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自我的德育价值研究-道德自我建立之教育达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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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贯彻实践观点与转变道德教育观念

    在道德教育中,过去主要强调道德知识的掌握,认为道德教育就是向学生传递社会普遍道德准则和规范,至于人的生命存在、人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则不被重视。然而,一个人道德水平和道德素质的高低,并不能依据其所掌握的道德知识来衡量,也不能靠言说来解决。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的实现活动怎样,他的品质也就怎样。”“我们通过做公正的事成为公正的人,通过节制成为节制的人,通过做事勇敢成为勇敢的人。”[10]道德只有在实践活动的显示中才能进行评判。贯彻实践观点,就是要转变这些旧有的学校道德教育观念,也即运用实践观的思维方式去审查已有的教育认识,纠正那些脱离现实生活、不符合人的发展的教育观念。

    从“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出发,在道德教育中首先需要转变的是对“人”的观念。“对于人必须从‘生命’入手才能理解它的特质”[11],从“生命”入手需要我们在道德教育中重视个体的生命体验,强调个体在道德教育中的理解、感悟。“教育学的原点是对‘生命的体悟’,教育学必须有对生命的体悟”[12],这就要求我们在道德教育中要以体验为核心,建立起知、情、意、行的整合性学习。只有以体验的方式去关注,把道理转化成行动,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上下工夫,才能使学生产生内心的体会,获得真正的感悟和觉解。在道德教育中回归学生的生命世界,指导学生的现实生活,才能提升个体生命发展的自觉,发挥生命个体自身的能量,促使个体自我在生命实践的过程中内在呈现。

    从生命实践去认识人的道德的生成,为道德教育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视角。要培育青少年学生的道德自我,就应该以人的生命本质和过程为逻辑起点,站在实践立场,对学校道德教育进行整体性的改革。转变道德教育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新的课程设计思想,促进师生关系的民主、平等,改善道德教育的环境,是保证青少年学生道德自我生成的基本条件。

    [1]叶澜:《把个体精神生命发展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载《山东教育》,2001(1、2)。

    [2]李家成:《论个体生命立场下的学校教育》,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5)。

    [3]冯建军:《生命与教育》,3页,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2004。

    [4]同上书,3~4页。

    [5]高清海:《找回失去的“哲学自我”——哲学创新的生命本性》,243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涂又光:《大学人文精神》,载《高等教育研究》,1996(5)。

    [7]彭未名:《交往德育论》,序,3页,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

    [8]高清海:《找回失去的“哲学自我”——哲学创新的生命本性》,23~24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9]同上书,22页。

    [10][希腊]亚里士多德:廖申白译,《尼各马可伦理学》,36~3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1]高清海:《找回失去的“哲学自我”——哲学创新的生命本性》,4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2]叶澜:《为“生命·实践教育学派”的创建而努力——叶澜教授访谈录》,载《教育研究》,2004(2)。

    二、基于道德自我培养的学校道德教育变革

    (一)教育目标:扩展个体自我认识,升华生命价值内涵

    自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就把人类“追根寻源”之“根”与“源”引向了人自身。“认识你自己”的重要内涵就是要认识人之为人的“目的”“善”“美德或功能”,这种目的是属于主体的、属于理性的自我的。这样,苏格拉底就把道德教化的基点引向了个体自身,引向对自我意识的认识。

    对于学校道德教育而言,真正的意义在于使生命个体面对自我本身,帮助作为个体的学生更加了解自己,更加能感受到自己作为人的力量,并掌握和运用这种力量不断提升人生内涵的升华,实现价值精神的超越。学校道德教育自然也需要教育途径和手段,但我们必须追问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意义,要把教育途径和手段变成个体自我认识不断得到扩展的过程,引向学生个体自我认识的发展,并积极拓展学生自我认识的深度与广度,使学校道德教育真正成为有深度的、有价值内涵的、有灵魂的教育。

    当前中国的学校教育,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忽视了“最终解决问题的、占统治地位的、最重要的机制,是人自身对自身的改造”[1]。道德教育往往只注意引导学生关注外部世界,而忽视了内心建构的力量,遗忘了启发学生去认识自我、反思自我,帮助他们找到自己。例如这篇短文:

    回首过去的三十几年,感慨万千。虽然我在学校教育中一直是一个好学生,但是时至今日才发现在这么多年我引以为自豪的学校经历中,我却恰恰失去最宝贵的东西——对自我的思考。我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性格,这种性格给别人和自己到底带来了什么;也不清楚自己内心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需要,而总是盲从、迷失于外界、他人的评价之中;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女性,该以如何的方式更好地融入家庭、融入社会。这样回想起来真的有很多的后悔和失落,好在现在开始有了真正一点属于我自己的“自我意识”。我希望自己以后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活得更明白一些。[2]

    由这篇短文可以看出,制度化的学校教育将所有的学生按照同一个标准、同一个模式去塑造,以至于这些学生不仅不能清楚地认识自己,甚至连自己的性别都在淡化中被遗忘。

    “人作为社会的应当的和可能的主体要转化为现实的和实际的主体,需要一个重要的条件,即主体人的自我意识。就是说,人在社会历史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实际确立和有效实现,是以人对自身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的地位、职责、使命和任务及实现途径等的足够清醒的自觉意识为前提条件的。”[3]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人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等都以正确的自我意识为前提。促进自我意识的发展,才能使人作为生命主体,产生明确的道德意识和自觉的道德要求,形成自觉的道德行为和稳定的道德品质。在现代性的学校道德教育观念中,自我认识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人们往往注意主体在实践中对客体的改造和认识,却忽略了主体在实践中对自身的改造和认识,尤其是对主体在实践中对自身的认识作用缺乏应有的重视。在社会发展面临着人类自身活动带来的诸多困难和危机的今天,人对自身的认识已经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忽视自我意识的道德教育理念已经不能再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使青少年学生建立起道德自我,学校道德教育就应该根据道德自我生命形态自我意志基础的规律,促进青少年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提高他们自我认识的能力,引导他们在自我觉醒中追求生命的价值,才能使他们实现生命的意义,享受生命超越的快乐。

    1.促进自我意识的发展

    自我意识虽然从儿童时期就开始发展了,但青春期以后才进入“自我发现”的新时期,到青年晚期(18~20岁左右)才获得突出发展。这一时期青年的意识不光指向了外部世界,而且转向了对自己本身的意识,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品质和社会本质,因而自我意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自我意识的内容进一步丰富和深刻。随着对自己在客观世界、宇宙中地位的思索,与他人、社会关系的意识,他们开始形成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青少年学生就正处于这样的年龄阶段,因此,应该增强他们自我认识的能力,丰富他们自我认识的内容,使他们对自我的认识逐步由表及里,由片面到全面,由现象进入本质,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样比较完整的自我观念,即形成一个直观与概括的特征相统一的“我”的形象,树立“我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的道德理想与人生观。

    促进自我意识的发展,才能使人正确地认识自己,主动地、积极地改造自我、发展自我、提升自我。对于学校道德教育而言,就应该坚持生活取向,关注青少年学生的自主体验,引导青少年自我认识的发展,并积极拓展他们自我认识的深度与广度,使青少年学生“获得个人自我认识的不断超越,走出‘小我’而不是局限于‘小我’,追求学习过程的审美愉悦而又关注自我心灵的完善,从而使得教育的过程成为价值性陶冶充盈的过程。个体接受教育不仅获得了知识、技能的发展,社会适应性不断增强,更获得了个体自我认识的不断扩展,自我心灵世界的不断丰富,个体人生的价值内涵通过教育得以不断升华”[4]。

    2.提高认识自我的能力

    自我认识出现偏差,如果得不到及时而有效的矫正,就会对自己和自己的生活价值作出错误的估计,采取错误的态度,而使个人偏离了正确的人生道路,导致不幸的结局。对于今天的中国学校道德教育来说,就应该由认识外部世界而转向认识人自身,由外向观察而转向对内心世界和精神生活的关怀。学校道德教育不光要研究青少年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而且更要引导青少年学生认识自我,反思自我,帮助他们找到自己。

    要提高青少年学生认识自我的能力,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增强他们的自我了解。

    其一,通过参照物理世界中的线索,让青少年学生学会获取与自身有关的客观知识。例如,通过测量,让青少年学生知道自己的身高和体重,知道自己的力量和速度。但是,仅有关于自己的客观知识是不够的,因为没有他人这个参照系,他们还无法对自己进行正确的定位。

    其二,通过同他人的比较和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来认识自我。引导青少年学生在社会生活的比较中获取自身的更多信息,使青少年学生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看到自己的优势和缺陷,主动去探究,寻找提高的途径。

    其三,通过反省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来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我认识的深度。青少年学生认识自己才能教育自己,使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才能使他们采取合理的行为,获得自我要求的精神力量,为自己规划发展的方向。

    3.在自我觉醒中追求生命的价值

    不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和内容,但生命潜能的发挥、生命意义的领悟和创造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学校道德教育就应该根据每个学生的差异,创造条件让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生命潜能,实现生命价值。这种帮助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包办和代替,而是建立在学生自我理解和体验基础之上的一种辅助。学校道德教育应该是师生之间的一种生命交往,在这种交往实践中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理解”和“对话”,而不是主体对客体的“灌输”和“训练”。教育者的作用是助产的功能,而不是一种制造的功能,教育者的任务是生命潜能的唤醒,而不是知识的硬性灌输。马斯洛强调说:“人,甚至儿童,最终必须自己进行选择。别人不能代替他进行选择,因为这会使他衰弱下去,会削弱他的自信心,会使他对于自己经验中的内在的快乐,对于自己的冲动、判断和情感的觉察能力发生混乱,也会使他对于什么是自身内在的东西以及什么是他人选择的内化不能区分。”[5]人的生命价值是生成性的存在,其价值选择和价值创造是别人无法包办和代替的,每个人的“路”只能靠自己来“走”。

    要激发出青少年学生的生命潜能,使他们追求生命的价值,学校道德教育就应承担以下两个方面的责任。

    第一,让青少年学生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冲动和呼声。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超越意识,“人从不满足周围的现实,始终渴望打破他的此时—此地—如此存在的境界,不断追求超越环绕他的现实——其中也包括他自己当下的现实。”[6]但是,这种意识并非都得到自由的发挥,反而常常遭到压抑、戕害和扭曲。在激烈的应试教育竞争中,当今的中国学生经历了太多考试失败,很多人的自信心因此也丧失殆尽。因此,要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命潜能的发挥和创造,学校道德教育就应该对学生保持充分的信任,恢复学生们的自信。重视学生们的超越意识,给予鼓励刺激,让其自由展开。让学生们对自己的能力,包括道德能力充满自信心,保持心情的愉快。让学生们敢于自己去承担任务,不甘落后,生成勇敢检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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