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依尔·亚历山大维奇·肖洛霍夫
黑板里的怪物
文/邬龙飞
他像是某种守护神,就像山神之于山野、湖神之于湖泊、树精之于树林一样。
1
黑板里一定有个怪物,在呼吸的。
2
“那个漫长漫长的炎热夏天……”
我在一个窗户的内侧一片水汽的地方写下这样的句子。那是我高三的第一个学期,我被从“实验班”贬到“择优班”,我被留校察看,我的女朋友退学,我一个朋友也没有了。窗户内侧的水汽上不知道被谁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笑脸嘴角的水珠凝起来,往下滑,不像口水也不像血。那段日子,我觉得生活像一些食草动物的粪便,带着一股臭味,又被强硬地当作生活的肥料。
我想我是个早慧的人。很早的时候,我就明白一些道理,世故的、哲理的,能在某些时候娓娓道出,也能通过遣词造句写成文章。在别的男生洒汗运动的时候,我会选择做点安静的事情。我最喜欢的作家是卡尔维诺,他的脑子里回路无穷无尽,像极了一座解不开的、带着窗户的迷宫。
可是啊,早慧不是早熟。因为早慧和晚熟,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和小姑娘很容易地就在一起了。起先还顾及众人的眼光和议论,往后也就习惯了,甚至开始享受那些瞟过来的目光。她叫榆,我记得她脖子后面的皮肤,把头发撩开,就像初春树上出现的霜;我也记得她的眼睛,近视却不戴眼镜的眼睛,总是在张望的样子。
在看起来无穷无尽的分开谈话、公开批评、约见家长以后,那种厌恶也滋长得日益旺盛。现在想来,到了后来,把我们维系在一起的,一部分是“爱恋”,另一部分则是“对抗”。对外部世界的排斥让我们靠在了一起。终于有一天在晚自习前,我们逃出了学校,带着平时省下的和当晚借的总共几百块钱,以及向1993年出生的同学借的身份证,仓皇而兴奋地逃了出去。
我们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想离开这里,于是我们想到了火车。但是,在候车的时候,家长、老师和警察组成的队伍及时出现,捕获了我们。
我把票藏进了候车座位之间的夹缝里。
榆常年在外地出差的父亲连夜赶了回来,给了她一个耳光,然后让她退学。我母亲和教务处长是高中同学,她赔着笑脸恳求,最后学校给了我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我也从文科“实验班”转到“择优班”,也就是普通班。新班主任以全天候无死角监控本班教室而闻名,时常在不同的时间点和不同的方位出现在教室里,没收手机、MP4、杂志小说,然后把它们的主人请到办公室。
“那个漫长漫长的炎热夏天……”
我给榆写着信,我不知道应该寄到哪个地址,我在网上给她的留言亦如石沉大海。据说她父亲把她带到了他出差的外地。手机自然也是关机的状态。我坐在最后一排,写完这句话的时候,前座传过来一张崭新的空白地理试卷,地球以各种视角黑黑白白地排列着。我盯着这些地球看了一会儿,把试卷放到了一边。
我再抬头的时候,黑板里的怪物,就蓦地出现了。
它,或是他,有一个硕大的鼻子。这鼻子接近于狮子的鼻子,却也有高高的鼻梁。眼眶深陷,紫黑,爪子抓着黑板下的粉笔槽,鼻翼有规律地一张一合,在呼吸。他也缓慢扫视着整个班的人,边扫视边有意无意地露出自己的牙。
别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吗?
3
我记得村上春树的小说里经常出现的“羊男”,那是一个半人半羊的奇怪生物,衣食无忧地生活在丛林里的一个隐秘的房子里,或是在电梯往下到达的某个地方,连接着两个世界。他也写一个叫作“冷酷仙境”的地方,在那里,人和自己的影子必须被切分开,影子会湮灭,人也无法返回。
这种两个世界的割裂感,我想村上一定是想通过这些飘在空中的隐喻告诉人们些什么。
我给榆写完信,不知道要寄到哪里。我很想念榆,榆也一定很想念我。我生活得索然无味一日更甚一日。我不再住校,我母亲每天晚自习结束后都会来接我回家,路上也不发一言。她上的是师范,但是成为了一名会计。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讨厌那些繁复的名目和数字,数学也一直学不好。
下午是一节实践课,因为实验班的进度比较快,已经上过了,所以我一个人留在了教室。我又拿出那封信,把它装进了信封,贴了张一元的邮票,写了收信人、寄信人,但收信人地址和邮编只能空了出来。心里的绝望的确是无以复加。
这时候,黑板里的怪物又出现了。模样没变,还是沉在黑板的深处,墨绿的上半身。只是有一点不同,他朝我伸出了手。我不知道应该叫手还是爪子,上面布满了浓密的毛,也是墨绿的,指甲短而尖。他朝我伸出了手,接着,钩了钩手指,像是在说:“拿过来。”我呆呆地站起来,拿着信往黑板的方向走。我把信递向他的手的位置,刚触到黑板,信就从我手里消失了,同时,变成了黑板上的粉笔画样的存在,一点点变淡,最后随着怪物本身一起消失了。
我回过神的时候,发现那张一元的邮票正贴在我右手的手腕上。
谢谢你帮我寄信啊,怪物先生。
4
所有人下课回来,教室立刻变得很闷了。没有人知道刚刚这节课上,我把一封没有收信人地址和邮编的信通过黑板里的怪物先生寄了出去。他们在讨论课上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教室里充满男女生的嬉笑声,和随后响起的大扫除的提示音乐。灰尘扬起来,地面湿起来,我的耳朵里有种喜剧片里一个镜头和另一个镜头连接的时候的紧凑的嚓嚓声,或者是赌博老手在洗一副崭新扑克牌的声音。
嚓嚓嚓,嚓嚓嚓。
帮我寄信以后,黑板里的怪物就没出现了。
我很想听听他的声音,他一定知道很多很多的事情,他一定存活了很久,只有特定的人可以看到他。我想,从有黑板开始,他就存在了。他像是某种守护神,就像山神之于山野、湖神之于湖泊、树精之于树林一样。从很久以前起,一定有不少的人,在凝望着黑板发呆,或是不经意抬头的时候,看见了他。他也许并不一直都是沉默的,他可能有一副浑厚而带着共振的嗓音;他也许会把他毛茸茸的爪子沉沉地搭在某个少年的肩膀上,或者轻轻擦去某个少女的眼泪。
那些压抑的寂寞的魂灵,无法突破没有成年的躯壳,而黑板里的怪物先生,会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
其实我和怪物先生早就熟悉了。我不说“他其实是我自己心里的怪物”这样俗套的话,我知道他就在黑板里,他就应该在黑板里。
一个礼拜以后,同样的实践课,我收到了榆给我的回信。那节课,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坐在位子上,呆望着黑板,十分钟、二十分钟,直到下课前几分钟,一个信封从一个模糊的点渐渐变大,变清晰。它就在怪物先生的手里,接着,怪物先生的手一松,信准确地掉落在粉笔槽里。我快步走到讲台前,趁怪物先生没有消失,对他说:“能告诉我榆在哪里吗?我很想她。”
怪物先生没有回答,只是缓慢地眨了眨眼。
是榆的字迹,同样没有邮票。
W:
展信佳。
我也很想你。
我现在在一个离你很远的城市的一所寄宿制学校里,离我爸承包工程的地方很近。
抱歉,怪物先生说我不能把具体地址告诉你,否则会很麻烦。我听他的。
我现在的这所学校管得很严,发型、衣着、作息,全校都是统一的,我经常对着一大片一模一样的人不寒而栗。这里的人每天花很多很多的时间在课桌前面,他们都有一个很大的水瓶,早上从饮水机里接一瓶水,喝一天。上厕所也是行色匆匆。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也算是在一个新的环境里,比你好一些。我很担心你,我很难想象你是怎样度过每一天的,新班级的同学对你友善吗?你还在写你的那个长篇小说吗?如果还在写的话,把新写的章节寄给我看看吧。
怪物先生说很乐意为我们送信。
那个漫长的炎热夏天,也已经结束了吧。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去,我爸好像准备搬家了,好像也不是搬到我现在的城市,可能是北方的某个大城市。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动身。他好像准备再婚了。
我想我们会再见的。
榆
5
我给榆寄了我写的小说的新章节。这个小说我陆陆续续地写,从高一下半学期开始,写到了高三,总共有十几万字了。这是第二十三章的开头,我写到了怪物先生:
N终于还是离开了铁轨扳道工的家。N还记得那个扳道工经常失眠,也记得他的右手臂上有几条很深的疤。除了长疤的地方,扳道工的手背上有茂密的汗毛。扳道工从来不说那些疤是怎么来的。
离开以后,火车的轰鸣仍时常响彻在N的梦里。N也开始失眠,他在廉价陌生的旅馆房间里辗转反侧,在坏掉的空调的嗒嗒声中迎接一个又一个寒冷的早晨。在某个凌晨,就在太阳差不多要冒出来的前一个小时,在床头灯昏暗而不稳定的光照中,N在天花板上看到了一个呼之欲出的怪物。
N肯定那绝不是水渍,是在呼吸的怪物。那怪物有一个像狮子一样的鼻子,也有一双像扳道工一样毛茸茸的手,他看不清怪物的手上有没有那些疤。也许是因为那双粗壮的手,N发觉自己对其一点都没有恐惧感,反而从心底生出了亲切。
在接过我的信的时候,我感觉到怪物先生略有迟疑,也许是发现我多少写到了他的片段吧。
“怪物先生,你会害羞吗?”
信停住了。一半在黑板里,一半悬在空中。
“偶尔吧。我也是刚刚上任。”他的声音并没有我之前想的那样深沉而带着共振,反而有种青年的犹豫。
“你的前一任呢?”
“他老了,退休了。他有三百多岁了吧。”
“三百多年前有黑板吗?”
“有的。从石器时代开始,你们的祖先在岩壁上作画的时候,我们就存在了。”
“你们……除了送信还做别的什么事情吗?”
“我也不是很清楚。长辈告诉我,能看得到我们的人是我们存在的价值,我们一定要帮助他们。”
没等我再问,怪物先生就和我的信一起,再次消失在了黑板里。
6
后来,我和榆终于成年了。渐渐地,榆给我的回信越来越短,她开始很少提及我们以前的日子。她在新的学校有了新的朋友,相处融洽,也有别的男生开始跟她示好,她亦不拒绝。这些都是怪物先生告诉我的,依然是那种带点犹豫的、青年的嗓音。
再后来,她还是搬家了,却不是搬往北方。她父亲办好了移民手续,带她去了加拿大。她的英语很好,直接在当地的高中跟班上课了。怪物先生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的胃酸莫名其妙地一阵一阵地泛起来,喉咙深处全是既酸涩又刺痛的感觉。我说:“带我去看看她吧,看一眼就可以。”
“……”
怪物先生没有回话。他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随后,黑板上出现了一扇门,像是以简单的粉笔画勾勒出来的,没有把手,从黑板顶端一直到粉笔槽的高度,没有画完的样子。我用手轻推这扇“门”,墨绿的光闪了一下,我发现我出现在了一座高架桥上。
怪物先生在我身边。他比在黑板里看起来更大,更结实,毛发更浓密。这座高大而错杂的高架桥,我想就是连接着黑板与天花板、画布、墙壁等的通道吧。我可以隐约望见远处的一座高架桥上,有一个同样墨绿的怪物先生在飞奔。
我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跟着我身边的怪物先生一起往前走。
“外国的话,可能得多走一会儿。”
“嗯。”
走了很久,匆匆经过了很多窗口。最后我们走到了这座高架桥的尽头,一面隔离网阻断了路。怪物先生带着我从右边的楼梯走下高架桥。在桥下的“地面”上走了一会儿,出现了一条河,河面不是很宽,水也不是很急,有许多木桩露在水面上。我跟着怪物先生一蹦一跳地到了对岸。爬上另一座高架桥以后,又走了一段,怪物先生终于停在了一个发着光的窗口前面。
“就是这里了。”他擦了擦脑袋上的汗。
我从那个发着淡淡绿光的窗口望去。我看到了正在讲课的老师的左手,听不到声音。肤色各异的学生在下面听讲。
我看见了榆。
她没看着老师,脸侧向窗外。我发现她对我来说竟然有点陌生了。她的头发长长了很多,随意地垂下来。我没法将她和随我一起逃出学校的那个榆重叠起来。她看了很久的窗外,可能觉得有些厌倦了,于是缓缓地把头转了过来。
我终于看到了她的正脸,还是那样精巧的五官。我能看到我一年多以前在学校实验楼的过道里趁着夜色躲在摄像头的盲区里匆忙亲过的嘴唇,我也能看到她曾经在车站噙满了倔强的眼泪憋得发红的眼睛,还有她那最好看最好看的就像一支新毛笔第一次蘸满墨水画出一笔的眉毛。
可是她看不见我,也看不见黑板里的怪物先生了。
7
经过最后两个月的考前轰炸,加上之前的文科底子,以及那一年特别简单的数学卷子,我考上了省内的一所一本的工科大学。在工科大学里学新闻专业,虽然听来有些讽刺,但的确比在别的地方轻松不少。
我经常有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可以用来随意挥霍,很多时候,我都会带着我的电脑来到学校后山的一家咖啡店,写一些有的没的的文字,像小说又谈不上是小说。
这家咖啡店是毕业的学生开的,兼卖挺好吃的焗饭和意面,但经常一下午只有我一个顾客。我坐在西北角,喝一杯有速溶嫌疑的摩卡,看着时断时续的WIFI信号,和窗外投来好奇目光的羊或者鸡(隔壁是一家饭店,自己饲养的)对望几眼,然后敲几行字。
大学以后我就没见过怪物先生了,他显然很不适应大学里的投影仪和大屏幕。而就在今天下午,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出现在了我的电脑屏幕上。他从我的任务栏里跳了出来,比腾讯QQ的图标略大一些,冲我扬了扬手,我也朝他笑笑。几秒钟以后,他就“下线了”,我点开任务栏拓展,也没有他的图标。他就像在我十六岁的时候蓦地出现一样,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蓦地消失了。
我确信你存在过,就像确信其他的一些事情一样。我确信我的早慧;我确信我曾经拥有的小女朋友;我确信那场差点成功的私奔闹剧;我确信我看见过加拿大的高中的教室;我确信我在高中毕业前写了一部二十万字的小说;我确信我把这部小说仔仔细细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哭着格式化了硬盘;我确信我在高考前忍着恶心做完了三角函数的题库;我确信我在考场上写了一篇近乎满分的作文。
我知道你曾经凝望我们——那些能看见你的孩子。我也知道就算再也看不见你,你还是存在、往返于那无穷无尽的高架桥上,带着一封一封灼灼的信,或者一颗一颗悸动、压抑的年少的心。
黑板里的怪物,谢谢你的陪伴。是时候说再见啦。
时间旅行馆
文/乱了夏天
这是她期盼已久的相遇,她看见那双熟悉的温柔的笑眼,忍不住红了眼眶。
楔子
林姝雅是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闯进这家不起眼的小店的,那天下着倾盆大雨,三米开外看不清人影,她和路人一起挤在房檐下躲雨。人多拥挤,她被身边的人撞了一下,然后踉跄着退后,推开了身后那家旅馆的大门。
那扇门是虚掩着的,门后的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钟表,短短的走廊墙上挂着几盏白炽灯。林姝雅看了看身后拥挤的人群,犹豫了一下,便拍了拍身上的雨水。她的长发沾上了雨水,有些微湿,脸上被风吹得凉凉的,修长的睫毛沾染了些许雾气,她小心翼翼地往里走去。
“老板在吗?我躲下雨可以吗?要不帮我开个小房间也行。”她怕被老板赶出去,又斟酌着加上一句。
没有人回答,林姝雅被这安静的气氛弄得心里惴惴不安。
她往前走了一点,才看到柜台,玻璃柜台里依然放着各式各样的钟表,有一个男人正站在柜台后面,侧着身子调试一块银色的手表,他的面容不知怎的有些模糊,仿佛站在千里开外的云端一般。
林姝雅再次开口请求:“可以在这里避下雨吗?”
那个男人好像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将手中摆弄着的那块手表戴上了手腕。
1
她从梦里醒来的时候还是半夜,弯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中,星星稀稀拉拉地散落着。
林姝雅想起了自己刚才做的那个梦,自从那天不小心闯进了那个奇怪的旅馆之后,她就一直梦见那个旅馆的老板。
不,不该这么说,应该说自从她有了那块手表之后,那块她从旅馆离开时,老板送给她的手表,她便一直梦见那个男人。
而且这块表也有些奇怪,它的指针是逆时针旋转的。她哈了口气摩擦着表盘,然后将手表取下放在了床头柜上,翻了个身拥着被子继续睡觉。她闭着眼睛微笑,明天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就会到了,她既期待又不安。
早晨的时候,林姝雅被床头的闹钟吵醒,她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伸手在柜子上摸索着找到了那个闹钟然后一把摁掉,倒头又睡了过去。闹钟被她不小心碰到了地上,滴溜溜地滚了两圈便躺在床底下安静了下来。
林姝雅是在五分钟之后清醒的,因为她猛然想到,自己并没有在房间设闹钟,自从高考结束后她把家里的闹钟全都打包扔掉了。
她坐在床上发愣地看着房间,房间的摆设都变了,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床头柜上她半夜放在上面的手表也不见了。
林姝雅一骨碌爬下床穿着拖鞋冲出房间,客厅的样子也不一样了,等等,为什么那个电子钟上显示的是2024年!
身后传来脚步声,她转头看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边系着领带边走出来,看见她很是温柔地笑了,说:“你醒了。”
林姝雅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是谁?”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着完美比例的身材,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骨节分明的手指灵活地系着一条藏青色的领带。
“我是你的丈夫。”他是这样回答的。
“你在开玩笑。”林姝雅是这样回答他的,她觉得很荒谬。
但她却又隐隐地预感到,她这是一觉睡到了未来,可是让她如何接受眼前这让她哭笑不得的事实?她不断地在心里告诉自己,这里是2024年,刚才的那个男人是她未来的丈夫。
她站在阳台向四周看了看,都是陌生的景色。
正巧隔壁阳台上有位大婶在晒衣服,她尴尬地笑了笑,冲那位大婶打招呼:“阿姨,今年是2024年吗?”她斟酌半晌才开口。
那位大婶似乎觉得她的问题很是奇怪,用审视的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好几圈:“对啊……不过,你是?”
林姝雅嘴角抽了抽:“我住这儿。”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大婶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便端起脸盆转身回屋去了。
林姝雅得到证实后,脑袋发蒙,机械地转身,尴尬地看着林沐,憋了半天,才回了一句:“原谅我,这是失忆!”
2
电视频道换来换去都是林姝雅不认识的演员,就连眼前的3D电视都是林沐教她用的,不是因为自己老土,只是年代问题而已。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林姝雅扔下遥控器跑去玄关透过门缝往外看。
林沐刚好下班了,他正准备开门进屋的时候,却被隔壁的大婶拦下来唠嗑。
“林先生下班了啊,吃饭了吗?”
林沐礼貌地点头微笑。
“林先生最近交女朋友了吗?那我上次给你介绍的那闺女你还去不去相?不是我夸,那闺女是真好,相貌和学历都没的说,言谈举止也是一等一。”大婶似乎想要做媒,话匣子一打开,便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了。
“当然我不是说早上看见的那个女孩子不好,她也挺好的,看着挺秀气的,就是显小。林先生你也老大不小了,也是时候为自己多打算打算了,你不要觉得我说得难听,人啊,不能老抓着过去不放。”她唾沫横飞地说着,林沐却依然礼貌地在一旁听着,搞得偷听的林姝雅都有些不耐烦了。
林沐不是结婚了吗?真是,怎么还给他做媒呢?这位大婶有些搞不清状况吧?她皱起眉头,不悦地想着。
大婶还在那里滔滔不绝:“林先生你要多看看,你看你条件这么好,别人不会觉得你是二婚的。”
林姝雅不高兴了,虽然林沐现在还不是自己丈夫,可是未来是呀,这位大婶难不成想劝他离婚?
她猛然拉开门,换上一副贤惠的笑容:“我听见门口有动静就过来看看,没想到真的是你回来了,快进来吧,我已经做好晚餐了。”她的笑容大方得体,然后假装无视那位大婶,把林沐拖进了房里。
林沐觉得很好笑,看着空荡荡的餐厅揶揄她:“晚餐呢,难不成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林姝雅尴尬地把围裙递到他的面前:“我只会蛋炒饭,还是你来吧。”
他伸手接过,很自然地系上,林姝雅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在边上转了两圈,发现自己完全帮不上忙后,才终于去了餐厅摆餐具。
吃完晚饭后,她早早地跑回了卧室,她有轻微夜盲,一到天黑,眼前几乎是一片模糊。
她在家里的时候,都是点灯睡觉,可是在这里不同,她不知该怎么称呼这个地方,自从莫名其妙地一觉睡到了2024年,她便总是觉得全身别扭。
她在心里默默地保佑自己千万不要半夜想上厕所,可是偏偏想什么来什么,她被尿憋醒后,还发蒙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许久,最后下定决心,打算摸着墙去厕所。
可是等到她推开门,却发现客厅留了夜灯,走廊也开着一盏小灯,昏黄的灯光柔和不刺眼,足以让她看清楚路。
林姝雅心里很感动,林沐其实是知道自己有夜盲症的吧,因为他和“自己”是夫妻呀。
回到卧室关上房门前,她还回头看了看身后留着的落地灯,灯光温暖而柔和地投射在米色瓷砖上,整个客厅都被黑暗所笼罩,只有那小小的一块地方,有着一点温柔的灯光。
3
早晨起床的时候,林姝雅听见林沐站在阳台上打电话,不知和电话里的人说了什么,语气不是特别好。
“说了你不要再管我的私事,不要去听那些风言风语的。”他有些不耐烦,便把电话给挂断了。
他转身看见她光着脚站在阳台门口,一脸迷茫地看着他。林沐叹了口气,找了双鞋放在她的脚边:“穿好去换衣服,等会儿一起下楼吃饭。”
林姝雅愣愣地“哦”了一声便带着发蒙的脑袋走去厕所。自从高考完,她把家里所有的闹钟全部扔了后,便开始了晚睡晚起的作息生活,即便到了这里,依然每天早上都要赖床。
她洗漱好后,便跟着林沐下楼吃早饭,进店刚坐好就有服务生过来点单:“林先生早上好,这位,是您太太?”
林沐微笑着点头,然后点了两碗粥和小笼包。“林先生今天怎么喝粥了?今天不用上班赶时间吗?”
“她爱喝粥,我陪她喝。”林沐伸手从筷子筒里抽出两根筷子,然后拿纸巾垫着放在林姝雅的手边。
林姝雅觉得林沐不是一般的细心,细心的男人最有魅力。她甚至在心里感叹自己的运气,未来能嫁给这样的人。
但是林姝雅心里还是有个疑问的,如果自己到了未来,那么未来的林姝雅又去了哪里?她总觉得有点不太真实。
抬眼便看见林沐拿筷子把小菜里的葱都挑了出来,她惊讶地挑眉:“你不吃葱?”
他很认真地一边挑葱一边点着头,林姝雅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吃完早饭后,林沐直接去上班,林姝雅则上楼回家。
林沐除了周末每天都要上班。自从来了2024年,几乎每天都坐在电视机前,林姝雅终于决定起身给自己找点事做了,房子的卫生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打扫了,那些装饰的物件上都能用肉眼看见一层灰。
等到扫完地后,林姝雅就觉得已经累到不行了,她一边擦着书架,还一边看着电视,三心二意地磨蹭着。
客厅里门铃声“丁零零”急促地响个不停,她匆忙放下手里的抹布跑去开门,打开门却见门外站着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女人,打扮很时髦,举手投足也很优雅,可是就在看见林姝雅的那一刻,那张化着精致妆容的脸大惊失色。
“啊!”她尖叫了一声,然后瞪大的双眼里满是掩饰不住的恐惧,“你是人是鬼?”
4
林姝雅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皱着眉头指责:“第一次见面不能这么没礼貌地说别人是鬼吧?”她翻了个白眼,“我当然是人。”
“你又是谁?”林姝雅上下打量着她。
“我是林沐的妈妈。”似乎是发现了林姝雅是人后,她镇定了许多,径直走进屋里来,然后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
林姝雅吃了一惊,这个女人是林沐的妈妈,那么不就是我的婆婆?她在心里想。
完了完了,自己刚才对她态度那么差,她肯定不怎么高兴,而且说不定以前她和未来的林姝雅关系就不是很好呢!她咬着大拇指忐忑不安地想着,一边在厨房焦躁地转来转去,一边大脑飞快地运转着该怎么收场才好。
她端着水出来,然后将杯子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
“妈,喝水。”她带着讨好的口吻说道。
林沐的妈妈听了她这话吓得手一抖,水全泼桌子上了。“你别乱叫,你还没说你是谁呢,为什么和我媳妇长得一模一样,不会是特意整容整成这样来勾引我儿子的吧?”她瞪着林姝雅,一双眼睛犀利地扫射着她。
林姝雅心里毛毛的,她压住心里的不舒服,耐心地回答:“您怎么会连自己儿媳妇都搞不清呢?我就是林沐的妻子呀,我什么时候整过容了?我天生就长这样。”这女人看着这么年轻,不会是有老年痴呆吧?
林沐的妈妈见林姝雅还一副“我就是正室”的表情,气得火冒三丈,手啪的一下拍在桌上:“我媳妇我还不知道,她都死了几年了,我告诉你,要不是林沐叫我不要插手他的私事,我早就把你扫地出门了,你最好自觉点,自己赶紧收拾收拾东西滚,有妇之夫也敢勾引!”
林姝雅震惊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她怎么什么都听不懂啊?
这个人真的是林沐的妈妈吗?
林沐的妈妈见她愣住了,以为起到了震慑作用,看了看时间,发现林沐快要下班了,为了防止撞上林沐,她决定早点离开。
她拎起包得意地冷笑一声,扔下最后一句话便拍拍屁股离开了:“告诉你,整容是没用的,你不要以为整了一张和林姝雅一样的脸就可以代替她的人。”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可是林姝雅还坐在原地一点一点地消化着林沐妈妈的话。
就像一个重磅炸弹,一下把她炸得整个人晕晕乎乎的。
5
也就是说,林姝雅在2024年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所以她被带到了未来,是这样吗?
她忽地站起身冲进书房开始翻找,找能够证明林姝雅已经死亡的东西,或者是证明自己不会这么早死。
她现在心乱如麻,只想知道真相。
“啪”的一声,书架顶上的盒子被她不小心摔到了地上,她捡起来发现里面只有一块手表,可是已经摔坏了,表盘裂开了,指针也断了,她懊恼地拍了拍,发现它确实坏了,只好放回盒子里。
书架顶上的文件夹里确实放了许多文件,一页一页翻过去,林姝雅的心脏跳得飞快,就在中间夹着的一份文件上面打印着几个硕大又清晰的黑体字——死亡证明,而往下看,姓名栏那里写着她的名字——林姝雅。
她颓然地坐下,双脚抵着桌子,手突然也没了力气地垂在地上,那个文件夹因为没有拿住掉在地上,里面的文件飘飘扬扬地散了一地。
她的脑袋里不停地循环播放着那句问话:我死了吗?
她坐在那里愣了许久,久到搭在桌子上的湿抹布都干了,久到电视里传来了电视剧的片尾曲,久到她默默地流眼泪把袖子都弄湿了。
她站起身收拾了一下地上便去准备晚饭,林沐回来的时候林姝雅刚好把饭菜端上餐桌,林沐看着这桌丰盛的饭菜惊讶地挑眉,虽然卖相有些不大合格。
他正打算去挂外套,林姝雅就已经从他手里接过了外套去房间挂上。
吃完饭,林沐起身像往常一样准备收拾餐桌,也被林姝雅一把推了出去。他很是无奈地笑了,靠在厨房门口看她洗碗忙个不停。
他在心里感慨,这样热闹的晚上有多久没有过了,他似乎已经过了很久很久那种死气沉沉的生活,没有波澜如死水一般的生活从来不曾被打断。
“怎么觉得你今天似乎勤快了许多?”林沐接过她洗好的盘子放进橱柜。
林姝雅正洗着碗的手顿了顿,她低头,乌黑的长发从肩头散落下来,遮住了脸,看不清她的表情,她不知想到了什么,然后才轻声回答他:“没有啊,就是觉得似乎没有什么时间能让我做一个好妻子。”
她只是想像所有的妻子一样,能够在丈夫下班的时候准备好一桌饭菜,能够在他早晨出门时递上外套微笑送别,仅此而已。
林沐抬头看了看时间,兴致很好地问她:“愿不愿意一起出去散散步?”
6
夏季的夜晚总是凉风习习,公园里偶尔看得见结伴散步的人,路灯有些清冷地将身后的影子拉长,小路上安静得能听见草丛里传来的虫鸣声。
林姝雅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臂,跟在林沐的身后,因为走神不小心绊了一下。
林沐听见动静回头快速地扶住了她:“怎么了,看不清?”
他伸出一只手小心地拉住她在前面带路。
“这里怎么没什么人?”林姝雅心不在焉地问道。
林沐点头,伸手指指天空,林姝雅顺着他的手势抬头看去,在这个角落竟能看见满天星光,“星星是不是很美?”
都说人死后会变成星光,这满天的星光,每一颗都是为了爱的人而停留在了岁月中。
那一刻林姝雅的眼里仿佛也折射进了星光,因为,她知道她此生最不后悔遇见的人就在她的身边。
她的心里就有那么一点星光,昏黄温暖地点亮在角落之中,那点星光让她即便在看不清前路的夜晚也不会害怕。很多年后,林姝雅遇见过许许多多的困难,可是她心里却始终记得,那盏点在客厅角落的落地灯。
“今天你妈妈来过了。”林姝雅淡淡地开口。
林沐有些不安地看着她:“然后呢?”他试探地接话。
“其实你都知道的吧,”林姝雅看着他的眼睛,“我确实很难接受。”
其实所有的事情都要从一个月前说起,林沐意外得到了一块可以控制时间的表,于是将18岁的林姝雅带到了2024年,他欠她一个星夜,也想在她知道自己的死亡时间后可以重新选择,或许她回到过去,往后的日子里,她选择和别人在一起,就不会离开得那样早,就可以和另外的人白头偕老。
但是,林沐其实还是自私的,他开那一间时间旅行馆,不仅仅是为了给林姝雅一个选择的机会,还为了再看看她,他不过是想知道,她从前过得怎么样。
他伸手温柔地顺着林姝雅的长发,曾经有一段时间,她因为化疗,那头漂亮的头发掉得厉害,她一度不敢照镜子,那时还是夏天,那么热,她却坚持戴着帽子和假发,时常沉默地一根一根地挑着粘在帽子里的头发,然后默默地夹进书里。
林沐也曾背着林姝雅心疼地哭过,可是有什么办法?他知道化疗很痛,可是他只希望她能活着,即便没有了长发也没关系,只要她能一辈子陪在他的身边。
林沐时常从梦里惊醒,然后偷偷起来摸摸林姝雅的脸颊,确认她还好好的,才敢放心地再度躺下。
有时因为工作没在医院,他在公司的休息室里惊醒,却一定要深夜开着车赶到她的病房看她一眼,只有看一眼他才能安心。
可是到了后来,就连看一眼都变成了奢侈。她刚离开的那段日子,整夜整夜的失眠让他一度倒了下去。下班回到家是空旷又冰冷的房子,他也就渐渐不愿回去了,就这样待在公司,心里反而能舒服一点。
这样麻木的生活,直到过去的林姝雅的到来才终于暂停。
7
回去的路上,林沐走在前面,林姝雅看着他的背影突然就下定了决心。她加快了脚步赶上他,然后伸手握住林沐的手。
林沐的手比她的大许多,一只手就可以将她的手包住,手心的温度也让林姝雅安心。
他诧异地看着她,林姝雅挪开了视线,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我希望能像以前一样,我可以重新习惯你,喜欢你。”
林沐一进书房就发现书房里被翻动过了,大约是下午林姝雅想找死亡证明而到书房里一阵乱翻导致的。
装着手表的盒子也从书架上挪到了桌上,他心里一惊,拿起来一看却发现原本好好的手表此刻碎得不成样子了。
林沐一阵懊恼,不该放在书架上的,可是却又发现,规定的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就算手表不碎,大概时间也会停止了吧。
很多年前的一个星夜,林沐想对她表白,却因为紧张而莫名其妙地问她“星星是不是很美”,后来,林姝雅常常提起那个星夜,可是他一直没有机会带她再看一次那样美的星空,开始他的工作忙,后来等到他终于想陪陪她的时候,她就生病了。
于是再陪她看一次星星,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了,现在终于把它实现,好像也没有遗憾了。他叹了口气,接着沉默地关上了书房的门,最后透过门缝看见的便是摆在桌上的合照。
照片上的林姝雅和18岁的时候没有什么变化,依旧笑得那么开心,成为了他心底最温柔的记忆。
那间时间旅馆也将永远存在他的心里,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一间时间旅馆,而它们的存在终归都是因为深爱。
8
这天晚上林姝雅做了一个梦,自从来到2024年,她几度怀疑自己只是做了一场很真实的梦,可是她来到这里的几个晚上都睡得很好,没有做一个梦。
但是今天晚上,她却梦见了那个下雨天,雨帘密集得三米开外看不清人影,她在屋檐下被人不小心撞进了身后的那间挂满钟表的旅馆。
短短的走廊她仿佛走了很久才看见那个柜台,柜台后面依然站着那个男人,可是却不像那天一样模糊得看不清他的轮廓。
他没有再摆弄那块手表,背对着她,站在存包处从最顶上拿出了一个盒子,然后转身走到她的面前,将盒子打开递到她的眼前。
里面还是那块银色的手表,秒针逆时针旋转着,在指向12的时候便停止了。
可是让她震惊的是旅馆老板的模样,他是林沐!
林姝雅翻身醒来,窗外的阳光已经照射进来,细碎地洒在她的被子上,周围的摆设是她熟悉的,这是她2014年的房间。
她回来了!林姝雅愣愣地坐在床上,门外传来爸爸喊她的声音,“咚咚”两声敲门声,林爸爸便推门进来了,把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扔在了她的床头柜上。
林姝雅掀开被子下床的时候,眼尖地看见脚踝处被磨破的一块小伤口,就是在看星星的那天晚上她被石头绊了一跤磨破了脚踝。
她抬起脚,不敢相信地仔细检查了伤口,原来真的不是梦,她真的遇见了十年后的林沐!
她看见床头柜上面还放着那块银色的手表,表盘裂开了,指针也断了,就和她在书房摔坏的那个一模一样。
林姝雅快速地起床换好了衣服,把那块银色的手表戴上了手腕,便出门去找那个躲过雨的屋檐。可是她转了那条路几遍,都再也找不到那家不小心闯进的旅馆了。
那块地方仿佛空了一块,小小的一面墙上,刷着乳白色的墙漆,因为前几日的大雨有些受潮,斑驳得剥落了几块,落在水泥地上,被行人踩进地上凹凸的缝隙中。
没有人去注意,也没有人知道这里曾出现过一家神奇的时间旅馆。
9
漫长的近三个月的暑假,林姝雅几乎是掰着手指数着过去的,她知道自己和林沐的相遇就是在大学,她恨不得马上就能到那一天,因为她发现自己快要记不清他的模样了。
时间终于在林姝雅的期盼下飞过,大学报到那天,是林爸爸陪着林姝雅去的,一下火车就有学校的学长学姐举着标牌站在出站口接人,然后带着他们找到校车停靠的地方,等到全部坐好后,车上又上来一位学长给大家简单地讲了讲报到流程。
他站在车窗边上,正午的太阳烈到让人睁不开眼,他逆着光站着,看不清他的模样,他一边说话一边用手里的纸当扇子扇风,坐在前排的人“啪”的一声将窗帘拉上了,阳光被挡在了窗外。
林姝雅抬头怔怔地看着那终于看清的脸,莫名的熟悉感,但是那双眼睛,她却是记住的,就和十年后一样温柔。
她猛然站起身,前面那人惊讶地看了她一眼,随即微笑着说道:“这位同学,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林姝雅一时语塞,然后她有些结巴地回答:“学……学长,可以问下,你叫什么名字吗?”她下意识地将手捂住胸口,她听见自己的心脏“怦怦”跳动的声音。
他依然笑着,汗水把鬓角的头发都打湿了,脖子上的汗水亮晶晶的,泛着光:“我叫林沐。”
——我叫林沐,我是你的丈夫。
这是她期盼已久的相遇,她看见那双熟悉的温柔的笑眼,忍不住红了眼眶。
10
林姝雅在加入学生会后,终于和林沐混熟了,在面试的第一天,林沐拿着她填好的表格,“林姝雅,”他念了一遍她的名字,然后抬头看了她一眼,“啊,是你啊,小学妹,原来我们一个姓。”他还记得林姝雅。
“你想加入什么部门?”他看见她“申请部门”那一栏是空白的。
“和你一个部门。”林姝雅回答。
他很是意外地笑了,然后把她招进了自己的部门。
“林沐,去吃饭吗?”办公室的门敲响了,一个女生探头进来小声地问道。
又是她,这个学姐总是来找林沐,明明不是一个部门。林姝雅抬头看了看林沐,每次他都是有求必应,让林姝雅很是郁闷。
“你也一起去吗?”他关上电脑问道。
“不了。”她回了一个干巴巴的笑容,咬着下嘴唇摇了摇头。
林沐走后没多久,林姝雅就站起身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该死的林沐,竟然这么好说话,抛下未来的老婆跟别的女生去吃饭。”她低声抱怨着,然后拎着包准备离开。
“砰”的一下,她像是撒气一般,把门大力地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被她弄得剧烈地颤动。
但是下一秒,林姝雅就发现,办公室的门不是被她甩得晃动的,似乎是地震了!就在她意识到的时候,耳朵里便响起了轰隆隆的声音,头顶走廊的吊灯剧烈地晃动了起来,然后“啪”的一声熄灭了。
林姝雅的眼前只剩下了黑暗,恐惧像潮水一般铺天盖地地涌来,双脚就像生了根,她慌乱得不知该如何是好,下意识地扶住墙,另一只手便伸进了包里开始快速地摸索着手机。
办公室其实就在三楼,如果她现在跑下去,完全来得及,可是她的夜盲症却突然犯了,她什么也看不见,只希望能找到一点光亮,能让她快速逃离这栋颤抖着的建筑物。
她在那一刻想到了林沐,如果林沐能够在她身边,那么她就不会害怕了,可是林沐却和别的女生一起吃饭去了。“不知道……”她翻东西的动作停了一下,心里突然担心了起来,不知道林沐现在在哪里,是不是安全?
“林姝雅,”声音刚落,她被一只温暖的手牵住,是林沐的声音,带着急促的喘息声,似乎是用尽力气跑回来的,“快,跟我走。”
“我看不见!”她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没有料到她正想着林沐,林沐就真的出现了。
林沐愣了下,随即在她面前蹲下了身子:“我背你,快点走。”
他们一口气冲出了建筑物,她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丝光亮,是林沐打开了手机上的手电筒。
“星星是不是很美?”通往操场的路上,林沐突然说道,刚才的跑步使他的声音还有些急促。
林姝雅抬头,这样灾难般的夜晚,竟然也有满天繁星,她突然觉得眼眶热热的。林姝雅以为自己哭了,她摸了下脸颊,却什么都没有。
她莫名地心安,即便刚刚从地震中逃离,她依然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是啊,很美。”就和十年后的一样美。
长路行
文/陈少贤
追着自己的影子,他快马加鞭,一口气翻过了一座座小山包。
小序
长河流波,湮没了无数时代的光辉。流星纷落,沉尽追求者的尸骸于泥沼深潭之底。风卷黄沙,洗褪了苦旅客的痕迹。唯见大漠无垠。
代代传承的事业,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历史坐标点上中断,涛声怒,将最后的一声叹息都挟卷消散。
流波激荡,岁月萦回。几道玄光幻影自历史的残片中射出,穿过重重历史浓云的罅隙,闪现在天际,驻于我眼前。
一
辽阔的草原是故事的开始之地。
河横贯而过,河水清澈,肆意竞流。站在河边眺望四野,大地平整如席,绿草如茵。而这草色又随日出日落微变,及至发现时,已是一季过去。远处偶尔可见山头,山丘之上苜蓿繁茂,繁华自然之气蔓延至天际。外界常有兵戈纷乱,草原却犹自安宁,宛若世外。
他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置身于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令人难以认出。但他的眼睛却异于常人,炯炯有神——清如居前水,灿若北极星。
已是初伏炎夏,但草原的清晨还是十分清凉。时节不同,晨光也有所差异,现下虽然旭日犹未升满,但早已在草原上铺就了遍地金光。草原上笼着一层薄薄的雾气,眼前分明什么事物都很清楚,落入心底时却偏偏带了一层朦胧。
少年每天早晨都要在河边看日出,但今早却有一些不同。日出方向的天际处那个一点点向前挪动的黑影是什么?一起一伏的,显然是马在飞驰。草原有多大,他自己都不曾量过,这又是从哪里来的?“他是从太阳上下来的?”他甚至这样喃喃自语起来,但很快就看清楚了——那个人越来越近。那是一个穿玄色布衣的老人,虽然衣衫穿得十分严整,却已经褴褛不堪;憔悴苍老,须发皆白;脸色近乎黧黑,沟壑纵横,但岁月雕刻的痕迹却十分自然而柔和。
马奔近,蹚过小河,骤然停在他的面前。老人颓然地滚了下来,却又迅速地坐起。他上前想说点什么,但老人先打断了他:
“请你也坐下,好吗?”语气沉稳,柔和不失庄严。
于是他缓缓地坐下,老人紧接着急迫地开口:“你想远行吗?”
“远行?”他充满了疑惑,对老人,更对他突兀的言语。
“对呀。”老人眼里闪现出了光芒,“先穿过草原,然后会看到无数的湖泊、市镇、荒山与密林,终会到一片安静祥和的地方。”
“我只见过它一次,真是个美妙的地方!但有一缕雾总是横亘在眼前,就像今天早上这样……但还是看得清清楚楚。那就是另一个世界啊,万物都披上了最纯粹的本色。安静祥和……但是雾太强了,太强,像梦中的梦一样,于是我就来远行了……”
老人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猛地抬起头,霎时和老人四目相对。这时他注意到,老人的眼睛混浊不堪,布满了阴翳,已几乎看不见本色。如果用他的眼睛作比,老人的眼睛就是沾染了俗世间半辈子的风霜,又被松烟浓墨熏浸了几十年。仿佛主人在心中设下了无数机关后,又给它再蒙上了一层浓雾。可是,为什么自己仿佛能看透他心中真诚而焦急的等待?
他终于还是点头同意了。于是老人也露出了微笑:“你要一路朝西,清晨有影子与你为伴,在夜晚也会有指引,你会看到的……”老人慢慢起身,向来时的方向继续走去,全然不顾身下低低嘶鸣的马儿和已怔怔入神的他,消失在天际。
一天轻快地过去,夜凉如水。沉思许久,他拿不定主意,直到熟悉天上每一颗星星的他在遥远的西天际看到了一颗前所未见的明星。
于是他出发了。如果走得快,也许还能看见老人,他想。
二
如果用“千里”来形容一个国度,必然会有一种“泱泱大国”的浑厚庄严之感;即便是描述沙漠或湖泊,亦可有“大漠孤烟直”“气蒸云梦泽”的气势。
但若是形容沼泽呢?
现在横亘在他们眼前的就是这样的一片沼泽。阴沉的水面上漂浮着几片竹筏,竹筏载着他和他的同伴。
越过草原,游过一片大湖,在沿途的小镇他意外地聚起了一小群人。他们年龄相仿,都在热爱远行、满怀对远方憧憬的年纪。
一路行来他们本来载笑载歌,但很快他们遇见了沼泽。
沼泽死气沉沉,广阔幽邃,仿佛自创世以来它就存在于此。污浊扔水面之下,不知是烂泥多些还是残尸腐骸居多。已经不幸落难的死者生前心有不甘,欲将后来者继续拉入死海,于是沼泽中心处聚生着黑色的苇草,向着水陆之间蔓延,将外围岩土腐化、稀释,进一步拓展死亡的陷阱。
竹筏正轻快地前行。青春的光芒掩映了一切,黑暗下的密谋全然被忽略。
“哗啦”一声,竹筏骤然翻倒,众人纷纷落水。紧接着传来了几声呼喊,循声望去时却只看见了几片翻腾的水花,还有瞬间潜下的短吻……
是鳄鱼。
不知不觉中,几个日夜相处的兄弟就这样离去了。于是剩下的人迅速或是艰难地挪动着,聚集到了一起,一言不发,只是将他围在人群之中。他想说话,可喉头偏偏像是哽着什么,一个字也吐不出,一点声音也发不出:若不是因为他的指路,大家又怎会有今天的危局?
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只是很快被众人拉住,然后就朝着原定的方向继续急速前行了。鳄鱼群似乎并没有尽兴,现在越来越多的“屠夫”聚了过来。
自然慵懒地在时间之下创造了亿万生灵,最后将最强的灵性赋予了人类,人类常常因此自鸣得意乃至目空一切。殊不知在自然面前,人总是渺小的。
艰难行于水中的人们完全看不到污浊的水底世界究竟存在着什么,无力反抗。但他们始终紧紧地围着圈子中心的那个人,艰难地跋涉。而他此时却是什么也看不见了,一阵晕眩后,眼前只有无边的黑暗,黑暗的天际,只有一颗孤星在幽然闪烁。但他听见了,听见他的兄弟们呼喊的声音,有开路的号子,有攻击的号令,还有……还有倒下时最后的一声怒吼和水花飞溅的声音。
鳄鱼群终于赢得了个盆满钵满,欣然散开。他此时却已是孑然一身。周围一片死寂,他就在这一片死寂中颓然走着,猛一抬头,水面上连残存的竹篙都不见了踪影。走啊,走啊……
一头小鹿跳进了视野,纯灰色的皮毛,清白的斑点,阴云之下似与水融为了一体;头上的角如莲开千叶,并蒂绽开,一刹那云开雾散,日光下泻,尽数流入了他的眼底。
他看得惊呆了,小鹿似乎也发现了他,“呦呦”低鸣着,昂首阔步向着他迈开了步子。随着四蹄轻盈优雅的迈动,他感觉死亡的气息都沉到了水底,烟消云散。
远处忽然响起了低沉的雷鸣般的嗡嗡声,一团黑云应声压来。遥遥望去,黑云所到之处,腐黑色的苇草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想起曾听说过的“黑沼死蚊”——成群结队,无所不食,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寸骨无存。
空旷的水面上,他和小鹿的身影实在是太过突兀,黑云正直逼他而来。就在他惊恐怔住的一瞬,一声高亢的悲鸣划破天际——小鹿鸣叫着朝远离他的方向跑去!就在它的身影几乎消失于天际时,黑云追上了它。鹿鸣被雷声掩盖了。
他幡然醒悟,所有的惊慌在一瞬间结束,求生的欲望蔓延开来。他开始奔跑——烂泥似乎再也不能拖住他的脚步,死水也随之被激起阵阵涟漪。黑云也扭过阵脚,直逼他而来。他在不停地加速,眼前又是什么也看不到了,只有一颗星在眼前,近在咫尺却又似遥不可及。身后死云若风,他感到自己竟也化成了一阵风,不知疲惫没日没夜地奔跑。终于,他精疲力竭,倒下了。
当他苏醒时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坚实的土地上,诧异地回头,只有一片蔚蓝的大湖。沼泽、小鹿、兄弟、黑云,仿佛从未存在过。
三
“将军!将军!夫人……夫人她……”来者急促地轻声唤道。他身躯一震,却默默无言地挥手命来者退下,继续在这大漠边陲、落日城头,披金甲,执斧钺,无言地肃立着。这里是他走过的最艰苦的一段路程的终点,他回望过去的一切,一望便是梦回之时。
从湖畔再度起程,紧接着便是翻越千山。越往前行,山形愈发诡异奇特。终于,到了一座大漠边陲的小镇,在那里他再次聚齐了一支追随他的队伍。
大漠广阔无垠,自古从未有人能穿过——即便穿过恐怕也无人再敢返回。小镇因此也成为了各路商线末梢会集的焦点,竟日复一日变得繁华了——无疑,他的队伍也只是一支投机之旅,但他并不在乎。可她,是那样地令他惊奇。虽然生长在干旱荒芜的边塞,她却有着绝代的风华,温婉、清丽、动人,令他难忘。最令他惊异的是,在第一次听完他的述说后她便毫不犹豫地对他说:“带上我。”
队伍越行越深,河流涸断,绿洲无踪,胡杨枯死,蓬刺不存。毫无疑问,他们正在向沙漠的腹地进军,队伍里已经怨声载道,就连他也开始暗自怀疑:这颗指路的明星,究竟要把自己带到何处?
众人的不满与怨恨终于在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过后爆发了。风暴卷起黄沙,几十米高的风墙,一排又一排地横扫而过。他们躲在沙丘下才得以幸免,可背负着生存所需的一切给养的驼队却不见了。忍无可忍的投机者们将他五花大绑,命他指路,声称一日之后再无绿洲便吸食他的血肉以求存。
他没有找到绿洲。强盗们手中的白刃高高悬起。
“停下!”远远的一声怒喝响起,是她的声音——他忽而想起,自从沙尘暴后就再也没看见她了。她的声音越来越近:“我找到了绿洲。把他放了!”她正牵着走失的驼队,语气斩截得不容置疑。
危机就此过去,此后他们运气一直很好,绿洲不断,气候也越发湿润。又是数月的跋涉,他们终于走出了沙漠,进入了都市。
繁华的都市!这是一个大国的边塞名镇,各地的藩王封主都从此地进入中原朝觐,贸易也就此如火如荼地展开。文化和思想从这个端口自由地发散,战争与和平在这个集点奇妙地融合。这里是塞上江南,富饶之地,勇者天堂。
这里也从此改变了他的旅途。就在抵达的当夜,队伍作鸟兽散,投机者席卷了一切后便投身人海,开始了新的冒险。他和她,就这样被外界孤立。他怅惘,终日默然,最后号哭不能自禁。他没想到历尽了千万的险阻,却穷困于此。回首看看走过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时值九月,残月如弓,他望着天际久久地伫立,最后缓缓地对身边的她说:“如果旅途还没有结束,剩下的路,你自己走吧。我决意放弃,去追求一些也许更有意义的东西。”但她也只是沉默,许久,才一字一顿地回应着:“没有你,我看不见指路的星。”
于是他毅然从军。边境多战事,风霜伴随血腥的生活却并没有令他退缩。旅途中他早已适应了种种艰苦,看惯了生死,读透了人心。他将全数精力和才智投入作战中,最终边境靖平,他也爵封将军,位及人臣。
但随他南征北战半生的她,却是迅速苍老,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佳人气质犹存,容貌却已非昨。终于,她病倒了,却执意要“回来看看”,却不料——或早有准备,这一回,便是永诀。
他回到房中,守护着她的尸体,直至出葬那日,他亲手点燃了她身下的松枝翠柏。
而第二日,皇帝的诰敕终于送来,大家却吃惊地发现大将军失踪了,除了一身布衣和乌骓宝马,身外之物,分文未取。
四
黑马在原野上疾驰,马上的人却已垂垂老矣。
从城中奔出不知过了几多时日,起初他还避着岗哨而行,到后来就只有一片旷野。他曾进入一片辽阔无垠的高原,又在尽头疾驰而下,在一个月之前进入了这片平原。如今他已是须发皆白,衣衫褴褛,消瘦而苍老了。
昨夜他梦见了星,在西天际,不似往时淡然地闪烁,而是急促地在跃动。他恍然惊醒,太阳已经露出了头。
他想起刚进入这片草原时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片繁荣的场景,仿佛京都一般繁华盛大,犹如大漠花开一样奇异瑰丽,又似草原牧歌一样清远悠扬……
快到了,他暗想。
追着自己的影子,他快马加鞭,一口气翻过了一座座小山包。在太阳完全跳出地平线前,他又爬上了一座山头,远远的一条小河在接近天尽头处缓缓流过,河边有一座帐篷,隐约可见帐篷外有人向自己这边张望。
心跳得愈发急促,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疲劳。扬鞭,挥下;扬鞭,挥下。乌骓马仿佛通灵了一般,再也无须他指示,径自奔驰。
近了,近了,他看见一个少年,憨厚淳朴,体格健壮,正一脸讶异地望着自己。
黑马已经渡过小河,稳稳当当地停下,他想下马,最终却只是颤巍巍地跌了下来。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虚弱,心跳依然是那样急促。但他还是以一个军人所独有的素质,盘腿坐了起来。
这里从来就没有人烟,突然出现一个骑马的人,由不得他不惊奇吧?正思索着,少年已经走近,正要开口,看上去,想要邀请他进屋。
他的心跳又急促起来,继而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紧迫感——从开始远行至今他都没有感到过如此的急切——于是他迅速地开口道:“可否请你也先坐下?”
少年惊讶的神情还没褪去的脸上又蒙上了一层疑惑。但他还是缓缓地与他面对面,盘腿而坐。
“我想请你去远行。”
“远行?”
“是的,远行。离开这千里无人的荒漠,渡过江河湖海,翻越万岭千山,穿行于市镇都会。最后就能到一个地方,到达一块也许在你的梦中出现过的,却又是你一直以为遥不可及的土地。
“我看见过它一次,遥远而模糊,像是蒙了一层雾。但它的美却令我着迷,于是我去远行了,在我还很年轻时。今天,我也请你一起,踏上这条远行的道路。”
他静静地坐着,望着少年的眼睛。那就像是镜子一样,透过他的眼睛,他看见了少年在犹疑,在思索。倏地他又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想到了老者的叮嘱。但他看到自己的眼睛分明已是混浊幽暗。于是他的思绪便飞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一天,一天天一年年地回想,现在他终于意识到了:他已经老了。
老了啊……当一个人更多的时候是在回忆过去而不是在看着前方时,不论他的年纪多么小,他的心,总归已经苍老了。
回过神来,他看见少年笃定地点了点头。
他笑了,颤巍巍地起了身,转身背对着少年,看着西边的天际:“你要一路朝正西方走去,无论多大险阻,不要转弯,更不要放弃。日出时会有你的影子与你相伴,而天幕低垂、夜深人静时,西天际会有一颗明星闪耀,为你指路……”
眼前,天色已晚,黑暗笼罩了他周身。他只能看到天边的明星,只能听见自己急促的心跳。他不再上马,只是孑然走着,感到自己越走越快,就像记忆中在沼泽里狂奔时那样。
他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眼前,一张画卷展开来。他的心终于静了下来,此时他感到一种喜悦充斥体内,就像朦胧中听到自己初生时母亲的呼唤与父亲的叫喊。
回头,他看见少年在月色之下,纵马驰骋。
五
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岁月长河激起簇簇浪花,我在岸边且行且吟。一点水珠溅到我衣上。
几块岁月留下的残片焕发出光芒,透过历史浓云的罅隙,徘徊于我纸上。
于是我用自己稚嫩的文字,记下了所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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