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吕梦婷
笔名陌兮暖。
1997年4月生于芜湖市繁昌县,就读于芜湖市繁昌一中。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1·
To顾景明:
写下你的名字,笔尖还是会颤动,脆弱得控制不住。我用一场华丽的旅行来忘记你,用一路没有你的风景来麻痹自己。我带着你给我的伤口,远行。
从现在起,每路过一个城市,我就会寄一张明信片给你。
盼回信。我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仅此而已。
·2·
To顾景明:
一直在火车上,像是很自然生成的一部分。闲来无聊,打开在前一站充满电的手机,调至音乐,最低声音,单曲循环。一直执着于他的歌,只因为他带给我的感觉与你相似,清新带一点凛冽。似乎在旅途中就一直有你。一句话,一个姿态,一个片影。只要一点细节,就能勾勒出你的轮廓。
嘿!亲爱的,你在吗?
·3·
To顾景明:
最近总是困倦得很,昨天居然一直睡到了九点多。早就习惯了你每天早上的一个起床电话了。醒来,阳光明亮得刺眼,我却浑身发冷。我习惯性地看向窗外,却意外有一束素净的花儿撞进了我的视线。是你送的吗?我仿佛觉得你一直在这间车厢里,尾随我的足迹。心于是轻轻动了一下,很轻柔的。
“姐姐,我摘的花儿好看吗?”
对座那个一见我就咯咯笑的孩子,带着明媚的笑容,像朵掉下来的棉花云。
原来不是你。一点点的失落,还有一点点的温暖。
如果我们的爱情,也能如此单纯,多好。
·4·
To顾景明:
心情不好,和自己吵了架。两个黑白小人忽然爆发了,争执个没完没了。我没有吃饭,很耐心地听着,却越听越难受。白色小人说我忘不掉你的,再倔强也只是徒劳;黑色小人说既然分手,回头就是输了。我只觉得肚子饿得很痛,头也涨得发晕。我拼命地吃着东西,咽下平时讨厌的零食。你不会再理会我的任性,我只能自己消化坏情绪。
你到底重不重要,我还能不能挽回错过?我不明白。
顾景明,我命令你从我的城堡里走开!
·5·
To顾景明:
我害怕了。
一个人的旅行,在勇气被消磨后,巨大的不安全感足以击溃心底退守的最后侥幸。钱包被偷了。我只能庆幸自己没有被拐卖走。小偷很精明,一毛钱也没留下。第一次不争气地哭了,如果你在我也许没有那么难过。没有钱,意味着我将停止旅行于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用对座男子的手机给最好的朋友打了电话。下意识地,没有拨你的号码,哽咽着报出下一站的市名。然后等待,下站,一个人在火车站停滞了一天。在看见朋友熟悉的身影时忍不住抱着她哭。
你不在,为什么你不在?我流泪,你还会不会心疼?
可我还是要继续旅行,为了能忘记你,为了习惯没有你。
·6·
To顾景明:
因为糟糕的心情,有一段时间没给你写信了。最近还好吗?
现在的我正在一列绿皮火车上,就是你说过的那种旅行最好的交通工具。车厢里的人不多,氧气分配得恰好均匀。我多希望你也在。
为了寻找一朵车途中匆匆巧遇的无名花,我提前下站——本来也没有目的地。一直沿着铁轨去找,直到黄昏才将那朵绛紫色的花定格在蓝天中。但我错过了那趟火车。其实也并不可惜。也许你还会笑我傻吧?可还是在最近的火车站,抱着相机睡了一夜的塑料硬椅,早上才乘到这唯一的火车。恰巧,是绿皮的。我很想听你再说一声,傻瓜。窗外的景色每天都在变,却总治愈不了我的心情。现在唯一和你共享的,仅剩一片天空了。我望着天空,就像望着你一样,很干净。
我其实过得一点也不好。你呢?还背着吉他像从前那样在天台上低吟浅唱吗?
·7·
To顾景明:
今天粗心下错站了。习惯性地打你的电话,忽然发现你的号码早已换了。
对不起,您拨的号码是空号。
空号。像是最大的嘲讽。你就那么希望与我断绝仅存的一丝念想吗?盯着手机屏幕,忽隐忽现的信号仿佛苍白的微笑。直到那串熟悉,却也陌生的数字被我一点一点清除,手机忽然黑屏了,像一个空虚的洞穴,吸光了所有的勇气。我们的爱情,原来也不过是一个不太重要的号码。是的,不再重要。
我只希望你能收到我的信。
·8·
To顾景明:
做梦了。
第一次梦里没有你,只有很美的风景。用旅行治愈心情,也许我正在淡忘你。黑夜中行进的火车,透过窗外看不见风景,只有玻璃映出的自己,疲倦的眼睛。列车摇晃得让人昏昏欲睡,我却在寂黑中清醒。现在的你,该睡了吧,就像车厢中的大多数人一样。
你终究不是我梦里唯一的主角。
·9·
To顾景明:
你说你因为爱我,才爱上吉他;为什么你现在依然弹吉他,却不再爱我?你会不会在某天想起我,像我现在想起你一样,心会软成一块巧克力?
·10·
To顾景明:
在火车上待久了,忽然很想停一会儿,换一种空气。于是下了车,一个热闹的停靠站。
可是为什么会觉得烦躁不安?仿佛那场热闹与我无关。邻座的女孩子奔向了等候已久的男孩子,很幸福的背影消失在出站口。我茕茕然站在这里,觉得如此格格不入。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因为你不在。像是做错了事情一样,我又回到车上。淡淡的氛围很宁静。你是喜欢热闹温暖的,我想我不适合。尽管为了你曾努力习惯。
算了吧。
·11·
To顾景明:
听说你又恋爱了。
总是有意或无意,从朋友那里打听许久未见的你的消息。这么快,还未容许我忘掉你,你就已经忘记了我。那么我希望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不会介意我寄给你的明信片。明信片是我唯一留给你的纪念,也许你不再需要,可我固执地坚持。不求你珍藏,只要你看过就好。我还希望她是一个懂得体贴的女孩子,可以让你甜蜜地笑。我还希望她是一个喜欢艺术的女孩子,能够欣赏你弹吉他时恻然的姿态。我还有希望,我希望很多。
但我最希望的,是你会幸福。
·12·
To顾景明:
打开一罐柠檬汁,浅浅的酸味在舌尖驻足,不够酸。我剥开在车站小贩那买来的柠檬,赌气般挤碎一股脑扔了进去。破碎的果肉呼吸着新鲜氧气,吐出凝结的气泡。然而只沾了一口,就苦涩地皱紧了眉头,于是全部浪费地丢进了垃圾桶。去洗手间洗去手上汁渍时,才发现,眼边有泪水。
你是上天赐予我的一个幸福交织忧伤的过往,那么我于你又是什么呢?一颗没有成熟的柠檬?
·13·
To顾景明:
天气预报说你所在的城市迎来了秋季的第一场凉雨。
你还像从前那样不爱打伞,宁愿淋雨弄湿衣服吗?要注意别再着凉。你也许还会不屑于我的这些零碎关切,这只是一个陌生人的无谓记挂而已。你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我仅仅希望你我都能安好,仅仅舍不得那一点旧时光。
一个平常的雨天,我平常地度过。
祝你健康。
·14·
To顾景明:
终于将手机里储存的你的一点一滴干干净净地删除。
即使了解你不会再打我电话,可还是忍不住抱有一丝念想。万一,万一你打来了呢?万一你后悔了呢?所以我没有潇洒地扔掉手机卡,只是慢慢将你删去。从内存里,从脑海里。你的相片、你的信息、你爱听的歌,我全部删除。
从现在起,我是一个人的存在。有孤单,有落寞,但没有你。
你是我犯下的错。
·15·
To顾景明:
已经过去半个月,你还是没有回音。我已经不期待了,只是把每天寄一张明信片给你当成像刷牙洗脸一样再自然不过的事。现在是真正享受旅行,就像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旅行的意义不在于看过多少风景,而在于旅途中的那种归宿感。我能听见风的声音,还能看见树的姿态。爱过这一场风景,也遗忘旅行的目的。
你也不过是我遇见的一场意外的风景。
·16·
To顾景明:
又换乘了一辆列车,照例是绿皮的,只是应该很旧了,所以开得特别慢。从车头一直往车尾走,寻一个位置停留。空位很多,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于是很惘然。旅行箱拖在年久失修的铁皮地板上,有沉闷的滑轮声。便不再刻意去找,选择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从箱子里抽出明信片,写给你一成不变的问候。
其实我也不过如此,仅是你随意占有的一个座位,你不会为谁停留多久。只一个转身,你的温柔存在腐蚀了半个锦年。不说再见。
·17·
To顾景明:
我想你正在从我的世界里走出去。
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任何熟悉的背影,是新的,也是旧的。在这里偶遇你的概率,比中头彩都要小得多。所以我们复合的可能性,也一样小得可怜。我已经把你弄丢了,你现在于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陌生到连错身而过也不会回到原点。
能放下就好。
·18·
To顾景明:
其实回忆起来,有你的日子似乎没有什么格外深刻的浪漫,平淡如水。是我淡忘了,还是时光不再记得了?连你的身影也变得模糊,隔在另一个世界里,抚不到温度。我不恨你,亦不再爱你,只有如止水的记忆和不再波澜的过往。错过了有你的风景,却遇见了比你更美的景致。我们都是自由的过客,恰巧交集,一起度过了青春的一站。
谢谢你,带给我最美丽的意外。
·19·
To顾景明:
嘿,丫头。
今天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复制的熟悉的话,忽然就发了很长时间的呆。还记得吗?没有分手以前,你一直都这样称呼我。现在呢,你会以同样的昵称与另一个她在日光倾城的下午喝着红豆西米吗?故事未变,只是换了个角色而已。我在这里祝女一号和男一号幸福。
我以我的幸福换你的幸福,足够吗?
·20·
To顾景明:
车厢里的乘客陆续下了车,只有几个人还面无表情地等待着未知的终点站。
我斜对面有一个年轻的母亲,抱着一个熟睡的婴儿,在她轻轻地摇唱下,很乖巧的样子;前两排坐着一位老者,戴着沉沉的眼镜,总是习惯冲一杯浓茶,翻阅着陈旧的报纸,似乎在寻找青春年少的时光;背靠的椅座上,是一个安静的少年,常常静默地看着一尘不染的窗外发呆,散着一袭若有若无的薄荷味道。尽管他不说话,但总能让人意识到他的存在。真是个奇怪的人哪。
我嘛,一直都趴在一沓明信片上,沐浴着舒服的阳光,想着能有一个人,终止我漫无目的的旅行。我知道,那不会是你。
·21·
To顾景明:
明天的我在哪里,在做什么,你又在哪里呢?我每天写信给你时都会认真地想一想。每当我用笔抵着下巴的时候,少年都会安静地看着我,从来不过问我在写什么。也许,他以为我是一个借旅行来寻灵感的写手。这样也很好。
是啊,这样也很好。
·22·
To顾景明:
发烧了。
一直坚持熬着,但终于还是严重了。硬座的车厢里空荡荡的没有人,被遗忘的恐惧感越发清晰。干脆闭上眼睛不去想。
“喂。”
很远很远的声音。我歪着脑袋,看见面前一杯吐着热气的清水。我昏昏沉沉地抬起头,那个后座的少年摊开手掌,一粒微溶的退烧片乖乖躺在手心。我礼貌地微笑接过。带着热度的退烧药,更像一粒白色的止疼片。
刹那停止对你的思念。
·23·
To顾景明:
睡了一觉后觉得好多了。醒来以后面前的一杯清水余温已散,凉凉的像风的温度。后座的少年坐在我的对面,依然看着窗子发呆。
“嘿,谢谢。”
少年微笑,眼眸清澈得藏不住任何心思。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因为他也不过是一个不安分的旅行者,守候不了同一片风景,就像你一样。只是你们,又有太多的不一样。
·24·
To顾景明:
又到了一站,是曾经你说过想去的地方。今天我在,你却不在。从前你对我说向往这座城市的时候,也许未曾想会有一天我独自赴你未至的预约。我也很意外。没有下车,因为没有那个心情。
一直都是少年在我身边。
我同他交谈很少,连彼此的名字也不知道。可我总觉得只要看他一眼就会很安心,仿佛认识很久,早已修好默契。
我们上辈子是不是太熟悉,所以这一世注定陌生呢?
·25·
To顾景明:
车厢里熟悉的陌生人,也只剩下了那个少年。
其实他应该是一个男人了。但他身上没有成熟的气息,没有烟草的味道,有的只是专属大男孩的干净。所以我宁愿称他为少年。
“为什么你总是看着窗外?”
“因为透过窗,我可以看见阳光。”
阳光?真是单纯的少年。心湖轻轻漾起一丝波澜。
那么,如果我喜欢他,你介意吗?
·26·
To顾景明:
少年叫原。
他是一个手绘爱好者,喜欢在柔软的画纸上涂抹灰黑的阴影。永远只有一种色彩。他说他在画阳光,而阳光的背面都是阴影。我轻轻笑了,于是瞥见画板右下角的署名:原。
原。
很好的名字。如果一切都能像原来一样,我也不会努力忘记你,至少现在不会。忍不住拿你们做比较,像,又不像。都痴迷于艺术,都钟情于纯色。原是不起波澜的溪水,而你,永远像火一样吸引不同的女孩。
我宁愿淹死在清水中,也不愿扑身拥抱一团危险的火。
·27·
To顾景明:
半梦半醒的状态里,铅笔游走于纸上的声音敲击着耳膜,忍不住就睁开了眼。原在我醒后慌忙用手遮住画板。
“又画了什么?”
“没,没什么。”
不常撒谎所以不自然红着的脸颊。“真可爱。”我忍不住说。原的脸更红了。他缓缓移开手掌,画板上,是我,另一个我。也许是遮掩得匆忙,他还未来得及署名,但手心细细的纹路印在画中人的额上。
“太像了。”我仿佛呓语,喃喃道。
第一次,我发现自己可以用另一种方式,留下一段时光。
我也开始喜欢那些光与影的线条了。
·28·
To顾景明:
厌倦了旅行,也厌倦了思念。
所以今天,允许我不去想你。
·29·
To顾景明:
第二十九封了。
本以为旅行没有你会无趣,现在竟也坚持了下来。写了那么多明信片给你,你却没有一封回函或问候。你应该忘了我,或已经忘了我吧。我也不过是你流浪时依靠的一座小站,沿途的风景才最吸引你。我不属于你,你是自由的。我也快行至终点了。那么,自由的游子,祝安好。
·30·
To顾景明:
也许你一直就是我的影子情人。只是影子,与情人无关。什么时候你就像是泪水浸湿的黑色阴影,永远留在了阳光背后,留在了原的画纸上。
请你为我祝福。
张爱玲说,每个男人定有两位女子。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那么每个女子也一样。顾景明就是我心口的一颗朱砂,原是依稀明月光。只有都不拥有,才是最好的结局。
最后一封给顾景明的明信片,我什么也不想写。只将空白的心情寄出,收起泪水,肆意微笑。
一场旅行,也许不够忘记一个人,但足够再遇见一个人。采风为裳,撷云为衣。我去往春色撩人的下一站……
不夜城
文/米天逸
男,1995年3月出生于江苏镇江,就读于江苏理工学院。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一
北方的雪,断断续续下了一个月。天蒙蒙亮的时候,我站在村头,一边向手里呵气一边转过身来看熟睡的村庄。寒夜的余味弥漫开来,冷风夹杂着雪花蹿入我的鼻腔,化成一片透彻心扉的冰凉。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这么隆重地和过去道别了,我这样想着。直到油菜先生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示意可以离开时,我才回过意识。“没事了,走吧。”我叹了口气。不知是因为嘴唇冻僵还是别的什么,我听不见自己的话语中有一丝温度。
来到车站的时候,候车室已经挤满了人。二手烟的刺鼻气味和泥水的气息搅拌在一起,微弱的鼾声缠绕在白炽灯周围,浓厚的睡意随着昏黄的灯光浸染到每一个角落。我们一人一大包行李,一前一后,小心翼翼地跨过地铺上横七竖八的人,绕了候车室整整一圈,最后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旮旯坐了下来。油菜先生把背上的吉他卸下,双手递到我的面前,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燃上,说:“看好东西,我去瞧瞧班次。”我应了一声,一屁股赖在行李包上。冰雪凝固了我所有的体温,尽管脚已被汗水湿透,却仍是刺骨的凉。我费力地将双脚塞进大衣的下摆里,注视着屏幕上滚动的红色字体,这样可以让我觉得稍微暖和一些。
一个月前,我最后一次来到临湖的小阁楼。熟悉的风吹动一大片齐腰的杂草沙沙作响,入口处的车前子凌乱地匍匐在泥土上。我推开有些腐烂的门板轻轻踏上楼梯。脚下的地板开始轻微地摇晃,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楼道里依旧充斥着灰暗的蜘蛛网和咸水湖的味道,阳光从破旧的屋顶上贯穿而下,密密麻麻的小灰尘无处躲藏,惊慌失措地飞舞起来。楼上传来微弱的琴声,我循声向上,在楼梯转角处停了下来。油菜先生弹琴的时候总是那么专注,专注到让任何一个想要打扰他的人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负罪感。我于是静静地靠在墙角,等待曲终。La vie en Rose是一首彻彻底底的蓝调,而用吉他来演奏则比任何一种乐器都抒情得彻底。我真的很奇怪,从未脱离过田埂水坝的油菜先生竟然能将它奏出城市里特有的虚弱感,一份挣扎与释然被他点染得恰到好处。琴弦的震动渐渐停止,油菜先生睁开了眼睛。看见我,他并没有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他把双手拄在琴头上,撇过头,目光射向窗外一片波光粼粼的湖面。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你准备离开了?”我直起身,双手插进口袋里。
油菜先生先愣了一下,看看我,然后又望向窗外,安静得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你,能不能带上我?我们一起。”我走到他面前,盯着他漆黑的眼珠,看见里面闪闪发光的湖的倒影。
他再一次回过头来,不过这一次的目光里夹杂着我好久都没再看见的冲动和憧憬。须臾,他咧开嘴。
“这次我要南下的,南方可不比这里,而且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在我听来,这些话好像是在考验我一样,当然也有隐藏不住的欣喜和担心。
“反正这里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要是决定好的话,来找我。”说完,我转身走到楼梯口,向他摆摆手。
走出阁楼时,太阳还没下山,月亮却已经升了起来,明灭的光线洒在布满水汽的芦苇荡上,一闪一闪。身后传来奔放欢悦的扫弦声,一点一点地融进田园气息,灌进我的耳朵里。
秋来得挺晚,去也匆匆。没枕着几日的秋高气爽,温度就直线降下来。天空苍苍茫茫飘起了细雪,落满一地的踌躇和期望。我一直在等待,在期望。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裹棉被炕火炉啃大葱馒头,憋得实在不行才抖抖索索地起床撒尿,然后嗅着混味十足的自己继续钻进被窝。我想,冬天是真的到了。这样的天气里我一点练琴的欲望都没有,琴弦冰凉的金属质感把我浑身的筋骨都冻结了。然而它却为我保留了几分仅存的知觉,朦胧的意识里,我想起了南下。
阳光扒开冬天的那个下午,我正斜靠在床上,看着村上春树的书,隐约听到熟悉的叫喊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破开了厚重的板结土,比冬日更加喜气洋洋。我一脚踢开被子,翻下床,裹了一件大衣冲到阳台上。楼下是套着臃肿羽绒服的油菜先生,皑皑的白雪凝结在他的脚边,熠熠生辉。我顺手折断一条冰柱对准油菜先生掷下,他笨拙地躲过去,双手附在嘴边抬头冲我高喊:“去准备准备,一星期后我来接你!”
二
油菜先生回到角落的时候,我已进入半睡眠状态,无休止的疲软正在和现实顽强地抗衡。他走过来一口烟圈喷在我的脸上:“麻楚,不是让你看着东西吗?怎么睡着了?要是吉他丢掉怎么办?”他的语气里没有一点责备的意思,反而更像在开玩笑。然后他枕着行李躺下,一只手摸索着吉他,就像一个孩子擦拭着最珍爱的玩具。对于油菜先生真正在意的,我想除了音乐,其他的一概排不上名号。在遇见他之前我从来就不知道有人可以喜欢一样东西喜欢得这么久,蓝调、民谣、爵士或是任何我所熟悉的乐种也都是油菜先生教给我的。这个男人在我毫无察觉的时候张开手掌,释放出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冲动和冒险。就这样,在嘈杂的风声里,我们挤上了天亮之前的末班车,载着一方水土情结隆隆远去。
“我们去哪儿?北漂吗?”我把头倚在冰凉的车窗上,半眯着眼问。
“不是。”他回答得坚决,车厢里的灯光照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从我的角度望去,很不清晰。“不过也没什么区别了。”他说,“以后的日子可能会很艰苦……”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后面的话再也没听清。
雪依旧在下,不过小了很多。
两天后的傍晚,我们站在了南方的大地上。面对着眼前灯火通明的陌生城市,前所未有的眩晕和酥麻瞬间向我袭来,这样的感觉不断撕扯着扎根在我脑海里的芦苇荡和咸水湖,使我很不习惯,于是我立刻飞奔到垃圾桶旁,肆无忌惮地呕吐起来。吐得酣畅淋漓的时候,油菜先生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关切地问:“这么快就水土不服了?”我摇摇头,抬起头,嘴角硬扯出一个惨淡的笑容。他抬起手指向前方,因为努力憋笑所以脸上的肌肉抖成了一片,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几个肠胃造反的人也正在街道边吐得死去活来。我的脸色在一瞬间暗淡了下去。
“欢迎来到不夜城。”油菜先生拍了拍手,轻松地说。
于我而言,不夜城是个糟糕的地方,它隐秘的气息全部都蛰伏在喧嚣之中,然后在夜深之时倾巢出动将人塞满,不留一丝空隙。这里的白昼永远是敲锣打鼓轰轰而过,人们一刻不停地忙碌,顶着一脸的严肃从这个街道奔向另一个街道,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
夜幕将至,天空铺满一层霓虹光,油腻腻的脂粉味在空气里游走,捕获每一份蠢蠢欲动的邪念。人们揭开光彩照人的面具,露出下面疲惫困乏的脸皮,在精力尚未用尽之前,又匆匆赶往闹市粉巷,掷金开颜。欢愉,麻醉着这里每一根虚弱孤独的神经,人们沉浸在金属感极强的梦境里,等待黎明如常般降临。
我想任何一个初来乍到的人都没有办法接受这一切。来到不夜城的十几天里,我们租到了一间40平方米的小屋,25英寸的黑白电视机雪花闪不停,楼下麻将室传来的喝骂声往往一直延续到深夜。循环往复的习惯性失眠足以把人一脚踹入崩溃边缘。我会在每天的凌晨三点准时惊醒,满头大汗再也没有睡意,于是一个人趴在窗户上扒着昨天吃剩的外卖吹冷风数星星盼黎明,这的确有点像肾亏的前兆。我曾满腔愤懑地向油菜先生哭诉,我说我不行了,再这样下去我会疯掉的。于是油菜先生回过头,用大大的熊猫眼将我的痛苦鄙视到极点。他告诉我,想要得到什么,必须先付出比它多得多的代价,失眠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那你想要什么?”我问。他的回答很简单:梦想。
梦想是什么?没有人告诉过我。不过当油菜先生每天穿梭在各式各样的酒吧之间试场,为了唱好高音副歌而拼死拼活的模样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时,我大概能明白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要组建一支自己的乐队,一支能玩转金属乐和慢摇的独一无二的乐队。”走在天桥上,油菜先生吸着烟蒂不肯丢手。“可惜现在还不是时候。你呢?”他叹了一口气,偏过头问我。狭长的眼眸眯成一条缝。
“和你一样。”我撞了一下他的肩膀。
“拥有自己的乐队?”
“不!”我打断了他的话,“我希望成为你的队里最棒的吉他手。”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南下,我所期望的到底是怎样的生活。也许生长在北方,连骨子里都会充斥着某些不安分的因素。我很想自己变成一匹狼,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咬着冷冷的牙,逆着月光,撕开漫漫风沙。
三
走下天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桥下是车水马龙,桥上是人来人往。油菜先生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咧开嘴,一把揽过我的肩,笑容荡漾在他小麦色的脸上。
“走啦,等会儿去快餐店,就当我请客。今天运气不错,酒吧老板答应试用我们了。”
听到这句话时我兴奋得几乎蹦了起来,这不仅意味着我即将得到第一份工作,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上一顿饱饭了。这天晚上油菜先生异常高兴,我们去了不夜城里最便宜的酒吧。油菜先生要了一杯宾治,而我则点了一杯简单的睡前鸡尾酒。
我们到来的时候,酒吧里只有几个早客,驻场乐队正散漫地坐在柜台前闲谈。油菜先生百无聊赖地来到调酒师的身旁观看调酒,不幸调酒师手指一滑,刚开瓶的葡萄酒洒了出来,油菜先生躲闪不及,亮红色的酒水争先恐后地涌出瓶口落在他的身上,绽放出一片妖娆的红。
“对不起,对不起。”调酒师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地抽出面纸擦拭着油菜先生的衣服。在她张口说话的瞬间,我突然意识到调酒师是一个女孩。这可真是一件新鲜的事情,因为在不夜城里,除了驻唱歌手和酒客,很少能看到女调酒师。她仍然弯下腰低着头,认真擦拭着油菜先生的衣服,一头短发遮住半边细长的柳眉,颤动的长睫毛和鼻尖上细密的汗珠在酒吧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迷人。和北方女孩的豪爽不同,她身上所散发的是南方女孩特有的淡雅之气,这着实令人着迷。我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个南方女孩,放下酒杯,来到油菜先生的身旁。
“没事,他人很好的,你不用担心。”我走过来安慰女孩,递给她一个微笑。女孩抬起头,纤细的手指将过眼的刘海绕到耳后,一双大眼睛挺无辜地注视着我。我忽然之间感觉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女孩站起身来,抿着嘴。不知是因为酒吧的聚光灯照在脸上还是因为羞涩,她的脸颊微有些红。人们的呼喊声从她身后传来,应该是别的酒客等不及在要酒了。
“对不起,我要上台了。”女孩欠了欠身子,嫣然一笑。
“上台?你不是调酒师吗?上台干什么?”我很诧异。
“不。”女孩耸了耸肩,“我是临时鼓手,刚才代替别人做了一会儿调酒师,其实我也不怎么会调酒,所以……对不起啦。”女孩冲油菜先生眨了眨眼,然后快步走上了灯光绚烂的舞台。
“真是个有意思的人。”油菜先生抱着双臂,牵起嘴角。
劲爆的架子鼓忽然响起,随之而来的是类似引擎发动时的电吉他声和整个酒吧里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来的口哨。舞台上的彩色灯光在下一秒发疯似的扫射起来。女主唱铿锵的嗓音传来的瞬间我感觉血液冲击着血管,身体里的所有细胞都在情不自禁地跃动。此时那个女孩正坐在整个乐队的最后,奋力甩动着两条胳膊,白皙的脸在聚光灯下不断变换着色彩,露出痴迷的神情。鼓棒敲击在各种鼓面上,疏密不均的节奏纷纷弹射出来,冲击着大脑皮层,令人血脉贲张。
这首歌是Hazel Fernandes乐队最有名的摇滚。架子鼓的节奏很难控制,尤其在前一段,变化极大,需要鼓手有极佳的节奏感和敲击力度。她娇小的躯体里竟然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能量,这是我怎么也想象不到的。而此时,酒客们大都沉浸在澎湃的旋律里,没有人会去注意一个乐队的灵魂,这样一个神奇的女孩。
乐曲在人们的喝彩声中结束,女孩走下台来。经过我们的身旁时,油菜先生一把拽住了她。女孩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异,不过瞬间又平静下来。油菜先生将她拉到一边,两人交谈着什么,我听不清楚,也许是酒吧里太过嘈杂,又或许是油菜先生根本不想让我知道谈话的内容。片刻之后,油菜先生向我走来,得意地扬了扬下巴,一脸便秘疏通之后的畅快。女孩笑嘻嘻地来到我的跟前,伸出手:“我叫夭夭,多多关照。”
那天晚上,我喝了太多的酒,喝得多到连怎么回去的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晚一觉睡得很香。我看见夭夭坐在我的梦里,甩动头发,敲打架子鼓,一遍一遍。
四
油菜先生在两个星期的试用期后终于成功转型成为驻唱歌手,而我和夭夭亦受之恩泽,能够大摇大摆地进出酒吧店门不包场不点酒还能不被服务员轰出去。
在遇见夭夭的这几个月里,我的习惯性失眠被意外治好。夭夭拉着我几乎跑遍整座不夜城,一双脚在磨破几双运动鞋后被训练得神通广大,日行千里安然无恙。一般在我蹲在地上揉着酸痛的小腿时,夭夭会蛮横地拖我起来继续逛街,我必须随身携带着单反相机,已备夭夭拍照传入微博的不时之需。每天回到公寓里已经累得不成人形,钻入被子,我再也没能听见油菜先生辗转反侧的叹息和窗外北风的哀鸣。油菜先生依旧会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没日没夜地拼高音。于他来说,梦想是引领着他的唯一东西。因为追逐,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痛苦。
我没有那么多烦心的乐谱束缚着我,也没有那么多扰乱生理状态的念想或者是一面能刺激我加速冲向终点的旗帜在迎风飘扬。只不过,当我躺在床上却回忆不起来自己一天的所作所为时,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无力感会冲破躯壳将我重重包围。它们紧紧扼住我的咽喉,使我窒息。而油菜先生却只会一刻不停地向前,他没办法感知到周围的不同寻常,哪怕是任何的一点。
新年将至,圣诞前夕,大大小小的橱窗里贴满大勾大抹的海报来招揽回头客。大街小巷里不时会蹿出流光的爆竹和孩子们的嬉笑声。即将到来的新年使处在奔跑当中的城市暂时平息了下来。在这样的日子里,已经很少有人能想起酒吧的存在了。油菜先生整日不见其尾,夭夭的QQ头像也再没跳动。忽然而来的宁静将我生存的渠道完全封闭了起来,给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曾经无数次的企望终究换来不可遏制的压抑。
蜡梅盛开的季节里,南方小城进入最冷的月份,不过相比于北方,这里的气温实在难以让我的毛孔产生非常直观的感受。不夜城很少下雪,即使偶尔稀稀疏疏地飘落零星半点也只是湿漉漉的昙花,在接触到屋顶之前就枯萎凋谢、融化成雨。在这样灰蒙蒙的天气里,沉寂了大半个月的夭夭忽然苏醒。周末的傍晚,我接到夭夭的命令,揣着一颗呻吟的胃赶往指定地点。
走出公寓的时候,雨已经停了,空气里浮动着丝毫的寒意。我晃荡着双腿紧紧跟在夭夭身后,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穿行。来到十字路口,夭夭宛若惊鸿一瞥,一眼相中马路对面的“麻婆豆腐”,于是在饿死街头前我的晚饭有了着落。一阵风卷残云后,夭夭打着嗝将剩下的半碗豆腐推到我的面前,碗边上一圈口红印触目惊心。
“猜猜看,今晚我们要干什么?”夭夭指着我的鼻尖,语气神经兮兮的。
“不会是给我买新年礼物吧?”我笑嘻嘻地问。夭夭愣了一下,然后手尖顺势点在我的脑门上:“美的你!我是给油菜先生买。”说完推开椅子,头也不回地走出店门。
一路上夭夭都在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话题有意无意地扯到油菜先生,不断地向我打探他的家乡、他的喜好,还有关于他的种种。我忽然开始没来由地嫉妒。我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夭夭对着油菜先生腼腆地笑;想起夭夭会在油菜先生面前装作窈窕淑女却在不顺心的时候冲我喊冲我叫冲我发脾气;想起每次演奏结束后她递给油菜先生4.5元的佳得乐却扔给我2.5元的冰红茶……无数恼人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层层铺开、重叠,然后瞬间击中我的心脏,激起一阵强烈的痛感。
我转过脸,看见夭夭慵懒地倚在服装店的门口,入神地盯住玻璃窗里价格不菲的男士大衣和围巾,娇小柔弱的样子让人禁不住想要冲过去将她揽在怀里。我被自己这样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甩甩脑袋转向别处,假装欣赏夜景。片刻后,夭夭走了过来,用脚背轻轻地踢了踢我。
“你……买好了?”我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迅速瞅了瞅袋子上的兔子头,心脏却剧烈地抽动起来。
“嗯。”夭夭得意地提了提袋子,仰起头看我,冷风吹开她暖暖的笑脸,浅浅的酒窝浮现。
“喏。”夭夭瞥了我一眼,将袋子递给我。我没好气地一把接过,然后迈开大步往前走,身后传来夭夭的叫喊,我却不想再回头。
那天夜里,我失眠了。闭上眼,闪现在脑海里的全是夭夭,她浅浅的酒窝、颤动的睫毛、弯下腰来仔细挑选礼物的模样以及恳求我陪她逛夜市时可怜兮兮的眼神……全部都是,它们盘旋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饰品店,带走了一只和我一样高的大号泰迪熊。我把它抱在怀里,坐在公交车上,看着阳光抚摸着它毛茸茸的耳朵。我强迫自己不去把它和夭夭联系在一起,可尽管这样,我还是将它搂得紧紧的。
来到夭夭家的楼下,太阳已经爬上了高高的墙头,斜挂在房顶的爬山虎安静地栖息在原地。窗台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白雪,窗帘遮住了我的视线。夭夭应该还没起床,我这样想着来到门口。手指攀上门铃按钮的瞬间,油菜先生的形象在我的眼前慢慢清晰。我愤然跺脚,转身来到路边,狠狠地将泰迪熊塞进榕树的树洞里,然后在老榕树的注视下匆匆逃离现场。
五
旧年的最后一场雪在挨过了一季漫长的等待后终于随风而散,盖满过路人的肩。沉睡的城市渐渐苏醒。新年之夜,人们纷纷离开温暖的小屋,携妻带子,赶往城市广场,等待新年的降临。整座城市在人们的祝福声里喜笑颜开。
去往城市广场的路上,我两手插在皮衣口袋里信步向前,油菜先生见状有些吃惊:“夭夭的礼物呢?你没有买吗?”
“怎么会?我早就买好了,这可是惊喜。”我昂起头,用食指遮住嘴唇装出一副神秘的样子。我看着身后油菜先生呆头呆脑的滑稽表情,没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新年的钟声如约而至。高大的钟楼下,尖叫声此起彼伏回荡在广场上空,黑压压的人群高声呼唤,开始倒计时。巨大的指针重合的刹那,人群里爆发出一阵阵欢呼。五彩的烟花腾空而起,划破云层的瞬间又倏地散开,星星点点地温暖洒落人间,幻化为沉甸甸的幸福。
人群散去时唯独我们三人留在钟楼下,交换彼此的新年祝福。油菜先生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盒,递给我一只小号的x——box音箱,而夭夭也收到了新年里的第一件毛领大衣,无比兴奋。我怀揣着非常复杂的心情等待夭夭的礼物,我害怕却仍然期盼着那一份答案。然而在她伸出双手时,我的希望瞬间破灭。油菜先生的礼物还是那袋衣服,上面画着兔子的头像。而我得到的却只有寒酸的隐形眼镜的药水和一副隐形眼镜。
巨大的失望使我难以接受,我默默地接过,心却在滴血。夭夭放开手时,我捕捉到了一丝狡黠的笑容。那样的笑意味着什么?也许是嘲讽、戏谑。我不想知道。
“我的礼物呢?”夭夭歪着头摊开小手掌,眼睛睁得大大的,白皙的脸颊倒映在雪里。我看见夭夭写满期待的脸,一股邪恶的念头迅速闯入大脑并且消灭了藏在榕树里的泰迪熊。
“啊,真是抱歉。”我故意拉长了声音,阴阳怪气的语调使我头皮发麻,“你的礼物,我忘记了……”
整个天地突然沉寂了下来。夭夭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很难看,她的猩红的嘴唇微微颤抖,尽管努力控制,可眼睛里仍然有什么东西闪烁着好像要溢出来。下一秒,夭夭愤然掉头,朝着广场对面的方向拼命跑去,穿过梧桐树林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感觉冰雪攫住了我的气管,北风抽干了我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
“麻楚,你为什么要这样?”油菜先生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瓶子,竖在我面前,沉重的叹息刺穿了我的耳膜,“你并不近视!所以,这是给我的啊!”
我惊愕地转过头,晶状体疯狂地聚焦,瓶身上黑色的中性墨水死死地吸扯住我的眼球。
Mr油菜:新年快乐,记得好好保护眼睛——夭夭。
那天没有路灯,夜很黑。雪下了整整一晚,我翻遍了不夜城的每一个角落,却再也没找到夭夭。
六
一个月的小憩之后,不夜城又骚动起来。人们重新全副武装地下潜到物质世界,竭尽全力撕开属于自己的一线天。酒吧承载起无数陨落的梦想,买醉成为失意人释放自己的唯一方式。江南的冰天雪地消融在一片灯红酒绿之中,仿佛之前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迷人的春夜,我再一次地清醒过来。我记起了所有的东西:新年、夭夭、架子鼓和藏在树洞里的礼物。
当天桥两边的蜡梅翘首绽放,油菜先生却不幸染上了重病。这日,我像往常一样去医院探望他,油菜先生正躺在病床上。他握住我的手,虚弱的哀求在出口的瞬间冻结在空气里:“麻楚,我想家了,等我病好了,我们回家看看,好吗?”我忽然间想到了夭夭,犹豫片刻,我还是点点头。
北上的前一晚,我终于等来了夭夭的电话,她喊我陪她喝酒。
“江滨饭馆,不见不散。”电话里,夭夭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似乎是很久没有睡觉了,她没有和我多说一句话。挂了电话,我立刻奔了出去。
走出江滨的小饭馆,夜已经深了,满天的星辰在我们头顶闪烁。夭夭有些醉,靠在我的肩膀上含糊不清地哼着歌。我扶着她来到江边,坐在堤坝上,习习江风绕过她的发丝,带给我好闻的芳香。我们静坐在风里,看着江上明灭的渔火彼此沉默,谁都没有再谈起新年的夜和那场美丽的雪。
片刻,夭夭忽然开口问我,如果她沿着江水一直漂,是不是就能漂到北方。
我呆住了,我没想到她会问我这样的话。“你去北方干什么?”我问。“我向往那儿。那里有黑色的土壤,有油菜先生,”她顿了顿,轻声说,“更重要的是,有可爱的你。”
我猛然一怔,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我伸出双臂把夭夭紧紧地抱在怀里,就像搂着一只被树洞挤伤的泰迪熊。
七
北上的那天,我并没有等待前来送行的夭夭。我和油菜先生早早地起身收拾好行李来到车站。最后一次回首身后沐浴在黎明里的不夜城,我想起了北方的小村庄。第一次,它彻底安静了下来。
进门的时候油菜先生叫住我,递过来一袋衣服,袋子上用荧光笔写着我的名字,那是夭夭的笔迹。我默默地接过,沉甸甸的。
车厢里依旧充斥着新年的余味,面色黝黑的农民工扛着一大袋行李站在另一辆火车上与我们擦肩而过。汽笛的低鸣声里,我仿佛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有整座喧嚣的不夜城、几匹来自北方的狼、一个很会打架子鼓的女孩和此刻轰鸣的火车,一路向北。
林森的爱情故事
文/朱聿欣
笔名蓝胖子。出生于1992年6月,就读于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1.
又是公司一年一度的年终Party,废弃许久的小宴会厅再次被众人打扮得流光溢彩——大的圣诞树上挂着小的水晶灯,大的水晶灯下摆着小的圣诞树,整个布置显得热闹而庸俗。林森无疑是这个Party的核心人物,这对于往年的他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只见年轻的后辈走向他,向他敬酒,眉飞色舞地说道:“林哥你是我见过的最靠谱的前辈!”只见同辈的同僚也走向他,揽着他的肩膀,言辞恳切地说道:“明年我们一起努力再创辉煌!”连高层的主管也走向他,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这一年公司多亏有了你啊!”
林森笑着应对每一个人,喝下无数杯酒,直到看到大片大片的光影在自己眼前簌簌地闪着,恍惚间自己仿佛驾着水晶灯,徜徉在了云上。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心照不宣着同一件事——在三个月前的9月6日,林森的妻子邦妮在室内遇刺身亡,肇事者正是她的智障弟弟,后者目前已被澳联邦少管所收监;甚至,在四个月前,林森的岳父岳母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一连串的苦难落在了这个男人身上,而他不仅没有被打倒,反而无比坚强地站了起来,重返工作岗位,这怎么能不令人敬佩呢!
在众人刻意掩藏的同情目光中,林森走出熙攘的宴会厅,点起一支烟。夜微凉,烟雾和思绪各自漫长。他想起多年前同样一个夜晚,他刚认识他妻子的时候,她逼他买黄玫瑰送她,他那时身上没钱,只好说:“你看天上的月亮不错,比黄玫瑰美。”她抬起头,看了好久的天,倏尔笑起来,就好像智商绝高的牛顿攫取到了那颗全宇宙最美的苹果。
2.
二十年前林森还是穷得叮当响的学生,那一年父亲和二叔因为错信融资人,把家里所有的家当都抵押光了,最后跳了楼,留下了他和他妈,孤儿寡母,受人白眼地生活。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技术移民潮初露端倪,机械专业的他在毕业后义无反顾地申请了澳大利亚的Working holiday,得到了为期两年的工作签证,并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妻子邦妮并与其结婚。在邦妮家人的帮助下,他成功拿到了当地的Permanent resident(永久居民身份),以澳籍华人的身份留在当地开始了漫长的打拼。
目前他供职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某家华人汽车维修公司,职位不是经理,不是项目组长,只是一个业务员。有这么一句话对他非常适用:你能看得多远,一定意义上决定了你能走得多远。由于目光低浅,没有创见,他为公司制订的营销方案从来就乏人问津,随着年华老去,他在事业上的挫败感与日俱增,这简直让他透不过气。如今他已经年届四十,头上已经有了谢顶的趋势,小肚子也因为多年伏案工作而逐渐凸显,再也套不进年轻时候喜欢穿的修身polo衫。
而他那位已经死去的妻子邦妮,原本也不叫邦妮。在成为一个澳籍华人之前,她有一个非常地道的中文名字——项嘉。她和弟弟在十八岁那年跟着父母一起移民澳大利亚,全家人在领事馆工作的大伯父的帮助下,顺利地拿到了当地的永久居民身份,从此终于过上了……嗯,名正言顺地拿着政府救济金过活的日子。
她的父亲在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之前,也曾经是一个有担当的正常男人,一个普通的实业家。作为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风暴的一个泡沫,在生意失败后他也想重整旗鼓再次上路,可惜生活无情得就像遗迹一般,崩塌只要一瞬间,可重建却要耗费一个世纪。“喝完酒再去想那些烦心事吧。”——这样的想法像一封被投递已久的信件,随着时间的流逝缓慢而突然地击中了他。最后,他变成了这样的男人——每天不是在喝酒,就是在买酒的路上。
而她的母亲呢?只能这样形容:她可以是在梳妆镜前抹着友谊牌润肤霜的少妇,可以是清晨在菜市场跟你讨价还价的婆姨,也可以是公园喷泉边看着孙子放风筝的老妪。她保守而娴静,平凡得就如同你走在大街上看到的大多数中年妇女:关心家庭,希望丈夫事业有成,为子女青春期的小小叛逆烦恼。然而,因为儿子,她又跟大多数中年妇女的烦恼区别开来了:别人考虑的是如何让子女活得更好,她却需要考虑子女的生存问题。她的儿子,即邦妮的弟弟,是一个脑袋空空的智障。这也是他们一家人当初削尖脑袋移民的原因之一:西方社会对于残障人士有着无比优厚的福利,对照顾残障人士的正常人而言,只要你有合适的保险,你就有了应对一切不幸的筹码。
3.
今年8月的某个星期天,这个应对不幸的万能筹码伴随着一场意外浮出水面。那一天他的老丈人拿了他的车钥匙,携着他的丈母娘,像两个轻快的幽灵,身板一折,坐进了车的驾驶位和副驾驶位。在驶往昆士兰州度假胜地“黄金海岸”的途中,发生了严重的车祸,车子撞上了公路护栏,原因是醉驾。他们最终变成了真正的公路亡灵。半年前林森贷款买的那辆丰田因为这场车祸变成了一堆废铁,伴随着他死去的老丈人和丈母娘的名字出现在了保险公司的索赔名目上。就在这么一张纸上,人和物的价值被数字精准定义,生命的一切繁华与苦难就此结束,潦草如烟。
自从岳父岳母发生意外后,每晚下了班,林森都怀揣着一种使命感,匆匆往家赶。从公交车上下来,他往往会抄一条近道,走进一片黑林子,绕过一辆不知道车主是谁的红汽车。偶尔,会有一阵大风陡然袭来,导致无数片Jacaranda应和而落,这是一种澳大利亚本地特有的紫薇花,当它们平铺于地上,身上缀满月色时,就像是骑士小说中盗贼的珠宝那样闪闪发光,虚妄而美好,照亮了整个黑夜的肉身。
回到家中,妻子大多时候在对着手中的照片哭泣。她瘫坐在地板上,在林森面前哭得那么无助,就像是被晨雾打湿的蜂鸟,颤巍巍地停在枯萎的花朵上。实际上自父母死后她每天每夜都是如此。
“怎么,又难过了?”每当遇到此情此景,林森总是会不厌其烦地关切询问一番,同时在脸上迅速堆积起了一种象征愁苦的表情。作为一个在一家汽车维修公司上班的小职员,他已经深谙此道。在面对客户的质询和投诉时,他的脸上就会条件反射地浮现出这种表情——眉头紧锁,眼角向下,嘴角微蹙,瞳仁泛泪,法令纹深深地把世间所有的鳏寡孤独都嵌在脸上——这是一种能够令人感同身受的愁苦,仿佛他也正经受着跟客户一样的心灵炼狱——这简直让最无理的人都不忍心去苛责他。
4.
整个8月,妻子反复无常的哭泣让林森心神不宁。以前当她状态好些时,每个周末,她可以自己带上弟弟去当地的特殊青少年服务中心学画。现在她每天在家里哭哭啼啼,倒也成了半个废人,这个任务只好落在了林森身上。
没有车让这个任务变得更加艰巨。好不容易把妻子的弟弟小能从房间里骗了出来,林森一边滑稽地晃着手里的巧克力棒,一边忽悠着小能往公交车站方向走。上了车,小能拿到了巧克力棒,一秒之后却又哇哇大哭起来,只是因为巧克力里没有榛子。他异于常人的面容此时因为恸哭而变得更加扭曲。满车的人都在看着这具哭泣的躯体。林森知道,他们也许在想:如果这个人有什么磨难和不欢乐,那不是因为别的,不是因为命运或者原罪,只是因为他长得丑罢了。
实际上,作为一个十五岁的智障少年,小能的整个青春都是在惨淡中度过。在中国的时候,他就整天整夜地被父母反锁在家,怕亲戚邻居见到他的窘态从而嘲笑他。来到了澳大利亚,除了可以凭借医保免费看病外,情况仍旧没有什么好转。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常孩子是不愿意跟傻孩子交朋友的,那些华人区的孩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会跟他玩。比如,支使他拿一根骨头去逗小区警卫室的恶狗。长此以往,他逐渐习得了一丁点的思辨能力,至少他能读懂家人的叹息和别人的嘲笑了。他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他的姐夫林森,另一个是Michael。前者是家中唯一在他面前不长吁短叹的人,换而言之,林森从不向他投去同情的目光,所以每次看到姐夫他都有一种跟正常人一样被平等看待的欢愉。另一个就是Michael,后者供职于小能常去学画的那家青少年特殊服务中心的附属心理研究所。在小能父母发生车祸后,林森向中心提出指派一名心理专家来对小能的心理进行疏导。
“That's fine. He is just an idiot.”一对外国夫妇正在安慰被车内突如其来的恐怖面庞和哭声吓到的小女儿。
林森无力去安慰身边哭声震天的少年。他扭头看车窗外,只觉得风势狂暴不堪,它们疯狂地拍打车窗,尖叫着想要挤进来。
它们到底想要说什么呢?
5.
“老林,没事吧?”同事的问候把林森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马上就到致辞环节了,今年你可是公司的代表啊,你想要说什么呢?”同事再次发出善意的提醒。
“你觉得呢?”他掐灭了烟,笑了笑,示意对方自己马上就进去。他常常这么忠厚地笑着,脸上同时挂着一副与生俱来的愁苦表情,叫人简直无法猜透。邦妮当年就是因为这点喜欢上了他。
十多年前林森刚跟邦妮认识的时候,邦妮还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她的手指修长,嘴唇是男人的必杀技,眼波流转,不经意的一瞥随时随地可以让你沉沦。漂亮的女人总是会有一系列心碎的爱情故事,她们或是扮演故事中光芒万丈提早抽身离去的人,或是扮演那个灰头土脸苦苦痴心等待的人。邦妮也不例外。
“你知道吗?当时他是学校里最惹眼的男生……”头几次的约会邦妮总是会情不自禁地追溯起她的初恋。邦妮至今念念不忘的人叫林博强,在中国,这是一个普通庸俗的名字,听者几乎可以猜到他父母取名的寓意:希望儿子博学且坚强。在邦妮的口中他也的确如此——他有着聪慧的大脑,在中学时代便可以在数学课上徒手开平方以及在化学课上目测离子浓度;同时,他也有着像古希腊神话里大卫那样强健的体魄,在体育课的长跑测验中总是能在哨响之际瞬间化身为一阵风一样的男子,吹乱无数围观女同学心中的一湖涟漪。不仅如此,由于两边的眼角各有一颗泪痣,他笑起来的时候更是迷人,一下子从一个庄重的男子变成了一个看上去内心柔软的大男孩。“嗯,就像一头温存的带斑点的麋鹿。”邦妮不止一次这样形容。
那时候的邦妮是一个倔强而普通的女孩,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城市,平静而缓慢地成长了十八年。那是个草蜢乐队和三道杠流行的年代,夏季总是令她心烦。每逢课间操时,学校操场上的少男少女们,身体的肌理被火辣辣的阳光一寸一寸捂热,风一吹过,满眼尽是沙石飞扬的土黄色,在混混沌沌中,他们努力地睁开眼睛又眯起眼睛,却依然看不清周围的草木,心里有种黏黏腻腻的烦躁。
“他的到来帮你化解了这种烦躁?”林森问。
“没错,有一天放学后,我去小卖部买冰棍,钱不够,他帮我付了钱。当时,我坚持拒绝,说自己不收陌生人的钱。”
“然后呢?”林森搭腔。
“他说他不是陌生人,是我未来的朋友,当下我就笑了。后来聊天才知道,他老早就注意我了,说是每次做操时我手脚不协调的样子非常可爱。后来我们在夏天的草地上一起唱歌,晚上一起吃冰棍,日子快活得不得了。”
“后来,因为弟弟的病,我们全家人决定移民,我们最终分手了。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惋惜的故事吗?”
“嗯,我不知道,你觉得呢?”林森问。
这声“你觉得呢”让邦妮满心欢喜,因为他不似其他的追求者那般对自己全心附和。他会反问,而这反问,竟然还带着些挑拨的意味,撩拨着邦妮的心,让邦妮最终在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跟林森结婚。在爱情的坟墓里,邦妮逐渐变成一个平庸的家庭主妇——容颜渐老,指甲粗糙,头发凌乱,满心算计着柴米油盐,对方的这声“你觉得呢”,也从挑拨变成了挑衅,似乎无时无刻不在盘问着——她是否真的有过这样一段璀璨纯粹的感情。而这声“挑衅”,也彻底成了林森婚姻噩梦的源头——邦妮在跟他结婚后,把自己生命中的任何麻烦,大到没有通过驾照考试,小到找不到家中的衣夹,都归咎为是自己当初没有坚持跟林博强在一起的报应。要是当初跟他在一起这一切不如意就不会发生,要是当初跟他在一起我兴许能过得更好吧……诸如此类的想法像野草一样在邦妮心中逐渐滋长,直到把她和林森本就摇摇欲坠的爱情遮蔽得密不透风。现在好了,她把她父母的车祸都归咎于这个原因。“当初我要是坚持跟他在一起,父母就不会移民来澳大利亚,现在也不会惨遭不幸……”
人生还能有什么希望!面对着这个偏执的女人,林森偶尔会愤愤地想。
6.
“让我们一起为美好的人生开疆辟土,同僚们,公司的希望之路就在前方!”
以一句铿锵有力的口号结束致辞后,林森走下台,等候接下来的家属问候环节。员工们开始介绍自己的家属给同事认识。一位身着白色笔挺西装的男士缓缓地朝林森走来。
“老林,这是谁呢?”爱热闹的同事们凑上来问。
“叫我林Michaeal就好了。我是林森的堂弟。”西装男朝林森同事笑了笑,由于两边的眼角各有一颗泪痣,他笑起来的时候更是迷人,一下子从一个庄重的男子变成了一个看上去内心柔软的大男孩,就像一头温存的带斑点的麋鹿。
林森看着堂弟的两颗泪痣,陷入沉思。他清楚地记得所有故事的细节:父亲和二叔自杀,融资者潜逃澳大利亚;在岳父车祸事发的早晨他精心擦拭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排气管以及自己那句轻声的叮嘱——“爸,后备厢有酒,记住千万别边开车边喝酒”;林Michaeal在心理治疗室内对小能实行“暴力宣泄疗法”以及他和林Michaeal隔着玻璃彼此的会心一笑。他也清楚地记得所有故事开始和结束时悬崖般的感受,那每日攻防消磨中情爱的脆与韧、那些黄玫瑰和微风、那些凋零的Jacaranda,他甚至怀疑,他是否真正踏入过他人生中的那条河,毕竟在最初起航时,他只想让酗酒的岳父汽车抛个锚,让偏执的妻子挨弟弟一顿打。可是当大风骤起时,所有事物的航向都不再受他控制了。
“林哥,Michaeal,我们在玩一个星座游戏,你们加入吗?加入就报上你们的星座!”人群中好动的小伙子在叫嚷着。
伴随着嬉闹声,窗外昆士兰州一年一度的城市烟花表演适时亮起,一朵又一朵“鲜花”在天边绽放又凋落,如闪电,像个光阴的预言,是一场目眩神迷的空,可那霎时的颤动又如此恒久,真是一种再贴切不过的时光仪式。最后,天空打出了昆士兰州州花Jacaranda的花语——We are always calmly waiting old flame in despair(我们总是在绝望中静静等待离开的爱情)。
“我们俩啊,都是天蝎座。另外,麻烦你帮我把这封辞职信交给主管。”林森一边说着话,一边绽开了严肃而真挚的笑容。在他的脸上,再也看不到往昔的愁苦。
明年今日
文/黄萍
笔名猫妖。女,1996年8月出生于四川丹棱,就读于四川省成都市浦江中学。被朋友誉为“吃货中的二货”,自封“文艺女青年”。小学五年级开始执笔,并在所在学校创办原创小说会,热衷推理和传统文学。目前未完成作品一堆,为努力成为上海戏剧学院的一份子而苦逼修行中。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青春的这些年,相爱的人一直都在彼此身边,只是谁都不曾发现。
——仅以此献给我最亲爱的威哥
(一)
2005年的我还是一个傻里傻气一根筋的小孩。那时的你皮肤很白,几乎一成不变的表情,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叛逆少年。我的那群早熟的花痴姐妹成天趴在走廊的阳台上,总是对着对面高中部的你所在的教室,两眼泛桃花兴奋地讨论着关于你的一切。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帅,也不知道你原来那么受欢迎。于是,在那群花痴第N次感叹你帅时,我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什么叫帅啊?”她们鄙夷地给了我个白眼,异口同声道:“就是好看!”彼时我似懂非懂地挠了挠头发。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观念里的帅都是以你为基准的。
后来,那群花痴怂恿我去你的画室里要你的QQ和电话号码。我局促地站在画室里,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我转过头正对上了那一双双渴慕的眼睛,不禁打了个冷战。我将声音提高了百八十度:“骆俊威,我想和你做朋友!”整个画室都回荡着我瓮声瓮气的声音。你停下笔,侧过头,蹙着眉打量着我,一脸淡然地对视着我灼灼的目光。你的画友们纷纷凑过来看热闹,稀稀疏疏的揶揄声,灼热的目光都像看猴戏一样盯着我看。有人戏谑地调侃你:“威,不错嘛,老少通吃啊。”然后是一阵哄然大笑。你阴沉着脸,有些愠怒。你倨傲地对着我们吐出一个字:“滚!”门后的那些丫头吓得落荒而逃。面对着你笑得诡异的笑容,只有我目光笃定地对视着你,寸步不为所动。
良久,你终究妥协了。你无奈地问我:“小孩,你究竟想干什么?”我傻笑着挠了挠头说:“想和你做朋友。”你哭笑不得地看着我:“和我做朋友可不是那么容易。”我信誓旦旦地拍拍胸脯,像个无敌女金刚:“我不怕!”你无奈地摇摇头,干笑了几声,掏出一张纸在上面懒洋洋地写上你的QQ和电话号码。我颤抖着歪着脑袋接过来,惊讶地瞪大了双眼。你一本正经地问我:“这不是你想要的吗?”我奋力点点头,龇牙咧嘴地告诉你我叫简语,然后便欢天喜地拿着那张纸往外跑……
(二)
那群花痴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眼里冒着森森绿光,个个对我殷勤万分。比如唐妮给我买了支七彩的棒棒糖贿赂我,阿娇谄媚地将她珍藏多年不外借的《乌龙院》无期限地借给我……以至于后来,听说那段时间,你QQ爆满,每天都有无数个电话变着法骚扰你。你无奈到手机整天处于关机状态。
最终你一脸阴沉地将我像拎小鸡那样从教室拎出去。你的拳头紧握着扬起来,我吓得赶紧闭上了眼睛,但你的拳头终究落在了我身后的墙上。你叹了一口气,声音低沉地诮呵我:“小孩,以后别这样了!”我注视着你布满血丝的瞳孔隐隐地透着些许的疲惫。我竟有一丝的愧疚和不安。
那几年的时光,我和你一起逃课打架,你总是像个不可一世的混世魔王傲视群雄,天塌下来,你也会一人担当;和你一起熬夜通宵打游戏,第二天顶着一头鸡窝、带着两只熊猫眼去上课,终于在被老班点了无数次名后睡死在桌子上;陪你看你身边走马观花来来去去的女人,把她们的照片贴在一本小簿子上,写着自己的批注评分,比如眼睛小了、嘴巴大了之类的……我们之间就像是跨越了年龄性别界限的好朋友好兄弟,淡淡的默契让我俨然习惯了像一条尾巴一样跟在你身后。你总是很淡然地对外宣称,我是你妹妹。后来,这已经成了尽人皆知的事情。
平凡的我有时也会卷入无端的风口浪尖之中。我和你的绯闻也是接连不断,话是有多么难听不堪入耳。有人骂我,说我勾引你;有人议论我,当我面啐我口水叫我骚货。每一次,你在的时候,我总是会难受地拼命忍住眼泪。你总是会默默地拍拍我的头,安慰我说:“小孩,没事。”有那么一瞬间,我真想委屈地抱着你好好大哭一场。可是我没有,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角色……我只是一个小孩,仅此而已。
(三)
那时候你是有多受欢迎,你的一张废纸在学校都能卖个20块钱左右。很多朋友托我给你送些奶茶、饮料、布丁之类的。每一次你总是蹙着眉头,对着我嗫嚅地叹了口气,便头也不回将那堆东西扔进垃圾桶里。你轻车熟路地点了一支烟,又拾起那支黑色的铅笔在画纸上沙沙作响。我静静地坐在落地窗的一旁,看着你笔下那一点点清晰的黑白轮廓。我想起了你多年不变的签名:愿意用一支黑色的签字笔画一出沉默的舞台剧。那时并不懂得你句子里的含义,只是觉得你画里隐约透着一种喋血的倨傲不羁,如茫茫草原上的灰狼般桀骜……
(四)
2007年最后一夏,你收养了一只很爱游泳的哈士奇。你给它取名为水娃。水娃那时只是一只两个月大的很像熊猫的狗狗,它粉嫩的小舌头舔得你的脸上一脸口水,你也没有半分嫌弃它。你教水娃打滚、玩飞碟,还自顾自地对着它说:“水娃我是爹地。”偶尔它会附和着叫两声,你便笑靥如花。
每一次,你拿东西引诱它,它便会抬起前腿作揖,摇头摆尾,两眼可怜巴巴地望着你。在下一秒,我扑过来,一口咬掉你手中的零食。你一脸黑线地看着我说:“小孩,水娃的东西你都要抢啊。”我愤愤地用极重的鼻音哼了一声,对你翻了个白眼。水娃趁我不备,冲着我不满地汪汪大叫起来。你哑然失笑,笑起来的时候连阴霾都会顷刻烟消云散。你饶有兴趣地将水娃抱在怀里说:“你看我们家水娃也不是好欺负的吧。”我眯着眼睛盯着你贼笑的样子,像个泼妇骂街一样叉着腰,高声咆哮着:“骆俊威,你们全家都欺负我!”你无赖地挑眉一笑,强忍着笑意,一副欺负你又怎样的痞里痞气的表情……那时,有水娃在的时候,你才会真正卸下一切伪装,暴露出一个少年的模样,舒眉一笑,远离那些成人世界的冷漠纷扰。
我初三那年,你也要面临高考了,你的导师说你很有天赋,只要文化分上线便足够了。那段时间,我也要面临选择去留的中考。高考、中考就像是一场分秒必争的淘金现场,谁也不敢有半分马虎。我和你同样应付着无数的试卷,连见面的时间也渐渐少了。那时候你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鼓励我加油,听到你久违的声音我并没有丝毫的轻松抑或是快乐,只是觉得异常沉重心酸和不舍。你的话犹如夜夜敲响的警钟,时时刻刻提醒着我黑板上的倒计时在迫近……
听说你那段时间抽烟很厉害,可是你很少在我面前抽过。你要走的前一天,在校门口等我,见我出来了,便掐掉了手中的烟头。你走过来说:“小孩,我陪你走。”我默然地点点头。一路上我们第一次这么沉默着。你努力想找些话题,我都只是勉强地笑一笑。霎时你很认真地问我:“小孩,以后你打算去哪里上高中?”我紧咬着嘴唇试图不让喉头的哭意一涌而出。我茫然地摇了摇头望着你问:“你呢?”你陡然不语,只是轻声笑了笑:“成都大学美术系。”然后你顿了顿,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明天就要走了。”我怔愣地伫在原地,寸步难移。即使我知道你很快会离开,但是真正来临之际竟是那么难以释怀。好多话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我还没理直气壮地告诉你我已经不是小孩。我的脑子里突然飞快地闪过了死党曾说过的话:“时间和距离终究会冲淡一切。”我的不甘、留恋让我的泪水找到了突破口一泻而下。你慌乱地蹲下身将我抱在怀里。我将头抵在你的肩上,还有淡淡的烟草味,我哭得越发厉害。你一本正经地轻声呢喃道:“小孩,我永远不会变的……”
第二天很早你就要走,我去车站的时候天下着雨,好冷。你走进检票口的时候,突然转过身认真地问我:“小孩,我帮你画一幅素描好不好?”我机械性地抬起如灌铅般沉重的右臂向你挥了挥手。我出乎意料地没有哭,怔怔地应了声好。你笑得灿烂。直到你转身的那一刹那,我的灵魂像是被撕裂了的布娃娃。我瘫跪在地上,任凭我怎样呓语地叨念着“骆俊威”,你也不再回头……
秋初的时候,我辗转去了另一个城市求学。我不知道还会不会遇到这么一个肝胆相照的少年。那些年所谓的朋友也随着时间渐渐淡掉了联系。我开始像一个疯子那样疯狂地怀念着过去的时光。我生怕哪一天,你会冷冷地撇下一句话说:“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可是事实是,你并没有那么做,你仍旧是每天一个电话打来督促我。我听到你的声音总会哭得稀里哗啦。我越发想念你的痞气和倨傲,但是,我不敢告诉你,因为我怕最后我们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我像中了魔一般,每天都在想你会在干吗,和女朋友一起逛街,在电脑前打游戏,和一群朋友喝酒、打篮球,还是……我兀地想起了那几年的夏天,你总是大汗淋漓地在炙日底下打着篮球,那件阿迪达斯的球衣紧紧贴在你的背脊上。你恣肆地在毒辣的日光里尽情地挥洒着汗水。一个完美的抛物线从空中悄然一跃,划出一条彗尾之后,稳稳当当地落进球框里。我忘记了夏日的汗如雨下,竭力地为你呐喊、喝彩。在惊天的喧嚣里慢慢寂静下来,我才恍然发现,不在你身边的那么些日子,连你现在是什么模样都完全不清楚。我自嘲地笑出了眼泪。
(五)
放长假的时候我又回到了那个小城。爸妈出差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你父母常年不在家,你也是一个人。晚上快十二点了,我正准备洗澡睡觉,你打了个电话给我,语气里容不下一丝的商量。你说:“小孩,限你五分钟内过来。”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应了声好,便匆匆地穿好外套往你家走。
进屋的时候,你正在专心致志地打DOTA,你头也不回地说:“小孩,坐那里,看我打游戏。”我愣了愣,看着你越发犬儒的面容隐隐多了一丝男人的刚毅。我盯着你出了神。你将视线从电脑屏上的DOTA转移了过来,将脸阴恻恻地靠过来,戏谑地笑了笑:“好看吗,小孩?”我的脸瞬间羞赧得通红,慌张地推开你,跑到客厅里将电视开到最大音量,试图掩盖我的心跳。你愣然地笑了笑,又继续打DOTA。
一点过的时候,睡意不断。你说:“走,去吃夜宵。”我听见你的声音霎时睡意全无,噌的一下站起身来,跟在你后面。我们在一家烧烤店里点了很多菜。你支着下巴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咧嘴笑出了声:“小孩,还是家乡的味道好吧?”我带着满嘴的油奋力点头。你自言自语地说:“在外面这么久,还是觉得这儿的味道最好。”你抿了一口啤酒,递过来问我要不要喝。你说:“小孩,你越长越有模样了。”然后你轻轻叹了口气,似乎有什么心事。我竟接过那杯啤酒囫囵地吞了一大半下肚。你无奈地扬手给了我一个栗暴,我吃痛一叫,你嗫嚅地将酒杯拿了回去。那晚,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只记得醺然的时候,你说了好多话,只是连个大概印象也没有了……
睡得正迷迷糊糊时,你一把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我昏昏沉沉地又倒下去。我惺忪地半睁开眼睛,看见了你的影子。你说:“小孩,我饿了,快去买早饭。”我翻了个身,微弱地哼哼:“我要睡觉。”你并不理会我,一把将我从床上抱起来,我四肢挥舞踢蹬挣扎着,尖叫着要你放开。你鬼魅地抿嘴一笑,问我去不去。我没办法,只好妥协,下楼去给你买了一笼包子。你很满意地吃完早餐后,又继续打你的DOTA。我则像一个女佣一样帮你收拾乱糟糟的房间。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要是能永远这样该多好……
(六)
回到学校后,生活一如既往地耗着。高三那年的暑假我考上了北方一所大学。我想给你个惊喜,便拿着通知书一个人踏上了前往成都的火车。那天晚上成都下了很大的暴雨。我站在你的出租房外,屋里没人,却迟迟不见你回来。我蹲在门口,倾盆的大雨打湿了我的衣服,好冷。我紧紧地捂住口袋里的通知单。我冷得瑟瑟发抖,手脚已经冻得麻木了,眼皮也越来越沉,隐隐约约地感到温暖的力量正从我的身体里流失。迷迷糊糊之间,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烟草味。一个影子飞快地跑过来,用强有力的手臂将我揽在怀里。梦魇般的声音伏在我耳边局促地低喃着:“小孩,坚持住。”我会心一笑,用尽最后的一丝力气将通知书掏出来,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醒来之时,我虚弱地将眼睛眯开一条小缝。一米阳光投射进窗户,正照在你们接吻的脸上。我的瞳孔惶恐地放大,我真真切切看见她在亲吻疲惫的你,你的眼里布满了血丝,似乎一夜未眠,下巴上还有浅浅的青色胡楂儿。我想假装什么也没看见,可是却如中了魔怔般愣愣地望着你,心里一阵酸楚。
你看见了我,一把推开那个妖娆的女人,试探地叫了声:“语语?”我像是小孩丢失了心爱的玩具,哇的一声号了起来。你抱着我,用手掌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小孩,不哭。”你这么一说,我哭得更厉害了,歇斯底里,好像所有的泪水都掩不掉心里的那道疤。
女人娇嗔地喊了一声“威”。你的背影僵了僵,你侧过头满眼都是歉意。她嗤鼻一笑,戏侮地反问:“看来传言是真的了?你和这小狐狸精有一手。威,你的品位怎么变得这么差了?”她轻蔑地盯着我,语气暴戾而又乖张,她就像是一个不可一世的女皇,居高临下地看着你出丑。你愠怒的眉宇间欻然有了一丝的厌恶,你声音不大,却字字铿锵地说:“请你出去!”
她错愕地望着你,满脸不敢相信的哑然。她狠狠地咬了咬嘴唇,撇下一句:“好,算你狠。”便毅然转身,踏着“嗒嗒嗒”的高跟鞋声消失在了病房门外。我抽咽着望着你,你为我拭去眼角的泪水,声音疲倦地说:“小孩,没事了。”你眼里的冷静通过陆离的光线投射进了我的视网膜,我给了你一个紧紧的拥抱,你手中的动作顿了顿,泯然一笑……
(七)
2011年,我在上海求学,那时你已经毕业近一年,在一家小型的设计公司当室内设计师。我也已经不再是你当年口中的小孩,我有了一头长长的栗色的卷发,穿着也渐渐褪去了当年的青涩,丑小鸭也有了公主的骄傲。学校里很多男生追我,我总是毫不踌躇地一口回绝。他们都以为是我太高傲、目中无人,只有林辰一个人说了一句话,直戳我的软肋。他说:“语语,你心里的那个人已经占据了你的全部位置,再也容不下他人。”我愕然地莞尔一笑。林辰后来也成了我的一个很好的朋友,因为有时他比你更懂我。只是我不说,你也不问,就这样一直滞待在那里……
你来上海找我的时候,看见现在只比你矮半个头的我,你连拥抱都显得那么生疏。在星巴克里,我阒然地喝着咖啡坐在你的对面。你翕动了嘴唇,淡淡地说:“小孩,我要结婚了。”你说得如此云淡风轻,却是毫不见眉梢的喜悦。我夹的方糖因为手突如其来的一抖掉在了桌面上。我尴尬地将咖啡杯端起来抿了一大口,苦涩的味道浓烈地在味蕾间慢慢化开。我没有直视你,只是强噙着眼泪将视线瞥向窗外繁华的街头,手指在咖啡杯上来回摩挲着,指尖刮得杯面窸窣作响。我含糊地应了声:“哦。”你说:“小孩,我娶她好吗?”我心里莫名一紧,苦笑了起来:“好!”你拿出一幅包好了的素描画,递给我。上面画的是我睡觉时的样子,傻乎乎地流着口水。你无奈地说:“小孩,以后没机会再画了。”我愣怔地看着那幅画,想起了那天晚上在你家,我恍然明白了原来你一夜都在为我画画。我颤巍巍地将它推回到你面前。你缄默不语地看着我,终究什么也没有说。
你离开的时候,我趔趄地支起身,踉跄地往外走。你的一句话可以让我无处遁形,我的心空了,像是提线的傀儡一样没有任何可以思考的余地,只有你毅然决然的背影。那一夜,我拉了林辰去酒吧,喝了个酩酊大醉。我自嘲地苦笑着,却又在下一秒泪水滚滚而下,一如泉涌般哭得撕心裂肺。林辰手足无措地安慰着我,我的意识却从未这么清醒过。
青春的这么些年,我们终究因为时间和距离输掉了彼此的承诺。原来真的一语成谶,我们终究没能逃过命运的轮回。那些微末的过往的回忆和永远相伴的承诺留在了荏苒时光的隧道里,卑微得再也找不到来时之路。末了之后,我们没能肩并肩陪对方看世事无常、沧桑变化。那些年少时的任性执着终究随着最后一句祝福无疾而终。
(八)
我向学校申请了前往美国留学。签证很快批下来了,我谁也没有告诉便慌忙地前往美国。我在异国的天空下,听着陌生的语言、吃着陌生的食物,心里还是有疮痍的。我仓皇地逃离了你所在的那片土地,那片我爱得深沉的故土。可是,无论逃多远,心始终扎根在那里……
(九)
收到你发来的婚帖时,已经是5月的末尾了。我最终仍然决定回来参加你的婚礼。我精心打扮了一番。但是,在到达现场看见新娘的时候,我才知晓,面对着身着婚纱的她,纵使我再精心打扮,那些美艳的妆容也顷刻黯然失色。这场较量还没开始我便输得一塌糊涂。我就像是一个小丑配角,衬托着别人有多幸福。我的指甲紧紧地嵌进肉里,可以让我暂得一时冷静。我狼狈地伫在原地,不知是去是留。
你看见了我又惊又喜,走过来像多年前一样紧紧地抱住我。你唤了一声:“语语,你终究还是来了。”我默然地点了点头,只是不再一如当年同样用力地回抱你。我就这么机械地被你僵硬地抱在怀里。新娘狐疑地走过来,有些敌意地盯着我。我挣脱你的怀抱,像个兄弟一样用力拍了拍你的肩,我勉强挤出一个像样的笑容,故作轻松俏皮地对新娘说:“嫂子,你别看我哥整天板着张脸,其实挺矫情的,他以后就交给你了。”你愕然,眉宇间多了一丝复杂的笑意,你欲言又止,只是抬起手宠溺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这一次我没有躲。新娘打消了顾虑,对着我友好地点头,然后默契地抬起头与你相视一笑。
我在颤抖着说出“祝你们幸福”之后,像是完成了一个无比重要的仪式。我强撑着维持着生硬的笑容,怅然转身的一刹那,心里像是轰然倒塌,成了狼藉一片的废墟,有什么东西在如沙子一般霍然流逝。我撒开脚步往外跑,心里轻飘飘的,脚步也越来越轻……
(十)
骆俊威,你记不记得?这么多年,你一直对外宣称我是你妹妹,但是我一次也没有承认过,因为我不想做你的妹妹。所以从一开始,一个小女孩就笃定地说是做你的朋友,而不是做你的妹妹。
然而这一次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承认了,因为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任性了。追逐你的步伐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已经熟络了你的一切,并且极力融入和模仿。只是过往的时光在某个地方堆积了厚厚一层,却没有找到出口。我未曾后悔过在最纯白的年华里遇见了你。
我去了你的画室,将那幅属于我的画像拿走了。我轻轻掸掉了上面的灰尘,看着画上熟睡的女子。我声嘶力竭地恸哭了起来,耳旁又响起了你喜爱多年不变的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这一次,我是真的要离开了……
(十一)
骆俊威的独白:
婚礼结束之后,我借着酒劲四处寻找语语,她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忙音状态。我不顾一切地赶回画室,那幅画放置的地方早已空空如也,我抱着头缓缓瘫跪在墙角。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一次消失了。那种得而复失的痛楚,不会因为事隔近两年而消减分毫,正如两年前那般愈演愈烈。只是,这一次,有一种预感告诉我,我彻底失去了一个陪我度过了整整七年的女孩。
那个酒醉之夜发生的事情,像是恰到分寸插在胸口的一把匕首,不深也不浅,就在那里隐隐作痛。或许语语永远也不知道那个仓促决定背后的故事,只是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一个男人再也不会如同当年一样胡闹,肆意挥霍青春了。
一群兄弟在闹洞房的时候,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他们嬉笑着逼问我:“老实说,你是不是最爱若水?”一旁的妻子顿时绯红了脸,深情地望着我。我摇了摇头,平淡地应了一句:“我最爱简语。”我说完自己都不禁吓了一跳,惘然地笑了笑。
兄弟们尴尬地愣在那里,面面相觑。身旁的若水身体明显僵了僵,她陡然恸哭了起来。我轻轻地搂过了妻子抽咽的身体,将头俯在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侧着耳朵,静静地听新孕育的年轻生命强有力的心跳。
倏尔,我释然一笑,猛然将自己残有酒精的冰凉的唇覆上了妻子颤抖着泪痕的唇……
这一次,我没有醉……
玫瑰色的你
文/潘云贵
90后作者,非典型射手座男,出生于福建长乐,现为西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作品发表于《诗刊》《山花》《西部》《美文》《萌芽》等刊,曾被《读者》《格言》《文苑》等杂志转载。曾获第22届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第四届“包商银行杯”全国高校文学作品征文大赛一等奖、第十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C组二等奖等奖项。出版有《我们的青春长着风的模样》《飞鸟向左,扬花向右》等书。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遇见夏树的那天起,林婉湘觉得自己黑暗潮湿的世界渐渐有了光亮。她看见自己开出了花朵,在风中摇晃,被阳光亲吻得越来越明亮。
每天晚上,林婉湘都会梦到自己变成一株玫瑰,开在一条干净的街上。
街上人来人往,大人们手里提满货品,孩子们脸上满是笑容。他们都很快乐,却没有人注意到栽在街道两侧的玫瑰。林婉湘有些失落,一阵风吹来,摇下她的花瓣,在空中飘舞着,最后落到一个少年的白鞋上。少年没有甩掉花瓣,他捡起来观察了一会儿,然后低头看着林婉湘。瓷白瘦削的面庞、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林婉湘顿时脸红了,花枝颤抖着。她很紧张,因为她看到的少年是夏树。
“快起床,否则今天你肯定又要迟到!”妈妈喊醒了林婉湘,她揉揉睡眼看到闹钟上面指着七点。“怎么会这样?明明定好了时间,难道我摁掉之后又继续睡了?”林婉湘抓了抓头发。“早餐已经在桌上了,动作快点。我现在去上班。”妈妈说完,出了门。
林婉湘一边刷牙一边想着那个梦,突然笑起来,嘴里蹦出的泡沫都跳到了衣服上。然后她照镜子梳头,看见乌黑的蘑菇头下面是一张不堪入目的脸:浅眉毛,单眼皮,酒糟鼻,面团似的轮廓。刚才还微笑的脸迅速阴沉下来,林婉湘觉得镜子里的不是自己,是一只恐龙。“好吧,我承认这样的我从出生那刻起就在影响市容。”林婉湘一直觉得郁闷,无论自己继承了爸爸还是妈妈的基因,应该长相都还算可以,但偏偏谁都不像,她一度怀疑自己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孩子。但她并不忧伤,往往在自嘲后就能迅速恢复状态。
林婉湘缓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八分,她顾不得吃早餐,拿上书包,冲出家门。桌上的牛奶、面包、荷包蛋失落极了。
“站住,别进来了!”班主任多月菁看着林婉湘从远处奔来,迅速伸手指着她喊道。
“老师,我又没迟到。”林婉湘狡黠地笑了笑。
“那你听,这是什么?”多月菁看了看手表说。
随即,早读课的铃声响了起来。
林婉湘的双脚此刻还钉在门外。她无奈地嘟着嘴,沉默了,心里想的是:“什么嘛,还不是多月菁你故意拖时间。真倒霉,怎么就碰上这么一个经常来月经的班主任?”
“你也是,别躲了,过来站着吧。”多月菁在林婉湘心里嘀咕时又抓到一个迟到的学生。
林婉湘这时幸灾乐祸,无聊的早上没有什么能比有人陪自己罚站更有意思了。她转头看看是哪个倒霉蛋,结果脸红了起来,是夏树。
少年走过来,在多月菁一阵略带口臭的唾沫横飞中看了一眼林婉湘,偷笑了一下。林婉湘的脸又阴了下去。
从高一到高三,夏树已经坐在林婉湘后面两年多了。林婉湘还记得这个男生第一次和自己说的话就是:“恐龙妹,你好啊!”平时常听到的也都是“姐姐”“阿姨”“乡下大妈”这样的称谓。除了言语上的不礼貌,夏树常常也会用尺子、书本、笔头碰林婉湘的后背,让林婉湘帮他捡橡皮、笔盖这类的小玩意儿。有时可恶起来也用圆规的针尖刺林婉湘,女孩大叫起来,然后全班目光都向她扫射过来。有一次还被多月菁问了起来,她本想说的,但转头看到夏树在身后摆了摆手,突然又闭上嘴巴。因此,林婉湘在多月菁和全班同学面前都是一个奇怪的存在。
“如果你天天跟我一块上学,就不会这样被罚站啦。”课间,艾琳到卫生角扔纸屑时特地在林婉湘面前停下来。
林婉湘不作任何回答,自顾自从书包里拿出笔记本和教科书。
“好吧,以后就算有人欺负你,我也不会帮你。还有那张CD是限量版的,记得还我。”艾琳说完,又把目光转到夏树身上,做微笑状,然后向教室前面走去。她扎起来的马尾一路摇晃着,像朵黑色的花。
其实以前的林婉湘也留着长头发,艾琳还在林婉湘家里帮她扎过几回马尾。但是后来,因为夏树常去扯她的头发,林婉湘决定把头发剪成现在的蘑菇头。林婉湘有时咬牙切齿恨不得把夏树给掐死,但是面对那样一张帅气的面庞时,她的心软了。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小白脸更可恶的生物了。其实不只是林婉湘对夏树无计可施,全班女生基本上没有一个不对夏树脑残加花痴的。仿佛全宇宙最帅的夏树经常占据她们私底下话题榜的No.1。
林婉湘高一刚进来时和艾琳关系并不像现在。那时她们成天形影不离,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逛街、一起听某些小众歌手的CD,偶尔也留对方在自己家吃饭、过夜,关系好得就像姐妹。几乎全班同学都觉得像艾琳这样成绩又好长得又漂亮的女生怎么可以跟林婉湘做朋友,太毁风景了。
“如果我是艾琳,我肯定也会找一只恐龙在身边啊。”
“为什么?”
“真笨啊你,没看电视上美女的闺密基本上都是丑女吗?这样出门逛街都可以做对比的。”
“哈哈……”
每天都会有这样的笑声传到林婉湘的耳朵里,但这些怎么能摧毁两个女孩子坚实的友谊呢?林婉湘的内心里装着一个黑洞,它可以把这些流言蜚语都吞进去,消化得连骨头都不剩,却无法吞掉一个秘密——艾琳的秘密。
艾琳不止一次叫林婉湘帮她送信给夏树。林婉湘不好拒绝,常常在夏树出去的时候偷偷把信放到他的抽屉里。信里写了什么,林婉湘并不想知道,无非就是艾琳对夏树的好感、喜欢或者见面邀请。
有一次在车棚下,林婉湘把信放到夏树的车篮里后就和艾琳躲在一旁看情况。不一会儿,夏树过来拎车,看见了那粉色的信封,拆都没拆,直接扔到地上。
林婉湘生气极了,不顾艾琳的拉扯直接冲过去,对夏树喊道:“喂,哪有你这样的人,别人辛辛苦苦写信给你,你看都不看,你以为你是谁啊?”
“你不会跟我说,这些信是你写的?可怎么看也不像你的字哦,难道是你叫别人抄的?”夏树轻蔑地跟林婉湘说。
“鬼才给你写!这是我朋友的。”林婉湘本想在朋友后面加上“艾琳”这个名字,以此来证明自己清白,但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来。
“那就请你朋友以后别再给我写信,否则我还会继续扔掉。还有,也请你不要再帮她送信。”夏树特地在句末盯着林婉湘的脸说道。
“呃……你怎么知道?”林婉湘的脸瞬间红了。
“我一不眼瞎,二不耳聋,看你这么尽职地当她的邮递员,我都不好意思说了。”夏树坏笑着,继续说,“她一个月开你多少工资啊?”
林婉湘别过脸去,没有回答。夏树随即推着车往校门走去,中途又停下来转过身说道:“大妈,叫你朋友以后别用‘小蜜蜂’这样的笔名了,好幼稚。”
“夏树,你可以不喜欢别人,但你没有资格拒绝别人喜欢你!”林婉湘喊着,夏树也没理,背影冷冷地消失在了校门口。
艾琳这时从一旁出来,林婉湘捡起信还给她:“你的‘小蜜蜂’。”
艾琳苦笑着。
“以后你自己把信给他吧。”林婉湘的眼神显露出疲惫。
“怎么了?”艾琳笑着问。
林婉湘的脸阴了下来,看着艾琳,很郑重地问:“你究竟把我当成什么?”
“婉湘一直都是我的好朋友啊。”说完,艾琳又甜甜地笑着。
林婉湘看着她的那双大眼睛,说:“艾琳,你在骗我,你喜欢夏树,一直把我当成你的信差。”
艾琳心里的秘密被揭穿了,脸上一下子没有了笑容,说道:“林婉湘,你……”
“我现在累了,再也不想跟你们两个人有什么关联。”林婉湘说完,走掉了。
两个女孩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林婉湘又回到了最初一个人的状态,而艾琳身边永远都不会缺少朋友。
周末,林婉湘在家翻来覆去也找不到之前艾琳借给她的CD。
她现在无比讨厌艾琳,讨厌全世界长得漂亮的女人,当然妈妈除外。她恨不得立马就找到CD,然后还给艾琳,这样她觉得自己就不会再和艾琳有半点瓜葛了。但事与愿违,CD消失了。
她打电话给在单位加班的妈妈,妈妈说没看见,还嘱咐林婉湘到客厅看看,说不定是掉到那个沙发下面了。林婉湘是个懒人,并没有再找下去。她想尽早解决这件事,于是决定买张新的还给艾琳。
逛过市里的几家音像行,林婉湘都没有找到那张CD。无奈之下,她上网查到在城南老街上有一家还有存货,便马不停蹄地打了出租车去那里。
老街真的很老,基本没有高楼,都是一些店面年久失修的铺子,都在倒闭拍卖。有很多学生、老人来这里淘些便宜的货品,偶尔能见到可爱的猫咪们从一个屋檐跳到另一个屋檐上。林婉湘觉得这里像另外一个世界,很陌生,但又觉得很熟悉。熟悉的是街上两侧都栽着玫瑰。小片小片的叶子翠绿得像诗的韵脚,各种颜色的玫瑰花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让人迷醉。自己在梦里就长这样的。林婉湘一边走一边低头看着身旁一株株玫瑰,暗自心想。
突然“砰”的一声,在音像店的门口,林婉湘发觉自己撞到了一个人。他戴着白色耳麦,略长的头发,瓷白而瘦削的面庞,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笑,不是别人,正是夏树。林婉湘咬了一下嘴唇,发现自己真不在梦里。
“怎么到哪儿都能见到你?阴魂不散似的。”夏树把耳麦套到脖子上,对林婉湘说道。
林婉湘没有理会,直接钻进店里。
“大妈你撞到人了,起码的礼貌也没有吗?”夏树在林婉湘身后嘟囔着。
林婉湘站在音像店里,看见角落里堆积的纸箱、满地散落的光碟,完全懵住了。老板说这条老街要被拆了,以后可能会改造成新的商业街,而音像店就要在这几天关门了。林婉湘向老板问起那张CD,老板说这是2012年发行的,店里好像还有一张,但要林婉湘自己去找。
林婉湘哭丧着脸,感觉要翻完地上散落的碟片就要花上一下午,而纸箱里还有一堆。
“要不要我帮忙?”夏树不知不觉间已经站在她旁边。
“欸,你怎么没走?”林婉湘奇怪地看着他。
“我正好也要到这里淘张CD啊。”夏树解释着。
“你还有这爱好?”林婉湘不屑地朝他笑了笑。
“我很文艺的好吧,但是大妈你可别喜欢上我。”夏树扬扬自得地说着。
林婉湘没理他,撇了一下嘴,直接趴到地上找CD。
“看你这么笨,肯定找不到,要不我顺便帮你找找。说吧,叫什么名字?”夏树蹲下来问林婉湘。
“不用了。你的智商也不会比我优越多少。”林婉湘一边翻着地上的各种CD一边回击他。
“那好吧,那我就找自己的……张悬《神的游戏》,嗯,找到了。”夏树拿起找到的CD,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啊,这张!”林婉湘突然停下来,看着夏树。
“你不会也在找它吧?呵呵,好巧。”夏树特意拿着CD晃了晃。
林婉湘这下彻底无语了,起身拍了拍衣服,失落地准备离开。
“唉,这张CD太旧了,我不要了,给你啦!”夏树朝着她喊。她迟疑地停下来,但没有转头。
夏树跑过来:“给你啦,自己交钱去吧。”他把CD放到了林婉湘的手上。
林婉湘看了看夏树,他无所谓地笑着。这是第一次,林婉湘觉得这个男孩子笑起来一点都不讨厌。
“是你自己说的哦,别反悔。”林婉湘说完就拿着CD跑到收银台结账。但她发现在打的之后钱不够了,差五块。老板说这CD是限量版的,血本价之后不能再便宜了。林婉湘的脸尴尬地嵌在CD和老板的眼睛间。
“这里有五块。”夏树把钱递给老板,继续说着,“能在这里放CD吗?免得回去后放不了再拿过来,谢谢了。”
随即一首《玫瑰色的你》在栽着玫瑰花的老街上响起——
这一刻你是一个最快乐的人
你看见你想看见的,你将它发生
因你,我像戴上玫瑰色的眼镜
看见寻常不会有的奇异与欢愉
你美而不能思议……
悠扬的旋律中,林婉湘发现夏树很安静、很帅,一点也不像那个喜欢欺负人的男生。
“干吗这么看我,是不是喜欢上我啦?哈哈。再次警告你,我对大妈没兴趣。”夏树又开始得意起来。
“不要脸。”林婉湘把头转到一边,对老板说,“可以了,请您装好它。”
拿过袋子时,夏树问林婉湘:“刚刚在门外你撞了我,现在我还帮了你大忙,你怎么也不说些感谢的话?”
“因为你欺负我够多。”林婉湘对他莞尔一笑,然后跑出音像店。
此时在对面的服装店里,艾琳正和一群女生挑选好看的衣服。眼尖的她们很快就瞧见了林婉湘和夏树,纷纷议论着,只有艾琳没有说话。
林婉湘感觉对面有人在瞅自己,打眼看去,正好对上艾琳那张冷冷的脸。林婉湘摸了摸袋子里的CD,想走过去还给她,但知道此时的艾琳一定在生气,林婉湘可不想拉下脸去贴她的冷屁股,就别过脸来,不去看她,只顾向前跑去。
谁能想到恐龙妹林婉湘会跟早恋这个词贴上边。当她因为这个问题被多月菁叫到办公室喝茶的时候,连她自己也觉得很震惊,世界上绝对没有这么离奇的事情了,当然一同被叫去的还有夏树。
谣言的力量真是强大,一个学生考试结束后不小心摔倒可以被传为因考试成绩不佳想自杀,一个男老师经常找一个女学生说话就可以被传为他们在搞师生恋,更何况林婉湘被人当街看见她和全民帅哥夏树一同去逛音像店,这样劲爆的消息自然成了谣言的来源。学习生活太过无聊,有了谣言,学生们才会感觉到一些乐趣。
林婉湘成了这些乐趣的牺牲品。
“你们俩究竟来学校干吗?成天迟到、不专心读书,现在又给我添堵。有羞耻心吗?”多月菁的头像个要爆炸的气球。
“老师,我又做错什么了?”夏树质问道。
林婉湘没敢问,只低头听。
多月菁咳了一声,拿起杯子喝下几口水,再次严肃地看着他们俩,说:“听一些同学反映你们俩有神秘关系。有些事我也不方便说,但你们要知道自己是学生,学习才是最重要的事,少拿学校作为偶像剧的演出场所,否则下次就请家长过来。”
对于早恋这种问题,很少老师会拿到台面上来说,处理不妥当会伤害当事者的自尊心,引起自杀也是常见的,所以学校大多都采用较为含蓄的处理方法。多月菁言辞能够如此柔和,已经算客气的了。
夏树突然大笑起来。
林婉湘则红着脸,依旧低头。
“很好玩是吗?你说你下个月就回原籍学校高考了,干吗还成天惹事祸害别人?”多月菁看不惯夏树的样子,不免加重了语气。
夏树勉强止住了笑容,但想着自己竟然会和林婉湘传出绯闻,不禁又笑了几声。一些正在办公室里拿作业的女生见到这一幕,都在偷笑。
林婉湘这才知道夏树原来是借读生,心里咯噔了一下。
多月菁又喝下几口水后,说:“你们要记住今天的话,好了,回教室去吧。”随即朝他们俩挥了挥手。
在走廊上林婉湘低着头,一直不敢看夏树的脸,特意与他保持一定距离。
“你不觉得很好笑吗?哈哈,我竟然会和你……那群人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哎,听见我说话了吗?一直低头,要做贞子吗?”夏树打趣道。但林婉湘依旧不理他,一个劲向前走去。
没有人会想到此刻林婉湘心里有多复杂。
课间,关于“夏树竟然会和林婉湘在一起”这样的话题在校园里四处飘着。林婉湘没有捂住耳朵,她坐在座位上认真听着,她相信她能从中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昨天如果不是到办公室送作业,见到艾琳和多老师说这件事,我真的都想不到他们俩会……”有个说话声特别大的女生道出了这个名字,艾琳。
这个名字像一个耳光打在林婉湘的脸上,她扯着衣角,眼里掉下一滴泪。
晚上,林婉湘吃完饭就带上CD来到艾琳家,只站在门口叫她。
艾琳有点意外,慌张走出来,见林婉湘手里拿的CD便知道她来的目的,松了口气。
“借很久了,还给你。”林婉湘把CD递过去。
艾琳接过,没回应什么,眼神十分复杂。过了一会儿,试图转身进屋。
“等一下。”林婉湘喊道,“有件事我想问清楚。”
“什么?”艾琳转过身来。
“我和夏树的事情……是你诬告的吧?”林婉湘冷冷问道。
艾琳的脸一下子青了,数秒过后,说:“既然你想和他交往,这点苦都受不了吗?”
“艾琳,你现在真像一个疯子!”林婉湘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越来越陌生。
“疯子?林婉湘,我告诉你,夏树本来就应该是我的。你一个丑八怪有什么资格喜欢他?”艾琳说话丝毫不客气。
林婉湘心里像被一根针扎到,很疼。她没回应,背对着艾琳走了。
风把世界吹得很冷,夜晚黑得不见一丝光,没有人能看到女孩心里的难过。
夏树离开学校的那天,很多女生都哭了。她们恋恋不舍地看着夏树收拾课桌,拿起书包,每一个动作都还是一如既往地帅。但她们以后却看不到了,世界上最悲伤的事莫过于此。
林婉湘始终没有把头转到后桌去,后背好像被什么碰到了,不再是书脊、笔盖或者圆规这类东西,很柔和,像蜻蜓点水一样,是夏树的手。
“大妈,我都要走了,你也不看看我吗?”林婉湘绝对想不到夏树有天会说出这么煽情的台词。
“什么事?”林婉湘转过身来。
夏树随即把一张字条交给她:“上面是我的电话号码,哪天想起来要还我钱了就打这个号码。”他笑笑。
“呃,什么还钱……哦,你还惦记着那五块?天哪,没这么抠的吧?”林婉湘惊讶又愤愤地看着夏树,口中连发了几个疑问句。
夏树没回应,只是笑了笑,然后背上书包,背影很快被距离拉成一个点,被时间这块橡皮擦擦掉了。
全班几乎在同一时刻都把目光投射到林婉湘和那张字条上。
林婉湘忽视所有人的目光,把字条小心地夹到笔记本里,然后把一本书立起来,挡住了脸。她的表情一直都在强撑着,终于塌了,她哭了,却努力忍住哭声。夏树不会听见。
一转眼几个月就过去了,高考也过去了。林婉湘考得很一般,她心想夏树一定也考得不咋样,突然之间就笑了。
夜里,林婉湘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梦里她又回到了栽满玫瑰花的街道。她发觉自己又变成了一株玫瑰,在风中摇摆,花瓣们纷纷离开花梗,像蝴蝶一样舞蹈、降落。一个少年走来,一片花瓣正好落在他的白鞋上,他没甩开,反而捡起来观察了一会儿,然后低头看着林婉湘。那一张不忧愁的脸,那一双不褪色的眼,林婉湘永远都不会忘记。
清晨,妈妈在客厅放音乐。林婉湘从梦中醒来,竟然听到了张悬的那张CD《神的游戏》,一下子慌慌张张地跑出房间。
“妈妈,这个?”林婉湘指着音响问。
“刚才收拾客厅的时候在沙发下面找到的,哦,是不是你上次要找的那张CD?”
林婉湘点点头,随即脑子里突然想起那个号码,又匆匆跑到房间里,关上门。
林婉湘从笔记本里拿出那张字条,用座机按着上面的数字,一阵“嘟——嘟——”后,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你是谁?”
“我是林婉湘。”
“大妈啊,你终于想起打电话啦,是不是要还钱给我?”
“不是,是因为……昨晚梦见你了。”
“哈哈,是不是在梦里又欺负你了啊?用笔戳你,还是用剪刀剪你头发?哈哈……对了,其实你留着长头发挺好看的。”
“你说什么?”
“没什么啦……”
“夏树,其实……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林婉湘,我正好也想告诉你一件事。”
几乎同一时刻,电话里传出同样的句子——
“我喜欢你。”
客厅里,CD已经播完一遍,正好又放到第一首歌《玫瑰色的你》——
你是我生命中最壮丽的记忆
我会记得这年代里你做的事情
……
让我日夜地唱吧,我深爱着你
玫瑰色的你
玫瑰色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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