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自我的德育价值研究-教育立场下道德自我的本质与存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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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生命首先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的,离开个体生命的自为存在,一切都会失去真实的承担者和前提。古代哲学以一种大写的方式所表现的人的神圣形象,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它不能自觉地认识到人的个体生命的基础性地位,反而用个体之上的神圣实体来遮蔽个体生命的真实性……近代哲学却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它把个人主体性当成了人的生命的全部,结果使个人成了如同关在小屋子里往外看世界的囚犯,与周围世界失去了真实的联系。[1]

    ——高清海

    我们要关注的是在一切实践中追求幸福。正确无误的思考会把一切选择和规避都能引向身体的健康和灵魂的无烦恼,既然这是幸福生活的终极目的。我们做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是为了这个目的:免除身体的痛苦和灵魂的烦恼。[2]

    ——伊壁鸠鲁

    对于道德自我的认识,站在不同的视角下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们认为,自我是人的特有属性,人是道德存在的根源,道德由人的生命存在的自然性也即是社会性所规定,对于道德自我不应该通过所谓“神秘观念”“外在的和社会的强制”等来说明。人并不是纯然作为一个观察、分析、思维的对象性存在,而是作为活生生的生命个体生存于活生生的生命世界之中,对道德自我的理解离不开人的生命存在,“系统地抛弃任何先于事实或超于事实,因而是先验的和绝对的法则,就必须从事实本身出发去推演法则,从现实出发去建立理想,从自然出发去提炼道德哲学。我们自然本性的主要和基本的事实是,我们是活生生的、富有情感并能进行思维的生命。我们曾不得不从中求得行为之原理的正是生命。”[3]人的生命是通过实践活动而展开,正是在生命与实践的真实关联之中使人的自我呈现出来,生命的本真和意义都展现在自我之中,生命与实践的相辅相成、互相成就,就构成了道德自我的形态与品性。

    [1]高清海、胡海波、贺来:《人的“类生命”与“类哲学”——走向未来的当代哲学精神》,178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

    [2][古希腊]伊壁鸠鲁:《致梅瑙凯信(伦理学纲要)》,见伊壁鸠鲁:《自然与快乐:伊壁鸠鲁的哲学》,包利民等译,30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3][法]居友:《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余涌译,20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一、“道德自我”的生命形态

    生命是个体道德的源头,道德自我生成于对生命意义的追寻中。道德自我的形成,使人自觉地进行对肉身欲望的调节和改造,实现对自我存在事实的超越和提升。生命是道德自我的本性,道德自我表现出解放性、独立性、时间性的生命形态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整合性认识。

    (一)道德自我的生命本性

    1.生命的意蕴

    人是什么?人的本性是什么?对教育和从事教育活动而言,无疑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因为“对人性的不同看法,必然对我们做什么和怎样做,得出不同的结论。”[1]马克思主义对人的理解,不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而是从实际生活,为我们把握人的内涵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考察方法,“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活动的人……这种考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2]因此,我们对于生命的理解,正是理解作为真实生活着的人的生命,而不是作为抽象符号、作为理念的人的生命。同时要把人的真实生命的考察置于自然—社会—历史—实践的多维视角之中,去理解人的生命的独特内涵和其丰富的规定性。

    首先,人的生命既是物质的存在,又是精神的存在。

    生命是一种物质实体,是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态。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实体的物质存在,是人的一切生命活动的基础,“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3]人直接地作为自然存在物必然要参加自然界的生活,同自然界发生对象性的关系,而人也只有作为这样的自然存在物,才能成为有生命的肉体组织的主体;只有作为有生命的肉体组织的主体,才有可能成为现实的人并作为人而从事一切属人的活动,从而成为从事一切属人的活动的主体。但是,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人又不是一般的存在物,他是一种有意识的存在物。亦即人的有生命的肉体组织作为感性实体还负载着一个由各种复杂的意识因素构成的内部精神世界。人的意识发生在人的生命活动之中,人的生命活动又在人的意识之中。动物与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无法自觉地加以区别,“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4]人是芸芸众生中唯一的精神主体。不断拓展的人的意识照亮并提升了人的生命的存在,提升人的生命存在的高度和品质,使人从本能的生存状态中超越出来,不再是生命本能的奴隶,而是生命活动的主宰者。可见,人作为有意识的自然存在物,既具有物质属性,又具有精神属性,是物质和精神的完美结合。

    其次,人的生命既具有个体性,又具有社会性。

    人作为独立的个体生存在世界中,指涉每个人独立的不可替代的生命价值和每个人对自己生命的关切。“人作为一个整体就像世界作为一个整体一样,是不能成为探索的对象的。每当他被认识时,是他的某些外观被认识,而不是他本身。”[5]与此同时,人又并不是作为孤立的个体生存在世界中,人总是以与他人“共在”的方式生存着,每个人的生命都与他人的生命密切关联,“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6]。人生活在人与人的世界中,人生活在属人的社会之中。“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一种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7]“我们必须从‘我’,从经验的、肉体的个人出发,不是为了像施蒂纳那样陷在里面,而是为了从这里上升到‘人’。”[8]强调生命的个体性并不是把人归结为孤立的原子式的实体,旨在把人作为人,作为社会中独立的个人,作为社会生活的活生生的主体来把握。“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

    最后,人的生命存在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

    一方面,人作为肉身的自然存在在世界中,人的生命存在总是有限的,人是一种有限性的存在。这种有限性体现在人性的有限性和时间的有限性。从人性的有限性上说,人是依赖性的而非自足性的存在,是不完善的而非完善的存在。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人来源于自然,依赖于自然,并受制于自然。人的现实能力也总是不完善的,在其现实性上,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从来都是具体的和历史的,总是非至上的;从时间的有限性上说,人的生命进程是有限的。在永恒的宇宙中,人的生命犹如流星,在夜空中一闪而逝,它偶然地产生,却将必然地死亡,即死亡对于生命来说具有必然性和本己性。对于活着的人来说,人们可能会感到死亡对于自己是遥远的,但是从他人的死亡之中,我们却能直接真切地体验到生存与死亡的迫切性,从而也会深深地感叹自身存在的渺小、短暂和有限。另一方面,人的生命又有其无限的一面,这就是人的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向度。人生在世,不仅仅是为了一己之生命而存在,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现实生活中肉体生命的享受而活着。人之为人,要追求生命的意义,要寻求生命的超越,要实现生命的升华,而最后得以超越有限走向无限、走向神圣,使自己的生命具有永恒的价值。

    2.道德自我生成于个体生命世界之中

    道德不是遗传的产物,不是肉身的机能,也不是“天性的惠赐”,而是在人的生命实践活动中历史地生成,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构成了人的一切道德产生的源泉和基础。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道德的产生直接源于人们的生命活动,领悟天地化育之奥妙,不仅贯穿着人的生命活动之始终,而且其生命实践活动也正是这种化‘道’为‘德’的内化与外显的过程。”[10]正是生命交往的社会过程中,道德应运而生。人既能够按照美的规律活动,更能够按照道德意志而活动。道德构成了生活的规则,提升了生活的品质,并在生活中生成着人的德性。人的生命形式在道德中得以展现,富有德性的生活使人的生命充满魅力,在伦理世界中自由和充分地生长,成为具有主宰能力的自我。

    个体的道德意识,肯定要受到前人道德生活的经验和意识的影响,但任何个体的道德意识又并非完全来自继承,这是因为“前人或他人既成的道德意识,不过是他们那时所处的生活经历的总结和概括,是他们的生命本能在实现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两种趋向(或限制或发挥)与外部环境条件相互作用的主观反映和主观自觉。然而,前人和他人的生命本能和生活条件与本人当下的生命本能尤其是生活条件是有差异的,进而必然要在前人和他人的道德意识和本人的道德意识之间产生其历史性变异和间隔性变异”,“教育或者说前人和他人道德意识的历史惯性作用和社会交互作用,是而且仅仅是人们生成当下道德意识的一个来源、一种成分。”[11]因此,任何道德意识的形成,都离不开个体自身的生活经历,是个体在生命过程的经验、感受、体验中不断生成。

    古希腊有言:“健康的灵魂,寓于健康的身体”。没有健康的生命,崇高的道德精神难以得到充分的实现,这意味着对德性的追求离不开个体生命的基本需要的满足。个体健康的体魄、积极的生命状态,正是个体积极的道德生活的基本保障。道德以个体生命的存在为基础,又进一步去整合个体的生命,使个体的生命升华为德性的存在。正是在生命的灵动和创造中,个体获得了道德的觉悟,道德自我在活泼的生命意识之中产生,成为生命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而言,自我是意识和生命的统一,而究其更深层的本质,自我是自我意识中深层次的道德自我(意识)与在其支配下的生命自我(包含肉体生命和一般的意识活动)的有机统一。在自我的整体状态中,道德与生命意识时刻发生着一种客观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甚或是相互促进、相互完善的关系。”[12]个体对生命的感悟,形成对道德的深刻认知、趋同和觉解,达成了对社会道德伦理的理解与分享。同时,也推动了个体向至善方向前进,不断追求自我升华,自我完善。

    (二)道德自我的“解放性”形态

    1.“解放性”的解释

    “解放”[13]一词在英语中与“自由”有着十分相近的意义。源于拉丁语liberalis的英语词liberal,及其衍生词liberate、liberation、liberty等,既有人译为“自由”,也有人译为“解放”。不过一般而言,自由的外延比解放大,自由就是不受束缚的意思,指身心的自由。而解放是把人从束缚中解救出来,可以偏向某一方面;自由一般偏向精神和思想,而解放则偏向政治和实践的含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的意思并没有做严格的区分,而是混在一起使用的。李大钊曾在《真正的解放》中对“解放”的含义进行了论述,他说:“真正的解放,不是央求人家‘网开三面’,把我们解放出来,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抗拒冲决,使他们不得不任我们自己解放自己;不是依赖那权威的恩典,给我们把头上的铁锁解开,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把他打破,从那黑暗的牢狱中,打出一道光明来。”[14]陈独秀也说:“解放就是压制的反面,也就是自由的别名。近代历史完全是解放的历史,人民对于君主、贵族,奴隶对于主人,劳动者对于资本家,女子对于男子,新思想对于旧思想,新宗教对于旧宗教,一方面还正在压制,一方面要求自己、要求解放,实事求是是这样,何必要说得好听,男子也是如此,并非专门辱没妇女。况且解放重在自动,不只是被动的意思,个人主观上有了觉悟,自己从种种束缚的不正当的思想、个人习惯、迷信中解放出来,不受束缚,不甘压制,要求客观上的解放,才能收到解放的圆满效果。自动的解放,正是解放的第一义。”[15]李大钊和陈独秀论述的解放是一种个性解放,与欧洲的启蒙运动有着相似和相近的意思。

    在这里,本书之所以选择“解放”一词,主要是针对当前中国学校德育存在的弊端而言。在我们这样一个集体取向的文化传统和政治传统中,个体意义是被忽略的。规范型、权威型学校教育,使德育变成了一种对人的支配、主宰力量,扭曲着人的心灵和控制人的精神世界。因此,教育就意味着要解放,自由也就是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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