刻在他脸上的千沟万壑。

    记得小学写作文的时候我曾问过父亲,我这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我希望自己的名字是独一无二的,是能在小朋友们面前炫耀一把的。只是,坐在餐桌前喝酒的父亲却微微愣了愣,然后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庞就不自主地抽搐了一下,又旋即像一池的涟漪被迅速地抚平了。他默默地啜了一口酒,把我抱在大腿上,用胡子拉碴的下巴摩挲我的脸,手指稍稍颤抖着用筷子蘸了酒在桌上画出个“青”字。我之所以用画,因为那时的他已经微醺了。

    他问我:“青,难道不好吗?”

    在这之后的数年里,那日朦朦胧胧的黄昏所带来的不真实感,还有淡淡的酒香沁在木桌里的陈腐味道,都若即若离地跟着我。那像是一个古老的誓言,牵着岁月的日夜嬗变,用尽几世的沧桑最终停留在我面前。我为此感到既熟悉而又迷茫。有很多次,我都在恍恍惚惚中似乎窥见了什么。但还没等到我细细端详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就迅速地消融了。我觉得我是在一场青烟似的梦里遇见了什么诡异的东西,可我并不觉得有多害怕。相反,那种萦绕心头的味道却令我无比着迷,我深深地沉湎其中。我无法用语言来概述我所见所闻的事物,因为这本身就是不存在的。

    应该怎么说呢,或许,我所触摸到的东西的确是真真实实地发生过,只是在某一刻被颠倒了时空错乱了位置。而现在的我,正沿着一条荒了多年而又似曾相识的阡陌小道前行着。也许,在下一刻,就在下一刻,我会寻觅到什么。

    但不管如何叙述,在我的孩提时,与别的孩子一般贪婪地享受着父母所赠予的宠溺。我们都只是贪玩的孩子,肆意挥霍着散发着棒棒糖甜味的光阴。只是有一天,我们都要学着长大,学着交往,学着计算。我们的生活,再也不是你给我一根棒棒糖,我送你两块泡泡糖。我们都慢慢褪去了简单的糖纸,学会了复杂。

    父亲是极度宠我的,在母亲的眼里甚至叫溺爱。父亲总是让我骑着他这个“高头大马”耀武扬威地穿过城市。我们时常避开车流湍急的大道,专拣苔藓遍地的砖甬巷陌,拨开垂枝的斜柳,迎着温煦的初阳缓缓前行。在一个拐角处的小摊里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那似乎是我童年最值得回忆的事了。

    彼时有一种叫作“打水漂”的游戏:当我把一枚枚扁平的石子以与河面平行的轨迹抛出,看着石子在平缓如镜的水面上跳跃着打破一湖的安宁的时候。我显然没有意识到,有一天,我也会像这石子一般打破了某些让我追悔莫及的东西。等我明白的时候,一切都不可挽回地发生了。

    【王宇城】

    母亲离开这个家的时候,正是草长莺飞的初春时节。那天我背着书包逆着霞光在巷口和同学挥手说再见的时候,母亲就出现在我面前。

    那一帧画面早被生活残忍的棱角割得七零八落无从拼起,而唯一停顿在我手里的只是母亲绽放在我手心的微笑。那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慈祥的笑容。我拉着母亲的手问她要去哪里,她告诉我她要给我找一个最好的爸爸,让我要听话。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爸爸是不可替换的,与妈妈一样是唯一的,是属于有且只有一个的那种。我说好,那你早点回来。蹲在我面前的母亲突然就哭了,眼泪瞬间就决了堤。一团青紫的云从黄昏的那头飘到了这头,就这么飘啊飘的,淡淡的天光从遮掩不住的云层里泻下,一时间母亲的泪水流光溢彩。

    而这之后,我没有得到最好的父亲,却永远地失去了最好的母亲。

    母亲走后,原本就脾气暴躁的父亲刹那间把心火堆积得铺天盖地,我成了他唯一可以发泄的皮球。我听尽了世界上最粗鄙最肮脏最下流的秽语,承受了人间最痛的拳脚相加,那是由内及里的,伤的是心。这一切不是来自别人,而是我的亲生父亲。

    在那段瑟瑟缩缩的日子里,我幼小身体里的邪恶种子开始一点点抬头。种种发指的暴行都使得它茁壮成长,直至参天。我学会了隐忍,学会了把恶毒的种子深埋于骨髓之下。这种畸形且病态的仇恨一天天燃烧,在我内心深处长久地躁动着。我执着的恨意如同那夏季的雨,丰沛磅礴而不安,随时随地会失去控制。这完全不是父与子,我们之间的亲情早就被某种恶毒的东西给烧灼得面目全非,所有的东西都被混淆颠倒错乱扭曲了。我甚至会觉得母亲的出走是对的,是解脱,是对父亲最好的报复。我时常会想,如今的母亲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用何种方式来想念我,她是否得到了她所期盼的幸福,所梦寐以求的光鲜。我从来不相信有一天母亲会忘了我,因为我是她儿子;可我也同样不相信她会想我想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因为在十多年前我就已被她抛弃。

    如果有一天,我会像母亲一样选择离开,远远地离开。正因为如此,现在的我要积蓄力量,我要获得足够独立生活下去的资本。所以,我会疯狂地汲取一切养分。不论是否有用,我都一概收纳。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我自己就像是一个黑洞,孤独、偏执地待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用巨大的引力吞噬一切物体。

    我的同桌叫顾青青。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一个人的美丽,似乎我只会用“漂亮”这个最简单却也最直接的词语。她说我很木讷、很笨。我却很喜欢她一副孩子气的样子,尽管她偶尔也会老气横秋地说我这样不对那样不行。可我一点也不恼。我很羡慕她,羡慕她有一个幸福的家,一个把她视若明珠的父亲。而这一切,我都不曾有过。可是,在我心里,羡慕不会变成嫉妒。我不会无聊到去把别人的幸福与自己的不幸放置在一起。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路,出身之所以有贵贱,是因为今后所要担负的责任不同,使命各异罢了。

    顾青青会的东西很多,多到令我觉得诧异。绘画、书法、钢琴、围棋这些她都会。我说她是怪物,她嘟着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然后转身夺过我的笔记本在上面清逸飘扬地留下“天才”二字。我觉得对,用天才来形容她应该是最确切的。她聪明,所以一到上课时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在那里凿壁偷光,她则安静地看小说。后来,我说她不用功。她用看白痴的眼神对着我说,你这只小家雀儿是可以先飞的。就这样,我得了一个绰号:笨鸟。

    我以为像她这般自信、骄傲的女孩子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哭鼻子的,或许她从小到大就没尝过几次眼泪的滋味。可是,终于有一天我明白了,是人都会有喜怒哀乐,只是未到伤心处而已。

    那是一个冰冻三尺的早自习。温度一下子被冰封到了零下,使我一想到那暖暖的被窝就像条冬眠的蛇,昏昏欲睡。窗上覆了一层薄薄的冰霜。我不停地搓手,往手心里呵气,就好像是在朝一只破了胆的热水瓶里灌水,倒得越多,那种寒冷的感觉就越发刻骨。而此时,愁云惨淡的顾青青步伐沉重地跨进了教室。

    我不知道她怎么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所以只能安安静静地扭头看着窗外。似乎什么都没有,又好像都有,白茫茫雾飘飘的窗外把触手可及的一切都虚化了。沿着砖道栽植的雪松挂满了白雪莹莹的冰棱,水蒙蒙的样子让人心坎里都凉嗖嗖的。我轻易地忽略了身边的顾青青,自顾自地看着满天的冬色。等我转过头看顾青青的时候,她已经把头埋在双臂里抽泣了。那双青葱似的手由于死死地握着臂膀,指关节处稍稍有些发红。我大概可以体会顾青青这时的心情,因为我也经常这样,只是我从来都不哭。人一旦无助寂寞绝望的时候,抱着双臂埋下头应该是最有安全感的姿势了。似乎是陷落在一个空间不大却也足够的圈子里,把自己困在里面,安安全全地放肆着情绪。既不出去,也不放别人进来。这样的姿势便可以轻易地把别人拒绝在外,活在自己的内心里。但在这之后,那种深入骨髓欲罢不能的孤独悲伤便开始滋生繁衍,很快就在心里攻城拔寨势如破竹,而所有的防备便开始一溃千里,深深的恐惧牢牢地把持着心扉。再没有人会比我更熟悉这种感觉了。

    我用胳膊肘碰了碰顾青青,可她就是不抬头。我不想去了解发生了什么,过去的事情大多是没什么意义的,举凡人们谈说起来大多是用追悔莫及的语气。我在书包里摸索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包面纸,硬塞给了顾青青。

    “喏,擦擦吧。”

    【顾青青】

    王宇城。这是个沉默得会让人感到不适的人。他如同一杯被放置了良久的开水,不温不凉。可似乎又不全是这样。作为同桌的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他极度在乎别人对于他的态度。他可以忍受别人对他的捉弄,可以默默做着不为人知的事,他用退让、妥协,甚至讨好来换取同学之间的友情。可我明白地看到,似乎一直都没有人把他真正当成朋友来看待。

    因为,这种方式换来的友情本身就是错的。

    晚自习结束后,我们这群挣扎在水缸里的死鱼死虾瞬间一跃而出,飞溅而出的自由如水花般打湿一地。我和王宇城照例一起往家走。我们各自的家仅仅一墙之隔,黄昏的时候我便趴在窗台上叫他把答案送给我。这样,细碎而致密的微红光线便将这个孤独的少年完全覆盖住,他连头也不会抬一下就沿着街角匆匆走到我家门外,停在那里等我下楼。

    然而,一墙之隔的距离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世界。我会觉得这是最最残酷的刑罚,当生活在种种不幸中的少年面对着遥不可及的高楼时,心中的无力感一定会把他深深刺痛。这不属于嫉妒,而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

    他走在我的左手边,一路上都在和我讨论一道几何题。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精神,永远都是一副求知若渴的模样,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心与求知欲。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他的话,思维却早已跳跃到数百米之外的家里了。我此刻最怀念的无非是那张画满米老鼠的床,以及可以堵住他嘴的马桶塞子。

    这时,正好路过“麻辣烫”的摊位前,我拉住王宇城让他等等。铁质的方格子里煮着各种令我食欲大振的东西,氤氲的热气在大冷的空气中挥发着它那少得可怜的温度。缩在羽绒服中的我与仅用一件皮夹克覆体的王宇城显然是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我埋头搜寻着美味,大冬天吃上几串暖暖胃当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站在我身后的王宇城却窘迫地翻找口袋,寻找钢镚。王宇城除下厚重的手套夹在腋下,把粗硬的手指更深地探进衣服里。似乎是没有。他摸了摸牛仔裤,神情稍稍放松,掏出了五元钱捏在手心,如释重负的神情显然是在感谢它让自己悄悄脱离了尴尬。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意着别人所疏忽的细节。

    我完全没有注意到王宇城刚刚的举止,这种让人好笑却又令人不禁心生悲悯的举止。我在王宇城的错愕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付了钱,悠然地捧着两杯麻辣烫站在他面前,抿着唇尽量掩盖着得意。

    “赏个脸?”我把一杯滚烫的麻辣烫送到王宇城面前。

    “谢谢。”少顷,王宇城咬牙切齿地蹦出了这两个字。

    晚上吃饭的时候,母亲又是陪客户没回来。我和父亲两个人坐在偌大的餐桌前面面相觑。我们各自端着碗筷闷头吃饭,找不出一个适当的话题来切入这场沉默。在有限的记忆里,父亲似乎从来不在乎母亲的去向。相对的,母亲也从不过问父亲的工作。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相识相知相恋的,似乎是相对而行的两辆汽车,在一个叫作婚姻的中途站短暂地相遇后,又各顾各地南辕北辙。愈行愈远。他们之间好像并不存在共同语言之类的东西,这让我怀疑他们是靠什么来维系这个家,这个家是否会在未知的某一天坍圮在死寂中,消亡在彼此近乎冷战的淡漠里。而那时,我,又该如何。

    就在这十分钟的晚餐里,父亲几度抬头,几次张口却又像被凭空掐断的烟头深深黯淡下去。我猜想他一定是要说什么,虽然未必是难于启齿,但也绝不是多么容易接受的消息。我慢条斯理地,用耶稣最后的晚餐的心态咽下最后一口饭。把碗筷按父亲平日的规矩摆放整齐后,我擦擦嘴角,坐正了身体。

    “爸,有什么事吗?”

    “没……没什么。”

    “怎么会,你一定是有话要说。说出来听听。”我继续死缠烂打,我隐隐觉察到大事不好,但迅速涌上来的好奇心让我欲罢不能。我一定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父亲慢慢放下手中的碗筷,犹犹豫豫地看着我。眼神里闪烁着异样的色彩,与他看我时的犹豫不同,他此刻的瞳仁里完全是斩钉截铁般的坚决。

    “我和你妈妈分居了。这只是暂时的……”

    “为什么!你们要离婚?!不可能!”我迅速打断了父亲的话,并且用比他还坚决的语气告诉他这不可能。那一刻,全身的血液倒行逆施,“哗”的一下涌入脑中横冲直撞。后来,我意识到,当时我心里并没有惊讶,似乎是早在预料中的。我所感觉到的只是突如其来的愤怒。

    “不……不是离婚,这只是暂时的分居。让我和你妈妈冷静地思考一些事,这段时间你先跟你妈妈一起生活,我明天回老家住上几天。”父亲似乎比我还紧张,努力向我解释分居与离婚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我想,分居的下一步不就是离婚嘛,分居不就是为了给离婚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台阶下嘛。不要以为我不懂!

    “好,离就离了吧,反正就这样了。随你们的便!”我霍地起身离开,把父亲一个人撂在餐厅里,“砰”的一下把门关死。

    我绝对不是不在乎,我就是因为太在乎了。我不愿意他们分开,虽然我也知道他们过得并不幸福,没有磕磕绊绊鸡毛蒜皮的生活但凡是人都会厌倦。他们的离合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影响,父亲还是疼我的,母亲依然还是会爱我。但是,人都是自私的,我当然也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即使是破碎不全我也要,那毕竟是一个家。

    我坐在门背后,头盯着天花板发呆。父亲在我门口来来回回踱了几次步,想敲门却又犹豫着。我知道他此刻的逡巡不决,他会觉得对不起我,会觉得愧疚。但事实上那不是他的错。我就是要这样,这样他或许就会打消了念头。

    后来父亲索性不再走动,像是坐在餐厅里和我一样发愣。门缝外一个晚上都是灯火通明,门缝内的我僵坐在地上陷入黑暗。父亲与我像是隔着白天与黑夜的一线之间的漫长距离。父亲应该是独坐了一个晚上,他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而这恰恰是我最害怕的,这样的人虽然没有心机城府,但铁杵也能磨成针的固执难保不会让我感到绝望。

    第二天,当我歪着身子从梦里醒来的时候,并未遮掩的窗户外已经是晴光大放了,大片大片灼人眼睛的光斑从四面八方透射进来。我揉揉脑袋,尽可能地使自己清醒过来。最终我意识到,父亲真的去了老家。我昨晚的猜测不幸言中。

    眼泪像初升的晨光抖落破晓前的满天黑幕一般,开始“吧嗒吧嗒”地滴落。

    【王宇城】

    在我的记忆里,似乎南来北去的风就从未曾停止过,就像人生路途中的匆匆过客。匆匆相遇,匆匆擦肩。在我回家的路上永远是逆着风。我想象着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奔跑,以光的速度与这个世界脱节,告别悲伤的永恒记忆。叶片从萧索的十月一直飘到了眼下的三月,像是时光刻意镀下的标志。顾青青与我见证了这一切。

    学校东墙外的小吃摊刷新的速度总是快得惊人,摊主的面容还来不及给我留下零星回忆,下一位便推着小车粉墨登场忙起生意。我并不在乎这些,毕竟我很少会去买东西。之所以会注意到摊主们的流动更替,完全是得益于顾青青。她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起那个秃顶老头的豆腐花是如何如何的色香味俱全……

    那是在晚上六七点的时候,因为是隆冬所以天也黑得特别显眼,“唰”的一下子就伸手不见五指了。顾青青一下了晚自习就拉着我四处搜寻小吃,我对她的这种对吃的执着感到深深的不可思议,与此同时还有疲于奔命的倦意。

    因为是刚刚放学,所以学生大多聚在这些摊位前,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孜然味,挑逗着所有人的饥饿。顾青青“呀”的一声把周围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我们两个引起了足够多的暧昧眼神。一时间涌起的挫败感直接把我震得全身乏力。我就站在顾青青的身旁,顾青青见到这么多的目光也开始害羞起来。这样一来,她的脸红直接证实了许多人的猜测。人言可畏——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个词。随着我脸部棱角的越来越锋利,也逐渐可以明白这种似是而非的流言对于一个人的杀伤力。它几乎是致命的。在我有限的记忆里,母亲当年的出走也是因为种种传闻,最后这些传闻必然地垒成了丑闻。我也更是深深明白了人这种卑微的生物,是永远也不会懂得“流言止于智者”的道理。他们像是一只只蚊子,把致命的病毒无孔不入地传播下去。

    顾青青看到了豆腐花的摊位,发出一声类似喜悦的尖叫,经营者是一位头发微白的老人,是那种并不十分纯粹还掺进了几片灰的白。搭起的棚子上吊了两只灯泡,在头顶晃晃荡荡地投下暖橘色的光,暖入心扉。我们寻了个靠里的桌位等豆腐花。老人的生意很好,这意味着我们需要等待很久。蒸腾而起的豆花味裹着青葱的芳香飘进夜晚的小巷,旋绕在被电线恣意分割开的天空里。

    我和顾青青在等待的时间里做起了游戏,记得是一个协调左右脑的游戏,要求同时用左手出拳头右手出剪子。当时我赢了,顾青青挺不服气的,一个人自顾自地玩了起来。我趴在桌上思考着书包里数张卷子,但那并非都是我的。赵东、李科、韩明宇、吕通他们四个人在放学前把卷子一股脑塞在我手里,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们就扬长而去:“你小子不是成绩好吗?啧啧,数学科代表啊,那就麻烦了。”我还没来得及将拒绝说出口,四张数学自测试卷就已捏在我手里。我摇摇头,转身将试卷收好,出了教室。

    老人将一碗豆腐花端了上来,我连忙去接另一碗。老人对我笑了笑,把手在腰间的粗布上擦了擦,转身忙去了。老人看起来快有七十的样子,忙碌起来很像我老去的爷爷。

    顾青青把勺子递给我,我接过来不动声色地平放在桌上看着她吃。

    ……

    “吃啊,你怎么不动?”顾青青半晌才抬起头来看着我。

    “你先吃,我估计你不够,等会儿这碗也给你。”我一本正经地说。

    “你……”顾青青强行咽下一口气,大大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本小姐没那么能吃!你编派我也不能这样!”

    “哦哦。”我笑了笑。顾青青也傻呵呵地笑出了声。这样,一个不算笑话的挖苦把我们都逗乐了。

    顾青青拿起勺子硬塞到我手里:“你给我吃!不然今天那几张多出来的试卷怎么有精神去做。你说是吧?”

    “嗯?”我抬起了头,愣了愣。

    “你答应给赵东李科他们几个做试卷了是吧?你傻啊,你自己还那么多作业呢!俗话说一回生两回熟,这不是第一次了吧,你总不能一直这样替他们当枪使吧?”顾青青喝了口水,继续道,“有点原则行不?”

    原则?我不是没想过,但少有朋友的我只能这样去和别人相处。尽我最大的力去帮他们,这总不会有错吧。其实我也知道这样不对,但我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去融入这个集体,我总觉得我是被排斥在外的。我是有原则的,那就是竭尽全力去用功读书。与离开父亲相比,别的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嗯,知道了。”我答应了,我心中的坚持一直未曾动摇过。我不断地提醒自己。

    离开小吃摊后,我数着步子,心想得有多少步才能到家。沿道的店铺灯火通明,照耀着行人来来往往一派繁华。我丝毫不怀疑这座城市会将黑夜永恒地驱逐出境,千万盏霓虹灯相互辉映烘托出一段不夜的时光。我和顾青青穿行在这倒逆了白与夜的分分秒秒里,一时间竟然没有什么话来说出口。

    当我走了三百二十六步,面前就出现了几间低矮杂乱的平房,而与之矗立相对的则是规划整齐的花园小区。一边是灯火暗淡,一处是亮如白昼。我是前者。

    一百一十三米的距离,或许就是在拐角处与众不同。人生的际遇往往就在某个转身处。

    我总是想着远远地逃离,总是觉得自己不被周边的人接受。但到最后,其实这都是我自己病态的偏执罢了。

    “明天见。”顾青青向我摆摆手,背着身子后退几步。微微一笑之后,转身折进灯火通明的小区里。

    “再见。”

    【顾青青】

    明天是王宇城的生日了,估计没有谁会为他过生日。一直都是这样,他父亲总是很忙。所以每年都是我陪他一起过生日,今年想来也是。他曾经说生日早就没有意义了,母亲都不在身边,过它干吗呢。我总是说他不对,却又无以反驳。

    我知道他不喜欢他父亲,甚至到了偏执的状态。我不明白父子间怎么就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仿佛那巴尔干岛上的火药桶,一颗火星就能冲天燃烧。

    王宇城的父亲是个老实人,做起事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终年以一双黑面布鞋裹脚,一双凝重的大脚踏在雨里,走在风中;在风霜里打磨过的脸庞有份中年男子的沧桑刚毅。这是个从不会说苦的人。总是很执着,这一点和王宇城很像。

    每天放学的时候,这个中年人总是不在家。等我做完作业,从房间里端着一杯牛奶出来的时候,一辆早已淘汰了的自行车就迎着路灯从不远处的街角拐进来,吱啦吱啦的声音由远及近,子夜已深,众人已睡,我却知道还有很多人艰难地活在这滚滚红尘里。

    把他父亲深深刻在我记忆里的应该是那瓶春秋不变的“分金亭”白酒,这并不是多么好的酒,也就是七八块钱的样子。在每晚夜色朦胧之时,他父亲就会搬出一张矮脚的木桌,慢慢地斟酒一点点地闻着,然后是那种适可而止地浅尝着。浅可见底的青瓷杯很难见底。有月光的时候,一缕青光就倒映在杯中摇摇晃晃的像是要溢出。而这时,王宇城就一声不吭地端着搪瓷碗坐在一边。

    父子俩这种姿势一下子就保持了十多年。

    今天去学校的时候,王宇城阴沉着脸。嘴角处有点瘀青,额前还带着些刮伤,我想是打架了。这倒是极为少见,谁都知道他是个字典里没脾气的人,对谁都客客气气的。

    我挨到他身旁,挤挤他,揶揄道:“怎么了你这是?打架了?怎么像是输了?”

    王宇城龇龇牙:“还不都你害的!”说完又揉揉瘀青的嘴。

    “我害的?喂,我说你讲不讲理了,我刚刚到的好不好?”顿时我就不答应了。

    “是你让我不替别人做作业了是吧?”

    “是。”我一时摸不着头脑。

    “就为这事。”王宇城开始翻开课本预习,数学公式呈现在面前,“不过这样也好。你说的是对的,我也算认识了这群人的本来面目。”

    “啊?”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倒是微微有些错愕,想不到王宇城还会动手,居然还挺狠。我扭头看看那几个同样龇牙咧嘴的人,一时间有些小小的开心。

    “还笑!”王宇城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

    男生之间打架的恶习第一次没有令我感到厌恶,反而还挺高兴的。王宇城跨出了第一步,在他心里的那个错误的原则就会裂开一点,来者不拒的懦弱慢慢开始瓦解,而不是毫无原则地去接受别人的意愿。我明白王宇城的孤独,和我现在一样。但我比他幸运,父母都在爱我。天底下的不幸也分三六九等,王宇城是最悲哀的,而我是最幸运的。

    “明天生日怎么过?有计划了吗?”

    “无所谓,到时侯再说吧。”王宇城摆摆手,用手捂住微微渗出血的前额。我拿出面巾纸替他擦了擦。抬头看时,王宇城的脸已经红得像猪血了。

    “我来,我来。”王宇城劈手夺过纸巾。酱紫色的面孔活像个小丑,窘得不行。

    自打父亲回老家后,母亲开始按时回来给我做饭。她的工作似乎一夜之间统统蒸发一空,还是之前的忙碌只是一个借口?我坐在客厅里一页页地翻着课本。不时从厨房里传来饭菜的香味,啪啦啪啦的油在锅里翻滚出泪珠,溅爆而出。

    客厅里只闻得纸张清脆的掀动声,厨房里却是热火朝天。真有点冰火两重天的感觉。我实在是坐不下去了,起身来来回回地在客厅里转。最后收拾起书本准备上楼,在摸到楼梯扶手的时候,某种跳跃起来的冲动促使我折回到母亲面前。

    我说:“你怎么有时间回来给我做饭?”这话里多少有点赌气的味道。

    母亲倒是一笑,捋了捋遮在眼前的长发:“再忙也不能忘了我的宝贝女儿啊,你妈以后还得指望你哪。”

    我没来由地发了脾气,那是连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只是在一瞬间毛孔倏地张开,肺部火辣辣地张合着,鼻翼急促地一张一合,身体剧烈地颤抖。我将手里的课本一下子甩了出去,“哗啦”散落一地。青春期的馥郁年华总是被这样那样多的愤怒给堆积起来的。脚下的地板被撞出“砰”的声响后就开始沉默,所有的都静默着。只有呼吸在空气中吞吐。

    愤怒——愤怒——还是愤怒。

    “是!你不会忘了我!可为什么,为什么以前你不回来?没时间吗?现在怎么有时间了!”我歇斯底里地指责着母亲,情绪一时无法控制,如潮起潮落般疯狂,“你走!你走!你们非得毁了这个家吗?一定要这样吗?”

    我蹲在沙发旁,恶狠狠地盯着母亲。看着母亲的面孔由起初的茫然无措到愧疚,再到平静的转换。内心汹涌澎湃的火气竟像是被戳破的气球般慢慢瘪了下去,皱成一团。手臂死死地抱住靠垫,沉着头一言不发。

    母亲走过来拉起我,云淡风轻地说:“你不懂,这是你爸爸的事。等他想通了就回来了。我没有错。饿了吧,先吃饭。”

    我是个情绪大起大落的人。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时间竟没了话说。愣愣地坐在餐桌上小口小口地扒饭。

    ——这是你爸爸的事。

    真是这样吗。我开始意识到这件事并没那么简单,一定有我不知道的事。一定有的。

    我并不完全相信母亲,但那冥冥之中的直觉却使我局促不安。我隐隐觉得有张虚无朦胧的青纱帐罩在眼前,我慢慢走到层层遮掩的真相面前,一点点地掀开。至于最后到底会是什么,却无人知晓。

    【王宇城】

    在岁月流逝的漫漫长河里,有一只被我寄放的纸船在沧桑的时间流里颠沛流离。有一个梦,很长久地横亘在我的小世界里。我一直在想,再次见到母亲的时候会是在哪个黄昏,哪个雨后;又或者,遥遥无期。对于母亲的记忆很多时候就像那只漂泊在水心的纸船。尽管我很小心地维护着,但却奈何不了岁月与水汽的侵蚀,寄托着梦的船开始慵懒疲倦地舒展、沉没于遥远的过去里。

    我立在雾气弥漫的水岸边,周遭是漫无边际的青草。晨露被薄纱般的雾衬托得更显朦胧神秘,与生俱来的清新迎面扑鼻而来。我望着缓缓流淌的河水,恍然如梦间发现,对于母亲的思念如同摇晃着的满满一壶水,想念在震荡中溢了出来。等待心情平复后却发现,水位再也无法还原。破损的终归无法修复。

    在那一瞬,我明白——时间真的可以冲淡一切,即使血浓于水。

    与数年前的那个黄昏不同,与数年前的母亲也不同。

    中午,我推开吱呀吱呀的铁门进去的时候,一个身着黑色貂绒的中年女子站在父亲面前,两人都不说话,只是沉默着。女人一袭黑装,浓密的长发高高地编了一个髻。正午的阳光铺天盖地,把黑色的绒毛照得散发出金黄泛红的微光,女人一身的华贵与这个寒酸的小院格格不入。纵然一身光鲜,但有些东西却是陌生无比了。

    “宇城,我是你妈妈啊!”那女人情绪显然很是激动,眼里是盛不住的泪,一个劲儿地紧紧抱着我,像是找到了一件遗失已久的宝物。对,那也只是一件东西而已。可抛,可取。

    我没有想象中的脆弱不堪泪水横流,相反却显得很冷静很镇定。内心像是存了一块寒冰,让身边的一切都安静下来。我安静地看着母亲的脸,那是一张欺骗了年龄的面具。

    我转头看到蹲在墙角始终一言不发的父亲。这是个固执的老头,一头细碎的白发,不住颤抖的指骨毕露的手在此时夹着一支廉价的香烟一个人在那里抽着。刺鼻的尼古丁味在陈旧的腐味中不是很特别,但白色的烟雾却在光的直射下让我看见一个个细小的颗粒,自由而快乐地浮游着。

    “宇城,你不认识我了?叫妈呀!”女人见到我无动于衷的表情后显得很是慌张,眼底的恐惧让我心存怜悯,再也狠不下心来。

    “妈。”我轻轻地叫出了口。原本以为会很难,毕竟荒置了这么久。然而这似乎是一种本能,也更像是天性,我轻易地叫出了口。

    “哎!”母亲忙不迭地应了声。不知为何,她此刻的诚惶诚恐让我微微心疼,似乎是在什么也不要地乞求我的亲情。

    “宇城,跟妈走吧。妈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上最好的学校,住最好的房子……好不好?”

    我没吱声。第一时间想到了那个多年前她要给我找一个最好的父亲的承诺。而我的父亲……

    “你跟她走吧,走吧。”父亲缓缓起了身,拍拍脚上的泥巴,略微佝偻地捶捶腰。我在日光倾城的一刹那发现,父亲老了。再也不会有令人心惊胆战的吼骂了,再也不会有拳脚相加了,因为有个动词叫“衰老”。

    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商量好的,在我回家之前就商量好的。我只需要点头就行了。

    母亲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跟你爸说再见,东西都收拾好了,我们现在就走。”母亲的迫不及待更让我找到了当年的恐惧感与迷失感。

    我转过头,父亲却笑了。

    我也笑了。

    挣脱开母亲的手,走到父亲面前握住那只与母亲完全不同的粗糙的手。夏天的风开始吹拂了,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

    “爸,吃饭吧,今天我生日。我饿了。”

    很久以前我就明白了,我不恨父亲,怎么会恨呢,那是我的父亲。早先的咬牙切齿只是懵懂时的冲动,而现在早变成我前进的动力。被父亲刺伤的伤口其实早就痊愈了,我一直刻意地不去揭开这层伏贴在表皮的疤。时间久了,很多的痛也就不记得了。现在只有相依相伴,这比什么都好。

    见到母亲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不属于我们。我并不恨她,因为这是我的母亲,她生了我。至于别的我都不要,那个最好的父亲我不需要。

    因为我有父亲。他独一无二,只此一家。

    【顾青青】

    满目是耀眼的群星,不是金光灿灿的样子,也不是光芒四射。但就是让人觉得每一颗都那么不可或缺。在乡下的夜晚乘凉就像是逃离了城市那个巨大的舞台,一下子灯光什么的都消失了。有的或许只是微弱的萤火与浅淡的星光。

    我和父亲躺在藤椅上,前后颠摇着。每当摇一下,就感觉这个世界都为我颤抖了一次。

    父亲喝了口茶,然后慢慢地讲起了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青年,他自小家境贫穷,却勤奋好学。在他考上大学的那年,也就是十九岁那年他和邻村的姑娘私下定了终身。那姑娘漂亮贤惠。他们约好等他毕业了就结婚。

    这个青年很努力,在学校里拼命地学习,想在将来有一番作为。在他毕业后,他也想过回村去迎娶那个姑娘,但一想到自己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头小子,凭什么娶人家呢?于是,他咬咬牙,在城市里拼搏数年,打工、睡地铺、当家教……终于,在三年后他拥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

    当他意气风发地回村时,当年的那位姑娘早已嫁人生子,孩子都已经一岁了。青年灰心丧气地回了城,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位同样很优秀的女子。那女子对他温柔体贴,他心怀感激地娶了她。只是在后来,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会想起那位姑娘。

    他一直都不明白到底是自己的不甘心,还是真的放不下。

    “青青,如果是你,你觉得是什么呢?”父亲侧首看向我,含着笑意。

    “爸,你不会想告诉我你就是那个青年吧?太匪夷所思了。”我十分惊异,如果不是从父亲这个平素作风严谨的人嘴里说出,我会以为这是肥皂剧的情节。

    “别打岔,说说看。”父亲不动声色。

    “我想应该都不是吧。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和自己的妻子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会没有感情呢。至于不甘心,或者放不下,这其实都是人心中的不满足吧。他会想,如果那女子等我会是怎样。说到底都是‘没有得到的就是最好’的怪圈在作祟。你说是吧。”

    “原来就这么简单啊,”父亲点点头,爽朗地笑出声,“你知道那女子叫什么吗?”

    “什么?”

    “赵青。”

    ——青,难道不好吗?

    这时我才明白,原来父亲这话不是对我说的,是对着过去说的。

    原来,我的名字早已包含着这样的一个故事。

    再次见到王宇城已经是第二天了,他告诉我他见到母亲了,他说母亲的样子没怎么变,还是和当年一样。我和他坐在电影院的台阶下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一边聊天。

    后来我问他:“你怎么不跟你母亲走?”

    他笑了,说:“我终于知道这世上我有一个父亲就够了。我爱他,很爱很爱。”

    田径场

    文/杨康明

    我用手机打开地图,进行定位。画面切换至卫星图像,整个学校的俯瞰图就展现出来。这样就可爱多了。建筑细小,树木细小,山坡细小,河流细小。读大学以来,我一直在这个空间学习、思考,和同学谈话,与老师交流,现在它则变成精致迷你的模型,尽收眼底。我喜出望外,惊愕地辨认那条绿荫葱葱的主校道,寻找那座温馨典雅的图书馆,划分那群规划整齐的住宅区。卫星图片应该拍摄已久,留白的空地很多,实际上,校园建设早已改变原有面貌。我用两根手指贴近地图,将之拉缩,图片越来越小,视野越来越大。稀疏的村落出现,广袤的山脉出现,靛蓝的湖泊出现,色彩愈是斑斓,我愈是留意一片红绿地块。其实,从起初打开地图,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它。它是田径场。

    我爱着这片田径场。

    田径场位处学校最东面,以矩形东西方向分布。其周边用绿色铁丝网围住,大门向西而开,接口人流量最大的校道。小门有两个,分别处于东北转角、西南转角,为了管理方便,平时都不敞开。沿顺时针方向绕一圈,田径场具体情况如此:大门左右各有三间平房,用于存放体育器材。平时上课期间,活蹦乱跳的学生会跑过来敲响值班室的木门,拿器材室的钥匙。值班室位于西北角,并不起眼,外表的小瓷块颜色晦涩,有的已经脱落,像一块提拉米苏蛋糕上被顽皮小孩戳出的黑洞。这块提拉米苏蛋糕含着一扇一米二宽的木门,门为棕色,看起来比较老旧,上面布满皱纹似的裂缝,我曾上前握住门锁,一种脆弱的生命感由手掌的触碰传遍全身。木门左边是硕大的铝合金窗,通过它,坐在值班室里可以浏览整个田径场。北面一排建有观众座席,水泥石砖砌成阶梯,用半米边长四方瓷砖铺着,夏天坐在上面可以降温。座席中央是大看台,其上有暗绿的塑料遮阳棚,许多学生运动过后爱平躺着休息,气喘吁吁地仰头,观看国旗迎风飘扬。东北角小门旁边是配电房,墙上用红色油漆写着“配电房危险,请少点靠近”,当然,地上也有油漆分割出来的危险地区。过来一点是东边,栽种三排白千层,每排二十株,共计六十株。这些乔木高大苍劲,如同发芽的大铅笔。比较之下,南边倒是空旷不少,紧挨铁丝网只有一条笔直的百米跑道,每年的百米田径赛都在这里举行。赛道终点,也即西南角连接大门处,厕所两间,一男一女。厕所不远,零零星星分布高低杠。整个环形跑道中部自然是绿茵足球场。

    于我而言,田径场不仅仅只是一个田径场。

    如果它是一本书籍,我会争分夺秒翻读页码理解其中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如果它是一只宠物,我会不辞劳苦在漂亮专柜给它挑选带有QS标志的可口食品;如果它是一位朋友,我会安静祥和地陪在它身边彼此述说日子的细水长流。

    为了完成这篇文章,我特意来到田径场,再一次细腻地观察它、抚摸它、感受它。

    我踏步进来的时候还是早晨。初冬的气温冰凉冰凉,微风和煦,搅拌着几丝阳光的热度。光线散漫地涂抹在所有物体上,一切像极了勤劳的仆人擦拭过的银器。远处群山清晰飘逸,云雾调皮地隐隐藏藏,深林里的动物们在开家族会议准备冬游。近处跑道鲜红,草坪碧绿,天空湛蓝,云朵纱白(天空与云朵皆是近在眼前)。几朵透过树叶缝隙的光亮跌落下来,像水滴一样绽放。田径场座席外围茂盛的紫荆树伸展进来,奇怪得很,并不是花期,却依旧繁花似锦。粉红的花瓣纷纷扬扬,落英缤纷。岭南的气候就是这样,阳光充沛,温和湿润,使得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

    我踩过华梦零落的地板,踏上座席,用脚拨开几枝枯木,坐了下来。

    虽然是上午,田径场上的人却很多。学生们成团结簇,有的自由运动,有的排队上体育课。前者要不是跑步,就是在单双高低杠边放松筋骨。后者进行的体育课有足球、标枪、毽子,参与者脸上挂满笑容。他们勾肩搭背,你推我挡,其中一个扯了另一个的头发,另一个打了别一个的屁股。嘻嘻哈哈,欢声笑语飘荡在青葱草地上。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从小学到大学期间一件好玩的事:课程表上的安排难以记住,只有体育课过目不忘。

    为什么对体育课永远念念不忘?想着,我笑了出来。因为在学业压力过重的校园生活中,体育课作为对立面以其丰富多彩的形式带给我欢乐。这种欢乐是忙里偷闲,是苦中作乐,是一个孩子甜蜜的美梦。

    从小到大,该用怎样的场景完美诠释曾经年少?再者,如果作为一名摄影师,会将快门对准什么背景用以突显朦胧岁月?我坐在石板上想,坐在绿荫下想,坐在微风里想,想到的答案只有田径场。每一所学校,不都有一片田径场吗?

    小学时候,在田径场上,我偷母亲的缝纫机线放风筝,小伙伴说不要放太高,否则会撞伤飞机,卖掉课本也赔不起;我抢女同学的扇子,她气急败坏,追赶我跑完一圈又一圈,最后哭得梨花带雨;我趴在青草地上,答应留级生的请求,帮他书写稚嫩的情信,还用上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

    初中时候,在田径场上。我代表班级参加4×100米接力赛跑,跑最后一棒,风驰电掣,收获全校第一,得到校长握手夸耀;我组织朋友成立足球队,激情澎湃,围成一圈,商讨赛事,迎接或挑战一支梦寐以求的队伍;我含辛茹苦,勤劳锻炼,吃完晚饭用袋子装着饭盒与跑鞋早早霸占位置,准备应付中考体育测试。

    高中时候,在田径场上。科技节时,放飞团队合作的水火箭,一飞冲天,下落中,砸掉一大片榕树叶;夜自修课后,陪女朋友小跑,然后抱抱,缓解足以压垮人的学习气氛;高考倒数100天,全年级从高楼搬椅子下来听领导教诲,艳阳高照,叫苦连天,才知道高考期间女生不能来例假。

    读大学了,新生军训刚好在田径场上。我无时无刻不是在游离,教官讲解姿势要点是游离的最好时机,“前三排,蹲下”后,我一般是坐下;如果有一位漂亮师姐从连队旁边走过,我就停止思维,给她一个注目礼;偶然吹过的微风让我觉得踢正步的分解动作也不是特别沉重,虽然腿会和吃醋一样酸;身边总有一个同手同脚的家伙在影响我的下一个动作,更可恶的是,他还不时提醒别人调整脚步;我的左手被走齐步的同学敲成胡萝卜一样通红,他还嘻嘻给我笑脸;后面的帅哥踩掉我的鞋跟后变得更帅了,一眼也不看看翻回头生气地盯着他的我;我抓住每一个喝水的机会,报告出来走走,被教官批评也觉得值,可是,水永远不够喝;和病号们一起坐在树荫下的时候,我看他们真不顺眼,因为他们装得比我装得还不像生病;就算擦再多的防晒油也阻止不了脖子上被太阳晒过的黑乎乎的痕迹,痕迹告诉每一个见面的人:这小子是新生;我还把我们专业的所有女生留意一遍,心中真不是滋味;劣质的军服洗过一遍就掉色,早晨湿漉漉地挂在身上,没有几分钟就干如纸张;腰带从紧绷到松垮垮,肚子咕噜咕噜叫着饿;重复十四天做一天就可以学会的东西,搞到身体比柠檬还要酸楚。

    阅兵式比赛中,我们班一个奖也没得。谁也无法掩饰内心的失落,我也能体会教官口头上说着“无所谓”的尴尬。同学们将他高高抛起,让他在田径场上空哎哟哟地叫,把留影当回忆资本的同学纷纷抢着拍照。大家还将他穿得帅气逼人的教官军装脱掉,抬着环绕田径场一圈,然后调戏他裸露的上身,也不管他那招牌式粗口求饶。他跑进厕所,发掉一包香烟,和男同学一起干抽。

    我每天想着怎么熬过去的军训生活就这样过去了呀。

    后来,广州亚运会选拔志愿者。我尾随同学一起,积极报名参加。一轮面试对答以后,还要1500米跑步测试。大家都咬紧牙关坚持下来,汗流浃背,在所不惜。

    再后来,在田径场上,我喜欢上无边无际的慢跑。我觉得慢跑是一项优雅的运动,只要做好热身准备,完全不会伤及身体,过程温和,随时控制,鼻子一张一翕可以闻到青草香味。熟悉的名人中,村上春树就热衷跑步,跑着跑着写出一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还有潘石屹、加藤嘉一,他们都建议年轻人多跑步。慢跑是一个放空状态,过往的日子如风般在脑海滑过,让人思考很多问题。跑步过程,我经常碰到熟悉的脸孔,点头微笑算是最好的见面招呼。数量庞大的见面次数,造就无须言语的默契关系,尽管除了在田径场内彼此没有交集。和我一样,他们都是热爱慢跑的师生。

    时间过去,太阳偏移。我刚才坐定的位置已经阳光普照,只好转移阵地。不远处,管理田径场的老伯拿着扫帚出来,开始清理一夜掉落的枯枝和花瓣。我认识老伯,他女儿是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办公室员工,和参加勤工助学的我共事。大概有三次,他到办公室送衣服、饭菜、雨衣给女儿。他头发花白,眼睛混沌,皱纹稀拉,终年只穿一双暗色拖鞋,弯着腰,脚不离地踢踏踢踏着走路。我曾主动搭讪,与他聊天,他会埋怨学校不合理的开发建设,也会诉说食堂无保证的饭菜质量,那时候,他的眉毛皱成一座小山。

    老伯大多时候坐在值班室,其他时间则在田径场游荡。除了器材管理,他还兼顾草坪修理、厕所清洗、电源开关、场地保洁。田径场上偶尔出现餐巾纸碎纸张矿泉水瓶点心包装袋,这些是不可以长时间不闻不问的。他也向我诉过苦,说遗漏的那些毛巾、铅笔、水瓶、饭卡、外套、项链、雨伞、钥匙、课本、跑步鞋、打火机、太阳帽怎么总是无人认领。我只好哈哈大笑。他兢兢业业地打扫白千层落叶,一丝不苟地为草坪浇水。他将体育器材管理得井井有条,坏掉的修理好,生锈的加点油,脱漆的买来颜料给换个新外表。每一学期,翻新一遍绿色铁丝网;每一月,检查一遍高低单双杠;每一星期,清除一遍田径场场地;每一日,洗刷一遍众人使用的厕所。

    老伯的生活状态究竟是怎样?他的理想追求到底是什么?在我眼里,他没有目标,没有匆忙,没有强迫,没有劳累,没有悲伤,有的只是慢条斯理、不急不燥、优哉游哉。他是一位老人,他享受每分每秒美丽的生命。他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田径场就是他的老伴,他们一起度过最美好的时光。在这片属于他管理的地盘,发生过许多故事。每一年,学校都会举行田径运动会,自然有孩子受伤有孩子哭泣有孩子欢笑。每一年,上面也会举行新生军训教育,当然有孩子不适有孩子偷懒有孩子放弃。这么多年过去,田径场上的每一寸土地,他都踩踏过,每一颗小草,他都抚摸过。少年少女的喜怒哀乐都承载在田径场上,继而填到他的心里。

    他是快乐的。

    我有一个表哥,2009年毕业于我目前就读的大学。他从小戴着近视眼镜,是一个白白净净的书生。他的QQ空间有许多大学时代的照片,几乎全部拍摄于田径场。其中一张,令我印象深刻。他呲着牙笑,头发蓬松,身穿1号红色曼联球衣,套着回力帆布鞋,黑灰袜子提到小腿上,右脚踩足球,左手前伸竖起大拇指。背景是座席看台,再外围是挂着的绿色的建筑安全网,那年,田径场旁边的宿舍楼还在建设当中。毕业以后,他考公务员,不成,后来出国到菲律宾工作。我借他的吉他一直没还,于是运来学校。这把吉他曾经在这所校园待过四年,一年以后,它又回到这里。仿佛它只属于这里。我顿时有种时空错乱感。表哥爱抚过的吉他又被我爱抚一遍,表哥生活过的场所又被我生活一遍,不知道我现在的心思是不是他曾经的心思,而我未来的情怀是不是他现在的情怀?

    网络上的一句话很对:不变的大学,流水线的大学生。语句里不免有对大学生的鄙夷,却点明一个不争的事实:我是大学生,我迟早会毕业。

    时间又过去了,太阳更加猛烈,我站起来。

    总有那么一天,我转身离开田径场,背对的将是自己整整一片花季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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