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获奖者作文范本·B卷-暖风 流浪的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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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叔

    文/黄烨

    笔名向夏。女,1993年3月生于江苏太仓,双鱼座。命中注定缺火,典型小镇生活产物,独立电影放映团队“青猫映像”发起人。写作风格多变,相信文字是最能出卖作者的东西。作品散见于《中国校园文学》等杂志。

    获第十一、十三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我叔总是给我讲从前的事。有一种说法叫作人老了总爱回忆,而我认定我叔总是回忆起从前的真正原因并不在于他正在老去。我们每个人都在向长而老,向死而生,生命并不是生活的借口,于是我认定我叔的回忆其实是出于一种情结。这种情结我并不能口述,其中之一的原因在于我并没有亲身经历过我叔的那个年代。关于这个情结,它自是来源于我叔。我坚信一种说法,人会不自觉地将以往的东西美化、筛选,最后值得肯定、赞美的事会像咸鱼干一样被暴于太阳底下,一日一日被人触摸览阅,直至一天,其中的水分消失殆尽,风一吹便崩裂碎尽,湮灭于尘。所以我无从考证我叔的说法,我只能真实地记录,记录的一切动力来源于我叔的情结。这种情结在我叔的血脉里奔腾跳动,驱使我叔一遍一遍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我听,我接收到来自我叔血液的灼热温度,这一切也许缘于遗传,于是我愿意将这一切称为,我的情结。

    我叔小的时候很少吃饱肚子,饥饿与饥荒是田野里随处可见的马齿苋草,清凉而苦涩。我们的记忆只有1959年到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于我们而言这不过是三个连续的数字,作为旁观者,我们付出我们认为的足够多的怜悯于这个衣食富足的年代——悲天悯人,可怜而又虚伪。

    我叔小的时候长得很瘦,但很结实,他讲的所有故事都来源于他发育之前。我无从知晓他的意图,但叔告诉我那个年代是纯真的,“之前”和“之后”的差别在我看来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女人。但据我所听到的版本,我叔显然不是一个纯真的人。

    我叔喜欢一个女孩,她叫培玲。

    在我叔的那个年代,人们总是吃不饱饭,小孩对肉的憧憬像塘里狂长的芦苇。孩子们很少有什么事,我叔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对着天喊:“饿啊!没饭吃!”我叔说这话的时候喜欢站在田野尽头的一座小桥上,小桥连接着村子与田,我叔就站在桥头对着天憋足了劲大喊:“饿啊!饿啊!没饭吃!”声音震得村子里被关在圈里的狗都附和起来,芦荡里放养的鸭子都受不住惊地游。其实我叔这么做一点好处都没有,他这么喊除了喊得自己更饿外天上也不会真掉吃的,偶尔叫声被我爷爷奶奶也就是我叔他爹妈听见他们还要把我叔痛揍一顿,骂他不会帮活只会瞎叫唤,还不如猪圈里乖乖长膘的猪。

    但我叔仍喜欢叫,他叫得一天比一天响。等到他长身体营养跟不上的时候,他的叫声中便压满了无奈与愤怒,雷声一样隆隆滚过刚插好秧的稻田。

    我说过了,我叔有一种情结,这种情结让我叔有一种无法解释的情绪与无法解释的行为,这种情结在他的血液里奔腾跳动、炽热滚烫。

    我爷爷奶奶在我叔小的时候就对他没什么指望,我叔的诞生纯属一个让人不高兴的意外,至少在我叔自立之前是这样。

    到我叔十三四岁的时候,我叔的爷爷也就是我太爷爷已经老得额头碰着阎王爷了。我奶奶指派给我叔喂太爷爷吃饭的任务,我叔端着碗极不情愿地走到我太爷爷的那间小房间里,那里面充满了死亡将至的气息。房间朝北,光线暗淡,我叔那一把蓬勃的火焰一到这里就像被一盆洗脚水泼了一样迅速地暗淡了下去,只惨淡地发着微弱的光。这里到处漂浮着干脆的皮肤碎片,长时间未洗过的身体与破旧的衣物粘连在一起让我叔一阵阵战栗与反胃。

    我叔走到我太爷爷床边,把碗和筷放在我太爷爷的竹制床上,喝了一句:“喂,老不死的,起来吃饭了!”

    我太爷爷从被褥中睁开了眼睛,我叔松了一口气,他对我太爷爷还活着深深松了口气。正当我叔准备走时我太爷爷却突然精神矍铄地一把抓住我叔的胳膊,我叔被拽得生疼,也许我叔压根儿就没有感到痛,他那刻感到的,只有彻骨的寒冷从抓住他的那段枯枝朽木上传来,深深浸入他的骨髓,我叔感觉自己的心被牢牢地捏住,拉向一个不见底的黑洞。

    我叔咽了咽干涸的喉咙慢慢转过头,我太爷爷紧紧盯着我叔,我叔并不明白为什么我太爷爷眼神中蕴含着无辜与哀求,他的恐惧盖过了一切。客观上来说我太爷爷对我叔构成不了任何威胁,我甚至怀疑我叔能将那时的太爷爷折成两段,但人总是对未知的事物与未来的世界感到恐惧。老去与死亡并不属于那时的叔的世界,他的未来于他而言是明亮的甚至是耀眼的,他的思想使他无法将眼前的这个人与他自己相联系。

    我太爷爷嚅嚅嘴唇,缓缓地转向枕边的一包东西,示意我叔,我叔走过去,我太爷爷竟然用一种孩童一样的口气说道:“帮我拿走……”我叔拿起那一包东西,那包东西拈起来有那么些分量,又微微透着热、泛着潮,我叔打开那一包东西,里面竟是一坨屎橛子。我叔惊叫了一声,那包东西便掉落在地上,我太爷爷伸出右手,就是那只没抓住我叔的手,那只手上也粘满了暗棕色的屎,我太爷爷对我叔无辜地说:“让我擦擦……”

    我叔夺门而出,恐惧与羞辱占满了他的内心、写满了他的脸,他不顾一切地狂奔起来,迎面撞上了他的父亲。我爷爷曾经是个酒鬼,家中病重的父亲与成堆的孩子让他无时无刻不充满了愤怒,如同被当作皮球的猪尿泡。我爷爷一把拎住我叔满脸酒气地问他:“你小子跑什么跑?”我叔忍不住就哭了,泪水从他不大的眼睛中滚出来啪嗒啪嗒地掉在地上,他哽咽着说:“那个老不死的……他把屎包……他挖屎啊……”我爷爷听见这句话就朝我叔一个巴掌:“谁教你的老不死啊?!”我叔被这一巴掌扇得哭得更凶:“是你啊,是你啊!”我爷爷听了气得全身像只煮熟的龙虾:“说什么呀!说什么呀你!你小子是活得不耐烦了吧!”我爷爷说着又是两个巴掌,我叔的脸就像烙饼一样被拍来拍去。

    哭声和骂声就这样混杂在一起,在午后的阳光下洋洋洒洒地飘满整个老屋,没有人对此惊讶也没有人因此痛心,一切不过无关痛痒。

    我爷爷打累了就把我叔往地上一扔,摇摇晃晃走开了,嘴里还骂着:“你小子别给我走开,等老子撒完尿再来教训你!”说着走向米缸就松开了裤腰带。

    我叔一着地就一溜烟跑了,他冲向田野,对着天空不停地呐喊。我奶奶从田里直起腰望了望她那满脸泪痕的小儿子后又默不作声地弯下了腰。

    我叔跑到河滩边一下把自己的头埋进河里,他就像一只没见过沙漠的鸵鸟一般。当我叔抬起头时,他看到了一只船,撑船人唱着船歌悠悠地从他面前漂过,船上一个小女孩专心地在刚捞起来的河泥里寻找活物。

    我说过,我叔喜欢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叫培玲。

    小船是沈家的,培玲是这家唯一的女孩。她的父亲是这儿最好的船人,唱最好的歌,靠着船歌赢回最美的船娘。

    我叔朝船上大喊:“培玲!培玲!泥里有没有鱼?”

    培玲抬起头朝我叔看了一眼,阳光停在她的睫毛上好像和她的父亲一样在唱长长的船歌。

    培玲什么也没说又低下了头专心掏着泥,她的父亲从船上抛来一条小鱼,对我叔喊:“回家做鱼吃吧!”可我叔却连话都没有回,他还是朝船上喊:“培玲!培玲!你在找什么?”

    培玲又抬起头:“我在找蚌壳,做一个胭脂盒!”

    我叔捡起那条鱼,小船划开波浪,向芦苇荡深处划去。

    我叔在那个纯真的年代总填不饱肚子。他的胃口在那个年代得到了极大的锻炼,食物的匮乏让我叔变成了一台粮食碾磨机。他最喜爱的动作便是向嘴中塞食物,肠胃的拥堵让他有一种生命的饱食感,我叔他是这样热爱这种感觉。

    我叔从小就会一些有关偷摸的勾当,比方他会从家里的粮袋子里偷晒干的黄豆,黄豆在我们这儿并不是主粮也因为土质不合而质量不佳。但我叔却学会了生吃黄豆,他从家中摸出成把的黄豆装在口袋里然后把它们咬得嘎嘣嘎嘣响。我叔从早吃到晚,烹煮对他来说毫无意义,我叔用唾沫把它们咬混,直至后来他连咀嚼都觉得厌烦,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吞食,喉咙变得开阔无比,仿佛能开进一辆拖拉机。然而黄豆让他的身体巨响连连,他变成了活的拖拉机“突突”地冒气,他在老屋的场院上憋足了气想把屁都放光,结果却拉出一坨屎,连那屎橛子都是一粒粒囫囵的黄豆。

    我叔对庄稼而言是一个祸害,于庄稼而言他并不比蝗虫好多少。我叔匍匐在田里,爬进别家的莴苣田摘新莴苣的头吃,那是莴苣的命根啊!我叔在田里呼啦呼啦地吃,他的手灵巧地掰断莴苣的头,莴苣头被他随手放进水渠里一淘洗就成了口中餐。他趴低了身子活像一台机器掠过田地,他吃着吃着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问他:“好吃吗?”

    我叔抬起头,女孩培玲站在他面前,拎着一筐水葫芦的嫩根。我叔猛地嚼烂了脆绿的莴苣吞进肚里,响亮地回答培玲:“好吃!”

    我叔看看培玲的眼睛,比新莴苣头还水。我叔想:能有什么比这双眼睛更好吃?

    我叔问培玲:“你挑水葫芦的根干吗?”

    培玲说:“挑回去揉沙出来做饼。”

    我叔问:“好吃吗?”

    培玲说:“好吃,凉凉的,有点苦。”

    我叔说:“呸,这都是给猪吃的。”

    女孩培玲涨红了脸说:“真的,比龙糠饼好吃多了。”

    我叔又说:“龙糠也不好吃,卡喉咙,糙得很……”

    培玲说:“是好吃,不信做好了给你吃!”

    我叔又说:“谁稀罕!我爹今晚要煮蛋给我们吃!”

    女孩培玲的眼里进而升起一层光却又迅速暗了下去。“真好。”她小声地说,低下头去看自己小小的脚尖,“我们家从来就吃鱼,过节才有蛋有肉。”

    我叔看看培玲又看看她筐里的水葫芦说:“鱼有什么好吃的?我没什么吃才吃鱼呢!蛋有什么稀奇,我们天天吃,明天拿一个给你就是!”

    女孩培玲猛地抬起头,她的发辫随即在她的肩上甩了甩:“真的?”

    培玲眼中的光真切地照射着我叔,烤得我叔脸红起来:“真的!我说过的当然是真的!”

    女孩培玲伸出小手指。

    我叔也伸出小手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我叔吃饱了莴苣又转去偷番薯。冬天埋下的番薯上面都盖了一层薄薄的老牛粪,种的人以为这样能防得了馋嘴的人,他们却不知道防不了我叔这样馋的。冬天的雪往粪上盖,春光一晒南风一吹,老牛粪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罩衣,我叔用手一揭就露出一大片番薯田,我叔像刨土机一样从土里把番薯一个个拎出来。

    正当我叔挖得开心的时候远处跑来两个人,手里拿着锄头,其中一个是我奶奶。

    我叔撒腿就跑,一直奔向田野尽头那座窄窄的桥,不料正面迎上一辆谷车,我叔见无路可退便向桥下一跳,“扑通”一声跳进河里顺着河水鱼一样游走了。

    我叔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爷爷又喝得烂醉,拎着酒坛子准备揍我叔。我奶奶黑着脸坐在一旁,我大伯、二伯、大姑坐在旁边静静地等着一切开始,我二伯的眼里甚至闪出迫不及待的光芒。

    不出所料,我爷爷低声对我叔吼了一声:“你过来。”我叔提着湿答答的鞋子走向我爷爷,我爷爷看见我叔一副落水狗的样子就猛地把手里的酒坛子朝我叔砸去,坛子在我叔的脚边壮烈地碎了,随即我叔的哭声也一并爆发了出来,场面由冷迅速转热。我奶奶的劝阻声、我爷爷的咒骂声、我二伯的喝彩声、我大伯的叹息声,我大姑同样因为恐惧而发出的哭声混杂在一起,上演着一出精彩的闹剧。

    我叔在这混乱中独自哭着,他的悲伤深沉而深刻,没人知道他的哭泣其实并非来自恐惧,而是来自饥饿。

    争吵最终以一切争吵结束的方式结束了。

    我叔很难过,因为他错过了今天的晚饭与今天晚饭上颁发的那个鸡蛋。我叔他并没有骗人,今天的晚餐桌上确实有蛋出现,但是只有一个蛋,这个蛋只给今天表现最好的那个人。我二伯今天一早就跟着我奶奶进田里去了,为她倒水揉背、扇汗挑水、插秧拔草。我二伯是个懂得世俗法则的人。

    我叔渴望着那个蛋,那个因为长期没卖出去而几乎臭掉才决定颁出的蛋;我叔渴望那个蛋,不,我叔他必须拿到那个蛋。

    然而,蛋在我二伯的手里。

    我叔偷偷溜进后院,摘下门槛上挂的那串大蒜,剥了皮一个个生吞进肚子里,我叔吃了一个又一个大蒜,直到我叔舌头都麻木,自己都无法忍受这个气味。

    我叔吃完蒜又溜回房里,大伯和二伯已经睡着,二伯夹着腿死死地睡着。我叔爬过去,对着二伯不停呼气,我二伯被大蒜的臭味生生惊醒,我叔又假装睡去,我二伯见没什么动静又躺下。我叔又起来朝二伯那边的地下撒了泡尿,尿里混满了大蒜的臭与尿的臊,这股味道在房里充斥着,二伯又一次惊醒,连同大伯。我叔又立马躺下。

    二伯看见我叔裤裆上的一点湿立马发起火来,一脚踹上我叔的肚子。我叔跳起来指着我二伯说:“你干什么?”

    我二伯捏起鼻子气到了极点说:“你干什么?想把这儿弄成猪窝吗?”二伯说着又向我叔拳打脚踢。

    我叔“哇”一声哭了出来:“你再打!我告诉娘!”

    我二伯更加愤怒:“你去啊!你去啊!让娘看看谁不对!你个小偷,偷别人家东西不够还要在家里发疯!”

    我大伯喝了起来:“老二,够了!就事论事,什么小偷不小偷!”

    我叔干脆整个趴地上打着滚说:“二哥打我呀!二哥打我呀!我可怜饭也没吃,二哥拿了蛋还要欺负我啊!”

    我二伯听了这话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手不自觉地向屁股边一个地方摸了摸。大伯看看我叔对二伯说:“老二,把你的鸡蛋给老幺吧。”

    二伯大叫起来:“凭什么!”

    我叔看看大伯在地上滚得更厉害了:“哎呀哎呀!饿死了呀!二哥拿了蛋不可怜我还要欺负我呀!”

    大伯皱皱眉头对二伯说:“老二,你就给了他吧,他饭也没吃,你不给他他准要闹一宿了。”

    二伯也气得红了眼眶:“凭什么!凭什么!”这时候我叔从地上一个激灵跳起来:“你再不给我就一晚上朝你哈气,往你头上尿!”

    我二伯自始至终都没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无赖总是一切世俗准则的最高准则。

    于是我二伯乖乖交出了在被子底下的蛋,我叔抱着蛋安安稳稳地睡了一夜,只有我二伯因为失去了那快要臭掉的鸡蛋抽抽搭搭了一夜。

    我叔带着一身一夜未消的蒜味把蛋交到了女孩培玲的手里,女孩培玲欣喜若狂地冲上去就抱紧了我叔,在那个纯真的时代里我叔臊红了整张脸,像他前些天偷的红萝卜。

    培玲从篮里拿出一沓手帕,把手帕从中间打开,里面裹着一块小小的葱绿色的饼,饼的边缘煎得金黄。我叔接过饼狠狠撕咬了一口,饼的苦涩味充满了口中,我叔整口整口地吞下,饼沿着食道缓缓下落,最后跌进我叔身体的深渊发出沉闷的声音。

    我叔一把抓过女孩培玲的手冲向田野,我叔又清晰地感受到了那种无法言说的情结,在他的血液里奔腾跳动、滚烫灼热。

    那个下午我叔给女孩培玲摘了南瓜藤,摘了油菜花,摘了桑葚,摘了萝卜新叶。培玲说她爱吃这些,我叔怀疑她是否是一只绵羊。然而培玲着实像绵羊一样温顺地跟在我叔后面。我叔与女孩培玲分别在温暖的夕阳下,女孩培玲低着头笑,我叔温柔地问她:“你还想要什么?我都帮你找来。”女孩培玲脚尖玩着泥说:“我想找一只蚌壳,做一个胭脂盒。”

    我叔从此为胭脂盒而疯狂,他不再对天呐喊,女孩培玲暂时填满了他在那个纯真年代中的饥饿。我叔像一条鱼一样在水里窜行,偶尔蛰伏于浅滩的湖底,他的皮肤被泡得白而胀,像一只底朝天的青蛙。夏天到了我叔也没有去河滩钓龙虾,他的专用工具被二伯偷偷拿去换了吃的;我叔也没有拿粘着米粒的竹匾去捞小虾了;我叔也没有去抓青蛙、夏蝉烤来吃了。

    我叔渐渐分清了河蚌的大小与种类,色泽与软硬。我叔决定在稻子收割前找到最合适的那只,他与培玲潜入了一家养蚌的蚌塘,在那个纯真的年代里并没有什么铁丝网来阻碍我叔,只有塘里插入湖面的木棒与网兜。我叔不顾女孩培玲的担心扎下水去,塘底的泥很快被掀起来,我叔专心寻找着最美最适合的那只蚌。他在塘底游弋、潜伏,他大口换着气,他仿佛成了一只蚌,在心中藏着一颗珠,在疼痛与热烈中获得回报。

    他很快找到了中意的那只,他极度喜悦,向池的深处游去。在他前进中,他的脚被网兜缠住,我叔像美人鱼一样向那只蚌游去,网兜缠得愈来愈紧,我叔在冰冷的湖底又一次听到了来自自己体内的沸腾。他突然渴望呐喊,喊得整个池水荡漾,喊得整个大地沸腾,喊得整个世界震动。我叔猛地回头,将缠绕住自己的网兜狠狠撕开,大口的水呛进我叔的口鼻,水面上溅起水花,水纹不安地舞动着。

    那个时候,死亡还不属于我叔的世界,我叔像英雄一样从塘底游出。塘水其实并不深,我叔高举那只胜利的蚌向培玲狂喊:“培玲!培玲!”

    女孩培玲望向远方,一轮太阳正在缓缓下落,掉入地平线,火红的光染尽了一切。田野里一阵风掠过,作物浪一般地翻滚,卷起那个夏日最后一抹夕阳。

    女孩培玲转过头对我叔喊:“稻子熟了。”

    是啊,稻子熟了,稻子总有一天会熟的。

    这就是我叔和他的故事。

    清酒

    文/刘坤

    笔名蒋一初。女,1996年1月出生于安徽安庆,现就读于桐城中学。生长在有山有水的宜城安庆,是又懒又爱胡思乱想的水瓶座,热衷于新事物却进步缓慢。

    坚信微笑会与阳光照应,运气总是不会太差。初二发表处女作,现已发表文章二十余篇,作品见于《中学生博览》《花刊》。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一

    火车又进了隧道,黑暗袭来,罗素想起了顾城的《反笔舐犊》,顾城的母亲在他的车窗外写下了反字,满满都是关心。出隧道时强光刺眼,罗素还是第一时间睁开眼睛朝车窗上看了看。车窗光洁无比,是因为前些天下的那场大雨吧。

    南川到了。

    罗素吃力地在车厢里移动,下了火车脖子被风吹得冰凉,围巾一定是被挤掉了,罗素懊恼。地上堆满了行李,身后的火车里依旧传出行李碰撞时发出的隆隆声。很多人都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接×××”,罗素被人潮淹没,她甚至可以听到人们在四处寻人后发出的喘息声。穿过人群,罗素记起十年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只有她与母亲两个人,漆黑的夜里刮着凛冽的风,没想到南川会变得像现在这样繁忙。

    此行的目的是因为母亲,罗素答应了母亲来收回在南川的老房子。

    坐14路车再转37路,罗素一眼就认出了37路车的老司机就是她上高中时的凶叔叔。他的鼻梁断了,因为打架,也为此蹲了监狱,出来后安分地工作,只是脸上总会露出凶狠的表情,上学时罗素十分怕他。现在他的胡子蓄起来了,头发花白,脸上堆满了肉,只是鼻梁没变。也许是上了年纪的原因,他现在看起来挺和蔼。

    清酒街到了。

    老房子就在清酒街,一直对外出租。清酒街上有一家叫清酒店的百年老字号,酒香清雅,清酒街因此得名。上学的时候清酒店里的肖师傅总是笑眯眯地跟罗素打招呼,罗素对他甚是想念。

    清酒街还是十年前的石板路,罗素踩着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鞋跟踩进了石缝。酒香扑鼻,罗素到了清酒店门前,蒸酒的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眉宇间能看出肖师傅的影子,平和温婉。

    “小肖,你蒸的酒和老肖的真是一模一样啊。南川什么都变了,只有你们家的清酒没变啊。”

    罗素踩着脚下滑腻的青苔准备拐过街角离开清酒店,听到了这声音,脚下一滑,手指深深地抠进了墙缝,青苔被踩得稀烂。匆匆转身,罗素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慌张,寂静的巷子里她只听得到心脏“突突”的跳动声,以及老何刚刚说的那句话。

    是的,罗素与老何已经十年未见了。

    收了房子,罗素忽然很想尝尝清酒,从前一直都是在店门口使劲地吸鼻子,闻酒香味,肖师傅从不让小孩子碰酒。

    “一杯清酒,谢谢。”

    清酒店内翻新了,碎花墙纸一直贴上了墙顶,整个屋子都暖暖的。屏风的那头是一张摆满了清酒店历史的红木方桌,只是桌子上、照片上都布满了灰尘,现在来喝清酒的人越来越少了。

    “您的清酒。”是那个蒸酒的姑娘,笑起来眼睛弯得像月牙。

    “谢谢,请问肖师傅呢?”罗素吹了吹冒着热气的清酒,抿了一口,很淡的清香味浸透了所有味蕾。

    “我爸爸六年前就去世了,您是老顾客吧?多谢了,您还惦记着他。”面前的姑娘扎着低低的马尾,提起自己的父亲时有些落寞。

    罗素干咳了声,说了声抱歉。清酒不那么烫了,罗素饮得极快,她想着巷子里的那种香味现在已经全部留在她身体里了,觉得无比满足。

    “麻烦再来一杯。”

    生意不怎么红火,小肖端来了两杯清酒,和罗素面对面地坐下,独自饮了起来:“这酒虽淡,喝多了也是会醉的。”

    “我只是很喜欢这里的酒,从小就喜欢。那时候还是肖师傅在开这家店,他从不给我喝,我是闻着酒香味长大的。”说完罗素自顾自地笑了。职场里喝过无数杯酒,却依旧惦念着这杯从未尝过的清酒。

    “这店现在都是靠老主顾撑着的,年轻人都爱喝红酒、啤酒,这清酒,怕是有人从未耳闻。”

    “吱”的一声,店门被推开了,寒风吹进店里让罗素打了个寒战。举起杯子喝下最后一口,拎起包对小肖笑了笑,罗素准备离开。

    “小肖,我回家了才发现钥匙丢你这儿了,看我这糊涂劲儿!”进门的男人一把抓起遗落在桌子上的钥匙,抬起头却撞上了罗素惊诧的表情。“素素?你回来了?”罗素听闻愣了愣,却没说一句话。

    小肖站起来端走了两只空杯子:“老何,以后我尽量提醒你带钥匙,这都第几次了?”

    老何牵了牵有些皱的皮夹克,用使了很大的劲儿才发出来的从容声音说了句:“小肖,这是我家姑娘。”

    罗素扯了扯嘴角,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准备推门离开。

    “哎!素素,去我那里坐坐吧?”

    二

    老何的家在南川的北边,清酒街的东边。老何几乎每天都要去清酒店,先是跟老肖说他的女儿素素是多么优秀,后来跟小肖说他的女儿素素是一名记者,十分优秀。

    罗素与老何并肩走,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罗素发现高跟鞋带给自己的身高已经与老何不相上下了。老何的背微驼,更显单薄。

    到了一个老旧的楼房,老何带着罗素上楼。楼道里喷满了小广告,也没有窗子,昏暗无比。

    进门后罗素的心往下一沉。很少有男人能把家里收拾得这么干净,他还是习惯把相框挂在电视墙上。那张照片是罗素在高中时拿了作文一等奖与老何的合影,老何牵着罗素的手笑得一脸灿烂。

    “素素,晚饭在这儿吃吧?”老何引罗素在沙发上坐下,带着讨好的意味向罗素发出邀请。

    “不了,妈还在家等我。”

    “你去打个电话跟她说一声啊,哎……她现在过得还好吧?”

    罗素不去看老何的脸,她害怕一不小心就原谅了他,一不小心就让思念逃出了心牢。

    十年前,罗素不叫罗素,叫何素。老何也不是老何,是爸爸。他们就住在老房子里。老何年轻时嗜酒如命,工作丢了还乱撒酒疯,清酒街的邻居经常在背后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多年,罗素一直恨老何,她太向往同班同学口中的父亲,就算天塌了一半,父亲也会站在黑暗里用背顶住摇摇欲坠的另一半。而印象中的老何一直被附上了一层冷漠的膜。

    罗素放学经常不敢回家,她站在门外清晰地听见父母的争吵声,然后是摔杯子、砸花瓶……罗素满脑子都是母亲尖锐的嘶吼,然后父亲用粗拉拉的喉咙谩骂母亲。母亲总是不让父亲喝酒,母亲越是闹、越是不让,父亲就越是酗酒。生活就像是一场无休止的战争,直到离婚证降临到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那天晚上罗素推开家门就看到母亲满头鲜血地倚着桌子,父亲在一旁抽烟,嘴里还骂骂咧咧。看到罗素,母亲紧紧地抱着她说:“素素,我们走,我们走好不好?”罗素的嘴巴很干,她努了努嘴,都能感觉到嘴唇被挤出来的一条条深深的缝:“好。”

    就是那一天晚上,罗素跟着妈妈离开了清酒街,她都没有跟老何正式道别,或者,她根本不想与老何道别,因为这是一场逃离,也是一次救赎。柔弱的何素改了姓氏,跟妈妈姓罗,变成了无比坚强的罗素。

    “素素,留下来陪我吃顿饭吧,我们有……十年,十年没有见面了吧?”

    回忆像沼泽地里稀稀拉拉的植被,去触碰它,却先一步陷进了稠腻的泥巴里。老何的话像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在烂泥上,烫去了难受的触感,在干净的地上冒着热气。罗素一惊,像是被热气灼伤了一样:“妈她很好,那……我去打个电话吧。”

    老何咧开嘴笑了,牙齿很白,像高低不同的灌木丛排列在嘴巴里。他在厨房里乒乒乓乓地忙着,罗素记得老何以前是从来不做饭的。

    时间过得再久罗素也记得妈在他的拳头下是怎样哭号的,自己是如何受同学嘲笑的。罗素像客人一样看着老何既当厨师又当服务员,她难以想象自己会这样心平气和地坐在老何家里,等一下还要跟他共进晚餐。

    “素素,来,咱们开饭了。”老何都忘了两个人的晚餐是什么样的了。

    饭桌上摆满了菜,两个人根本吃不了这么多。罗素默不作声地吃起来,是完全陌生的味道。她发现老何并没有喝酒,和她一样只是吃饭吃菜。

    “唉,早戒了,只在肖家的店里尝尝清酒。”老何发现了罗素的疑惑,“你们走的那年,老肖让我用清酒代替烈酒,对身体好,也没有那么容易醉。老肖只让我喝一杯,他啊……他一直都说你们娘儿俩会回来的,只是素素你今天回来了,老肖却没能替我高兴……唉……”

    罗素一直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安慰不了老何,因为在老何没有女儿的十年里,罗素也同样过着没有父亲的生活。老何心疼、痛苦,罗素也一并吞下了同样的苦痛,她承受的一点也不比老何少。

    晚饭毕,老何没有留罗素住一宿,罗素在关上门的时候似乎看到了老何不舍的眼神,一定是自己看走眼了。

    罗素错过了火车的发车时间,只能重新买了一张票,还有两小时发车。南川的晚上没有那么多大城市里的霓虹灯,橘黄色的路灯照得地上一片暖色。罗素又走到了清酒街,她不知这一别是否会到下一个十年才能回来。

    三

    清酒店还没有打烊,小肖在擦桌子,店里还有一个老奶奶,她们正聊着天。罗素推开门,新挂上的风铃摆得叮叮当当地响,小肖马上迎了过去。

    “一杯清酒,谢谢。”

    “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啊?”小肖蒸上了酒,回头和罗素说话。

    “还没,想你家的清酒了。”

    罗素是真的很喜欢清酒,那种贯穿了肠子的清爽温暖感觉是冬天里带给人最大的慰藉。

    清酒冒着热气,罗素透过雾蒙蒙的空气看到了老何匆忙的脸。

    “唉,我总能感觉到你在这里。”老何气喘吁吁地坐下了。

    “嗯,我想喝杯清酒再走。”

    罗素静静地品着,想从中一并尝出她不在的这十年里发生过的所有的事情,关于清酒街,关于肖家的清酒店,更关于老何。

    “喝完了,我走了。”

    老何送罗素走出店门,老何站在微弱的灯光下目送罗素。

    “爸爸再见。”罗素背过身轻轻说道,嘴巴里呵出了白色的雾气。

    罗素相信老何一定听到了,因为她看到了老何眼角未滴落的泪珠。罗素消失在清酒街的尽头,她想她会很快再回来,因为她会想念那杯清酒。

    太阳照常升起

    文/胡子尧

    男,1996年1月出生于武汉,就读于武汉市关山中学。爱好文学,喜欢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与村上春树。平时喜欢宅在家看电影,对斯皮尔伯格、马丁·斯科塞斯与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情有独钟。

    第十五、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到这里,记忆已经混淆了我的全部思维,可悲的是我的脑海里仍残留着一些断断续续的片段向我诉说着那个夏天的故事。时间,已过去了七年之久——我终究是逃避了这一切。

    七年的时间,我已然从一个参与者变成了旁观者,时光使我的情感日益淡漠,它无情地冲刷着我的记忆,每一次潮起潮落都要带走沙滩上的点点滴滴,日子久了,甚至连她的面容也渐渐淡出我的脑海。

    那间硕大的教室里现在早已空无一人,学生们全都放假回家了,空留微风摩挲着空气和一声声无尽的蝉鸣。

    我找到了那个熟悉的位置,想做最后一次告别。

    我掏出打火机和香烟,忽然间,一阵凉爽清新的风掠过我的鼻尖,轻轻地撩拨着书桌上的课本。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即视感,甚至不太确定这是不是真实存在过。窗外,树叶欢快地将斑驳的树影洒在瓷砖上,太阳高高地悬在空中,以高傲的姿态俯瞰着人间……这一切,似乎要将我零碎的记忆重新组合起来,把我又带回到了那个生机盎然的夏天……

    当初夏的风唤醒了属于植物们本来的颜色,是的,那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太阳给了女孩一个模糊的剪影。她正站在我们所不能及的高度俯视着我们,需要底下的人抬头仰视上方神圣且模糊的影子。

    慢慢地,我的耳朵才传来了知了的鸣叫和大风冲击耳膜的“呼呼”声。

    大风吹得站在五楼楼顶的女孩摇摇欲坠,楼下早已站满了围观者,校领导正满头大汗地催促消防队的到来,而五楼楼顶的女孩正以高傲的姿态俯瞰着人群。

    至此,我的记忆如同纠结在一起的线团,理不出头绪,又像是已经烂掉的香蕉,黏稠疲软。即使是像现在这样正视我的记忆,也只能艰难地挤出一小块碎片。

    “指不定哪天,我的父母又会拿我当出气筒。”女孩说,“他们正商量着离婚,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们总会吵架的。”

    “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我不解地问。

    “这就是他们的难题所在,谁都不想和我扯上关系。”女孩一脸无所谓的表情,“两个人都不想要我,准备把我放到姥姥家去抚养,但是姥姥没什么钱,负担不起我的开支,所以母亲主张让我到奶奶家里去。你知道她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孩子,我是为你好,你在奶奶家里住着吃穿条件都要好过跟我和姥姥在一起。’即使到这种时候他们也想把我当小孩子哄哄就算了,真是太令人惊奇了。”

    女孩模仿母亲的说话方式似乎有一些得意。我安慰她说:“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事情很多时候不是你想的那样坏?”

    “你指哪些?”

    “只要静下心来和你的父母谈谈,他们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谈?”女孩不以为然,“你是不了解我家里的情况才会这样说。他们恨我要远超过我对他们的恨,自从我生下来知道性别的一刻起就没有‘商量’两个字的余地了。”

    “你可想过命运的不公?当每个人都在抱怨生活中的烦恼时——妈妈,我想买部新手机;爸爸,我为什么不能要这对银耳环?而我什么都没有说,不仅仅是因为我没有条件,我打从心底认为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换作是我在那个环境下早就知足了。为什么人就不能以感恩的心态对待生活的馈赠呢?若是我说了半句顶撞他们的话,可能一天就没饭吃了。”

    “时间长了,可能会修复你们之间的关系吧。”我说。

    “哎呀——”女孩一副慵懒的姿态,“事实就在你眼前,很多东西本来就没你想的那样简单,只是你不懂——我不怪你。”

    此刻,我已经有些明白。

    女孩的父母正站在我的身边,如同我一样,抬头顶着烈日仰视着女孩。伴随着知了的一声长啸,女孩的母亲缓缓低下头,父亲仍然眉头紧蹙。有一瞬间,几束阳光显得非同寻常,突然在天空中发出耀眼的光芒,转瞬即逝,好像是一粒在空气中飘浮着的小水珠从太阳下闪过。

    我的思路更加清晰了,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会是两个月前闺密因为女孩的恋爱而离她而去,抑或是两个星期前女孩又被男孩无情地抛弃?大概都有,但是又不仅仅如此。说到底,女孩的“友谊”和“爱情”只不过建立在虚假得不堪一击的幻想上罢了,是她自己太过于依赖这些感情而已。

    女孩的闺密站在人群的正前方,她低垂着头,不敢与女孩对视,也不知道该做出何种表情,而男孩却没有来。不过我知道,他一定就在现场的某个角落里偷偷地观察着女孩的一举一动。

    若把时间往前推一个月,我仍然会相信命运是偶然的。

    如果女孩的父母当天没有吵架,如果女孩没有去她的表哥家抚摸那架钢琴,如果她没有弹奏《少女的祈祷》而是弹奏《降E大调夜曲》,如果她的表哥没有因为感冒而考砸了钢琴比赛,如果她没有恋恋不舍地摸着琴键抑或是如果钢琴是正对着大门,那么女孩的表哥也不会在愤怒地和姨母吵完架后走向背对着他的钢琴,也不会没有注意到女孩的手指还停留在琴键上,也不会无情地将钢琴盖猛地拍下。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啊!在偶然与必然的交错间,是命运推动着它的脚步将每一个环节都安排得如此精妙,若追溯起来甚至可以怪罪到一个人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所以当命运的琴盖狠狠地砸到女孩的指骨,留下一串震颤的音符冲上屋子的天花板时,女孩也只能默默地接受命运的安排。

    “这就是命啊,我天生命苦,也没办法。”她如是对我说。

    女孩的表哥正奋力呼喊着女孩的名字,他很害怕,但女孩只是置若罔闻。

    我突然间在空气中嗅到了一丝异样的味道,是什么东西发酸了,腐坏了——从高空沉淀了下来,那无疑是种恶毒的东西,我已经感受到了一丝寒意。

    那是我一直不敢面对的事情。

    “什么时候成为唯心主义者了?”我笑着说。

    “当你别无选择的时候。”

    “那你信什么——佛教?天主教?还是印度教、伊斯兰教?”

    “这无所谓啦——”谈起信仰时,她总会自豪地说,“我只信我自己的神,守护我的那个。”

    “其实我是个标准的唯物主义者。”我从荷包里掏出亮闪闪的硬币,“有的人用硬币决定命运,我不介意用唯心主义的方法来检验唯心主义,你可以试试看。”

    “幼稚。”女孩不以为然地说。

    “那我当你是默认了。”我把硬币的正反面都给她亮了一下,自顾自地抛了起来,“如果硬币有花的那一面朝上,那代表你是对的,世上是存在神明的;相反,如果有字的那一面朝上那就代表你是错的,世上是不存在神明的。”

    我挪开盖住硬币的右手,是一元硬币有数字的那一面朝上。

    “再试试。”我又抛了一次。

    我起先只是这样猜想,但我的第六感马上就被验证了。

    “又是字。”

    “你多抛几次,绝对会有花。”女孩插过来说。

    依然是字。在此刻,我隐约感到周围空气的流动变得缓慢,时间静止不前。我想就此作罢,但女孩夺过我手中的硬币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然后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硬币将它高高地抛向天空。

    谁说硬币不能决定命运呢?

    一连三次,硬币缓缓地缓缓地在空中翻滚,它反射着阳光,拨开气流,吻合着命运的轨迹不紧不慢地落入了女孩的手心。在这一刻,她猛然意识到了,即使神明是存在的,那么也不再眷顾她了。

    依稀间,我又听到了那个声音。

    “我希望你不要忘记我,能做到吗?”女孩问我。

    空气中充斥着令人作呕的酸臭。

    “可以的。”我说。

    知了不绝于耳地以它的节奏为这个时刻伴奏着,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在往后的七年里,我已全然麻木。

    女孩的父母最终还是离了婚,母亲改嫁了一位有钱有地位的老板,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父亲另娶了一位年轻贤惠的女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女孩的闺密进入了大学找到了更多的朋友,充实并快乐地活跃在自己的交际圈里。女孩的男友找到了自己心目中的真爱并在今年举行了婚礼。而女孩的表哥则获得了钢琴考级的证书,已经小有一番成就。

    至于我——我的记忆已悄然破碎并失去了重新拾回的念头,只是空留一串银铃般的声音渐渐消散。

    到这里,我的记忆已经混淆了我的全部思维,我已经打算放弃,不再去回忆过去的点滴。

    空气一如往常的清新。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看蔚蓝的天空飘浮着轮廓清晰的大块的白云,树影斑驳,我知道明天一定会是个好天气。

    没错。明天,太阳也会照常升起。

    盖世英雄

    文/项若诗

    女,1997年3月出生于浙江温州,就读于温六十一中。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午餐时章路路点了盘剁椒鱼头,她只夹了一口便置之一旁,嘴里念着“真难吃,好想回家啊”,声音被米饭的咀嚼声搅得含糊不清。我伸手夹了块鱼肉,明明辣椒油浮在上头,鱼肉却是入口无味。我皱了皱眉。

    是啊,真难吃。

    却不想回家。

    高中决定住校的那一刻就准备不麻烦父母。学校每周三都是允许家长前来探望的,而我却坚决地要求他们别来。

    都多大了,总该独立一点了,哪怕一点点。

    于是听着隔壁寝室喧闹的声音,心里是不喜的。

    我听见一位母亲的叮嘱,说着“上课要认真,有事打电话给我或你爸”,念念叨叨。

    我皱了皱眉,走几步去关上了门,然后拿起一本书,开始翻看起来。

    何必呢?总该学会一个人成长。

    上周末回老家赴堂哥的升学宴。

    奶奶在饭桌上看着前来敬酒祝贺的人满面红光,嘴里不停念着好好。

    最后亲戚坐在一起,奶奶说:“一眨眼,孩子就这么大了,小时候还是我领着去上幼儿园的呢。”说着说着声音渐渐弱了下去,像是回到了泛黄的旧时光。

    婶婶适时地插话来:“是啊是啊,别说我家小毛孩子,小丫头也长大了,当初她还在老家的时候,可是闹出了不少笑话。”我听见她提到了我,却还是漫不经心坐在一旁。

    “小时候孩子感冒,我取出药丸,把药盒放在桌上就转身倒水去了,结果你猜怎么?一转过头来,药丸不见了,就看见小丫头一个人跪在凳子上,玩药盒玩得不亦乐乎。我和她姑姑立刻急了,因为发现她把药丸塞到鼻子里去了。”婶婶讲到这里,我感觉到左边肩膀一阵抖动,侧头看去是堂哥使劲憋着笑,脸涨得通红的样子。我瞪了他一眼,想着他的糗事肯定也不少,等一会儿要拉着婶婶多讲些。

    回过神来,婶婶已经讲完她和姑姑是怎么费力哄我把鼻子里的药丸拿出来的,说着说着她也忍俊不禁,然后哄堂大笑。

    我笑不出来。将视线扫过整个屋子,到某一处的时候眉角不自觉挑起,我的母亲坐在那里,虽然是笑着的,但总觉得她的笑容十分牵强。恍然想起,我在三岁前,是被寄养在奶奶家的,也就是说我的小时候,她未曾参与。

    没有回忆来供她想念。

    周末被母亲带去楼下理发店,她急着去买菜,只能先交代理发师我的头发怎么打理。要走时拉着我说:“手机放身边,钱我已经付给阿姨了,你不用管了,剪完头发就马上回家,家里钥匙没带就按门铃……”

    她还未讲完,然而在听到我不耐烦的一句“知道了”之后噤声了。她似乎叹了口气,转过身又跟理发师讲了两句,推门就走了。

    理发师在帮我剪发的时候,我还在想,都已经这么大了,她怎么还当我三岁小孩?

    没过多久,便听见旁边一位妇女正在和理发师聊天,聊着她的儿子,在理发师问及孩子的成绩时,她满是骄傲地回答成绩还是不错的,就是太让人操心了。理发师也是为人母的人,她们边讲边笑,谈论着自家孩子的琐事。

    我在一旁嘀咕,有什么好讲的,都是些无聊的片段。

    这时候那位妇女开口,转头看着我说:“看你母亲这么紧张你,肯定很疼你吧?”我脱口而出,说:“没有,她一直当我三岁小孩。”她似是听到了很好笑的笑话,眼睛睁得大大的,叹道:“果然还是小孩子,在父母眼里,你们永远是三岁小孩啊。”

    一瞬间,我无法反驳她的话,总觉得她是错的,又想不出理由。

    咔嚓,发丝断落。

    午休时心血来潮,问章路路她的父母怎么没来过学校。

    她一边拨米饭一边含糊不清地说:“我家离学校远啊,而且麻烦他们很不好,要是晚上来了回去会很迟的。你不也一样吗?没见过你父母来过。”

    我下意识地点头,心却突地收缩了。章路路不知道我不让父母来学校,只是想证明自己长大了,不再是三岁小孩了。

    多么自私。

    我有些难以启齿,问章路路:“你不会觉得这样依赖父母像个小孩子吗?”章路路放下和母亲正在通话的手机,惊讶地睁大眼睛说:“怎么会?不说我们本来就是小孩子,他们也还是我们最重要的亲人啊。”

    回忆铺天盖地地包裹起了我,其实或许我是知道的,只是不愿承认。

    我听见章路路对着手机那头的母亲轻声细语地说着什么。

    拿筷子的手不自觉停在了空中,我突然很羡慕章路路,不知晓缘由。

    越长大就觉得那三个字越难启齿,若是说出口来,是不是会不一样?但是没有说过,便也不知晓答案。

    所以只是执拗地用自己的方式让他们明白自己已经长大,却从没想过他们懂不懂,也没想过自以为是换不回什么。

    周末整理书房时翻出日记本,小学时的,翻开来第一篇题目名为《我的盖世英雄》,正看着,母亲在另一个书柜前欢喜地叫起来:“孩子他爸,这是孩子小时候的相册,我一直以为放在妈妈家里了,还在啊。”像是获得了失而复得的珍宝,想要拥有珍藏。

    其实我早已经忘记了小时候的种种,一是实在太小,二也因为没有刻意去记。而幼时的我又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情,写下这篇文章的呢?

    慢慢地回忆起以前婶婶姑姑讲的我的小时候,姑姑曾经说过,我父亲在城里上班,一个月有时候只能来一次,我明明认生的,却在父亲来时缠着他要糖吃。“那时候你经常在电视前跟着演员又蹦又跳,唱《常回家看看》呢。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段话现在想起来有些庸俗,用另一种说法,就是血浓于水。不论怎样,他是我的父亲,她是我的母亲,我该爱他们。

    小学时老师布置过作业让我们回家和爸爸妈妈说我爱他们,彼时的自己明明是那样欢喜地等着下课,在母亲牵起我的手回家时,抬起头看着母亲,大大地仰起一张笑脸,说“我爱你”的。

    其实我很爱很爱你们。

    像是从海岸线的另一端传来的心跳,和自己的瞬间合上。

    我一直在想着长大,小时候裹着被单扮大人,没有一刻不在想。想着脱离父母的保护,我也确实做到了,可那又怎样?我有多久没静下心和他们坐下来只是单纯地聊聊天?多久没帮他们洗过碗筷?多久没认真听他们的唠叨?甚至连他们想来学校探望的小小要求都不应允。

    我从不承认,在自己一个人迎着风凛冽成长的日子里,他们一直在身后,等我转过头去,迎接一树花开。

    我也从不承认,自己忘却的、不在意的回忆,他们都好好地记得,即使是被我认为的索然无味的往事。

    他们是我的盖世英雄。

    我的盖世英雄。

    就像婶婶之于堂哥,就像奶奶之于父亲,就像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之于他们的孩子。

    他们都是他们的,盖世英雄。

    周日回家,母亲带我去餐厅吃饭,点了一碗排骨汤,排骨只有两三块,我吃了一块,然后便不动它了。母亲在对面一直念着说“你吃啊,排骨补的”,说了三四遍。我低着头,像是呓语一样:“我吃不下了,你吃吧。”她看我不动,终是夹着排骨咬了下去。

    我转过头去,眼眶微红,我终是承认,那个别扭的小孩,终于一点点学会了如何长大。

    水流长

    文/岳飞雨

    生于1997年10月,就读于安徽省淮北市第一中学。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A4纸等了这么些年,终于将它们等进了我的故事。

    南京是我难以定义的第一次独立旅行。没有我的父母,没有我的弟弟,却是跟随学校。而那次旅行的最初目的是参加一场比赛,但我在一个月后知晓那是我空手而归的旅程。

    我的一位女伴总喜欢挽着我的胳膊。她是我之前的同桌,相处融洽。而新学期重新排位之后我却觉得轻松了。她小鸟依人,爱靠着我,和我说撕破了皮的手指有多疼,喜欢在人潮之中挽着我慢慢地前行,喜欢迈着小碎步双臂前伸向我拥来;可我天生对亲密的肢体动作敏感,别扭地被她挽了半年,可我天生对撒娇的口气麻木,而她要被呵护。于是我渐渐会挤出一些关切的话,心里却像被硌得青紫的豌豆公主。但我一直没告诉她。

    初三时我考全县第一的那次,爸爸的一位女同事的小我一届的儿子在另一所学校拿了年级第一,那位阿姨满脸笑容地靠近我爸:“今天非得带我儿子去吃肯德基不可了,之前许诺他考第一就带他去,没办法。哎,你家闺女也是前三名吧?”多说必扰其兴致,我和爸爸只一致地点点头,然后不忘夸奖那男孩一句,她满意离去。

    我翘掉了最后一节课,那是学校在期中考试后为我们前100名开的表彰大会,留下来和不在邀请之列的同学在教室里自习,这期间我就想到了这三段话。因为怕被误解为佯装高尚,我悄无声息地趴在座位上埋着头,使自己尽可能不被察觉,这是无辜者极为尴尬落魄的境地。我不停地用冰凉的手反复贴着脸颊以降低它让我不适的温度并掩盖莫名泛起的红晕。教室走廊不是封闭式的,六边形的教学楼旁的花园里那棵直蹿到4楼的棕榈树泛着金边的轮廓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因为一个月前的课间操时间在走廊站队下楼时,我万恶地将它原本细长的叶子撕得一条一条更细,像撕开分叉的发梢一样有趣。这叶子我没见它泛黄凋零过,于是在干燥之后,始终一副张牙舞爪乱七八糟的模样,我才再不想碰它。毁容是件缺德事,它现在借着日光报复我,将我的脸晒得通红,有在公共浴池蒸房里闷到窒息的感觉。我撂开了笔。手的降温速度远远赶不上脸再次涨红的速度,一如我的旧时光倒叙永远赶不上翻书页的速度。

    [不完整的旅程]

    2005年,弟弟身上不时有紫色的癍,一年多后,在北京确诊为“过敏性紫癜”。之后,爸爸每月带他去北京一次,拿中药并且复诊,他也因此有了和只对绿皮或橙色火车有印象的我讲述动车上被美女姐姐夸奖的机会。2007年暑假,我和妈妈跟随他们一起去北京。可我们没坐动车,我的好奇心没有被满足。北京的街道干净极了,没有落了一地的梧桐叶踩着咯吱的响;北京的公厕真多,而且贴了瓷砖;北京有地铁,像进入《蓝猫淘气三千问》里的飞行器一样。这是6年后的今天,我对首都最深的印象。我和弟弟在一个分外晴朗的午后拒绝了爸爸去长城的提议,一时的慵懒让我遗憾了6年。我们北京之行的后一年,鸟巢与水立方就冒出来了。

    2010年,我和爸爸在火车车厢之间拥挤的夹层中站了一夜到达上海。我们用17元在快餐店里解决了早餐,而当时在我们县城,5元钱可以让一个成人美美地享受一碗鸡汤和一笼包子,爸爸从网上好不容易预订到的宾馆价格也从平时的一百多飙到了498一晚,我想表达的不是消费差异,而是我们的愉快。这个城市正被外滩的园艺标志“EXPO”注入动力。黄浦江的水面涌动,清晨的雨点也带着空气涌动。“翡翠蓝黛”号游轮拉开了水面的拉链,截断我直视东方明珠的目光。我隔岸观望,没去那个红球里。夜里雨还在下,我发了高烧,爸爸一路搂着我带我拿药。第二天我原本的兴奋与目的被无力与头昏取代,我们幸运地拿到中国馆的预约券,可我唯一想做的就是闭上双眼。心有不甘,硬是睁着眼走完了全馆,至于看到了什么,已没有精力记忆多少了。那天10月24日,我最遗憾的一年生日。

    后来去日照我却没能下海游泳,只在及膝的深处不满地踢着水面,看他们的泳衣。

    后来大别山因为雨天湿滑,没有护栏,禁止了游人攀登。

    后来南京,除了带回的雨花石,我什么都没有。

    后来,没有后来。

    “旅途的愉快在于旅途本身”,这句话一半在扯淡。

    [被包容的秘密]

    我初中时偷偷喜欢班里的一个男孩,初一时的第一次习作《这就是我》,他的作文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读。尽管此后的三年里每次作文的最高分几乎都出现在我的作文本和试卷上,尽管后来我成为语文老师最爱的一个学生,尽管我是那唯一一个语文曾拿到过140分的人,我仍然记得当时作文本上和其他人写着一样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我有很多爱好……”的我那一刻的自卑、羡慕,以及对他的向往。可我是合格的暗恋者,我不曾对他有一丝一毫的暗示与表达。我只是在家里开始偶尔和弟弟玩篮球,半年后三分球命中率达到了60%,我只是用自己的能力让他能主动喜欢上我。是的,他一定会喜欢上我。

    在他简短地表达了从入学不久就开始的对我的好感之后,我平静又惊讶。因为这是我意料中的结果,可似乎与我为这个结果的努力无关,我为自己费的多余的工夫而笑了出来,直到今天,他也不知道当时的我为什么笑。

    我们一直在那个朦胧的边缘徘徊,想要却不敢轻易越过那条线。那些和他一起推车走出校园的黄昏,比清晨还要明朗。

    如果想让一种朦胧的感觉快速被揭穿,那么就去上学、去教室。你要相信你的同学们获取消息的能力会让FBI汗颜,我们的“犯罪念头”也在劫难逃。而这一切我的老师们也看在眼里。可我当时是年级第一名,从初一第三次月考到中考前最后一次模拟考,我一直是。他也一直是前五名,往往是第二名。我们是老师们心目中最珍视的两个学生,他们舍不得骂我们,也没有准备挑明这场单纯的暧昧,只是苦心地在某科考差时辛苦地拐着弯引导。中考后我毫无意外地考上全市最好的高中,而他竟意外差了几分。在听说他可能选择继续在我们的学校念高中时,三年的愿景就这么阴差阳错地被失手打落,一地的碎片上反射的阳光将我的眼睛灼伤。而我也不会选择留下来。是的,我喜欢他喜欢了三年,可那所中学我等得更久,不管我有多么不舍他,梦想一定是最后才能被放弃的。那天深夜,我哭着用电脑毫不隐瞒地告诉我的语文老师,那个二十八岁的女子,我有多难受。此前,在校园的角落里,一棵树旁,我第一次和她探讨爱的话题。当时她说第一句,我就哭了。

    我的父母一直不知道,他们的女儿也曾情窦初开过。

    [我的父亲母亲]

    我一直想为他们写一篇长长的文章,一直不知道该从何写起。我妈妈这四十年里做得最明智的两件事,一是嫁给了我爸爸,一是生下了我和我弟弟。她把当年当兵时的照片拿出来,绿色军装、白色衬衫、学生头,尽管我一直与她玩笑说“妈你少出门吓人啊”,可是认真地说,她真的是一位很美丽的女人。她与我爸爸认识之前在面条厂工作,而我爸经常帮奶奶家的杂货铺批发面条。爸爸、姑姑、爷爷、奶奶一眼就看中了她。而我的大姨,妈妈的姐姐,此前见过带着面条的爸爸,她当时想:“这小伙子长得真俊,要是介绍给我妹妹就好了。”所以,缘分这东西早就在那时注定了。“那时你爸天天下班骑个摩托车大老远屁颠屁颠地去你姥姥家找我。”妈妈冲我爸爸得意地回忆起来,我们都哈哈大笑,而其中的情意,大抵只有他们两个明了。

    她是一个极心细的人,每天将桌子上的灰尘、厨房的油渍、厕所的马桶擦得干干净净,总是念叨我们一个个多邋遢,而念叨终归念叨,她依然年复一年地整理。她不许我和弟弟穿着在外面折腾了一天的衣服就上床,于是我们养成了进家就换睡衣的习惯。她做的饭极好吃。

    我的爸爸通常在妈妈训斥我和弟弟时充当“老好人”,可如果碰上很严肃的问题,他生气的样子让我和弟弟都会害怕,而他的内心也极为柔软。我初二叛逆那会儿,有段时间他们突然提出晚上放学去接我,作为一个极敏感又性格独立的人,加上那时我正“做贼心虚”,我立刻反对——我们放学还不到七点,又有同学一路,他们在担心什么,还是听到什么风声想监视我?我的自尊心令我变得尖锐,我在路口和那个男孩说再见,回头突然看见他在我身后的那一刻,几乎是恼羞成怒又无法言说。而他是很开明的,并没有怀疑什么或者怀疑也没有挑明。我转过头没说话,骑车上路。那一个星期,我对他们都带着敌意,我在黑夜里厌恶他们并委屈地流泪,以反抗他们多余的做法。一天下午战争爆发,我摔门离开和同学一起去上课,晚上回来时他上夜班去了,妈妈训斥我:“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你爸气得饭都没吃好,说着说着还气哭了。”我愕然,我从未见过他流泪。

    [十年前的南坪街]

    南坪是淮北附近的小镇之一,是我的老家,我爸爸的童年、我幼儿园之前,都在那里度过。我的家族和另一王氏家族是镇上的两个大头,那时候王氏家族还无法与我们相提并论,我们几乎就是当年镇上的核心。我爷爷那一辈兄弟七个,他们至今仍守着那方土地。小时候我与爷爷邻居家的女孩玩得最好,她大我两岁多,我记得她清瘦的形体,爱编两个小辫子,然后绾起来,对,像《还珠格格》里的小鸽子一样。她叫“化鹃”,是我唯一能记起的南坪街上的玩伴,而且记得清清楚楚,当后来妈妈列举那时与我玩得好的孩子,我一片茫然,唯独说出了她的名字。她家卖羊肉,总是有一股腥味。我长大之后,再也没见过她。五年前我回去了一次,街上的集市,我爱吃的瓜子米还在,她当时却没在家。此后我没有再回去过。两年前奶奶回去,见到了化鹃,她说化鹃问“××(我的小名)长多高了”。我俯下身子拾笔。后来听奶奶说南坪镇变了,我们的房子也租出去了。

    [故事的后来]

    现在,有关北京、上海、南京的旅行,被我当作自嘲的笑话偶尔讲给好朋友听。南京之后的确也没了后来。

    我喜欢的那个男孩,没有留在县城,而是以定向生的身份进入市重点,和我又在一个校园内。可是我已经能够坚定从容地从他面前走过。我在那里到现在为止没能再拿第一名,可依然在他的前面。2009年末开始的那段时光,被我现在平静地写在这里,或者我还是喜欢他,或者我从来没有懂得真正喜欢他。

    我的长大自然而然地结束了叛逆带来的火药味。我不善于用语言表达感情,我从没对他们说过“我爱你”,可这丝毫不影响我爱他们、他们爱我的程度。那个晚上我想给他道歉,却红着脸说不出口,电话拨通之后,是弟弟帮我转达,他语气依旧温柔、迷人。我羡慕我妈妈,找到这样一个人。

    南坪街上两个家族的较量还在持续,可生活将他们和那条街融为一体。我那些爷爷都在老去。我问爸爸:“如果他们老了之后,家族会不会散了?”他说:“不会。我们还在。”奶奶一年前告诉我化鹃结婚了,我还在高一的校园里望着天空。前日又去了一次,奶奶告诉我们,化鹃已经有孩子了。我轻轻地一个鼻吸,想着如果我见到她还能一眼认出来吗?该说什么好呢,夸奖她的孩子很可爱?她会不会望着170厘米的我张大了嘴巴?我期盼着能够回去,找到我童年的玩伴,还有瓜子米。

    他们深深地流淌在凌晨面前的黑暗里,我的过去,在最后一节课脸颊的红晕里泛开。晚自习下课我坐在操场的草地上,忽然从梧桐树叶缝隙中南教学楼的灯光里看到了我十六岁的生活,明媚的他们,以及明媚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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