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课堂管理艺术-首先做好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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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解惑”不要“解气”

    ●威严不等于尊严,敬畏不一定敬重

    ●有些话,少说为佳,不说最好

    ●你烦学生,学生会更烦你

    ●“大人”不计“小人”过

    ●在“揭短”中升华自己

    要“解惑”不要“解气”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可见,“解惑”是为师者的一大责任。可是,当今的教学实践中,尤其是在课堂管理中,有些教师的言行分明不是在“解惑”,而是在“解气”。

    有这样一个案例:

    初一(1)班教室里静悄悄,在上自习课。翟老师坐在讲桌后面批阅作业。忽然,她脸色变得十分难看,用圆珠笔使劲地戳了几下本子,又在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叉号。

    “李平!过来!”她怒气冲冲地一喊,把正在写作业的学生吓了一跳。李平从座位上站起来,脸色顿时煞白。翟老师对走到跟前的李平展开他的作业本:“你看看,你都是乱写的什么?这字还有法看吗,和一堆乱草一样!”

    李平瞟了本子一眼,低下头没说话。

    “你说,我说过你几回了?你就不能认真写一次作业?你看你写的这些字谁认识!你懂不懂尊重老师!都像你这样写作业,老师还不得累死!”翟老师气得站起来,把本子撕成两半,又将撕坏的本子重重甩在讲桌上:“回去重写!再乱写乱画,我还撕!”似乎这样才觉得解气。

    李平拿过撕坏的本子,回到座位上哭了起来。

    案例中翟老师处理学生作业字迹潦草问题的方法过于偏激。在学生面前,老师也太失态。这种毫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做法,等于公开向全班学生展示自己身上最丑陋的东西。还好,翟老师还只是将撕坏的本子掷到讲桌上,而没有像某些老师那样为显示对乱写乱画的无法容忍而掷到学生脸上。面对弱小的学生,撕坏他的本子,又践踏他的尊严,那是何等的威严畅快,何等的解气,但又是何等的粗野丑陋!

    李平同学的本子是他的私人物品,是他的“个人财产”。尽管本子不值几个钱,但它被翟老师愤怒撕掉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不容忽视的:学生的物品,老师究竟有没有处置权?

    根据我的所见和耳闻,这类现象在小学和初级中学中并不少见,甚至可以说相当普遍。

    比如说在某数学课上,有个学生眼睛不是盯着老师盯着黑板专心致志听讲,而是低头在下面玩圆规。老师发现后,快步到他跟前,一把将圆规抓到手,怒视该生片刻,然后转身回到讲台。下课后,这个学生跟着老师要圆规。老师生气地说:“先想想你自己的错误,想好了再来找我。”

    这个学生挺害怕数学老师,怕找老师再碰钉子挨训,就放弃了。数学老师也没再提圆规的事。其实,数学老师并不稀罕那个圆规,回办公室后随手放在了自己专盛杂物的抽屉里。如果以后学生不再来要,他也就忘记了。

    没收一个小小的圆规,说老师“侵犯学生财产权”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但仔细想一想,学生的世界里还能有什么?学生手里能有多么贵重的东西?学生的东西老师可以据为已有,学生是否也可以如法炮制,在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下,将其他同学或弱小者的东西据为已有?

    凡是任课教师,在自己上课的课堂上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课堂纪律,就是“上我的课,不准写其他学科的作业”。如果是上数学课,学生写其他学科的作业,比如写历史作业,就是违反课堂纪律。让数学老师发现了,抓到手里,学生幸运的话,下课后向老师认错要求归还本子,老师能归还他。如果不幸运,也就是说老师是那种“严厉型”老师,或近期上课写其他学科作业的学生较多,老师“善心”归还作业本没有得到好报,学生并不因此而有所收敛,那么,作业本是八成要不回来了。

    圆规也好,其他学科的作业本也好,毕竟是学生的个人学习用品。尽管学生“违纪”,但远远达不到必须付出这些东西才能“赎罪”的程度。老师没收这些东西,出发点也许是让学生感到心疼,从而不敢再重复类似的错误。实际上,老师不用这种侵权的办法也能达到这种目的。就说圆规吧,老师点一下这个学生的名字,请他注意听讲就可以了。大多数学生在被老师点名后会放下手中的东西回到认真听课的状态。

    我在上课的时候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在学生抬头看我的时候向他示意不要玩了,有时也会不动声色地走过去,轻轻从学生手里拿过他玩的东西,放到他课桌的醒目位置,然后对他微微一笑。学生马上就理解了我的意思,立刻挺胸坐正,开始注意听讲。

    再说写其他学科作业,在作业失控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杜绝学生上课写其他学科作业是不现实的,关键是老师的处理要人性化,不能用野蛮来治“违纪”。用没收或撕掉作业本的办法,既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又得不到学生内心的认可,得不偿失。

    教师不能任意妄为,就如警察不能任意妄为是一个道理。教师有教师职业道德作为约束,但道德的约束是“道义上”的。而对他人权利的侵犯是“法”所不容的。“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犯“法”就要负法律责任。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都是触犯“法”的行为,逾越了教师行为的底线。尽管现阶段我国还缺乏这方面的详尽法律条文,教育界的犯“法”者还不能受到应有的制裁,但教师应当明白,这一底线是不能逾越的。

    威严不等于尊严,敬畏不一定敬重

    曾在一本书里看见过一个故事:

    小明是某中学初中三年级一班的学生。“他总是坐立不安,不是东倒西歪,就是惹是生非。”“是典型的差生和问题学生。”老师如是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初中会是这个样子,我讨厌上课,讨厌上学。”小明如是说。

    在小学时,小明曾是最为“优秀”的那一类学生,曾获得过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一等奖,全市小学生绘画比赛第一名,全省航模竞赛一等奖。先后担任过学习委员、大队长,还是《小学生》杂志的特邀记者。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都无不夸耀他是一个聪明的好苗子。刚进初中时,他在陌生而充满好奇的集体中仍然领受了灿烂的阳光,他的初中生活也是在一片赞美声中开始的。然而就在他进入初一不久,他的学习和生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一次上语文课,老师发现小明无精打采,总是开小差,便问他为什么。他说,昨天晚上到一朋友家帮他做航模,几乎一夜没睡。老师很生气,“你现在是读初中,不是小学。现在是要想办法考进重点高中。做航模顶什么用?”“我只是帮他。”小明反驳。“帮他也能保证你上高中?笑话。不要以为你现在成绩好,就可以帮别人,刚上初一就骄傲自满,那还了得。你父母会准你去做航模吗?”“他们知道的,他们从来不反对。”“知道,知道你考重点高中吗?知道你违反课堂纪律吗?连这点都不懂,简直没文化。”老师更生气。“我爸妈都是研究生。”小明不甘示弱。“研究生又怎样,有娘养无娘教,回去叫你父母来。”老师的权威受到了挑战,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把小明赶出了教室,并当堂宣布,以后任何人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就会有如此下场。

    小明被迫去叫了他的母亲。老师首先数落了一番小明在课堂中不认真听课的违纪行为及其对老师的反抗态度,并要求这位母亲好好地管教她的孩子,不要因为目前成绩好就可以放松警惕。母亲尽管非常感谢老师的“教诲”,但也同时表现出了不满,“这个孩子生来好动,从小就迷航模。”“我是为他将来好,这种事你们家长不管,我们当老师的也没办法。”

    第二天上课时,老师让小明在全班做了检查。上课时,小明把一张《初中生报》放在桌上,老师走过去,一把夺过报纸,撕成粉碎。小明说,“我没有看,只是放在桌子上。”老师说:“还想狡辩,不想读书就滚回去,省得在这里碍事。”过些时候,老师问全班学生郭沫若是什么人,小明抢着回答:“是郭富城他爸。”课堂内哄堂大笑。老师无法容忍小明的公然对抗,走过去一把将小明拉起来,推出了教室。余下的时间便是老师向全班学生进行“生动”的教育,大意是,老师是课堂的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威,老师的所作所为都是为学生将来着想,学生必须服从老师。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小明不得不接受教导主任和校长的训话。小明从此成为学校有名的“调皮捣蛋”的学生,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毫无疑问,老师的关于小明是否能够考入重点中学的“忠告”和“先知 ”也必将应验。

    故事中的教师确实够“威严”,学生们也都很敬畏他。但问题是,教师的威严就一定能换来自身的尊严吗?学生敬畏你,就一定表示他们敬重你吗?有了威严和学生的敬畏,就一定能管好课堂吗?

    我看未必。

    要真正维护“师道尊严”,要真正让学生敬重你,要真正管理好课堂,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学会爱学生。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要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首先就必须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每个孩子都能引起我的兴趣,总想知道,他的主要精力倾注在什么上面,他最关心和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他有哪些快乐和痛苦等等。我的小朋友圈子一天天扩大,并且像我以后才意识到的那样,连我不曾教过课的那些孩子也成了我的朋友和受我教育的了。”——当我第一次读到苏霍姆林斯基这段真诚的话时,我竟感动得眼睛都湿润了:一个享誉全球的大教育家竟然有这样一颗爱孩子的童心!还是这位我敬重的教育家,曾在一个春天,和他的学生共同买了一条小木船,划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去探险。教育家写道:“可能有人会想,作者想借这些事例来炫耀自己特别关心孩子。不对,买船是出于我想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孩子们的快乐,对于我就是最大的幸福。”

    教师对学生真挚的爱,这是我们感染学生的情感魅力,有些教师总喜欢在学生面前表现出“高深莫测”、“凛然不可侵犯”的“派头”,从中体验着自己的“尊严”。其实,这不是尊严,只是威严。真正的尊严是敬重而非敬畏。师生在人格上应是绝对平等的,教师不应自视比学生“高人一等”。因此,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又是不由自主的:上课时,面对学生的问候,我们不是礼节性地点点头,而是充满真诚感激之情地深深鞠躬;气温骤降,我们感到寒冷时,也自然急切地提醒学生“多穿一件衣服”;学生生日到了,班主任笑眯眯地送上一张贺卡;节假日,我们邀约学生(或被学生邀约)去远足郊游、去登山探险;在课余,与学生一起评论甚至争论一下伊拉克战争的影响、中东和平的前景或贝克汉姆或周杰伦……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学生时,学生会不只把我们当作老师。这时我们获得的尊严,就不仅仅是教师的尊严,更有朋友的尊严、同志的尊严、兄长的尊严、父亲的尊严。

    教师真正的尊严,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我们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学生对我们的道德肯定、知识折服和情感依恋。当我们故作尊严,甚至以牺牲学生的尊严来换取自己的尊严时,学生根本不会买我们的账,只会向我们投来冷漠的眼光;当我们“无视”自己的尊严,而努力追求高尚的品德、出色的教育、真诚的感情,并随时注意维护、尊重学生的尊严时,学生会把他们全部的爱心和敬意奉献给我们。这样,我们便把自己尊严的丰碑建在了学生的心中!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朴素的真理——教育者的尊严是学生给的!

    有些话,少说为佳,不说最好

    有许多教师还没有走进中小学校园的时候,对未来的工作会充满美好的憧憬——学生们像自己在儿童乐园里见到的孩子,天真又可爱!而真正面对由“儿童乐园里的孩子”编成的班级时,才发现还有不可爱乃至可恨的孩子。和这些孩子在一起,自己的耐心和修养会经常面临严峻的考验。

    未成年学生来自不同的社区和不同的家庭,再加上性格差异,品行教养有时悬殊很大,教师难免遇到乖戾好斗、不知自尊的“刺儿头”。尽管有的教师对自己熟悉的“刺儿头”的品行了如指掌,但有时仍免不了对他们超乎自己想象的“恶行”大动肝火,忍不住把他们大骂一通。

    这种情况虽然可以令人理解,但为人师者毕竟不应当粗口骂学生。

    如果学生只是犯一般性错误,哪怕属于屡教不改,教师也是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这时候再张嘴骂人就毫无道理,应当受到谴责了。

    有些教师和同事交往时温良恭让有加,即使遇到不敬,也往往缄默不语,决不恶言相向。而面对学生时却常常控制不住自己,话说得很难听。其实,当一个人握有管辖他人的权力时,对“手下”的态度,才真能彰显其人格修养,教师也不例外。

    我见过不少教师,无论是对同事还是对领导,说话办事都很好,讲礼貌有分寸。可是转脸面对学生,马上能换成一副凶脸孔,训斥皱眉不耐烦。这算不算是一种扭曲的人格?算不算是传统等级观念下人性的异化?

    下面看几个典型案例:

    一:某学生多次不完成作业,教师强压怒火问他:“早上吃饭了吗?”学生不明其意,回答说:“吃了。”教师马上说:“牲口吃了饭还知道干活呢,你怎么连牲口还不如?”

    这类羞辱折射出的只是教师的粗鄙,除了加剧师生矛盾,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学生多次不完成作业,教师不说羞辱的话也完全能够解决。教师为什么一定要降低自己,说那些毫无教养的人才说得出的那些话呢?

    二:某学科测试后,教师见某学生又错了一道最简单的题,立刻火从脚起直冲顶门。来到教室后,面对全班学生抖着他的试卷说:“同学们都看看,这么简单的题也有同学出错!简直是猪脑子,是个人就不该出错!”

    教师的气是发出来了,被羞辱的学生是什么感受呢?其他学生是什么感受呢?教师用自己的身教想让学生学会什么呢?如果这位教师不幸有一个智商不高的孩子,测试时错了一道同样的题,教师是否希望孩子的老师用同样的语言对着自己的孩子撒气?

    三:某学生上课几次回头偷偷讲话,教师气愤不过,喝令他站起来,大声说:“上课是我讲还是你讲?闭上你的臭嘴,要放屁出去!”

    教师只顾自己骂得痛快,不料却在学生面前暴露了自己的粗陋。掀开面纱,原来是一张这样丑陋的面孔。这种辱骂,只能让违纪学生觉得自己和老师扯平了,反而没有了“负罪感”。更可怕的是,违纪学生会觉得这位教师在人格上和自己“半斤八两”。以后这位教师再教育学生,给学生讲大道理,学生会“窃笑”。

    教师辱骂学生,除了上面几种,还有拿学生名字取笑的。比如有个叫张文杰的学生,作文写得一塌糊涂,字迹也十分潦草。教师讲评作文时,翻着他的作文感慨道:“张文杰啊张文杰,你写的都是些什么呀?文理不通,还文杰哩,你干脆叫文丑吧!”

    学生听了会哄堂大笑,而在张文杰同学心中却会留下抹不去的创伤。拿学生姓名“开涮”,决不是极个别教师的专利。教师在拿学生姓名“打趣”“说事”的时候,心里大都有几分“自豪”,为自己的“才气过人”而沾沾自喜,却忘记了学生的感受。把自己的“得意与喜悦”建立在学生痛苦的基础上,怎么说也说不过去。

    以上都是教师辱骂学生自我丑化的具体案例。学生犯了错误,教师发脾气瞪眼,学生还能勉强接受。而教师粗口骂人,在学生心目中立刻就变得一钱不值,变成令人鄙视的龌龊小人。教师作为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的人,还是加强自我修养,自觉禁用羞辱性的词语吧。

    记住,好课堂不是“骂”出来的。有些话,少说为佳,不说最好。

    你烦学生,学生会更烦你

    “这个学生太烦人了,一天到晚不停地问这问那,上你的课不就完了吗?瞎操心干什么?”

    “这个学生真讨厌,我一见他就烦,教上这样的学生倒了八辈子霉!”

    “我实在看不惯这学生,小小年纪就整天穿名牌,要‘显摆’回家里去,谁不知他家里有几个臭钱。”

    ……

    从我当教师以来,类似的话语从来没有在耳边消失过。和其他教师聊起来,他们也有同样的感受。由此可见,很多教师都有自己讨厌的学生。

    教师厌恶某个学生,一见就烦,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学生学习不努力,考试成绩差,却爱打扮,被教师斥之“臭美”;二是不遵规守纪,教师好说歹说他就是不知悔改,被教师称为“屡教不改”;三是学习差,又常犯错误,却毫不知耻,被教师认定是“寡廉鲜耻”;四是目光充满敌意,给人感觉内心十分阴暗,令教师见而生厌;五是长相在教师审美能接受的范围之外,且对教师冷漠疏远,似有很深的成见。

    以上情况,不一定仅其中一种表现在某学生身上,也可能几种情况兼而有之。那样的话,这学生就更令教师厌恶了。

    从人的本性讲,都喜欢相貌赏心悦目的,讨厌丑陋狰狞的;喜欢听话顺从的,讨厌杵逆敌视的。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教师焉能除外?换言之,教师厌恶某个学生,是很正常的事,但教师的职业道德不允许将这种厌恶形之于外,更不允许将它变成歧视性教育行为。

    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教师是教育者,与学生又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这就决定了教师独特的职业规范:不能歧视任何学生,这是二者人格平等所决定的;必须履行自己的教育管理职责,这是二者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所决定的。

    教师应当具有被教育者不可能具备的教育俯瞰水平和教育智慧,不能将自己降低为被教育者。不能平等对待学生,对学生表现出掩饰不住的厌恶,就是把自己降低为被教育者的具体表现。教师之所以是教师,意义就在这里。

    教师厌恶某个学生,如果表露出来,让学生感觉到教师很讨厌自己,那么这个学生必然心怀愤恨,处处悖逆教师的教育和要求,破坏教师珍视的班级秩序和其他有价值的东西,走上与教师对抗的道路。

    像“学习不努力,考试成绩差,却爱打扮,被教师斥之‘臭美’”的学生,从人格平等的角度来说,把这个学生置换成一个教学成绩差却“臭美”的教师,教师对她还会目露厌恶吗?显然不会。教师对教师,即使心里厌恶也决不会表露出来,因为二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可是对学生,有些教师就不会这么“收敛”了。

    地位上的“平等”决定人的“平等”,是很多人的错误观念。不幸的是很多教师也有这种观念,认为学生与自己“地位”不同,因而等级有差,所以不能平等对待。这是很多教师与学生关系紧张的思想根源。

    还是回到那个令教师厌恶的“臭美”的学生,如果教师见了她就掩饰不住自己的厌恶,她必然对教师也报以敌视,甚至故意在班里捣乱,让教师生气。如果教师再处理失当,那么这个学生很可能会做出更加失去理智的事情,以致毁掉自己。

    如果教师懂得尊重学生,同时又具有教育俯瞰水平和教育智慧,会真心和她进行审美交流,探讨她美在那里,什么色彩和样式的衣服适合她,她会觉得老师和自己有共同语言,这个老师真好。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教师再委婉提出希望她不要过分在意穿着,指出她的不足及努力的方向,她起码会把教师的话听到耳朵里。再加上教师方法得当工作到位,她或许会慢慢向好的方向发展,最终成为让教师喜欢的人。

    再说说“目光充满敌意”的学生,这种学生确实让教师厌烦。教师的心理是:以前互不相识没冤没仇,你这样看我,从哪儿说起呢?真是讨厌!

    这些教师的思维活动不应该到此为止,应该顺着往下推想,才会发现问题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我与他无冤无仇,他这样充满敌意地看我,肯定是此前曾遭受过类似于我的人的深深伤害。换句话说,他可能以前遭受过教师的深深伤害,因此对所有的教师都抱有敌意。

    明白了这一点,教师就应该给他更多的关爱。哪怕一开始他并不接受这种关爱,教师也不应当灰心停步。总有一天会让他发现,他过去的遭遇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生活不会永远定格在那个时期,应当用积极的态度来生活学习,应当用善心和爱心来对待他人,这样自己才幸福愉快。

    未成年学生的可塑性就在这里,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也在这里。有人说:教师的工作可以改变一个学生,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这话是千真万确的,只是我们当教师的要警醒:我们可以把学生变好,也可以把学生变坏。

    教师一登上讲台,就应当摒弃以往自己当学生时的思维和心态,提升自己进入教师角色,用教育者的眼光重新看待眼前的学生。当觉察到自己对某些学生已经产生厌恶感的时候,千万要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教育者身份和职责,切忌对学生冷眼恶言,造成不应有的恶果。

    最后记住:“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烦学生,学生会更烦你。

    “大人”不计“小人”过

    一般说来,学生是比较听老师的话的。但是,当学生受到批评,或因某种个人愿望、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学生也容易对教师产生意见,甚至向学校领导告教师的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班助学金名单公布后,小陈榜上无名。他以为班主任宋老师搞了鬼,一气之下给党支部写了信,说宋老师吃了人家猪肉嘴软,评助学金走私情。原来,小董的父亲病了半年,家里为了给他治病把唯一的一头猪杀了卖钱。小董的母亲想到宋老师为学生整日操劳,切了二斤肉送给宋老师。后来宋老师按价付了钱,还买了一袋奶粉慰问小董的父亲。

    宋老师得知后说:“虽然告得不准确,但小陈敢于反映情况是好的。”经家访,小陈家确实也有困难,宋老师用自己的钱买了文具送给小陈。

    这个案例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确实,在各种舆论中,对教师心灵最大的伤害,可能莫过于自己学生“反戈一击”的“背叛”——公开与自己“唱对台戏”,或借学校进行教学调查的时候向校领导“告”教师的“状”……想想看,自己每天早出晚归忙工作,辛辛苦苦为学生,满腔青春血、一把老骨头,换来的竟然是学生的“不满意”!叫人怎能想得通、睡得着呢?!又叫人怎能忍受这窝囊罪、咽下这不平气呢?!

    其实,只要我们意识到学生毕竟是学生,而自己是长他们十几岁乃至几十岁的成年人,便什么都想得通睡得着,既能忍受“窝囊罪”又能咽下“不平气”了。既然是学生,他们必然不成熟:胸无城府,说话直率,思想偏激,认识片面……他对我们提意见甚至是不太实事求是的“意见”,一般都不是因为师生“感情危机”,更不会有什么恶意。觉得不满意,就要说出来——这就是学生的幼稚之处,也正是他们的可爱之处。当然,很多时候,学生的意见的确与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出入,这往往并非他们有意“乱说”,而是因为他们儿童式的思维导致他们“判断失误”。比如:课堂上他答不出问题,老师叫他站着想一下,他可能便会认为老师是在“体罚”他;老师偶尔有过两次几秒钟的迟到,学生便可能在下一次教学调查中说老师“经常迟到”(因为在他们看来,老师有一次迟到都是不应该的);在一次轻松活泼的教学气氛中,教师爱抚地称学生为“小傻瓜”,虽然大多数学生都不会觉得难堪而只会感到亲切,但可能便会有个别学生认定“老师是在侮辱我们”……凡此种种,我们能与学生斤斤计较吗?当然也可能会有因常挨老师的批评而借“反映教学情况”“报复”教师的个别学生,但作为思想境界远在学生之上的教育者,也是不屑计较这些的。也许有人会说:“我当然不会计较,但领导却会以此来‘计较’我!”对此,还是用得着一句“套话”,即“相信群众相信党”。“相信群众”就是坚信自己的工作好坏自有公论;“相信党”就是坚信大多数领导会正确对待学生的意见,并不会仅仅凭学生的只言片语来评价教师。有了这两个“相信”,我们自然就不会背上思想包袱了。

    对待学生的意见要豁达,还不仅仅关系到教师的人格修养,更体现出我们民主的教育思想。姑且不论学生们合理的意见会有助于我们的工作,而且教师主动把自己置于学生的监督、制约之中,这是我们每一位有事业心的教育者所理应具备的现代意识。更何况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具有独立人格、平等观念、民主素质的主人,这才能适应将来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跻身世界强盛民族之林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学生连向老师说“不”的勇气都没有,这不但是我们教育的悲哀,更是未来中国的悲哀!

    所以,面对学生的“告状”和“背叛”,请“大人”不计“小人”过。

    在“揭短”中升华自己

    有位校长曾经讲过这样一件事:

    一天,我听邱老师的课。刚上课,老师照例总结了上次作业情况。当说到有的同学的作业不认真时,一个姓周的学生脱口而出:“邱老师,你的备课本有的地方写得也很潦草。”邱老师翻看教案,果然有一页写得比较潦草。他想起来了,是那天小周来办公室时刚好让他看见了。

    邱老师没有发火,而是面对全班诚恳地说:“小周的意见提得很好,我愿意接受批评。”

    邱老师诚挚的表白,使小周很感动。下课后他找到老师,高兴地说:“邱老师您真好。”然后又轻声地说:“我再告诉您一个错字。那天上课,您把‘复习’的复字中间那个‘日’字写成‘目’字了。”经邱老师查看全班笔记本,证明在板书时,果真把“复”字写错了。第二天上课,邱老师再次表扬了小周。

    作为一名教师不应由于学生当众揭了短、伤了面子就文过饰非,甚至恼羞成怒,那样不仅会使自己被动,而且也有损于教师的威信。

    教师要有勇于自我批评的勇气。因为,在任何时候,学生总是把教师看成效仿的榜样、做人的楷模。在师生之间的各种交往中,教师的一举一动,都应该对学生产生良好的影响。正如教育家布贝尔所说:“具有教育效果的不是教育的意图,而是师生间相互的接触。”

    学生揭教师的短,有不同的行为动机和心理状态。比如,有些学生认为在知识上,在处事方法上,或在师德表现上,确认自己已经掌握了教师的不足或错误,出于对教师的负责,特别是出于对教师人格、威信的关心、爱护,迫不及待地当场指出。当然,这有孩子的幼稚、单纯的一面,也是青少年想急切显示发现的心理表现。对此,教师理应热忱地肯定孩子的中肯、正确,并诚意表示接受和改正,才不失教育者的胸怀和气度。教师做到知错就改,必将赢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

    同时,还应该看到,青少年学生正处在成长时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容易在外界刺激下引起冲动,做出一些意料之外的事。学生有意无意地丑化了老师,就是在这种特殊心境下产生的。

    教师遇到这种情况,心情不快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定要控制可能被激怒起来的情感,因为此时的暴怒,恰恰会让学生发现你的无能。考虑到教育工作者的具体任务就是要教育学生,因此,即使在师生之间发生了冲突时,教师也绝不能失去教育者的责任,应在宽容的前提下适时地、恰当地运用教育机智,巧妙地教育学生,激励学生向上。布贝尔说:“……与学生所发生的冲突,是对教师的最大考验。”

    许多优秀教师都有一条共同体会,即宽容和忍让会引起学生的自责。因为批评是一种教育手段,宽容、忍让也是一种教育手段,有时还是很有效的教育手段。众所周知,即使一个伟大的人物,在他学生时代不可能不说一些错话,做一些错事。如果在特殊情况下,教师也依然坚持尊重、热爱学生,那必然会引起犯了错误学生的内疚和自责,并将这种自责变成弥补个人过失的力量。这就需要教师具有高尚的修养、豁达的胸怀、非凡的气度和坚忍的毅力。古人说:“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今天的班主任,更应该具有这样的气魄。

    教师的这些修养,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使学生受到深刻的触动和教育,必将会赢得学生的敬佩和爱戴,从而更有利于课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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