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型政府-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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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统治、管理、到治理,是人类文明的进化历程,也要求政府的角色、能力、存在样态和运行方式做出新的调整。21世纪,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民主化力量的推动下,公共事务、组织环境及主体间关系呈现出复杂、多变、多元、互动的特征,世界正在步入全新的治理时代。治理时代的称谓与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密切相关,是指由工业社会以政府为中心、控制导向的“管理模式”向后工业社会合作治理为主流的“治理模式”的转变。治理时代意味着新型的治理结构、新型的主体间关系、新的公共行动机和新的愿景。同时,治理时代对政府的角色、能力、存在样态和运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应更多以合作者、协力者角色参与到公共治理中,与其他主体一道共同承担治理职能。政府又是多元治理主体中较为特殊的一员,应作为协调者和服务者角色为合作治理和最终实现善治提供良好的治理环境,起到搭建合作平台、规范合作行为、把握合作方向的“元治理”功能。在治理时代多元、复杂、多样、互动的环境下,政府需要提高战略规划的能力、促进合作的能力、整合资源的能力,以及协调利益的能力。为此,政府应是一个能够自我协调,并善于凝聚力量与其它组织和群体有效合作的政府。反观现实,已有的官僚制政府和企业家政府形态存在着就政府论政府和职责同构的缺陷,无法适应治理时代对政府角色和能力的要求。90年代以来,各国兴起的新一轮政府改革也没有对政府的存在样态和运行方式给出统合性的观念指导。在此背景下,需要对新时期政府的存在样态和运行方式给予充分认识和全方位思考。基于此,本文提出“协同型政府”的概念,并将其视为适应治理时代客观需求的政府形态。

    通过协同概念的分析,我们将协同型政府定义为“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与其他主体(包括其他部门和其他组织)协同行动,形成井然有序、相互促进的治理结构,并能实现资源最优化利用与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的政府。”协同型政府是对政府存在样态和运行方式的理想化描述,是与官僚制政府和企业家政府相对应的政府形态。与这两种政府形态相比,协同型政府表现为善治的政府、无边界的政府、“社会人”政府、使命驱动的政府、灵活应变的政府、“外向型”政府和“魅力型”政府等特征。理论层面上,资源协同与服务协同、政策协同与管理协同是表征和评价协同型政府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的实现受到若干关键变量的影响,表现出内在的规律性。实践层面上,政府间合作、部门间整合和协调,以及政府与社会间合作等都是构建协同型政府的重要途径。每一个层面的关联和合作既符合协同型政府的一般规律,又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和特点。作为一种理想描述及价值判断,协同型政府为政府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面临着诸多挑战。在认识这些挑战的基础上,需要对协同型政府的构建原则、保障机制、行政文化和领导者能力培养等方面做宏观的思考和把握。

    总体而言,本文对协同型政府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宏观层面的把握,力图为后续研究确定基本的方向和框架体系。在后续研究中,本人将遵循这一方向和框架,从中观和微观层面上对协同型政府进行逐层深入的探索。例如,协同型政府框架下,不同层次政府间关联和合作问题的研究;实现协同效应的各种关联方式的研究,等等。另外,本文对协同型政府的构成要素、影响因素、实现机理、可能性挑战等方面的论述更多采用理论推演和逻辑推理的方法。在后续研究中,可以围绕这些逻辑推理的结论进行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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