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在丢失睡眠的夜里等你-知音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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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我追溯自己的青春年华时,那些日子就像是暴风雪之晨的白色雪花一样,被疾风吹得离我而去。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不日远游

    文/段立文

    她刚能下地走路就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在这儿待着,嫌贵。我说:“你跟我走吧,我那地方是小了点,好歹还能挤得下,你不一直想住楼吗?”她说不,我要回老家,我死也得死在那里。我说:“妈,那间小破屋早就给你卖了。”她看了我一眼,黑眼珠仍旧灰暗无神,可胖脸上的脂肪细胞却都被抗生素杀死了似的,皱纹一加深,整个人变成了风干核桃。她说三十年啊,怎么就这么没了呢?

    记得那天搬家到最后,我和我爸预备把那张大床抬出去。这时我从床头和墙面的缝隙中找到了一张照片,不知道在这里扔了多久,整张照片完全发黄,边缘被地上的湿气洇得一层一层,最外面还长了黑绿毛。隐约可以看出这是我们三个人的那张合影,她很宝贝地看了无数遍,也念念叨叨地给我说了无数遍。只因为这是后来她找人合成的。照片上我们三个人站在故宫某个殿前面,事实上我们从没有一起出现在那个镜头里。她那时竟还穿得进去黑色半身裙,而我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刚到她下巴。她一手拿着帽子,一手掐腰,紫色桑蚕丝上衣配黑绸裙子,小高跟黑皮鞋。对着镜头的时候,嘴角就上翘那么一点点,下巴微微抬高。

    当时年华尚好。这一晃,不觉十五年就过去了。她的三十年,也说没就没了。

    我应该是一个记事特别晚的人,六岁之前发生的事情到今天完全一点印象都没有,所以任何跟我讨论动画片的人,都很怀疑我在这世界上的前几年到底在做什么。难道只是睡觉长大脑吗?也有可能。那一年我可能是七岁,也可能更大一些了。

    我一般深夜醒来,看到的只是她一个人躺在我身边,日益臃肿的身体瘫在被子里,上半身靠在床头。爸爸总是没有回家,电视里连续剧往往播放完毕,广告一条接着一条在屏幕上跳动。而她的脑袋早就掉到了脖子上,张着嘴巴任口水往下流,变着频率与声调打鼾。我看到这稀松平常的情景,闭上眼睛在她交响曲般的鼾声中沉沉睡去,直到天亮才再次醒来。可那天晚上她在打电话。她穿着一件黑的吊带衫,黑色半身裙,衣服全都紧紧地箍在身上,显露出宽阔的肩膀、圆润的手臂、丰满的胸部、有一圈赘肉的水桶腰和鼓鼓的小腹,整个人是那样饱满而且高大。她挂掉电话,把这边屋子的门上锁。过了一会儿听到大门打开的声音,有个人把车子停进来却一言不发。又过了一会儿,她的叫声穿过午夜的庭院和墙壁,从另一间屋子传到我耳朵里。

    而在这间被锁起来的漆黑的小屋里清醒着的我,却清楚地听见屋里沙发或者其他什么地方传来打鼾的声音,那声音时断时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不敢开灯看看,也不敢给爸爸打电话,这样过了一会儿,也就睡着了。

    很长时间内我爸回来的日子总是屈指可数。他一般就在家吃个中饭,吃完饭就要走了。而她也总在吃完饭的时候对我说,你出去玩一会儿,我打发你爸走。打发,一个多么微妙的词汇。我就一个人走到中午的大街上,走过一整个空寂荒凉的北方农村。我就一个人走到能看得见田野的地方再回去。田野上种了麦子或是玉米,可庄稼总会发黄显得没有生气。一趟一趟,往往转悠到傍晚才回家。她那时还算年轻,生机勃勃。亦是因此没法控制自己,久了被迫把很多不正常的事情当成是正常的。我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过只有我们俩的日子。却时常觉得那些事情我们本不必赖以生存,最后成为其奴隶。真是无聊而且肮脏。

    她当然还是这样旺盛而空寂地生活着。或者以旺盛的期待对待空寂的生活。我爸还是不经常回家,忙起来在外面一待就是十天半个月。把工资或者奖金拿回家的时候,就是她把那一沓薄薄的红色纸币捏在手里对着她辛劳工作、多日不见的男人破口大骂之际。这时候我爸就把自己埋进沙发里,发际深处一片刺目的白却隐藏不起来。她一夜不睡,他抽出一地烟头。他们总是在玩这样的游戏。分明可以珍惜在一起的短暂时间,可谁都不愿让步,一让步就输了,所以要把仅有的相聚耗费在无用的僵持上面。时日无多,不妨以痛苦挥霍。我真的觉得很傻。

    她是一个有些才华的人,会写一手好字,长得高大,年轻时候也不难看。可她又太过看重自己的才华,高兴了跟我说她要写一篇长篇小说,连名字都构思好了;不高兴时总觉得嫁给我爸这种花钱大手大脚却不会赚的叫花子少爷、如今也日益显出老态来的男人太委屈。

    我十三岁时,她心血来潮,决定要大干一番事业,跑去商场选了两张昂贵的实木办公桌,说是要成立工作室。我爸当然不同意,他们在家里吵了一下午,终究还是赌气把桌子搬回来了。他将桌子几乎是摔到二十几平方米的房间中央,什么都没说就走了,脸沉得像一块铁。她起先很开心地拿干抹布擦拭桌子,忽然就不高兴了,开始一连串地咒骂,非常难听。我看着这间塞进了一张大床、两张桌子和电视机及各种杂物的小屋子,屋子里身材发福变形的只会骂人的已至中年的女人,突然觉得一切改变都非常无力,让人失望不已。心里说不上来的委屈,就像幻想着自己是公主的灰姑娘,被当众揪下了伪装的面具。我咬着下嘴唇说:“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大声骂我,骂我爸,说这过的是什么日子。我心里已是烦躁,脱口而出:“你以为你配过什么日子?”

    我们吵了一晚上。我想起她给我看的她结婚前的照片,是张在摄影棚里拍的全身照。那个女孩子穿着件花格子衬衣,身材高大,扎着马尾辫把刘海烫得卷曲蓬松,皮肤白皙,脸胖胖的,还有一个小圆下巴,单眼皮的眼睛细而狭长。我坚信她那时候还不会这样子骂人。

    我们吵了一晚上。我只是突然觉得她老了,被什么东西辜负了、欺骗了。原本她以对生活旺盛的幻想和欲念来对待生活空寂的本身,哪怕这能给她一点念想度过痛苦也好呢。如今她却只会站在此处望彼岸,抱怨着当下的无奈,与生命的美好互相辜负,徒劳无功。我不知道说什么去彼此安慰,于是只能用力中伤。她究竟想要以怎样的生活来匹配自己的野心?可我清楚地记得我爸说过:“我就这点本事,就只能给你这些。而且,我们能过的,只有现在这样子。”

    那年我二十三岁,刚毕业开始漂,在北京五环的小出租房内啃冷面包挤地铁熬夜兼职。那天是深秋,下午北京的天难得放晴,太阳金黄金黄的,照得这古老城市的角角落落端庄稳重。空气清爽干燥,风里还有甘甜的糖炒栗子味道。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傍晚,我下了班想去地安门买栗子吃,心里算计着可能会排多么长的队,得早点回去干活。我爸打过电话来说:“回来吧,奶奶不好了。”当天回家的机票特别特别贵,贵到我买票的时候都哭了,真心疼。

    下机已是深夜,秋天的故乡,此刻却满是陌生的味道,抛弃和迷失的味道。在烈风中只看见父亲干枯的短头发像海底的砂砾一样被卷席着,僵硬地从一边跑到另一边。他斑驳的头发下面,是一双眼白浑浊发黄、今天看起来异常肿胀的小眼睛。可她竟也红着眼眶来接我。我一直以为奶奶死了她会开心,因为只有那一间小西屋的她,想着要奶奶的大屋子至少想了有二十年了。或许她恨这个冬冷夏热的小屋子,也恨这个冬冷夏热男人不在的家,要不为什么总是这样子,这样子吵架痛骂,或者干脆自暴自弃。从她年轻的时候开始,从我有记忆开始,每次骂那个占着屋子不给的老太婆嘴上绝不带含糊,“你死了我不流一滴泪”这种话说了不知道多少次,听得我跟我爸从惊异到愤怒到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一天我和我爸坐在前排,看着车窗外。这条熟悉的路深入到一座在夜里渐渐黑下来的寂寞小城,走得谁都没有眼泪,可谁也说不出一句话来。她坐在车厢后面,这次没有发出熟悉的鼾声。

    她确实已经变了,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疾衰老。其实他们的生活好像在我离开故乡到外头的城市念大学之后就与我没有多大关系了。很多时候我似乎只是化作了一个符号,成为他口中在外头闯荡事业的孩子,成为她心中值得骄傲的名牌大学学生。生活在一年回家两次的那一刻就卡住了,定格不动。我每见她一次就知道半年又过去了,也在她的脸上清晰地看见了这半年。或许她以为自己的改变和老去,能使心中的标准更接近生活本身,可那样的标准,属于过去的短暂时间。因此她的眼睛在生活前面,而衰老缓慢的脚步又落在生活之后。人永不见自己的心,心却掌控一切。就这么习惯了,习惯了错误,就配不上自己的野心,也辜负了所受的苦难。

    而在我毕业以后,时间的概念更加模糊。她衰老并且枯萎,只有在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话时才显得容光焕发。就算有我在屋里坐着,她也经常站在镜子前面,左手很深情地抚摸着自己的脖颈,右手背到腰际或自然垂到腿上,大段大段快速而口齿不清地对自己说话,表情丰富神态投入。我只能偶尔听清其中的一两个词汇,觉得异常恐怖。有时候我爸站在她身边,开玩笑式地打断她说:“你在讲什么啊,能让我们听听吗?”她总是转一下眼珠,发灰的黑眼珠瞟一眼我爸,很娇嗔或者不解地咧嘴一笑,似乎还没有完全回归现实中来,又一脑袋扎进自己的世界里。

    她跟我逛超市时推着车子走路缓慢,脸上的表情像是丢了什么东西,又似乎不知道在找什么。在长途电话里花很长时间讲一件小事,说不清楚又无关紧要。我不在家的漫长日子里,我知道她会不停地自言自语。奶奶去世那天她红着眼眶接我,在奶奶的葬礼上,她这么大一个人,跪在地上就是不起来,几乎哭晕在地。而在我和爸终于开始搬东西了,生活给了她野心勃勃地折腾了二十多年、一直想要的大屋子时,她的脸却始终黄黄的,疏落落的卷发贴在脑袋上有些油腻,一切如往常一样没有精神,她说:“你们弄吧,我想去睡会儿。”

    追与不得的错乱,使最终的结果失去意义。多年媳妇熬成婆原来是这感觉,可终究熬不过生活。心高和命薄最好不要兼顾。距离那个晚上已有十多年之久,她再也不是能穿起黑色吊带衫给别人打电话的高大饱满的女人。我知道她这个人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得安定,时刻被野心折磨着,时刻在奔腾企图逃离现状,逃离生活。可就算那野心,也渐渐随时间变成漫山遍野的青草干枯后留下的一把灰土,芳草蓠蓠只在往昔,现在看来虚弱而不美丽。

    今年她连续得了几场不大不小的病,先是甲状腺炎,后是胰腺炎。她变得总是怀疑自己身体部件出了毛病,包括自己经常吃多了不消化的时候,也认为是某些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心态悲观,非常怕死。最终要住几天医院,把胰腺摘除掉。我把他们俩接来北京,想着我都二十七岁了,她也五十多,我们似乎需要彼此,最起码我是不是应该看着她老去。我说:“爸,你把老家房子卖了吧,这样我付个首付,咱们来北京安定下来。”

    搬家那天,她在医院里住着准备手术,我和我爸两人偷偷坐车回去。几天没有人住而已,于我这里却已一隔许多年。老屋小得很,不知怎么就容下了一大家子人。我知道当自己终于意识到它小的那天,它就再也不容我了。这里变得更加灰扑扑,空气中有一股木材缓慢腐朽的味道,老家具发黄,没有铺木板的地面落了一层尘土。阳光透过小而破旧的南窗斜斜照进来,形成一片光束,光束中尘土飞扬,反光的物体被照射着发出蜡质的柔和光芒。要是原本预备在这里过一辈子,就得一直在这一层层摆不脱的尘埃里,难怪她老是对外面充满野心,对新生活充满无尽欲望。如今她已垂垂老矣,甚至在野心的驱赶下,跑得更快的她也比别人苍老得更快。我所能给的改变,不觉变成了她无法接受的曾经。

    我爸站在我身边,这里对于她来说是三十年,而对于他来说却有五十多年,有童年和少年、根基和祖先。我看着他短时间内从斑驳到白了大半的干枯头发,说:“爸,为什么你头发比我妈白多了?可我总觉得你还比她年轻着。”爸说:“你妈这个人,想要的东西太多,多到谁都给不了。她的野心,自己从来没有配上过,但是却从来没有放弃。”我说:“爸,你舍得这里吗?这毕竟是祖屋。”他没有说话,像以前吵架挨骂的时候一样沉默。我还想问你俩吵了这么些年,互相烦了对方这么些年,甚至我都长大了你们还在吵,你俩为什么不分开。可我也像他那样什么都没说。这个挨了她无数骂、也骂了她无数的男人,他们俩最后还是一起老了。其他的问题已经不重要了。

    在命运中的无数个奴隶可以被分作两种。甘心顺从如他跪倒在地,兵戈相见如她奋力挣扎。她知道他不必受那野心的折磨,只消在拥挤的世间苟且生存,并在艰难枯燥的生存中找到些简短直接的快乐,迅速地享受一下也算慰藉。他知道她摆不脱那野心的折磨,痛骂“这过的是什么日子”,以更努力地上一层来探索存在的价值,而发现终究不可得以后,麻木地选择沉醉于幻想、错误和欲望。他们活得一样不清楚,却对快乐执着贪恋。他们看起来完全不相同,但本质一样。奴隶何来什么自由?奴隶眼中的生活,只有劳作与死亡。他们这样陪伴着老去。没有人见过什么是真爱,因此没有人区分痛苦和幸福。

    我把她重新扶到床上,那件灰白条纹的肥大病号服穿在她身上竟显得有些宽松,她不知怎么的,许是这接连生病的原因,臃肿了大半辈子的身体开始变瘦了。我看着她靠在床头,阳光照着那褪色的灰褐色的眼睛和黄黄的脸颊,两只大眼袋往下耷拉着,腮上的肉也下垂了,将毛孔扯成长条状。油腻的头发和鼻翼两侧的皮肤在阳光下泛光,像在那个被我卖掉的老家里最后一眼看到的陈旧家具。我终于满足了自己来北京安家的野心,手段卑劣。却不知她现在心中,正奔腾着怎样的苍老欲望。是不是从此她想要的我都能够满足?你知道,我怕的是从此她什么都不想要了。

    记得小时候电视上播出歌星费翔录的一档很普通的综艺节目,演完后是十点多钟,三十多岁的她背对着我,对着电视机屏幕一个人哭。她说年轻时候最喜欢费翔,我不知道这个年轻以何为界。我说:“妈,你要过很久才会死去,所以现在就不要考虑回老家的事情。我不会让你回去。现在我给你放一首歌吧,你最喜欢的费翔唱的。”

    她点点头,念叨着说:“《橄榄树》好听,不过我也喜欢《故乡的云》。费翔有一年在春晚唱了《冬天里的一把火》,不久小兴安岭就着了……”这些话她从我小时候就一直说,二十年了也不知道换个词。可能偶像在她这里是个很贫乏的概念,她只是说说,却不做进一步了解。谁知道她怎么想的?我为她放飞过世界,这时散发出消毒水味的白色被子一边搭在她肩膀上,一边被她裹在腋下。不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我把她平放在床上,脖子下塞两个枕头。这样她就不会像年轻时候那样,深夜里看电视睡着了,脑袋掉到肩膀上,张着大嘴任口水流下来。很快她开始大声打呼,而我已不再是那个半夜醒来,迷惘地看一眼这个世界、再在她变调的呼声中无知无觉睡去的没有童年的女孩。阳光一直照着那张皱巴巴的脸,我站起来把窗帘拉上,她似乎睡得更好些了。

    我坐在昏暗病房里煞白的单人床边,拉起她肥胖粗大的手掌。原来她在欲念中活了大半辈子,等老了手心还是这样冰凉。时间仍旧是在跑着,对于我、对于她。再过十年我也就三十多岁了,就像她当年那样。就这样我忽然能够看清她三十多岁的样子,那个高大饱满的女人住在空荡荡的窄小屋子里,带着年幼无知的女儿,孤身一人与丈夫长久不在身边的漫长岁月纠缠厮打。时间难打发,照片上烫着刘海的姑娘做不了这样的事情,于是她只好变成一个旺盛空寂的妇人。

    我想问她些什么,是关于寂寞还是关于生活。她深夜里看着电视睡着又醒来,凌晨三四点是不是连电视机里的广告都不再陪着她了。这一天我长大了,长大到可以熬一个通宵听她说话。可这一天她却不能这样做,她只会在清醒的时候早睡,在不清醒的时候把话说给镜子里的自己听。

    而我听见她的偶像在唱: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

    三十年就这样过去了,错过的就错过,折磨的就折磨,无因无果。这个女人或许将用一生时间把年华老去,她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呢?或者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快乐?此题无解。理解了的总是回不去的,没关系。今天,我们离开这里去远游。我想带她看看家乡以外的土地,看看生活以外的生活。如果我能而她还在。可我一直在呢,她如果呼唤我就一定能听见。

    C和弦姑娘

    文/李馨雨

    夜空的北斗也没有让她找到迷途的方向。

    南方断断续续下着不肯收手的雨,院子里的铁树撑直了刺,墙角盛开着几朵野花。她稍低着头从门外进来,长发散落在肩头,握着的蓝色雨伞正好挡住了她眼睛以上的部分。她的黑色小皮鞋,踩在湿润的泥土上往我对面的房间走去,我猜她背着的包里是一把吉他,只是不知道是哪种颜色。

    院子并不阔,再加上从屋子里搬出许多发霉的废品,就更显得小了。我房间的窗子上悬着一根绳子,连到对面房间的瓦檐下,太阳烈的时候我就搬着小凳晒被子,然后捂着被单闻烤熟的螨虫的味道。她进去后没有关门,把窗户也推开了,风把她的窗帘打得呼呼啦啦响。她看见我在看着她,点了点头,意思大致是“以后就是邻居了”。

    公车淋着滴滴答答的雨,从市中心开到这破败的站台,姑娘跳下车慌忙撑开蓝色的伞。她走在一条疏松的沙土路上,小水洼里、路边上散落着拖拉机掉下来的砖头渣屑,灰色的鸽子咕咕叫着跑进树林。姑娘追着它跑,一只手提着裙角以防被泥水染脏,她裸露着洁白光滑的小腿。树林寂静无声,只有雨水砸在伞布上,落入地面叶子上的声音。灰蒙蒙的水雾里,姑娘穿行在绿色的树枝下,不小心把雨水瞧成了绿色。她低头看自己打湿的黑皮鞋,再抬头就看见了灰色墙壁的院子。

    她应该是这样子过来的。

    我租住在这院子里好长时间了,可是地处城西位置偏僻,对面的房间始终没有租出去。这里的夜晚没有路灯,月亮被枝枝叶叶遮蔽,树林里像住着巫婆一样气氛诡异。考试结束以后,我回到这里收拾生活用品,住到月末就要搬回乡下老家去了。这时候院子里搬进来一个美丽的女孩,我很好奇她是从哪里来的。她曾敲开我的房门,脑袋伸进来人却站在门槛外,神秘而好笑地问我吃不吃糖果,手心里攥着一把草莓味的酥心糖。她的衣裙飘在黄昏微弱的光里,眼睫毛细弱轻盈,大眼睛清澈地眨巴着。

    “妈妈给我一大袋子的糖呢,有甜橙味的、青柠味的,还有我喜欢的草莓味的。”她说话的时候,薄薄的嘴唇上泛着红润的光泽,就像暮色给她涂抹了唇膏,“我还有好多呢。”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语气里有小女孩一样的炫耀和骄傲。

    “那我请你吃苹果。”我从柜子里掏出两个苹果塞到她手里,她笑嘻嘻地跑回去了,一手拿着一个苹果。她走路的脚步很轻巧,只是前脚点地,双手背在身后,白色的衣袖看起来像纹白蝶的翅膀。正好院子的花坛里栽着玫瑰,她轻盈盈地穿过去了。

    等我早上起来,看到这姑娘挽着袖子趴在水池旁洗头发,因连日小雨未干的土地上黏着掉落的洗发水泡沫。她的房檐下飘摇着几个泡沫,在灰色的天气里破灭。她摆放手巾的水池上,两个大苹果搁在那儿,似乎已经被她擦干净了。她冲头发的时候,摸索着递给我一个苹果:“我们俩一人一个吧。”

    真是个好逗的女孩子,哪有送给她的东西,反过来还给我吃的道理?我站在她身后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最后只好握在手里。她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到七分干,扎得蓬松松的,然后从屋子里抱出一把原木色的小吉他,跷着右腿低头拨弄。咬了一口的红苹果就在她的手边。

    黄昏下起了雨 哭泣的雨

    我们走进了雨 相对无语

    抚也抚不去的忧伤

    赶也赶不走的惆怅

    在细雨之中 飘扬

    “好听吗,好听吗?”她抱着吉他,又脆脆地咬了一口苹果,我见到上面留下两行浅浅的齿印。她的眉目间有飘扬的气息,像歌词里唱到的细雨一样飘摇。我第一次听她唱歌,声音里有她来自北方的乡音,绵长的情绪跑得很远,我站在她面前,就像隔着黄昏看她,她的眼睛里都是漂亮的色彩。

    “嗯,是很好听。可是为什么要唱得这样……就是……”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她的声音。她欠着脑袋看我,等待我开口讲话,认真而期待的眼睛扑闪扑闪。“你弹得很好呀,我以前也很想学的,可太笨了,总是学不会,到现在也才会《小星星》。”我只好快快岔开话题。

    “你弹你弹,”她把吉他推到我怀里,细长瘦弱的手指捏着我的指尖,一根一根摆到六根弦上,“你弹呀,你弹呀!其实很简单的啊。姐姐你可以跟我学,保证教会你!”她很兴奋,就差蹦起来跳舞了,她是个一被人夸就会很开心的姑娘。

    马路上有好多跑得很快的汽车,在阳光里奔跑,像野马在草原上逃亡。她带着自己的木吉他,慢吞吞走在车流中间,昂着头颅好像一只小母鹿,蹦蹦跳跳从这座城市飞到那座城市。她坐在火车上,抱着吉他给人家唱歌,被吵醒的旅客朝她丢瓜子,她拿自己清澈的眼睛骄傲地瞧人家。她要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她说喜欢城市边缘的土地,还有院子外的那片小树林。

    在来时的路上,她见到路旁长着许多薄荷,可以摘下来泡水喝。我认真寻找过,并没有看到,也许是她天真地把阔叶子的野草当作了薄荷。她爱上了这里的树林,天空不掉雨的时候,她就穿了裙子推门出去,带着吉他到一棵大榕树下静静坐下。榕树上有可恶的鸟儿丢下一摊灰白色的粪便,热腾腾的有植物种子的味道,她刚刚洗净的头发也被弄脏,只好跑回去再冲一遍。

    我的手指头粗短蠢笨,她只好一遍遍教我怎样握好琴颈,小拇指不要压到一弦。“大拇指撑住,食指垂直呀,不要压到五弦上。”她握着双手急得在我身边打转,帆布白鞋子在草地上走动,窸窸窣窣弄乱了林子里的寂静。“要让你的手指头自己朝弦上递过去,音乐是不过脑子的,是有它自己的想法的。你只是它借过去的空壳子,要自然可别觉得拘束呀。”

    “哦……”我敷衍地点头。

    然后一张脸就朝我压过来,她有些沮丧地对我说:“你还是不明白是不是?还是不能理解是不是?我也不懂啊,我那个酷酷的老师就晓得讲这些大道理,不过他是对的。”她坐在草上,绵软的长裙遮在她的膝盖上,她的指甲掐了好多淡蓝色的野花,一朵朵搁在裙摆上。“我可不是要当音乐家,我就是喜欢这样子唱唱歌,你说好听就很好啦。”

    姑娘时不时会自言自语一下,她说的话和她的人一样,清澈干净到让你愿意去理解她。

    白天她在树林里教我弹吉他,教我打拍子,教我控制声音,也强迫我听她喜欢的那些歌。太阳已经出现了,从叶子缝隙往云朵里看的时候,那种五彩斑斓的光芒掉到眼珠子里。日光从小树林上滴下来,一缕一缕白茫茫的光落在脚底下,好像前几天下过的雨一样细碎。她扫弦的时候叮叮当当,手腕上系着一根红绳子,绳子上连着小铃铛。

    “一个人的时候,听铃铛响多安稳,妖魔鬼怪不敢近身啊。”她笑嘻嘻地摇着手臂。

    傍晚她会离开我,穿过树林,走到生锈的站台,坐车去市中心的广场上唱歌。她把吉他甩在背后,头发扎成马尾,扑腾扑腾收拾一下就走了。她这时候是最不开心的,“那些人可不会认真听你唱歌,他们嚼着口香糖,吹着口哨,朝你琴袋子里丢下一块块钢镚儿。他们轻佻的样子让我不开心,我就会‘梆梆梆’乱弹一气,让他们滚蛋!”她好得意地讲这些事情。

    我渐渐发现,门外只要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就是她回来了。这姑娘把硬币撒在小瓷杯里,一路走一路摇,不知道惊醒了多少熟睡的人家。我不喜欢听这种叮当的响动,然而她走夜路的时候是很怕林子里传说的鬼怪的。

    莫名,我就喜欢你。

    整首歌我就喜欢这一句,绵绵下雨的季节里她教我的第一句。前桌坐着一个我喜欢了好久的男生,他在夏天穿白色衬衫,冬天穿呢子风衣,骑着单车从我面前擦过。他没有太多的优点,甚至没有多俊秀的样貌,可我就是独独对他动了心。我知道那一个“莫名”,花掉了我全部的小心思,累得不行的时候我就愿意去想一想这个毫无特点的男生,他所有的细节都是我眼里难得的好处。

    不要她教我歌的其他部分,我只是让她教会我这一句,我就是喜欢这里的悲伤执着。

    “无名指摁住三品六弦,小拇指跟上。”她就坐在我身边,掰弄我笨拙的手指头,认真地想要教会我这一句,“我以前也和你一样想学一首很棒很棒的歌唱给别人听,和你一样笨。可是不要紧,我每天都重复练习,手上起了茧子,我用了好久才知道其实是我自己喜欢这首歌,和别人没有多大关系。”

    她眨着眼睛瞧我,我从她眼睛里看到她背后下着雨的黄昏,有剔透明亮的光彩。

    “这个就是以后你会不断遇见的C和弦,你会不断遇见,不断遇见,可是它不是最重要的和弦。”她认真地把我的手指一个个按到位置上,教会了我“莫名,我就喜欢你”。

    第二天傍晚我就跟她一起坐车去了市里,她背着自己的吉他横穿过人群,走在斑马线上她从来不会两边看看,只晓得双手拉着琴袋往前跑。这里的广场上有好多乞丐,面前摆了一只碗,要钱不要饭。姑娘扬着头路过他们,她把一只小瓷杯摆在面前,静静地坐在路灯下,柔软的长发覆在肩头,美丽多情。

    天黑下来,一大群人在很近的地方跳广场舞,音响开得好大好大。姑娘就坐在角落里,她怀里是一把木吉他,不是电吉他,她的声音被嘈杂哄笑遮盖,也很少有人会去听她的歌。她从来不在乎,路人的香烟味飘过去,青年的马靴重重踩过去,少女的裙子呼呼摇过去,她还是坐在那儿。有两个小孩子跑上来摸她的琴,她开心地告诉人家这叫guitar。小孩子说,英语老师还没有讲到这儿。她说,不要紧不要紧,现在先学了呀。她塞给小孩子两颗酥心糖。

    “他们都不喜欢听我唱,我活生生地唱歌却还不如那个破音响。”姑娘有些无奈地看我,她摊开手掌,那是今天赚到的几个硬币,“一转眼,青春都喂了狗。”

    “姐姐我喜欢呢。”我蹲在她身旁告诉她,“你只是没有遇到。”

    她笑嘻嘻的,慢慢把手指头摁在琴弦上,她是要我看清楚是怎样的手法。我还记得那是C和弦。

    “莫名,我就喜欢你。”

    “莫名,我就喜欢你。”

    “莫名,我就喜欢你。”

    姑娘的木吉他孤单地应和着,我们俩傻傻地在广场中心一遍遍唱这句歌词,空气中飘着香水的妩媚,可是她唱歌的时候干净美丽得像一朵花。直到嗓子沙哑我们才离开,这样子的胡弄,也只是得到了几个硬币。天空忽然下起小雨,四周的人们开始奔逃,哗哗啦啦像流水跑得远远的。我们没有带伞,没有她的那把蓝色的伞,只好沿着可以挡雨的店铺台阶走,走到公车站台上。路过一家便利店,她用手里的硬币买了两瓶可乐,我们俩插着吸管往瓶子里吹泡泡,嘟嘟嘟嘟,像我爸爸养的金鱼在水池里吞吐。

    再次路过小树林,静悄悄的只有雨水落在身旁,姑娘使劲儿摇着她手里的铃铛。我们抱着可乐走在湿答答的雨林里,忽然想到渡边在漫山遍野寻找直子的时候是怎样的孤独。姑娘背着她那被雨淋湿的吉他,不无沮丧地和我说:“我就是喜欢这样子。”她的鞋子陷在松软的土里,沾染了泥巴。

    到了这个月的尾巴,一觉醒来常常碰见了晴天,我们都晓得雨季飞快地跳走了。她在院子里,在水池里吹泡沫,冲洗苹果,败落的野花跌倒在她的脚下。远处的日光从树林里蔓延过来,树上的蝉鸣打乱我手里的琴弦,我依然不能抓紧和弦。可是夏天就要来了,我房间里的废书已经用绳子扎好。

    “我的家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子上,冬天会下雪,夏天也没这样热。我裹着棉袄去上学,回头就看见一溜儿的脚印,一只大白猫跟在我屁股后头要吃的,我丢糖给它,它被吓跑了。学校围墙里有白桦林,光秃秃的在那儿,不像这里的枝叶茂盛。我坐在冰凉的石头上弹吉他,想象一些美丽的东西,可我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过。我不知道我是喜欢这里呢,还是喜欢我的家乡。”她笑着看我,露出四颗牙齿,明亮得像空中的太阳,“以前有个学长,在晚会的舞台上唱了一首歌,我一下子就记住了,那么美丽的歌词,所以我就来到了南方。”

    啦啦啦啦啦啦/南方的小镇/阴雨的冬天没有北方冷/她不需要臃肿的棉衣去遮盖她似水的面容/她在来去的街头留下影子/芳香才会蓦然地心痛/眨眼的时间芳香已飘散/影子已不见

    姑娘怀里的木吉他多么好听,她的嗓子多么干净。她唱这首歌的时候,我眼睛里满世界都是迷茫的大雨,碎在院子里成了大大小小的泡泡,一个长发的姑娘坐在房间里遥望远方。她伸手拉我的指头,再一次认真地摁在琴弦上:“记住啦,这是C和弦。不论开始还是结束,都是要用到的。你的手指拨五弦、四弦、三弦、四弦,就这样重复四次。”

    我们一人吃了一颗糖,味道不像可乐那样的刺激,只是生活中的一点点甘甜,润着喉咙滴淌下去,温暖着心房。头顶上初夏的阳光热烈明媚,她的花裙子被头发淋湿,裹在小腿上像一朵盛开的花儿。我们尝过的苹果、可乐、糖果,都是不一样的滋味。

    我后来跑到了北方的城市,傍晚经过好多广场,遇见好多流浪的人,可是她那样清澈的眼睛稀少得快让我忘记了。吃过甜到腻的糖,却没有找到她家乡的那种草莓味的酥心糖,我也好奇她是哪里来的姑娘。我有时间的时候就弹弹她教我的歌,五弦、四弦、三弦、四弦,我后来知道那是一个叫赵雷的歌手写的《南方姑娘》,就好像特地为她写的一样。她这个来自北方的姑娘。

    昨日的雨曾淋漓过她瘦弱的肩膀

    夜空的北斗也没有让她找到迷途的方向

    阳光里她在院子中央晾晒着衣裳

    在四季的风中她散着头发安慰着时光

    我都不知晓她的名字,只记得她在院子里洗过的头发,在树林里教我弹过的吉他。

    就叫她C和弦姑娘吧。

    独念记

    文/莫诺

    最终,我们还是会败给时间,败给不败的时间。

    一

    这些年过去,我再不曾见过你——许清和。

    也是在再不曾见过你的这些年,我才于时间的消磨与停顿之间,通透地察觉到生命的清凉与缺失。命运待我并不优渥,时常会感到安慰捉襟见肘,思念与日俱增。毕竟青春苍苍,不过弹指之间。没有回头路。

    我们往往只会在青春驾着马车离去之时,才开始惦念起之前的青葱岁月、桃色佳人,后悔不迭为何当初没有好好把握。于是,我们就只能看着那匹马,头也不回地驾着我们年少的伤感与爱情——抑或一段比爱情更像爱情的友谊——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直至看不见……其实人间情事往往如此,失去方才知珍惜,别过才知再见时长。

    黄碧云说,一切皆有命。

    我时常在想:如若真有命中注定这回事,那么“人定胜天”是不是人们自我安慰与自欺欺人的鬼话。

    我们曾经那样轻易地说起永远与绝望,又在逐一见识了人情的淡漠与凉薄之后,那样努力地为着永远与不绝望经营着、撕扯着,落魄且自足地活着……直到最后再没有丝毫力气与时间角力下去。我们的棱角逐渐被磨平之后,我们不再说起永远,也不再说起绝望,但在日薄西山的黄昏或是一个突如其来心绪难平的暴雨夜,还是难免对这个人间感到失望。

    最终,我们还是会败给时间,败给不败的时间。

    于是,在败与不败之间的这些年,我逐渐习惯了身边没有你的生活,亦是习惯了心里不能没有你的生活。

    清和,清和。

    二

    2009年的夏季铺张仓皇犹如盛大的告别。天空长远湛蓝到空无一物,蝉鸣声像海浪一般此起彼落,生生不息。

    人间七月,不胜繁闹。你我之间,却异常寂静。

    那段时日,我与你整天窝在我房间看碟。看的都是些文艺得不能再文艺的片子,《诺丁山》《美国丽人》《天使爱美丽》《她比烟花寂寞》《花与爱丽丝》《入殓师》《海上钢琴师》《小鞋子》……一部部看下来,心却越来越落寞。时常看着看着,你的泪就掉下来。我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不知如何安慰你那日益丰盛的孤独和伤感。

    那时,我们正处在一个青翠欲滴的年纪,你虽明朗,实则心性敏感,时常只言片语的龃龉就可以令你郁郁寡欢上好些时日。

    所以,我只能小心翼翼地坐在你身边。

    那个夏季,日子燥热难耐却又寂静无着。我们彼此依靠,却构不成安慰。在一个夕阳漫天遍地铺开的黄昏,在《玻璃之城》的片尾曲响起时,你陡然对我说:“阿莫,我要离开。我觉得自己正在沉沦。我想出去走走。”

    我不置一词,笑了笑。我以为,那只是你一时的玩笑。

    不想没几日,你便真的从我身边消失了,像一场善良的背叛。我原以为你只不过是不经意的伤感,未曾料到你心中却住着一个任性的孩子,陡然间像一个负气的少年,说走就走。

    又没过多少时日,你给我打来电话,说你在藏区,听牧民唱起悠远的歌,远方的雪山蒙在云里,像一个轮廓刚毅的神秘女子。你说你晒黑了。夜空晴朗时,躺在草地上看星辰如钻,仿佛就洒在周身,触手可及。深夜很冷,盖两条毛毯还是冷。时常辗转难眠,会半夜起来抽烟、读《圣经》,或者发呆。起先一个人睡在一间破旧旅馆的单人间,觉得像是睡在坟墓里,与人间有深重的隔阂。后来钱越来越少,便伙在一群男女之间,反倒察觉出人间的温度……

    你说,你正迷恋一个女子,那女子有一双再忧伤不过的眼。你说,你从未看过如此忧伤的眼。你看着那女子的眸,仿佛突然经历了一场爱情。你跟着她亦步亦趋地走了很多地方,也不与她讲话,像经营着一场少年小心翼翼的暗恋,而你也不知为何如此。

    你说:“原来,我也不是一个喜静的人。”

    我说:“你是。只不过你的静并不外在。”复问你,“钱够不够?”

    你便笑。

    我说:“不够你就跟我说,我给你打点过去。”

    你说:“谢谢你,阿莫。”

    后又是长久沉默,我知道你落了泪。

    你是这样一个善良而小心的女子,只因内心的细腻与莽撞才成全了你的别致。

    时常,我心疼你的细腻,怕你的细腻总有一天会不小心伤到你。但我又羡慕你有一颗说走就走的心,你不知这份果敢与随性,于这万千束缚的人间而言,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

    后来我找家里借了一千块钱,给你打过去,顺便给你打了通电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你停顿了好长时间,最后下定决心似的说:“阿莫,我不准备回去了。”

    我惊讶,一时语塞,握着听筒不知所措,片刻才出声说:“清和,别闹了。你爸妈还等着你呢。”

    又是一段沉默。后来,你只字未说,挂了电话。不日,我户头就收到你退回来的一千块钱。再打电话过去,已是关机状态。

    而那通电话,就是我们时至今日的最后一通电话。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把你弄丢了。

    三

    也是在后来的这两年,当我独自一人在寝室看《转山》这部电影时,不可避免地就想起你来,不知你过得是否好,是否还在西藏,又或者是否还在人间……这些我都不得而知。

    只是你已经顺利成为我生命中一个躲在阴暗角落不愿提及的、永远不能愈合的新鲜伤口,轻轻一碰,就会流出鲜红的血。

    清和,清和。

    你在哪儿?

    你在干什么?

    年少不欺。多年前,当我还把头埋在数学卷子里时,你就已经开始在旧书市场淘电影杂志来看。有次被历史老师收去一本,一下课,你二话不说就冲到历史老师跟前抢你那本《看电影》,其状似一只愤怒的猫去挑战一只硕大的牧羊犬。但奈何这个中年男人的力气显然要比你这个还在青春期徘徊的少女的力量大得太多,于是抢到最后的结果,便是以那本杂志的报废而告终。

    在一群同学的围观中,你愤恨地瞪着老师,眼泪不争气地落下来,但你没有出声。最后处境尴尬的老师说:“许清和,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后来我安慰你,说没必要为这个老师哭,他本来就不好惹。不值得。

    你回答我说:“我只是因为看到梁朝伟的脸被撕开,就忍不住了……”

    听完你的回答,我鄙视地看你一眼,然后相视一笑。

    我这才知道,你有多纯粹。后来当我们一起看岩井俊二的《情书》,刚刚开头,藤井树在那场大雪中喊“你好吗”,你就开始哭;看《忠犬八公》时,你一直在叹“我要是有这样一条狗,那该多好”;看《赎罪》里,男主角在敦刻尔克说到“I will return, find you, love you, marry you, and live without shame”时,你又哭得稀里哗啦;而《断背山》里Jack和Ennis最后一次在断背山上相见时,Jack怨怒交加说的那句用情至深的台词,令你一直念念不忘。

    而当我们站在公车里,看到一个老人上来,无人让座,你就会大声说“有没有人能给这位奶奶让个座啊”;我们在闹市区玩闹,你追我赶,你追不上我时,二话不说就坐在地上,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看着……这些我都不足为奇,即使时常也会感到些微尴尬,但这一切并不能掩盖你最为干净的真实。每每说起这些时,我就会想到你那双纯洁无瑕的眸,闪闪跳动着光。

    仿佛你是不小心被上帝抛在这个世界的无辜天使,秉持着温和与善良的尺竿,在这日益腐朽的人间布道修行。

    是你让我开始相信“人之初,性本善”这六个字。

    而这一切过去了多长时日,我竟有些记不起,仿佛还是在昨日,你还坐在我身旁。

    四

    其后,我又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明信片,没有言语,也没有署名,但我知道是你。那是你这些年逐渐走过来的路。

    孤独与繁华同时盛开的路。

    五

    而时至今日,五年过去,我仍会在暴雨来临的夏夜,想起在窗台出神的你,其状之优美深沉令我毕生难忘;仍会在某些午后或是黄昏,想起盘腿坐在地板上抽烟看电影的你、穿着校服规规矩矩的你、吃冰激凌的你、哭得稀里哗啦的你……

    你让我想起黄碧云那句“突然我记起你的脸,我就老了”。

    如果时间并未走远,那么我又怎会如此忧伤地想起往事,想起你;如果不是我已老,那么就是你离开的时间太长,让我恍惚觉得时间过得这样慢。

    我时常在想,要是我们说好要荣辱与共的青春再来一次,我将如何盛情地对待。你又是否会走上一条其他的更为宽广的路?

    如果,时间可以回头,我们是否可以把自己装点得更鲜艳快乐,把青春过得更源远流长,把生活过得更写意清丽?

    奈何人生没有如果,亦容不得半点假设。

    你终究是走了,终究是走了。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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