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万个赞-黄瓜味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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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纸屑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

    纵使我现在给他起了个“纸屑”这样的名字,但我知道即使叫“果皮”也没法掩盖他那时的光芒。

    我跟他的开始其实是个女屌丝逆袭高富帅的故事。简单的朋友上位,他失恋,我安慰。他抽了根烟,也许脑子里过了过我的好,也许根本就是随口说了句:“张张,我们在一起吧。”

    用的是陈述句。

    也对,备胎哪有选择的权利。

    所以我不是在讲励志故事。

    可那时候的我一点也不觉得委屈。颜好已是难得,身材更胜一筹,在人群中亮得像是100瓦的白炽灯。从新加坡转学到我们高中,已经拿到港大的offer。而我,瘦小、体弱,成绩虽然还算前列但也只是清华北大无望的程度。我们的组合难以置信到多年后的同学会,仍有不少人跑来悄悄问我:“听说你以前跟蔡纸屑好过,真的假的?”

    我们甚至还延伸成了异地恋。

    大学伊始,他南下,我北上。

    妈妈给了我远超大学生消费水平的生活费,但我的日子仍然过得紧巴巴。

    我每个月都去深圳看他,为了省钱,几乎次次都是红眼航班。他倒是会替我定好便宜的小旅馆,有些时候也会说:“张张,这个月花销有点大,没钱了。”我也只是笑笑,然后掏出我的卡。

    他来过一次北京。指明睡这儿,点明吃哪儿。我很想不斤斤计较,但他的确连打车都没有打开过钱包。

    他给前女友打电话,发现停机了,给她充了1000话费。给我的生日礼物则是几包加起来不足百元的饼干。

    一个男人愿意给你花钱,真的不代表他爱你。但一个爱你的男人一定不忍心榨干你的钱包。只可惜,那个时候我一心想做个高尚的、所谓的独立而独特的“女朋友”。

    他从未带我见过他的大学朋友,总是推脱入港过于麻烦。我又是笑,从来不跟他争。

    那时候我弟弟已经在美国念中学了,不出意外,我大学毕业后应该也会去美国。但是因为蔡纸屑毕业后要去澳洲接手他爸爸的生意,我硬是和妈妈软磨硬泡改学了雅思。

    我们算是一起到过不少地方。最不幸的那次,他被窃了手机,我被盗了钱包。我下意识地说:“纸屑,拿我的手机用吧,我回北京再买。”他说:“好啊。”

    最终,他倒是没有拿走我的手机。我重新取了钱,怕他不够用,登机前一股脑儿全塞给了他。而当我降落在凌晨的南苑,才发现自己身无分文,没有出租车,只有黑车。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坐黑车,不敢和任何人说话,手机屏幕上已然打出了110。现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敢在深夜的北京城一次次跟黑车司机讲价的蛮横姑娘。

    我知道他觉得我不好看,我其实心里明白。那个时候还没从严肃学霸的状态走出来,狭隘到看到个姑娘烫染头发就以为不学好。

    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那时我的短发已经留长,光凭外表就能谈恋爱。我去了英国读研,最终还是没去成澳洲。

    两年前,高中班长组织了一次同学会,这些年,一半以上的同学都出了国,大家都深知此次聚会的不易,一个个都是一副再次相见不知猴年马月的样子。蔡纸屑也来了,他还是像当初那般耀眼,不管是单身还是有主的女同学都有意无意地向他敬酒,而我也不是当初那个默默站在他身后的小女孩,班上那素来以毒舌刻薄著称的老gay肖姑姑靠在我肩头,搂着我的腰,用他扑闪的大眼睛看着我,“张张姐姐,你是在哪做的整形啊?这么成功,我也要做。”

    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嗓子:“哎,你们还记不记得以前的班对都有谁啊?”一槽人顿时炸开了锅,七嘴八舌地揪人,众口中自然是有我和蔡纸屑的名字。我们这行人被推到了中央,起哄着要我们接吻。蔡纸屑看着有些姑娘面露难色,率先说:“不太好吧,不少有家室了。”

    我抢着他的话说:“是啊,我男朋友会不高兴的。”那时候我正在和陈舟舟拉锯战,精疲力竭得连暧昧的心情都没有。

    起哄的人群立刻嚷嚷着没劲,他看着我说:“要不,就拥抱一下吧。”

    别的几对听到他这么说,也就顺水推舟互相敷衍地拥抱了一下。

    散场时,显然有不少人还没尽兴,蔡纸屑叫了几个代驾,对着我们几个高中玩得比较好的同学说:“要不去我家继续吧,这样大家累了可以睡,而且新房交房不久,也需要人气旺旺。”

    说着便跑到路边的便利店,回来时提着好几袋零食,我瞄了一眼,竟有满满的一袋黄瓜味薯片。我在路边愣了愣,又看了眼塑料袋,便移开了目光。黄瓜味是我最喜欢的薯片口味,念大学的时候,蔡纸屑曾不止一次地说:“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么奇葩的味道。”

    等一行人到了他家,蔡纸屑在路上订的外卖也到了,我往餐桌上一看,竟然有两碟醋拌裙带菜,那也是我酷爱但他却无法接受的食物。我忍不住看了他一眼,竟对上了他的目光,那些年,我到底也在他的时间里活过。

    然后大家吵吵闹闹欢腾到了凌晨。我从洗手间出来时,蔡纸屑竟靠在门口的墙上。其实那天我喝了不少酒,所以我开口便问:“怎么回来了?我以为你们家定居了。”

    “本来是有这个打算,”他仰头喝了口酒,“近些年,生意都不好做,爸爸在谈俄罗斯的市场,准备回国不走了。”

    他半开玩笑地说:“张张,你说我们还有可能吗?”

    我撩了撩头发,“你说呢?我快要结婚了。”

    “过去是我太浑了。”

    我没有说话,其实我早就释怀了。当初是我仰望他,自然爱得辛苦又卑微。

    我朝他笑笑,“今后还是朋友。”便侧身从他身边走过了。

    我现在仍是喜欢吃黄瓜味的薯片,仍是每次吃日料都要点醋拌裙带菜,只是陪伴我的再也不会是蔡纸屑或者陈舟舟了。

    同学会结束后,闺密在我耳边说:“可惜了,你看你们今天站在一起,就是一对璧人。”

    可我觉得这段感情最棒的就是结局,因为我已经成为更值得自己尊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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